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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義
食品安全監管主要指國家對食品安全行使監管職能。公眾參與是公眾參與決策的過程。食品安全監管中的公眾參與制度簡單說就是公眾依法定的權利義務,通過一系列程序,在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參與決策活動的制度。
(二)意義
1.克服政府失靈
制度經濟學觀點認為,納稅人、政治家、官員或投票者在政府管理政治的過程中的品行是不會發生變化的。現代科技發展,人們己經無法利用原有經驗把握食品質量。這種消費者與經營者之間對于食品安全性的信息上的極端不對稱往往導致其優勢方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擾亂市場。而政府在監管過程中包庇問題企業的行為充分暴露了其獨立經濟人身份。其同樣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經濟主體。唯有引入公眾參與監管才能平衡信息,克服政府自身弱點。
2.實現民主法治
我國憲法賦予人民通過各種途徑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立法法規定立法應當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參與立法活動。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引入公眾參與正是我國民主法治的體現。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既是食品安全發展的需要,也是實現民主與法治的根本要求。
3.創新社會管理
現代社會公共事務繁雜,管理成本巨大,政府負擔重。這使政府需要依賴更多社會力量來分擔壓力。政府作為自私的經濟人,也需要社會力量監督。溫總理在會議上指出,我們要認識到自身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努力建設法治、服務、責任和效能政府。將政府從傳統的一攬子監管模式轉變為引入公眾參與的服務型監管模式。實現監管的全面性,提高監管效率,更好地管理社會事務。
二、制度不足
當前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公眾參與制度僅有《食品安全法》第3條,第8條及第10條的規定,這要求我們必須克服不足完善該制度。
(一)公眾獲取信息不足
公眾對信息的知情是參與的重要前提,而食品安全信息本身由于其范圍的不確定,包括可知與不可知的信息內容,以及獲取的方式途徑都沒有法律的明確規定。導致公眾根本無從獲取信息,更談何參與。
(二)舉報權利實現困難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公眾有舉報食品問題的權利,但對于可舉報的范圍,向誰舉報,以何種方式舉報等都未做細化的規定。且作為弱勢群體的舉報者自身的保護問題也未明確。導致現實中公眾舉報權利難以實現。
(三)建議制度流于法條
我國的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加之立法對公民行使批評建議權的規定流于形式,使得這項權利成了宣示性權利。立法中對公民提出意見建議的方式途徑未細化,嚴重制約了公民批評建議權的行使。這要求我們完善建議制度使公眾可以真正依法行使這項權利,更好地參與食品安全的監管。
三、建議
針對上述食品安全監管公眾參與存在的問題,從國家和公民兩個層面提出幾點建議。
(一)國家層面
1.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的信息公開制度
作為公眾參與監管的提前,國家必須通過立法保證信息的公開。建立包括食品生產者、經營者和監管者三位一體的信息公開體系。公開涵蓋食品安全的各領域、各環節的信息,對違背信息真實公開的一方給予嚴懲。確保公眾可獲取的真實信息。
2.完善舉報制度
針對舉報制度存在的問題,應明確舉報范圍、方式、受理部門并采取多種舉報行使。對舉報者給予保護。鼓勵并獎勵舉報行為。
3.建立食品安全專項建議制度
建立接受食品安全監管意見和建議的專項制度,將《食品安全法》賦予的批評建議權進行具體細化。更好地促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改進工作提高效率。使公眾在監管中的批評監督權真正具有可操作性。
(二)公眾層面
1.壯大社會參與力量
為更好實現公眾的參與的作用,需要我們組織壯大參與的力量。尤其是吸收食品衛生領域的專家學者,充分體現出社會力量在食品安全各環節各領域的作用。真正發揮公眾參與的積極作用。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與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保障民生為核心,以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為基礎,以信息化追溯和互通共享為方向,加強統籌規劃,健全標準體系,創新發展模式,促進社會共治,建設覆蓋全國、統一開放、先進適用的重要產品追溯體系,提升產品質量安全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健康發展需要。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與屬地管理相結合,兼顧地方需求特色。統一基礎共性標準和建設規范,實現跨部門跨區域業務協同、資源整合、設施及信息開放共享,避免重復建設。在做好已明確的重要產品追溯工作基礎上,鼓勵地方結合實際確定追溯體系建設的重要產品名錄。
2.政府引導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發揮企業主體作用。在做好政府主導的試點示范工作和公益性追溯管理平臺建設同時,強化企業主體責任,支持行業組織和企業自建產品追溯系統,并與政府和相關機構實現追溯信息互通共享,促進公益性和市場化兩類追溯平臺有機銜接、協調發展。
3.形式多樣與互聯互通相結合,注重產品追溯實效。堅持創新驅動,推進追溯理論、模式、管理和技術創新,鼓勵追溯體系建設運行多樣化發展。堅持追溯信息互通共享,統一優化公共服務,注重生產源頭追溯信息的真實性、中間環節信息鏈條的連續性、消費端追溯信息獲取的便捷性。
4.試點示范與復制推廣相結合,建立科學推進模式。以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質量安全問題較多的產品為重點,選擇基礎較好的地區、行業和企業開展試點示范,先易后難,以點帶面,及時總結可復制推廣的經驗,逐步擴大覆蓋范圍,提高運行效果。
(三)建設目標
到2020年,初步建成全國上下一體、協同運作的重要產品追溯管理體制、統一協調的追溯標準體系和追溯信息服務體系;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健全;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基本形成,部門、地區和行業企業追溯信息初步實現互通共享和通查通識;重要產品生產管理信息化、標駛、集約化水平顯著提高;追溯大數據分析應用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追溯應急管理能力顯著提高,追溯體系對群眾安全消費、企業精準營銷、行業管理優化、供應鏈安全保障及政府監測監管的服務能力不斷增強。
國家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及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分類產品追溯體系基本建成運行;有條件的地方和行業探索推進婦幼用品、建材、家電和汽車零配件、地方特色產品等追溯體系建設;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顯著增強,采用信息技術建設追溯體系的企業占比大幅提高;產品質量安全保障水平和品牌國際競爭力進一步提升;社會公眾對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和接受度明顯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基本任務
1.建立目錄管理制度。從產品對人身和生產安全的重要程度、危害事件發生概率及后果影響等方面進行科學評估,依法制定重點追溯產品目錄和鼓勵追溯產品目錄。國家重要產品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各地酌情制定兼容國家目錄的地方重要產品目錄。
2.完善追溯標準體系。分析提煉追溯的核心技術要求和管理要求,明確不同層級、不同類別標準的定位和功能,建成國家、行業、地方、團體和企業標準相銜接,覆蓋全面、重點突出、結構合理的重要產品追溯標準體系。研制一批追溯數據采集指標、編碼規則、傳輸格式、接口規范等共性基礎標準,實現產品追溯全過程的互聯互通與通查通識。在追溯標準化研究的基礎上,選擇條件好、管理水平高的地區、行業、企業探索開展重要產品追溯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推動標準制定和實施。針對重點產品和環節,根據產品形態、包裝形式、生產經營模式、供應鏈協同、相關業務流程等特點,明確各品種追溯體系建設的技術要求,設計簡便適用、易于操作的追溯規程和查詢方式。探索推進重要產品追溯標準與國際接軌,攜手打造中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重要產品追溯通用規則,逐步建立國際間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增強中國標準的國際規則話語權。
3.健全認證認可制度。將重要產品追溯管理納入現有強制性產品認證、有機產品認證、質量管理體系、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良好農業操作規范、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等制度。圍繞健全追溯管理機制,建立追溯管理體系認證認可制度。完善認證規范、認證規則、認證工作后續監管及懲戒機制,建立與認證認可相適應的標識標記制度,方便消費者識別。
4.推進追溯體系互聯互通。按照統一規劃、科學管理原則,采用大數據、云計算、對象標識與標識解析等信息技術,逐步建設中央、省、市級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平臺。建立追溯信息共享交換機制,實現中央平臺與有關部門、地區、第三方平臺之間的對接。推進各類追溯平臺與檢驗檢測信息系統、信用管理系統、綜合執法系統、企業內部質量管理體系等對接。建設國家重要產品追溯綜合門戶網站,宣傳政策法規和追溯知識,統一提供追溯信息查詢服務。
加強追溯大數據開發利用。結合企業發展與行業監管需求,開發智能化的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責任主體定位、流向范圍及影響評估、應急處置等功能,為企業管理、政務決策、風險預警與應急處置提供有力支持,嚴防區域性、系統性風險。構建供應鏈上下游企業追溯信息投入與收益的合理分配機制。在依法加強安全保障和商業秘密保護的前提下,實現追溯數據資源向社會有序開放。
5.促進線上線下融合。引導企業將追溯體系建設與信息化改造升級相結合,鼓勵企業以建設追溯體系為契機,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進“互聯網+追溯”創新發展,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利用自身平臺建設信息化追溯系統,實現銷售與追溯雙重功能,創建可追溯電商品牌,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支持生產加工、倉儲物流、批發零售等企業將追溯體系建設與電子商務、智慧物流等信息化建設相結合,增強信息交互、在線交易、精準營銷等功能;推動追溯體系與批發零售企業電子結算系統、冷鏈物流配送等體系融合發展。
6.強化追溯信用監管。建立可信數據支撐體系,確保追溯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以企業為主體,政府部門、行業組織、專業機構和消費者等多方參與,將供應鏈中的生產經營企業、檢測認證機構、監管機構、消費者等主體納入可信數據支撐體系,通過相關技術手段整合產品供應鏈各環節追溯信息,形成不可篡改的可信追溯信息鏈條。建立完善產品質量安全檔案和失信“黑名單”制度。建立消費者和用戶監督機制,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形成有效監督的社會氛圍。建立追溯信息系統成熟度評價體系,從追溯數據鏈、檢驗檢測、消費者監督等方面,對企業及產品開展綜合評價。
(二)分類任務
1.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全面推進現代信息技術在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域的應用,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協調,盡快搭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生產經營主體管理制度,將轄區內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逐步納入國家平臺管理,以責任主體和流向管理為核心,落實生產經營主體追溯責任,推動上下游主體實施掃碼交易,如實采集生產流通追溯信息,確保農產品全鏈條可追溯。出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辦法,制定追溯管理技術標準,明確追溯要求,統一追溯標識,規范追溯流程,健全管理規則。選擇重點地區和重點品種,開展追溯管理試點應用,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探索追溯推進模式。發揮國家平臺功能作用,強化線上監管和線下監管,快速追查責任主體、產品流向、監管檢測等追溯信息,挖掘大數據資源價值,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精準化和智能化。
完善肉類蔬菜追溯體系。中央財政資金支持開展肉類蔬菜追溯體系建設的地區,加快探索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調動社會力量參與追溯體系建設運行;完善考核評估體系,建立健全長效機制;逐步擴大追溯體系覆蓋范圍,增加品種和節點數量;升級改造追溯管理平臺,向生產和消費兩端延伸追溯鏈條,開發智能監管功能,提高數據處理和綜合分析能力。
加強監管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完善追溯管理與市場準入的銜接機制,以掃碼入市或索取追溯憑證為市場準入條件,構建從產地到市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體系。
2.食品追溯體系。重點圍繞嬰幼兒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加工食品,推動生產加工企業建立追溯體系和管理制度。逐步U大食品種類范圍,提高覆蓋率和社會影響力。
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化基礎設施,實現食品追溯、食品安全監管、食品生產流通行業管理相關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政府部門食品質量安全監管的信息化和協同水平。加快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工程建設,加強重點食品質量安全追溯物聯網應用示范工程推廣應用。
3.藥品追溯體系。鞏固提升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升級改造中藥材流通追溯管理中央平臺,促進不同藥品追溯系統信息互通共享。逐步增加中藥材追溯品種;逐步擴大覆蓋范圍,涵蓋全國主要中藥材批發市場所在地區;提高中藥材種植養殖、經營、飲片和中成藥生產經營主體、醫療機構及藥店等節點的覆蓋率。
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落實主體責任,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使用信息化技術采集留存原料來源、生產過程、購銷記錄等信息,保證藥品的可追溯。擴大藥品追溯監管覆蓋范圍,逐步實現全部藥品從生產、流通到使用全程快速追溯。建立藥品追溯管理機制。
4.主要農業生產資料追溯體系。在飼料上,推動飼料企業建立執行生產過程管理制度,實現從原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程可控可追溯;在條件成熟的地區,推進飼料產品電子追溯碼標識制度。在種子上,實行種子標簽二維碼標識制度,推動種子生產經營者建立包括種子來源、產地、數量、質量、銷售去向、銷售日期等內容的電子生產經營檔案;引導種子批發和零售商建立種子來源、數量和銷售去向的電子臺賬;建立全國統一的可追溯管理平臺,整合行政審批、經營備案、市場監管等各方信息,實現全程、全面可追溯。在獸藥上,進一步加強國家獸藥基礎數據信息平臺建設,完善獸藥生產企業、獸藥產品批準文號等獸藥基礎信息數據庫;深入開展獸藥“二維碼”追溯系統建設,全面實施獸藥產品電子追溯碼標識制度,逐步實現獸藥生產、經營、使用全過程追溯。在農藥、肥料上,建立追溯監管體系,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原料控制、生產管理,流通企業擴大質量追溯體系建設范圍,不斷提高物聯網技術的應用能力,實行電子追溯碼標識制度。
拓展全國農業生產資料信息追溯監管服務平臺功能,推進試點企業與全國農業生產資料信息追溯監管服務平臺對接,加快農資質量追溯關鍵技術裝備研發和示范。
5.特種設備追溯體系。以電梯、氣瓶、移動式壓力容器等特種設備為重點,建立全國特種設備追溯公共服務平臺。推動企業建立特種設備信息化追溯系統,與全國特種設備追溯公共服務平臺對接。逐步實現電梯的生產、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以及車用氣瓶和移動式壓力容器的生產、使用、檢驗、檢測、充裝、報廢等關鍵信息的記錄、統計、分析、公示等功能,為社會提供追溯信息查詢服務。
完善特種設備生產標識方法,健全生產單位、使用單位、檢驗檢測機構數據報告制度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企業生產流通全過程信息記錄制度,為特種設備質量安全信息全生命周期可追溯提供制度保障。
6.危險品追溯體系。建設全國危險品追溯監管綜合信息平臺。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以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易爆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為重點,形成國家、省、市、縣、園區危險品信息追溯管控體系,探索實施高危化學品電子追蹤標識制度,實現危險品全生命周期過程跟蹤,信息監控與追溯。逐步增加危險品種類,擴大覆蓋范圍。
7.稀土產品追溯體系。以稀土礦產品、稀土冶煉分離產品為重點,以生產經營臺賬、產品包裝標識等為主要內容,加快推進稀土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現全程可追溯。開展稀土企業追溯試點,建立稀土專用發票、稀土產品出口報關、企業經營檔案等各項信息共享機制。推動稀土企業建設信息化追溯系統,采用信息化手段對生產、庫存、銷售等信息進行管理,實現信息完整歸集和可追溯。
8.產品進出口追溯體系。以自由貿易試驗區和跨境電子商務企業為重點,探索推進食品等重要產品和跨境電子商務零售等領域的進出口追溯體系建設。整合產品進出口國家(地區)、產地、生產商、品牌、批次、進出口商或商、收貨人、進出口記錄及銷售記錄等信息,與海關報關信息、檢驗檢疫信息和產品標簽標識相銜接,實現重點產品從生產到進出口銷售全過程信息可追溯。落實進口食品的境外生產商、出口商、境內收貨人注冊備案和進口銷售記錄制度,建立進口食品信息追溯平臺和全國統一的重要進出口產品平臺,實現進出口產品流向和質量控制措施的可追溯,提升進出口企業和社會公眾對質量追溯的認知度和接受度,實現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共治。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完善追溯體系建設協調推進工作機制。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強化宏觀指導,落實部門分工,加強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標準規范等方面的協調配合,督促各項工作落實。各地完善領導機制,將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納入工作考核指標。推動建立追溯行業組織。
(二)完善法規制度
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制(修)訂工作,完善重要產品追溯管理制度,細化明確生產經營者責任和義務。按照《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年-2020年)》等要求,將追溯體系建設與構建社會誠信機制、化企業主體責任、問題產品召回緊密結合,最大限度發揮追溯體系的倒逼作用和服務功能。加快推動地方立法,實行依法建設,依法管理。
(三)營造發展環境
鼓勵大型連鎖企業、醫院、學校等團體消費單位優先選購可追溯產品。培育創新創業新領域,營造追溯體系建設的眾創空間。加強追溯技術成果轉化與知識產權保護,加快推動技術研發、系統集成、業務咨詢、工程監理、大數據分析等追溯服務產業發展,為追溯體系建設運行、擴大應用提供專業服務。加大對貧困地區政策傾斜力度,推動形成“互聯網+產品追溯+精準扶貧”的政策組合與市場化運作模式。
(四)創新支持方式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重點支持公益性重要產品追溯平臺建設,以及完善標準、培育人才等追溯體系建設基礎性工作。鼓勵社會資本投入,采用市場化方式吸引企業加盟,為中小微企業提供信息化追溯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為開展追溯體系建設的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產品責任保險。圍繞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重點、難點和薄弱環節,開展示范創建活動。支持有條件的地區創新追溯模式。及時總結經驗,適時向其他地區復制推廣。
(五)加強理論研究和人才培養
加強追溯理論和應用技術的研究與交流。鼓勵科研機構建立質量安全追溯技術及應用工程實驗室,鼓勵大學設立追溯專業院系及課程。建立完善追溯專業人才培育機制,鼓勵成立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咨詢機構和專家委員會,對追溯體系建設運行開展前期咨詢論證和后期跟蹤評估,促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創新發展;建立發展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培訓機構,培養多層次的追溯人才。
(六)強化宣傳教育
關鍵詞: 食品安全管理 , 進出口 , WTO , 規則 , 標準
食品安全問題是當今全球關注的焦點之一,不僅事關消費者的生命健康,也維系著經濟的發展,尤其對于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的農業及經濟具有更為重大的影響,其所帶來的挑戰以及所賦予的使命比以往任何時候更加嚴峻和重大。
如果說原材料漲價、人民幣升值是所有食品企業必須面對的一道坎的話,那么個別食品不安全事件所產生的信用危機則讓更多無辜的食品企業處境艱難。
最近關于中國有毒產品的事件頻發,除了毒牙膏事件,還有鬧得沸沸揚揚的美國家庭寵物食品中毒事件和近年來發生的蘇丹紅、孔雀石綠、劣質奶粉、陳化糧. 肉類氯霉素殘留超標 ,二英、瘦肉精、大米農殘等食品安全問題, 尤其是此次“毒牙膏”事件在媒體渲染下,從個別企業的個別產品的質量問題演變成了“中國食品有毒”全球性恐慌,嚴重影響了中國食品行業的整體形象,給中國出口企業的食品安全性帶來了信用危機,制約了國外市場對我國食品的進口需求,食品安全問題已成為我國食品行業參與國際競爭的一道硬傷。
當然,外貿問題從來不是單純的經濟問題,以商品質量為由,行貿易壁壘之實,在國際間也時有發生。可是,如果經過調查證實,確實有一定比例的中國出口食品存在質量和安全問題,那么,我們就必須引起足夠的重視,并努力探索一個系統性的解決之道。
我國食品行業品牌缺失的不良影響日益凸顯,一些國家因我國某個地區的個別食品出了問題就全面封殺我國所有的同類產品,給整個行業的發展蒙上了陰影。美歐等國家出臺的花樣不斷翻新的技術壁壘成了我國食品出口必須面對的挑戰,而此次以“毒牙膏”為代表的有關中國部分食品企業的負面報道已經嚴重影響了相關企業的出口,提升整個中國食品行業的形象已迫在眉睫。
一、 我國出口食品安全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1.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人口眾多、區域發展不平衡,農產品食品安全的發展與發達國家仍有差距,存在一定問題:例如食品污染時有發生, 食品安全衛生標準與國際標準采標率仍有差距等;隨著經濟和貿易的發展,發達國家不斷提高對食品安全的要求, 越來越多的發達國家以食品安全為由,利用WTO允許的非關稅壁壘措施制定日趨復雜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使發展中國家的出口食品貿易面臨越來越難以跨越的困境。
如今,食品安全事關人類健康和生命安全,也事關國家和民族的生存與發展, 如二英、瘋牛病、禽流感、口蹄疫等事件,致使上億人面臨健康威脅,甚至造成許多人死亡,其影響常常超越國界,波及全球,不僅引起消費者極大的恐慌,甚至引發經濟和政治危機。對此,各國政府紛紛研究食品安全計劃,采取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各種措施來保障食品安全。
2000年,歐盟了食品安全白皮書,重新構筑了一個新的食品安全監管框架,內容覆蓋了牲畜飼料監管、消費者健康保護、生產者和供應商保證食品安全的職責等,并擬進一步強化歐盟成員國之間的食品安全網絡與預警系統。
日本是我國農產品出口的第一大市場,2006年5月29日,日本正式對進口農產品實施技術標準十分苛刻的《食品中殘留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該制度對所有農業化學品殘留制定了限量標準,涉及 54782個限量標準,全面提高了進口農產品的技術門檻和市場準入標準, 直接影響到我國近80億美元的農產品和食品的出口貿易。
加入WTO后,我國部分農產品食品的低勞動力成本優勢,基本上被規模小、技術差、質量低、不符合國外有關標準的劣勢所抵消,對我國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產生了不利影響。例如,我國凍兔出口量曾占世界需求的70%,現在只有個別省份還在出口,出口企業已經由過去30多家縮減為3家。鯉魚、對蝦、貝類等水產品出口也在相繼走下坡路。
我國農產品食品出口受阻,在不少情況下是信息系統不發達、缺乏對進口國各種技術限制的了解所致。要獲取對方要求的標準、技術法規,常因交涉不力而貽誤成交機會,出口成本增加;為符合一些國家的技術標準,企業勢必要修改或改變設計、工藝,還要多次檢測,甚至推遲交貨,相應會增加企業的生產成本。
例如,我國雙孢蘑菇被美國海關以質量和安全為理由,扣押、索賠、退貨達100多批次,我國成為美國技術性貿易壁壘限制進口最多的國家之一,我國蔬菜、水果等產品也和日本發生了多次貿易摩擦。
2.出口管理環節和措施存在差距,出口動植物源性食品存在質量隱患。具體表現在:一是動物防疫體系不完善,國內動植物疫病疫情、有害生物嚴重。如受抗生素殘留超標、禽流感、新城疫疫病等的影響,輸歐盟動物源性食品尚未解禁、輸日禽肉遭遇受阻:二是農獸藥市場管理混亂,使用違禁藥物的現象嚴重。 如因農藥殘留超標,輸日菠菜受阻,輸新加坡蔬菜也不斷遭遇入境嚴檢;輸歐盟花生和茶葉分別因黃曲霉毒素和農殘超標而被歐盟預警的情況時有發生。三是我國食品安全技術法規與標準離國際上的要求差距太大。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關于食品中農藥、獸藥、等有毒有害物質的標準達到8000余項,一些發達國家如美國、歐盟、日本等也有數千項,采標率在80%以上。而我國的相關國家和行業標準與之還有一定的差距。 四是生態和生產環境污染嚴重。國內空氣、水源、土壤污染嚴重,動植物源性食品隨時可能發生微生物超標、重金屬超標等情況。
3.出口企業管理水平不高,生產及檢測設備落后,未形成規模化管理是制約出口的又一重要因素。多數出口企業質量管理水平不高,生產及檢測設備。部分出口企業的自律意識不高,雖然建立了產品質量監控體系,但在利益驅動下,對自身出現的問題隱瞞不報,有些企業在裝貨環節上做手腳,以次充好、企圖蒙混過關。
4.檢驗檢疫系統檢測監管水平有待提高。檢測監管水平的提高仍然緩慢,是當前形勢下急待解決的關鍵問題之一,如因檢測監管水平不高,輸歐盟動物源性產品的獸藥殘留監控盡管取得了長足的進展,但與歐盟的要求仍然存在相當差距,不利于加快推動歐盟的解禁。
二、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應采取的措施
1.加強規章制度建設,制定檢驗檢疫規范,加強食品安全科研標準與信息工作。 商檢部門應及時了解產品進口國家的有關要求,應在檢測標準上與國際接軌, 統一國、內外食品標準和標識。
2.加強從農場到餐桌的全過程食品安全監督管理。(1)大力推行對種養殖源頭的食品安全監管。建設規模化的出口農產品生產基地,從種養殖源頭抓起、推行從養殖場、農田、茶園等原產地到出口離境的全過程監管。規范農藥、獸藥的管理和使用, 明確對養殖場中飼料、飼料添加劑的使用規定,在生產過程中對農藥、獸藥污染和殘留進行有效控制。 同時建立出口農產品和食品原料的嚴格可追溯信息,及時查處所發現的不安全農產品和食品原料并及時切斷供應源,確保種養殖源頭提供安全的農產品和食品原料。(2)繼續強化對加工、包裝和儲運過程的食品安全監管。強化對進出口食品企業實施衛生注冊登記制度,尤其是針對食品安全的新要求及時加嚴凋整注冊登記要求, 引入先進的技術,強化對生產加工、包裝及儲運過程中的食品安全控制,防止污染,確保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對出口和在國內銷售的食品應執行同樣嚴格的質量檢驗標準。我國目前對出口食品的監管,是以源頭管理為主,以抽檢為輔的模式, 出口食品的生產、收購、加工、運輸等各個環節,都要納入嚴格監管體系中。 例如,我國一些茶葉出口產地從土壤監測開始,對土樣、鮮葉、茶樣進行農藥殘留、重金屬污染檢驗,確保符合進口國家的標準。可是,這種內外有別的質量保障體系,實施的成本很高,難度很大,其中還有一些難以控制和預測的風險。 因為絕大多數的出口食品,其生產過程,都會依賴一個漫長的生產鏈,這個生產鏈很難與國內食品的生產環境完全隔離。 生產過程中稍有不慎,就會因為某一個環節上受到“非出口品質”的因素影響,而由“出口品質”淪為“內銷品質”。
4.加強對外交涉力度,努力突破日益嚴重的國際技術性貿易壁壘措施,嚴把出口關。2006年通過談判或參加國際會議, 我國加強了同美、日、加、歐盟、韓等國的交流與溝通、 逐步建立會晤協商機制, 充分發揮“以進帶出,全面掛鉤”靈活機制,迫使歐盟、日本等國進一步加大解禁進程。
三、食品出口的未來
我國的食品和農產品一直擁有資源豐富, 價格有競爭力的優勢;但由于個別企業個別產品的質量問題,使得國外消費者和進口商對我國農產品和食品信心下降,整個行業的國際市場份額減少、 貿易機會丟失、甚至部分產品和企業不得不退出市場,給我國出口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當前我國的食品行業將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如何確保食品安全是不僅事關企業和行業的生存與發展,而且將對我國的國際形象產生深遠影響。加強食品安全管理, 從生產、儲運,質檢、銷售等各個方面嚴格把關,在繼續努力保障食品安全的同時積極促進食品貿易的發展將是我們共同的責任,需要各個部門付出長期而艱苦的努力。作為企業來講,應誠信經營,下大力氣加強產品質量管理,把企業的質量標準跟國際標準對接,從細節上下功夫,決不能有僥幸心理。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改善中國食品在國際消費者心目中的形象, 使中國的食品以安全優質聞名于世, 最終促進食品生產行業的可持續發展。
作者單位:四川商務職業學院
參考文獻:
[1]毒牙膏事件再掀食品安全波瀾. 中國食品網[J/OL].
關鍵詞:巴氏殺菌乳 滅菌乳 標準修改 建議
巴氏殺菌法由法國微生物學家巴斯德于1863年發明并在全球流行使用至今,巴氏殺菌比較溫和,在殺滅牛奶中的致病菌,保證食品衛生的同時,還保留或接近牛奶原有的特質與風味。巴氏殺菌乳在生產后到消費前整個過程,都需要冷鏈配送,而且保存期很短,一般只有3~7天。巴氏殺菌不可能殺死所有細菌,它只能將致病菌的數量降低到對消費者不會造成危害的水平[1~4]。
滅菌乳能殺死乳中的一切微生物,使產品在室溫下貯存一段時間。其優勢是不需冷藏,可在常溫下保存,保質期可達30天以上。缺點是牛奶的滅菌溫度較高,對牛奶中營養成分損失較大[3~4]。
巴氏殺菌乳由于保留或接近牛奶原有的特質與風味,營養價值較高,得到部分消費者的青睞,因此市場售價也比較高。但聽到部分消費者反映,買到的巴氏殺菌乳可以長時間不壞,因此對其營養價值產生懷疑。為此我們曾利用工作之便,對某品牌的巴氏殺菌乳間斷性的5個批次進行檢測,發現其菌落總數檢測值總是≤1,和滅菌乳的菌落總數檢測值結果一致。
巴氏殺菌乳和滅菌乳在脂肪、蛋白質、非脂乳固體、酸度等指標上與國家標準要求完全一致,唯一的差異在于微生物指標,前者要求菌落總數(n=5,c≤2,m=50000,M=100000),大腸菌群(n=5,c≤2,m=1,M=5),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n=5,c=0,m=0/25g(ml),而滅菌乳要求為商業無菌[1,4]。
從標準的要求上可以推理:如果拿巴氏殺菌乳當作滅菌乳,由于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的檢驗結果,可能不合格。但反過來拿滅菌乳當作巴氏殺菌乳則可以安全合格。由此可以推斷市場上很可能有生產廠家為了經濟利益拿滅菌乳當作巴氏殺菌乳來銷售。
因此建議對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巴氏殺菌乳》進行修改,從發表文獻來看,巴氏殺菌乳在乳清蛋白變性率、胱氨酸/半胱氨酸損失率、蛋氨酸損失率、賴氨酸損失率、β-乳球蛋白含量、維生素B1損失率、維生素C損失率、維生素B12損失率、葉酸損失率及牛乳酪蛋白結構等檢驗項目上有差異[3~5]。首先可以從乳清蛋白變性率、胱氨酸/半胱氨酸含量、蛋氨酸含量、賴氨酸含量、β-乳球蛋白含量、維生素B1含量、維生素C含量、維生素B12含量、葉酸含量及牛乳酪蛋白結構等項目中選取3~5項作為巴氏殺菌乳的指標。
其次,巴氏殺菌乳在微生物指標方面,大腸菌群、沙門氏菌和金黃色葡萄球菌是污染的指標菌,不能進進行修改。菌落總數,不是污染的指標菌,巴氏殺菌乳不可能是無菌的,無菌就變成滅菌乳了,但也不能太多。因此建議設定菌落總數的上下限,5000~50000CFU/g(ml)比較合適。相信,如果把巴氏殺菌乳的指標進行上述修改,就可以基本上杜絕有些生產廠家拿滅菌乳當作巴氏殺菌乳的隱患。
參考文獻:
[1] 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巴氏殺菌乳[S].北京:中國標準出版社,2010:1-2.
[2] 馬永征,馬冬,白娣斯,妥婭.巴氏殺菌乳特點及飲用價值綜述[J].乳業科學與技術, 2012,5:35-38.
關鍵詞:博弈論;食品安全;監管
一、 引言
由于消費者在食品市場中處于相對薄弱的地位,鮮有涉及消費者與商家之間的博弈模型。因此針對食品安全這一熱點問題,本文利用博弈論系統分析了食品安全問題涉及的各方群體的行為決策選擇,通過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和完全信息動態博弈中的重復博弈模型,對影響食品安全質量的銷售方、購買方和監管方之間的博弈進行深入分析。其中,著重分析了消費者和商家之間的博弈過程及討論消費者在食品安全控制中起著不容忽視的作用。同時,將模型由靜態擴展至動態以更貼合現實情況,得到影響食品安全的重要因素和消費者、監管部門與商家之間的行為策略的相互影響。為提高食品的安全質量,減少商家的投機行為提出一些可能的策略方向。
二、 食品商家出售食品的博弈分析
本文將市場上的食品分為兩類,一類為優質食品;另一類為質量低下甚至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的劣質食品。食品流通是相對復雜的過程,一般需經過生產商、經銷商、零售商等諸多環節才能銷售至消費者。為簡化研究,本文假設市場中只有食品商家、消費者和監管部門三方,其中商家代表完全掌握食品質量信息的生產商或銷售商。
市場上的商家在銷售食品時面臨兩個選擇:出售優質食品或出售劣質食品,商家的選擇行為會影響其他商家的選擇。假設市場為無約束市場,分別討論市場中存在一個、兩個和多個商家情況下商家的選擇行為。對商家而言,銷售劣質食品和優質食品所獲得的效用分別為u(L)和u(H)。
當市場上只有一個商家時則形成壟斷。在銷售價格相同的情況下,由于劣質食品的成本低,商家銷售劣質食品所獲得的收益大于銷售優質食品所獲得的收益。在該情況下,理性的商家會選擇銷售劣質食品以獲得更高收益。
當市場中存在兩個商家時,兩者之間存在競爭。競爭的兩個商家可能不會同時選擇以優質食品的價格出售食品,從而價格優勢得以凸顯。出售劣質食品的商家會通過價格優勢吸引一部分銷售優質食品的商家的顧客或在價格相同的情況下依賴成本優勢獲得更大收益。該情況下博弈模型的支付矩陣如表1所示。
用?琢表示兩個商家銷售的食品存在質量差別的情況下,銷售劣質食品的商家從銷售優質食品的商家處獲得的收益。由u1(H)
對于多商家的情形,在給定一種其他商家的選擇組合的情況下,出售劣質食品的收益總大于出售優質食品的收益且可從其他出售優質食品的商家處獲得額外收益。因此,商家總會選擇出售劣質食品。由于市場中的商家同質,所有商家均選擇出售劣質食品。
綜上所述可得以下結論:在無約束限制的情況下,理性商家會選擇以次充好,向消費者出售劣質食品。若打破該博弈平衡,需加入其它影響因素以改變商家的行為選擇。
三、 消費者與食品商家之間的博弈分析
1. 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在食品交易過程中,參與雙方為消費者和商家。作如下假設:市場上只有一個消費者和一個商家且雙方均為理性經濟人;商家只存在兩種決策選擇:銷售優質食品或劣質食品,而消費者可選擇購買或不購買;決策雙方行為相互獨立且同時行動,或雙方雖先后行動但后行動一方不確定先行動一方的行動策略。
基于上述研究假設,可建立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完全信息靜態博弈。商家以價格P出售,出售優質食品的成本為CH而出售劣質食品的成本為CL。消費者購買優質食品獲得收益為V(V>CH>CL),購買劣質食品的損失為L。同時,商家以次充好需承受一定風險,監管部門懲罰和信譽下降所造成的損失之和為R。消費者和商家的策略選擇存在四種情況,可得如表2所示的完全信息靜態博弈模型的支付矩陣。
由表2可得:
當P-CH>P-CL-R時,商家選擇出售優質食品的收益大于選擇出售劣質食品的收益。此時,博弈存在唯一納什均衡點(購買,優質),博弈雙方均無改變自身策略的動機。
由模型可得:由于劣質食品成本比優質食品成本低,達到上述納什均衡的決定性因素為R,即商家銷售劣質食品所受到的懲罰影響商家的銷售決策。懲罰越大,商家以次充好的成本升高,當該成本大于優質食品成本時,商家將會選擇銷售優質食品。
當P-CH?燮P-CL-R時,商家以次充好的收益大于銷售優質食品的收益,但消費者購買劣質品的收益為(-P-L)
用支付最大化法求解此混合策略情況下的納什均衡。假設消費者購買的概率為p1(0?燮p1?燮1),則選擇不購買的概率為(1-p1);商家選擇銷售優質食品的概率為p2(0?燮p2?燮1),則商家選擇銷售劣質食品的概率為(1-p2),可得消費者的期望收益為:
五、 結論
通過上述消費者與商家,商家與監管部門間的博弈模型分析可知,商家在無任何約束的條件下存在銷售劣質食品的傾向;但在懲罰力度加強至超過商家的承受范圍時,商家將自動選擇銷售優質食品。為能夠更好地保證食品質量,可考慮如下措施:
(1)建立健全的監管機制,加大懲罰力度。由以上博弈分析可知加大懲罰力度可有效改善博弈均衡,因而需保證監管部門對劣質食品的生產銷售商家進行嚴厲懲罰。監管機制是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獎懲措施得以順利實施的基礎和根本,而食品行業現有的體系存在分工不明確、消費者的舉報信息移送過程耗時嚴重延誤有效處理等各類食品質量問題,則需監管部門建立有效的監管機制,爭取從源頭杜絕劣質食品流入市場,發現食品安全質量問題及時反應并阻斷劣質食品流通。
(2)增加信息披露,加強社會監督。造成商家出售劣質食品的一個重要原因為消費者處于信息弱勢地位,無法完全掌握食品質量信息。因此,行業協會和監管部門可增加食品安全信息的披露,使食品質量信息透(下轉第107頁)明化,方便消費者獲取。與此同時,新聞媒體應充分體現其監督職能,加大對食品行業的監督力度。
(3)提高消費者的識別力,加強食品質量安全教育。消費者需要一定的專業知識判斷食品質量的優劣,如商家了解消費者能明確判斷食品質量的差異,則不會選擇冒險出售劣質食品。因此可通過進行食品質量安全教育的方式提高消費者的辨別能力,如社區請專家進行食品質量安全講座,利用電視、網絡媒體制作食品質量相關節目等。
在實際的食品市場環境中,消費者往往處于信息劣勢一方,為獲得更為全面信息需付出搜尋信息成本。后續研究可在該博弈模型的基礎上進行進一步擴展,考慮不完全信息條件下的靜態博弈或應用動態博弈分析消費者與食品商家之間的關系。
參考文獻:
1. 劉海龍.食品安全與道德風險規避.武漢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22(4):6-9.
2. 楊合嶺,王彩霞.食品安全事故頻發的成因及對策.統計與決策,2010,(4):74-77.
3. 王世表,王芬露,王菁華.食品安全的經濟學理論分析.中國農學通報,2011,27(11):82-87.
4. 陶善信,周應恒.食品安全的信任機制研究.農業經濟問題,2012,(10):93-99.
5. 朱明春,何植民,蔣宇芝.食品安全發展的階段性及我國的應對策略.中國行政管理,2013,(2):21-25.
6. 藍志勇,宋學增,吳蒙.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市場根源探析――基于轉型期社會生產活動性質轉變的視角.行政論壇,2013,(1):80-84.
7. 左偉,潘涌璋.基于博弈論的食品安全監管分析.科技管理研究,2011,(23):32-34.
基金項目:中國人民大學科學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號:13XNH169)。
加強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是我國“十三五”期間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點和難點。目前,全國大部分省(區、市)的市(縣)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鄉鎮(街道)或特定區域成立了食品安全監管派出機構。針對基層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面臨的問題與困難,我們對國內部分省份的鄉鎮(街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開展了調研,發現目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基層政府的權威性不足。《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但在實踐中,縣一級政府普遍將屬地管理責任下沉,使鄉鎮(街道)監管所成了責任的最終承擔者。實際上,鄉鎮(街道)與縣以上各級政府相比,其組成機構并不完善,且大多數是縣級部門的派出機構,相互統籌協調的難度較大,責權不對應、責能不匹配的問題十分突出,難以真正負起責任。
二是基層監管力量配備不足。一方面,一些地方基層派出機構仍未按要求設置到位。《食品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都規定,縣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可在鄉鎮或特定區域設立派出機構。但目前仍有一些省份基層派出機構尚未組建到位,基層監管處于失守狀態。另一方面,基層食品安全專業人才不足。目前,基層監管人員大多為其他部門劃轉或新招人員,缺乏食品相關專業背景、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其中相當比例的監管人員沒有執法資格。
三是監管裝備配備不足。目前基層執法手段“缺槍少炮”問題突出,日常監管主要依靠看、聞、問、查等原始手段,對于摻雜使假等內在質量問題缺乏必要的技術檢測設備。因受執法車輛指標所限,新的基層監管派出機構即使有經費,也無法配置執法車輛,在偏遠地區容易發生監管缺位問題。此外,基層監管工作信息化建設滯后,與互聯網銷售、網上訂餐、農村電商等新業態的迅速發展不相適應,不利于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四是群眾食品安全意識不足。受收入水平、文化程度和陳規陋習等因素影響,基層特別是廣大農村群眾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科普知識,消費安全和法律意識薄弱,為“問題食品”提供了生存空間。在食品生產階段,農藥獸藥殘留超標問題比較突出,有的種植養殖戶為了省錢,違法使用劇毒高毒藥和濫用抗生素等違禁投入品,造成了源頭隱患。在食品經營環節,一些小食雜店和小餐飲為了多營利,采購一些價格低廉的假冒偽劣食品和原材料。在食品消費環節,一些基層群眾首先考慮的是價格合適與否,對食品安全問題考慮不多。此外,有少數人甚至為不法廠商提供經營場所,從中獲利并包庇其違法行為,給監管工作帶來了一定難度。
為切實解決基層食品安全治理體系不健全和治理能力薄弱的問題,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明晰基層鄉鎮(街道)派出機構的職責。在依法明確縣級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的同時,進一步明確鄉鎮(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可借鑒河南、浙江等地經驗,在鄉鎮(街道)成立食安委,由鄉鎮長擔任主任,主要負責統籌協調本區域的食品安全隱患排查、信息報告、執法協助、宣傳教育等工作。對縣級派出機構實施雙重管理,在以派出部門管理為主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鄉鎮(街道)對派出機構的監督管理職能,在工作人員的考核評優、人事調整等方面,縣級主管部門要事先征求鄉鎮(街道)政府意見,以確保基層食安委統一協調職能的有效發揮,防止出現推諉扯皮、效率低下等問題。
二是設立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崗位。鄉鎮(街道)監管派出機構必須有相應的崗位并配備合格的人員來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要支持各地依托農村和社區基層組織,加快建立協管員、信息員隊伍,發展志愿者等群眾性監督隊伍,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按照“定區域、定人員、定責任”的要求,加快構建基層食品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和責任體系。
三是提升基層監管能力。推進基層監管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對基層執法人員實施全員培訓考核,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和資格管理要求。加強協管員、信息員隊伍培訓,增強其業務水平。推進基層監管隊伍裝備標準化建設,優先配備急需的執法裝備及檢測檢驗設備,并推進縣級食品安全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資源整合,保障基層監管中發現的問題隱患檢得準、驗得明,使基層具備最基本的執法保障條件。加快基層監管信息平臺建設,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監管的靶向性和精準性。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是當今世界人們所關注的焦點問題。食品安全不僅關系著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時還影響到國家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因此,當今世界各國政府均將食品安全監管作為政府的重要職能來抓。但是,近年來,人們賴以生存的食品所引起的災難性事件層出不窮,蘇丹紅事件、瘦肉精事件、阜陽奶粉事件、金華毒火腿事件、噴藥多寶魚事件、吊白塊腐竹事件、假牛肉事件、染色饅頭事件,特別是三鹿奶粉事件,在全國,乃至全世界造成了極大的影響。食品安全問題已升級成為關系國計民生的一個極為突出的政府管理問題和社會問題。它對百姓的身心造成傷害,對創建和諧社會產生副作用。人民公眾要求并呼吁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每年兩會期間都有很多議題是關于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2、研究意義
(1)理論意義
食品安全問題如今已不再是簡單的一種衛生、化學或生物問題,而是涉及到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多門學科的多樣性、復雜性問題。現今世界,不管是發展中國家,還是發達國家,都同樣面臨著嚴峻的食品安全問題。因此,各國政府對其都投入了大量的研究,中國政府也對其越來越重視。本文以無錫的食品安全監管為研究對象,從無錫的監管體制出發,結合近年來無錫在食品監管中遇到的一些問題,來揭示出地方政府在食品安全監管中存在的一些弊端,并從理論角度來闡述政府監管失靈的原因,最后從法律法規、監管職能、技術標準、信用體系等方面提出對策與建議,從而來完善我國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2)現實意義
導致無錫現在食品經營單位數量多,規模小。那些地下加工、無證無照小作坊大量存在,這也給無錫的食品安全監管帶來了很大的困難,無錫的食品安全形勢十分嚴峻。
無錫市委、市政府對食品安全問題歷來高度重視,每年都會采取很多措施,花很多錢,用于食品安全監管。但是,由于現行的食品安全體制存在著職能交叉、權責不清、標準落后等一系列問題,導致無錫食品安全問題也時常發生。如何面對現狀,采取有效措施,探討一條有效解決食品安全問題的方法和途徑,對于保障無錫快速的經濟發展,有著至關緊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通過借鑒國外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的先進方法,結合無錫現在通用的食品監督管理體系,提出一系列措施用于解決食品監督管理問題,對無錫的經濟發展,社會的和諧穩定有著一定的現實意義。
3、研究思路與施
鑒于上述目的,本文首先從理論上來闡述政府管制的必要性,再以無錫為例,列舉多個發生在無錫的案例來深層次剖析現行的食品監管體制存在的弊端,再結合國外一些先進的管理經驗,最后提出完善我國食品監管體制的一些措施。
4、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運用了文獻研究法、比較研究法、實證分析法。
(1)文獻研究法。通過搜集、查閱我國相關食品安全監管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監管相關著作、文獻。搜索一些發達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以及食品安全改革的相關資料,初步了解了了食品安全監管的研究動態、前沿進展,對前人己取得的成果及研究現狀有了較深的了解,也為本文的寫作積累了豐富的素材。
一、廣泛宣傳,為實施《食品安全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食品安全法》的宣傳實施活動。要大張旗鼓地宣傳《食品安全法》,形成強大的輿論氛圍,使全社會都關注食品安全。司法行政部門要將《食品安全法》的宣傳教育納入“五五普法”規劃;宣傳、廣電、新聞出版等部門單位要充分發揮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的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和主要內容;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采用講座、研討等靈活多樣的形式開展宣傳活動,讓消費者了解食品安全常識、懂得權益受到損害時獲得救濟的途徑和民事賠償內容。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要在作業場所通過懸掛宣傳標語、張貼宣傳畫、陳列宣傳板報等方法,在企業內部開展宣傳活動。5月26日至6月1日,由食安辦牽頭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宣傳周活動,掀起學習宣傳《食品安全法》的熱潮,形成宣傳實施《食品安全法》的濃厚氛圍。
二、充分認識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義,認真抓好學習、培訓工作
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到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的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和諧穩定。確保食品安全,既是當前急迫的重要工作,又是長期艱巨的重大任務。《食品安全法》體現了預防為主、科學管理、明確責任、綜合治理的食品安全工作指導思想,確立了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制度、食品安全標準制度、食品生產經營行為的基本準則、索證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制度,明確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為全面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工作,實現全程監管、科學監管,提高監管成效,提升食品安全水平,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
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和建設責任政府的高度,從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出發,充分認識《食品安全法》的重要意義,要把《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培訓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要將《食品安全法》有關內容列為相關領導干部培訓和公務員培訓重要內容之一,努力推動《食品安全法》的順利實施。衛生、農業、經貿、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認真開展《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培訓,全面掌握《食品安全法》基本內容和精神實質,切實提高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執法水平;要根據職責分工,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學習《食品安全法》,樹立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意識。食品行業管理部門和食品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自律,指導和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加強誠信建設。
三、抓緊清理、完善有關行政規范性文件,確保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一致性
根據實施《食品安全法》的需要,國務院正在抓緊制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行政法規。各有關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做好對接,對與食品安全監管有關的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清理,及時廢止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一致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或者修訂、廢止其中與《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行政法規不一致的內容。
四、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
《食品安全法》首次以立法形式強化了“責任治理”理念,規定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責任,以及縣級以上各級衛生、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的具體職責,明確了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各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嚴格履行《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各項職責,切實承擔起食品安全監管責任。
我市將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管工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進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實現食品安全信息共享;進一步加強市食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建設,提高技術保障水平;建立并執行嚴格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追究制度,督促有關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嚴肅查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失職、瀆職行為。
財政部門要做好執行《食品安全法》各項制度的經費保障工作,確保食品安全監管的必要投入,改進設施裝備條件,切實增強食品檢驗能力,提高執法隊伍的專業技術水平。
衛生、農業、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依據各自職責,嚴格執行各項食品安全法律制度。要按照上級統一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改革和相關政府機構改革,配足配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提高監管執法效能。在機構改革職能調整到位以前,各部門要繼續按照原有的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確保過渡期內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不松、不斷、不亂,防止出現因職能交接而出現監管空白、職責不清、責任不明等問題。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檢查《食品安全法》執法情況,認真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不斷改進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工作。
五、以《食品安全法》實施為契機,深入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保證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為目標,以《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及《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簡稱食品安全“一法兩規”)為依據,以人大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為契機,加快健全食品流通監管執法體系,突出食品流通經營者自律和誠信體系建設,進一步增強廣大消費者自我保護意識;深入解決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中突出問題,通過理順監管機制,夯實監管基礎,抓好監管重點,攻克監管難點,爭創監管亮點,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效能,進一步保障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內容
人大執法檢查的主要內容為食品安全“一法兩規”頒布以來各地貫徹執行的基本情況、存在問題以及進一步貫徹實施的措施。結合工商部門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機制建設。落實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責任,成立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干部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工作機制,保障食品安全監管人力、財力、物力,加強“一法兩規”宣傳,鼓勵社會力量開展食品安全社會監管。
(二)教育引導食品流通經營者自律經營。開展始業教育和業中培訓,教育引導食品流通經營者自覺執行“一法兩規”,加強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落實食品安全第一責任,履行食品進貨查驗、日常經營規范、不合格食品退市銷毀等法定義務。
(三)依法履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職責。依法履行食品流通許可職責,狠抓現場核查和嚴抓無證查處;開展流通環節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及后處理工作情況;依法查處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加大要案大案查辦力度;按規定上報、公布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信息。
(四)深入抓好食品安全綜合治理及源頭治理。深入開展乳制品市場、節日性、季節性食品市場、酒類市場等專項整治,抓好打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非法經營“地溝油”等專項執法行動;推進農貿市場提升改造,加強農貿市場、食品批發市場源頭監管;扎實推進電子監管平臺建設,提高電子臺賬使用率、上傳率;積極配合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綜合治理。
各工商所(分局)根據以上工作內容,將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相關資料及時收集、整理、裝訂、歸檔。
三、方法步驟
人大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由省人大常委會統一部署,省、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三級聯動,在全省范圍內同時開展,檢查方式包括聽取匯報、召開座談會、視察抽查等,執法檢查分動員部署、自查自糾、執法檢查、專項審議、整改落實五個階段。根據上述部署,本方案相應做如下具體安排: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下旬)
1、召開迎接人大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動員部署會,制定工作方案,進行動員部署。
2、結合前階段部署,認真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隱患風險大排查,為執法檢查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6月至7月上旬)
在抓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礎上,結合食品安全隱患風險排查行動,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和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及時關注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對自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逐一分析,查找存在的問題與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相應措施和解決辦法。及時整理出自查自糾書面報告上報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三)組織實施階段(7月-10月)
1、積極參加各級人大主組織的專題詢問溝通協調會。主動溝通匯報,邀請人大代表視察流通環節貫徹落實“一法兩規”執行情況。
2、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迎接各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小組的檢查,虛心接受人大常委會及人大代表的批評和建議。
(四)整改落實階段(11月-12月)
1.根據各級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審議意見,逐條進行研究,逐條整改落實。
2.按照規定要求提交整改措施報告,自覺接受各級人大的跟蹤監督。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認識,務必高度重視。今年人大常委會專題部署開展食品安全“一法兩規”執法檢查,并進行專題詢問,有利于推動食品安全“一法兩規”貫徹實施,有利于督促和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有利于強化生產經營者守法意識和人民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對于加強和改進食品安全工作,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和人民群眾的滿意度,促進民生改善,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全系統要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此次食品安全執法檢查的重要意義,認真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將其作為當前一項極其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實。
(二)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為做好迎接省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執法檢查工作,縣局已成立局長任組長、相關分管局領導為副組長、各科室、所(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迎檢工作領導小組。各所(分局)也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擬定工作方案,精心組織實施。主要領導要親自掛帥,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好落實,確保迎檢工作有條不紊、深入扎實地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