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護理制度建設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為加強戶外廣告管理,維護市容整潔、美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戶外廣告,是指直接或間接的介紹商品或服務的下列廣告:
(一)利用城市道路、公路(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建(構)筑物外部、公共設施以及空間設置的路牌、展示牌、霓虹燈、電子顯示屏、燈箱、櫥窗、門店招牌等廣告;
(二)利用交通工具外部設置、繪制的廣告;
(三)氣模、氣球、彩虹門等充氣浮動廣告;
(四)各種流動宣傳廣告、布質宣傳條幅以及施工標準宣傳牌;
(五)其他形式在戶外設置、繪制、張貼的廣告。
第三條凡在本市規劃區范圍內設置戶外廣告,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是本市戶外廣告設置主管部門,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設置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廣告監督管理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負責戶外廣告經營者的資格審核及廣告內容的監督管理。
規劃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大型戶外廣告的選址定位審核工作。
第五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布局、規范設置、美化市容、文字規范、內容健康,有利于城市精神文明建設。
第二章設置準則
第六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按照協調、美觀的要求,會同規劃、工商等有關部門編制戶外廣告設施設置規劃和公益性廣告設置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設置戶外廣告:
(一)利用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的;
(二)影響市政公共設施、交通安全設施、交通標志使用或者妨礙安全視局和車輛、行人通行的;
(三)妨礙生產或人民生活,損害市容市貌或建筑物、構筑物的形象的;
(四)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紀念性建筑物和風景名勝點的建筑控制地帶;
(五)市人民政府規定禁止設置戶外廣告的區域。
第八條設置戶外廣告,應當安裝牢固,保證安全。使用易銹蝕材料的,應當定期進行防銹蝕處理,并進行有效覆蓋,不得外露;使用電源的,應當按照有關技術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漏電安全措施,并與高、低壓導線和地面、地下設施保持安全距離。
第九條戶外廣告的設計、制作和安裝,應當符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質量標準。
第十條嚴格控制在臨街建筑物的立面懸掛布標、條幅。
第三章設置管理
第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設置戶外廣告的,應當向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戶外廣告登記證》。
第十二條張貼戶外廣告必須張貼在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統一規劃設置的公共廣告欄內。
禁止在廣場、臨街建筑物、構筑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涂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
第十三條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的戶外廣告設置權,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通過招標、拍賣或協議方式出讓,戶外廣告設置權的出讓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專款用于市政公用設施維護和管理。
第十四條公共場所、市政公用設施以外的戶外廣告設置,應征得建(構)筑物所有權人或場所土地使用權人同意后,向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取得戶外廣告設置權。
第十五條申請設置戶外廣告,應當提交下列證件和有關資料:
(一)申請書;(二)廣告設置位置圖和彩色效果圖;(三)制作說明;(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
第十六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收到戶外廣告設置申請后,應在十個工作日內,做出許可或不予許可的決定。做出許可的,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應發放《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
第十七條戶外廣告設置單位在取得《戶外廣告設置許可證》后,方可按照批準的地點、形式、期限、數量、規格、用材設置,不得擅自變更。確需變更的,應到原批準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八條經批準設置戶外廣告,應自批準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設置;逾期未完成設置又無正當理由的,原批準手續失效。
第十九條戶外廣告設置使用期滿后,需要延期的,應在期滿前一個月到公用事業管理部門辦理延期手續;未辦理手續的,有效期滿后,廣告設置單位應當及時清除戶外廣告及其附屬設施。
第二十條戶外廣告版面不得空置,暫時無廣告的,應以公益性廣告補充版面。
第二十一條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因城市建設和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由批準機關書面通知廣告設置單位限期拆除。建設單位應當給予補償。
經批準設置的戶外廣告,除前款規定情形外,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拆除、遮蓋或損壞。
第二十二條戶外廣告設置單位應當保持戶外廣告設施的整潔、完好,及時維修、更新,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如遇大風、汛期等,應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二十三條戶外廣告圖案、文字、燈光顯示不全或出現污濁、銹蝕、損毀、變形等情況的,設置單位應立即采取措施,恢復完好。
第二十四條公用事業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認真履行職責,定期督促戶外廣告設置單位對戶外廣告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危及人身、財產安全隱患的,應立即通知廣告設置單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確實難以通知到廣告設置單位的,公用事業管理部門應會同有關部門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規定設置戶外廣告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規定責令限期拆除的戶外廣告,設置單位應當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由公用事業管理部門組織拆除,所需費用由設置單位承擔。
第二十七條戶外廣告設施倒塌、脫落、漏電或者未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設置單位或過錯責任人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戶外廣告設置管理工作人員、、、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條為加強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預防交通建設項目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促進交通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結合交通建設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交通建設項目”,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的對環境有影響的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項目。
第三條交通部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對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實施管理。交通部設置的交通環境保護機構具體負責全國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實施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可設置交通環境保護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第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將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納入本部門的工作計劃,采取有利于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使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同交通建設相協調。
第五條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應當避免與交通建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相重復,已經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的交通建設規劃所包含的具體交通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評價內容可以簡化。
第六條對交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或者其交通環境保護機構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章環境影響評價程序
第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對交通建設項目的環境保護實行分類管理。
未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交通建設項目,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不予審批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沒計。
第八條建設單位應當在交通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經交通環境保護機構審核,并經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可在初步設計完成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需要進行可行性研究的交通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交通建設項目開工前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
第九條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內容和格式,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及技術規范的要求。
涉及水土保持的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必須有水土保持方案。
第十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條的規定,需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交通建設項目,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必須事先經同級交通主管部門預審。
第十—條交通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三十日內、環境影響報告表十五日內、環境影響登記表十日內,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預審意見,按有關規定報有審批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二條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經批準后,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施工工藝發生重大變動或者超過五年后開工建設的,應當重新辦理報批手續。
第十三條建設單位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申請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預審,應當按規定提交有明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按規定應當提交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還應當附具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及對有關意見采納或者不采納的說明。
第十四條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由建設單位自主選擇熟悉交通建設項目施工工藝、污染排放和生態損害及其防治對策,具備交通建設項目工程分析能力,依法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向交通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的機構承擔。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不得為建設單位指定任何機構進行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
第十五條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資格證書確定的等級、評價范圍,從事交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服務,并對評價結論負責。
第三章環境保護設施
第十六條交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工程,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十七條交通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應當按照交通行業環境保護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編制環境保護篇章,并依據經批準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或者環境影響報告表,在環境保護篇章中落實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以及環境工程投資概算。
第十八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交通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應當有交通環境保護機構參加。
交通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的環境保護篇章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得通過初步設計審查。
第十九條交通建設項目的主體工程完工后,需要進行試運營的,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營。
第二十條交通建設項目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審批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的環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同時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按規定組織交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應當有交通環境保護機構參加。
第二十一條交通建設項目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后,該建設項目方可正式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二十二條交通建設項目的后評估文件應當有環境保護篇章。重大交通建設項目應當進行專項環境后評估,評估費用在建設項目工作經費中列支。
第四章罰則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的進一步發展,人口老齡化進程正在逐步加深。2010年末,我國城鄉失能老人達到3 300萬人,其中有1 080萬完全失能老人。據人口老齡化趨勢預測,到2015年,中國失能老年人將達4 000萬人[1]。如此龐大的失能老人數量不僅帶來了護理服務供給的巨大壓力,也帶來了醫療費用、護理費用增長的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護理保險制度作為解決問題的一種方式引起了人們的廣泛討論。
一、長期護理社會保險制度的相關概念
(一)長期護理保險
一般來說,長期護理保險指為那些因老年、疾病或傷殘導致喪失日常生活能力而需要入住專門的護理機構接受長期的康復和支持護理或在家中接受他人護理時發生的各種費用予以補償的一種保險[1]。長期護理保險與各種醫療保險一樣也屬于健康保險的范疇,但醫療保險僅僅在于解決患者的治療、康復費用以及短期住院護理費用問題,而長期護理保險則是針對需要長時間護理的人群,尤其是需要護理的失能老人。
長期護理保險有兩種基本類型。一類屬于社會保險的范疇,是國家提供給居民的公共物品,是國家福利制度的一部分,具有強制性和福利性特征。另一類則屬于商業保險范疇,其本質是商業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簽訂的,目的在于轉移長期護理費用風險的保險協議(保單)。
(二)長期護理社會保險的要素
1.參保人
作為社會保險的護理保險制度應具有強制性,即通過法律規定應該參加的人群范圍,以保證制度覆蓋面。而且,只有在參保人達到一定規模后,才能夠體現出“大數法則”所帶來的責任分擔效應。在德國,《護理保險法》規定了“護理保險跟從醫療保險”原則,即所有醫療保險的投保人都要參加護理保險;而在日本,政府舉辦的護理保險則強制要求40歲以上的公民參加。
2.資金籌集
作為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多主體分擔是形成長期護理保險基金的主要手段。比如,德國的護理保險資金由政府、企業、個人三方負擔,其中政府承擔1/3以上;企業與個人負擔較小,護理保險稅按照投保人的收入計算,稅率固定為1.7%,一半由投保人支付,一半由雇主支付。
3.待遇支付方式與護理服務體系
在德日的護理保險制度實踐中,其待遇支付方式與其他社會保險有著明顯的區別,即以直接提供服務為主,現金支付為補充。這樣的給付方式能夠有效地提升資金利用效率,防止資源浪費。在服務的實現方式上,無論是居家護理還是機構護理都被囊括在了支付范圍之內。護理保險待遇的支付需要有健全的高水平的護理服務體系作為依托。如果沒有可靠的覆蓋各類群體的護理服務的提供,護理保險的設立就沒有意義。
二、我國建立長期護理社會保險制度的障礙因素
(一)經濟基礎和公共財政能力限制
一項保險制度的確立首先要看整個社會的經濟發展水平是否能夠支撐這一制度。德國在1994年頒布了社會保險法,當年德國GDP達到了2.15萬億美元,人均25 860美元。2000年日本開始實施護理保險,人均37 291美元。相比之下,2013年我國GDP折合美元9.31萬億美元,但人均只有月6 767美元,排名世界第89位,遠低于德日的水平。①社會保險的特點之一就是需要政府的強力支撐。我國的公共財政能力不足也造成了對護理保險制度建立的阻礙。②
(二)財務阻礙因素
1.繳費能力不足
雇主與個人繳費是形成護理保險基金的重要來源。判斷護理保險的財務可行性首先需要從精算平衡的角度來考察。一項研究指出,在現收現付制的情況下,如果月人均給付水平在1 000、800、500元人民幣時,2014年度護理保險費率應分別達到16.24%、12.99%、8.12%才能保證基金的收支平衡,這基本相當于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費率,無疑會給繳費者增加很大的負擔[2]。然而,2013年全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8 896元,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 955元。但同時,我國養老機構的費用大致在500―2 500元/月的范圍內,其中收費在1 000元以下的根本不能承擔對失能老年人的長期護理。從這里就可以大致看出我國居民收入與長期護理費用之間的矛盾。
2.社會保險費率過高
與護理保險費率較高問題相矛盾的是我國現有的已然畸高的社會保險費率。至2013年,我國各項社保繳費的總費率平均在40%以上,其中個人繳費率達到11%。相比之下,大部分發達國家的費率卻和我國的水平相當,甚至較低。比如法國社會保險費率合計為45.04%,德國為41.53%,瑞典為30.43%,而日本這個數字僅為25.24%[3]。因此,護理保險財務平衡所需的較高費率與我國已有的高費率之間形成了巨大矛盾,再加之我國雇主和居民繳費能力不足,這就造成了我國建立強制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將會面臨巨大的財務障礙。
(三)社會保險體制碎片化
我國現有的社會保險體制存在碎片化的特征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護理保險制度的建立。德國和日本都實行了護理保險跟隨醫療保險的原則,用國家強制的方式確保了護理保險參保率。在我國,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分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農村新型合作醫療,此外又有“大病保險”予以補充,這些醫療保險制度相互獨立,內部機制也各有不同,統籌層次差別很大,這就給“護理保險跟隨醫保的原則”帶來了天然的不便。
(四)缺乏健全的社會護理服務體系
1.機構護理服務供給短缺
一方面,我國從事老年人護理的養老院、護理院的床位供給在總體上是極度短缺的。根據民政部《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年)》統計,截至2010年底,全國各類收養性養老機構為4萬個,養老床位僅為314.9萬張[4],而同期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數量就已經超過1.77億,全國養老床位總數僅占老年人口總數的1.78%,不僅低于發達國家5%至7%的比例,也低于一些發展中國家2%至3%的水平。
2.居家養老護理服務發展緩慢
相較于專業性很強、價格昂貴的機構養老服務,社區居家養老成本較低、占用人力資源和土地資源少,在目前財政能夠用于養老事業的資金有限的情況下適合大規模推廣覆蓋,利于節省護理費用。此外,居家式養老更加符合我國傳統“孝”文化倫理,易于群眾接受。在德國,護理保險所包含的護理服務就分為在宅護理和住院護理兩大類。
3.護理服務標準化建設滯后
前文中提到,護理服務標準體系對于護理保險制度的健康運行具有重大作用。但是我國目前的護理服務標準化體系還未完全建成,還沒有類似老年人能力等級評價標準、護理等級評定標準等國家強制性標準的出臺。護理服務標準化工作的滯后直接導致了護理保險無法根據被保險人的失能等級來判定支付方式和水平,無法根據護理機構的服務質量判斷資金的使用效果。
(五)法律強制力較弱
社會保險的覆蓋面需要由法律強制來實現。護理保險的建立同樣需要國家通過強制力來保證參與率。我國的《社會保險法》中并沒有規定護理保險的相關內容,而且即便是其他保險的具體實施辦法也只是有各種行政條例所規定的。在具體實施過程中,更是存在很多不交、少交保險費的行為。所以,法律強制力較弱也給長期護理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帶來了很大障礙。
(六)社會阻礙因素
1.傳統養老觀念的影響
在我國農村地區,“養兒防老”的傳統觀念依舊根深蒂固。如果兒女將老人送去養老院會被許多老人認為是“不孝”的表現。傳統觀念的影響導致了很多家庭不愿參與社會化的養老護理服務,而更偏好于家庭養老。但是隨著我國家庭養老護理功能的減弱,其養老責任必然要向社會轉移,這就要求逐步削弱這種傳統的養老觀念。
2.居民保險意識薄弱
目前,在我國的社會保險制度實踐中,存在很多因保險意識不強而漏繳少繳保險費,甚至退保的行為。尤其是在農民工群體中出現了養老保險退保潮。居民退保的原因是非常復雜的,但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退保人只注重眼前利益,盼望多拿工資,而對自己幾十年后的養老問題并不關心。我國較高的保險繳費率也使參保人形成了保險“不值”的心態。
三、小結與展望
只有對外觀設計加以保護,是設計者、開發者的權利得到有效保護,才能激發其創造力,從而促進優秀產品的開發和我國工業水平的提高。我國為保護外觀設計,建立可一整套專利保護制度。我認為,這些制度存在一些亟待解決:
一、審查標準上的問題
我國外觀設計專利申請量及授權量均居世界第一,但外觀設計專利質量水平較低,不少低劣的外觀設計魚目混珠于外觀設計專利之列。[①]在許多廠家和申請者的心目中,并沒有創造自己獨特產品、獨特造型的概念,模仿現象很嚴重。有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創造性很低,只是由十分常見的圖案和形狀進行簡單的組合而成,這樣使專利保護范圍過大,妨礙了相關領域的技術。申請授權的外觀設計專利中,屬于一般產品的外包裝和標貼的占了相當大的數量。在許多國家,這類標貼和包裝不能作為外觀設計進行保護,只有構成獨立產品的包裝物,才能作為一種產品的外觀設計保護。
引入創造性標準
之所以造成上述問題,皆由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標準所生。《專利法》第23條規定:“授予專利權的外觀設計,應當同申請日以前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或者在國內公開使用過的外觀設計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由此可見,現行專利法對授予外觀設計專利僅具新穎性標準,而無創造性要求。這是一個明顯較低的授權標準,從而直接導致了我國外觀設計專利的較低質量水平,其不僅不利于鼓勵和保護創新設計,而且在市場競爭中產生了負面。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2003年“競爭與專利政策報告”即認為,低劣的專利質量、標準和程序又可能不經意的產生反競爭的作用,造成無保證的支配力,及不合理成本的增加。[②]
我以為,在外觀設計專利授權中引入創造性標準是提高專利質量根本途徑。我國第三次修改專利法應考慮引入創造性的標準。這樣不僅使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標準與國際接軌,更重要的是可以更好的鼓勵優質的產品設計申請專利,提高我國工業設計水平,增強產品的競爭力。
二、審查周期上的問題
我國對外觀設計實行初步審查制度,自申請人提出申請到獲得授權,至少需要8個月的時間。這種審查方式,較多的考慮到專利申請在規格、法律上的共性,以求達到公平。可是針對某些特定產品,則忽視了相應產品的個性,授權周期顯得相對緩慢[③].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產品中,包裝類、紡織類產品占相當大的比重。這些產品設計周期短,生命力短暫。對產品生產者而言,只需要在特定的時間內對其產品進行相應保護,并不指望該產品長期存在。如想冷飲產品及其包裝,生產只需要在一兩個夏天進行有效保護。同時,他們在完成設計后就進行產品投放準備。他們希望在準備工作時,就可以盡快獲得專利權。這樣,產品一上市,就可以獲得法律保護。外觀設計審批合格后,專利局將向其發出辦理登記手續通知書,通知申請人審批合格,可以授權。當申請人按時交納了相應費用,才可以授權。這樣對這些需要迅速獲得專利保護的申請人來說,產品被批準獲得法律保護的時間太晚了。當產品獲得保護時,也是該產品在市場上黃金季節結束之時。
建立注冊制與非注冊制并存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制度
《歐洲共同體外觀設計法》(Community Design Regulation)是2001年12月歐盟理事會通過的一項針對歐盟外觀設計保護的理事會法規。這一法規對于外觀設計實行注冊制與非注冊制并存保護制度:[④]
(1)注冊制共同體外觀設計(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RCD)。注冊制共同體外觀設計必須向OHZM或成員國的工業產權局提出注冊申請,經OHZM形式審查合格后,方可獲準注冊。每項注冊制外觀設計的費用5年保護期350歐元。
(2) 非注冊制共同體外觀設計(Unregistered Community Design ,UCD)。指在任何外觀設計自在歐盟公開之日起,無需提交任何申請文件或費用,即自動享有3年保護期。一項UCD允許一項外觀設計自其在歐盟境內首次銷售起3年期限內受到保護。該權利自動產生,只要該外觀設計完全滿足與注冊的共同體外觀設計相同的關于有效性規定。由于此種外觀設計保護期較短,因此適合于流行中的產品設計。
非注冊制的外觀設計保護對于時裝、新奇產品、玩具等需要立即且短期保護的產品來說,即為合適。這樣生產者可以大膽的在銷售旺季將產品投放市場,并且受到外觀設計保護。當一件外觀設計處于其申請已提出但未被批準,因此不能主張權利的階段時,非注冊的外觀設計也可提供保護。因此建議我國亦建立此種制度。
雖然非注冊制非常有用,但是設計人如果要尋求最終保護,仍應明確的獲得一項注冊的外觀設計,因為這種注冊的外觀設計在行使權利時無需證明該權利的存在及權利人的資格。
三、關于授予專利后的公告制度
《專利法》第40條規定:“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經初步審查沒有發現駁回理由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授予實用新型專利權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決定,發給相應的專利證書,同時予以登記和公告。實用新型專利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子公告之日起生效。”可見,外觀設計獲得專利權保護后必須立即公告,這是申請人獲得專利權保護的必經程序。公告本身沒有,問題在于公告是否可以被延遲呢?產品開發商在獲得專利權后,并不一定立即將產品投入銷售市場。如果此時將外觀設計公開,他人在幾天之內便可能對其進行仿冒并率先投放市場。從而使專利權人的外觀設計無法獲得最有效的保護。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歐洲共同體外觀設計法》規定了延遲保護制度。注冊的外觀設計通常在注冊后即于共同體外觀設計公報中公開。但是,權利人可以請求延遲公開,延遲期限最長可達自申請日或優先權日起30個月。延遲公開對于那些擁有若干外觀設計專利而尚未選定最后將行銷其中哪一種情況也十分有利。日本有申請保密制度。對于研制周期較長的產品,如汽車車型,從產品開發到上市平均兩年半,不希望過早的公開其外觀專利,針對這一需求,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可以最為保密申請不被公開在外觀設計公報上,要求必須在一處申請之日起提出該要求,保密時間最長期限為3年。
我國可以借鑒延遲公開制度。權利人若不相立即公開其外觀設計,可以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申請要求遲延公開,從而更有效的保護其外觀設計專利。
四、關于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期限
我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限為10年。在1993年申請的外觀設計中,獲得專利權并且專利權保護期限達到10年的不到10%.大多數人申請專利只為獲得專利權證書,從而獲得職稱、稅收等方面的利益。[⑤]因此其在獲得專利權之后并沒有將專利適用于商品生產的意識,很多專利因為專利權人的原因而喪失了專利權。有的專利權人則只為獲得短期商業利益,并不將其作為自己的一種品牌產品長期占領市場。而對于一些實力雄厚且具有戰略眼光的大企業來說,他們希望自己的產品可以長期占領市場,獲得有效保護。對他們講,10年保護期較為短暫。
對于外觀設計,其保護期限在各國法律中不盡相同:外觀設計在日本的保護期為自核準注冊之日起15年;在德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0年;在英國,其保護期為自注冊之日起5年,可延長4次,每次5年;在美國,其保護期限為自核發證書之日起14年;在法國,其保護期限為自申請之日起25年,經注冊人聲明還可延長25年。可見我國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與發達國家相比較為短暫。
我認為,既然主張實行注冊制與非注冊制并存的保護機制,那么對于核準注冊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限可以定為自申請之日起5年,可以續展4次,每次5年。這樣既可以適應那些僅需要對外觀設計進行短期保護的權利人的需要,又可以滿足那些要求長期外觀設計專利保護的大企業的要求。
注釋:
[①]吳冬:《我國應建立符合本國特色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制度》,知識產權出版社。
[②]徐清平:《論我國工業品外觀設計的保護》,載《專利法2004》,知識產權出版社。
[③]鮑黎黎:《外觀設計保護制度與我國之適應》,載《知識產權》,2006,4.
1護患溝通不到位
兒科護理在醫院醫療中出現的問題較多,由于醫院兒科的患兒情況多種多樣,家長是患兒的主要“代言人”,溝通起來更為復雜也需要更多的技巧。醫院內科的護理人員一旦與患者的家屬交流溝通出現問題,就很可能引發糾紛。因此,解決醫院內科護理溝通中存在的問題迫在眉睫。
2兒科護理細節管理不完善
目前,兒科護理工作的開展依然延續的其他科室的護理制度,沒有針對兒科的特殊情況制定相關的護理細節管理制度。例如:對于新生兒科室的細節護理特別重要,必須建立起新生兒科各項規章制度:如新生兒病房(NICU)管理制度、新生兒重癥搶救制度、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管理制度、新生兒病房探視陪伴管理制度、新生兒入、出院管理制度、消毒劑使用管理制度、病歷書寫規范管理制度、醫務人員手衛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規范、新生兒護理常規等。但是,目前兒科護理制度能夠達到全面制度建設的情況依然較少,這也使得細節管理無法開展。
二、兒科護理細節的糾紛防范對策
1建立家屬與護理人員的溝通渠道
建立家屬與護理人員的溝通渠道,使護理人員應與患者及家屬“站在一起”,而不是形成對立面,在滿足患者合理需求的同時,緩解醫患矛盾。盡量使護理糾紛降低到最低限度。另外,護理人員要重視肢體語言的作用,在與患者家屬的溝通過程中,護士的面部表情、手部動作、身體姿態可以傳達關懷、愛護、理解、寬容。誠摯溫馨的笑容,親切謙遜的態度,融洽護患關系,并觀察家屬的細節表現如何,是高興、焦慮、抑郁等。總之,制度建設與態度轉變是建立溝通機制,避免出現糾紛的關鍵。
2提供業務能力,加強細節觀察
兒科護理人員要形成細節觀察和護理的能力必須要加強自身專業能力的發展,院方要定期開展培訓工作,并鼓勵護理人員出外進修,養成護理工作細致觀察的能力。其次,要重視院內培訓,持續保證管理質量的提升。例如:當護理人員出現差錯時,采取引導、幫助的態度,同時耐心與護士一起對照制度及相關管理規定認真分析,找出發生問題的原因后,采取相應對策。在查找的問題的過程中必須要重視分析護理人員是否正確地開展了細節觀察護理,對忽視細節管理的人員要進行重點培訓,保證業務能力的提升與細節觀察能力的培養同步發展。
3緩解護理工作壓力
為了更好的調動兒科護理人員的工作的積極性,就要不同程度的減輕兒科護理工作的壓力。首先,要增加護理工作人員,相對于其他科室,兒科的護理人員數目要增加,確保護理人員有與患兒及家屬溝通的時間和經歷。其次,開展“一對多”的陪護模式,在護士的指導下,實行護理員專人陪護,為更多的患者提供日常生活護理。以此來減輕護士的工作壓力,同時也提高患者的生活品質。
4完善細節管理制度建設
制度建設是進行細節管理的關鍵,總體的管理制度建設理念要本著“以患兒為中心”轉變觀念,加強醫德教育,提高自身素質。首先,要開展“優質服務”的制度建設,提倡微笑服務,不說服務忌語。加強服務意識,改善由服務態度差引發的糾紛問題。同時,確保優質服務過程中對患兒家屬的問題必須耐心解答,使醫護人員及患者、家屬對患兒需要注意的內容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使患兒及家屬有被重視和被尊重感,融洽了護患關系,提高了兒科患兒及陪護人員對護理工作的滿意度。其次,要制定“首問負責制”,與經濟掛鉤。將制度和護理人員的工作情況結合起來,在保證經濟利益的同時,實現對細節管理的重視度,以此來刺激兒科護理人員重視細節觀察帶來的經濟利益和護理效果。
三、總結
關鍵詞 重點專科 護理 建設
重點專科建設是醫院一項長期的根本性任務。是醫院創名院、建名科、育名醫(“三名”)戰略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重點專科護理建設是重點專科建設內容之一,能使護士在專科疾病認識、治療、護理、康復指導上具備較高水平,使重點專科護理質量更上一個臺階。我院兒童骨科自2008年-2011年,在創建重點專科的過程中,護理工作緊密圍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目標與要求》有關內容,建立重點專科護理質量評價標準,突出中醫護理特色,強化重點專科護士中醫理論與技術培訓,提高中醫護理科研能力,于2011年7月順利通過國家級重點專科驗收工作,現將重點專科護理建設體會總結如下:
1組織管理與制度建設
為保障重點專科的建設和發展,醫院制定了重點專科建設管理辦法;成立了重點專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科室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十一五”重點專科(專病)項目建設目標與要求》制定并落實重點專科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制定了兒童骨科重點專科護理工作發展規劃;兒童骨科專科護理建設工作計劃;建立健全護理崗位職責、人員培訓計劃及落實考核措施等;每月均組織重點專科建設的專項檢查,并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處罰。
2技術、學術能力建設
2.1結合診療規范完善護理常規我科在重點專科建設開展的同時,運用中醫護理的整體觀和辨證施護理論,結合科室診療規范完善了重點病種護理常規,每年對護理常規進行優化。護理人員熟悉掌握重點病種的辨證分型及臨床表現,主要從病人的辨證施膳、用藥、情志、專科護理、健康教育等方面開展護理工作。
2.2重點單病種突出中醫特色護理并進行評價及制定改進措施科室突出中醫護理特色,將中醫護理技術操作廣泛運用于骨傷科護理中。我們根據“四氣五味”理論對飲食分類、指導患兒家長根據患兒骨折不同分期進行飲食調養,將中藥穴位貼敷、中藥封包、中藥離子導入、中藥熏洗等中醫護理技術操作運用于臨床。根據骨折患兒的身心特點,科室設計并應用了上肢游戲式引導功能鍛煉操以提高骨折患兒的康復效果。
每月科室護理質控小組對中醫特色護理進行評價并制定改進措施。
2.3加強科研與學術交流能力
積極總結專科護理經驗,參加國家級、省級護理學術會議,與省內外護理同行進行護理經驗交流。對下級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在建設周期內與3家醫院形成對口支援,舉辦省級繼續教育培訓班2次,2010年申報并舉辦《兒童骨科辨證施護新進展培訓班》。建設周期內護理科研課題立項1個。
3人才培養及梯隊建設
3.1注重護理人員中醫基礎理論知識和臨證能力的培訓扎實的中醫基礎理論知識是順利開展中醫護理工作的前提條件。重點專科要成為中醫護理模式病房,必須注重護理人員中醫知識、技能的系統培訓。在全院護理人員課時達到100課時要求的基礎上,科室通過講座、跟隨醫生查房、中醫護理查房、護理病例討論等多種形式,了解本科室病種的相關知識。科室每季度進行中醫護理技術操作考核和理論考核。
3.2護理人員專科、專病理論知識的培訓科室制定了各級護士護理理論、技能要求,每年對各級護士進行技能考核;科室制定并落實重點專科培訓計劃;專科、專病護理查房每季度1次;專科、專病理論講課每季度1次;重點專病為主題的讀書報告會每季度1次;專病應用護理技術考核每半年1次。
邀請科內醫生專家授課,學習牽引、手法復位的配合,小夾板固定的方法、功能鍛煉指導等專科護理技術,使護理人員學以致用,能熟練配合醫生進行各種骨科技術操作。
4專科文化建設
重點專科精神文化建設應體現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時代氣息,突出救死扶傷的行業特點,重視人文關懷,創建良好的中醫專科文化氛圍。
4.1中醫藥文化宣傳、普及在病房走廊、門診候診區設立了中醫藥文化宣傳欄和適宜兒童的卡通形象宣傳欄,介紹本專科中醫藥治療特色、中醫藥療效等內容。將中醫藥文化融入科室規章制度和工作規范,從診療行為、服務方式、人才培養、教學傳承等方面,形成具有中醫藥特色的服務文化和管理文化。
為提高健康教育效果使患兒在娛樂中學習有關健康教育常識,我們自編了圖文并茂的健康教育畫冊、健康教育處方,供患兒及家屬翻閱。畫冊色彩鮮艷,采用卡通圖像,加上其父母在旁邊的指點說明,能吸引兒童的注意力,使患兒受到健康教育的熏陶。內容有:兒童骨折骨折后的家庭護理,骨折三期不同的飲食,如何進行功能鍛煉,各項檢查、治療的意義和配合,兒童意外創傷的預防,出院指導等內容。
4.2將醫療護理服務拓展到院外,延伸到家庭和社會為了達到護理連貫性,我們把關懷服務延伸到家庭,設置醫患連心卡,使病人出院后,同樣能得到護理人員的關心和幫助,出院后定期電話回訪,了解病情需求,強調尊醫服藥,按時復查,以做好康復指導。
doi:10.3969/j.issn.1672-9676.2015.06.055
作者單位:050051石家莊市河北省人民醫院
李賢:女,碩士,主任護師,護理部主任
基金項目:2010年衛生計生委重點課題(20100002)
制度是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護理工作制度建設和執行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種制度相互聯系、相互貫通,實現制度功能的整合,以提高制度體系的整體功效。但一系列制度因頒布時間不一、工作性質轉變等因素而不同程度地存在散亂、擱淺等現象,這無疑阻礙著制度執行力的發揮。自2012年開始,每年我院護理部作為首要任務常規梳理各項規章制度,并對每個制度進行編碼,注明執行日期,使護士在遇到問題時有章可依[1]。
1完善制度建設
1.1梳理制度責任到人2012年開始,護理部每年按計劃組織三級質控成員對護理管理制度、病房護理工作制度、護理工作流程、基礎護理服務工作規范、護理常規、崗位說明書、護理應急預案納入梳理內容,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合理分工,責任到人,采用從上到下、從下到上的流程對各種規章制度和流程進行審核,使每項制度有人抓、有人管,落實逐級負責,層層落實。廢除不符合當前護理實際發展的制度,對部分制度進行重新整合,避免制度與制度之間的“碰撞”;對有缺陷制度進行修改完善,每個責任人提出適合臨床需求的合理化建議,為下一步規范各項護理工作制度打下堅實的基礎。
1.2建立可操作性的工作流程護理工作繁雜、量大,如何制定嚴謹的執行措施,使抽象的條文更加明確具體,以便更有效地發揮制度的規范作用。護理部強調:依靠臨床一線護理人員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找準護理工作中安全與質量的薄弱環節和盲點,明晰每一項操作流程,如標本采集系列、生活護理系列、健康教育系列、專科操作系列等,再根據這些核心內容的實際情況,把復雜的東西簡單化,用流程圖的形式讓護理人員知道自己該做什么,不該做什么,提高了工作效率。對于護理管理而言,誰是主導,誰是參與,誰應該承擔什么責任,應該具有什么權限,這些內容都在描述關鍵流程時體現出來,護理人員和護理管理者在工作流程中的職責和職能依此進行定位。定位明確,護理人員和護理管理人員才能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各項護理工作流程順暢運行。
1.3規范崗位管理,細化各項配套制度護理部首先梳理護理崗位目錄,根據工作需要調整臨床護理工作護理崗位,明確各級各類護理單元崗位數目和各級護理人員編制人數。全院
護士1000余名,共設置護理崗位123個,根據每個專業實際工作情況,科護士長組織護士長、護士討論,大家群策群力為每一個崗位制定具體、精細的崗位說明書,護理部明確統一每一崗位的崗位名稱、任職條件、工作項目、工作依據、工作權限、工作標準、責任追究等內容,將每一崗位的工作任務和責任細化,對護理人員實施分層管理,其核心任務是提高護理人員的工作質量,為患者提供安全優質服務[2],依托醫院的信息化平臺,使用PDA盡可能做到工作量化到個人,為科學的績效考核打下基礎。其次是要細化各項配套制度工作,除了明確具體的操作程序和內涵,還明確各崗位之間、各部門之間的工作流程、工作程序,如交接班流程、轉診、專科流程、身份識別流程等,使護理工作形成一整套相互配套、相互促進、共同發揮作用的監督措施和管理辦法。同時,護理部還根據護理工作快速發展形式,借鑒國內、外優秀護理團隊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創新和完善各種制度,在理論創新的基礎上達到制度的創新。
2落實制度執行力
2.1提高制度、措施、流程的知曉率制度出臺不是目的,重要的是貫徹落實。護理部通過攝制視頻短片、宣傳手冊、醫院月刊、醫院內網、外網等多種形式擴大制度宣傳教育覆蓋面,醫院相關人員知曉率達到了80%;通過全體護理人員的集中宣傳、科室晨會交接班前后日常學習,加深制度宣傳理解,護理人員的知曉率達到了100%。經過一年多多種形式的制度宣傳,每位護理人員都清楚自己的責任范圍,了解熟悉護理工作管理制度,并能夠以此為準則,在工作中自覺遵守,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尤其是護理三級管理人員率先熟知制度的主要內容,進一步提高護理人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從而達到全院護理人員思想統一、服從指揮、自我管理、工作安全高效的目的。
2.2強化制度的學習培訓為了增強護理人員執行制度意識,護理部在2012、2013年“培訓年”的基礎上,堅持不懈地抓好培訓、引導工作,根據新的制度要求,在培訓方式和培訓內容上本著學以致用的原則,制定完善了培訓計劃,采用靈活培訓方式,增加制度、流程、應急預案的培訓比重。修訂了護理人員分層培訓方案,通過護士分層使用、分層培訓、崗位練兵,提升了護理人員專業水平。護理部繼續開展新護士規范化培訓,每周二、四請我院護理骨干對新護士進行理論和技能培訓,并進行考核。全年共組織各級培訓660次,參加受訓人次數約2.6萬人次。2013年12月護理部通過護士隊伍知識需求調查顯示,在全院開展優質護理活動中,通過培訓,護理人員不僅樹立了爭先創優、做好本職工作的強烈愿望,同時掌握了規范、安全的操作本領。護士長通過培訓掌握更科學的工作方法,樹立科學的管理理念,進一步提高了護理工作質量。
2.3加強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保證護理質量持續改進加強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保證制度落實的重要手段。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根據2011版三級綜合醫院評審標準和2013年8月版的制度、規范和流程,重新修訂了2013年護理質量檢查評價標準,把制度細化、量化到各項質控標準中,如標準中包括分級護理制度、查對制度、交接班制度、不良事件上報制度、危重患者搶救制度、護理常規、基礎護理操作規范、健康教育流程及護理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采取聯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各項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制度執行標準與臨床一線是否一致、評價規章制度是否合理可行和便于操作、執行的時限是否合乎要求等,發現制度制定中存在的問題,上報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按照制度修改流程整改,保證制度的有效性;查出不認真執行制度、不及時執行制度和拒不執行制度的行為給予科室及個人缺陷管理,確保制度的執行到位。每月召開護理質控分析會,分析護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指導性意見,幫助限期整改,并將對質控中發現的問題特別是一些共性問題實施改進措施,使質控成為持續改進、可追溯的過程。由于有了完善的護理質量三級管理考評、考核監督機制,使各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真正發揮制度管理的作用,從而確保我院護理工作全面、有序的進步。
另外,我院護理部把落實制度與團隊建設相結合,重視團隊精神的塑造,推進護士層級管理,根據護士的實際能力分配護理工作,使其在面臨自己工作的同時,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去完成此項任務,逐步建立信心型護理團隊,提高整體執行力[1],把規章制度制定實施和管理措施有效實施,轉化為護理人員自律、自主、自覺執行制度的行動,不僅建立了科學的管理制度、合理的工作流程,而且從管理方式上變革,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從簡單的管理監督、工作指導等方式,向引導護理人員暢通上、下級信息溝通渠道,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等方式進行轉換,不僅調動了護理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而且明顯提高制度執行力,這種具有導向功能、凝聚功能、激勵功能和教育功能的團隊精神,保證了我院制度有效并轉化為制度執行的自覺行為。
制度建設是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制度的制定-制度的執行-制度執行的監督-制度的補充完善、改進-制度的修訂,遵循閉環規則。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建立完善制度是第一步,關鍵措施是更好將制度執行落實到位的第二步,讓二者有效的結合,充分發揮其效能,特別是加強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對現有制度予以規劃,進一步規范工作流程,明確相應要求;護理管理者應展現護理團隊中堅力量的相應態度,加強對患者入院及出院的管理,對護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予以及時指導并加以糾正,同時應建立有效的監督制度,并在日常護理工作中加以真正落實,嚴格按制度辦事,減少差錯事故發生,促使護理工作效率及質量不斷提升[3],為實現護理質量持續有效發展創造一個良好的、和諧的內部環境。
參考文獻
[1]李平,牟善芳,劉淑娟,等.不同層級護士中醫護理模式執行力現狀及影響因素的研究[J].護理管理雜志,2013,13(2):84-86.
[2]朱紅珍,陳春英.護理組長在實施護理人員層級管理中的作用[J].齊魯護理雜志,2013,19(14):106-107.
[3]李冬玲.護理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基層醫學論壇,2014,18(15):1932-1933.
關鍵詞:高校實驗室;建設管理;策略
一、實驗室的地位和作用
1.實驗室對教育教學有重要作用
高校學習有兩部分內容,其一是理論知識學習,主要在教室中進行;其二是實踐操作訓練,多在實驗室完成。現代教育理論認為,實驗教學在促進學生認知結構轉化方面具有獨特功能。實驗教學為理論知識提供感性材料,為疑難問題打通解決渠道,不但可以培養學生的操作能力和創新能力,還能幫助學生培養科學的思維方法和縝密的做事風格,甚至可以影響學生的世界觀。
2.實驗室是綜合素質教育的重要課堂
現代社會需要的是綜合素質全面發展的復合型人才,因此要求學生不僅要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還應該懂應用、會操作,并具有不畏艱難、鍥而不舍的學習精神,而實驗課堂能夠讓這些能力得到綜合鍛煉,使學生將專業知識與實踐操作相結合,成為適應社會需求的人才。
二、實驗室的建設與管理策略
1.完善實驗教學管理體制
(1)規章制度建設。完善的實驗教學管理制度是加強實驗室建設與管理的基礎保障。實驗室教學管理體制包括安全管理制度、設備操作使用制度、儀器維修護理制度、實驗室管理崗位制度、硬件設置申購制度等,這些制度可以根據學校整體規范來執行,也可以根據各院系實際情況來做合理調整。制度執行要嚴格到位,確保公平、公正。
(2)檔案制度建設。在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的同時,還要建立設備技術檔案和運行檔案。檔案是實驗室活動的真實記錄和反映,通過檔案資料,管理者可以對歷史性工作進行研究分析,也能對當下工作有效把握,便于從中發現管理問題,并尋求解決方案。
(3)物資管理制度建設。物資管理是一項繁瑣冗雜的工作,以往都是依靠人工來記錄管理,隨著信息化的發展,這項工作逐步轉移到計算機系統上。但由于低值、易耗品更換頻繁,匯總量大,很多二級學院實驗室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仍舊停留在人工賬上,管理者難以精準、及時掌控低值、易耗品經費合理使用情況,給實驗室日常管理工作的開展帶來一定的困難。為了解決這一問題,急需建立管理低值、易耗品賬目制度并引進管理的微機系統。
(4)安全制度建設。實驗室的常見安全隱患主要有:電路設施陳舊、走線布局不合理;安全通道堵塞;空間狹小,各類化學試劑不能隔離存放;缺乏備用供電設施等應急保障系統;缺乏急救設備及藥品等。師生安全大于天,實驗室安全一定要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設立相關監督考核部門,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2.優化配置,抓好實驗室建設
第一,加大實驗室儀器設備的維修和購置投入。實驗室儀器設備是學生實驗學習的必要工具,隨著科技進步,各類軟硬件設備更新越來越快,很多陳舊設備已經無法滿足現代教學的需要,部分需要維修升級,部分將被直接淘汰,更換全新設備。第二,擴大實驗室建設和使用面積。由于實驗儀器設備需要更新、添置,原有的實驗室面積也急需擴大。另外,隨著學校擴招政策的開展,入學學生數量不斷增多,實驗室空間顯得越來越狹小。在這樣的背景下,學校應盡快解決實驗室房源緊張問題,快速擴建實驗室。
3.打造高素質實驗室管理隊伍
實驗室管理的主體是人,實驗室管理人員的素質直接決定著相關工作的開展進程與質量。首先,高校要保障相關工作者的福利待遇,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加入,并激勵他們努力工作,積極推進高校實驗室教育管理改革,使得學校科研工作實現跨越式發展。其次,要定期組織培訓學習,確保技術人員掌握最前沿的管理理念的專業技術,并鼓勵其進行跨學科、跨專業學習,打造一支高、精、尖的組織隊伍。再次,堅持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以人力資源管理理論指導實際工作,增強相關工作者的責任感和事業心,全面提升實驗室管理工作效率和質量。
三、結語
在科技發展日新月異的大背景下,高校實驗室管理工作也不斷發生著改變,實驗室建設與管理工作涉及面越來越廣,難度越來越大,傳統的模式早已無法適用。 在新時期,相關工作者一定要明確目標,理清思路,創新管理手段,發揮實驗室的保障和服務性作用,不斷滿足創新教育的需要。
參考文獻:
論文摘要:人口老齡化是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中面臨的嚴峻挑戰之一。根據聯合國的標準顯示,2002年,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已經占到了總人口數的7%,已經正式進入老齡化社會。大量老年人的出現,不僅僅需要保障其生活來源,也對老年人的護理提出了要求,文章針對老年護理保障體系建設進行簡要闡述。
1、我國人口老齡化的現狀
我國人口老齡化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以下幾點不利因素。
首先,我國經濟發展尚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積累少,底子薄,對人口老齡化的經濟承受能力比較差。其次,我國老年人口增長速度快,老年人口絕對數量大。資料顯示,2000年,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2998萬人,約占總人口的10.46%,65歲以上老年人口達到8810萬,約占總人口的6.96% 02005年,我國總人口數達到了130756萬人,65歲以上的老年人達到10055萬人,占總人口的7.7%。預計,到20巧年,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2億。再次,我國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導致各地的養老保障水平不一樣。在經濟最發達的東部地區,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質量較高,為老年人服務的機構多,政府能夠拿出更多資源對老年人加以照顧。反之,在經濟比較落后的西部地區,政府把更多的資源用在建設上面,而對老年人的照顧不夠。另外,城鄉二元經濟的特點,使得城鄉的老年人口生活質量上面也存在較大的不平衡。
2、我國養老保障的現狀及建立老年護理保險的必要性
目前,我國正在進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對原來的養老保險長期只覆蓋國有企事業單位,而其他人員覆蓋率較小的傳統養老保險制度進行了改革。擴大了養老保險的覆蓋面,降低了保障門檻,將更多的人員納入養老保險范圍。
但是,這僅僅是指的老年人的生活來源得到了保障,而沒有包括老年人的生活護理。老年人隨著其年齡的增長、身體機能的衰退以及自身體質的下降,患病并需得到護理的機會不斷增多,老年人對長期護理的依賴性日益顯現。
3、國外老年護理保險經驗介紹
90年代,隨日本“泡沫經濟”的破滅,同時日本的保障費又不斷增多,加上高齡者的服務體系一直是在金額不足的公費支出下運行,所以,發揚社會互助精神,建立起老年護理保險制度,以滿足不斷增加的老年人口對護理的需求成為了日本建設老年護理保險的主要政策。日本將醫療領域的老年護理和福利領域的老年福利合并,頒布了《護理保險法》并于2000年4月開始實施。這部法律主要是通過政府的財政支持,年輕人對老年人以及老年人之間的相互支持等多種途徑來滿足老年人的護理需求,并減少醫療費用浪費等問題。這部法律旨在針對人口老齡化日趨嚴重和老年護理需要不斷增長的問題,重新調整政府、老年人、年輕人和相關的老年服務部在老年護理中的權責。
4、建設我國社會老年護理保險體系的具體建議
①以社區為基礎護理平臺,搭建老年護理服務網絡。目前,我國社會保險體系的構建就是以社區為基礎單位來開展的。而未來社會保險的發展方向,也是以社區為基礎服務單位構建。投保人的工作單位只負有繳費義務。所以,開展老年護理保險也應該以社區為基礎平臺。充分利用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節約國家資源。
②以現有養老保險管理機構為依托,實行養老保險與護理保險雙險聯保。我國養老保險范圍已經基本覆蓋了我城鎮企業職工,部分覆蓋了城市靈活就業人員,以及少部分農村人口。并且保險范圍尚在繼續擴大中。直接利用現有養老保險體系來開展老年護理保險工作,免去了重新宣傳、建立老年護理保險體系的工作,節約了現有資源,并且直接使保險覆蓋率達到了現有的最高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