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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市建設工種交易中心(以下簡稱市交易中心),為我市固定、有形的建筑市場,交易中心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實施對建筑市場的服務和管理,市監察局負責監督,其性質是:自收自支的非盈利性事業法人,與*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合置辦公,兩塊牌子一套人馬。基主要職責是:統一工程建設信息;為承發包交易活動提供服務;為集中辦理工種建設有關手續提供場所和服務。
第三條:*市吉州區、青原區行政區域內各婁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以及建筑裝飾修、市政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水利水電、公路、橋梁等承發包交易,都必須在市交易中心內進行,按國務院辦公廳[2**]34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有關部門實施招標投標活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意見的通知》實施公類管理,各司其責,市交易中心提供場所和相關服務,按規定收取綜合服務費。
第四條:建筑工程項目及建材價格等信息和招標公告、開標、評標、定標、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合同審簽及簽訂、建設監理委托、施工許可證發放等工作統一集中在市交易中心內完成。
第五條:信息固定在星期二、四,各相關單位自行按時到市交易中心獲取所需信息。
第六條:建筑工程、建筑裝飾裝修、市政工程的監理委托手續、質量(安全)監督手續、合同審簽、鑒證、施工許可證核發等工作固定在星期二、四兩天辦理,辦理上述手續的各相關單位按時進駐市交易中心辦公,各司其責,實行“一站式”服務。
第七條:進駐單位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有序、廉潔、高效的原則在交易中心內交易,交易中心保護其獨立、自主的正常際承包交易活動。
第八條:進駐單位在交易過種中禁止下列行為:
(一)嚴禁交易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允許的建筑工程項目承發包;
(二)嚴禁私下交易、場外交易;
(三)嚴禁制造虛假信息;
(四)嚴禁泄露標底和不正當竟爭。
第九條:凡必須進入交易中心的工程項目發生場外交易,屬違規、違紀行為,將追究有關建設各方的責任,并依法嚴肅處理。
第十條:市交易中心及進駐辦公的工作人員要遵守交易中心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企業監督、群眾監督和社會監督,有違紀違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第十一條:各縣(市)遵照執行。
關鍵詞:新形勢;建設工程;質量監督
1 現狀分析
1.1 監督模式轉變不堅決,執行力度不徹底
5號令的出臺,為新形勢下監督模式的轉變提供了依據。但是目前,我區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還是沿襲了幾年前的做法,以定人、定點、定時監督模式為主,雖已經開始逐漸地轉變監督模式(如結合一定頻次的抽巡查),但總體上轉變還不夠堅決,執行力度還不夠徹底,政策宣傳仍未深入人心。致使部分建設工程參加各方還未從過去建設工程“合驗制”的思維模式中抽離出來,忽略自身才是建設工程質量責任主體;同時在社會上對質量監督機構職責存在誤解,一旦出現質量問題,第一反應向質量監督機構問責,而事實上質量監督機構是對監督行為負責,各參建方才是對工程質量負有終身制。
1.2 質量監督事前控制針對性不強,形勢單一
事前控制即可以避免返工,又節約人力物力。監督交底即體現監督的事先控制,同時形成預警和服務相結合的質量監督模式。目前監督機構對于工程的首次監督交底工作已越來越重視,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總體上還存在針對性不強,交底形勢單一等問題。使得對某些結構復雜、技術含量相對較高的工程監督交底工作流于形式,無法獲得應有的效果。
1.3 監督力量較薄弱、技術裝備落后
工程質量監督是一項技術性、政策性都很強的工作,目前監督機構人員的總體素質還不高,主要表現在知識結構不合理,缺乏現場實踐經驗,缺乏法律知識和全方位控制的能力。監督手段還多停留在過去的“敲、打、看、摸”上,技術裝備落后,缺乏現代化的檢測手段,落后于科技發展水平,影響工程質量監督的力度和深度,這直接削弱了政府監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1.4 違反基本建設程序情況時有發生
地方政府為了追求當地的經濟建設發展,為招商引資提供有力條件,片面要求工程建設速度,不遵守工程建設基本情況,在工程不具備開工條件的情況下,要求先行開工建設。比如有些項目未進行施工圖審查,先開工建設,后進行審查;有些項目未辦理監督手續、施工許可,先行開工,實行“綠色通道”。這類工程質量監管難度較大,很容易出現質量隱患。
2 新形勢下監督管理轉變的模式及方向
質量監督管理模式與方法必須適應發展形勢、管理對象和工作任務的變化,任何一成不變的管理模式是沒有生命力的。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管工作必須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根據不同時期的特點,不斷注入新的內涵,賦予新的要素,體現新的特征。只有不斷增強監管工作的適應性、有效性和科學性,才能充分發揮監督效能,保證和提高工程質量。新形勢下質量監督工作中要抬頭看準路,低頭拉好車,努力做好“三個結合”,即轉變理念與改進方法相結合,夯實基礎與抓住重點相結合,強化監督與做好服務相結合。根據監督機構改革和建設發展需要,突出抓好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不斷探索新思路。監管工作不僅要全力拼搏,還要發揮“四兩撥千斤”的巧勁。要調整監督模式,建立起一種“執法嚴格、方法科學、手段先進”的工程質量監督運行保障機制。
3 工程質量監督的設想和建議
3.1 建立健全相配套的監督管理制度
規章制度是監督管理科學化、規范化的保證。新形勢下要緊緊圍繞質量監管模式及方向的轉變,本著有利于落實各方主體責任、有利于提高監管效能、有利于提升工程質量水平的原則,著重在制度創新上下功夫,著力構建與5號部長令相適應、相銜接、相配套的一系列質量監督管理制度,確保工作有力有序開展。包括建立監督執法檢查制度,實體質量檢測制度,工程質量監理報告制度,重大分項、分部質量危險源識別和報告制度,差別化管理制度,質量形勢分析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質量評價制度,不良行為記錄制度,工程質量預警制度,工程質量保險制度,質量監管與市場監管聯動制度。
3.2 加快質量監督工作方式轉變,加強建設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意識
由于政府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性質和內容的轉變,必將帶來與之相適應的工作方式轉變。隨著工程監理制度的不斷完善與健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微觀質量應由工程監理單位實施監控,對每道工序進行檢查,并層層把關簽字,代表建設單位監督工程施工質量。而政府監督機構則應站在公眾和社會的立場上,對工程質量的關鍵環節與工程實體及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行為進行事先不通知的抽查,這種方式既避免了建設各方為準備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而影響工期,又可以比較客觀地反映出工程建設的質量狀況及各參建單位的質量行為,同時增強了監督檢查的有效性及威懾力。
3.3 提高質量監督事前控制效率,做好分階段交底工作
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交底不同于單純的技術交底,而是一種綜合了工程建設各個環節中關于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全面性、全方位的交底。其中既有對監督工作性質和方式的宣傳與貫徹,也有對各參建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要求。既有對主體結構、使用功能等實體質量的監督檢點,也有對組織竣工驗收的監督重點,因此分階段、分重點的進行監督工作交底更能起到良好的效果。在工程開工之前,監督工作交底的內容應該涵蓋工程建設所有環節的各個方面,力求做到全面,完整;在施工中期階段,比如基礎階段完成以后,或者主體施工開始之前,再次實行一次交底工作,交底內容可以集中對前一階段各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方面的不足,加以督促整改,其次是對主體結構實體質量的監督管理,側重于主體結構工程的監督檢點,施工中經常發生的質量問題等,通過二次交底對參建各方敲響警鐘,確保結構安全;到了工程竣工階段,可以圍繞工程竣工驗收的準備工作和組織工作進行交底。重點對住宅工程的一房一驗,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條件、形勢和程序等環節進行監督交底工作。
3.4 加強監督人員的綜合素質與監督手段的科技含量
應當積極推進質量監督機構及人員資格認證制度,今后質量監督人員不僅要通過書面的考試、還要求對現場實物質量及參建各方質量行為檢查監督能力的考核,同時增加質量監督人員的業務與政治思想方面培訓次數與培訓質量,打造一支技術精良的質量監督隊伍,使其具有較強的技術判斷能力和行政執法水平。而就提高監督手段的可以含量而言,可以增加新型檢測設備,以數據說話,從過去常用的“敲、打、看、摸”上轉變,這樣可以使得質量監督工作更加具有力度和深度,也更加具有說服力與威懾力,從而加強政府監督的有效性和權威性。
3.5 結合地方政府部門,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結合建設工程基建手續受理部門,做到信息共享,對違反建設工程基本建設程序的項目嚴格查處,杜絕手續不全,違反基建程序的建設工程,發現此類工程,一律不許開工建設,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出處罰。從而從根本上杜絕此類工程造成的建筑工程質量隱患。
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應用
1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應用的重要性
就我國的工程領域而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應用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可以使工程領域變得更為科學與規范,使建筑工程質量得到保障。近年來,我國在建設工程方面存在一些弊端,例如不準確的信息查詢、不便捷的信息統計等,進而使得查詢、統計以及分析工程信息不準確等,這些弊端帶給相關工作人員許多麻煩,也給監督管理工程造成了一些影響[1]。
2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現狀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技術的發展是以網絡技術為基礎的。近幾年,我國在工程建筑監督管理上取得了較好的成果,但是在整體水平與信息的監督管理方面和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存在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建設組織機構與有關數據庫、借助市場化方式對有關軟件進行開發、制定標準信息化以及整體的規劃等幾個方面。所以,在全面實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過程中還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
3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需要解決的問題
3.1工作內容、工作的規范化與程序化問題
能夠借助電腦嵌入式軟件或是不一樣形式的客戶終端,將國家與建設部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流程或是強制性的規章制度作為依據,對監督檢查的內容進行引導與確定。
3.2監督檢查過程中使用的標準問題
系統借助電腦嵌入式軟件或不一樣的客戶終端,以查詢計算系統提供具有向導性的監督檢查程序以及現場幫助作為支持,對施工現場的監督人員在進行質量信息的實時采集測評工作進行引導,對不合格的項目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2]。
4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途徑
4.1發揮出當地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作用
應當科學地探究并嚴密地把握好建筑工程市場,要借助市場機制,將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不斷地發揮出來,進而使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得到不斷地推進,將行業協會的組織作用充分地發揮出來。行業協會可以定期地開展有關討論會,邀請行業著名的工程建筑企業以及工程理論學家來制定標準的信息化制度,并且在普及信息化知識方面加大資金的投入,培訓工作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的信息化技術,進而構建起較為優秀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隊伍。
4.2加強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
對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而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各級的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加強信息化建設,不斷地調查探究,建立起專門的組織機構進行科學管理、統籌規劃以及宏觀調控等,進而推進信息化的實施。4.3制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相關政策與制度第一,加強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法律制度,使得工作的每個環節都有法必依與有法可依,改革傳統的管理制度,使每個部門間在信息化交流水平得到提升。第二,政府要重視對信息化建設人才的培養,政府一定要加以重視。信息化建設的工作較為復雜,企業必須錄用優秀人才,在錄用職員時使用全方位的評測方法。加強對在職人員培訓力度,定期地組織外出交流,使工作人員可以將建設理念靈活地運用于工作之中。
5結語
在現今社會需求之下,政府對于工程質量方面的監督管理要求不斷提高。但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取得成就的。我們應當將科學發展觀落到實處,不斷增強對建筑工程中信息技術的應用,加大力度開發建設行業的電子商務,充分運用好監督信息化方式,進而使我國的建筑行業取得良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艷桂.淺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5(14):189-190.%
舊的工程質量監督模式已經不能適應的時展,對于工程質量監督的監督機構、監督人員、技術手段、執法的權威性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本文正是基于如何改革和創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新模式進行的討論。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改革;創新
我國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的形成于上世紀八十年代,主要依據國務院及相關部門頒布的《關于改革建筑業和基本建設管理體制若干問題的暫行規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條例》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暫行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在建設工程施工中,由建設單位委托專業的監理公司委派監理工程師,對工程的施工建設的進行現場監督管理,并采取相應的強制管理措施對工程施工建設的設計與質量以及施工方的施工能力進行督導和監控,以保證建設施工行為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的范圍內實施。
1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監督的現狀
目前,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中還存在許多的問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1)建設工程的監督力量具有單一性。政府的監督機構力量是保障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的有力保障之一,然而,政府的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質量監管工作中的作用還是有局限性的,也沒有發動社會的質量監督機構的力量,造成監督體系的不完善。[1]
(2)我國的政府質量監督工作存在一些局限性,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有一定的消極影響。首先,政府的質量監督工作的范圍具有片面性,目前我國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范圍主要集中在施工過程中,只是對施工的質量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造成無法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有效、準確的評定和控制,無法實現對參與工程建設的各方質量行為的全面監督。其次,質量監督模式較簡單,沒有形成質量監督的體系,原有的對建設工程的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進行質量監督的模式,在對待不同的企業和工程上直接適用,這種不能切合實際的質量監督模式,其監督的結果還是令人懷疑的。再者,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機構很多都與政府的主管部門存在行政上的隸屬關系,一方面因社會對這些監管機構的工程質量監督的依賴,極易出現腐敗;另一方面,監管機構的監管行為缺乏監督,會存在一些違規行為。如越級監理、私自將監理工作轉手給其他工程監理機構、不遵守工程質量監督規范和標準、簽訂虛假合同,賣圖章,只收費、不監督管理等。最后,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管機構在質量監管的權威性和效力上不完善,目前我國已經出現了一些從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企業,對于這些企業從事監理活動的后果以及權威性與政府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執法地位還存在較大爭議。[2]
(3)在工程質量監管機構的人員素質上以及人才結構上還有缺陷,再加上現有的工程質量檢測技術的局限性以及其他一些因素的影響,對工程質量的監督有重要的影響。
2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新模式和創新
結合我國建設工程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對于如何完善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1)要完善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轉變質量監督管理理念,將政府的工程質量監管機構力量與社會的工程質量監管力量有機的結合在一起。充分的發動社會的監管力量才能進一步提高和完善我國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有利于我國的建筑行業整體水平的提高。具體來說就是充分發揮建設工程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的作用,依靠行業組織來提高行業管理水平。行業協會是適應當前經濟發展的需要、處于政府與企業之間,為政府的宏觀調控、企業以及市場提供服務,其存在的主要意義在于承擔以前由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的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如:施工圖質量審查、工程造價咨詢及招投標交易、工程質量咨詢評估、企業信用體系評價和企業資質評審等,行業協會在建設市場中因其自身的專業性和高的管理水平,可以對建設工程準備施工階段的質量進行直接監督管理,同時也可以為參加行業協會的企業提供服務。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發展以及政府職能的慢慢轉變,行業協會的工作范圍會越來越廣。通過完善建筑工程行業協會的職能,增強公正性、自律性,擴大和完善服務領域,在現實的質量監管中,以實際的工作績效來增強會員單位的凝聚力,實現工程監管力量的最大化,全面的提高我國建設工程行業的質量管理的水平。
(2)改革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切實加強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的職責。首先,政府要建立和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體系,我國的工程監督管理機構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授權而進行工程質量進行執法,這樣才能保證執法的權威性和有效性;其次,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該代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的行使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管理職能,這樣就有利于解決當前存在著的一些地方政府的機構臃腫、人員過多、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的問題,對于深化政府體制改革,大大減少建筑管理人員,提高建筑管理效率有重要意義;最后,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該是管理建筑話動的專職機構,因為具有較多的專業人員和技術,對建筑工程的質量進行日常的監督,能夠及時的發現違法違規問題,對建筑工程從開始施工到竣工進行安全監督和質量監督,行使處罰權,能夠及時的制止違法違規行為。
(3)轉變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政府職能,轉變質量監督的監管方式。在我國的市場經濟條件下,工程質量的政府監督管理是政府管理及和專業行政執法的范圍。根據《行政許可法》和《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行政經費統一由財政納入預算予以保障,并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規定,實現工程質量政府監督管理工作應做到公平、公開、公正和廉潔、高效,防止工作人員,將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性質由自收自支的事業單位轉變為全額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實現了權力與利益分離,取消工程質量監督的收費或者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管理,這是該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轉變職能和深化改革的目標。同時,在監管方式上 原有的對不同企業及建設工程實施統一的、無差別的工程質量監督模式,不能起到激勵和抑制的效果,因為我國工程建設規模和監督力量的現狀,決定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范圍不可能全面涉及到,監督的范圍越大,監督管理就不夠深入。只有有所側重,結合實際,轉變以往對每個企業和工程都進行平均的質量監督的模式,集中力量解決矛盾最突出的問題,突出重點和抓住薄弱環節,實現有差別的質量監督管理。[3]
(4)加強培訓,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人員的技能和素質以及監督管理水平。監督管理人員應該具備的專業的技術知識,能夠熟練的掌握質量監督的手段和方法,熟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標準,能夠發現、鑒別和解決處理質量問題。通過有針對性地加強相關專業的業務培訓工作,著重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和能力另外,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把水平高、能力強的專業人才吸收到監督管理工作的崗位,調動從業人員從事監督管理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監督管理水平的提高。
3 結語
綜合各種有利因素,改革我國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模式是適應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更是為了我國建設工程能夠持續健康發展的需要,必須加快改革和創新。
參考文獻
[1]聶雪芹.當前質量監督工作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與對策,[ J].科技信息,2008,( 7)
第一條為了規范縣城新區規劃建設管理,保證新區各項規劃的實施,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新區范圍包括:大道新區、區、新區、新區,面積6平方公里。
二、建設用地管理
第三條新區地塊開發利用必須符合縣城總體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修建性詳細規劃。
第四條建設單位或個人在履行縣發改局項目審批程序的同時,必須嚴格按照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土地使用性質和界限使用土地,確需改變使用性質或調整界限的,須經縣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批。
第五條建設單位或個人沿規劃道路、河渠、綠化帶等公共設施征用土地的,須代征相鄰道路的一半,及綠地、停車場等其它公共設施用地的全部,同時負責拆除該土地的建、構筑物。
第六條代征道路紅線以外公建部分,由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劃設計并建設,建設費用由代征單位或個人承擔,建設費用標準按屆時的工程造價執行,并在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前交納。
第七條建設單位或個人代征公建土地權屬歸政府所有。
三、建設用地容積率規劃管理規定
第八條居住用地容積率多層(4-7)≤1.7,高層(10層及以上)≤3.5。
第九條公共設施用地容積率≤4.5
第十條容積率指標只計算地上建筑面積。
第十一條在建筑自身功能需要以外為社會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在符合有關規劃,滿足有關要求的前提下,可采用容積率獎勵辦法,允許增加建筑面積,增加建筑面積不得高于所提供公共開放空間場地面積和容積率乘積的一半,同時不得超過原核定總建筑面積的25%。
第十二條建設項目代拆、代征城市道路、城市綠地等公共設施用地比例超出項目凈用地面積20%的,可采用容積率補償辦法,但增加的建筑面積不得超過原核定總建筑面積的35%。
四、建筑退道路紅線規劃管理
第十三條大道建筑退紅線按20米執行,其它道路退距執行控制性詳細規劃之規定。
第十四條地下建筑退讓道路紅線不得小于3米。
第十五條不同建筑高度組成的連續建筑,退紅線距離應執行最高建筑的標準執行。
第十六條沿街圍墻退道路紅線應大于1.5米。
第十七條退紅線少于8米(含8米)的新建建筑的,沿路設置陽臺、雨棚等地上附屬設施,平行紅線布置時不得突出建筑主體2米,垂直紅線布置時不得突出建筑主體1米。
五、附屬綠地和配套停車規劃管理
第十八條各類建設用地內的綠地面積必須達到30%以上。
第十九條新建住宅用地的停車配置應以地下為主,地面停車率不宜超過10%。
第二十條行政辦公、商業等公共設施必須自建停車場。
六、建筑色彩、風格規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報批地塊建設方案時,應當依據總體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規、修建性詳規,對建設項目的建筑物外立面設計及夜景照明設計提出明確要求,建設單位和個人應以圖、文形式提供2個以上方案,對建筑物外立面的風格、色調、材質等作出詳細說明。
第二十二條陘山大道兩側居住建筑以淡雅明快色調為主,主體色彩以社區為單位進行統一,公共建筑以淺灰色為主,多層居住建筑屋頂部采用全坡屋頂,色彩以淡藍色或淺灰色為主。
第二十三條沿街陽臺統一封裝,不得外探,防護網按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材質、顏色統一安裝。
第二十四條沿街空調機位統一設置,用不銹鋼護欄、百葉窗、裝飾板遮擋,設置冷凝水統一排水管道,不得直按流向建筑物外墻面。
第二十五條沿街商服外墻、色彩、廣告牌匾統一設計,與相鄰建筑、環境協調一致。
第二十六條建筑物附屬配電室、垃圾道等設施,不得沿街設置。
第二十七條沿街居住區和辦公單位確需修建圍墻的,應選用通透或半通透式圍墻,高度控制在1.8米以下。
附則
我國正處在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時期,社會轉型就其本質而言是一個制度變遷的過程。在這一制度變遷過程中,舊的制度安排被打破或者被削弱,而新的制度安排又處在形成過程之中,這樣就極容易出現制度約束的真空時期和地帶。我國目前保險市場上存在著嚴重的誠信危機,其根源就在于缺乏解決信息不對稱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諾斯認為:制度是一個社會的游戲規則,或更規范地說,它們是為決定人們的相互關系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包括“正規約束”(例如規章和法律)和“非正規約束”(例如習慣、行為準則、倫理規范),以及這些約束的“實施特性”。根據目前保險市場誠信建設的具體情況,我們將制度分為正規制度、準正規制度和非正規制度。正規制度包括法律、法規和規章;非正規制度主要包括人們在長期交往中所形成的倫理規范和風俗習慣等;準正規制度是一種介乎于正規的與非正規的之間的制度類型,主要指各行業自愿締結的行業準則、自律性公約等。
制度的主要功能就在于通過外部正規制度的強制約束,使內部非正規制度成為人們的自覺行為,最終達到防止交易中的機會主義,減少交易后果的不確定性,幫助交易主體形成穩定的預期,進而降低交易費用的目的。而目前我國保險市場上遇到了正規制度嚴重缺失的約束,使保險市場上信息不對稱問題無法有效解決,人們的機會主義行為盛行,導致準正規制度和非正規制度不能成為人們自覺遵循的行為準則和的道德規范,使保險市場上誠信危機的產生成為必然。
二、保險誠信與正規制度建設
信息的充分程度決定了人們對有限資源爭奪的手段,如果信息充分,那么經濟主體之間經過充分博弈最終達到雙贏,這是最好的結果。而在保險市場上,由于保險當事人在保險標的和保險條款上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再加上保險合同的射幸性,作為理性人,擁有信息優勢的一方必然會利用這種優勢去欺騙、剝奪信息劣勢一方的利益,以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這就要求保險合同當事人必須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并將其以正規制度的方式規定在各國保險法中。如何保證保險合同當事人履行最大誠信原則?這就要依靠一系列正規制度安排,以保證保險合同當事人有獲取對方充分信息的機制和違約的懲罰機制。
目前,我國已頒布了新《保險法》、《保險企業管理暫行條例》、《保險管理暫行規定》、《保險人管理規定(試行)》、《保險經紀人管理規定(試行)》、《保險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規定》、《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暫行辦法》、《上海外資保險機構暫行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并且為了進一步加強保險誠信建設,20__年以來,中國保監會陸續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通知》、關于加強誠信制度建設提高車險理賠服務質量的通知》、《關于開展20__年整頓和規范保險市場秩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這些公告的出臺進一步加快了保險誠信正規制度的建設,明確了今后一段時期保險誠信建設的方向,起到了很好的導向作用。
但我國現行的有關誠信建設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尚未形成一個完整的體系。解決信息不對稱的途徑之一,就是設立信息公司,由信息公司負責收集和生產區別好壞的信息,然后賣給需要者。但信息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公共產品,其效應并不會因為別人的使用而下降,對信息產品消費的邊際成本也為零,而且,對信息的使用是難以監督的。因此,在信息的消費中廣泛存在“搭便車”的現象。于是,由私人生產、加工信息就會導致這種公共產品的供給不足。在我國信用體系尚未形成,征信、評估機構相當匱乏的情況下,可由政府牽頭建立一套收集、記錄、分析各種信息的網絡,緩解信息不對稱引致的保險市場上的誠信危機。如上海、廣州、北京等地,已經開始著手建立聯合征信系統。北京、山東分別搭建起了車險信息共享平臺;上海對社會開放了保險營銷員個人基本信息及保險執業信用信息的查詢;浙江省保險行業協會更是在全國率先建起了保險業務員“黑名單”制度,不誠信的業務員將遭到整個保險行業和“集體封殺”等等。然而,在征信和信息披露過程中必然會遇到諸如信息開放、保密范圍如何界定、違約如何懲罰效應最大等法律問題,因此,必須加快這方面的正規制度建設。
1、加快建立界定信息開放范圍的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開放的數據源。關于征信數據的開放,就國外的經驗來看,發達國家一般對取得企業資信調查數據不加限制,而只對消費者個人的信用調查數據征信加以限制。因此,我們也需要建立類似于歐洲的“數據保護法案”和美國的“誠實租借法”3的法案。
2、盡快出臺關于界定數據保密范圍的法律法規,即在強制性公開大部分征信數據源的同時,確定必須保密的部分,充分保護消費者個人隱私權和企業的商業機密。從征集數據到提供信息管理服務都要求公開公、透明化,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消費者個人隱私權和企業商業機密的保護問題。因此,加快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建設就顯得尤為重要。
3、應該建立一個關于企業和公民必須依法提供真實數據的法律法規,并設置嚴懲不真實數據提供者的條款。
4、加快個人信用立法的建設。要盡快頌布實施《個人信用制度法》、《個人財產申報制度》、《個人財產破產制度》等相關配套法規,用法律的形式對個人賬戶,個人信用紀錄與移交,個人信用檔案管理,個人信用級別的評定、披露和使用,個人信用主體的權利義務及行為規范明確作出規定。
5、參照發達國家的《公正信用
報告法》制定有關法規,嚴格規范涉及信用記錄、使用及評估活動的機構和組織行為。
6、盡快建立反欺詐法。對欺詐和非法侵占等惡意背信行為(包括自然人犯罪、法人犯罪和政府工作人員犯罪)依法嚴懲。
7、盡快建立《保險業法》,使之成為一門獨立的法律,以更好的約束和保護保險公司的行為。
新的立法應充分體現對公民和法人交易自由權以及財產權的保護。國家通過制定法律法規加強對公民和法人交易自由權以及財產權的保護,這是建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也是建立保險業信用體系的最基礎性制度。這些制度既包括對所有權、債權、契約等所作的界定和規范,又包括各種權利轉讓和流通制度的規定。在這些制度中,對權利和權利行使收益的保護,可以產生對人們交易行為的有效激勵;而對權利行使范圍、條件和處罰的明確界定,又可以對人們的權利行使活動進行有效制約,強化違約責任追究。
三、保險誠信與準正規制度建設
建設準正規制度實際上就是建立行業自律的問題。我國保險行業協會針對保險業的行業自律已經做了大量的工作,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國保險業的行業自律并未起到保險業高度發達的地區和國家那樣應有的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國保險業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一方面,保險業還不夠發達、成熟,沒有豐富的經驗,尚未形成自己的行業標準;另一方面,目前國內一些保險公司采取的是粗放式經營模式,將保費規模作為公司經營的首要目標,上級公司對下級的考核體系也突出強調保費收入,為達目的,在競爭中任意抬高手續費、降低費率,弱化對營銷員的誠信管理等,根本無暇顧及公司的產品質量——誠信、公司整體利益和長遠發展。因此,在目前的發展階段,準正規制度無法發揮其應有的行業自律作用,這就需要暫時借助政府的力量,在保監會的領導下使準正規制度上升到正規制度,等保險業發展較成熟后,再還其行業自律的本來面貌。目前在保監會領導下的行業協會應做好如下制度建設:
1、組織簽訂行業自律公約,約束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會員單位依法經營,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2、組織制定行業標準。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保險業發展情況,組織制定保險行業的技術規范、服務標準和行規行約,制定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準則,并督促會員單位共同遵守。
3、制定行業指導性條款。經濟、技術和人員等條件具備的省級以上保險行業協會,可以制定行業指導性條款或標準化條款,在報經保險監管部門審批后可對處,會員單位須予以落實。
4、積極推進保險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快建立保險機構及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搭建起信息共享平臺,參與建立信用評價和披露機制,加強誠信檢查和監督。與汽車和醫療行業合作,建立消費者信息庫。保險行業信用數據庫的建立,目前必須在保監會的統一領導下,安排各保險公司定期提供各項數據。由于該系統中有的信息機密性極強,因此,應該由保險監管部門組織人員進行維護,維護費用可由各保險公司分攤。
5、對保險從業人員和中介機構進行自律管理。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要視所轄行業協會的建設情況,逐步授權其對保險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考試、執業、流動和獎懲等進行管理,支持其組織有關職業道德、法律法規、專業知識、營銷技能、誠信文化等方面的培訓教育;加強保險公司、經紀公司、公估公司以及兼業機構的行業自律管理;加大對保險從業人員及中介機構失信行為的披露和處罰力度。
6、進行自律懲戒。對于違反協會章程、自律公約和管理制度,損害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合法權益,參與不正當競爭等,致使行業利益和形象受損的會員,可按章程或自律公約的有關規定,實施警告、業內批評、公開通報批評、扣罰違約金、開除會員資格等懲戒措施,并建議監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行政處罰。
7、保險學會要承擔起保險理論和保險實務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的研究,對保險從業人員進行高起點的全方位的系統教育,為保險業的健康發展提供理論指導。
四、保險誠信與非正規制度建設
我國自古就是禮儀之幫,誠實守信一向被視為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甚至被視為一個社會個體處世立身的基本準則之一,人們的這種誠信觀念就是一種典型的約束人們言行的非正式制度。然而,由于市場的急劇擴張和交易性質的日益轉型,使傳統的與人格化交易和小市場半徑相匹配的信用維持機制失去了發揮作用的客觀條件。客觀條件的改變使人們的社會生活領域大大擴展了,自然經濟條件下使人們必須堅守的個人信用的外在威脅不復存在,失信行為的成本大大減少。而在一個急劇轉型的經濟機體中,資本的原始積累正以各種不同的方式展開著,對經濟利益的追求異常強烈,這又刺激了交易者通過失信行為獲得經濟利益的動機。在以上兩個因素的共同作用下,當前的經濟個體有最大的激勵去進行違約失信,以牟取經濟利益。誠實守信的優良品質對人們言行的約束力正在逐漸減弱。
我們知道,誠實守信的自覺行為是基于交易主體相互信任基礎上的,而交易主體相互信任的前提條件是交易主體之間的重復博弈。如果交易主體之間的博弈只是一次性的,各交易主體就不會具有履行契約、信守承諾的充分激勵,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交易中的機會主義與不合作。如果交易雙方進行的是多次博弈,本次采取的不誠信行為會對以后的交易造成很大的不良影響,嚴重的甚至會喪失以后的交易機會,在巨大的失信成本壓力下,雙方很可能會采取誠信行為,最終達到雙贏以達到相對理想的均衡狀態。由此看來,只有當交易雙方目前的交易是未來交易的一個組成部分時,才可能具有信守承諾的充分激勵,從而采取合作的態度。這就要通過建立較為完善的制度約束框架,給交易雙方創造多次、重復博弈的環境。
那么,我們究竟該如何利用制度來規范人們的不誠信行為呢?我們認為,首先,應加強征信、評級制度的建設,使信息傳遞渠道進一步暢通;其次,建立各保險公司之間的信息共享平臺,減少消費者采取諸如騙保等不誠信行為的空間,推行諸如不誠信“黑名單”制度等,進一步加大不誠信行為的成本;再次,應制定對失信行為進行嚴懲(既包括經濟上的,也包括法律上的)法律、法規;最后,加強保險業務知識、法律法規培訓,使保險公司的員工及其人明了哪些行為屬于違信行為,不誠信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等。
上述四個措施,最終都是通過加大失信行為成本的方式,對交易雙方的行為加以規范的。除了以法律的形式,對各失信行為主體進行懲罰外,上述措施其實還達到了為行為主體創造多次、重復博弈的效果。因為,一旦建立起健全的征信、評級制度,那么,市場上的行為主體的任何不誠信行為都將被記錄在案,相應的其誠信級別也將下降,這樣即使該失信主體未必是與原交易對手進行多次、重復博弈,但其不誠信記錄也會被以后與之交易的行為主體所獲知,這樣也就相當于給各行為主體創造出了一個可進行長期、重復博弈的環境,自然也就達到了規范不誠信行為的效果。可見,保險誠信與非正規制度之間的穩定關系也是通過正規制度的約束而形成的
,保險誠信最終不是一個道德問題,而是一個制度問題。
關鍵詞:建設工程 質量監督 信息系統 技術開發
中圖分類號:TP31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9416(2016)04-0000-00
建設工程中的質量監督主要是通過資料的收集、處理及信息的反饋實現信息的收集,其工程質量監督中工作項目相對較多,而且工作量相對較大,同時也具有一定的綜合性以及技術性的問題,而在現階段建設施工質量監督管理系統構建的過程中,其信息的收集及處理項目相對復雜,這一現象的出現為質量的信息化監督造成了制約影響。在現階段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及信息統計研究的過程中,其信息技術開發的有效性是十分重要的,通過其規范性的制度構建及項目管理,可以有效提高工程的效率,降低項目成本,并為工程質量的監督及信息管理的開發提供科學性的依據。
1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系統信息開發的優勢
在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系統信息開發的過程中,通過其系統的構建,可以實現建筑工程檢測的優化處理,以河北省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及管理信息體系為例。與此同時,通過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及研究,其優勢性可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通過質量監督系統的信息技術開發,可以有效改善政府的監督管理模式,并全面的提高政府監督及服務的水平,在項目開發的過程中,也可以實現以質量安全監督為基礎的數據采集及處理形式,從而使政府監督工作得到精細化的管理,并全面提高項目工程的監管水平。第二,實現數據資源的共享,在質量監督系統構建的過程中,通過政府及工程參建主體間的信息交流及分析,可以有效減少監管數據中的無序重復現象,并在最終程度上保證工程建設的質量及安全,提高工程質量的安全性。第三,實現工程監管的標準化,在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技術開發的過程中,通過其項目標準化的構建,可以實現工程質量安全監督以及工程質量的數據檢測,并通過對項目竣工質量的安全及監督,實現規范化的項目管理,并為信息化的質量監督提供有效依據。
2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
2.1質量監督中信息資源的共享性技術
在建筑工程中,監督信息主要來自于施工現場的數據、實驗室以及基本的施工材料、以及設計場的基本信息。
2.2智能系統的功能性技術分析
通過對建筑工程監督智能系統的分析,在智能系統構建的過程中,其系統工程的技術形式主要體現不同方面,其具體的內容如圖1所示。第一,其智能系統的技術功能主要來自于工程質量的監督申請表,并將其基本的信息分配在站內部門;第二,有效收集施工現場中的相關數據,其基本的數據內容主要包括工程項目的實體質量、行為質量等,對于這一項工程內容而言,可以對施現場的工程師進行監督管理,然后在將收集到的數據錄入到計算機系統之中,實現信息內容的有效儲存;第三,科學收集、查詢并核實主體內容的基本信息,例如,在質量檢測的過程中紅對工程內容設計的資質進行收集;第四,通過對各個工程項目的指標查詢、統計,建立與工程項目相符的統計報表;第五,在智能系統技術應用的過程中,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可以定期向社會不同信息,例如,施工中地方年度項目計劃、竣工計劃等。
圖1 信息化資源系統的功能模塊圖
2.3施工現場監測的數據集中處理
在建設工程項目設計的過程中,其工作內容的構建應該在實際項目設計的基礎上,實現系統性的監督網絡模式的設計,并通過對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流程分析,保證項目質量的有效性施工。在監督流程設計的過程中,其系統的具體項目應該包括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工程實體的質量監督、工程施工的遠程監督以及工作流程的匯總及統計等。通過這些項目的緊密配合,才可以實現建設工程質量的系統性實踐及開發。其系統中的自動采集模塊完整的嵌入了《可視量變計算機采集方法》的技術內容,通過對現場的監控,實現了遠距離的觀測,例如,對現場的基坑、受影響建筑物等進行形變的觀測,從而為項目的監控及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依據。
3結語
總而言之,在現階段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優化及系統開發的過程中,為了實現技術的專業性發展,設計單位應該采用智能化的項目設計理念,通過對質量監督技術的優化,提高技術處理形式,并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專業水平,實現項目的簡單操作及技術的優化處理,并在質量監督的過程中,進行質量的控制,使操作者在項目分析的過程中,對信息化的技術內容有更全面的認知,逐漸提高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的信息化技術開發。
參考文獻
[1] 鄧峻武.對我國現階段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分析[J].科技創新與應用,2012,20.
【關鍵詞】 工程建設 質量監督 方法改進 管理創新
1 目前質量監督工作存在的不足
1.1 隊伍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第一,隨著石化工程系統的改革,人才成長的選擇,分站人才的結構性流失較為嚴重;第二,有些分站所在的企業多年沒有較大的建設項目,再加上個人和企業的原因,分站的人員又不愿或不能參加其他項目的監督工作,導致這些分站的人員得不到鍛煉,隊伍得不到建設。
1.2 需進一步加強裝備的投入和使用,為監督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
各分站在日常監督工作中,應高效率地利用各種檢測儀器和手段,對現場形成的實體質量進行實測實量,以數據說話,并留有記錄。通過這些第一手資料,來進一步分析和判斷質量狀況,為監督工作提供強有力的技術支持。
1.3 樹立全局觀念,凝心聚力,克服困難,為石化工程建設大局恪盡監督職責。
石化質量監督事業關乎石化建設大局,作為一個整體,需要每一個分站、每一位員工為之付出,為之奮斗。
2 質量監督工作方法改進
2.1 加強隊伍建設,強化標準化建設工作,努力提高質量監督整體工作水平
2.1.1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監督工作質量
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精神狀態,關系著我們事業的興衰成敗。因此,提高監督人員的素質,加強隊伍建設,使中國石化有限的監督資源能夠發揮出最大的作用,確保監督工作質量,這是整個石化監督系統的首要任務。
2.1.2 加快監督工作的標準化建設,提升整體工作質量
為使監督工作更加規范化,從而最大限度地杜絕和避免系統性的工作質量下降。繼續加大監督工作的標準化建設,在日常監督工作中,嚴格按照總部批準的《石油化工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程序》,使項目建設中各個環節的監督工作質量程序化,標準化。利用在石化大型項目中積累的監督工作經驗,編制監督大綱和監督計劃書的標準樣本,以作為規范現場監督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同時,制定質量檢查人員的績效考核辦法,通過規范質量檢查行為,進一步提升質量檢查的工作質量和力度。
2.2 統籌平衡監督資源,改進工作方法,抓住重點環節確保石化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
2.2.1 統籌平衡監督資源,確保重點項目的監督工作質量
根據大型項目的施工進展情況,及時做好監督資源的平衡,在大型項目收尾時,在保證足夠的人員編制質量監督報告的同時,及時抽調人力物力充實重點項目監督組的力量;同時抓好新開工項目的準備工作,充分利用專業之間的時間差,來彌補項目之間的人力資源的空缺,努力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
2.2.2 改進工作方法,提高質量監督和質量檢查的工作效果
無論是日常的質量監督還是專門組織的各類質量檢查,其最終目的都是為了規范各參建主體的質量行為,從而確保工程實體符合規范標準的要求。基于這一指導思想,質量監督質量檢查組要進一步加大對各主體動態質量行為的檢查;在實體質量方面,還要進一步提高利用儀器設備對工程實體的抽查和復測比例,最大限度地發現和消除工程內在質量隱患。
2.2.3 關鍵環節重點控制,確保工程質量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當前需要重點關注和強化控制的質量環節主要是焊接工作質量的管理,焊接工作質量的管理和控制仍然是工作的重點。目前我們的焊接質量不盡如人意,主要原因一是片面追求焊接一次合格率,應當進行擴探返修的焊縫,沒有進行擴探;二是沒有嚴格執行焊接作業工藝紀律,特別是對有熱處理要求的焊縫,不按要求進行熱處理;三是對焊接作業的監管不到位,尤其是對探傷點口工作,普遍存在達不到“四個覆蓋”的要求。上述三個方面的問題應該是今后對焊接工作的管理與控制的重點,各責任主體在今后的管理和控制工作中,應進一步研究如何加強監控,提高焊接質量。這也同樣是質量監督當前需要重點關注和強化控制之處。
3 管理創新及其做法
3.1 大力推進工程質量監測活動,加強工程質量的監控體系
設備材料質量是工程實體質量的基礎。而設備材料的進場檢驗是避免和減少不合格設備材料被用于工程的重要環節。在這個過程中,還存在不少問題:一是由于工期緊而濫用緊急放行程序,有的項目幾乎所有設備都是通過緊急放行進入現場,或者根本就沒有履行緊急放行程序;二是認為設備材料質量是制造廠的事情,因而現場驗收工作不細不嚴,該發現的問題沒有發現;三是監理的進場查驗流于形式,審核把關不嚴。鑒于以上情況,在大型項目上應推動由業主或總部委托工程質量監測機構對進場設備材料和工程實體的質量進行第三方獨立抽查,通過監測的結果來考查各責任主體在設備材料進場管理上的控制情況。這一舉措,形成了工程質量的監控威懾效應,能夠有效促進相關責任主體的檢驗控制力度,大幅度杜絕不合格的設備材料用于工程,確保工程質量。實踐證明,這一新舉措,是建設單位或總部宏觀質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3.2 組織工程質量大檢查活動,擴大監督人員參與面,使工程質量監督骨干人才快速成長
監督監督部門在組織工程質量大檢查活動中,改變以往的檢查模式:一是將由某分站單獨組團改為多個分站抽調人員混合組團,特別安排一些從沒參與大檢查的分站參加;二是以多次參加質量大檢查的經驗豐富的監督工程師為主,同時安排一些沒參與過質量大檢查活動的新手參加,以老帶新。通過這兩個做法,擴大監督人員大檢查活動的參與面。加強了各分站之間的工作交流,開闊了監督人員的眼界,豐富了監督檢查的閱歷,對監督人員積累經驗、提高監督水平、規范自己的監督行為有極好效果。
3.3 開展對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培訓,提高建設單位對質量監督制度強制性要求的認知和理解,推動建設單位與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良性互動
通過對建設單位工程管理人員進行質量管理培訓,著重介紹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及項目業主的質量責任、質量管理方法,講解工程質量監督的政府強制性與工程監理的社會服務性的不同,明確項目業主接受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應盡的責任和義務。使學員對項目業主工程質量管理職能的認識有很大的提高,工作線條思路更加清晰,接受工程質量監督更加自覺主動。
4 結束語
隨著國有企業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體系的逐步完善,石油化工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在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工程建設史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在項目監督中,應進一步加強管理和改革創新,促進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水平的提高,為推進中國石化持續、和諧、有效發展,盡早實現把中國石化建成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跨國能源化工公司的目標做出更大貢獻。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新制度經濟學;職教城;策略
集約化辦學已經成為職業學校發展的路徑選擇,職教城是典型的發展模式。據我們的調研,截止2011年底,除西藏、青海、海南外,全國已經有28個省(區、市)已建或在建職教城118個,江蘇常州職教城、重慶永川職教城、天津生態職教城等就是典型的職教城。本文從新制度經濟學視閾分析職教城的價值及建設策略。
一、職教城是職業教育需求回應性強制性制度創新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制度創新是在一定的原驅力驅使下,在現有制度環境基礎上,通過一定的組織形式,借助一定手段,達到增進收入的制度安排過程。這種原驅力既有內部驅力,也有外部驅力。內部驅力主要是來自于個人、社團和政府企圖在這個過程中減少實施成本和摩擦成本,宏觀上謀取經濟投入的最大收益;微觀上約束主體行為,對不同主體的行動空間及其責權利進行邊界框定,緩解社會利益沖突。外部驅力包括三種情況:一是外界出現了以前不曾有過的新條件,使風險情況變化,交易成本下降,或者新的生產技術被采用,出現了利益機會;二是現有制度發明了新的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方式,使制度創新有獲取潛在利益的機會;三是政治、法律、社會經濟環境等發生了變化,為某一個集團創造了獲取利潤的新機會,或者是重新分配現有利潤的機會。以上三種情況都可能使原有的制度均衡被打破,出現新的利益分配格局,從而驅使制度變更或替代。總體來看,制度創新的原驅力在于預期凈收益超過預期成本。
制度創新包括制度誘導性變遷和強制性變遷兩種形式。誘導性制度變遷是自下而上的創新過程,由個人或一群人在響應獲利機會時自發倡導、組織和實行;強制性制度變遷則相反,是自上而下的創新過程,是國家在追求產出最大化目標下,通過政策法令實施。強制性制度變遷又分為需求回應性強制性制度變遷和沒有需求的強制性制度變遷。需求回應性強制性制度變遷是先有制度的需求,然后決策者根據實際,適時、主動地推進制度變遷,以滿足制度的需求,解決制度的缺口,也就是說,國家在使用強制力時有很大的規模經濟,并且可以在制度變遷中降低組織成本和實施成本。職教城是以職業學校為辦學主體,在政府、職業學校、行業企業、社會等多種力量的參與下,讓若干所職業學校和科研機構在某一地域聚集并達成一定的規模,形成以資源共享、能力互補和產學研一體化為主要目標的整合群集。職教城作為職業教育的一種制度創新,是需求回應性強制性制度變遷,其基本邏輯是:我國的職業學校辦學普遍存在著基本建設重復、專業設置雷同、貸款包袱沉重等問題,加之優質教育資源比較短缺,使得有限的教育資源運行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嚴重。面對這一現實,政府要求職業教育要轉向集約化發展,走質量第一、效率優先、規模適度的發展路徑。《國務院關于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2005年)提出,“推動公辦職業學校與企業合作辦學,形成前校后廠(場)、校企合一的辦學實體。推動公辦職業學校資源整合和重組,走規模化、集團化、連鎖化辦學的路子。”《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指出,“要加強省級政府教育統籌,促進省域內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和資源共享。”因此,我國的職教城、職教集團等職業教育集約化形式多為政府主導型。
二、職教城的新制度經濟學價值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不同的制度提供不同的激勵結構,產生不同的經濟績效,于是,產生相對較高的經濟績效能力是一種制度得以產生和發展的動力。職教城是提高經濟績效的有效模式,其根本價值在于:
(一)形成聚集效應,實現規模經濟
在經濟活動中,無論是生產性經濟活動還是經營性經濟活動,只要在區域上達到比較明顯的集中,呈現出一種地理性聚集的經濟狀態,就能降低經濟成本,產生范圍經濟。職教城,以集約、高效為價值取向,以資源整合、軟硬條件共享為目標,幾所或十幾所職業學校聚集在一起,有形的地理集中,優化組合,形成了一種新的職教組織形態,克服了單個學校或企業在追求規模效益和擴張過程中的結構剛性,促進了學校之間、學校與企業之間、學校與政府之間、學校與其他組織及個人之間教育元素的相互滲透,實現了職教資源的重組和優勢互補,內在地促使經濟活動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實現范圍經濟。職教城建設,在管理體制上,是對傳統的“一元化的辦學體制、條塊分割的領導體制、高度集中的管理體制和單一的投資體制”的變革,承擔了政府從“全能政府”轉變為“有限政府”而分化出來的一部分職能,如合作辦學權、專業設置權、課程開發權等,實現了職業教育體制從分散到集中、從一元到多元的轉變;在管理方式上,是職業教育、職業學校從粗放型管理轉向集約型管理的有效載體,是轉變職業教育增長方式的有效模式,是推進以促進公平和提高質量為重點的職業教育內涵式發展的路徑選擇。
產業集群化發展是提高經濟競爭力的重要路徑,是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選擇。產業集群指在特定區域內,集聚起一組相互關聯的供應商、公司、關聯產業和專門化的制度和協會,通過區域集聚形成市場競爭,構建起生產要素優化集聚洼地,使利益相關者共享外部經濟、市場環境和區域公共設施,從而降低信息交流和物流成本,形成區域集聚效應或規模效應。產業集群的實質是一種網絡經濟組織形式,而網絡經濟系統是建立在區域內企業間、企業與科研機構間長期合作基礎上的穩定關系。職教城,作為一種開放動態的網絡體系,可以促使信息、技術、人才、資金以及政策等資源要素流動頻繁,促進企業、科研機構和政府各個不同行為主體相互作用,從而實現規模經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
(二)降低辦學成本,提高辦學效益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交易費用是人們為完成交易必須支付的成本費用,如發現交易伙伴的成本、了解交易價格的成本、討價還價的成本、訂立交易契約的成本、履行契約的成本、監督契約執行和制裁違法行為的成本等。新制度經濟學家科斯在提出交易費用時,證實企業在自由價格機制交易中產生的根本原因是它可以對這種交易的費用有所化解,把原來的一部分外部交易轉化為企業內部的非交易行為。
職業學校辦學的交易費用包括:職業教育資源的配置成本,即合理配置職業教育中的人、財、物等有形資源合理流動的費用;職業教育中的人員組織、監督與管理成本,即管理學生、教師、教育行政人員、教輔人員、校長等與教育有密切關系的人的費用;職業教育的信息成本,即獲取與教育相關的信息如學生的學習成績、實踐操作能力、升學狀況、就業分配等方面信息的費用;職業教育活動之間、職業教育組織之間以及職業教育組織和其它組織之間的社會協調成本,如職業教育活動的搭配,職業學校之間銜接、合作,學校與家庭聯系、與政府或社會其他機構配合等方面的費用;職業教育制度的運行與維護成本,即規范和約束職業學校教職工或內部組織的行為,維護和監督實施各種計劃、目標、任務、規章制度和法規所耗費的資源。職教城能有效降低教育中的交易費用,提高教育效益。首先,職教城可以降低學校招生費用。在招生時,由職教城管委會統一宣傳,組織有關人員到各地開展招生工作,避免一個地方、一所學校重復派人招生,減少資源浪費。另一方面,職業學校為了降低入學后的學生流失率,往往安排預錄學生對學校的辦學條件進行實地考察。如果由管委會統一安排,一次性對各成員學校進行考察,也可大大降低招生整體費用。其次,職教城可以降低人力資源成本費用。通過職教城管委會統一招聘教職員工,并在職教城內人力資源共享,就能夠節約各學校單獨招聘教職員工的人力資源成本。再次,職教城可以降低學校運轉費用。由職教城管委會統一制定規章制度、培養目標、教學計劃,學管理、教育質量的監控檢查等,減少重復制定與維護成本。最后,職教城可以降低職業學校的協調費用。由職教城管委會統一協調與政府的關系,或統一協調與上級主管部門的關系,盡量達到與行政部門進行一次接觸解決多個成員學校的共同問題,提高辦事效率。
三、職教城建設的新制度經濟學策略
(一)健全產權制度,促進資源共享
產權理論認為,明晰的產權制度是市場經濟運行的基礎,有利于減少未來的不確定性,從而降低機會主義行為,產生最優效率的交易。產權包括三種基本權利:使用權、收益權和轉讓權。有效率的產權是競爭性的和排他性的。新制度經濟學認為,產權可以將外部利益轉化為個體利益,激勵個體,從而實現資源的最優配置。職教城是由多個利益主體組成的,包括政府、職業學校、行業企業、民間團體以及個人等,他們都有各自的利益追求。職教城內的各利益主體必然要進行“成本—利益”的計算,由此決定是否與其他利益主體進行交易、共享以及多大程度上實現資源共享等。只有明晰職教城內的產權制度,才能使各利益主體的“成本—利益”計算具有意義,并促使外部效益通過激勵而內化為個體利益。所以,健全產權組織制度,明確職教城內的產權是職教城實現資源優化配置的前提條件;建立資源共享機制,促進職教城資源共享是職教城存在的原由和發展的生命力所在。
(二)明確責任擔當,推動協同創新
新制度經濟學認為,協同創新是指創新的資源和要素有效匯聚,通過突破創新主體間的壁壘,充分釋放彼此之間的人才、資本、信息、技術等創新要素而實現深度合作。2011年,國家提出了“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旨在推進高校與科研院所、行業企業、地方政府以及國外科研機構的深度合作,探索適應于不同需求的協同創新模式,營造有利于協同創新的環境和氛圍。
我國的職教城主要是政府主導型,一定程度上講,各利益相關者起初并沒有內在的聚合動機,因此政府在制定職教城建設規劃、建立多元投資體制、提供公共服務、培育職教城文化、推行職教城品牌建設、規避辦學風險、促進政校企協同創新等方面扮演著主導角色。
職業學校的招生就業能力、學科專業涵蓋力、科技創新能力、協同管理能力等決定著職教城的綜合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這就需要職教城內學校協同整體發展。但同時,職教城內的職業學校又是獨立辦學的法人單位,是獨立核算的經濟利益實體。如果忽略了學校各自的經濟利益,就不能整體提高辦學效益。因此,職教城內職業學校應該明確共享理念,加強競爭與合作,實施錯位發展,推進協同創新。
企業是用人單位,是職教城技能型人才培養的直接受益者,企業與市場的需求是職業學校改革與發展的外在動力。所以,企業要實行并實現職教城對口的“訂單教育”,“半工半讀”培養人才;要參與人才需求預測、人才目標規格與要求制定;要參與人才培養過程,協同開展專業群規劃與建設、制訂專業標準、開展課程開發與教學設計、開展教學質量監督與評價;還要提供實習實訓基地,強化實踐教學環節,提高技能型人才培養質量。
(三)堅持特色發展,形成品牌效應
經濟活動中存在一些不可逆轉的自我強化,以致形成路徑依賴。例如,消費者對某種品牌商品的偏好與他人是否使用這一品牌有關,往往是他人買了什么品牌的商品,就會形成示范效應,吸引周圍的人買同樣品牌的商品。這一隨機過程發展的結果強化了人們對品牌的肯定,使市場鎖定了某種品牌產品,最終產生品牌效應。當然,品牌的形成是一個長期漸進的過程,品牌效應一旦形成,就難以在短時間內被競爭對手模仿,可以帶來持久的競爭優勢。所以,職教城要想在市場經濟背景下獲得較大的發展,增強市場競爭力,從成立伊始,就要堅持特色發展,關注職業教育質量和職業學校品牌,促使社會對職業教育消費的路徑依賴,充分發揮品牌優勢,提升品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