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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目前實行的分稅制財政體制運行至今已有10年,總體上看雖然基本確立了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分配關系,但從體制的規范性和改革的徹底性來看仍有較大差距,特別是省以下各級政府間的分稅制體制改革目標還遠沒有實現,這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地方政府職能的發揮和地方財政經濟的發展。本文分析了現行省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運行效果及存在的問題,并提出進一步完善省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的建議。
一、現行省以下財政體制運行特征分析
我國自改革開放以來,財政體制進行了多次調整和重大改革,初步形成了符合現階段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中央和地方政府間的分稅制財政體制。但不可否認的是,現行省以下財政體制建設,并沒有充分考慮地方多級政府職能要求,也沒有嚴格的遵照國際上通行的地方多級政府下的分稅制體制運行模式。
規范化程度普遍不高。省以下分稅制體制改革沒有明確制定全國統一的總體改革方案,尤其是縣以下財政體制形式更是多樣化,縣對鄉確定財政體制時,多帶有某種程度上的主觀隨意性。
自上而下逐級推進。首先在省級與地市級之間落實分稅制體制,然后在地市級與縣級落實,最后在縣鄉兩級之間落實。
省以下財力分配呈集中趨勢。大部分地方存在省級財政“二次”集中財力、市級財政“三次”集中財力的情況,致使低層級政府的財政困難進一步加劇。
二、現行省以下財政體制存在的突出問題
現行省以下分稅制財政體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體制設計基礎的偏差,加之新老體制并存,各級政府間事權界限不清,權責不明,轉移支付不規范等因素的影響。
轉移支付制度建設滯后,欠發達地區失去財力保障和自我發展能力。從理論上講,財政收人分配體制的規范劃一無可厚非,然而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各地經濟發展極不平衡。在這種基礎上硬性實行“一刀切”的收人體制,加上現時的轉移支付能力低下,勢必出現“將小魚穿到大串上”的問題,從而給這些弱勢地區的經濟發展帶來體制。
財權與事權嚴重錯位,上級政府干擾下級政府事權、財權現象普遍發生。現行分稅制留給縣級財政的收人能力十分有限,而縣級財政承擔的支出項目和內容卻極為寬泛。各省分稅制體制方案中,雖然大體規定了省、市、縣的支出范圍,但在實際運行中,隨著各項事業的發展和支出水平的提高,市縣級的事權不斷增加。
分稅體制及其轉移支付制度的某些不完善,導致地區之間苦樂不均。分別始于1994年、1997年的分稅制改革及轉移支付改革,均程度不同地沿襲了基數法的痕跡。在保留不盡合理的利益格局的同時,又創造了新的不公平,導致新的苦樂不均。從分稅制看,它的基本思路是注重收人的劃分,且主要調整收人的增量部分,而存量部分被視為地方既得利益加以保留,從而把舊體制下不盡合理的利益格局帶人了新的體制。
三、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的思路與對策
財政體制改革的實質是對既得利益的調整,而注重體制創新是完善財政體制的根本動力。因此,省以下財政體制改革既要借鑒國際經驗、符合分稅制體制的慣例,又不能脫離我國的具體實際。
通過“弱市虛鄉”減少預算級次,明確各級政府事權。當前我國財政體系共有中央、省、市、縣、鄉鎮五個層級,預算級次過多不僅造成機構重疊、人員臃腫、財政養人過多、不堪重負,而且降低了行政效率,形成層層集中、層層截流的局面,嚴重阻礙了改革和發展的進程,因此建議在現行行政管理體制暫時難以改變的情況下,逐步弱化市級財政―取消市管縣體制,實行省級財政直管市、縣財政,市級財政只管市區,區作為市級政府的派出機構與鄉鎮一樣不享受一級政府的財政體制;虛化鄉財政―將鄉鎮財權上收到縣級財政進行管理,鄉鎮作為縣級政府的派出機構,不承擔一級政府的財政職能。
合理劃分稅種,確定各級政府財權。要本著調動基層積極性的原則,正確處理各級政府間的財政關系。根據增加固定收人、減少共享收人的原則,確定各級財政的主體稅種,將目前中央和省級財政集中的部分專項收人按其不同的性質和責任分別下劃到縣級,分別設置省稅和市縣稅,將稅基較廣、收入穩定、流動性不大的稅種作為縣級政府的主體稅種,改變目前縣級沒有主體稅種和共享稅過多的局面。
加強國有金融企業股份制改革
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說,實現中國未來經濟發展目標,促進又好又快發展,關鍵是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取得新進展。
他說,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重在調整結構、促進協調發展、提高質量效益,使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投資出口拉動向依靠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轉變;由主要依靠第二產業帶動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產業協同帶動轉變;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提高、管理創新轉變。
為此,要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加大科技投入,優化科技資源配置,營造鼓勵創新的良好環境。要推動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大力發展信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等高科技產業;推進重大裝備和關鍵零部件的自主研發;制定并實施加快服務業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要加快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要促進區域的協調發展。要加快轉變外貿的增長方式,大力發展服務貿易,鼓勵和規范企業對外投資合作。
張平說,在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方面,堅持用改革的辦法解決制約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體制、機制。
要完善所有制結構,優化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加快壟斷行業改革,推動電網企業主輔分離,制訂鐵路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繼續落實郵政體制改革方案,研究電信企業全業務經營模式。發展多種形式的集體經濟、合作經濟、混合所有制經濟,努力實現公平準入,促進個體或私營經濟以及中小企業的發展。
摘 要 為了適應時展和會計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提供更為高效有用的會計信息,我國政府會計改革引起了長時間的理論界探討,形成了較為成熟的理論基礎。但是改革為何遲遲無從下手?本文將在政府會計改革必要性和存在問題的前提下,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改革方案。
關鍵詞 政府會計 改革 方案
一、我國政府會計改革的必要
(一)國際環境分析
近十幾年來,國際上也展開了影響廣泛的公共管理革命,其中包括許多國家開展的以收付實現制會計向權責發生制會計轉換為標志的政府會計改革。英國政府會計的特色,就是實行“資源會計與預算”,其實質是在政府預算和政府會計上采用權責發生制。
中國自從加入WTO后,國際貿易的增加和國際融資等需要促使中國政府的會計信息披露制度發生變革。因此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會計準則體系,定期編報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反映政府的各項資產、負債、收入、費用和現金流量等信息,已經成為國際上加強政府公共管理、提高財政透明度的重要手段和通行慣例。
(二)國內環境分析
我國當前的政府會計以預算會計制度體系的形式存在,包括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基本建設單位會計,以及參與預算執行的國庫會計和收入征解會計等。現行的預算會計制度為財政資金的運行管理發揮了重要的基礎性作用。然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公共財政體制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會計的環境已經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在公共財政體制下,要更好地滿足各方對于政府會計信息的需求,我國的政府會計制度亟需改革。
二、政府會計改革存在的問題
中國從2000年開始陸續推出了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以及政府收支分類等公共財物體制改革,雖然這些改革已經是很大的進步,但這些改革都是建立在現金收付制基礎上的,而此基礎已經不能滿足信息使用者的政府會計信息需求。目前我國政府會計存在的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一)統一、健全的政府會計體系的缺乏
如前所述,目前政府會計是以財政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事業單位會計三大會計體系為基礎的“預算會計”體系。而從中國預算會計的特征來看,充其量只是反映預算資金流轉過程的預算執行會計。
(二)單一的會計目標
現行預算會計的目標是監督預算的執行,這一目標忽視了預算會計對政府其他管理職能的反映和報告,而其他管理職能的反映在當今社會越來越到相應的關注和重視。
(三)難以避免收付實現制的弊端
收付實現制單純反映當期收支的的成本費用類而對當期已經發生但尚未用現金支付的“隱性債務”部分則沒有反映。從而在客觀上一方面夸大了政府真正可支配的財政資源,另一方面也掩蓋了與之相關的債務,給財政的持續性發展帶來隱患。
(四)財務報告系統的缺陷
現行財務報告主要反映預算執行情況,內容過于單一。同時,報告結構不合理。如行政事業單位的收入和支出項目既在收入支出表中列示,又在資產負債表中列示,這樣既不符合國際慣例,也不利于人們了解政府的實際財務狀況。
(五)監管層面不規范、不合理
現行政府財務體制設置不合理,并沒有發揮監管部門的相互制約機制。需要通過政府會計體系的改革加強該系統的監管和制約機制,真正發揮出監管的目的和作用。
三、走出一條中國特色改革路線
與中國集權化體制類似的法國的政府會計的改革路線值得我國借鑒。法國中央掌握著財政大權,財政監督是法國國家對地方政府進行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中國在中央高度集權的現狀下,從部門改革的路線會牽扯各方相關者利益,從而對改革的進行造成額外的阻礙。因此,中國特色的改革路線,關鍵在于中央的主導地位,配合全局的統籌協調。總的來說,本路徑包括三個取向下的三個步驟,具體為“控制-管理-報告”路徑。
(一)由上至下的控制措施
基于中國的中央集權化體制,采取控制取向的由上至下的改革方案對中國來說是現實可行的。正如法國在各部設立的“財務控制官制度”,同時充當公共部門首長的財務顧問;美國建立的“首席財務官制度”也可看做是控制取向的政府會計改革的一部分。結合各國成功的經驗和我國國情,中國也可建立一個專門的中央授權的部門來制定監督新的改革方案的實行。
(二)政府會計制度的管理
在會計制度層面上,引入全責發生制及政府成本會計制度。權責發生制對收入和費用進行配比,較收付實現制更能全面、準確、真實地反映當年應當發生的支出和收入,有利于增強財政透明度,有效地揭示和防范財政風險。而成本會計制度將在源頭上控制成本,實現資源的高效率使用,一定程度上避免當今存在的資源濫用,無效率使用的局面。同時,成本會計較預算會計更能反映成本的歸集分配,而不單純是資金的流動,因而可以提供更為全面可靠的會計信息。
(三)財務報告系統的升級
中國應建立全面的、與國際接軌的政府財務報告制度,來全面、系統地反映中國政府的財務狀況,充分、正確地披露政府綜合信息,滿足各方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應增加關于政府活動的所有信息,關于稅收使用情況的信息及“隱性負債”的信息,從而像企業會計財務報告一樣提供當前和將來相關情況的更為全面的信息。
參考文獻:
[1]李華麗.中國政府會計改革問題研究.經濟研究導刊.2010(21):69-70.
[2]路軍偉.我國政府會計改革取向定位與改革路徑設計―基于多重理論視角.會計研究.2010(8).
一、改革現行財政體制的必要性
*市目前對縣(市)區實行的財政管理體制是19*年中央對地方實行“分稅制”后確立的,對促進全市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現行財政體制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發展的需要,改革勢在必行。
首先,改革現行財政體制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現行財政體制主要是按照企業隸屬關系劃分財政收入級次、實行分級管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投資主體逐漸多元化,稅收混級混庫現象不斷發生,導致利益分配不合理,影響了基層政府為企業服務的積極性,影響了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投資環境的優化。
其次,改革現行財政體制是依法治稅、依法理財的現實要求。現行財政體制上下級缺乏共同的利益關系,區域之間為拉稅源、爭稅收,競相提供稅收返還等優惠政策,導致財政收入的流失,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因此,必須合理確定上下級之間、區域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和分配辦法,加強稅收征管,充分發揮財政稅收的經濟調節職能,促進經濟發展。
第三,改革現行財政體制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必須合理調整財政、稅收等相關政策措施,完善與科學發展觀相適應的體制、機制。堅持以人為本,調動各級積極性,促進經濟社會健康、持續、協調發展,是財政體制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二、財政體制改革的整體目標
這次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按照國家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規范稅基管理,建立屬地化稅收征管體制,實現財政、稅務、金庫、工商等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對稅源的動態管理,解決預算級次界定難、混級混庫等問題;理順市與縣(市)區政府間財政分配關系,既能保證縣(市)區的合理既得利益,又能增強市、縣兩級宏觀調控能力,調動各級發展經濟、培植財源、增收節支的積極性;最終達到保障財政收入穩定增長,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間協調發展的目的。
三、財政體制改革的基本原則
(一)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促進經濟發展的原則。鼓勵各級政府為企業提供服務,優化投資環境,促進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和經濟結構優化調整。
(二)符合國家財政體制改革方向,保持政策相對穩定的原則。在中央和省現行財政管理體制的框架內,結合*市實際設計改革方案,如國家政策沒有重大調整,在一定時期內保持相對穩定。
(三)實行稅收屬地管理,加強稅收征管的原則。稅收按屬地征收,同時按實現地劃分歸屬,有利于有效防止稅源交叉、混級混庫等問題,降低稅收成本。
(四)明確劃分管理區域,有利于規劃控制和實施的原則。按照城市規劃的總體要求,從全市發展大局出發,充分考慮高新區和經濟開發區未來發展需要,明確高新區和經濟開發區的稅收管理范圍和財政體制。
(五)財權與事權相結合,有利于加強城市管理的原則。統籌考慮財稅管理與城市管理和其它社會事務管理,與事權相適應,下放部分財權,調動各區管理社會事務的積極性。
(六)統一政策、規范操作,特殊問題區別對待的原則。整體上全市劃分為縣和區(含開發區)兩類分別管理,各自實行統一政策。根據縣區的實際,特殊問題,區別對待,以利于區域間的協調發展。
(七)實行增量分享,保證縣(市)區合理既得利益的原則。保留縣(市)區基期合理既得利益,增量部分市與縣(市)區分稅分享,因收入規模變化對財力的影響,通過體制補助、專項上解等方式合理調整。
(八)增強市級宏觀調控能力,有利于防范改革風險的原則。對全市經濟發展關系密切的大企業、困難企業和特殊行業的地方稅收作為市級收入,以支持龍頭企業形成產業鏈和特困企業解困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
(九)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稅收增長激勵機制的原則。對稅源合理流動、連鎖店稅收分享、企業所在地政府服務管理費用等實行轉移支付。分享收入增長與對縣(市)區獎勵掛鉤,鼓勵主體稅種穩定快速增長。
(十)基數測算公正公平,方案設計公開透明的原則。調整稅源交叉、混級混庫形成的不合理收入,公平合理的確定各級收入基數,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和縣(市)區的意見,調動各方面參與、支持改革的積極性。
四、財政體制改革的基本內容
(一)收入劃分
1.市級固定收入:省地稅局直屬分局代征地方稅收;跨地區分享所得稅;少數大型企業和特殊行業、企業的地方稅收,包括:鋼鐵、煙草、電力、石化、通信五大行業的12個重點企業;重汽集團、小鴨集團、大易造紙、輕騎集團4個稅源波動大、需市重點扶持的企業集團所屬骨干企業;福彩中心、體彩中心2戶特殊稅源。(納入市級征管企業名單見附件一)
2.市與縣(市)區共享收入及分享比例
(1)增值稅25%部分(不含中央四大部門企業上繳部分)、營業稅(地方分享80%部分)、企業所得稅(地方分享32%部分)、個人所得稅(地方分享40%部分)、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契稅,市按區、縣(市)兩個類型管理,各自執行統一分享比例。市與歷下區、市中區、天橋區、槐蔭區、歷城區、長清區、高新開發區實行四、六分享,即:市分享40%,區分享60%;市與平陰縣、濟陽縣、商河縣、章丘市實行二、八分享,即:市分享20%,縣(市)分享80%。
(2)城建稅。以各縣(市)區城建稅原體制范圍收入占新體制范圍收入的比重作為分享比例,實行一縣(市、區)一率與市分享。
(3)城市教育費附加收入。歷下、市中、天橋、槐蔭四區,以中小學學生數和學校數作為調整因素,計算出各區的教育費附加標準支出,其占市級教育費附加收入的比重作為各區分享比例,一區一率與市分享。高新開發區以四區教育費附加標準支出為參考,計算出其標準支出數,其占新體制范圍內教育費附加收入的比重,作為其分享比例。其余縣(市)區,以其教育費附加原體制范圍收入占新體制范圍收入的比重作為分享比例,實行一縣(市、區)一率與市分享。
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收入日收、繳庫可按照其他分享稅種的統一分享比例入庫,市財政按月根據各縣(市)區的應分享比例和實際入庫情況計算各自應分享數額,及時調整庫款,年終一并通過體制結算由縣(市)區上解或由市補助。兩項收入的分享比例今后根據各級事權變化情況進行調整。
3.縣(市)區固定收入:土地增值稅、資源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車船牌照稅、農業稅、耕地占用稅、屠宰稅。
4.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排污費收入、城市水資源費收入、其他收入、國有資產經營收益等,仍按原體制規定實行分級管理,分別作為市級、縣(市)區級預算收入。
(二)收入基數調整和新老體制銜接
以20*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決算數為基礎,調整混級混庫收入,作為原體制收入基數。在此基礎上調整原市級預算收入下劃、稅源交叉等因素,按新體制收入范圍和分享比例計算出各縣(市)區新體制的收入基數。新體制收入基數大于原體制收入基數的縣(市)區,其差額部分作為基數上解市財政;新體制收入基數小于原體制收入基數的縣(市)區,其差額部分由市財政按基數補助。同時按各縣(市)區基期年財力占新體制范圍收入的比重計算庫款調度比例,以保證各級財政的資金調度。
原體制上劃中央增值稅、消費稅增量1:0.3返還和體制上解遞增5%的辦法,在上級未改變辦法之前繼續執行。計算1:0.3稅收返還的增值稅基數按新口徑進行調整。所得稅、營業稅上劃返還基數繼續保留。出口退稅基數按新的收入范圍進行調整,地方負擔部分按增值稅市、縣分享比例分級承擔,即:七區按收入范圍內出口退增值稅地方25%部分的60%承擔15%,市按收入范圍內出口退增值稅地方25%部分的40%承擔10%;四縣(市)按收入范圍內出口退增值稅地方25%部分的80%承擔20%,市按收入范圍內出口退增值稅地方25%部分的20%承擔5%。
(三)高新開發區財政管理體制
1.市政府委托高新區代管8個村和出口加工區區域范圍(見附件二):區域內實現的稅收由高新區征收管理,社會管理方面的費用由高新區承擔,實行封閉管理。分享稅種市分享40%,高新區分享60%;實現的固定收入分別作為市本級、高新區收入。財政體制改革后繳入市本級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由市本級返還給高新區;原為市本級收入按新體制繳入高新區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由高新區上交市本級。
2.政策區區域范圍:區域內實現的稅收分別由歷下區、歷城區征收管理,社會管理方面的費用由兩區分別承擔。其中:原為高新區收入按新體制繳入市本級、歷下區、歷城區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由市本級和兩區返還給高新區;原為市本級收入按新體制繳入歷下區、歷城區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兩區上交市本級;原為歷下區、歷城區收入按新體制繳入市本級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市本級返還兩區。
3.原集中新建區(科技城)區域范圍:區域內實現的稅收由高新區征收管理,社會管理方面的費用由歷下區、歷城區分別承擔。原為歷下區、歷城區收入按新體制繳入市本級、高新區國庫部分,由市本級和高新區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返還兩區;原為市本級收入按新體制繳入高新區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高新區上交市本級;原為高新區收入按新體制繳入市本級國庫部分,以20*年調整后入庫數為基數,市本級返還高新區。
4.出口加工區發展及配套區域范圍:在該區域范圍內,高新區辦理完用地手續的片區,實現的稅收由高新區稅務部門負責征收,并與市按體制規定分享。社會事務管理方面的費用由高新區承擔,實行封閉管理。
5.高新區未來發展區域范圍:在市政府確定的未來發展規劃區域內,高新區辦理用地手續之前,稅收由所在區稅務部門征收,并與市按體制規定分享。
辦理用地手續之后,稅收由高新區稅務部門征收,并與市按體制規定分享,同時,按一定比例承擔社會管理服務費用。所在區原收入,以辦理用地手續年度的上年實際入庫數為基數,由高新區返還所在區。
該區域開發建設任務完成后,高新區退出稅收征管,不再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費用,稅收移交所在區征管。所在區與市按體制規定分享,以移交年度的上年實際入庫數扣除高新區返還部分為基數,按一定比例遞增返還高新區。
(四)經濟開發區財政管理體制
位于長清區的*經濟開發區范圍,將其稅收管理納入區財政收支范圍,按市對區的財政體制統一管理,財政預、決算作為區的一部分向區人代會報告。經濟開發區范圍內實現的地方稅收,區分享部分要統籌考慮開發區建設和長清區發展的需要。資金使用情況經濟開發區要定期向市政府報告。長清區、經濟開發區要共同確保市下達財政收入增長指標的完成。
(五)配套措施
1.逐步消化稅收混級混庫因素。對因調整混級收入影響財力較大的縣(市)區,采取市、縣兩級共同逐步消化的辦法,四年內消化完。按調整額,20*年市補助80%,20*年市補助60%,2006年市補助40%,2007年市補助20%。
2.調節因收入規模變化對財力增量的影響。為減少財政體制改革對各縣(市)區財力增量的影響,對改革后基期年收入規模縮小的縣(市)區,市根據對財力增量的影響情況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對改革后基期年收入規模擴大的縣(市)區,市財政按一定比例收回原市級收入增量縣(市)區分享部分。為保證各級20*年支出預算的實現,今年對上劃增量大于下劃增量的縣(市)區,市給以專項補助;下劃增量大于上劃增量的縣(市)區,通過體制結算專項上解市財政。
3.連鎖店稅收分享問題。體制改革后,保留各縣(市)區對連鎖店稅收的合理分享,根據各分店銷售報表營業收入所占比重計算各縣(市)區應分享比例,市分享部分和稅收集中入庫縣(市)區應分配給其他縣(市)區部分,通過體制結算予以返還。
4.調動縣(市)區對市保留企業服務、管理的積極性。從20*年起,市保留企業的地方稅收(不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收入)比上年增長部分,企業所在縣(市)區分成10%,作為其對企業服務、管理方面的費用。
5.建立稅源合理流動分享制度。對企業納稅主體遷移建立稅源轉移分享制度。遷移企業按經營所在地征收后,第一年按基數的80%返還遷出縣(市)區,第二年返還50%,第三年返還30%,作為對遷出轄區的補償。市保留企業改制、重組、遷移、設立分支機構、改變核算辦法后,其地方稅收仍為市級固定收入。
6.建立分享收入增長激勵機制。分享收入是各級財政的主要收入來源,為調動縣(市)區增收的積極性,建立分享收入增長與獎勵掛鉤的激勵機制。即:分享收入(不包括專項收入)增長幅度超過全市平均水平部分,按市分享額的20%至50%予以獎勵。
7.明確臨時性稅收的征管辦法。為防止稅收流失和跑冒滴漏,臨商稅收、涉外預提所得稅按稅收實現地征管入庫,房地產開發、建筑安裝工程營業稅按施工(開發)項目所在地繳納稅款,契稅按納稅人所在地征管入庫。
五、財政體制改革的幾項配套工作
(一)建立財稅信息網絡,實現稅源動態管理。在財政、稅務、銀行部門之間建立信息網絡,實現互聯互通和數據共享。在此基礎上開發財稅收入動態管理系統,對納稅人登記信息和稅收入庫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分析,實現稅源動態監控,達到防止稅收混級混庫的目的。
(二)適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需要,完善稅收征繳體制。為與新的財政體制相適應,稅務部門的征管體制要做相應調整,實行按區域征收;國庫部門要及時調整稅收入庫軟件,保證稅款按新的體制及時繳入各級國庫。
(三)嚴格執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營造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今后,各縣(市)區要嚴格執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不得自行出臺稅收優惠政策,為政府之間、企業之間公平競爭創造良好環境。
(四)體制執行和調整已入庫稅款。新的財政體制從20*年1月1日起執行,如遇中央、省進行財政體制改革,將結合*市實際進行調整。從20*年7月1日起,各級稅務、財政、國庫部門要按新的體制和分享比例組織征收、入庫。20*年已按原體制征收入庫的各項收入,要立即進行調整,并及時變更納稅登記、調整征收機關。庫款調整過程中全市統一調度,以保證稅款按新體制及時調整到位。
(五)調整收入計劃。新體制執行后,市與各縣(市)區要按照規定的收入范圍和分享比例,結合政府下達給本級征收部門的收入任務和市政府下達各縣(市)區的財政收入考核指標,對收入計劃進行調整,并落實到稅種以及征收部門。在收入計劃調整中,下放和市保留企業稅收任務按年初市本級收入預算分解落實,上劃收入、縣(市)區分享收入和固定收入按縣(市)區政府安排任務分解落實。
(六)加強新體制運行的監督、分析,及時發現處理運行中的矛盾和問題。在體制運行過程中,財政、稅務、國庫部門要與各縣(市)區之間加強銜接配合,發現問題及時溝通,專題研究,合理解決。同時,對運行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完善、改進的辦法。要通過利用稅收動態管理系統加強對市保留企業稅收變化情況的監控,防止在其改制、重組、遷移、改變核算辦法過程中出現稅源轉移。
六、實施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確保改革順利進行。這次財政體制改革是*市政治經濟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市今后一個時期的發展將產生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各縣(市)區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切實加強領導,采取有力措施,組織好改革的實施,不折不扣的落實好各項改革政策,確保改革順利進行。
自1998年中央實施積極財政政策以來,部分基礎設施的瓶頸制約已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這些基金仍由相關部門使用,難免會出現投資需求較大的部門,受本部門掌握基金規模的限制無法滿足投資需求,投資需求較小的部門,為了花掉每年的基金,對國民經濟發展并不急需的項目也堅持要上的情況。
一、逐步取消專項建設基金,將其并入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
分階段取消目前由行業主管部門使用的專項建設基金。先將目前分散使用的水利部的水利建設基金、鐵道部的鐵路建設基金、交通部的公路建設基金和民航總局的民航建設基金中的一半取消。取消的這一半專項基金進入預算內投資,加上目前由財政部管理使用的預算內資金的一半,集中到投資主管部門統一安排。對長期政府投入不足的公共產品領域進行相對集中的投入,爭取用1―2個五年計劃期使這些領域的公共產品短缺狀況有一個較大的改觀。最終將所有納入預算內管理的專項基金和財政部安排的預算內投資資金,集中到投資主管部門,統籌安排。
二、集中使用權和決策權有利于提高政府性資金的使用效益
資金使用權或投資決策權的相對集中有以下好處:一是通過統籌安排,可以發揮有限政府性資金的最大使用效益。正在進行的體制轉軌使政府性資金的需求壓力很大,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要求政府性資金應該首先滿足公眾和機構不斷增長的對公共產品的需求。集中有限的資金統籌安排,可以將資金投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公共產品領域中去,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二是集中決策可以減少決策成本和提高決策效率。分散決策不僅增加管理成本,浪費行政資源,同時增加了項目單位的前期費用。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實施后,投資主管部門有關投資管理的事務有所減輕,完全有人力管理這部分增加的投資。三是集中資金分配權可以減少公務人員可能的經濟人行為對公眾利益的侵蝕。四是集中管理也是目前我們正在建立的公共行政體制的要求。
三、同一行政事務的分散管理不符合目前正在建立的公共行政管理體制的要求
2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基礎之年,也是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一年。根據國務院和省、市政府關于2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我縣2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兩大戰略思想為統領,以開展“作風建設年”為載體,以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為主線。加快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公共財政體制,推進市場化配置資源要素改革,推進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體制轉型和制度創新,為*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動力和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與市場化取向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突出改革的人文關懷,提供公平的競爭和準入機會,又要強化市場配置資源的作用,推動要素合理流動。
——堅持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四位一體”的改革方向,致力于更高發展水平中的改革,致力于更高穩定要求中的改革,致力于更高層次上處理改革與發展、穩定的關系,力爭在一些關鍵領域和重要環節取得突破。
——堅持推進改革與促進和諧相統一的原則。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兼顧當前和長遠利益,協調好各市場主體之間、各社會成員之間的利益關系,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三、主要任務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構建公共行政創新機制。
1、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扎實推進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按照“職能歸口、項目再減、流程再造、時限再壓、環節再簡”的要求,積極穩妥地加以推進。要全面清理行政許可事項,包括非行政許可的審批事項;開展行政機關內設機構行政許可職能歸并工作,扎實推進省級行政審批示范中心創建;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行為,簡化審批環節,壓縮承諾時間,整合、優化審批流程,擴大并聯審批范圍,推進網上審批。(責任單位:縣審改辦牽頭,縣監察局和縣有關部門配合)
2、深化投資體制改革。貫徹落實《*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進一步做好項目管理工作。開展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試點,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建立政府投資責任追究制度,健全重大項目審計監督制度和稽查制度。建立政府投資項目評價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牽頭,縣審計局、縣財政局等部門配合)
3、創新公共財政體制。堅持以公共化為取向,以規范化為原則,不斷創新公共財政體制,優化財政支出結構。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全面推進部門預算改革,實行財政集中支付,完善對財政預算和資金使用的績效評估。(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牽頭,有關部門配合)
(二)繼續推進企業改革,健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
4、改善企業發展環境。進一步完善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加快推動民營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方式轉變。堅持“非禁即入”的原則,鼓勵民營經濟進入基礎設施、文化產業、醫療衛生、現代服務業等領域,積極創造民資均等的資源分配和平等的市場準入機會。(縣發改局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引導民營企業不斷完善和規范管理結構,優化人才結構,提高員工素質,重視企業安全生產、員工工資福利和人力資源培訓,維護員工合法權益,促進勞資關系和諧。(責任單位:縣經貿局牽頭,縣勞動保障局和縣總工會配合)
5、深化行業協會改革。落實《杭州市行業協會管理辦法》,制定《*縣行業協會管理辦法實施意見》,基本完成行業協會“三脫鉤一轉移”。加大對中介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建立中介機構的新型管理模式。完善行業協會自律管理辦法,建立協商共議、民主決策的運行機制。(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牽頭,縣民政局、經貿局、工商分局配合)
6、積極創新對外開放體制。積極實施走出去戰略,完善招商引資實施辦法,創新招商引資體制,大力拓展利用外資領域,提高引進外資的質量。(責任單位:縣外經局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
(三)推進社會事業體制改革,創新社會發展機制。
7、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行業監管及重大傳染性疾病預防控制等職能,加強醫療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探索創新藥品流通體制改革的新思路,改進和規范藥品集中采購,切實降低藥品價格。推進社區衛生服務,加強社區衛生硬件和軟件建設,促進衛生資源共享。不斷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增加籌集額,提高保障水平。(責任單位:縣衛生局牽頭,縣發改局、縣民政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招標辦等單位配合)
8、深化教育體制改革。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改造和經費投入,縮小校際辦學條件差異;加大教師支教力度,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均衡發展。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大力支持和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形成與公辦教育優勢互補、公平競爭、共同發展的格局。(責任單位:縣教育局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
9、深化文化體制改革。強化政府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職能,構建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完善文化經營單位行政許可制度,明確屬地職能,理順管理體制。研究規范農村文化市場管理辦法和舉措。深化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產權制度改革。探索體育社團組織管理新模式。加強農村文化工作。(責任單位:縣文廣新局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
(四)、深化農村體制改革,建立統籌城鄉發展機制。
10、繼續推進農村綜合改革。深化鄉鎮機構、縣鄉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控制和化解鄉村債務,建立村級組織運轉保障機制。加快推進村集體資產融合工作。(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
11、完善新農村建設空間規劃。制定鄉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和農村村莊布局規劃,促進農村人口集聚,擴大強鎮、中心村規模,深化小城鎮綜合改革。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規劃體系,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交通、供水供電、環境保護專項規劃體系。(責任單位:縣農辦牽頭,縣發改局、縣建設局、縣交通局、縣環保局、縣水利局等部門配合)
12、健全新農村建設體制機制。探索農村新社區建設。整合農村資源,完善農村基層服務設施,強化農村社區服務功能,開展農村基層文化、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服務。逐步實施城鄉統一的公共產品供給體制。建立公共財政向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公共事業傾斜的保障體系和多元化投入機制。(責任單位:縣農辦牽頭,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文廣新局、縣衛生局、縣民政局等部門配合)
13、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和支持保護體系。積極探索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模式,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培育農村經營大戶,大力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度創新,落實促進專業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農村專業合作社、綜合服務社和農業行業(專業)協會的發展,切實抓好基層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建設。探索農業生產風險化解機制,推進政策性農民住房保險。(責任單位:縣農辦牽頭,縣發改局等部門配合)
14、完善農民多元致富機制。繼續推動農業經營方式創新,積極培育農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充分利用土地征用、農居拆遷、村莊撤并等帶來的財產權益性收入增加的機遇,完善農民多元化致富機制,逐步形成擁有就業崗位“薪金”、不動產“租金”、股份紅利“股金”及社會保障“保障金”的“四金”收益新格局。(責任單位:縣農辦牽頭,縣農業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配合)
(五)完善市場體制改革,創建內外發展互動機制。
15、創新資本市場體系。健全信用擔保體系,發展壯大中小企業擔保機構,探索建立再擔保體系,建立健全再擔保機制。擴大融資市場,研究出臺*縣企業上市鼓勵政策,積極培育上市企業。(責任單位:縣經貿局、縣上市辦、縣發改局牽頭,縣財政局、縣人民銀行配合)
16、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進一步完善現代物流業政策體系,促進現代商貿業發展。提升傳統商貿流通業,積極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營銷方式,構建大中小結合、內外貿一體的現代流通體系。(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牽頭,縣經貿局配合)
17、規范發展中介服務業。健全中介服務業體系,充分發揮中介服務機構在市場運行中的服務、公證、監督功能。積極培育和引進企業化經營、規范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的中介服務機構,大力發展知識型、科技服務型中介機構。(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牽頭,縣民政局、縣工商分局配合)
18、完善人才政策體系。健全人才引進、培養、激勵和保障政策支撐體系,建立人才綜合評價體系和柔性人才服務機制,建立突出貢獻人才獎勵和津貼制度,探索對領軍式、創新型、高技能人才的評價和激勵機制。(責任單位:縣人事局牽頭,縣勞動保障局和縣有關部門配合)
(六)推進就業服務體制改革,完善社會保障機制。
19、健全就業服務機制。全面貫徹落實新一輪就業再就業政策,建立促進就業的財政激勵機制,擴大政策覆蓋范圍。開展農村勞動力職業介紹和轉移就業培訓服務,實施農村勞動力資源動態管理,建立縣、鄉、村三級就業信息網和就業服務網,實現城鄉勞動者享受統一的就業服務。制定出臺“創建充分就業社區”鼓勵政策,開展“充分就業社區”創建,基本消除社區“零就業”家庭。(責任單位:縣勞動保障局牽頭、縣農辦和縣有關部門配合)
20、完善社會保險體系。建立社會保險、企業福利性補充保險和個人商業保險構成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完善工傷、生育、養老等保險政策,擴大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啟動并逐步做實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責任單位:縣勞動保障局牽頭,縣農辦、縣衛生局、縣有關部門配合)
21、推進農村社保制度建設。調研提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拓寬渠道,完善農村居民“老有所養”的體制機制。(責任單位: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農辦和縣有關部門配合)
22、建立健全社會救助體系。完善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四級幫扶救助網絡,鞏固農村“五保”和城鎮“三無”對象集中供養工作成果,不斷提高保障和救助水平。扎實推進分層分類救助體系建設,繼續實施農村貧困家庭住房救助,擴大“捐贈物資調劑中心”和“慈善超市”的覆蓋面。繼續落實教育資助券和人民助學金制度,實施中小學生醫療困難救助辦法;完善醫療救助體系,進一步加大救助力度。(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牽頭,縣衛生局配合)
23、深化分配制度改革。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加強勞動工資基礎管理,著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外來務工人員的收入和待遇保障機制,逐步實現同城同待遇。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資標準。(責任單位: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縣有關部門配合)
七、健全社會利益協調機制和訴求表達機制
24、完善社會管理制度。積極推進社會管理法制化,不斷完善有關社會管理的政策法規,逐步實現社會發展各個領域建設與管理有法可依。大力培育發展各類民間組織,加強政府與民間組織之間的分工和協作,充分發揮他們在提供服務、協調利益、化解矛盾、反映訴求方面的積極作用。按照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并重原則,通過財政扶持、購買服務、授權委托、法律約束等方式,促進民間組織健康發展。培育引進各類獨立、公正、規范運作的市場中介組織,創新對中介組織的管理形式。(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牽頭,縣工商分局和縣有關部門配合)
論文摘要:多年來,我國地方財政普遍面臨的一個老大難問題是:地方財政收入遠遠不能滿足地方財政支出的需求。為緩解這種矛盾,各級立法部門、行政部門及理論部門就如何增加地方財力的問題進行過許多有益的探討與實踐,筆者以濟南市歷下區政府在當前地方政府財政資金收支管理問題的案例,認為合理分配上下級財政之間的財力,是緩解乃至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
1994年分稅制改革以來,我國地方財政支出作為地方政府履行其職能的經濟基礎,為我國地方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作出了極其突出地貢獻。但是,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各項改革進程的深化,地方財政特別是基層財政普遍面臨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那就是地方財政收入的增長遠遠不能滿足地方財政支出的需求。為此筆者以濟南市歷下區為例,探討合理分配上下級財政之間的財力舉措,從而提高財政管理水平。
一、建立科學的支出體系
近年來,各級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都有了較快增長,相應的財政投入也不斷增加。但是財政支出結構卻存在不合理甚至異化的現象。如何加強和規范地方財政支出,建立科學的支出體系,成為擺在各級地方政府財政部門面前的一個新任務。
筆者認為濟南市歷下區在這方面的探索值得思考和借鑒。歷下區實行區街財政體制改革以前,由于街道辦事處原來沒有實行綜合預算,存在自定政策、自我管理、自己監督的“三自”現象,預算支出剛性不足,預算執行監督乏力,人為因素影響大,急需建立綜合預算管理制度,用制度來制約、管理。為此,2008年年初,歷下區提出要在辦事處中推行綜合預算,4月初區政府下發《關于下發歷下區街道辦事處財政性資金管理規定的通知》文件,文件規定:將街道辦事處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項財政性資金,全部納入財政監管范圍,實行收支兩條線,由財政統一管理,開設的帳號必須經財政批準,嚴禁私設“小金庫”。并參照《預算法》的規定,實行部門綜合預算,嚴格按照編制的年度預算執行。
辦事處綜合預算編制按照“收入有計劃、支出有標準、重點有保障、鼓勵有結余”的原則安排,支出保工資,保社會穩定、民政、計生、城建城管、社會公共事業等項目,有財力的辦事處逐步加強自身建設,公用經費控制在限額以內。通過對辦事處的綜合預算管理,使其收支更加科學、規范、透明,并逐步引導辦事處對社會公共事業的投入。編制范圍包括:辦事處所有機關、全額、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全部編制綜合預算。
二、建立了社會公共事業支出審批制度
按照歷下區提出的關于構建“繁榮、和諧、現代化新歷下”的工作目標,為進一步加大基層社會公共事業投入力度,切實保障全區各項社會公共事業和國民經濟協調發展,規范社會公共事業支出范圍和審批標準,區財政制定了《歷下區社會公共事業項目審批程序》,規定辦事處使用年初預算預留的自有資金,在各自行政區域內開展城市公益建設、就業再就業服務、社區教育、社區服務設施、公共安全和公共交通等領域的公益活動產生的支出,應納入社會公共事業支出范圍。具體是:辦事處進行社會公共事業支出于項目計劃開始前一個月填報項目,財政初步審核后轉至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審核,通過后報區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區財政再綜合考慮項目計劃的輕重緩急和資金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建議,上報區政府審批。經區政府研究同意后,由財政于3日內批復到申報辦事處,并按時足額將項目資金撥付到有關單位。若此項經費當年未使用,可結轉下年并于下一年度專項經費合并使用。同時制定了綜合預算監督審核辦法,監督檢查各辦事處管好用好預算資金。辦法要求各辦事處必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積極組織各項收入。為保證辦事處的用款計劃及時撥付,各辦事處必須計劃安排好下一步工作,提前做好資金使用計劃,及時于財政相關職能科室溝通,確保辦事處資金的正常運轉。各辦事處應嚴格按照年初編制的年度預算執行,未經批準、違背預算安排的資金支出,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由財政扣減其撥款額度,直至整改后,再恢復正常資金撥付。通過將綜合預算編制下達到街道一級,歷下區實現了財政資金從撥付源頭到使用終點的全過程預算管理,推動了基層在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的基礎上,將財政資金更多地用于轄區內公共服務和管理上,用在改善居民生產生活條件上,取得了顯著成效,從基層財政財務管理的角度,為各級地方政府建立科學的財政支出體系提供了經驗。
三、建立轉移支付和激勵政策,進一步理順地方財政體制
地方財政體制的不合理,特別是上級財政對下級財政抽血式的向上集中財力的財政體制,必須逐步改變為各級財政明確收入來源,由上級財政建立對下級財政的轉移支付和激勵政策,促進基層財政的穩步增收和良性循環。以歷下區為例,歷下區目前有13個街道辦事處,由于體制上各種原因的存在,多年來,各辦事處財政收支矛盾不斷加劇,基本保障能力脆弱,大部分街道辦事處財政支出對財政轉移支付的依存度越來越高,有些辦事處甚至保工資都存在困難。
為緩解街道辦事處財政困難,歷下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探索建立新型財政管理模式,消除導致各街道辦事處財政困難的體制障礙,促進和保障了區域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具體地說,為切實合理調整區與辦事處的分配關系,促進歷下區財政收入快速增長,保障街道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歷下區財政局牽頭,于2007年下半年開始,抽調精干力量,由分管領導帶隊,分組到各街道辦事處進行調研。通過幾個月的調研分析,在掌握了第一手詳實資料的同時寫出了有實質性的調研報告,制定了《歷下區區街財政體制改革實施意見》。經區委、區政府研究通過了區街財政體制改革方案。2008年4月,歷下區率先在山東省實行區街財政管理體制改革。對街道辦事處財政體制采取“界定人員范圍,核定補助基數,收入同支出掛鉤”的管理辦法,把財政收入情況同辦事處的利益緊密結合起來,充分調動起辦事處抓稅源經濟的積極性。同時,新體制進一步加大了對辦事處的財政支持力度。
從歷下區的改革經驗可以看出,突出制度創新,健全和完善財政體制機制,合理分配上下級財政之間的財力,是緩解乃至解決地方政府財政收支矛盾的重要措施,如能在省、市和區縣政府之間建立類似的財政體制機制,很可能對推動深化當前的財政體制改革起到較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1]《中國財政年鑒》,中國財政雜志社,2007.
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朱之鑫在會上作了題為《轉變政府職能 創新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行政管理體制》的開幕辭,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王金祥在會上致閉幕辭。朱之鑫強調,中國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既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既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與加快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既是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深層次矛盾和問題的重要途徑,也是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和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從國情、經濟社會發展及人民群眾愿望出發,因地制宜、求真務實、積極穩妥地推進這項改革。
朱之鑫認為,中國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雖然取得一定的突破性進展,但行政管理體制還不能完全適應不斷發展的新形勢和新任務的需要,改革的任務仍十分艱巨。要把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轉變政府職能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主要改革任務是:繼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切實履行好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在更大程度、更大范圍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健全中央政府宏觀調控體系,更多地運用經濟手段和法律手段調節經濟活動;合理劃分中央與地方及地方各級政府的權責,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實現財權與事權相統一;深化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改革,健全公共服務體系;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和規范行政審批行為;完善政府機構設置,規范公務員隊伍建設;加強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建設,建立重大決策事項公示、聽證和專家咨詢制度;建立政府績效評估機制,完善政府行政監督機制,做到權責明確、問責有力、行為規范、監督到位;繼續貫徹《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加強制度性建設。
王金祥在研討會閉幕時指出,中國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時期,無論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還是構建和諧社會;無論是優化經濟結構,還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無論是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還是建設創新型國家,深化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都至關重要。此次研討會題目選擇得好、角度把握得準、提出的建議可操作性強。這次會議形成了不少共識,突出的有三點:第一,充分認識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緊迫性。第二,準確把握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關鍵點。第三,不斷探索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操作方式。政府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涉及復雜利益關系和多方權力格局的調整,直接影響著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必須堅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的方針,加強領導、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妥善安排,做到改革方案周密穩妥、工作推進深入細致、風險防范及時有效。
為了了解分稅制和農村稅費改革對鄉鎮財政體制產生的影響、運行效果及存在的問題,我們重點對水口山鄉的財政體制和財政運行情況進行了認真調查和解剖。
一、財政體制和財政運行情況
水口山鄉屬于典型的丘陵區,轄31個村、231個組,面積為68平方公里,總人口2.9萬人,是一個貧困鄉。2004年,全鄉共完成經濟總收入5518萬元,比上年下降23.6%;農林牧漁業總產值6184萬元,同比下降6.3%;鄉鎮企業總產值23268萬元,同比增長17.4%;農民人均純收入1580元,同比增長7%。去年全鄉完成財政總收入286.6萬元,同比增長14%,地方財政收入完成237.8萬元,其中工商稅收46.26萬元、農業四稅108.31萬元、其他收入21.66萬元、專項收入61.57萬元;上劃“兩稅”48.75萬元。財政支出215.08萬元。累計赤字111.5萬元。
(一)分稅制鄉鎮財政體制實施以來的運行情況
我縣從1998年開始對鄉鎮全面實行“劃分收支范圍,分級分稅清算,核定收支基數,收大于支,包干上交,逐年遞增,支大于收,逐年遞減,一定三年”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2001年第二輪分稅制實行“核定收支、超收分成、短收自負、比例調控、綜合平衡、一年一定(或一定幾年)”的管理體制。分稅制鄉鎮財政體制運行以來,由于明確劃分了鄉鎮財政收支范圍,改變了過去鄉鎮財權與事權不分、縣財政包攬過多的狀況,充分調動了鄉鎮當家理財的積極性。一方面,加快了財源建設步伐。各鄉鎮根據地域經濟和本地資源的優勢,積極實施財源建設發展策略,拓展了財政增收的空間,如水口山鄉實行分稅制的頭一年,鄉鎮企業產值就實現了成倍增長;另一方面,強化了財政管理。各鄉鎮堅持從健全制度入手,狠抓支出改革和管理,盡量節約支出,努力自求平衡。
盡管分稅制財政體制改革在水口山鄉取得了初步成功,但在實際運行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一是基數核定不合理。在核定基數時,既沒有考慮原來收入中含有水份的因素,也沒有考慮經濟運行中一些不可預料的嚴重影響減收增支的因素,所定基數偏高,實際收繳的稅額與基數的差距太大。如該鄉去年完成的95萬元國稅、地稅收入任務中,實際在本鄉范圍內征收的稅收只有38萬元,僅占40%。二是財稅機構不健全。由于稅務體制改革實行按經濟區域設置,全縣國稅只有6個分局,地稅只有5個分局。一個分局要負責多個鄉鎮的稅收征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收入的組織力度。據該鄉反映,為了確保按時完成收入計劃,需多次跑國稅、跑地稅,找專管員,找分局長,既要花費很大精力,又達不到理想效果。三是財政增收不穩定。由于收入來源穩定、增收潛力大的主要稅種都劃歸了中央收入或中央地方共享收入,留給鄉鎮的只是收入不穩、稅源分散、征收難度較大的小稅種,鄉鎮財政收入的增量明顯下降。
(二)農村稅費改革后對鄉鎮財政的影響
該鄉按照省、市、縣的統一部署,全面推行了農村稅費改革,目前發展態勢平穩,收到了預期的效果。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減輕了農民負擔。通過稅改,從制度上規范了農村利益分配關系,從根本上制止了各種亂收費,達到了標本兼治的目的。稅改后,全鄉農民人平負擔為43元,與2004年人平負擔75元相比減輕了42.7%,農民負擔的減輕,調動了農民生產積極性。2、規范了農村稅費征管。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全鄉的稅改情況都進行了張榜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填制了全省統一的納稅通知書,及時發放到戶,使每個農戶要繳哪些稅、繳多少、怎么繳有了較清晰的認識,自覺納稅的意識有所增強;規范了農村稅費制度,理順了國家、集體和農民的分配關系。3、密切了干群關系。稅費改革后,鄉村干部的工作作風有了明顯轉變,過去簡單粗暴的工作方式不見了,代之的是依法行政、文明行政,在人民群眾中樹立了良好的形象,得到了群眾的好評,有效改善了干群關系。
由于鄉鎮經濟薄弱,政策落實難以到位,群眾基礎有所差距,改革方案不盡完善,改革后的許多矛盾與問題也隨著改革的逐步深入而顯現出來。主要表現在:1、村級財力難到位。一方面,按照稅費改革政策的規定,村干部的報酬、辦公經費除原由集體經營收入開支的保留外,其余的只能在征收的“兩稅附加”中統一開支。由于全鄉大多數村無集體經營收入,村級財力不足部分寄望于兩稅附加,但各村的兩稅附加因各種原因無法收足,與鄉政府辦理結算時,大多還是村上墊付的,減少了村上的收入。另一方面,雖然政策規定900人以上的村收入確保1.2萬元,900人以下的村確保1萬元,不足部分在轉移支付中解決,但由于“兩稅附加”不能征收到位,大多數村只好將這部分轉移支付折抵了“兩稅附加”的不足部分,這部分資金實際上還是在農民手中,并沒有成為村上收入。由于村級財力不能到位,村干部的工資待遇無法得到保障,影響了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甚至還有許多村干部消極怠工和辭職不干。2、“一事一議”難執行。雖然政策允許村一級通過“一事一議”籌集資金用于集體公益事業建設,但由于相關政策文件未規定保證措施,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村民不愿承擔籌資籌勞任務。目前,全鄉31個村只有10個村實施了這項政策,而且從實行的情況來看,效果很不理想,部分群眾對此積極性不高,與己無關的事不愿搞,只講村民自治行為,不講政府行為,結果是農村公益事業無法落實下去,特別是跨村、跨鄉的公益事業更難實施,使“一事一議”變成了“有事難議”。3、稅收任務難落實。外出經商務工而大量拋荒農田的現象較為普遍,導致農業稅征收任務難以落實下去,給征稅工作帶來相當大的難度。4、執法手段難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征收任務加大,但財政執法人員少,難以承擔起繁重的征稅任務。同時在執法過程中,稅法不能執行到位,甚至有的認為稅收就是“三收”,“換湯不換藥”,結果對一些“釘子戶”的處罰措施不力,執法手段弱化,難以保證農業稅征收到位。
二、財政運行中面臨的主要困難及原因
該鄉財政面臨著稅源不足、收入艱難、運轉困難的嚴峻形勢。突出表現在:1、赤字大。到2002年底止累計赤字111.5萬元。2、負債重。據統計,至2004年底全鄉財政總負債544萬元,其中借入周轉金22萬元、世行貸款13萬元、“兩會”舉債資金54萬元、儲金會貸款58萬元、個人借款32萬元、欠發工資52萬元、其他單位和個人往來251萬元、銀信部門借款62萬元。干部工資1999年僅發了7個月,補助未發;2000年只發了9個月,補助未發;2001年至2002年,站所撥款基本到位,行政干部和財政所干部的工資除縣財政統發之外,補助僅發2個月。由于負債重,鄉政府每年都要從有限的經費中抽出部分資金償還債務。如儲金會的貸款,鄉政府已承諾每年償還15%,一年就要償還7萬元。2004年,縣財政對水口山鄉的撥款為58萬元,扣除行政干部和財政所人員的工資28萬元,剩余的30萬元用于償還舉債資金7萬元、報刊發行款3.4萬元、國防費3萬元等,實際到位的只有8萬元。這8萬元錢又如何能保障站所人員的工資呢?由此可見,該鄉確實到了難以為繼的地步,已形成了鄉政府年年還帳、干部工資年年不到位的局面。3、運轉難。由于財政赤字和負債大、包袱重,造成鄉財政資金調度十分困難,直接影響到工作的運轉和事業的發展。目前,該鄉機關的各項正常開支無法保障,辦公條件也極為簡陋,人均住房面積不到2平方米,住宿辦公于一體,且年久失修,破爛不堪。許多干部都是辦公家事,掏私人錢,有的發票拖欠幾年也不能報銷,許多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造成該鄉財政困難的主要原因有三:第一、經濟基礎薄弱。工商企業少,稅源嚴重不足。近兩年,通過優化經濟建設軟環境、大力開展招商引資,新辦了6家企業。但總的來看,全鄉經濟基礎仍較薄弱,企業發展相對滯后,加上受市場、資金等因素制約,一些已上馬的企業也是停停打打,效益低下。目前,全鄉9條竹筷生產線停工的有6條,11座小磚廠停工的有7家。這些企業的停工,每年就使該鄉減少稅收4.5萬元以上。第二、自然災害頻繁。該鄉地處資江河畔,既臨水,又靠山,是一個“三天太陽要抗旱,二天暴雨要防汛”的地方,近幾年來基本上是小災不斷,大災時有發生,僅2004年就發生山洪暴發等洪澇災害4次。特別是資江沿岸的8個村,經常被洪水淹沒,影響到農民收入的提高。僅水毀工程一項,全鄉還有56處渠道、河堤缺口沒有修復,資金缺口至少100萬元,鄉財政實在無力負擔。由于自然災害的影響,導致稅源減少。第三、財稅征管乏力。由于受財稅機構和體制的影響,財稅征管力量不足,措施乏力,不能做到應收盡收,沒有從根本上堵住財稅跑、冒、滴、漏的現象。員之家版權所有
三、建議
水口山鄉的調查情況表明,實行分稅制和稅費改革后,如何進一步完善鄉鎮財政體制,提高財政運行質量,已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當務之急。我們建議從以下幾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一)完善財政體制。對特別困難的鄉鎮,要從財政體制上為鄉鎮創造一個寬松的經濟發展環境,給一個喘息發展的機會,做到自求平衡,自求發展,自我消化。一是要進一步合理劃分縣、鄉兩級財政收支范圍,防止上級將財政風險下壓到鄉鎮。二是合理確定收支基數。對全縣鄉鎮的財源進行一次全面摸底,根據實事求是的原則,確定各鄉鎮基數,做到有稅可征、有稅必征。三是要建立規范的鄉鎮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建議適當增加對鄉鎮的轉移支付,以減少鄉鎮財政的壓力,增強其活力和動力,幫助貧困鄉鎮實現財政收支平衡。
(二)努力消化鄉鎮債務。對鄉鎮形成的債務要逐步消化,化解財政風險。對這部分債務,要針對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對創辦企業形成的債務,凡企業正常運轉的,應由企業償還,企業實行關停的,應處理資產還債或破產還債;對建設公共設施形成的債務,有收益的應用收益償還;對事業發展形成的債務,應用今后撥給的事業費償還;對機關正常支出形成的債務,應由鄉鎮政府節減支出償還。
(三)切實強化財政收支管理。按照一級政府、一級財政、一級預算的要求,建立健全獨立完整的鄉鎮財政預算體系,規范國家、地方、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全面落實好綜合預算,對鄉鎮站所實行無會計、無帳戶、收入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嚴格“收支兩條線”管理,促進財政預算資金的規范性運行。科學合理安排支出,在鄉鎮全面推行政府采購、會計集中核算等支出管理改革,盡量節約財政資金,達到保工資發放、保正常運轉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