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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長遠規劃,整合資源,完善行政服務中心建設
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重點是行政審批電子監察,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是整個系統建設的基礎和運行的載體,起到了承接系統運行的關鍵作用。隨著政府職能不斷向服務型、法治型政府的轉變,要求將更多的行政權力進行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和實時監察,二期工程建設行政處罰、行政給予、行政復議等功能的拓展,審批服務中心的職能不斷擴大,在原有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基礎上建設綜合行政服務中心成為大勢所趨,因此各縣區要長遠規劃,盡快完善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設。
(一)一步到位,制定長遠建設規劃
各縣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統一更名為行政服務中心,負責各縣區電子政務和電子監察工作的建設、組織、管理工作。目前沒有建設新中心的縣區在原有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基礎上進行升級改造,以保證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的使用。同時制定長遠規劃,參照縣行政服務中心的建設規模,將全部行政審批、行政處罰、行政給付事項和公開招投標、政府采購、土地產權出讓等需要公開透明運行的行政事項納入行政服務中心公開運行、統一管理。
(二)完善機構設置,充分發揮監察監管作用
電子政務系統建設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與各級行政服務中心建設密不可分,當前我市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和行政服務中心仍處于建設期間,組織協調任務很重。縣級服務中心應該設立正科級機構,在領導體制上可借鑒縣作法,由行政服務中心主任掛任監察局副職,加大行政服務中心及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的建設、運行和監察監管力度。
(三)完善制度建設,確保工作順暢運行
加強制度建設,保障行政服務中心規范運行。繼續執行以下幾項制度:首問首辦負責制,對咨詢和辦事的企業、群眾,要認真履行告知、領辦、導辦、承辦、回復辦理結果、跟蹤負責等義務。一次告知制,一次告知申請人申請事項的辦理依據、時限、程序、所需材料、相關手續等。并聯審批制,對需多環節審批的事項,推行一門受理、抄報相關、信息共享、同步審查的并聯審批模式,進一步提高審批效率。限時辦結制,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即時辦結率,對不能當場辦結的事項,必須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并送達,嚴禁超時限許可和審批。超時默認制,對超過規定時限而沒有出具辦理意見的審批事項,按照超時默認的方式予以準予許可認定,法律責任由辦理方承擔。統一收費制,行政服務中心設立專門收費窗口,按照公布的法定項目和標準使用財政統一機打票據,由收費窗口統一代收,各窗口不得直接收取費用。同時制定電子政務和電子監察系統管理制度,電子監察績效考核制度,行政服務網站管理制度等系統建設相關制度,規范系統管理。
二、借鑒經驗,科學謀劃,推進系統建設
各縣區要充分借鑒縣的經驗,科學謀劃,結合本縣區實際,制定適合本縣區的系統建設規劃方案,在市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建設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加快實施,破解系統運行中的難題,保證系統的順暢運行。
(一)拓展大廳使用空間,設立綜合受理窗口,實現審批項目應盡必進
各縣區審批中心大廳使用面積大小不一,基本都高于縣的大廳面積,在窗口設置上要科學編排,統一調劑,必要時可以改變原來的空間隔斷,重新安排臺位。對相對審批事項較少的單位,向審批中心大廳充分授權,設立綜合受理窗口,指派大廳工作人員統一受理多個單位的審批事項,將受理材料統一電子化上傳,經系統自動流轉到本局辦理,根據批準結果由大廳統一辦結。
(二)增設登記驗證窗口,保證流程閉環流轉,杜絕體外循環現象發生
在大廳設立登記驗證窗口,由大廳工作人員對每一項入廳辦理的行政審批事項進行統一登記,登記后自動流轉到相應委辦局受理,由委辦局受理窗口負責將審批材料初審后電子化上傳,進入本局審批流程,局領導批準后由受理窗口負責收費和證照打印,全部辦結后再由登記驗證窗口統一驗證,實現全部流程閉環流轉,結合電子簽章和統一加密證照打印技術,完全杜絕體外循環現象發生。
(三)實施統一收費管理,方便群眾繳費
大廳內設立統一收費窗口,對入廳辦理的全部審批事項的收費采用全市統一的機打票據,實施統一管理,使用刷卡機繳費,方便辦事群眾,實現票款分離。有條件的縣區可以設立銀行窗口,實行即時收費。
(四)采用CA認證電子簽章和加密證照打印技術,實現統一證照打印管理
采用CA認證技術,為每一個審批工作人員配置用戶名和專用密碼,明確每個人的職責和權限,嚴格電子簽章管理,實現真正意義的網上審批。大廳設置統一證照打印窗口,由專用打印設備對全部出證事項實現統一證照打印管理。
(五)全部審批材料電子化上傳并存檔,保證流程網上流轉
由大廳受理窗口對全部審批原始材料通過掃描、拍照等形式實行電子存檔并上傳系統,保證流程網上流轉,實現網上審批。各部門可根據需要增加高速掃描儀、高拍儀等相關設備,以保證網上審批。
(六)采用“一廳雙網”、部分監控模式,解決垂管部門進入系統平臺問題
針對垂管部門具有比較嚴格的本部門系統,且多數具有本部門窗口大廳,在聯網技術還不成熟的情況下,采用“一廳雙網”模式,在垂管部門大廳設立登記驗證窗口,原則上由中心派人負責對入廳辦理的全部審批事項進行統一的登記驗證,將審批事項的基本信息錄入系統,中間環節仍由本部門使用部門自有系統進行審批,既不影響本部門系統運行,又可對部門審批事項進行部分監控。其它分中心和本部門系統相對比較成熟的部門可參照此方法管理。
三、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為系統建設順利實施提供保證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的領導,定期聽取工作匯報,指導協調各項工作,及時研究和解決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與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系統建設工作順利實施。
(一)加快建設速度,聯通政務外網
政務外網工程是全市政務信息化的基礎平臺,也是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和數字城管系統等多套政務系統的運行基礎,網絡不暢通嚴重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聯通公司是市政府通過公開招投標選定的政務外網承建單位,各縣區要盡快與聯通公司協商簽訂政務外網建設協議,加快施工進度,盡快聯通政務外網,以保證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保證系統建設的正常進行。
(二)加強隊伍建設,提供人員保證
行政服務中心是實施行政權力的重要機構,隨著中心建設的推進和系統功能的逐步完善,將使更多的行政權力入駐中心運行,各縣區要結合實際,統籌規劃,為中心建設提供人員保證。
入駐中心的各部門工作人員要選派各部門的業務骨干,熟悉本部門業務流程,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中心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設一支強有力的行政服務隊伍,參照外地經驗,對入駐工作人員可優先考慮提拔重用并適當提高待遇。
各縣區要對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工作擬定詳細規劃,確定工作時間表,明確主要負責人員,將需要辦理的所有工作分配到日,責任到人,限期完成,由市縣紀委監察局督導此項工作,強化責任追究。
(三)籌措專項資金,提供財政保證
各縣區要制定行政服務中心整體規劃,確定建設方案,安排專項資金,列入財政預算,對當前審批服務中心改造提供財政支持。各部門也要對本部門的相應設備配備提供保證。
(四)精簡審批流程,提高行政效率
根據市政府消減及下放后保留審批事項目錄,以及體制改革涉及到的行政職能的調整,市直各部門重新審核本部門審批事項,進一步精簡流程、壓縮時限,對不適應網上運行的審批事項進行調整,各縣區將本單位上報件與市保留事項對照,達到一一對應,差異部分與本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結合縣區機構改革,于9月1日前將全部審批事項重新清理后統一上報到市監控中心。
四、創新監察,強化督導,推進電子政務工作跨越發展
電子政務系統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是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從根本上創新監察方式,改革監察手段,提高監察效率,促進政務公開,源頭治理腐敗的重要手段,紀檢監察部門要強化督查力度,保證系統功能,發揮監管作用。
(一)完善系統功能,充分發揮系統作用
通過系統試運行,結合各部門實際,通過充分的走訪調研,不斷發現和總結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系統功能,逐步取代部門自有系統,解決二次錄入的難題。逐步將電子政務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成功能最全、效果最優、應用最廣的辦公系統和監察平臺。
(二)加大監察力度,充分發揮監管作用
監察局要強化監察作用,充分發揮系統功能,變原來單獨“事后監察”為“事前預警監察、事中實時監察、事后整改監察”的全方位監察,要指派專人,對全部網上審批事項進行抽查,對異常及預警事項進行重點監察,及時督辦,通過電話回訪、實際調查等方式直接詢問辦事人,核實辦件實際和工作人員的態度表現,發現線索及時處理,對音視頻監控系統發現的違規違紀事件,核實后在政務外網上予以公開曝光,責令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對辦事人通過網上投訴和電話投訴的違規事件及時核實處理并在政務外網上通報。通過系統定期對各部門的行政行為實行績效考核,責令考核不合格的單位限期整改,考核結果列入市委、市政府對各單位年度工作目標考核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強化宣傳反饋,增強群眾監督意識
養老金并軌
國務院1月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進行改革;同時,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再次提高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標準。
養老金并軌方案的公布,標志著存在了近20年的養老金“雙軌制”的終結,近4000萬“體制內”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將和“體制外”企業職工一樣繳納養老金。結束“雙軌制”有助于彌補養老金缺口、縮小制度內外的差距,有利于人才的優化配置,促進了各群體間的權利公平,增進了社會的穩定和諧。
科研經費分配新辦法
國務院1月印發的《關于深化中央財政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指出,由于頂層設計、統籌協調、分類資助方式不夠完善,現有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存在著重復、分散、封閉、低效等現象,多頭申報項目、資源配置“碎片化”等問題突出。《方案》提出,優化布局,整合形成五類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此外,政府不再直接管理科技項目。
科研經費亂象久被詬病。科研領域存在著不同程度、不同級別的腐敗。科研經費分配新辦法將各類科技項目整合優化為五類,把政府部門從項目的日常管理和資金的具體分配中解放出來,杜絕科研領域“九龍治水”和龐雜體系帶來的弊端。
取消暫住證
2月審議通過的《關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及相關改革方案提出,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生于1984卒于2015年的暫住證制度與我國的戶籍制度密切相關。改革開放后,大規模“由鄉入城”的人口流動給城市治安帶來巨大壓力,為便于管理而出現了暫住證。但城市發展的紅利暫住居民無法享受,暫住證30年來備受爭議。取消暫住證,從“暫住”到“居住”,不只是名字上的變化,更多的是對流動人群權益的保障。
立案登記制
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記制改革的意見》指出,為充分保障當事人訴權,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立案難”問題,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變立案審查制為立案登記制。
以前的立案審查制要對訴訟要件進行實質審查后再決定是否都受理,而現在立案登記制只需對的形式要件進行一般性核對,而不進行實質審查,擴大了法院的受案范圍,更充分、有效地保障當事人的訴權。從審查到登記的變革,某種意義上也是對立案當事人、對公民信任的提升。
單獨薪酬
中辦、國辦4月印發的《關于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和社會體制改革的實施方案》指出,加快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部署的建立符合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改革任務,建立健全法治工作人員管理制度,完善職業保障體系,建立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專業職務序列及工資制度。
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都是專業性很強的崗位,實行與公務員相似的管理模式和薪資待遇并不符合職業特點。以法官為例,案多人少、加班加點,基層薪資偏低等,致使一些地區“法官流失”現象較為嚴重。單獨薪酬制度試圖符合職業特色,包含了對專業性和特殊性的認同,是一個顯著進步。
離崗創業
4月21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和離崗創業,對經同意離崗的可在3年內保留人事關系。隨后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中也明確了這一點。
長期以來,科研人員創業都處于一個尷尬而隱晦的境地。科研成果的歸屬問題、體制內的限制,令不少有創業之心的科研人員備受束縛。科研人員攜帶成果走向市場進行創業的合法性得不到承認,一些科研成果也因此束之高閣,沒有發揮應有的社會價值。
據了解,今年各地密集出臺政策鼓勵科研人員創新創業,明確科研人員攜帶科技成果參與創業所得可歸個人所有。而“離崗創業”無疑更是為科研人員打了一針強心劑,有助于調動科研人員的創業積極性。
休學創業
國辦日前印發的《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明確,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設置合理的創新創業學分,為有意愿有潛質的學生制定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計劃。實施彈性學制,允許保留學籍休學創新創業。
事實上,去年12月10日,教育部就通知,提出高校要建立彈性學制,允許在校學生休學創業。此次《關于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則從高校教學改革、創業指導服務、創新創業資金支持和政策保障體系建設等多個層面,為大學生創新創業提供軟環境,讓教育部不再唱“獨角戲”。彈性學制的設立,使想創業的大學生無學業后顧之憂,也給了他們一個退路和一個出路。
取消藥品政府定價
國家發改委、衛計委、人社部等七部門5月聯合發出《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決定從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絕大部分藥品政府定價。
長期以來,我國對藥品價格實施政府定價。在市場發育尚不成熟的特殊歷史時期,政府定價對抑制藥品價格過快上漲的確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隨著我國藥品市場的快速發展,政府定價的弊端日益凸顯,甚至出現政府管控越多某些藥品的價格就越高的奇怪現象,還助長了醫療腐敗,讓百姓嘖有煩言。將藥品定價權歸還市場,以合理的市場競爭來形成醫藥產品價格,有利于制藥工業和整體市場秩序的發展與整肅,也是讓患者得到更多實惠、更多自由選擇的必然一步。
三證合一
國辦6月底印發《關于加快推進“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意見》,明確提出要加快推進企業“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將由工商、稅務、質檢三個部門分別核發不同證照,即原來由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質檢部門核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改為由工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實行“一照一碼”登記模式。
10月1日起,全國全面推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不再發放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企業注冊登記就是要給新生企業“上戶口”。此前我國實行的是“三證分離的商事登記制度”,需要分別由工商、質監、稅務部門核發相關證照,短則半月長則一個多月,這不僅會提高企業注冊成本,還會導致部門間的信息隔離,降低政府服務效能。而推動“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就是要最終實現企業一次申請、由工商部門核發一個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以方便企業辦事、簡化登記手續、降低行政成本。
身份證異地受理
一、指導思想
根據《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結合我市行政審批工作的實際,采取切實可行的有效措施,實現“流程最優、效率最高、費用最少”的目標,有重點、有步驟地推進我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我市行政審批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促進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行政審批流程優化的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的原則。所有行政審批必需依法依規進行。
(二)并聯審批的原則。在不同的審批環節中,涉及到多個部門審批同一事項或者屬于前置審批事項的實行并聯審批。
(三)全程代辦的原則。涉及到企業注冊、招商引資或工業企業項目建設報建的(含項目備案、環境評估及規劃審批),一律由直通車服務窗口專人代辦審批的全過程。
(四)資料共享的原則。對并聯審批的各職能部門要求行政相對人提供的同一種資料實行共享。
(五)收費一單清的原則。在各個審批環節中,均一次性收取相關規費。由主辦窗口將所收規費填報收費審核表,經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對主辦單位的收費情況進行審核后,一次性繳入各相關部門的非稅賬戶。經濟開發區企業收費情況同時按照洪發〔〕3號文件執行。
三、實施方案
根據審批事項的不同性質,制定如下優化方案:
(一)不需前置審批的企業注冊階段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壓縮審批時限。不需前置審批的工業或非工業企業工商注冊審批流程每個環節的審批時限均為即收即時辦理。
2.實行資料共享。由工商局窗口啟動聯辦流程,一次性告知代辦人員所需提供的各類資料,資料備齊后進行受理,共享相關資料。
3.一次性收取行政規費。工商注冊階段一次性收取登記費、工本費后,由代辦人憑證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
(二)需前置審批的企業注冊階段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實行并聯審批。工商局窗口在進行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時,經審查需前置審批的,發出前置審批通知單,相關審批窗口按照流程盡快完成本部門的審批工作,能夠辦理的書面通知工商局窗口予以辦理。同時啟動并聯審批流程,前置審批窗口收到并聯審批信息和代辦人遞交的申報資料后,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審批程序。
2.精簡申報資料。取消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由部門自行設定的前置申報資料。
3.縮短審批時限。通過對審批環節和時限調整,盡可能縮短審批時限。
(三)工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規范申報資料。一次性告知投資者需提交各窗口的資料清單,對分階段辦理的事項,要告知投資者分階段予以提交。代辦人員將投資者提交的原始資料及各審批環節的審批結果上傳到行政審批系統信息共享平臺,相關工作人員在信息共享平臺上存儲、打印本審批環節所需資料。
2.縮短審批時限。以轉讓方式獲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為34個工作日;以出讓方式獲取土地,依法采取招標方式確定施工隊伍的項目審批時限為60個工作日。
3.減免收費標準。工業項目審批中涉及到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比照《洪湖市工業項目投資優惠政策》(洪政發〔〕4號)執行。
4.各階段一次性收費。工業項目分企業注冊、規劃審批、施工許可三階段一次性收取各項費用。
5.減少申報成本。盡量減少投資主體項目申請成本,備案類、核準類(本市級)項目申請報告書(或可研報告)由投資主體負責。
(四)非工業類建設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1.簡化程序。在規劃選址、施工許可審批環節中,盡力簡化規劃咨詢、地形測量、資質備案、招投標環節、安全技術監督等手續。
2.自主選擇。建設項目開辦過程中所需用水、用地、環保、消防、防雷等設施建設,由建設項目業主自行采購符合國家技術標準的設備,自主選擇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施工、管理、安裝等過程。但本市外設計、施工、監理、安裝等單位必須到本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聯合踏勘、驗收。建設項目實行一次性聯合踏勘,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要求按時到達指定地點做好踏勘工作。踏勘時限為2個工作日,各部門不再單獨進行專項驗收。項目竣工后,依據建設單位的申請,由市行政服務中心會同各審批窗口啟動聯辦流程,建設、規劃、消防、環保、國土等部門驗收專班分別按照要求準時到指定地點開展單項驗收工作。驗收時限為3個工作日。
(五)便民項目行政審批流程的優化
對于與市民生活、生產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項目,推行“即辦、聯辦、簡化申報資料、降低收費”等措施。
1.即辦。對于通過一定的內部審批程序優化能夠即時辦理的,一律實行隨到隨辦。
2.聯辦。對于涉及到兩個以上部門的,一律實行聯辦,共享資料、壓縮時限。
3.簡化。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申報資料。
4.降低費用。國家財政部、發改委公布取消和暫停收取的各類規費,一律停止征收。制定了優惠政策的,按優惠政策執行。
另外,各種證照的年檢、年審、變更、注銷等審批項目全部納入市行政服務中心監督管理。暫時沒有進入市行政服務中心辦理的便民項目,今后要納入電子監察系統統一監管。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項目協調制度。成立洪湖市行政審批項目協調領導小組,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組長和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一般項目辦理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牽頭協調,本市重點項目和重大事項由市領導協調。
(二)完善配套方案。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本方案制定本部門實施審批的具體辦法,對審批事項的內部流程予以優化明確,報市優經辦和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審核后實施。
(三)整合內部職能。相關部門遵照“三集中、三到位”的硬性要求,按照準入、監管、服務職能相對分離的原則,對領導班子進行分工調整、對內部職能進行整合,將行政審批職能全部納入行政審批科。
(四)推進政務公開。行政審批中,凡是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需要審批的環節一律取消。市行政服務中心將各類項目的審批流程申報材料、示范文本、辦理期限、審批結果等信息在辦公場所和中心網站上公示,方便企業和群眾查詢,接受社會監督。
(五)實行責任追究和組織措施。市紀委、市監察局、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優經辦要加大對本方案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對執行不力的,要按照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對損害經濟發展環境行為實行問責的暫行辦法的通知》(辦發〔〕6號)及其他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五、其他事宜
(一)因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需要增加或減少審批事項和收費項目及標準的,由市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督促各相關行政機關予以公示并執行。
(二)有關部門內部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三)涉及經濟開發區、府場經濟開發區和新灘新區的工業項目,審批權限按現行規定執行,但審批流程、審批時限和收費標準按本方案執行。
(四)本方案適用于市城區,各鄉鎮(辦事處、管理區)可參照執行。
近年來,國家高度重視煤炭資源開發管理問題。*年6月,國務院下發了《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家有關部門先后出臺了煤炭資源整合、煤礦整頓關閉、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等相關文件。國務院確定“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小煤礦的整頓工作”。省政府明確要求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煤炭資源整合任務。去年以來,我市對8個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實施了強行關閉,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為了進一步鞏固擴大煤炭資源整合工作成果,市委、市政府研究提出了《白銀市全面推進煤炭資源整合實施意見》,并已報經省政府批復,標志著我市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進入實施階段。
一、統一思想,深化認識,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
煤炭工業是我市的重要支柱產業,多年來,煤炭工業為全市經濟建設作出了巨大貢獻。但是,由于我市煤礦尤其是小煤礦大多形成于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多數為鄉村集體辦礦,受當時經濟體制、運行機制和生產力水平等因素的影響,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和保護中存在諸多問題,集中表現為:煤礦點多、面廣、規模小,產業集中度低;煤礦安全投入不足,生產事故多發,安全生產壓力很大;采煤手段落后,資源利用率低,損失浪費嚴重;企業產權不清,責任主體不明,非法轉讓和承包現象難以根治;礦工生活條件極差,國家稅收大量流失;礦區生態環境惡化,環境污染治理滯后,影響礦區社會和諧穩定。煤炭行業“多、小、散、亂”的格局,對我市煤炭產業可持續發展提出嚴峻挑戰。提升煤炭資源整體開發水平、煤炭企業產業集中度和安全防范能力,實現煤炭產業優化升級,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
煤炭資源整合是指合法礦井之間對資源、資金、資產、技術、管理、人才等生產要素的優化重組,以及合法礦井對已關閉煤礦尚有開采價值資源的整合,是促進煤炭工業節約發展、安全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重大舉措。我們要從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高度,充分認識煤炭資源整合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資源整合是改變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選擇。實施資源整合,有利于解決礦權分散、布局不合理問題;有利于治理濫采亂挖、無序開采現象;有利于資源統籌規劃,有序開發,貧富兼采兼收,優質優用,實現資源合理利用;也有利于建立資源開發與保護并舉的新機制,推動資源回收循環利用,加快建立節約型社會,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和效益。
資源整合是實現煤炭工業集約化發展的重大舉措。堅持發展先進的生產力,淘汰落后生產力是資源整合的根本宗旨。煤炭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在于產業集中度和生產力水平的提高。通過大礦兼并改造小礦,推進礦山企業聯合重組,有利于促進資源開發向優勢企業集中,有利于提高礦業生產集中度,有利于實現低成本擴張,培育一批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現代化礦井,提高煤炭開發整體素質。
資源整合是提高資源保障程度的迫切要求。我市煤炭可采儲量不到10億噸,按照目前的開采規模和開采方式,開采年限超不過20年。淘汰落后、優化布局,提高回采率刻不容緩。實行井田整合,優化礦區布局,可以促進企業采用先進回采工藝,大大提高資源回收率。促進礦產資源向優勢企業相對聚集,有利于改造和提升現有生產方式,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技術裝備和管理水平,有利于促進企業加大資源勘查開采投入,擴大生產規模,提高資源保障程度。
資源整合是提高煤炭開采效益的重要手段。采礦權實現資產化管理,將使產權進一步明晰,國家利益將得到充分體現,采礦權與經營權得到有機融合,鄉、村集體和承包人、投資人利益得到全面兼顧,從而有效遏制非法轉讓,減少國家稅收流失。也有利于促進采礦人增強資源節約意識,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資源回收率和礦山服務年限。
資源整合是提高安全生產水平的現實需要。通過資源整合,可大幅度減少小煤礦數量,有效落實企業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增強辦礦者對企業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技術創新、安全教育培訓、事故風險的責任主體意識,促使企業引進技術、人才,增加安全裝備投入,強化安全規范管理,從源頭上減少和控制煤礦事故。
資源整合是建設生態文明的基本途徑。采煤塌陷區群眾生活生計困難是影響我市的社會不穩定因素,如果不從根本上解決,就有可能演化成重大社會問題。推進資源整合,淘汰落后的開采方式,提高資源開發集約化、現代化、潔凈化程度,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同時,收取采礦權價款,也為治理生態環境提供有效的財力支持。各縣區、各企業必須站在全局的高度,正確處理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系、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的關系,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和省市的決策部署上來,把煤炭資源整合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上下聯動,排除干擾,迎難而上,標本兼治,確保我市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取得實效。
二、明確任務,加快進度,全面推進煤炭資源整合
這次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提出的“整合提高一批、擴能改造一批、淘汰關閉一批”的工作思路,綜合運用稅收、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圍繞落實國家產業政策和調整產業結構,通過收購、參股、兼并等方式,對煤礦企業依法開采的煤炭資源及企業的生產要素進行重組,逐步形成大中小型礦山協調發展的煤炭開發新格局,實現煤炭資源優化配置,礦山開發合理布局,增強煤炭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確保礦區民生改善與社會和諧穩定。
《白銀市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確定的煤炭資源整合目標任務是:全市88個地方煤礦企業中,不參與資源整合的15個,資源量較少不具備整合條件采完自行關閉的3個,參與整合的70個。整合以后,全市保留41個煤礦,減少29個,加上資源開采完畢自行關閉的3個,總計減少煤礦數量32個。煤炭企業減少率45.71%。按照市政府批準的縣區煤炭資源整合方案,平川區將現有地方煤礦企業由55個整合為31個;靖遠縣由15個整合為11個;景泰縣由18個整合為14個。
市委、市政府明確要求,在今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煤炭資源整合任務。在半年時間里,全面完成煤炭資源整合目標,時間緊,任務重,難度大。為了確保煤炭資源整合工作的順利開展,市上配套出臺了一系列綜合治理措施,主要是《白銀市煤炭開采行業稅收管理辦法》、《煤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關于規范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干規定》、《煤炭企業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下發了《關于調整煤炭生產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加強煤炭生產安全費用使用管理與監督的通知》,制定了關于建立靖遠礦區采煤塌陷區治理長效機制的辦法,并經省政府批復。我們要抓住關鍵,綜合施治,按期完成整合任務。具體要把握好五個方面:
一是采礦權設置要科學合理。在數量指標、生產能力指標、面積指標、回采率指標總量控制的前提下,按照因地制宜、宜大不宜小的原則,立足長遠發展需要,將煤炭資源優先配置給符合產業政策、技術水平高、經濟效益好的優勢企業,推動大型礦業基地建設,促進煤炭資源開發規模化、集約化,實現煤礦開發合理布局。整合后的煤礦只能保留一個法人主體,一套生產系統,嚴格按整合要求規定的標準做好各項工作。絕不搞假整合,不能讓歷史問題重演。
二是把有償出讓與市場配置結合起來。煤炭資源整合是一次利益關系的大調整。要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充分激活市場要素,為有償使用注入活力。我市小煤礦絕大部分屬于鄉鎮、村集體礦,涉及千家萬戶。具體實施過程中,一定要把工作做精做細,協調各方利益,確保農民和鄉村集體利益不受傷害。為此,要確定合理的經濟補償機制,對退出資源重組的一方,另一方要本著實事求是、顧全大局的原則給予和理補償;資源整合后的新法人要與所涉及的鄉、村集體充分協商,承擔必要的經濟利益補償;對關閉淘汰的合法煤礦,各縣區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切實可行的補償標準,支持鼓勵退出煤炭生產經營領域的鄉、村集體或礦主,從事煤炭加工產業及其他新型產業。
三是進一步理順煤礦產權關系。注重用市場經濟手段解決問題,采取兼并、聯營、參股、控股、收購、拍賣等多種形式促進資源整合。堅持互利互惠,絕不能強買強賣,堅持公正公開公平,絕不能搞暗箱操作,堅持誠實信用,絕不能言而無信。要堅決糾正過去采礦權、經營權、財產權分離的現象,建立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對煤礦現有的有形固定資產評估,對地下的資源儲量采礦權價款進行評估,在此基礎上,根據原辦礦人、出資人或國有股確定權益歸屬比例,明確采礦權人,依法辦理法律手續。
四是要切實落實各項管理制度。要把這次資源整合作為落實規范煤炭企業管理的一次重要機遇,完善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充分利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切實加強煤炭企業稅收管理,力求做到應收盡收。按照市上制定的相關規定,足額提取煤礦安全生產費用和煤礦維簡費,逐步建立煤礦環境治理、生態恢復責任機制和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進一步健全煤礦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等生態環境恢復補償機制。要督促煤炭企業規范用工,確保按國家規定標準支付礦工工資,搞好勞動保護,改善居住生活條件,維護礦工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市煤炭資源開發進入持續健康發展軌道。
五是確保按進度要求完成整合任務。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白銀市礦產資源整合實施方案》確定的步驟,合理配置力量,加快工作進度,扎實認真地做好各階段的工作。6月份,各縣區要對本縣區煤炭資源整合進行自查驗收,嚴格標準,嚴格檢查,嚴格要求。特別要對安全生產系統情況,安全設備配備安裝情況逐一進行檢查,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整改,6月底前向市煤炭資源整合工作領導小組提交自查驗收報告,申請市級驗收。
三、加強領導,綜合施治,確保整合工作落實到位
煤炭資源整合是一次體制機制的創新,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沒有前例可循。各級各部門要充分估計資源整合的艱巨性、復雜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靠實責任,認真做好協調落實工作,保證煤炭資源整合有序進行。
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為了搞好這次煤炭資源整合工作,市上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長為組長,相關副市長為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協調煤炭資源整合實施工作。各產煤縣、鄉政府要以大局為重,積極配合整合工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建立工作責任制,層層明確目標,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經費,狠抓工作落實,積極推進資源整合工作。
部門聯動,分工負責。市、縣區有關職能部門要加強對煤礦資源整合工作的協調、服務與指導,密切配合,協調推進。國土資源部門負責礦區范圍劃定和采礦許可證報批。發展改革部門負責項目立項審查報批。工商部門負責對擬設礦山企業依法辦理企業名稱預核準和注冊登記手續。環保部門負責對整合后煤礦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進行報批。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對整合后礦山的安全生產條件及職工及職工生活條件進行審核,及時報批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公安部門負責整合煤礦爆炸物品管理工作,依法核定整合后煤礦的爆炸物品用量。司法部門負責法律咨詢,搞好法律援助。電力部門負責切斷關閉礦井的供電電源,拆除供電設施。經委負責煤炭經營市場監管。勞動保障部門負責查處非法用工,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財政部門負責整合工作經費的審批撥付。稅務部門要做好稅務登記及稅控系統安裝。監察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監督檢查,查處、失職瀆職、、弄虛作假等違法違紀行為。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青島市編辦:一是抓好全年工作目標的落實。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制度,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和區(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12月底前向社會公布。進一步清理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由國家、省設定的非許可事項,清理后上報有關部門;我市自行設立的年內一律予以取消。
二是抓好制度建設。堅持邊清理邊規范,做好制度創新。制定印發《青島市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管理規定》和《青島市行政審批批后監督管理辦法》,規范網上辦理、門戶網站與部門網站統一管理程序,做好對審批事項的全流程規范管理。公布我市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化服務指南,提高審批服務質量。
三是抓好工作創新。建立審批事項目錄清單制度、行政權力清單制度、投資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制度、企業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制度、政府服務清單制度等“五項清單”制度。精簡和規范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8月底前編制我市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布。
淄博市編辦:一是優化流程,推進行政審批規范化。按照“應進必進、充分授權”的要求,加強政府督查,督促各區縣全面完成“兩集中、兩到位”工作。加強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在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全面推進行政服務標準化建設,建立公開、高效、規范、可問責的工作機制和標準體系,做到審批行為、辦件質量、檔案管理、收費監管的標準化。提高行政審批服務便捷水平。逐項編制行政審批事項流程圖并向社會公開。清理行政審批申報材料,無法定依據或者非必要的一律剔除。大幅壓縮審批時限,力爭將審批事項辦理時限在現有基礎上壓縮30%以上。規范行政審批自由裁量權。通過梳理裁量依據、明確裁量標準、強化裁量監督,進一步縮減自由裁量空間。
二是創新方式,提高行政審批效率。進一步深化建設項目聯合審批。在市、區縣實行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市、區縣縱向聯動審批機制,重點開展區域化評估評審和“項目主審全程代辦”的“柔性管理”模式,開發應用建設項目聯合審批系統和遠程視頻聯動系統,大幅簡化建設項目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全面推行網上審批。加快網上審批系統建設,實現申報材料電子數據化,盡快實現市、區縣、鎮辦三級行政審批服務系統的聯網,推動政務服務向農村、社區延伸。
三是放開市場,提高中介機構服務水平。進一步放開中介服務市場。堅持“非禁即入”的市場準入原則,允許具備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入市場,盡快建立起充滿活力且有序競爭的中介服務市場。加強對中介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建立中介服務機構管理平臺,定期市場招標,將服務優、效率高、收費低的中介服務機構納入信息平臺,統一向社會公布。建立健全中介服務機構評價機制。制定行政審批中介機構服務評價標準,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服務時限和服務收費進行全面評價,并建立健全嚴格的市場退出機制。
四是健全體系,強化行政審批監督檢查。探索行政審批事后監管模式。研究制定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服務的意見,從注重事前審批為主向事前、事中與事后管理為主轉變,加強對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后續監管。重點加大社會監督力度。對行政審批效能監督引入第三方評估,開展社會滿意度調查。建立行政審批網上舉報投訴平臺,健全行政審批網上投訴受理、處理和結果反饋制度。強化對審批權力的制約監督。健全部門內部制約監督機制,加強作風效能建設,著力解決庸懶散、吃拿卡要等問題。進一步強化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強化對服務窗口、審批事項、審批單位和責任崗位的實時監控、預警糾錯。
日照市編辦:一是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下步將各部門上報的審批事項列出審核清單,清單將部門審批事項分為行政許可、非許可、非審批事項和初審類事項四類,其中對屬審批事項的按照保留、取消、整合、下放、暫停、調整管理方式提出相應的處理方式,將審核清單書面通知部門,征求部門的意見后,對保留和整合的審批事項,形成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按程序公示并報請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向社會公布,并及時向省編辦備案。市級目錄公布后,對審批事項實行動態管理,及時進行增加、取消和調整。同時,指導區縣完成編制縣級審批事項目錄工作。
二是承接落實好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根據咨詢委委員提出的意見修改后,將承接和落實目錄提交市政府研究后,及時向社會公布。下一步,對國務院和省政府取消下放的項目及時承接落實到位。
三是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結合市級審批事項目錄編制,在與部門溝通一致的基礎上,年內按程序取消和下放一批市級審批事項。加大對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清理力度,從清理上報情況看,我市沒有自行設立的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市編辦將適時會同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專項檢查,一旦發現嚴肅處理。
四是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市級目錄保留的審批事項,在嚴格審批的基礎上,監督指導部門負責對組織實施的審批事項制定具體的監管措施,并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督促指導部門制定具體措施、完善監測體系、加強后續監管;對下放到區縣的審批事項,督促區縣編辦制定監管措施。市編辦會同監察局等部門加強對審批事項事中事后監管情況的檢查監督,發現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五是進一步規范優化審批流程。按照市級審批事項目錄,逐項編制審批流程圖,制定具體的服務標準和辦理時限;探索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積極推進行政審批事項的網上辦理;鞏固企業注冊“多證聯辦”成果,探索建立各類證照聯辦機制;對各審批環節進行監督,開展行政許可案卷評查;鼓勵政務服務創新,組織開展政務服務創新獎評選活動。
菏澤市編辦:一是建立行政審批目錄動態管理機制。根據上級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及時調整目錄。
二是發揮牽頭作用,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推行網上審批。督促并會同相關部門完善行政審批電子政務建設,按照“部門全覆蓋、事項全覆蓋、流程全覆蓋”要求,開發聯合審批辦理平臺和網上辦事平臺,逐步實行審批事項全公開和信息資源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取消審批后需加強監管的事項,根據事項的性質、內容和要求,建立健全后續監管制度,規范市場主體行為,防止監管“缺位”。對保留的審批事項,依法依規實施審批。加強對審批服務的監督管理。建立跟蹤投訴處理機制,暢通投訴建議渠道。加強投訴數據整理分析,及時對審批事項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和動態調整。強化電子監察,市級審批職能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入網率、系統使用率達到100%,筑牢審批權力“陽光”運行的技術防線。強化立法機關監督、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司法機關監督以及社會力量監督等傳統監督方式,也要開辟新的監督途徑,通過微博、微信等網絡平臺進行網絡輿論監督,利用電子政務平臺對行政審批工作人員建立網絡電子檔案,行政審批相對人可匿名對其進行評價、監督。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建立聯動機制,加強對審批服務履行情況考核監督,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考核細則。
三是加強指導考核,促工作平衡開展。加強對縣區的指導,強化日常調度和平時考核,既交任務又教方法。市編辦從自身工作抓起,高標準,嚴要求,靠示范引領推動縣區審改工作和推行權力清單制度工作全面開展。將市級改革形成的文件資料匯編成冊,供各縣區參考使用。建立網絡統一公示平臺,確保公示效果。
推行行政權力清單制度
濰坊市編辦:一是嚴格抓好清單事項的清理審核工作。依據省政府文件要求,調整權力事項分類,擴充工作內容,規范事項格式,堅持做到“三個對照”,即將清理成果與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對照,確保權力合法;將清理成果與工作實際對照,力求簡單明了、客觀真實、信息全面、方便監督;將清理結果與上級主管部門對照,保證職權名稱統一。
二是統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工作。研究提出進一步簡政放權方案。做好部門交叉、管理分散行政權力事項、以及事業單位承擔行政權力事項的梳理摸底工作,優化職能配置。成立行政審批制度咨詢委員會,暢通社會參與渠道,探索建立倒逼機制,推進簡政放權工作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是優化行政權力運行。結合工作實際,對需上級政府調整的行政權力事項提出調整建議。對保留的各類權力和服務事項,進一步明確實施部門、實施依據和收費標準,編制工作流程圖,落實權力事項全公開制度,固化權力運行流程。全面推行并聯審批、聯合辦理和模擬審批辦法,簡化辦事程序,縮短辦理時間,提高行政效率。
四是強化行政權力監督。按照省里部署要求,積極協調推進“一庫四平臺”建設,加快形成規范、高效、有序的權力運行動態管理體系。建立權力事項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法律、法規修訂要求,對權力事項進行及時調整,今后,未納入清單的權力事項,一律不得實施。探索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落實部門主體責任,促進工作重心由事前審批,轉變到事中事后監管上來。
市縣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
泰安市編辦:一是抓好改革工作部署。待省委、省政府批復泰安改革方案后,立即起草制定《泰安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擬于9月10日前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安排各項改革任務。
二是嚴格時限節點推進。市編辦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同時,加強與紀檢、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限節點推進。改革動員部署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能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制定工作。職能變動小的部門,以編委文件予以明確。
三是推進縣市區改革。強化對縣市區改革工作的督查指導,確保9月底前各縣市區完成改革方案,經審核后報省編辦備案。待市委、市政府審批后,督促各縣市區抓緊鋪開,確保全市各項改革工作順利推進。
萊蕪市編辦:一是積極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立即制定萊蕪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定印發。適時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會議,安排部署各項改革任務。改革方案批復后,1個月內完成涉及機構整合或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充分發揮改革牽頭作用,周密安排,積極推進,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和組織、財政、人社等部門的協調配合,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
二是統籌推進各區機構改革。督促各區盡快制定改革方案,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給予政策指導和培訓,9月底前報市編委審核并報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批準實施。
三是同步推進政府權力清單工作。按照統一標準、分級負責、梯次推進的要求,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9月份啟動召開全市推行政府權力清單制度會議,11月底前完成審核確認,2015年一季度市、區政府公布權力清單和權力運行流程。
聊城市編辦:一是一體化推進市縣政府機構改革。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及時制定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召開全市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安排部署全市機構改革工作。各縣(市、區)上報改革實施方案后,報市編委審核并經省編辦備案同意后,市委、市政府及時批復。
二是完善部門“三定”規定。凡明確職責調整的,必須按上級要求不折不扣調整理順;凡明確人員編制調整的,必須按“人隨職責走、編制隨人走”的原則及時劃轉;凡涉及機構規格、領導職數和人員編制核定的,必須嚴格按照核定標準規范操作。對新組建的部門及需要完善職責的部門,認真制定“三定”規定,理順職責。為徹底杜絕明合暗分現象,將掛牌機構的內設機構整合設置、徹底融合,避免出現新的限額外獨立運行的機構。結合政府機構改革,完善“三定”規定,促進政府職能的進一步轉變。
三是統籌推進權力清單工作。根據統一標準、分級負責、市縣同步推進的原則,全市統一部署、分階段組織實施,明確領導責任、安排專職人員集中辦公,10月底前編制完成市級行政審批項目目錄,12月底前,公布本級政府行政權力清單和運行流程,并在政府門戶網站、機構編制部門網站、各有關部門網站上公開。
四是完善工商登記制度,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繼續推進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行“寬進嚴管”、“先照后證”,完善企業注冊“四證一章聯辦”制度,進一步減少前置審批,整合申報材料,繼續推進服務業許可聯審聯辦,不斷優化營商環境。通過推廣網上審批、并聯審批、聯合審批,繼續完善管理制度,優化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切實方便企業和群眾。進一步轉變觀念,改進管理方式,出臺有效措施,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明確事中事后監管部門,完善制度措施,及時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
德州市編辦:一是加快推進市級政府機構改革。市級改革方案經省委、省政府批復后,我們將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出臺市級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力爭方案批復1個月內,完成發改、國土、衛計、農業、文廣新、工商、質監等機構職責變動較大的部門“三定”規定的制定,11月底前全部落實到位。
二是抓好縣級政府機構改革督導。加強縣市區政府機構改革的督促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培訓,跟進政策指導,9月底前完成縣級方案審核報批。會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加強督導,督促各縣市區將改革方案落到實處,特別是規范政府機構設置、整合職責機構、劃轉人員編制等事項,堅決杜絕改革、運行“兩張皮”的問題。
三是積極穩妥地推進重點領域改革。將全市交通安全管理體制由市以下垂直管理調整為市縣政府分級管理,落實政府對地方金融組織金融活動的監管職責和風險處置職責,9月底前完成調研,提出改革方案,11月底前將方案落實到位。
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
體制改革試點
棗莊市編辦:一是持續擴權放權。對試點鎮的賦權實質上就是賦予其部分具體行政行為實施權,這點要從立法上予以明確。縣級政府應按照權責一致、按需下放的原則,持續向試點鎮放權,并多下放有實際業務、含金量高的權限,尤其是項目審批、執法監察、社會管理等試點鎮迫切需要的權限。同時,可探索規劃權限下移,在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等方面賦予試點鎮一定權限,確保長效發展。
二是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完善適應試點鎮發展需要的財政管理體制,提高相關稅費返還比例,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切實增強試點鎮的財力。省、市、縣有關部門應加大專項資金整合力度,適度向試點鎮傾斜,并對試點鎮符合條件的重大項目,優先列入各級重點項目,在資金等方面予以扶持。
三是注重社會管理。鄉鎮政府是直接面對百姓的“一線”政府,應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要完善公共服務制度,大力發展社會事業;發揮便民服務的示范效應,拓寬服務內容,改進服務方式;完善向社會組織購買服務等提供形式,形成養事不養人的公益服務提供機制。
四是優化組織結構。圍繞提升試點鎮黨委、政府“抓人促事”的能力,在機構設置、人員編制、干部管理方面給予更大政策空間,為試點鎮配強班子、招才引智等創造條件。目前,我市正在研究推進濱湖鎮“大部制”改革,并將搶抓滕州市被確定為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試點城市的機遇,醞釀相關改革措施,進一步優化濱湖鎮政府架構,完善政府職能。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監管
濟南市編辦:一是做好事業單位分類的收尾工作。對個別暫未分類的單位,進一步調研溝通,研究確定類別,做到應分盡分。對個別與省里相對應的機構,待省里有明確分類意見后,參照省里作相應調整。將分類意見按程序提請有關會議研究并審議通過后,發文明確事業單位類別。
二是研究制定分類改革配套政策。發揮好牽頭部門的作用,認真學習研究省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文件,結合濟南實際,研究制定我市改革配套文件,作為推進改革的政策依據。
三是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對已報經省編辦備案列入行政類的事業單位,按照“能轉職能不轉機構”的原則,結合政府職能轉變和政府機構改革,通盤考慮解決,逐步將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收歸行政機關。對列入生產經營類的事業單位,轉企條件成熟的先行推進轉企,并做好宣傳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對不具備轉企條件的單位,通過整合或鎖定管理、人員只出不進等方式,逐步消化。對公益類單位,區分不同類別,創新機構編制管理,加大清理規范力度,盤活機構編制資源,激發事業單位活力。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新途徑,進一步提高公益服務水平。
東營市編辦:一是待省備案批復行政類事業單位后,及時按程序研究批復市和縣區各部門事業單位分類方案,確保按時完成事業單位分類工作。根據上級改革配套政策,與東營實際和原有改革政策相銜接,制定完善我市事業單位改革配套政策,為深化改革提供政策依據。
二是結合政府職能轉變機構改革和簡政放權,全力推進行政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工作。創新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探索推進事業單位與行政主管部門脫鉤、行業協會學會與主辦機關分離工作,使事業單位回歸社會公益屬性。
三是加大事業單位整合力度。在去年整合縣區檢驗檢測機構和民生熱線資源的基礎上,今年將進一步整合市直涉農產品檢驗檢測機構和部門單位民生熱線資源。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細化完善工作流程和措施,進一步擴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廣度和深度。
四是加強事業單位監管。完善事業單位設立后的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通過績效考核、信用評級、加強法人監管等多種方式,切實履行機構編制部門事業單位監管職責,推動事業單位健康快速發展。
濟寧市編辦:一是全面推行公益類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組織召開全市績效考核動員大會,部署績效考核工作。強化考核工作機制,避免重復考核、多頭考核,事業單位績效考核與全市年度考核統一部署,同步開展,共性指標考核、個性指標考核與年度考核統籌實施。強化市事考委成員單位職責分工,齊抓共管,真正形成合力。確定范圍分類實施。市直公益類事業單位共有160多個,今年納入120個,并按類別劃分為綜合、教育等6大類進行分類考核,另外40多個單位將按照事業單位改革政策進行調整規范。完善細化指標體系。調整共性指標與個性指標分值比例,更加突出工作績效份量。充實調整指標內容,細化、完善標準,組建評審專家庫。加大對縣(市、區)的督導。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及時督導縣(市、區)工作。同時,通過召開工作現場會、舉辦業務培訓班等方式,及時推廣先進經驗,提升人員素質,確保縣(市、區)績效考核快速推進。
二是探索多種監管方式有機結合。績效考核與專項檢查有機結合。在績效考核的實施過程中同時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探索專項監督檢查與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措施,達到考核與監督檢查相互促進的目的。績效考核與年度報告有機結合。將績效考核共性指標的絕大部分內容通過年度報告書反映出來,使考核工作更具針對性。統籌年度報告與績效考核時間安排,提高工作效率。大力推進信息公開,將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作為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
三是健全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監管機制。擬訂我市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管理辦法,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資格、權利、義務、工作要求等作出明確規定,將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離任審計內容列入管理辦法,并按干部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加強對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監管。
威海市編辦:一是改進服務,努力營造良好環境。通過拓寬新聞媒體宣傳渠道、編印發放宣傳材料、強化法人業務培訓等措施,加大宣傳培訓力度,提高服務對象的思想認識和業務水平。更好發揮服務窗口作用,優化服務平臺建設,提高電子登記監管效率和檔案管理標準化水平。強化工作督導檢查和年度考核,跟蹤抓好各項目標落實。
二是查漏補缺,穩步提升登記水平。堅持依法登記,加大市、縣兩級登記機關工作力度,自今年四季度起,以基層事業單位為重點,制定有效措施,穩步提高登記率,逐步掃除登記監管“死角”和“盲區”。
三是強化措施,全面推行績效考核。根據事業單位不同特點,加強對個性指標的研究,提高考核工作的針對性、科學性。以公益類單位為重點,建立健全日常監督管理臺賬,按照自評申報、考核預告、現場檢查、社會評價、專業評審、確定等次、公示備案等程序開展考核工作,兌現獎優懲劣辦法,提高事業單位公益服務能力。
四是積極探索,推進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加大探索創新力度,結合文化管理體制改革和中小學、公立醫院“去行政化”,適時在圖書館、博物館、公立醫院、中小學等公益單位和山東船舶技術研究院等有條件的單位探索推進試點。
加強和創新機構編制管理
煙臺市編辦:一是健全機構編制總量調控機制。嚴控行政機構編制增量。在本輪政府機構改革期間,除中央、省有明確規定的外,一律暫停受理和審批黨政群部門新設行政機構、機構升格、增加編制和領導職數等事項。機構改革結束后,對確需調整的,在現有總量內統籌研究,確保有增有減,增減平衡。從嚴審批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以后,一律不再審批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和公益三類事業單位,嚴格控制經費自理事業編制轉為財政撥款或財政補貼事業編制。確需設立的公益一類、二類事業單位,堅持機構撤一建一、人員編制內部調劑。對按照機構編制標準核編后出現增編的,將一律在本地總量內調劑。對于公立醫院等確因事業發展需要增編但暫無編制資源調劑的單位,將實行一次性核編,分步到位。
二是健全存量編制優化配置機制。著眼于用好盤活現有編制資源,實行“三個一批”:結合改革收回一批編制。對已被認定為承擔行政職能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尚未調整到位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從嚴控制,空余編制逐步收回;對職能弱化、工作任務不飽滿、人浮于事的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實行重點管理,原則上只減不增,空余編制予以收回;對撤銷和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編制全部收回;對編制實行專項管理,相關部門因接受干部增加的行政編制,要在該干部退休或調出接收單位時,將所用編制予以收回。清理規范一批編制。加強對機關事業單位提前離崗、“吃空餉”等問題的研究,積極穩妥地改變現行提前離崗做法,徹底清查“吃空餉”人員,對相關人員所占編制進行全面的規范和清理。調劑用好一批編制。對精簡壓縮收回的編制,將統籌掌握、動態管理,重點用于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全局性重點工作和關系群眾切身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行業。精簡壓縮編制后的超編單位,人員只出不進,超編人員隨自然減員逐步消化。
三是健全重點工作提前介入、跟蹤服務機制。深入分析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走勢,突出優勢產業,體現區域特色,超前提出重點區域的體制調整、機構設置、職能配置、人員編制配備的意見辦法。及時跟蹤了解重點領域機構設置、職能履行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調整、加強建議。
四是健全機構編制監督檢查機制。加強日常監督。堅持每年在全市開展一次專題性的機構編制例行檢查,對各部門(單位)是否按規定設置機構、按職數配備干部、貫徹執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等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協作監督。與人力資源、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無論是考錄、調整人員,還是核撥經費、辦理保險,都要以編制部門批準的相關手續為依據。繼續開展糾錯監督。完善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責任追究辦法,發現問題,嚴肅查糾。探索評估監督。定期對部門履職情況和機構編制資源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引入社會監督。
臨沂市編辦:一是加強實名制建設,提升機構編制管理精細化水平。積極做好省市縣三級聯網的相關準備工作,同時加大對信息平臺建設的探索力度,總結目前與組織、財政部門信息共享的經驗做法,探索完善多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實名制數據庫管理辦法,加強長效機制建設,探索完善數據庫信息更新與機構編制使用核準等業務相互促進的工作機制,夯實機構編制管理基礎。
二是強化剛性約束,確保財政供養人員只減不增。對精簡壓縮后收回的編制實行專項管理,壓縮后超編滿編的機關事業單位,不再下達用編進人計劃,人員只出不進。扎實開展政府部門和重點行業系統機構編制評估工作,積極探索機構編制違規違紀行為預防機制,從源頭上防止違規行為的發生。結合各類改革工作,組織開展專項督查活動,提升剛性約束的合力。
三是堅持動態調整,盤活用好現有機構編制資源。將改革思維貫穿到每個工作領域,統籌考慮各重點行業的發展實際,加強對體制機制創新的研究。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職能普遍弱化的行業領域進行專題研究,積極做好機構編制“減”的文章。探索完善機構編制資源分配辦法,綜合考慮人口、面積、公共財政收入、現有編制數等各種因素,制定科學的量化指標,作為分配依據。
濱州市編辦:一是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借助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試點工作的有力支撐,把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與機構改革三項重點工作納入全市科學發展綜合考核指標體系,推動全市機構編制工作有序開展。
二是探索建立機構編制工作責任審計制度。探索會同紀委、組織部、審計局、監察局聯合實施機構編制工作領導干部責任審計制度,把各縣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市直及縣區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納入機構編制責任審計范圍,明確審計的主要內容和相關要求,將機構編制審計與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同步進行,機構編制責任審計結果,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表彰獎勵、干部教育管理和選拔任用的依據。
三是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機制。逐步建立和完善領導職數審核備案管理制度,規范領導職數審核程序和辦法,有效防止超職數、超規格配備領導等問題的發生,準確掌握市直各部門領導職數的使用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