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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下午好!
我是___社工班的學生,我的畢業論文題目是《社區照顧理論下的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發展對策研究》。我當初之所以選擇這個課題,一是因為目前我國已進入了老齡化社會,關注養老服務是我們的責任,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二是我個人對養老服務的興趣。我的學年論文就是研究老年社區照顧的,題為《從“我國老年人的戀家情結”視角看老年社區照顧的開展》,而畢業論文就是對學年論文的深入,我希望通過自己的淺薄研究能夠為我國養老服務的發展提供建議和參考。
我的畢業論文指導老師是肖云老師。從確定選題、擬定提綱、完成初稿,到最后定稿,我得到了肖老師的精心細致指導,使我很快掌握了論文的寫作方法,并在較短的時間里完成了論文的寫作。不管今天答辯的結果如何,我都會由衷的感謝指導老師的辛勤勞動,感謝各位評委老師的批評指正。
下面我就把論文選題背景,寫作基本思路以及存在不足向各位老師作如下簡要陳述: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的加劇,養老問題已成為我國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由于家庭結構的變化,子女數量的減少,傳統的家庭養老和社會養老已經不能適應我國目前快速老齡化的現狀。在我國城市社區快速蓬勃發展,社區服務功能日益擴展和凸現的背景下,如何以社區為依托和載體,使之承擔和發揮其養老服務功能,成為理論和實踐上需要研究的問題。
近年來,對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問題的研究較之初期的研究已逐漸走向深入,研究視角也在不斷拓展。從研究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文獻來看,多數研究集中在社區的境況、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養老工作存在的問題等方面,優勢視角、增能理論也開始得到了初步應有。以社區照顧理論的視角來研究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研究也有不少,但目前運用的深入和全面分析尚不多見。雖然這些相關研究對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發展都起著極大的促進作用,但也存在著不足和缺陷。例如:多數研究從社會調查的角度出發,比如對我國老年人身體狀況、生活狀況的調查等;問題的分析多數也僅僅局限在淺層次的空洞層面,分析還不夠深刻細致,讓人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對于問題解決,太過注重養老的物質層面,而忽略內心和精神層面;在方案的提出方面,考慮不夠全面,大多停留在宏觀政策的層面,很多措施抽象而不具體,也難以落實,同時也缺乏可行性。
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法律問題;對策
在當前老齡化社會背景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在其發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的同時,也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掣肘,尤其是法律層面的諸多問題,已經成為了制約其發展的主要瓶頸,亟待解決。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基本理論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內涵與優勢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在1999年已跨入了人口老齡化國家行列。我國人口老齡化具有人口基數大、增加速度快、高齡化趨勢明顯、困難老人數量多、與家庭小型化相伴隨、先于工業化等基本特征,嚴重影響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對養老服務體系也造成了極大沖擊,社區居家養老作為一種新興的養老模式異軍突起,其服務模式一方面能夠減輕傳統家庭養老的人力負擔,又能解決養老機構數量不足,門檻較高,老人身處其中感覺親情日漸淡漠的問題,獲得了很多老年人及其家人的青睞。本文認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包括兩個層次的內涵,第一層次是老年人不需要離開家庭,而是在自己熟悉的環境中,延續原有的社會網絡,享受養老服務;第二層次是政府積極主導,以居家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整合互聯網+在內的各種資源,由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各類企業、社會組織和養老服務隊伍提供專業化和公益,滿足老年人社會化服務需求的養老服務模式,其服務內容應包括日間護理、家務服務、醫療保健、應急救援、文體休閑等綜合。目前,我國各地正努力探索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已經積累了一些經驗。在北京、上海、青島、寧波、武漢等全國大部分大中城市已初步形成了服務形式方便多樣化,服務內容豐富多元化的社區養老服務格局。據民政部2015年社會服務發展統計公報記載,截至2015年,我國的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2.6萬個,比上年增長36.8%,互助型的養老設施6.2萬個,比上年增長55%,社區服務志愿者組織15.8萬個,社區服務志愿人員900多萬名,民辦社會福利機構1600余家。①2016年10月,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情況,根據數據顯示,老齡產業市場不斷升溫。一是老年人照護服務需求持續上升。2015年,我國城鄉老年人自報需要照護服務的比例為15.3%,比2000年的6.6%上升近9個百分點。二是社區為老服務中上門看病需求居于首位。2015年,城鄉老年人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項目排在前三位的分別是上門看病、上門做家務和康復護理②。這些調查和統計充分說明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出現,既能應對當前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需求,又能緩解傳統家庭養老的壓力,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維系社會穩定,發展前景非常可觀。
(二)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的理論基礎
社區居家養老其根本的目標在于通過良性的政策引導和法律保障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服務,在法理層面其歸屬于社會分配法律關系,其追求的價值目標在于建立與運行實質公平價值,有效分配養老資源,促進社會養老資源成果的公平分享,其最主要的理論基礎包括福利經濟理論、社會保障理論與需求層次理論。首先,福利經濟理論追求的重要的社會目標就是為了實現最高的社會經濟效率、公平的收入分配,實現社會整體利益價值,這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在法理層面構建其制度體系的本位思想。每個社會成員都期待幸福和安定的晚景生活,老年人的利益實現程度對社會整體利益的實現有重大影響,不局限于個體單一受益,實現利益的普遍化才是根本,整體利益不是個體利益的機械疊加,而是個體利益相互博弈的結果,只有盡量逼近絕大多數人的利益最大化的“帕累托最優”并在不能實現最優的情況下盡量促進最小受惠者利益,才是實現了個體利益向社會整體利益的初步進化。在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現階段,政府和社區作為居家養老服務中的必然主體和主導,以社會整體利益為本位,才能理性提供政策支持,資金投入,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建設完善的社區居家養老制度,實現最優的經濟效益與資源分配效應。其次,社會保障理論體現了國家對于社會經濟生活的干預,是社區居家養老制度體系設計的關鍵。在開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實踐中,政府應維持與促進市場自治與國家干預間的平衡,促進社區居家養老產業的供需平衡,建立民間資本與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市場運行與政府干預間的良好互動機制,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最后,需求層次理論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的基石。依照需求層次理論,作為一種開放型、多元結構的服務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可以滿足老年人對于家庭和社區的雙重依賴,滿足老年人在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實現等五個不同層面的需求。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規制現狀及問題
(一)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制度現狀
新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城鄉社區養老服務,鼓勵、扶持專業服務機構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緊急救援、醫療護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詢等多種形式的服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發展社區服務,將養老服務設施納入社區配套建設規劃,逐步建立適應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務、文化體育活動、疾病護理與康復等服務設施和網點。”該法包括了“社會保障”、“積極養老”、“法律援助”等主要內容,是我國社會在當前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和相關體系建設的基本法律依據。近2年來,我國眾多省市都先后了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法規,繼北京市于2015年1月正式頒布《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以來,江蘇、河北、烏魯木齊、合肥、蘇州等省市相繼于2016年制定了地方性的居家養老服務條例,上述《條例》基本都明確了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充分體現鄉鎮街道、社區在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突出社區的基礎性和支撐性特點,規范了為老年人提供優質服務的內容。還有在部分省市,如上海市、湖南的郴州市,天津市,已經由民政部門等相關機構先后制定了地區性的居家養老服務規范。此外,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方面,民政部和財政部兩部委于2016年7月19日聯合下發了《關于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的要求,全國部分地級市(含直轄市的區)將逐步推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改革試點。
(二)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
如前所述,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起步較晚,處于初級階段,法律制度還不完善,面臨的主要法律問題有:1.從立法角度,當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法律體系不夠完善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體現在立法較為滯后,數量不足,尚未形成由中央到地方相互銜接的法律體系,且現有的法律法規內容不健全,缺乏統籌兼顧,各項配套制度也不完善,很多沒有落到實處。從規范的層級而言,目前,在國家法律③一級,我國尚未存在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門立法。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在社會服務、社會優待、法律責任中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有新增一定的內容,但不夠具體,較為籠統,法律責任也不清晰,如其中第82條規定,“對養老機構負有管理和監督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并沒有明確規定給予何種處分,可操作性較差。在地方層面,各地區針對社區居家養老的地方性規范或條例起步較晚,為數較少。有的剛剛頒布,尚未實施,有的條文過于原則性,細化程度不高,缺乏制裁規定,對于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界定不清晰,法律風險較高,能否落到實處還有待檢驗。正是基于上述原因,有些地方的社區對開展日托服務顧慮重重。在有關部門層面,曾經制定的一系列社區養老服務的政策方案等如今有些已經擱淺乃至出現荒廢,如2001年6月,民政部在制定了名為“社區老年福利服務星光計劃”的工作方案后,在全國啟動了這一計劃,而如今這項歷時3年耗資134個億的資金建成的老年活動室,如今大部分已經難覓蹤影,很多甚至已經“面目全非”④。此外,與社區居家養老相應的配套制度和服務支撐體系還不完善。比如非營利性組織在提供公益性和專業中占有較大比重,但是由其法律地位至今沒有得到明確認可,扶持其發展的相關政策不夠完善。此外,國家現在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興辦養老設施,發展社區居家養老,但其政策環境還有待進一步優化。最后,當前依托“互聯網+”,以智能化手段為支撐,創新養老服務手段,搭建起養老信息服務網絡平臺已經是社區居家養老發展的新趨勢,而相關規范標準尚不明確,無法有效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2.從執法角度,政府引導支持力度不夠,很多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徒法難以自行,有了好的立法,如何突破現實中的執法難關,將法律政策落到實處,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領域內的一大難題。當前主要存在如下一些問題:第一,政府的引導和支持力度還不夠,運營經費難以得到保障。將居家養老服務事業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保障居家養老服務經費,已經是現行立法中居家養老經費保障的一般模式,傳統的經費補助模式側重于補助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而忽略了補助運營服務,造成部分社區居家養老設施建成后面臨后續資金運營匱乏難以為繼的尷尬局面,嚴重挫傷基層積極性,也使養老服務無法真正落到實處。第二,針對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評估和監督機制不完善。2013年7月30日,民政部印發了《關于推進養老服務評估工作的指導意見》,目的在于推動建立統一規范的養老服務評估制度,目前有些地區正在展開試點,制度化的評估和監督機制還不夠健全,處在逐步的完善中。不少地區對老年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養老服務的內容、工作體系建設、服務人員的業務水平、服務設施的質量、滿意度都還缺乏有效的評估與監督機制,管理的混亂和監督評估體制的缺失已經對居家養老服務的進一步規模化發展造成很大影響,亟待完善。第三,多元化和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參與的支持力度不夠。不少居家養老的地方性立法中鼓勵社會力量、民間資本加入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平臺,建立養老服務專業團隊,開展“智能化養老”,為居家老年人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智能化的養老服務。但是目前,我國社區居家養老的服務設施建立,機構組建還基本處在政府推動主導的階段,多渠道投入機制還不完善,針對社會力量、民間資本、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的扶持力度還不夠。3.從司法角度,當前居家養老糾紛中老年人的權益難以得到妥善保障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首先服務機構和老年人之間是一種特定的消費者和服務者的關系,服務組織應當與服務購買人、接受服務的老年人或其人訂立養老服務合同。但是由于當前養老服務合同尚缺乏統一規范,居家養老護工的職業標準和規范管理問題依然處于探索之中,再加之老年人自身屬于弱勢群體,普遍缺乏法律知識,經濟能力也有限,一旦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或者遭遇暴力護工事件,面臨著舉證難、訴訟維權難等一系列難題,如何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是一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三、解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法律問題的建議
法律是社會關系的調節器,社區養老服務要取得長遠發展,必須重視其中存在的法律問題,營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堅持福利性、社會保障性的指導原則,緊密結合我國老齡化的實際需求,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建立政府主導、民間資本參與、社會力量補充的多層次、廣互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
(一)完善立法及相關配套制度
從國家層面,應做好頂層設計,避免制度碎片化,在完善現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制定一部專門的法律就社區居家養老的地位,政府、家庭、社會的責任,服務的內容、方式和標準,資金來源、設施建設、專業人員培訓等做出規定;從地方層面,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存在一定的區域性、地方化色彩,各地區應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制定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地方性立法和規章。在地方性立法中應注意建立社區養老機構的準入標準,規范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合同,細分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各方的權利、責任、利益,明確監管制度。在有關部門層面,應整合政策,協調聯動,改變目前有些部門在社區層面各成體系,缺乏整合,造成政策碎片化、資源和資金使用分散的情況,避免“星光計劃”類似的事件再次發生。在配套制度建設方面,應做好如下工作:第一,制定扶持非營利組織發展的相關法律制度,如改登記制為備案制,取消掛靠制,保持獨立性,加強監督和引導非營利組織的結構轉型,完善非營利性組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的激勵機制。第二,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社會力量、民間資本投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業的政策環境,保障用地需求,落實稅收、財政、信貸、土地、規劃等方面的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第三,各地民政部門應就“智能居家養老服務”出臺標準,明確提供服務的企業和機構的準入門檻、服務標準和收費標準,采取多地區聯合的方式,破解跨區域老年福利和養老服務方面的身份和戶籍壁壘等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第四,探索“醫養結合”新模式,健全社區養老服務管理制度,積極推進社區志愿者登記注冊制度,開展居家養老護工正規化制度建設,加強如養老服務協會等行業自律組織建設。總之,應循序漸進,逐步建立從中央到地方,各項制度與配套措施銜接得當、統籌兼顧的社區居家養老法律體系。
(二)在執法層面,明確政府定位,加強政策
引導和政策落實在執法層面,政府應處于主導地位,從規劃統籌、資金保障、設施配置、產業培育、政策支持、標準制定、市場監管、搭建交流平臺、信息網絡建設等多方面,綜合考慮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在具體開展居家養老執法的方式上,可采取綜合運用議案督辦、執法檢查、聽取審議意見落實情況報告等多種形式,依法推進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落實,以條例落實推動體制改革和制度創新。具體而言,主要應做好如下幾個方面的工作:第一,擴大政府財政投入,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為避免養老相關設施建成后運轉困難,挫傷基層積極性,一方面,政府應保證財政配套資金及時兌現,另一方面,應建立居家養老服務運營經費保障機制,同時加大轉移支付補助力度,一方面,通過以獎代補的形式,調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的運營積極性,另一方面,對經濟特別困難的山區農村加大補助力度。第二,建立系統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評估與監督機制。建立養老服務評估制度,在評估內容上,首先是對老年人的家庭經濟情況、身體狀況、養老服務需求進行評估,對符合條件的高齡、失能、失獨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給予補貼。其次針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成效,具體包括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體系中的政府主導、基礎設施、服務隊伍、管理制度、服務成效、群眾滿意度等內容開展評估。在評估方式上可以采取內部評估和外部評估相結合的辦法。內部評估主要包括各地根據具體評估指標準備相關材料并開展自我評估和民政部門對各地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工作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建議各地區民政部門可以建立類似社區低保評定的服務監察和績效評估機制,設立養老服務監督員、定期或不定期走訪被服務對象,對社區養老服務的效果、效率進行服務質量評估。外部評估主要是委托第三方對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開展評估,結合老年人的滿意度調查,根據評估結果進行星級評定,并與運營獎勵補助經費掛鉤,促進服務質量改進,提高老年群體的獲得感。第三,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以“走向社會化、推行信息化、提高專業化、擴大規模化和鼓勵競爭化”的思路,通過政府購買、協調指導等方式,重點培育一批服務機構,支持其采用PPP、股份制等多樣化的經營模式,在穩健經營的基礎上有計劃地擴大規模,形成品牌效應。第四,完善社區居家養老基礎設施建設,依托“互聯網+”建設養老服務綜合信息平臺。政府應當做好配套制度建設,搭建智能化居家養老服務企業和機構合作交流的平臺,將這一政策落到實處,共同培育一批示范性智能化居家養老社區、共同完善智能化養老服務內容,廣泛借助移動互聯網、物聯網等媒介,為老年人提供內容更豐富、更滿足個性化需求,更方便的產品。
(三)加強司法保障與普法宣傳
在司法層面,人民法院系統應當繼續堅持對涉老案件實行“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的三優先制度,落實對特困老年人投訴案件實行訴訟費緩交、減交、免交制度,對較復雜、易反復的追索贍養費、養老金的案件實行“回訪制度”。應加強針對老年人養老糾紛中的法律援助,開辟養老權訴訟的法援綠色通道,可以借鑒成立少年法庭的經驗,設立老年法庭,專門審理侵害老年人權益的案件,使占比較重的涉及老年群體養老糾紛的案件能夠得到及時處理。同時在審理涉老案件時吸收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為人民陪審員,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各地政府及民政部門應鼓勵、支持社區居家養老機構和公益性的社工組織,創造條件舉行以尊老敬老為主題的普法宣傳活動,以期達到增加老年人及其家人的法律知識,增強養老組織自身的法律意識,維護個人和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
四、結語
社區居家養老是一項新興的事業,盡管我國起步較晚,但在政府的積極主導、社會各界力量的共同參與下,相關法律、政策、制度正在不斷成熟,各地實踐也在不斷深化,我國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制度一定能獲得長足發展,成為緩解我國嚴峻養老問題的重大戰略選擇.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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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人口老齡化 居家養老 模式研究
一、相關概念的界定
(一)家庭養老
家庭是以婚姻和血緣為紐帶的人類社會生活的基本單位,成員包括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親屬。家庭養老符合我國傳統的家庭倫理價值取向,是我國養老保障體系中最主要的養老方式。為使老年人能在家中安度晚年,老年人通常是由其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屬贍養。贍養的內容包括物質經濟支援、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與支持等。
(二)機構養老
機構養老指老年人通過定期繳納一定費用,獲得由專門機構提供的飲食起居、生活護理、健康照料及文娛活動等綜合性專業服務的養老方式。機構養老主要分為福利機構養老和老年公寓養老。福利機構養老,是由政府出資興建,主要是針對農村人口中的“五保”老年人、城鎮人口中的“三無”老年人所創辦的敬老院;老年公寓養老,大多由個人出資興建,是針對福利機構養老以外的其他不住家的老年人所創辦的老年公寓、托老所、養老院等。多層次的養老機構可以滿足不同群體老年人對養老的需求,在養老體系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社區養老
社區養老來源于西方的社區照顧理論,是指老年人在家中居住生活,社區通過科學的組織管理向老年人提供各項服務以實現養老目標的養老方式。它是以家庭養老為主,社區機構養老為輔,在為居家老年人照料服務方面,又以上門服務為主,托老所服務為輔的整合社會各方力量的養老模式。[王海燕.發展城市社區養老應對人口老齡化.[J].理論學刊,2002.5.]社區養老不等同于家庭養老,而是社區中的在家養老;社區養老也不等同于社會養老,而是在社區中引入機構養老中的服務,實行社區的在家養老,它是家庭養老的一種變形,也是社會養老的一種變通。社區養老是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和其他組織機構在老年人所在的社區成立養老服務機構,執行福利性的非盈利運作模式,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各項服務。
(四)居家養老
居家養老主要強調以家庭養老為主,社會養老為輔。這種養老模式就是要努力積極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組合成一個最符合老年人意愿和最有利于保持和加強老年人自立能力的,一個最有效的和一個最切實可行的養老保障體系。旨在建立一個最有利于社會持續發展的養老模式,最終形成一個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以養老制度為保障的居家養老體系。”[陳人亞.家庭養老問題探討.[J].航天工業管理,1998.9.]居家養老就是使老年人日常生活居住在家中,在享受來自家庭方面照顧的同時,又可得到由社區提供的家庭所無法供給各種多樣化和專業化的幫助和服務。其服務既包括物質生活方面的需求,如衣食住行醫;同時也包含精神情感方面的需求,如文化娛樂、心靈溝通等。
二、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
根據老年人不同需求,各地所實施的居家養老服務的內容各有不同,總體來講,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包括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的內容。
(一)經濟供養。在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中,主要由子女或者其他和老年人共同生活的親屬來承擔老年人經濟供養方面的責任;在社會化的養老模式中,老年人經濟供養則主要是由社會承擔;而在居家養老模式中,老年人的經濟供養主體卻是多元的,包括家庭、政府、社會和其他非政府組織或機構。目前,城市老年人絕大多數都享受有養老保險,可以用養老金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不足部分可由政府或者子女親屬補助,對有特別困難的老年人政府將提供的低償或無償的幫助。
(二)生活照料。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可以享受到來自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親屬的照顧,也可以選擇由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為其提供服務。生活照料方面的服務內容一般分為人戶服務和服務機構日托服務,如提供就餐、洗衣、理發、生活護理照料、醫療服務等等日常服務。
(三)精神慰藉。老年人離退休后,由于社會角色的轉換,老年人會覺得自己因勞動能力的缺少而不受尊重,往往容易出現不愿與人交往、性情孤僻等不正常的心理狀態,影響了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因此,居家養老服務中通過聊天談心、開展各種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開辦老年大學等消除老年人的寂寞情緒,感受到社會大家庭的溫暖,使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得到不斷的充實。
三、居家養老服務的特征
(一)準公共產品
居家養老是使老年人日常生活居住在家中,在享受來自家庭方面照顧的同時,又可得到由社區提供的家庭所無法供給各種多樣化和專業化的幫助和服務。作為一項社會福利,居家養老服務具有公共產品的性質。具體表現在:居家養老的文化娛樂活動、公共服務設施的消費都是共同進行、集體消費的,它的效用無法在老年人之間進行分割。因此,居家養老服務在這一因素上具有非排他性;居家養老服務屬于一種社會福利行為,競爭市場不可能自發地提供居家養老服務,故居家養老服務具有非競爭性。但是,居家養老服務也不是完全的公共產品,它的服務內容還包括針對個人的生活起居照料、醫療康復、文化素養建設等個性化服務。對老年人來說,其所獲得的效用和利益只屬于他個人所有,效用是可分的,屬于私人產品的特性,在此點上居家養老服務具有排他性。老年人的身心健康給家庭、社區帶來快樂和諧的生活環境,對整個社區的穩定發展有大有益處。因此,居家養老服務又具有利益的外溢性,是一種準公共產品。
(二)政府主導,參與主體多元化
在居家養老的服務供給主體中,政府有責任制定完善、可行的居家養老政策制度,加大資金投入,合理調配、整合各類資源,加強對社會支持行為的鼓勵、規范與引導,發揮自身的主導作用。在具體的運作管理中,應該引入市場公平競爭機制,資源配置最優化,將非政府組織、企事業單位、各類慈善組織、社區、志愿者隊伍引入至服務供給隊伍中,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作用,共同為居家養老服務提供多元的物質支撐和精神支持。
(三)服務以老年人的需求為導向。相對于服務照顧內容程序化的機構養老而言,居家養老服務提倡服務人性化,以滿足老年人的實際養老需求為導向,通過從社會網絡汲取各種資源提供多樣化、專業化的服務,使老年人的真正需求得到滿足。在服務內容的選擇上,老年人擁有充分的自主選擇權,老年人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健康狀況和服務需求程度選擇上門服務或者到社區中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中享受自己所需的服務。
四、居家養老服務在我國施行的現實優勢
同傳統的家庭養老模式和現代的機構養老模式相比較,居家養老服務具有無法取代的優越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符合老年人的情感和心理需求。老年人對自己長期生活的環境有著深深的依賴感和安全感,老年人都希望自己的晚年能
同自己的親人生活在一起,享受天倫之樂。居家養老服務不僅可以使老年人在家里得到親人的贍養,還可以享受到來自社區養老機構提供的各項養老服務,讓老年人感受到心靈上的關懷、滿足以及享受到生活上無微不至地照料。這是機構養老所無法做到的。
(二)有效利用社區優勢資源。由于我國家庭養老功能的不斷弱化,全部由子女承擔養老責任已變得不太合乎實際。社區是老年人的聚居地,是老年人的主要生活空間和活動場所。隨著年齡的不斷增長和身體的逐漸衰老,老年人對社區服務的需求逐漸增加,對社區的依附性越來越強。以社區為依托,充分挖掘和利用社區的各種資源,調配社區內的志愿者隊伍、非盈利組織,企事業單位等多方力量,合力開展各項居家養老服務,不僅能解決老年人的實際困難,有效緩解子女的供老壓力,還能將社區閑散的下崗人員組織到為老服務隊伍中,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有效地整合和利用社區的各類優勢資源。
(三)拓寬養老服務內容。居家養老服務主要是為老年人提供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個方面的服務。其中的生活照料包括日托式的站點服務,老年人白天可以在養老服務站點享受日托服務,如就餐、洗衣、理發、文娛活動等日常服務;老年人也可以選擇讓為老服務人員入戶服務,如清掃房間,生活護理照料,陪同就醫,配藥,陪同聊天等等。在精神慰藉方面,將社區、街道、服務機構作為開展服務的陣地,組織各項豐富多彩的文娛活動,同時利用志愿者隊伍資源,陪同老年人聊天、學習,鼓勵老年人到老年大學繼續學習,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減輕老年人的孤獨感和寂寞情緒,感受社會大家庭的溫暖。
(四)促進第三產業的發展。根據老年人的經濟條件狀況,居家養老服務的獲得形式分為有償、低償和無償服務。對于經濟情況較為寬裕且未到達政府補貼條件的老年群體,需要花費一定的費用,通過有償購買形式獲得養老服務。面對我國存在巨大潛在需求的養老市場,勢必會吸進更多的組織和個人加入到養老服務產業中,這樣也就促進了我國第三產業即服務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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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文獻研究
要深入研究和解決一個問題,必須要有深厚的理論支撐、科學的實證分析和有力的政策回應。本文分別選擇馬斯洛需要層次論和《交往與空間》兩部著述及情境主義的相關理論,作為本設計研究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提供一個新的視角參考。
2.1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
著名的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認為,“人類動機的發展和需要的滿足有密切的關系,需要的層次有高低的不同,低層次的需要是生理需要,向上依次是安全、愛與歸屬、尊重和自我實現的需要。自我實現指創造潛能的充分發揮。追求自我實現是人的最高動機,它的特征是對某一事業的忘我獻身,高層次的自我實現具有超越自我的特征,具有很高的社會價值”。對于老年群體來說,社會保障以及福利能在一定程度上保證滿足最低層次的生理需求。這便要求新型社區情境式養老環境通過一定的設計手法滿足老年群體更深層次的需求。在養老環境中要注重老年人價值體現,在老年人晚年退休之后得失落心理,在養老環境中能夠使老年人參與到環境中去,為老年人提供景觀場所,滿足老年人心理空虛的需求。
2.2《交往與空間》
丹麥建筑理論家揚•蓋爾在《交往與空間》中研究和評價城市與居住區中公共空間的質量,在從住宅到城市的所有空間層次上詳盡地分析了吸引人們到公共空間中散步、小憩、駐足、游戲,從而促成人們的社會交往的方法。根據人的需求以及景觀和人的關系去設計空間的節點,通過環境的設定,提供符合老年人的場所,創建趣味性、療養性空間,能使老年人在賞玩中促進身心健康發展。
2.3情境主義
情境主義是二十世紀中后期歐洲重要的社會文化思潮。其最初闡述了“建構情境”的概念:“由一個統一性的環境和事件的游戲的集體性組織所具體的精心建構的藝術性生活瞬間。”該理論啟示了我們,從老年群體的感受出發反推到環境塑造本身。老年人社會參與是“參與者在社會互動過程中,通過對各種角色的扮演和介入,在社會層面上實現資源共享,滿足自身需要并因應社會期待”。
2.4結論
新型社區養老環境的設計,不但能夠解決老年人居住的問題,更能夠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滿足老年人更高、更深層次的需求。這種養老環境在解決人口老齡化的問題上得到重視,在養老環境以及養老模式不斷發展與完善的當今社會,將為越來越多的老年人提供安度晚年的場所。
3新型社區情境式養老環境設計
3.1概念生成
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群體本身對生活的基礎期望值、基本要求降低,更加容易滿足,卻也更加需要無微不至的關懷。情境的構建在于其創造了生活的瞬間,[5]通過改變日常事物來影響人的情緒,迎合人的情感。任何人活著都離不開身邊的事物,每一種建構的情境能自主引發新的行為。根據國內養老環境現狀模式單一、行為被動等問題,結合老年群體在生理、心理等多方面的需求,我們希望從老年參與者的角度為他們創造不一樣的情境,滲透老年群體的日常生活,從而實現主動養老的目的。
3.2概念闡釋
建立“新型社區情境式”養老模式,通過微縮版城市情境、街巷情境、農業情境的設計,實現體驗、歸屬、價值實現三大不同層次的主題目標,涉及老年人飲食、消費、休閑、學習、娛樂、休憩、交流,行走、勞作等多方面的需求。通過設計的微縮版城市情境,結合外界養老制度、養老機構的輔助,可以滿足老年群體最為基本的生理、安全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體會到生活的樂趣。有一定識別性的街巷情境有助于增強老年群體對于社區的歸屬感,沿街布置的休憩空間有助于幫助老年群體建立穩定的社交圈。而農業的情境再現則給老年群體提供了繼續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回歸社會角色,并且在其中得到認可。
3.3場地分析
3.3.1場地現狀杭州下沙江灣社區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下沙經濟技術開發區,緊臨錢塘江邊沿江大道,由高層景觀公寓、別墅(排屋)、星級酒店及高尚商業等組成,周邊配有住宅區、幼兒園、小學、中學,商業街,臨近地鐵和公交總站。區域內環境相對安靜,風景優美、空氣清新,適宜養生。
3.3.2面臨問題社區缺少養老宜老的區塊;單調乏味,缺少對老年人的關懷設計;周邊配套設施不完善,缺少垃圾桶、休息座椅、斑馬線設置不合理;下沙新城缺少歷史文化積淀,人員構成以新杭州人居多。
3.3.3設計要求要深入開展對設計基地的勘察、調研等活動,分析與歸納基址與學習案例的關聯性以及可操性等問題。要求創意構思要體現前沿的設計理念,明確的市場定位,能做到和市場產業、社會發展背景緊密結合。能對研究城鄉結合部養老環境設計具有示范性作用。
3.4設計實施
3.4.1城市情境——體驗盡管年齡的增長,老年人對事物的好奇心并未減弱,老年群體仍然需要體驗大千世界,參與購物、娛樂休閑,甚至學習新知識等各種活動。基于老年人對參與勞動促進消費、傳授經驗交流學習、放松身心休閑娛樂需求的分析得出:要在社區中營造一個以城市景觀為主的情境來滿足老年人對消費、學習、娛樂需求的愿望。在城市情境中設計了情境發生的三種場所,即夕陽集市,老年學堂與養樂園。分別構建了老年人體驗集市買賣、參與商業活動的日常交流情景;老年學堂中老年群體體驗、學習、思考的情景和養樂中體驗養樂健身、休閑生活的情景。
3.4.2街巷情境——歸屬情感需求對老年群體來說尤為重要。隨著生理的老化,老年人會有意地縮小他們的社會網絡,但維持更親密和更滿意的社會關系。[6]所以他們需要更加穩定、精簡的社交圈——即在社區范圍內營造一種安全、安心的家園感的情境,增進交流溝通的可能性并保持一定的深度和持續性。而家園感的情境又要求老年人在社區里有強烈的安全感、歸屬感。街巷是城市最具特征的識別標志,布局合理的街巷更是能給人帶來安全感。[7]這個原理同樣可以運用到社區內的道路環境設計。基于老年人對體驗自然養生休憩、多變空間愉快交流、放松身心舒適行走需求的分析得出:要在社區中營造一個以街道景觀為主的情境來滿足老年人對休憩、交流、行走需求的愿景。在街巷情境中同樣主要設計了三種場所,生態,老體驗館、城市沙發與樂活步行街。分別體現了老年人在行走過程中休憩和交流的情景。讓老年人通過短距離的行走便能找到這樣一個放松身心遠離喧囂的場所進行體驗休憩。同時,特色的、模式化的休憩場所與道路空間的可識別度增加了他們對于社區的歸屬感。
3.4.3農業情境——價值實現根據生命階段理論,人在不同的年齡階段不斷地轉換自己的角色。進入老年階段后,人們離開了各自的工作崗位,從而逐漸脫離社會。Motta,Bennati,Ferlito,Malaguarnera和Motta(2005)曾指出,僅僅維持身體和認知功能良好的百歲老人,不能作為“成功老齡化”的原型,因為他們沒有維持任何社會或生產性活動。因此,老年群體需要若干種類情境,激發老年人的參與性,幫助老年人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實現與青壯年不同的社會價值。基地位于城鄉交界處,因此設計應突出自然生態和鄉村可持續發展理念,而農業則是鄉村特有的景觀特點,農業景觀便是將鄉村景觀與城市景觀融為一體的最好表現形式,有利于城鄉文化交流。在新型社區中設計了能夠激發參與積極性的情境——農業景觀。基于老年人對綠色生活健康飲食、回歸田園參與勞作、享受自然體驗休閑需求的分析得出:要在社區中營造一個以農業景觀為主的情境來滿足老年人對飲食、勞作、休閑需求的愿景。本設計案例中,農業景觀情景主要由微型農場、綠色加工廠,沿江桃花源三大部分組成。
關鍵詞:空巢家庭;社區養老;多元化;保障模式
中圖分類號:F323.89 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1)02-0128-02
隨著黑龍江省人口老齡化的加劇,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已成為黑龍江省社會生活中存在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然而,由于家庭結構的變化,傳統的以家庭養老為主的模式已不能很好地承擔養老重任,社會化養老在相當長的時間內也不可能取代家庭養老。因此,社區養老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也隨之蓬勃地發展起來。與此同時,社區養老作為社會養老與家庭養老的一種輔助方式,迫切需要更全面的研究和合適的定位。
一、問題提出的背景
1.人口老齡化的嚴峻挑戰
人口老齡化給社會發展帶來的最主要的挑戰就是養老問題。隨著老齡化程度的日益加深和高齡化的來臨,養老逐漸變成一種彌漫全社會的壓力。2007年,黑龍江省老齡委統計,黑龍江省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已達到446萬,占人口總數的11.67%。并預測,2010年以后,黑龍江省老年人的增長速度將達到4.8%;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數將達到792.67萬,占人口總數的19.4%;到2030年開始進入老齡化的高峰期,全省老年人口數量將達到1 120.74萬,占人口總數的28.27%。國際上判定社會老齡化的標準是:一個國家或者地區60歲或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達到10%或5%以上,就認為其進入老齡化社會。依據這個標準,黑龍江省已經屬于老年型人口結構。
2.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
家庭養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這是與我國長期存在的小農經濟、根深蒂固的文化價值觀念相適應的。歷史演進至今,家庭養老仍是最基本的養老方式。然而,目前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正面臨一系列的沖擊。由于黑龍江省生育率的持續下降,家庭日趨小型化,“四?二?一”家庭增多,老年人的養老需求與養老供給的矛盾日益尖銳。同時,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城市中青年人的跨地域職業流動加大,空巢家庭增多,老年人的照料問題面臨危機。據有關部門統計,到2010年黑龍江省的空巢家庭將到達80%,家庭養老功能在逐漸弱化。
3.老齡化超前于城市經濟發展
發達國家普遍是在經濟達到一定水平之后才開始老齡化過程,如英國老齡化滯后于其經濟“起飛”約50年。而我國城市老齡化則超前于城市經濟發展,在人均收入水平較低條件下進入了老齡化社會。以黑龍江為例,黑龍江進入人口老齡化時(2001年),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約8 500元。而發達國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突破1 000美元時,60歲及以上人口比重才5.5%,當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為9%時,其人均國民生產總值已經超過1萬美元。“未富先老”成為黑龍江省城市老齡化過程中的一個顯著特點。
二、黑龍江省城市社區養老保障存在的問題
黑龍江省開展城市社區養老工作兩年多以來,取得了明顯成效。當前存在的突出問題是:
1.觀念認識不到位
社區養老觀念的問題主要來自社區職能管理部門和老年人自身兩個方面。一方面,一些政府職能部門和社區管理對社區養老服務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認識不足;另一方面,老年人對社區服務的認識不高,很多老年人沒有意識到自己與社區關系密切性,同時,對社區服務還存有一定的顧慮,總覺得服務人員的服務沒有自己兒女照顧的好。這兩方面的觀念問題都影響了老年人參與社區服務的積極性。
2.政策法規不健全
政策法規的出臺,制度的健全,能夠為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提供依據,發揮有力的指導和規范作用。黑龍江省一些地市根據國家和省政府的有關文件精神,出臺了《開展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特困老人補助辦法》等相關文件。但是,由于黑龍江省是在經濟不太發達的條件下進入老齡化社會的,許多地方需要承擔“扶貧”與“養老助老”雙重任務,使傳統的養老方式和養老觀念受到一定的沖擊,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在一些地方得不到保障;部分人道德水準較低,養老助老意識淡化,不盡瞻養義務等現象時有發生。
3.資金缺乏且來源渠道單一
黑龍江省的社區養老服務是依靠政府資助才發展起來的,但是這種僅靠政府投入的單一模式無法滿足社區養老服務日益壯大的需求,致使社區養老處于資金短缺的困境。高福利國家實踐表明,單靠政府的力量是不可能建立起一套可持續的福利制度的。而且黑龍江省的經濟尚不發達,僅依賴政府直接的經費會給政府帶來財政壓力。目前,黑龍江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經費主要是民政廳投入。同時,民政廳用于社區養老的經費的籌集渠道比較單一,主要來自于社會福利彩票的福利金,而社會福利彩票的收入存在著不確定性,使得社區養服務難有大的發展。
4.服務設施與服務內容不完善
判斷社區養老能力的一項重要標準就是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是否完善。發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無疑是應對人口老齡化挑戰的重要舉措,對于黑龍江省整個老齡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影響。目前,黑龍江省各類福利機構僅為1 400多家,床位3.5萬張。其中,長期照料床位更是少得可憐。以哈爾濱市為例,全市擁有110多萬老年人口,其中生活不能自理和半不能自理的約占到4.8%,也就是近6萬人。而哈爾濱市目前僅有一家可專門長期照料老人的“臨終關懷”老年公寓,僅能容納30多位老年人。同時,黑龍江省的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內容與方式相對單一,多數局限于日常生活照料、家政服務等,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求。
三、完善黑龍江省城市社區養老保障的建議
1.提高社區養老服務的意識
要充分認識發展和加強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社區養老服務是迎接人口老齡化挑戰、滿足老年人需要和促進老齡工作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戰略措施。在發展過程中,要強化政府的主導作用,加強理論研究,加大宣傳力度和資金投入,制定優先優惠政策,鼓勵發展。同時,要規范管理,明確職責,努力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2.完善相關的政策法規
政府應該從政策上來支持城市社區養老模式的建設。在規劃市政建設時,應把發展老年福利事業設施列為社區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積極推進和發展老年社區服務,對舉辦社區服務給予優惠政策。可考慮借鑒國外經驗,在學校開辦社區服務的學科,培養從事社區服務理論研究的專業人才,同時要開展基礎服務培訓,為提高老年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發展老年事業奠定良好的基礎。完善社會福利機構的相關法規制度,對社會福利機構的非營利性質進行統一,鼓勵更多的社會組織加入到社區養老服務的隊伍中來。
3.建立多元化的籌資機制
要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的籌資機制,積極爭取政府加大投入。黑龍江省各城市應結合本地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實際需求,建立和完善財政投入的保障機制。黑龍江省各地應發揮福彩公益金作用,對社區養老服務事業發展給予支持。為了調動各地工作積極性,更好地推進城市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爭取省能從本級福彩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數額的資金,并協調爭取省財政拿出一定資金,作為城市社區養老服務項目的引導資助資金,支持各地開展工作。要制定嚴格的資金撥付程序,規范管理,禁止虛報、瞞報和挪用社區養老補貼經費。適時組織抽查,發現問題將立即停止對該市引導資金的資助。要落實優惠扶持政策,鼓勵和動員社會資金投入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事業,建立起政府、企業、社會等多元投資養老服務業的有效途徑和籌資機制。
4.豐富和創新社區養老的服務方式和內容
社區養老是以家庭為核心,以社區為依托,以專業化服務為依靠,以志愿者服務為補充的社會化服務。城市各社區要根據不同對象、不同需求的老年人,開展上門服務、日托照料服務、機構輻射服務,并通過設立“社區養老”服務點和發放“社區養老”服務卡等形式,積極探索福利化、社會化、市場化服務和無償、低償、有償相結合的服務方式。在城市社區養老服務中,要注重信息化建設,不斷健全老年人信息資料和為老服務信息檔案,構建更加便捷、及時、高效的服務信息系統。在創新服務方式的同時,要拓寬服務內容,努力為社區老年人提供家政服務、生活照料、醫療保健、文化娛樂、餐飲供給、精神慰藉、送貨代購、法律援助等項服務,全面提高社區老年人的生活質量。
5.加強專業化與志愿者相結合的服務隊伍
各項事業的發展,都離不開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努力建設一支業務精、素質好、熱心為老年人服務的專業人員與志愿者相結合的服務隊伍,對于全面推進黑龍江省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的發展至關重要。各級民政、老齡部門在推進城市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過程中,對社區養老服務的專職人員,要普遍實行養老護理員持證上崗制度,按照統一大綱和教材對服務人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考試合格發給相應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同時,要加強服務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和崗位技能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還應有計劃地從大專院校養老護理專業畢業生中吸納老年康復、護理、保健、營養、心理等方面的專業人才充實到社區養老的服務隊伍中,不斷改善和提高服務隊伍的專業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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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居家養老;政府;非營利組織;應然地位
我國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具有不可替代的優越性的養老方式――居家養老,就成為了實踐和理論研究的熱點。通過城市社區居家養老在國內外已有的許多研究和實踐可以看出,城市社區居家養老的主要支撐力量是政府、社區和非營利組織。其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地位是否合理、作用是否得到良好發揮是影響城市社區居家養老運轉的主要因素。居家養老模式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應然地位研究,類似于馬克思?韋伯的理想類型,也是一種很好的研究現實工具。
一、基本概況
1.居家養老。所謂居家養老,就是以家庭為基礎以社區為依托,以老年人日常照料、生活護理和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并引入專業化服務的一種養老模式。也就是說,居家養老的主要地點是“家”中,政府、社區、非營利組織、營利組織以老年人的“家”為中心,為滿足老年人的養老需要及衍生出來的相關需要(如主要照料者子女的需要)提供服務,使老年人可以在自己熟悉的家中安度晚年。實質上,目前我國城市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是我國老年社會福利領域的一種制度創新,屬于老年社會福利的一部分。
2.非營利組織。國際社會對非營利組織的關注大致始于20世紀80年代末,與非營利組織類似的詞匯還有“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組織”、“第三部門”等。其所指的社會組織相當龐雜,對其下定義就顯的很困難。1998年薩拉蒙指出6個鑒定非營利組織的特征,成為該領域較為權威的定義:(1)正規性。指有一定的組織機構,純粹的非正規的、臨時聚集在一起的人不能被認為是非營利領域的一部分,非營利組織必須具有根據國家法律注冊的合法身份。(2)私立性。從組織結構上分離于政府,非營利組織既不是政府機構的一部分,也不是由政府官員主導的董事會領導。(3)非利潤分配性。非營利組織不是為其擁有者積累利潤,也許在一定的期限內積累一定的利潤,這些利潤必須返回團體使命所規定的工作中去,不是在組織所有者之間分配。(4)自我控制性。非營利組織能控制自己的活動,具有不受外部控制的內部管理程序。(5)志愿性。無論在實際開展活動中,還是在管理組織事務中均有顯著程度的志愿參與,特別是形成由志愿者組成的董事會和廣泛使用志愿工作人員。(6)公共利益性。非營利組織要服務于某些公共目的和為公眾奉獻。
二、政府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應然地位
1.政府應該在社區居家養老中占據關鍵地位。無論任何理論都無法否認現代政府應該在社會發展中扮演關鍵角色。無論是經濟的發展,還是社會公正與平等的實現,都有賴于政府的參與、維持,保證“一種相對運轉良好的政治民主和一種相對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是現代政府的基本職能。社區居家養老是保持老年人相對較高的平均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在社區居家養老的運作中,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盡管目前減少政府責任也成為社會養老體制改革的一種趨勢,但政府推行社區居家養老的主體地位并沒有改變。政府可以逐步減少直接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做法,主要通過執行掌舵、籌集資金和監督等責任的承擔,發揮其關鍵作用。
2.政府應該是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發展方向的掌舵者。社區居家養老實施的過程是一個利益再分配過程,如果沒有強有力的政府進行組織,純粹依靠市場交易,是難以達到預期目標。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方向只有政府有能力進行掌控。政府應該通過立法和制度設計推動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通過社會政策的制定和執行,把握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發展的方向;通過稅收等經濟杠桿、宣傳和公辦社區居家養老機構的示范等各種手段,引導民間社區居家養老力量的發展。
3.政府應該是社區居家養老資金的主要籌措者。社區居家養老的供給需要大量的物質性資助,如果僅僅依靠民間社會福利力量,遠遠不能解決社區居家養老福利供給問題。只有通過政府的力量,調動和運用整個社會資源,動用政府財力,才可以很好地解決社會的社區居家養老福利供給問題。在工業化、城市化和現代化的社會,國家有廣泛的稅源,這就使得政府有足夠的財力為民眾提供社會福利。
4.政府應該是社區居家養老產品和服務的監督者。從國外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來看,其提供者既有政府,也有非政府組織,還有社區。由于政府提供服務的部門受到實際可能的利益驅動,加之行政官員的行政倫理水平參差不齊,其行為可能出現不計成本、效率低下、歧視和腐敗等問題,政府自身的監管成為必須。非政府組織或社區提供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由于受其地位的局限,對于其服務是否真正體現服務型政府的目標和價值,服務產品和質量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標準等,也離不開政府的監管和指導。
三、非營利組織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應然地位
1.非營利組織應成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直接提供者。政府是社會福利政策的制定者,非營利組織是社會福利產品和服務的主要直接提供者。政府在確定服務時,可在政府部門及公務員、家庭、非營利組織和營利組織等之間選擇。非營利組織作為居家養老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它接受政府委托,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具體管理和服務工作,如組織、實施、考核、統計、評估等。
2.非營利組織是社區居家養老中的被監督者。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監督,確保非營利組織從事的活動符合其所受到的特殊待遇;確保非營利組織能夠正確地使用其資源;確保非營利組織地活動能夠與政府機構保持協調一致;政府必須監督非營利組織地活動不會威脅到國家與民眾的安全。非營利組織的被監督內容主要包括:一是財務被監督。確保非營利組織的非營利性;二是業務被監督。確保非營利組織在自己的宗旨范圍內活動;三是內容被監督。確保社團的內部運作依據民主的程序進行。
總的來說,政府是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掌舵者、主要資金籌集者和監督者,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則主要應該是非營利組織,當然家庭也要承擔贍養老人的義務,營利組織也可以成為福利服務的直接提供者,在特殊情況下,政府部門和公務員本身也可以承擔這一角色。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在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是規范、支持、監督和被規范、被支持、被監督的關系。這就是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在居家養老模式中的應然地位和應然關系。居家養老模式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應然地位研究,類似于馬克思?韋伯的理想類型,也是一種研究現實的工具。如果居家養老實踐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地位符合這種應然地位和關系,我們就可以判定,這種居家養老模式是社會化的、相對科學合理的。如果居家養老實踐中,政府和非營利組織的地位與這種應然地位和關系有差別,就要運用比較的方法進行研究,觀察差別的具體形態、差別存在的原因及發展趨勢等,無論是哪種情況,都有利于我們對居家養老模式良好運作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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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力量應成為養老服務業發展主體 南寧市城區社區養老服務的供給主體責任研究 我國農村養老服務供給主體多元化研究 中國養老福利供給主體變遷研究 社團自治與國家控制間的契合:社會管理主體間關系的優化 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研究 合作供給居家養老服務研究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中主體間互動關系風險探析 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解析和重構 農村養老保險:供給主體與制度創新 農村體育公共服務供給關系探討 關于農村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研究 標準化建設提升養老服務供給水平 多元化養老服務供給分析 社會服務的市場供給 中國府際間公共服務供給困境研究綜述 農村公共服務供給主體多元參與機制研究 論體育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 社會養老保障關系轉移探討 供給側改革背景下我國城市社區服務供給主體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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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建筑行業而言,由于中央及各地政府的調控政策,房地產市場逐步降溫,大量民間資金在伺機而動,尋找新的投資方向。在這個背景下,養老產業成為了新的熱點,各種機構如雨后春筍不斷出現,新的養老概念也層出不窮。下面將借助近10年在美國積累的知識及對中國問題的粗淺看法,就老年安養機構的規劃設計作一些分析。由于無法在中國收集到全面的數據,難以對兩國情況做詳細的類比,但希望讀者根據自己了解的情況做出合理的比較與判斷。
概念范疇
本文談及的老年安養機構,包括退休社區(retirement community)、自理型退休公寓(independent living)、介助型護理院(assisted living)、特護型護理院(skilled nursing)和連續護理型退休社區(continuing care retirement community)。老年社區服務中心、托老所(daycare center)、臨終關懷(hospice)、老年醫院和康復中心等不在本文討論范圍。
服務對象
老年產業開發的首要任務是確定目標人群,即誰會購買你的服務或產品。一直以來國人有個認識誤區,覺得很大比例的美國老人會在養老院安度晚年,其實不然。據美國疾控中心報道,美國65歲以上的老人中居家養老的占93%,在特護型護理院的占4%,其他占3%。這個比例在不同的年齡段有較大的變化。如65~74歲年齡段(即“年輕老人”),居家養老的比率高達97%;而到85歲以上年齡段,選擇特護型護理院的占14%,其他機構占8%。由此可見,在美國,居家養老仍是首選,養老機構的主要目標人群是85歲以上的老者。當然,中國與美國相比,醫療條件不同,上門醫療服務普及度較低及預防醫療的執行力度不足等因素會降低老人選擇機構養老的年齡門檻。
另外一個衡量服務對象的指標是ADL及IADL。ADL是英文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的簡稱,衡量基本生活自理能力,即吃飯、穿衣、如廁、上下床、梳妝及洗澡。IADL即Instrumental 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是衡量獨自生活能力的指標,這些能力包括打電話、吃藥、燒飯、打掃房間、洗衣、理財、購物和交通等。美國疾控中心的數據顯示,特護型護理院有68%的老人有3項以上ADL需要幫助,而在退休社區及住家,該比例分別為16%及8%。在這3種養老形式(特護、退休公寓及居家)中,只需要1~2項ADL協助的老人的比例分別為16%、35%及18%;缺失部分IADL能力的比例為95%、65%及39%。
既然大部分老人選擇居家養老,那么誰會是養老機構的潛在客戶?根據美國學者的研究,選擇機構養老的幾大原因包括:向往更多的社會交往和活動;需要生活照料;難以勝任日常家務;喪偶;需要更多的行動自由與自主;減少住房開支;需求不間斷的醫療照顧;鄰近親戚朋友;等等。
一般而言,健康的且能保持一定社交活動頻率的夫婦不太可能選擇機構養老。因而這些機構的潛在客戶包括兩種:一種是夫妻一方或雙方在生活和醫療方面需要照顧,另一種是喪偶或獨居,無法維持原有的社交圈及在生活上無法自理。能接受機構養老的老人一般來說受過良好的教育,思想較為開明,對各種養老方式有較好的了解。
雖然服務對象是老人,但是很多關鍵性決定,比如是否搬進老年安養機構或是選擇哪一家,大部分由其子女代為決定。因而從規劃設計而言,建筑形象、空間布局和內部裝飾能否讓其子女滿意、地理位置是否方便探視等顯得尤為關鍵。
“醫”和“養”在老年安養機構中的關系
美國疾控中心2009年數據顯示,65歲以上老人大概占各類診所就醫總人數的26.9%、占醫院門診人數的15.7%、占住院人數的38.6%。在各年齡組中,老年人的住院天數最長,為5.7天(各年齡平均為4.9天);每千人住院人次為320,就醫人次為15437。
影響老人健康的幾大慢性病依次是:高血壓(55.9%)、關節炎(51.2%)、心臟病(30.4%)、腫瘤(24.0%)、糖尿病(20.5%)、哮喘(11.3%)、氣管及支氣管疾病(10.3%)和中風(8.6%)。另外,多種心理及精神疾病也是困擾老人的重要因素,如抑郁癥(13.7%)和老年癡呆(6%)。選擇機構養老的老人通常會有上述一種或多種疾病,因此他們對養老設施與醫院、診所之間的交通是否方便,所提供醫療服務的種類和質量非常看重。一些老年設施直接開在大醫院附近,或是直接由醫院開設,便于把生病的老人及時送到醫院就診,或是從醫院接納基本病愈但需長期護理至康復的患者。這也是縮短住院時間、減少醫療費用的一個重要手段。
離醫院較遠的老年安養機構,特別是特護型護理院,有護士24小時輪值,全科醫生每周定期探訪,或是安排班車送老人到醫院看病檢查。當患者發生緊急情況時,護士會叫救護車。美國有較完善的救護應急系統,從打電話到救護人員到達,僅需8~15分鐘。筆者在一家老人院調研時曾目睹一位老人摔倒昏迷,鼻孔出血,值班護士發現后立刻撥打911尋求救助。10分鐘后救護車即趕到,醫療人員對傷者進行簡單的護理后送到醫院進行進一步的救治。
由此可見,“醫”是老年機構中非常重要的元素。有關研究表明,65%的老人認為能否提供好的醫療服務是他們選擇養老社區的關鍵。
美國早期的護理院完全照搬當時醫院的環境設計和管理方式,具體表現為長走廊、護士站居中布置、多人病房和潔凈單調的室內空間等。我們通常稱之為醫療模式(Medical Model)。該模式從醫療管理的角度出發,強調醫療效率。
社會模式(Social Model)于20世紀90年代中期由多位學者提出,它針對的是醫療模式中存在的忽視人的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問題,強調生活質量與醫療護理質量同等重要。據統計,老人在連續護理退休社區(即CCRC)生活的平均時長是6~7年,在特護型護理院的平均天數為66天。他們每天接受醫療服務(包括檢查、打針、吃藥和理療康復)的時間最長不過1~2小時,有的甚至只有幾分鐘。在一天中大部分的時間里,老人自行或在護理人員的協助下參與各種日常活動。因而,“生活”(即“養”)應是老年機構關注的重點。
采用社會模式的機構十分注重滿足老人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強調從環境設計的角度營造“家”,而不是賓館,更不是醫院的氛圍。“家”應是溫馨且尺度適宜的,應能最大限度保證主人的自,讓其在能力所及的范圍內料理生活事務,并保護其隱私和維護其尊嚴。在家里,主人有權決定家具布置及室內裝飾,能與親友短聚、留宿家人。在社區里,老人可以有選擇地參加各種活動,結交朋友,建立和維系自己的社交圈。
“醫”和“養”不是一對矛盾體,兩者的目的歸根結底都是為了促進老人的身心健康。老年安養機構如果沒有高質量醫療服務的保證,很難吸引客戶;但是如果過于強調醫療而忽略了根本的生活和社會需求,對老人的健康毫無裨益。
可見,社會模式相較醫療模式而言有明顯的優越性,這也是近10年來以“養”為主但有充分醫療資源保障的老年人服務設施在美國大行其道的原因。
老年人服務設施的規劃設計理論
老年人服務環境的相關理論很多,下面對影響較大的幾個進行簡單的闡述。
*老年生態學理論(An Ecological Theory of Aging)
這個理論由著名老年學家鮑威爾·羅頓(Powell Lawton)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從“環境與人相適理論(Person-Environment Fit)”衍生而來。鮑威爾指出,人對環境的適應是有一定范圍的。能力越強,對各種環境適應得越快;能力較弱則適應得較慢,且可適范圍較窄。隨著年齡的增長,老年人的各項機能隨之下降,原有的環境或許需要改造才能使其維持正常的生活活動。但是,如果將相對健康的老人置于要求較低的環境里,也會產生不良的效果。老人將會缺少鍛煉的機會而喪失部分機能。因此,鮑威爾建議在老年機構設計、建設和運作過程中,應對其未來發展有周詳的計劃和展望,并留有一定余地以供改善。
*社會學生態模型(Social Ecological Model)
社會學生態模型在公共健康學方面運用很廣,近年被引入到環境研究和設計領域。該模型闡釋了影響人行為的多種因素:人的性格與行為特征、社會環境、人與人之間的關系以及建成環境等。這些因素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緊密關聯的,因而設計師需要有開放而敏銳的思維,善于觀察和交流,熟知機構的管理和運作模式,能綜合分析信息和協調各方面關系。
*無遷移養老(Aging in Place)
從熟悉的環境搬到另一個陌生的環境,離開多年建立起來的社交圈,會使老人在感情和心理上難以割舍,其適應期一般在6個月以上。有學者因此提出無遷移的概念來解決這類難題,連續護理型退休社區(即CCRC)應運而生。這類機構提供各層級的醫療照料及生活照顧服務,使老人在身體條件變差的情況下仍無須搬離原來的社區。通用設計理論(Universal Design)也被廣泛應用于老年住宅設計,使居住空間在原有的基礎上稍加改動即符合老人新的需求。
*多代養老模式(Multi-Generation Aging Model)
長期以來,很多老年社區的地理位置與周邊居住區結合不緊密,甚至給人一種被隔離的感受。多代養老模式理論,主張老年安養機構成為居住區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并考慮和幼兒園及小學臨近開發,使老人能方便接觸子女,幫助照料年幼的小孩,享天倫之樂。
*積極養老理念(Active Aging)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積極養老”是指人們在養老的過程中,通過不斷優化健康、社交和安全等資源,以達到提高生活質量的目的。“積極養老”鼓勵老年人在安全和醫療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積極參與社會事務,促進自身生理和心理健康。老年安養機構的設計者們應創造條件,促成積極養老目標的實現。
對中國養老規劃問題的思考
*注重完善數據庫,實現信息共享
目前中國對養老產業的支持力度很大,國務院已發文要求各省做好養老規劃。做好這樣的規劃需要強大的數據庫支持,以做出準確的分析和判斷。但就收集的一些全國性調查報告看,數據分項較粗,針對性不強,可用性較低,給相關研究造成不少困難。另外,美國醫療機構在做項目規劃時,大都會使用地理信息系統(GIS),綜合人口情況、交通、家庭收入、居住密度和現有醫療設施分布等情況生成熱度圖(Heat Map),以找出最佳投資區位。但國內各部門各自為政,難以分享信息數據,使得應用新技術進行科學決策成為空談。因此,當務之急是完善數據庫,實現信息共享,并針對具體情況做科學、深入、細致的調研。否則,做出的規劃再好再完善,也是一紙空文。
*鼓勵養老機構化整為零,提倡社區多代養老
過去十年房地產的迅猛發展造成城市地價飛漲,使得在城市中建設養老社區成為了不可能的事情。現在正在興建的動輒上千畝的社區,大都在城市邊緣,交通極不方便,與城市生活隔離。再者,由于尺度過大,導致服務和管理難以到位。從國家政策層面來說,應該鼓勵養老機構化整為零,融入到普通小區的開發中,提倡社區多代養老。
*找到“醫”和“養”的平衡點,是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
現今投資開辦養老機構的兩股主要力量,一個是房地產商,一個是醫療機構。房地產投資需要資金快速回籠,有可能對醫療及后續服務缺乏關注。而醫療機構則有可能照搬醫院的管理和服務方式,在“養”方面有所欠缺。如何找到“醫”和“養”的平衡點,是今后需要深入研究的課題。
*多重視前期策劃
最后要指出的問題是:開發投資者過于依賴建筑師,對前期策劃缺乏重視。這個問題不但存在于養老機構,也存在于醫院項目的開發設計中。
前期策劃和設計是“量體”和“裁衣”的關系,量體沒做好,不可能做出合身的衣服。在前期策劃中,建筑師應與投資和管理者合作,綜合各方面力量,了解目標機構的管理模式、服務類型及流程、不同使用者(老人、家人和服務醫療人員)的需求等,以此為據制訂任務書。這樣的任務書可讓建筑師設計時有理有據、得心應手,充分發揮創造力。可以說,前期策劃做得好,整個項目就成功了一大半。
(本文省略了參考文獻,若需參考文獻,請與本刊編輯部聯系)
呂志鵬
【關鍵詞】空巢家庭 養老問題 社會生態系統理論 政策建議
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最新統計,隨著人口老齡化趨勢日益明顯。“六普”數據顯示:截至2010年,我國60歲及以上的人口1.78億,占13.26%,人口老齡化伴隨著家庭結構小型化、核心化,空巢家庭數量急劇增加,并呈現年輕化、長期化的趨勢。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說,城鄉老人家庭中,空巢家庭超過50%,部分大中城市達70%。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尚不健全,構建社會化的空巢家庭支持政策,使得老年人在經濟上得到支持、生活上得到照護、精神上得到慰藉,以實現安享晚年,老有所養的目標。
空巢家庭的界定及成因分析
關于空巢家庭,多位學者曾進行過研究,比較主流的觀點認為,空巢家庭是指無子女或雖有子女,但子女長大成人后離開老人另立門戶,剩下老人獨自居住。筆者認為,空巢家庭界定關鍵是看老人與子女居住的距離,不在同一居住地,客觀上子女不能夠經常與父母相聚,不能履行日常照護責任。
空巢家庭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由于經濟生活條件及住房條件的改善;二是觀念變化,人們接受與老人分開住,為減少矛盾,互相提供自由生活空間;三是城鎮化及就業觀念的變化,離開父母地工作居住成為常態,家庭倫理觀念發生巨大變化。
社會生態系統理論及其在空巢家庭養老問題上的應用價值
社會生態系統理論是用以考察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交互關系的理論,該理論把人類成長生存與其中的社會環境(如家庭、機構、團體、社區等)看作是一種社會性的生態系統,強調生態環境,注重人與環境間各系統的相互作用及其對人類行為的重大影響,是社會工作的重要基礎理論之一。把空巢家庭的養老問題進行微觀-中觀-宏觀的社會生態系統研究,具有現實意義和理論指導意義。
查爾斯?扎斯特羅在《理解人類行為與社會環境》中首先闡述了社會生態系統的層次性。他認為,人是在環境中與各種生態系統持續互動的主體。人在生存環境中,既受到各種不同社會系統的影響,也持續和具有活力地與其他系統相互作用。查爾斯?扎斯特羅把人的社會生態系統區分為三種基本類型:微觀系統、中觀系統、宏觀系統。他指出,微觀系統是指處在社會生態環境中的看似單個的個人。個人既是一種生物的社會系統類型,更是一種社會的、心理的社會系統類型;中觀系統是指小規模的群體,包括家庭、職業群體或其他社會群體;宏觀系統則是指比小規模群體更大一些的社會系統,包括文化、社區、機構和組織。
空巢家庭養老問題現狀
經濟保障城鄉差距大。經濟保障城鄉差距大,成為影響空巢老人的首要因素。在城市,空巢家庭老人大多靠退休金生活,①經濟上相對獨立也是城市老人與子女分居的原因之一,但城市中也存在一部分收入低或因為疾病等原因無收入的空巢家庭老人或孤寡老人,他們得到政府有限的低保救助。農村空巢家庭經濟支持主要靠自我勞作或子女支持,老人在自身無能力參與農活的時候,經濟就會陷入困境,子女的經濟支持是有限的。②
空巢老人家庭服務需求難以滿足。何斯等人組織的調研結果顯示,城市空巢家庭老人日常起居基本沒有困難,但就醫和采購生活用品需要別人幫助。③農村空巢老人的服務基本缺位,鄰居和親屬給予不確定的精神性照顧,無錢看病和病后無人照顧成為農村空巢老人最困難的事情。④
空巢家庭老人精神慰藉欠缺。學者黃潤龍、何斯等人的調查研究顯示,空巢老人的精神生活質量呈下降趨勢,或多或少存在精神孤獨感和懷舊感,尤其是空巢家庭中單身或喪偶老人。研究空巢老人的精神狀況,一般從空巢老人與子女的聯系方式及頻率、老人參與社會活動情況、老人自我孤獨感三方面。此方面城鄉空巢家庭老人存在差別。城市空巢老人由于通信、網絡、交通便利,與子女聯絡方式多樣化、頻率較高,一般會參加社區老年活動,自我精神調節能力較強。農村空巢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較單一,大多數老人聚集一起聊天、拉家常,孤寡老人的孤獨感更加強烈。
構建空巢家庭養老社會支持網絡系統
以社會生態系統理論為依據,空巢家庭養老問題是集空巢老年人、空巢家庭、社區、社會團體、政府或社會于一體,一個從微觀到中觀再到宏觀的網絡系統,空巢老人的養老問題需要整合系統中所有資源,形成整體功能。
空巢家庭養老問題宏觀系統:正式政策支持。第一,政府是空巢家庭老人基本生存保障權益維護的主導責任承擔者。國發[2011]28號文件《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通知,提出老齡事業發展目標是“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障體系”,政府需要加快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實現全民覆蓋,形成制度化的城鄉困難老人的資金補貼制度,對農村計劃生育家庭和特困空巢家庭資金扶持盡快制度化、預算化并進行物價聯動調整機制;加快老年人權益保障的相關法律法規建設,弘揚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將空巢家庭納入養老保障制度體系框架之內。
第二,社會化養老服務公司提供市場化、專業化的養老服務。NGO組織參與包括空巢家庭老年服務事業,鼓勵社會化養老服務公司提供市場化、專業化的養老服務。政府以購買服務的方式或以稅收優惠予以政策扶持,鼓勵社會力量和資金參與養老服務事業,養老服務公司作為新興市場主體,參與社區養老服務,為本社區的空巢家庭老人提供居家上門服務,服務內容包括家政服務、常規健康檢查(如測量血壓等)、緩解心理壓力以及解決老年人特殊的服務需求;建立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提供老人日托餐飲服務、老年文化娛樂活動、文化講座、老年特長培訓、老年表演社團等,讓空巢家庭老人居住在家里,又可以方便老人參與社區活動;養老服務公司可以建立社區養老機構,政府以補貼床位或補貼居住老人等政策扶持,讓空巢家庭老人中需要失能照顧者接受專業化的護理,由于機構設立在老人熟悉的環境中,可以隨時回家或接受鄰里親屬的照看,比較符合我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較理想的解決空巢家庭失能老人和較高經濟條件老人滿足服務需求的方式。
空巢家庭養老問題中觀系統:非正式政策支持。空巢家庭養老問題的中觀系統包括家庭、親屬及鄰里、社區醫院、志愿者等。家庭是社會的基本細胞,是空巢家庭老人養老的主要支持力量,是我國傳統的養老模式。家庭可以為老年人提供經濟支持、日常生活起居照料、精神慰藉,對空巢家庭來說,配偶是提供養老照顧的主要依靠,有“少年夫妻老來伴”的俗語,配偶之間的精神支持對空巢老人身心健康尤其重要。徐亦文對西安市東關南街102位老人進行問卷調查,在老人生病時,由配偶提供照顧的占比達到46%;⑤子女對空巢老人的支持主要體現在經濟方面,徐亦文的調查結果還顯示,91.5%的空巢老人表示自己在生病和需要幫助時主要依靠子女。空巢老人的鄰居在農村顯得更加重要,但鄰居和近親屬提供的主要是精神慰藉和情感支持。
微觀系統:空巢老人的自我支持。空巢老人自我照料是發揮老年人主觀能動性,鼓勵老年人積極參與社會事務活動,提升老年人自身價值和生活幸福感。第一,老年人要樹立正確的養老觀。老年人要理解出現空巢現象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理解子女的艱辛,積極面對因為與子女分住產生的精神孤寂及情感危機。第二,空巢老人要積極參與社會活動。空巢老人要積極參與社會活動,要培養興趣愛好,廣交社會朋友,讓自己的老年生活豐富多彩,參與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娛樂活動,如果身體條件允許,繼續發揮專業領域的余熱,為社會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實現自身價值。
【作者單位:河北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注釋】
①趙芳,許蕓:“城市空巢老人生活狀況和社會支持體系分析”,《南京師范大學學報》,2003年第3期。
②黃潤龍:“我國空巢老人家庭狀態”,《人口與經濟》,2005年第2期。
③何斯,王德文:“空巢老年人健康狀況實證研究及政策建議―福州市社區空巢老年人健康狀況調查”,《南方人口》,2006年第4期。
④熊漢富:“空巢家庭―一個應當關注的老年群體.北京大學身邊無子女家庭探析”,《人口研究》,1998年第3期,第51~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