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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是伴同著電子商務的快速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廣泛運用而發生的,依靠于互聯網電子平臺,以第3方支付、P二P網絡貸款、網絡眾籌等為主要模式的新型金融模式。與傳統的金融模式相比較,互聯網金融作為1種新興業態在短時代內開辟出了巨大的市場空間,顯示出超強的發展潛力。互聯網金融業態包含網絡支付結算、網絡借貸、理財中介、網絡信息服務、虛擬貨泉、傳統金融機構的網絡平臺(網上銀行、網上保險以及網上證券)等。目前,在我國發展較快的互聯網金融模式是以第3方支付平臺為代表的網絡支付結算類、以P二P平臺為代表的網絡融資類和網絡投資理財中介類模式。第3方支付平臺所代表的網絡支付結算業務是互聯網金融業態中起步較早,發展比較成熟、完美的模式,是借助計算機信息技術,通過互聯網平臺以及挪動終端對于接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進行支付結算業務的第3方平臺。依據艾瑞咨詢的統計,二0一五年第1季度我國第3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范圍到達了二四三0八.八億元,比二0一四年同期增長了二九.八%。[一]P二P網絡平臺是指個人通過網絡平臺直接將閑置資金出借給資金短缺者的網絡融資模式。依據謝平的定義,P二P網絡貸款平臺需要依法注冊,其特征是通過互聯網來為投融資雙方提供包含信息溝通、信譽評價等在內的媒介服務。[二]P二P平臺最近幾年來發展異樣迅猛。依據網貸之家的統計,截至二0一五年六月底,P二P網貸正常運營平臺數量為二0二八家,比二0一四年底新增了二八.七六%。二0一五年上半年P二P網貸平臺的成交總額到達了三00六.一九億元。[三]網絡投資理財類指網絡投資中介機構應用其互聯網門戶以及挪動終端,將對于第3方支付的在途資金、支付工具吸存的資金投資于銀行理財產品、基金、股票,以到達保值增值目的。我國最有代表性的網絡投資理財產品是余額寶,截至二0一五年二季度末,余額寶范圍為六一三三.八一億元。[四]互聯網金融的特征可以歸納為:虛擬化、直接性、高效性、資源同享性、普惠性以及風險性。[五]互聯網金融主要應用網絡交易平臺作為虛擬的交易場所,通過平臺進行的交易、支付、結算,使用的是電子貨泉或者虛擬貨泉,即虛擬的運營方式。直接性表現為投融資雙方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直接完成交易,不需通過銀行等中介,既給投融資雙方帶來了便利,又降低了融資本錢。高效性體現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提供服務時突破了時間以及空間的限制,大大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的效力。資源同享性反應了互聯網金融企業混業經營,同時提供多種金融產品以及金融服務的特征。普惠性則反應了互聯網金融企業所面臨的客戶以個人、小微企業為主的普惠金融的特征。傳統商業銀行出于風險管理的需要,因為信息不對于稱對于個人和小微企業存在必定的金融排擠行動,而互聯網金融平臺所面對于的客戶不受地域限制,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購買金融產品以及服務,實現了金融資源的全社會同享。風險性表現為互聯網金融存在著包括信譽風險、操風格險以及法律風險等在內的業務風險、技術風險和其他風險。
2、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特征及來源
(1)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
互聯網金融風險既擁有與傳統金融相同的共性風險,如信譽風險、操風格險等,又擁有互聯網金融特性抉擇的特有風險,如法律風險、技術風險等。從概念上理解,互聯網金融風險是指互聯網金融機構在經營發展進程中,因為環境因素、軌制因素和其他因素致使的資金、財產、信用遭遇損失的可能性。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主要可以歸納為下面幾種類型:[五]一.運營風險互聯網金融的運營風險主要包含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運營進程中發生的信譽風險、管理風險和操風格險。信譽風險主要是網絡交易主體因為還款能力以及還款意愿呈現問題未按請求履約而構成的履約風險。管理風險則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風險管理、運營管理、流程管理方面存在缺點以及失誤致使的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信用風險、操風格險以及市場風險等。其中信用風險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機構信用不良而引起的經營風險。操風格險是因為互聯網金融機構存在管理漏洞、軌制缺點或者人員素質不高,致使的因為互聯網企業的員工操作或者是消費者失誤而引起的風險,比較常見的是由對于計算機網絡操作系統不熟練或者背反內節制度操作而致使的金融損失。市場風險則主要來源于信息不對于稱而引起的因為逆向選擇及道德風險給互聯網金融機構帶來的損失。二.技術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是在互聯網技術以及信息技術的基礎上發生以及發展起來的,而互聯網以及信息技術的某些缺點不可防止地會給互聯網金融帶來系統性的安全風險。如網絡的安全隱患、身份認證局限、交易信息泄漏、程序設計漏洞,和軟件設計缺點、黑客侵入、計算機病毒分散等均可能致使互聯網金融虛擬交易中信息丟失,從而給交易主體帶來風險。三.法律以及監管風險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業態,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金融立法以及監管條例,也沒有統1的行業自律組織制訂相應的行業標準。互聯網金融行業交易主體以及交易行動呈現問題時,沒法可依、無據可循,這致使互聯網金融行業處于無序發展狀況。目前,除了了第3方支付平臺以外,其他互聯網金融領域準入門坎較低,大量的互聯網企業介入到金融領域中來,機構數量大幅增添,給互聯網金融帶來巨大風險。以P二P網絡借貸平臺為例,依據網貸之家的講演顯示:二0一五年上半年新增添的問題平臺到達四一九家,是二0一四年同期的七.五倍。
(2)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征可以概括為擁有強傳染性、虛擬性、時效性以及繁雜性。[六]互聯網金融機構是以開放的互聯網作為運營平臺,同時利用大數據技術與信譽網絡聯動,1旦某個提供互聯網金融服務的網絡節點產生風險都會傳染到整個互聯網金融系統。這類傳染性因為互聯網金融的特性,能夠突破業態的限制、突破時空的界線,可能帶來極大的損失,乃至致使金融危機的產生。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特征抉擇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產生以及分散也是在網長進行的,擁有虛擬以及隱秘性,增添了防范以及治理的難題。同時,虛擬化的互聯網金融交易突破了時空的限制,交易對于象、交易進程隱約,增添了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于稱。互聯網金融業務對于信息系統的安全性請求高,系統的任何漏洞、安全隱患以及人為的操作不當均可能帶來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風險,而這些風險因素一般為不容易覺察的,擁有超繁雜性的特征。
(3)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
互聯網金融行業在短期內迅速發展,幾近滲入到經濟的每一個角落,介入的消費者范圍也迅速膨脹。1旦互聯網金融的某個領域呈現問題,就可能致使整個經濟領域的系統性風險。因而,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進行深刻探究,有益于咱們提出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治理對于策。第1,互聯網金融行業法律法規不健全是制約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瓶頸,滋長了互聯網金融風險發生的環境。目前,互聯網金融的立法工作在我國還處于早期階段,已經有的辦法、文件只是局限于激勵或者扶持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明確、具體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法律法規尚未樹立。比如,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
來規定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準入以及退出機制,致使互聯網金融企業進入門坎低,企業魚龍混雜,行業無序發展,對于于破產或者跑路的企業也沒有適合的市場退出機制,影響了整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不亂健康發展;因為沒有樹立互聯網金融企業的信息表露軌制及相干法規,導致互聯網金融主體之間存在著極大的信息不對于稱,致使了互聯網金融領域信譽風險時有產生,大大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第2,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機構及監管法規的缺失誘發了金融風險的發生。我國目前存在的金融分業監管的情勢不合用于互聯網金融行業提供的1站式服務方式,因此,除了了第3方支付企業由中國人民銀行發放經營牌照外,其他的互聯網金融機構1直處于監管空白的狀況,沒有外部束縛的互聯網金融機構在風險以及收益的選擇方面,更重視收益,而忽視風險,表現在互聯網金融企業忽視風險內控體系的建設,將經營的重點集中在拓展市場份額、增添企業盈利方面,從而誘發了金融風險。第3,互聯網金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癥結在于其對于于大數據的信息處理以及利用能力,而在利用大數據信息技術展開業務的同時,也給互聯網金融行業帶來包含信息安全風險、操風格險等在內的安全隱患。另外,跟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競爭越來越劇烈,互聯網金融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技術實力、人員素質、經營戰略以及管理能力都將影響企業進行風險管理以及駕馭風險的能力。第4,我國的信譽體系不健全也是互聯網金融風險發生的緣由之1。傳統金融機構節制信譽風險主要依賴的是典質、質押以及保證等擔保措施,而互聯網金融企業良多融資行動是樹立在小額、信譽、擴散基礎上的,在我國信譽體系不健全的情況下,沒法準確地了解融資者的信譽情況,從而終究致使金融風險的發生。 3、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治理對于策
為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使互聯網金融行業能夠健康、有序的發展,應針對于上述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情勢、特色以及來源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采用下列的治理對于策:[七]
(1)完美法律法規,構建行業監管體系
首先,要制訂互聯網金融行業相干的法律法規,包含明確規范互聯網金融業務交易主體行動的立法、互聯網金融安全性方面的立法、網絡交易標準以及規則的立法、制約互聯網金融企業信息表露的立法。同時,要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機構,樹立起行業自律組織,樹立起監管機構、行業自律組織互相配合的監管體系。監管機構要加強對于互聯網金融市場的準入管理,提高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準入門坎,同時行業自律組織要制訂統1的行業自律準則,增強行業的自律意識,使行業自律的內部束縛與監管的外部束縛相互配合,到達防范以及治理風險的目的。二0一五年七月一八日,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等10部委聯合出臺了《關于增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意見》,明確了互聯網監管的5大原則,即“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立異監管”,同時明確了監管主體,即人民銀行監管互聯網支付結算業務;證監會監管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銀監會監管網絡借貸、互聯網信托以及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保監會監管互聯網保險業務。但互聯網金融行業監管體系相干法律法規的制訂,和互聯網金融行業終究實現規范發展仍是1個長時間的進程。此外,值患上注意的是,《發展意見》中明確規定,互聯網金融監管采取的依然是分業監管的方式,而互聯網金融自身擁有多元化的發展特征,分業監管是不是能夠有效地對于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還擁有必定的不肯定性。
(2)加強互聯網金融安全部系建設
互聯網金融安全部系的建設是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的條件以及基礎。首先,我國當前互聯網金融的運行環境亟須改善,要加大對于硬件的建設以及保護、對于安全設施的投入,強化對于信息系統的維護,也包含提高軟件的設計能力,如互聯網金融門戶網站的安全走訪、身份認證和分級授權登陸等技術,要通過完美密鑰管理來防范信息技術系統。第2,我國要努力開發出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以防范因為技術引進帶來的陰礙國家金融安全的風險。第3,在宏觀層面上要樹立起立異的金融安全評估機制,制訂高規格的信息安全標準。
(3)加強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督管理
要對于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金融業務運營以及管理進行監控,督促互聯網金融機構樹立完美的組織機構以及嚴密的風險管理體系,制訂詳細的風險防范措施和互聯網信息技術安全管理辦法。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監督管理應從下列幾方面著手:1是監管機構應答互聯網金融樹立動態監控機制以及大數據監控模式,監管機構應針對于互聯網金融機構業務動態數據樹立風險分析模型以及程序,主動分析被監管機構的運行狀況,評估其可能存在的風險。2是樹立消費者監督管理機制,以施展互聯網金融介入者的主觀能動性。由于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最關切以及注重的問題,通過樹立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服務中心可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互聯網金融企業應通過消費者服務中心按期向用戶表露相干業務與產品動態。消費者中心應設立投訴中心,來匡助消費者維權。3是要施展輿論監督的作用。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大數據
互聯網金融指的是傳統金融利用互聯網和信息通訊技術相結合來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形式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并非金融與互聯網技術的簡單累加,而是在實現安全與互聯互通技術水平上的適應新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新業務,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領域。當前互聯網技術不僅和傳統的交易所模式相結合,更興起了個人化金融的模式。在便利投資者的同時,也加大了監管的難度。互聯網金融不僅存在傳統金融的風險機制,在結合了互聯網技術之后,新的風險也隨之而來。本文將從互聯網金融的幾種模式及其特征分析出發,探討其存在的風險。針對當前的互聯網金融監管體制的不足,結合大數據理論提出監管體系的構造建議。
一、互聯網金融的模式和風險
1.互聯網金融的幾種模式分析
按照互聯網技術對金融影響程度的大小,主要可以將互聯網金融分成三種模式(如表一示),傳統金融服務的網絡化,網絡改進型金融工具和新型互聯網金融工具。
(1)傳統金融服務的網絡化,這一類別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的代表是網絡銀行。其主要特征是僅僅利用了互聯網技術的便捷性,并沒有改變金融的雙方主體。并且靈活性較弱,安全性較高。該模式中的互聯網技術僅僅是一種工具,主要的特征與傳統金融差別不大。因此對于該種模式的監管,主要還是以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為主,其主體清晰,主要是大型的銀行,券商,保險公司等。內涵的風險較小。
(2)網絡改進型金融工具,這一類別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的代表是余額寶。其主要特征是不僅僅利用了互聯網技術的便捷性,也應用了互聯網技術的融通性,將多種功能融為一體,金融的雙方主體初步發生了變化。靈活性加強,存在有一定的風險,較之簡單的互聯網加金融模式,詐騙,違規,技術風險頻現。該模式中的互聯網技術已經和傳統金融有機融合,將多種功能融為一體,比如余額寶,就同時實現了投資增值的功能和消費的功能,將傳統的借記卡業務和基金投資業務合二而一。監管的主體不僅包括大中型的金融機構,還需要對互聯網巨頭進行控制。
(3)新型互聯網工具,這一類別的互聯網金融服務的代表主要是眾籌平臺和P2P平臺。其主要特征在于利用互聯網技術,產生了傳統金融所無法形成的效應。比如眾籌平臺,就是一種集合小規模資金進行投Y的金融模式,而P2P,更是將傳統金融的主體擴張到兩個自然人之間,大大強化了金融的靈活性,此時的金融主體相對于傳統的金融主體發生了本質性的改變。大中型金融機構退居幕后,小型金融機構甚至普通的互聯網公司都可以成為金融雙方。靈活性極強,但是風險也進一步增加。E租寶、中信公司、美微傳媒等欺詐事件頻傳,其原因在于國家的立法監管總是存在滯后的,難以應對日新月異的金融變局。其深層次原因則在于主體的繁多和復雜,難以完成風險控制。
2.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主要存在于制度層面,技術層面和商業層面,對此我們進行如下的分類討論。
(1)法律和制度風險,當前我國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要還是以證券法,合同法等作為監管的基礎的。但是作為對整個金融市場適應性很強的法律,其針對性就存在問題。無法針對互聯網金融中存在的固有風險進行監管和控制,造成P2P平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風險。由于金融監管當局尚未出臺文件界定p2p平臺定位和業務范圍,我國的P2P借貸很容易在監管不完善的層面上出現違規行為,甚至觸及刑事犯罪,按照當前我國刑法經濟類犯罪的規定,P2P的職業放貸人功能可能觸犯非法集資類犯罪,貸款證券化很有違反證券法不得違規發行證券的相關規定。與此同時,P2P平臺的分散性和隱秘性使得洗錢犯罪在P2P平臺上頻繁發生,由于目前反洗錢機構對P2P平臺不進行監督,非法收入可以的出借給不同的出借人,最終實現洗錢的目的。
(2)技術安全風險,在技術的開發上,互聯網金融平臺本身就存在不完善的特征,由于設計構思的片面性以及安全性不足等問題,將會導致互聯網金融平臺存在技術漏洞。極易出現網絡黑客非法入侵系統后盜取客戶信息而造成客戶損失,一旦客戶信息被黑客或病毒利用,不僅僅會對顧客造成騷擾信息等問題,更為嚴重的是利用這些信息進行的對金融機構的詐騙問題。云計算平臺承載了大量的金融業務和用戶信息,但就平臺本身而言,其極易成為黑客攻擊的目標,一旦攻擊成功,將造成重大損失。另外互聯網金融計算和數據歸屬地分布的廣泛性、欠均衡性及不確定性也會直接導致諸多不良信息源難以分辨。一般來說對于金融體系的宏觀整合將會造成微觀層面監管的不力。
(3)流動性和信用風險,這是幾乎所有的金融模式都存在的問題,互聯網金融也不外如是。所謂流動性風險,就是指的是互聯網金融企業無法滿足投資人體現需求的風險,該種風險存在有兩種產生機制,其一就是龐氏騙局,或者叫意大利香腸問題。也就是互聯網金融企業將后投入的資金作為先期投入資金的利息,以此吸引大量的資金,但是最終總會產生資金鏈斷裂的問題,這是整個互聯網金融的平臺都無法應對大量的提現需求而瓦解。其二是挪用資金的問題,對互聯網金融平臺的監管不足會導致互聯網金融平臺將資金挪用到其他高風險高回報的項目上去,一旦投資失敗,最終也將無法面對投資者的提現需求。信用風險是與流動性風險相伴生的,借款方的違約將影響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資金問題,從而帶來投資風險。
3.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必要性的分析
金融服務業在一個產業結構科學的國家經濟體系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因此對于金融服務業的監管對于國家經濟健康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而互聯網金融是金融發展的新形態,也是現代金融未來發展的大方向,對于其存在的固有風險,只有進行合理的監管和控制,才能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如表2示,筆者總結了近年來的幾起有關互聯網金融的代表性案例。
從上表可見,涉案金額從最初的35萬到430億元,短短三年時間,涉案金額擴大了上百倍,并且可以發現,2015年隨著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快速發展,代表性案例和涉案金額飛速擴大,據統計示,2015年互聯網金融詐騙的案件高達929件,因此加強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是極其必要的。
二、互聯網金融監管的現狀及其不足
1.立法滯后,行政管理缺乏依據
我國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缺乏健全法律法規體系的規范。在我國當前的法律體制之下,不存在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文件,更不可能存在一整套的準入,監管,處罰的法律體系。對于互聯網金融的法律約束主要散見于一些基本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的規范性文件。一般而言在廣義法律規范上,互聯網主要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調整。征信,擔保功能則受到《擔保法》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的約束;而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利率問題,則見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的司法解釋當中。這樣分散的立法體系,無疑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出現了很大的問題,法律的體系解釋和法律的整體協調都存在問題,
另外由于法律法規體系的不健全,較多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只能采取行業公約的形式來進行限制,比如P2P行業出臺了有關P2P的行業公約,但是這種公約的約束力僅僅相當于法人之間簽訂的民事合同,不存在強制執行力,很難起到真正的監管作用。
2.監管主體多元化,責任形態不清
2016年8月17日,銀監會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制定并《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了銀監會作為主要監督機構負責制定監管細則,各省級機關負責轄區內協調,工業信息化部負責信息活動監管,公安部負責對犯罪問題進行監管,處罰其中違反安全監管的活動。由此可見,《辦法》對監管主體間的職責范圍是明確的,但其配合機制、領導與報告關系卻沒能做出詳細的規定。僅靠各部門在各自責權范圍內的工作,可能會引起各行其是的局面。另外,各部門間的溝通機制、報告關系不明,在致力于消除互聯網金融的信息不對稱風險的同時,本身可能會陷入監管信息不對稱的困局中,部門間的溝通效果難以預計。同時,該監管機制的設立,在層級的設計上存在問題,中央各個機構的相互協同存在問題,同時地方各級執法機構,存在雙重管理的問題,也就是一方面付出省級政府的領導,一方面服從國務院部門的領導,容易產生行政效率的低下。此外對于投資人而言,政府機構的保護并不直接,而只是間接限制和控制了風險從而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
3.規則管理過于嚴格,阻礙市場活力
在《辦法》中,對同一借款人的借款限額也做出了明確規定:自然人或者法人在單一平臺和不同平臺的借款數額都有明確的規定。其中,單一法人在不同互聯網金融借款平臺的最大借款數額不超過500萬元。對借款設置最高限額這一做法屬于是一種規則導向的監管體制,規則導向的金融監管體系是指在該體系下由一整套金融監管法律和規定來約束,這種規則導向的行為存在兩種特征,第一是全面性,這種金融監管的控制,將會對整個體制中的大部分業務進行控制,但是這種看似全面性的管理存在兩種問題,首先管理體制的滯后性會使金融監管無法跟上體制更新的步伐,其次全面化的管理也將限制新金融模式的誕生。第二是形而上的模式,對于數額的限制會使得管理體制的僵化,對于金融而言,供給和需求本就會確定某項目的籌資數額,市場對于籌資情況的反映才是最真實的,如果控制資金額度,不僅造成市場機制扭曲,更無法考慮到經濟發展和通貨膨脹的動態問題。
4.未體現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辦法》是當前國家對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指向性文件,但是其確定的方向卻存在問題,在該文件中,最首要意義就在于明確了P2P借貸平臺的性質--信息中介,而非資金中介,由此展開的一些辦法也相一致地致力于避免平臺成為資金池、甚至出現“龐氏騙局”的可能。但是,如前文所述,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形態而言,最終必然還是會出現一個真正的網絡資金平臺,如果為了控制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就將P2P平臺限定為信息平臺,這與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向是相違背的。其次,《辦法》對平臺的信息披露提出了嚴格的要求,有力地回應了互聯網金融中由信息不對稱引起的風險。但是,不得不指出,這種金融監管的形式和傳統的金融并沒有任何本質性的區別。不能針對互聯網金融的特征,制定監管政策,形成監管體系,不僅無法對癥下藥,解決互聯網金融獨特的問題,更加麻煩的是也會使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受到遏制。這才是真正的危害之處。
三、對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建設的建議
根據我們上文分析的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和現狀,我們可以按如下思路分析,如圖一所示,在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時候需要對癥下藥,針對存在的問題和風險進行綜合分析和考察。
1.加強立法和行政法規的制定
目前我國大量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規定散見于民商法體系當中,筆者認為,在法律制定的過程當中,應當適時充實有關互聯網金融的法律。國家對于任何一種制度的建設,立法應當先行。完善的立法,不僅有利于互聯網金融體系的運作,還可以將監管主體確定下來,統一監管模式。在法律體系中,互聯網金融存在于最高位階的部門法是有必要的,互聯網金融靈活,跨界。不同地區的規范性文件和不同部門之間的規章,都難以全面覆蓋。只有像證券法那樣的法律,才能夠覆蓋其各方各面。另外也可以提出有關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基本原則,這也是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要方向。
2.完善監管主體的制度設計
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制度設計,筆者認為可以從三個角度來設計。也就是政府監管角度,行業自律協會角度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協會三個方向。
首先是政府監管,對于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筆者認為應該采取類似反壟斷執法的監管體系,國家商務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發改委三家機構分頭執行反壟斷法,然后以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統籌相關事宜。在目前互聯網金融監管機構的設置而言,可以設立一個國務院的互聯網金融管理辦公室作為統籌管理的部門,以此提高行政效率,然后將銀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和工業與信息化部納入其統籌之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全面統籌監管。另外省級監管部門以只對中央機構負責,防止地方政府與中央部門交叉管理的情況出現。
行業自律協會與政府監管相比,作為一種自我約束形式,對于規范行業發展作用效果更顯著。事實上對于西方發達國家,互聯網金融的管理嚴格程度更大程度上是著落與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程度。行業的自律監管應該在這樣三個角度入手,首先對于所有從業的互聯網金融機構進行登記管理,明確責任人,另外應該要求各機構向行業自律協會披露其財務信息,這樣既可以保護商業秘密,也能夠完善對于行業成員的監管,最后還應該建立行業信息共享平臺,完善各方信息的溝通和交流,為大數據的充分應用打下基礎。
最后,投資者的保護應該更加直接化,可以考慮建立直接的投資者權益保護協會,對于在投資者投資過程中遭遇的各種違規行為進行直接保護,也將有利于互聯網金融領域公益訴訟的提起。
3.原則性監管為主,市場動態化管理
如前文所述,互聯網金融的監管現狀是以規則監管為主,而規則監管過于僵化,難以應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當下情況,筆者認為,在監管的過程中,不應該以規則監管作為主導,而應該使用原則監管,擴大市場的主觀能動性。原則監管具有靈活性和動態性,但是也存在監管人員任意解釋監管細則從而出現監管無效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最佳的選擇就是建立市場的動態管理機制,首先應該登記注冊,審查互聯網金融經營機構的資質,建立完善的責任人系統,強化行業準入規則和高級管理人員資質的審核。另外應該完善資金的托管,模仿基金的運作模式,投資者,管理者,控制者三方制衡,建立完善的第三方資金管理機制。最后應該進行動態定期審查,完善市場退出的格局。對于市場的動態性自主性,充分發揮。
4.大數據技術的應用和風險控制
大數據(bigdata),指無法在一定時間范圍內用常規軟件工具進行捕捉、管理和處理的數據集合,是需要新處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強的決策力、洞察發現力和流程優化能力來適應海量、高增長率和多樣化的信息資產。其中一個核心的概念就是“海量數據”,它將不僅包括結構化和半結構化數據,還將包括非結構化數據以及海量交互數據。這一變化給互聯網金融雙邊市場的資源“自”配置帶來了可能,同時,也給監管部門對于海量交易信息的掌握、彼此之間監管信息的交換增加了更多可能性。因而筆者認為,大數據和云計算將會對解決信息不對稱風險起到重要作用。
大數據給監管帶來的變化還將包括以下兩點。首先,監管從精確數據走向趨勢分析。在非大數據時代,對數據的處理一般關注的是精確性,而在大數據時代,由于對海量數據的獲取、計算都變得更加便捷,且數據量將非常大,所以關注的對象將不再是細微差別,而將會是海量數據體現出的趨勢,抽樣的風險將不復存在,對于整體數據的分析,將會有效的完成對互聯網金融數據的分析和監控,完成數據流加現金流雙流的同時控制。
其次,大數據對于互聯網金融的雙方均可以達到較好的風險控制和監管作用,大數據對于顧客的征信,將直接預測投資者的消費習慣和消費可能,比如,根據投資者在其他消費購買高三學生的復習資料,可以預期出該投資者很有可能在一年之后需要支出大學的學費。或者通過對該消費者的微博信息的統計,分析出該消費者是否具有旅游傾向等。這種人工智能的應用將幫助平臺分析出投資者的資金流動可能性,從而規避風險,另外對于互聯網金融平臺的O管,也可以應用大數據統計出其投資,放貸習慣,甚至是其法人主體的消費投資特征,預防“跑路”現象的發生。
四、總結
本文從互聯網金融的種類出發,探討了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問題,分析了互聯網金融監管的必要性。同時分析了當下互聯網金融監管機制的格局,對其僵化,管理效率低下以及對互聯網特征應用不充分的問題進行了分析。最后筆者提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應該完善立法,重視監管格局的建立,充分發揮市場的有效性,動態而持久的市場體系,充分發揮大數據的應用,以期達到對互聯網金融的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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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商業銀行,沖擊,影響
一、互聯網金融的概念、發展歷程及特征
(一)互聯網金融概念及發展歷程
互聯網金融即利用互聯網技術進行資金融通或者金融服務的創新金融。互聯網金融發展模式包括P2P、眾籌平臺、大數據金融、網上金融和金融信息化等。1995 年世界上第一家網絡銀行創立,互聯網金融開始了蓬勃的發展,其發展大致經歷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1995-2003 年,出現了網絡銀行、網絡證券和網絡保險等形式的網上金融,在第一輪發展浪潮中,招商銀行在1997年建成了中國第一家網上銀行。第二階段:2003年至今, 從21 世紀10 年代以社交網絡、移動支付、云計算、搜索引擎等為代表的互聯網現代科技快速發展為起點,我國互聯網金融掀起了第二波發展浪潮。傳統金融機構包括銀行、證券、保險開始涉足互聯網金融,而傳統互聯網企業更是發揮技術、商務等先天優勢開始全面布局互聯網金融。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征。
1、便捷性。與傳統金融相比,互聯網金融的一大特征就是便捷性。客戶不用親自到營業網點去辦理業務,僅僅依靠一部智能手機或電腦設備,就可以隨時隨地輕松地完成資金的劃轉和信貸,使客戶獲得了極大的便利。
2、緩解金融排斥。當前經營模式下,傳統金融服務普遍針對那些中高端收入群體或大型企業,眾多低收入群體或者是小型企業通常難以享受到該種金融服務,顯現出明顯的金融排斥特征。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客戶能夠有效地突破地域限制,在互聯網上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使金融排斥得以緩解。
3、信息相對對稱。在傳統的融資模式下,金融機構獲得投資企業的信息成本較高,尤其是對小微企業的收益與成本不匹配。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交易雙方通過互聯網搜集信息,能夠較全面且快速地了解一個企業或個人的財力和信用情況,降低了信息不對稱,同時減少了信息成本。
4、去中介化。在傳統融資模式下,資金供給方找不到好的投資項目,資金需求方無法及時得到資金支持,導致資金供求雙方信息不匹配的情況經常出現。相比之下,互聯網金融模式使資金供求雙方可以通過網絡平臺輕松完成信息的篩選、匹配、定價和交易,而不再依賴銀行或交易所等中介機構撮合,去中介化作用十分明顯。
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發展的影響
(一)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金融中介作用的替代。互聯網金融可以起到金融中介的作用,是銀行等金融中介的有效替代。而這種替代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1、減少信息不對稱。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可以減少信息不對稱。第一,交易雙方可以在網絡平臺上相互了解個人資金、信用狀況等信息,減少了傳遞過程中的信息消耗;第二,通過搜索引擎交易雙方可以在大量信息中找到自己所需的信息;最后,網上交易留下的大量交易信息與交易痕跡相當于商業銀行金融服務中的抵押和擔保,有助于降低資金融通雙方的道德風險。
2、降低交易成本。商業銀行在業務運作中會產生大量的交易成本。而互聯網金融是采取虛擬運作的方式,它不需要實體網點的支撐,依靠網絡終端設備與網絡就可以實現資金的劃轉、借貸等,因此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極大的降低了資金融通的交易成本。
(二)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影響
從長期上看,互聯網金融對我國傳統商業銀行的替代是漫長而全面的。互聯網金融對我國傳統商業銀行業務的影響主要體現在支付、小微信貸和中間業務這三大領域:
1、支付。支付是商業銀行最基礎的業務,存、貸、匯等業務都是從支付業務衍生而來的。互聯網金融也是從支付業務發端,并對商業銀行在支付領域的地位產生了威脅,使商業銀行有被邊緣化的趨勢。互聯網金融中,第三方支付組織扮演了類似于傳統商業銀行的角色。在我國第三方支付組織以支付寶和財付通為首,占據了全國絕大部分市場份額。第三方支付組織接替商業銀行承擔網上支付業務,這是其對商業銀行在支付領域產生影響的一個方面。另一方面,第三方支付組織憑借其在電子支付領域的強大優勢,對銀行形成倒逼之勢,以獲得更低的支付手續費。
2、小微信貸。小微信貸業務是以支付業務為基礎發展起來的,是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又一影響。阿里小貸是我國互聯網金融小微信貸的典型代表。其成立于2010 年,主要服務對象是淘寶店家等中小企業和個人創業者。截止到2013 年5 月20 日, 阿里小貸服務小微企業25 萬家,在2013 年一季度就發放了120 億的貸款。阿里小貸的信用貸款額度為5 萬至100 萬元,日利率為萬分之五到萬分之六,這遠高于我國傳統銀行業的利率水平。
小微信貸業務是我國商業銀行目前重點發展的業務。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必將縮小大型企業的存貸利差,而小微信貸的高收益特點將使其成為各大商業銀行爭奪的對象。互聯網科技企業有著強大的平臺優勢和技術優勢,他們的進入必將對我國商業銀行在小微信貸領域的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3、中間業務。余額寶體現了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中間業務中基金代銷業務的爭奪。基金代銷是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的重要組成部分。中間業務是銀行獲取利潤的重要渠道,已成為除存款、貸款業務之外的第三項業務,因為它屬于表外業務,不占用銀行資金,卻能帶來大量的手續費收入。商業銀行開展中間業務的優勢在于網點分布廣、信用度高。然而互聯網金融依托互聯網平臺優勢,逐漸開展了充話費、代交水電費等中間業務,一步步地擠占了商業銀行的利潤渠道。
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對傳統商業銀行系統是一場革命,也是挑戰和機遇,商業銀行應采取積極的措施進行有效的應對,一方面適應互聯網金融給傳統金融格局帶來的沖擊,一方面進行深度整合,提升客戶服務質量,拓寬業務渠道,提升業務水平,培養復合型人才,獲得新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模式;銀行業
1.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含義及特征
1.1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含義
互聯網金融(ITFIN)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計算、社交網絡以及搜索引擎、app等互聯網工具,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業務的一種新興金融,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精神相結合的新興領域。互聯網金融模式的主要目的是擴大金融行業的經營范圍,使其更加縱深地進入到人們日常生活當中,使金融成為人們生活中可見的一種行為方式,再也不是金融行業專業人士才能夠涉及的領域。
1.2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表現形式
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實現安全、移動等網絡技術水平上,被用戶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對電子商務的接受),自然而然為適應新的需求而產生的新模式及新業務。目前最常應用的互聯網金融模式除了使用相關的APP如支付寶、快捷支付等進行資金的流通和資金積累等,還包括了各種網上交易,以及通過互聯網進行的金融籌資等。
1.3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特征
互聯網金融不僅具有金融本身的特征,還擁有互聯網賦予的特征,這其中包括了貨幣虛擬性以及金融業務范圍不受時空限制等特征。現實貨幣與電子貨幣之間的轉換使得互聯網金融可以更自由地進行各種金融業務,并且免去了許多關于貨幣存儲和兌換的繁瑣問題;而互聯網本身具備的跨時空特征則使互聯網金融模式能夠滿足人們在任何時間和地點進行金融業務(如購買、存儲、參與融資等)。總的來說,互聯網金融的方便快捷和個性化,是這一模式迅速發展的主要特征。
2.互聯網金融模式對傳統銀行業的影響
2.1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出現影響傳統銀行業的經營理念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離不開電子商務的發展,在商業交流的過程中通過互聯網進行的資金轉換是互聯網金融的最初模式,實際上就是網絡購買。然而,目前的互聯網金融不僅可以實現購買,還可以實現投資、融資、信貸等多種金融業務,這是互聯網金融憑借互聯網平臺的優勢,對收集的大數據進行統計、分析,針對客戶快速變化的需求,有針對性地進行創新所達成的金融發展結果,而這個發展結果還在不斷深化。例如,微信起初作為單純的社交工具,目前已經發展出了“微信紅包”、“微信支付”、“轉賬刷卡”、“手機充值”、“生活繳費”、“理財通”等各種金融業務,這是對微信用戶進行大數據分析的金融服務可行性分析,并以此為基礎進行的金融模式發展,這些金融業務的發展不僅在逐漸滿足用戶的需要,也在不斷使用戶體會到微信APP的便捷性。按照客戶的需要去進行經營和發展的互聯網金融模式,目前影響著傳統銀行業的經營理念,重視客戶需要,從客戶需要的角度去發展銀行能夠提供的金融服務的種類,成為目前大多數實體銀行都在踐行的經營模式,客戶經理成為銀行業中最重要的一類職位,就是傳統銀行經營理念變化的表現之一。
2.2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變化影響傳統銀行業的經營方法
互聯網金融模式隨著其發展脈絡在不斷發生變化,最傳統的網上支付滿足人們不受時空限制進行購買的需求,而現在流行的“余額寶”、“理財通”等網上金融業務,這滿足了人們進行小額理財的需要。這些變化給傳統銀行業的金融業務帶來了巨大的危機,據支付寶客戶端的統計,支付寶使用者每年存在支付寶里用于網絡消費的額度已經超過了普通銀行客戶的貨期存款額度,而余額寶的存儲額度也向普通銀行的短期定期存款額度發起了攻擊。傳統銀行如果仍舊遵循著古老的經營方法,只重視客戶的存款額度,而不對客戶的資金花銷需要以及可用于理財的資金開展便利性的理財服務,那么,銀行的金融業務發展就會受到巨大的打擊。因此,改變傳統銀行經營的方法,是銀行受互聯網經營模式變化影響而產生的必然結果。招商銀行作為較為成功的商業銀行,不僅重視大客戶的存儲量,也推行了小額度定期存款業務,將客戶的銀行卡與小額定存業務直接掛鉤,請客戶選擇每月的存款額度并能夠進行自由調整,也可以隔月并存,這是傳統銀行經營方法革新的典范。
2.3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反饋影響傳統銀行體制建設
互聯網金融模式在金融業務反饋方面積累了許多的經驗,通過客戶滿意度調查以及某個金融業務的受歡迎程度、資金運營的收益來判斷金融業務本身的問題;客服人員從客戶反饋中收集到的信息,能夠直接反映出互聯網金融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客戶信譽度評級來調節客戶與商家之間的矛盾等。例如,淘寶通過支付寶平臺對符合某一信譽等級的消費者進行退貨款墊付的服務,就是在互聯網金融反饋的基礎上進行的一種客戶保護式的金融服務。金融反饋對金融服務和金融業務的影響已經逐漸被傳統銀行所認識到,銀行為大眾提供金融服務,在幫助大眾進行理財的同時實現自身的融資以及其他資金運營業務,因此,客戶對于銀行金融業務的反饋以及通過業務判定客戶的信譽度,已經成為目前銀行經營和發展的必要舉措,為了進一步拉近銀行與大眾之間的距離,多家商業銀行已經開始從銀行體制入手進行根本的改革,包括銀行業務辦理的從業要求、客戶信息搜集的標準、銀行工作人員晉升標準等。傳統銀行體制建設受到互聯網金融模式反饋的影響,已經成為一個定局。
3.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傳統銀行業的發展道路
3.1 制定更符合現代金融發展的經營模式
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傳統銀行在經營理念上的改革必然導致經營模式的變化,不斷積累社會閑散資金用以進行其他方面的投資或者以收放貸款的形式使資金增值已經不能被作為主要別的經營模式。以符合客戶需要為主要經營理念的金融業務,其經營模式要從吸納資金轉移到指導大眾科學地應用資金,能夠主動購買銀行的投資理財業務或者通過銀行進行金融交易方面。因此,傳統銀行業高管應保持清醒的頭腦,全面認識技術變革帶來的影響,積極主動地應對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機遇和挑戰,不斷質疑審視銀行的現有業務,突破思維定式,深度整合互聯網技術與銀行核心業務,以市場為導向,提升服務質量,提高業務水平,將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沖擊轉變為新的發展動力。
3.2 結合互聯網金融模式進行經營方法改革
傳統的銀行應加快轉變服務意識,將用戶細分,設計貼合用戶需求的金融產品,使客戶可以自由選擇各類金融產品,從而最大化用戶體驗。可以利用互聯網金融模式,深度整合互聯網技術與銀行核心業務,拓展服務渠道。除了借鑒互聯網的經營方法之外,傳統銀行應該重視自身的優勢,從發揮優勢方面進行經營方法改革。傳統銀行業具有資金實力雄厚、認知和誠信度高、基礎設施完善、物理網點分布廣泛等得天獨厚的優勢,發展電商平臺十分有利。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商業銀行可以與自身戰略結合,利用專業的金融人才以及業務優勢,進行以旋轉為主的經營,以吸引新客戶關注銀行的金融業務;另一方面應將互聯網金融業務與銀行實體金融業務之間的差距逐漸縮小,以求同和體現銀行的穩定性和保密性為重點,采用客戶忠誠度管理的經營方法,增強與已有客戶間的業務往來,避免老客戶的流失。
3.3 進行銀行內部的體制創新
我國傳統銀行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已經開始進行一系列的體制改革,電子銀行的發展實際上就是傳統銀行管理體質革新后,獨立出的電子銀行發展部門的工作結果之一。然而,目前電子銀行所采用的計算機技術較為單一,同時電子銀行的技術平臺等推廣受眾面積過于狹窄,難以有效符合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需要。為了提高傳統銀行在客戶反饋和客戶信息管理方面的能力,傳統銀行還應該繼續進行銀行內部的體制創新。其中包括:學習和了解金融平臺相關知識和高新技術;對產品業務流程進行優化和創新;確保自身業務和提供的服務能全面吻合互聯網體制形式;分析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相關數據集信息,以滿足客戶的現有要求、潛在要求以及未來要求,促進銀行在互聯網金融模式下的不斷發展。
結語
綜上所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促使傳統銀行在經營理念、經營方法和體制建制方面發生變化,這些變化代表著傳統銀行未來的發展方面。經營模式和經營方法和內部的體制創新,是傳統銀行在互聯網金融下必經的發展道路。相信隨著傳統銀行的不斷努力改革,傳統金融和互聯網金融必將形成科學的、有利的結合,進一步發揮金融業在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和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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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傳統金融體系帶來了較大沖擊。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業務,逐漸向資金吸取、貸款發放、第三方支付領域輻射,而這三類金融服務是傳統銀行業務體系的核心,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不斷深化,對傳統金融服務,尤其是銀行業務的市場地位、市場份額、市場優勢帶來了很大沖擊;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的推進對利率市場化機制的形成以及金融產品創新具有重要驅動作用,互聯網金融為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此外,互聯網金融雖然以互聯網平臺及信息技術為發展基礎,但其本質是承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市場平臺,而不是互聯網技術,這使得互聯網金融仍然面臨著信息不對稱等問題,且由于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與平臺性特質,互聯網金融在發展過程中將面臨更多維度的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成因
(一)擔保體系不完善
擔保體系不完善是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的主要成因之一。由“余額寶”、“百度百賺”等產品引領的互聯網金融產品體系,具有在短期內快速吸取大額資金的特征。由于互聯網金融產品購買門檻低,交易程序簡便,交易費用低,發行平臺受眾基礎好,這些產品在營銷與發行上更容易與目標及潛在目標客戶群體形成對接,快速構筑起信息循環平臺,因而這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往往能夠牽制大額資金,如余額寶的資金規模一度飆升至5700億元。而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設計與發行方則不具備如傳統商業銀行一般的流動性風險敞口管理與剛性兌付能力,難以為規模如此龐大的資金鏈條匹配相應的擔保體系。除產品設計與發行方外,政府、金融機構、個人、現有擔保機構均難以為其提供與之相契合的擔保保障體系,使此類互聯網金融產品暴露在巨大的風險之中。
(二)內控機制不健全
相較于傳統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服務商在產品設計與發行環節上,內部風險控制能力較弱,加之大額資金的杠桿效應,內控機制不健全將引致較大的信用風險。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多將吸取的大額資金投資于貨幣型基金,其本質為理財產品,卻具有剛性兌付特征,在實際操作中,此類互聯網金融產品普遍具有以新還舊的資金鏈模式。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設計與發行機構在不具備體系化、戰略化內部風險控制機制的條件下,大量進行此類操作,很容易造成類似“資產池”效應的信用風險。
(三)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為體系化的金融服務行為,而并非其所依托的互聯網技術平臺資源。金融產品及服務的內核為信用風險定價,而互聯網金融體系的虛擬性特質加劇了信息不對稱風險,致使互聯網金融產品體系暴露在更大的風險敞口中。P2P和眾籌項目是兩類主要的互聯網金融產品,雖然此類產品可依托互聯網資源整合平臺快速對接參與主體,滿足短期流動性需求,但受制于受眾群體專業知識和項目考核虛擬化瓶頸,此類產品的債權主體很難通過傳統的盡職調查、項目考察等方式綜合研判項目價值,進一步拉伸了信息缺口,致使產品信用風險大幅提升。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管理機制的基本策略
(一)強化外部監管
強化外部監管是完善互聯網金融信用風險管理體系的基本策略之一。針對互聯網金融體系特點,以更加宏觀的視角設計頂層監管機制,將為互聯網金融產品提供更強的制度保障,引導其形成體系化、規范化的擔保與風險預警、管理機制,從整體上規范資金鏈運轉,有效降低互聯網金融產品信用風險。
(二)健全內控機制
健全內控機制可從內部形成支撐優勢,從而完善產品現金流鏈條,使信用風險更加可控。在實踐中,應引導互聯網金融服務商完善產品設計與發行環節,在有效對接受眾群體的基礎上,強化產品現金流循環設計,做好資金流動性管理。此外,互聯網金融服務商應為其提供的產品及服務建立內部管控機制,在保證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合理匹配現金流預期,規范項目選擇,避免大規模資金缺口的產生,從產品層面管控信用風險。
(三)完善主體信用管理體系
互聯網金融對傳統金融模式的沖擊,突出表現為: 金融創新快,交易成本低,金融脫媒.這會改變金融市場結構,影響經濟主體的金融行為,導致貨幣政策路徑發生改變,削弱貨幣政策有效性.因此,我們重點從互聯網金融對貨幣需求、貨幣供給以及貨幣政策效率三個方面分析互聯網金融對貨幣政策的影響機理.
第一,互聯網金融的相關金融創新,會改變傳統的貨幣需求動機,影響公眾的貨幣需求結構.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金融產品及工具創新層出不窮,在提高金融產品流動性、盈利性、降低交易成本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對公眾的貨幣需求結構產生了影響.根據凱恩斯的貨幣需求理論,貨幣需求包括交易性貨幣需求、投機性貨幣需求和預防性投機需求三種,其中: 交易性貨幣需求和預防性投機需求與收入呈正相關關系,通常比較穩定,一般不會出現太大的變化; 投機性貨幣需求與利率呈現負相關關系,通常容易受到市場利率、投資預期、機會成本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金融產品的收益得到提高,交易便利性得到改善,交易效率也大幅提高,這會增加投資者的交易成本,改變公眾的貨幣需求結構,例如刺激部分的預防性貨幣需求向投機性貨幣需求轉變.
第二,互聯網金融引發的產品同質化,會加快金融產品間的轉換,影響社會的貨幣流通速度.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金融創新產生的很多金融產品都具有較強的貨幣流動性.根據費雪方程,貨幣流通速度與價格、商品交易量呈正相關關系,而與貨幣數量呈負相關關系,也即在社會總商品名義價值保持不變的情況下,貨幣需求的減少會導致貨幣流通速度的加快.這在很大程度上,也印證了互聯網金融會減少交易性和預防性貨幣需求,加快全社會的貨幣流通速度.例如: 網上支付、基于電商平臺的中小額支付等金融創新,在降低交易成本的同時,也加快了貨幣流通; 第三方支付平臺的發展,使支付方式更趨多樣化,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減少公眾貨幣需求的作用.
第三,互聯網金融導致的貨幣層次模糊化,會提高貨幣乘數,對貨幣供應量產生影響.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信貸、保險、股權、債券之間的相互轉化越來越便利,傳統意義的貨幣層次區分越來越模糊,直接導致 M1 比 M0 更加活躍,支票比現金的周轉還要快捷.因此,互聯網虛擬貨幣、比特幣等電子貨幣的發展,將會對傳統的通貨產生明顯的替代,表現在貨幣創造機制上,即為通貨存款比率下降,貨幣乘數上升,貨幣供應量增加.例如: 近年來存款類機構和非存款類機構之間的業務界限趨于模糊化,非存款類機構的資源配置能力加強,金融脫媒現象更加嚴重,商業銀行存款尤其是中小客戶存款大量流失,在一定程度上對貨幣政策實施構成了不小沖擊.
第四,互聯網金融增強了貨幣供給的內生性,會不利于貨幣政策傳導,影響貨幣政策的有效性.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傳統的間接融資和直接融資模式受到沖擊,帶來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復雜化.特別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尤其是互聯網虛擬貨幣的出現和發展,會導致基礎貨幣、M1 增速以及社會融資規模等貨幣政策中介指標失真,從而影響貨幣政策針對性和有效性.根據貨幣政策傳導的傳統觀點,銀行信貸在貨幣政策的傳導過程中占據重要地位.但是近年來的實際情況是,金融創新催生了很多新型金融工具,對傳統的銀行信貸工具形成了一定程度的替代,導致貨幣政策的銀行信貸渠道傳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但也說明未來的貨幣政策制定應考慮互聯網金融可能產生的影響.
第五,互聯網金融會對經濟增長產生一定影響,會影響傳統的貨幣政策框架.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極大地促進了金融創新,加快了金融轉型,加速了利率市場步伐,以及促進了金融業的融合,從金融供給和金融需求兩個維度對貨幣政策產生了較大影響,尤其是互聯網金融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要求貨幣當局在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更多地考慮互聯網金融的因素及潛在影響.特別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既提高了貨幣供給,也降低了貨幣需求,尤其是未來虛擬貨幣的發展更可能對傳統的貨幣政策框架產生不小的沖擊.
二、互聯網金融對貨幣政策影響的現實挑戰
互聯網金融蘊含著極大的風險,主要表現為,法律定位不清晰,第三方存款制度缺失,內控制度不健全.而從目前來看,互聯網金融風險又主要表現在第三方支付和 P2P 網絡借貸這兩種模式上,并且對傳統貨幣政策乃至金融業都形成了現實挑戰.
第一,互聯網金融對銀行的盈利模式和經營管理產生了重大沖擊,從而對貨幣政策的傳導產生了影響.例如: 很多大型電子商務公司已經繞道小貸公司、第三方支付介入了信貸、支付結算等商業銀行的傳統經營領域,加速了金融脫媒,對商業銀行主要依賴存貸利差的盈利模式形成了巨大沖擊.不僅如此,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放開及民營銀行牌照的放開,未來很多民營企業和行業龍頭企業會陸續進入金融業,通過獲取民營銀行牌照、開設網絡銀行等形式開展金融業務及創新,未來激烈的互聯網金融業務競爭將成為一種常態,貨幣政策的傳導和金融業的發展必須考慮到這種發展現狀及趨勢.
第二,互聯網金融將加速金融業的綜合化經營趨勢,貨幣政策調控必須考慮這種金融業態的轉型和調整.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對整個金融業的影響是系統、全方位、多層次的,傳統意義上關于銀行、證券、保險等的經營分類和分業監管將會面臨新的挑戰,取而代之的是在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發展和普及下,金融業的綜合化經營將成為我國金融業發展的基本特征.不僅如此,第三方支付平臺、銀行同業支付清算系統以及各類電子商務平臺之間的混業經營和綜合經營也是為了互聯網行業和金融業深度融合的基本趨勢,對傳統金融機構的實體經營模式形成一定沖擊,而網絡金融平臺則將成為未來金融機構的一種新型經營模式.
第三,互聯網金融將加強金融產業的專業分工,有可能催生新型的貨幣政策傳導路徑.當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使得金融業內部的專業分工更加明確和細致,針對或關注某一細分金融市場、某一具體地域以及某一特定客戶群的產業內部分工越來越多,與此相對應的專業金融機構和專門業務模式也越來越多.這些新型的經營業態極大地推動了整個金融業的系統整合,如新興的互聯網公司借助大數據可以為中小企業或個人創業提供貸款,而這些領域正是傳統金融機構開展金融服務的薄弱環節.從這個意義上講,互聯網金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彌補大型金融機構在服務中小微企業方面的不足,更好地促進普惠金融和民生金融.因此,未來貨幣政策的結構調節功能,可以發揮互聯網金融這一新型傳導路徑的作用.
第四,互聯網金融會增加整個金融體系的系統性風險,傳統的貨幣政策環境趨向復雜化.當前我國金融業的經營特征主要還是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經營,監管則以"一行三會"為主,具有明顯的條塊化特征,這是由我國當前的制度環境決定的.但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勢必會對現有的各方利益格局造成影響,使利益各方之間的博弈加劇和復雜化.因此,在當前這種分業經營和分業監管的格局下,如何對互聯網金融發展帶來的風險進行有效監管,是擺在政
策當局面前的重要問題.人民銀行的職能涵蓋了維護金融穩定,但是對于互聯網金融風險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如何在當前的分業監管格局下實現維護金融穩定的職能,也是非常棘手的問題,亟需建立相應的協調機制和制度安排. 第五,互聯網金融的風險特征會增加金融監管的難度,造成實施貨幣政策的環境存在不確定性.伴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金融產品及工具創新層出不窮,在支持普惠金融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其獨特的風險特征亦不容小覷.例如: 在互聯網金融的背景下,由于金融創新和金融風險之間的界限相對比較模糊,這就導致政策當局在實施金融監管時,很難確定合適的介入時點、介入方式和監管措施,尤其是在對移動支付和 P2P 網絡信貸等互聯網金融服務實施監管時面臨的困難更多.不僅如此,監管當局在制定和推行監管措施時都會面臨較大的壓力和困難.例如: 2014 年,中國人民銀行在就第三方支付監管向業內征求意見時,就一度因具體的監管措施而引起不小的風波,加大了推出具體措施的難度.
三、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完善貨幣政策的對策建議
第一,進一步審視和研究貨幣政策中介目標.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導致傳統意義上的貨幣供應量層次和界限趨于模糊,各層次貨幣供應量的測算越來越困難,未來我國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將由貨幣供應量向其他更合理的指標轉變.例如,互聯網金融創造了許多具有高流動性和高安全性的金融工具,特別是貨幣市場基金等,這些金融工具實際上已經對傳統的貨幣供應量 M2 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競爭性替代.因此,未來在廣義流動性的范疇框架內有必要考慮互聯網金融體系的流動性.隨著金融市場的不斷完善,尤其是利率市場化深度推進,未來可以考慮尋求更合適的貨幣政策中介目標,如利率、通貨膨脹利率等.
第二,進一步審視和轉變貨幣政策調控方式.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通過拉長信用鏈條和證券化對信用創造形成了極大的乘數效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貨幣政策調控能力,對傳統意義的貨幣政策調控構成了挑戰.例如: 在互聯網金融催生的這些新型信用創造機制下,存款準備金手段對貨幣供應量的調控效應受到一定減弱,擴大了實際的貨幣乘數; 信貸額度控制因主要作用于傳統的銀行體系,對互聯網金融體系下的信用創造機制的影響也受到一定減弱; 更有甚者,互聯網金融體系下的這種信用創造機制與傳統信用創造機制的結構性差異,還可能刺激銀行存款資金流向互聯網金融體系,加劇金融脫媒現象.正因如此,未來貨幣政策調控方式將會由目前的數量調控向價格調控轉變,例如利率等.
第三,進一步探討和完善貨幣政策參照指標.互聯網金融帶來的很多新業態和傳統的金融發展存在不少差異,也表現出很多的異質性特征,可以作為反映信用創造特征和金融市場波動性的重要參考指標.例如: 互聯網金融體系的信用創造整體上是受到傳統信貸體系的成本和收益指標制約的,對該體系下的信用創造進行深入的考察和分析,自然有助于貨幣政策實施過程中更好地對資金的供給和需求進行反映,為貨幣政策的有效實施提供參照.尤其是,在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背景下,貨幣政策調控應特別強調公眾預期的引導,著力提高貨幣政策的透明度,借助金融主體的行為來實現貨幣政策調控的目標.
當前,業界和學術界還沒有形成統一的互聯網金融概念,市場習慣把所有涉及到金融業務的互聯網化經營模式都定義為“互聯網金融”,或者認為互聯網企業介入了金融領域就是互聯網金融。最早提出“互聯網金融”一詞的謝平這樣定義:在這種金融模式下,支付便捷、搜索引擎和社交網絡降低信息處理成本;資金供需雙方直接交易,可達到與現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和銀行間接融資一樣的資源配置效率,并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大幅減少交易成本。
按照這一定義,金融產品作為各種數據的組合(不需要任何實際物流的支持)在網上實現數量匹配、期限匹配和風險定價,加上網上支付就構成了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因此,基于互聯網公司“貼金”的模式,可以將互聯網金融主要分為三種模式:支付式互聯網金融、融資平臺型互聯網金融和理財式互聯網金融。支付式互聯網金融:主要為涉及銀行支付結算體系的第三方支付,例如支付寶。融資平臺型互聯網金融:主要具體表現為以下兩種模式,一是線上P2P貸款模式。二是阿里小貸模式。理財式互聯網金融:這是傳統金融服務的互聯網延伸,當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主要方向。如支付寶旗下一項余額增值服務余額寶、招商銀行推出的“微信銀行”等。
二、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風險分析
(一)法律不完善帶來的業務違規風險
目前我國關于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出臺,對于互聯網金融的定義、利益主體、權責劃分、監管主體等關鍵問題均沒有明確的界定。法律法規的不完善和政策的不明確成為互聯網金融長遠規范發展的阻礙,處于灰色地帶發展的互聯網金融極易開展違規業務,產生諸如非法集資、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民間借貸糾紛等金融風險。
(二)監管創新不及金融業務創新帶來的技術風險
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讓金融擺脫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金融創新層出不窮,而監管機構技術的創新和監管手段的創新滯后于金融業務的創新,帶來了一系列技術性風險。互聯網金融開放性和多樣性的特征更容易出現黑客可利用的漏洞,造成客戶資金和商家信譽處于風險中。
(三)網絡虛擬性和信用體系不健全帶來的信用風險
互聯網金融意味著交易雙方的所有資金業務活動都在虛擬世界中進行,增加了交易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放大了信用風險。打破互聯網金融信息不對稱的關鍵是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而我國信用體系的構建尚不健全。
(四)信息安全體系建設不足帶來的信息泄露風險
隨著云技術的發展,互聯網金融企業將大量數據存儲于云端,這意味著犯罪分子更容易竊取數據,得到企業信息和個人信息。據了解,2012年我國有84.8%的網民遇到過網絡信息安全事件,總數達4.56億人次,包括個人資料泄露、網購支付不安全、遭遇釣魚網站等。
三、加強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的措施
(一)建立完善的法律體系,推動互聯網金融合規發展
互聯網金融法律法規的設立應以支持產業創新、推動產業合規發展為前提,減少硬性規定設計。盡快出臺針對各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規范性法律法規,對互聯網金融的業務范圍、發展方向、監管辦法及違規處罰、退出機制等相關內容作出界定,從宏觀層面上將其納入法律監管框架之下。
(二)構建協調合作監管框架,引導互聯網金融穩健發展
互聯網金融突破傳統金融業分工,模糊了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界限,同時包含計算機網絡技術等新內容。因此,互聯網金融監管必須聯合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信部各相關部門共同開展,形成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實現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打造金融監管的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和統一網絡。
(三)創新改革監管方式,利用先進技術加強非現場監管
金融監管應與時俱進,推出新的監管理念和監管手段,加快構建互聯網金融非現場監測指標體系,通過計算機將大量的金融業務數據進行自動分析,綜合評估金融機構內部業務發展的風險狀況,建立非現場監測預警機制,形成實時跟蹤監測系統。
(四)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完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
逐步形成完善的社會信用體系,利用互聯網金融企業掌握的大數據分析企業、個人信用,實現互聯網金融行業內部征信系統。制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保護管理辦法,對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分配和責任承擔、機構的信息披露、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等作出明確規定。
四、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體系的初步構建
(一)監管原則和目的
依托于計算機技術的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需要寬松的創新環境,過于謹慎、嚴苛的監管措施有可能抑制其創新發展。因此,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應堅持非審慎性監管原則。監管的主要目的是使互聯網金融交易更加安全、公平、有效,金融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
(二)監管主體
考慮到互聯網金融的綜合性、多領域、電子化等特征,監管主體應包含各級政府、各級金融監管部門(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商稅務部門、工信部、公安部、行業自律組織等。
(三)監管職責
1.各級政府。一是明確各監管主體的職責范疇,協調監管主體間的工作,確保不出現重復監管、監管漏洞等問題。二是形成互聯網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加強監管主體間的溝通交流。三是盡快完善互聯網金融立法,填補法律空白。
2.各級金融監管部門。一是人民銀行應牽頭組織各金融監管部門工作,協調各類監管事宜。二是推動成立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和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三是開展互聯網金融企業日常監管工作,以非現場監管為主,現場監管為輔。四是協助互聯網金融企業打造內部征信系統,并與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接。
3.工商稅務部門。加強對從事互聯網金融企業業務、稅收情況的監管,適當加大檢查頻率和深度,充分收集第一手信息,及時反映該類機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4.工信部。加強金融監管部門的技術力量,建立互聯網金融企業非現場監管系統,提高非現場監管水平。
關鍵詞:金融;互聯網;互聯網金融;客戶細分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A
移動互聯技術不斷創新,在不同行業和領域都出現了突破性的應用與發展。近一年來關注度較高的就是移動互聯技術在金融領域創新發展過程中的應用,催生了多種多樣的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比較有代表性的包括:資金籌集、資金融通、支付結算、貨幣發行等。以銀行、電商、互聯網企業等為發起主體的各類互聯網金融業務方興未艾,掀起了金融互聯網化的發展潮流。
然而,在轟轟烈烈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浪潮中,精準的目標客戶定位是不可或缺的。作為服務業的典型代表,傳統金融業務已經經歷了由“以產品為中心”向“以客戶為中心”轉變的定位變遷,以客戶為中心也早已成為線下金融領域競爭的核心要義。當傳統金融業務轉而通過互聯網介質謀求發展,不同名稱、各具代表性的創新性互聯網產品不斷出現,并由最初的“新”逐漸轉為“亂”,究其根源,未能準確定位發展中心、一味追求快速出新是造成混亂局面的根本原因。因此,在互聯網金融熱度高漲之際,思考其定位與發展問題,未嘗不是“磨刀不誤砍柴工”的捷徑。
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然是金融,只是介質發生了變化。因此,在發展互聯網金融的過程中無需白手起家、從頭做起,而應充分參考與借鑒傳統金融業歷經上百年發展所積累的經驗。隨著內外部環境的變化,傳統金融業務的發展重心經歷了從“產品”到“客戶”的變革,互聯網金融則應在此基礎上謀求創新發展,進一步踐行“以客戶為中心”,通過互聯網這一現代化高科技介質,更好地為客戶提品與服務。“以客戶為中心”的產品與服務不是憑空產生的,而是需要依托對客戶需求的全面收集與深入挖掘,形成精準的、基于需求的客戶細分,從而為產品的研發與設計、服務的配套與跟進等提供可靠依據,進而成為吸引客戶的有效手段。隨著互聯網金融領域競爭的日趨激烈,率先精準定位細分客戶,將贏得指向明確的發展先機。
在互聯網金融當前的發展態勢下,涉足其中的各類客戶也處于不斷摸索與適應的過程中,正在逐漸形成相對穩定的行為習慣與方式,一些企業已經通過對細分客戶和細分市場的分析與挖掘,不斷拓展市場份額,形成了較為明顯的核心競爭力。
一、相關研究綜述
隨著互聯網金融在全球范圍內的興盛與發展,無論是理論研究、還是實踐領域,都已經展開了面向客戶的研究與分析,以支撐對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探討與研究。
國外關于互聯網金融的研究已經出現了較為典型的圍繞客戶要素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主要圍繞客戶使用互聯網金融渠道及產品時的行為意圖(Laran和Lin,2005)、客戶對互聯網金融產品和渠道的接受度及影響因素(Barati和Mohammadi,2009)、客戶接受度技術檢測模型(Viehland,2007)、客戶使用互聯網金融產品及服務時的體驗(Valcourt、Robert和Beaulieu,2005)等方面展開。多數此類研究都支持了互聯網金融在客戶關系管理方面的創新性意義(Riivari,2005),且應從客戶需求的視角人手進行產品及服務的設計與提升的觀點。
隨著國內互聯網金融的跨越式發展,學者們也分別基于不同視角對互聯網金融發展過程中的客戶要素展開研究。巴曙松等從客戶細分的視角出發,對互聯網金融產品研發與營銷等環節進行了研究,提出了互動與融合的精準客戶匹配的思路。吳曉靈提出以客戶細分視角發展互聯網金融的思路,認為在與傳統金融業務競爭的過程中,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單筆金額小、整體數量多等特點,應從較為熟悉的客戶群體人手,定位熟悉的細分客戶市場,從而增強競爭力。劉峰等將客戶行為分析融入互聯網金融發展對策研究中,通過對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客戶行為及其特征進行分析,進而以此為依據提出了商業銀行發展的對策。來繼澤在其對互聯網金融模式的研究中引入了客戶數據挖掘的理念,運用對通過互聯網積累的大量客戶數據進行分析、獲得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與偏好的思路,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模式進行了深入研究。類似的研究揭示并引領了互聯網金融的深入化、精細化與體系化的研究趨勢,也為本研究的開展提供了思路和方法上的借鑒。
二、基于需求的客戶細分基本思路
隨著精細化管理理念的推廣與普及,數據挖掘技術已經被廣泛應用于各類企業的管理實踐中。互聯網金融存在著與生俱來的數據優勢,具有支持數據挖掘技術的良好應用基礎。同時,因互聯網金融的介質獨特,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素,因此,近年來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數據挖掘技術應用主要側重于信用風險評價等方面,在客戶細分方面的應用探索還比較少。
基于需求的客戶細分(如圖1所示),是圍繞互聯網金融客戶在不同層面上(如產品、營銷、流程、渠道、售后、結算、金融與非金融等方面的需求)的訴求而展開的深入分析、分類與挖掘,基于需求的異同界定不同客群的邊界,針對不同客戶群的無差異化需求提供差異化的產品與服務,旨在通過指向精準的產品與服務實現不同客戶全方位需求的滿足,實現對客戶的吸引、粘合與持續性保留;同時,結合盈利性分析,定位能夠帶來更多價值的目標客戶群,圍繞這些客戶群的實際需求研發、配套對應的產品與服務,實現客戶細分與需求挖掘的交互提升,從而實現價值最大化。
數據挖掘技術的應用離不開一定規模的數據基礎,基于需求的互聯網金融客戶細分所需的數據一方面來自于線上交易數據、線上行為數據的收集,日常數據的充分積累能夠為數據挖掘提供良好的支持,此類數據主要來源于存量客戶的日常交易行為,對存量客戶的細分與差異化維護能夠提供很好的支持。在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過程中,不會僅僅停留在存量客戶的維護上,更多的還是要不斷拓展客戶、吸引新的客戶。因此,產品與服務的研發設計還需定位于大量潛在客戶。日常線上交易所積累的存量客戶數據就難以滿足需要,可以通過線上或線下的問卷調查等形式獲得數據挖掘所需的數據。此外,還可以通過第三方數據購買等形式獲得所需數據。后面兩種數據來源往往指向性較為明確,對數據挖掘結果的精準性大有裨益。
基于需求的互聯網金融客戶細分主要可以從兩個思路入手,即強制性細分和探索性細分。通過這兩個思路的分析與研究,在得到不同的客戶細分維度體系的同時,還可以獲得不同細分維度下客戶的屬性特征和需求特征集合。基于需求的探索性客戶細分方法與強制性客戶細分的最根本區別就在于:在收集客戶需求時,細分維度是不確定的,是面向樣本客戶收集需求后再分析其屬性特征;而強制性客戶細分方法中,在收集客戶需求時,細分維度是已經確定的,是面向特定屬性的客戶收集需求。在實際業務應用中,需要兩種方式配合,建立較為全面的、體系化的客戶細分體系。客戶細分體系可以直接作為業務部門制定客戶差異化維護策略的依據,如業務部門可結合整體發展戰略,鎖定特定細分客戶群體,并結合該群體客戶的需求特征進行產品的研發與設計以及服務方案的制定等。
三、基于需求的強制性客戶細分
基于需求的強制性客戶細分的主要思路(如圖2所示),即通過對典型客戶維度指標進行收集、歸類及匯總,選取標志性區分維度(如客戶個人屬性、行業屬性、經營與財務屬性、金融消費屬性等)作為分析基礎,同時對目標客戶在產品、營銷、流程、渠道、售后、結算、金融與非金融等方面的需求進行定位與收集。通過對同一區分維度下的不同類型客戶的需求進行比較,找出需求差異化較為明顯的區分維度,并作為典型單一維度抽取出來。
例如,通過對處于不同區域的客戶在上述諸方面的需求進行收集、匯總與比較,若發現處于不同區域的客戶在產品、營銷、結算等一項或幾項需求方面的差異化明顯,那么區域維度就可以作為典型的單一維度被抽取出來;反之,若不同區域客戶在任何需求方面均無明顯差異化,說明區域維度并非典型細分維度,可不予抽取。
在實際業務應用中,不會僅僅用單一維度指標對客戶進行細分,往往會采用多維度指標對客戶進行分片、劃塊,甚至更復雜維度的切分。因此,在單一維度需求分析的同時,還需要進行交叉維度的需求分析。結合具體業務需要選取要進行交叉的維度,通過對可行交叉維度進行需求差異化分析測試,找到具有明顯需求差異化的交叉維度,并作為典型交叉維度抽取出來。通過將抽取出的典型單一維度與典型交叉維度整理匯總,同時對上述維度劃分下客戶的需求差異進行分析與記錄,形成強制性客戶細分體系,并通過建立常態化體系優化機制,對強制性客戶細分維度體系不斷進行完善。
具體業務實踐中,客戶細分維度是多種多樣的,且在不斷變化中。由于篇幅限制,本文選取典型資產類客戶細分維度為例,對強制性客戶細分的思路進行分析。
在實際差異化比較過程中,分布趨勢是分析的主要側重點,如圖3所示。兩個區域的客戶對還款方式的需求除在隨借隨還方式上存在明顯差異外,在其他方式上的需求分布基本類似,則區域因素在分析產品的還款方式因素時為非典型維度。但因兩區域客戶在隨借隨還方式上存在非常明顯的需求差異,則應將區域維度作為分析隨借隨還方式時的典型維度,在實際業務分析過程中,很多時候會存在此類單一指向維度,也應將其納入強制性客戶細分維度體系中,此類維度往往對客戶細分及其應用更具現實意義。在實際操作中所選擇的城市類型會更為復雜,但分析方式和結果類似。通過研究發現,區域、行業、資產規模、年銷售額、持有產品等因素在基于需求的強制性客戶細分過程中具有明顯的典型性;在區域與行業、行業、資產規模與持有產品等交叉維度方面也具有非常明顯的典型性。
然而,一經建立的強制性客戶細分維度體系并不是一勞永逸的,因客戶的消費習慣等行為要素是不斷變化的,隨時間等外部條件的變化,原本不是典型細分標準的維度,也可能會變成典型維度;原本屬于典型細分標準的維度,也可能會變成非典型維度,這也說明客戶細分工作需要不斷地優化與調整,通常調整周期為6-12個月。
四、基于需求的探索性客戶細分
基于需求的探索性客戶細分的主要思路是首先選取一定的樣本客戶,樣本客戶不應具有明顯的一致性屬性特征,而需能夠代表客戶全體(如圖4所示)。通過問卷等形式收集客戶在產品、營銷、流程、渠道、售后、結算、金融與非金融等方面的需求,同時在問卷中通過客戶屬性問題的設置實現對客戶屬性的多方面描述。基于樣本客戶在上述需求方面的偏好進行聚類分析,獲得具有相似需求特征的多個客戶群體,在對不同客戶群體需求特征進行分析與總結的同時,分析不同客戶群體在客戶屬性特征方面的共性特征,并結合屬性特征與需求特征對不同客戶群體進行界定,從而構建探索性客戶細分體系。而探索性客戶細分體系也會隨著內外部環境的變化而發生改變,因此,也需要不斷地進行優化與完善。
本研究以某互聯網金融平臺為依托,抽取800名目標客戶,以互聯網金融客戶對資產類業務的相關需求為例,對互聯網金融客戶細分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探索。通過聚類分析的相關指標發現,樣本客戶可以被分為五類,結合其屬性特征及需求特征將其分別命名為:結算型客戶、基礎型客戶、發展型客戶、競爭型客戶和綜合型客戶。
通過分析,各類客戶中所占比重最高的就是基礎型客戶(322人,占比40.25%),其次是發展型客戶(254人,占比31.75%),綜合型客戶(103人,占比12.88%)、競爭型客戶(68人,占比8.50%)和結算型客戶(53人,占比6.63%)。
通過對五類客戶在貸款需求、產品定價需求、產品額度需求、產品還款方式需求、產品期限需求、渠道需求、結算需求和綜合需求這八個方面特征的分析(如圖5所示),可以看出:①結算型客戶的貸款需求較弱,因此其在產品額度、還款方式等方面的敏感性不高,但其結算需求非常強,因此其在渠道方面的需求也偏強,但其綜合需求較弱;②基礎型客戶具有很強的貸款需求,對產品定價和產品期限敏感性較強,但對貸款額度和還款方式等方面的要求不高,同時,此類客戶的結算需求很低,綜合需求也較低;③發展型客戶整體需求較為均衡,具有一定的貸款需求和結算需求,在產品具體要素需求和渠道需求方面也表現出一定的敏感性,綜合需求較前兩類客戶有所增加;④競爭型客戶具有明顯的貸款需求和結算需求,但與發展型客戶的最大區別在于對產品定價敏感性不高、對產品期限要求較短,同時還具有明顯的綜合需求,屬于典型的優質客戶;⑤綜合型客戶具有中等偏低的貸款需求和中等偏高的結算需求,對產品額度和還款方式要求較高,對產品定價和期限的要求較低,同時具有較高的綜合需求。
上述客戶的需求特征在一定程度上與其屬性特征相關,不同類型客戶的需求偏好多數可以通過對其屬性特征的分析來解釋。在對五類客戶需求特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對五類客戶在成立年限、資產規模、年銷售額、風險水平、互聯網金融習慣五個方面的屬性特征進行定位與分析,分析結果顯示:①結算型客戶成立年限一般在三年以上,資產規模、年銷售額較低,風險水平也較低,此類客戶尚不適應互聯網金融方式;②基礎型客戶成立年限相對較短,一般在三年左右,資產規模中等偏低,年銷售額處于中等水平,但此類客戶的風險水平較高,少量此類客戶對互聯網金融方式有所涉足;③發展型客戶的成立年限一般是三到五年,資產規模、年銷售和風險水平均處于中等偏高水平,此類客戶對互聯網金融方式有一定的接觸;④競爭型客戶的成立年限一般也都在三年以上,資產規模居中,卻具有較高的年銷售額和相對較低的風險水平,同時對互聯網金融方式的接觸程度在五類客戶中居于首位;⑤綜合型客戶成立年限較久,一般在七年以上,經營相對穩定,具有相當的資產規模和年銷售額,風險水平較低,對互聯網金融方式也具有相對較高的接受度。
五、結論
綜合以上分析,在五類客戶中,競爭型客戶具有明顯的貸款和結算需求、對利率敏感性不高、風險水平適中,屬于典型的優質客戶;且其對互聯網金融接受度較高,占客戶構成比例卻又較低,因此具有較大的拓展空間,屬于互聯網金融應積極拓展的戰略性客戶類型。
其次,應重點發展綜合型客戶,此類客戶經營年限長、整體風險低、持有一定數量的閑置資金,有利于結算與理財業務的拓展。同時,此類客戶對互聯網金融也有較高的接受度,在總體客戶構成中占比也相對較低,適合加以拓展。
鎖定具體細分客戶群體后,應結合目標客戶群體的需求特征進行差異化維護策略的制定,如產品方案的研發設計、渠道方案的拓展設計、營銷策略的匹配設計、增值服務的提升設計、投資理財等金融與非金融服務配套設計等,生成指向明確的業務提升方案,形成以客戶為中心、對客戶具有強大吸引力的核心競爭優勢。
關鍵詞:金融信息 通信網絡 信息資源 管理 應用 研究
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來臨,科學技術的飛快發展,全球化和多元化的世界已經形成。為適應新的市場環境,金融信息管理與現代計算機技術的融合受到越來越大的關注。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吳曉靈在論證會強調了金融信息化在金融業未來發展中重要作用,她說:“我們必須在5年內打好制度、科技和人才的基礎。金融信息化攻關項目的最大受益者是金融系統,信息化將帶動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并全面塑造新世紀的新金融。”
1 金融信息化概述
在最近的二三十年,我國的金融電子化建設經歷了重要的、具有歷史意義的四個發展階段:第一階段,大約70年代末到80年代,銀行的儲蓄、對公等業務以計算機處理代替手工操作;第二階段,大約從80年代到90年代中,逐步完成銀行業務的聯網處理;第三階段,大約從90年代初到90年代末,實現全國范圍的銀行計算機處理聯網,互聯互通,支付清算和業務管理、辦公逐步實現計算機處理;第四階段,從現在開始,完成業務的集中處理,利用互聯網技術與環境,加快金融創新,逐步開拓網上金融服務,包括網上銀行、網上支付等。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當人類走進21世紀時,步入了以網絡、信息技術為特征的知識經濟時代。在這一發展機遇面前,我國金融業也同時面臨著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更廣闊的市場和來自發達國家同行業更嚴竣的競爭壓力。金融信息化是我國金融業的必然選擇。金融行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核心,金融信息化是國家信息化中至關重要的、不可缺少的一環。金融信息化既是金融業本身為提高其競爭能力、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服務質量以應對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的內在要求,同時也是悅務、海關、貿易和電子商務等國民經濟信息化的基礎。金融信息化不僅實現了業務處理自動化和辦公自動化、經營網絡化,更進一步為監管電子化、管理和決策的科學化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同時也是金融服務創新、制度創新堅實的技術基礎。
2 我國金融信息化創新作用
金融信息化和創新離不開互聯網,任何依托互聯網而存在和發展的金融業務,都屬于互聯網金融。其實,無論是互聯網金融、還是金融互聯網,都是互聯網企業和傳統金融業之間的一種跨界的深入融合,這種深入融合的本質,是利用互聯網技術以及自身的運營模式去拓寬金融服務的內涵,創新金融服務的方式。
在我看來,互聯網金融主要有“廣、高、明”三個特征:
第一個是“廣”。傳統金融服務受制于銀行網點的服務半徑,服務范圍是有限的,服務對象也是有限的。但互聯網金融下,通過互聯網的觸角,擺脫地域的限制,能夠將金融服務延伸到每一個互聯網所覆蓋到的地區,使得更多的大眾群體能夠共享金融服務。
第二個是“高”,是指效率的提高。以信貸為例,傳統信貸服務需要經過人工實地調研、形成審批材料、按照“支-分-總”層層審批的多環節處理,不僅需要較大的成本投入,在效率上也經常不能滿足急迫客戶的需求。而互聯網金融通過大數據、大平臺的運算,能夠批量化、快速進行業務處理,有效降低經營成本、提高服務效率。
第三個是“明”。借助互聯網技術對客戶行為數據的搜集和分析,能夠有效消除金融服務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情況,讓金融服務的過程更透明、更對等,這也符合互聯網開放、平等的特征。
目前來看,互聯網金融已經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網貸、眾籌融資、在線理財產品的銷售、金融電子商務等模式。從銀行傳統業務領域看,主要有網上支付、網絡信貸與網絡理財三個部分。未來,隨著不斷創新,互聯網金融還會出現更多的業務模式。
3 金融信息化的三大特征
第一個是核心資源和核心能力不同于傳統銀行。如果說傳統銀行的核心資源是物理網點,那么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核心資源在于平臺節點,也就是它所擁有的邊的數量以及每個邊的規模。雙邊平臺具有交叉網絡外部性的特征,它所擁有的一個邊規模越大,平臺對另外一個邊的吸引力就越強。比如,支付寶與天弘基金合作開發的余額寶,實際上就是充分利用了支付寶背后8億賬戶這么一個強大的邊。最近浦發銀行與騰訊的合作,實際上也體現了交叉網絡效應。因此,如何發展新的邊,也就是所謂的增值服務,以及如何增加每個邊的規模,就成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價值創新的重點。
第二個特征,創新風險和創新成本降低了,創新效率就大大提高。隨著云計算技術的發展,互聯網金融企業很容易基于每個邊的用戶大數據分析,來降低信息不對稱所引起的交易風險,提高資金融通效率。比如,阿里巴巴根據B2B用戶的歷史數據進行風險甄別,為商戶提供小額貸款。所以,互聯網金融平臺上的品類拓展和業態擴張,都是輕而易舉的。
第三個特征,互聯網金融具有開放性創新的特點。如果說傳統銀行主要是基于自身力量來開展封閉式的創新,那么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優勢,在于整合價值網絡上的優勢,創新資源開展開放式創新。在這個創新生態系統當中,用戶高度參與,創新者高度尊重用戶的感受、體驗和價值訴求。
4 金融信息化導致業務模式的變化
從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的演化規律來看,互聯網金融主要是基于電商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而興起的,一開始以自營業務為主,隨著互聯網公司用戶基數的爆發式增長,互聯網公司發現不但可以用很低的增量成本為用戶提供增值服務,還可以把這些用戶的注意力轉售給第三方。于是,平臺開始走向開放,互聯網金融逐漸發展成為“自營+平臺”的業務模式,現在很多互聯網金融公司,比如說網絡貸款公司,從事的是純平臺業務。由于平臺服務以邊對邊的分散交易為主,質量風險與交易維護可能會降低平臺的運行效率。但是,我認為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多邊平臺化發展,將是一個長期趨勢。
5 金融信息化的發展趨勢
金融信息化是一種產業變革,但我更傾向于把互聯網金融放在更長的時間軸上去預測它的影響。我們可以很清晰地看到,互聯網金融的演進路徑可以分為三個階段,最早是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金融服務手段創新,其特征就是傳統的金融服務網絡化,比如網上銀行、網上證券、網上支付等。第二個階段是借助電商平臺、社交網絡等互聯網服務模式的創新,去實現互聯網金融的深化,比如很多商業銀行最近推出的微信銀行。
而產業變革,其實是指第三階段――互聯網和金融的深度融合,而不再是形式的融合。我認為,能夠稱為產業變革,必然要符合這樣一個特征,即這個變革能夠為產業帶來巨大的新增價值,互聯網金融無疑具備這樣的潛力。首先,互聯網金融使得金融資源通過更低的中間成本得到更有效、更高效的配置,更廣泛的客戶可以便捷地體驗金融服務。其次,傳統金融業受限于服務成本高、信息不對稱這兩大障礙,無法進入大量的個人客戶、小微企業的理財、融資等金融服務市場,互聯網金融為我們進入這些新的藍海市場提供了可能;同時,金融業本身具有虛擬化的特征,是適合互聯網化的行業之一,金融和互聯網行業天然具備融合的基礎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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