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醫療機構信息管理制度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和配發等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疫苗的使用及其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市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衛生、價格、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制度執行情況,做好相應記錄:
(一)藥品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制度;
(三)藥品采購、驗收管理制度;
(五)藥品儲存、養護管理制度;
(六)藥品計量器具及儲存、養護設備的使用管理制度;
(七)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八)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九)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藥品及退貨藥品管理制度;
(十一)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制度;
(十二)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管理制度。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其規模和管理的需要設置藥品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落實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并明確其職責。藥品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人員或者藥品質量管理人員應當由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者執業藥師擔任。
第六條醫療機構的處方審核人員應當由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技術人員或者執業藥師擔任,藥品調配人員應當由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者執業藥師擔任。
第七條醫療機構的直接接觸藥品人員,應當通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項目的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從事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配發工作的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條醫療機構的藥學技術人員和執業藥師應當運用專業知識和各種藥學情報資料,向醫護人員和患者提供咨詢服務,參與臨床工作,并提出合理用藥建議。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從具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采購藥品。醫療機構從與其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經營企業(統稱首營企業)采購藥品,或者采購首次購進的藥品(簡稱首營品種)和進口藥品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并查驗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藥品,不得購進和使用。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藥品購進記錄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
(二)購貨數量、購進價格、購貨日期;
(三)生產廠商、供貨單位;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藥品購進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年;藥品有效期超過3年的,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1年。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依法批準的診療科目和藥品使用范圍設置相應的藥庫、藥房(藥柜)。
藥庫、藥房(藥柜)應當與診療、辦公、生活等區域分開,⑾嚶ε渲靡韻律璞福?lt;/SPAN>
(一)便于藥品陳列的設備;
(二)符合藥品特性要求的常溫、陰涼、冷藏和冷凍保管設備;
(三)保持藥品與地面之間有一定距離的設備;
(四)藥品防塵、防潮、防污染和防蟲、防鼠、防霉變等設備;
(五)避光、通風設備;
(六)使用中藥飲片所需的有關設備;
(七)其他保證藥品安全使用的設備。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的藥庫實行色標管理制度。待驗藥品庫(區)、退貨藥品庫(區)以黃底白字標明;合格藥品庫(區)、有中藥飲片配方的零貨秤取庫(區)以綠底白字標明;不合格藥品庫(區)以紅底白字標明。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儲存藥品,應當根據藥品質量要求,采取冷藏、防凍、防潮、避光、通風、防火、防蟲、防鼠等措施,防止藥品污染、變質、失效。
醫療機構對儲存的藥品應當進行養護,不得使用過期、失效、淘汰、霉爛、蟲蛀、變質的藥品。
第十六條藥品養護人員應當做好藥庫、藥房(藥柜)的溫度、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度、濕度超出規定范圍時,應當及時采取調控措施,并做好記錄。儲存藥品的常溫庫溫度應當保持在10-30℃;陰涼庫溫度不應超過20℃;冷藏庫(柜)溫度應當保持在2-10℃;藥庫及藥房的相對濕度應當保持在45%-75%。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儲存藥品的設施與地面、墻、屋頂(房梁)、散熱器、供暖管道之間、藥品堆垛之間應當有一定的間距或者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其中,藥品與墻、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得小于30厘米,與散熱器或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得小于30厘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得小于10厘米。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的儲存藥品應當按品種、批號分類相對集中存放。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應當分開存放;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及危險品等應當單獨存放。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檢查儲存的藥品。對近效期的藥品和易霉變、易潮解的藥品,應當視情況縮短檢查周期。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當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并將質量不合格藥品放置在不合格藥品庫(區)。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調配藥品的場所、設施和包裝材料等應當符合衛生和質量安全要求,不得對藥品產生污染,影響藥品質量。
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并憑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調配藥品。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依據處方調配藥品,調配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退回開具處方的醫生,經開具處方的醫生更正或者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處方審核、藥品調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處方按規定保存備查。
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調配藥品應當做到計量準確。需依法強制檢定的藥品調配計量器具應當經強制檢定合格,并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需要對原最小包裝的藥品拆零調配的,應當做好拆零記錄并保存原最小包裝。拆零藥品應當在包裝袋上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批號、醫囑使用期限、醫療機構名稱等內容。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注意事項。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不得向非本機構就診者銷售藥品。
醫療機構不得以臨街柜臺形式或者以在本機構以外的場所義診、咨詢、試用等形式經營或者變相經營藥品。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不得利用醫療業務廣告進行藥品宣傳,其配置的制劑不得廣告。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假藥、劣藥。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可疑藥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存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在其檢驗結果確定之前,醫療機構不得自行作退貨、換貨或者銷毀處理。
第三十條對已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的假藥、劣藥,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由其依法處理。醫療機構不得擅自作退貨、換貨或者銷毀處理。
第三十惶?lt;/SPAN>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監測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可疑情況時,應當按規定做好記錄、調查、分析、評價和處理,并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內向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集中報告。發現新的或者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于發現之日起7日內向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同時向省、市和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群體藥品不良反應的,應當立即向省、市和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規定的,由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利用醫療業務廣告進行藥品宣傳或者制劑廣告的,由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六條單位或者個人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以醫療機構名義使用藥品的,由所在地的衛生行政部門依法查處。
第三十七條本辦法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22號
《杭州市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已經*年9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8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年11月1日起施行。
市長二00五年九月二十日
杭州市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對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質量監督管理,保障人體用藥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事疾病診斷、治療活動的醫療機構,在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和配發等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和疫苗的使用及其質量監督管理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三條杭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主管全市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各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環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衛生、價格、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醫療機構藥品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下列藥品質量管理制度,并定期檢查和考核制度執行情況,做好相應記錄:
(一)藥品質量管理責任制度;
(二)人員健康狀況管理制度;
(三)藥品采購、驗收管理制度;
(四)藥品質量信息管理制度;
(五)藥品儲存、養護管理制度;
(六)藥品計量器具及儲存、養護設備的使用管理制度;
(七)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八)各項衛生管理制度;
(九)處方調配管理制度;
(十)不合格藥品及退貨藥品管理制度;
(十一)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管理制度;
(十二)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管理制度。
第五條醫療機構應當根據其規模和管理的需要設置藥品質量管理機構或者落實藥品質量管理人員,并明確其職責。藥品質量管理機構的組成人員或者藥品質量管理人員應當由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者執業藥師擔任。
第六條醫療機構的處方審核人員應當由具有藥師以上藥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藥學技術人員或者執業藥師擔任,藥品調配人員應當由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或者執業藥師擔任。
第七條醫療機構的直接接觸藥品人員,應當通過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項目的健康檢查,并建立健康檔案。患有精神病、傳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藥品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藥品的工作。
第八條醫療機構應當對本機構從事藥品采購、驗收、儲存、養護、調配、配發工作的人員定期進行培訓,并建立培訓檔案。
第九條醫療機構的藥學技術人員和執業藥師應當運用專業知識和各種藥學情報資料,向醫護人員和患者提供咨詢服務,參與臨床工作,并提出合理用藥建議。
第十條醫療機構應當從具有《藥品生產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采購藥品。醫療機構從與其首次發生供需關系的藥品生產企業或者藥品經營企業(統稱首營企業)采購藥品,或者采購首次購進的藥品(簡稱首營品種)和進口藥品時,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索取并查驗相關資料。
第十一條醫療機構購進藥品,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建立進貨檢查驗收制度,驗明藥品合格證明和其他標識;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藥品,不得購進和使用。
第十二條醫療機構應當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藥品購進記錄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藥品的通用名稱、劑型、規格、批號、有效期;
(二)購貨數量、購進價格、購貨日期;
(三)生產廠商、供貨單位;
(四)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內容。藥品購進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3年;藥品有效期超過3年的,保存至藥品有效期后1年。
第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按照依法批準的診療科目和藥品使用范圍設置相應的藥庫、藥房(藥柜)。
藥庫、藥房(藥柜)應當與診療、辦公、生活等區域分開,⑾嚶ε渲靡韻律璞福?lt;/SPAN>
(一)便于藥品陳列的設備;
(二)符合藥品特性要求的常溫、陰涼、冷藏和冷凍保管設備;
(三)保持藥品與地面之間有一定距離的設備;
(四)藥品防塵、防潮、防污染和防蟲、防鼠、防霉變等設備;
(五)避光、通風設備;
(六)使用中藥飲片所需的有關設備;
(七)其他保證藥品安全使用的設備。
第十四條醫療機構的藥庫實行色標管理制度。待驗藥品庫(區)、退貨藥品庫(區)以黃底白字標明;合格藥品庫(區)、有中藥飲片配方的零貨秤取庫(區)以綠底白字標明;不合格藥品庫(區)以紅底白字標明。
第十五條醫療機構儲存藥品,應當根據藥品質量要求,采取冷藏、防凍、防潮、避光、通風、防火、防蟲、防鼠等措施,防止藥品污染、變質、失效。
醫療機構對儲存的藥品應當進行養護,不得使用過期、失效、淘汰、霉爛、蟲蛀、變質的藥品。
第十六條藥品養護人員應當做好藥庫、藥房(藥柜)的溫度、濕度的監測和管理。溫度、濕度超出規定范圍時,應當及時采取調控措施,并做好記錄。儲存藥品的常溫庫溫度應當保持在10-30℃;陰涼庫溫度不應超過20℃;冷藏庫(柜)溫度應當保持在2-10℃;藥庫及藥房的相對濕度應當保持在45%-75%。
第十七條醫療機構儲存藥品的設施與地面、墻、屋頂(房梁)、散熱器、供暖管道之間、藥品堆垛之間應當有一定的間距或者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其中,藥品與墻、屋頂(房梁)的間距不得小于30厘米,與散熱器或供暖管道的間距不得小于30厘米,與地面的間距不得小于10厘米。
第十八條醫療機構的儲存藥品應當按品種、批號分類相對集中存放。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應當分開存放;易串味的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及危險品等應當單獨存放。
第十九條醫療機構應當定期檢查儲存的藥品。對近效期的藥品和易霉變、易潮解的藥品,應當視情況縮短檢查周期。
第二十條醫療機構對質量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報告、報損、銷毀應當有完善的手續和記錄,并將質量不合格藥品放置在不合格藥品庫(區)。
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調配藥品的場所、設施和包裝材料等應當符合衛生和質量安全要求,不得對藥品產生污染,影響藥品質量。
第二十二條醫療機構使用的藥品應當與診療范圍相適應,并憑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或者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鄉村醫生開具的處方調配藥品。
第二十三條醫療機構應當嚴格依據處方調配藥品,調配人員對處方所列藥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應當拒絕調配,退回開具處方的醫生,經開具處方的醫生更正或者重新簽字后方可調配。處方審核、藥品調配人員應當在處方上簽字或者蓋章,處方按規定保存備查。
第二十四條醫療機構調配藥品應當做到計量準確。需依法強制檢定的藥品調配計量器具應當經強制檢定合格,并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
第二十五條醫療機構需要對原最小包裝的藥品拆零調配的,應當做好拆零記錄并保存原最小包裝。拆零藥品應當在包裝袋上注明藥品名稱、規格、用法、用量、批號、醫囑使用期限、醫療機構名稱等內容。有特殊要求的,應當書面說明注意事項。
第二十六條醫療機構不得向非本機構就診者銷售藥品。
醫療機構不得以臨街柜臺形式或者以在本機構以外的場所義診、咨詢、試用等形式經營或者變相經營藥品。
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不得利用醫療業務廣告進行藥品宣傳,其配置的制劑不得廣告。
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假藥、劣藥。
第二十九條醫療機構在藥品使用過程中發現質量可疑藥品,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妥善保存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在其檢驗結果確定之前,醫療機構不得自行作退貨、換貨或者銷毀處理。
第三十條對已被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確認的假藥、劣藥,醫療機構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向所在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由其依法處理。醫療機構不得擅自作退貨、換貨或者銷毀處理。
第三十惶?lt;/SPAN>醫療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監測藥品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可疑情況時,應當按規定做好記錄、調查、分析、評價和處理,并于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內向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集中報告。發現新的或者嚴重的藥品不良反應的,醫療機構應當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于發現之日起7日內向省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同時向省、市和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群體藥品不良反應的,應當立即向省、市和區、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十三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并可處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和第三十條規定的,由所在地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處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五條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利用醫療業務廣告進行藥品宣傳或者制劑廣告的,由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關鍵詞:醫療機構;預算管理;監管制度
目前,我國的基層醫療機構,在預算管理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足,這些不足嚴重的阻礙了機構的發展和國家財政管理制度的落實。基層醫療機構必須適時的做出改變,建立健全預算管理機制。以下主要圍繞著我國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展開簡單分析與探討。
一、我國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現狀與問題分析
(一)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概述醫療機構預算管理是指醫療機構在一段時間內制定的財務收支方案,該方案是以國家及各地政府部門的相關規定為基礎的,符合并遵循國家醫療事業發展的計劃。國家規定,基層醫療機構不是以盈利為最終目的的組織機構,而是以社會公益為主要目標的機構。基層醫療機構在進行財務管理時,應該圍繞社會效益最大化來開展,不斷的加強對自身財務的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財務預算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基層醫療機構的發展現狀和對未來發展的規劃,這有利于我國醫療部門對基層醫療機構的運營情況的了解和掌握,從而做出正確的管理和決策。因此,醫療機構對預算進行管理對我國醫療事業的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預算管理能夠幫助醫療機構加強自身管理,讓醫療機構的財務管理更加的科學,更加的規范。加強預算管理能夠提高基層醫療機構財務管理的準確性,保證管理工作更加的透明。
(二)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中存在的不足1.基層醫療機構對預算管理不夠重視目前,我國的基層醫療機構對于國家制定的關于醫療機構財政管理的相關文件沒有深入的研讀,也沒有領會其精神,其預算管理工作也是比較流于表面。我國大部分的醫療機構主要是按照自己所屬的上級部門下發的管理辦法編制自己的財務預算。在編制預算的過程中,更多的是只關注機構本身的實際情況,而忽視的外部政策的變化以及市場的變化。基層醫療機構在進行預算編制時,一方面只是為了應付上級部門下發的指令,另一方面,他們更多的是為了向國家爭取更多地撥款,而完全沒有以預算管理為目的。這種預算方式是非常不科學的,嚴重的阻礙了醫療機構財政管理水平的發展。同時,也完全不能符合國家新出臺的政策和制度。2.相關監督機構與管理制度不完善我國很多基層醫療機構在預算管理方面,得不到有效的監督,進一步導致基層醫療機構缺乏對預算管理的認識和重視。一方面,基層醫療機構在執行編制的預算時,并不能按照計劃進行安排,最終導致財政收支嚴重偏離自己的預算。另一方面,當出現嚴重的偏離情況后,執行者得不到相應的監督,管理者也沒有辦法得到及時的反饋,對于執行者不能做出及時有效的獎懲。這對于基層醫療機構本身以及過來來說,都是非常巨大的損失。
(三)預算組織機構管理機制缺乏當前,大多數基層醫療機構缺乏對預算管理足夠認識,并未建立起預算組織機構與完善預算管理體系,基層醫療機構的財務預算工作無法順利進行。雖然相當一部分基層醫療機構根據國家相關部門要求,相應的制定了財務預算,但是受到諸多因素影響,預算管理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四)預算管理意識淡薄大部分基層醫療機構以獲得預算撥款為目的而編制預算,而忽視對內部財務的管理,難以充分發揮出財務預算的作用,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很大程度上和管理人員的管理意識淡薄存在關系,管理者自身不重視財務預算管理,忽視制定財務管理計劃,無法實現對資金的充分利用,挫傷了員工的工作熱情。
二、加強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的建議
(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醫療機構管理部門,應當設立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的管理組織,并且制定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對基層醫療機構的預算管理工作進行干預和監督,從而保證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工作的開展,進而使得預算管理發揮出該有的作用。一方面,管理部門應當對基層醫療機構的預算管理工作過程進行全面的監管,明確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當定期向監督組織反饋自己的預算管理進展和成果。另一方面,對基層醫療機構預算編制的工作和執行做好考評并對責任人及其所屬機構進行相應的獎懲。從而使基層醫療機構的預算管理工作能夠規范起來,發揮應有的作用。
(二)加強對預算管理的重視在合理的監督管理下,基層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必須做到以下兩點。一方面,端正自己的態度,深刻的認識到自己運營和管理的機構是為了人民提供優質的服務,不斷推動國家醫療事業發展而存在的,而不是為了盈利而存在的。同時,基層醫療機構負責人應當認識到進行預算管理對于我國醫療行業財政管理的作用。只有充分的認識到這一點,負責人才能將重點放在機構的管理上,才能對自身機構的財政管理足夠的重視。另一方面,基層醫療機構必須加強對財政管理人員的培訓,敦促他們深入研讀國家相關的政策和制度,制定科學的預算計劃。財政管理人員,應該將自身機構的實際情況與市場環境以及國家的政策相結合,制定出真實可行的財政預算。進行科學的預算管理,應當做到:①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財務人員的培訓,提升他們的工作能力。合理的預算編制是一項難度和復雜度都較高的工作,這就要求編制人員具有專業的知識,較強的分析能力和高度的自覺性。因此,機構應當給相關人員提供相應的培訓,一方面進行專業知識方面的培訓,保證他們能夠勝任預算編制的工作。另一方面進行管理制度方面的培訓。讓相關人員在合理的監督和獎懲制度下,能夠保證預算編制的客觀性和科學性。②明確責任,保證預算計劃得到很好的執行。基層醫療機構在執行制定預算計劃時,可能會存在一些偏差和失誤。此時,需要醫療機構制定一系列的監督和管理制度,對執行者進行管理和約束。③做好預算執行的分析工作。在預算執行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問題。此時需要相關人員及時對出現的問題進行糾正,對預算計劃進行合理的調整和改變,從而不影響后續的執行和整體預算的管理。
(三)確保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1.實行對貨幣資金的管理積極推行貨幣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對于資金業務的辦理,不得僅僅由一個人進行。同時,收付款項所需要的相關印章,也不能夠僅有一人保管,要定期的由會計從業人員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對銀行對賬單以及銀行存款余額等進行仔細的核對,確保賬實相符以及賬賬相符。2.強化對無形資產以及實物資產的管理確定資產管理的歸口部門,構建起完善的財產登記制度。其中,針對于保密性、危險性以及貴重的資產,要由專人負責保管與使用,并執行嚴格的審批制度。針對于公務用車、辦公家具以及辦公用房等資產,應當執行相關配備標準,禁止出現超標配置資產現象。構建起完善的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賬實核對以及定期盤點方面工作,實行對閑置資產盤活處理,做好日常的維護工作,提升資源應用合理性,落實資產分析、報告以及統計等方面工作,以動態化方式強化對資產的有效管理。3.強化對對外資產的管理構建起對外資產內部管理制度,展開對投資項目可行性的分析。針對于投資安全性以及預期效益展開測算,測算工作由財務部門進行,為投資收益提供重要保障。針對于以下幾類人員,如投資中存在決策失誤的、不遵守集體決策程序的、未按照要求開展對外投資業務的,要追求其相關的責任。
(四)完善基層醫療機構法人聘任管理機制為了滿足基層醫療機構預算工作對優秀人才的需要,做好人才聘用與選拔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這就要求醫療機構應當完善聘任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了以下三點內容:首先,根據應聘者的道德素養、專業能力水平以及管理能力,聘用符合要求的單位法人。其次,機構要和單位法人簽訂相關的目標責任書,并實行對單位法人的考核,制定相關的懲處措施。最后,要保障單位法人的穩定性,通常不要經常性調動與交流,單位法人離任時要做好考核與審計工作,為其任職期間的經營狀況與財務狀況提供保障。
關鍵詞:基層衛生院 財務管理 信息化
隨著醫療改革不斷深化,醫療機構要盡可能與計算機科技新技術實施有機的結合,從而轉變傳統的管理模式,實行衛生院財務信息化管理,同時財務管理部門要對財務狀況進行監管,以便于財務管理信息化數據共享平臺的建立, 提高醫療機構財務管理水平,從而調動工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所以構建信息化財務管理勢在必行,它不僅能夠提高醫療機構在激烈環境中的競爭力,而且有利于保證為患者提供更優質化的服務。
一、目前基層衛生院財務管理信息化進程中出現的問題
(一)衛生院財務信息化管理系統模式缺乏規劃
模式規劃是實現管理系統化的基礎。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在整個衛生院管理系統中占據舉足輕重的地位。實現醫療機構財務信息化系統規劃管理就必須立足于整個衛生院管理系統的實際規劃基礎上,脫離于整體而在單個或幾個部門的基礎上建立的系統化不是合格的系統化,然而醫療機構往往忽略構建財務管理信息化的重要性,沒有較全面的考慮信息化建設要求,從而無法形成完整科學的信息化管理規劃方案,進而無法完成財務管理的協調配合,這將對醫療機構實現財務信息化管理造成巨大的障礙。
(二)基層衛生院的財務管理信息化人員業務素質不高
通常來說,醫療機構財務管理工作者通常會忽視業務經濟所帶來的巨大成本計算。他們中的一些工作人員僅僅憑借一些陳舊的工作經驗,而從未嘗試使用系統化的財政管理操作方式,這就使得不能科學的管理財務事務,從而導致衛生院忽視經濟成本而整體經濟效益的不斷減少,使醫療機構對于整個全局的發展規劃失去方向。而使得一些衛生院一味的重視通過提高醫療設備,改變整個發展狀況。而忽視財政管理的首要地位,不能夠對經濟業務成本系統的核對,無法達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無疑為衛生院的未來發展和財政管理增加了巨大風險。
(三)基層衛生院的財務管理信息化體系存在缺陷
就目前來看,絕大多數的衛生院現存的財務管理信息化體系都是不健全的,而且在很大的范圍內阻礙了醫療機構財務管理邁向科學化和規范化的步伐。此外,實現醫療機構財務信息化管理,人才是企業競爭的核心力量,因為我們還需要培養一批具有高水準計算機網絡管理操作人員,他們如果加入到信息化的行列,將會為管理信息化的實現起到巨大的推動作用。然而,目前絕大多數管理工作者所具有的專業技能是極其有限的,不能夠完全滿足財政管理信息化的需求,同時衛生院各部門之間也缺少有效的交流和協作,這就使得整個信息化管理平臺無法統一起來,而資源共享平臺更無法建立。
二、進一步提高基層衛生院財務管理信息化進程的方法
(一)進一步完善數據庫的標準化管理
數據庫的建立是一項繁瑣而重要的工作,但是構建良好的數據庫有利于對整個系統工作的掌控。通過構建醫療機構人事職能財務數據庫能夠有效的杜絕“信息孤島”現象的產生,實現人事管理信息化共享平臺。這種措施的實施不僅能夠對衛生院財務現狀進行有效的管理;而且可以很大程度上減少了病人就醫時所花費在信息錄入中的時間,而相對規范化的主題數據庫更能保證所錄入數據的準確性,從而為醫療行為和就醫行為規范化,提供更好的數據支撐。為了最大程度上避免錯誤數據信息和重復數據的錄入,保證數據的一致性,我們應該從網絡標準及協議、信息安全、信息有效性和數據運行平臺監管等方面入手,不斷實現建立標準、透明、高效的財務信息化平臺。
(二)建設衛生院財務信息化管理模式
在很大程度上,衛生院如果實施財務信息化的管理制度,也就是保證財務信息化管理的完美實現,那么這就需要在衛生院財務管理信息化工作方面開設具體的崗位,而且對信息化工作范疇明確的進行崗位分工,要使信息化財務管理深入開展到每個相應的工作環節,依據財務信息化管理特征對管理制度進行具體安排,從而推動財務管理的構建順利完成,使精確真實的地財務呈現于我們的管理工作中,也為衛生院整個管理系統增磚添瓦。
(三)進一步提高財務管理信息化系統的科學性
通常來說,構建衛生院財務信息化系統,能夠較大程度上提高財務工作人員的工作效率和業務能力,但是這必須要求建立在達到系統化的技術標準之上,并且還要求依據自身管理制度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因而這就要求衛生院需要購置先進而實用的財務管理設備,提升信息設備的運行能力,確保信息系統有序運行。此外,構建信息系統之前應確保財務信息的真實與及時。只有把這兩個方面的工作有機的結合起來才可以既保證財務信息先進的管理方式,又把握住了各個財務管理環節整個工作的完善,實現信息化的最大化共享。
(四)整體財務管理人員素質的提高
人才是企業競爭的核心力量。而醫療機構財務管理人員整體素質的高低直接決定著財務管理這項工作水平的高低,在信息化迅猛發展的時代,先進的科學技術使人類步入信息化的經濟軌道,所以,專業人才管理與信息化的有機結合是實現財務信息管理創新性的出發點,這就要求我們對專業人才的培養和引進是絕對重要的,同時財務管理工作的強化也同樣值得重視,因此現階段我們應該立足于培養一大批專業知識強的專業人才團隊,制定健全的培訓規章制度,從而提高整個財政管理團隊的整體素質。
三、結束語
隨著醫療機構對衛生體制的不斷改革,構建醫療機構信息化管理也提上相應日程,同時它也是加強衛生院財務管理能力最有效的方式。然而,針對一些具體化的財務管理信息化問題仍需要進一步完善,因此,我們需要采取提高整體醫療財務管理人的素質、構建規范化的信息化管理模式、有效數據庫的建立等措施去實現衛生院財務信息化管理方式,達到醫療財政效益和社會效益的統一。
參考文獻:
[1]沈林,杜亞平.醫院信息化建設面臨的難題與發展對策[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9(4)
【關鍵詞】衛生管理;病案信息管理;問題;解決措施
病案是一種記錄患者疾病表現、診治情況的檔案,其中詳細的記錄了醫護人員對疾病進行治療的過程,能夠客觀的表現出患者的病情變化、治療經過和最終治療效果,不僅是患者了解自身健康狀況的重要憑證,還能夠為醫療事業的進步與發展提供充足的參考,是重要的醫學科學原始檔案材料[1]。近幾年來,人們對于醫療保險制度的重視程度在不斷提高,這就對醫院中的病案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2-3]。本研究采用回顧性分析法對在我院進行就診的200例案例中所存在的管理問題進行分析,并探討解決對策,現將研究內容及結果匯報如下。
1資料和方法
1.1基本資料
本研究對2016年12月—2017年6月來我院就診的200例患者的病例檔案進行回顧分析。200份病案中包括兒科病案37份,婦科病案49份,外科病案41份,內科病案73份。
1.2方法
采用回顧性分析法對200例病案進行分析,歸納總結其所存在的管理缺陷問題,并制定相應的解決方案。
1.3觀察指標
對比病案存在的各類型信息管理問題的構成比。
2結果
經回顧分析發現,200份病案中,共110份病案存在信息管理問題,所占比例為55.0%,存在的問題可以劃分為內容質量問題和管理質量問題兩大類,其中存在管理質量問題的病案所占比例為65.5%(72/110),明顯高于存在內容質量問題的病案的34.5%(38/110)。內容質量問題主要為內容書寫邏輯混亂、診療過程記錄不規范、護理記錄不規范、書寫潦草、涂抹較多,所占比例分別為7.8%(3/38)、28.9%(11/38)、23.6%(9/38)、23.6%(9/38)、5.2%(2/38),其他問題所占比例為10.5%(4/38)。管理質量問題主要為病案歸檔不及時、病案保管不嚴格、病案借閱不規范、病案深加工不合格,所占比例分別為26.4%(19/72)、43.1%(31/72)、20.8%(15/72)、5.6%(4/72),其他問題所占比例為4.1%(3/72)。
3討論
病案作為醫護人員用于記錄患者診斷結果、治療過程和相關護理措施的載體,對于現代醫學的發展提供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大量的疾病通過醫生對病案的研究而得出了相應的治療方法,不僅挽救了無數的生命,更是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參考依據[4]。病案管理是指在法律的要求范圍之內,對記錄所有患者病情變化情況和治療方案的檔案進行分類、整理和保存的過程[5]。病案信息管理是一種針對病案管理混亂現狀,所衍生出的新型病案管理模式,其是指在保存病案安全可靠的前提下,將新型信息化技術應用到醫學病案管理中的模式,其不僅顯著提升了病案保存、查詢和尋找的方便性和速度,還是體現醫院信息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標[6]。但是,通過調查研究發現,現今各醫療機構的病案管理都存在嚴重的問題,造成了大量病案的丟失,這不僅嚴重泄露了患者的隱私,還為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創造了阻礙[7]。因此,本研究通過對我院病案進行分析,以小窺大,發現了病案管理中所存在的部分問題,并提出解決方法,希望能夠對我國的病案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幫助。本研究對200例患者的200份病案資料進行回顧分析發現,共55.0%的病案資料存在信息管理問題,具體為內容質量問題和管理質量問題,其中存在管理質量問題的病案所占比例明顯大于存在內容質量問題的病案所占比例,管理質量問題主要表現為病案保管不嚴格,內容質量問題主要表現為診療過程記錄不規范。分析得出上述結果的原因在于,首先,醫療機構對于病案管理的重視程度不足,這就導致了病案管理人員配置不足,且工作人員忽視病案的重要性,往往出現工作人員在進行病案記錄時不用心,影響病案質量;其次,病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在很多時候醫療機構對于一份不合格病案只是予以少量的獎金扣除處分,甚至只是口頭批評,缺乏威懾性,造成工作人員不重視;最后,病案借閱制度不健全,大部分醫療機構常常出現借閱病案遺失的現象,管理人員往往也不予以追究,從而影響了病案的規范管理[8]。針對病案存在的上述信息管理問題,應加強對病案管理工作人員職業技能的培訓,不斷強化醫院病案管理工作人員的病案管理意識,并建立或完善現有的病案管理制度。在醫院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加大對病案管理硬件設備的投入。總之,應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制定解決措施,以最大程度的減輕病案管理失誤給患者和醫院雙方造成的不良影響。
參考文獻
[1]董志萍,馬麗娜.醫院病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衛生產業,2016,13(28):5-7.
[2]管素香.新時期病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J].中國衛生標準管理,2016,7(16):28-30.
[3]王達光.病案首頁中信息填寫完整的價值與意義分析[J].中國衛生標準管理,2016,7(5):11-12.
[4]王紅霞.醫院病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分析[J].中國社區醫師,2016,32(27):192-193.
[5]劉靜.醫院病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研究[J].安徽衛生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6,15(6):6-7.
[6]孟建華.病案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與完善對策[J].醫療裝備,2017,30(3):188-189.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和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新發展理念,持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落實政府責任,健全制度體系,創新體制機制,統籌推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公共衛生監管體制等綜合改革,著力打好基礎,提升質量,鞏固成果。在鞏固完善改革成果的基礎上,統籌推進分級診療、醫保支付方式、藥品(耗材)保障供應、醫療服務能力提升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取得新成就,使人民群眾的滿意度和獲得感全面提升。
(二)總體目標
2020年,全面持續深化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符合衛生行業特點和體現城市公立醫院用人自的人事薪酬制度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進全區藥品供應保障機制進一步健全。分級診療制度全面推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就醫秩序基本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慢性病綜合防治更加有效。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形成健全高效的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水平顯著提高。
(三)改革原則
1.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堅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強化政府責任,加大投入力度,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2.立足區情,先行先試。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對已明確的改革任務,加大推進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對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先行先試、勇于突破,探索建立符合轄區實際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
3.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總體要求,創新醫療、規范醫藥、健全醫保,實行“三醫聯動”,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使各項改革措施相互銜接、相互促進。
4.創新體制,完善機制。堅持問題導向,注重體制機制創新,把著力解決深層次的問題與完善制度體系相結合,不斷健全長效、充滿活力、規范有序的改革運行新機制。
二、實施范圍
區屬各醫療衛生單位。
三、重點任務
(一)推進落實分級診療制度。
1.完善分級診療病種管理。完善區級醫院負責250+N種常見病、多發病,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50+N種普通病的診治機制,推動醫療機構功能精準定位,合理分工。在落實省、市、區、鎮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機構500種疾病診治的同時,市、區、鎮醫療機構每年分別新增5個及以上分級診療病種。所有病種實行臨床路徑管理,實施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例數占出院病例數≥50%。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健局
2.進一步完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拉開醫療機構報銷比例,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全面落實。按照區醫保局《關于轉發<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實市、區醫保部門制定的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措施,堅持總額預付制度,全面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符合市各級醫療機構分級診療病種,參保患者住院不設起付標準,按照評估確定的病種定額標準,統籌區內三級、二級、一級醫療機構分別按60%、70%、80%的比例進行報銷,參保患者承擔定額標準內個人自付費用,超出定額的費用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遵循“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原則,鼓勵醫療機構規范診療行為,降低醫療費用,減輕患者經濟負擔。根據《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的精神,統籌區域內一級(鄉鎮)、二級(縣區)、三級(市)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起付線分別為300元、600元、1000元,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分別為80%、75%、65%。轉市域外(省級)定點醫療機構起付線3000元,政策范圍內費用報銷比例為50%。引導患者合理選擇醫療機構,有序就醫。推動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確保醫保基金區域內支出率同比增加5%以內。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健局、區財政局
3.動態調整分級診療病種支付標準。區衛健局組織專家對區屬醫療機構診治能力進行評估。區醫保局根據《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實施辦法》規定及區社會發展和基金收支狀況,確定新增加的分級診療病種,并適時調整起付線和支付比例,其中,起付線調整幅度在統籌區內一級(含未定級)、二級、三級、統籌區外定點醫療機構住院50、150、400、1000元以內、支付比例調整幅度5%以內,由區醫保局會同財政部門予以調整。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財政局、區衛健局
(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機制創新。
4.加快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現代醫院管理模式。強化區“醫管委”和“醫管辦”監管職能,對2所公立醫院發展規劃、章程制定、重大項目實施、財政投入、績效考核等重大事項進行有效監管。落實公立醫院經營管理、用人自,健全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運行機制。提高醫院內部科學化、規范化、精細化管理水平,優化醫院收入支出結構,嚴格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醫院、區中西醫結合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控制在10%以內,全面提升醫院決策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人社局
5.加強對公立醫院監管和績效評估。建立以服務質量、服務效率、服務數量和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單位考核結果與院長任免、薪酬掛鉤。對服務效率高、技術能力強,服務質量好、社會評價高的醫療機構適當提高補償總額和績效工資總量;個人考核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掛鉤。建立健全群眾滿意度測評機制,對社會和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建立醫療衛生服務持續改進機制。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人社局
6.優化醫療衛生資源配置。根據省、市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制定完善轄區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確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及規模,為社會辦醫留足空間。進一步完善區、鎮、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設施。堅持在每個建制鎮辦好1所衛生院,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室。加強基層“中醫館、國醫館”建設,鼓勵發展上規模、有特色的非公立醫院。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醫保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7.完善區域醫共體建設。以醫院為龍頭,聯合區中西醫結合醫院、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村衛生室及民營醫院,組建區域性醫療共同體。以建設信息系統為抓手,推進醫共體工作,實現“基層首診、上下聯動、急慢分治、雙向轉診”的目標。醫共體內實施逐級轉診,通過醫保杠桿重點推動向下轉診,確保區級醫療機構向下轉診率達到5%以上,向上轉診率逐步下降,引導醫共體主動開展疾病預防、健康等管理,規范、合理使用醫保費用。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醫保局、區人社局
8.完善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將村衛生室納入衛生院統一管理,實行鄉村衛生機構行政、業務、人員、藥械、財務、績效考核“六統一”管理。鎮衛生院每月對村衛生室開展1次綜合或專項督導,每月或每季度進行1次綜合或專項考核,將村衛生室從業人員的收入與服務質量、數量和群眾滿意度等績效考核結果掛鉤。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標準化建設,完善設施設備,改善鄉村醫療條件和就醫環境。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發改局、區人社局、區醫保局、區財政局
9.開展遠程醫療服務。按照“誰審批、誰監管”的原則,對醫療機構遠程醫療服務進行監督管理,將遠程醫療服務納入當地醫療質量控制體系。醫療機構之間直接或通過第三方平臺開展遠程醫療服務的,要簽訂遠程醫療合作協議,約定各方責任、權利和義務。遠程醫療邀請方開展醫學影像、病理、心電、超聲等檢查,受邀方進行診斷,收費標準按照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執行。邀請方留取部分診斷費用后,將其余部分撥付受邀方。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工信局、區醫保局、區人社局
10.開展日間手術試點。由醫院牽頭組建日間手術聯盟,積極開展日間手術。根據省、市衛健主管部門確定的日間手術病種范圍遴選符合區實際的日間手術病種,區醫保局確定病種支付標準,不得將單病種包含的費用轉移至門診。醫院三、四級手術占全年手術總量比例≥50%。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醫保局
(三)完善藥品供應保障機制。
11.進一步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健全基本藥物使用激勵機制,提高基本藥物使用占比。推進基本藥物分級保障,基本藥物分級使用品規比例或金額比例應當逐年提高,三級醫院、二級醫院和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品規比例分別不低于30%、50%、70%或金額比例分別不低于20%、45%、50%。完善二、三級綜合醫院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銜接的用藥機制,實行簽約慢性病患者“長期處方”政策,將醫保目錄內部分非基本藥物下沉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使用,引導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層就診,減少其往返醫療機構的次數。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12.全面落實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區屬公立醫院所用藥品、醫用耗材均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進行陽光采購,強化監督制約,完善配送管理,利用藥品信息網絡平臺,建立供需信息雙向反饋機制,確保采購信息共享,保障臨床用藥,有效降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價格,確保采購工作陽光、透明、公平、公正。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13.強化醫療機構合理用藥管理。加強區屬醫療機構臨床藥師隊伍建設,全面開展臨床用藥一線監督,重點監控臨床輔藥品、營養性藥品和高價格藥品的使用,對各級醫療機構使用金額排序靠前的藥品和醫用耗材實行動態監測,定期分析通報,促進合理診療,保障合理用藥。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14.保障藥品使用安全。全面執行藥品網上集中采購政策,進一步落實藥品采購“兩票制”規定,統一采購配送。嚴格執行省上制定的高值耗材采購辦法,加強重點監控藥品、超常使用藥品、高值醫用耗材跟蹤監測,及時預警干預,嚴格執行短缺藥品監測和報告制度。醫院、區中西醫結合醫院均設立總藥劑師,發揮用藥指導作用,保障群眾用藥安全。
責任單位:區醫保局、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四)改革完善綜合監管制度。
15.建立健全區屬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機制。落實政府職能部門對醫院的監管職責,建立綜合監管制度,強化會計和審計監督。建立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的協調機制和督察機制,建立醫保基金監管長效機制,制定改革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方案,完善醫療衛生行業綜合監管機制。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財政局、區醫保局
16.建立健全區屬醫療衛生行業信用機制。將醫療衛生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建立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不良執業行為記分、醫療衛生行業黑名單等制度。完善醫保協議管理,對發生欺詐騙保實行一票否決制。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工信局、區醫保局、區市場監管局
17.建立健全區屬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制度。指導各醫療衛生機構建立內部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執業管理組織,在區衛健局設立綜合監督股,落實崗位職責和專門人員,規范各項醫療衛生服務行為,開展法律知識培訓,提升依法執業水平。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市場監管局
(五)建立靈活開放的選人用人機制。
18.落實經營管理自。按照“管好放活”的要求,充分落實醫療衛生機構在人員招聘使用管理、內設機構、崗位設置、中層干部聘任、內部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醫務人員職稱評聘、醫療業務發展等方面的自,優先保證基層用人需要,在薪酬、職稱聘任和職業發展等方面,優先向基層傾斜。區屬公立醫院補充事業編制人員以急需緊缺的高層次人才為主,按照政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自主設置崗位條件,自主公開招聘。招聘的備案人員經區政府核準后依法依規簽訂聘用合同,報編制、人社部門備案。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區衛健局
19.完善基層人才招聘編制管理制度。在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創新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在崗位設置、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待遇統籌考慮,按照國家規定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行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人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定編定崗不固定人員,形成能上能下的靈活用人機制。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對醫院緊缺、高層次人才,可按照區人才引進的相關規定予以招聘,結果公開。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區委編辦、區財政局、區衛健局
20.健全完善績效管理制度。鼓勵基層醫療機構提升服務能力,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核定的收支結余資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職工績效獎勵。落實鎮衛生院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補貼和工作津貼,提高鎮衛生院醫務人員收入,激發活力和動力。公立醫院實行內部考核與獎懲,突出崗位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和患者滿意度,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升、個人薪酬掛鉤。完善公立醫院用藥管理,嚴格控制高值醫用耗材的不合理使用。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醫院的藥品、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業務收入掛鉤。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人社局、區醫保局、區財政局
21.積極推動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建立符合醫療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因崗定薪,同崗同酬,崗變薪變,優績優酬,允許衛生技術人員薪酬高于當地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制訂薪酬標準時應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突出貢獻人員傾斜,充分調動積極性。健全以崗位醫療質量、工作量、醫療費用控制、患者滿意度、醫德醫風等為重要指標的績效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薪酬兌現掛鉤,逐步建立醫務人員薪酬動態調整機制。將醫療機構通過執行省上藥品和耗材招標采購、流通、使用等方面改革政策降低的費用,主要用于提高醫務人員薪酬待遇。公立醫院人員支出占業務支出比例≥40%,公立醫院通過科學的績效考核自主進行收入分配,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貢獻突出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
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財政局、區衛健局、區醫保局
22.加強基層人才隊伍建設。建立適應行業特點的人才培養制度,加強醫教協同,加快學科帶頭人培養,對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臨床醫師,按照規定接受規范化培訓。實施全科醫生轉崗培訓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特崗試點。嚴格落實鄉村醫生準入、退出和績效管理制度,繼續安排培養大專村醫,試點推行鄉村醫生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穩定推進鄉村醫生隊伍職業化建設。到2020年,力爭使每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鎮中心衛生院每萬服務人口都有2名全科執業醫師。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人社局、區委編辦
23.創新醫療衛生人才發展。制定醫療衛生高層次人才發展規劃,進一步調整、優化衛生人才隊伍結構。認真落實國家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納入財政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的各項規定和優惠政策。加大基層人員激勵力度,完善基層醫療機構績效工資制度,穩定骨干人才隊伍。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人社局、區財政局
(六)強化政府主體責任。
24.落實政府投入責任。全面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符合規劃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以及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和緊急救治、支農、支邊公共服務等投入政策。全面掌握醫院、區中西醫結合醫院負債總量,采取多種渠道,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歷史債務,逐步降低醫院資產負債率。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衛健局、區醫保局
(七)切實加強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
25.加強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依托區居民健康信息管理平臺,搭建區域衛生健康信息虛擬專用平臺。完善醫療機構信息化系統,優化服務流程,推進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系統應用,規范遠程診療、檢查檢驗、用藥等服務行為。實施健康醫療信息惠民行動計劃,推進智慧醫療建設。
責任單位:區衛健局、區工信局、區醫保局
四、時間安排
(一)啟動實施階段(8-9月)。依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及省、市《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方案》,結合區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方案,明確任務目標,工作路徑,完成時限、考核指標,按照方案進行安排部署。
(二)深化推進階段(9—10月)。按照總體要求,全面實施各項改革措施。
(三)完善提升階段(10月以后)。按照2020年、2020年兩個時間節點,認真總結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完善各項政策措施,提升改革水平,基本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目標。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政府責任。加強醫改工作領導,層層落實責任,嚴格實行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工作格局。加大工作推進力度,根據綜合醫改試點方案和年度重點改革任務,區醫改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分管領導要切實把醫改工作擺上重要位置,統籌協調醫療、醫藥、醫保工作,研究制定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年度目標和時間進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強化財政投入,完善補償機制。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改革措施,強化政府推進綜合醫改的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優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建立各級財政主導的多元化衛生投入機制。轉變投入方式,完善補償機制,切實保障綜合醫改試點工作落到實處。
隨著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醫院檔案管理逐漸引起重視,在醫療、教學、科研、等活動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如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轉變檔案管理模式,加強檔案管理規范化,檔案信息的創新與有效利用也備受關注[1]。本文就醫院檔案管理現狀問題和改進的方法談一下觀點。
1醫院檔案管理現狀
1.1檔案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醫學進步、社會快速發展形勢下,醫院檔案管理沒有統一的管理標準,只能根據工作實踐經驗和自身理解來進行檔案管理工作,沒有一定的規范化和合理化。對檔案管理重視不夠,沒能充分認識到檔案在醫院發展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價值的文件資料得不到完好的收集,重要的信息也得不到很好的利用,失去了檔案管理工作的及時性和完整性。
1.2檔案知識缺乏 檔案意識不強 醫院重視醫療人員理論、業務素質培訓和繼續教育,對檔案管理人員的素質提高沒有納入培訓計劃和要求。檔案管理人員非檔案管理專業,流動性快,知識面窄,平時進修學習的機會不夠,缺乏系統、科學的檔案知識培訓,思維能力、創新能力、理論業務水平等都難以適應當前檔案事業發展。
1.3檔案管理設備投入不足,基礎設施陳舊 醫院醫療用房趨于緊張狀態,致使檔案用房狹小,設施不完好,設備相對老化、陳舊,不符合檔案保管的標準。醫院對檔案管理和檔案設備的投入考慮較少亦未納入規劃中,制約了檔案管理的合理化建設,不利于醫院檔案的安全保管,更不利于醫院檔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1.4檔案信息化管理開展力度不夠 醫院信息化建設主要涉及醫療、財務、統計核算等管理方面,沒有對檔案信息化管理引起高度認識,檔案工作依舊停留在手工收集、分類、整理、歸納。適合醫院檔案管理特點的信息化管理缺乏專業性的開發,檔案信息管理軟件的實用性、通用性不完善,在檔案管理使用中不能及時、有效地處理檔案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影響了檔案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認可性。
2加強醫院檔案管理工作的措施
2.1健全醫院檔案管理制度 醫院要結合本單位檔案管理工作現狀,根據《檔案實施辦法》建立科學管理制度,逐步實現保管的規范化、標準化[2]。對各部門的檔案材料進行統一管理,集中分類整理并歸檔,使檔案工作的每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杜絕檔案管理的混亂、分散和流失,充分發揮它的憑證效應和利用價值,為檔案管理與醫療業務同步發展提供保障。
2.2提高理論業務素質 加強檔案認知性
2.2.1組織、指導檔案管理理論與科學技術研究、檔案宣傳與檔案教育、檔案工作人員培訓。掌握現代化信息知識和業務技能,提高創新能力,增強責任心及自身建設,勝任本職工作,整體來提高檔案管理人員素質。認真學習、貫徹落實《檔案法》,增強醫院干部、職工的檔案意識,領導重視和支持是做好醫院檔案管理工作的前提條件和重要保證。
2.2.2要充分認識到檔案管理的重要性,認識到檔案資料很好地利用會給自己的工作和學習帶來信息實效,要大力支持檔案管理工作。伴隨著醫療機構改革和人民群眾健康意識和法律常識的增加,醫療機構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競爭壓力,減少醫療爭議的發生,醫療檔案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2.3增加資金投入,強化設施配備;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增加資金投入,增設檔案管理設施和現代化技術應用的配套管理軟件。改善檔案管理用房狹小的條件,配備專業化管理人員,增設檔案管理應用辦公物品,配備防盜、防火、防漬等必要措施,使檔案管理安全性得到有效保障。有條件的醫院根據需要,配備電腦、照相機、打印機、掃描儀等適應檔案現代化管理的技術設備。
2.4實施檔案管理自動化,現代化;
2.4.1運用檔案管理系統軟件儲存檔案資料,檢索、立卷、編目、借閱等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減少檔案存放空間,增加了保密程度。可利用網絡系統加強科室、各部門之間的資源共享,溝通檔案信息,以滿足醫院醫療、教學等方面的需求。
2.4.2與紙質檔案材料整理比較,醫院電子文檔歸檔所涉及的問題更廣泛,各方面制約的因素也較多,這無形當中給檔案管理人員思想、業務素質提出了更高的標準和要求,及時進行新知識的培訓業是必要的,掌握信息管理自動化知識和技能,高質量地完成檔案管理工作任務。
綜上所述就醫院檔案管理現狀進行了多方面的剖析,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措施。針對醫院檔案管理的需求,從理論知識到實踐探索,從思想意識到管理模式,強化醫院檔案管理,豐富理論內容,轉變工作方法,開拓工作新思路,加強醫院檔案管理現代化建設,使醫院的檔案管理有一個新的發展領域,推動醫院經濟發展邁向新的高度。
參考文獻
1.1解讀醫保政策規定,擴展HIS功能
醫院的管理者很少參與HIS的設計與開發,開發人員需了解醫院管理的需求以及不同地區醫療機構的運行規律,通過對醫院實際情況的調查來設計和修改程序,這個過程需要使用者、管理者和工程技術人員共同合作。決策者和開發人員需對HIS的功能進行整合和統一,最大限度地滿足醫保政策和院內醫保管理的需求。如:①在門診收費子系統設置不同病種處方藥品的限量范圍,超量時HIS會自動顯示提示窗口,替代專職醫保審核人員在收費前對每張處方的審核,提高工作效率;②在醫生工作站、護士工作站、門急診收費處、中心擺藥工作站等子系統的藥品字典庫中,務必標識藥品的報銷類別和限指征用藥品的范圍,以便提醒操作人員正確選擇藥品的計價屬性,提高了醫護人員對醫保患者用藥范圍掌握的準確性;③其他系統應根據不同的醫保方案、報銷比例及限額,設置相應的項目對照以做區別;④若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應指定工作人員隨時進行調整和完善,院內管理部門,如經管、臨床、藥品等部門需進行協調合作;⑤在內部收費系統與LIS、PACS、ORIS、病理管理系統等之間,設置了按即時執行醫囑發生的實際費用進行計價收費,避免多收費或漏收費,確保患者和醫院雙方的利益;⑥在HIS的門急診系統中,采用“一卡通”規范就診流程,對初次就診患者的基本信息進行登記,以方便后期的信息管理。
1.2建立規范化、專業化、標準化的管理制度
醫保制度的全面覆蓋使定點醫療機構傳統的工作觀念、流程、方法和管理模式發生了重大變革。如:醫囑的轉錄與查對,藥品的領取方法與途徑,出院、轉科的操作流程,以及藥品、檢查檢驗的計價和收費等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因此,必須建立完善、嚴格、規范的管理制度。在參照《醫療護理技術操作常規》有關網絡技術的應用與管理要求的基礎上,制定醫院信息系統運行操作規程,如醫生、護士電子病歷操作流程,住院藥房及中心擺藥站操作流程,醫護工作站電子醫囑審核制度,住院門診收費子系統運行程序。同時,應根據醫院診療工作的特點調整管理模式,加強溝通與交流,注重網絡技術與管理流程相結合。例如,為避免醫囑更改,病人轉科、出院,手術改期或停止等特殊情況造成退藥或藥品收費與醫囑不符等情況,可通過協調護士工作站與住院藥房等部門,采取病區備2d用量的藥品基數,中心藥房將隔日擺藥改為當日擺藥。同時,應對網絡運行的安全性、可靠性,醫囑錄入的準確性、規范性,醫囑與費用的準確對應等提取細致的量化指標,將系統的運行情況納入質量考核體系中,落實質量控制,明確責任,獎罰分明,確保HIS有序、優質、高效地運行。
1.3建設兼容性、前瞻性的標準化編碼
定點醫療機構和醫保經辦機構是密不可分的兩個部門,其數據要實行共享。共享數據包括住院病人的基本信息、疾病名稱、費用明細等,所以設置科學化、標準化、通用化的編碼非常重要。否則,醫保部門將無法識別、統計、匯總來自定點醫療機構的信息源。因此,建立一套標準化、科學化、通用化、前瞻性強的醫囑字典,對于分析檢查、治療和用藥的合理性具有重要意義。
1.4加強對HIS使用者的培訓
HIS的應用者是醫院的全體員工,員工的年齡、專業、素質不同,決定了其對計算機的接受程度參差不齊。人員的流動以及應用程序的不斷改進和系統的不斷升級,決定了計算機的培訓工作需要不斷進行。管理者必須把培訓工作作為一項系統工程,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
(1)抓住骨干,強化培訓。組織系統應用培訓,其內容包括網絡技術基本理論、基礎操作、工程系統,以及各個應用系統的窗口功能操作等。將醫保政策、有關規定與信息網絡技術在院內的運行機制有機結合,使醫生、護士和收費員掌握操作程序,適應日常的工作流程。
(2)以點帶面,全員培訓。逐步形成常規的培訓流程,由前期培訓合格的骨干擔任管理協理員,將“傳幫帶”運用到日常工作中,使醫護間、科室間相互交流協作。
(3)現場指導,有針對性地培訓。HIS網絡管理組成員要去醫院科室進行調研,解答特殊科室存在的個性問題,并有針對性地組織培訓,集中解答普遍存在的共性問題。
2總結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職能和任務
社區衛生承擔公共衛生的職能,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衛生服務職能的一項重要內容。《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中指出“社區衛生服務是城市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人人享有初級衛生保健目標的基礎環節。大力發展社區衛生服務,構建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醫院和預防保健機構分工合理、寫作密切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對于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優化城市衛生服務結構,方便群眾就醫,減輕費用負擔,建立和諧的醫患關系具有重要意義。建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預防保健機構、醫院合理的分工協作關系。調整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預防保健機構的職能,適宜社區開展的公共衛生服務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等預防保健機構要對社區服務機構提供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公共衛生及醫療保健的網底。公共衛生是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區別于醫院及其他基層衛生服務機構的顯著特點。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為衛生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預防控制,慢性病預防控制,精神衛生服務,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老年保健、殘疾人康復指導和康復訓練,計劃生育技術咨詢指導、發放避孕藥具,協助處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
婦幼保健機構的功能
《衛生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婦幼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衛婦社發(2006)495號]、《衛生部關于印發(婦幼保健管理辦法)的通知》[衛婦社發(2006)495號]中“明確婦幼衛生服務體系的功能定位。要健全以鄉村、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為基礎,婦幼保健專業機構為核心,大中型綜合醫療機構和相關科研教學機構為技術補充的婦幼衛生服務體系。婦幼保健機構應堅持以保健為中心、保健與臨床相結合的發展方向,以群體保健工作為基礎,面向基層、預防為主,依法為婦女兒童提供健康教育、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婦女兒童常見病篩查、婦幼衛生信息管理等公共衛生服務,適當開展與婦女兒童健康密切相關的基本醫療服務。在執業范圍、內部科室設置、人員安排、規章制度建設等方面必須符合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的職責要求,突出母嬰保健服務功能,避免向綜合醫院模式發展。上級婦幼保健機構應對下級機構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服務管理等。同時,充分利用綜合醫療機構婦產科、兒科和其他相關科室的技術力量為轄區婦女兒童健康服務”。“城市婦幼衛生工作要依托社區,充分利用社區衛生服務網絡開展基本婦幼衛生服務。把適宜社區開展的婦幼衛生工作交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婦幼保健機構要加強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為社區居民以及流動人口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經濟的婦幼衛生服務”。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婦幼保健工作
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負責建立完善社區健康檔案資料,掌握社區人群健康狀況及影響健康的主要危險因素,有計劃地實施干預措施;開展常見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和傳染病的預防控制,開展計劃免疫、婦女保健、兒童保健、老年保健、社區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以及健康教育等工作,全面落實社區居民的健康管理和社區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接受預防保健機構的專業指導,定期選派人員到預防保健機構進行專業培訓,提高社區衛生服務婦幼保健的整體水平。
兒童保健:①對0~3歲嬰幼兒,建立兒童保健手冊;②掌握轄區兒童數量及分布;③新生兒訪視2次,包括對新生兒進行健康檢查,指導母乳喂養、新生兒護理等;④對1歲以內嬰兒每年健康檢查4次,1~3歲嬰幼兒每年健康檢查2次,包括生長發育監測及評價、出生缺陷的發現與轉診、嬰幼兒常見疾病防治、意外傷害預防等;⑤對體弱兒、高危嬰幼兒進行轉診及管理。
產婦保健:①對孕產婦建立保薦手冊,掌握孕產婦數量及分布。②對孕產婦至少進行5次孕期指導,包括體格檢查和產科檢查(體重、血壓,宮高、胎心、胎位等)心理適應、孕期營養等資訊。③進行高危孕婦初步篩查、轉診、隨訪。④開展產后訪視,指導產后避孕。⑤開展計劃生育技術指導與咨詢。開展育齡群眾避孕節育知識的宣傳。向本社區育齡夫婦免費提供避孕節育藥具。
掌握社區人口中婦女兒童(含流動人口)基礎資料,掌握婦女兒童的健康狀況。
進行婦幼衛生信息管理:做好婦幼衛生登記、婦幼衛生信息統計和“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出生缺陷”三網監測工作,開展孕產婦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入戶調查。做好統計分析。
配合做好孕婦產前先天性、遺傳性疾病篩查、艾滋病病毒篩查的宣傳動員、咨詢指導等工作。
有機地把婦幼保健和社區衛生機構結合起來,充分發揮婦幼保健機構作用
婦幼保健機構要掌握轄區內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及影響群體健康的主要因素,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定婦幼衛生相關政策和工作制度,參與婦幼保健業務的行業管理;開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強對基層醫療機構的專業培訓、技術支持與業務考核,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完成婦幼保健任務;負責孕產婦死亡監測、兒童死亡監測、出生缺陷監測等婦幼衛生信息統計工作;開展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婦女常見病防治、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等婦女保健工作;開展托幼機構的群體兒童保健和散居兒童保健管理,做好兒童常見病防治、口腔保健、眼保健、聽力保健等兒童保健服務。
業務指導:婦幼保健機構應定期對轄區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孕產婦管理、兒童保健管理、信息、健康教育等技術服務、婦女兒童常見病的防治技術等工作進行技術指導和管理。人員培訓:婦幼保健機構應按照當年全市統一的培訓計劃,定期舉辦街(鄉)衛生院婦女保健醫生、計劃生育技術人員、兒童保健醫生、托幼園所保健員、助產技術人員專業知識培訓班。區(縣)級婦幼保健機構群體保健工作人員應按時參加市級培訓。
工作例會制度:婦幼保健機構應定期分別組織街(鄉)衛生院婦女保健醫生、計劃生育技術人員、兒童保健醫生、助產技術人員的上站例會,傳達上級工作精神,部署工作任務。婦幼衛生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婦幼衛生信息系統,開展以人為本的健康管理。要加強對婦幼衛生信息的監督管理,逐步建立健全各級婦幼衛生信息網絡,使婦幼衛生信息逐步完善,實現規范化、法制化。要積極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創新婦幼衛生信息管理,充分發揮信息資源的作用,為科學評價婦幼衛生事業、制定婦幼衛生政策提供依據。要建立婦女兒童健康信息庫,并進行動態跟蹤管理,評估健康狀況,制定干預措施。
建立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5歲以下兒童死亡、新生兒評審制度:婦幼保健機構應開展孕產婦死亡、嬰兒死亡、5歲以下兒童新生兒死亡評審工作。
建立婦幼保健工作質量定期考核制度:婦幼保健機構應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對轄區有關醫療機構進行婦幼保健工作考核。
托幼機構衛生保健管理制度:婦幼保健機構負責轄區各類托幼園所的衛生保健管理與指導。承擔教職工體檢、兒童入園體檢、兒童定期體檢;承擔托幼園所衛生保健日常工作的指導;定期召開例會,每年至少2次;負責對托幼園所衛生保健工作質量的定期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反饋給園所及其主管部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保證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科學、準確,促進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是指通過開辦醫療衛生機構網站、預防保健知識網站或者在綜合網站設立預防保健類頻道向上網用戶提供醫療保健信息的服務活動。
開展遠程醫療會診咨詢、視頻醫學教育等互聯網信息服務的,按照衛生部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分為經營性和非經營性兩類。
經營性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是指向上網用戶有償提供醫療保健信息等服務的活動。
非經營性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是指向上網用戶無償提供公開、共享性醫療保健信息等服務的活動。
第四條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在向通信管理部門申請經營許可或者履行備案手續前,應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同意。第二章設立
第五條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為依法設立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
(二)具有與提供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施及相關制度;
(三)網站或者頻道有2名以上熟悉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提供性知識宣傳的,應當有1名副高級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
第六條申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中含有性心理、性倫理、性醫學、性治療等性科學研究內容的,除具備第五條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必須是醫療衛生機構;
(二)具有僅向從事相關臨床和科研工作的專業人員開放的相關網絡技術措施。
第七條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和申請表。申請表內容主要包括:網站類別、服務性質(經營性或者非經營性)、內容分類(普通、性知識、性科研)、網站設置地點、預定開始提供服務日期、主辦單位名稱、機構性質、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二)主辦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機構法人證書或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學歷證明及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及簡歷;
(四)網站域名注冊的相關證書證明文件;
(五)網站欄目設置說明;
(六)網站對歷史信息進行備份和查閱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說明;
(七)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在線瀏覽網站上所有欄目、內容的方法及操作說明;
(八)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證醫療保健信息來源科學、準確的管理措施、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
第八條從事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網站的中文名稱,除與主辦單位名稱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冠名。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審核意見。予以同意的,核發《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公告,并向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不予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格式由衛生部統一制定。
第二章設立
第五條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為依法設立的醫療衛生機構、從事預防保健服務的企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社會組織;
(二)具有與提供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相適應的專業人員、設施及相關制度;
(三)網站或者頻道有2名以上熟悉醫療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醫療衛生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提供性知識宣傳的,應當有1名副高級以上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
第六條申請提供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中含有性心理、性倫理、性醫學、性治療等性科學研究內容的,除具備第五條規定條件外,還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主辦單位必須是醫療衛生機構;
(二)具有僅向從事相關臨床和科研工作的專業人員開放的相關網絡技術措施。
第七條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應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主辦單位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請書和申請表。申請表內容主要包括:網站類別、服務性質(經營性或者非經營性)、內容分類(普通、性知識、性科研)、網站設置地點、預定開始提供服務日期、主辦單位名稱、機構性質、通信地址、郵政編碼、負責人及其身份證號碼、聯系人、聯系電話等;
(二)主辦單位基本情況,包括機構法人證書或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三)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學歷證明及資格證書、執業證書復印件,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及簡歷;
(四)網站域名注冊的相關證書證明文件;
(五)網站欄目設置說明;
(六)網站對歷史信息進行備份和查閱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執行情況說明;
(七)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在線瀏覽網站上所有欄目、內容的方法及操作說明;
(八)健全的網絡與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網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戶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九)保證醫療保健信息來源科學、準確的管理措施、情況說明及相關證明。
第八條從事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網站的中文名稱,除與主辦單位名稱相同的以外,不得以“中國”、“中華”、“全國”等冠名。
第九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對申請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材料進行審核,并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的審核意見。予以同意的,核發《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公告,并向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不予同意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格式由衛生部統一制定。第十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下列事項之一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填寫《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項目變更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一)《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中審核同意的項目;
(二)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主辦單位的基本項目;
(三)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基本情況。
第十一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有效期2年。需要繼續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2個月內,向原審核機關申請復核。通過復核的,核發《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復核同意書》。
第三章醫療保健信息服務
第十二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內容必須科學、準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保健信息管理的相關規定。
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對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鏈接的信息負全部責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內容的信息;不得虛假信息;不得未經審批的醫療廣告;不得從事網上診斷和治療活動。
非醫療機構不得在互聯網上儲存和處理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信息。
第十三條醫療廣告,必須符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應當注明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并按照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登載。
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刊登違法廣告。
第十四條開展性知識宣傳,必須提供信息內容的來源,并在明顯位置標明。信息內容要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審核把關,確保其科學、準確。
不得轉載、摘編非法出版物的內容;不得以宣傳性知識為名渲染性心理、性倫理、性醫學、性治療等性科學研究的內容;嚴禁傳播內容。
第十五條開展性科學研究的醫療保健網站,只能向從事相關臨床和科研工作的專業人員開放。
嚴禁以開展性科學研究為名傳播內容。綜合性網站的預防保健類頻道不得開展性科學研究內容服務。
第十六條提供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網站登載的新聞信息,應當符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登載的藥品信息應當符合《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應當在其網站主頁底部的顯著位置標明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或者《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復核同意書》的編號。
第十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提供者變更下列事項之一的,應當向原發證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手續,填寫《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項目變更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一)《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中審核同意的項目;
(二)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主辦單位的基本項目;
(三)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基本情況。
第十一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有效期2年。需要繼續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2個月內,向原審核機關申請復核。通過復核的,核發《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復核同意書》。
第三章醫療保健信息服務
第十二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內容必須科學、準確,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保健信息管理的相關規定。
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網站應當對的全部信息包括所鏈接的信息負全部責任。
不得含有封建迷信、內容的信息;不得虛假信息;不得未經審批的醫療廣告;不得從事網上診斷和治療活動。
非醫療機構不得在互聯網上儲存和處理電子病歷和健康檔案信息。
第十三條醫療廣告,必須符合《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應當注明醫療廣告審查證明文號,并按照核準的廣告成品樣件內容登載。
不得夸大宣傳,嚴禁刊登違法廣告。
第十四條開展性知識宣傳,必須提供信息內容的來源,并在明顯位置標明。信息內容要由醫療衛生專業人員審核把關,確保其科學、準確。
不得轉載、摘編非法出版物的內容;不得以宣傳性知識為名渲染性心理、性倫理、性醫學、性治療等性科學研究的內容;嚴禁傳播內容。
第十五條開展性科學研究的醫療保健網站,只能向從事相關臨床和科研工作的專業人員開放。
嚴禁以開展性科學研究為名傳播內容。綜合性網站的預防保健類頻道不得開展性科學研究內容服務。
第十六條提供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網站登載的新聞信息,應當符合《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登載的藥品信息應當符合《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第十七條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應當在其網站主頁底部的顯著位置標明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或者《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復核同意書》的編號。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的審核和日常監管工作進行指導和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依法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主辦單位提供的醫療保健信息服務開展審核工作,對本行政區域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各級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對下列內容進行日常監管:
(一)開辦醫療機構類網站的,其醫療機構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二)提供性知識宣傳和普通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是否取得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資格,是否超范圍提供服務;
(三)提供性科學研究信息服務的,其主辦單位是否具備相應資質,是否違規向非專業人士開放;
(四)是否利用性知識宣傳和性科學研究的名義傳播內容,是否刊載違法廣告和禁載廣告。
第二十條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設立投訴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上網用戶對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投訴舉報。
第二十一條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對上網用戶投訴舉報和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知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提供者予以改正;對超范圍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應責令其停止提供。
第二十二條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和監督管理情況應當向社會公告。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未經過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通報同級通信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情節嚴重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第二十四條已通過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或者復核同意從事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違反本辦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非經營性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提供者處以3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對經營性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提供者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拒不改正的,提出監管處理意見,并移交通信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超出審核同意范圍提供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的;
(二)超出有效期使用《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的;
(三)未在網站主頁規定位置標明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或者復核同意書編號的;
(四)提供不科學、不準確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
(五)借開展性知識宣傳和性科學研究為名傳播內容的。
第二十五條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違規對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申請作出審核意見的,原審核機關應當撤銷原批準的《互聯網醫療保健信息服務審核同意書》;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依法給予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