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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來,我在鎮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縣民政局的關心指導和幫助下,緊緊圍繞全鎮工作大局,以促進改革、發展、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依法行政為手段,認真落實執政為民措施,始終把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切實履行“以人為本、為民解困”,“關注民意、解決民生、維護民利、維護民權”的核心工作職能。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求真務實、狠抓落實,各項工作穩步推進。現將工作總結匯報如下:
一、積極創新落實低保政策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將低保制度的落實作為一項重要的“民心工程”來抓,使困難戶的生活得到了救濟和保障,切實做到“應退盡退”“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切實發揮低保制度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確保我鎮城鄉低保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推進全縣城鄉低保工作陽光運行。
二、認真做好救災救濟和社會福利工作
根據黨委政府安排,蓮峰鎮開展送溫暖活動,把黨委政府的關愛送到貧困農戶手中,同時我鎮民政所還在各社區開設臨時庇護站,讓部分流浪乞討人員得到及時救助,確保他們的生命財產的安全。
三、加強雙擁工作,支持國防建設
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軍隊退休干部、帶病回鄉復退伍軍人、革命傷殘軍人、兩參人員、現役軍人家屬等的撫恤金、定期補助、優待金和補貼的管理,通過銀行發放給優扶對象,“八一”建軍節,鎮組織了部分退役軍人參加座談會,向他們宣講相關扶貧政策。
四、老齡工作得到加強
綏化市鄉鎮民生服務中心實行鄉鎮與民政局共同管理,以鄉鎮管理為主,民政局具體負責業務監督和指導管理模式。
在人員編制上,各鄉鎮和街道辦民生服務中心,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鄉鎮長、街道辦副主任擔任民生中心主任,民政助理任專職常務副主任。具體工作人員采取從鄉鎮和街道辦在編干部、教師及鄉鎮站所人員中擇優選調,從事業編制中擇優調劑,從大學畢業生中擇優招聘等辦法,充實民生服務中心工作隊伍,使每個民生服務中心都有專職工作人員3―5人,各民生服務站配備專職工作人員1―2人。
在財力保障上,由縣(市、區)民政局為每個中心安排10萬元資金進行基礎建設,達到有桌椅、有微機、有卷柜、有電話、有耗材的“五有”標準。并由民政部門出面協調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為每個服務中心落實每年2萬元左右的辦公經費,保障中心的正常運轉。
各鄉鎮和街道辦都騰出2至4間辦公室作為服務中心的辦事處,并確立“五個一”工作模式。即設立一條救助熱線,解決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設立一處民生服務信箱,及時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建立一個民生接待站,解決群眾的實際困難;走訪一次鄉下,每周由民生服務中心主任帶隊走訪,變群眾上訪為干部下訪;設立一名村級民生聯絡員,及時反映群眾的意愿和呼聲。
同時,為了更好地發揮鄉鎮民生服務中心的職能,各服務中心一方面加強培訓。在市民政局統一規劃設計下,抽調基層業務骨干,分別就基礎業務、民政政策、疑難問題處理、臺帳報表的方法等,重點對中心主任、副主任進行了培訓。并指導各縣(市、區)利用兩個月的時間,集中對中心所有工作人員進行了分期培訓,合格者持證上崗,使他們盡快進入了工作角色。另一方面完善制度建設。統一研究制定了鄉鎮公共服務中心在日常管理、崗位職責、接待、資金管理等6個方面15項制度,包括《城鄉低保管理制度》、《接待處理制度》、《深入基層走訪回訪制度》、《民生服務中心(站)日常工作制度》等規章制度,并將民生服務中心(站)領導分工、工作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制成圖版、懸掛上墻。
此外,還建立了激勵約束機制。制訂了《全市低保系統內部監督管理辦法》,明確了“十必須”、“十不準”規定。并針對民生服務中心,專門制定了工作考核及獎懲辦法。在各鄉鎮及民政局設立了監督網頁和舉報電話,確保各種問題及時得到查處。
總之,綏化市民生服務中心建設,不但在中心領導配備上體現了民政的行政主體地位,還在服務內容上突出低保、醫療救助、五保、優撫、救災救濟等民政業務內容,體現了民政的主體地位和核心職能。
辦公大廳式民生服務中心
山東省菏澤市單縣構建了以鄉鎮(辦事處)民生服務中心為載體,以服務窗口為主體,以村級服務代辦點為網點的民生服務體系,在全縣22個鄉鎮(辦事處)設立高標準民生服務中心,將計生、養老、醫保、就業創業等8種農村最需要的民生服務統一起來,限時辦理。還適度下放了部分登記、審批權力,真正實現了一站式服務。鄉鎮民生服務中心隸屬于鄉鎮政府管轄,實行“首問負責”和“零距離”服務。其機構人員設置為4―5人,包括主任、會計各一人,服務人員一人。
民生服務中心定期群眾關注的惠農補貼、低保、社區服務、救災救助、村務等各項涉農政策,切實解決好廣大群眾的吃、穿、住、醫、教等民生問題。為進一步方便群眾辦事,他們還積極推行“統一受理+全程服務+全程”的模式,把服務送到群眾家門口,讓群眾足不出戶就能得到咨詢答復。
為確保民生服務信息化建設標準化,該縣嚴格執行一套高檔辦公硬件設備、一套便民設施、一套服務臺賬、一套服務資料、一個群眾意見箱、一部服務熱線電話“六個一”標準。同時,建立健全了民生服務中心管理、服務、監督檢查、績效考核等制度和工作流程。
為進一步發揮民生服務中心服務效能,方便群眾辦事和監督,單縣還將全縣鄉鎮(街道辦事處)民生服務中心的“為民服務熱線電話”號碼及負責人名單全部公之于眾。如有反映民政業務范圍內的求助事項,咨詢民政政策法規和辦事程序,反映工作人員在工作作風、工作質量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等相關事項,可以隨時撥打。
專員式民生服務中心
河南省新鄉市牧野區民生服務中心從“為民、惠民、便民”的服務理念出發,通過整合公共資源,進一步搭建社區(村)服務工作平臺,以基層黨(工)委為單位,牽頭做好民生服務中心的創建,同時輻射到各社區(村),建立民生服務站(點)。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幾年,葉縣經濟和社會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近年來,葉縣民政局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思路,堅持以“以民為本、為民解困、為民服務”為理念,深化改革,打造三個亮點,突出六個重點,使該縣民政工作走在了平頂山市前列。
2008年,葉縣率先在全省實施“5711工程”,強化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5711工程”即葉縣民政局在全省率先提出的每個鄉(鎮)民政所要有5間以上辦公用房、民政工作人員不少于7人、建立一套完整規范的工作制度、創建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對鄉鎮民政所進行規范化建設,夯實民政工作基礎。
“5711工程”提出后,《中國民政》、《中國社會報》將該工程作為典型刊發全國,河南省民政廳廳長楊云、黨組書記余學友,先后到該縣進行調研并給予高度評價。
“十個一”工程的實施,也提升了該縣敬老院管理水平。針對敬老院管理水平較低的問題,葉縣民政局率先大膽提出并實施了“十個一”工程即每個敬老院要建成一個菜園、一個養殖場、一個診所、一片綠地、一個浴室、一個沼氣池、一個娛樂室、一個健身區、一個戲臺子、一個閱覽室,把敬老院打造成“五保老人”居家生活、衛生健康、文化娛樂的平臺。
針對敬老院“五保老人”對文化娛樂生活需求強烈的現狀,葉縣民政局組建了“關愛老人藝術團”。該團先后兩次赴18個鄉鎮敬老院巡回演出47場,重陽節前夕還到市、縣老年公寓慰問演出。該團的演出活動,受到了河南省民政廳廳長楊云的肯定并要求河南省民政系統以葉縣為榜樣,學習成功經驗。
2008年,葉縣民政局殯葬改革工作繼續位居全市第一;扎實穩妥地完成了第六屆村委換屆選舉工作;完成了廉村、舊縣兩個鄉鄉改鎮的報批及全市城鄉設標試點工作,在焦作召開的全省地名公共服務工程總結推進會上,葉縣介紹了經驗;全年銷售福利彩票810萬元,比上年增加310萬元:新建、改擴建敬老院10所,新增床位560個,集中供養率達40%;城鄉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差標準分別提高到125元、52元。全年共發放低保金2640余萬元,為866位城鄉貧困人口發放醫療救助金184萬元。
葉縣民政局先后獲得縣級綜合目標管理一類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計劃生育、綜合治理工作先進單位,市級“民政工作先進縣”、“殯葬改革工作先進縣”、省級“組織工作先進單位”。
一、圓滿完成局里交辦的工作任務
基層科緊緊圍繞局里的中心工作,確定了科室人員任務分工,各項工作責任到人。認真做好局里交辦的各項工作。節日值班做到了在崗在位,做到了不拖崗、不漏崗,克服各種困難不提要求,圓滿的完成局里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做好本職工作
1、人民調解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人民調解法》,大力加強全區人民調解組織建設,完善了全區9個鄉鎮辦1個北方基地園區司法所的規范化建設;規范了村級調委會標準化建設,目前為止我區共建立標準化調解委員會49個,做到了有人員、有辦公地點、有必要的辦公桌椅、有牌子、有公章;成立了1個醫患糾紛調解中心。健全鄉級、村(居)、聯戶(樓院)三級調解工作網絡,建立健全了崗位責任制、例會制度、學習制度、考評制度、業務登記和統計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糾紛回訪制度等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嚴格書面調解協議制作范圍、內容和要求,規范制作調解協議,協議一案一檔,按照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備案。進一步在全區開展“春風化雨”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在春節和“兩會”及雙節期間開展了三次大規模的糾紛排查活動。在今年4月份,根據上級機關和局黨組的安排下在全區開展“爭當人民調解能手”活動,并以桃司[]2號文件下發到各鄉鎮辦。為了規范人民調解補貼的發放,在今年下發了桃司[]5號文件,規定了年后人民調解津貼的發放要以固定津貼和以案定補相結合,即主要是以案定補為主,固定津貼發放為輔。并對各鄉鎮辦司法所進行了一次全面的檢查,主要是根據上級和局里的要求,今年的調解津貼將按“以案定補”。對1-11月份各鄉鎮辦司法所和村居調委會調解的糾紛的數量、登記、調解協議的制作和規范情況進行了督查。9個司法所中各類檔案比較規范的是路北司法所、河西司法所、麻森所,部分檔案比較規范的有中華辦司法所。今年,基層科全體人員到各鄉鎮辦針對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人民調解等工作進行督導,對部分享受固定津貼的人民調解委員會亮了黃牌,限期整改。今年1-11月份共調解各類糾紛1271件,調解成功1269件。
2、安置幫教工作。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要求,做到了接茬到位、幫教到位。與鄉鎮街道司法所共同促進和幫助83名刑釋解教人員就業,解決了11名刑釋解教人員社保、低保等實際問題。今年全區共接收29名刑釋解教人員,解除幫教30人。到目前為止全區共有在冊刑釋解教人員122名。全部銜接,落實幫教人員。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經多方協調、聯系,在精細化工集團建立了我區第一個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基地。
3、社區矯正工作。進一步完善了隊伍建設,區、鄉兩級成立了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完善了基層科、司法所和村(居)委會(矯正對象家屬和社區志愿者共同組成幫教小組)基層社區矯正工作網絡,下發了桃司[]6號、7號文件規范了社區矯正個案補貼、矯正人員手機定位等舉措,全面推行社區矯正工作。依法開展社區矯正工作,完善制定了聯席會議、教育培訓、請示報告、責任追究、考核獎懲制度、監管制度、社會工作者(志愿者)聘用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社區矯正銜接制度、社區矯正社會保障制度、社區矯正管理制度等11項社區矯正工作制度。為各鄉鎮辦社區矯正工作站,統一制作了工作站標牌;將有關工作制度、職責分工、工作流程做成展牌張掛上墻;將矯正檔案文本等下發各工作站。做到了“四個明確”,即:明確矯正任務、明確工作主體、明確部門職責、明確工作流程,為社區矯正工作規范化開展提供了機制保障。在矯正過程中,根據每個社區服刑人員的生活經歷、犯罪原因、認罪悔罪態度、家庭情況制定矯正方案分類開展矯正。加強教育矯正,全區共開展集中教育516人次,個別談話424人次。組織公益勞動,增強矯正對象的公德意識。我們針對矯正對象的年齡、體質、特長及矯正對象的生活工作情況,安排相應的公益勞動,采取集中與分散結合的方式,由各社區具體落實。到目前為止共有129名社區矯正人員。月份從公安局接收各類在冊監管人員120名,今年科室親自接緩刑、假釋18名,對4名保外就醫人員進行體檢,參與調查的有22名,有3人假釋未批1人因不符合社區矯正條件退回監獄,129人全部簽訂了幫教協議,建立了齊全的檔案。解除矯正11人,除近期將解除矯正的人員外,全部99名矯正人員實行了手機定位監管。現在我們正在與上級機關和電信公司協調,對所有矯正人員的手機開通定位功能。
三、月份基層科工作安排:
1、繼續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工作。圍繞當前局里的工作中心,及元旦、春節前的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好矛盾糾紛排查和化解活動。
2、繼續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刑滿釋放解除勞動教養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的若干意見》,在建立和完善全區第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基地的基礎上,再建立一個幫教基地,努力把我區重新犯罪率始終控制在最低限度。
1.加強社會保障。我市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養老為依托、機構養老為支撐,各類服務機構協調發展、多種服務形式相互補充的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初具雛形。加強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村留守老人、兒童健康保駕護航;加強教育均等化發展,為農村留守兒童健康成長提供智力支撐;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覆蓋全民,報銷范圍擴大,報銷比例提高,進一步減輕留守老人兒童的醫療負擔;養老服務機構建設穩步發展,實現了鄉有敬老院、縣有福利院的目標。
2.加大社會優待。65周歲以上老年人免費乘坐城內公交車的規定得到較好落實;高齡老人生活補貼制度城鄉全覆蓋。計生獎勵范圍擴大,失獨和獨生子女老人享受計生獎勵扶助和子女傷殘扶助。每年春節期間,全市各部門組織開展走訪慰問留守老人兒童活動,為留守老人兒童送去黨和政府的溫暖。
3.增強社會服務。我市各級開展了對農村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服務的試點工作,如__區在__村、__村、__村、__村四個村開展了對農村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服務的試點工作,由家庭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向村委會、鄉鎮民政辦提出申請,區民政、衛生計生等部門調查審核,對確實存在生活困難的按困難程度通過臨時救助、大病互助等方式開展關愛服務,符合條件的納入低保。各級衛生計生部門在春節、“5.29”計生協會員活動日走訪時,計生家庭中貧困的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納入走訪對象。同時,我市將敬老院改擴建和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納入市“民生100工程”考核內容,今年__縣內總投資5億元、總床位1600張的民營養老機構——融康樂養老養生產業園,年底啟動建設。
4.鞏固協會發展。老年協會蓬勃發展,老齡工作氛圍愈加濃厚,涉老服務窗口和服務行業深入開展“敬老文明號”創建活動,大力提升服務質量。其中,__縣__社區管服中心、__縣教育局退協辦分別被授予“全國敬老文明號”和“全省敬老文明號”榮譽稱號。
1.法律規定尚不完善。農村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關愛工作力量及資源分散在各部門,呈現碎片化的狀況,給依法統籌推進帶來困難,難以形成工作合力,有待進一步加強統籌和整合。
2.經費投入不足。目前的工作經費投入與工作需要不相適應,難以滿足工作需求。
3.存在工作盲區。未建立翔實完備、共享的農村留守老人兒童信息臺賬,在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上存在障礙,導致極少數需要扶助的工作對象沒有得到關心關懷,需要進一步完善基礎工作網絡,織牢網底工程。
1. 以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法》為契機,研究完善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的相關內容,進一步明確職責,加強考核評估,搞好統籌謀劃,形成黨委主管、政府執行、部門配合、社會幫扶的上下聯動工作格局。
2.盡快建立統一的、能共享的留守老人兒童信息庫,為動態、精準關愛保護留守老人兒童提供準確、有效的信息支撐。
一、我縣殘疾人的基本狀況
我縣目前共有殘疾人1萬多名,占全縣總人口的5%,涉及
到五分之一的家庭,其中持證殘疾人3718人,分類為肢殘2156人,聽力言語殘454人,視力殘381人,精神殘389人,智力殘338人,其困殘疾人144人(涉及到78戶家庭),低保殘疾人540余人,低保邊緣50余人,同時還有相當一部分殘疾人處于亞貧困狀態。而且在當前的社會分化過程中,還有新的殘疾人貧困群體還在生成,比如抽樣調查過程出現的老年殘疾人群體。
二、我縣開展殘疾人社會救助所取得的初步成效:
近幾年來,隨著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岱山縣針對殘疾人生活
中存在的不同困難,有針對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
1、對符合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實行“應保盡保”。
為解決殘疾人基本生活難的問題,原創:我縣將符合低保條件的殘疾人家庭,實行“應保盡保”,把低保作為殘疾人社會救助的一種主要形式,至2006年6月底,全縣的低保殘疾人家庭,基本做到了應保盡保。目前,我縣的保障標準為城鎮225元/月/人,農村135元/月/人,低保工作在保障困難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方面發揮了基礎性的作用。
2、殘疾人養老、康復醫療、教育、住房、法律等專項救助
體系逐步建立,作用日益強化。
1)建立了對殘疾人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進行補助的制度
2001年,我縣制定出臺了《岱山縣對殘疾人實行照顧扶助規定》,該規定第七條:“對城鎮(非農戶,下同)殘疾人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縣殘聯結予適當補助,補助金額一般為社保機構規定的最低年繳費額的三分之一”。至此文件公布之日起,我縣就開始了對殘疾人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進行補助的政策。2002年5月縣人勞局出臺的《關于做好社會弱勢群體勞動和社會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對包括殘疾人在內的四類弱勢群體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按低于本縣正常繳費比例的五個百分點繳納,使殘疾人的社保繳費政策進一步優惠。2004年10月,縣政府《關于印發岱山縣扶持殘疾人事業若干意見的通知》的出臺,殘疾人養老保險補助金額調整為15%,但補助擴面到農村殘疾人,使所有參加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的殘疾人個體工商戶、種養業戶、自由職業均可享受以上補助政策。自以上政策實施以來,累計74人次享受補助,補助金額為5.3萬余元;有807人享受了交費率的優惠。
2)實施了殘疾人康復補助及醫療救助制度。
“十五”期間,我縣開展了以下康復工程:開展白內障復明550例;低視力配用助視器25例;聾兒康復語訓17人次;安裝普及型假肢42名;安裝矯形器26例;系統訓練肢殘人30名,腦癱兒童6名;康復治療精神病20人,并對以上康復對象進行了康復補助,累計補助金額達100余萬元。此外,我縣在2004年4月,制定出臺了《岱山縣貧困群體大病醫療救助實施辦法》,對包括低保殘疾人在內的幾種對象的5類大病予以救助,該制度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部分殘疾人家庭的因病致貧和因病返貧,對我縣經濟發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3)有效保障了殘疾學生及貧、特困殘疾人家庭子女的入學
“十五”期間,全縣通過助學結對共資助86名殘疾人及殘
疾人家庭子女圓了大學夢,輸送了6名殘疾人到省殘疾人職業學校學習,還對8名獲得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的殘疾學生進行了補助。此外,還積極出臺有關政策對殘疾人及低保殘疾人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結予免費或一定的減免,使我縣殘疾人及貧困殘疾人家庭子女入學難的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
4)實施了對殘疾人的就業培訓援助
“十五”以來,我縣采取特別扶持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殘疾人就業:按比例安置就業75名;集中就業250名,其中異地就業17名;個體就業53名。全縣共有有勞動能力殘疾人1950名,其中就業的1790名,就業率達到91.8%。為提高殘疾人職業技能,共舉辦殘疾人職業技術培訓班16期,培訓殘疾人1000余人,投入培訓費15余萬元;還重視盲人的按摩培訓工作,共向省有關盲人按摩學校輸送培訓人員5人,全部獲得結業證書并進行了異地安置就業。加大了對扶貧基地、種養殖和個體工商戶的扶持力度,共投入資金30余萬元,對237戶種養殖和個體工商戶進行了扶持,對6個扶貧基地進行了新建與擴建。
5)開展了貧困殘疾人的“助居工程”
為改善貧困殘疾人的住房條件,使他們居有所、住有屋,與
健全人一樣創造美好人生,從2003年起,我縣開始對全縣的貧困殘疾人家庭進行危房改造,至2005年底,累計修建貧困殘疾人家庭住房115戶,改造資金達60萬元。
6)拓展了殘疾人法律援助工作
2004年4月,縣法律援助中心出臺《岱山縣法律援助實施辦
法》對殘疾人等有關弱勢群體的法律援助作了具體明確的規定,并在殘聯掛牌設立了法律援助聯絡站,形成了律師、法律工作者及社會力量齊辦法律援助案件的新格局,以解決殘疾人“打官司難”的問題。此外,縣殘聯還聘請了殘疾人常年維權法律顧問,,無償為殘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使殘疾人的合法權益切實得到維護。
3、其他形式的社會救助渠道日益拓寬,作用不容忽視
近年來,我縣各個層面、各種形式的殘疾人社會救助渠道不
斷拓寬,救助的力度不斷增強,如:扶貧結對、節日慰問救助、因病因災等原因造成的臨時救助、特困殘疾人的救助金發放、低保殘疾人的水電救助等,成為殘疾人社會救助體系中有力的補充。
三、我縣殘疾人社會救助工作存在的問題
雖然我縣在殘疾人的社會救助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并為殘疾人解決了一些生活困難,但據了解,殘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難、子女上學難、家庭成員就醫難幾大突出問題,仍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相對于全縣經濟發展水平和全縣人均收入而言,殘疾人的生活狀況仍然不容樂觀。造成殘疾人家庭生活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從目前的實際情況看,有幾個問題值得我們認真研究和解決:
1、救助范圍不夠寬。由于受資金條件的限制,前幾年我縣對殘疾人采取的一系列救助措施,基本上都是以低保劃線,即享受低保的殘疾人家庭就給予救助。這種以低保劃線來確定救助對象的做法,就使得一些家庭收入稍高于低保標準、處在低保標準邊緣的殘疾人很少獲得有效的救助。由于他們很少獲得救助,家庭生活比享受低保的殘疾人家庭,還要困難得多。據初步調查,全縣這類殘疾人大約有50多戶。
2、救助金額偏低。一是低保標準偏低。現行的城市居民人平每月225元、農村居民人平每月135元的低保標準,是根據居民每月柴、米、油、鹽等日常生活基本開支而設定的。這一標準,只能解決吃飯問題,但對于殘疾人來說卻入不敷出。殘疾人除了日常基本開支以外,與健全人相比,原創:還有一些特殊的開支,如康復需要醫療費。這些開支,僅靠低保是不夠的。二是學費補貼標準偏低。近幾年來,中專以上各類學校學雜費不斷上漲。以大學為例,一類院校每學年收費5000元左右,二類7000元左右,三類12000元左右,加上住宿費、伙食費,一個學生一年的費用最少也要10000元以上。這筆費用,比一個全額享受低保的三口之家全年的低保還要高出許多,即使不吃不喝,也難負擔這筆開支。雖然我縣對殘疾人家庭子女就讀大專以上學校學雜費每生每學年補助2500元,但這一補助標準,對于目前龐大的學費開支而言,實在是偏少的。
3、救助內容不夠全面。我縣目前采取的救助措施,大多集中在對殘疾人的現金救助、實物救助、康復救助、就業救助、教育救助等幾個方面,也就是說,這幾個方面的工作力度要大一些。而殘疾人所需要的救助內容遠遠不只這些,還有權利救助、心理救助等。這些救助內容,我們過去很少涉及。由于救助內容不夠全面,使一些需要救助的殘疾人不能獲得相應的、及時有效的救助,并長期處于貧困狀況之中。
4、救助機構不健全。承擔貧困殘疾人救助工作的主要是殘聯系統。目前,突出的是鄉鎮殘聯機構配置與日益增多的殘聯工作業務不甚相稱。隨著殘疾人事業的進一步發展,鄉鎮殘聯機構將顯得越來越重要,任務也越來越多。但是,現在我縣鄉鎮殘聯雖已有5個鄉鎮配備了專職殘聯理事長或專職干部,但基本上是1個人,沒有專門的辦公室與辦公設備,而且有的鄉鎮工作人員更換頻繁,政策業務知識比較缺乏,不太適應殘聯工作特別是救助殘疾人的需要。
四、加快我縣殘疾人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建議
經過近幾年的努力,應該說我縣的殘疾人社會救助體系已初
具雛形,但還需進一步的完善。在完善過程中,作如下建議:
1、擴大救助范圍。爭取各級政府支持,出臺優惠政策,將目前收入稍高于低保標準、處在低保標準邊緣,生活中存在嚴重困難的殘疾人一律納入低保。并在此基礎上,讓他們享受醫療、教育等方面的專項救助政策,使處于低保標準邊緣的殘疾人擺脫目前生活困難的局面。
2、建立醫療保障體系。爭取各級政府支持,參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做法,采取政府財政補貼一點、市區殘聯從保障金中資助一點、殘疾人個人出一點的辦法,在殘疾人中單獨建立醫療保險體系,解決殘疾人就醫難的問題。
3、提高助學補助額度。按照“水漲船高”的常理,將現行的殘疾人家庭子女就讀大專以上學校的補助額度分別提高一定比例,以緩解殘疾人家庭子女上學難的問題。
一、扎實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
按照縣委學習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局結合民政工作實際,緊緊圍繞“黨員干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人民群眾得實惠”的總體要求,扎扎實實地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做到了工作學習兩不誤、兩促進。活動取得明顯成效。在學習實踐活動中,我局精心組織、周密安排,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主管機關的副職擔任,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按照規定動作不走樣,自選動作有特色的要求,認真組織每個階段的學習實踐活動,本著邊學習、邊整改、邊提高的原則,認真查找思想、工作、作風等方面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突出問題,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問題,千方百計為群眾辦實事、做好事、解難題,確保學習實踐活動做到群眾滿意,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同時結合“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很抓了干部作風整頓,建立健全了機關各項工作制度,通過加強制度建設,規范了服務行為,增強了制度的時效性和約束力。同時認真組織開展了“服務發展,服務基層、服務群眾”,“走在群眾中、干在群眾前、樂在群眾后”兩項主題活動,建立健全了服務承諾制,公開便民服務電話,隨時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并提供預約服務。通過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干部作風建設年”活動,民政干部隊伍整體素質進一步提高,工作紀律、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為民服務意識明顯增強,提高了辦事效率和服務水平,有力地促進了各項民政工作的開展。
二、救災救濟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縣普遍遭受旱災,部分鄉鎮遭受大風等自然災害的侵襲,給農業生產和群眾生產生活帶來了一定困難,面對災情,我局及時組織人員深入受災鄉村,會同鄉民政所人員認真調查核實災情,準確掌握受災情況。據調查,全縣農作物受災面積36萬畝,受災人口38萬人,直接經濟損失1650萬元,在準確掌握災情底數和群眾生活的前提下,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爭取上級領導的支持,今年以來共爭取救災款60萬元,全部下發到各鄉鎮,對4345戶6265人進行了救助,保證了災民的基本生活,沒有發生一件因救助不到位越級上訪和非正常問題。根據農村醫療救助條例,通過調查核實,先后對72戶看病難的農村特困戶給予了醫療救助,發放醫療救助金104600元。同時進一步完善了縣、鄉、村三級《突發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組建了縣、鄉、村三級自然災害信息員隊伍,簽訂了救災物資貯備協議,確保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救災物資和人員及時到位,能夠快速有序地開展工作。
按照上級要求成立了愛心工程基金會,今年工作的重點是對全縣的孤兒進行救助,通過調查摸底,全縣共有孤棄兒童220名,全部落實了縣級領導干部和正科級領導干部結對幫扶,每年幫扶不少于兩次,幫扶資金或物資不少于500元,上半年共落實幫扶資金46600元,另外還有一定數量的食用油、大米、文具等物品。按照民政部要求對37名孤兒,落實了每月600元的補助政策,其余183名棄兒全部列入農村五保,確保了孤棄兒童能夠正常學習、生活。
三、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今年以來,我們把落實上級有關民生政策作為民政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進一步完善城鄉低保制度,嚴格管理,堵塞漏洞,確保城鄉低保政策落到實處。針對部分群眾反映少數基層單位低保工作不規范問題,我局先后組織人員兩次對城鄉低保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2月26日至3月31日,我局抽調27名機關工作人員由7名局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分別深入到全縣18個鄉鎮2個社區和農場,會同鄉鎮、社區工作人員走村入戶,共同開展對城鄉低保對象的核查工作,并將核查結果分類登記造冊,將每個村的貧困戶按照貧困程度進行倒排,為下一步實施救助和低保擴面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礎。4月初《燕趙都市報》登載了棗強縣后河村黨支部書記杜西森利用職權混保、騙保情況,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及時召開局班子會議,研究部署低保清理核查工作。4月10日上午,再次召開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會議,各鄉鎮主管民政工作的副鄉鎮長、民政所長、農場和社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上傳達了《滄州市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下發了《獻縣民政局關于開展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的緊急通知》,同時對城鄉低保清理整頓工作進行了詳細安排部署,要求各鄉鎮社區、農場對低保戶和特困戶再次進行拉網式排查,農村低保戶由鄉鎮進行自查自糾,并將清理整頓情況報民政局,民政局派專門人員赴鄉鎮進行抽查。對居住在縣城的低保戶,由民政局抽調8名工作人員會同社區工作人員逐戶進行核查,清理整頓結束后,將享受低保人員名單張榜公布,同時公開舉報電話,對群眾反映的問題逐一進行登記核實,對違規獲取低保金的,取消低保待遇。經過兩次清理整頓,對超出保障線標準的城鎮低保戶317戶、802人,農村低保戶486戶、814人,按照有關政策規定予以停保,擬新增農村低保2000戶、3000人。自2009年1月份開始,農村低保標準由原來年人均720元調整到870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35元增加到41元,城鎮低保標準由原來的月人均收入160元調整到225元,月人均補差由原來的85元增加到132元。截止到2009年3月份,全縣共有農村低保戶6468戶、9097人,發放保障金111.8931萬元,按每人100元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94.61萬元;農村五保戶2011戶、2092人,發放五保供養金62.76萬元,按每人100元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21.99萬元。截止到5月份,全縣有城鎮低保戶1452戶、3858人,發放保障金175.1965萬元,按每人100元發放一次性補貼64.005萬元。
四、優撫安置工作
根據《軍人撫恤條例》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認真落實各項優撫政策。一是按照冀民(2008)105號文件精神,對全縣的復員軍人、三屬、殘疾軍人和病退軍人提高了撫恤標準和定期定量補助標準,2008年10月至12月份補差全部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二是全縣3000余名優撫對象的優待金和撫恤金及定期定量補助金,全部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發放優待金581萬元。三是繼續加大老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力度。解決生活難的5戶,用款7000余元,如準鎮殘疾軍人姜培春,老兩口,無子女,年老多病,生活十分困難,為其解決生活補助金1000元;解決住房難的8戶,發放住房維修資金2.7萬元;解決看病難的22戶,發放醫療補助金10萬元。四是接收部隊殘疾軍人5名,按照有關政策,對其傷殘情況進行審核,報省廳審批,現省廳已批復,正在建檔立卡。五是對全縣優撫對象進行了全面普查。從3月份開始,我局組織力量對全縣優撫對象進行了全面普查,逐人進行了填表建檔,重點對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帶病回鄉退伍軍人進行了審核取證工作,對不符合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條件的936人進行了清退,從09年1月1日起停發定期定量補助金。六是出臺了《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辦法》和《一至六級殘疾軍人醫療保障辦法》,解決了優撫對象看病難的問題。
2009年共接收退役士兵244人,其中農村退役士兵202人城鎮退役士兵29人,6-8級傷殘士兵5人,轉業士官8人。4月25日我縣召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會議,全面推行安置就業與自謀職業相結合的辦法,堅持“區別對待,擇優安置”的原則,確保轉業士官和榮立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士兵優先安置,其他符合安置條件的城鎮退役士兵原則上自謀職業,政府不再為其安置工作,到目前已有10申請自謀職業。
五、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
第八屆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以來,民政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的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協調指導各鄉鎮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保證了我縣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到目前,多數村的換屆選舉工作已經完成。在指導協調好全縣村委會換屆選舉的同時,一是搞好調查研究。工作人員深入各鄉鎮、村,通過座談走訪等形式,充分掌握換屆選舉整體情況,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并在全縣進行推廣,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督促改進,嚴格按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依法操作。二是做好問題村的調查摸底工作。在掌握全縣選舉基本情況的前提下,對問題村、重點村進行全面摸底調查,根據各村不同情況,分別制定選舉方案,確保換屆選舉任務的完成。三是認真做好接待工作。在宣傳貫徹《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同時,認真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耐心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并及時與有關鄉鎮、部門聯系溝通,制定措施、落實責任,盡快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復,確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依法有序進行,據統計今年1-6月份共接待來信來訪人員132人次,都得到了滿意的答復。
六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在婚姻登記管理工作中,一是抓好婚登員培訓教育。組織好業務培訓,規范婚登員服務行為,做到微笑服務,語言文明,舉止大方,來有迎聲,去有送語。二是嚴肅工作紀律。要求每天有兩位婚登員必須提前到崗20分鐘,做好上崗前的準備工作。實行婚登引導制度,每天設一名引導員,負責服務對象的咨詢,幫助填寫有關表格。三是嚴格檔案管理。設專職人員對婚姻檔案進行管理,做到一天一歸檔,同時實行查檔出證記錄制度。2009年上半年共辦理結婚登記2617對,離婚登記275對,補發結婚登記145對,婚登合格率達到100%。
按照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對流浪乞討人員及時進行了救助,今年上半年共救助31人次,幫助他們順利返回家鄉。在收養登記工作中,嚴格按照收養登記操作規范依法操作,上半年共辦理收養登記1例。
七、民政基礎設施建設
我縣敬老院、光榮院、福利院建設工程于2008年啟動,新建“三院”一所,區域型敬老院2所。縣城中心“三院”位于城南新區,獻王路富強大街交叉口東北角,南北長190米,東西長166米,占地面積48.91畝,主體工程建筑面積8132㎡,共4棟兩層雙面樓(其中2棟為敬老院、1棟為光榮院、1棟為福利院),共有房屋240間,其中院民宿舍210間,可入住院民420人。淮鎮區域型敬老院位于淮鎮鎮政府東側1公里處,307國道北側,南北長144米,東西長139米,占地面積31.92畝,建筑面積3122㎡,共兩棟兩層雙面樓,建有房屋128間,其中院民宿舍80間,可入住院民160人。商林區域型敬老院位于商林鄉水牛店村106國道東側,南北長94米,東西長198米,占地面積27.03畝,建筑面積2950平方米,共兩棟兩層雙面樓,建有房屋112間,其中院民宿舍70間,可入住院民140人。以上“三院”建設主體工程全部完工,水、電、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已完成,室內外裝修工作正在緊張進行中,預計10月份可接收院民入住。
09年以來,我縣民政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績,但與先進縣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社會保障水平偏低,救助資金緊張,難以滿足困難群體的需要,民政基礎設施建設滯后,基層民政隊伍力量薄弱;亮點工作不突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重點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新災的查災、計災、報災工作,爭取上級資金支持,妥善安排好群眾生活。
二是嚴格低保審批程序。重點把好調查關、審核關、審批關、公示關,加大監管力度,公開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監督。
三是落實好各項優撫政策,繼續加大老優撫對象解“三難”工作力度。
開好局、起好步,至關重要。2011年主要預期指標是城鄉低保對象穩定在4.8萬人左右,2011年是全面實施“十二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的第一年。城鄉醫療救助惠及7萬人次,自然災害救援能力達到6萬人,農村敬老院供養能力達到50%優待撫恤補助水平平均增長10%流浪乞討人員救助1000人次。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
一)要對其他因病、因災、上學或突發性事件等造成臨時性困難的家庭進行登記造冊,抓好困難群眾生活救助全覆蓋工作。對城鄉低保戶、農村五保戶逐戶建檔的基礎上。建立全縣困難家庭檔案。各鄉鎮要建立“統籌實施、不重不漏、一口上下”特困群眾救助工作機制,實現社會救助全覆蓋。
二)推進依法救助,建立城鄉低保兩個機制。繼續抓好社會救助規范管理。創新救助管理方式。建立低保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和基本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與困難群眾生活補貼聯動機制,確保城鄉低保對象的基本生活。
三)完善醫療救助“一站式”服務網絡,抓好兩項重點專項救助。醫療救助要建立與醫療保險相銜接的異地就診及時結算信息管理平臺。困難群眾自付比例降到20%以下,確保城鄉困難群眾“病有所醫”臨時救助要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社會參與、基金運作方式,建立縣鄉(鎮)聯動機制,確保臨時特殊困難群眾“困有所助”
四)進一步擴大慰問范圍,完善節日慰問困難群眾長效機制。切實抓好六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城鄉困難群眾慰問工作。提高慰問標準,細化實施方案,確保黨和政府對廣大困難群眾的關懷落到實處。
對全縣在冊低保對象進行一次全面調查,五)開展城鄉低保大督查。扎實推進城鄉低保規范化管理。摸清真實情況,對符合條件的做到應保盡保,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到應退盡退,堅決杜絕混、騙吃低保現象和優親厚友行為。同時,開展一次民政資金使用管理情況督促檢查,著力提升社會救助資金使用效率。
二、切實保障好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
明確應急響應啟動的條件、標準和程序,一)抓好應急救災分級響應體系建設。進一步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應急預案和縣、鄉(鎮)分級響應制度。科學劃分分級響應中的工作任務,強化救災工作責任,保證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運行。
制定完善受災群眾應急臨時生活救助標準、遇難人員家屬撫慰金標準、倒房恢復重建補助標準,二)抓好災害救助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推進災害救助規范化建設。規范災害救助款物發放程序,推進救災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加強《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宣傳,提高廣大群眾應對自然災害的能力。
抓好救災倉庫建設。進一步加強救災物資儲備工作,三)抓好自然災害救助能力建設。加快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步伐。抓好救災應急所需的帳篷、棉被、衣服等物資儲備,繼續依托商家儲備食品,增強救災物資保障能力。落實災情信息收報“五步”規程,建立縣、鄉(鎮)村三級救災信息網絡,確保查災、救災、報災及時高效。落實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分級預算制度,按照救災工作分級負責、救災資金分級負擔的原則,切實保障災害救助資金。完善救災款物監督管理機制,切實抓好救災款物的使用和發放工作,嚴禁緩發、滯留和挪用救災資金。加大救災資金爭取力度,及時做好災民生活救助,結合新農村風貌建設,抓好災民倒房重建工作,確保災民吃、穿、住、醫所需。
三、切實加強社會福利事業
著力提高“五保”對象集中供養率,一)大力推進五保供養工作。新建1所敬老院。全面啟動農村“五保”對象入住敬老院工作。使農村敬老院供養能力達到50%抓好敬老院規范化管理,各鄉鎮要落實管理服務人員工資報酬和管理經費,落實“五保”供養責任和供養標準。組織有勞動能力的五保”老人發展院內經濟,讓老人愉悅身心,充實生活,提高自給自足能力。
認真落實城鄉孤兒供養標準,二)切實加強城鄉孤兒福利工作。按照市民政局、財政局《關于制定孤兒基本生活費發放標準的通知》渝民發〔2010〕175號)精神。其標準是社會福利機構養育孤兒每人每月700元,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600元。繼續開展“明天計劃”和“重生行動”做好孤殘兒童手術康復上報工作。
確保今年10月份投入使用。開展主動救助流浪乞討兒童專項救助行動,三)加大對流浪乞討兒童的救助力度。搞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建設。確保流浪兒童回歸家庭、融入社會。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留守兒童的關懷工作,幫助他健康成長。
加大福利彩票發行銷售力度,四)持續推進福彩慈善事業發展。堅持“安全運行、健康發展”方針。加強福彩公益性和慈善性宣傳,力爭銷售量增長10%以上。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積極開展“送溫暖、獻愛心”等多形式的社會募捐活動。完善慈善信息公開制度,提高善款善物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加強基層慈善組織建設,有“稻草援助中心”鄉鎮要進一步鞏固完善,充分發揮其慈善救助作用。
四、全面落實雙擁優撫安置政策
大力培養、宣傳雙擁先進典型。努力抓好行業擁軍、社區擁軍、非公組織擁軍等社會擁軍活動,一)大力開展社會化擁軍活動。以創建雙擁模范城(縣)活動為載體。拓展雙擁工作領域。加強國防知識宣傳,增強廣大居民的國防意識和廣大青年依法服兵役的意識。認真辦理黨委議軍會議定事項,幫助駐彭官兵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組織開展節日和部隊執行重大任務期間的擁軍慰問工作,進一步密切軍政軍民關系。
按時足額發放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經費。大力推進實施優撫“一卡通”工程,二)全面落實重點優撫對象各項政策待遇。進一步完善撫恤補助自然增長機制。切實保障重點優撫對象基本生活。開展重點優撫對象住房情況摸底調研工作,建立重點優撫對象住房困難信息檔案,分期分批逐步改善困難重點優撫對象的居住條件。繼續完善優撫醫療保障制度,認真貫徹執行《苗族土家族自治縣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細則》推行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確保重點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全覆蓋。做好義務兵家屬優待工作。做好縣城烈士陵園的管護工作,更好地發揮褒揚教育功能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打造優撫紅色陣地。
做好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宣傳動員退役士兵參加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三)積極推進退役軍人安置制度改革。繼續抓好“城鄉一體、經濟補償、扶持就業、重點安置”安置改革探索工作。促進退役士兵自謀職業率進一步提高。全面落實軍休干部“兩個待遇”推進軍休服務管理機構規范化建設。
五、積極推進基層民主和城鄉社區建設
全縣完成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后,一)全面完成第八屆村居委會換屆選舉工作。今年1月8日。重點要做好遺留問題調處、村和社區建章立制、總結經驗和村居干部培訓等工作。進一步加強村居班子建設,提高村居干部執行政策法規和服務村(居)民的工作能力。
強化社區管理服務,二)繼續抓好和諧示范社區創建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辦發27號文件精神和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社區居委會建設工作的實施意見》著力理順社區工作關系。壯大社區工作力量,抓好政府公共服務、社區志愿服務、市場便民服務相互銜接的社區服務工作,推進和諧示范社區建設。
鞏固“難點村”治理工作成果,三)抓好《村委會組織法》學習貫徹。各鄉鎮要抓好《村委會組織法》宣傳貫徹。全面提升基層民主自治水平。積極開展村民自治示范創建活動,抓好農村社區試點工作,發揮以點帶面、示范引領作用,推動農村社區建設進程。
六、全面提高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水平
提升社會組織公共服務能力和社會公信力,一)推進社會組織管理創新。開展社會組織“能力建設年”活動。重點培育發展有助于農戶萬元增收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抓好民間組織年檢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及時查處違規、違紀的民間組織和非法民間組織。
二)規范城區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規范區劃地名管理服務。廣泛開展地名命名更名調研。做好靛水新城地名命名工作,積極開展平安邊界創建活動,完成縣級邊界聯檢。規范編制《行政區域圖》
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三)推進殯葬事務改革進程。堅持殯葬改革方向。啟用殯儀館,開工建設天龍山陵園和白云陵園二期工程,新建安樂堂。抓好靛水萬福陵園建設管理,修建火化殯儀館。加強殯葬服務管理,大力宣傳殯葬法規政策,引導城鄉居民文明治喪,規范喪葬行為。
增強救助能力建設。爭創救助管理機構等級達標單位,四)強化城市流浪救助和麻風醫院的管理。進一步強化城鄉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健全縣、鄉鎮、社區三級聯動救助機制。開展“街頭關愛救助專項行動”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救助、及時送返。做好麻風醫院病員管理和生活保障,進一步強化森林防火工作,確保不發生病員非正常死亡和森林火災事故。
建立完善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平臺,五)創建婚姻登記文明窗口。扎實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確保在線登記率達到85%以上,登記合格率100%規范管理、文明服務,促進行風文明示范窗口建設,提高婚姻登記和收養管理服務水平。
七、推進統籌城鄉民政事業發展改革
要將民政事業的重要指標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著力在城鄉孤兒供養保障、五保供養、普通高中教育救助、困難群體臨時救助、農村籍退役士兵轉戶及職業技能培訓、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等方面,實施“十二五規劃”開局之年。實現城鄉民政事業一體化發展;城鄉低保、醫療救助、養老服務、社區建設等方面,積極研究城鄉統籌發展的路子,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積極向城鄉一體化邁進。
八、加強民政能力建設
確保黨和政府的決策和部署落實到位。圍繞“民生十條”和“五個建設,一)強化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民政政策法規和一系列惠民利民政策。推進民政政策理論研究,廣泛深入基層開展調研,依據政策法規推動工作,推進解決實際問題。注重總結推廣實踐經驗,強化監督檢查,不斷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第一條為規范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程序。根據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廳、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城鄉醫療救助政策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通知》民辦發〔〕60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縣民政部門為醫療救助工作的管理機構。并報縣人民政府同意。
第二章工作機構及其職責
第三條縣民政局社會救助管理機構為全縣城鄉醫療救助審批管理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救助管理機構)鄉鎮民政辦負責本鄉鎮的醫療救助審核。負責協助做好轄區內醫療救助工作。
第四條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的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城鄉醫療救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
二)制定醫療救助工作規劃;
三)制定醫療救助各項工作制度;
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四)負責醫療救助工作情況的統計、分析。
五)負責指導鄉鎮基層單位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負責基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及發放;六)編制醫療救助基金預算。
及時對救助對象實施救助;七)負責醫療救助的審核、審批。
八)負責部門之間有關醫療救助工作的協調。
第五條鄉鎮民政辦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上級醫療救助工作規劃在本鄉鎮的落實;
做好部分應急性醫療救助工作;二)負責本鄉鎮醫療救助對象資格的審查和上報。
三)負責部分通過民政部門發放的醫療救助資金的發放;
四)負責本鄉鎮報表統計、數據上報、信息錄入和檔案管理;
負責本轄區定點醫療救助服務機構的協調;五)指導村(居)委會開展醫療救助工作。
六)上級交辦的其它相關工作。
第六條村(居)委會的主要職責:
一)根據醫療救助管理機關的委托協助做好救助對象的評議、審查和上報工作;
二)協助做好資助參合參保的有關工作;
三)協助做好本轄區內門診醫療救助點的管理;
四)向上級反映本轄區居民醫療救助情況;
五)向本轄區居民宣傳醫療救助政策;
六)上級委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醫療救助服務機構
經縣民政局、縣衛生局審查合格并由縣民政局授牌后,第七條持有合法行醫許可證明的醫療服務機構提出申請。方可作為醫療救助定點服務機構。
按照縣醫療救助管理部門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開展醫療救助工作。第八條定點醫療救助服務機構要按照全縣醫療救助服務機構基本標準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統一標準進行規范化建設。
按照政策制定面向救助對象的減免優惠標準、優惠措施并予以公示,第九條醫療救助服務機構應建立統一結算平臺。接受社會監督。
幫助求醫救助對象合理用醫、用藥,第十條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加強對救助對象用醫、用藥的管理。節約成本,合理使用救助資源。
建立針對救助對象用醫、用藥明細臺帳,第十一條定點醫療服務機構應在實施醫療救助過程中。與民政部門建立定期審核結算機制。
第十二條醫療救助服務機構針對困難對象的基本用醫、用藥應符合國家關于醫保醫藥管理的規定。縣民政局會同縣財政局、縣衛生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和不定期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四章醫療救助的對象
居住在縣境內的下列人員作為醫療救助對象:第十三條凡持有我縣居民戶口。
一)持本縣《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并在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簡稱“低保”待遇期間的低保對象;
二)持本縣《農村五保供養證》并在享受五保待遇期間的五保對象;
三)百歲老人;
四)其他需要特殊救助的對象。
第五章醫療救助的內容、標準及辦理程序
第十四條城鄉醫療救助采取資助醫療救助、門診醫療救助、住院醫療救助、臨時醫療救助四種方式。
第十五條醫療救助的標準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醫療救助實際運行情況進行調整。
第一節資助救助
第十六條對農村五保戶、農村低保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重病人員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個人繳費部分由農村醫療救助基金予以全額資助。
除按有關政策規定的補助標準補助到位后,對城市三無人員和城市低保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重病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對個人繳費的不足部分由城市醫療救助基金予以全額資助。
按縣農合辦規定,第十七條農村資助救助。年度參合時間內,由鄉鎮民政辦根據縣民政部門審批核定的對象名單,與鄉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銜接,統一辦理本鄉鎮資助參合對象的參合手續。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根據鄉鎮民政辦辦理參保憑據、名單將資助資金撥付至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指定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財政專戶,資助資金從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
按醫保站規定,城鎮資助救助。辦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時間內,由鄉鎮民政辦和居委會調查核實,報縣民政部門審批核定,確屬資助對象的繳費時按民政部門核定的標準減免,并進行相關登記。年度參保工作完成后,以鄉鎮統計將資助參合對象名單及參保憑證送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經審核后,將所有資助對象的資助資金撥付至城鎮居民醫療統籌基金財政專戶,資助資金從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二節門診醫療救助
第十八條救助的對象及標準
每年由縣民政局發放20元的醫療救助卡,一)日常門診救助:對農村五保戶、城市三無人員、低保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和需長期維持院外治療的重病人員、75歲以上城鄉低保老人。用于門診和購藥。
每年由縣民政局發放100元的醫療救助卡,二)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對患有糖尿病(Ⅱ型)高血壓(有心腦、腎、眼并發癥)慢性腎炎、類風濕(有關節變形)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和百歲老人。用于門診和購藥。
因經濟困難和治療效果等因素影響,三)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對患有惡性腫瘤、尿毒癥、白血病等特大疾病的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和百歲老人。沒有住院治療的每年由縣民政局發放400元的醫療救助卡,用于門診和購藥。
第十九條門診醫療救助按如下程序進行辦理:
每年3月縣民政局按審核名單填寫《門診救助證》發到各鄉鎮民政辦,一)日常門診救助每年2月由各鄉鎮民政辦將符合條件人員上報縣民政局審核。再由鄉鎮民政辦發到救助對象手中。
由救助對象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二)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并提供醫院診斷證明、身份證、戶口簿、低保證》或《五保證》復印件,填寫《綏寧縣特殊慢性病、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申請審批表》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核實,向鄉鎮民政辦申報,鄉鎮復審后上報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按季審批后填寫《門診救助證》由鄉鎮發放至救助對象。
由醫院(藥店)經辦人員在門診救助證》上進行登記核減。此外,第二十條門診救助對象就診(購藥)時須出示《門診救助證》結算時。經辦人員還須填寫好《門診醫療救助優惠卡》記錄優惠金額等有關情況,由患者簽名或蓋章,并附處方等憑證,醫院(藥店)憑上述有關憑證與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辦理結算,每半年結算一次。
超越該范圍的不納入優惠范圍。第二十一條門診(藥店)應按農村合作醫療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規定的基本藥品目錄、診療項目范圍實施診治。
限額之內的優惠金額指標不結轉下年度。門診救助證》不取現。
第三節住院醫療救助
對其個人自付部分進行的救助。第二十二條住院救助是指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住院后在其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或城鎮居民基本醫保補助、醫療機構費用減免及其它政策性補助后。
同時辦理住院救助兌付手續。憑醫院住院診斷書或下級醫院轉診證明、五保證》或《低保證》身份證、戶口簿在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開具《住院救助認可書》第二十三條患者出院結算前須向醫院提供《住院救助認可書》出院結算時。
鄉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救助比例分別為50%和20%縣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的救助比例分別為20%和15%第二十四條對農村五保戶和農村低保戶。
救助比例為15%其中三無人員和城市低保戶中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重病人員救助比例分別為25%和20%未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醫療救助對象患病住院,第二十五條對城市低保戶已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救助對象患病住院。救助比例為10%
一戶當中有兩人以上住院的不超過3000元。住院救助對象個人年內住院累計救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000元。
若再享受住院醫療救助,第二十六條年度內已享受慢性病門診救助或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的對象。應剔除門診救助金額。
不再享受特殊慢性病門診救助、特大疾病定額門診救助。年度內享受過住院醫療救助的救助對象。
第二十七條定點醫療機構所墊付的住院醫療救助費用每半年與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審核結算。
應提供下列材料:第二十八條定點醫療機構向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申報結算已墊付的救助費用時。
一)住院醫療救助認可書》住院費用清單、住院結算單據、醫保或新農合住院費用補助詳單(提供農合辦或醫保局的復印件)
二)住院救助費用結算單(住院病人簽字和醫院蓋章)
否則不予認定。定點醫療機構向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提供住院病人住院醫療救助的材料必須真實、齊全。
第二十九條定點醫療機構定期向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報送上月和本年度在本醫療機構所發生的住院救助費用的月報和年報表。
包括:姓名、年齡、性別、家庭住址、所患疾病、住院費用、救助金額等。定點醫療機構每季度的第一個月要在本單位張榜公布上季度在本單位發生的住院醫療救助情況。
第三十條在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醫療目錄和診療項目之外發生的醫療費用不納入住院救助計算范圍。
申請住院救助須在三個月以內,救助對象在綏寧縣以外醫療機構住院。由本人持書面申請報告、身份證、戶口簿、低保證(或五保證)疾病診斷證明、住院發票復印件、醫保或新農合補助憑證,填寫《綏寧縣在縣外醫院住院救助申請審批表》經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初審、鄉鎮復審后,由鄉鎮報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按季審批,審批后將救助金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
第四節臨時醫療救助
其家庭成員因患白血病、尿毒癥、惡性腫瘤或其他病種住院,第三十一條救助范圍:縣農村五保戶、城鄉低保戶以外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住院費用在獲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費用減免及其它政策性補助后,剩余自付的當年度的住院費用,農村超過一萬元以上,城市超過二萬元以上的可以申請救助。
農村按不低于5%10%比例給予救助,第三十二條救助標準:按照家庭困難程度、患病情況、住院費用多少。城市按不低于2.5%5%比例給予救助,住院費用越高,救助比例越低,臨時醫療救助標價最高不超過1000元。
并提供身份證、戶口簿、疾病診斷證明、住院發票復印件等,第三十三條辦理程序:申請臨時醫療救助須在三個月之內由本人或直系親屬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綏寧縣臨時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經村(居)委會初審、鄉鎮復審后,由鄉鎮報縣醫療救助管理機構按季審批,審批后將救助金直接發放到救助對象,救助資金從城鄉醫療救助基金中列支。
第六章醫療救助資金的籌集、撥付與監管
第三十四條醫療救助資金通過上級撥入、本級財政安排、專項彩票公益金、社會捐助等渠道籌集。
縣財政在財政社保專戶中建立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專帳,用于辦理資金的匯集、核撥、支付等業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該專項資金。堅持“量入為出、年度平衡”資金管理原則,第三十五條城鄉醫療救助基金實行財政專戶儲存、專帳管理、專款專用。對救助對象實施及時救助。原則上,資助救助所需經費不超過城鄉醫療救助金當年收入的15%門診醫療救助所需經費不超過城鄉醫療救助金當年收入的25%住院醫療救助所需經費不超過城鄉醫療救助金當年收入的30%當年結余資金應不超過當年籌集的城鄉醫療救助資金總量的20%臨時醫療救助所需經費不超過城鄉醫療救助金當年收入的10%醫療救助金年內結余可轉向下年度使用,不得改變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