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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的北京,暖意融融。3月3日,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開幕。來自各個界別的政協委員齊聚一堂,共商國是。
2016年是國家“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也是北京銀行成立20周年。在本屆政協會議上,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北京銀行董事長閆冰竹表示,北京銀行將以五大發展理念為引領,堅持綠色發展,打造更高質量的北京銀行。 打造節能減排融資模式
20年來,北京銀行打造了一種可持續、可復制、具有強大生命力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譜寫了綠色、可持續、循環發展的亮麗篇章。目前,北京銀行綠色信貸余額超過248億元,支持了天壕節能、際高建業、樂普四方等一批節能服務企業發展壯大。
談到如何實現這一目標,閆冰竹表示,這不僅需要責任意識,還要有具體行動。
他認為,首先是踐行綠色信貸理念,支持低碳循環經濟發展。據了解,北京銀行幾乎每年的 《授信業務指引意見》中,循環經濟發展、綠色建筑建設改造、城鎮污水垃圾處理、合同能源管理、節能環保能力建設等項目都是重點支持領域。在貸款評審時,北京銀行堅持“綠色信貸”、“環保一票否決制”原則,對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企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時,對產能過剩、落后產能及節能減排控制行業的貸款項目進行嚴格審查,將節能和環境影響作為貸前審要內容;對不符合節能減排政策和國家明確要求淘汰的落后產能項目,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
其次,要創新融資服務模式,打通綠色信貸“最后一公里”。針對節能服務企業輕資產等運營特點,北京銀行創新推出了以未來收益權為質押方式的“節能貸”、政府獎勵資金賬戶質押方式的“節能補貼貸”。2014年初,北京銀行專門成立了綠色金融事業部,通過項目貸款、銀團貸款、并購貸款、債券發行、保理融資等多種融資模式,為多家企業節能技術升級改造、清潔能源發電、綠色食品生產、城市水務工程等項目提供資金支持,用創新的綠色信貸服務,服務“美麗中國”版圖。
同時,北京銀行還通過完善業務合作平臺,打造“綠色金融”特色品牌。發展中,北京銀行以“多樣化產品、特色化服務”為發展方向,加強對外合作,創新擔保理念,積極引入外部合作伙伴,共謀綠色金融發展。與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搭建節能融資服務平臺,并獲得“中國節能協會最佳合作伙伴”獎;與國際金融公司(IFC)簽訂合作協議,推出“CHUEE SME”項目,成為全球首家在節水領域與IFC開展合作的商業銀行。2015年,與京津冀鋼鐵行業節能減排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向聯盟企業提供意向性授信100億元,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 落實綠色發展理念,支持“美麗中國”建設
“綠色發展的本質,是資源約束下的可持續發展。” 閆冰竹表示,面向未來,北京銀行將圍繞國家“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的要求,精準發力,優化金融資源的配置,加快綠色金融模式和產品創新步伐,著力發展輕資本業務,全力打造新時期的“綠色銀行”,為“美麗中國”建設注入更多金融活水。
閆冰竹說,要進一步以監管要求為指引,強化對資本的合理配置和有效管理,實施全過程、精細化的經濟資本管理,讓有限的資本撬動更大的業務規模,拓展更廣闊的經營領域,共同打造資本消耗低、內生增長能力強、市值穩定增長的輕型銀行。
同時,北京銀行將積極響應國家綠色發展戰略,將更多的資金投放到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生態經濟等領域,促進綠色產業、綠色經濟的持續發展,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有機統一,在服務“美麗中國”的歷史進程中實現可持續發展。在強化風險意識、危機意識方面,北京銀行將嚴格落實各項監管要求,不斷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強化風險前瞻性管理,持續夯實風險管理的技術、制度、文化三大基石,確保全行資產質量保持優秀水平。 多措并舉推進綠色金融實施
當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中存在綠色金融供給不足、綠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有待完善、綠色金融相關配套設施有待完善等問題。為推進綠色金融實施,閆冰竹提出了以下幾點建議:
首先是多措并舉,推動綠色金融投資。一是探索從國家層面上成立政策性綠色銀行,專業從事綠色投資,吸引社會資本進入綠色產業。二是在風險可控的基礎上,建議鼓勵金融機構創新綠色信貸產品,推廣碳排放權、排污權質押貸款,創新輕資產綠色信貸產品;推進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發展。三是建議推動政府與社會資本共同參與的綠色產業基金發展,發揮杠桿作用撬動民間資本,充分發揮產業基金專業投資作用,為綠色產業發展提供資金支持。 北京銀行攜手IFC,合作開展支持中小節能企業的“中國中小企業節能減排融資項目“
關鍵詞:綠色物流金融;綠色物流;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275.6 文獻標識碼:A
Abstract: As green economy is used widely as one of the best patterns of the global economy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 logistics sector and the finance sector it involved began to receive attention, so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appeared. The theoretical basis about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includ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theory, circular economy theory, green logistics supply chain theory and the theory of finance development. It is the effectively fused product of green logistics, capital flow and information flow. In practice, logistics enterprises and banks began to explore and choose suitable pattern in creating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company. They hope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can give them new profit growth point.
Key words: green logistics finance; green logistics;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綠色經濟”作為全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最佳模式之一,日益受到各國政府和企業的廣泛重視。隨著物流業對國民經濟的貢獻越來越大,其所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破壞也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使得人們認識到綠色物流運營的重要性。在綠色物流被廣泛推廣的同時,其所涉足的金融領域也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就出現了“綠色物流金融”,即“金融機構銀行業面向綠色物流運營,通過應用開發各種金融產品,為抑制物流對環境造成危害,實現物流環境的凈化及其物流資源最充分的利用,有效地組織和調劑綠色物流領域中貨幣資金運動。綠色物流金融,是綠色物流、資金流與信息流有效融合的產物”。所以,綠色物流金融一方面關注自身經濟效益最大化,另一方面還從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出發,注重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統一。
1 綠色物流金融的理論基礎
1.1 可持續發展理論
“可持續發展”一詞,最早是在1972年斯德哥穴世環大會上正式提出來的,當時響應者寥寥。1987年,娜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等人在《我們共同的未來》一書中再次提出可持續發展是“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子孫后代人滿足其需求能力的發展”。可持續發展是一項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長期戰略。它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可持續發展鼓勵經濟增長;可持續發展的標志是資源的永續利用和良好的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是謀求社會的全面進步。
可持續發展理論主要包括資源和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三個方面。經濟、社會、生態的持續發展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共同組成了一個復合系統。可持續發展復合系統中,生態持續發展是基礎,它強調發展要與資源和環境的承載能力相協調;經濟持續發展是條件,它強調發展不僅要重視增長數量,更要追求改善質量、提高效益、節約能源、減少廢物,改變傳統的生產和消費模式,實施清潔生產和文明消費;社會持續發展是目的,它強調發展要以改善和提高生活質量為目的,與社會進步相適應。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地球高峰會議),102個國家首腦共同簽署《21世紀議程》,普遍接受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與行動指南。我國“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規劃中,將可持續發展正式確定為國家戰略,也作為我國的基本國策,也成為人類邁向世紀的行動綱領。可持續發展希望一個國家或地區不斷創造與積累出理性高效、均衡持續、少用資源、少用能源、少犧牲生態環境,在綜合降低自然成本、社會成本、制度成本、管理成本的前提下,最終獲取的“品質好的GDP”(牛文元,2012)。
1.2 循環經濟理論
“循環經濟”一詞是美國經濟學家K·波爾丁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的。循環經濟是一種生態經濟,它是通過運用生態學原理指導人類經濟活動,通過資源高效和循環利用,將清潔生產與廢棄物綜合利用融為一體的經濟發展模式。它的提出促進了20世紀70年代關于資源與環境的國際研究,拓寬了80年代的可持續發展研究,把循環經濟與生態系統相聯系。國家發改委對循環經濟的定義是:循環經濟是一種以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為核心,以“減量化、再利用、資源化”為原則,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基本特征,符合可持續發展理念的經濟增長模式。從該定義中我們可以看出,循環經濟強調資源的循環利用,要求把社會經濟活動組織成“資源—產品—消費—再生資源”的閉環反饋式模式,自然資源能夠實現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資源也能在這個經濟循環中得到持久的利用,最終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的“共贏”。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長期沿用“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粗放型經濟發展方式使得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日趨嚴重。發展循環經濟是我國調整經濟結構和布局,實現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正確選擇,是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途徑。發展循環經濟有利于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有利于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有利于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
1.3 綠色物流供應鏈理論
20世紀90年代,隨著消費者的綠色消費意識大大增強,各國環境貿易政策的相繼制定,全球性的產業結構呈現出綠色戰略趨勢,綠色物流供應鏈管理應運而生。
綠色物流供應鏈是在現代供應鏈基礎上綜合考慮物流運營對環境的影響,增加包括運輸、倉儲、裝卸搬運、流通加工、包裝、配送、信息處理等物流環節的環境保護意識,使綠色貫穿整個物流業務過程中,一方面減少物流運營對環境帶來的危害,另一方面實現對物流資源的最充分的利用,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實現綠色物流運營的經濟績效、社會績效和生態績效的有機統一。
綠色物流供應鏈管理也是我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綠色供應鏈管理在充分考慮環境問題基礎上,充分考慮供應過程中所選擇的方案會對周圍環境和人員產生何種影響、是否合理利用資源、廢棄物和排放物如何處理與回收、環境影響是否做出評價等,強調供應商之間的數據共享,強調充分利用現代網絡技術實現企業間的資源共享和優化組合,進行集中資源配送,節約資源和全社會的產品庫存,減少運輸對環境的影響。
1.4 金融發展理論
金融發展理論的起源應該追溯到戈德史密斯(1969),他對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的關系進行了深入探討,形成了金融結構理論,奠定了傳統金融發展理論的基礎。隨后,傳統金融理論得到進一步發展,形成了金融深化理論、內生金融發展理論和新制度金融發展理論。金融深化理論由麥金農和肖提出,其基本結論是,金融體制與經濟發展之間存在相互推動和相互制約的關系。一方面,健全的金融體制能夠將儲蓄資金有效地動員起來并引導到生產性投資上,從而促進經濟發展;另一方面,發展良好的經濟同樣也可通過國民收入的提高和經濟活動主體對金融服務需求的增長來刺激金融業的發展,由此形成金融與經濟發展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內生金融發展理論從效用函數入手,通過建立各種具有微觀基礎的模型,引入諸如不確定性(流動性沖擊、偏好沖擊)、不對稱信息(逆向選擇、道德風險)和監督成本之類與完全競爭相悖的因素,在比較研究的基礎上對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的形成以及金融中介體和金融市場如何與經濟增長發生相互作用做出規范性的解釋。制度金融發展理論認為,制度因素是決定交易成本大小、風險管理水平以及信息不對稱程度的關鍵因素,強調法律制度、文化傳統、利益集團等制度因素與金融發展的關系。
20世紀90年代,隨著全球一系列金融危機的頻繁爆發,以金融資源論為研究基礎,以金融資源配置為研究對象,以金融分析為研究方法,以促進金融與經濟的協調與可持續發展為研究目的的金融可持續發展理論應運而生。
金融發展理論為研究綠色物流金融奠定了金融理論基礎,使綠色物流在運營中獲得良好的融資環境,也為金融業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促進綠色物流金融的可持續發展。
2 可借鑒的綠色物流金融公司創建模式
2.1 UPS模式
UPS模式是一種在大型物流公司旗下組建的專業物流金融公司模式。大型物流公司一般規模較大,資金實力強,可在其旗下組建全資的專業物流金融公司,借助母公司對于物流信息的了解來實現成功的運營。
作為世界最大的物流企業集團之一,UPS集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于一身,服務范圍遍布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在傳統物流業務的平均利潤只有2%左右的市場競爭狀況下,UPS提出新的發展戰略:發展供應鏈末端的金融服務。UPS中國董事總經理兼首席代表陳學淳先生指出:“未來的物流企業誰能掌握金融服務,誰就能成為最終的勝利者。”1999年UPS成立了專門的“物流金融公司(UPS Capital Corporation)”,為客戶提供融資產品與服務,開始全方位地開展物流金融服務。具體內容有:物流財務、租賃服務、環球貿易融資、付款解決方案和保險服務等一些相當于金融職能的業務。作為物流競爭的制高點,資金流是UPS獨具的一部分業務。
2.2 物流企業與銀行合作模式
對于某些實力不夠雄厚的物流企業來說,可以通過與那些同樣也想進入物流領域的銀行進行合作,組建專業物流金融公司,通過融合物流和金融的優勢,保證物流金融公司的成功運作。
深圳發展銀行的供應鏈金融模式就是這種模式的典型代表。2003年,深圳發展銀行嘗試性推出“供應鏈金融”業務服務。2005年,深圳發展銀行與中國對外貿易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外運)、中國物質儲運總公司(中儲)和中國遠洋物流有限公司(中遠)進行合作,開始了共同打造并實施面向供應鏈上中小企業的“供應鏈金融”戰略。隨后,又與中鐵、中海、招商物流、中郵物流、中鐵物資等十多家國內一流物流企業建立了戰略合作關系,通過對產業供應鏈結構特點及商品交易細節的把握,借助核心企業的信用實力或單筆商品交易的自償程度,對供應鏈上單個企業或上下游多個企業提供全面金融服務。截止2011年,深圳發展銀行與這些物流企業的合作業務覆蓋能源、鋼材、汽車、糧食等眾多行業,涉及一百多家核心企業和近3 000家上下游客戶。這種供應鏈金融模式一方面解決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能實現供應鏈上資源的整合,使供應鏈上眾多企業能夠分享“供應鏈金融”的創新成果,也是綠色物流的體現,使各利益主體在合作中多方博弈,實現共贏。
2.3 廣發行模式
2003年,廣東發展銀行率先推出自己的“物流銀行”業務,為中小企業推出了物流金融解決方案,并于2005年在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無錫等十個城市分行進行試點。所謂物流金融解決方案,就是銀行以市場暢銷且價格波動小的物流產品作抵押為授信條件,并借助物流公司的信息管理系統,向中小企業提供抵(質)押融資、公共倉儲、物流配送、金融擔保、拍賣變現等綜合性物流金融服務,其融資業務包括倉儲物質押貸款、倉單質押貸款等,企業在5個工作日內即可獲得貸款。廣發行推出的“物流銀行”業務,打破了傳統的固定資產抵押貸款模式,引入貨物流動資產抵押,間接盤活了整個供應鏈,實現了銀行、廠商、經銷商、物流企業的“四方共贏”。
物流業的快速發展,離不開金融服務的支持,尤其是作為低碳經濟時代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新的增長點的綠色物流,需要信息流、資金流高效融合,無論是UPS模式,物流企業與銀行合作模式,還是廣發行模式,都可以成為它們高效融合的可借鑒經營模式。
綠色物流金融的發展關系到我國低碳經濟時代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有助于推進我國“兩型”社會的建設,關系到物流產業和金融產業未來的發展,所以,我們需要站在科學發展觀的立場上,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發展綠色物流金融,實現資源的節約和整合,達到銀行、物流企業、廠商、經銷商等多方共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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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金融 環境保護 可持續發展
一、引言
由于半個世紀以來我國一直實行粗放型的經濟增長模式,一味地追求GDP從而導致產能過剩、環境污染,這直接表現為西部地區沙漠化土地不斷擴張,東部某些城市霧霾天氣也已成為常態,環境問題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中無法回避的問題。因此,綠色金融應我國發展綠色經濟政策的提出而生,將作為國民經濟大腦的金融行業與環境保護相結合,通過建立一套完整的綠色金融體系,優化金融資源的配置,引導資金從污染性行業轉向綠色環保行業,促進經濟效益與環境效益同步增長,最終實現綠色經濟為主的發展模式。
二、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現狀
綠色金融又稱可持續金融、環境金融,它是將金融業務的開展與保護環境相結合,既是一種保護環境的措施,又是一種新的金融資產業務。要求金融機構以保護環境為基本原則,在進行有關投融資決策時充分考慮到該項目對環境的影響,同時評估項目造成的資源的消耗以及后續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從而調整投資的方向和力度。通過實行綠色金融,不僅可以優化整個社會資源的配置,還能實現環保和經濟的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主要包括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證券三個方面的內容。
我國經濟面臨著結構升級調整和轉型的重要任務,綠色經濟的興起刺激著傳統金融業的改造需求。這讓綠色金融成為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下一步發展的重要趨勢。目前看來,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以綠色信貸為主,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仍處于探索階段。
三、我國綠色金融發展過程中暴露的問題
(一)綠色金融風險較大
一方面,銀行在開展綠色信貸業務時必須像一般信貸業務那樣具有健全的信息溝通機制,只有對放款企業有充分的了解,才能降低銀行發放貸款時的風險。由于當下關于企業信息披露與共享機制并不完善,環境評估標準不統一等一系列問題突出,致使銀行、環保部門與企業三者之間并沒有形成良好的溝通配合關系。另一方面,為了對環境不進行污染和破壞,企業需要高端的環保機器和設備,而一些小企業由于資金有限難以承受,加上企業自身規模較小難以提供擔保,銀行等金融機構更不愿意向其提供資金支持。
(二)綠色金融發展內部動力不足
第一,由于我國綠色金融剛剛起步,目前主要靠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進行外部推動。而作為綠色金融內部推動力的主體,多數工商企業和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并未全面的真正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第二,要想開展好綠色金融業務,從業人員則需要十分專業的綠色金融知識,以及豐富的實踐經驗,而目前我國具備這些條件的金融人才極為缺乏。
(三)綠色金融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體系不完善
首先,我國目前在綠色金融方面的法制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相對于市場對綠色金融的需求,對應的法律法規建設還很不完善。加上企業和金融機構的逐利性,綠色金融參與者的權利和義務得不到保障和約束,因此參與的積極性不強。其次,在政策支持上,金融主管部門沒有對綠色金融這一概念進行全面傳播和引導,也缺乏外部激勵機制,而且出臺的一些意在促進綠色金融發展的舉措并沒有很好的針對性以及操作性,遠遠不能滿足綠色金融發展的需要。
(四)綠色金融市場發展不完善
我國綠色金融市場發展程度較低,主要表現為綠色金融產品種類較少,產品創新程度較低。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產品僅局限于原生性綠色金融產品,衍生性綠色金融產品還屬于空白[1]。在我國,綠色金融的發展和推動主要是通過銀行,而其他的金融機構參與意愿和程度較低。這直接導致我國綠色金融是以銀行開展的綠色信貸為代表的間接金融為主,而綠色證券等直接金融所占份額十分有限。
四、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一)弱化綠色金融業務風險
首先,加強金融機構和環保機構等機構之間的溝通交流,建立不同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機制。金融主管部門要將企業綠色環保方面的各種信息添加到征信系統中來,讓金融機構在進行綠色信貸等綠色金融活動中快速掌握相關企業的各種信息。其次,金融機構要針對那些對生態環境、資源做出一定貢獻的企業適度傾斜,無論企業通過銀行貸款來間接融資,還是在證券市場上IPO來直接融資,都為其開辟綠色通道,從而降低中小企業從事綠色生產活動的成本和風險。
(二)提倡可持續發展和社會責任相統一,積極培養人才
第一,要提倡企業在生產經營的過程中重視對生態環境的保護,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最終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與社會責任的完美結合。第二,積極培養和引進綠色金融人才。首先,金融機構應著手安排現有職員進行有關綠色金融知識和業務的學習。其次,可以聯合教育部門、金融主管部門在高校開設相關的專業,完善綠色金融人才的培養機制。最后,可以引進熟悉國際綠色金融相關知識和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人才,學習國外綠色金融的經驗,發展我國綠色金融。
(三)健全法制保障和政策支持體系
一方面,在法治建設上,司法部門、金融部門等相關部門應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借鑒綠色金融的國際發展經驗,制定并完善綠色金融的法律保障體系。比如可以在更多的領域要求企業購買強制性的綠色保險,為企業在以后的生產經營中對環境造成破壞時提供修復資金。另一方面,在政策支持上,政府可以充分利用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加大對綠色金融的扶持力度,制定符合當前經濟環境的配套措施,從而為綠色金融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2]。
(四)完善綠色金融市場
由于我國綠色金融市場建設相對落后,設計綠色金融產品還應堅持從簡單到復雜、從原生性到衍生性的原則。一方面,可以學習發達國家綠色金融產品的設計經驗,著力于創新綠色金融的衍生類產品[3]。另一方面,可以加強綠色信貸產品的創新,推廣以綠色保險和綠色證券為代表的直接綠色金融。從而設計出種類豐富的綠色金融產品,滿足不同類型客戶的需求。
參考文獻
[1]王姣,史安玲.基于我國綠色金融發展問題的討論[J].中國商貿,2015,(5):69-70.
[2]蔡玉平,張元鵬.綠色金融體系的構建:問題及解決途徑[J].金融理論與實踐,2014,(9):66-70.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綠色金融
1.引言
當前,我國進入了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關鍵時期,綠色產業的發展和傳統產業綠色改造對金融的需求日益強勁,這使得“綠色金融”成為金融機構,特別是銀行業發展的新的趨勢和潮流。近兩年貴州省把綠色金融創新作為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切入點,從理念、制度機制、產品和方式、碳金融規則和標準制定等方面進行創新,特別是為防范產品創新、信貸結構調整等可能帶來的風險,貴州金融機構根據新產品和業務運作特點,分析風險隱患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辦法,建立完善風險控制機制。貴州始終堅持綠色發展,金融部門和產業科技相結合,走出一條具有自身特色的綠色發展之路,促進生態技術、生態產業、生態金融、生態環境的有機融合。
2.省內外研究現狀
我國是較早關注信貸對環境影響的國家,各省份也紛紛開展了“綠色金融”對經濟發展與生態建設的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海南省、河南省、新疆省等。海南省為落實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任務,提出推進銀行業扶持生態省建設的建議,促進經濟與金融形成“成己為人,成人達己”的互利關系;河南省面臨“三化協調”及生態環境保護的雙重任務,而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提高綠色金融認知度、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完善企業征信機制、打破地方保護主義及加強合作、鼓勵金融創新等是河南省深入推行綠色金融的可行路徑。
省外的研究對于貴州省如何開展“綠色金融”具有借鑒作用,而貴州省獨特的生態資源、地理地貌又決定了其發展不能完全借鑒省外的發展模式,“綠色金融”對發展生態貴州的研究有其獨特性。國家二號文件也對貴州的發展做出了一定要求,“國2號”文件指出,貴州是我國西部多民族聚居的省份,也是貧困問題最突出的欠發達省份。貧困和落后是貴州的主要矛盾,加快發展是貴州的主要任務。貴州盡快實現富裕,是西部和欠發達地區與全國縮小差距的一個重要象征,是國家興旺發達的一個重要標志。
3.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重要性分析
雖然貴州省的省會貴陽市已于2003年被國家環保總局正式確定為全國首個循環經濟試點城市,然而,從全省來看,情況仍不樂觀。貴州省是一個典型的以重工業發展為主的資源型大省,能源資源消耗加劇,尤其是礦產資源的加速開采,造成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峻,經濟社會的發展與資源環境約束的矛盾日益凸顯。一方面,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十二五”規劃,未來五年,貴州省經濟要實現大跨越、大發展,全省生產總值確保實現8000億元,力爭翻一番,突破10000億元,人均生產總值接近3000美元。從目前貴州省情看,要實現上述目標,投資拉動將是主要力量。投資需要大量資金,特別是信貸資金的支持能否到位,將決定投資進度和投資總量。如果投資項目違反國家節能減排政策,違背綠色環保原則,將很難獲得銀行的信貸資金支持,經濟發展動力面臨不足。另一方面,貴州雖然經濟不發達,但礦產資源和旅游資源都非常豐富,特別是旅游資源,廣泛分布的巖溶地貌構成了特色旅游的基礎。喀斯特地貌在全世界具有鮮明的特色,在世界上目前已開發的15種主要自然旅游資源中,貴州占了10種,數量、類型之多,為全國罕見。無論從經濟利益出發,還是為了子孫后代的長遠利益,發展“綠色金融”都具有重大意義。
4.貴州省發展綠色金融的困境與對策
針對目前國內及貴州省的情況來看,發展綠色金融仍有著很多困難。一,政策體制不完善。首先,缺乏創新金融支持體系。綠色產業或低碳產業對資金的需求巨大,該產業所涵蓋的清潔發展機制( CDM) 、節能環保等產業的發展無不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且這些項目的回報期通常都比較長,因此綠色金融的支持是推動其發展的關鍵。更為重要的是,與傳統產業相比較綠色產業存在著較多的不確定性,因此以銀行為代表的間接融資并非綠色產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二,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強有力的政策支持是綠色金融發展的重要保障。然而,當前中國的現狀是綠色金融政策支持體系尚未建立,政策比較零散且滯后于市場的發展。三,中介服務體系發展滯后。當前,中國國內金融機構對碳交易還比較陌生,對于碳交易的價值、操作模式、項目開發、交易規則尚不熟悉,參與碳交易的市場主體也不明確。除少數商業銀行對碳金融較為關注以外,其他金融機構鮮有參與,發展碳金融仍停留在一個理念與口號的基礎上。針對發現的問題我們應該采取有力措施:
(一)健全綠色金融制度。
綠色金融制度是國家用法律形式確立的綠色金融體系結構,涉及綠色金融活動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由一系列制度構成,體現為有關的國家成文法和非成文法,政府法規、規章、條例以及行業公約和約定俗成的慣例等。在貴州金融體系現有的法律法規體系下,借鑒省內外于國外相關規則和標準來建立和健全。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綠色金融基本法律制度、綠色金融業務開展的具體實施制度及綠色金融監管制度。
(二)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綠色金融市場,是指為保護環境( 包括水、大氣、森林、土壤等) 或考慮環保因素而進行的投融資活動所形成的市場,其顯著特點是綠色投融資的場所。當前國際綠色金融市場主要指的是在“京都機制”下形成的以碳排放權為基礎的一系列碳信用工具交易的碳金融市場,包括項目市場、自愿減排市場和配額交易市場。另外,根據市場功能分類,還可以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根據市場組織形式,也可以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三)創新綠色金融工具。
綠色金融工具,是指在綠色金融市場中可交易的金融資產,是用來證明貸者與借者之間融通資金余缺的書面證明,其最基本要素為支付的金額與支付的條件。按傳統金融工具原生和衍生的分類,綠色金融工具也可以分為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和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兩大類。當前綠色金融市場上,原生類綠色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碳信用和碳現貨,由此派生出的衍生類綠色金融工具包括遠期、期貨、期權,互換和結構性產品等。(作者單位:貴州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1]胡宏章.金融可持續發展論[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1998.
關鍵詞:綠色小額信貸;金融扶貧;小貸公司
基金項目:2016年度河北省教育廳項目:“金融扶貧視角下河北省綠色小額信貸發展問題研究”(項目編號:SQ161095);2016年保定市社科聯項目:“保定市精準扶貧背景下的綠色小額信貸發展策略研究”(項目編號:2016131);2016年度河北省統計科學研究項目:“河北綠色小額信貸可持續發展路徑――基于保定、張家口問卷調查的數據分析”(項目編號:2016HZ19)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7年4月18日
一、綠色小額信貸相關理論基礎
(一)綠色小額信貸的概念。綠色小額信貸概念的正式確立要追溯到小額信貸和綠色信貸。綠色小額信貸一般意義上是指將扶貧、綠色生態與經濟活動相結合,通過引導小額信貸領域的經濟活動,促使扶貧、綠色生態與信貸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其中主要包括清潔能源的開發、生產及合理利用。
綠色小額信貸的特征主要包括:(1)兼具綠色信貸和小額信貸的特點;(2)放貸對象主要為農戶;(3)其作用是為了緩解農戶貧困,減少農戶生產、生活中的環境污染。例如,河北省保定市農村地區農戶自家使用光伏發電、發展有機農業等。
(二)外部性與環境外部性經濟學探討。對綠色小額信貸發展障礙的理論基礎,來源于環境外部性。環境作為一種公共產品,存在外部性問題。微觀經濟學中,對外部性的描述開始于經濟學家馬歇爾。他首先在他的代表作《經濟學原理》中,提出了“外部經濟”這一概念。馬歇爾將“內部經濟”與“外部經濟”做出了區分。而他的弟子庇古(Pigou,A.C.1920,1932)將其理論發揚光大,深入研究,創建了福利經濟學。第一次將外部性引入環境污染問題開始研究。并將外部性進行區分:正的外部性和負的外部性。第一次向理論界提出了“社會凈邊際產品”和“私人凈邊際產品”二詞。庇古提出,負的外部性是由于私人凈邊際產品大于社會凈邊際產品。正的外部性是由于私人凈邊際產品小于社會凈邊際產品。此時市場失靈,必須借由政府進行干預。可以給予適當的征稅或者罰款(針對負外部性),或者補貼、獎勵等(針對正外部性)。
科斯(Ronald Coase,1960)是外部性理論的又一位集大成者,他從另一個角度闡述了外部性。他認為經濟主體的自身行為可能損害該主體外部的利益。那么通過經濟主體間產權的明晰是可以消除外部性的,前提是交易成本為零。所以盡管存在市場失靈,但是政府不需要對生產進行介入,只需要明晰各經濟主體之間的產權問題。此時私人交易就能夠自行調節彌補外部性造成的無效率。若交易成本不為零,在產權明晰的同時,國家可以采用一系列制度方法進行管理,使市場中的各類經濟主體降低其交易費用,并達到收益增加,尋求帕里托最優狀態的達成。
通過對庇古和科斯的理論介紹,我們可以把環境污染的治理與保護機制分為兩類。一是按照庇古的理論,由國家或者政府向污染企業提高稅款的征收或者進行罰款。其目的是提高其污染的成本。也就是承認市場調控不是萬能的。目前,很多國家仍然主要采取這種政策來防治環境污染問題;二是通過科斯的理論,認為如果交易成本為零,環境資源的產權是足夠明晰的,那么我們仍然可以依賴市場交易來處理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如果制度設計的足夠完善,那么此時污染環境成本的歸屬性也就足夠明確,可以將其從社會負擔的成本轉化為私人負擔(污染經濟主體)承擔的成本。目前國際上的碳排放權交易等制度就是來源于此。科斯的理論又被發展為新制度經濟學學派,然而合理的制度設計是否能夠解決環境污染的負外部性問題,依賴于科斯定理的兩個前提。
第一,交易成本是否確實為零。南質登榭隼純矗該種情況不可能發生。而在環境污染問題上的交易成本涉及的更為復雜。除了個人、企業、政府之間,甚至可能上升到了國家之間,例如碳排放權交易。其交易過程中反復談判、協商等必定耗時費力,涉及法律問題等。又或者再涉及到此類問題的法律案件中,環境污染的受害者往往難以拿出直接的證據證明其身體健康的損失或財產損失是由企業排放的污染物所導致的。即使在技術上可以證明兩者存在直接的關系,而技術檢驗的費用也可能高到足以讓受害者放棄搜尋這種證據。因此,當談判的邊際成本高于為此而獲取的邊際收益時,討價還價的過程就不會發生,環境污染外部性內部化的過程也不會實現。
第二,通過制度設計是否能做到產權足夠明晰、自然環境的產權是否容易界定?事實證明在實踐中,明確界定是比較困難的。例如在水污染中,由于河流海洋的流動性,污染方式極有可能不能確定,自然也難以建立明確的產權。在碳排放交易的市場上,雖然環境資源不特定的屬于某個企業,但污染環境的碳排放權卻具有明確的產權。大氣污染中,通過碳排放權交易制度的設計,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負的外部性,達到了保護環境的目的。但仍然需要準確確定經濟主體的碳排放數量。
二、綠色小額信貸供給主體缺位――以河北省保定市為例
河北省在東部地區GDP較低,環境污染和要求經濟發展的沖突也一直存在。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國家戰略下,河北省經濟發展嚴重落后于北京、天津,承接了北京部分重工業等高污染產業。但近年,京津冀地區污染問題嚴重,尤其是霧霾治理成為了京津冀人民關注的重中之重。保定市位于連接京津冀的核心地位,經濟發展不平衡,環保和扶貧成為保定市政府近年追求的重要目標。
截至2015年末,保定市共有銀行業金融機構49家,其中政策及國有銀行6家,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存款余額5,113億元,比年初增長9.9%,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2,432億元,比年初增長14.6%;全市銀行業不良貸款余額72.86億元,比年初減少9.43億元。
筆者為了解綠色小額信貸在該地區的開展實施情況,對三類金融機構進行了對比研究,包括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和小額信貸公司。在研究的過程中,針對綠色小額信貸,各金融機構并未有專門的統計口徑。所以筆者從綠色信貸和小額信貸、金融扶貧與綠色金融的角度入手,分析其開展情況。
(一)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綠色信貸有所開展,小額較難體現。商業銀行為以盈利性為目標的法人企業,盡管近年對銀行所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有所發展,但污染的負外部性難以解除影響。商業銀行多以綠色信貸的形式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由于綠色小額信貸多為面向個人,且風險較大,還款來源不穩定,商業銀行較少涉及。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中國工商銀行響應國家、人行和銀監會號召,在綠色信貸的執行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在政策制定方面,2008年工商銀行開始實行“一票否決”。主要針對高污染的“兩高”項目。2009年,在貸款審批環節的授信評價體系中開始加入節能減排標準。2012年,中國工商銀行按照銀監會《綠色信貸指引》的要求,制定并出版《綠色信貸政策》。在綠色信貸開展中考慮行業尤其是重點行業的相關環保指標,其中將核心重點指標建立體系。印發《關于加強防控重金屬排放企業信貸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重視對重金屬排放企業的信貸風險防控和信貸風險管理,列出了重金屬排放企業的范圍。在中國工商銀行內部,建立綠色信貸問責機制,對部門、員工的績效考核加入綠色信貸部分,對分支行進行按時考評,同時對因此發生風險損失的追究相關領導員工的責任。2015年,中國工商銀行在以往基礎上繼續完善了《綠色信貸發展戰略》。(表1)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保定分行是保定地區唯一的政策性銀行,是國家就專門領域設置的金融機構,發放低息的補貼性貸款,不以盈利為目的。資金由國家財政部撥付。近年農發行在精準扶貧、綠色金融等領域越發深入,發揮了重要作用。(表2)
綜上分析,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在扶貧、環保方面都起到了一定作用,特別是政策性銀行,由于其非盈利性和財政撥款,存在發展綠色小額信貸的先天優勢。但是,通過對保定市農發行調研得知,其貸款項目大多和政府合作,多為中長期、大額貸款,極少有單筆1,000萬元以下貸款。向農戶個體的小額貸款幾乎沒有。而商業銀行由于其對風險的考慮,綠色信貸的發放也鮮少存在面向農戶發放小額情況。
(二)小額信貸公司逐利性強,綠色小額信貸缺乏公益性。目前,保定范圍內小貸公司較多,筆者走訪了較有特色的中和農信小額貸款公司。該公司前身是中國扶貧基金會的小額信貸部,是非營利性組織。2008年,被劃分出來專門成立了中和農信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中和農信一直宣傳精準扶貧、綠色金融等理念。截至2016年10月,已在我國國家、省級重點貧困縣成立200多個分支網點,保定地區多個縣都有開設。但就目前來看,保定地區該小額貸款發放的大多是10萬元(1萬~2萬元居多)以下的小額信貸,年利率約為12%~15%。貸款對象以農戶為主,主要用來進行生活消費而非生產經營,例如蓋房子、結婚等支出。所以盡管中和農信總部也對“綠色金融”、“綠色信貸”等概念進行過宣傳,但保定地區實際情況是涉及綠色小額信貸的部分很少。
經過以上三個機構類比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對綠色小額信貸發展缺乏動力,而對綠色小額信貸適應力較好的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利率偏高。那這是否能夠佐證了我們上一部分關于環境外部性理論基礎的論述?是否確實需要政府的調控才能夠實現綠色小額信貸的效果和作用?因此,解決環境外部性才能推動綠色小額信貸的發展。
三、有效開展綠色小額信貸政策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完全采用市場手段來推行綠色小額信貸是比較困難的。需要借助一系列合理的制度設計和政府介入。就目前情況來看,我國綠色小額信貸的制度路徑已經搭建,但在地區性的綠色小額信貸支持匹配等問題上,存在較大問題。尤其表現在商業性金融機構主體缺少開展綠色小額信貸的動力,僅依靠政策性金融主體的力度有限。同時,民間金融對綠色小額信貸的參與度過低。
(一)加強各級政府作用,完善綠色小額信貸政策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首先,對綠色金融相關政策和執行制定進行進一步完善。中央各部門應該聯合起來,制定包括環境保護、綠色金融等一系列相關法律政策,盡量使政策具有連續性、系統性;地方政府應該充分貫徹中央政策,摒除地方保護主義,重視綠色GDP的作用。其次,應該加大對各種環境污染的懲罰力度,增加違法成本,同時對金融機構開展小額綠色信貸業務進行適度補貼,提高金融機構放貸的積極性。
(二)健全金融機構的綠色小額信貸體系。盡管央行、銀監會已多次出臺綠色信貸的相關政策,但是其貫徹執行力度存在問題。從橫向看,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做法比較健全,城市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小貸公司等存在無力執行的現象。從縱向看,總行及大城市分行做法較好,地方分行行動力較差。央行和銀監會必須進一步制定更為具體的綠色信貸政策,對指標進行進一步細分,完善風險監督機制,完善綠色信貸體系,監督綠色信貸體系在各金融機構的執行情況。
(三)進一步區分金融機構主體在綠色小額信貸實施中的作用。從對地方金融主體開展綠色小額信貸的現狀分析,政策性金融機構由于其政策性和非營利性,對地方環境保護、防治污染支持作用較大,但都為大額信貸;國有商業銀行次之。而小額信J公司由于其資金、規模的局限性,對綠色小額信貸的支持作用較為有限。地方政府和金融監管部門應主動作為,對涉及環境保護、防治污染、新能源利用等產業與金融機構進行聯系,發揮政策銀行的政策性、商業銀行的高效性、民間金融的靈活性的作用,使資金進行合理的再配置。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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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綠色經濟;財政金融支持;存在的問題;相關措施
所謂綠色經濟,主要是指以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為主,實施的一項環境污染較小、生產方式集約以及資源消耗低的經濟發展方式。綠色經濟模式和以往的經濟模式相比較來看有著明顯的不同之處,對于以往傳統經濟來講,是以損壞生態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而綠色經濟模式不一樣,其是以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為主的發展方式,由于該項方式有著明顯的先進性特征,因此各個領域逐漸加大了對綠色經濟的重視程度。不過,從綠色經濟實際開展情況來看,還有著一些難度,具體表現為資金不足、財政金融不到位等方面,這些現象完全限制了綠色經濟建設的步伐。
1發展綠色經濟的作用
1.1可以加深人們對自然資源的關注度
發展綠色經濟的實質性目的是為了對自然環境加以保護,使經濟和自然資源處于和諧穩定的狀態,科學合理的使用環境資源,在大力發展經濟的基礎上避免對自然環境產生不良的影響。我國自從進入了信息化時代以后,各項信息均得到了快速的傳播,從各項網絡平臺中均可以了解到關于環保方面的情況,人們也越來越重視該種現象,積極主動地參與到了環境保護工作中。從中可以看出,伴隨著人們對環保的關注,無論是在企業運行期間,還是平時的生活中,均有利于綠色經濟得到更好的發展。
1.2能夠進一步發展產業經濟,對市場環境加以優化
自從提出了綠色經濟政策以后,我國便結合實際現狀頒布了相關的財政金融政策,目的是促使當代經濟發展為綠色經濟,其屬于可持續發展的生產模式,可以避免污染問題造成的各方面影響。在企業日常生產和經營期間,雖然綠色成本有了一定的增加,不過處理污染的費用卻隨之減少,如此一來,便可以處于平衡狀態,加深生產人員的環境保護理念,幫助消費者進行綠色消費,最終達到優化市場環境的目的。
2從綠色經濟發展角度分析財政金融政策支持背景下的各項問題
2.1我國財政投入綠色經濟建設的資金較少,難以持續發展綠色經濟
現階段,要想加快綠色經濟發展的步伐,離不開國家財政資金的支持,可是從實際情況來看,我國綠色經濟融資方面還有著較多的問題,沒有充足的財力來發展綠色經濟。通過相關探究得出,產生該種現象的根本性因素是因為財政支持以及收入差距過大,問題太過明顯,而且我國政府部門的支持力度不足,沒有全面集社會力量發展綠色經濟。
2.2我國沒有制定完善的法律體系
自從綠色經濟概念提出以后,到現在已經有三十多年的時間,我國逐漸將目標放在了綠色經濟方面,并展開了諸多嘗試,可是,由于傳統經濟與綠色經濟之間的矛盾較大,問題非常多,使得我國綠色經濟發展期間還面臨著較高的難度。另外,我國雖然在相關會議開展期間已經提出了綠色經濟政策,可是因為法律條文以及財政金融政策不健全等,導致綠色經濟發展受阻,一旦缺乏法律政策的約束,便難以將財政金融政策對綠色經濟的作用激發出來。
2.3綠色經濟產業具備風險性高以及投資數量多的特征
綠色經濟產業是一種新興的經濟發展產業,其未來有著良好的發展前景,不過自身也具備基礎性薄弱以及投資多、面臨的風險性大等諸多缺陷,如果經營不到位的話,就會產生極高的風險性,使得金融資產不敢輕易涉足。對于我國商業銀行來講,通常是將貸款目標放在了利潤高以及發展相對穩定的產業上,可是諸如新興的綠色經濟,由于發展形式不清晰,所以商業銀行不敢接觸,有所顧忌。即使我國財政給予綠色經濟相應的支持,但我國財政資金較少,難以完全借助財政資金來發展產業。
2.4綠色經濟有著較長的發展周期
在綠色經濟產業發展期間,不管是選取材料、生產還是加工以及銷售等方面,都需要注重環保工作,因此投資比較多,綠色經濟發展周期較長,受此方面的影響,有的企業根本不愿意發展綠色經濟,覺得自身的經濟效益會受到影響,顯然,該項理念非常片面,僅重視短期利益,并沒有以長遠利益為主。在財稅金融政策方面,特別是銀行信貸通常會選取效果快的傳統產業實施貸款,不過,如此一來可能會產生資金鏈斷開現象,完全阻礙了推行綠色經濟政策。
3財稅金融大力扶持綠色經濟發展的相關對策
3.1強化財政金融對綠色經濟的支持力度
集財政政策與貨幣政策為一體,加大對綠色經濟的支持力度,合理控制財政在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以及生態經濟方面的支出情況,將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于綠色產業中,促使綠色經濟得到更好的發展,在全面改革稅費的基礎上合理使用各項資源。面對污染新高并且消耗量多的企業來講,需要征收重稅,幫助企業朝著節約型和綠色趨勢發展,采取優惠利率的方式激發部門發展綠色經濟的主動性。此外,綠色經濟產業也離不開財政方面各金融市場的支持,因此需要主動尋找這兩方面的幫助。總之,只有合理的采取財稅金融方式,才有利于轉變以往傳統經濟,使其朝著綠色經濟的方向前進。
3.2將綠色信貸的作用發揮出來
所謂綠色信貸,主要是指在企業運行期間,對企業開展一系列的信貸控制,避免出現高消費和污染的產品銷售,和社會環保需求相一致。不過,綠色信貸的引進對銀行來講可能會產生一些影響,經濟利潤縮減,不過銀行要想獲取可持續發展,就需要從長遠角度入手,做好自身的轉型工作,借助信貸等金融政策來指導企業用戶合理的發展綠色經濟,創建節約型的綠色內部發展體系,優化企業內部結構,最終達到可持續發展的目的。
3.3制定健全的綠色經濟轉財稅金融政策
有關部門需要從市場經濟實際發展現狀入手,根據綠色經濟建設的特征來制定完善的政策,引進操作性極強的專項財政金融政策來解決綠色經濟產業融資方面的難度,加深企業對綠色經濟的重視程度,激發企業大力發展綠色經濟的積極性。我國政府在綠色經濟發展戰略上所投入的精力比較多,其可以為綠色經濟制訂最佳的戰略方案。
3.4將金融投資為主、財政扶持為輔的戰略理念落實于高風險以及高投資的綠色產業中
面對產生的經濟利潤較多可是投資大以及風險多的綠色產業來講,我國財政以及金融機構需要給予一定的支持,秉承金融投資為主而財政扶持為輔的基本理念。要想解決綠色經濟資金不充足的現象,就需要科學合理的進行金融方面的投資,這是最為關鍵的一種方式,綠色經濟產業要想更好的發展,就應當經由商業銀行、證券市場和金融投資等融資渠道獲得相關的資金。并且政府部門也應當加大對重點綠色經濟產業財政扶持力度,采取諸多資金為該產業發展提供支持。
【關鍵詞】 商業銀行;綠色金融;效益分析;發展途徑
近年來,由于環境惡化、氣候變暖所帶來的全球氣候異常日益引起了各國的熱切關注。特別是去年年底哥本哈根會議的召開,再一次讓大家的目光聚焦在溫室氣體的調控和低碳經濟的發展之上。金融業特別是商業銀行,作為我國經濟資源配置的核心,更應承擔起保護環境的社會責任。在實踐中,商業銀行往往為了賺取短期利潤,忽視環境因素進行不當的貸款和投資,從而加劇了企業惡化環境的行為。發展綠色金融的途徑,不僅肯定了金融對環境保護和資源配置的積極導向作用,而且也為金融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依據和途徑。
一、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效益分析
(一)風險分析
成本的增加是商業銀行履行社會責任的最大阻礙,這種成本的增加主要存在于短期。首先發展綠色金融會給商業銀行帶來額外的貸款成本。銀行甄別企業客戶是否有污染環境的行跡,需要對項目的環境風險進行評估、管理及監測。節能減排融資項目一般期限長、專業性強,商業銀行甚至可能需要聘請專業的環境風險管理咨詢公司對項目進行長期評估和檢測。其次影響環境的項目,商業銀行不再給予融資支持,也會縮小其信貸規模,從而降低盈利性。另外,由于大多數的綠色金融項目目前還比較缺乏經濟性,在實施綠色金融的過程中,可能會面臨更多的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和操作風險。
(二)收益分析
發展綠色金融從長期來看是可以增加商業銀行的利潤的。一方面隨著我國向集約型經濟發展模式的演變,高耗能高污染的企業面臨強制治污改造的風險也越大,商業銀行慎入此類項目,嚴格執行綠色信貸政策,可以有效優化商業銀行的信貸結構和質量,提高銀行防范環境風險的能力,實現可持續發展;另一方面商業銀行履行環保職責可以通過外部經濟的傳導作用為社會帶來更大的福利,并且提高自身的競爭力和美譽度。市場競爭中,很多銀行在體制、技術、服務、人力資源管理方面加大革新力度,以不斷地金融創新為手段,努力降低風險,提高服務水平和盈利能力,提升競爭力。銀行的形象、品牌、信譽也是銀行競爭力的重要方面,承擔社會責任是提升這些軟實力不可或缺的因素。
商業銀行不是慈善家,也需承擔社會責任,在成本和利潤并存的情況下,需要找到既符合環保需要,又能夠帶來收益的模式,這就是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途徑。
二、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現有途徑
(一)綠色信貸
2007年7月,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以綠色信貸機制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綠色信貸政策的推出得到了各商業銀行的積極響應,如中國工商銀行于2007年9月率先出臺了《關于推進綠色信貸建設的意見》,提出建立信貸“環保一票否決制”,對不符合環保政策的項目不發放貸款,對列入“區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區的企業和項目,在解限前暫停一切形式的信貸支持要求。招商銀行也于2007年對煤炭、鋼鐵、有色金屬和電力等“兩高”行業進行深入研究,通過強化準入要求,嚴格授信條件來確保貸款企業的較高的產業效率以及較小的環境污染。2008年11月,興業銀行宣布采納《赤道原則》,成為我國第一家赤道銀行,2009年12月,首筆適用赤道原則項目――福建三明的華電永安發電2×300MW擴建項目正式落地。據中國銀監會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8年,商業銀行向“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發放中長期貸款22503.2億元,增幅比2007年下降0.19個百分點,貸款呈總量上升、增幅下降之勢。綠色信貸目前只是取得了局部性、階段性成果,由于政策本身存在一些不足之處,與預期目標相比還有不小的距離。
(二)興業銀行CHUEE項目
2006年5月,興業銀行和國際金融公司(以下簡稱IFC)合作推出了能效貸款的創新型金融產品,簽署了能效效率融資項目(簡稱CHUEE)合作協議。IFC通過給興業銀行提供風險分擔機制、為市場營銷合作伙伴提供技術援助,能夠使得客戶和能源最終用戶得到所需貸款、節能的項目服務以及技術援助。針對中國在節能技術運用和循環經濟發展方面的融資需求,IFC創造性地引入貸款本金風險損失分擔機制。根據合作協議,一旦產生不良貸款,將根據約定比例分擔貸款本金損失,IFC對第一損失(總費用以內10%的損失)承擔75%的損失,對第二損失(其他的90%的損失)承擔40%的損失。相應的,興業銀行對第一損失承擔25%的損失,對第二損失承擔60%的損失。從而實現以2億元的風險擔保額,支持最高可達4.6億元的能效項目融資貸款組合。IFC提供的貸款風險分擔機制,使銀行以較小的成本,研發新的貸款產品(如設備按揭貸款、設備供應商貸款和能源合同管理貸款等),拓展新的營銷渠道,并改變了以往局限于抵押品,而今基于客戶現金流的信貸方式,進行風險定價而不是單純的風險規避等,從而使能效融資模式更具商業性、推廣性和可持續性。截至2009年11月末,興業銀行累計發放節能減排項目貸款187筆,累放金額137.37億元。
(三)民生銀行“碳金融”模式
根據《京都議定書》的規定,我國在2012年之前不需承擔溫室氣體的減排任務,只能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參與清潔發展機制(CDM)下項目的開發,我國目前的碳金融業務主要就是CDM項目的投融資、經核證的減排量(CERs)的交易以及相關的金融中介服務。銀行得到了CDM項目就可以得到該項目下的融資收益和融資財務顧問收益、談交易衍生收益,吸引眾多銀行紛紛投身于這一業務領域。民生銀行在碳金融方面先行一步,將節能減排貸款與碳金融相結合,創新推出以CDM機制項下的CERs作為貸款還款來源之一的節能減排融資模式――“碳金融”模式,為承擔信貸資金配置的碳約束責任的銀行提供了新的選擇。2008年民生銀行新發放(含續授信)節能減排重點工程、技術創新、技術改造、產品推廣信貸支持23 筆,貸款額24.46 億元。興業銀行依托能效融資項目的知識和經驗積累,創新金融工具,成功運作碳減排貸款業務,開發針對碳交易買家和賣家的兩大產品系列。另外,北京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等諸多小銀行也已經開始試水碳融資業務。
中國銀行和深圳發展銀行均在2007年8月推出了“二氧化碳掛鉤型”人民幣/美元理財產品。掛鉤標的是ECX上市、交易非常活躍的歐盟第二承諾期的EUA期貨合約。中國農業銀行在總行成立了投資銀行部,與湖北、四川等多個省份的十幾家企業達成了項目合作意向書,涵蓋了小型水力發電、水泥回轉窯余熱發電、煉鋼高爐余熱發電等清潔發展項目。目前,國內很多銀行也開始觸及碳金融市場,由于獲取的是間接效益,信貸風險較大,其實銀行的支持力度很低。不可否認,通過發展碳金融交易不僅可以給商業銀行帶來巨大收益和機會,而且也是未來綠色金融發展的一個重要方向。
三、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的措施建議
1.政府應加大支持力度,對商業銀行發展綠色金融進行政策性傾斜。政府應制定激勵機制,推動綠色金融發展。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兼具短期帶動經濟增長和長期促進經濟轉型的雙重社會功效,也有助于“十一五”規劃中節能減排目標的實現,國家的有關部門應出臺合理的優惠政策,通過提高收益降低成本來對商業銀行進行必要的鼓勵。例如可以采取在綠色金融發展項目貸款額度內存款準備金要求的適當減免,加大項目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降低綠色金融項目的貸款資本金要求等措施以促使商業銀行的業務向綠色金融領域傾斜。
2.商業銀行應轉變觀念,進行機構建設和人才培養。商業銀行已開始逐漸認識到發展綠色金融在拓寬利潤來源、提高競爭實力的同時,有助于樹立自身良好的社會形象,實現商業銀行的可持續發展,管理層要在戰略上重視綠色金融的發展。在此基礎上,商業銀行應積極進行組織機構的健全,通過改制現有的機構或者成立新的機構,專門負責綠色金融的發展。興業銀行已經先行一步,成立了可持續金融中心,以求為可持續金融業務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在人才方面,商業銀行可通過新人員的招募以及現有人力資源的重組和培訓,逐步構建適合開展綠色金融業務的團隊。
3.進行各種金融產品創新
(1)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對于一些社會效益較好但卻需要動用大量資金的環保項目和生態工程,可由銀行通過發行綠色金融債券、金融環保債券來解決。所籌資金可通過優惠貸款提供給企業,支持其研發綠色產品,從事生態農業生產,實現生態工業加工,開展綠色營銷活動。
(2)進行個人消費金融產品創新,鼓勵綠色消費。2010年1月,興業銀行聯合北京環境交易所推出國內首張低碳主題認同信用卡――中國低碳信用卡,這標志著商業銀行開始將節能減排從企業項目領域引入到個人消費領域。商業銀行通過個人消費產品的創新,既可以促進銀行的可持續發展,又可以吸引社會民眾廣泛參與綠色消費、低碳生活,切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實現良好的環境與社會效益。
(3)結合節能減排項目貨款、開展碳權質鉀融資貨款。只要銀行與CDM業主及發改委三方約定,客戶出售CERs所獲得的資金只能進人指定的帳戶,并在客戶不能償還貸款時,貸款銀行有權處置客戶獲得的CERs。商業銀行以碳權質押,對CDM項目提供貸款支持,不僅促進綠色經濟的發展,而且有利于降低商業銀行的風險。
(4)積極創新其他碳金融業務模式。利用商業銀行下屬的金融租賃中心或者與專業的租賃公司合作,為CDM項目建設階段的提供設備融資租賃服務;憑借自身的信息優勢,作為CDM項目的咨詢顧問,協調項目發起人、國外投資者、金融機構和政府部門之間的業務關系;通過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有效管理CDM項目下的資金流動,擔當CDM項目的資金管理人;發揮托管各種基金的經驗優勢,參與托管正在快速成長并大規模進入我國的碳基金等業務都是商業銀行可以嘗試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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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理念;金融工程;環境保護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1-000-01
低碳經濟是適應時展需要的經濟模式,其通過降低能耗、減少排放來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并通過市場機制、能源結構以及相關法律體系保護自然環境,促進經濟與環境的協調發展。目前,受到全球氣候變暖、國際金融危機的影,優化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模式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課題,研究低碳經濟下金融工程的發展策略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一、低碳經濟與金融工程
低碳經濟是指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利用制度創新、新能源開發、產業轉型、技術進步等方法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高碳能源消耗,實現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共贏的經濟發展模式,其核心是能源技術、制度的創新和人們思想觀念的轉變。面對目前我國在生態環境和經濟發展之間存在的矛盾,發展低碳經濟是實現我國經濟振興和節能環保的雙重需要,是我國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
低碳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碳金融的支持。碳金融是指由諸如《京都協定書》等一些國際公約衍生、催生出來的低碳經濟投融資活動,伴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和碳交易市場的建立,碳金融工程深入到了碳市場的各個環節,恒豐銀行、渣打銀行等金融機構做出了一些有益的創新和積極的探索。金融工程的創新推動了低碳經濟的發展,同時低碳經濟也拓展了金融業的范圍,利用資金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
二、低碳經濟下金融工程創新的機遇與挑戰
1.低碳經濟下金融工程創新的機遇
一是在經濟危機過后,發展低碳經濟是促進經濟重生的新引擎,新能源產業成為了世界各國競相發展的主打產業,很有可能會引發第四次產業革命。例如麥肯錫公司指出投資新能源產業可獲得17%以上的收益;二是低碳經濟促進了金融工程的革新,在2003年為各商業銀行制定的赤道原則,成為了銀行業統一的環境責任標準和社會責任標準,這一行業規范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金融服務和產品的創新。三是實體經濟的變化會產生有益影響,企業在排放溫室氣體時需要承擔一定代價,利用增加溫室氣體排放關稅、提供貿易便利等方法鼓勵發展低碳經濟、控制碳排放量。現在,已經有數家風險投資基金參與我國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投資,加強了對碳信用的管理,同時也取得了很好的經濟效益。
2.低碳經濟下金融工程創新的挑戰
受粗放型經濟發展模式和落后經濟發展理念的制約,我國能源利用率非常低,并且碳排放量仍在不斷增長;受技術創新能力、資金實力以及經濟結構的影響,近期內我國不可能改變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同時,經濟的快速發展又增加了對資源的需求量,提高了依賴程度;因為經濟發展落后的影響,我國推動城市化進程和工業化進程也需要增加碳排放,同時,傳統的經濟發展模式使我國面臨著更大的國際競爭壓力。
三、基于低碳理念的金融工程發展策略
1.健全金融服務體系
健全與低碳經濟相適應的、完備的制度和法律,可有效降低執法和風險識別的難度。盡管我國已制定了鼓勵資源清潔生產和綜合利用的政策和法規,但與低碳經濟配套的運行體系、管理體系、考核體系、分類標準還沒有建立,所以需要加強配套體系建設,提高執法的效率,加大執法的力度。
(1)融資服務
在不同建設階段為不同的環保項目提供組合式的融資服務,例如:信托融資、商業銀行貸款(包括銀團貸款、項目貸款)、保險資金間接投資、信托融資、融資租賃、債券融資等多樣化的融資方式,同時配套財產保險、財務顧問、審計咨詢、保證業務等金融服務。
(2)資金監管服務
針對環保建設項目線長點多等特點,可提供有針對性的網絡式金融服務。利用大額取現授權審核、用款用途審核、賬戶支付授權名單等管理手段,提供量身定做的資金管理方案。另外,通過建立環保資金池,完善現金管理服務,縮減資金管理方等方式,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資金的使用效率。
(3)資金和結算服務
對有集中交易場所的排放權交易,完善銀行的資金結算服務網絡,為交易會員和交易所提供高效、安全、準確的結算服務。
在我國,排污費是一項非常重要的非稅收入。各級排污費征管部門通過國有商業銀行資金結算系統實行“銀行代收、單位開票、財政統管”的管理模式,縮減中間環節,保證財政資金足額、及時入庫,從而提高政府收入的透明度。
2.完善融資機制
要建立健全融資機制,并且對節能環保項目的風險評級、環保標準進行準確的評定,落實和細化相關的經濟政策,合理控制回報。現在,我國的碳交易市場呈分散狀分布,并且沒有碳基金、碳證券等碳金融產品和利益補償機制。國際市場的碳排放價格明顯高于我國的碳排放交易價格。
3.健全相關政策
制定行之有效的綜合配套政策和財稅條件手段,提高企業盈利的能力,有效控制銀行的信貸風險,激發企業單位、金融機構發展低碳經濟和支持低碳經濟的熱情和積極性,促進低碳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
四、結語
總而言之,在低碳經濟理念下,不斷創新金融工程將極大助推我國經濟朝著健康方向發展。只有加深對碳金融工程和低碳經濟含義的理解,才能準確把握我國低碳經濟理念下金融工程創新的機遇和挑戰,通過形式各樣的創新策略,不斷推動我國低碳經濟實現快速、健康、穩定發展,促進我國經濟走上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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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后金融危機時代;鋼結構企業;綠色建筑
當前,發展低碳經濟,建設低碳社會已經成為社會以及人們的主要目標,長期實行粗放型經濟增長模式的建筑行業,它有很多的缺陷,例如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等嚴重制約了我國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在我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迫在眉睫需要做的事就是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后金融危機時代,加快鋼結構產業的發展,帶動建筑行業向綠色建筑轉型,這是建筑行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對于實現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也是迫切需要的。
一、綠色建筑在后金融危機時代我國建筑業中起主導作用
1、發展綠色建筑是建設資源節約型社會的需要
長期以來實行的粗放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很多的不足使我國環境污染嚴重、資源短缺和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不強,處于一個的被動局面中,嚴重制約了我國的現代化進程和國家的安全戰略。據有關資料統計顯示,在我國近400億平方米的已有建筑中,99%屬高能耗建筑;每年新建的近20億平方米建筑中95%仍屬高能耗建筑,其單位面積能耗約28%,再加上建材生產的能耗,用于建筑的能耗已占到社會總能耗的40%。由此看來我國如果再不轉變建筑行業的發展模式,我國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消耗等問題將會變得越來越嚴重。而發展綠色建筑,在建筑活動和建筑的全生命周期內可以最大限度地節能、節地、節水、節材,高效利用資源,促進我國早日實現建設環境友好型和資源節約型社會目標。
2、發展綠色建筑實現我國節能減排的目標
后金融危機時代各國經濟發展的主題就是推進節能減排,發展低碳經濟,我國作為世界最大的發展中國家和負責任的大國,肩負著推進節能減排、保護全球氣候環境的重大歷史使命。事實上,我國也已經提出了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節能減排目標,并通過多種途徑確保使其實現。發展綠色建筑,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輕環境污染,不管是對實現我國節能減排的目標和發展低碳經濟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此外,發展綠色建筑還是促進建筑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建筑業的發展模式必須實現由粗放型向集約型的綠色建筑的轉變,通過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科技含量,堅持質量與效益并重,實現企業與經濟社會的同步發展。
二、鋼結構企業對綠色建筑發展的作用及其發展前景
鋼結構建筑具有自重輕、環境破壞小、強度高、抗震性能好、地基基礎費用低、建筑空間使用面積利用率高、節水、施工占地少、噪音小、粉塵少、施工周期短、造價容易控制、建筑材料可循環利用、建筑垃圾和環境污染低、易于產業化生產等特點,被稱為21世紀的“綠色建筑”。與傳統的鋼筋混凝土建筑相比,鋼結構建筑在基礎造價上可節約30%,房屋面積利用率高7%~10%,施工工期縮短約30%,很大程度上發揮了最大化的經濟優勢。
三、以鋼結構為基礎的企業發展綠色建筑的有效措施
1、強化政府規劃職能
毫無疑問,通過鋼結構建筑發展綠色建筑可以算是為建筑行業實現節能減排指明了新方向,國家制定的諸多發展鋼結構建筑的利好政策和鋼結構具有的優勢也很明顯,它們必將使鋼結構建筑具有更為廣闊的發展空間。但是,建筑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點支柱產業的特點決定了其必須依靠政府的科學規劃和引導才能得到更好的發展,所以政府還需要對其進行科學的規劃。
2、完善制度及行業標準建設
一是要建立完善鋼結構建筑行業的準入退出機制。其重點是要加強對鋼結構企業資質和信用體系的認定,提高鋼結構建筑工程的安全質量水平,促進該行業良性競爭和可持續發展。二是完善法制法規建設。其重點是重新修訂現行的建筑市場招標辦法,在進行以鋼結構為主體的大型公共設施和超高層建筑的招標時,采取土建和鋼結構聯合招標或鋼結構單獨招標的方式,由業主直接與鋼結構企業簽訂工程合同。三是完善鋼結構建筑的監管機制。在進一步完善鋼結構建筑行業相關政策法規的基礎上,國家、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協會組織應聯合成立有關監督檢查部門,加強對鋼結構建筑材料、規劃、設計、施工等全方位的檢查監督,確保工程安全并提高其質量水平。
3、加強技術創新
不管是出于企業自身可持續發展的需要,還是為應付國外鋼結構企業的沖擊,都要求鋼結構企業必須通過加強技術創新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第一,改善企業施工工藝,減低材料消耗,逐步淘汰高耗低能、工藝簡陋的傳統工藝。第二,強化鋼行業科研機構、協會組織以及與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加強對鋼材料技術的基礎研究和開發,促進其升級換代,增強鋼結構建筑的使用期限。第三,提高鋼結構設計水平,重點是推進對鋼結構體系選擇、節點構造處理和構件優化的研究,改善鋼結構性能,降低結構造價。第四,增加對鋼結構企業自動化設計、制造、安裝等方面的軟件和技術產品研發的資金投入,增強自主知識產權,提高鋼結構企業信息化和自動化水平,將數字化信息技術和企業的現代化管理融合到一起,充分利用數字化信息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