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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普查機構的劃分組建
按照普查階段性工作要求,對全鎮二、三產企業單位數進行初步模底,有近1000家工業企業,其中屬鎮屬的近300家,個體工商戶3500家,貿易企業近100家。為使這些企業不重不漏地劃分到每個普查區,普查辦人員經細致調查和方案征詢,擬定以企業住址所在地劃分普查區,全鎮分成15個行政村和三個居委會共18個普查區,較清淅地構筑成普查區域框架。
2、普查員、普查指導員的選定及普查補貼的落實
建立健全普查組織網絡和普查人員隊伍是順理開展普查工作的前提,我鎮成立了第二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有經濟服務中心主要鄰導任組長,其他涉及經普的各部門鄰導為小組成員,下設經濟普查辦公室,配備專兼職人員并明確分工。據以普查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鎮普查辦要求各普查區指定一名普查指導員必須具備業務和能力較強,對工作誠實、認真、勤奮和負責,態度謙虛和耐心的人員方能任用。普查員學歷具有初中以上,每個普查區人員配備不少于4人。至7月底各普查區人員已落實到位,隊伍陣雄初具。普查經費方面,各普查區負責人明確表示,本著精打細算、履行節約的原則,合理開支的普查費用確保支出。
3、普查業務培訓的形式和范圍
從第一次經濟普查表明,市經普辦組織的業務培訓由于鄉鎮多,且每個鄉鎮普查員多(來不全),合在一起培訓,參加人員較多,會議后收到的效果不明顯。因此建議市普查辦到鄉鎮培訓,讓鄉鎮各區普查員都能參加一次培訓,對普查能更好的認識清楚。
4、做好能源普查的幾個方面
首先讓企業搞清消耗的能源是什么,應該填到能源報表的哪一行(如在以往的月報上發現有的企業用了蒸汽不知填熱力);其次是核準消費量和計量單位(如有的企業電量萬千瓦時不知是萬度),分清工業消費和非工業消費量;再次是網上直報企業填準能源執標系數并進行自動計算和審核。這樣做后就不會出現大的差錯。
5、整合調查表減少部分調查指標
第一次經普普查調查有10多種表,項目指標較多,給基層普查工作增加了很大的工作量,勢必影響到基本數字的準確性。因此,在設計普查登記表時,整合調查表,盡量減少表的種類和輔助指標,確保主要指標的準確性。
①、簡化指標項目,尤其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普查指標設置過多,會給普查人員、企業統計人員接受業務知識培訓帶來一定的難度。尤其是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普查表,報表太多,有些指標計算困難,上級部門能否根據取得的數據后再適當彈性調節一下。
②、精簡個體調查,便于指標一步反映全貌。個體戶調查表的全年營業收入采取支出法調查,營業支出項目中有場地租金、管理費、營業成本,還有業主凈收入。按照此方法,個體戶在填報雇員人數和從業人員時一般不容易出差錯,但支出成本采取回憶式調查,仍很難達到預期的調查目標的。有些普查人員不會運用一些技巧性問話方法來打開個體戶說實話的金口,可以先簡單問一個月的數據來推算一年的營業支出。又因業主存在顧慮心理,這樣導致業主填報數據時,盡量往低處填報,有的甚至正面回避詢問。難以反映數字的真實性,能否用更好項目指標來代替。
6、精心部署普查各階段的主要工作任務
從歷次普查經驗表明,普查準備工作充分,各階段普查任務明確,如正式普查前的業務培訓和試點,這是普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環,這一環節忽略或放松,對普查登記在操作過程中增加很大的難度甚至造成損失。比如普查表的數量盡量滿足基層需求。
關鍵詞: 彩色多普勒超聲;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
我院從2008年1月~2012年1月,運用探頭頻率為6~7.5MHz的超聲對27例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患者進行檢查,對其形態學、血流動力學特點以及超聲影像學特征進行整理分析,深入研究和討論了彩色多普勒超聲在臨床上應用的價值。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經過彩超檢查,27例患者都有患下肢靜脈血栓的傾向,共計27條下肢。男性16例,女性11例,年齡33~71歲,平均年齡在54歲。出現臨床癥狀或外傷后1~7d內為行超聲檢查的最佳時間。患者都表現為單側小腿的疼痛和腫脹均為突發性的,腓腸肌壓痛明顯。小腿皮膚溫度未發生顯著變化,無色素沉積。有9例經患者在行血管造影后確診,通過臨床治療,觀察和隨訪證實了余下患者診斷明確。左側發病患者18例,右側發病患者9例。其中16例患者的患側下肢有手術或外傷史,5例患者曾行腹部或盆腔手術,6例無明顯誘因。
1.2使用儀器 德國西門子 SONOLINE Versa pro型和美國PHILIP iu22型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探頭頻率7.0MHz和7.5~13MHz。小腿發生明顯腫脹的患者或者是肥胖患者,需要使用頻率為5MHz的探頭。
1.3方法 患者取平臥位或俯臥位,下肢保持暴露狀態,小腿深靜脈、腓腸肌及比目魚肌行常規超聲檢查,然后再對比兩側下肢的具體情況。檢查小腿后肌肉時,患者取俯臥位或側臥位。對于不能翻身的患者需將小腿屈曲或者是抬高,若發現肌間靜脈叢有加寬的情況探頭必須從各個方位掃查橫斷和縱斷面。行溶栓治療和抗凝治療7~30d后,行彩超檢查。
1.4判定標準 急性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的超聲圖像顯示為小腿肌肉間靜脈管腔擴張,迂曲走形,呈現無回聲或者低回聲均勻在腔內充盈,肌肉橫截面顯示為多個圓形或橢圓形低回聲,不能將探頭加壓管腔進行擠壓,管腔內沒有充分的血流信號。對遠端肢體進行擠壓也無血流信號的反饋,肌肉與血栓形成處的界面呈現出整齊清晰的界限。若收到中強回聲或中等回聲在一側管壁上黏附的信號則是陳舊性血栓,管壁增厚,擠壓管腔,血流信號變細。病灶的回聲和正常腓腸肌回聲相同[1]。
2 結果
27例患者雙下肢均屬于單肢病變,其中左側18例(66.67%),右側9例(33.33%),在全部患者中股-靜脈都未發現明顯血栓,10例(37.04%)單純肌間靜脈叢血栓,17例(62.96%)肌間靜脈叢血栓合并脛腓靜脈血栓(其中13例腓靜脈合并肌間靜脈叢血栓)。27例患者首次診斷均行彩色高頻超聲,然后經靜脈造影治療和臨床溶栓抗凝治療,癥狀得到緩解。行彩色多普勒超聲復查,結果顯示:其中6條靜脈血管血流完全通暢。以健側肢體為標準,對比發現兩側小腿肌間靜脈叢聲像圖無明顯差異。12條血流部分暢通,8條無顯著變化,只有1條靜脈下肢血栓情況有進一步的發展。
3 討論
下肢深靜脈叢中發病率最高的是-小腿肌間靜脈叢。不排除跖靜脈叢、小腿肌肉靜脈叢和大腿內收肌靜脈叢的發病率。臨床上發生猝死最顯見的原因為急性肺血栓栓塞癥,相關文獻報道[2]約78%~95%肺血栓栓塞栓子來源于下肢深靜脈血栓,同時60%下肢深靜脈血栓患發生肺栓塞者可能性高,研究結果表明肺栓塞與下肢深靜脈血栓在臨床上有密切的聯系,同時顯示下肢深靜脈血栓的合并癥是肺栓塞[3],故早發現、早診斷下肢深靜脈血栓顯得尤為重要。
在以前診斷下肢深靜脈血栓時,注意力集中在大中靜脈,忽略了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未進行掃查或視而不見,所以導致病情的延誤。彩超檢查時要注意對雙側下肢進行對比掃查,若患者小腿局部癥狀已經表現出來而常規深靜脈超聲檢查結果為陰性的,進行小腿肌間靜脈叢的超聲檢查尤為重要[4]。在進行檢查時,盡量減輕探頭加壓時的壓力,避免對血栓擠壓過度,造成肺栓塞。小腿靜脈多數在肌肉之間或肌窩內,應該從小腿的多個方位,如前內側、后方、后外側、外側及前外側等進行掃查。
在鑒別診斷上,小腿腓腸肌血腫、肌間靜脈叢曲張間的鑒別顯得尤為重要。腓腸肌血腫與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的發生部位相同,病史和癥狀相似,而兩者的治療原則卻相反。早期血腫腓腸肌超聲特性為均勻的低回聲,以長時間的病灶內的不均勻的低回聲為主,夾雜著少量的不規則無回聲[5]。縱向血腫是橢圓形或紡錘形的,橢圓形的橫截面,占據了肌肉血腫和肌纖維斷裂的可見部分,由肌肉包圍擠壓。血腫和周圍肌肉之間存在不規則厚薄不均高回聲帶。血腫后方回聲增大,無血流信號傳回。血腫因為過大會壓迫相鄰的靜脈血管造成血流緩慢,但對遠端肢體進行壓迫時依然可以窺見靜脈內血流保持通暢無阻。小腿肌肉之間靜脈叢曲張,在彩超下可見其受到外界壓力時,管腔明顯被壓迫。隨著高頻彩超應用,超聲對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的診斷率明顯提高,及時正確的診斷對指導臨床治療和疾病預后是非常重要的。小腿肌肉靜脈叢血栓的診斷率由于高頻彩超的應用而顯著升高,及時正確的診斷臨床治療和疾病的預后是非常重要的。
參考文獻:
[1]齊春鳳,畢超.彩色多普勒超聲對早期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的診斷及漏診分析[J].中華醫學超聲雜志(電子版),2011,08(7):1563-1566.
[2]談衛杰,桑玉順,姥義,等.彩色多普勒超聲對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的診斷及療效評價[J].臨床超聲醫學雜志,2012,14(10):713-714.
[3]劉煒.彩色多普勒超聲對長期臥床患者小腿肌間靜脈叢血栓的診斷體會[J].健康大視野,2013,21(9):383-383.
二、數據質量抽查的目的是檢查各市經濟普查數據質量,評估全省經濟普查數據質量。
三、數據質量抽查的組織實施與人員抽調要求
(一)**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從省和各市抽調人員,組成11個省級數據質量抽查組,負責各市的數據質量抽查工作。
(二)省級數據質量抽查組組長由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處級以上干部擔任。在人員抽調時,以省相關專業人員為主,同時從各市抽調包括工業、科技、建筑業、批發零售業和服務業等專業及綜合統計人員(由省專業點名),作為省級數據質量抽查組成員。抽調的各市人員異地參與全省的抽查工作。各市級抽查組參照省級抽查組人員構成抽調人員。
(三)抽調的抽查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對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能承擔繁重的工作任務。所有抽查人員必須嚴守黨紀國法,不準收受禮品;不得泄露抽查情況。
四、數據質量抽查的內容
(一)單位填報率抽查。抽查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漏報或多報情況。
(二)普查表的填報質量和錄入質量抽查。抽查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主要指標的填報質量和錄入質量。
1、抽查指標。法人單位抽查行業類別、年末從業人員、資產總計、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以及工業企業的工業總產值、科技活動經費支出總額、建筑業企業的建筑業總產值、房地產企業本年完成投資額、批發零售企業的商品銷售總額和行政事業性單位的支出合計等指標;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抽查行業類別和年末從業人員數。
2、抽查內容。抽查指標的漏填、錯填情況和漏錄、錯錄情況。
五、數據質量抽查方法
(一)抽樣方法。采取隨機整群抽樣方法,由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國家為我省下發的樣本基礎上,再抽取各市的若干個縣(市、區),從抽中縣(市、區)中抽取若干個專業比較齊全的居、村委會,抽中的居、村委會轄區內全部(含直報單位,下同)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均作為抽查對象。如抽中的轄區內不含有科技活動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可在該縣(市、區)其他區域抽選4—5個有科技活動的企業進行抽查。若該縣(市、區)沒有有科技活動的企業,則在其他縣(市、區)另行抽取企業。
(二)抽查時間安排及具體步驟。
1、2005年5月30日以前,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直接抽定各市的縣(市、區)居、村委會和普查小區名單,封存備用;成立省數據質量抽查組和各市數據質量抽查組;5月下旬,省抽查組集中培訓業務骨干。
2、5月20日前,各市要認真組織完成對縣(市、區)自查和互查工作。市及市以下數據質量抽查,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3、6月上旬,省數據質量抽查組根據國家和省抽中的名單分赴各地,在當地普查機構和普查人員的配合下,用一周左右的時間,對抽定的普查區直接抽查(國家和省抽查名單事先不通知各市)。
4、6月中旬,各級認真做好配合國家數據質量抽查組對我省的抽查工作。
(三)具體步驟和做法:
(1)抽查小組到達抽中縣(市、區)后,開啟抽中的普查小區名單,封存抽中普查小區內全部普查單位填報的原始普查表;從數據庫中導出其全部單位的基層數據,按抽查內容過錄打印每個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主要指標數據。
(2)將打印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抽查指標,與啟封的原始普查表進行核對,檢查其數據錯錄、漏錄情況,并如實填報“數據錄入質量抽查記錄表”(見附表1);
(3)對抽查點轄區內的全部單位進行實地調查,根據有關的財務會計、統計和業務核算等相關原始資料及有關經營證件,與打印的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的名單及抽查指標進行核對,并如實填寫“單位填報質量抽查記錄表”(見附表2)和“數據填報質量抽查記錄表”(見附表3);
(4)對抽查情況進行整理,并按“數據質量抽查居(村)委會匯總表”匯總基層抽查數據(見附表4);按“數據質量抽查市級匯總表”匯總抽查點綜合數據(見附表5);
(5)寫出抽查報告。
(四)全省抽查情況匯總。河北省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各市的數據質量抽查情況匯總后,計算全省經濟普查的單位填報率及主要指標誤差率。
(五)誤差率計算:
(1)單位漏報率
(2)單位多報率
單位多報率=
Σ多報單位數
*100%
Σ核查單位數
(3)主要指標按具體數據計算的填報或錄入誤差率(首先按分專業分類型計算誤差率,最后合成綜合誤差率):
主要指標填報誤差率=
(
Σ普查時單位填報的主要指標數據
-1)
*100%
Σ核查時單位填報的主要指標數據
主要指標錄入誤差率=
(
Σ普查時單位錄入的主要指標數據
-1)
*100%
版權所有
Σ普查時單位填報的主要指標數據
主要指標,法人單位包括:年末從業人員數、資產總計、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及工業企業的工業總產值、科技活動經費支出總額、建筑業企業的建筑業總產值、房地產企業本年完成投資額、批發零售企業的商品銷售總額和行政事業性單位的支出合計;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是指年末從業人數。
(4)主要指標按填報或錄入綜合差錯筆數計算的差錯率(首先按分專業、分類型計算差錯率,最后合成綜合差錯率):
2009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統計局的精心指導下,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委第八屆六次全會、市委二屆七次和縣委十一屆四次全會精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目標,進一步加強統計法制建設,加強縣鄉統計體制改革,夯實統計
基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改進機關工作作風,緊緊圍繞縣委、政府制定的經濟發展目標,為領導決策當好參謀,提供優質統計服務,使我縣統計事業取得較好成效。
一、2009年工作完成情況
㈠、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開創統計工作新局面。 2、深化機關內部事項管理和公開。對行使行政權利辦理的各類事項,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大宗物品采購等情況均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我局在學習實踐活動中結合全縣統計工作實際,以“優化統計服務”為主題,認真組織全局黨員特別是局領導班子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緊緊圍繞統計工作特點,重在查找問題不足、創新統計制度方法、推動各項工作開展,切實突出實踐特色。局機關印發了學習實踐活動各階段實施方案,詳細制定了“學習調研階段安排表”和“分析檢查階段安排表”,通過向社會發放“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征求意見表”,梳理意見、建議,并認真撰寫分析檢查報告、整改措施和學習階段總結。確保我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㈡全力做好經濟普查工作
2009年,是二次經濟普查的關鍵年,全縣共普查登記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1353家。從上門登記、審核編碼到數據處理,時間緊,難度大,任務重,形勢非常嚴峻。為此我局認真貫徹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局上下科學分工、統籌安排、克服困難、聯合攻關,狠抓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一是“四到位”做好入戶登記:領導到位,宣傳到位,責任到位,培訓到位;二是嚴把“三關”以提高編碼、錄入質量。一把責任關,對統計局每個工作人員都明確責任要求,對自己所負責專業的報表審核工作,要負起責任,確保不出差錯;二把質量關,對編碼過程中出現的漏編、錯編等問題及時解決,明確質量要求,做到有問題及時更正;三把檢查關,抽派專人對鄉(鎮)普查表進行一一驗收,對填報不完整、數據明顯不符的單位,打電話進行咨詢和核實,上門查閱相關經濟指標,與相關部門進行數據比較分析等,確保錄入一次性通過。在一系列強有力措施的保障下,按時按質完成了普查登記、普查表驗收、數據處理及上報等工作。
㈢做好統計常規工作,夯實基層統計 2、適時做好統計資料編印。面對新形勢,為加強對景東縣宏觀經濟運行態勢的跟蹤分析,搞準對經濟發展走勢的預測,及時編印以國民經濟核算、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財政、金融、人民生活、價格指數等主要指標的小手冊,按月110冊的數量發、送;完成《2008年景東統計年鑒》100冊的收集、校對、印刷等統計資料編印工作。 4、做好各專業年報工作。一是認真做好計算機網絡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各專業數據處理和傳輸渠道暢通。二是及早部署各專業年報工作,要求各專業做好新老口徑指標的銜接。三是對涉及gdp、農民人均純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認真測算,分析經濟增長的有利因素和不利條件,力求各項資料客觀真實地反映全縣經濟運行狀況。 6、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臨時統計調查。開展和完成了全國城鄉劃分清查、勞動力抽樣人口三項調查和鄉村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群眾公信度調查等工作。
㈣做好經濟普查后續工作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1、做好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數據公報及資料開發應用工作。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會議精神,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現已完成領導機構的成立、經費預算等前期準備工作。
㈤以優質高效服務為目標,提升統計服務水平
今年來,面對經融危機的影響,我局牢固樹立大局觀念,以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為目標,及時開展統計分析,加強各專業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的數據評估及全縣經濟運行情況的工作,一年來,統計局共上報統計信息(含經普信息)25期、統計分析文章14篇,按時公布月度、季度和年度全縣經濟運行分析情況16篇,為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詳實準確的統計數據、分析報告和統計信息,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了高效的統計服務。
㈥積極深入掛鉤村開展扶貧幫扶工作。
1、深入花山鄉撇羅村進行調查研究,了解農戶生產、生活狀況,與鄉、村領導和農戶共商發展規劃,為掛鉤村及時爭取整村推進和產業項目獻計獻策,在局經費困難的情況下給予掛鉤扶貧村一定幫助,做好幫扶工作。
2、按照縣委統一部署和縣委關于開展“雙結對”活動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一是制定了詳細的“雙結對”實施方案,黨員干部全體參與實施結對幫扶,找準路子,確保結對幫扶一戶富裕一戶,讓黨員在農村受到教育、得到鍛煉;二是求真務實,探索創新。按照局機關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求深入開展調研、深入農戶走訪座談,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政于民,有針對地開展共建活動,創新共建活動方式方法,充分發揮黨員帶頭作用,讓農戶真正得到實惠,把活動實踐好。三是統籌兼顧,整體推進。把開展學習實踐活動同做好當前各方面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把學習實踐活動成果轉化為增強信心、應對挑戰、創新思路,化危為機的動力,用解決實際困難,促進各項工作的實效來推動經濟的大發展。
㈦重視開展普法工作,增強法制意識。
1、在全縣統計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學習;組織全局干部職工收看全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視頻會議,并專門召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專題輔導學習會,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在全縣上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及時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參加省統計局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測試。
2、組織開展無證統計人員參加統計從業資格和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充分利用統計從業資格培訓、換證、統計登記年檢、統計年報布置會等機會,大力宣傳統計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社會各界的統計法律意識和統計法制觀念,為依法統計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經常利用全局干部職工會議,進行統計法律、法規條款學習,做到熟練掌握辦案程序,做到嚴格按統計法律、法規執法,使統計法制工作走上正規化的軌道,提高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
4、依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針對個別單位統計報表遲報,統計工作不到位情況,發出《統計報表催報單》,并對統計違法單位依法進行處理,有力維護《統計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㈧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工作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不足
一年來,在緊張繁忙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全縣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做出了應有的努力,但工作中也存在著許多的困難和不足,具體是:
1、統計任務與經費、人員、工作條件等矛盾日趨突出。
隨著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周期性普查調查的建立,普查、抽樣調查的不斷增多,使任務與經費、人員的矛盾更加尖銳,嚴重制約了我縣統計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2、各級領導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目前,部分基層領導對統計工作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些部門的統計人員身兼多職,專職不專,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統計工作的質量。
3、社會經濟發展迅速,統計調查難度加大。
一方面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改革開放力度的加大,引起社會經濟成分和經濟結構的變化,社會經濟活動參與對象數量成倍增加,經營方式多樣化,增加了統計工作的成本和工作難度;另一方面是少數部門在利益驅動下,存在人為干擾統計數據、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的違法行為,導致源頭數據不實;再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守個人秘密的要求不斷提高,致使被調查者對統計調查的支持度明顯呈下降趨勢。
4、統計分析質量有待提高。
適應形勢需要,統計綜合服務意識須進一步強化,好的、高水平的分析文章還偏少,難以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三、2012年工作計劃
一是圓滿做好經濟普查后續工作。開展第二次經濟普查的總結表彰工作,組織好普查資料的開發和應用。
二是繼續開展好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目前我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已順利完成第三階段工作,做好整改落實,確保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三是繼續做好2012年的常規統計工作任務。繼續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增強各級依法行政、依法統計意識,做好統計人員上崗培訓、統計繼續教育工作,完成全年統計執法任務。
四是提前謀劃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2012年將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今年要在總結以往普查和調查經驗的基礎上,開展普查專題調研和專項試點,謀劃人口普查具體實施方式,做好人口普查相關準備。
一、年工作完成情況
㈠、全面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開創統計工作新局面。
1、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完善規章制度。統計局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度與行政項目審批、四項制度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和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密切配合,緊緊圍繞年度統計工作要點,制定了《統計局干部職工崗位職責制度》,細化崗位職責和股室職責,結合效能建設,按照“四項制度”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完善其它管理制度,即: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公務接待制度、工作人員考勤制度、車輛管理使用制度等,做到工作有目標、有具體內容、有完成時限、有保障措施、有責任領導、有責任股室和責任人。
2、深化機關內部事項管理和公開。對行使行政權利辦理的各類事項,領導干部廉潔自律情況、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事項、大宗物品采購等情況均進行公開,主動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3、加強黨員干部教育監督。按照省、市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和縣紀委《責任狀》要求,統計局黨組高度重視,多次召開全局黨員干部會議,認真傳達貫徹黨風廉政建設會議精神,學習領會重要內容實質。以學習貫徹縣紀委十一屆四次全會、《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的規定》(中發199816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意見》(云辦發20093號)及市、縣制定的《實施辦法》等為主要內容,加強統計局黨員干部職工政治思想教育。
4、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我局在學習實踐活動中結合全縣統計工作實際,以“優化統計服務”為主題,認真組織全局黨員特別是局領導班子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學習實踐活動緊緊圍繞統計工作特點,重在查找問題不足、創新統計制度方法、推動各項工作開展,切實突出實踐特色。局機關印發了學習實踐活動各階段實施方案,詳細制定了“學習調研階段安排表”和“分析檢查階段安排表”,通過向社會發放“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征求意見表”,梳理意見、建議,并認真撰寫分析檢查報告、整改措施和學習階段總結。確保我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㈡全力做好經濟普查工作
年,是二次經濟普查的關鍵年,全縣共普查登記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1353家。從上門登記、審核編碼到數據處理,時間緊,難度大,任務重,形勢非常嚴峻。為此我局認真貫徹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全局上下科學分工、統籌安排、克服困難、聯合攻關,狠抓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一是“四到位”做好入戶登記:領導到位,宣傳到位,責任到位,培訓到位;二是嚴把“三關”以提高編碼、錄入質量。一把責任關,對統計局每個工作人員都明確責任要求,對自己所負責專業的報表審核工作,要負起責任,確保不出差錯;二把質量關,對編碼過程中出現的漏編、錯編等問題及時解決,明確質量要求,做到有問題及時更正;三把檢查關,抽派專人對鄉(鎮)普查表進行一一驗收,對填報不完整、數據明顯不符的單位,打電話進行咨詢和核實,上門查閱相關經濟指標,與相關部門進行數據比較分析等,確保錄入一次性通過。在一系列強有力措施的保障下,按時按質完成了普查登記、普查表驗收、數據處理及上報等工作。
㈢做好統計常規工作,夯實基層統計
1、做好統計常規報表工作。一年來,按照省、市統計工作會議精神,立即組織局全體干部職工傳達學習,提出貫徹意見,及時向縣領導匯報,要求各專業人員認真做好統計月報、季報,完善專業統計數據采集、整理、評估制度以及各環節專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做好以gdp為龍頭的各項統計數據質量控制工作,加大專業統計報表審核力度,做好統計資料匯總、上報工作。及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
2、適時做好統計資料編印。面對新形勢,為加強對縣宏觀經濟運行態勢的跟蹤分析,搞準對經濟發展走勢的預測,及時編印以國民經濟核算、農業、工業、固定資產投資、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財政、金融、人民生活、價格指數等主要指標的小手冊,按月110冊的數量發、送;完成《年統計年鑒》100冊的收集、校對、印刷等統計資料編印工作。
3、加強和規范部門統計工作。進一步加強對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確保部門統計工作準確、規范。建立統計聯席會議制度,要求部門在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統計資料前,一定要與統計局溝通交流,確保上報的統計資料與提供給上級主管部門的資料相一致,逐步建立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的信息共享平臺。
4、做好各專業年報工作。一是認真做好計算機網絡設備的維護管理,保證各專業數據處理和傳輸渠道暢通。二是及早部署各專業年報工作,要求各專業做好新老口徑指標的銜接。三是對涉及gdp、農民人均純收入等主要經濟指標認真測算,分析經濟增長的有利因素和不利條件,力求各項資料客觀真實地反映全縣經濟運行狀況。
5、開展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做好統計從業資格培訓和統計專業技術職稱考試的報名工作。為加強全縣統計基礎工作,及時轉發(普統發〔2009〕15號和普統發〔2009〕17號)文件給各鄉(鎮)和縣直機關單位,開展培訓考試報名工作,組織16名人員參加在市局開展的統計專業技術職稱和統計從業資格的培訓及考試工作。
6、有條不紊地開展各項臨時統計調查。開展和完成了全國城鄉劃分清查、勞動力抽樣人口三項調查和鄉村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群眾公信度調查等工作。
㈣做好經濟普查后續工作和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前期準備工作。
1、做好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的數據公報及資料開發應用工作。
2、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會議精神,做好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現已完成領導機構的成立、經費預算等前期準備工作。
㈤以優質高效服務為目標,提升統計服務水平
今年來,面對經融危機的影響,我局牢固樹立大局觀念,以提供優質高效服務為目標,及時開展統計分析,加強各專業月報、季報、半年報、年報的數據評估及全縣經濟運行情況的工作,一年來,統計局共上報統計信息(含經普信息)25期、統計分析文章14篇,按時公布月度、季度和年度全縣經濟運行分析情況16篇,為縣委、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詳實準確的統計數據、分析報告和統計信息,為縣委、縣政府決策提供了高效的統計服務。
㈥積極深入掛鉤村開展扶貧幫扶工作。
1、深入花山鄉撇羅村進行調查研究,了解農戶生產、生活狀況,與鄉、村領導和農戶共商發展規劃,為掛鉤村及時爭取整村推進和產業項目獻計獻策,在局經費困難的情況下給予掛鉤扶貧村一定幫助,做好幫扶工作。
2、按照縣委統一部署和縣委關于開展“雙結對”活動的意見,為深入貫徹落實,一是制定了詳細的“雙結對”實施方案,黨員干部全體參與實施結對幫扶,找準路子,確保結對幫扶一戶富裕一戶,讓黨員在農村受到教育、得到鍛煉;二是求真務實,探索創新。按照局機關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求深入開展調研、深入農戶走訪座談,問計于民、問需于民、問政于民,有針對地開展共建活動,創新共建活動方式方法,充分發揮黨員帶頭作用,讓農戶真正得到實惠,把活動實踐好。三是統籌兼顧,整體推進。把開展學習實踐活動同做好當前各方面工作結合起來,做到“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把學習實踐活動成果轉化為增強信心、應對挑戰、創新思路,化危為機的動力,用解決實際困難,促進各項工作的實效來推動經濟的大發展。
㈦重視開展普法工作,增強法制意識。
1、在全縣統計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的學習;組織全局干部職工收看全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視頻會議,并專門召開《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專題輔導學習會,深刻領會其精神實質,在全縣上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及時組織全局干部職工參加省統計局的《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規定》測試。
2、組織開展無證統計人員參加統計從業資格和技術資格考試工作,充分利用統計從業資格培訓、換證、統計登記年檢、統計年報布置會等機會,大力宣傳統計法律法規,進一步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社會各界的統計法律意識和統計法制觀念,為依法統計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經常利用全局干部職工會議,進行統計法律、法規條款學習,做到熟練掌握辦案程序,做到嚴格按統計法律、法規執法,使統計法制工作走上正規化的軌道,提高執法隊伍的業務素質。
4、依法開展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針對個別單位統計報表遲報,統計工作不到位情況,發出《統計報表催報單》,并對統計違法單位依法進行處理,有力維護《統計法》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㈧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工作
結合責任政府并根據省、市、縣相關要求,為全面推進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工作,我局及時成立了陽光政府四項制度領導小組,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了《彝族自治縣統計局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方案及細則》并對我局貫徹陽光四項制度工作做了具體安排部署:一是強化領導,分工負責;二是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三是明確目標,認真實施。四是創新實踐,促進統計工作;五是加強宣傳,擴大影響。我局開展實施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工作以來,由于領導的重視,嚴格按照我局制定的《彝族自治縣統計局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實施方案細則》進行操作,及時向有關部門上報我局每季度每月的各項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計劃及具體內容,并且上報了“96128”政務信息查詢的基礎信息表,為“96128”政務信息查詢工作的開展作了充分準備,使陽光政府四項制度真正落到實處,進一步加強了政務信息公開網站的信息更新維護及管理工作。截止年11月共信息149條,其中:公開目錄1條,公開指南1條,動態信息27條,四項制度15條,陽光政府四項制度3條,重要事項公示8條,重點工作通報54條,機構職能3條,法律法規8條,公眾監督1條,依申請公開1條,發展規劃1條,制度標準5條,行政執法4條,統計信息75條。
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不足
一年來,在緊張繁忙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全縣的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做出了應有的努力,但工作中也存在著許多的困難和不足,具體是:
1、統計任務與經費、人員、工作條件等矛盾日趨突出。
隨著統計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周期性普查調查的建立,普查、抽樣調查的不斷增多,使任務與經費、人員的矛盾更加尖銳,嚴重制約了我縣統計工作的進一步開展。
2、各級領導對統計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還需進一步提高。目前,部分基層領導對統計工作的認識不足,重視不夠,一些部門的統計人員身兼多職,專職不專,在不同程度上影響了統計工作的質量。
3、社會經濟發展迅速,統計調查難度加大。
一方面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改革開放力度的加大,引起社會經濟成分和經濟結構的變化,社會經濟活動參與對象數量成倍增加,經營方式多樣化,增加了統計工作的成本和工作難度;另一方面是少數部門在利益驅動下,存在人為干擾統計數據、弄虛作假、虛報浮夸的違法行為,導致源頭數據不實;再則,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保守個人秘密的要求不斷提高,致使被調查者對統計調查的支持度明顯呈下降趨勢。
4、統計分析質量有待提高。
適應形勢需要,統計綜合服務意識須進一步強化,好的、高水平的分析文章還偏少,難以適應全縣經濟社會發展需求。
三、年工作計劃
一是圓滿做好經濟普查后續工作。開展第二次經濟普查的總結表彰工作,組織好普查資料的開發和應用。
二是繼續開展好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目前我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已順利完成第三階段工作,做好整改落實,確保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三是繼續做好年的常規統計工作任務。繼續開展統計普法宣傳,增強各級依法行政、依法統計意識,做好統計人員上崗培訓、統計繼續教育工作,完成全年統計執法任務。
四是提前謀劃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工作。年將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今年要在總結以往普查和調查經驗的基礎上,開展普查專題調研和專項試點,謀劃人口普查具體實施方式,做好人口普查相關準備。
為適應禪城區政府全面掌握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科學制定區域整體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需要,充分發揮統計工作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作用,不斷提高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根據統計發展趨勢和統計發展的客觀要求,目前過于集中的統計管理模式越來越難以適應經濟迅速發展壯大的需要,必須對現有統計管理模式進行改革。為此,我局在經過深入的調研和充分聽取鎮、街道的意見基礎上,結合禪城區實際,提出在我區全面推行在地統計的統計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當前統計管理體制現狀及環境
一、我區統計管理體制現狀。
當前,禪城區政府綜合統計機構以禪城區統計局為主,禪城區統計局在進行統計管理、開展各項統計普查和調查、了解區情區力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按照國家統計制度要求,統計工作主要包括統計定期報表、普查和抽樣調查三大塊。根據2005年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結果顯示,禪城區統計局負責統計調查單位總數達15434個,其中法人單位為12152個、產業活動單位3282個;另外還有個體為37866戶。
目前,區統計局各專業科室(隊,中心)主要承擔的統計工作有:,
(一)定期報表:
國民經濟核算季報,
工業規模以上月報1568家、季報771家,
工業大中型企業網上直報90家,
工業企業能源季報771家,
貿易、餐飲業限額以上月報334家,
固定資產投資單位月報348家,
房地產開發企業月報127家,
建筑業季報100家,
勞動工資季報5890家,
交通運輸業月報、季報100多家,
城市住戶調查月報100戶,
企業景氣調查季報100家,
城鎮物價指數調查月報90多個采價點,
工業品價格指數調查月報72家,
上述所有專業的年報,以及科技年報100多家,基本單位年報約15000個單位。
(二)普查及抽樣調查:
普查幾乎每年都有任務,每10年一次人口普查,中間逢5年份一次人口抽樣調查,每5年一次經濟普查,每5年一次投入產出調查,以及每10年一次農業普查。工業規模以下單位抽樣調查,貿易、餐飲業限額以下單位抽樣調查。農村住戶抽樣調查。
(三)臨時性調查:
每年都有10多次臨時性的調查任務等。
二、各街道、鎮的經濟總量分布情況。
根據2005年全國第一次經濟普查結果,各街道、鎮的統計調查單位數及經濟總量分布如下:
三、實施在地統計的必要性。
(一)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禪城區經濟發展的綜合性越來越強,各項社會事業的相關性越來越密切,現行“條塊結合”的統計模式已與形勢發展不相適應,遺漏、重復統計現象時有發生,難以準確反映整個禪城區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同時,隨著管理重心下移、事權財權逐步下放,各街道辦對統計信息需求數量及結構發生變化,由關心所屬單位經濟發展轉變為關心自己管轄范圍內全部單位經濟和社會發展。
(二)實施在地統計,有利于增強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增強各街道、鎮發展經濟和社會事業的責任感和緊迫感,為區委、區政府調控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落實各項工作任務,將任務具體化,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收集渠道。
(三)實施在地統計,有利于提高統計數據的質量。南海區、順德區的經驗證明,在地統計后,統計工作的管理職能下移,極大方便企業領取報表和報送報表,縮小政府機構與企業之間的距離,對增強統計管理效能、增強企業對統計工作的支持、提高統計數據質量,有顯著的作用。
四、實施“在地統計”的環境條件。
全市五區當中,順德、南海兩區在2004年已率先實行“在地統計”,將統計管理職能下放到各街道、鎮,三水、高明兩區也在2005年底推行了“在地統計”。2005年6月20日,佛山市常務副市長黃維郭在南海丹灶鎮的統計工作現場會上,表揚了南海區的統計工作,要求“在全市推廣南海丹灶鎮的經驗,進一步加強全市統計質量管理和基層統計隊伍建設”。
佛山市統計局高度重視加強基層統計隊伍建設,于2004年10月聯合佛山市編辦發出《關于加強基層統計隊伍建設,保障統計工作開展的意見》(佛機編辦[2004]13號)文件,要求:全市各鎮(街道)加掛“統計辦公室”牌子,依法行使對本鎮(街道)行政區域內的統計調查、統計管理職能,業務上接受區統計局的指導。統計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公室主任或經濟發展辦公室主任兼任,指定1名鎮(街道)領導分管統計辦公室工作。每個鎮(街道)根據其經濟總量、人口數量和企業個數配備專職統計人員2-6人等。
我區各街道、鎮在有關領導的重視和大力支持下,九個鎮(街道)均已成立“統計辦公室”,并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共計31人,為實施“在地統計”奠定了良好的人員基礎。
實施在地統計的工作方案
在地統計是指按照現行的行政區劃,對該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單位,除少數不宜按區域劃分其經濟活動的單位外,不論其行政隸屬關系、經濟類型、經營方式,均由所在地的政府統計機構依法行使統計管理職能。實施在地統計的工作方案:
一、實施在地統計工作的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在地統計工作的目標:按照“精心組織、平穩過渡、全面實施”的要求,從2005年年報開始,爭取用一年左右時間,改革傳統的統計管理體制,基本實現“條塊結合、以條為主”向“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統計管理模式的轉變。通過改革,逐步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體現禪城中心區特點的新型統計體制,進一步發揮統計在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信息、咨詢和監督作用。
(二)在地統計工作原則:⒈堅持國民經濟按街道在地統計的原則。強化區域統計工作,滿足區政府準確把握全區產業布局,科學規劃,宏觀調控經濟和促進社會發展的各項需求;⒉堅持統籌兼顧、合理分工的原則。實行區、街道兩級統計機構的分級負責、合理分工,進一步理順政府綜合統計與部門統計的關系;⒊堅持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為核心的原則。在保證全區統計調查對象不重不漏的前提下,確保統計數據的準確、及時、全面、科學;⒋堅持推進信息化的原則。加快統計信息化建設步伐,努力以現代信息技術,特別是網絡技術,實現統計數據的采集現代化,達到信息共享,使統計豐富信息資源最大有效地利用;5、堅持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在地統計改革,強化各街道統計職能,建立和行政管理體制相適應的統計管理體制。
二、實施在地統計的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在地統計的對象:所有在禪城轄區范圍內的法人單位及其產業活動單位、各專業市場和個體工商戶。包括企業法人、事業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民辦非企業等其他法人及其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
(二)在地統計的范圍:由區統計局統一負責組織實施的各種統計調查。具體包括:1、國民經濟核算;2、農林牧漁業;3、工業;4、能源、交通運輸、倉儲及郵電通訊業;5、批發零售貿易業、餐飲業及住宿業;6、外商投資生產經營情況;7、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8、建筑業;9、房地產業;10、勞動、科技、社會服務業;11、金融保險業;12、基本統計單位調查;13、人口統計調查;14、其它統計調查。
但由省、市物價調查隊和企業調查隊制訂的統計制度和調查方案如城市居民住戶調查、居民消費價格調查、企業景氣調查、現代企業制度調查等仍按現時模式單獨進行。
(三)在地統計的內容:由區統計局根據國家、省、市統計局印發的統計年報和定期報表制度以及文件要求,結合我區的實際需要統一布置或制定;區政府各職能部門組織開展的部門統計工作按原管理模式不變。
三、統計調查對象區域劃分標準:
(一)法人單位在禪城區行政區域內的,以法人單位(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組織,下同)為起報單位,由法人單位向單位所在地街道統計辦報送統計報表。該法人單位所屬的產業活動單位或分支機構無論是否在禪城區域內原則上不單獨報送統計報表,除非該單位被街道統計辦專業人員同意允許單獨報送。
(二)法人單位在禪城區域外,其產業活動單位生產經營地在禪城區內,由各產業活動單位或分支機構向單位所在地街道統計辦報送統計報表。
(三)異地經營的法人單位,即經營地在禪城區而登記注冊在其它區的單位,向實際生產經營所在地的街道統計辦報送統計報表。
(四)個體工商戶按實際經營活動所在地報送統計報表。
(五)特定的重點單位、調查對象,由區統計局指定街道統計辦負責接收統計報表。
(六)園區、開發區管委會對其轄區內的統計對象實施在地統計,按專業上報區統計局,或由區統計局指定街道統計辦負責接收上數據,納入該街道進行國民經濟核算。
四、實施在地統計后,統計機構的主要職責和分工。
實施在地統計后,區、街道(鎮)統計機構分別履行如下職責:
(一)區統計局:1、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在地統計工作,起草本區在地統計實施,方案、制定在地統計實施細則,確保改革順利進行;2、在地統計所需的基本單位名錄,要以第一次經濟普查資料為基礎,由區統計局根據統計對象按所在地即地址碼分解落實到各街道辦事處;3、負責本轄區各統計專業報表電腦數據資料的接收、審核、匯總、分析和上報工作;4、指導各街道辦事處統計機構和基層統計人員開展各項普查和統計調查工作,解決實際調查中出現的各種技能問題;5、負責組織實施本區統計人員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業務素質,提高調查數據質量;6、做好本區統計登記管理工作,根據各街道辦提供的調查單位、調查對象基本情況數據及時做好更新和維護工作;7、對本區域統計調查數據進行質量控制及數據庫建設;8、負責全區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的規劃和實施;9、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依法行政;10、及時向區委、區府主要領導提供月度重要經濟指標數據和統計分析;11、完善統計信息共享制度,通過因特網詳細公開各種統計資料,方便社會公眾查閱。
(二)鎮(街道)統計辦:1、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在地統計工作,嚴格服從上級統計機構領導和統一布置,按時按質完成下達任務;2、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專業統計報表制度中有關資料的采集、審核、錄入和上報工作;3、指導基層統計人員開展各項普查和統計調查工作,解決實際調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4、負責組織本區域統計人員業務學習,不斷提高基層統計人員業務素質,提高調查數據質量;5、做好本轄區法人單位及其產業活動單位新增、變更和注銷的維護工作,完善單位名錄庫電腦化管理;6、組織和落實統計基礎工作規范化建設;7、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依法行政;8、認真做好統計調查對象各種統計違法事實的記錄,及時向區統計局提供有關證據,積極配合區統計局查處各種統計違法行為。
五、在地統計的實施步驟。
在地統計的過渡期暫定為一年,即從2006年1-12月為本區實現“以塊為主”統計管理制度的過渡期。過渡期主要分為以下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
2006年2月30日前,以審核通過第一次經濟普查資料為基礎,按地址碼分解成各街道在地統計使用的基本單位名錄庫;2006年5月30日前,完成《實施方案》初稿、召開各街道統計辦人員征求意見會議、修改完善《實施方案》報區長辦公會議討論;2006年7月前,成立區、街道在地統計工作領導機構、召開“禪城區在地統計動員大會”、分專業組織轄區單位統計業務培訓,全面動員、布置實施在地統計等工作。
(二)試行階段
2006年6-11月,按在地原則實施在地統計管理,試行期為6個月。在這一階段,區統計局組織實施統計報表的抄送、匯總、審核、處理,按時對區增加值等主要統計指標進行統計核算,并將結果上報市統計局。同時,區統計局要建立統計質量評估制度,加強對在地統計資料的質量檢查和評估,并進一步理順統計調查的報送渠道。為了及時總結經驗、摸索方法,區、街道統計機構要分別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對在地統計工作進行邊過渡、邊總結、邊完善。
(三)改進完善階段
2006年11-12月,根據實施在地統計工作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各項統計管理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全面做好實現在地統計管理模式轉軌的相關工作。同時,按國民經濟核算的要求,進一步完善統計方法制度,解決統計數據重復和遺漏問題。
(四)全面推行階段
2007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在地統計。
六、實施在地統計后的數據處理和質量控制
(一)數據處理:區統計局按照“統一數據處理技術、統一數據處理標準、統一數據處理程序”的數據處理原則,制定區級數據處理方案,負責提供各街道使用的數據處理程序,對街道統計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
(二)質量控制:控制數據質量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和減少差錯,提高數據質量。區統計局要成立數據檢查組,負責對街道統計辦數據質量的控制和評估,做到層層把關,逐級負責。
各街道(鎮)統計機構要按區統計局制定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和責任要求,對本調查區域調查單位的變動情況各項調查數據進行審查,并根據需要抽取一定比例的調查單位進行復查,計算調查精度。
基層調查人員要熟悉統計制度及統計方法,準確把握每張統計調查表的調查對象、指標含義、計算方法和邏輯關系檢查方法等。
七、實施“在地統計”的保證措施。
(一)加強領導。禪城區在地統計工作在區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根據禪府[2006]___號文件要求,成立禪城區在地統計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林邦彥區長擔任,副組長由林國善常委擔任,成員由區統計局各副局長、各街道辦事處主任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聯合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統計局內,辦公室主任由傅潤灶同志擔任,負責組織實施《禪城區在地統計實施方案》,組織完成上級統計局以及區委、區府下達的各項統計調查任務。各街道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制定實施方案,協調、組織本轄區的在地統計工作。社區居委會要確定專人負責本區域的統計工作。
(二)健全統計機構,充實統計力量。根據在地統計工作的實際需要,要進一步充實、加強各級統計機構力量,健全街道統計網絡。按照《關于各鎮街道設立統計辦公室的通知》(禪機編[2004]92號)文件的要求,各鎮、街道視經濟規模,配備3-4名左右的專職統計人員,規模(限額)以上的企業,按150家配備1名統計人員計算;規模(限額)以下的單位,按500家配備1名統計人員計算;社區居委會增加統計職能,安排專人負責統計工作。鎮、街道統計機構人員的編制,由區編辦負責解決。區統計局要制定培訓計劃,切實做好統計業務培訓工作,盡快建立起一支工作責任心強、職業道德好、綜合業務素質高的統計隊伍。
(三)實施在地統計所需數據聯網設備、電腦、及其它辦公設備等,分別由區、鎮(街道)財政負擔,列入年度財政預算。
(四)加大宣傳力度,提高社會支持率。區政府發文向社會實施在地統計的通告,通過多種渠道,加強對開展在地統計工作的社會宣傳和動員,使轄區廣大統計對象充分明確進行統計管理制度改革、實施在地統計工作的目的意義和任務要求,積極支持此項工作,接受屬地統計管理。堅持依法統計,從法規制度上保障在地統計工作的穩步推進。
(五)加強統計調查資料保密工作。不得違反統計法和統計制度規定,不得泄露國家秘密,特別是調查對象商業秘密或者私人、家庭單項調查資料。嚴格遵守資料保密制度,防止單項調查資料或電腦基層數據被復制、竊取。
(六)加大統計改革力度,完善統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我國加入wto需要的現代統計體系;制定符合統計法律、法規規定的統計管理制度,加強對統計數據使用的管理,保證統計數據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制訂科學合理的統計調查方案,避免重復調查和指標層層加碼,降低全面調查頻率,提高統計工作效率;深入開展統計專項調查,多出“短、平、快”的專項調查分析;進一步增加服務意識,提升統計服務水平,為政府和社會公眾提供優質統計服務。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全區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全區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各級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掌握污染源的總體樣本,為建立科學的環境統計制度、改革環境統計調查體系、提高統計數據質量創造條件;根據普查結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環境統計平臺。提高全區各部門、各街辦環境保護管理能力,健全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點、對象、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時點
普查時點:今年12月31日。
時期資料:今年。
(二)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區行政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和生活源。
1.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含4個行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是(1)有重金屬、危險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紙制品業、農副食品加工業、食品制造業、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業、皮革毛皮羽毛(絨)及其制品業;(3)16個重點行業(飲料制造業、醫藥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交通運輸設備制造業、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業、通用設備制造業、紡織服裝/鞋/帽制造業、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金屬制品業、專用設備制造業、計算機及其它電子設備制造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2.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我區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各街道辦事處、區農村工作局和各總公司為單位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三)普查內容
1、工業源。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窯爐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2、生活源。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能源消耗情況、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醫院基本情況,能源消耗、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污染治理、醫療廢物的處置等情況;醫用輻射設備使用情況。
(3)配合市上完成以全市為單位的機動車排氣污染情況,包括燃料油使用、在用車分年度和類別的使用情況等。
(4)城市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1、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機動車污染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氫化合物。
3、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4、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5、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三、普查技術路線和步驟
(一)普查技術路線。
按照現場監測與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數計算相結合,技術手段與統計手段相結合,國家和省、市指導,區政府組織調查和企業自報相結合的原則確定普查的技術路線。
1、對工業源中占全市污染物排放量65%的污染源、集中污染治理設施,同時采用現場監測和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等方法,并按照規定程序核定污染源排放量。
對其他工業源,采用分類抽樣監測的方式,核對物料衡算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污染物排放量。對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簡單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數法直接計算排放量。
2、對生活源,第三產業中的調查單位采取面上對基本情況進行調查,結合分類抽樣監測與排污系數測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調查根據統計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結構和消耗量,通過排污系數測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驟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準備階段(.11―.12)
(1)成立機構。
成立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以下簡稱“普查機構”),抽調專職人員從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2)落實經費。
區普查機構根據工作需要由區財政部門編制污染源普查經費預算,核定經費,按時撥付。
(3)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聘用。
區普查機構從環境管理、科研、監察、監測等部門及行業、企業環保專干中抽調有一定業務能力、責任心強的人員任普查指導員,負責指導與審核普查員的工作;普查員可從街道辦事處環保專干和大專院校在校學生以及具有一定學歷的社會人員中選聘,經考核合格后聘用。根據我區實際,擬聘普查員150人,普查指導員15人;建立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信息網絡和分片包干責任制;區普查機構于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普查指導員、普查員的聘用工作。
(4)培訓及考察。
培訓工作由區普查機構負責,普查工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5)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準備工作。
區普查機構清查企業及其它污染源普查對象,12月開展模擬普查試點;普查對象要整理原始紀錄和臺帳,核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區普查機構于今年11月30日前完成普查清查單位名錄庫(或名錄冊)的建立,同時報市級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6)宣傳動員。
制定印發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宣傳方案》,開展宣傳動員工作;建立定期簡報制度,及時向普查領導小組和相關普查單位通報普查進展情況。宣傳工作要貫徹普查工作的始終,包括全面普查和總結階段。
2.全面普查階段(1―6)
(1)區普查機構于年2月29日前,完成普查前期所有準備工作。
(2)年1月至4月,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采取分組、分區域、分行業、分類型、分片區包干的方法,對排污企業和普查對象實施現場調查,4月底完成入戶調查。
(3)年1月至5月,區普查機構審核、填報普查表和進行數據錄入,5月底前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本轄區污染源普查數據,報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4)在普查實施全過程中,區普查機構將組織對普查分組質量進行檢查、審核、監控和驗收,對抽查不合格的地區要重新進行普查。
(5)年6月底前,配合市普查領導小組完成對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和匯總工作。
3.配合全市驗收階段(7―12)
配合市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受國家審核驗收。
4.總結階段
建立全區污染源數據庫,普查數據,開發利用普查成果,總結驗收普查工作。
四、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基本原則。
全區統一領導,各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
(二)組織機構。
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區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環保分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全區污染源普查方案,報市政府普查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區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具體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5.向市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根據市政府普查領導小組決定普查數據。
(三)部門分工。
普查工作在區普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環保分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區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定全區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制訂有關技術規范,組織普查工作試點和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結果,組織普查工作的驗收。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區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
環保分局負責工業源、機動車排氣污染源、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民用核技術利用和輻射污染源,以及危險廢物處置廠的普查;
區統計局負責審定污染源普查表,參與普查總體方案設計,協同環保分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對轄區內生活源中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它服務業及城市居民生活污染的普查;
(四)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
選聘合格的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是搞好普查工作的基礎,區污染源普查機構要認真、細致地做好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的選聘工作。
1.普查員的數量配備原則。
(1)每10個重點工業污染源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2)每40個一般工業污染源或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3)每60個農業污染源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4)每80個生活污染源至少配備2名普查員。
2.普查指導員的數量配備原則。
每10名普查員配備1名普查指導員
。
(五)污染源清查。
單位清查是污染源普查的一項基礎性工作,確定普查總體樣本數,確保普查對象不重不漏,保證普查順利實施。
清查所需基礎資料由區普查機構中相關成員單位(工商分局、區統計局、發改委、環保分局等)共同提供,同時電力部門、水利部門、稅務部門等相關單位也要給與配合,以各地基本單位名錄庫為基礎,經區普查辦公室進行整理和核對,形成我區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基礎資料庫(冊)。
以清查基礎資料庫(冊)為依據,按照地域原則進行清查登記,所有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一律按經營所在地進行清查。參考工商企業名錄、經濟普查產業活動單位名錄、中小企業名錄、本地污染源監管記錄等信息,按行政區域逐戶發表清查。
(六)培訓。
培訓教員可從區污染源普查機構的業務骨干中選調。以教員面授為主,結合討論、練習、測試等方式進行。培訓中要著重對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進行調查技能的訓練,以達到提高工作效率的目的。普查員培訓不得少于2天,普查指導員培訓不得少于3天。力爭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員都經過培訓。
培訓內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內容,普查范圍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術路線,普查方法,各類普查表格和指標的解釋、填報方法,普查數據錄入軟件的使用,數據庫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應注意的問題等。
(七)質量保證
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專門的普查數據質量控制文件,確定普查工作評價的標準,指導全區普查質量控制工作。
按照全市的統一規定,建立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設立專門的質量控制崗位,并對污染源普查實施中的每個環節實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制定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規定,吸收相關行業或領域的專家參加,對污染源普查方案和重要技術規定進行評審和論證,確保污染源普查各項技術方案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環節,按一定比例抽樣,抽查結果作為評估全區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依據。數據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必須重新調查。
(八)宣傳動員。
區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按照《通知》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活動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指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五、普查經費
普查所需經費由市、區財政共同負擔。區政府將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普查經費,用于本級普查方案制訂,組織動員、培訓,入戶調查與現場監測,設備購置,數據錄入、校核、加工、檢查驗收、總結、表彰等。
六、普查資料的填報和管理
(一)認真完成2015年各項定報工作。我街道定報單位數2014年已達1000余家(其中國家一套表系統單位數達580余家,其他直報系統約400余家),占全區總量的三成,并呈逐年遞增趨勢,近幾年來的增幅約為10%,目前區局剛下發給本街道擬核增的單位達310余家,實際核增數尚未確定,預計全部一套表單位將達到600家以上,其他直報系統定報數量未定,同時重點服務業將由季報改為月報,定報任務量將持續增加。為了更好地完成此項工作,鞏固減員增效的成果,我們計劃從以下三個方面努力,一是加強培訓,我們準備在2015年年初組織轄區定報單位進行業務培訓,屆時將邀請區局專業主管過來指導,重點講述企業的統計法定義務以及如實按時報送統計報表的必要性。我們還會將企業以往遇到的問題以及解決方法整理成電子版供企業查閱,并精心制作PPT課件,讓企業熟悉報送步驟、報送方法以及報送時間要求,對于無法正常登錄的企業實行上門“一對一”服務等等。二是精細化服務,社區統計員收歸街道管理,辦公地方離企業有一定的距離,我們將要求統計員就企業統計員的信息,包括聯系方式,是否支持遠程協助,整理分析以往報送情況等信息建立臺帳,重點關注不支持遠程協助及報送不積極的企業,沿用AB角或ABC角制度,實行定報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實行A角在辦公室催報,B角做現場指導的制度。三是加強與企業的聯系。我們將急企業之所急,想企業之所想,力所能及地幫企業解決困難,對于街道層面無法解決的積極向上級呼吁,日常工作中認真聽取企業的建議,耐心并及時幫企業解疑答惑,同時將有關資金扶持等利好政策宣傳到位,指導并協助企業準備相關材料申請各類扶持資金。四是沿用短信平臺輔助催報。2014年使用短信平臺催報報表獲得了良好的效果,2015年將繼續使用并重點關注短信平臺各類信息的及時性和有效性,關注并更新企業統計員的聯系方式,采用閑時小更,忙時大核的制度,即在平時工作中發現企業統計員及聯系方式有變動的,及時告知專業報專人更新,定報開始前核對,發送短信后校對,及時將短信發送及接收情況反饋至各統計員,確保通知到位。五是做好“四上”單位入庫工作。每年底,統計都要開展單位增減變動審核確認工作,對于新增的達到統計規模標準以上的單位,都要進行核實并收集一整套資料進行入庫申報,以備納入今后的統計定報系統;對于注銷、搬遷、變更等單位進行信息核實,修改調整定報系統資料,為今后的定報工作奠定基礎。
(二)認真完成各類專項調查工作。除定報工作外,統計站還承擔著多項專項調查任務,包括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月度勞動力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的跟蹤調查、基普庫維護更新調查等,這些工作也是統計工作每年的“重頭戲”,我們將以2014年的工作經驗為基礎,做好這些工作。
1、認真做好城鄉一體化住戶調查工作。包括一是做好新住戶的指導工作。2014年底,我街道已經完成5個記賬戶的輪換,對于新住戶剛開始記賬工作,我們要進行重點關注和重點指導,經常對新記賬戶進行走訪或電詢,及時了解記賬工作初期容易出現的畏難情緒、馬虎作風等思想動態,并解決記賬中出現的技術問題。二是做好住戶月度調查。每月收集紙質和電子賬本,解答記賬疑問,對住戶每月至少進行一次隨訪,關注電子記賬平臺,對3天未更新賬本的住戶進行提醒。三是做好調查賬本的編碼、錄入、審核及上報工作。四是做好記賬戶的維護工作。及時了解記賬戶的各種狀況,做好溝通解釋工作,上門看望困難住戶并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及時上報記賬戶動態情況,維護記賬戶樣本的穩定性。五是做好中高收入住戶抽樣調查工作,此項工作每季一次,依據住戶調查中中高收入住戶數確定調查對象開展調查。
2、做好月度勞動力抽樣調查工作。此項工作每月一次,一次歷時約10余天,本街道涉及1個居委20戶中選居民,每月輪換20%住戶,工作量占全區1/3。工作步驟包括:中選小區居民情況摸底輪換20%住戶,調查員業務培訓,調查前期宣傳,定期入戶調查,上門填報問卷,問卷行業碼和職業碼的編碼,住戶情況月度臺帳編制,換戶情況表及失業人口對比表填報,問卷指標邏輯性審核,報表錄入上報,數據反饋核實等工作。重點是加強PDA錄入的操作和數據處理。
3、做好消費者信心指數抽樣調查工作。此項工作每季一次,一次歷時約10天,本街道涉及1個居委20戶中選居民,工作量占全區1/3。工作步驟包括:抽選調查戶、調查員選調、調查員業務培訓、調查前期宣傳、定期入戶調查,上門填報問卷,報表錄入及上報等工作。
4、做好小微企業及個體戶跟蹤調查。此項調查為今年底新開展的調查項目,為期至少三年,頻率為一個季度一次,調查對象為新成立的小微企業和個體戶樣本,雖然目前核定的數量不多,但是調查對象規模較小,流動性較大且工作基礎較為薄弱,我們要及時跟蹤調查對象的動態,采取多種方式爭取調查對象的配合,并熟練掌握PDA采集數據的操作方法和流程,高質量完成每期調查。
5、做好房屋租賃業的調查統計工作。此項調查每年一次,時間要求緊,工作任務重,每年的調查方式不盡相同,我們將嚴格按上級文件要求做好此項工作。
6、做好每年兩次的基普庫維護更新調查工作。根據國家五部委關于建立基本單位名錄庫更新機制的共同決定,街道每年于3月、8月分兩次對轄區新增、注銷、變更等單位開展基本情況核實登記工作,以便及時了解轄區單位的變動情況,加強對轄區單位的動態管理。__街道是__區的商業旺區,每半年的新增單位達1000家左右,統計員們需要通過采取反復上門、電話聯絡、網絡查詢等多種方式
,核對單位實際存在地點,上門收集單位基本情況表并錄入到基普庫,對不存在的單位還要標注核實的具體情況匯總反饋回區局。對于辦理注銷或變更的單位,我們要按區局的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單位基本信息的系統更新,維護轄區基普庫單位信息的及時完整,為進一步查清轄區各類單位底數,掌握單位的最新發展變化情況提供了第一手資料。 (三)認真組織開展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為了解每次人口普查以來我國人口在數量、素質、結構、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變化情況,為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國家定于每兩次人扣普查的中間年份開展一次1%人口抽樣調查,俗稱小“人普”,2015年正是開展此項工作的年份。按照要求,我街道將組織力量開展此項中型調查,目前抽中社區及人數尚未確定。調查內容主要是人口和住戶的基本情況,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調查時點為2015年11月1日零時。為了順利開展并完成此項工作,我們將從以下五個方面著手做好此項工作:一是宣傳動員先行。我們將通過在住宅區定點宣傳、解疑答惑,在社區宣傳欄張貼海報,在轄區顯眼處懸掛橫幅,協調轄區物業管理處在電子屏幕上播放宣傳視頻,通過電子政務網、家園網公布相關事項等,廣泛深入宣傳調查的重要意義和工作要求,引導廣大調查對象依法配合調查,如實申報,為調查工作順利開展創造良好輿論環境。二是繪制小區地圖。按照上級文件要求,以規定人口數為單位繪制普查小區地圖供抽選,我們將嚴格按文件規定處理好飛地等特殊事項,做好確定邊界、按要求編排普查小區順序等工作,為將來的調查入戶工作奠定良好基礎。三是選調調查“兩員”。指導員與普查員的素質對原始數據的收集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兩員”的選調上將格外重視,以現有的統計員作為指導員,同時選調一批工作認真負責、做事積極主動、熱情好學耐心的普查員,為普查工作的正常開展,為采集真實、有效的普查數據以及成功開發普查資料提供保障。四是組織業務培訓。據了解,2015的1%人口抽樣調查將采取PDA入戶調查的形式采集數據,雖然在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中,我們對PDA的使用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但是由于人員變動以及普查的對象不同,我們將認真組織“兩員”開展業務培訓,重點培訓PDA的操作及入戶技巧,并以測試及現場模擬的結束加深“兩員”對各個步驟的理解。五是上門摸底調查。按文件要求開展對調查小區的人口狀況進行摸底工作,明確調查登記的范圍、繪制調查小區地圖、編制調查小區戶主姓名底冊。六是入戶正式調查。登記采用普查員入戶詢問、現場填報的方式進行。普查員按照調查表中的項目逐戶逐人詢問,逐項填寫,做到不重不漏、準確無誤。七是全面復查。現場登記結束后,指導員組織普查員按照規定的方法進行全面復查,查漏補缺,發現差錯經核實后予以更正。八是審核編碼錄入。采取批量審核結合個別審核的方式,對錄入資料進行審核。九是總結整理分析。整理調查報表并歸檔,總結本次調查做得好的地方以及不足之處,為以后同類工作的開展提供經驗,對數據進行整理分析撰寫相關報告。
(四)加大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技術水平。統計工作中,統計人員的專業素養對整個統計工作的開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此,我們將不定組地組織統計人員利用業余時間學習,不斷提升專業素質。一是組織統計人員開展從業資格培訓及繼續教育工作,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統計條例》第八條“統計人員應當具備國家統計從業資格并參加國家規定的繼續教育”的規定,組織街道統計員主動積極學習統計業務知識,參加從業資格考試以及繼續教育工作。二是鼓勵統計員參加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根據《統計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實行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評聘制度,提高統計人員的專業素質,保障統計隊伍的穩定性”的要求,鼓勵統計人員進一步加強專業學習,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整體提升統計隊伍的專業技術水平。三是加強職業道德培訓。根據《統計法》第九條“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對在統計工作中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的規定,我們將不定期組織統計人員開展關于職業道德方面的培訓并強調工作紀律,進一步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四是加強各類應用軟件的學習。統計工作與時俱進,三經普采用了手持電子終端(PDA)采集數據,日常工作中經常使用Excel公式整理分析數據,2015年,我們將采取不定期組織統計人員進行專業學習與鼓勵統計人員交流工作經經驗的方式進一步加強統計人員對應用軟件的熟悉度,不斷增強統計人員分析、處理問題的能力。
【關鍵詞】政府信息;形成權;當事人
【正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于2008年5月1日起實施,標志著我國公民知情權和開放政府的實證法保障制度已經初步確立。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側重調整公民獲得信息的權利和政府公開信息的義務,其背后隱藏著另外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當公民要求政府提供信息時,政府為什么會有“信息”?信息公開中的“信息”是如何形成的?政府保有的信息和政府賴以決策的信息從何而來?這些問題關系到一個新的法律現象—政府的信息形成權力和相關當事人的義務。正是因為政府正確地運用了“信息形成權”才使公民獲得了可用、可信和可以交換的信息及其衍生利益,隨著公民知情權利的增長以及政府管制和決策對信息收集需要的擴張,對政府信息問題的研究不應該再局限于政府信息公開義務和資訊獲得權等傳統問題,應轉而關注政府收集和處理信息的權限、成本和收益以及當事人的負擔等問題。
一、政府的信息形成權之合法性基礎
按照美國管理預算局的《聯邦信息資源管理》規章(OMB,CircularA-130,ManagementofFederalInformationResourcesof1996)第6條的解釋,信息(information)是指“對事實、數據或觀點等的知識的傳遞或描述,這些知識可以存在任何媒體或形式之中,包括文本、數字、圖表、圖形、敘述或視聽形式。”按照我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2條的定義,“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從外觀物質形式上看,“政府信息”表現為行政機關所持有或保管的文書、圖片、記錄、照片、攝影、錄音、微縮片、計算機處理數據等可供聽、讀或理解的文書或物品。從實質內容上看,以文書或物品形式表現的“政府信息”包括客觀事實和意見兩方面內容。
政府對信息的收集、處理能力隨著政府職能變遷和社會發展呈現出擴張趨勢,尤其是進入福利社會和管制國家之后,政府對信息的控制力更是發展到極致,政府的信息形成權之合法基礎探討也隨之成為一個極其重要的法理問題。概括地說,政府的信息形成權的合法性基礎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正確決策的需要
認為“沒有調查,沒有發言權。”“一切結論產生于調查情況的末尾,而不是在它的先頭。”{1}(P109-110)信息形成權是政府作出正確決策的基礎,因為取得信息是進行行政活動的第一步,“行政機關如果不掌握必要的信息就不能進行任何有效果的活動,特別是在高度工業化和信息化的現代社會中,行政效率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迅速和準確的調查。”{2}(P327)“情報是燃料,沒有它行政機器就無法發動。知識就是力量的格言對行政法很適合。行政機關要機智地行使其制定規章權和裁決權(實體法上的權力),就必須知曉委托它管理的那些領域里的實際情況。”{3}(P82)行政機關依靠信息運轉,“沒有信息,行政機關便不能從事管理工業、保護環境、欺詐行為、征收稅款或授予撥款等活動。適當的決定要求精確的資料數據……。”{4}(P77)勿需贅言,準確、及時和充足的信息可以提高行政決策的質量,而信息匱乏或不準確則將扭曲或者抵消行政決策制定的智識能力。{5}(P434)行政機關通過統計普查、行政檢查、行政調查等手段獲得信息或要求當事人保留和披露信息,目的之一就是為了做出正確行政決策。
(二)信用社會的建立
阿克洛夫教授認為,非對稱信息(asymmetricalinformation)導致了交易市場中大量“不誠實成本”(thecostsofdishonesty)出現,“在不發達國家,商業中的不誠實是一個嚴重問題”。{6}(P495)顯而易見,不誠實的、沒有信用的社會注定是一個沒有公正和效率的社會,社會越復雜越需要信用來維系,越需要通過法律制度來保證信息資源的真實性、準確性,通過立法來建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史。中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任迫在眉睫,《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的規劃目標中就要求“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健全失信懲戒制度。”目前,我國最大的信用問題是政府收集和公開的信息的準確性和及時性問題,因為“信息不完全比沒有信息更糟糕”{7}(P7)
(三)政府管制權的衍生品
政府享有“警察權”(policepower),是指與自然權利相對的、政府對城市或鄉村的管制或者治理,是政府基于保護目的而對個人施加的“管制權”(regulatoryPower)。[8](P272)政府的信息形成權是一種派生權,是政府享有的警察權力的衍生品,其基礎是政府對社會生活和私人自由和權利的管制權。也就是說,信息形成權是政府管制權的衍生品,凡一個政府具有對社會的合法統治權,也就自然地擁有對社會的信息形成權和控制權,“行政機關要求私人按照一定方式和內容制作文件、記錄和提供報告,屬于行政機關正常的管理權。”{2}(P331)政府運用信息形成權,一是滿足了國家安全對信息的需要,二是滿足了社會良性發展對信息的需要。例如,《艾滋病防治條例》規定艾滋病監測和信息分析、處理是衛生行政機關工作的一部分。
(四)直接保護私人權利和利益
在現代社會,“信息是支配性資源”。{9}(P790)但是,信息匱乏和不對稱問題直接威脅著普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為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政府采取措施限制信息優勢一方的權利,采取強制信息披露方式來保護公眾的個人權利和利益。例如,有關食品藥品的法律要求披露食品藥品所含的危險物質、營養成分并進行風險警告;《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強制建立和保存患者病歷,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被封存的病歷、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信息載體具有特殊的證據效力;商務部在《關于網上交易的指導意見(暫行)》中規定網上交易參與各方應保存各類交易記錄,旨在保障網上交易安全。
(五)為公共利益而有效執法
在信息時代,政府越來越依賴于信息來完成自己最基本的功能,信息是政府為公眾提供必要且有效服務的關鍵。在今天復雜的、迅猛發展的全球化世界里,政府依賴于準確而及時的信息,政府處理和應用信息的能力比以前更加具有危急性,對信息的成功管理是政府實現自己使命的基礎。以我國臺灣省為例,為了保障“行政執行法”上公法金錢債務的強制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建制了各項網絡聯機數據查詢系統,包括金融賬戶開戶查詢系統、稅務電子閘門應用系統、全民健康保險投保記錄查詢系統、勞保投保記錄查詢系統、戶役政查詢系統、車籍數據查詢系統等。我國《反洗錢法》要求在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特定的非金融機構依法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
二、政府的信息形成權的權力形態
政府“信息形成權”的權力形態表現為何種方式,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概括。伯納德·施瓦茨教授認為,在信息形成中,行政機關擁有三種權力:(1)命令制作記錄和檔案之權;(2)檢查帳簿和檔案之權;(3)用傳票傳喚證人、索取文件之權。{3}(P82)王名揚先生進一步解釋說,行政機關強制取得信息的方式有三種:(1)要求被調查者按照規定的格式或內容制作文件或檔案,或者提交報告;(2)檢查被調查者使用的建筑物、文件和檔案;(3)發出傳票,要求被調查者出席作證,或提供帳簿、文件和檔案。{2}(P330)湯德宗教授認為,政府獲得信息的途徑有職權調查、行政檢查、強制申報和聽證。{10}(P1045)
“政府信息”通常包括兩大部分:(1)政府自身對信息的生成、收集、處理和配置;(2)由政府以外當事人披露給政府的信息。也就是說,政府信息既包括政府自身在履行職能時所生成、收集、處理、傳播或配置的信息,也包括政府在履行職能時需要政府系統之外的其他個人、組織、社團、社區等生成、收集、處理、傳播或配置的信息。{11}(P58)政府的“信息形成權”是政府對信息進行自主支配和自主形成的一種權力形態,它是一組權力,包括政府對信息的自主形成權、信息申報請求權、信息強制保留請求權、信息強制披露請求權、信息調查權、檔案形成權和保持權、信息技術使用權、獲得預算支持權和制裁權等九個類型。
(一)自主形成信息權
首先,行政過程中可能自動生成、記錄和儲存有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信息,在多數情況下,“政府管理即信息”。{12}(P605)例如,在行政許可過程中,申請人為了獲得權利和利益可能主動或被動地向行政機關提供各種信息,政府因此自然而然地形成了有關私人和政府自身的信息資料。其次,政府可以文件和會議形式來形成信息,開會既是從上到下傳播和配置政府信息的行政手段,也是政府有目的性地生成信息的一種行政手段。再次,政府通過撰寫分析報告來收集和處理信息。一方面,行政機關有義務撰寫年度的或者階段性的或者專門性質的信息報告或者工作報告,如《財政檢查工作辦法》要求財政檢查組在檢查結束的10個工作日內向財政部門提交書面財政檢查報告。另一方面,政府對收集到的信息要進行分類、鑒別、總結、分析和評估,撰寫總結分析材料和評估報告并將電子數據送交有關部門,如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04年撰寫的《全國國有煤礦安全保障能力調研報告》、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撰寫的《2006年電力安全監管報告》,都具有代表性。
(二)信息申報請求權
政府進行信息收集可以采取自愿和強制兩種方式。政府的信息申報請求權,是指政府強制要求私人提供信息,即政府強制有關當事人主動申報特定信息或者被動提供特定信息。典型的信息申報請求包括納稅申報、社會保障補助申請、財政貸款申請、就業申請表填報等,這些信息請求直接或者間接地提交給行政機關,目的是實現行政使命,也因此把收集信息的義務強加給當事人。{13}(P119)
政府的信息請求目的是多樣性的,我國很多法律法規和規章都規定了政府信息申報請求權。例如,《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規定年所得12萬元以上的納稅人,在納稅年度終了后,應當填寫和報送《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證件和材料;《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繳費單位應當在每月5日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繳費申報,報送社會保險費申報表、代扣代繳明細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資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者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
(三)信息強制保留請求權
信息強制保留請求權,是指政府強迫私人按照特定行政目的和特定形式的要求保存信息記錄或者記載信息的文件,以便行政決策和執法使用。從我國信息強制保留的實際狀況出發,私人的信息保留形式包括:制作和保存符合要求的文件、保留特定形式的信息記錄。
第一類是強制制作特定文書,主要體現在會計、審計、稅收、娛樂業、醫患關系和金融業等領域。具體形式包括:(1)帳(賬)簿,如《會計法》規定各單位必須依法設置會計帳簿并保證其真實、完整。(2)名簿,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應當建立從業人員名簿,包括從業人員的真實姓名、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外國人就業許可證復印件等內容。(3)日志,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應當建立營業日志,記載營業期間從業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并不得刪改,留存60日備查。我國對航海日志、輪機日志和車鐘記錄簿實行國家強制標準,強制按照法定形式和格式制作、記載和保存日志。(4)病歷和處方,如《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規定醫療機構應建立病歷管理制度,并設置專門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來保存與管理。《處方管理辦法》規定:處方由調劑處方藥品的醫療機構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醫療用毒性藥品和第二類處方、品和第一類處方,它們的保存法定期限各不相同。(5)票據,如《發票管理辦法》和《票據法》中的發票、匯票、本票和支票。
第二類是強制保留特定記錄,無論在傳統的秩序行政還是在給付行政和環境行政中,都可能存在要求當事人保存必要信息記錄的請求。例如,《民用航空法》規定從事飛行的民用航空器應攜帶民用航空器航行記錄簿;《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應建立“違法行為警示記錄系統”;《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要求金融機構妥善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確保能足以重現每項交易,以提供識別客戶身份、監測分析交易情況、調查可疑交易活動和查處洗錢案件所需的信息;《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建立和保存繳費記錄;《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規定油類作業船舶應將油類作業情況準確地記人《油類記錄簿》、裝運有毒害或含腐蝕性貨物的船舶應將洗艙水排放情況記人《航海日志》。
(四)信息強制披露請求權
信息強制披露(mandatorydisclosure)已經成為信息管制的最重要工具。[14](P619)政府要求當事人披露私人擁有的信息,包括食品營養標簽、藥品標簽、服裝標簽、環境信息、雇主向雇工披露危險物、允許附近居民知道危險、市場交易信用信息、安全事故信息等。概括地說,政府的信息強制披露請求權表現為強制安全信息公示、強制交易信用信息披露和強制安全信息報告三種主要形式。
1.強制安全信息公示,主要是指對涉及消費者、勞動者和普通公眾利益的必要信息通過一定形式進行公開披露,如《食品衛生法》規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劑必須在包裝標識或者產品說明書上標出法律法規規定的信息;《藥品說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強制藥品說明書和藥品的標簽標明和公示有關信息;《職業病防治法》要求依法設置和公告職業病危害的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2.強制交易信息披露。現代商事活動不同于傳統民事活動,它更具有流動性、易變性、技術性和壟斷性,強制交易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在商事交易中,消費者、小企業、小股東處于信息不對稱的不利地位,強制要求處于信息壟斷地位的商事主體公開自己的活動。例如,《保險法》規定保險監督管理機關有權要求保險公司提供業務狀況、財務狀況、資金運營狀況等有關的書面報告和資料;《證券法》規定了證券交易持續信息公開規則,發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說明書、公司債券募集辦法、財務會計報告、上市報告文件、年度報告、中期報告、臨時報告、重大事項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資料,都必須定期或者按照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要求予以公開。
3.強制安全信息報告,主要是指對涉及事故、公共健康和秩序、環境和財經安全等公共事件的信息,以一定的形式向有關行政機關及時準確地報告、補報、續報和通報,例如,《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食品衛生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都要求進行事故報告;《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發現法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發現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時,應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法定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規定藥品生產和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應按規定報告所發現的藥品不良反應;《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規定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發現動物出現群體發病或者死亡的,應立即向所在地的縣(市)動物防疫監督機構報告;《審計法》和《會計法》分別規定了審計結果報告制度和財務會計報告制度;《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規定應向港務監督提交索取清除污染費用報告書;《電子銀行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金融機構應建立電子銀行入侵偵測與入侵保護系統,建立對非法入侵的甄別、處理和報告機制;《電信條例》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發現電信網絡中傳輸的信息明顯屬于違法的,應立即停止傳輸,保存有關記錄并向國家有關機關報告。
(五)信息調查權
“行政機關做出某種決定時,需要一定的情報,而該情報又需要通過一定的方法來收集。也就是說,調查是必要的。”{15}(P183)信息調查權是政府的一項固有權力,根據政府信息收集的目的可以將其區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以預先形成信息為目的的調查和檢查,主要是指統計調查和執法檢查;第二種是以事后形成信息文件為目的的調查,主要是指行政行為決定做成前的行政調查。
1.統計調查。以統計為目的的信息調查也是一種政府信息請求。按《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指運用各種統計方法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提供統計資料和統計咨詢意見,實行統計監督等活動的總稱。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享有統計調查權,有權進行調查、搜集有關資料,召開有關調查會議,檢查與統計資料有關的原始記錄和憑證。在我國,由政府進行的統計調查活動非常頻繁,如已經或正在進行的大規模的國家性普查活動有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工業普查、資源普查、土地普查(調查)、全國基本單位普查、文物普查、污染源普查等等。
2.行政檢查。行政檢查是指行政機關為了達成特定行政目的,對特定行政客體所進行的察查、搜集資料的活動,或者指行政主體以搜集、驗證相關事實與資料為目的就個別具體事件、針對特定公民行使公權力之事實行為。{10}(P907)“行政檢查”與行政調查存在著混同現象,在一般意義上,可以把“行政檢查”等同于“行政執法檢查”,是行政機關通過直接觀察、調查、檢驗甚至采用搜查手段取得信息和證據的常規技術,以防止和矯正違法情形發生。我國很多法律將行政檢查作為一種特殊的收集信息方式,如《稅收征收管理法》、《審計法》、《社會保險費征繳監督檢查辦法》、《控制對企業進行經濟檢查的規定》、《民用航空行政檢查工作規則》、《財政檢查工作辦法》、《電力監管機構現場檢查規定》、《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等,分別規定了專門領域的行政檢查及信息收集權力。
3.行政調查。“在現代行政中,行政調查作為行政機關獲取信息、取得作出行政決定證據的基本手段,構成了幾乎所有行政決定的必經程序和處置前提。”{16}(P129)行政調查通常是指對涉嫌違法行為的立案調查、對有關事實或者行為的核查以及事故的調查,是行政機關主動運用的職權調查,包括傳訊、鑒定與勘驗等方式。{10}(P1046)例如,《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調查稅務違法案件時,對與案件有關的情況和資料,可以記錄、錄音、錄像、照相和復制;《反洗錢法》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省一級派出機構發現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進行調查。
(六)檔案形成權和保持權
“政府信息的最終命運是檔案。”{17}(P53)檔案的實質內容是行政機關進行調查所收集的和保留的各種信息。{2}(P343)檔案保存是一種信息記錄的保存,從主體上看有單位檔案和國家檔案。從形式上看有紙質檔案和電子文件檔案,《電子公文歸檔管理暫行辦法》和《電子文件歸檔與管理規范》國家強制標準(GB/T18894-2002)規定了在公務活動中產生的具有保存價值的電子文件的形成、積累、歸檔、保管、利用、統計的一般方法。從內容和功能上,檔案主要有以下幾類:(1)個人身份檔案,如《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的勞動者職業健康監護檔案、《婚姻登記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檔案、《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規定的公務員任免和處分檔案、教育部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檔案和“農村留守兒童檔案”等;(2)福利檔案,是給付行政賴于進行的最重要的信息依據,包括勞動就業檔案、社會保險檔案、社會救助檔案、低保檔案;(3)行政執法檔案,國務院2004年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要求健全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行政執法案卷制度。
(七)信息技術的使用權
信息的一般特征是:擴張性、非耗竭性、替代性、傳遞性、散布性和共享性。{18}(P186)信息的這些特征決定了政府在信息形成過程中必須依賴信息技術作為載體,“信息技術”包括計算機、輔助設備、軟件、硬件、服務(包括支撐服務)以及相關資源等。在現代社會,政府任何一項信息活動都涉及到信息技術和形式的選擇和運用,如納稅申報可以采取電子申報方式、行政調查中可以使用先進的電子監測技術。信息技術使用的目的是:(1)提高政府記錄保持的效率;(2)提高對欺騙、浪費、濫用信息的發現和預防;(3)提高法律實施調查。對于政府之外的當事人而言,政府經常使用的計算機技術有計算機匹配、計算機輔助事先核準、計算機歸檔。{19}(P630)
各國法律都對信息技術使用作了規定,一方面為了保障信息工具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如國家強制標準《電測量指示和記錄儀表及其附件的安全要求》(GB6738-86)對各種儀表的技術標準作了強制規定。另一方面,信息技術手段的使用會侵犯當事人權益,因此信息技術工具的使用需要得到行政許可,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歌舞娛樂場所應按照國務院公安部門的規定在營業場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并應保證閉路電視監控設備在營業期間正常運行,不得中斷。歌舞娛樂場所應當將閉路電視監控錄像資料留存30日備查,不得刪改或者挪作他用。
在我國,使用最廣泛的信息技術工具是稅控收款機和公共安全圖像信息電子系統。對于前者的使用幾乎沒有爭議,而對于后者的爭議卻非常之大。例如,交通執法中未經法定強制檢測的“電子眼”所記錄的車速結論缺乏準確性,不應作為行政處罰的證據。{20}我國對信息技術工具的使用采取法律授權原則,并且規定了相應的國家強制標準和生產企業資質條件。例如,《稅收征收管理法》、《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國家有計劃地推廣使用稅控裝置,依據《稅控收款機生產企業資質管理辦法》,稅控收款機產品生產企業資質的申請、受理、認定和監督管理都受到法律控制。稅控收款機(fiscalcashregister)的國家強制標準包括機器規范、稅控IC卡規范、稅控器規范、銀行卡受理設備規范、稅控打印機規范、設備編碼規范等六個部分。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也受到法律限制,如《北京市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2006年)、《重慶市社會公共安全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2006年)、《成都市公共視頻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2007年)、《廣州市公共安全視頻系統管理規定》(2007年)、《遼寧省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2007年)等地方政府規章,授權縣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區、縣人民政府負責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維護和監督管理,且不得侵犯和泄露公民個人隱私、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
(八)獲得預算支持權
政府在信息形成過程中需要耗費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主要是設備和軟件的購買、服務和輔助服務、職員、跨政府信息收集的付費等,如我國國家稅務總局1993年開始推進“金稅工程”,三期立項投資達50億元。美國管理預算局負責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預算審批,信息與管制事務辦公室具有預算撥款權,每個欲進行信息收集的行政機關的首席財務官必須與管理預算局合作,規劃出一個完整的、準確的信息技術花費、相關費用支出和結果的核算說明。美國信息技術預算不斷增長,1986年是143億美元,1993年是249.7億美元,1998年是289.7億美元,每年大約以2.47%的速度遞增,大約有77%的信息預算消耗在國防部、交通部、國防部航空局、商業部、能源部、農業部、教育部等七大部門。{21}2007年管理預算局對13個重要統計機構[1]的統計調查預算作出了評估:2006年為21.89億美元,2007年為21.9億美元,2008年為27.52億美元。美國統計機關有80多個,按照《2007年度美國政府統計規劃報告》的評估,其全部統計工作的預算是54.02億美元。{22}(P1)
目前,我國政府對信息收集和處理的預算來源和支配還缺乏系統的、細致的法律界定,只有國務院組織進行的全國性統計調查的經費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如《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農業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國務院在《關于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和《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中,分別就土地調查經費和文物普查經費作出了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分擔的決定。
(九)制裁權
政府對于未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的信息收集和處理行為有權進行制裁,制裁手段具有多樣性。在美國文書工作中,制裁手段包括:(1)行政機關的強制或者法院罰金或其他處罰;(2)金錢賠償或者公平救濟判決;(3)對許可證、特權、權利、補貼或利益的撤銷、中止、削減、否決等。
在我國,違反信息管制的制裁手段包括行政制裁、經濟制裁和刑事制裁。行政制裁手段主要有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處分措施,如《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規定娛樂場所未依法安裝閉路電視監控設備或者中斷使用的,或者未依法留存監控錄像資料或者刪改監控錄像資料的,縣級公安部門責令其改正,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業整頓1個月至3個月。經濟制裁是指行政機關對于違反信息收集和處理規定的當事人的一種經濟利益的不利處分,該種違反信息義務的懲罰措施直接剝奪了當事人的經濟利益或者受益機遇,如《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繳費單位不按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可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涉及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一年或三年之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規定“在安全事故發生后,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當事人的信息義務和負擔
信息是政府作出行政決策和行政行為決定的基礎,通常情況下,“必不可少的信息只能從那些不愿意把信息透露給政府的、受調控的工業或其他方式那里獲得”。{4}(P76)并且,當事人對提供的信息經常存在隱匿、捏造、歪曲的現象,因此及時、準確地提供信息、協助政府收集和處理信息就被設定為當事人的一項法律義務,違法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協助義務
按照法治行政原則,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執行公務的行為,有予以協助的義務;{23}(P166)當行政機關履行職責過程中遇到自身無法克服的障礙時可以向與其無隸屬關系的其他國家機關提出協助請求,被請求機關應當依法提供職務上的幫助。{24}(P45)政府在行使信息形成權的過程中產生兩種協助義務,一是作為行政相對人的協助義務,如《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稅務機關依法查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開立賬戶的情況時,有關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應當予以協助;一種是作為國家機關的協助義務,如《稅收征收管理法》規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目前,我國立法分別從積極和消極兩個角度界定當事人的信息協助義務,前者是指當事人需要積極行動來配合政府收集和處理信息,如《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規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或者稅務機關調查社會保險費征繳違法案件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給予支持、協助;后者是指當事人除非法律規定外不享有拒絕權、抵抗權,如《統計法實施細則》將拒絕提供統計情況、使用暴力或者威脅的方法阻撓、抗拒統計檢查的行為,界定為“情節較重的違法行為”。
(二)提供真實信息義務
向行政機關提供真實信息是行政相對人的一種義務。{23}(P167)當事人無論是在自己受益的行政行為還是在不利行政行為中,或者在純粹的信息普查、檢查、調查的事實行政行為中,都有義務真實地披露相關信息。例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規定管理審批機關為審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過人戶調查、鄰里訪問以及信函索證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進行調查核實。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者個人應當接受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政府采購法》規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對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活動進行檢查時,政府采購當事人應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材料。《全國農業普查條例》規定農業普查對象應當如實回答普查人員的詢問,按時填報農業普查表,不得虛報、瞞報、拒報和遲報。
(三)忍耐經濟負擔的義務
“信息在政府善治中扮演著重要角色,同時它也強加成本于公眾。給政府提供信息需要花費時間。”{25}(P1)政府要求當事人報告信息,增加了他們的信息收集預算。{21}大量的表格閱讀、理解、填寫、送達、修正補充,耗費了當事人相當多的時間、人力和物質消耗。美國管理預算局在評估文書工作成本時,通常將文書工作的“負擔”以時間單位來換算,例如,管理預算局1997年《信息收集預算》評估報告認為,受到獨立管制機構影響的文書工作的公眾負擔時間大約是3億9千萬小時,用每小時26.5美元來評估,大約是100億美元成本。{26}(P368)作為計算單位的“時數”(hours),是指為了公眾評論而進行的信息收集、管理預算局的信息審查、行政機關對信息的評估所消耗的時間,包括閱讀和理解信息收集本身和其他指令的時間花費,也包括編輯、記錄、復審和發送這些信息的時間花費。除了以“時數”(hours)作為計算信息成本負擔的計量單位之外,美國還使用“信息收集成本”(InformationCollectionCosts)這一術語,是指除了“時數”(hours)之外,行政機關要求公眾提供信息所負擔的其他成本,這些成本包括郵寄表格的成本、收集或者發送所要求信息的必要的計算機系統的成本,以及與表格相應的必需的其他費用(thefees)。根據信息與管制事務辦公室(OIRA)1999-2007年間連續的年度《政府信息收集預算》(InformationCollectionBudgetoftheUnitedStatesGovernment,縮寫為ICB)報告,整理出的美國27個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公眾負擔時數”情況是:1997約為6,998,690,000小時,1998年約為6,951,140,000小時,1999年約為7,183,820,000小時,2000年約為7,361,720,000小時,2001年約為7,631,740,000小時,2002年約為8,223,170,000小時,2003年約為8,098,790,000小時,2004年約為7,971,176,000,2005年約為8,240,510,000小時,2006年約為8,923,500,000小時,2007年約為9,165,180,000小時。美國27個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公眾總成本評估”情況是:1998年約為51,924,100,000美元,1999年約為78,839,400,000美元,2000年約為88,545,000,000美元,2001年約為62,766,300,000美元,2002年約為59,063,300,000美元,2003年約為54,416,300,000美元,2004年約為70,158,239,190美元,2005年約為94,990,710,000美元,2006年約為62,375,800,000美元,2007年約為63,411,170,000美元。從上述數字中可以看出,政府信息形成權的運用已經給公眾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但這些負擔又需要公眾來忍耐。
四、政府的信息形成權與當事人義務的平衡
(一)平衡的考量因素
經濟管制、社會管制和文書工作管制是政府管制的三大類型。{27}(P110)“在20世紀60-70年代,信息強制披露是權利革命的重要內容,在80-90年代,信息披露更具有突出地位,目前信息披露在很大程度上已經成為命令一控制管制的替代品。”{14}(P169)從世界范圍看,各國都有很多法律和規章進行信息管制,政府在運用信息形成權保護私人權益和公共利益的同時,也給當事人附加了義務和負擔,因此有必要協調政府的信息形成權與當事人義務之間的平衡關系。
1.信息必要性的判斷
在美國,管理預算局具有信息管理職能:(1)參與政府信息和統計政策的實施和發展;(2)中央統計機關預算的安排;(3)批準信息收集過程;(4)控制信息收集預算。{5}(P434)在批準信息擬議收集方案之前,管理預算局局長應該判斷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對于正當履行行政職能是否是必要的,包括該信息是否有實際效用。在做出判斷之前,管理預算局局長可以給行政機關和其他利害人一個聽證的機會,或者發表書面聲明的機會。如果管理預算局局長斷定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沒有任何必要的理由,行政機關就不能進行信息收集。只有為完成行政使命所必需的信息,才可能被允許收集。行政調查權是獲取信息的主要手段,抑制行政調查權的濫用也成為行政法治的一項基本任務,例如《聯邦行政程序法》第555條(c)項規定:“沒有法律授權不得發出傳票,要求提供報告,進行檢查,或強制執行其他調查行為和要求。”{2}(P328)
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也規定行政機關進行信息收集應進行必要性判斷,如《統計法實施細則》規定:嚴格審查和批準統計機構送審的統計調查計劃和統計調查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學性;不得重復調查;抽樣調查、重點調查或者行政記錄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制發全面統計調查表;一次性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進行經常性統計調查;按年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按季統計調查;按季統計調查可以滿足需要的,不得按月統計調查;月以下的進度統計調查必須從嚴控制;編制新的統計調查方案,必須事先試點或者征求有關地方、部門和基層單位的意見,進行可行性論證,保證切實可行,注重調查效益。
2.人權重要性的考量
政府在信息公開中會涉及人權問題,政府在進行信息收集和處理時也會限制或者侵犯人權,尤其是政府信息記錄系統計算機化之后,個人信息中的隱私和政府信息收集、信息使用之間越發存在緊張關系,需要不斷地平衡政府對個人信息的使用和個人隱私的保護。{19}(P630)政府強制當事人信息披露可能與憲法上規定的言論自由和沉默權相抵觸,一切觸犯人權的信息收集都不能被允許。以隱私權為例,在電子時代對隱私保護越來越困難,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使用最可能侵犯公民個人隱私。{28}在行政調查中,相互之間存在特殊信任關系的夫妻、牧師與懺悔者、醫生與患者、律師與委托人,應該具有不予作證和提供信息的法定豁免權。{29}(P99)
(二)平衡的技術手段
1.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衡量
在美國,“獲取情報是有效執行任何管理法的不可缺少的條件。為公共利益而獲取情報的重要性超過了為了私人利益而拒絕公開情報的重要性。”對公民住宅的不可侵犯權必須從屬于本地區的公共衛生和安全的需要;為了公共利益,對企業宅地的檢查和家庭福利調查也是行政管理權的組成部分。{3}(P87-91)很顯然,信息形成權作為政府管制權的一部分,為了公共利益而有效執法是其當然使命,在不剝奪私人法定權利的前提下,政府可以限制私人權利和利益。
2.政府的信息形成權的法律保留
政府的信息形成權必須有法律根據,不是所有的行政機關都有信息形成權,有權力的行政機關也不是在任何時間、場合和事項上都有信息形成權,必須通過法治手段來抑制政府的信息形成權的濫用。目前,我國只有國務院組織實施的全國性統計普查有明確的、嚴格的、高位階的法律規定,而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的統計調查基本上是由行政規章、規范性文件或者同級統計機構來規范或批準的。并且,我國現行的《統計法》和國家統計機構只負責部分信息收集和處理工作,信息社會所出現和需要的大量信息收集和處理問題并不在我國統計法律制度的全部調整范圍之內,這導致大量的政府信息形成權的行使缺乏法律根據,或者所依據的授權法律規范的位階很低。例如,《電力監管機構現場檢查規定》、《財政檢查工作辦法》、《民用航空行政檢查工作規則》、《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個體工商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北京市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管理辦法》等,都是部門規章或者地方政府規章。由行政規章來界定或者限制基本權利和利益,這本身就已經違反或弱化了法治原則。
3.政府信息形成權運用的法律程序
政府具有信息形成權,但其運用時仍然需要得到有關機關的批準,政府的信息形成權的運用一定要符合正當法律程序。在美國,管理預算局負責各個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審批工作,未經批準的信息收集都是違法的,管理預算局每年都要在年度《信息收集預算》報告中通報這樣的違法收集活動。{25}(P110-128)美國政府的信息收集包括內部和外部兩道審批程序。第一道程序是擬議收集信息的行政機關的自審程序,要求行政機關設立一名首席信息官(ChiefInformationOfficer),由其直接向行政機關首長匯報信息收集情況。行政機關需要編制信息收集計劃、說明信息資源管理的目的和規劃程序。信息收集計劃在呈送管理預算局局長審查之前,首席信息官辦公室必須審查和評估信息收集的必要性、描述所收集信息的功能、收集計劃、公眾負擔評估等,還要詳細列出信息收集目錄、可控數量和最后日期,并且必須告知接受信息收集的當事人之所以被收集信息集的理由、信息被使用方式、信息負擔評估和信息反饋方式等。第二道程序是管理預算局局長對行政機關信息收集計劃的審查和批準程序,主要審查擬議信息收集的必要性、實際效用、對公眾的負擔,并且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計劃須在《聯邦登記》上公告,請求公眾評論。行政機關的信息收集計劃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獨立提出的,一種是包含在擬議制訂規章中的,對于獨立的擬議信息收集,公告和公眾評論期不少于30天;對于包含在擬議制訂規章中的擬議信息收集,公告和公眾評論期與行政規章的評論期限一致。在《聯邦登記》公告擬議信息收集60天后,管理預算局局長須做出是否準許收集信息的通知。
在我國,統計系統的信息收集已經形成了一套法律程序。按照《統計法》和《統計法實施細則》,統計調查需要編制調查計劃和調查方案,并經主管機關逐級審批,統計調查計劃應當列明:項目名稱、調查機關、調查目的、調查范圍、調查對象、調查方式、調查時間、調查的主要內容;統計調查方案應當包括:供統計調查對象填報用的統計調查表和說明書;供整理上報用的統計綜合表和說明書;統計調查需要的人員和經費及其來源。
我國的行政檢查程序多由國務院各部門自行制定行政規章,雖然法律位階很低,但是也逐漸建立起了一套比較有益的行政程序。例如,《電力監管機構現場檢查規定》和《財政檢查工作辦法》規定了相似的行政檢查信息收集程序:進行現場檢查應事先擬定現場檢查方案并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制作現場檢查通知書;現場檢查方案應包括檢查依據、檢查時間、檢查對象、檢查事項等內容;現場檢查通知書應包括檢查依據、檢查時間安排、檢查事項、檢查人員名單、被檢查單位配合和協助的事項等內容;應事先將現場檢查通知書的內容告知被檢查單位;必要時,可以持現場檢查通知書直接進行現場檢查;進行現場檢查時,應當出具現場檢查通知書。
4.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的運用
在政府信息收集和處理領域中運用成本一收益分析方法,主要考慮三方面問題:一是信息收集和處理給政府自身帶來的負擔和收益,二是給公眾帶來的收益和直接經濟負擔,三是強制信息披露給廠商造成的利益損失。美國國會于1995年修訂了《文書工作減負法》(PaperworkReducationAct),其目的是限制聯邦政府以任意形式向公眾收集信息,該法為信息與管制事務辦公室設置了特別職責:(1)保證在政府之間進行有效信息資源管理活動;(2)保證政府施加給公眾的文書工作負擔最小化;(3)保證從公眾獲取的信息的收集、使用和配置的公共利益最大化。{21}
(1)政府自身的信息成本和收益
在信息管制中,信息可能非常昂貴,有時所花費的超過了所得到的;信息管制有時是沒有效率的,甚至達不到預期目標。{14}(P626)2000年,美國聯邦政府支出的文書工作成本是2360億美元。{30}(P354)以信息披露立法而言,食品藥品管理局(FDA)年度信息成本約為20億美元,職業安全和健康管理局(OSHA)的危險信息政策每年可能挽救200條生命,但是每年耗費的成本大約是3600萬美元,平均每挽救一條生命花費約180萬美元。{14}(P626)所以,政府對信息收集和處理活動也有必要進行成本一收益核算。
(2)公眾的負擔、損害和收益
1995年美國《文書工作減負法》確立了減輕信息收集公眾負擔的年度政府目標,1996和1997每個財政年度預計降低10%,1998、1999、2000和2001每個財政年度預計降低5%.但是,根據信息與管制事務辦公室1999-2007年連續公布的《美國政府信息收集預算財政年度報告》,可知這個目標并沒有實現。2007年財政年度,公眾的負擔預計達到92億小時,比2006年度增長了2.7%,但在局部上確實降低了公眾負擔。{22}(P4)
信息管制的直接目的之一是為了公眾的利益,但是,政府信息披露管制可能使人們知情更少,因為多余的信息會造成消費者理解混亂。{31}(P380)我國的政府信息收集和處理很混亂,有些措施根本不能給公眾帶來利益而只是負擔,如《戶口登記條例》(1958年)確立的旅店暫住人口登記和報告制度,實際執行成本很高,也無必要;居民身份證的頻繁升級換代給公民帶來了很重的經濟負擔;使用電子技術閱讀和反饋信息已經給公眾和消費者帶來一個新的問題—電子產品污染問題。
(3)廠商信息披露的損害
“信息披露的規定可能給企業造成兩方面的結果,有些信息擴大了市場的需求,有些信息抑制了市場需求。信息披露可能給企業帶來很高的收益,也可能帶來很高的成本,甚至導致企業的停業和破產。”{27}(P100)法經濟學家探討了信息披露的“警告責任經濟學”問題,認為產品生產者的警告義務是消費者獲得產品危險性信息來源之一,這種警告義務將影響消費者購買力,產品危險事故警告與消費者購買力成反比例關系,產品事故安全警告強度越弱,產品事故成本越高,強烈的警告雖然會避免較大的事故成本,卻降低了消費者的購買欲望。{32}(P601-602)要求廠商披露完全精確的信息可能導致他們不愿意提供信息。
5.當事人抵抗權的保留
“從行政法層面看,抵抗權主要被表述為個體對基于公權力而作出的行政決定所設置之義務進行抵制和不服的行為。”{33}(P16)例如,《行政處罰法》第49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當場收繳罰款的,必須向當事人出具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不出具財政部門統一制發的罰款收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繳納罰款;《行政許可法》第31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交與其申請的行政許可事項無關的技術資料和其他材料。這些法律規定,意味著行政相對人有針對行政機關的抵抗權或者對抗權。在政府信息收集和處理過程中,以公民權利抵制行政權力也是公民自我救濟的一部分,如《統計法》第12條規定對違反本法和國家規定編制的統計調查表,有關統計調查對象有權拒絕填報;《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9條規定稅務機關派出的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未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的,被檢查人有權拒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