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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上,男性與女性都會受到更年期的困擾,但是男性由于類固醇激素的減少不如女性明顯,相比之下更年期癥狀比較輕微,而女性表現出的癥狀較重,時間也較長。更年期的早期識別
女性更年期綜合征普遍而明顯的癥狀有:①代謝紊亂:如體形肥胖,食欲亢進,血糖升高,糖尿,輕度浮腫,骨質疏松;②神經系統功能紊亂:表現為陣發性面部潮紅,頭頸脹熱汗出,皮膚感覺異常,關節酸痛,頭暈目眩,耳鳴,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⑧心血管系統功能紊亂:包括心悸,血壓高或血壓不穩;④性生理改變:包括外生殖器萎縮,陰道黏膜變薄,月經變化,減退或亢進。
更年期綜合征通常有外向型和內向型之分。外向型更年期綜合征多表現為愛發脾氣、摔東西。內向型更年期綜合征則多表現為憂郁、多疑,嚴重的有輕生的想法,所以比外向型更加危險。
更年期抑郁癥是出現在更年期的一種常見精神障礙,據統計約有10%的女性有明顯的抑郁表現。更年期抑郁癥以情感持續性低落、思維遲鈍、月經變化以及睡眠障礙、眩暈、乏力等為主要臨床表現。有些人因為人際關系(特別是情感事件),家庭因素,經濟因素或工作的困擾等諸多壓力事件,情緒無法獲得有效的疏解,又缺乏適當的情緒調節與良好的社會支持,會將情緒狀態延伸為一種病態,以至于心情與行為都受到影響。
婦女到了絕經期前后,由于女性激素水平的下降,常會發生一些神經精神癥狀,其中以抑郁和妄想最為突出。更年期女性中抑郁癥的發病率為46%,大部分的患者為輕度。更年期抑郁癥的發病原因和婦女體內神經內分泌的變化有關,卵巢功能的衰退也是原因之一。婦女在更年期由于雌激素水平顯著下降,出現潮熱、出汗、頭痛、頭暈、記憶力下降、工作效率下降、睡眠障礙等癥狀,使許多婦女出現焦慮癥狀,大多數婦女明顯下降,而且由于生殖道萎縮出現痛而懼怕。少數婦女會出現增強,醫學上稱為“第二次蜜月”。的改變有時會成為嫉妒妄想的來源,部分婦女會懷疑丈夫有外遇而跟蹤丈夫,不允許丈夫和別的女性說話,影響丈夫的工作和正常社會交往,甚至造成夫妻反目成仇。加上部分婦女面臨退休,難以適應從單位的工作人員轉化為家庭婦女的角色,覺得自己被社會拋棄了;再加上子女也長大成人,離開家庭,所以整日悶悶不樂,對日常生活毫無興趣。
更年期的干預
雖然更年期抑郁癥的癥狀這么多,但也是有治療手段的。對更年期抑郁癥狀較輕的婦女,經過心理治療及雌激素替代治療,能明顯改善抑郁癥狀,雌激素可減輕植物神經功能失調,改善大腦功能,防止泌尿生殖道萎縮,有利于和諧的性生活,長期使用可預防骨質疏松。對較嚴重的患者,單用雌激素補充治療還不夠,應在心理醫生的指導下服用抗抑郁藥物。伴有焦慮的病人還需加服舒眠香、舒靜康等抗焦慮藥物。此外,得了更年期抑郁癥,女性主動求醫固然重要,做丈夫的也應給予妻子一定的理解和寬容,這樣才有利于患者更好地調整好自己的心態。
緩解更年期綜合征可以選擇適當的藥物進行治療。由于更年期的產生是女性體內性激素水平下降所致,所以更年期癥狀明顯時,可以在婦科醫生的指導下實施激素替代療法,補充體內的雌激素水平。當然用藥切忌盲目,如果擔心藥品所產生的不良反應,可以適量補充能增加雌激素的食物,如烏骨雞、花粉、蜂蜜等。
常言道“西醫長于治,中醫善于養”,對于緩解更年期綜合征來說,調養勝于治療。因此更年期綜合征的調養需要在補腎的基礎上,佐以疏肝理氣、滋養心神、健脾化痰的藥物。
除了藥物治療以外,心理調節和行為調節也是緩解更年期綜合征的重要方法。
女性患更年期綜合征,主要是由于下崗、退休或子女成家后賦閑在家無事可做,又缺少感情交流造成的。所以患者自己要找些事情做,增加體育鍛煉及社會交往,充實生活內容,不要總待在家里。當陷入深深的苦悶和焦慮之中不能自拔的時候,可以適時到空氣清新的室外從事一些合適的體育活動或體力勞動,它會喚起人的滿意感和愉。有趣的工作也會中和不良情緒產生的惡果,并會大大提高樂觀情緒的儲備量。當遇到不順心的事或陷于痛苦時,樂觀情緒就會發生作用,使人不至于過度郁悶。
在心理最艱難的時候,還可以投身到大自然中去陶冶,從大自然中找到慰藉。煩悶時與家人或密友去戶外散步是很有益的活動。
易怒、發脾氣是更年期到來的前兆,女性在這些現象出現之時就該提醒自己要注意,經常進行自我心理調整,擺正自己的位置。如果有什么怨氣,應該提醒自己這是更年期的表現,不要隨著自己的性子,亂發脾氣。尤其不能用發怒這種火上澆油的方式,來發泄心中的積怒和煩悶。要徹底傾訴心底里的郁結,傾訴是治愈憂郁悲傷的良方。當遇到煩惱和不順心的事后,不可以憂郁壓抑,把心事深埋在心底,而應當將這些煩惱向信賴、頭腦冷靜的人傾訴。如沒有合適的對象,還可以自言自語地進行自我傾訴。對不良情緒有效地化解,正是更年期綜合征的良好預防藥。
(漢口新華下路9-1號 郵政編碼:430015)
在早期自由資本主義社會,依法行政的思想基礎主要是社會契約論和自由放任主義學說。社會契約論認為,國家是人類締結的社會契約的產物。這份社會契約規定了國家設立、存在的宗旨是保護社會個體的天賦權利與自由。因此,國家權力除了保護社會個體的權利與自由之外,別無它用,不能越雷池一步。在這樣的思想學說指導下,“管得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就成為政府執政的理念,社會奉行“適者生存”法則,為充分發揮個體自由競爭的能力,國家在社會生活中只扮演著一個“守夜人”的角色,此時的國家被稱為“夜警式”國家。隨著資本主義的發展,20世紀后,從德國《魏瑪憲法》的制定開始,人們逐漸否認個人主義的極端化,強調國家對個人生存權的保障。國家對人民的生存照顧之則日益受到重視,國家逐漸向“福利型”國家發展。人們對行政權的主動作為產生了強烈的期待。此時,“能提供最好服務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已成為政府行政的理念。在這樣的理念指導下,政府再也不是過去的無為而治的守夜人,而是較多地規定了國家對個人的照顧義務,“從搖籃到墳墓,都有行政權在作用”。
行政許可法是繼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之后又一部規范政府行為的重要法律,集中體現了現代政府執政為民的宗旨,體現了現代政府作為“福利型”政府、“服務型”政府的理念,具體表現在:
一、現代政府是有限的政府而非全能的政府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的作用是全方位的,不僅要發揮維護公共秩序和社會利益的作用,而且要發揮分配資源、安排生產等作用,其結果是政府管了許多不該管、管不了、也管不好的事。行政許可法嚴格限制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范圍,《行政許可法》第十三條規定了四項不必設定行政許可的事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能夠自主決定的;市場競爭機制能夠有效調節的;行業組織或者中介機構能夠自律管理的;行政機關采用事后監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夠解決的。通過以上四種方式可以規范的,都可以不設定行政許可。這充分表明: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的作用和權力的行使應當是有限的,應有所為、有所不為。政府的作用是為市場競爭創造公平寬松的制度環境,為市場主體提供良好服務,解決市場機制解決不了也解決不好的問題,現代政府應該是一個有限的政府而不能是一個“保姆式”的政府。
二、現代政府是法治的政府而非人治的政府
長期以來,一些政府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片面地認為政府就是行使權力、管理社會、約束相對人行為的,把行使權力當作政府唯一的存在方式,忘記了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于是,實踐中不斷出現爭奪審批權、處罰權、強制權、收費權等現象,也產生了漠視相對人權利的各種官僚主義。為防止行政機關借行政許可爭權奪利,在行政許可權的設定上,行政許可法的規定比行政處罰法更加嚴格,它排除了國務院部委規章設定行政許可的可能性,規定只有省一級人民政府的規章能設定行政許可,剝奪了較大市政府設定行政許可的權利。這是行政許可法的重要貢獻,也是現代政府依法行政的充分體現。
三、現代政府是服務型政府而非管理型政府
傳統的行政理念是“政府中心主義”,它簡單地將管理方與被管理方對立起來,以為雙方只是管制與服從的關系,習慣于“管”字當頭,“罰”字殿后。現代政府最大的特點在于它的職能已經發生改變,即政府的職能主要是給付職能或者稱之為服務職能。行政許可法把便民、高效作為立法的重要原則之一,體現出濃重的親民、便民的服務色彩。它規定行政許可既可以由相對人自己提出,也可以委托人提出;規定可以用現代化手段提出申請;規定行政許可申請書文本應又行政機關免費提供,行政機關應將行政許可的辦事程序公開公示等,體現出“服務是政府的天職”、“管理就是服務”的現代政府理念。
四、現代政府是公開透明的政府而非神秘型的政府
信息公開、透明正逐漸成為現代政府的行為準則和目標。公開、透明的基本要求是,行政權力運作的主體、依據、程序是公開的;行政權力運作的過程是開放的,公眾可以依法參與。行政許可法將公開、透明問題由道德自律轉變為法律強制,規定了行政許可的申請、受理程序,審查、決定程序,聽證程序。并規定起草設定行政許可的機關應當采取聽證會、論證會的形式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保證行政許可的設定公開透明。對已經設定的行政許可,行政許可法同樣規定有定期評價制度。這些措施有利于保障公民對行政管理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促進了政府行政措施的公開透明。
五、現代政府是誠信的政府而非無信的政府
誠信是建立現代市場體系的必要條件,也是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建設社會信用,首先政府要講信用。如果政府在決策上隨意性大,甚至出爾反爾,其結果不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而且損害行政效率,影響政府的權威和形象。行政許可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行政領域的誠實信用、信賴保護原則。按照這一原則,行政機關必須做到:一是所的信息必須真實可靠,政策要相對保持穩定,確需變更的要盡可能事先規定過渡期,給百姓明確的預期;二是所作的決定、政策不能朝令夕改、出爾反爾;三是因客觀原因,為了維護公共利益,政策、決定確需改變的,由此給百姓造成財產損失,行政機關要依法予以補償。
六、現代政府是人本的政府和親民的政府
摘 要:通過對三種分配正義原則:功利主義原則、平等主義原則與優先性主義原則之間的比較,闡明了優先性原則所要解決的理論問題,概念,證成,以及對它的反駁。優先性原則最初是為了特別關注過得差的人,并且避免功利主義原則與平等主義原則所遇到的困難而出現的。優先性原則關注絕對性,并具有一些優勢。初步歸納,現在有三種證成優先性主義的路徑,分別是基于同情的論證;基于基本需要和權利的論證;以及基于可接受性的論證。但我們認為優先性原則與平等原則在概念、社會政策傾向等方面并沒有什么有意義的區別。并且這種原則無法運用于位置善的分配,與平等主義原則一樣,它自身也面臨著處境下降的批評。因此,優先性理論還遠不是一種成熟的理論。
關鍵詞:優先性;優先性主義;平等主義
中圖分類號:D0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8-7168(2013)02-0033-06
在今天,人們秉承著許多截然不同乃至針鋒相對的分配正義觀念。本文所討論的優先性主義,就是這樣的一種特殊的分配正義觀念。本文的目標在于明晰優先性主義的基本概念,理論來源,與平等的關系,以及它的證成與反駁。第一部分我們將嘗試解答為什么我們需要優先性理論、它需要解答何種問題。然后我們會發現這其實是對優先性原則的一種消極意義上的證成。第二部分我們將明確優先性原則的基本內容,并從優先性與平等主義的關系這一視角來理解優先性原則的內涵。第三部分我們將嘗試梳理人們采用優先性原則的理由,也就是從積極意義上對優先性原則的證明進行歸納。我們將依次考察基于同情的論證;基于基本需要和權利的論證;以及基于可接受性的論證。第四部分我們將討論反對優先性主義的那些理據。我們會發現對優先性原則的駁斥是廣泛分布在各個層面上的。我們將嘗試凸顯這種差異,及其背后的意蘊。當然所有這些討論都說不上是全面的,但希望它們是足夠重要的。
一、優先性主義的理論來源 在本文的語境下,我們需要考慮功利主義,平等主義與優先性主義這三種分配正義的原則。當然,分配正義的原則遠不止這三個。多元主義者也不相信只要協調好這幾個原則就可以得到一個充分的分配正義理論。但是,無論如何,協調好這三個原則就是向一個完備的分配正義理論邁進了一大步。在討論優先性原則時,人們經常引入功利主義原則與平等主義原則來進行比較。對許多學者來說,優先性主義的出現就是為了克服功利主義原則與平等主義原則所遇到的困境。而對帕菲特來說,優先性原則的提出也是為了克服后果論的平等主義與義務論的平等主義所面臨的困境。
分配正義關注在一個共同體中如何分配一種善或是一組善。這種分配需要考慮哪些問題?純粹功利主義的答案如下:
功利主義原則:人們過得更好這本身是好的[1](p.84)。
這種典型的功利主義要求我們關心且只關心總體福利的大小,或是受益人數的多少。功利主義原則認為每個人獲得的利益越大,其道德價值也就越高,并且人們獲得的利益越大越好。而每個在某種分配中受到影響的人的道德價值的簡單相加,就成為這種分配方案總體的道德價值。功利主義就依據這種總體的道德價值(實際上也就是總體福利)來判斷一個分配方案的好壞。有學者認為,這種分配原則的明顯缺陷就是,它完全不考慮這個總體福利是如何分配的。到底是誰,得到了什么,并不是它真正關心的問題。例如,如果我們有兩個備選方案,一個讓我們給富人100元錢;另一個要求我們給窮人99元錢。功利主義原則會要求我們選擇前者,而這明顯違反我們的道德直覺[2]。
現在讓我們考慮平等的分配原則。帕菲特將平等區分為后果論的平等主義(Teleological Egalitarianism)和道義論的平等主義(Deontological Egalitarianism)。后果論的平等主義內容如下:
后果論平等原則:一些人過得比其他人差,這本身就是壞的[1](p.84)。
后果論平等主義認為不平等本身就是壞的,或者平等本身就是好的。即使消除不平等不能給我們帶來任何好處,不平等的縮減本身也是一種額外的善,是我們選擇平等分配的充足理由。這是將平等視為一種內在價值的觀點,它認為平等因其自身的原因,是善的。很明顯,與功利主義原則相比,它更加關心分配的具體情形,準確地說,它關注一種分配的平等程度。平等主義原則認為一種分配方案的道德價值與其平等程度成正比,與其不平等程度成反比。該原則據此來判斷某種分配原則的好壞。值得強調的是后果論平等主義認為所有的不平等都是壞的,甚至是自然稟賦的不平等。盡管沒有人為此負責,也沒有任何行為故意維持這種不平等,它也是壞的。
但是帕菲特認為有一種對后果論的平等主義的批評極其有力,以至于他完全拒斥了后果論的平等主義。這種批評努力找到一種平等會使一些人受害,而不平等反而不使任何人受害的情形,在這種情形下,聲稱不平等本身就是壞的就是十分荒謬了。帕菲特將此稱為“處境下降的批評”(Levelling down Objection),其典型形式如下圖(參見圖1):
圖1 處境下降的批評我們假設有兩種分配方案A與B,其中的左側柱狀物表示人群P的所得,右側柱狀物表示人群Q的所得。在分配A中存在著不平等,人群P的所得是人群Q的所得的一倍,而在分配B中,不同人群的所得完全一致。那么,根據后果論平等主義關于“不平等本身就是壞的”的觀點,從分配A轉向分配B是可接受的,分配B一定比分配A更好。再一次的,后果論平等主義違背了我們的道德直覺。從分配A轉到分配B并沒有使人群Q的所得提高,反而使人群P的所得下降。因而,在優先性主義者看來,從任何意義上來說,處境A都不比處境B更差,因而后果論平等主義的觀點是錯誤的,平等分配B并不是本身就好,不平等的分配A也不是本身就差。
現在,讓我們轉向另一類的平等主義——道義論平等主義。根據帕菲特的定義,道義論平等主義并不相信平等具有內在價值。相反,“當我們應然目的在于平等時,總是因為某種其他的道德理由”[3](p.201)。因此,道義論的平等主義并不認為不平等本身就是壞的。只有造成了壞的后果,從而損害了其他更重要的道德價值的不平等才是壞的。
道義論平等主義原則:只有在故意產生或維持某種不平等,或者不平等涉及不正義的行為時,這種不平等才是壞的。
這樣,道義論平等主義就避免了處境下降的批評。因為分配A中的不平等在任何角度上都優于分配B中的平等(從個人所得的角度)。因此道義論平等主義不會被迫承認分配A的不平等一定是壞的,也不會要求我們必須從分配A轉向分配B。同時,道義論平等主義認為只有故意為之的不平等才是壞的。與后果論平等主義不同,像自然稟賦的不平等這種沒有涉及任何不正義的行為,不是故意維持的不平等在它看來就并不是壞的。
【關鍵詞】中老年糖尿病 合并癥 中醫治療
【中圖分類號】R587. 1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4949(2014)08-0476-01
中老年糖尿病合并高血壓是一種慢性代謝性疾病,病程長,并發癥多,治療復雜,患者的心理負擔很重,常常表現為焦慮精神高度緊張甚至恐懼,尤其是有家族史的患者,一旦確診為糖尿病合并高血壓時,就有較大的精神壓力。針對這些特點,首先要制定切合實際的治療方案,從而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在患者入院時要熱情接待,詳細介紹病區環境、同室患者及主管醫生和主管護士,使患者感到自己處于被尊重和重視的地位。其次,平時與患者多要交流,多溝通,多問候和關心體貼,耐心地解答他們提出的問題,使患者安心治病,與醫護密切配合治療。同時要告訴患者保持樂觀、穩定的情緒,告訴他們糖尿病、高血壓并不可怕,只要生活上有規律,用藥遵醫囑執行,并及時監測血糖血壓的變化,就可以和正常人一樣生活得很快樂,使患者在心理上認同治療,配合治療,精神上解除了負荷,將有益于進一步治療康復。
用藥方面, 老年糖尿病合并高血壓患者的病理、生理較為特殊,用藥也有其特殊的方面,例如他們服藥依從性差,記憶力下降,認識分辨力弱,很容易漏服或錯服藥。加之藥物品種多,更需要醫護人員的耐心指導。為此,要告訴患者堅持長期規律用藥,不能隨便自行停藥,減藥或更換藥物,要嚴格遵醫囑用藥,以防引起血糖和血壓波動而加速動脈硬化。
與此同時, 飲食指導和體育鍛煉對老年糖尿病合并高血壓患者來說也很重要。提倡合理膳食,優化飲食結構非常重要。例如根據患者的身高、體重及每天的活動強度,計算出每天所需食物的總熱量,制定出切合實際的飲食計劃;提倡患者食用含不飽和脂肪酸植物類,少吃煎炸和腌制品,限制鈉的攝入,同時戒煙戒酒,補充含鉀和鈣的食品;鼓勵患者多飲水,以達到稀釋血液、降低血液粘度、降低血糖的作用。
糖尿病性腹瀉,一般發生于患糖尿病日久者。其臨床表現以腹瀉與便秘交替出現,瀉時日數行或數十行,甚則大便失禁,無腹痛或輕微腹痛,大便細菌培養陰性,大部分呈間歇性腹瀉,僅少數呈連續性者,多在食后或夜間發作,常與情緒波動、進食生冷油膩、寒襲脾胃及血糖控制不滿意有關等為特點。多數患者伴有神經病變,故需排除各種病因所致的腹瀉外方可診斷。
糖尿病性腹瀉,臨床常見于血糖控制不滿意,而且多伴有神經病變者,亦有少數見于血糖控制滿意,而不伴有神經病變者。其發病機制可能與胃腸植物神經病變、腸系膜小動脈病變、高血糖及電解質紊亂、對繼發感染的抵抗力減低、胰島素與胰高糖類分泌異常等有關。其中最重要的是自主(植物)神經病變。中醫認為系糖尿病及日久,損傷脾氣,加之進食生冷油膩、情緒波動及寒邪外襲等,重傷于脾,致使脾氣虛弱或虛寒,脾失健運,聚而生濕,瘀久化熱,甚則傷及脾腎之陽而引起腹瀉。
糖尿病性腹瀉,以澀腸止瀉藥治療后易導致便秘,便秘后用通便藥治療易引起腹瀉無度,故臨床治療頗為棘手。中醫辨證施治,常可獲得滿意療效。據臨床觀察,約90%的糖尿病性腹瀉者,屬脾氣虛弱或脾腎陽虛之證。故立健脾益氣為法治之。基本方:生芪、黨參、茯苓、焦白術、炒山藥、陳皮、生苡仁、炙甘草。若濕盛者,酌加蒼術、藿香、佩蘭;熱盛者,去生芪、黨參,加馬齒莧、白頭翁、黃連;腹痛者,加白芍;腹脹滿者,加厚樸、木香;陽虛者,加干姜、附子;水腫者,加澤瀉、車前子、滑石等。臨床收到了較為滿意的效果,大多在服2~3周大便轉正常。同時亦未見藥后便秘之證。遠期觀察,其發作程度及次數亦明顯減少。發作后遵基本方加減,調治數日即可緩解。例如某男性患者,確診糖尿病10年,因血糖控制不滿意而入院治療。入院后,經中西醫結合治療,血糖控制滿意。住院期間,時有腹瀉,2~3 d后自行緩解。某日因進食肉類過多,腹瀉加重,每日20余次,呈水樣便,無腹痛及里急后重,伴有體乏肢軟,納呆食少,大便常規檢查及培養,均未見異常,舌質淡紅,苔白微膩,脈沉細滑,重按則弱。證屬脾氣虛弱,兼有虛濕阻。治以健脾益氣,佐以燥濕止瀉,擬基本方加減:生芪30 g、黨參15 g、茯苓15 g、蒼白術各15 g、炒苡仁30 g、炒山藥15 g、炒扁豆10 g、赤石脂30 g、黃連10 g、伏龍肝100 g、(先煎取湯,再煎諸藥)。服1劑后,大便基本成形,次數減少。調治5 d大便轉正常。隨訪月余,未見復發。
根據臨床觀察,不少與糖尿病及其合并癥常見的痛苦感、恐懼感、厭惡感存在重要的因果聯系,例如自我治療的心理負擔、生活受到限制所引起的苦惱、持續進行自我治療疲憊感、認為自己沒有充分進行自我治療的負罪感等,都會導致或者加重某些合并癥。所以對這類患者一般需要輔助采取認知行為治療或人際行為治療,糖尿病專科醫生要同情、理解患者,對患者經常予以肯定和鼓勵,應根據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合理設定病情控制各項指標的不同階段目標,切忌急于求成。對重性抑郁及心理干預治療無效的糖尿病患者,給予抗抑郁藥物治療,以及早控制病情,預防并發癥的發生。藥物治療期間要注意,抗抑郁藥之間、抗抑郁藥物與降糖藥物之間的相互作用。
關鍵詞:腰椎間盤突出癥;老年患者;鑒別診斷;治療探析
腰椎間盤突出癥屬于臨床常見病癥之一[1]。而且隨著人們生活習慣的改變,腰椎間盤突出癥的發病率逐年遞增[2]。而老年患者作為腰椎間盤突出癥發患者群中的一個特殊群體,雖然具有較低的發病率,但是因其身體機能下降、椎間盤退化嚴重等因素的影響,以及又容易與腰椎退行性骨關節帶病相互混淆,因此顯著增加了臨床診治的難度。因此本組探究選取自2008年6月~2012年6月在我院進行臨床治療的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80例,對其臨床診治資料進行比較分析,以此提高對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的鑒別診斷與臨床治療效率。
1 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選取80例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所有患者入院后均經X線檢測確診,顯示不同程度的腰椎退行性病變,并伴有椎體骨質增生,均符合中華醫學會制定的腰椎間盤突出癥的臨床診斷標準。其中男62例,女18例,年齡62~78歲,平均(65.6±5.8)歲,病程2~14年,平均(4.8±1.6)年。統計患者發病誘因,其中44例患者急性跌傷、扭傷、閃傷,22例患者勞損傷,14例患者原因不明,其中47例患者發病前具有類似腰腿痛病史。同時記錄所有患者臨床表現,其中69例患者具有下腰痛癥狀;56例患者具有坐骨神經痛癥狀,但排泄功能無障礙;11例患者脊柱側彎;65例患者椎旁具有放射痛、叩擊痛;59例患者出現患肢區域感覺神經障礙;9例患者臀肌和小腿肌群發生萎縮改變;36例患者直抬腿試驗陽性。另統計患者影像學資料,所有患者均出現脊柱退行性病變,其中66例患者曲度改變,69例患者椎間盤間隙狹窄,43例患者椎間關節不對稱。另外調查患者合并癥情況,其中38例合并高血壓病,19例合并糖尿病,9例合并前列腺肥大。同時排除嚴重改善功能障礙、惡性腫瘤、精神疾病、意識障礙等病癥,事先告知所有患者及其家屬本次探究的方法與目的,征得其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后,收集整理患者臨床診治資料,并對相關數據進行比對分析。
1.2方法
1.2.1治療方法 本組80例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均采取非手術療法進行治療,即予以患者中西醫結合療法。首先進行西醫藥物治療,予以其5%的葡萄糖溶液500ml,復方丹參注射液20ml,以及青霉素800萬單位、地塞米松5mg,進行靜脈滴注治療,對于急性期患者,可加250ml20%的甘露醇,1次/d,治療3~5d即可,在使用地塞米松時,要結合患者自身機體接受能力合理用藥;其次予以中醫手法治療,先以L4~5左側發病為例,取患者健側臥位,引導患者放松腰部肌肉,并由護理人員協助,固定患者左肩,醫者則用左手拇指用力按壓患者L4~5左側,右肘同時順向按壓患者左臀,治療過程中,以聽見患者發病階段出現松動響聲為宜。隨后取其俯臥位,同樣以左手拇指按壓L4~5左側,右掌手指則緊扣左手拇指,由護理人員協助牽引抖動患肢,同時醫者用力沿脊柱向下按壓,1次/d,治療7~10d即可,治療期間要注意手法的力道,要輕柔適中,避免對患者進行二次損傷;最后予以中醫方劑治療,采取自擬正骨生筋活絡湯,內含枸杞12g、熟地12g、桂枝12g、龜板10g、狗脊10g、穿山甲8g、川芎8g、牛膝8g、當歸8g、元參8g,并以中醫辨證論治為用藥指導,隨癥加減不同藥物含量,1劑/d,水煎后分早晚2次溫服,治療5~10d即可。期間予以患者針對性護理,以此提高患者康復質量。
1.2.2觀察評價方法 參照中華醫學會制定的腰椎間盤突出癥療效評定標準擬定。治愈:患者臨床癥狀改善率達100%,下腰疼痛消失;顯效:患者臨床癥狀改善率達60%以上,下腰疼痛減輕;好轉:臨床癥狀改善率為25%~60%,下腰疼痛好轉;無效:臨床癥狀改善率
2 結果
采取非手術治療后,本組80例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的臨床癥狀均得到有效改善。其中比較其臨床治療有效率發現(見表1)。
3 討論
腰椎間盤突出癥作為臨床常見病癥之一,近些年的發病率逐年遞增[3-4]。本組探究則通過選取我院收治的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患者,對其臨床診治資料進行比較分析,筆者則結合多年臨床經驗,對本次探究進行如下總結。
筆者認為,要想提高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的臨床診治效果,首先要做好鑒別診斷工作,特別是要與腰椎退行性骨關節帶病進行區分。一般老年人在出現腰痛癥狀的同時,會伴有不同程度的下肢麻木、發涼和疼痛癥狀,因此會誤認為自己患有腰椎間盤突出癥,進而盲目治療,影響治療效率。而這些癥狀極有可能是腰椎退行性骨關節帶病所引起的。通過分析有關資料發現,腰椎退行性骨關節帶病所引起的腰痛一般具有以下特點,清晨時出現疼痛,適當運動后可緩解,而傍晚則再次出現,合理休息后又自行緩解,腰痛感會隨著運動、負重量的增加而增大,叩擊后會有舒適感。而腰椎間盤突出癥則具有更為復雜的臨床表現,首先患者間盤、韌帶與骨質組織會出現不同程度的增生、退變,促使患者出現臀肌膜損傷、椎管狹窄等癥狀;其次病程較長,多數患者病情反復發作,隨著病情遷延,其臨床癥狀會逐漸凸顯出來;最后是具有多樣性的病理變化,需要借助有效的影像學檢測才能對其進行準確分型,而且不少患者會伴有腰椎力學結構改變、小關節突增生肥大等變化。
另外,應該結合患者病情發展特點,對其進行中西醫結合療法,首先予以藥物緩解疼痛感,其次結合中醫手法治療,糾正椎間盤退行性變化,最后予以中藥方劑內進行深層次調理,這樣可以標本兼治,從而提高臨床療效。
綜上所述,做好老年腰椎間盤突出癥的臨床鑒別與診治工作,才可以切實提高臨床療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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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政治效能感 單一維度政治效能感 雙維度政治效能感 三意涵政治效能感
一
概念為科學研究的基石,這是一個常見的共同論點。在開拓一個新的研究領域的過程中,學者必然會從界定新的概念著手。西方學者最先介入對政治效能感①的研究,其概念界定亦經歷了一個從不完善到逐漸完善的發展過程,下面將按照我的初步理解梳理一下他們對政治效能感的概念界說。縱觀迄今為止西方學者對政治效能感的探究,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單一維度政治效能感
早在1954年,以坎貝爾(Campbell)為首的研究團隊就注意到影響選民選舉行為的因素,不僅僅是政黨認同、問題取向和選民取向,還應該包括更重要的且不可忽視的一個因素,即選民的政治態度,在此社會和文化背景基礎上,提出了政治效能感這個概念。最初,坎貝爾(Campbell,1954:187)把政治效能感界定為:“個別政治行為對于政治過程確實有或能夠有所影響的感覺;這即是說,去履行個人的公民義務是值得的。它乃政治和社會變遷是可能的感覺,也是個別公民能在此類變遷的推動上扮演部分角色的一種感覺。”②從這個概念界定中我們可以看出,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很重要的政治態度,它是一種內在的心理取向,通過政治效能感這個特定歷史條件下應運而生的特定的概念,很自然地把自我和政治有機地聯系起來了,自我是政治效能感的主體,而政治則是政治效能感所指向的態度客體,它和自我效能感有著質的區別;同時這個概念把自我作為研究對象,把政治和社會的變遷作為參照系,強調自我所擁有的政治知識和政治能力的重要性,以檢測自我對政治影響力的感覺。因此,我們可以說這個概念是單一維度的政治效能感。
與此同時,早期的大多數學者比較認同這個概念,在此基礎上出現了很多的研究成果。在這個時期,影響巨大的是阿爾蒙德和維巴于1963年出版的《公民文化――五個國家的政治態度和民主制》。他們利用類似于政治效能感的主觀政治能力施測于英、美、西德、意大利和墨西哥公民,發現這五個國家主觀政治能力高、中、低的公民數量并不平均。主觀政治能力高的公民,他們一般比較關心政治,政治信息比較靈通,更愿意參與政治討論、參與選舉,對政治系統也更忠誠,主觀政治能力低的公民則相反。很顯然,主觀政治能力與政治效能感是有一定區別的,但主觀政治能力是強調個體對自我參與政治的能力的自信程度,其實這正指出了政治效能感的核心實質,因為坎貝爾對政治效能感這個概念的界定強調的也就是對自我政治能力的主觀評估。
2.雙維度政治效能感――內在和外在政治效能感
隨著社會、文化和政治背景的發展變化,以及研究的深入,西方學者對坎貝爾的概念界定提出了質疑和挑戰,認為他的概念有失全面的。在社會中,并非所有的公民都擁有相同的個人性格,有些人認為自己擁有一種支配的性格特點。根據這樣的思路,萊恩(lane,1959)從心理層面來探討政治效能感,他認為,有某種特殊性格的個人會相信自己相較于他人更具有優勢,在政治效能感這種態度上也不例外。雖然政治效能感的實質是對自我政治能力的評估,但面對不同的評量對象時也應有不同的政治意義。其中應包含兩個不同的維度:首先,相對于他人,個人認為自己對政治更有影響力;其次,對于政治體系,個人認為政府會對自己的要求更快、更好地回應。與此同時,萊恩從理論上把政治效能感區隔為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兩個維度.萊恩的提法在西方學術界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大多數學者比較一致認同,政治效能感應該至少包含兩個維度,這樣才能較為完整地反映出政治效能感這一代表特定政治現象的概念的豐富和復雜的特質。
同時,政治效能感除了理論上的區隔外,學者們開始從實證的角度來驗證并力求找尋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之間的關聯度,以及它們各自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布萊克(Balch,1974)采用坎貝爾等人所建立的政治效能感的測量題目施測于1000名大學生,證實了政治效能感確實具有萊恩等人所言的內在和外在兩個維度,同時他還證實了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分別和不同的政治心理有著關聯度,也就說明了它們兩者之間的關聯度是比較弱。在此基礎上,有學者開始關注美國選民這些年來投票率不斷下降的事實,大多數學者僅僅從政治信任感的角度來考察這種現象,而Muller認為,無論在何種情況下,政治信任感,它本身就不是政治參與水平的一個強有力的指標,因此Philip H. Pollock Ⅲ(1983)從政治效能感的角度來分析這種現象,發現這些不投票的公民,尤其是文化程度比較低,他們也愿意參與政治討論和助選活動,這只是他們的外在政治效能感被侵蝕所造成的,這就說明了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并非平衡發展。與此同時,臺灣學者黃信豪(2005)曾對內在和外在政治效能感的長期趨勢作了分析,他根據政黨輪替前后公民政治效能感的分布情況,發現臺灣民眾的內在政治效能感雖然也有下降的趨勢,但從長期來看,相對比較穩定;而外在政治效能感則會隨著民眾所屬團體在政治體系中相對位置的變化而變化,因此,外在政治效能感從長期來看,它的變化幅度相對較大。總之,無論是理論上還是實踐上,政治效能感都應該包含兩個維度,即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因此,我們把萊恩的這種概念界定叫作雙維度政治效能感。
3.三意涵政治效能感
1967年伊斯頓和丹尼斯從政治社會化的角度來探討美國兒童的政治效能感,他們③認為:“政治效能感作為一個概念,它應該包含三個彼此獨立但卻絕不能分開的三個意涵,即作為一種規范的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感覺的政治效能感和作為一種行為的政治效能感。”為了檢測兒童政治效能感的發展,伊斯頓在S.R.C.量表的基礎上適當增加一些題目形成了自己的量表,研究發現,美國國小三年級的兒童在早期政治社會化的過程中,就已經形成了一種態度結構。這種態度在個體的生命早期可能就具體化了,包含公民應該影響政府和政府應該回應民意兩個維度。這就是政治效能感的規范,而且這種態度能夠保持很多年且很穩定,表現為對民主政體的依戀,它成為支撐民主政治系統的一個根本規范;隨著個體不斷地被繼續政治社會化,作為一種感覺的政治效能感體現為公民能夠影響政府和政府能夠回應民意兩個維度,個體必須對自己的政治能力具有相當的自信,它是一種持久性的政治態度,指出了政治效能感的實質;當政府損害到個體的合法權利,個體就會把他持久的政治態度轉換為政治行為,這就是作為一種行為的政治效能感。這就說明了具有政治效能感的個體與采取政治行為的個體之間并非一對一的關系,只是政治效能感的感覺蘊含著采取政治行動的行動意向。總之,作為政治態度的政治效能感包含三種意涵:個體生命早期的政治效能感的規范、其后的政治效能感的感覺和必要時轉化為行動的政治效能感。正是公民個體和政府精英的這種政治社會化過程,才使得民主政治體系得以維持和繼續。阿爾蒙德在1963年也發現,具有主觀政治能力的個體并不一定都會采取實際的政治行為,個體感覺到政府侵害到民意時,才會采取實際的政治行為。
二
總而言之,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和時間的推移,對于政治效能感,后來學者的概念界定并沒有完全否定前者的研究成果,而是在前者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地使之完善,只是這三個概念界定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了政治效能感豐富和復雜的特質,它們之間相互補充和完善。從社會心理學的角度分析,政治效能感作為一種重要的政治態度,它必然符合一般態度的特征,但同時它又具有一般態度所沒有的特質。社會心理學認為:“態度是個人對特定對象以一定的作出反應時所持有的評價性的、較穩定的內部心理傾向。”④很顯然,政治效能感的態度主體是個人,態度客體是政治,它是個體對政治的意義性和重要性進行評價所產生的某種價值或感情,一旦形成,就具有一定的穩定性和持續性的復雜的內在的心理傾向。然而,政治效能感作為一個心理學和政治學相互交叉的概念,它具有自己特有的特質。首先,政治效能感表示的是特殊的政治取向,它的態度客體指向政治系統和系統的各個部分。并且,一國公民對各種對象的政治效能感并不一定平行發展,它們之間互有影響同時也有可能交叉。其次,面對不同的評估對象,政治效能感表現為相對應的特定的結構,萊恩首次提出政治效能感應該具有兩個維度,即內在政治效能感和外在政治效能感,同時后來的學者也比較認同他的觀點,認為政治效能感應該至少包括兩個維度,只有這樣才能反映出政治效能感豐富和復雜的特質。最后,任何態度都包含認知、感情和行為三種成分,但一般態度的行為只是一種內隱的行動意向。而三意涵的政治效能感,兒童時期形成的應然的規范,隨著成年時期的繼續政治社會化便會形成能然的感情,能然的感情一般來說相當穩定,只有公民認為他們的合法權利受到損害,必要時才會轉化為行動,這種行動則為一種外顯的行為,而不僅僅是一種內隱的行動意向。
任何一個新概念的形成以至于后來的發展都離不開特定的社會背景,其中存在著一定的歷史必然性和重要意義,而不是僅僅依靠人們憑空捏造出來的,政治效能感當然也不例外。政治效能感這一重要的政治態度之所以孕育并形成于1954年的美國,這就說明了美國當時正好符合政治效能感形成的各種條件,且它肯定對當時美國社會的民主政治的穩健運行作出了不可估量的貢獻。任何歷史概念的出現并不是想要以抽象的普遍公式來認識和理解歷史事實,而是為了更好地把握實際發生著的各種復雜關系。民主從來就不是什么整齊劃一的東西,它在現實世界中也呈現為豐富的多樣性。經研究發現,西方學者所提出的政治效能感的概念在西方比較發達的民主國家和我國的臺灣地區比較適用。當然,廣大發展中國家的民主實際發展狀況,也一定會體現在各個國家的公民的政治效能感上。發展中國家的政治效能感,必然會在西方學者所界定的政治效能感的基礎上增加更加豐富和有特色的內容。這樣,政治效能感這個概念必將會呈現出更加豐富、絢麗多樣之態。
注釋:
①Political Efficacy:美國政治學家坎貝爾(Campbell)于1954年首次提出。臺灣政治學家基本上都采用政治功效意識而加以研究的。大陸在翻譯西方政治專著時,采用了不同的術語,汪曉壽1989年翻譯的《難以抉擇――發展中國家的政治參與》表達成政治功效感;而陳堯2006年在《參與和民主理論》則為政治效能感,山西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的李蓉蓉副教授采用了政治效能感進行專門的研究。
②Angus Campbell GeraldGurin and W.Miller The voter Decides[M].Row,Pet erson and Company,1954:187.
③David Easton,Jack Dennis.The Child’s Acquisition ofRegime Norms:Political Efficacy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161,No11,1967:125-126.
④章志光.社會心理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8:194-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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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軟實力 內涵 特征
問題提出
“軟實力”的概念誕生于國際關系領域。“軟實力”是一種能力,它通過吸引力而非威逼或利誘達到目的,是一國綜合實力中除傳統的、基于軍事和經濟實力的硬實力之外的另一組成部分(約瑟夫奈,2005)。自從哈佛大學教授約瑟夫奈(Jo-sephNye)于20 世紀90 年代初首創“軟實力”(Soft Power)這一概念并不斷地著書立說對其進行補充、擴展和完善以來,“軟實力”的概念日漸清晰而科學,“軟實力”作為一種理論日漸為人們所認可。特別是近年來,隨著人們對軟實力研究的深入,軟實力理論的內涵進一步豐富,其重要價值已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其應用范圍也從國際關系以及國家競爭戰略等領域延伸到商業和個人等領域。
企業軟實力概念的界定
(一)國內學者對企業軟實力的研究
對于企業軟實力,國外的研究尚不多見。國內學者在引進軟實力概念后,將其運用到企業領域。從此,企業軟實力一詞頻繁地出現在國內的學術論文和官方的報刊雜志中。關于究竟什么是企業軟實力,部分學者和企業管理者對其定義如下:
王洪亮(2007)認為,企業軟實力就是企業文化彰顯出的實力和競爭力、凝聚力與向心力、承受力與適應力、執行力與能動力、學習力與創新力、權威力與親和力。曾德國(2005)將soft power譯成軟權力,并將軟權力定義為企業領導者通過吸引下屬而不是通過威脅和收買達到領導者所期望的目的的能力。高昆(2006)把企業軟實力定義為一種制度化的能力,是企業在長期經營過程中逐步建立起來的制度體系和行為規范的總稱。博思艾倫咨詢公司的謝祖墀(2007)表示:軟實力是一種通過吸引和影響利益相關者來支持企業發展的能力。
韓勃和江慶勇(2009)認為,所謂企業軟實力,是指企業發展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的過程,或者說,是企業直接訴諸心靈,對外占領利益相關方的心靈、對內依靠運用員工心智能力以達到企業目的的能力。黃國群、徐金發等(2008)認為,企業軟實力是企業主體通過對企業特定資源的占有、轉化和傳播,以吸引企業利益相關者等客體,獲取他們的價值認同,使他們產生企業所預期的行為,最終達到企業目的的一種能力。郝鴻毅(2008)則把企業軟實力界定為:是建立在企業硬實力基礎上的影響利益相關者及其他社會客體,并使其認同、接受、支持自己,實現企業預期目標的不可或缺的非物質力量,是企業硬實力有效放大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驅動力。
(二)企業軟實力概念解析
從以上學者們們的定義來看,他們捕捉到了企業實力中“軟”的一面,觸及到了企業軟實力的內涵和本質屬性。從總體上看,以上定義都強調企業軟實力是一種能力,并能從廣義和狹義兩個角度對企業軟實力進行研究,促進了軟實力理論在企業管理中的應用。謝祖墀強調軟實力是一種吸引和影響利益相關者的能力;韓勃和江慶勇則強調從內向和外向兩個維度對企業軟實力給予了充分的重視;黃國群、徐金發、姜濤、郗河等把企業軟實力對利益相關者等客體的吸引、影響以及市場目標等行為聯系起來,比較接近約瑟夫奈的軟實力思想要求;而郝鴻毅則把軟實力、硬實力和其目的結合起來,把企業軟實力的整體性與要素結合起來,強調吸引、影響與價值認同,強調可持續發展,是比較好的企業軟實力定義,也是最接近約瑟夫奈的軟實力思想要求的定義。但以上部分研究也存在對企業軟實力的內涵把握欠準確,習慣于從自己現實生活的直觀感覺出發,或者基于個人的生活經驗出發來理解企業軟實力。本文認為,企業軟實力應該是一種建立在企業硬實力基礎上,能夠有效吸引和影響利益相關者及其他社會客體以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
企業軟實力的內涵分析
從約瑟夫奈的軟實力概念和以上企業軟實力的定義知道,企業軟實力是相對于硬實力而言的實力體系,如果說企業硬實力是有形的、可見的物化因素,例如資本、技術、裝備、土地等生產要素,那么企業軟實力就應該是無形的、不可見的非物化因素,例如體現在企業文化、管理模式、創新、品牌等方面的要素。從這一理解出發,對企業軟實力的內涵不難理解。企業軟實力內涵研究的部分代表人物、著作或文章及主要觀點如表1所示。
上述研究分別從不同行業、不同角度、不同層面、運用不同的方法,論及到企業軟實力的內涵。他們都承認企業軟實力的非物質性,都承認企業軟實力是以硬實力為基礎并依托軟實力資源而存在。他們大都采用列舉法把企業運營中的某一個或者幾個方面的內容,作為企業軟實力資源并試圖用軟實力理論指導管理實踐。但就整體而言,企業軟實力的研究目前還處于“前范式階段”或者說研究的“初級階段”,對企業軟實力的研究還有待進一步深入。
企業軟實力研究存在的不足
(一)概念上的模糊與混亂
首先,部分學者把企業軟實力等同于軟實力的構成要素或者軟實力資源,把資源和實力混在一起,把軟實力外在表現與軟實力本身混為一起,出現了概念上的模糊與混亂。例如把軟實力所依托的資源要素,與真正的企業軟實力,例如影響力、吸引力、親和力、向心力并列提出,造成概念上的模糊與混亂;把企業軟實力等同于企業文化、社會責任、企業形象等這些軟實力所依托的資源;個別學者甚至認為企業軟實力就是指企業文化,其次,個別學者對企業軟實力與企業能力、企業競爭力、企業核心能力、企業核心競爭力等概念之間的關系未能做出明確說明和澄清,甚至將其混為一談。
(二)系統性和概括性不強
對于企業軟實力,許多人都是采取列舉其構成要素的方式,但往往缺乏系統性和概括性。例如有的學者羅列了一大堆企業軟實力的要素,但缺乏系統的梳理、歸納和概括。企業軟實力的資源要素有組織模式、行為規范、價值理念、服務理念、管理科學、創新能力、企業文化、信譽、品牌、戰略、社會公信度、社會責任、企業和諧指數、共識力、執行力、管控力等,這些要素應有盡有、舉不勝舉,如果不進行分析、歸納和整理,就會產生混亂。
(三)缺乏內在邏輯性
采取列舉其構成要素的方式,分析企業軟實力清晰可見,但往往容易忽視其內在的邏輯性,忽視各種軟實力要素之間的關系。例如有的學者將行為規范、價值理念和企業文化并列提出,但是價值理念從屬于企業文化,企業價值理念本身就是企業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而企業行為規范要么存在于文化之中要么存在于制度之中,因此可以用企業文化或者制度來替代它;有學者把企業的社會聲譽與企業文化、管理能力、社會責任、品牌并列,企業的社會聲譽反映了社會對企業的文化、管理、社會責任、品牌等方面的綜合認知與感受,把社會聲譽作為企業軟實力的整體指標無可厚非,但將它與企業文化、管理能力、社會責任、品牌并列卻有待商榷。
企業軟實力的主要特征
目前,對于應把什么東西歸于企業軟實力、什么東西不歸于企業軟實力的范疇,還沒有一個相對統一的標準和評判體系。要深刻、準確地把握企業軟實力的內涵,除了結合企業軟實力的概念,對以上提及的材料和要素進行充分分析、梳理、歸納、概括和整合外,還必須對企業軟實力的特征有一個深入的了解和把握。一般來說,企業軟實力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征:
(一)非物質性
企業軟實力是相對于硬實力而言的實力體系,是一種無形的、非物質力量。同時,企業軟實力的非物質性還體現在其對資源和硬實力的依附和依賴。企業軟實力必須建立在企業硬實力的基礎之上,它依賴于各種資源和要素而存在和發展。任何企業的發展必須首先占有一定資源,只有通過資源占有使自身硬實力獲得一定積累,企業才有可能獲得內部的凝聚力、創新力、責任力等軟實力并向外輻射和傳播,進而形成對外的影響力、吸引力和同化力等軟實力。企業資源特別是各種軟資源和硬實力是企業軟實力發展不可或缺的支撐要素,離開了各種資源,沒有硬實力的匹配,企業軟實力無法存在或持續。
(二)價值性
軟實力是一種資本或者資產,它具有價值,企業對軟實力進行投資,可獲得價值的回報。企業對軟實力進行投資,能夠對企業整個價值鏈產生獨特的拉動和放大作用。企業軟實力的價值特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企業內部,企業軟實力能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創造價值,企業軟實力能為企業創造超過同行業平均利潤的超值利潤和價值,并顯著提高企業的運營效率。第二,在企業外部,企業軟實力能實現企業對顧客所特別注重的價值,能給企業的目標顧客帶來獨特的價值和利益。一切競爭歸根到底都是為了使產品和服務具有顧客認可的實用價值,更好地滿足顧客的價值需求。企業軟實力在給用戶創造價值方面具有核心地位,特別有助于實現用戶所看重的核心價值。當然,用戶價值除了體現在核心價值上外,還應包括企業對用戶價值的維護、增值和創新,創新是資源整合的靈魂,價值創新是企業軟實力的最高形態(鄧正紅,2009)。
(三)獨特性
獨特性又稱“異質性”。一個企業的軟實力是企業獨一無二的、具有自己特色的、沒有被當前和潛在的競爭對手所擁有的實力。企業軟實力的獨特性,決定了企業之間的異質性和效率差異性,它是解釋一個企業是否具有競爭優勢和獲得成功的關鍵因素。作為特定企業的個性化產物,企業軟實力是企業在其長期的經營活動和管理實踐中,以獨特的方式、沿著特定的技術軌跡逐步形成和積累起來的,它不僅與企業獨特的技能與戰略等技術特性高度相關,還與企業的組織管理、市場營銷、品牌、創新、戰略以及企業文化等諸多方面有密切的關系,它是很難被競爭對手完全掌握而輕易復制,更難進行市場交易。企業軟實力的獨特性或曰異質性,不僅決定了企業的異質性,也決定了不同企業的效率差異、收益差別與發展潛力。
(四)難以復制性
企業軟實力的獨特性,決定了企業軟實力具有不可模仿、難以復制性和難以被替代的特征。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既包括資本、技術、裝備、人才、土地等生產要素組成的硬實力,也包括企業文化、管理模式、社會責任、品牌、服務、創新、戰略等體現出來的軟實力。硬實力的獲取非常容易,但要復制一個企業的文化、管理模式、社會責任、品牌和服務、創新等資源則非常困難,而企業軟實力是以這些要素或資源為載體的,要模仿和復制則是難上加難。同時,企業軟實力作為企業的無形資產,是企業在長期的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積累形成的,它內在或內化于企業,與企業相伴而生,具有典型的路徑依賴性,是支持企業建立競爭優勢的戰略資源,盡管其它企業可以學習和借鑒,但其本質難以模仿和復制。
(五)輻射性
輻射性也稱“傳導性”或者“延展性”。企業軟實力是可以感知的潛在的隱性力量,它重在一個“軟”字,這種軟的力量具有超強的擴張性、傳導性、輻射性和傳播性,可以超越時空,產生巨大的影響力。企業軟實力有向核心競爭能力核心技術核心產品最終產品輻射和延展的能力,這種能力可以為企業衍生出一系列的新產品和新服務,以不斷滿足客戶的當前和潛在需求。這種需求可使企業能夠在原有的競爭領域中保持持續的競爭優勢,企業不一定需要在軟實力的每個方向上平均用力,而只需要強調軟實力的某些或者某個維度就可以(韓勃、江慶勇,2009)。而且企業也可圍繞軟實力進行相關市場的拓展,通過企業軟實力的輻射性或延展性,向新的領域積極開拓,通過創新獲取市場領域和持續競爭優勢。
(六)動態性
企業軟實力是企業在長期的經營實踐中逐步積累形成的,其一旦形成就具有較強的穩定性。但是企業的軟實力并非一成不變,它與一定時期的企業資源和硬實力等變量高度相關,隨著時間的推移,環境的變化、市場需求的改變以及企業資源和硬實力的變化,企業軟實力也必然發生動態演變。企業軟實力是在企業獲取和占有資源并使自身硬實力獲得積累的基礎上逐漸形成的,它具有動態性。企業若想長久保持強大的軟實力優勢,就必須對其進行持續的創新、發展和培育,要根據產業的發展方向、管理的更新趨勢以及企業自身軟硬資源的發展狀況,對企業的軟硬資源重新進行集成與整合、與時俱進、動態調整。
結論
企業軟實力是相對于硬實力而言的實力體系,它建立在企業硬實力的基礎之上并依托硬軟實力資源而存在,與利益相關者及其他社會客體有關聯,它強調吸引、影響與價值認同,強調可持續發展。從我國古代大思想家老子的“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無有入無間”以及孫子的“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思想到約瑟夫奈的“軟實力”概念的正式提出,“軟實力”思想經歷了一個逐步發展與完善的過程。而作為“軟實力”從宏觀的國際關系領域向微觀的商業和個人領域延伸的企業“軟實力”也將經歷一個逐步發展和完善的過程。
目前,盡管企業軟實力的研究還處于“初級階段”,現有研究還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和不足,但是結合約瑟夫奈的“軟實力”以及企業軟實力的概念內涵,從企業軟實力的特征和形成過程出發,準確把握企業軟實力的非物質性、價值性、獨特性、難以復制性、輻射性和動態性等主要特征,將有助于我們深刻、準確地把握企業“軟實力”。
綜上,從資源角度看,企業軟實力是一種相對于硬實力而言無形的、非物化的、依賴于資源載體而存在的能力;從企業角度看,企業軟實力是具有吸引和影響利益相關者及其他社會客體以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它具有打開潛在市場、拓展行業領域等功能;從競爭角度看,企業軟實力是企業獲取持續競爭優勢的來源和基礎,是企業獨樹一幟的能力;從顧客和用戶角度看,企業軟實力有助于實現顧客和用戶最為看重的核心價值。因此必須結合約瑟夫奈的軟實力思想,從企業軟實力的特征和形成過程出發,認識和把握企業軟實力的內涵和精神實質,幫助企業發現、培育、鞏固、提升軟實力,使企業獲得持續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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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年齡分類 特征分類器 支持向量機
中圖分類號:TP391.4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98X(2014)07(c)-0025-02
人臉包含的豐富的信息,如身份、年齡、性別、健康狀況等。基于特征分類器的研究與優化的人臉年齡估計的研究,無論是對實用價值還是科學意義都很重要。1990年以來,涌現出很多技術方法,每年都有大量的學術到各種期刊雜志,1994年Kwon和Lobo所發表的論文[1]是這方面最早的研究論文,但是2002年Lanitis的研究[2]才能算的上真正意義的研究這個領域。年齡問題也引起了國內研究者的廣泛關注,清華大學王俊艷,蘇大光等[3]人通過多尺度主動形狀模型(ASM)自動獲取特征點標注得到相應坐標等實現對年齡的估計,這需要多幅不同年齡段進行訓練,而采集這樣一個人臉庫比較困難。
由于不同年齡段的人有不同的年齡特征,這里我們主要對特征分類器的優化結合著人類年齡成長的規律劃分為5個年齡段來分析:嬰兒、兒童、少年、青年、中老年。
1 人臉紋理特征提取
1.1 人臉圖像預處理
該文選用的是FG-NET標準人臉庫,這些圖片都是通過舊相片掃描得到需要預處理。該文主要通過人臉檢測、灰度化處理、幾何歸一化對原始圖片進行處理。最終結果如圖1所示。
可以看出處理之后的圖像摒除了衣領、頭發、背景等的干擾,圖像姿態歸一化,幾何歸一化,并且補償了光照不均帶來的影響,圖像細節變得更加清晰。
1.2 人臉年齡特征提取
(1)建立主動外觀模型。
隨著年齡的增長,人的臉型輪廓和紋理都會發生變化。主動外觀模型AAM算法主要包含模型的建立和模型的匹配兩個過程,包括建立形狀模型、紋理模型和組合模型三個部分。
先按相同順序手動在人臉圖片上選擇68個特征點,接著采用Procrustes分析法[4]使所有的形狀向量對齊到統一的坐標中,接著建立AAM的形狀建模,通過PCA主特征提取,任意一個人臉形狀向量可以表示為式(1)所示。
其中S0表示平均形狀,Pi表示對應個特征值的特征向量,bs表示形狀參數。
將平均形狀的特征點的人臉圖像進行Delaunay三角化[5],利用分段線性仿射方法將人臉形狀區域內的皮膚紋理信息映射到基準模板形狀網格中,進行一致的紋理采樣就可以獲得歸一化處理后的人臉皮膚紋理樣本數據;最后通過PCA分析,實現對皮膚紋理的建模如式(2)所示。
其中A0(X)表示平均紋理向量,Pg表示維的紋理特征向量,bg表示時紋理特征參數。
由于形狀特征參數是用坐標集合度量的,而紋理特征參數是用像素灰度集合度量的,他倆不能直接進行組合,而所以我們需要引入一個權重組合到一起,建立組合外觀模型。對人臉圖片組合外觀模型如圖2所示。
(2)局部二值提取。
局部二值模式LBP由Ojala[6]首先提出,是一種有效的紋理提取算子。本文采8鄰域的LBP算子提取紋理特征。設中心灰度值為gc,周圍8個像素點灰度值為gi,其LBP計算過程為(3)式。
對一副人臉圖片提取其LBP特征以后,得到的LBP特征必須是一副人臉圖片,上面記錄著每個像素點的LBP值,提取效果如圖3所示。
接著進行分塊直方圖統計,關于分塊的具體分法沒有統一的要求,本文以人臉分為3×2塊為例,圖像的每個區域的LBP直方圖定義如式(5)所示。
2 人臉年齡分類器設計
2.1 典型特征分類器選用
支持向量機SVM分類,針對有線訓練樣本,可以尋求的最好中和結果在模型的復雜性和學習能力之間。通過非線性變換將輸入空間變換到一個高維空間,求取一個最優的超平面作為決策面,使得正樣本和負樣本之間的隔離邊緣被最大化。
2.2 核函數的選擇與分類
該文選用RBF核函數,關于其參數的優化選取,本文具體方法為:本文中的范圍設置在[2-10,27],的范圍設置在[2-10,23],步距均為0.1。本文將搜索范圍分為兩級,先在較大范圍內進行粗網格搜索,如果最小的對應多組,就選取搜索到的第一組參數作為最優參數;接著不斷縮小參數遞增步長的方式,利用傳統的細網格搜索來確定最優參數。
常用的級聯方式有:“多級分層”分類器、“一對多”分類器以及“一對一”分類器。對于一個類分類問題,對比如表1所示
結合本文研究的內容,本文采用“一對一”多分類,需要構造個判別函數,選擇其所對應的向量作為訓練樣本,然后得到10個訓練結果,采取投票的形式,然后得到一組結果。
3 實驗結果與分析
3.1 實驗結果
該文對特征分類器的研究與優化,經過網格搜索的交叉驗證后,本文參數取2.8384,取0.0323時,識別率最高,而且訓練和識別速度也比較快。本文在每一個年齡組類別中選擇100個樣本進行測試。
(1)AAM形狀和紋理模型。
這組實驗主要針對形狀和紋理特性,將形狀向量參數和紋理向量參數降維后利用權值進行融合,結果如表2所示。
(2)LBP-AAM形狀和紋理模型。
這組提取LBP-AAM組合外觀模型通過PCA降維后,分類的結果如表3所示。
3.2 實驗分析
通過表2和表3數據比較,整體年齡段的分類都得到了提高。對于AAM組合外觀模型能提取臉部的形狀和紋理信息,由于人臉包含的信息太多,簡單的全局特征如全局形狀或紋理特征,并不能很好的反映出人臉的年齡特征,僅是將全局的形狀特征與紋理特征組合。而且AAM紋理特征對光照敏感,只是用圖像的亮度,不能很好的反應圖像深層次的信息,也不能很好的描述臉部的紋理信息,所以缺少足夠的臉部紋理信息。而LBP直方圖紋理特征的提取簡單高效,所以我們最后用LBP直方圖特征與AAM組合模型結合建立LBP-AAM模型,整體年齡段的分類都得到了提高。
該文通過兩組實驗來優化特征分類器,提高了分類準確率,但是總是有不足,每一組分類都有一定的誤分類,其原因總結如下:該文用的是FG-NET標準人臉庫,當中有的表情過于夸張或者側臉超過一定角度等;實驗中每組實驗訓練和測試樣本均含有男女圖片,女性由于化妝等原因,對提取特征帶來影響;本實驗用的網格搜索法,為了節省搜索的時間,這個過程也會忽略掉一些年齡特征,對分類準確率帶來影響
4 結語
該文通過實驗得出用LBP提取分塊直方圖特征,用AAM提取形狀和紋理特征,最后用LBP-AAM進行特征提取進行訓練和分類,通過實驗比較得出組合模型比用單一局部紋理特征提取分類準確率高,實驗顯示本文提出的優化的特征分類器具有更高的分類準確率。但是由于年齡分類的復雜性和選擇的樣本原因,以及本文采用的實驗算法等原因,實驗總是有一些誤分類。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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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Lanitis A,Taylor CJ,Cootes TF.Toward automatic simulation of aging effects on face images [J].Pattern Analysis and Machine Intelligence,IEEE Transactions on.2002,24(4):442-455.
[3] 王俊艷,蘇光大,林行剛.人臉圖像年齡估計[J].清華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7,47(4):526-529.
[4] 杜克勤.Procrustes問題的若干研究[D].浙江大學,2005.
1.觀點聚訟及其評析
情節在我國刑事立法領域的使用范圍之廣泛,以及在我國刑事司法實踐中的作用之大、地位之突出是令世界其他國家刑法嘆為觀止的。據筆者統計,1979年《刑法》中出現的“情節”二字有68處,而1997年《刑法》中出現的“情節”有293處之多。如果再加上各種附屬刑法、補充規定(刑法修正案)以及立法司法解釋等,“情節”更是不計其數。
我國刑法中的情節的表述,我國刑法學界一般稱之為犯罪情節。而對于什么是犯罪情節,在我國刑法學界則眾說紛紜、表述不一,甚至幾乎找不到相同的關于犯罪情節的概念,筆者根據手頭所掌握的資料,歸納概括起來,代表性的觀點如:
比較早的對犯罪情節的理解是通過列舉的方式對犯罪情節進行界定的,例如,有的學者就認為,所謂情節,是指案件的具體情況,犯罪者的動機、手段、過程、結果等。還有的表述為:所謂情節,是犯罪情節的簡稱,是指犯罪過程中的各種事實情況;情節,指的是事物存在與變化的情狀與環節。犯罪作為一種社會現象,其情節即是指犯罪存在與變化的情狀與環節;刑法中的情節是與行為的整個過程和整個事實相聯系著的,表現行為的性質和程度的各種事實、事件、或者情況;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是指刑法規定或者認可的體現行為人主觀惡性或者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影響定罪量刑的主客觀情況。類似的表述還有,刑法意義上的情節,是指依據刑法規定,被認為體現行為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主觀危險性,足以影響罪刑關系的各種事實等等。足有9種之多。
2.情節概念的科學界定
筆者認為,要正確界定我國刑法中的情節的概念,應當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首先,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是否與刑事案件中的情節相同。刑事案件中的情節,是刑事案件發展的事實范疇,但是并非所有刑事案件中的情節都是應當被納入到刑法中的情節領域中來,刑法中的情節雖然筆者不主張其絕對意義上的法定性,但是并不否認其與刑事法律或者刑事政策的對應性和關聯性。因此,只有那些對定罪量刑甚至行刑有影響的案件事實情節才可以被認為是我國刑法中的情節。因此,在對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概念進行分析時必須注意不能將其與刑事案件中的情節混同。
其次,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是否必須是刑事法律規定。我們認為,情節與刑事法律相關聯,而且絕大多數情節也都是在刑法總則或者分則中規定的,例如,《刑法》第13條規定的“……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刑法》第61條規定的:“對于犯罪分子適用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罰”。在刑法分則中關于情節的規定就更多,這些情節規定,有的影響定罪,例如,《刑法》第246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刑法》第260條規定: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次,情節是否包含了行為客觀危害性和行為人人身危險性的程度。犯罪情節反映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已經成為共識,但是,我們認為,情節同時還反映出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的程度。不同的犯罪情節,反映出不同程度的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在影響定罪的場合,就是情節所反映的社會危害性的量的積累達到了質變,而在影響量刑的場合,是使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得以貫徹的立法和司法體現。
最后,情節是否包含行刑情節問題。現行刑法主要解決的是定罪量刑的問題,而對于刑事執行問題涉及較少。而刑法中的刑罰執行制度,例如減刑、假釋等制度的設立,在事實上是考慮了行刑情節的問題,因為減刑、假釋和緩刑等制度的具體適用必須考慮行為人犯罪時候所造成的實際社會危害性以及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問題,而這兩個方面的問題又必須通過具體的犯罪情節來反映,所以刑法中的情節應當包含行刑情節。例如,1997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3條規定,對犯罪時未成年的罪犯的減刑、假釋,在掌握標準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適度放寬。未成年罪犯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積極參加學習、勞動的,即可視為確有悔改表現予以減刑,其減刑的幅度可以適當放寬,間隔的時間可以相應縮短。符合刑法第81條第1款規定的,可以假釋。第14條規定,對老年和身體有殘疾(不含自傷致殘)罪犯的減刑、假釋,應當主要注重悔罪的實際表現等等。我們認為,對于我國刑法中情節的考察,如果忽略了行刑情節,那么對這個概念的理解是不周延的。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是指刑法規定的或者基于刑事政策的考慮對定罪、量刑或者行刑產生影響并反映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及其程度的各種主客觀事實。
二、我國刑法中情節的基本特征
1.主觀性與客觀性的統一
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應當是主觀性和客觀性的統一。首先,這些情節因素有的是物質性,可以被感知的或者具體計算的,例如犯罪數額和數量問題,被害人的物質性損害結果等等;其次,有些情節因素不具有可量化性,具有抽象性,要憑借綜合因素判斷,例如犯罪時間、地點、手段方法等等,這些情節在具體案件中也具有客觀性,因為特定的犯罪只能存在特定的時空范圍內,但是,就一般意義而言,這些因素又具有可變性;再次,有些情節因素存在于人的主觀方面,具有主觀性,例如犯罪目的、犯罪動機、犯罪以后的具體表現及其認罪態度等等,這些主觀性的情節反映出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對定罪量刑都會產生一定的影響。
2.社會危害性與人身危險性及其程度的統一
我國刑法中的情節,尤其定罪情節,在某些犯罪中應當是被認為是犯罪構成的特殊要件而存在的,因為在我國刑法典中有很多犯罪除了應當具備基本的犯罪構成要件以外,還要具備“情節嚴重”或者“情節惡劣”作為其構成要件的補充要件,因此,此時的犯罪情節當然就具備了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的統一性特征。還有的學者認為,犯罪包括已然之罪和未然之罪,刑事責任不僅應針對已然之罪,還應包括未然之罪,作為已然之罪內容的是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作為未然之罪的內容是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我們認為這種論斷有失偏頗,因為無論是已然之罪,還是未然之罪,都應當體現出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和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否定論者認為,按照“應受懲罰的是行為,而懲罰的是行為人”的原理,“應受懲罰的是行為”是指定罪對象只能是行為,其評價的核心是社會危害性,刑事責任之所以能夠產生,就在于行為人的社會危害性達到了犯罪的程度。“懲罰的是行為人”是指刑罰適用的對象是犯罪人,犯罪人是刑罰的承擔者,其評價的核心是人身危險性,適用刑罰的目的在于預防犯罪人再次犯罪。因此,人身危險性只能是量刑的根據,而不能與社會危害性并列為定罪根據。我們認為該種觀點本身與犯罪情節是否體現行為人人身危險性并不矛盾,其核心部分是否認定罪情節不反映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而量刑情節應當是反映的,而無論是量刑情節還是定罪情節均屬于情節范疇。但需要說明的是,定罪情節應當也反映出行為人的人身危險性的,例如,對于盜竊罪中的數額要求反映是盜竊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但是審理盜竊案件,應當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認定盜竊罪的情節,1997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一)盜竊公私財物接近“數額較大”的起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1)以破壞性手段盜竊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2)盜竊殘疾人、孤寡老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3)造成嚴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惡劣情節的。(二)盜竊公私財物雖已達到“數額較大”的起點,但情節輕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為犯罪處理:(1)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的;(2)全部退贓、退賠的;(3)主動投案的;(4)被脅迫參加盜竊活動,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5)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從該司法解釋可以看出,人身危險性應當是在定罪中也起到應有的作用的。此外,在認定情節是否惡劣或者情節是否嚴重的時候,人身危險性當然是題中應有之意。
3.法定性與酌定性的統一
我國刑法中情節的法定性應當是肯定的,但是有人把情節的法定性唯一化,即認為情節只能是法定的,不能有其他的形式。例如,有的認為,刑法意義上的情節,都應當是法定的,酌定情節是概括性的、籠統法定情節。這是罪刑法定原則的必然要求,只是考慮到犯罪現象的情狀萬千,才因立法技術的需要,對有些情節作確定的、具體的、詳細的規定;而對另一些情節只能作概括的、原則的、籠統的規定,其具體內容由司法工作人員根據案情斟酌決定。我們認為這種觀點有不妥之處。我國刑法中的情節,對于有些犯罪除了法定的情節對定罪量刑產生影響以外,酌定情節也是存在的。酌定情節,又稱裁判情節,是指刑法沒有明文規定,根據立法精神從審判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反映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程度和犯罪人的人身危險性程度,在定罪量刑時酌情適用的情節。酌定情節是多種多樣的,概括起來,主要有:犯罪動機、手段、犯罪的時間、地點等當時的環境和條件、犯罪侵害的對象、所造成的損害結果、犯罪人的個人情況和一貫表現以及在犯罪后的認罪態度等。酌定情節既包括量刑情節,也包括定罪情節。這些酌定情節與法定情節相對應,在刑事司法過程中,司法工作人員可以從刑事政策的立場出發,對行為進行正確的司法評價。
4.概括性與具體性的統一
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因為社會各種沖突形式具有復雜性和多樣性,在立法過程中不可能窮盡所有細節,例如,對于搶奪公私財物,雖然達到規定的“數額較大”的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視為刑法第37條規定的“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免予刑事處罰:(一)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作案,屬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二)主動投案、全部退贓或者退賠的;(三)被脅迫參加搶奪,沒有分贓或者獲贓較少的;(四)其他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因此,為了保證法律相對的周延性,情節的概括性不可避免,這也是在事實上賦予了司法工作人員必要的自由裁量權的需要。但是為了保證司法的平衡性,防止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自由裁量權,有時候立法者通過列舉的方式來闡明情節的具體表現形式,或者有權解釋的主體通過立法或者司法解釋對情節進行細化。所以,我國刑法中的情節,既表現出其概括性特征,又表現出其具體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