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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縣委、縣政府關于加強防火工作總體部署,在全縣旅游行業全面開展冬春火災防控工作,確保全國、全省“兩會”和元旦、春節期間,全縣旅游安全生產形勢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2017年全縣旅游行業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縣旅游委成立全縣旅游行業冬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洪潮 縣旅游委主任
副組長:顏兆宇 縣旅游綜合行政執法分局局長
成 員:許琰玫 周敏 汪小東 彭元軍 馮朝暉
韓松
三、工作內容
(一)突出重點,全力排查火災事故隱患
旅行社:重點做好經營場所和游客出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對電器設備、滅火器材等進行檢查。加強企業消防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加強對導游人員消防安全宣傳管理。做好游客出游期間消防安全提醒工作。
A級景區:重點做好森林消防、古民居、古建筑等安全隱患排查和消防安全警示工作。同時,針對全國、全省“兩會”和元旦、春節等關鍵節點,加強巡邏檢查、值守,明確專抓領導,做好火災隱患排查整改和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工作。
星級飯店:重點做好特種設備、電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廚房、客房、人員密集場所、員工宿舍等火災隱患排查工作。健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實巡查制度,加強火災隱患整改落實。安全監控人員要高度重視報警信息,及時與巡查人員溝通聯系,將安全隱患處理在萌芽狀態。完善消防安全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應急演練,確保從業人員、游客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突出熱點,強化員工消防教育培訓
全縣旅行社、A級景區、星級飯店等單位場所,進一步強化員工消防常識和消防技能的教育培訓,把教育培訓考核納入安全績效考核范圍,確保全員消防“一懂三會”工作措施的落實,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和相關管理人員要定期開設“消防安全課堂”,帶頭宣講消防常識,帶頭演練消防技能,以此推進全員學消防工作的深入。特別是要加大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學習,通過學法、守法、遵法推動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三、工作步驟
自即日起至20187年3月31日,分為3個階段:
(一)動員部署(20176年121月18日前)。對全縣旅游行業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進行部署,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廣泛發動,逐級動員。各鄉鎮、各涉旅企業接到通知后,要及時動員部署,并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任務,做好自查自糾。
(二)組織實施(2018年全國“兩會”閉幕前)。各涉旅企業按照工作目標,明確責任、細化措施,全力抓好工作落實,定期通報進展情況,分析問題、推動落實。
(三)總結考評(2018年3月底前)。各涉旅企業對冬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自查自評,總結經驗做法,健全完善提升防火、滅火能力的長效機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冬春季風干物燥,氣候寒冷,歷來是火災的多發期和重特大火災事故的高發季節,又是節慶和重大活動相對集中時段。各單位要成立消防安全領導組,召開動員會,細化工作方案,明確本單位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組織機構、人員和工作職責、檢查的重點,強化工作措施和手段,落實專項經費,確保防控工作順利開展。
(二)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各單位要結合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特點,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進行全方位地檢查,要將不安全因素、事故隱患及時發現整改。
(三)強化責任意識,落實值班制度。嚴格落實旅游消防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強化旅游企業主體責任,把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崗、落實到人,切實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訓到位、應急演練到位、應急救援到位。全國、全省“兩會”和元旦、春節期間,要嚴格執行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要完善消防安全應急預案,一旦發生緊急情況,立即啟動預案,妥善處置并及時上報。
一、消防安全的責任主體與組織
1.單位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1.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1.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單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組織制訂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單位保衛部門為單位的消防管理部門,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履行下列職責,并由予以落實:
3.1組織落實每日防火巡查;
3.2組織實施每月消防安全檢查;
3.3協助消防安全管理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3.4實施員工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和員工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4.工段與班組 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職責
4.1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確保完好有效;
4.2保障消防供電、消防給水設施的完好有效;
4.3及時整改涉及本部門的火災隱患;
4.4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和訓練;
4.5熟悉本單位的建筑平面布置和消防設施、器材分布等情況;
4.6熟練操作室內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
4.7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普通員工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5.1接受消防安全教育與培訓;
5.2熟悉本崗位附近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設施的種類、放置地點;
5.3開展班前、班后防火檢查;
5.4掌握滅火器、室內消火栓現場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二、體系運行
1.火災預防
1.1動火部門和人員應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時,現場配置滅火器等滅火器材。
動火結束后,應當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并關閉有關氣源、油源的閥門。
1.2安裝、敷設電氣線路,由設動管理部門實施。
1.3燃油、燃氣設備及其管道、儲存設備的安裝、使用應當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
為燃油、燃氣設備及其儲存設備添加燃料,應當采取防火、滅火措施,并落實現場監護人。
1.4工廠禁止吸煙。
1.5未經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禁止帶入、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的物品。
2.防火檢查
2.1防火巡查,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巡查的內容包括:
2.1.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1.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1.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2.1.4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2.1.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保衛部門應當查驗每日巡查情況,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2.2全廠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保衛、工程等部門實施,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2.2.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2.2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2.2.3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2.2.4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2.5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2.2.6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2.2.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2.2.8防火巡查情況;
2.2.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2.3設動管理部門應當會同保衛部門,每月對消防設施進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并進行功能測試,與每月防火檢查一并進行。
2.4全廠每年對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由單位工程管理(物業)部門應當會同保衛部門負責實施。
3.火災隱患整改
3.1在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檢查、建筑消防設施維護管理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整改。
3.2對下列行為,負責檢查的部門應當場改正;涉及其他部門的,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3.2.1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3.2.2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3.2.3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3.2.4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3.2.5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3.2.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3.2.7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上述改正的情況應當予以記錄。
3.3對不能立即糾正的火災隱患和消防安全問題,由檢查人員填寫《火災隱患整改登記》,報消防安全管理人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整改,并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跟蹤落實。
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4.1單位每年對每名員工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當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4.2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4.2.1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4.2.2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4.3全廠員工定期培訓;
5.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5.1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和演練由單位保衛部門負責實施。
為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結合我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治理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積極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結合我公司的實際,著力整治安全隱患,將安全職責落實到位,做到安全監管創新、安全措施強化、安全機制有效,促進我公司安全形勢進一步好轉,確保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工作主體責任和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及重點部位,切實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疑難問題,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進一步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素質,提高事故防御和應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通過隱患排查治理,實現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中“三個零增長”.
三、隱患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顧自勤
副組長:張文生
成 員:顧建宏、宋小樸、鐘翔、杜燕迪
四、工作范圍和重點
1、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范圍是: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設備、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庫區值班人員在崗情況;其他安全情況。
2、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的重點是: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訂完善和執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落實情況,庫區管理舍等區域的設置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等。
五、隱患排查治理的主要內容: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安全疏散通道、疏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的情況;
3、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情況;
4、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5、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6、消防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7、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及場所的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8、消防設施的運行、記錄情況;
9、夜間巡查情況;
10、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及是否完好、有效情況;
六、工作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 月 日前完成)
為加強和規范我公司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事故的發生,最低限度地降低可能發生的火災造成的危害,切實貫徹“預防為主、消防結合” 消防工作方針,全面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保障消防安全,經公司研究決定,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方法。具體內容如下:
一、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由安全主會和副主任組成。
二、執行安全主任
技術安全主任、注冊安全主任。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安全副主任,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負責,工廠必須與其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此外倉庫的倉管、消防員及搬運組長也應與工廠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
四、禁止有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必須到人事部備案并到分管消防安全的副主管處辦理審批手續,由消防員在現場監護,在確認無火災、無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五、各部門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申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應當進行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檢查。
六、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應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
七、工廠消防員必須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和維護檢查,對于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八、工廠必須對每名員工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
九、工廠必須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十、單位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該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十一、工廠必須制定滅火和應急預備方案,且每年進行一次演練。
十二、工廠必須建立建全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2、實施階段( 月 日前完成)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安全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的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及管理義務消防隊;
7.發生火災時協助總指揮召集所屬救災人員從事救災工作迅速順利進行;
8.在員工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和培訓,組織火災應急疏散預案;
9.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10.負責指揮全盤消防救災事宜及規劃防火管理。
3、總結提高階段( 月 日前完成)
1.總結分析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制定安全措施,對下一步的安全工作提出指導性的方針和目標,并做出具體安排和部署。
2.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會議精神指示。
3.研究制定本公司的各項工作標準、條例、規章制度,并實施。
4.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及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5.研究、決定對各項安全活動及年度安全工作先進部門和先進個人的表彰。
6.檢查、總結本部門安全工作的執行情況。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監督條條例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做好防火、滅火等消防工作。
2.掌握公司主要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廠區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消防道路能通暢。
3.組織建立、健全企業義務消防隊并對其進行義務技術指導訓練,負責全體職工的防火、滅火知識教育。
4.負責防火防爆區內固定動火點的管理。參加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及技措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計的“三同時”審查驗收。
6.負責編制企業專業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購計劃,負責消防器材的維護保養和修理。
7.負責全企業防火檔案,對關鍵生產裝置和重點生產部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滅火“三案”每年至少演練2次。
8.對消防隱患提出治理方案的計劃。-
2、突出企業安全隱患主體責任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工廠消防安全符合的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檢查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操作流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危機及消防安全的各種問題;
5.根據消防法律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6.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3、登記建檔,有序推進
1.應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安監辦發放的各種法律文書,與安全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建檔備查。
2.公司內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應包括:消防、生產、設備、環境安全方面的基本情況檔案。
3.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安全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單位應對安全管理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4.公司的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動火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罐、設備安全管理制度,設備及安全裝置的定期檢查、維修、保養制度、隱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共十二項,由安全主任統一保管,如其它單位借閱,須簽名登記。
5.有關設備、人員、場所的相關整改資料、使用的各種表單、防火檢查、巡查記錄、安全培訓記錄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以及安全獎懲情況記錄等應做詳細的記錄、保管、以備查驗。
4、加強指導,強化監督檢查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配合專項檢查或整治。重點檢查,對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設備、場所進行重點檢查和監控,確保安全,年初和所終必須組織一次全面安全生產大檢查,對上述各種檢查必須登記存檔、備查,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紀律、查領導、查隱患、職業性檢查、日常盤查。
5、強化宣傳教育,群防群治
1.放影片和工廠三級安全教育的形式,對工廠所有員工進行安全教育,使員工從心理上意識到安全的重要性。
2.所有有危險源的部位必須設置安全防護罩,任何帶有不安全狀態的機械,禁止使用,加強車間噪音衛生的管理。
3.建立建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事故防范措施,加強對新進員工的機械技術操作要領的培訓。
一是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結合區安委會《高港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七進”活動實施方案》,將安全教育納入各養老機構日常管理,每次院民大會固定安排有針對性的安全宣傳內容;在養老院內設立安全專欄,在居室、走廊、餐廳、活動室等場所醒目位置張貼安全提示標語;組織機構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員、職工、院民參加消防安全培訓,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掌握自救互救基本技能。
二是推進安全隱患排查治理。
區民政局聯合消防大隊對全區各養老機構開展安全大檢查,對養老機構在消防安全、門衛值守、內務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和薄弱環節進行梳理,建立臺賬,落實責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防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河北省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有效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河北省消防條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等消防法律法規,結合河北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均應依照本規定開展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三條 各級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應按照各自職能,依法組織和監督管理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制定相應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納入相關工作檢查、考評。相關工作情況于每年年底前報至本級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依托省、市和區(縣)消防安全委員會建立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協作機制,每年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通報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分析存在的問題,研究具體的工作措施,共同做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第四條 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內容應符合公*部、教育部、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公消[2011]213號)要求,主要包括:
(一)消防法律法規
(二)國家消防工作方針、政策;
(三)火災預防知識;
(四)火災撲救、人員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
(五)其他應教育培訓的內容。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省、市和區(縣)公*機關應履行下列職責,并由公*機關消防機構具體實施:
(一)掌握本地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情況,向本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提出工作建議;
(二)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社區警務室工作職責和派出所日常消防監督檢查內容;
(三)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監督管理社會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查處未取得相應資質違規培訓等行為;
(四)協調有關部門指導和監督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五)每年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一次監督檢查;
(六)定期對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負責人和專(兼)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的負責人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第六條 省、市和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中小學校按照《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內容開展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二)指導和監督學校在課堂教學、學生校外社會實踐、團組織和少先隊活動中落實好消防安全教育內容;
(三)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學校管理人員和教師在職培訓內容;
(四)會同公*機關消防機構,開展消防安全示范校創建活動;
(五)會同公*機關消防機構,督促、指導學校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應急疏散演習和消防安全主題宣傳活動。
第七條 省、市和區(縣)民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減災規劃并組織實施,利用每年“國際減災日”、“防災減災日”等防災減災宣傳活動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創建“減災示范社區”內容,結合救災、扶貧濟困和社會優撫安置、慈善等工作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二)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社區工作者隊伍培訓課程,指導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制定防火安全公約,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發動社區志愿者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活動;
(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納入社會福利機構的管理內容和相關考評,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崗前培訓內容,指導社會福利機構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練。
(四)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登記和監督管理。
第八條 省、市和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內容;
(二)依法在職責范圍內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審批和監督管理。
第九條 省、市和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應指導和監督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十條 省、市和區(縣)文化、文物行政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監督文物保護單位、公共娛樂場所和公共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文化站等文化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推動消防文化建設,開展消防文藝作品創作和演出,將消防安全教育納入文化下鄉活動。
第十一條 省、市和區(縣)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和協調廣播影視制作機構和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制作、播出相關消防安全節目,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指導和監督電影院開展“消防宣傳進影院”活動,組織放映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片;
(三)在“送電影下鄉”活動中加入消防科普影片。
第十二條 省、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履行下列職責:
(一)指導、監督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二)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人員和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內容,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從業人員上崗和轉崗前培訓;
(三)將消防法律法規和有關消防技術標準納入注冊安全工程師培訓及執業資格考試內容;
(四)將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納入全國“安全生產月”等活動內容并進行考評。
第十三條 省、市和區(縣)旅游行政部門在重大活動、旅游重點時期應指導和監督相關旅游企業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督促旅行社加強對游客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將消防安全條件納入旅游飯店、旅游景區等相關行業標準,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旅游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第三章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十四條 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消防教育培訓方案,明確機構和人員,建立消防教育培訓檔案,保障教育培訓工作經費,按照下列規定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一)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職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電焊、氣焊等具有火災危險性作業的人員和消防系統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從事建筑物、構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監察和建筑消防設施操作與維護等工作的人員應取得建構筑物消防員職業資格;
(三)每年至少組織在崗職工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四)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其他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五)在單位內部顯著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消防安全警示牌等,利用單位廣播、閉路電視、電子屏幕等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六)應將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防火滅火措施、基本消防設施的操作與維護、滅火器材操作使用方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員疏散逃生知識等作為單位職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重點,保證職工做到懂本崗位火災危險性、懂基本消防常識、懂預防火災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
第十五條 各級各類學校應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落實《中小學公共安全教育指導綱要》,將消防安全知識納入中小學校公共安全教育內容;
(二)在中小學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宣傳日和開學初、放假前、相關實驗課中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每學年至少組織學生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對寄宿學生至少開展兩次安全用火用電教育和應急疏散演練;
(四)利用校園媒體,聘請消防專業人員講課,或適時組織學生到當地消防站、市民防災館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參觀學習。
第十六條 教育機構應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學生認知特點,保證課時或者采取學科滲透、專題教育的方式,每學期對學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小學階段應重點開展火災危險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標志標識、日常生活防火、火災報警、火場自救逃生常識等方面的教育。
初中和高中階段應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和滅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學前教育機構應采取游戲、兒歌等寓教于樂的方式,對幼兒開展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高等學校每學年應至少舉辦一次消防安全專題講座,在校園網絡、廣播、校內報刊等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對學生進行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火災自救他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
第十七條 有條件的普通高等學校和職業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設置消防類專業或者開設消防類課程,培養消防專業人才,面向社會開展消防安全培訓。
人民警察訓練學校應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的特點,科學安排培訓內容,開設消防基礎理論和消防管理課程,并列入學生必修課程。
師范院校應將消防安全知識列入學生必修內容。
第十八條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組織制定防火安全公約;
(二)在社區、村莊的公共活動場所和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利用文化活動站、學習室、警務工作站等場所,對居民、村民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三)定期組織志愿消防隊、治安聯防隊和災害信息員、保安人員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四)利用社區、鄉村廣播、視頻設備不定時播放消防安全常識,在火災多發季節、農業收獲季節、重大節日和鄉村民俗活動期間,有針對性地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五)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社區居民或村民應急疏散演練。
社區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確定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安全員,具體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在物業服務工作范圍內,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本單位員工和居民參加的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條 由兩個以上單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同一建筑物,負責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單位應對建筑物內的單位和職工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第二十一條 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體育場館、會堂、醫院、客運車站、客運碼頭、民用機場、公共圖書館和公共展覽館等公共場所應按照下列要求對公眾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一)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設施等處的醒目位置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標識等;
(二)根據需要編印場所消防安全宣傳資料供公眾取閱;
(三)每日利用單位廣播、視頻設備播放消防安全知識。
養老院、福利院、救助站等單位,應每半年對服務對象開展經常性的用火用電和火場自救逃生安全教育。
第二十二條 旅游景區的經營管理單位、大型群眾性活動主辦單位應在景區、活動場所醒目位置設置疏散路線、消防設施示意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每日利用廣播、視頻設備、宣傳欄等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導游人員、旅游景區工作人員應向游客介紹景區消防安全常識和管理要求,相應責任部門應制定介紹內容。
第二十三條 在建工程的施工單位應開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一)建設工程施工前應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二)在建設工地醒目位置、施工人員集中住宿場所設置消防安全宣傳欄,懸掛消防安全掛圖和消防安全警示標識;
(三)對明火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四)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
在建工程的建設單位應配合施工單位做好上述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四條 新聞出版廣電部門應積極開設消防安全教育欄目,制作節目,對公眾開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做到每周有消防內容播出。
第二十五條 電影放映單位等應積極組織放映消防安全知識宣傳片或消防公益廣告,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教育。
第二十六條 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安全監管、旅游部門管理的培訓機構,應根據教育培訓對象特點和實際需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第四章 消防安全培訓機構
第二十七條 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舉辦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面向社會從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應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依法批準,并到省民政部門申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
第二十八條 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法人資格,有規范的名稱和必要的組織機構;
(二)注冊資金或者開辦費一百萬元以上;
(三)有健全的組織章程和培訓、考試制度;
(四)具有與培訓規模和培訓專業相適應的專(兼)職教員隊伍;
(五)有同時培訓二百人以上規模的固定教學場所、訓練場地,具有滿足技能培訓需要的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
(六)消防安全專業培訓需要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四)項所指專(兼)職教員應具有相應專業資格方可上崗;專職教員應不少于教員總數的二分之一;具有建筑、消防等相關專業中級以上職稱,并有五年以上消防相關工作經歷的教員不少于10人,實操教師應具有中級以上消防職業資格;消防安全管理、自動消防設施、滅火救援等專業課程應分別配備理論教員和實習操作教員不少于2人。
第二十九條 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應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受理申請后,可以征求省公*機關消防機構的意見。
公*機關消防機構應配合對申請成立消防安全培訓專業機構的師資條件、場地和設施、設備、器材等進行核查,并出具書面意見。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有關民辦職業培訓機構的規定,并綜合公*機關消防機構出具的書面意見進行評定,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并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條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章程規定,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保證培訓質量。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應認真執行《社會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大綱(試行)》和職業技能標準,落實規定課時和內容,推行小班教學和模擬實踐教學,將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和自動消防設施施工、操作、檢測、維護技能作為培訓重點,提高實操培訓課時比例,定期開展分專業的崗前培訓和授課質量評估,對經理論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的人員,頒發培訓證書。
消防安全專業培訓的收費標準,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一條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依法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依法開展活動。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定期組織質量評估,并向社會公布監督評估情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進行質量評估時,可以邀請公*機關消防機構專業人員參加。
第五章 獎 懲
第三十二條 省、市、區(縣)、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獎勵。
單位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成績突出的職工,應給予獎勵。
第三十三條 公*、教育、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安全監管、旅游、文物等部門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職責的,上級部門應給予批評;對直接責任人員由上級部門和所在單位視情節輕重,根據權限依法給予批評教育或者建議有權部門給予處分。
各部門組織有收費要求的消防安全培訓,參與經營性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指定或變相指定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或向消防安全培訓機構收取管理費等各種費用的,上級部門應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公*機關消防機構工作人員在協助審查消防安全專業培訓機構的工作中疏于職守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學校未按照本規定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規定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教育、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主管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責令其改正,并視情對學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
第三十五條 單位違反本規定,構成違反消防管理行為的,由公*機關消防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予以處罰。
一、目標任務
為了全面提高我鎮消防火災防控能力、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全面提高消防基層基礎建設水平,確保全鎮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為全國和自治區“兩會”以及重要節日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以保護廣大群眾的根本利益,構造和諧環境為目的。
二、工作時間
2017年11月下旬至2018年3月31日。
三、組織領導
為更好做好我鎮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鎮人民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鎮長覃xx同志任組長,鎮武裝部部長何xx同志任副組長,成員由鎮消防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潘xx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要負責貫徹落實鎮里有關部署、上傳下達協調全鎮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火災防控專項治理。
1.整治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問題,防止因電線短路引起火災。
2.開展電動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專項治理。
3.繼續深入開展沿街商鋪等“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
4.開展商場、市場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該關停的關停,絕不姑息。
5、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2017年底前,爭取安裝完成我鎮消火栓6個,全面落實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維護和管理責任。
6、督促有關單位重點企業購置消防器材。
7、強化消防應急演練以及簡單消防器材的使用。
(二)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1.廣泛開展消防宣傳工作。開辦專題專欄,策劃消防宣傳活動,吸引群眾關注消防安全,警示社會單位和群眾,對于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掛牌限期整改。
2.廣泛開展消防常識宣傳。針對冬春季節火災特點,結合“119”消防宣傳月活動。針對元旦、春節等重要節點,重點宣傳安全用火用電和燃放煙花爆竹常識,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技能。
3.廣泛開展消防培訓。邀請上級消防技術人員到我鎮積極開展消防安全培訓,扎實推進政府購買公共消防服務開展宣傳培訓活動,繼續深入開展各單位企業管理人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五、工作步驟
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分三個階段:
一是動員部署階段(2017年11月30日前),分別從政府及鎮直有關單位抽調人員,召開專門會議,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廣泛宣傳發動。
二是組織實施階段2017年12月初開始,各單位、各村按照確定的工作目標,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三是總結考評階段(2018年3月31日前)。各單位、各部門對今冬明春火災防控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自查自評,發現問題,馬上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推動工作落實 我局成立“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張國輝
副組長: 張守清
徐業風
喬芳芳
王國臣
成 員: 局機關全體成員
嚴格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逐級量化工作目標和工作時限,全面落實主體責任。9月11日,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開展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動員,制定了《泰來縣市監局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工作內容和工作步驟,廣泛發動干部職工參與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工作。各部門、各分所在結合實際工作的基礎上,分別制定電氣火災綜合治理計劃,組織專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用電用氣檢查等工作,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方位電氣安全管理網絡。
二、加強安全檢查,排除電氣隱患
1.嚴查單位內部電氣違法行為。嚴查設計單位不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的行為;嚴查施工單位不按設計圖紙施工、偷工減料、使用劣質電線電纜及質量不合格電器產品等問題和隱患。
2.加強電氣安全隱患治理。嚴查各部門、各鄉鎮分所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執行到位;是否存在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用電負荷超額、電源插座數量不足、私拉亂接電線、使用無證或“三無”電器產品等問題;嚴查未配備專業電工、未按規定定期檢測電氣線路和設備問題。
3.強化重大會議電氣檢查。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特別是針對電瓶車充電、施工作業用電等開展地毯式檢查,落實各項風險應對措施,切實做好電氣安全管理和保障安全供排水工作。
4.及時整改電氣安全隱患。對單位內部重點部門、重點部位進行電氣安全檢查8次,發現個別科室存在臨時接線、電源箱接線不規范等電氣火災隱患4處。現均已整改落實,并要求相關責任人加強巡查和維護,確保萬無一失。
三、加大宣傳教育,營造安全氛圍 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的原則,大力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活動。一是多樣化開展電氣安全宣傳。懸掛“消防安全”、“安全生產”等宣傳橫幅5條、宣傳畫報6幅、電子屏字幕3條,安全信息4條,認真組織各分所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消防安全知識宣傳,向全體職工重點宣傳四個能力等消防安全知識,全面提升廣大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二是組織新增2名安全管理人員參加市安全協會主辦的培訓考試,獲證后上崗。組織各部門、各分所消防安全培訓2次,不斷提升職工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三是加強對外部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重點對管道施工單位人員的電氣使用安全、動火作業安全等知識的宣傳和監督檢查,確保施工安全。
四、開展消防演練,筑牢安全防線
9月12日,我局進行了消防知識培訓、火災疏散急救演練、滅火器實射演練與室外消火栓操作演練活動。全員及相關分所安全管理人員30余人參加了本次活動。通過親身感受、親自參與,職工們進一步掌握了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正確撲救電氣火災的方法和技能,以及在辦公樓失火的情況下人員緊急疏散和救援的知識,真正意識到火災防范的重要性,增強了火災預防以及應變能力。
五、健全長效機制,實現長遠目標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認真做好各項安全工作,健全安全管理長效機制。貫徹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把安全生產的措施、制度貫穿于安全生產的每一個環節中,并將電氣火災治理等消防工作納我局年度綜合考核,切實加強消防責任落實和監督。同時,不斷完善電氣管理等安全生產制度,不斷完善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考核和管理辦法,不斷改進重要設備的操作規程,不斷補充各項應急預案,杜絕消防隱患,確保消防安全。全面推進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加強綜合治理成效,實現安全生產形勢長期穩定,確保無消防安全事故發生。
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是學校綜合治理的重要內容,關系到學校財產安全和教師員工的生命安全。對于這項工作,我們從來不敢有絲毫懈怠與麻痹大意。我們在實際工作中能堅持做到不斷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改進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將事故隱患減少到最低指數,最大可能的提供安全保障,確保學校發展與改革事業不受影響。
一、高度重視,積極做好消防安全的宣傳工作只有思想上重視起來,安全行為才有保障。這是我們多年來的工作經驗之一。為此,我們十分重視消防安全工作的宣傳。這學期,我們主要從三個方面落實這項工作。首先是通過各級會議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學校綜治領導小組堅持召開消防安全工作例會,分析問題討論措施布置工作。學校領導在每次的全校教工大會上都反復強調,要求教工小心謹慎,預防為主。這學期國慶長假之前,單校長曾就學校安全問題專門召開了全校教職工大會,對包括學校消防安全在內*的安全問題作了詳盡的分析,并提出了許多需要注意的問題,要求各個部門和個人將安全牢記在心。其次是組織學生觀看消防畫廊。我們針對中學生接受和理解問題的特點,組織學生參觀直觀材料,加深他們的印象。學生掌握了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增強了消防安全意識。第三是在全校師生員工之中進行了一次系統全面的消防安全培訓。這次培訓既有書面的又有實際操作,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參加培訓人員面廣量大,培訓工作細致全面,效果顯著。
二、推進消防安全責任制,充分落實管理責任與具體措施放棄管理,而是注重保養保證隨時可以應急使用。6.加強對寄宿生用電安全的檢查。每天檢查,及時公布,如有違紀,立即收繳有關電器。屢教不改者,勸其退宿。執行情況良好,未有事故發生。7.加強評比,發放防火安全獎。我們主要以獎勵為主,但對在消防安全中制造隱患、瀆職犯錯的同志,我們一方面加強教育,一方面執行相應懲處。
三、加大資金投入,注重實戰演練。消防安全需要大量設備,沒有一定資金投入到頭只能是望災興嘆。加大資金投入,重金買安全,也是我們的一條經驗。我們在改造博約樓和其他建筑時,都注意將消防安全系統的更新和改造一并考慮進去。在新建至善樓過程中,我們不僅花大價錢購置了消防安全系統,并且把它們安置在顯眼位置,目的就是為了安全。因為至善樓內教學設施配備先進而昂貴,不舍得花錢保證安全是不明智的。不僅如此,我們還將過期的消防藥水用來演習,一方面化廢為寶,另一方面確保定時換上有效藥水。我們每年在購買滅火器和換消防藥水上的費用高達5萬多元。資金投入的*另一塊就是每學期的實戰演練需要的費用。實戰演練是對消防安全意識和安全操作行為的綜合考察。我們的寄宿生漸漸多了之后,我們制定出了寄宿生每學期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練的制度。我們與消防支隊是友好共建單位,我們利用這個有利條件開展實戰演練。每次活動之前,我們請各部門負責人、消防支隊的指揮員一起擬定方案,并在演練之前召開動員會,部署演練計劃。在演練過程中,我們要求每個環節沒個層面走有教師把關或做好保護,防止傷害事故發生。在消防安全方面,我們真正做到了重金買安全,力求萬無一失。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是一個艱巨的長期的任務,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我們在加強日常工作管理和階段情況總結的同時,要真正樹立一種防患于未然的安全意識。只有防治結合,才能保證學校安全。每個人都要關心消防安全,不能以為看不到就沒事,事不關己就沒事。我們相信,在全校教職員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們一定能將消防安全工作做得更好,為學校發展與改革事業做出我們應有的貢獻。
工作目標
通過深化工業園區消防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健全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園區管委會和相關部門消防工作職責,規范和提升工業園區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促進企業安全發展,有效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
整治內容
(一)工業園區規劃情況:各個工業園區是否編制消防規劃,消防規劃編制是否合理以及具體落實情況;公共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標準及存在具體問題。
(二)工業園區企業消防審批情況:建筑或者場所是否依法經消防設計審核或消防設計備案、消防設施檢測、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備案。
(三)工業園區企業消防職責履行情況:企業消防設施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標準,企業是否開展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是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建筑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定期維護、保養;是否定期組織演練。
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機制。一些廠房建設工程屬于備案項目,存在虛假備案以避開消防部門備案抽查,沒有經消防部門建筑工程防火審核、消防竣工驗收擅自投入施工和使用的現象;一些單位片面以發展經濟、創造投資環境為由,隨意減少消防投入和消防設施的建設,導致先天性的火災隱患不同程度的存在。住建部門要加強新建項目在建工地的安全管理;園區管委會要強化園區企業按規劃要求合理布局,公共消防設施要與路網工程同步建設,確保消防水源充足,設施完好有效。要積極牽頭各職能部門,開展園區內企業消防手續辦理情況的大排查(排查統計表見附件1);要開展園區企業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企業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并針對園區消防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研究采取有針對性的配套措施;安監部門要加強對生產、存儲易燃易爆企業的安全檢查;消防部門要為企業把好審核、驗收關,積極參與園區消防規劃和建設工作,重點強化建筑工程審核,從源頭上杜絕火災隱患;要加強檢查指導,落實監督人員掛點園區制度,指導園區、企業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幫助解決存在的實際困難。
(二)強化整治工業園區消防薄弱環節。對已經建成的園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要求,加強消防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推動消防通信、消防道路、消防水源、消防裝備建設等工作的落實。對新建的園區,堅持從源頭把關,嚴格依照消防規劃要求抓好建設,確保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消防通信等基礎設施與其他市政設施同步建設。
(三)提升工業園區企業消防管理水平。園區管委會應加強對工業園區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層層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工業園區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企業制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明晰消防安全職責,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絡。企業自身應按照相關消防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防火安全領導組織,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到位,做到“隱患自除、責任自負”。同時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組建消防志愿隊伍,熟練掌握補救初起火災的技能。
(四)加強消防安全知識技能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積極開展宣傳工作,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園區固定消防安全宣傳欄等宣傳媒介,采取多種形式,扎實開展消防安全宣傳,廣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消防法律法規。要抓好園區企業業主、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常識和自防自救能力宣傳培訓,使其做到“三懂”(即懂火災的危險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預防火災的措施)、“三會”(即會報警、會撲救初期火災、會使用滅火器材)。對企業員工、重點崗位員工、消防控制室持證上崗員工開展消防培訓,確保員工100%持證上崗。
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10日前)。消防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結合各自實際,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并在本地區、本系統、本行業、本部門進行廣泛宣傳、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5月10日至7月31日)。
1.摸底階段。5月10日-5月25日,各部門要深入開展摸底排查,對園區企業有關消防設計或消防設計備案、消防驗收或消防驗收備案和“四個能力”建設開展情況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同時摸清各企業現有員工數,已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數及未參加消防安全培訓員工數。各企業要及時與市消防培訓學校取得聯系,通知本企業未培訓人員參加消防安全培訓。
2.自查整改階段。5月26日-6月10日,園區各企業要組織本單位開展火災隱患和消防審批手續自查自改,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期限和措施;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強化“四個能力”建設,全面加強自身消防安全管理。
3.聯合檢查階段。6月10日-6月30日,規劃、園區管委會、安監、建設、消防等部門要成立聯合檢查組,根據消防有關法律法規,督促園區企業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消除各類火災隱患。對排查發現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堅決依法查處,該檢查的單位必須檢查到位,該依法履行的程序必須履行到位,該實施的處罰必須處罰到位,執法務必從嚴,決不姑息遷就。
4.落實整改階段。7月1日-7月30日,各企業要針對聯合檢查組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具體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
(三)總結驗收階段(8月1日至8月10日)。認真總結經驗做法,鞏固整治成效,建立健全工業園區消防安全工作長效機制。區政府將對工業園區企業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情況進行考評、驗收,并進行通報。
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