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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化近年來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暴雪、颶風、洪水、干旱……各種極端氣候影響在世界各地頻頻上演。全球氣候變暖還引起冰川崩塌消融、海平面上升、糧食減產、物種滅絕。是誰在吃掉地球?怎樣才能有效遏制全球氣候變暖趨勢?
來自印度的三位學者,從不同角度為同學們闡述了氣候變化的原因及氣候變化與能源使用之間的關系。Soumya Dutta教授表示,全球氣候變化主要是由化石燃料燃燒排放大量溫室氣體而造成的。現在的氣候災難,主要在于我們對能源的使用和選擇。
實際上,人類是從近200至300年才開始使用這種化石燃料。雖然隨著科技的進步,我們總是聲稱有很多新能源比如核能源等已投入使用,但實際上我們80%的能源使用依然依賴于化石能源。這無疑加重了空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最終導致氣候變化。除了對氣候的影響,化石能源使用對水系統的影響也是非常大的。如果繼續這種能源使用狀態,不盡快改變化石能源的使用比例,將嚴重超出大氣中二氧化碳含量不能超過350PPM的國際標準上線。
沒有哪個國家在GDP不斷增長的情況下,還能保證環境污染不增長。據綠色和平的研究報告介紹,我國正在使用的能源70%主要依賴于最骯臟的煤。燃燒煤炭給全國帶來的環境污染、健康損害等經濟損失,占到2007年GDP的7%!
目前,人類正在不斷地超越環境安全的界限。即使使用再生能源,也不是說我們就能解除能源使用危機了。因為要制造這些可再生的能源,同樣需要消耗很多能源和金屬。這種不間斷的能源使用,也導致了地球能源的匱乏。
“碳預算”是西方國家制定的計算碳排放量的一種辦法,現在很多NGO也在采用這種方法進行碳排放分析。它的意思就是,按照剩余碳含量的密度,我們每個國家都會分到一部分碳排放的量。經濟發展不應以破壞環境為代價,能源革命離我們并不遠。
對城市鐵路等基礎設施的投資約需要4.45萬億元人民幣(約合6849億美元)
6月7日,在峰會召開期間,一份由保爾森基金會、能源基金會(中國)和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共同撰寫的《綠色金融與低碳城市投融資》最新研究報告。報告預計,未來五年中國低碳城市建設所需投資總額將達到6.6萬億元人民幣(約合1萬億美元),用于低碳建筑、綠色交通和清潔能源三大行業。該研究由彭博慈善基金會和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提供支持,是建立中國可持續城鎮化發展的投融資方案的一項探索。
聯合國城市與氣候變化問題特使、彭博有限合伙企業和彭博慈善基金會創始人邁克爾?布隆伯格表示:“中國已提出了使全國碳排放在2030年左右達到峰值的宏偉目標,并認識到實現經濟增長和應對氣候變化必須齊頭并進。中國的引領促成了《巴黎協定》的最終達成。而現在,中國正在尋找用于低碳基礎設施建設的創新投融資途徑,以達成其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首席經濟學家、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馬駿表示:“城市的綠色發展戰略離不開綠色金融支持。交通、建筑和能源作為城市最主要的排放部門,其綠色化進程也成為城市綠色低碳發展的關鍵。”
據了解,《綠色金融與低碳城市投融資》報告共分為三篇,分別聚焦三個關鍵領域――建筑、交通和能源。研究探討了諸如綠色貸款、綠色債券、綠色產業基金、碳融資等不同綠色金融工具、機制以及相關政策的潛力,從而推動民間資本進入低碳城市基礎設施領域。
根據由保爾森基金會負責撰寫的建筑篇的計算,“十三五”期間中國需要投資1.65萬億元人民幣(約2540億美元),用于支持新建綠色建筑以及對現有住房和商業建筑的進行大規模節能改造。
建筑篇作者、保爾森基金會北京代表處執行主任莫爭春表示:“政府已經承諾通過實行更完善的建筑標準和提供公共補貼提升建筑能效,同時我們看到民間資本對這些項目也表現出了日益濃厚的投資興趣。我們正在開發創新的節能建筑投融資機制,比如結合第三方評級機構體系建立綠色建筑政府擔保機制,那么綠色建筑領域的經濟增長潛力將是巨大的。”
十三五”規劃就中國城市的綠色交通提出了宏偉的發展目標,對城市鐵路、公交、電動汽車、自行車和城市道路等基礎設施的投資約需要4.45萬億元人民幣(約合6849億美元)。
11月,災難大片《2012》渲染了一幅世界末日的景象。在影片帶來的悲劇情緒還未散去的時候,12月,人們的注意力聚焦到哥本哈根世界氣候變化大會。與虛構的《2012》相比,這個會議關切的是實實在在的地球災難,被稱為“拯救地球的最后機會”。從“寂靜的春天”到綠色政治
翻閱上世紀60年代以前的書籍報刊,幾乎找不到“環境保護”這個詞。那時,“征服”仍是人類處理與自然關系的指導思想。但從上世紀30年代到60年代,在發達工業國家,由于環境污染而導致的公害事件已經頻繁發生。比利時煙霧事件、倫敦煙霧事件、洛杉磯光化學煙霧事件……這些公害事件造成的危害觸目驚心,人們的環境意識也隨之開始覺醒。
1962年,美國女生物學家雷切爾?卡遜撰寫的《寂靜的春天》出版,此書與她稍早在《紐約客》雜志上發表的連載文章一道,第一次對“征服”的絕對正確性提出了質疑,批評矛頭直指危害環境的化工巨頭和其他利益集團。隨著《寂靜的春天》在國際社會的傳播,在社會意識和科學討論中出現了一個嶄新的詞匯――環境保護。
60年代是動蕩的時代,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歐洲,與反對冷戰和越戰的政治訴求同時出現的,還有反對高消耗、高消費的經濟增長模式,反對單純追求經濟而漠視信仰和社會問題,呼喚經濟與社會、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新思潮。70年代的幾次重大事件更使這種理念深入人心。
1972年,厄爾尼諾現象大爆發;同時,中美洲、西非、印度、澳洲、中國和蘇聯都發生大旱,全球出現空前的糧食短缺。同一年,羅馬俱樂部的研究報告《增長的極限》發表,引發爆炸性影響。1973年,中東石油危機在第四次中東戰爭的炮聲和余煙中爆發,西方經濟也從此步入長達十幾年的“滯漲”衰退。
能源危機和經濟滯漲引發了歐洲和美國的環境主義浪潮。這個浪潮在知識界、政界、非政府組織、公民社會等多個層面席卷歐洲:以羅馬俱樂部的報告為代表的生態主義開始影響知識界和精英的環境意識;地球之友、綠色和平等許多環境組織成立,以環境問題為中心的游行示威不斷發生,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護環境;以瑞典為代表的北歐國家開始積極推行環保政策;1968年“五月風暴”之后的學生運動開始向環保運動轉型。1977年4月22日,美國2000萬各階層人士參加了盛大的環保游行。這一天也因此被定為地球日。
從歐洲開始,環保運動很快走向制度化并力圖影響政府政策。許多環境組織逐漸大型化和國際化,環境運動組織紛紛聯合起來,“由綠而黨”,紛紛改名為或被視為“綠黨”,成為歐洲政治版圖中最為活躍的新興政治力量。到了90年代,“環境保護主義”已經成為一個被廣為接受的社會思潮。
綠色思潮的全球擴展自然也一直在促進著關于環境問題的壘球協商。1992年,聯合國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召開,這是1972年斯德哥爾摩人類環境會議之后最重要的一次壘球性氣候和環境大會。180多個國家派代表團出席了會議,參加會議的還有聯合國及其下屬機構等70多個國際組織的代表,非政府組織也第一次大規模地進入氣候政治的世界政治舞臺。會議討論并通過了《里約環境與發展宣言》(即《地球》)、《21世紀議程》和《關于森林問題的原則聲明》,并簽署了聯合國防止地球變暖的《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生物多樣化公約》兩個公約。氣候變化引起安全關注
氣候變化問題最初是作為環境問題而由科學家提出并加以討論的。1974年,世界氣象組織開始了氣候變化的科學研究。同時,也有學者開始將環境、氣候變化、外交和安全等問題聯系起來。直到1988年,“氣候變化”問題才逐漸引起了大眾關注,有了上升為國家安全和外交政策的可能。
80年代末期,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全球變暖現象日益明顯。面對科學界逐漸形成的關于全球變暖趨勢不可避免的共識,1987年由聯合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的題為《我們的共同未來》的報告,首次在官方意義上使用了“環境安全”一詞。
1988年是“氣候變化”等問題作為安全、外交問題引起公眾關注極其重要的一年。這一年,美國發生了極為嚴重的干旱,提供全美糧食的核心生產地帶受到沉重打擊。美國國會對氣候變暖的后果感到震驚,并就此舉行了聽證會。科學家詹姆斯-漢森在聽證會上說,有99%的把握可以確信,由于人類推動了溫室氣體向大氣中的排放,氣候確實在變化,溫室效應已經發生。他堅信,理論與預測如今都已經變為了現實,“我們現在生活在一個溫室的世界之中”。
同年6月,加拿大政府在多倫多主持召開了堪稱第一次由各國決策者及科學家共同參加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會議,會議主題是“變化中的大氣:全球安全的含義”。在這次會議上,科學家提供了關于氣候與海平面的可能上升值的預測,來自40多個國家的政治家則討論了此變化就其本質而言所帶來的安全、經濟與政治后果。會議達成如下共識,即“人類正在進行一場自身未曾意識到的、難以控制的而又遍及全球的實驗,其最終后果或許僅次于一場全球核戰爭”。
將氣候變化納入各國決策者視野的努力通過1988年8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世界氣象組織建立的“政府何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而得到進一步發展,這一機構試圖為決策者應對全球變暖威脅而采取適當行動提供盡可能科學的依據。
自1989年到90年代中期,較為系統地分析環境,尤其是氣候變化問題與國家安全存在緊密聯系的有分量的專論性文章紛紛涌現。’人們認識到,需要對國家安全構成要素進行重新界定,需要“包括資源、環境與人口因素”。而且,對于環境尤其是氣候變化問題,單個國家或者國家團體沒有能力加以應對,人類如要繼續生存下去,就需要充分采納新的思維方式。
而冷戰的結束,為氣候變化議題成為全球性改治問題、進入各國政府的決策領域,提供了必要的條件。
氣候談判全球磋商歷程
隨著氣候變化問題被納入國家安全規劃,各國開始認識到必須攜手共同應對氣候變化,達成協議、采取措施,通過削減溫室氣體的排放來減緩全球變暖進程。于是,自上世紀80年代后期,氣候變化國際談判開始啟動。由于談判所涉及的問題與各國經濟和社會發展利益攸關,彼此間的矛盾沖突點較多,談判進程比較緩慢。
總體來看,氣候變化國際談判大致可分為《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和生效階段、《京都議定書》談判和生效階段,及后《京都議定書》談判階段。
1988年,聯合國第43次大會首次討論了氣候變化問題。同年,在加拿大多倫多召開的第一次世界氣候大會提出,要求全球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到2005年減少20%,到2050年減少50%。1990年,聯合國正式決定發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談判,并成立政府間談判委員會。從1991年2月起,經過15個月的談判,最終于1992年5月通過。并于同年6月在聯合國里約環境與發展大會上由各國簽署。1994年3月21日,“公約”生效。
1995年3月,在柏林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一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著名的“柏林授權”,議定書的談判啟動。1997年12月,第三次締約方大會在京都召開,談判達成《京都議定書》,首次定量確定發達國家排放溫室氣體的限額(2008“2012年平均排放量比1990年下降5.2%)。《京都議定書》反應了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也提出了幫助發達國家以較低成本實現減控排放目標的“靈活機制”,即排放權交易機制(ET)、聯合履約機制(JI)和清潔發展機制(CDM)。
由于各談判國家集團之間存在種種分歧,談判曾幾度遭受重大挫折。經過《公約》締約方七次大會,各國基本完成了談判任務,但由于美國退出《京都議定書》等原因,在最后達成的協議中,許多指標和義務都已經大打折扣。
根據環境學家的研究,肥胖不僅威脅個人健康,也是毀壞生態環境的兇手。研究人員表示,糧食生產增多是導致全球氣候變暖的一個重要因素。人類吃得越多,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就越大。因此,肥胖的人是加劇全球氣候變暖的重要元兇。據統計,全球大約20%的溫室氣體是由為人類提供肉食的畜牧業產生,光是奶牛放屁或打嗝時,就會排放大量的甲烷氣體。而飼養牲畜和種植飼料作物所產生的氣體,大概為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1/5。因此,專家認為,如果我們能減少食物攝入量,全球氣候變化的威脅將大大減少。根據研究報告,全球現有10多億成年人體重超標。專家表示,如果能讓10億肥胖人口成功瘦身,全球每年就能減少10億噸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為什么會藕斷絲連
“藕斷絲連”這個成語,比喻兩個人表面上斷絕了聯系,其實還有聯系。藕是荷花的莖,它在缺少空氣的淤泥里也需要呼吸,所以它的身子里長有許多圓孔,連著空心的長葉柄,一直通到挺立在水面上的荷葉。這樣,從葉子吸進來的空氣,就能順暢地通到藕體內了。藕絲是藕的運輸組織細胞,我們所看見的藕絲是由幾根細絲組成的,它們的樣子就像彈簧,螺旋狀地盤在一起。這些運輸組織是空心管,擔負著將植物生長時所需的水分和營養成分輸送到植物全身的重任。構成這種空心管的細胞一般呈垂直和圓形排列,而藕的空心管細胞排列卻像旋轉的樓梯。當我們把藕折斷以后,由于它的導管并沒有被切斷,所以看起來就像有許多細絲連著。
春節期間,筆者在內蒙古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采訪時發現,城鎮居民走親訪友時,時興把當地種植的無公害蔬菜作為禮品,各種無公害蔬菜需求旺盛,廣大菜農抓住這一有利時機忙著增收。
家住五原縣政府所在地隆興昌鎮的李邵輝,這幾天像往年一樣忙著走親訪友,但與往年不同的是,他今年春節送的既不是糕點也不是煙酒,而是黃瓜等純綠色蔬菜。李邵輝說:“現在大家越來越注重身體健康。與煙酒相比,送親戚無公害蔬菜更健康、更時尚。”
與李邵輝一樣,姬建斌、徐向軍等人今年春節也是將綠色無公害蔬菜當作禮品贈送給親朋好友,他們的同事也紛紛效仿這種做法。姬建斌說:“無公害蔬菜已成為今年春節當地居民必備的禮品之一,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現在大家送禮更理性、更健康。”
據隆興昌鎮鎮長喬良介紹,巴彥淖爾市的設施農業發展數五原縣最好,五原縣設施農業發展又數隆興昌鎮最好。五原縣現有設施農業3.68萬畝,其中近三分之一的設施農業在隆興昌鎮,可以說隆興昌鎮是全縣蔬菜行情的“晴雨表”。喬良說:“現在蔬菜供不應求,證明了發展設施農業這條路走對了,也進一步激發了廣大農民種植蔬菜的積極性。”
據了解,五原縣是典型的農業大縣,農業人口達20萬人。近年來,該縣為進一步規避農業自然風險、轉變農業經濟發展方式,通過政策扶持、科技服務等多種措施大力發展設施農業,縣財政每年安排5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設施農業建設補貼獎勵。李安元說:“我們建溫室大棚,政府每畝補貼1萬元左右。這樣一來,種菜成本低了、風險小了、收入高了,我們自然愿意發展設施農業。”
截至目前,五原縣已有35個設施農產品被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中心認定為無公害瓜果、蔬菜品種,平均每畝設施農業產值達2萬元以上。
李安元喜滋滋地說:“我們種的蔬菜成了精品,設施農業就像我們的‘搖錢樹’,經濟收入月月有,感覺天天像過年。”
美研究顯示氣候變暖會導致小麥
嚴重減產
美國斯坦福大學研究人員1月29日公布的一項報告顯示,極端高溫天氣會導致小麥早熟、減產,而此前有關全球氣候變化與小麥減產關系的模型低估了這一影響。
在印度的主要糧食產區恒河平原,小麥11月種植,翌年春夏之交氣溫高時便開始收割。斯坦福大學研究人員戴維?洛貝爾等人利用地球觀測衛星獲得的為期9年的數據,分析了氣溫變化與恒河平原小麥生長之間的關系。他們發現,如果當年平均氣溫高于正常值,小麥由綠變黃、也就是停止生長的時間會相應提前;如果氣溫持續高于34攝氏度,對小麥變色的影響就非常明顯,決定小麥產量關鍵的灌漿期將顯著縮短。
科學家此前已知道,如果夜間氣溫超過34攝氏度,小麥的光合作用機制將受到破壞,其后果是小麥早熟、減產。澳大利亞進行的小規模研究也顯示,氣溫在14攝氏度以上時,每升高1攝氏度小麥減產約5%。
洛貝爾等人的研究則表明,在高溫情況下,小麥減產可能更迅速、幅度更大。他們推算,如果全球氣溫升高2攝氏度,小麥減產幅度將比現有模型預計的要大50%。這項研究報告當天發表在《自然?氣候變化》雜志上。
小麥是世界第二大糧食作物,對溫度特別敏感。在全球變暖的大背景下,小麥減產將對全球糧食安全構成巨大威脅。
2012年推動巴西農業貿易活動
《科學》
尋找人類共同的“亞當”祖先
由斯坦福大學、密歇根大學醫學院和斯托尼布魯克大學的科學家組成的小組,通過研究不同人種的Y染色體的DNA序列,已確定人類父系最近的共同祖先生活在距今12萬至15.6萬年前。這也是首次通過許多完整Y染色體DNA序列追溯男性人類祖先,研究成果發表在《科學》雜志上。研究報告詳細描述了研究小組是如何運用全球先進的DNA分析法,研究不同人種的Y染色體的DNA序列。此項研究涉及的Y染色體是來自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西伯利亞、柬埔寨、巴基斯坦、阿爾及利亞和墨西哥不同種族的69名男性的染色體。人類母系最近的共同祖先出現的時間確定在距今9.9萬至14.8萬年前,這種一致性令這項新的研究意義重大。
Cell 2013/8
《細胞》與時差反應相關基因被發現
坐飛機長途旅行后人們容易出現時差反應,會連續幾天出現不適反應,比如疲勞、失眠等。這是因為長途旅行時,我們眼殊的感光組織能夠感知到變化,同時促使體內生物鐘進行調整。英國牛津大學的研究人員發現了一種阻礙人體生物鐘重新調整的基因,相關研究成果發表在2013年8月的《細胞》雜志上。研究人員將處于黑暗中數小時的老鼠放置在光亮處進行相關研究,發現了一個幫助老鼠體內生物鐘適應光照的基因組,但其中有一個基因卻起著相反的作用。這個基因猶如一個“安全閘”,具有防止人體生物鐘紊亂的作用,因為系統紊亂與眾多慢性疾病有關。當研究人員把老鼠體內的這個基因“關閉”時,給它們變換3個不同時區,它們幾乎沒有出現時差反應。
Journal of Ecology 2013/8
《生態學期刊》
收割影響熱帶樹木生長
在非洲西部從森林到熱帶稀樹草原林地的很多地方,生長著一種名為非洲桃花心木的樹種。許多當地人依賴這些樹木生存,大量收割它的葉子來飼養牲畜,并剝其樹皮入藥治療許多疾病,如胃痛和緩解瘧疾發燒。研究者們第一次利用被稱為“依據年齡階段”(指通過植物的大小來估計其年齡)的數學建模方式,具體分析研究了收割對一類植物的壽命及生活史特征等的影響。這項研究成果刊登于《生態學期刊》,研究發現,對植物進行收割,會根據不同的氣候條件以不同的方式對樹的生活史產生影響。在潮濕的地區,長期性收割推遲了樹木的繁育,因而樹木活得更長;而在干燥地區,長期性收割加速了繁育并縮短了樹的壽命。
Nature Climate Change 2013/8
《自然-氣候變化》
【關鍵詞】互嵌 國際機制 全球治理 氣候變化 國際貿易 公民社會
【作者簡介】德國康斯坦茨大學政治與管理學系博士生
一、背景介紹
當前,“全球化”趨勢日益加劇,全球性危機層出不窮,直接危及國家安全、國際安全和人類安全。這些挑戰的波及范圍和深度已經超越傳統國界,超出單個國家應對的能力,我們已經身陷“風險社會”。
國際貿易波動會影響國內經濟發展,影響收入分配、社會穩定和政府能力等,并引致安全隱患,它已經成為國際上的重要安全議題,并將其他領域涵括了進來。 在既有貿易體系下,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鴻溝”越來越大,不公正的貿易體制一方面使弱國和貧困人口喪失利用貿易走向未來的能力,另一方面,這種不公正非但不會讓貿易帶來和平,反而會在國家和族群間播下沖突的種子。
同時,氣候變化問題也已然成為全球最為緊急的安全議程。氣候變化已然對國際社會、相關國家和受影響群眾形成明顯威脅。 這種隱患與威脅可能會不平等地施加于應對能力極其有限的最脆弱國家和人群身上。 作為一種子系統安全威脅,氣候變化與經濟、社會、政治等安全領域密切相關,這種議題間的“聯結政治”(linkage politics)最終必定會產生由氣候威脅引致的“安全復合體”。
但是,這兩個議題在全球治理體制建構過程中屢次折戟。作為當前最為成熟的國際體制,世界貿易體制自2001年便開始啟動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多哈回合發展議程,時至今日,其達成依舊充滿疑問。自《京都議定書》之后,作為正在建構的國際機制,氣候變化應對體制的進展乏善可陳。與哥本哈根會議相比,坎昆會議雖然在減排測量和減排基金方面達成共識,多國也表達“滿意”態度; 但是,《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紛爭和共識的具體實施卻令人擔憂其前景。
同時,從1999年西雅圖世界貿易組織部長會議至今,國際公民社會組織在國際談判上展現著更為明顯的能見度。國際公民社會雖在規模和動員能力方面然稍顯稚嫩,但作為獨立行為體,它已經基本形成一套獨具特色的話語體系。面對兩大議題步履維艱,公民社會組織開始跳出“”和“新自由主義”思潮的框架,批判國際談判體系及其主導思維的適應性問題,希望另辟蹊徑,尋找解決全球問題的方式。
這兩種機制的遭遇和新行為體的興起展現了當前全球治理面臨的困境,即一方面,全球問題迸發,人們對治理質量和數量的需求劇增,當前全球治理體制無法回應大眾需求;另一方面,面對全球問題,國際機制自身效能乏力,治理效果不彰;第三,新興行為體并未得到主流國際機制認可和接納,民間社會的力量被實質地排除在外;最后,全球治理理論也面臨國際關系理論與國際實踐的挑戰。
為清晰地剖析全球治理中存在的機制創建和效率乏力問題,本文特別選取貿易議題和氣候變化議題及其內在“互嵌”結構作為案例研究對象,從全球治理相關框架出發,通過對議題本身、回應機制以及參與行為體進行分析,對當前最為成熟的國際機制(全球貿易體制)和正在創建的國際機制(氣候應對機制)進行理論審視,以期通過案例分析展現全球治理中議題交疊和機制關聯的內在機理,并通過公民社會的視角來探討當前國際體制與社會大眾需求之間的“鴻溝”。
目前而言,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尤為重要。首先,無論是氣候變化議題還是貿易議題都是當前全球治理的熱點,關系著國家和民眾的切身利益。
其次,氣候機制是建構中的嶄新機制,貿易體系則是轉型中的成熟機制,將二者進行結合研究有助于探討國際機制建立過程中的共性因素。人為分割全球治理體系和國際機制議題并不能解決問題,當多元議題盤根錯節之時,對議題互相“嵌入”問題進行分析,有助于國際機制研究的進展。
第三,作為全球治理和國際政治新興行為體,公民社會組織很少關注單一議題,將貿易和氣候納入到公民社會組織的視角中,有助于更為實際地展示全球治理中“不一樣的聲音”,有助于發掘公民社會組織話語作為一個體系的特性,更有助于為未來全面討論全球治理體系提供基點。
二、理論分析框架:議題交疊、機制關聯和新興行為體
“風險社會”趨勢的加劇凸顯全球治理體系的困境。無論是基于現實國家利益,還是基于建構中的全球共同責任,各國都希望并紛紛訴諸不同問題領域的國際機制應對當前的挑戰。但是,全球治理的“制度叢”(institutional complexes)并沒有展示出足夠的回應力和有效性,甚至形成“制度擁塞”現象。 全球問題的波及范圍和破壞性遠遠超出國際體制的駕馭能力,不同問題領域互相交纏,對當前國際體制形成更大挑戰。同時,各種機制大多建立在人為劃分的專業知識基礎之上,缺乏對治理框架下的不同機制契合程度的考量。這使機制間的關聯性和內在沖突日益明顯,影響著國際機制的回應性,削弱了全球治理體制的有效性。此外,以國家為中心的治理體制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合法性質疑。機制“需求-供給”鴻溝需要公民社會主體的參與。
本文將從問題結構、機制關聯和新興行為體等角度對當前全球治理和國際機制理論進行審視,并從理論角度尋找導致困境的原因和內在機理。
1. 交疊的問題結構
“全球化”趨勢日益深入,其脆弱性和敏感性影響也不斷擴展,首先,全球性問題繼續并且以加速方式迸發,遠遠超越以前的問題數量;其次,問題影響范圍日益擴大,影響程度越來越深入;第三,全球性問題開始“結合”起來共同侵蝕國際安全和人類安全, 這都挑戰著專業化和單一化的問題應對模式。
恰如奧蘭•揚(Oran R. Young)所言,許多全球問題出現“非線性”特征,并且問題的演變經常會被“突然地、惡性地并且無法挽回地”中斷,然而,當前全球治理措施適用范圍略顯簡單,難以應對“以前從沒有碰到過、突然改變、無序變化和緊急發生”的問題。 基歐漢(Robert Keohane)曾經指出,如果僅僅將世貿體制作為跨政府的貿易機制,其運行“非常成功”,但是若將貿易和其他問題領域的聯系(貿易與……的問題)考慮在內,則會出現問題。 吉爾平(Robert Gilpin)也認為,貿易問題其實已經聚集到“文化、國家和其他不容易通過討價還價找到折中方法的復雜問題上”。
2. 關聯的國際機制
國際機制之間的相互關聯機理日益明顯,超越了治理機制的設計初衷,制度關聯(institutional linkage)的方式與契合程度影響著國際機制有效性的發揮。 盡管全球治理框架包含“制度叢”或各種“安排的聚集束”(clusters of arrangements), 但是全球治理的效力依然飽受質疑。
現存的治理結構是“一個復雜的非中心化的權威格局”,其優點是“這些互相獨立的體制具有在國際秩序的其他組成部分遭受嚴重挫敗后生存下來的能力”。但是,由于體制由不同行為體“因不同的目的”而建立,并且參與創制的人“頻繁地”聚焦于建立具體的單一體制,“很少或者根本就不想協調”其在不同機制中的工作,并建立相關機制間的關系,因此機制劣勢也顯現出來,即“體制在解決問題的重疊和交叉方面能力還很不夠”。
“具體問題的體制密度越來越高”, 應對單一具體問題的國際體制在其運行中也越來越依賴于“與其他制度安排的復雜聯系”。這種制度之間的互動對相關體制的運作結果具有重要影響,“進一步看,隨著將來國際社會中功能性不同的活動之間相互依賴性的增強和國際體制密度的增加”,制度間的“撞擊”和互動“注定”凸顯。
3.全球公民社會興起
非國家行為體,特別是全球公民社會(global civil society),越來越成為全球治理之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新行為體出現直接沖擊著當前的全球治理結構和國際機制的回應性需求。
全球性問題的解決不可能單靠國際政治主要行為體就能實現。第一,當前國際結構形態早已步入“復雜聚合體系”(complex conglomerate system)時代, 全球公民社會興起,與其他非國家行為體一起成為國際政治和全球治理的有機組成部分,并與國際行為體形成多重關系。
第二,以國家行為體為主要參與者的全球治理體制面臨著越來越多的合法性挑戰。 當前的主流國際體制在程序上無視其他行為體的參與和透明度,在結果上則可能淪為大國牟取利益進行再分配的“漂白”工具,從而造成弱勢行為體利益的被剝奪與不公。
第三,國際機制“有效性”和“回應性”要求全球公民社會的參與。公民社會在網絡塑造、議程設定與倡導、推動國家合作、提升公共參與以及促使公共政策變化等方面有助于提升國際體制的問題解決能力。
奧蘭•揚認為,盡管全球治理中,國家依然是最為重要的行為體,但是非國家行為體的作用正在加強,特別是全球公民社會“正在形成”。 他堅信“有證據”顯示“一種次要的社會體系正在國家社會周圍成長”,全球公民社會已變成“全球治理中社會環境”的有機組成部分,相應地,在國際體制背后存在著“一個非國家行為體和全球公民社會的關系領域”。
他同時指出,在實踐方面,“國際體制中非國家行為體起著重要作用”,基于社會的影響,“全球公民社會發揮作用的力量”可以對相關國際體制的運作帶來巨大壓力。所以,單從研究方面而言,就需要“更多地關注那些國家和非國家行為體通過復雜的方式互相作用的制度安排”;同時,有必要探討全球公民社會在全球治理中發揮作用的機制,并提出國際社會及體制與全球公民社會之間的聯系是全球治理中值得關注的“一個新的研究議程”。
綜上所述,全球化潮流對國際社會結構的“解構”依舊在繼續,不同問題領域之間的交叉也日益展現,以前應對具體問題的專業化機制及其關聯反而成了制造問題的“罪魁”。與之相關,以國家為中心的國際機制需要予以改變,全球公民社會在全球治理中的角色及其對國際機制有效性的影響也需要厘清。
三、“貿易-氣候”互嵌結構:議題交疊與機制關聯
1. 文獻回顧
對貿易議題和氣候變化議題之間的聯結研究尚屬一個比較新的課題。對氣候議題“話語”的建構大多把握在思維主導的國際組織手中,特別是世界貿易組織、聯合國環境署、聯合國貿發會議、世界銀行等。 對“氣候”話語在國際組織中發酵的現象,已經有學者作了闡述。
國內關注單一議題的學者比較多,對氣候變化與貿易聯結的關注大多是介紹國外相關研究進行闡釋。在目前的文獻中,有的學者從政策方面呼吁重視氣候變化與國際貿易的關系; 有的從作為環境問題組成部分的氣候變化 和貨物貿易規則角度,初步探討國際貿易機制與氣候變化應對機制的“松散的潛在的聯系”;也有學者根據世貿組織與環境署報告,介紹梳理氣候和貿易之間的關聯。
但是,公民社會并未得到足夠的重視和認真的審視。雖然公民社會也比較早地意識到貿易和氣候的關聯,卻未進行理論化, 遑論從公民社會話語體系角度對氣候變化及貿易議題進行深入研究。人們對貿易與氣候變化之間的聯結關注明顯不足,需要改變。
2. 貿易與氣候關系:概述
氣候變化“很有可能”由人類活動導致。 自由貿易作為工業化與現代化進程中的重要支柱,全球貿易發展與溫室氣體的排放有著緊密聯系,對氣候變化負有歷史責任。
一方面,貿易利益誘惑是西方國家開展工業化的動力,工業化等人為因素是導致溫室氣體排放的主要原因。貿易開放主要從三個方面影響溫室氣體排放,即規模效應(Scale effect)、結構效應(Composition effect)和技術效應(Technique effect)。
其次,支撐國際貿易運行的環節,特別是貿易運輸所使用傳統能源而遺留的“碳足跡”(carbon footprint),也是溫室氣體排放的重要來源。
此外,缺乏管制的貿易自由化還扮演氣候變化“共犯”角色。在利益驅動下,若干能夠吸收溫室氣體、減緩氣候變化進程的資源被“商品化”并進入市場;或被利于產生市場利益的資源替代或擠占空間。
當然,如果人們能夠從貿易中獲益,可能逐漸要求有助于環境和氣候現狀的產業結構和貿易體制。規模效應和技術效應實際上是反方向運行的。貿易拓展并不必然導致全球暖化,但是合理貿易體制有助于改善全球暖化現狀。
3. 全球貿易體制和氣候應對機制的關聯
全球性問題的解決之道通常并不局限在單個領域,而是“牽一發而動全身”,與其他領域和國際機制緊密關聯。
對貿易和環境關系的關注源于《21世紀議程》。 先于氣候治理框架存在的國際制度(如貿易、能源、金融和政治)已經影響著全球變暖的進程,若不同時調整這些體制,氣候治理框架自身無法遏制全球變暖步伐。
更為重要的是,國際機制是國家行為體特別是大國權力利益分配的產物。議題不同的國際機制建構也遵循同樣的權力利益邏輯,氣候談判不僅關系權力利益分配,而且也必然影響到作為有機系統的全球機制“群”中的權力利益調整。
鑒于氣候變化造成的嚴重影響,國際社會自20世紀70年代便開始關注氣候變化和溫室氣體排放問題,并于80年代開始探討利用國際制度來治理氣候問題。從1988年政府間氣候變化專業委員會(IPCC)成立開始,國際氣候治理制度框架日益擴充,主要包括《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布宜諾斯艾利斯行動計劃》、《波恩政治協議》、《馬拉喀什協定》、《氣候變化與可持續發展德里部長級宣言》、《巴厘島行動計劃》、《哥本哈根協議》和最近的《坎昆協議》等。這些協議構成應對氣候變化的先期框架,但是真正的氣候應對機制及其實施框架尚未達成。
成立于1948年的多邊貿易體制(GATT/WTO)可以稱得上是最為成熟的國際機制。目前,它包含153個會員,以WTO規則為基本規范的雙邊和地區性的貿易體制也逐漸增多, 國際貿易體制的先期存在也使氣候危機應對不得不考慮其與貿易體系的聯系與路徑依賴。
首先,貿易途徑已經成為支配氣候應對措施(減緩、適應與資金支持等)的思維。當前流行的氣候變化應對機制中無一不充斥著資本、市場和貿易的影子。
減緩 (Mitigation)和適應(Adaption)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主要措施。 其中,氣候變化應對措施又可以細化,如《京都議定書》引入“共同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排放貿易”(Emissions Trading)、和“清潔發展機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三個國際減排額度的主流機制,由此發達國家可以通過這些靈活機制與發展中國家合作在全球范圍內減排,又同時使二者共同獲益。再如,《斯特恩報告》中提議四種應對方式,即“碳排放貿易”、技術合作、采取行動減少森林砍伐和適應措施。 此外,這些策略還包括各種能夠改善氣候現狀的技術與服務,鼓勵使用高效低排放的能源和使用其他綠色產品等,也包括幫助受影響人群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相關技術、服務和產品。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條第5款和《京都議定書》第2條第3款都強調一種“有利的和開放的國際經濟體系”,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不能在國際貿易中受到任意不公正的歧視和隱蔽限制。
這些措施的實際運行基于市場和貿易的思維,并在國際機制特別是貿易體制之下運轉。如“碳交易”等實質上基于貿易和市場機制;各種產品和技術的流通擴散也需要貿易體制支撐。支持者辯稱,這將能夠利于減緩氣候變化的技術和商品的自由流通,推動全世界的氣候變化減緩進程。
其次,在當前的多邊和雙邊貿易體系中,對氣候治理的關切已經成為一種“顯學”。但是,多邊貿易規則并沒有針對氣候變化的具體適用規則,只是將其視為環境議題予以規范,從而構成當前貿易與氣候應對措施的基本框架。
孕育世貿組織的《馬拉喀什協定》(Marrakesh Agreement)特別強調貿易開放和可持續發展之間的關系。《多哈部長宣言》(Doha Ministerial Declaration)第31條針對貿易和環境議題,也提出“削減或適當地消除環境產品和服務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世界貿易體系中的相關規則,特別是多哈發展回合,如果能夠真正實施,有助于國際社會特別是脆弱國家提升氣候變化應對適應能力;規則的不當使用則可能危及氣候制度框架的有效性。
從貿易角度來看,應對氣候變化主要要求當前貿易體制能夠提升資源配置的效率,加強不同國家之間的氣候相關服務、技術和商品流通,提升受影響國家和群體的應對能力。貨物和技術的自由流通涉及多邊貿易體制中的關稅或配額規則、補貼政策、非關稅壁壘問題、技術標準、衛生標準、知識產權問題和與之相關的服務貿易。 通過這些政策,推動“氣候友好”(climate friendly) 的技術和服務自由流動,并建立貿易與環境之間的相互支持體制。(參見下頁表一)
WTO希望通過三個方式減緩氣候變化。第一,通過價格和市場機制將溫室氣體排放內部化;第二,通過開發金融機制推動“氣候友好”商品和技術開發與流通;第三,通過設立相應技術要求來推動相關技術和商品的使用。 同時,氣候減緩措施及預期措施都會與世界貿易組織相關規則相聯系,如污染許可證自由分配。各種“邊界碳調整”(border adjustments)也可能采取這種形式。 WTO設立貿易技術壁壘委員會(TBT)致力于確保管理、標準、測試和認證程序等不會帶來繁冗障礙,并以規則保障高效能源技術和利于減緩氣候變化的技術不會在國際貿易中被施加障礙,從而保證對氣候變化的減緩和適應;這也可保證缺乏技術的國家更加容易地獲取相關技術。
但是,現在的多邊貿易體制及其規定實際上限制了氣候變化應對技術、服務和商品等要素的自由流通。第一,貿易規則限制了氣候政策的選擇范圍,技術產品流通阻礙和發達國家的補貼在當前世貿體系下容易形成貿易摩擦和沖突。 若干貿易體制條款可能會阻礙氣候變化的減緩。
第二,當前貿易規則不利于“氣候友好”技術的轉讓,特別是非關稅壁壘問題和知識產權問題的阻礙。“清潔發展機制”的推廣會經常遭遇貿易壁壘的阻礙。 若干發展中國家因知識產權無法采用“氣候友好”的技術、產品和服務。
由此可見,原本兩個不甚相關的領域和治理機制已經難以阻擋地結合在一起,形成難以分離的綜合體。在多哈回合談判之中,氣候和環境商品、技術與服務是多哈回合受阻的重要原因;而在氣候變化談判之中,與貿易緊密相連的關稅壁壘、綠色壁壘、技術轉讓和知識產權問題,也是阻礙氣候措施達成的主要力量。 2009年底WTO失敗與哥本哈根氣候談判草草收場也為貿易與氣候議題的關聯提供了負面證明;而2010年世貿組織多哈回合談判進程的緩慢也似乎與坎昆會議細節問題(如氣候友好技術與產品轉讓)的磋商成效受到掣肘。
那么,貿易和氣候議題談判為什么會“同病相憐”?除關注行為體的傳統“利益博弈”之外,有無其他分析路徑?當前全球主流的國際體制和全球治理思路與當前多種議題談判同時進入“死胡同”有沒有內在聯系?
四、批判的力量:全球公民社會看“貿易-氣候”體制
作為新興行為體的全球公民社會,它擁有一套與國家行為體不同的問題意識和觀察視角,并在全球治理和國際政治之中扮演著不同角色。
根據波蘭尼(Karl Polanyi)的觀點,資本主義制度下市場和社會間存在著持續的張力,自發調節的市場無法持續下去,市場秩序可能會給社會帶來破壞性的后果,同時,正是因為市場的威脅,社會意識的日益覺醒,形成了“自我保護的社會”,從而與國家展開互動,以應對商品化對社會的破壞性后果。并且,對市場價值而言,社會價值不應該是從屬性的。
就公民社會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方面而言,基歐漢和奈認為,“全球化造就了各種非政府行為體……的擴散,它們期望自己的聲音為人所知”,并在全球治理結構中,非政府行為體,尤其是全球公民社會渴望參與到“與自己休戚相關的領域之中”。
全球公民社會對氣候治理中的貿易自由化傾向進行反思便是在全球多層次治理層面上“波蘭尼命題”的體現,也是其參與“休戚相關”領域的表現。在貿易和氣候變化議題方面,公民社會反思并批判了當前氣候治理體制建構過程中的市場拓展現象,并從社區、民眾和權利的角度展現了其與國家行為體之間的互動與沖突,凸顯了公民社會的自我保護機制。
本文分析了23家貿易相關國際非政府組織及組織網絡 自2006年氣候議題升溫以來至2010年12月份坎昆會議閉幕的聲明、工作論文、社區調查和研究報告及訪談,聚焦于貿易與氣候變化的關系,并追蹤“反”貿易自由化組織網絡――“我們世界不容出賣”網絡(OWINFS)的相關理論觀點,希望從全球公民社會視角來梳理公民社會話語的完整脈絡。
1.從觀點到模式:公民社會的批判
公民社會在氣候議題領域影響力逐漸增強,提出了較為完整的分析框架,著力于批判當前的主流氣候機制,提出替代性(alternative)建議。全球公民社會試圖通過抗議、倡導和政策建議等方式撼動主流國際機制、國家以及跨國公司權威,呼吁建立氣候治理框架時能夠拋棄“新自由主義思路”。公民社會分別從全球暖化的原因、應對手段的誤區、貿易體制問題等方面對主流觀點予以批判和反思。
第一,自由貿易及其驅動的能源密集型(energy intensive)工業發展源于西方的新自由主義模式,正是它們的集合才最終加劇了工業革命以來全球暖化和氣候變化問題。要遏制氣候變化步伐必須從貿易根源上尋找答案,也正是現在的新自由主義主導的多邊貿易體制才使得氣候變化減緩步履維艱。 這也恰恰符合波蘭尼所認可的打破國際沖突怪圈的“關鍵性步驟”在于“扭轉社會生活應該從屬于市場機制的理念”。 烏爾里希•貝克(Ulrich Beck)也曾經指出,人類面臨的威脅是由社會所制造的風險,西方社會所主導的經濟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制造了風險,同時也加強了對風險的掩蓋。
第二,當前主流的氣候治理框架是由發達國家占優勢地位的新自由主義發展和管制模式,是從推崇市場機制的新自由主義思潮出發的。但是,市場機制并不是萬能的,其本身就有若干內在問題。 在這種模式主導下,用于解決氣候危機的各種手段,實際上就是“購買”適應和減緩措施。 以貿易和市場為機理的“碳交易”、“碳轉移”以及“清潔發展機制”等,都充斥著對市場的過分信任,被指責為“大騙局”(Big Hoax)。 《京都議定書》生效后,“碳交易”發展迷茫、“碳價格”被發達國家控制、 氣候危機惡化已證明以貿易作為治理手段的疲軟。
第三,在新自由主義機制之下,貿易過分自由化會催生若干錯誤手段,并主宰當前氣候變化談判議程。 公民社會組織質疑WTO“貿易導向”(trade-oriented)的“環境產品和服務”(EGS)自由化是解決氣候危機的關鍵。若干學者也提出質疑,即關稅削減能否推動“氣候友好”技術和產品的擴散。
公民社會指責WTO以“多哈發展回合”為名義推進自由化,這非但不會帶來發展,更不會解決氣候變化,因此它們呼吁終止自由貿易,并在新自由主義體系外尋找氣候變化的手段。 有學者認為,多數國際組織一邊將“氣候保護”掛在嘴邊,另一面卻和往常一樣堅持本業。 (參見表二)
就清潔發展機制而言,其初衷是通過市場和產權界定來對環境保護予以經濟激勵,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搭建橋梁并提供實際幫助,在經濟發展得到保障的前提下減少排放。但是,碳排放商業化和市場化的機制在實踐中偏離軌道,被扭曲成投資者獲取暴利的途徑。市場機制的介入實際上削弱了《京都議定書》效力。 清潔發展機制可能產生新的貧困和擴大的不平等,加劇資源私有化,損害社區的永續發展,甚至還會浪費各種資源,危及糧食安全。 此外,若干跨國公司通過碳交易逃避減排責任,其權力因貿易自由化渠道而得到強化,加之大多推行清潔發展機制的母公司都位于發達國家,因此這些措施被看作對發展中國家實行的“碳傾銷”(Carbon Dump)或“碳殖民主義”。
第四,盡管當前貿易談判和氣候談判存在差別,但是國際貿易機制中的主要成員也同時主宰著氣候變化談判,因此氣候談判很可能也被納入新自由主義的市場主導范式中。新自由主義體制不僅在過去幾年中拖累金融體制,并且還很有可能導致氣候變化談判裹足不前。 有學者通過文本分析認為主流的國際組織僅僅將氣候變化視為“空包彈”(Empty Signifier),它們并不想改變,而僅僅是“將氣候保護‘納入’全球霸權秩序卻無需改變世界經濟的社會結構”。
2. 從權利正義到弱勢人群:公民社會話語的特質
公民社會希望以“權利為本”(rights-based)方式,推動相關機制從“市場迷信”與“經濟發展”向“永續社區”(sustainable community)發展和“人民”(peoples sovereignty)終極關懷方向轉變。正是這種價值和轉變從深層塑造了全球公民社會與國家行為體不同的問題意識、批判視角和方法論視角。
首先,與政府及政府組織聚焦國家利益分配和義務承擔相比,公民社會更加強調公平和正義的基本理念。國家行為體在制度建構中主要關注競爭性的權力結構和氣候變化導致的國家與國際安全后果。全球公民社會則將氣候變化發展限定為“氣候正義”(Climate Justice)議題,并將視野落到人類安全領域。這種公平不僅是國家之間的公平,也從相關國家國內不同群體間角度上來看待公平。氣候變化的起因是發達工業國家,但是在各國危機應對能力不平衡的前提下,氣候變化的消極影響對生態脆弱和欠發達國家而言尤其惡劣。
其次,全球公民社會強調“權利為本”的邏輯起點,特別是欠發達國家的發展權利和弱勢人群的基本權利與發展權。與一刀切地限制溫室氣體排放的極端觀點和“權力利益為本”不同,國際非政府組織提出“溫室發展權”(Greenhouse Development Rights)概念框架,在既定全球氣候變化指標的基礎上,關注基本人權,賦予相關貧困人群以發展權,并免于其氣候義務。
第三,與國家及其衍生行為體聚焦于維持或者改革現存國際機制不同,全球公民社會則具有明顯的“反體制”色彩,這種色彩也源自于公民社會的“反全球化”傳統。有些國際非政府組織人員認為,如果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一種斗爭,那么這種斗爭并不是東方與西方或者南方與北方之間的斗爭,而是全球民眾與從氣候危機中漁利的跨國公司和國際金融機構間的斗爭。
第四,公民社會在工作手法方面呈現不同于國家行為體的特征。它們更加重視自下而上的工作方法,注重從微觀社區的實際需求出發,強調參與的重要性,打破國家的界限,從全球主義的視角來對待相關的弱勢群體,并能通過自身參與發現被故意或無意忽視的盲點議題、人群和相關議題。
最后,與國家行為體相比,全球公民社會或非政府組織更關注社區層面多元弱勢群體生計影響,它們關心不被重視但長遠而言有重大影響的人群和議題,除為欠發達國家發聲之外,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弱勢關懷還包括“氣候強制移民”、“氣候難民”以及其他受影響人群,特別是婦女群體、兒童、少數民族、土著居民及其傳統文化傳承,并強調本土社區資源保護的重要性。
公民社會組織堅信愛因斯坦所言:“我們不能用制造問題的方法來解決問題。”公民社會觀點超越傳統自由制度主義和現實主義窠臼,能對解決全球問題提供新思路,并利用其關注權利為本、微觀層面和社區參與的優勢,在社區層面催發公眾意識,在行動中尋求可行的解決之道。
當然,從公民社會角度來看待全球問題,可能陷入“只破不立”,顯得比較“激進”和“革命性”。雖然其若干策略方法在某些社區推行取得成功,但是其普遍性還是未知數。其獨特話語體系可以激發我們思考與反思當前國際體制進展過程中的問題,把這些問題納入到主流思維框架中,將有助于更好地縮小民間社會需求與國際體制供給之間的鴻溝,也能更好地維護大眾的利益與發展權利。
如果在當前主流國際體制中,能夠真地引入“人民”、“權利為本”和“永續發展”等公民社會的需求,減弱結構對民眾權利的限制,縮小國際機制“需求-供給”鴻溝,這將不啻于一場全球治理的新試驗。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從問題領域結構、治理機制連接和行為體等視角出發探討了國際自由貿易體系與氣候變化間的關系,解答了貿易開放對全球變暖的負面推動作用、氣候變化應對框架及具體措施中的貿易思維和當前國際貿易規則體系對氣候變化應對的阻礙等問題。同時,本文關注了全球公民社會在氣候和貿易議題領域的聲音,在對主流觀點進行分析、批判和反思的基礎上,展現出它們的獨特視角。本文試圖對其進行理論化總結,解釋其動力機制,從而有助于豐富當前國際關系多元視角的氣候變化議題研究。
關鍵詞:低碳經濟;國外借鑒;建議
一、 我國低碳經濟內涵
低碳經濟在20世紀90年代后期的文獻中已經出現,2003年第一次在英國政府的能源白皮書中出現[1]。盡管國內外學者對于低碳經濟的內涵有不同的解釋,但大都認為低碳經濟是通過技術創新、制度創新、產業轉型、新能源開發等多種手段,盡可能減少煤炭、石油等高碳能源消耗,大規模開發使用可再生能源與低碳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創建清潔能源結構,減少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實現人類生存發展觀念和環境的根本轉變,達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雙贏。
隨著人們對能源安全和氣候變化等問題的認識不斷深入,低碳經濟因具有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等特征而備受各國關注。近年來,我國為促進低碳經濟進一步發展又提出“低碳技術”、“低碳生活”和“低碳城市”等概念。
二、 國外低碳經濟發展經驗
發達國家在發展低碳經濟理念和技術上先試先行[2]。歐盟國家低碳經濟發展整體水平最高,而英國是低碳經濟的先驅和倡導者;日本一直倡導創建低碳社會;巴西則是南美洲積極發展低碳經濟的堅定實踐者。
英國是第一個提出低碳經濟概念的國家,也是第一個公布“碳預算”的國家。利用海洋資源,積極推動海上風能、海藻能源等新型能源的開發和利用,并通過激勵機制促進低碳經濟發展是英國氣候政策的一大特色,具體包括:實施氣候變化稅制度、設立碳基金、推出氣候變化協議和啟動溫室氣體排放貿易機制等,這些政策是一個相互聯系的有機整體[3]。
日本發展低碳經濟的特色是立法、技術及政策三者并重。立法上,根據形勢變化對現有的能源環境立法進行修改完善,還積極頒布新的法律法規,以保障低碳經濟的穩步推進;技術上,高度重視低碳技術的創新,建立技術開發、技術使用和技術普及三位一體的創新機制;政策上,推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補助金制度、“領跑者”制度及節能標簽制度。
巴西充分利用當地地理和資源優勢,對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做出承諾,并采取相應舉措,早已形成投資新能源的傳統,通過大力推動生物燃料業的發展來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建立了生物柴油的技術開發、生產及推廣網絡,其水力發電占總裝機發電能力的75%,用蔗糖制乙醇替代汽油作為燃料也占到了40%的比例,并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支持政策來促進本國低碳經濟的發展[4]。
除上述幾個國家外,瑞典、意大利等國家也采取相應的措施發展低碳經濟。作為首個實行“考駕照—先學環保駕車”的國家,瑞典積極鼓勵國民使用環保型汽車,樹立了在生活細節中注重環保的榜樣。意大利推行“白色證書”制度或能源效率證,這是對能源企業提高能源效率的一種認證。
三、 我國發展低碳經濟的建議
綜上所述,各國在低碳經濟的戰略選擇及其側重點上有所不同,但他們在一定程度上都獲得了成功,甚至成為某些區域或領域的典型。這些發展低碳經濟的策略有其獨特之處,也有一些共同點值得學習和借鑒。
首先,推行低碳生產,重視經濟激勵政策的制定。各國普遍采用的經濟激勵政策,包括稅收、貸款和價格補貼等優惠政策,同時建立并完善碳排放交易制度和低碳認證制度等,提高企業參與低碳建設的積極性,進而推動低碳經濟的發展;
其次,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控制高碳產業發展速度,培育和發展低碳產業。在調整經濟結構過程中,要對我國現行的外向型經濟發展戰略作出必要調整,限制高碳產品的出口,努力擴大低碳產品出口;再次,提倡低碳消費,宣傳低碳消費理念,引導居民轉變消費觀念,以節能降耗為重點,推進低碳消費,著力構建低碳型社會;最后還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明確政府、企業、公眾在推行低碳經濟方面的義務和職責,將發展低碳經濟納入法制化軌道。
除了以上幾點經驗以外,要發揮我國不同地區的地理和資源優勢,在適宜地區推動風能、太陽能等新能源的開發、推廣和利用。需要注意的是,在借鑒發達國家發展低碳經濟經驗的過程中,不應盲目全盤肯定或否定,而要充分考慮我國自身存在的條件和特點,因地制宜地推動低碳經濟發展。(作者單位:曲阜師范大學經濟學院)
參考文獻:
[1]Department of Trade and Industry. Our Energy Future-creating a Low Carbon Economy[R]. Norwich: TSO ( The Stationery Office), 2003.
[2]肖文燕. 國外低碳經濟的發展歷程、策略選擇及對中國的啟示[J]. 江西財經大學學報, 2011(6): 108-114.
關鍵詞:低碳經濟;壓力分析;發展路徑
一、低碳經濟的內涵及其必要性
低碳經濟一詞首次在官方文件中出現是在2003 年2 月英國貿工部的《我們未來的能源———創建低碳經濟》白皮書序言中,是繼“循環經濟”、“綠色經濟”、“可持續發展”等之后提出的一個新理念。深入剖析這四種當前主流的經濟發展理念,可以看出它們的共同點在于站在“資源、環境、經濟”相協調發展的高度,強調人類經濟發展過程中對于資源、環境的重視及其與經濟發展方式的協調,資源節約是其理論前提,經濟、環境友好發展是其預期目標,而節能減排是其核心技術手段。它們的不同之處在于出發點、落腳點及技術指標考核方式,循環經濟側重于物質資源的循環利用及提高資源利用、循環效率的技術手段; 綠色經濟強調生產和消費過程中的污染排放水平及相應的污染控制技術; 可持續發展側重于經濟發展、生態承載力平衡和自然資源利用的可持續性,注重在生態承載力平衡發展的前提下滿足人類經濟發展的目標,尋求資源、環境系統在物種、代內、代際之間的長期平穩持續性發展,是這四個概念中包容性最強的概念; 低碳經濟著重強調碳排放量的減少,即為了應對全球氣候變暖對人類整體長期發展的威脅在人類活動各個環節嚴格控制碳排放量。整體看來,綠色經濟的具體實施形式主要是低碳經濟模式和循環經濟模式,同時綠色經濟是可持續發展的階段性表現形式。因此,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發展模式是實現全人類可持續發展理念方針的必由之路。
中國發展“低碳經濟”是“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堅持和實現,具有緊迫性和客觀必要性。全球氣候變暖是人類共同生產、生活行為的結果,其反過來影響著全人類的發展,中國也不例外。據國家相關氣候變化研究部門的研究報告顯示,中國未來在二氧化碳濃度加倍的情景下,南方地區將升溫2~2. 5℃,北方地區將升溫2. 5 ~ 3℃①。這種變化將影響到國民經濟的各個方面,包括糧食生產、氣候災害、健康與環境等。此外,根據國際能源署( IEA) 的相關統計數據,繼2007 年中國以60.7 億噸的CO2排放量超過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CO2排放國以來,中國的CO2排放量呈現逐漸遞增趨勢,2010 年中國消費化石能源而排放的CO2增至大約72. 6 億噸,而同期美國的CO2排放量已經從2007 年的約57. 7億噸逐步下降至2010 年的53.9 億噸②。這意味著在全球氣候變暖問題上,中國逐漸成為主角,碳減排在中國義不容辭。在國內,資源的數量限制、再生能力限制以及污染對于經濟的負面影響,使得傳統的以“高能耗、高污染、高產出”為代表的經濟發展模式已經不能適應“可持續發展”的要求,環境污染的外部性帶來的負面影響已不容忽視,每年因自然災害、環境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不計其數,有數據顯示,如果在國民經濟核算體系中加入負的污染產出以及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中國經濟發展并不樂觀③。與此同時,開放經濟條件下的全球貿易方式、國際環境法律法規制度對中國經濟發展方式和生產消費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順應世界經濟發展潮流、轉變傳統經濟增長方式、探尋適合中國國情的發展道路已成為當務之急,而對低碳經濟發展模式的探索首當其沖。
二、中國低碳經濟發展面臨壓力分析
低碳經濟的中心及重心均在于“低碳”,即減少碳排放。在發展低碳經濟成為必然選擇的前提下減少碳排放會面臨來自宏觀經濟哪些方面的壓力,應該如何應對,眾多學者對低碳經濟與宏觀經濟各個方面之間的相互影響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研究。
(1) 來自結構調整方面的壓力。這里的結構調整在生產上主要是產業結構的調整,在消費上同時包括中間消費結構和最終消費結構的調整。在生產方面,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的過程伴隨著一路飆升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其中工業部門平均消費了80% 的全國能源,其碳排放量占比高達84%,是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部門,也是節能減排的首要對象。王鋒(2011) 的研究表明,1997~2007 年間中國以工業化為主導的產業結構對CO2排放量的增長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其平均貢獻為1. 14%。76張友國(2010) 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結論。因此,從理論上講,發展低碳經濟,降低CO2排放量,必然意味著產業結構的轉變,發展第三產業逐步降低工業在經濟中的比重將是一條有效的途徑。同時,在部門經濟尤其是“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工業部門內部,中間能源消費結構的調整( 由使用高碳排放能源轉向使用低碳排放能源、零碳排放能源) 對低碳經濟的發展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三、低碳經濟下中國化壓力為動力的發展路徑
低碳經濟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必由之路,也是實現可持續發展道路及維護中國能源安全和資源可持續發展的必由之路。如何將來自于宏觀經濟各方面的壓力轉化為動力,從而實現低碳經濟的成功轉型,主要應從以下方面努力。
(1) 以低碳政策、制度促進結構轉變。多年來,中國以重化工業尤其是鋼鐵、能源、建材、石油化工、裝備制造等為主體的產業發展形成了對資源的強烈依賴,投入產出比高而技術效率低下及政治干預度強等多種因素交織在一起,形成了低碳經濟發展的結構性難題。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結構和最終消費品結構的轉型需要宏觀政策、經濟制度的推動,正如熱若爾·羅蘭所言,適當的制度環境是發展方式轉型成功的關鍵外因。通過結構調整向低碳經濟模式轉變,政府在宏觀經濟政策、制度構建上承擔著重要的職責,應將低碳經濟與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起來,并使制度和政策成為原始推動力,形成強大的政策導向。正如前文分析,在影響中國CO2排放的諸多因素中,城市化、人口規模、經濟增長等是促使CO2排放量增長的驅動因素,而有些因素的影響方向是可以通過政策引導的,如經濟結構調整、消費模式調整等。盡管產業結構、能源消費結構的改變短期內難以實現,但是低碳政策及相應激勵制度能夠加速結構轉變的速度。尤其是能源消費結構調整的空間很大,應引導全民消費模式“低碳化”,如從終端產品需求方面入手,通過低碳教育、低碳理念、低碳文化倡導綠色消費模式,從終端遏制對能源的需求,進而形成自下而上的倒逼型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