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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級督導調研。1月31日至2月1日,由國家衛計委體改司邀請組織的人民日報社、光明日報社、健康報等8家新聞媒體記者、醫改專家齊聚館陶,對館陶縣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成效開展了調研宣傳活動。5月11日、6月25-26日、7月10日,分別接受省政府、國家衛健委和國家發改委調研,河北省副省長徐建培,國家衛健委體改司巡視員朱洪彪,國家發改委社會發展司健康保障處副處長劉丹對館陶縣醫改工作給予了充分肯定。7月11日—7月13日,河北省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培訓班暨現場觀摩會在館陶舉辦,館陶縣以《構建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探索深化醫改“館陶模式”》為題做經驗介紹,得到省衛計委充分肯定,館陶經驗在全省推廣。8月9日—10日,國家衛健委衛生發展研究中心江蒙喜一行3人專題調研館陶縣醫改工作。9月18日,國務院參事忽培元一行來館陶縣中醫院指導醫改工作,并給予肯定。9月27日,國家衛健委“根在基層”青年干部調研實踐活動到館陶調研整體醫改工作。我縣“館陶醫改模式”先后在國家衛計委醫改研討會、全國北部七省(市區)醫改研討會和全省醫改研討會上作典型發言。全面加大對“館陶醫改模式”為主題的全媒體傳播和醫院品牌建設力度,全年在各級新媒體刊登稿件300多篇,提升了健康館陶建設的知名度、美譽度。
2、建立縣域醫共體。一是2018年4月,縣醫管委組織有關部門對兩家醫共體運行情況開展了專項督導檢查,重點對兩家醫共體醫保資金使用情況、住院次均費用、交叉住院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審核,特別是對違規資金和核心指標超出部分進行扣除,扣除資金不再返還原單位,滾入下季度統籌使用。二是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患者負擔,維護醫療保險基金安全,縣衛計局、社保中心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醫保基金管理的通知》,從加強醫療文書、臨床護理、醫用設備和藥物使用管理,規范診療服務行為,遏制費用不合理增長6方面進一步加強醫療服務行為管理。三是2018年8月,對兩家醫共體核定結余資金給予發放,縣醫院醫共體535萬元,中醫院醫共體275萬元。四是2018年5月份開始,按照《河北省醫聯體建設試點工作方案》要求,按“試點先行、逐步推進”原則,對路橋鄉衛生院、壽山寺鄉衛生院2家衛生院人員情況、資產賬目、設備藥品等資產進行了清查,摸清了底數,兩家鄉鎮衛生院醫療業務劃轉牽頭醫院,實行人財物統一管理,著力打造管理、責任、利益、服務相統一的真正的緊密型醫共體,其他衛生院正在逐家清產核資。
3、人事編制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實施人員使用控制數管理,2018年公立醫院編制外人員過渡計劃已上報市人社局待批準,預計12月底前完成控制數內編外人員過渡備案。二是實行院長年薪制度。核定兩家公立醫院院長年薪為13萬元左右,提高院長積極性。三是開展薪酬改革試點工作。兩家縣級公立醫院自主申報2018年醫院績效工資總量,分別為縣醫院5238萬元,中醫院3335萬元,人社局已復函核準。人社、財政、衛計三部門聯合出臺《館陶縣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公立醫院薪酬制度試點改革。四是提高基層醫務人員待遇。落實醫務人員績效工資政策,獎勵性績效占績效工資比例達到60%以上。
4、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健康小屋”為平臺,不斷推進家庭醫生簽約工作落實。今年我縣組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249個,已簽約居民118577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率37.1%。其中簽約重點人群68441人,重點人群簽約服務覆蓋率60.8%。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簽約9483人,簽約率100%。已簽約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2330人,簽約率80%。我縣現持有二代殘疾人證4864人,有康復需求的殘疾人數2912人,按照上級要求簽約率80%,目前已簽約人數2330人,殘疾人簽約服務補助經費13.98萬元已全部到位。對已與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簽約的殘疾人群,按照殘疾居民不同的基本醫療衛生與康復服務需求,積極開展各項簽約服務,讓殘疾居民享受到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專業的醫療衛生及康復服務。
5、落實醫院總會計師制度。4月8日縣醫管委委派兩名總會計師入駐公立醫院,在縣財政局、縣衛計局業務指導下代表政府開展財務監督等工作。
6、建立現代化醫院管理制度。制定《館陶縣建立現代化醫院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建立了現代醫院組織領導機構,明確了工作目標和任務,兩家公立醫院分別制定了本單位的實施方案和醫院章程(試行),并向市、縣醫改辦報備。
7、實施“雙創雙扶”民心工程。制定《館陶縣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程實施方案》,從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控制醫療費用總量增長速度、改善醫療服務等三個方面著手,分別制定了實施方案,對責任目標、任務分工、階段步驟、工作措施等項工作進行了細化和明確,每月底向縣雙創雙扶辦公室報工作總結。
8、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全縣醫療費用增幅控制在10%以下,由改革前的16.91%下降到2017年底的6.45%,2018年1-10月份醫療費用增幅為-12.13%。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由改革前的36.49%下降到2017年底的16.89%,2018年1-10月份藥占比為19.94%,遠低于上級小于30%標準。
推進五項重點改革,旨在落實醫療衛生事業的公益性質,具有改革階段性的鮮明特征。把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作為公共產品向全民提供,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這是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發展從理念到體制的重大變革,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是艱巨而長期的任務,需要分階段有重點地推進。要處理好公平與效率的關系,在改革初期首先著力解決公平問題,保障廣大群眾看病就醫的基本需求,并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解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之間的銜接問題。鼓勵社會資本投入,發展多層次、多樣化的醫療衛生服務,統籌利用全社會的醫療衛生資源,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推進五項重點改革,旨在增強改革的可操作性,突出重點,帶動醫藥衛生體制全面改革。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是一項重大制度創新,是醫藥衛生體制全面改革的關鍵環節。五項重點改革涉及醫療保障制度建設、藥品供應保障、醫藥價格形成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公立醫療機構改革、醫療衛生投入機制、醫務人員隊伍建設、醫藥衛生管理體制等關鍵環節和重要領域。抓好這五項改革,目的是從根本上改變部分城鄉居民沒有醫療保障和公共醫療衛生服務長期薄弱的狀況,扭轉公立醫療機構趨利行為,使其真正回歸公益性,有效解決當前醫藥衛生領域的突出問題,為全面實現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長遠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一)擴大基本醫療保障覆蓋面。三年內,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覆蓋城鄉全體居民,參保率均提高到90%以上。用兩年左右時間,將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參加城鎮居民醫保。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實現醫療保險待遇與企業繳費脫鉤。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的國有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參保給予適當補助。2009年全面推開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將在校大學生全部納入城鎮居民醫保范圍。積極推進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政府對符合就業促進法規定的就業困難人員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參保費用給予補貼。靈活就業人員自愿選擇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或城鎮居民醫保。參加城鎮職工醫保有困難的農民工,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戶籍所在地的新農合。
(二)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2010年,各級財政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補助標準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并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標準,具體繳費標準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對政策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逐步提高。逐步擴大和提高門診費用報銷范圍和比例。將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農合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
(三)規范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管理。各類醫保基金要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合理控制城鎮職工醫保基金、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的年度結余和累計結余,結余過多的地方要采取提高保障水平等辦法,把結余逐步降到合理水平。新農合統籌基金當年結余率原則上控制在15%以內,累計結余不超過當年統籌基金的25%。建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風險調劑金制度。基金收支情況要定期向社會公布。提高基金統籌層次,2011年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基本實現市(地)級統籌。
(四)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有效使用救助資金,簡化救助資金審批發放程序,資助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參加城鎮居民醫保或新農合,逐步提高對經濟困難家庭成員自負醫療費用的補助標準。
(五)提高基本醫療保障管理服務水平。鼓勵地方積極探索建立醫保經辦機構與醫藥服務提供方的談判機制和付費方式改革,合理確定藥品、醫療服務和醫用材料支付標準,控制成本費用。改進醫療保障服務,推廣參保人員就醫“一卡通”,實現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直接結算。允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在統籌區域內自主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簡化到縣域外就醫的轉診手續。建立異地就醫結算機制,探索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就地就醫、就地結算辦法。制定基本醫療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解決農民工等流動就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障關系跨制度、跨地區轉移接續問題。做好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城鄉醫療救助之間的銜接。探索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基本醫療保障管理制度,并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積極提倡以政府購買醫療保障服務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二、初步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六)建立國家基本藥物目錄遴選調整管理機制。制訂國家基本藥物遴選和管理辦法。基本藥物目錄定期調整和更新。2009年初,公布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七)初步建立基本藥物供應保障體系。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推動藥品生產流通企業兼并重組,發展統一配送,實現規模經營;鼓勵零售藥店發展連鎖經營。完善執業藥師制度,零售藥店必須按規定配備執業藥師為患者提供購藥咨詢和指導。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機構公開招標采購,并由招標選擇的配送企業統一配送。參與投標的生產企業和配送企業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招標采購藥品和選擇配送企業,要堅持全國統一市場,不同地區、不同所有制企業平等參與、公平競爭。藥品購銷雙方要根據招標采購結果簽訂合同并嚴格履約。用量較少的基本藥物,可以采用招標方式定點生產。完善基本藥物國家儲備制度。加強藥品質量監管,對藥品定期進行質量抽檢,并向社會公布抽檢結果。
國家制定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省級人民政府根據招標情況在國家指導價格規定的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基本藥物統一采購價格,其中包含配送費用。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按購進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鼓勵各地探索進一步降低基本藥物價格的采購方式。
(八)建立基本藥物優先選擇和合理使用制度。所有零售藥店和醫療機構均應配備和銷售國家基本藥物,滿足患者需要。不同層級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率由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從2009年起,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和使用基本藥物,其他各類醫療機構也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基本藥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加強用藥指導和監管。允許患者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買藥物。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障藥品報銷目錄,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九)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發揮縣級醫院的龍頭作用,三年內中央重點支持2000所左右縣級醫院(含中醫院)建設,使每個縣至少有1所縣級醫院基本達到標準化水平。完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標準。2009年,全面完成中央規劃支持的2.9萬所鄉鎮衛生院建設任務,再支持改擴建5000所中心鄉鎮衛生院,每個縣1-3所。支持邊遠地區村衛生室建設,三年內實現全國每個行政村都有衛生室。三年內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1萬個社區衛生服務站。中央支持困難地區2400所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公立醫院資源過剩地區,要進行醫療資源重組,充實和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社會力量舉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公共衛生服務,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給予補償;對其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通過簽訂醫療保險定點合同等方式,由基本醫療保障基金等渠道補償。鼓勵有資質的人員開辦診所或個體行醫。
(十)加強基層醫療衛生隊伍建設。制定并實施免費為農村定向培養全科醫生和招聘執業醫師計劃。用三年時間,分別為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村衛生室培訓醫療衛生人員36萬人次、16萬人次和137萬人次。完善城市醫院對口支援農村制度。每所城市三級醫院要與3所左右縣級醫院(包括有條件的鄉鎮衛生院)建立長期對口協作關系。繼續實施“萬名醫師支援農村衛生工程”。采取到城市大醫院進修、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等方式,提高縣級醫院醫生水平。
落實好城市醫院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生晉升中高級職稱前到農村服務一年以上的政策。鼓勵高校醫學畢業生到基層醫療機構工作。從2009年起,對志愿去中西部地區鄉鎮衛生院工作三年以上的高校醫學畢業生,由國家代償學費和助學貸款。
(十一)改革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負責其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人員經費及所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按定額定項和購買服務等方式補助、醫務人員的工資水平,要與當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價格,按扣除政府補助后的成本制定。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后,藥品收入不再作為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經費的補償渠道,不得接受藥品折扣。探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行收支兩條線等管理方式。
政府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補助標準由地方人民政府規定。
(十二)轉變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使用適宜技術、適宜設備和基本藥物,大力推廣包括民族醫藥在內的中醫藥,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和低成本服務。鄉鎮衛生院要轉變服務方式,組織醫務人員在鄉村開展巡回醫療;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服務站對行動不便的患者要實行上門服務、主動服務。鼓勵地方制定分級診療標準,開展社區首診制試點,建立基層醫療機構與上級醫院雙向轉診制度。全面實行人員聘用制,建立能進能出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建立以服務質量和服務數量為核心、以崗位責任與績效為基礎的考核和激勵制度。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十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覆蓋城鄉居民。制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明確服務內容。從2009年開始,逐步在全國統一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并實施規范管理。定期為65歲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檢查、為3歲以下嬰幼兒做生長發育檢查、為孕產婦做產前檢查和產后訪視,為高血壓、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結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導服務。普及健康知識,2009年開設中央電視臺健康頻道,中央和地方媒體均應加強健康知識宣傳教育。
(十四)增加國家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繼續實施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國家免疫規劃、農村婦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從2009年開始開展以下項目:為15歲以下人群補種乙肝疫苗;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農村婦女孕前和孕早期補服葉酸等,預防出生缺陷;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農村改水改廁等。
(十五)加強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建設。重點改善精神衛生、婦幼衛生、衛生監督、計劃生育等專業公共衛生機構的設施條件。加強重大疾病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測預警和處置能力。積極推廣和應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落實傳染病醫院、鼠防機構、血防機構和其他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從事高風險崗位工作人員的待遇政策。
(十六)保障公共衛生服務所需經費。專業公共衛生機構人員經費、發展建設經費、公用經費和業務經費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服務性收入上繳財政專戶或納入預算管理。按項目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高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不低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中央財政通過轉移支付對困難地區給予補助。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十七)改革公立醫院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監管機制。公立醫院要堅持維護公益性和社會效益原則,以病人為中心。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形式。界定公立醫院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責權。完善醫院法人治理結構。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明確院長選拔任用和崗位規范,完善醫務人員職稱評定制度,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鼓勵地方探索注冊醫師多點執業的辦法和形式。強化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規范公立醫院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物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和適宜技術,實行同級醫療機構檢查結果互認。
探索建立由衛生行政部門、醫療保險機構、社會評估機構、群眾代表和專家參與的公立醫院質量監管和評價制度。嚴格醫院預算和收支管理,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全面推行醫院信息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督。
(十八)推進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逐步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政府負責公立醫院基本建設和大型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償等,對公立醫院承擔的公共衛生任務給予專項補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緊急救治、援外、支農、支邊等公共服務經費,對中醫院(民族醫院)、傳染病醫院、職業病防治院、精神病醫院、婦產醫院和兒童醫院等在投入政策上予以傾斜。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建設規模、標準和貸款行為。推進醫藥分開,逐步取消藥品加成,不得接受藥品折扣。醫院由此減少的收入或形成的虧損通過增設藥事服務費、調整部分技術服務收費標準和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解決。藥事服務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積極探索醫藥分開的多種有效途徑。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和大型設備檢查價格。定期開展醫療服務成本測算,科學考評醫療服務效率。
公立醫院提供特需服務的比例不超過全部醫療服務的10%。鼓勵各地探索建立醫療服務定價由利益相關方參與協商的機制。
(十九)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區域衛生規劃,明確轄區內公立醫院的設置數量、布局、床位規模、大型醫療設備配置和主要功能。要積極穩妥地把部分公立醫院轉制為民營醫療機構。制定公立醫院轉制政策措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和職工合法權益。
鼓勵民營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院。民營醫院在醫保定點、科研立項、職稱評定和繼續教育等方面,與公立醫院享受同等待遇;對其在服務準入、監督管理等方面一視同仁。落實非營利性醫院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營利性醫院稅收政策。
公立醫院改革2009年開始試點,2011年逐步推開。
六、保障措施
(二十)加強組織領導。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改革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相關配套文件。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抓好組織落實,加快推進各項重點改革。
(二十一)加強財力保障。各級政府要認真落實《意見》提出的各項衛生投入政策,調整支出結構,轉變投入機制,改革補償辦法,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為了實現改革的目標,經初步測算,2009-2011年各級政府需要投入8500億元,其中中央政府投入3318億元。
【關鍵詞】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運行;監管效果;可持續發展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下簡稱“新農合”)作為我國現有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中的一種,與其他形式的醫療保障制度相比更特殊和復雜,是獨具中國特色的農村公共服務制度。目前,由于運行時間短,仍然很不穩定,從制度設計到管理運行還需要經過充分的實踐檢驗和經驗總結,并逐步完善。青州市作為2003年省政府確定的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單位,嚴格按照試點工作要求,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科學地制定基金運行監管體系,不斷完善規章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加強監督考核,形成了完善的管理、監督體系,通過九年多的運行與完善,使這項制度逐漸被社會各界所認可、被廣大參合農民所擁護,為這項制度的可持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青州市新農合運行情況分析
(一)籌資標準不斷提高,參合率保持較高水平
2012年,全市農業人口699585人,參合人口699585人,參合率達到100%,2012年,全市共籌集新農合基金2.1億元,全市人均籌資水平為60元/人,政府財政補助為240元/人,籌資水平的進一步提高,充實了新農合基金總額,新農合的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
(二)基金分配日趨合理,基金使用率較高
2012年全市基金具體分配情況,先按籌集新農合基金的3%計提風險基金0.06億元,然后按照75:20:5的比例把總基金分為住院基金、門診基金、其他統籌基金三部分。住院統籌基金1.53億元,占75%,門診統籌基金0.41億元,占20%,其他統籌基金0.10億元,占5%,基金分配符合本省新農合制度要求。合理的基金分配比例,為基金支出提供了依據,提高了基金的運行效率。
(三)參合農民受益水平不斷提高
2012年上半年,全市累計受益111.69萬人次,受益率159.65%。其中,住院補償3.8萬人次,受益率5.43%;門診補償107.18萬人次,受益率153.21%;特殊病種、住院分娩補償0.71萬人次;住院補償萬元以上的共1432人次。
(四)有效補償比逐年提高,參合農民得實惠
為確保參合農民利益,青州市進一步提高住院補償比例,2012年上半年,全市住院有效補償比為70%,門診有效補償比為59.48%,參合農民自負費用降低30%以上,切實減輕了參合農民的就醫負擔,農民“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得到進一步緩解,新農合真正成為一項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
二、新農合基金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一)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參合農民負擔仍然較重
隨著新農合制度的不斷完善和快速發展,特別是報銷補償比例的不斷提高,參合農民的醫療需求得到充分釋放,導致醫藥費用快速增長,出現了報銷比例雖然不斷提高但參合農民就醫負擔反而逐漸加重的局面。
(二)鄉鎮定點醫療機構對村衛生室的監管力度不夠
青州市共有14個鎮級定點醫療機構,接近700個村級定點衛生室,加強對定點衛生室基金使用的監管,是新農合基金監管的重要內容。而定點衛生室主要由鎮級定點醫療機構實施直接監管職責。鎮級定點醫療機構沒有履行好對定點衛生室的監管職責,對村衛生室存在的問題沒有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溝通不細致,監管不到位。
(三)就診即報制度沒有落實到位
沒有嚴格落實就診即報制度。醫藥費用單據積壓在參合農民手中,報銷不及時,導致年底突擊報銷現象。主要愿意在于村級衛生室沒有按規定為參合農民實行就診即報,致使基金支出不均勻,基金安全運行存在風險。
(四)新農合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新農合尚缺乏更加有效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監督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新農合執法過程中缺少法律依據。青州市新農合也只是制定了相關的規章制度,各種獎懲措施缺乏法律支持,給新農合的監管帶來了一定困擾。新農合監管亟需立法支持。
三、青州市在完善新農合基金管理方面的措施
(一)強化事前組織,科學制定方案,為基金管理奠定良好基礎
為實現這個目標,幾年來強化基金管理的事前組織,合理測算,制定方案,健全組織,加強培訓,做到了參合農民受益面大、基金結余率低。
1.健全組織,加強培訓。成立了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對全市新農合工作進行組織領導,部署安排;組建了監督委員會,加強了新農合工作的審計監督。各鎮(街道)分別成立了新農合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工作的開展。成立了市、鎮(街道)兩級新農合辦公室,把政治素質高、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人選配到合作醫療管理崗位上來,進行崗位知識與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培養造就了一支適應管理要求的經辦隊伍。
2.合理測算,制定方案。根據農民就診的“金字塔”式病源流向規律(到基層衛生機構就診的頻率高,消費少;而到大醫院就醫的人次少,但是花費多),設計了倒“金字塔”型的報銷方案,從一體化衛生所就診費用到一、二、三級醫院住院費用均按比例報銷,產生的醫藥費用越多,報銷的比例越大。這樣既突出了重點保大病,同時兼顧到了所有參合農民的利益,運行中得到了群眾的普遍認可。每年根據籌資運行情況和上級政策的規定,將實施方案進行調整,使報銷補償標準更加合理,既最大限度地保證了群眾的受益,又保證了基金的收支平衡。
3.確定定點,加強監管。為了確保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嚴格定點醫療機構的準入制度,對確定的定點單位嚴格管理。醫療機構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交申請的相關資料。衛生行政部門成立專家評審組,根據資料案頭審理和實地查驗情況評審醫療機構是否具備相關軟、硬件條件和人員配備要求,按其功能、任務、服務范圍分別確定為市、鎮、村級定點醫療機構。審定合格的醫療機構,方可確定為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實行掛牌服務。衛生行政部門與定點醫療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嚴格遵守《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等規定,接受新農合辦公室的管理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強化事中實施,嚴格規范運行,為基金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1.完善制度,明確職責。經深入調查研究,以農民公平受益為核心,本著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則,統籌考慮提高資源利用率、有效控制醫藥費用、方便群眾報銷等因素,制定了《青州市新農合實施方案》及相關規章制度;為規范定點醫療機構服務管理,有效地控制醫藥費用,制定了《青州市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與定點醫療機構簽定了《協議書》;為指導參合農民就診、住院、醫藥費用報銷,維護參合農民的切身利益,制定了《關于對參加新農合人員就診的有關規定》,將就診規定中的“參合須知”及服務熱線電話印到《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證》顯著位置,確保參合農民享受到便捷的服務;設置了費用分析控制、主管會計、會計、出納、單據審核、投訴處理、費用控制管理、前臺報賬等工作崗位,明確了各崗位職責,做到定崗、定人、定職責,嚴格落實責任追究。
2.專戶管理,封閉運行。設立基金收支專用賬戶,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各鎮收取的農民個人籌資全部上繳至市財政局新農合基金財政專戶,市財政局根據上繳資金數核準參合人數,據以安排和撥付縣級補助資金,各級財政補助部分全部劃撥到財政專戶。市新農合辦公室每月向財政部門提出用款申請,經財政部門審核后,及時將基金從財政專戶撥入市新農合辦公室基金支出專戶,市新農合辦公室按實際核準數撥付各定點醫療機構醫藥費用報銷支出,做到了“鄉鎮政府管籌資、財政部門管錢、經辦機構管賬、醫療機構管報銷”的基金運行模式,實現了收支兩條線管理。
3.微機聯網,隨時監控。為加強新農合的管理,不斷提高管理水平,在全市范圍內實現了新農合財務軟件與醫藥費用報銷操作系統軟件及定點醫療機構管理系統的數據共享,將信息化技術應用于新農合的籌資、報銷、審核、反饋、核算、分析、監督等,進行綜合管理。在省市縣鎮村五級醫療機構設立了36處出院即報窗口、19處鎮級新農合辦公室、629處村級網絡就診即報點,方便了農民醫藥費用報銷,實現了網上數據傳輸和實時網上審核報賬的在線監督和管理,對每一位農民的籌資受益、每個定點醫療機構的費用控制、每個報銷點的工作情況及每位住院病人的醫藥收費情況都能進行實時查詢、監控、跟蹤分析,確保了基金安全,控制了醫藥總費用,減輕了農民負擔,有效地加強了基金監管。
(三)強化事后跟蹤,全程監督審查,為基金管理增加透明
1.三級審查,內部監督。一級審查為定點醫療機構對住院病人實行資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是否為參合人員住院,《新農合證》、戶口簿(或身份證)是否相符。對住院病人每日的費用清單進行審查,嚴格執行新農合診療項目和基本用藥目錄。二級審查為鎮(街道)合管辦對轄區農民報銷情況的審查。對轄區內衛生所每個報賬周期內的處方(處置單)、單據存根、收入日報表、現金(銀行存款)實行“四核對”,確保收費單據的真實合法;對費用報銷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對較大數額的收費單據必須進行核對,核對單據與存根、單據與處方、處方與病人是否相符。三級審查是市合管辦對各報銷點報銷補償情況進行審核。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內容,一是對各報銷點上報的所有報銷憑證認真核查,達不到要求的一律退回,已報銷的支出由報銷單位或工作人員自負。二是對市、鎮定點醫療機構的住院病歷逐一審核,確認報銷支出是否符合規定,對不符合規定的報銷支出由定點醫療機構承擔。三是根據微機報銷記錄,對鎮、村定點醫療機構的門診處方進行抽查,核對與收費單據金額是否一致、單據使用是否規范等。用單據存根、報銷單據、門診處方進行三核對,金額要達到完全一致,并根據微機報銷記錄有針對性地進行入戶調查,對違規現象進行嚴肅處理。
2.定期審計,組織監督。市合管辦定期向管理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匯報基金收支運行情況,接受其監督。審計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新農合基金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此外,管理委員會不定期組織財政、衛生、審計、監察等部門對市、鎮兩級新農合基金的收支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三級公示,社會監督。為增加新農合基金使用的透明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保證參合農民的參與權、知情權、監督權,同時便于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實行了市、鎮、村三級公示制度。對新農合基金的支出明細到戶、到人,按住院費用報銷和門診費用報銷分類每半年公示一次,公示資料中公開監督電話。一是市級公示。對各鎮(街道)參合農民的報銷支出情況和全市5000元以上的戶報銷支出明細到人的情況在報紙、電視臺公示,同時報新農合管理委員會和監督委員會成員單位,下發各鎮政府、定點醫療機構等。二是鎮級公示。在鎮政府政務公開欄、衛生院、鎮合管辦張榜公布本鎮(街道)各村的報銷支出情況和本鎮報銷1000元以上明細到人的情況。三是村級公示。在村務公開欄、村衛生所公示本村每一位參合農民的住院、門診報銷支出情況。通過三級公示,讓群眾詳細了解基金的使用情況,增加了透明度,保證了基金使用的公開、公正、公平。
總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作為一項實實在在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大局協調發展的關鍵舉措,對于逐步減輕廣大農民的醫療負擔,提高廣大農民的健康保障水平具有非常積極的意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體系已經成為惠及億萬農民的民心工程,對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怎樣精心組織和利用好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事關廣大農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完善新農合基金的財務管理工作有待于不斷的探索和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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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快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盡快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根據國家和省、市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要求和《關于進一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平發63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推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政辦發79號)精神,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根據“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推進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的根本性轉變,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服務能力,為城鄉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政府主導,扎實穩妥推進。以堅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公益性質為核心,落實政府責任,完善財政保障機制,突出重點,積極穩妥推進改革。
2、堅持綜合改革,創新體制機制。以推進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為重點,進一步完善財政補償機制、藥物供應采購機制和管理體制,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建立充滿活力的長效機制。
3、堅持績效考核,提升服務效益。以讓人民群眾受益、滿意為目標,建立健全以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為重點的績效考核制度,促進運行機制和服務模式的轉變。
(三)任務目標
通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在全縣16處鄉鎮衛生院建立起公益性的管理體制、競爭性的用人機制、激勵性的分配機制、規范性的藥品采購機制和長效性的多渠道補償機制,醫務人員隊伍結構明顯優化,人員素質明顯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明顯增強,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得到進一步滿足。
(四)實施范圍
全縣政府舉辦的16處鄉鎮衛生院(含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機構職責。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公益性事業單位,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由縣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1、鄉鎮衛生院的職責。鄉鎮衛生院以維護農村居民健康為中心,提供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受縣衛生行政部門委托,承擔公共衛生管理職能和新農合基金管理工作,負責對村衛生室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指導等工作,對實行一體化管理村衛生室的人員、業務、藥品、房屋、設備、財務和績效考核等方面進行統一管理。
2、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職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提供與基本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執行醫療保障制度有關政策規定,履行定點醫療機構職責,做好有關的政策宣傳、監督及服務工作。對實行一體化管理的社區衛生服務站人員、業務、藥品、房屋、設備、財務和績效考核等進行統一管理。
(二)核定機構編制。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要按照市編辦、財政局、衛生局關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核定的批復文件執行。核定的人員編制,作為其確定崗位數量和核撥人員經費的依據。要加強編制管理實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編制總量控制、統籌安排、動態調整。
(三)設置內部崗位。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根據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的有關規定,在核定的人員編制結構比例內,科學合理設置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三類崗位。專業技術崗位的設置,以醫、藥、護、技、公共衛生等崗位為主體,優先滿足全科醫生、公共衛生專業和中醫藥崗位需要,專業技術崗位不得低于總崗位的90%。其中,鄉鎮衛生院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不低于專業技術崗位的90%,用于全科醫生、專業公共衛生、中醫藥崗位分別不低于專業技術崗位的20%、20%和10%,并逐步到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按每萬名居民配備2-3名全科醫師,1名公共衛生醫師,同時配備一定比例的中醫類執業醫師。
(四)人員競聘上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機構編制等部門要根據《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規范的競聘程序和辦法,嚴格組織實施。
1、機構主要負責人的選聘。積極推行鄉鎮衛生院院長聘任制和任期制,由縣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招聘或競爭上崗等方式,擇優聘任,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每屆任期一般為3年,可按規定程序連續聘任。
2、其他人員的競崗。鄉鎮衛生院要按照核準的崗位總量、專業類別、技術等級及數額要求,實行競爭上崗、全員聘用、合同管理,聘期一般為2年。鄉鎮衛生院中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進入的人員,以及通過各種公開招聘方式聘用的現職人員中具有符合要求的執業(從業)資格和其他具備同設置崗位專業對應的正規全日制專科以上學歷要求的,均可按照崗位任職條件和規定程序參加競聘。同等條件下,在編正式工作人員可優先聘用。實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度,不具備執業(從業)資格的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優先聘用全科醫生、公共衛生、中醫藥人員等急需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明確競聘人員范圍、確認競聘資格、組織競聘上崗、簽訂競聘合同的程序,抓好人員競聘工作。通過競聘用人改革,做到定編定崗不定人,建立起優勝劣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
(五)招聘新進人員。鄉鎮衛生院在核定的編制限額內出現崗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一律按照政策規定實行公開招聘,優先聘用定向培養的醫學生、鄉鎮衛生院全科醫師培養計劃的培訓學員。招聘的醫療、公共衛生人員一般應具備衛生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護理人員應具備護理專業學歷和護士執業資格,其他緊缺的專業人員也應具備專科以上學歷。鼓勵探索實施全科醫生特設崗位項目、全科醫生縣鄉聯動試點項目,推動鄉鎮衛生院全科醫師培養計劃的實施,加大全科醫生吸引和培養力度。
(六)安置未聘人員。按照鼓勵競爭、促進流動、提高素質和以人為本、依法辦事、維護穩定的原則,妥善做好未聘人員的安置工作。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中的未聘人員,采取系統內統籌調劑、實行三年待聘制、允許提前退休、鼓勵自謀職業、支持繼續學習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對編制和人事計劃外的未聘人員,要按照上級編制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和安置工作的政策要求,從我縣實際出發,制定具體的辦法和措施,妥善處理。
(七)開展績效考核。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包括綜合管理、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滿意度評價等內容。其中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具體考核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開展的數量和質量等,基本醫療服務職能具體考核工作效率、醫療質量、規范用藥和醫療費用控制等。鄉鎮衛生院建立以聘用合同和崗位職責為依據、以工作績效為重點、以服務對象滿意度為基礎的工作人員考核辦法,完善考核標準,規范考核程序,定期組織內部績效考核工作。
(八)實施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水平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按照與我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的原則核定,并制定具體核定辦法。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中所占比例不低于40%,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獎勵性績效工資,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差距,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干和做出突出貢獻的工作人員傾斜。
(九)規范藥品采購。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規范操作,高效運行。鄉鎮衛生院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要全部通過省基本藥物集中采購平臺統一采購,嚴格執行零差率銷售政策,堅決杜絕網下采購行為。要嚴格執行基本藥物貨款結算制度,及時上繳基本藥物貨款,確保基本藥物足額供應和及時配送。
(十)完善補償機制。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大落實力度,盡快完善多渠道補償機制。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嚴格執行并將一般診療費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結合鄉鎮衛生院服務收費和醫保報銷政策調整情況,合理核定鄉鎮衛生院的經常性收支,依據績效考核結果落實經常性收支差額補助。探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三、實施步驟
全縣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綜合改革任務于底前完成。各有關部門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強對綜合改革工作組織領導,要切實承擔起實施主體的責任,按照制定方案、核定編制、設置崗位、競崗聘用、績效考核、實施績效工資、總結驗收的順序,深入扎實地推進綜合改革工作。
(一)學習培訓,制定方案。縣衛生部門要圍繞落實綜合改革任務,開展學習培訓活動,使廣大基層衛生人員明確要求,掌握政策,增強信心,積極投身改革。要深入學習改革文件,準確把握政策要求,理清工作思路和方法,找準改革的重點環節和關鍵部位。
(二)核編定崗,競聘上崗。縣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等部門要在中旬完成設崗工作,要確保底完成競聘上崗工作。競聘上崗工作結束后,鄉鎮衛生院要及時同上崗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責任、權利、義務、聘期等內容,確立聘用關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衛生部門按規定對鄉鎮衛生院人員競聘上崗和簽訂聘用合同的情況進行審核認定。
(三)妥善安置,保持穩定。縣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部門要根據省、市有關部門關于妥善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未聘人員安置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要求,制定具體辦法和工作方案,并于中旬前完成人員安置工作。
(四)績效考核,兌現獎懲。考核按縣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實施、有關單位確定考核等級的程序進行,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資金安排掛鉤;鄉鎮衛生院定期對內部職工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掛鉤。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工作力度,月底前全面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并規范開展績效考核工作,月底前實現績效工資制度入軌運行。
(五)考核評估,總結驗收。鄉鎮衛生院綜合改革完成后,要及時組織人員考核評估,總結經驗,不斷完善,確保改革成效。同時做好迎接市醫改部門的考核驗收工作。按市政府安排,在各縣區總結自評的基礎上,按照省制定的考核評價標準,市對各縣區逐一考核驗收,驗收結果于月底前上報省政府。
四、保障措施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涉及面廣,政策性強,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這項改革的重要性、緊迫性,周密部署,精心組織,扎實有序推進。
(一)加強組織協調,建立責任制度。縣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和協調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工作。縣醫改辦要切實承擔起統籌協調的責任,縣衛生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具體組織實施的責任,機構編制、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物價等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相關的職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強大的推進合力。要建立包保責任制,落實“一對一”責任包干,對轄區內每個鄉鎮衛生院明確一名縣級干部包干負責,確保各項改革任務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和時間要求扎實推進。
(二)加強財力保障,確保資金需求。要切實保障改革所需資金,確保各項補助經費及時足額到位。要切實做好資金調度和經費保障工作,落實財政的專項補助和收支差額兜底作用,加強資金監管,明確辦理時限,提高辦事效率。要建立健全鄉鎮衛生院財務公開制度,確保資金分配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以保障衛生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為主線,認真貫徹落實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圍繞衛生中心工作,堅持審計監督與服務并重的理念,扎實有效開展內部審計監督工作,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和衛生經濟管理依法開展,充分發揮內部審計在衛生事業改革與發展中“免疫系統”功能和監督、服務職能。
二、工作要點
(一)完善內審組織建設,強化基礎規范
一是按照衛生部《衛生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第二章第五條的要求,區級醫院須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科,配備專職審計人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科,配備專職審計人員,也可以授權本單位其他科室履行審計職責,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審計人員。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確保全系統內審組織網絡建設得到進一步增強。
二是重點加強對單位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有效性、合理性的審計,努力構建內部審計監督長效管理機制,推動內部審計工作的轉型和發展,實現以“合規審計”為主向以“風險和內部控制為導向審計”的轉變,提升內審工作水平。
(二)圍繞中心,突出重點開展內審工作
1.強化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自2014年起,擬對局屬各單位任期五年以上的正職領導干部或主持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有計劃地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不斷完善以任中審計為主、對主要領導干部進行任期內輪審的工作制度。重點審查單位負責人在任期內的重大事項決策、內部管理制度、銀行帳戶、經營情況、財務收支、資產管理、債權、債務等,客觀、全面地反映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
2.建立局屬單位“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告知制度”。
發放《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告知書》,提前告知每位領導干部已被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并對任職期間應負有十一項經濟責任及所在單位、個人應禁止和避免的十項經濟行為進行明確告知。運用審計手段實施權力監督,強化預防和警示作用。
3.深化常規性財務收支審計。
主要是加強單位貨幣資金、固定資產、往來款項、專用基金等審計監管,加大對財務風險和違規行為的糾正力度,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準確及國有資產的安全、完整。
各單位要在本年度中安排不少于4次對出納人員、收費人員庫存現金的隨機抽查;4月份完成:截止2014年3月末本單位城鎮職工醫保、新農合刷卡未結款項——“應收醫療款”、區級醫院POS機刷卡應收款以及局直屬單位財政專戶存款的核對工作;完成本單位2013年財務收支的合規性、合法性審計。具體審計方式:凡具備自審條件的以單位自審為主,不具備自審條件的可委托具有法律資質的社會中介審計。審計檢查情況或出具的書面報告單位存檔并上報區衛生局,針對自審中發現的問題,必要時衛生局將組織人員進行復審,復審結果報局主要負責人或相關會議討論處理。
4.嚴格基本建設、維修工程項目結算審計。
隨著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標準化達標加快推進,加強基本建設和維修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監管、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顯得尤為重要。各單位要嚴格按照《縣衛生系統基本建設管理規定(暫行)》中相關規定執行,基本建設、維修工程項目結算審計重點檢查被審單位在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工程款支付、相關工程設備材料采購核算、竣工決算(外審或局基建領導小組內審)、資產交付使用等環節的運作情況和相關經濟管理活動的審計監督,規范基建行為,防范基建投資管理風險,保障工程建設的順利實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各單位務必認真清理已竣工交付使用、尚未進行決算審計、未轉增固定資產的基本建設項目,抓緊做好后續相關工作,確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從而準確、真實地反映單位國有資產的實際狀況。
5.開展經濟效益審計調研和專項審計調查。
根據省衛生廳要求,4—6月分別組織開展2010—2012年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2012年—2013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2009—2012年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項目、2011年—2012年鄉鎮衛生院配置醫療設備的使用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強化專項資金監管,促進專項資金的專款專用及有效使用。
6.切合實際,多形式開展內審,提高風險防控能力。
圍繞醫療體制改革大局,經濟管理、財務控制、審計監管的任務十分繁重。考慮目前財務、審計人員緊缺,區衛生系統內審工作將通過單位支出事先報賬審核、事中單位自查、互審及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等多種形式開展,認真分析審計中問題產生的原因,及時反映基層單位的困難和建議,提出合理的審計整改措施和審計建議,從規范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效益方面發揮內部審計的功效。
7.加強業務培訓,完善內審基礎工作。
在區內審協會的業務指導下,將進一步加強對基層單位內審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
一、各項任務指標完成情況
(一)社保擴面情況:
1、養老保險:1-5月份,全縣企業新增參保人員650人,其中首次參保523人;減少196人,其中退休88人;外地轉入6人。凈增454人,完成市下達任務的90.8%,到5月底,全縣企業共參保人數12875人,其中在職10343人,離退休2532人。全縣機關事業單位新增67人,其中首次參保12人;減少64人,其中退休33人。到5月底,共參保人員8541人,其中在職6917人,離退休1624人。
2、醫療保險:1-5月份,全縣新參保人數281人,完成市下達任務的40%,到5月底全縣共參加醫療保險人員14448人,其中在職參保11112人,退休人員參保3336人。
3、工傷保險:至5月底全縣工傷參保人數9572人。
(二)基金收支情況(1-5月份):
1、基本養老保險收支情況
(1)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共收取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1621萬元(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1616萬元),完成年度任務2770萬元的58.5%;支出基金1211萬元(其中基本養老金支出1122萬元),當年結余410萬元,累計結余2200萬元。基金支付能力達到10.43個月。
(2)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
共收取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費1219萬元(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收入1214萬元),完成年度任務3016萬元的40.4%;支出基金1261萬元(其中基本養老金支出1218萬元),當年結余-42萬元,累計結余1029萬元。
2、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共發生利息收入0萬元,支出12萬元(其中基本養老金0萬元,退保金12萬元),當年結余-12萬元,累計結余28萬元。
3、后備基金(地方養老保險金)
發生利息收入0萬元,支出7萬元,當年結余-7萬元,累計結余1206萬元。
4、基本醫療保險
共收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551萬元(其中統籌保險費收入356萬元),支出基金529萬元(其中統籌基金支出239萬元),當年結余22萬元(其中統籌基金結余117萬元,個人帳戶結余-95萬元(主要支付05年度的醫療費用)),累計結余2300萬元。其中統籌基金2113萬元),個人帳戶結余187萬元。
5、工傷保險
共收取工傷保險費20萬元,支出基金1萬元,當年結余19萬元,累計結余161萬元。
6、特殊人員醫療保險
該險種包括離休人員醫療保障基金、副縣以上退休人員醫療保障基金、特殊照顧人員醫療保障基金、傷殘人員醫療保障基金等。
1-5月份共收取特殊人員醫療保障基金100萬元,支出基金56萬元,當年結余44萬元,累計結余71萬元。
7、大病救助醫療保險
共收取大病救助醫療保險19萬元,支出基金29萬元,當年結余-10萬元,累計結余220萬元。
8、公務員醫療補助
共收取公務員醫療補助86萬元,支出基金90萬元,當年結余-4萬元,累計結余68萬元。
9、新型農村合作醫療
共收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費282萬元,支出97萬元,當年結余185萬元,累計結余477萬元。
到目前為止,總累計結余資金7760萬元。
二、主要采取工作措施:
(一)、加大確保力度,鞏固了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社會化發放成果
全面推進養老保險費全收全支,是推進養老金社會化發放進程,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2006年在全面實現養老金社會化發放的基礎上,把著力點放在規范發放上來。做到四個規范,即:規范數據庫資料,規范業務流程,規范稽核辦法,規范發放職責。進一步夯實了社會化發放基礎,上半年,全縣繼續鞏固社保機構直接發放、銀行和郵寄等多種社會化發放方式,極大地方便了離退休人員就近領取養老金。上半年還及時落實增資政策,按照泰人勞社〔2006〕2號文件精神,周密安排,精心準備,認真細致做好這次增資工作。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專職人員加班加點,多方籌措資金,及時為離退休人員辦理正常增資,僅一個星期時間,己為全縣4640名符合條件增資的離退休人員人平月增資50元,增資額達28萬多元,做到了不漏一人、不錯一分,確保了離退休人員養老金的提標、增資工作按時發放到位,保證了國家政策落實到每個離退休職工身上。
(二)、維護職工權益,狠抓擴面續保不放松
社保經辦機構積極主動參與、支持和配合企業改革順利進行。對那些己參保的企業,主動介入做工作,確認參保職工個人帳戶的記錄和個人繳費年限。首先做好離退休人員測算剝離工作,全部實行社會化發放,從根本上解決離退休人員的老有所養問題。同時,做好內退、下崗、買斷職工的續保工作,解決好因企業改制而導致參保職工中斷養老保險繳費、養老保險關系接續不上的問題。上半年還完成了企業社會保險費的登記、申報工作,完善了社會保險數據庫。通過全體干部的全面宣傳和動員,到5月底,全縣續保人數40人。
(三)、開展專項稽核,防止虛報冒領
一是做好2006年度繳費工資申報和人員的核對工作,向所有參保企業下發了通知,對企業自查提出了具體要求;二是嚴格實行“三對照”,即將企業職工工資花名冊與參保職工個人繳費核定表進行核對,查企業所有職工是否參加養老保險,有無漏保或隱瞞職工人數的現象;查看企業職工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年報表,將企業工資總額及職工個人實際收入與申報繳費工資進行核對,查是否有少、漏報和隱瞞上報繳費工資總額的行為;將企業離退休人數與社保機構離退休人員花名冊進行核對,查有無虛報冒領養老金的行為。三是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工作,協同醫療科到各定點機構檢查53次。查處5起違規醫療案件,追回醫保基金2萬元,審核扣除各定點醫療機構違規127627.50元。四是完成社會保險登記證的發、換證工作和供養人員健康申報稽核工作,共稽核供養人員260人,已做認證172人,死亡5人,從2006.4起暫停發放供養人員95人(7人在2006年之前已暫停),月暫停發放金額20675元。配合養老保險科做好退休人員因死亡未報多領養老金16人次,共計23165元。
(四)、醫療保險順利開展。一是重抓醫療費用審核。認真審核參保人員的醫藥費用報銷,組織人員到相關醫療單位去進行查實醫藥費用,避免了不合理的報銷,保證了醫療保險基金的公平、合理使用,維護廣大參保職工的醫療保障權益,確保參保患者住院費用能夠及時報銷。1-5月份,共結算報銷住院費用400人次。二是加強對三家醫院、三家中心衛生院和六家定點藥店進行的用藥審核和拔付業務審核,審核人次63734。三是全面啟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結報工作。到5月底,全縣共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197390人,共結算報銷住院費用605人次,送報494.425萬元,實報25萬元,核減金額397萬元。
(五)、加強基礎管理,規范業務工作
按照省下發的《湖北省社會保險基礎管理系統建設規劃》,全縣下大氣力建立健全社會保險的業務運行、資金支撐、信息服務、監督檢查、社會化服務、內部管理等六大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完善基金收支兩條線的管理辦法,主動加強與財政、審計部門的聯系,達到基金收支存運轉通暢的目標。二是加強了各種臺帳的管理,做好基金財務對帳日清月結。三是做好了與地稅的核定,對帳銜接工作,實現了企業主動到勞動保險經辦機構登記、申報、核定社會保險費,由企業主動到地稅部門繳費的良性運轉。四是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規章制度,杜絕了新的擠占挪用基金問題。五是進一步理順社保機構與財政、監察、審計、銀行、稅務部門的業務關系,搞好協調配合,確保六個環節的銜接和資金的暢通運轉。六是積極爭取政府和財政部門理解和支持,合理合法地解決了本機構的經費,保證了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基礎管理方面,進一步規范了對參保單位的帳、表、卡、冊的管理,上半年個人帳戶分配率、記入率、對帳率均達到100%。
(六)、開展文明創建,提高整體素質
抓住社保辦理服務大廳建成投入使用這一契機,按照三優文明窗口標準,積極開展優質服務窗動,不斷完善服務大廳前臺窗口建設,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樹立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良好形象。全體工作人員以江總書記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黨員先進性教育和“八榮八恥”的具體要求,緊密聯系社會保險工作實際,認真查擺改善發展環境、改進機關作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強整改,樹立社會保險部門誠實守信、依法行政、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服務優良的良好形象,干部職工的理論水平,政治業務素質明顯提高,機關組織建設、思想建設、作風建設、廉政建設和制度建設得到全面加強。
半年來,通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社會保險各項工作基本實現了時間過半,任務過半,為完成全年工作任務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擴面工作進展不快;全縣社區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開展;網絡建設尚待開拓等等。這些問題都有待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拿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盡快加以解決。下半年,各要根據年度工作目標內容加大工作落實力度,為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繼續努力,按照一二三的工作思路,著重應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個重點即抓住擴面工作的重點。按照《條例》要求繼續做好養擴面工作。重點抓好改制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員工的養老保險登記、申報工作。做好失業人員斷保職工的續保工作,以擴面促征繳;充分發揮《泰順縣個體勞動者基本醫療保險辦法》出臺的優勢,不斷加大基本醫療保險的擴面工作,大力開拓新的穩定的社會保障資金來源渠道,增強社會保障的支撐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