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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處《二〇一二年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意見》的目標任務,堅持“一、三、四、三”的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的監督檢查職能,以加強“兩網化”管理為手段,以積極查處各類勞動用工違法行為為突破口,加大執法監察力度,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實現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出成效,重點工作出亮點,逐步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和諧穩定的勞動用關系,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目標任務
2012年我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主題,以維權維穩、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為主線,健全完善誠信等級評價,探索建立“一書兩金”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運行標準,全市“兩網化”管理覆蓋面達100%,用人單位信息錄入完整不少于2080戶;書面審查不少于1600戶;在按時完成上級和市處部署專項任務的同時,自行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至少二次。
三、工作措施
將普法宣傳、書面檢查、專項檢查、日常檢查、案件查處等形成相互銜接,相互補充的整體,結合“兩網化”建設,營造全新的勞動保障監察工作新局面。
(一)加強勞動保障宣傳工作。把宣傳工作作為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積極采取有效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新聞媒體以及印發宣傳資料等方式,廣泛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勞動保障監察各類執法活動的意義和要求,報道典型案例,公布重大違法行為,努力營造用人單位知法守法,勞動者知權維權的良好社會氛圍,更好地促進和諧勞動關系的構建。
(二)加大勞動保障專項檢查及日常巡查力度。組織開展各類專項檢查,建立與案件查處相結合的日常檢查制度,加強日常巡視檢查。按照上級要求和我市實際,年內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勞動合同簽訂、農民工工資支付等專項檢查;結合日常巡查工作,通過宣傳引導,規范用人單位的用工行為,將可能發生的勞動用工違法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
(三)扎實有效開展書面審查工作。有效發揮“兩網化”監管的優勢,積極開展網上審查和網格化審查,不斷擴大書面審查的范圍,通過書面審查查清查實、全面了解用人單位用工管理情況,對審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處理,確保書面審查的效果和質量,改變勞動保障監察疲于應付舉報投訴的被動局面。書面審查內容重點是勞動合同、工資支付、休息休假、社會保險以及勞務派遣用工的情況,重點單位除小微企業外,還有新開辦單位、勞務派遣單位和誠信等級評定為C級的單位。
(四)加大對舉報投訴和重大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對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群體性上訪等案件加大查處力度,快速反應,及時解決。一是建立應急處理預案;二是第一時間到達現場,重點事件現場調查;三是即時投訴,即時受理;四是跟蹤督查落實,對用人單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調查,確保落實到位。
(五)全面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和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全面深入推進兩網化監管,一是切實加強基層網格機構隊伍建設,通過與鎮街道簽訂責任書等方式,全力推進基層網格人員落實、職能落實、責任落實。結合基層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并通過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專業能力培訓,讓基層網格工作人員切實承擔起采集信息、宣傳、監測、預警、預防、調處和配合執法六項職能。二是用人單位用工信息入庫,確保信息真實完整。
扎實做好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將書面審查作為征信的基礎手段,初步掌握用人單位用工方面的情況;及時記錄接受舉報投訴、立案查處、專項執法檢查和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查處過程中掌握的情況,充實誠信檔案的內容;及時與就業登記、勞動用工備案、社會保險經辦等業務信息進行比對,提高誠信檔案中信息數據的準確性。同時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網絡逐步延伸到基層工作平臺,勞動保障兼職監察員、協管員開始承擔更多的征信任務,定期開展用人單位信息采集工作,使誠信檔案涵蓋的單位更多、數據更全、信息更準、利用更便捷。
四、工作要求
市委、市政府將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列入了2012年重點督查事項,給全市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機遇和挑戰。
各鎮、街道及市屬開發區要高度重視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充分認識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對于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意義,主動與人社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加強配合,全力做好相關工作,確保轄區勞動關系和諧;要力爭年內轄區用人單位投訴舉報與上年相比減少20%以上,轄區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合同簽訂更加完備規范,社會保險繳納率要比上年總體增長15%,嚴格防范10人以上涉及勞資的群體性上訪事件;要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所、經貿辦工作人員為主,明確專門隊伍,依法處理轄區內一般性投訴舉報;要依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設立投訴舉報臺,并通過一定渠道向用人單位及廣大勞動者公布投訴電話及受理地址。各鎮、街道及市屬開發區必須于3月20日以前將舉報投訴電話、宣傳公布情況以及投訴舉報臺受理負責人、具體工作人員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必須牢固樹立“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牛鼻子、總抓手”的理念,始終遵循“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究必有果”的工作原則,變被動執法為主動出擊,把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與全市“突破工業”戰略有機結合,進一步轉變執法理念,豐富執法形式,做到既嚴格執法,又熱情服務,努力把監察執法的過程作為推動用人單位依法規范發展的有效手段。切實加強隊伍建設,加大執法力度,協調組織好境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工作,推進全市勞動關系更加和諧,切實把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打造成“和諧”建設的重要推進器。。一要確保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目標任務。二要與基層網格形成合力,切實實現互聯互動。三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找準結合點,與局屬相關科室、單位密切配合,助力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整體推進。
關鍵詞: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
和諧勞動關系是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動力,是職工安于樂業、企業得以發展和社會能夠穩定的基石,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開展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促進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從而加快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一、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的內涵及意義
1.網格化管理的基本內涵。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是指以基層勞動和社會保障站所為依托,將勞動保障管轄區域劃分為若干網格,明確各網格的人員、職責和任務,實時采集和監控網格內用人單位數量、用工人數、合同簽訂、參保、工資、工時、休息休假等情況,對企業不簽訂勞動合同,克扣、拖欠工資,非法用工,瞞報漏繳社會保險費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可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及時做出相應處理,實現責任明確、跟蹤及時的勞動保障特別是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監察管理全面覆蓋和動態監管的目標。
2.當前影響勞動關系和諧穩定的主要因素。(1)企業在勞動關系格局中處于強勢,并發揮著主導作用。一些企業經營者為追求企業利益最大化,無視國家勞動法規政策和企業的社會責任,忽視職工的合法權益,把職工當作廉價勞動力。不少中小企業主的法律意識淡薄,管理手段陳舊,勞動關系矛盾日益尖銳,勞動爭議案件呈現上升趨勢。(2)職工在勞動關系格局中處于弱勢,難以體現主體地位。由于職工在勞動關系中處于被動、從屬地位,部分職工勞動技能單一,就業領域狹窄,在資方與勞方的對壘中處于下風。一些職工尤其是外來務工人員法律意識和自我維權意識淡薄,為保住崗位,往往對企業侵權行為采取無奈、隱忍、棄權的態度。企業利益驅動和勞方的被動退讓,加劇了勞動關系主體雙方的地位失衡。(3)政府作為企業勞動關系的干預力量,影響力有待強化。從現實情況看,有關部門過度重視地區經濟發展,忽視職工權益維護,對勞動權益受侵害問題反應遲鈍、冷漠。同時勞動仲裁效能低下、勞動監察缺乏威懾力。另外,我市勞動監察執法人員不足問題突出,難以深入實地調查解決大量的職工投訴案件。
3.開展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具有重要現實意義。(1)建立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可以逐步形成全方位覆蓋、全過程監控、精細化管理的新型勞動保障維權工作機制,可以推動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監察監管范圍從以城鎮為主向統籌城鄉轉變,提高勞動保障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建立勞動保障長效管理機制,工作模式從被動反應型向主動預防型轉變,勞動保障監管部門能更快掌握主動權,從而將勞資糾紛等案件解決在苗頭,而不是等到勞資雙方行為過激后趕來救火。(2)使勞動爭議調解和勞動監察執法更加貼近企業和職工,發現勞動糾紛和違法行為,在第一時間予以解決。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能極大的方便勞動者,暢通了訴求渠道,讓勞動者能在家門口投訴勞動糾紛,讓勞動者能很方便的維護自己的應得利益,真正將勞動爭議化解在源頭與基層。(3)聯合一切可以聯合的力量,解決了勞動保障尤其是勞動監察人員不足的問題。我市勞動監察員人數較少,勞動監察工作長期以來一直放在勞動監察大隊,多數勞動監察案件也均由勞動監察大隊處理,柳市社保所雖然設立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柳市辦事處,但由于沒有獨立的執法權,維權能力十分有限。近幾年樂清經濟快速發展,勞動保障案件趨于多元化和復雜化,僅依靠勞動監察大隊現有的人力已不能完全滿足全市的勞動監察工作需求。通過實施網格化管理,可以充分發揮基層勞動保障所的平臺作用,在各基層所建立勞動監察中隊,同時通過逐步對鎮一級和農村(社區)勞動保障協管人員進行大力培訓,增強基層勞動保障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擴充勞動保障的人員數量,借此進一步增強我市勞動監察工作的力量。
二、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的運行模式
1.編織起一張密集的勞動保障信息化網絡。實施網格化管理的基本模式是,依托現行行政管理體系和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在進一步加強各級勞動保障機構建設,以網格為單位,實現對用人單位的動態監管。各鄉鎮街道都有設立綜治中心,內設民事勞動調解中心;在各村和社區基本都有社區服務中心,內部也設有矛盾糾紛調解崗位,一般由村委成員擔任。網絡化管理將依托基層勞動和社會保障站所平臺,聘請鎮村兩級相關人員擔任專職監察員或兼職協管員,將本轄區內各鄉鎮綜治中心和村級網絡連點成線,把本轄區內的企業進行網格劃分,建立分片、定崗、定責與屬地管理相結合的勞動保障信息化運行機制,而勞動保障大隊則將各條線連成整體,統籌監管。
2.做好網格化管理相應的制度建設。應做好網格化管理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三級網絡的工作人員職責和責任落實制度,走訪登記制度、工作例會制度、及時報告制度及業務培訓制度等。
三、落實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策略
1.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建立健全勞動保障信息化管理制度,是促進城鄉統籌就業,完善社會保險體系,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要求,對于我市來說,這是一項具有創新性的工作,尤其對基層站所和鄉鎮村一級來說,更是全新的工作挑戰,上級主管部門應做好基層勞動保障所和鄉鎮村的培訓指導工作,讓基層工作人員做到思想統一,認識到位。
2.精心組織,措施到位。要按照“網格、經費、人員、基本條件”四到位的要求,精心組織實施:一是認真分析當地用人單位數量、分布狀況及特點,科學合理地進行網格劃分;二是爭取市政府及有關方面的支持,明確協管員等的經費來源和標準,保證經費落實;三是認真做好崗前培訓工作,力爭人員盡快進入工作崗位;四是落實協管員工作場所,配備相應的工作設備,保證協管員具備基本工作條件。
3.明確職責,有效運行。各級網絡要按照對轄區內所有用人單位實現全面覆蓋和動態監控的工作要求,在建立各級網格責任制度和獎懲制度的基礎上,不斷建立健全各項日常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措施。并通過建立快捷有效的信息溝通網絡以提高工作效能及應對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和處置能力。推行網格化管理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我們既要學習先進,少走彎路,又要結合本地實際,進行積極探索和創新,努力做出地方特色,確保網格化管理工作運行順暢,成效顯著,成為推動本地勞動保障事業發展的重要載體。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意見的通知》和全國、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精神,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和勞動關系和諧穩定,根據《關于深入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的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是新時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根本要求,是關口前移、源頭治理的重要內容和舉措,是形成科學有效的主動預防型監察管理體制的主要內容,對于實現體面勞動、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是勞動保障監察事業的基礎性、戰略性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有利于擴大有效監管范圍,實現監管范圍以城鎮為主向統籌城鄉轉變;有利于加強基層監管力量,整合監管職能,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率;有利于增強工作主動性,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將問題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預防違法行為引發,實現監管模式從被動反應向主動預防轉變;有利于推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事業的全面科學發展,有效提升政府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領域的社會管理能力。
二、工作目標
年,全區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按照深化推進、全面覆蓋的原則,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統領,以健全完善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體系、實現“責任網格化、運行網絡化”為目標,以維權、維穩、促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為目的,在做好“四個一”(一張網格、一支隊伍、一個系統、一套制度)的基礎上,逐步形成“兩網化”管理長效機制,實現監察對象無盲點、監察手段信息化、監察管理精細化,全面提升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運行標準和質量,至今年年底全區“兩網化”管理覆蓋面達到100%。
三、網格體系
(一)精分網格,落實責任。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對原劃網格以街道或社區(行政村)為基礎,以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數量為依據,重新進行梳理、科學劃分,在各級網格內進行“四定”,即“定格”、“定員”、“定責”、“定標”,實現“責任網格化”。
(二)合理配備監管人員。每個網格要明確1名專職監察員負責,并配備1—2名勞動保障兼職監察員和2名以上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兼職監察員原則上從街道社會保障管理所工作人員中聘任,監察協管員可通過開發公益性崗位或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招聘大中專畢業生或從大學生村官中聘任,建立一支素質較高人員穩定的勞動保障兼職監察員和勞動保障監察協管員隊伍。根據《關于進一步整合資源加強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和網絡建設的意見》要求,加強“兩網化”管理與基層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的融合,整合利用基層公共服務平臺的資源,為監察“兩網化”管理的發展提供支持。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監察派出機構建設,在街道組建勞動保障監察中隊,或在街道社會保障管理所加掛勞動保障監察中隊牌子。
(三)完善網格管理制度。在原有“一所、一簿、一冊、五項制度”的基礎上,重點完善四項制度。一是監察協管員管理制度。規范協管員招聘、錄用、培訓、考核和獎懲等工作;二是用人單位信息采集制度。明確用人單位信息采集程序方式和維護、更新標準;三是網格巡查制度。對日常巡查的范圍、時間、對象和程序等作出規定;四是監察信息系統管理制度。規范信息系統建立、運行、維護標準和使用方式。
(四)加強網格隊伍培訓。重點搞好兼職監察員和協管員及信息錄入人員的培訓,提升基層網格監管人員在宣傳政策、采集信息、調解糾紛和配合執法等方面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區里要對部分勞動保障兼職監察員和監察協管員進行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也要做好培訓工作,培訓計劃和方案要及時上報區勞動保障監察處。
(五)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指揮中心建設。按照《關于做好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區里要設立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指揮中心,做到掌握網格情況、準確調度指揮、快速反應聯動,二十四小時有專人值班,重大情況問題要及時上報。
四、網絡建設
(一)提升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應用能力和水平。每個網格都要安裝并正常使用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不斷提高應用能力和水平,并確保互聯互通,實現運行網絡化。按照部頒標準《勞動保障監察管理信息系統基礎指標采集與代碼》,對省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進行修改完善,達到與全國聯網的要求,待條件成熟時并入金保工程,實現信息管理系統的一體化。
(二)做實用人單位信息采集和錄入。各級網格要有相對固定的信息錄入人員,將采集的用人單位信息和通過書面審查、日常巡查及舉報投訴專查等形式獲取的信息,及時準確完整的錄入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區里通過網絡監控與實地抽查相結合,采取每天一查看、每月一記錄、每季一匯總、半年一總結和年底總考評的方式,掌握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信息錄入情況并進行督導檢查。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對已錄入的用人單位信息要充實更新完善,年底前信息完整率達到60%,2012年底之前達到100%。錄入質量和動態管理情況作為年度考評的重要指標。
(三)搞好信息數據庫建設。按照“一企一檔、一格一冊”的要求,建立用人單位基本情況臺賬,并將相關信息及時錄入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管理系統,實行計算機管理。在建立網格內用人單位勞動用工基本信息數據庫和電子信息檔案后,全面建立用人單位守法誠信檔案,按照勞動用工信息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定期的信息采集、維護制度,實現數據庫的動態更新,并利用網絡平臺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動態實時管理。要注意整合共享就業、培訓、社會保險、仲裁和等相關機構和部門的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對比,發揮系統功能,提高監管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領導,統籌協調。各街道、開發區、管理區要將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作為當地改善和保障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工作的重點,切實加強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勞動保障監察監督所要在上級業務部門的指導下具體抓好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確保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關鍵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兩網化
2011年7月1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工作的意見》,意見指出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簡稱“兩網化”是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對于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兩網化”管理有利于推動有效監管范圍從以城鎮為主向統籌城鄉轉變,監管模式從被動反應向主動預防轉變,切實維護城鄉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利于進一步加強基層監管力量,整合監管資源,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率;有利于及時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有效預防違法行為引發的,維護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中國地大物博,人口眾多,勞動人口總量也比世界上其它國家多很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布的《2012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2012年年末全國就業人員7670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84萬人;其中城鎮就業人員37102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188萬人。全國就業人員中,第一產業就業人員占33.6%;第二產業就業人員占30.3%;第三產業就業人員占36.1%。2012年全國農民工總量達到26261萬人,比上年增加983萬人,其中外出農民工16336萬人。面對如此眾多的就業人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難度可想而知,這就需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要面對復雜的勞動關系,面對眾多的就業群體,面對經濟轉型后的新情況、新問題,需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
《2012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數據表明,2012年末,全國共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3291個,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配備專職勞動保障監察員2.5萬人。2012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在全國范圍內重點開展了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等專項執法活動。全年共主動檢查用人單位207.6萬戶次,涉及勞動者1.1億人次,對213.1萬戶次用人單位進行了書面審查,涉及勞動者0.9億人次,查處各類勞動保障違法案件41.2萬件,較上年上升8.4%。其中,調查處理舉報投訴案件36.6萬件,較上年上升5.5%。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責令用人單位與805.5萬名勞動者補簽了勞動合同,責令用人單位為622.5萬人次勞動者追發工資等待遇200.8億元,督促8.4萬戶用人單位辦理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督促12.5萬戶用人單位補繳社會保險費52.2億元,責令用人單位退還收取勞動者的風險抵押金0.3億元。同時,全國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依法取締非法職業中介機構4133戶。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面臨的問題
一是機構不健全、監察人員配備不足問題。2012年底全國共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3291個,監察人員2.5萬人,面對接近3000萬個用人單位及3.7億城鎮就業人員外加1.6億農民工,平均每個監察機構需要承擔10000個用人單位,對應16萬勞動者的監察任務,每個監察人員平均承擔1200個用人單位、21200勞動者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任務。也就是說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人員與城鎮就業人員+進城農民工之比為1:21200,監察機構和檢察人員相對較少的矛盾比較突出。
二是我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善。建國初期,我們國家借鑒前蘇聯模式搞計劃經濟,招工工資保險都是計劃經濟體制,招工國家下指標,實行八級工資制,增長全國一刀切,沒有勞動法,沒有工資條例,沒有社會保險法,也用不著勞動保障監察。隨著經濟體制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換,勞動關系做出了重大調整,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相繼出臺,畢竟摸著石頭過河搞了30多年的改革,但是改革過程中不斷會有新的情況、新的問題產生,因此涉及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顯得不夠完善,再加上投機取巧、鉆法律空子的問題時有發生,例如偷逃社會保險費現象比較普遍,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帶來了一定困難。
三是對違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懲戒力度不夠。2012年底全國城鎮就業人數大約3.7億,農民工1.6億,兩項相加5.3億。有數據顯示,全國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46769元,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8752元,雖然沒有公布全部就業人員平均工資數據,但按照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28752元數據推算,全年應繳納社會保險費大約4.27萬億。2012年全國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決算尚未公布,但根據歷年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決算(如2011年,見表1)與同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分析,漏繳社會保險費數目驚人。然而,對于這些惡意偷逃社會保險費違法行為的懲戒措施卻顯得軟弱無力。
四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化程度不高。金保工程是國家首批信息化建設12個金字號工程之一,從立項到建設已經經歷了10多年,但從實際建設和應用情況來看,全國發展極不平衡,一些地方仍處于建設期,沒有真正投入使用,還沒有完全達到設計標準,信息化建設還是停留在口頭上。一次偶然的機會,筆者曾經成功登錄某市會保險綜合查詢系統,當時不知道什么原因這個系統是對外開放的,登錄系統后輸入企業名即可以查詢企業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由于山東某企業集團旗下上市公司涉嫌虛假陳述遭到證監會處罰,筆者萌生了查詢一下該企業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的想法,這次偶然查詢,令人大跌眼鏡。該上市公司2009年年報公布職工總人數2065人,查詢繳納社會保險費記錄,該上市公司參加了養老、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但參保人數只有249人。根據以上情況和數據推算,該企業存在長期瞞報職工人數的問題。我國從1995年建立個人賬戶,若從該企業上市算起,僅養老保險費一項按照工資總額20%計算,該企業偷逃社會保險費絕對不少于3000萬元。財務審計非常嚴格的上市公司尚且如此,非上市企業偷逃情況可想而知。
二、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工作的對策
一是加大資金投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兩網化管理需要計算機軟硬件投入。(1)信息采集與動態更新。按照要求必須每季度采集并更新一次基本信息,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網格信息采集人員與錄入人員需要工作經費。(2)為企業建立一戶一檔和一路一冊,沒有統一的檔案盒和檔案柜,收集的檔案歸檔較零散。(3)受理投訴舉報和協助辦案。實施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后,調解一般的勞資糾紛案件將逐步下放到各網格,兼職監察員和協管員將承擔協助辦案的責任,需要工作經費。
二是加強監察員隊伍建設和兩網化專業人才隊伍建設。在強化勞動保障執法監察、開展各種專項行動、查處投訴舉報案件、強化兩網化管理指導、社保擴面征繳等項工作中均需要專業素質較高的監察人員。必須加強監察員隊伍建設,現階段網格工作人員為鄉鎮(街道)招錄的大學生志愿者,人員流動性較強,工作交接時連續性不夠,應該配備專業人員,并且保持其工作穩定性。
一、專項檢查的范圍、內容和目標
專項檢查范圍包括使用農民工的各類用人單位,特別是招用農民工較多的國家工程、建筑工程以及曾經發生拖欠工資和生產經營有困難的企業等。
專項檢查內容: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遵守最低工資規定情況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資情況;企業經營者拖欠農民工工資逃匿情況;用人單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等。
檢查主要目標:保證春節前涉及農民工工資案件基本結案,基本得到控制。
二、專項檢查時間安排
專項檢查時間為,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自查階段。采用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知識,通過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農民工維權告示牌、張貼相關宣傳品等形式,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同時,用人單位要對年1月以來工資支付情況認真開展自查,主動糾正存在的問題。
(二)執法檢查階段。勞動、住建、公安、國資、工商、工會等部門要組成聯合執法檢查組,集中力量對用人單位進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處理。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用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嚴重違法行為,要依法及時查處。
(三)分析總結階段。各地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匯總分析,梳理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及政策建議,并及時將專項檢查情況表及書面總結報區專項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勞動、住建、公安、國資、工商、工會組織要充分認識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關于解決農民工工資問題文件精神,切實按照“政府主管、屬地管理、行業歸口”的原則,把預防和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抓緊抓細,高度重視,精心安排,切實組織好專項檢查工作。各地要建立健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相關工作機制,并設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確保聯絡渠道暢通,積極應對和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
(二)密切配合,齊抓共管。區勞動、住建、公安、國資、工商、工會等部門要成立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加強對此項工作的檢查督辦,并結合實際明確檢查方案,落實工作任務。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強對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處力度;發改、監察、財政等部門和工會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做好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及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工作;住建、交通、水利和鐵路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管理責任,監督企業落實工資支付保障金制度,并牽頭處理本行業內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公安部門要負責調查處理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行為,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依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的相關規定負責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國資部門要負責協助勞動保障等有關部門處理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發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三)認真執法,嚴肅處理。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要求,認真組織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處以罰款;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情形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應依法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取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對無故拖欠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有關規定向社會公布。
一、充分認識加強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
隨著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經濟結構調整力度進一步加大,企業所有制形式、勞動組織形式、勞動者就業形式日益多樣化,勞動關系利益主體日趨復雜化、多元化,企業和職工之間的利益矛盾愈加突出。這種客觀形勢迫切需要我們加快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加強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落實科學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協調勞動關系的前提條件和重要保證,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內在要求,對于進一步發展和諧勞動關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明確加強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的思路和重點
加強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的思路是:圍繞發展和諧勞動關系,立足當前,著眼長遠,以提升協調勞動關系的能力為核心,以加強基礎工作和組織建設為重點,遵循勞動關系運行的特點和規律,緊緊抓住勞動關系的建立、運行、監督、調處等環節,調整和完善組織體系,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逐步建立健全勞動關系協調的長效工作機制,全面提高工作效能,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重點要加強勞動關系組織體系建設和基層基礎工作,建立以網格為基礎的勞動關系工作組織體系和以街道為依托的勞動關系工作平臺,積極推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進社區,切實提高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質量和水平,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
三、建立以網格為基礎的勞動關系組織體系
要從我區實際出發,依托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監管體系,調整和優化內部機構設置,合理配備勞動關系工作人員,逐步解決工作任務繁重與人員配備不足的矛盾,做到機構、網格劃分、組織、人員“四個到位”。
1、機構到位。工資保險科作為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主要職能部門,要發揮主導作用,做好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摸清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底數,逐步建立和完善勞動合同信息庫,對勞動關系變化情況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對基層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指導,從基層基礎工作入手,著重在明確職責、健全制度和建設隊伍上下功夫,分階段、按步驟加以推進;要建立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流程,提高管理服務的效率和水平。街道勞動保障監察中隊作為街道一級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負責機構,要積極配合工資保險科的工作,摸清轄區內各類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底數,宣傳勞動保障法規政策,協助監察執法和調處勞動爭議等,推動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各項任務在基層的貫徹落實。在中隊以下設立勞動保障小隊,具體負責企業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調查、摸底、法規政策宣傳和咨詢服務。
2、網格劃分到位。在全區以街道為塊,在街道以社區為片,三至五片構成一個網格,每個街道基本分為四至六個網格,將全區劃分為32個網格,網格作為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的基本單位。
3、組織到位。勞動保障監察小隊要確定3—5名小隊員作為勞動關系協調員,網格的片長負責對本網格區域內的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勞動保障監察中隊的兼職監察員即為兼職勞動關系協調員,負責對網格勞動關系工作的指導;工資保險科的工作人員即為專職勞動關系協調員,負責對中隊的日常指導,逐步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
4、人員到位。加強對專兼職勞動關系協調員的業務培訓,逐步建立一支比較固定的專兼職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隊伍。
四、建立以街道為依托的勞動關系工作三級平臺
街道和社區是聯結政府與廣大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及職工的重要樞紐和中間環節。推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進社區,使管理和服務的重心下移,是提升協調勞動關系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徑,有利于把勞動關系法規政策真正落實到基層。為此,要大力構建以街道為依托的勞動關系工作三級平臺,切實發揮其在協調勞動關系中的重要作用。
1、建立區級勞動關系工作平臺。要進一步加強區勞動關系三方協調機制建設,完善對勞動關系雙方的管理與服務職能,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工會和企業代表組織的作用,從宏觀上對區域內的勞動關系狀況和帶有全局性、傾向性的重大問題進行協商和協調,解決勞動關系方面的突出問題。要做實三方機制辦事機構,充實工作力量,做好三方會議的組織、日常協調和信息反饋等工作。要依托**勞動協會,搭建企業與政府、企業與企業之間的聯系橋梁,發揮民間團體的溝通、協調優勢,從源頭上化解勞動糾紛,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發展。要探索建立勞動保障部門與政府其他部門之間的協調勞動關系工作聯動機制,形成協調順暢、相互支持、資源共享、能力共增的工作局面。
2、建立“三位一體”的街道勞動關系工作平臺。成立街道勞動關系協調員隊伍,負責勞動關系調整、勞動合同、企業工資調查等工作。當前,根據工作需要,街道勞動關系協調員暫由街道兼職勞動保障監察員兼任。成立街道勞動保障監察中隊,負責對轄區內的用人單位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咨詢;對用人單位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和用工等信息的采集,建立基礎信息臺帳;對用人單位用工未辦手續、未簽勞動合同、未投繳保險等事項進行催告;受理舉報、投訴,進行初步調查,簡單詢問,調解一般勞資糾紛案件等。成立街道勞動爭議仲裁派出庭,負責調解和處理轄區內的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進行宣傳和咨詢,促使爭議雙方化解糾紛。
3、建立社區勞動關系工作平臺。依托網格區,成立勞動保障監察小隊,配備由社區勞動保障協理員和社區居委會樓長組成的小隊員,負責對轄區內的各類用人單位提供日常勞動保障服務,協調基層勞動關系,采集勞動合同信息,進行勞動政策宣傳,處理簡單勞資糾紛。開通勞動保障網絡,各社區要隨時將企業的普查信息錄入網格監管系統,為上級部門開展法律法規宣傳、勞動關系協調、勞動監察執法等工作提供一手資料。
五、推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進社區
要充分發揮街道、社區在協調勞動關系方面的積極作用,積極開展勞動關系協調工作進社區活動,將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向社區延伸,形成勞動合同、勞動監察、勞動仲裁、用工監測“四位一體”的勞動關系協調工作機制,促進勞動關系協調工作向縱深發展。
1、勞動合同進社區。要圍繞推進勞動合同制度實施三年行動計劃,通過黑板報、宣傳欄、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宣傳勞動合同政策,教育和引導職工了解和掌握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內容、法定條件和標準,提高職工自我維權的意識和能力,并指導和幫助職工簽訂好勞動合同。要向企業經營管理者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督促企業規范勞動用工行為,監督企業認真履行勞動合同,提高勞動合同簽訂率。
2、勞動保障監察進社區。要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網格管理優勢,各網格專兼職監察員要將管轄范圍內企業簽訂履行勞動合同情況掌握清楚,并及時責令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改正,對拒絕改正的企業要及時查處。
3、勞動爭議仲裁進社區。在各街道建立勞動爭議仲裁派出庭,做好政策咨詢和簡單、苗頭勞動爭議的調解,擴大勞動關系調解工作的覆蓋面,使勞動糾紛在基層、在萌芽狀態得到解決,實現小矛盾不出街,大矛盾不出區。
4、用工監測進社區。通過網格化管理,將企業按注冊地劃入不同管理網格,定期組織協調員到企業了解用工情況,更好地挖掘個體、私營企業在促進就業方面的潛力,拓寬就業空間,增加就業崗位。
六、加強領導,積極推進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
建立勞動關系工作體系是一項十分重要而艱巨的工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創新思路,大膽實踐,積極推進這項工作取得進展。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發展和諧勞動關系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組織和協調,認真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專門力量加以推進。工資保險科要在加強各部門工作協調的同時,搞好與有關部門尤其是與工會組織和企業組織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和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與創造性,推動形成勞動關系工作體系建設的社會化格局。
一、總體要求
以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堅持民生為本的理念,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保障職工勞動報酬權益的預警預防體系和執法監督機制,提高全區用人單位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自覺性,促進工資支付行為法制化、規范化,為創建和諧社會、打造“無欠薪”創造條件。
二、組織領導
成立區“無欠薪”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區政府辦、區人社局領導擔任。區維穩辦、區局、區工信局、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商務局、區檢察院、區法院、區司法局、區總工會、區工商聯、區婦聯、公安分局、區工商局、區農水局、九州管委會、高新園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和各街道辦事處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區人社局領導擔任。
三、目標任務
緊緊圍繞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要求,以發展為主題,以改革為動力,以創建和諧企業為主線,重點突出“夯實‘網格化’管理基礎、實施網絡動態監管、提升欠薪預警防控能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處機制、創建‘無欠薪街道’品牌、健全欠薪案件部門聯動機制”六項主要內容,實現全區小微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2%以上、已建工會企業(含聯合工會)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協議簽訂率達90%以上、勞動爭議案件結案率達95%以上、欠薪案件較上年下降10%、區政府建設項目企業落實員工實名備案管理,全員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全部實施“一卡通”、區屬企業書面審查達到目標考核數,確保勞動者按時足額領取工資、確保不發生新的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重大。
四、主要內容
(一)夯實勞動監察“網格化”管理基礎,提升“網格化”管理水平
1.實現網格精細化管理。配足配強勞動保障監察員(協管員),嚴格實行“定人、定崗、定責、定網格、定標準、定獎懲”的“六定”制度,根據網格劃分清晰、網絡上下貫通、人員配備到位、硬件設施齊全、規章制度健全、目標責任明確、業務運轉規范、經費保障到位等工作要求,研究制定精細化網格管理工作和考核標準。
2.增強網格管理實效性。繼續開展書面審查和信息采集工作,擴大企業勞動用工書面審查和信息采集覆蓋范圍,提高書面審查和信息采集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及時掌握和更新企業勞動用工信息,實現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共享的實效性和準確性,為做好工資報備、信息采集、書面審查、隱患排查、預警監控、案件調處等工作提供網格管理信息支持。
(二)實施網絡“ABC三級分類”監管,實現信息管理動態化
1.完善區欠薪預警網絡信息管理系統。依托“勞動保障監察信息系統”平臺,健全區欠薪預警網絡信息管理系統,加強對工資報備、信息采集、書面審查、隱患排查、預警監控、案件調處的動態管理,將轄區內企業用工信息實時錄入信息系統,逐步建立勞動保障監察信息基本數據庫。
2.實施用工企業“ABC三級分類”。根據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書面審查、案件調處等工作中掌握的企業情況,對用工企業實施“ABC三級分類”,將企業分為三類:經審查全面符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要求的,為信用A級用人單位;經審查基本符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要求的,當年未發生使用童工、無故拖欠工資和超時加班加點等違法行為的,為信用B級用人單位;經審查基本不符合勞動保障政策法規要求的,當年雖未發生重大勞動保障違法案件但勞動保障基礎管理薄弱,存在一定勞資糾紛隱患的用人單位。為信用C級。
3.實現用工企業“ABC三級分類”動態監管。對信用A級用人單位,通過授牌授證、公告表彰等方式進行鼓勵,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年進行一次主動監察、書面審查或者信息采集;對信用B級單位,積極幫助其進一步規范勞動用工管理,爭取盡快達到A級標準,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半年進行一次主動監察或者信息采集;對信用C級單位,做出限期責令改正決定,落實整改措施,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每季進行一次主動監察、書面審查或者信息采集;對于整改不力的C級單位,向社會公布名單,依法進行執法監察,嚴格查處各類違法用工行為。
(三)提升欠薪預警防控能力,規范企業用工行為
1.積極開展各類專項執法檢查。扎實開展以“春暖”、“打擊非法用工”、“社會保險”、“工資清欠”、“規范職介”為主的不少于6次的專項監察行動,加強對建筑裝飾、勞動密集型、餐飲服務等重點行業企業工資支付的執法檢查,以提高小微企業勞動合同簽訂率為突破口,規范轄區內各類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行為。
2.完善欠薪預警防控體系。建立健全區、街道、社區三級預警防控體系,充分依托勞動監察“兩網化”管理平臺,重點加強對從事建筑裝飾、勞動密集型、餐飲服務等行業的企業,以及已發生欠薪、可能欠薪、工資爭議較多企業的日常巡查和監控,按照及早發現、及早疏導、快速處理、屬地解決的原則,預防和預控企業拖欠工資行為,把勞資糾紛解決在企業內部,解決在初始階段。
3.實行租賃企業工資支付報備制度。將區范圍內租用經營場地從事餐飲服務企業、娛樂服務企業、無資質裝潢業企業以及已發生嚴重拖欠工資行為的企業實施工資支付報備制度。
4.建立樓宇商圈聯動機制。建立樓宇商圈承租單位欠薪預警工作聯動機制,通過與樓宇商圈出租單位、物業管理等單位之間的定期聯系機制,及時發現企業欠薪隱患,并積極采取措施消除隱患。通過落實責任,定期預警分析,排點監控對象,實時跟蹤、督改,及時有效防控因欠薪引發的。
5.加強建筑業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落實《建筑(裝飾)施工企業勞動用工管理制度》和《建筑(裝飾)企業勞動用工管理責任人崗位職責》兩項制度,建立《建筑(裝飾)施工現場職工名冊》、《建筑(裝飾)施工現場員工考勤表》、《建筑(裝飾)企業員工工資發放表》三本臺賬,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實現施工現場人員勞動關系清、底數清、基本情況清、出勤清、工資發放記錄清、進出時間清的“六清”目標,認真落實企業法人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規定,實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一卡通”,由銀行農民工工資,禁止將農民工工資轉交包工頭,確保建筑業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按市上要求,區政府所有建設項目未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建筑企業一律不得進場開工。
(四)完善欠薪案件快速查處機制,提高工資支付保障能力
1.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所勞動者維權接待工作,勞動監察各網格點要統一標識,方便勞動者就近投訴舉報,做到“有訴必查、有案必究”,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2.健全工資清欠應急快速處理機制。建立完善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溝通協調機制,形成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快速處理工作機制。提高處置欠薪事件應急綜合保障能力,建立信息專報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欠薪逃匿案件、因欠薪引起的突發事件、欠薪金額10萬元以上,涉及20人以上的,在事發2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和區政府。對反映的因欠薪問題引發的突發性、,就近就地派遣勞動監察工作人員到現場處理,確保及時查處,將欠薪群體、突發案件調查處理周期從原規定60工作日縮短為15個工作日,元旦至春節期間縮短為7個工作日,確保勞動者工資報酬及時足額兌現。
3.完善勞動爭議工資報酬快速調處機制。利用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實現重大勞動工資報酬爭議案件和集體欠薪案件快立、快調、快審、快結,依托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多渠道、多層次的調解網絡,將小額、簡單、涉及人數較少的欠薪糾紛快速化解在基層。
4.完善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進一步明確欠薪應急周轉金墊付辦法,健全欠薪應急周轉金制度,按照區本級不少于50萬元的標準籌集應急周轉金。一旦發生因企業經營困難等情形導致欠薪特別是群體性欠薪事件,迅速啟用應急周轉金,確保應急機制發揮作用。
(五)創建“無欠薪街道”品牌,實施“無欠薪街道”評估制度
1.貫徹落實目標責任書。建立《區防范處置企業拖欠工資,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工作目標責任書》,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協調,分解目標責任,確保責任目標的完成。
2.制定“無欠薪街道”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各街道成立“無欠薪街道”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落實責任部門和人員,研究制定“無欠薪街道”創建工作實施方案和推進計劃,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項目內容,分解責任,層層落實,深入推進創建“無欠薪街道”活動。
3.建立“無欠薪街道”評估制度。出臺《區創建“無欠薪街道”活動評估細則》,從組織領導、勞動監察“兩網化”基礎建設、日常監管、案件處理、機制建設、保障措施等六個方面對評估內容進行量化和細化。區政府每年3月組織創建“無欠薪街道”工作評估活動,對創建情況進行通報。
(六)健全欠薪案件部門聯動機制,提高工資清欠處置能力
1.積極發揮協調勞動關系三方組織作用。繼續完善人社行政部門、工會組織、工商聯三方協調機制,充分發揮基層勞動關系協調組織作用,加強本轄區內非公有制企業集體合同和工資集體協商的協調指導,推進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規范協商內容、協商程序和協商辦法,切實增強工資集體協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確保已建工會企業全面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
2.推進勞動爭議調處“四位一體”工作格局建設。把“勞動監察、爭議調解、勞動仲裁、司法援助”緊密結合、相互促進、融為一體,形成勞動爭議調處“四位一體”工作格局,加強勞資糾紛、仲裁、監察、勞動關系、政策法規等部門維穩聯動處理機制,大力推進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網絡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勞保所調解作用,實現勞動爭議就近就地及時解決。
3.設立元旦春節期間區“清欠追逃”行動辦公室。在元旦春節期間設立區“清欠追逃”專項行動辦公室,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區人民法院、區勞動監察大隊組成,針對群體性欠薪、欠薪逃匿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案件實行部門聯動處理。
4.建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惡意欠薪案件查處工作聯動機制。加強區維穩辦、人社、住建、公安、工商、檢察院、法院、各街道辦事處等有關部門聯動配合,有效形成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的處置合力。依法查處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案件,建立勞動監察執法與刑事司法聯動和欠薪犯罪案件移送機制。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門、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履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行為涉嫌犯罪案件的調查、移交、偵辦、審查批捕、審查和審判工作。
五、實施步驟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2014年9月至2014年12月)。落實全區“無欠薪”創建活動,全面部署創建活動重點工作。各成員單位要及時組織召開動員會,結合各單位實際,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明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時限、明確要求,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第二階段:全面實施(2015年1月至2015年年12月)。各成員單位根據區里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對各項創建工作進行深入排摸,切實掌握工作實情,確定工作重點、難點,加強協調配合,有針對性地采取不同辦法和措施,積極開展創建活動,落實各項任務,全方位做好“無欠薪”創建工作。
第三階段:鞏固深化(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各成員單位按照創建目標和要求,做好“無欠薪”創建自評工作,認真總結經驗和做法,梳理存在的問題,及時提交交流材料,推廣典型,互相學習,查漏補缺,深入整改,逐步將防范處置用人單位欠薪工作引入規范化、常態化管理軌道。
第四階段:考核驗收(2016年9月至11月)。各街道、相關部門認真開展自查自驗工作,并將自查自驗情況形成自查報告上報區政府,區政府將對各相關部門、街道創建活動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驗收、評估并進行通報。
六、工作保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打造“無欠薪”,對于我區和諧勞動關系的建立、和諧企業的創建、經濟的穩定和社會的發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成員單位要高度重視,在區“無欠薪”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的統籌組織協調下,加強組織領導,及時制定本單位打造“無欠薪”活動實施方案,形成齊抓共管工作機制,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二)營造氛圍,精心組織。利用網絡、報刊等各類媒體,加強“無欠薪”創建活動宣傳力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的認同度和參與度。各成員單位和街道要周密部署、科學計劃、結合實際、調查摸底,通過印發宣傳資料、舉辦勞動保障法律講座和培訓班等活動,在宣傳的廣度和深度上做文章。同時,根據實際情況,抓緊完善處置拖欠工資及群體性欠薪事件的應急措施,突出重點、抓住難點,針對性地做好各項拖欠工資清欠工作。
一、建設基層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必要性
1.有助于化解民生糾紛等問題
鄉鎮勞動保障涉及農村勞動者的根本利益,若服務不完善、不周到,則極易誘發各種民生糾紛,特別是現在全國性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實施,涉及到每一個家庭,或多或少會出現一些矛盾,這些都必須靠鄉鎮一級甚至是村一級工作人員去化解。例如,鄉鎮勞動者往往因用人企業改革而被迫下崗,企業無法為勞動者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由于利益格局的不公平、不合理而無法有效處理,進而引發損害農民務工者勞動權益的矛盾糾紛;再比如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申領方面,由于某種原因沒能通知到他本人造成延誤領取或沒有領取等這些矛盾在工作是常有發生。基于此,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建設為解決這一糾紛提供了恰當的途徑,通過同用人企業保持密切的對話,依照《勞動法》等相關規定化解糾紛和矛盾;通過和老百姓面對面的政策解釋和交流,才能進一步化解矛盾,減少糾紛,確保勞動者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維護老百姓的權益,這也是鄉鎮維穩工作中一項重要內容。
2.為基層政府制定民生政策提供信息依據
如今,城市勞動保障服務平臺日趨多元化,而在基層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建設則相對滯后,以致就業信息更趨分散化,市場供求相對脫節,造成農村勞動者無法及時獲得就業信息和職業培訓的機會。為此,構建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著力擴大信息公布渠道,將鄉鎮政府所推行的最新就業政策及時公布,進而加強與基層勞動者的聯系,為鄉鎮政府了解農村勞動者的就業狀況提供了便利條件。
二、建設基層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有效措施
1.注重專業人才的培養
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成功建設,歸根結底取決于人才。首先要構建完備的選人用人機制,在人才招聘上做足文章,選拔一批經得住時間檢驗,有志于在基層大有作為的人才,并對其在生活和工作上給予適當的優待。其次,要加大人才的培養力度,定期舉行勞動保障政策培訓,使其熟悉和理解中央和基層最新的勞動保障政策,鼓勵人才加強理論學習和實踐鍛煉,逐步增強他們的理論政策水平;同時要提高人才應對復雜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掌握勞動保障服務的話語體系,以嫻熟的溝通手法成功化解鄉鎮勞動保障方面的民生糾紛和矛盾;再次,要引領人才掌握現代化信息網絡設備的應用方法,使之熟練掌握各種網絡技術和辦公軟件的操作要領,同時要提高人才的政治責任感,增強主人翁意識,切實把勞動保障服務作為自己神圣的使命和職責。實踐表明,唯有打造一支業務精良、政治思想合格、專業水平過硬的人才團隊,才能協助鄉鎮做好勞動保障服務工作。
2.基層鄉鎮要完善組織機構
鄉鎮要依據規范要求,明確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性質,統一設置機構名稱,結合所轄區域的現實狀況,如就業需求、居民數量、企業用工市場需求等,配置合理數量的專業職員,構建逐級勞動保障服務運作機制,明確機構所要完成的服務目標,在做好基層勞動者社會保險、就業信息收集和公布的同時,凸顯勞動仲裁協調、勞動保障監察、勞動權益溝通對話、勞動技能培訓、勞務輸出等職能的發揮。在機構管理方面,基層政府要實施人、財、物一體化管理模式,盡量減少對上級政府的依賴,在實踐中不斷提高組織機構的管理效能,提高履職能力,使組織機構擰成一股繩,勁往一處用,力往同處使,形成政策透明、廉潔規范、辦事高效、保障有力的現代化勞動保障服務機構。
為更好地滿足農村居民勞動保障方面的需求,必須加強村級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并將其作為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必須構建起勞動力資源類、就業培訓類、社保類和政策類等基礎性臺賬,推行動態化管理,精確把握村內的勞動保障現狀。其次,要在村內構建勞動保障服務專欄,積極公開服務內容、政策制度及辦理結果等信息,著力提高公開的實效性。再次,要加強村級勞動保障服務站的硬件設施建設,配備檔案柜、桌椅等基本辦公設施,并給予一定的工作經費補貼,以保障村級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順利運作。
3.提高思想觀念的認識
構建鄉鎮勞動保障服務平臺是黨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新征程上,立足于農村勞動保障的現實狀況,統籌城鄉一體化發展、服務“三農”、實現共同富裕的一項重要決策。鄉鎮政府首先要深刻地認清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建設的重大意義和必要性,將其列為一項民生工程來抓,尤其在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要緊跟農村勞動保障改革的步伐,自覺協助鄉鎮政府共建勞動保障服務平臺。鄉鎮政府必須依靠制度和行政力量,提高思想認識。具體地說,要構建一套完整的制度、章程體系,并設定相應的量化指標,將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統一納入鄉鎮政府年度績效考評體系中。例如,在年度內增加農村勞動者的就業數量、集中組織職業技能專項培訓、增加務工人員招聘會的場次等,這些均可納入績效考評體系中,進而鞭策和激發基層政府建設服務平臺的自覺性和創造性。與此同時,上級可對鄉鎮政府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建設狀況進行定期考核評價,把考核的結果同評優相掛鉤,適當鼓勵鄉鎮政府大膽創新,努力爭先,進而打造符合本地鄉情的特色化勞動保障服務平臺。
4.全面貫徹執行相關制度規范
基層勞動保障平臺的創建除了要完善組織機構外,也要著力解決制度規范的執行問題。首先,必須立足于基層農村現狀,這就要求政府部門除要加強配備專門的勞動保障工作團隊外,還要積極拓寬工作渠道,聘用各村責任心較強的村主任或村民就任勞動保障協管員,使勞動保障服務平臺的建設更接地氣、更貼合實際、要貼合農民群眾,逐步形成網絡化的組織機構。其次,要以“拿來主義”指導工作實踐,引導勞動保障服務平臺建設“走出去”,通過外出交流學習,借鑒平臺建設成效顯著的地區經驗,實現以我為主、為我所用。例如,可把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納入統一管理的范疇,由縣級勞動部門直管,以最大限度地激發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5.逐步擴大基層服務面
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同時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用工備案。工程項目部、項目經理、施工作業班組、自然人等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不得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抵押金。用人單位不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的從用工第二個月起支付雙倍工資。一方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建設領域農民工勞動合同的主體雙方。包括工程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另一方是農民工個人。施工企業招用農民工,必須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定,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依法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
二、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和監管制度
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期(最長不超過一個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不得以實物、有價證券等其他形式抵付,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克扣農民工工資。
(一)設立農民工工資預留專戶。
將建設資金中的人工費部分存入建設項目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指定銀行的工資預留金專戶(以下簡稱專戶)中,建設單位(指建設項目的投資者)應落實好建設資金。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先預存工程造價的10%作為部分工資和保證金,否則不予發放施工許可。
按月從專戶中支取農民工工資,施工企業支付工資困難時。并可抵扣建設單位應當支付給施工企業的工程款。專戶余額不得低于工程造價的4%當專戶中資金不足以發放工資時,建設單位應及時預存。
經項目行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審查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項目竣工后。退回其專戶中余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專戶資金專項支取。
(二)進一步規范工資支付行為。
經項目行業主管行政部門、建設單位審核同意后,施工企業從專戶中支付農民工工資必須按照工資支付周期列表造冊。從專戶中支取農民工工資。企業不得將工資支付給包工頭,鼓勵企業委托銀行農民工工資。農民工委托他人領取工資的受委托人在代領工資時應向企業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委托人簽名蓋章的委托書。農民工本人或者受委托人在領取工資時,應當簽名蓋章。企業委托銀行工資的應當將工資存入農民工本人賬戶。企業支付工資應向農民工提供個人工資清單。
由工程項目部按時記載勞動者出勤、加班加點等情況,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勞動者考勤制度。如施工企業不按規定記載而引發工資爭議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相關規定責令支付。
企業自行決定的無效。確認程序應當在一個月內完成。施工過程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需要扣減農民工工資的由施工企業委托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予以確認并出具書面證明。
(三)追究拖欠工資連帶責任。
由發包方或者勞務分包企業負責支付。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發包、分包或者轉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的如該組織或者個人拖欠農民工工資。
(四)建立企業工資支付信用制度。
將施工企業工資支付情況作為評價其信用狀況的重要內容,將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納入政府對企業實行的信用管理體系。建設領域行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將企業工資支付情況作為審核企業資質和招、投標資格的一項重要考核內容和前提條件。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結合勞動保障年度書面檢查工作。記入勞動保障信用檔案,對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處理意見,并采取重點監控等措施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對惡意拖欠和克扣農民工工資的行為,要做到發現一起嚴格查處一起。
(五)全面推進施工企業參加工傷保險。
將工傷保險費用在工程造價中單獨列支,建設單位要按照相關規定。不得作為投標報價的競爭性費用。建設單位在開工前,應將工傷保險費一次性撥付給施工總承包企業。
繳納保險費。對拒不參加工傷保險的施工企業,施工企業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為農民工辦理參加工傷保險手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情節嚴重的不予核發或吊銷《安全生產許可證》
三、加強勞動監察與勞動爭議處理力度
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時,企業與農民工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勞動爭議時。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訴。勞動仲裁機構要及時受理農民工與施工企業的勞動合同糾紛,對拖欠工資的爭議要優先受理并可對拖欠工資部分先行裁決。
加大對農民工勞動合同和工資支付監督檢查的力度。對不按要求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工資的不履行勞動合同及采取欺詐或威脅等手段簽訂勞動合同的企業,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要依法責令其糾正,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農民工利益造成損害的要責令其進行經濟賠償,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企業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借機亂收費的要嚴肅處理,并按相關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