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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完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
硅谷經驗表明,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軟環境尤為重要,而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是高新技術產業規模經濟的推動者。曾有一項調查這樣斷言,美國電子產業在上世紀的迅速發展,完全得益于當時美國完善的資本市場。
早在2006年,在科技部的支持下,中關村開始建設有“新三版”之稱的“非上市公司的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為中關村中小企業構建“場外”股權流通轉讓交易平臺。科技部于2009年頒布的《關于發揮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新三板”的全面建設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公司代辦轉讓系統的相關制度,加快擴大在國家高新區進行試點”。
更為業界所關注的是,“十年懷胎”的中國創業板也已落地,在創業板開張僅半年多的時間,創業板上市公司規模達到了70家。
2009年3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頒布,正是中國證監會給中國創業板的一紙“準生證”,在其6章58條的詳盡條款中,證監會對擬到創業板上市企業的發行條件、發行程序、信息披露、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等方面全部進行了詳細規定。
《辦法》規定,到創業板上市的企業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 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 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30%。企業發行后的股本總額不少于3 000萬元。
可以看到,與主板市場相比,創業板市場“低門檻”和“高成長”的特性,對成長性高新技術企業尤為適合。事實也證明,構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對進一步完善高新技術產業的風險資本退出機制,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上風險資本效能,為高新技術產業化提供了多方位有效的金融制度安排。
推動金融創新,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由科技部等部門牽頭發起的2007年中關村高新技術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以下簡稱“07中關村”),被業界視為規模以下高新技術企業在債券市場上獲取“發言權”的破冰之舉。
眾所周知,由于高新技術產業的新穎性和不確定性,受到發行規模和信用等級嚴格考量的債務融資模式,對高新技術企業接納程度極其有限。就集合債券模式而言,實際上,“07中關村”由國家開發銀行提供再擔保服務,而后由于銀行對企業債的擔保業務被叫停,導致中小企業集合債券信用增級缺位,“07中關村”被繼續復制的空間大幅縮小。但不可否認的是,這種在債券市場上,為高新技術中小企業“打包”融資的模式依舊可圈可點。
直到2009年,依據《銀行間債券市場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08〕第1號),中國銀行間市場協會制定頒布《銀行間債券市場中小非金融企業集合票據業務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打包”融資隨即有了一條綠色通道。
《指引》進一步規范銀行間債券市場上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的發行和流通。《指引》為集合票據制定了標準,明確指出,集合票據是2個(含)以上、10個(含)以下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以統一產品設計、統一券種冠名、統一信用增進、統一發行注冊方式共同發行的,約定在一定期限還本付息的債務融資工具。
當年11月25日,銀行間債券市場首只集合票據,由北京銀行主承銷的“北京市順義區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成功發行;以后中關村高科技中小企業2010年集合票據上市發行……種種跡象表明,與集合債券相比,集合票據正在成為一項發行靈活度更高,政策空間更大的高新技術中小企業債務“打包”融資工具。
構建金融保障體系,險資護航高新技術產業
為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科技部與中國保監會于2006年聯合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組織開發科技保險險種,并積極創新科技保險發展模式。
據資料顯示,在2007至2008年間,科技部與保監會在支持政策比較具體、條件比較成熟的城市率先開展試點。先后推出兩批共12個國家科技保險創新試點,包括北京、天津、重慶、武漢、深圳和蘇州高新區等。
由地方科技部門出臺配套鼓勵政策、保險公司參與試點的新模式,有力地調動了保險公司和地方科技部門的積極性。實踐證明,隨著科技保險業務的順利開展和推廣,高新技術企業的風險管理意識和能力大幅提升。
為進一步發揮科技保險的功能作用,支持國家自主創新戰略的實施,科技部與中國保監會聯合《關于進一步做好科技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鼓勵保險公司進一步開展科技保險創新業務,要求全國地方科技主管部門推行科技保險保費補貼制度。
隨著《通知》的,科技保險的區域性政策門檻不復存在,科技保險不再局限于科技保險創新試點城市。《通知》要求各有關部門和機構,根據科技領域需求和保險資金特點,研究保險資金支持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相關機制和具體措施,探索保險資金參與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培育與發展以及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投資的方式方法,并推動相關工作。不難看出,《通知》為險資進入高新技術產業,預留出了不小的政策空間。
立足產業集群,構建金融服務體系
2009年5月,銀監會與科技部聯合《關于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支持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指出,科技部將整合現有科技資源,推動各級科技部門、國家高新區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制定具體的補貼或風險補償和獎勵政策。
6月,科技部與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施科技金融全面合作。不久后,雙方聯合頒布《關于科技部與中國銀行加強合作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明確科技部與中國銀行建立多層次合作模式。要求中國銀行選定分支機構與地方科技部門(國家高新區)開展科技金融合作共建,科技部門制定有關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政策,中國銀行制定專門的服務策略,為共建的高新區及區內企業提供全面高效的金融服務。
7月,科技部制定頒布《關于發揮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和引導銀行在國家高新區的分支機構設立科技專家顧問委員會。建立適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特點的風險評估、授信盡職和獎懲制度。推動銀行貸款模式創新,開展股權質押、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試點。
建立科技和金融結合協調機制
2011年科技部出臺《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若干意見》
文件指出,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建立科技和金融結合協調機制,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方式與機制。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加快推進科技計劃和科技經費管理制度改革,促進政產學研用結合,綜合運用無償資助、償還性資助、創業投資引導、風險補償、貸款貼息以及后補助等多種方式,引導和帶動社會資本參與科技創新。中央財政設立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和績效獎勵等方式,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資金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地方可以參照設立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建立和完善科技部門與金融管理部門、財稅部門、國資監管機構的科技金融協調機制。重點圍繞促進科技創新和產業化的目標制定和落實相關支持政策和措施。加強中央層面與地方層面的科技金融工作聯動,構建以政府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政府資金與社會資金、股權融資與債權融資、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有機結合的科技投融資體系。
文件又指出,培育和發展創業投資。充分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重要作用。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綜合運用階段參股、風險補助和投資保障等方式,引導創業投資機構向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鼓勵和支持地方規范設立和運作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逐步形成上下聯動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體系,引導更多社會資金進入創業投資領域,促進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創業投資發展。充分發揮國有創業投資的重要作用,推動國有創業投資機構加大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投資力度。各類國有及國有控股科技型企業應根據自身特點探索整體或按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引入私募股權基金、風險資本等,組合各類社會資本,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改善治理結構,創新發展體制,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轉化。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創業投資行業。探索科技項目與創業投資的對接機制,引導金融資本進入工業、現代農業、民生等領域。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文件還指出要優化信貸結構,加大對自主創新的信貸支持。金融機構要把落實自主創新戰略放在突出位置,加強對重點科技工作的信貸支持和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加強與科技部門合作,在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國家科技支撐計劃、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863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等國家科技計劃以及國家技術創新工程、國家高新區基礎設施及地方科技重大專項和科技計劃、科技型企業孵化撫育、科技成果轉化、戰略性新興產業培育等重點科技工作領域內,進一步加大對自主創新的信貸支持力度。
引導政策性銀行在風險可控原則下,積極支持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重大科技產業化項目,加大對科技成果轉化項目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所需的核心技術和關鍵設備進出口的支持力度,在其業務范圍內為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鼓勵商業銀行先行先試,積極探索,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模式、產品和服務創新。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加強對新型融資模式、服務手段、信貸產品及抵(質)押方式的研發和推廣。通過風險補償、擔保業務補助等增信方式,鼓勵和引導銀行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形成政府、銀行、企業以及中介機構多元參與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綜合運用資本注入、業務補助等多種方式,提高擔保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和積極性,創新擔保方式,加快擔保與創業投資的結合,推進多層次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建設。
文件還指出,要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
關鍵詞:科技進步;金融服務;融合;互動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428(2007)03-0009-05
從20世紀90年代以來,高新技術(IP技術、通信技術、信息技術等)對傳統金融業滲透不斷加強,導致傳統金融業的邊界不斷變化和調整,現代金融服務業的創新層出不窮。本文從探討科技進步與金融創新內在關系的機理、互動機制出發,從金融促進科技進步以及科技進步促進金融創新與發展兩個視角研究在新形勢下如何推動技術金融一體化以及在技術進步促進經濟增長過程中更好地發揮金融體系的機制和功能。
一、科技進步對金融業的影響
及金融創新服務的功能
(一)科技進步對金融創新的影響分析
以信息與通訊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從根本上改變了金融服務部門的服務生產和提供的方式,極大地提高了生產率和經營效率。金融部門是信息技術和通訊技術裝備程度最高的少數服務行業之一,從而金融服務業具有較高的資本密集度,其人均占有的固定資本投資很高。金融部門的要素投入結構決定了其具有相對較高的勞動生產率,大量的實證研究也支持了以上的結論,即金融部門持續的技術投入和信息通訊設備的運用使得其具有持續穩定的生產率增長速度,這與服務業其他勞動生產率增長緩慢的行業,例如政府組織、社區服務業、交通運輸、商業服務業等等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同時,金融服務部門的經營管理機制、組織結構等方面的創新會改善業務分工不合理的狀況,從而提高經營效率。
1.基于科技進步基礎上的交易成本不斷降低極大地促進了創新型金融工具與服務的出現。降低交易成本既是金融創新產生的動機,也是金融創新的結果。如果沒有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將因為交易成本太大而無法進行。Silber(1983)在一項早期的金融創新研究中指出,與在實體經濟領域通過增加產出增進經濟福利的技術創新類似,金融創新通過以下途徑增強金融系統的功能進而增進經濟福利:改善風險承擔能力(例如期貨市場)、降低交易成本(例如自動取款機)、規避過時的管制(例如貨幣市場共同基金),可見以降低交易成本為直接結果的科技進步是促進金融創新工具和創新活動產生的主要推動力之一。以信息化技術和傳統銀行相互結合的創新產物-銀行卡為例,銀行卡不但適應了客戶對新的支付手段的需求,而且其本身就是在信息化技術支持下產生的降低社會交易成本的金融創新方式。從1985年中國銀行發行我國第一張銀行卡長城卡開始,我國的銀行卡業務發展迅速。據VISA國際組織對中國信用卡市場的調查分析,中國目前信用卡潛在目標人群為3000萬至6000萬人;而據高盛的預測,2006年中國信用卡的信貸余額可高達800億元,僅利息收入一項就可能超過140億元,信用卡存在巨大的市場空間(注:數據引用信息化:現代金融服務的命脈――我國金融業信息化發展現狀與趨勢調查報告,省略ii.省略,2006-04-26)。
2.專業化分工導致的金融服務外包改變了金融業的生產方式和經營體制。亞當•斯密認為勞動分工是技術進步的源泉。經濟史上許多新產品、新工藝和新市場是由勞動分工的深化引起的。在金融服務業,專業化分工已經達到高度發達和精細的程度,極大地促進了金融行業的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因為分工提供了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能夠進行的具有一定廣度和規模的市場。同時,分工導致的金融創新極大地促進了金融部門效率的提高。金融服務業中專業化分工的主要體現之一是金融服務外包的迅速興起。根據國際外包機構的第五屆年度外包指標的統計數據,金融服務業的外包活動占其業務額的20%,僅次于信息技術服務業、行政管理、分銷與后勤,處于第四位。美國未來5年內將把金融服務業中3560億美元的外包業務委托給離岸的金融機構,占美國金融服務業成本基數的15%。(注:引用The Joint Forum, Business Credit October 2003)目前最主要的金融服務外包業務有設備管理、數據處理等等,這些業務既可能在跨國金融機構體系內部不同部門進行,也可能在獨立的金融企業之間進行。
3.高新技術導致金融行業與其他行業的界限進一步模糊,金融市場競爭加劇,導致了金融機構創新與金融工具創新。在金融行業競爭愈演愈烈的環境下,金融中介向業務多元化和功能復合化方向發展。激烈的金融競爭導致了傳統的金融中介之間的業務界限開始模糊,不同金融機構開始向傳統業務以外的領域滲透,金融中介可能既是貸款資金的發放者,又可能提供債券承銷、收購兼并、保險產品等其他金融服務,從而成為推動金融創新的主要因素之一。
4.技術進步尤其是基于IP技術的互聯網技術的出現,不但深刻地改變了傳統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式和組織結構,而且也極大地削弱了傳統金融服務業的進入壁壘,從而有利于金融機構創新和金融品種創新。進入壁壘是市場結構中一個重要的因素,指阻止新企業從“潛在性進入”變為“現實性進入”的因素。傳統金融服務業具有規模經濟壁壘、必要資本量壁壘、絕對成本壁壘、產品差別壁壘等進入壁壘形式,由于信息通訊技術的迅速發展和互聯網技術的出現,這些傳統上對新進入者構成進入壁壘的因素基本不存在或者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因為信息通訊技術極大地降低了經營金融業務的固定資本投入和運營成本,開展某些網絡金融業務的邊際成本甚至為零,因此會導致進入的金融機構迅速增加,可開發的金融服務種類也大大增加,同時也加劇了金融服務市場的競爭強度。以改變傳統銀行業經營模式的網絡銀行為例,信息化技術支持下的網絡銀行業務不但改變了銀行業務的成本結構,而且改變了金融服務業的產業組織結構,增強了金融產業的市場競爭程度。
5.新技術在金融部門的運用使金融中介傳統的業務和垂直結構的管理模式不再適應全球金融網絡時代的要求,而以金融功能為核心的組織結構模式悄然興起,因此未來將會導致金融機構的重大調整,有利于金融機構的組織結構創新。
(二)技術進步推動型金融創新服務的功能
1.降低了市場交易成本,提高了市場效率。金融創新雖然帶來了即期市場的波動,但是能夠促使投機者和其他市場主體更加積極地參與,因而使金融工具價格向真實價值收斂的時間大大縮短。大量的實證研究表明,金融的創新包括衍生產品的出現穩定了市場交易,減少了摩擦和交易成本,從而極大地提高了市場效率。
2.通過風險的轉移和定價,穩定了市場交易者的收益。金融創新主要通過增強金融系統基本功能發揮其對長期經濟增長的積極影響。20世紀80年代以來,金融市場的創新都與金融系統的這一功能有關。以資產證券化為例,銀行等金融機構通過將資產負債表內的貸款轉化為市場化的證券(債券),這使得金融機構可以在二級市場該債券的價格對其貸款進行風險定價,并且使得金融機構可以通過出售貸款將風險轉移出去,這一創新既增強了金融機構資產的流動性,也使得市場化債券的投資者因信息不對稱的投資風險大大降低,極大地便利了市場各方對風險的轉移。
3.便利了儲蓄向投資的轉化。國際清算銀行(1986)的一項研究表明,信用創造的金融創新活動拓寬了進入特定金融市場的機會,因此具有增加信用總量的能力。例如,垃圾債券給那些不能在正規金融市場上發行債券的企業提供了進入金融的機會,也反映了創新的金融增強了金融系統動員儲蓄的功能。
4.促進了金融中介效率。由于金融創新具有較大的未來潛在收益(價格優勢、降低的成本優勢、增加的客戶群、增強創新者的信譽、增加市場份額、拓寬相關的其他市場等),創新機構會時刻保持提供創新產品和服務的動機,從而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金融中介效率。金融創新通過以下方面促進了金融中介效率:第一,使借款主體挖掘其在不同市場上借款的比較優勢并進入更廣泛的市場,以及使不同金融機構挖掘其在不同金融業務上的比較優勢;第二,信息技術和通訊技術在金融的運用,大大提高了金融中介的生產率和經營效率。
5.金融創新促進了各國資本市場的一體化進程。金融創新通過提供跨越國界限制的新型金融工具,便利了資本在國家之間的流動,從而促使各國在市場定價、交易機制和監管制度等方面的逐漸統一,極大地促進了各國資本市場的一體化進程。另外,先進的技術手段,例如電子交易和通訊網絡在金融交易和發行市場的使用,更大程度上便利了金融工具的跨國交易,這既包括金融交易品種的跨國交易,也包括經營機構交易網絡的跨國化,因此,從理論上講,除了當今各國政府金融交易的政策和制度壁壘以外,限制金融跨國界交易的技術壁壘在迅速發展的新技術面前已經不復存在。
(三)技術進步和信息化為我國金融業發展帶來的機遇
1.金融業混業經營發展趨勢需要技術進步及信息化為金融機構提高競爭力提供驅動力。我國金融行業在分業經營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出現了混業經營的趨勢,銀行業、證券業和保險業正在相互滲透,互相競爭。2002年以來,出現了中信、光大、招商、民生等金融控股集團。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管理范圍非常寬泛,例如中國第一家金融控股公司――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管理著銀行、證券、信托、資產管理、期貨、租賃、基金等金融企業。金融混業經營的發展模式迫切需要金融機構通過實施信息化建設,建立綜合金融交易、金融產品超市,并能提供一攬子高附加值的綜合金融服務。
2.我國金融機構建立高效的內部管理體制需要信息化支撐。在服務手段上,西方金融機構已形成了以客戶為中心服務至上的服務理念,金融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了熱情周到、高效快捷、準確負責的服務,并樹立了良好的公眾形象。技術品種不斷創新,業務電子化,辦公自動化水平較高。而我國金融電子化起步較晚,整體水平不高,技術環境和技術設施不完善,金融電子產品品種少、創新緩慢,辦公自動化水平較低,金融業加入WTO后會受到大的沖擊。因此必須加快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積極發展和利用電子化信息技術,建立以業務處理自動化、管理決策科學化為目標的金融電子化新格局,合理開發和使用綜合業務軟件,實現管理、控制、業務、服務、結算的網絡化,形成跨時空、全方位的服務體系。
3.提高金融服務質量和實施全能客戶服務戰略需要信息化的帶動。在西方商業銀行,傳統的信貸業務已不再是銀行的核心而退居次要地位,各類業務都與高科技手段結合在一起,如手機銀行、網絡銀行等日益成為銀行業務發展的趨向,成為銀行利潤新的增長點。樹立以客戶需求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以任何方式為客戶提供全功能、個性化、全天候的金融服務,已成為金融行業信息化的必然趨勢。而我國金融機構在通過信息化提供滿足客戶全方位需求的創新型金融品種和服務方面與國外同業存在很大差距,因此通過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新技術改造傳統金融業務的流程、組織結構和內部管理顯得尤為必要。
4.信息化提升我國金融機構國際競爭力。在經濟全球化趨勢的拉動下,金融服務要在全球范圍內不間斷提供。花旗集團的分行、子公司、附屬機構、合資企業和辦事處分散在全球100多個國家;高盛、摩根斯坦利和美林公司在全球資本市場上成為主要的交易商、承銷商和購并顧問;保險巨頭AXA集團在全球60多個國家雇傭著14萬名員工。金融全球化成為21世紀國際金融業發展的大趨勢,而金融全球化得以實現的前提是信息技術的應用,特別是數字化、網絡化環境的構建。我國金融機構已經開始走出國門,在國際市場與外國金融機構同臺競爭,如果在信息化網絡建設方面保持較強的優勢,就會大大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二、金融支持科技進步和技術創新的理論與現實
(一)金融支持技術進步和技術創新的必要性和內在機制
技術創新包括研究開發、中間試驗、商品化、產業化等多個階段的復雜環節,具有高投入性、高風險性和高收益性的特點,從而為金融支持和金融介入科技進步提供了可行性的依據和空間。技術創新及其大面積推廣應用無一不是和資本積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在許多情況下,資本積累往往是新技術應用的必備前提。金融資本能夠迅速地集聚并集中投入到技術創新中,促使技術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和社會財富,并在其中實現自身的獲利增值。在現代經濟中,技術創新作為一個新范式的技術經濟發展過程,更加依賴于良好的金融支持,金融資源動員與配置效率決定著一國技術創新的發展路徑、質量和效果(李建偉,2005)。
現代金融體系通過以下功能促進技術創新:第一,金融體系通過自身較強的流動性化解技術創新活動的流動性風險以及通過資產組合來分散技術創新的收益率風險。第二,金融體系(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場)通過提供信息處理功能影響技術創新。第三,金融體系為技術創新起到資源配置作用。第四,金融體系通過便利交換,促進分工和技術創新(呂光明、呂珊珊,2005)。
同時,金融產業愈來愈依靠技術創新所創造的發展空間。以技術創新為過程與內容的高技術項目或企業,因其相對更高的生產力與成長性,相對更高的投資價值、更廣闊的增值空間,吸引了大量金融資源的進入。例如,花旗銀行針對企業技術創新的每一個環節都設計、提供出了企業所需要的金融工具,為其提供滿意的金融支持。正是技術創新給企業帶來的高增值性,增強了其產權的流動性,擴大了金融支持介入的理由與空間。從而,技術創新客觀上成為資本流動的重要動力。根據李建偉(2005)的一項研究,89%的風險投資公司選投了在高新區和創業服務中心研究開發的高新技術項目。美國的普華永道公司在2000年第二季度,對美國風險投資業的發展狀況進行了調查。其結果顯示,風險投資的95%是投向技術型企業的。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進程的加快,高新技術的應用領域迅速擴展,風險投資面臨空前的發展規模(注:李建偉,《技術金融一體化趨勢及其相關啟示》,省略/ctqk/103.htm)。
(二)我國金融支持技術創新的現狀
我國金融業通過金融機構貸款、證券融資、創業投資等多種科技投入方式支持技術進步和創新產業的發展。但是存在著科技貸款在企業外源融資中的相對重要性下降、中小型企業獲得科技融資困難、金融市場在支持科技投資方面的作用有限以及缺乏健全有效的政策性金融符合此機制等問題。
1.金融業科技貸款對創新性產業的支持力度逐漸下降。主要原因是國有銀行商業化改革使發放風險較高的科技貸款更加審慎,企業和政府對科技投資的力度增強使金融機構貸款的重要性相對弱化,科技貸款隨我國宏觀經濟周期的波動而變化使其在緊縮周期階段占金融機構貸款的比重大幅度下降。
2.金融業科技貸款的投放對象結構不均衡。我國間接融資體系中針對大企業融資渠道較為暢通,而對中小企業以及初創期的高新技術企業資金需求滿足程度低。在我國近年來科技貸款的50%流向了大中型企業,而中小企業對科技融資貸款的比例極低。
3.促進技術創新和科技發展的金融市場機制嚴重落后。在我國針對科技融資的金融市場嚴重落后于經濟發展。在金融市場中股市融資相對落后,而銀行貸款仍是科技融資的主要渠道。
4.缺乏有效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機制。政策性金融扶持機制和風險投資服務體系是有效克服科技投資高風險和消除市場在滿足中小型科技企業初創投資存在嚴重缺陷等市場失靈的重要機制。雖然國內已有多種類型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機構,這些機構對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重要的促進作用,但資金實力有限,覆蓋面狹窄,遠未形成區域或全國范圍的政策性金融扶持機制。
三、促進科技進步與金融業互動與融合的戰略舉措
(一)加快高新技術對金融業的支持
第一,加快現代金融服務技術工程的建設。開展大型實時金融服務知識工程系統關鍵技術的研究與應用示范,促進我國金融市場體系的快速發展。通過研究金融宏觀調控計量經濟模型和分析預測模型,建立金融宏觀調控系統的指標體系。建立基于企業、個人信用征信系統的信用咨詢服務平臺,最終實現全社會信用信息共享。
第二,加快金融衍生產品、資產證券化等金融創新服務和產品的推出步伐。金融衍生產品具有技術含量高、交易工具復雜與專業化的特點,金融衍生產品不僅有利于規避市場風險,而且有利于價格發現以及提高市場流動性。近期,央行了《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試點有關事宜的通知》,明確了開展人民幣利率互換交易試點的有關事項,我國人民幣利率互換市場開始誕生。未來應在法律制度建設、加強監管和配套改革方面加大改革力度。
第三,在加強對創新型金融服務的金融風險監管的同時,鼓勵金融創新,引導金融機構從事創新活動和創新業務開展。在一國確保金融穩定和金融安全的條件下,金融創新需要一定程度的較為寬松的環境。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大多數發達國家的金融監管當局為適應微觀金融主體的金融創新要求,逐步放寬了金融管制,金融創新得以迅速發展。
第四,積極穩妥地發展網絡金融業務。一是要明確網絡銀行的發展模式,積極穩妥地發展網絡銀行業務。從國外經驗看,網絡銀行的模式有兩種,發展新的單純網絡銀行或傳統銀行的網絡化,兩種模式各有利弊。我國商業銀行應遵循突出自己的服務特色及與網絡技術公司合作的原則加以選擇。二是在加強對網絡銀行監管的同時,要從政策上進一步支持商業銀行的網絡化金融創新。
第五,大力推進金融市場制度創新。從總體上講,我國過去20年已有的金融制度創新是一種強制性、漸進式的制度創新,它依賴并滯后于經濟制度的創新變遷。加快金融制度創新,包括體制創新、金融市場創新、金融機構創新和金融工具創新,摒棄束縛金融創新的各種制度障礙和不合時宜的機制,才能為創新型服務業帶來良好的發展空間。
第六,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相關配套改革,為推進金融創新型服務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加強網絡銀行的立法工作。一方面要根據技術發展修改現行的法律規范與規則,另一方面要制定有關規范電子貨幣和網上金融服務發展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從法律上明確網上電子商務、電子資金流動的安全標準和程序,強化對網絡銀行和網上電子支付結算中心的資格認證,為網絡銀行發展和網絡化金融創新提供法律保障、安全保障。
(二)加大金融對科技進步和創新型產業的支持
1.大力發展風險投資,拓寬中小型科技企業融資渠道。通過設立以政府投資為主的風險基金鼓勵民間投資設立風險基金等方式打通社會資本投資創新型產業的通道。同時成立專門服務于科技創新的信用擔保機構,鼓勵各類商業銀行增加對企業科技創新活動的信貸支持。
2.籌建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和科技創新型服務的政策性銀行,扶持科技創新。核心問題是要明確其非商業銀行性質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的功能,政府財政在其資金來源上予以支持。
3.大力發展為企業和金融機構提供融資擔保和信息咨詢的中介機構組織。擔保機構已經成為制約中小企業融資資金需求的瓶頸,為使其健康快速發展,在政府財政逐漸加大資金投入的基礎上特別要發展資金實力雄厚的民營信貸擔保機構。
4.適度增加民營銀行設立的數量,鼓勵科技創新。進一步邁開步子,考慮民間資本已經有相當大的規模,應先行試點組建純民營銀行,而不僅僅限于對現有地方銀行進行股權結構的改造
5.試點發行科技創新債券,促進債券市場發展。
6.以商業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要在金融工具、管理理念和信貸政策方面大力推進金融創新,解決高技術企業在成長期和成熟期的融資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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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金融;融資約束;專業化;標準化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4)11-0063-06
一、引言
特定金融需求需要相對專業化的經營模式來滿足。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系分工的日益完善,不同行業呈現差異化發展態勢,傳統大眾化的金融服務難以滿足不同企業的發展需求。為此,商業銀行需要通過專業化發展為不同的客戶提供精細化、差異化和特色化的金融服務,在產品創新、風險管控和市場營銷等方面穩步推進,滿足市場和客戶特定的服務需求,實現商業銀行的持續發展。隨著金融業在現代經濟中發揮的作用日益重要,國內學者對銀行業專業化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肖遂寧(2007)認為,有效的差異化戰略能夠幫助銀行擺脫同質化競爭的壓力,提高利潤水平,贏得細分市場的客戶,最終在競爭中贏得優勢。同時,銀行業作為高度同質化的行業,產品、服務以及管理模式上的差異化效能已經越來越弱化,缺乏品牌和文化的差異化,銀行就不可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差異化。田惠宇(2010)提出,基于客戶分類分層和需求多元化,差異化服務是銀行業戰略轉型的不二選擇,專業化經營是商業銀行戰略轉型的有效途徑。
從金融需求角度看,近幾年,科技型企業發展迅速,對金融資源的需求也更加迫切。但由于無形資產占比較高的輕資產特性以及商業銀行重抵押的傳統信貸機制性矛盾難以破解,科技型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一直存在。由此可見,科技型企業的金融需求是一種特定需求,通過商業銀行開展專業化經營是解決這一問題的可行路徑。2011年人民銀行和科技部等八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促進科技和金融結合加快實施自主創新戰略的若干意見》,明確要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2012年齊魯銀行高新支行確立了科技金融的專業化發展方向,開始探索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的有效路徑,并于2014年率先榮獲濟南市“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稱號。該支行利用濟南高新區內科技型企業眾多的外部環境,采取專業化的經營戰略,加強對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借助省、市兩級政府搭建的政策平臺,充分利用財政政策杠桿,開發出適合科技型企業的新型金融產品,成功解決了部分科技型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同時,通過聚焦于科技型企業的信貸需求,有的放矢、突出特色,經營效益不斷提升,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的品牌效應在濟南金融系統中不斷擴大,并逐漸向全省輻射。
現有文獻對商業銀行專業化發展模式的研究主要以理論研究為主,更多是從宏觀視角進行分析。本文擬以齊魯銀行高新支行為樣本,從微觀角度剖析商業銀行專業化發展的內外部動因和存在的問題,并對專業化模式進行深入分析,力求總結其中有益經驗,為我國商業銀行專業化發展提供一定的啟示。
二、齊魯銀行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的運作實踐
(一)中小科技型企業融資困境
中小科技型企業在促進經濟發展、擴大社會就業、改善人民生活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長久以來,“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卻成為中小科技型企業進一步發展壯大的桎梏,盡管政府、銀行、企業等主體進行了多方面的努力,但其融資約束卻依然長期存在。究其原因,除了與一般中小企業相同的放貸成本高、信息不對稱等原因外,中小科技型企業資產結構特點與商業銀行傳統貸款模式的內在矛盾也是重要的原因。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信貸風險不可測。為規避信貸風險,《商業銀行法》第36條規定:商業銀行貸款,借款人應當提供擔保。但鑒于中小科技型企業的發展階段與資產結構特點,其信貸風險實際難以管控。首先,中小科技型企業大多處于初創期和成長期,都具有高成長和高風險的特征,發展過程中面臨太多的不確定性,經營失敗的概率大。一旦經營失敗,商業銀行只能被動地處置抵質押物來獲得補償。其次,中小科技型企業資產結構以知識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為主,無形資產抵質押融資相對于有形資產不確定性強,且無形資產的評估價值更易受市場環境、科技發展等因素變化的影響,一旦出現信用風險,抵押物轉讓和變現價值更不確定。
2. 信貸責任認證難。從業務流程看,信貸業務不僅涉及銀行內部部門,包括信貸業務部門、風險管理部門、審計部門和會計部門等,也涉及銀行外部的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組織。一旦發生信用風險,內部責任難以認定,外部責任更難以追究。目前我國制定的無形資產評估總體標準操作性較差,專利技術各有特征,評估缺乏具體的量化標準,評估過程中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假如處置抵押無形資產的變現價值遠低于評估價值,中介機構是否承擔損失,責任如何認定,銀行追責難以實現。
3. 信貸產品設計難。間接融資市場中,資金供給方相對于需求方長期處于強勢地位,傳統銀行業機構聚焦“有形不動產抵質押融資”的信貸模式已十分成熟,且需求旺盛、風險可控。而科技型企業持有的知識產權、專有技術等無形資產價值差異很大,且其價值嚴重依賴于資產評估師的專業判斷,風險較高,無法契合現行的貸款模式。銀行自身沒有動力、能力為中小科技型企業設計專門的產品和制度。
(二)齊魯銀行的認識與思考
齊魯銀行于2003年在濟南市高新區成立高新支行,成立伊始,齊魯銀行就思考如何更好地服務科技型企業,特別是中小科技型企業;如何實現銀行與中小科技型企業的互利共贏。經過十多年的發展,齊魯銀行科技支行最終確立并堅持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的發展道路,主要基于以下的認識與思考:
1. 中小科技型企業信貸需求客觀存在。濟南高新區作為1991年確定的首批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是“超級計算中心”、“量子技術”、“云計算”、“三網融合”等具有國際尖端水平和自主知識產權的產業基地。2013年,園區全年實現生產總值485億元,獲得各類專利授權2231件,研發總投入占到銷售收入的4%,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73%。高新區快速發展的背后,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資金瓶頸卻從未消除。高新區孵化培育的一大批科技型中小企業進入再創業、再發展的快速成長期,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更加突出。
2. 中小科技型企業信貸市場未開發。齊魯銀行高新支行通過近10年的經營運作,已與濟南高新區內的552家科技型企業建立了業務聯系,但受限于人員配備、行內考核、配套產品等方面的缺陷,業務聯系大多集中在支付結算等領域,其規模、效益與其他支行相比,沒有太大的差異,并沒有享受到高新區快速發展的紅利。
3. 中小科技型企業信貸市場具有成長性。2014年上半年,濟南市高新區完成GDP、固定資產投資和地方財政預算收入分別為258.3億元、190億元和36.7億元,分別增長8.5%、25.2%和11.4%。全區擁有各類企業1萬余家,2014年全區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82家,占全市近一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全區工業總產值的比重達到73%,在全國115家國家級高新區綜合排名中位列第13位,科技型企業的快速發展衍生出不斷擴大的資金需求。
4. 開發中小科技型企業信貸市場需要特定技術。中小科技型企業信貸需求是可以通過特定需求來滿足的,但正如上文提及的,中小科技型企業融資約束是根植于其資產特點與商業銀行傳統貸款模式的內在矛盾。要實現對其信貸領域的開發,需要商業銀行設計專門的產品和制度,全面梳理內部機制,徹底解決導致中小科技型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限制性因素。
(三)齊魯銀行服務中小科技型企業的制度設計
中小科技型企業融資困境呼喚新的金融供給方式。齊魯銀行通過分析市場,認識到需求的普遍存在;通過外部制度響應和內部制度建設,構建了全新的中小科技型企業融資服務方式。
1. 外部制度響應。一是積極響應政府政策。2012年,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與市科技局、財政局、審計局等部門聯合出臺了《濟南市科技金融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試行)》,決定以政府風險補償金為切入點,實現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鼓勵商業銀行信貸支持科技型企業的發展,齊魯銀行積極參與,最終成為4家科技金融合作銀行之一。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創新商業模式,促進科技成果資本化、產業化。齊魯銀行借此機會,積極協同濟南市政府職能部門、金融監管部門,對北京、杭州等地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情況進行了實地走訪調研,研討科技金融的運行模式。2014年4月,齊魯銀行高新支行被濟南市科技局與人民銀行濟南分行營業管理部聯合授予濟南首家“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稱號。
二是充分利用政府平臺營銷。受限于網點、資源等因素,齊魯銀行本身并不具備營銷優勢,但通過與濟南市科技局簽訂《濟南市科技金融風險補償金貸款業務合作協議》,與山東省科技廳簽訂《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服務框架協議》,利用省科技廳、市科技局聯合搭建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實現批量搜索客戶、批量細分客戶、批量營銷客戶,降低批量營銷貸款操作中的人力物力消耗,充分利用政府“風險補償金”的杠桿作用,以“專業化”的精準服務應對“綜合化”的廣泛營銷。
2. 內部制度設計。一是打造特色隊伍,培養專業人才。科技金融特色支行專注于服務高新技術企業,成立專職服務團隊,開辟綠色服務通道,并通過集中培訓、專家授課、網絡教育等多種形式增強專業隊伍對高新技術產業的認識和了解,結合信貸實戰操作,有效提高銀行員工工作的熟練程度。同時,相對標準化的服務流程和服務標準的重復強化,促使銀行人員業務水平和業務能力不斷提高,緩解了工作緊張程度,從而降低發生工作失誤等經營風險的概率。銀行業務的單位操作成本得以降低,銀行整體勞動生產率得以提高,在銀行服務科技型企業這一特定領域,實現“低成本、高質效”的銀行服務。從齊魯銀行看來,特色支行專業化經營可以減少其對不同業務領域人力資源的需求,從而有效降低銀行內部的組織成本、人力成本以及不同業務部門和員工之間的協調成本,改善管理效率,提高業務活動效益。
二是實施特別授權制度。一方面,為規避因內部額度緊張而導致的無法按時放款問題,齊魯銀行在資金匹配上對高新支行進行了傾斜,保證科技型企業優先得到低成本信貸資金支持。另一方面,允許高新支行突破地域限制,借助山東省科技廳搭建的平臺,對接淄博、濰坊等省內其他城市的高新園區,給予特色支行上級管轄行500萬元異地業務特別審批授權。異地審批權的下放,與其他商業銀行省級管轄行不允許跨區經營的政策相比,提高了特色支行經營的靈活性,有利于擴大高新技術產業客戶群體,避免了支行因規模沖動而不對客戶進行區分。目前,已對接淄博、濰坊市的兩家國家級高新園區企業,完成授信1億元。
三是開發專屬產品。差異化的營銷平臺和信貸產品是避免同質化競爭、實現特色定位的基礎和根本。齊魯銀行推出了專門針對科技型企業資產特點的金融產品――“齊魯科貸寶”,其主要內容包括股權質押融資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配套訂單融資等供應鏈系列產品。該產品創新操作模式,如見保即貸、銀投聯貸、銀保聯貸,在市場細分的基礎上,提出“量身定制”的概念,針對某一類型科技型企業,為其量身定制金融產品,更加適應科技型企業的信貸需求。
四是改進信貸管理機制。針對科技型企業輕資產結構的特點,齊魯銀行特色支行突破了傳統銀行針對科技企業依然以固定資產抵押為主要方式、擔保公司擔保為輔助手段的授信審批機制的制約,實施差別化的信貸管理機制,逐步完善適合高新技術產業特點的信用評級和信用評分制度,對具有長期合作關系且經過若干信貸周期檢驗的政策性融資擔保公司采取見保即貸,充分利用財政資金完善科技金融風險補償與激勵機制,不斷增強高新技術企業貸款的定價能力,較好地解決了高新技術企業“貸款貴”的問題。
五是確定合理的信貸責任認定機制。齊魯銀行遵循“盡職免責”的原則,只要信貸人員在貸前調查、貸中操作、貸后檢查中按照信貸流程操作,每一步都遵循了信貸流程的要求,即使貸款出了風險,形成了不良貸款,也不追究信貸人員的責任。這種做法最大程度地保護了信貸人員,只要勤勉盡職、不疏忽、不疏漏、嚴格按照流程操作,就不會承擔不良貸款的嚴重后果,信貸人員辦理科技型企業貸款的積極性普遍提高。
三、齊魯銀行科技金融特色支行專業化發展模式的啟示
(一)個性化、特殊化需求的標準化處理
從西方銀行業發展經驗看,只有建立科學規范的標準體系,才能有效降低銀行產品和服務的復雜性和管理難度,提升產品的前瞻性和主動性,也才能更好地規范產品開發、營銷和售后服務,提高應變能力和運營效率。本案例中,齊魯銀行高新支行位于濟南市高新區,科技型企業客戶較為集中,具有高成長和高風險特性,且無形資產占比高,抵質押物難以衡量,科技型企業的這些特點都使得其對金融產品的需求不同于一般工商業客戶,商業銀行難以通過傳統的信貸產品滿足其融資需求。為此,該支行設計推出了專屬科技型企業的“齊魯科貸寶”信貸產品,并擴展了該類信貸產品的適用范圍和認知度,降低了單個客戶的貸款成本,實現了金融服務效率的提升。
“齊魯科貸寶”是齊魯銀行為科技型企業量身定制的金融產品,充分運用齊魯銀行作為濟南市唯一一家法人商業銀行的靈活性和便利性,突破了傳統商業銀行各項硬性要求和限制,并提升了科技型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通過將科技型企業特點與齊魯銀行經營特色的有機結合,針對某一科技型企業特點,在不違背監管政策和齊魯銀行自身信貸政策的前提下,按照標準化的信貸流程為其“量身定制”融資方案。在科技企業的貸款戶數和貸款量大大增加的同時,由于齊魯銀行對風險管控進行了標準化建設,重新梳理并實行了更加嚴格的風險評估體系,因而沒有發生一筆不良貸款。這樣,該支行就把市場不能專業化的交易協調和風險決策活動,通過商業銀行內部分工進行標準化處理,并通過這種協調和決策的標準化帶來效率的提高和產品成本的降低。
(二) 營銷平臺的批量運作
商業銀行的規模經濟是指隨著銀行的業務規模、人員數量、機構網點的擴大而發生的單位運營成本下降、單位收益上升的現象,它反映了商業銀行經營規模與成本收益的變動關系。商業銀行作為特殊的企業類型,其規模經濟是經營效率、風險水平、治理結構等多個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
在本案例中,齊魯銀行高新支行通過適度的專業化提高服務差異化程度,有利于提升核心業務的控制能力和風險抑制力,而且能夠快速感知并響應意外的市場環境及客戶需求的變化,更加靈活地適應成本結構和業務流程,在更高的生產力、成本控制、資本效率和財務可預測性水平上降低風險并開展業務,最終實現規模經濟效應。在實現了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專業化和標準化生產后,齊魯銀行高新支行進一步通過“科技型企業信貸工廠”綠色通道審批模式實現批量化加工,并與政府部門合作,通過搭建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實現了對客戶的搜索、細分和營銷,在資源充分有效利用、組織和經營效率顯著提升的同時,單位營銷成本顯著降低。
2011年之前,齊魯銀行高新支行對公貸款平均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30%,對科技型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35%。確立科技金融發展方向后,對公貸款平均利率依然為基準利率上浮30%,但對科技型企業貸款平均利率為基準利率上浮20%,對合作良好的科技型企業采用基準利率。盡管銀行貸款利率下降了,但收益卻較以往大大增加,主要是因為貸款企業的增加和貸款投放量的增加,提高了收益,降低了成本。這也是科技金融特色支行專業化、批量化發展業務的優勢所在。銀行與企業在科技金融上找到了契合點,實現了互利互惠,取得了共贏的局面。
(三)專業化品牌效應
按照新制度經濟學理論,交易成本主要包括搜尋成本、信息成本、議價成本、決策成本和監督交易執行的成本。齊魯銀行高新支行為科技型企業設計了標準化的金融產品與服務,品牌影響力穩步提升,這使得科技型企業更容易獲取相關金融產品信息,產品與服務價格也更為公開透明,相關搜尋成本、信息成本、議價成本和決策成本顯著降低。
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集聚效應凸顯。集聚效應是指各種產業和經濟活動在空間上集中產生的經濟效果以及吸引經濟活動向一定地區靠近的向心力,是導致城市形成和不斷擴大的基本因素。最為典型的例子即美國硅谷,聚集了幾十家全球IT巨頭和數以萬計的中小型高科技公司。齊魯銀行高新支行科技支行模式的成功,一方面,可以推動同行業復制、模仿科技銀行模式;另一方面,可以為政府對科技型小微企業的財政支持提供可操作的投資渠道。在人民銀行及政府相關部門的引導和督促的基礎上,各家金融機構在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方面進行了有益的嘗試和改進,全市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模式得以突破。截至2014年5月末,濟南市共有12家企業、2名非職務發明人開展了知識產權(專利權)質押融資業務,180項專利權質押融資額度累計近3.1億元。同時,一批符合科技型企業的特色產品和服務機制應運而生,例如招商銀行建立集市場營銷、授信審批、風險管理于一體的小企業專營化運行體制,開發“展翼通”系列產品,涵蓋上市貸、投聯貸、科技成果轉化貸、科技補貼貸等產品;北京銀行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營支行,推出“信用貸”、“軟件貸”、“節能貸”、“智權貸”、“網絡貸”等科技類特色服務產品。濟南高新區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環境的改善,有助于科技型企業發展、壯大,密切銀企關系,吸引更多的科技型企業落戶園區,形成高新技術產業集群,實現社會整體福利的提升。
(四)同業競爭優勢
品牌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最初的品牌使用是為了便于識別產品。品牌迅速發展是在近代和現代商品經濟高度發達的條件下產生的,品牌的使用給商品生產者帶來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齊魯銀行高新支行確定專業化發展道路后,其科技金融合作銀行、科技金融特色支行成為顯著招牌,主打產品及授信模式更加符合中小高新技術企業的需求特征,社會知名度不斷擴大,在高新區內的科技型企業中形成了良好口碑。高新支行在漢峪金融商務中心、齊魯服務外包城、國家綜合性新藥研發技術大平臺和國家創新藥物孵化基地等科技型企業集聚地的宣傳營銷,為特色支行鎖定大批潛在科技型企業客戶群。隨著其獨具特色的專業服務產品的不斷推廣、宣傳,特色銀行品牌的傳播力和業務拓展能力得以迅速提高,提升了社會知名度、影響力和吸引力,不僅在濟南市高新區高新技術企業中奠定了良好的客戶基礎,影響力還延伸至山東省其他地市。
2011年以前齊魯銀行高新支行對于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支持力度較弱。2012年確立科技金融特色發展方向后,該行年開戶數、貸款數、貸款金額等指標較前期都有了倍增,并且隨著特色支行品牌的建設,這一趨勢正加速增長,特別是2014年獲得“科技金融特色支行”稱號后,上述指標在2014年上半年就基本達到上年全年的水平(見表1),科技型企業與齊魯銀行高新支行合作的意愿不斷增強,金融支持科技發展的力度持續加大。
四、結語
齊魯銀行高新支行的實踐表明,科技型企業特殊的融資需求可以通過商業銀行專業化的方式來滿足。商業銀行的專業化發展有利于降低社會總體融資成本、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同時也避免了銀行間的同質化競爭,契合了實體經濟發展的“新常態”。據此可以得到以下基本結論:第一,標準化有利于提高效率、降低風險。通過內部制度建設、外部制度響應,積極建立產品、內部分工協調與流程的標準化,將個性化、特殊化的需求進行標準化轉換,實現規模化處理,有利于在提高效率的同時降低風險產生的可能性。第二,通過平臺批量運作,降低了交易成本,實現了規模經濟。在標準化的基礎上追求更大的業務量規模,有利于降低單筆業務的交易成本,并進而為企業減負、為銀行增效,實現銀行與企業的雙贏。第三,注重品牌建設,增強自身美譽度。品牌是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有利于吸引客戶,能夠為品牌擁有者帶來巨大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增強自身聲譽,確立高水平的競爭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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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cialized Operation of Specific Financial Service: Qilu Bank’s Case of Branches Characterized by Technology Finance
Subject Group of Operation Offices of PBC Jinan Branch
(Operation Offices of PBC Jinan Branch,Shandong Jinan 250021)
傾注專業 雕琢品牌
銀之杰從1998年成立之初就專注于銀行影像應用軟件的開發,對銀行業務的信息化、自動化處理以及銀行業務流程再造具有豐富的經驗和前沿的認識。公司所有的研發投入均用于銀行影像應用軟件領域,堅持在該領域內做大做強,走專業化的發展道路,確立了公司在銀行影像應用軟件領域的行業領先地位。銀之杰在全國銀行系統中建立了穩固的用戶基礎,?樹立了“銀之杰”信譽卓著的企業品牌。公司的產品近年來先后獲得“中國十大創新軟件產品”、“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中國軟件行業協會優秀軟件產品”、“中國國際軟件博覽會金獎”、“中國500最佳新產品”、“中國國際金融(銀行)技術暨設備展覽會優秀應用軟件、優秀解決方案獎”等一系列獎項。“銀之杰”品牌已成為銀行影像應用軟件領域質量的保證。
技術優勢 網羅賢才
銀之杰經過十多年在銀行影像應用軟件領域的潛心研究和自主開發,已經形成了明顯的技術領先優勢,擁有了眾多的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如印鑒識別技術、影像要素識別技術、影像版面識別技術、影像工作流引擎、影像處理及優化技術、影像采集平臺封裝技術、影像壓縮算法、影像安全技術、影像服務總線、集成桌面技術等等。在銀行影像應用軟件產品開發上,從印鑒影像應用到票據影像應用再到流程再造影像應用,銀之杰一直是行業的先行者和領導者,是該行業標準的參與制定者。銀之杰擁有一支技術精湛、經驗豐富的復合型專業人才隊伍。公司的主要研發、技術骨干大多具有多年銀行影像應用軟件開發經驗,不僅精通模式識別、圖像處理、計算機軟件、大型數據庫等領域的專業技術,而且對我國銀行業務流程、業務特點非常熟悉,對銀行業務流程再造的發展趨勢有前沿的認識,能夠準確把握銀行現實或潛在的需求。做精做專一類產品,是企業保持在特殊行業優勢地位的必要條件。
優質服務 贏得客戶
關鍵詞: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可持續發展;備付金
中圖分類號:F8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31(2011)07-0013-03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1.07.03
一、引言
我國第一家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創立于上世紀90年代末,但真正意義上呈規模增長的非金融支付服務始于2005年。六年中,越來越多的非金融機構廣泛參與到支付服務市場中,其交易渠道已從單純的互聯網支付延伸至移動支付、電視支付、電話支付以及POS支付;支付賬戶從銀行賬戶擴大到了行業性的儲值賬戶;支付介質從傳統的卡磁條拓展到了IC芯片,有力地推進了各種支付領域的電子化水平,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產生活。但在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快速發展中,一些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如同質化經營嚴重、備付金收益歸屬問題以及客戶信息安全問題等,這些問題已經對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健康發展產生了較大的影響。面對交易規模與日俱增的非金融支付服務市場,如何引導其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已成為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我國非金融支付機構發展的現狀分析
目前,市場上共有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300多家。按照業務類型大體可以劃分為以下幾類:一是包括以支付寶、財付通和快錢為代表的網絡支付機構,這類機構依托公共網絡或專用網絡在收付款人之間轉移貨幣資金,涵蓋貨幣匯兌、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數字電視支付等。二是以商通卡、聯華OK卡和斯瑪特卡為代表的預付卡機構,這類機構的特點是以營利為目的,采取磁條、芯片等技術,以卡片、密碼等形式發行的在發行機構之外購買商品或服務的預付卡。三是以ChinaPay、通聯支付和拉卡拉為代表的銀行卡收單機構,這類機構主要是通過銷售點終端(POS)等,為銀行卡特約商戶提供代收貨幣資金服務。易觀智庫數據報告顯示,2010年我國互聯網支付、電話支付和手機支付全年交易額總計達到11,342億元,環比增長95%。其中,從支付形式來看,互聯網支付達到10,858億元,占到96%的份額;從企業份額來看,支付寶以49%的份額占據半壁江山,支付寶、財付通、快錢、Chinapay、易寶支付五家企業占據整個市場接近90%的份額[1]。
(一)政策環境分析
2010年6月和12月,中國人民銀行相繼出臺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結束了我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市場一直處于監管真空的狀態。在《辦法》和《實施細則》中,第三方支付從事的網絡支付、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都被納入監管范圍。
按照《辦法》規定,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領《支付業務許可證》,逾期未能取得許可證者將被禁止繼續從事支付業務。2010年12月起,中國人民銀行陸續公示了申報《支付業務許可證》的企業,這份名單已經從最初的17家,擴容到目前的32家。從這些候選企業擬申請的支付業務類型來看,主要為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收單及預付卡業務。其中,大部分企業選擇了互聯網支付業務和銀行卡收單兩大業務類型,還有一些企業同時申請了預付卡的發行與受理業務。截止到本文成稿日,《支付業務許可證》仍尚未發放,其將帶來的影響還有待進一步觀察。但總體上,市場準入機制的建立和完善,意味著不達標的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將被迫退出市場,有利于保護客戶的合法利益,同時也給那些規模較大、信用能力較好的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正名”,使它們擺脫了多年來一直處在政策“灰色地帶”的尷尬,有助于提高整個非金融支付服務行業的公信力。
(二)盈利模式分析
當前,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盈利主要來自于以下三個方面:一是手續費收入。即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收取商家的手續費和其向銀行支付的手續費差額。例如,當一位消費者通過某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支付平臺向商戶支付了1000元,如果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收取商戶1%手續費,但其向銀行只需支付0.6%的費用,那么這0.4%的手續費就是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收入。由于同質化經營嚴重,導致價格戰升級,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爭相下調手續費或使用非常規的手段惡意競爭,以期贏得更多的市場份額,支付市場盈利空間被進一步擠壓。二是客戶備付金收益。客戶交存的預付存款等形成了客戶備付金,這部分資金收益的歸屬問題一直沒有明確,部分機構將其用于其他投資活動(比如投資債券、股票或打新股等),獲得巨額收益,即使存放在銀行賬戶,也能夠獲得一筆不小的利息收入。《辦法》頒布后,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而且只能根據客戶發起的支付指令轉移備付金,不能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雖然沉淀資金形成的利息收入如何分配尚未明確,但是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在備付金收益方面“做手腳”的難度更大,加大了其經營難度。三是在增值服務方面拓展盈利空間。例如,部分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將服務領域擴展到代收水電煤費、通信費、房租房貸、酒店機票、信用卡還款、彩票、網游等,通過拓寬服務領域,創新服務內容等方式拓展盈利空間。
總的來說,非金融支付市場競爭是非常激烈的。2005年6月之前規模較大的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有ChinaPay、上海環訊、北京首信、IPAY和網銀在線等,大部分公司處于相對公平且利潤率可觀的競爭環境中。而如今,300多家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中,由于同質化經營和無序競爭,除了背靠淘寶的支付寶、依靠騰訊網的財付通等市場份額較大的機構已經實現盈利外,其他機構大多處于虧損狀態。但是從非金融支付服務市場高速發展的情況看,如果能找到有效的市場切入點,完善和探索盈利模式,盈利空間還是很大的。
(三)備付金使用情況分析
《辦法》出臺前,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掌管的客戶備付金一般通過存入銀行賬戶獲得利息收入,有時也進行其他投資獲得收益,備付金規模越龐大,使用這些資金所獲取的收益也越大。在缺乏有效監管的情況下,客戶備付金是否被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挪作他用,外界無從知道,這其中隱藏了巨大的社會風險和金融風險。
《辦法》明確客戶備付金不屬于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自有財產,禁止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以任何形式挪用客戶備付金的行為。同時,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只能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備付金存管銀行,備付金存管銀行應當對存放在本機構的客戶備付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因此,部分從事支付服務的非金融機構基于自身發展和管理需要,已逐步建立與客戶備付金管理相關的內部控制機制[2]。例如,建立專門的客戶備付金管理部門,并將其作為要害崗位進行嚴格管理。或者與銀行合作,由銀行作為獨立的外部機構對其客戶備付金的管理和運作進行監督,以此提升該非金融機構的社會公信力。
(四)客戶權益保障情況分析
盡管絕大部分非金融機構在提供支付服務時,都力求筑起一道牢固的安全防線,但是現在網絡病毒種類繁多、傳播方式和途徑多樣化,時刻威脅著支付平臺的安全。如果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忽視支付業務系統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不僅影響支付的安全和效率,而且存在網絡黑客盜用資金等安全隱患[3]。此外,由于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在交易信息和支付指令的收集、傳輸、儲存過程中,掌握了大量客戶信息,一旦其所掌握的用戶信息泄露或用作其他用途,極可能對社會穩定產生消極的影響。
《辦法》明確要求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應當具備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支付指令的完整性、一致性和不可抵賴性,支付業務處理的及時性、準確性和支付業務的安全性,具備災難恢復處理能力和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支付業務的連續性,以及妥善保管客戶信息等,為客戶資金安全以及隱私權的保護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可持續發展應遵循的原則
(一)堅持制度創新的原則
合理的制度能促進分工與合作,促進產出水平的提高。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超越經營模式約束,實現整體可持續發展問題,這需要從社會制度層面予以保障。因此,有關部門要切實通過制度創新,促進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二)市場調節與監管并重的原則
可持續發展的著眼點是整體、協調、長遠的發展,需要在個體和整體、局部和全局、近期和長遠、宏觀和微觀發展之間進行充分的協調和結合。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實現可持續發展需要相關部門積極合理的介入,通過指導、參與、協調、強制等手段引導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實現可持續發展。《辦法》的出臺不僅為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的行為正名,而且使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業務范疇、監管等有章可循。因此,為了促進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可持續發展,要遵循市場調節與監管并重的原則,同時發揮“看不見的手”和“看得見的手”的作用。根據不斷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適時完善相關制度,通過“市場機制”加“政府監管”的方式,推動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健康有序發展。
(三)苦練內功原則
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想可持續發展,必須堅持苦練內功,提高自身可持續盈利水平,樹立良好的口碑。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推廣和使用先進的加密技術、密鑰管理技術和數字簽名技術,加強內部信息系統的安全管理,建立有效的應急機制,提供安全、可靠、差異化的支付服務,創立一個具有廣泛認知度的支付品牌。
四、促進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可持續發展的主要對策
(一)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
雖然《辦法》和《實施細則》的出臺使得非金融機構提供支付服務時有章可循,但是在實際業務操作中仍然有待進一步完善。首先,建議允許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在確保客戶備付金的安全、不影響正常支付和清算的前提下,經過相關部門批準,可以將一定比例的備付金投資于低風險、高流動性的項目上,比如購買國債等。其次,可以借鑒歐盟的做法,對客戶備付金提供保險或類似保證。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的規模、管理和運行情況等實行差別比例制度,要求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將收取的備付金按一定比例存放在人民銀行賬戶。再次,建議在相關的法規制度中要明確利息的歸屬與分配問題,避免由于政策不明朗引發不必要的爭端。最后,應明確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收費監管部門,建議制定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提供支付服務的最低費率標準,避免其為了爭奪市場份額違背基本的成本收益原則,同時也能提高洗錢和套現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成本。
(二)完善和探索盈利模式
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完善盈利模式,實行差異化策略,快速全面地了解客戶需求,對客戶群進行細分,并根據不同的需求,研發設計安全可靠、個性化、定制化的產品,做到產品差異化、服務差異化、市場差異化、營銷模式差異化,從而形成極強的產品競爭力。與此同時,還要充分利用技術和市場的發展,提供新的產品應用及服務,探索新的盈利模式。
(三)構建支付品牌發展戰略
當個性化消費越來越豐富時,客戶就越來越在意支付服務的質量,只有為客戶提供無法替代的服務,才能在競爭中勝出。因此,創立一個安全、可靠、個性的支付品牌是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所在。經過長時間的積淀,支付品牌在客戶心中形成固有理念,最大限度地滿足和切合用戶的需求,能夠增加潛在品牌價值和未來收益。首先,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增強自身內部控制能力,切實保障客戶的合法權益。一是要設立獨立的客戶備付金管理部門,形成分工合理、相互制衡的組織架構,建立分級審批制度,將客戶備付金操作和管理崗位作為要害崗位進行管理。二是要切實保障客戶資金安全,妥善處理支付危機,有效控制支付風險,做到支付業務的連續性,保證客戶信息不被泄露,從而贏得客戶的信賴。其次,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樹立營銷理念,著重為客戶提供個性化服務,以吸引客戶,充分挖掘客戶的潛力,構架新的營銷體系,在客戶心中塑造強有力的品牌形象,例如,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支付寶就是行業中具有客戶忠誠度的支付品牌。再次,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遵守相關制度的規定,合規經營,避免自己陷入違法違規支付行為的糾紛中,使企業的形象受到損害,影響支付品牌的美譽度。
(四)在競爭中謀合作
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不僅本行業競爭激烈,還要和銀行等機構爭奪市場,在競爭中謀合作就至關重要。首先,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利用自身龐大的網絡資源,成為商業銀行和客戶之間溝通的橋梁。例如支付寶與郵政儲蓄銀行共同推出的聯名卡,取得了很好的市場效果。其次,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要利用品牌優勢拓展政府政務便民繳費等領域。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可以和電信、航空公司、旅游酒店、物流公司等合作,優勢互補達到雙贏。例如快錢就與東航、南航、山航等航空公司建立了合作關系,支持互聯網、手機、固定電話和POS等線上線下多種終端,服務覆蓋國內外30億張銀行卡。
我國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已經進入了激烈的市場競爭期,隨著《支付業務許可證》頒發的步伐日益臨近,整個行業將重新洗牌。面對新的機遇和挑戰,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的道路,非金融支付服務機構才會不斷發展壯大,并促進各個行業的有序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林宜.《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解讀[J].中國信用卡,2010(8).
近來國家實施長江經濟帶戰略,合肥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讓合肥高新區迎來千載難逢的機遇。而健全完善合肥市高新區科技金融服務體系無疑是增強高新區“軟實力”最重要的內容之一。研究兩方面內容:一方面深入挖掘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中存在的問題和成因,另一方面從充分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的融資作用和構建一個完善的金融服務平臺等方面對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路徑進行探索。
關鍵詞:
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路徑;合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中圖分類號:
F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5)11002001
1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發展現狀
(1)2014年合肥市高新區科技金融成績斐然,初步形成多層次多方位的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一方面2014年合肥市高新區在科技金融方面取得了以下成績:與上交所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編制《合肥高新區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規劃》;10家企業在新三板掛牌,占全市的59%;高新科投累計投資項目15個,投資額7688萬元;國安、高科、興皖、鼎信4支政府引導的創投基金累計投資企業38家,投資額8.84億元;“創新貸”、“助保貸”規模進一步擴大,累計扶持企業73家,發放貸款1.96億元;高新擔保助力124家企業融資853億元。投融資服務聯盟進一步完善,提供融資咨詢服務100余次。另一方面高新區科技金融機構包括科技銀行、省風險投資引導基金、公共安全產業基金、安徽省股權交易中心、天使投資基金、高科創投已經多達50家,已經初步形成多層次多方位的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
(2)高新區各金融機構產品創新不斷,為金融服務體系的發展不斷注入活力:首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創新。2014年1月,作為安徽省首家家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的杭州銀行合肥科技支行在合肥成立。杭州銀行積極探索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在經營模式創建了“1+N”的經營模式。其次是主要包括典當企業、小額貸款公司和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等準金融機構服務模式不斷創新。最后省內還率先誕生了科技保險、知識產權質押貸款、互聯網股權眾籌等科技金融新業態。
(3)政府在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中的職能不斷轉變,由主導型漸漸轉化為支持和引導為主,使得金融市場更加活躍,金融環境更加開放。合肥市政府職能不斷向支持引導為主發展,在2014年合肥市政府做為橋梁,大力幫助企業對接風司、銀行等各類金融機構。同時出臺支持企業上市的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從證券市場獲取發展資金。
2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存在的問題和成因
(1)政府職能雖然在不斷轉變但定位還是不夠明確,作為投資主力限制了金融市場的活越性:合肥市政府在高新區科技創新金融體系構建中占據著舉足輕重的地位,從現有情況可以看出合肥市地方中小金融機構、風險投資機構、擔保機構及其他金融機構大多是具有政府背景或政府直接出資成立的。但投融資行為應是由市場主導并非政府主導,政府職能定位的不明確限制了金融市場的活躍性。
(2)沒有充分發揮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作用,各個不同市場之間的轉市、退市機制不完善:隨著金融領域進一步的開放,合肥高新區資本市場得到了快速發展,也形成了多層次的資本市場,但是并沒有最大化發揮其投融資作用。目前來看區內絕大部分中小企業仍難以實現場內交易和在資本市場融資。另外轉市、退市機制不完善,例如合肥市高新區創業板市場退市在實際操作中仍存在標準不統一、程序復雜和缺乏關于投資者補償或處罰制度等一系列問題。
(3)缺乏一個高效的科技創新金融服務中介平臺。目前合肥市高新區雖然已經初步構建金融服務中介平臺,但是其低效性、平臺和金融機構之間的矛盾制約了其更好的發揮其作用,主要矛盾表現在以下兩方面:第一,金融服務平臺的政府公益性和平臺內各種國有、民營等金融專業機構的盈利性使得兩者存在利益訴求偏差,這種矛盾直接影響到平臺運行的效率和提供金融服務的質量;第二,平臺內部協作效率低,缺乏高端經濟、管理、金融類綜合型專業人才。
(4)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的信用擔保機制不夠完善,中小企業風險投資機制不夠健全。合肥市高新區信用擔保機制隨著信用擔保機構行業整頓的推進發展逐步規范化,但同時也能看到高新區信用評級發展落后;其次是由于合肥市高新區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主要由政府扶持,自身缺乏信用基礎,缺乏合格的擔保抵押品,導致中小企業風險分散機制不健全。
3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發展路徑探索
(1)轉變高新區政府職能、優化金融服務環境,提升投融資工作效率是完善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的首要路徑。首先,高新區應建立一個以政府引導,企
業投入為主,金融信貸與風險投資為支撐的多元投融資體系。政府不應直接參與平臺項目的投資,而是應該明確職能,加強服務型政府建設,努力為金融服務體系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其次,加強高新區金融環境建設:一方面加強硬件環境建設,完善基礎設施建設;另一方面加強軟件環境建設,建立完善企業信用數據庫和信用信息共享機制,為投融資工作的展開提供最大的便捷。
(2)最大化發揮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作用是發展合肥市高新區金融服務體系最基本的路徑。一個多層次功能完善的資本市場體系不僅能解決企業在不同發展層面的資本需求問題而且可以有效地催發資金的活力,而最大化發揮多層次市場體系作用是深入拓寬高新區投融資渠道的基本路徑。拓展以股權投資為基礎的債權融資渠道,有計劃地推進合肥市高新區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及高增長的科技型企業到國內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和海外上市。最后,完善不同層次市場之間的轉板、退市機制,設立法律法規健全其退市標準、簡化企業退市程序和建立關于投資者補償處罰機制。
(3)打造高效率的高新區科技創新金融服務中介平臺。最根本的是要建立高新區金融服務中介平臺運行的長效合作機制,合作方之間首先應共享價值觀以明確目標,加強多方間的信任、承諾和互動,加強獎勵機制,從而達到長期高效合作的目的。最后需要加強服務平臺金融智力資源的引進和發展,大力引進同時精通管理、經濟和高新技術產業各方面的綜合型金融管理人才,產學研結合建立多層次金融人才培養體系。
(4)建立更加完善的高新區金融信用擔保體系,加強風險投資機制優化。首先要建立一個面向金融企業的區域性大型信息庫;其次要建立區內各企業外部信用級別數據庫,將企業的評級報告、歷史評級信息等進行收集、整理與保存,從而打造一個良好的信用環境。最后要加強區內各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風險防范機制優化,可以通過按照“政府扶持、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多層次股權投資機制,同時積極引進國內國際上著名的風險投資機構,從而促進園區風險防范機制的優化。
(5)深化科技與金融的結合,一方面把金融轉化為科技,另一方面以科技推動金融服務體系的完善:深化科技金融融合關鍵在于建立健全擬上市企業領導包聯制度,完善企業征信體系和自主創新投融資政策支撐體系。
參考文獻
[1]于春紅.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融資體系研究[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9.
[2]王春蕾,曹顥.高新區金融服務環境建設的實施策略[J].上海金融,2014,4(15).
為貫徹落實中省和市委、市政府擴內需、穩增長的決策部署,進一步發揮金融在服務全市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不斷改善對中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切實解決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支持我市中小微企業實現健康快速發展,實現“強工業、保增長”的戰略目標,特制定本系列活動實施方案。
一、活動宗旨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鼓勵中小微企業發展的金融政策措施,通過積極培育,主動發掘,渠道疏通,金融創新等工作,確保現有和潛在的優質企業能及時得到資金支持,著力培育一批質優、誠信、成長型中小微企業,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活動目標
通過“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系列活動”的開展,促使我市中小微企業融資總量明顯增加、金融服務水平明顯提高、金融生態環境明顯改善。達到四個目標:一是實現差異化服務。滿足不同層次、不同行業、不同類型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需求。二是推進高效化服務。開辟中小微企業貸款審核“綠色通道”,實行標準化、專業化、簡約化的貸款審批流程。三是開展信用培植服務。通過對中小微企業信用資源的培育和開發,為中小微企業增信,提升其融資能力。四是堅持踐行社會責任。積極履行金融行業的社會責任,為中小微企業發展辦實事、辦好事。實現“兩個高于”,即中小微企業融資增速高于社會融資的增速,增量高于2011年的水平。
三、活動時間
2012年6月-12月
四、工作方式
本次系列活動由市政府統一領導,市金融辦牽頭,人行分行營管部、市工信委、市財政局、市科技局共同參與,通過宣傳、培訓、對接、幫扶等形式,引導中小微企業開展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系列活動共分五個方面進行。
(一)市金融辦組織系列活動啟動儀式及新聞會;開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宣傳、培訓活動。
活動內容:組織召開“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系列活動新聞會暨啟動儀式”;組織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創司等,為中小微企業直接融資、間接融資進行培訓輔導,拓展中小微企業融資思路,提高融資能力;引導融資性擔保公司為中小微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余額達80億元以上,小額貸款公司為中小微企業貸款10億元以上;為中小微企業印制配送《中小微企業融資產品手冊》和《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匯編》。
活動時間:7月底以前
(二)市工信委、市金融辦組織開展“千企百億”融資培育計劃活動。
活動內容:篩選重點中小微企業,調查匯總重點培育中小微企業融資需求,組織開展銀行業金融機構與中小微企業的對接活動。通過銀行信貸、集合債券、創業投資等形式,力爭在2012年底前為1000家以上中小微企業實現各類融資新增額100億元以上。
活動時間:8月底以前
(三)人行分行營管部組織開展為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管家”服務活動。
活動內容:組織駐市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為200家中小微企業提供“金融管家”服務。協調各金融機構挑選業務知識全面、工作能力強、服務意識好的業務骨干擔任中小微企業“金融管家”。“金融管家”按照“一對一”的原則,根據對接企業金融業務方面的需求,提供包括金融政策、金融信息、金融服務、信貸產品、信用增值等全方位的金融服務,幫助設計最有效、最經濟的融資方案,提供可行的信息支持和行動建議;指導協調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建立信貸“綠色通道”。
活動時間:9月底以前完成
(四)市科技局、市金融辦組織開展科技型企業與投融資機構對接、開展融資渠道與技巧培訓;組織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上市推進的培育、培訓和扶持工作。
活動內容:通過開展科技型中小微企業融資培訓,拓寬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提高科技型企業的融資能力。力爭年底前為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實現融資50億元以上。
活動時間:10月底前完成
(五)市財政局、市工信委、市金融辦負責組織開展“助保金貸款”宣傳培訓活動。
活動內容:組織開展“助保金貸款”業務宣傳活動,在試點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修改助保金貸款辦法,擴大“助保金貸款”業務范圍,增加“助保金貸款”入池企業數量,引導金融機構支持我市重點中小微企業穩步發展。
活動時間:11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強領導,統籌安排。各有關單位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把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作為落實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扎實開展“三問三解”活動的重要內容。加強協調,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享信息,切實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環境,確保全市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系列活動的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完善制度,明確責任。要進一步研究完善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的政策措施,切實改善中小微企業融資政策環境,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有效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持續加大對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工作力度。對改進和完善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
中圖分類號:F831.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5)07-0004-03
1金融服務及中小企業創新
1.1金融服務內容及作用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利益、獲得滿足的活動。包括為了促進產業、地區的發展,金融監管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相關政策,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開展一系列相關工作,比如,提供貸款優惠、辦理金融業務便利、提供外匯結算、政府給予貸款貼息、支持進入資本市場等。
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于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本文研究的金融服務是指為了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創新,提高中小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政府機構制定相關的促進政策,同時金融機構制定相關具有針對性地金融產品和服務,為企業融資提供幫助,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題的相關金融服務。主要包括政府的稅收優惠政策,資金支持,貸款貼息,政府成立企業資金需求信息平臺,為資金的供需雙方提供對接平臺;銀行向企業提供貸款,簡化貸款手續,降低貸款門檻等;保險機構開發專業的貸款產品,為企業提供相應保險保障;企業IPO融資等內容。
1.2 中小企業創新與金融服務支持
企業是創新的主體和實施者。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是企業創新的主要方面。企業創新是指企業家為了獲取利潤,保持企業的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2]抓住潛在的市場機會,重新組合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設計新的生產方式(工藝),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創造出滿足市場需求的新產品,獲得競爭力的活動;同時,企業在創新過程中往往會伴隨著企業的制度變革,以保障產品和技術的創新順利進行。
2金融服務對創新能力的作用機理分析
企業創新是一個系統性的行為,創新能力的提高受到內外部環境的眾多因素的影響。系統動力學是基于系統行為與內在機制間的相互緊密的依賴關系,研究系統各要素產生變化形態的因、果關系。[4]由于企業創新的影響因素相互依賴、相互作用形成反饋循環過程,從系統動力學角度描述分析企業創新行為便于揭示金融服務與企業創新要素之間的因果作用關系。
2.1金融服務企業創新系統動力流程
通過分析影響企業創新能力的因素,以及各因素之間的因果反饋關系構建了金融服務對企業創新的影響流程圖,該流程圖中金融服務對于企業的支撐直接影響到企業的籌融資活動的效果,從而影響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會進一步影響企業在創新方面的資金投入和人員投入,以及企業創新平臺的建設,從而影響企業的創新效率以及創新成果,進而影響企業的產品銷售和盈利能力,最終對于企業的成長和現代化的企業制度的建立產生影響,而企業的盈利水平和企業的成長能力會進一步影響金融服務對企業的支持水平,形成一個循環的作用系統。
2.2金融服務創新投入企業創新能力
金融服務對企業創新投入的影響金融服務直接影響企業的資金充裕度,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對于企業聘請專業的高技術人員具有正向影響,企業專業的高技術人才將會影響企業對于研發人員的投入水平;在研發資金投入方面,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能夠直接影響企業創新項目經費的充足度。企業研發的投入水平進一步影響企業的創新效率,進而影響企業的創新產出和新產品銷售量,最終對企業的盈利水平、競爭力水平和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產生影響,從而反過來影響金融服務對于企業的支持水平。
2.3金融服務研究開發能力企業創新能力
企業的研究開發能力同樣受到金融服務對企業支持強度的影響,其影響金融服務首先對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產生影響,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對于企業研發中心的數量和設備完善性具有正向影響,企業的資金充裕才能保證企業投入充足的資金建立完善的研發中心,以滿足創新需求。在企業既有的投入下企業研發中的數量和質量對于企業的創新項目、創新頻率的影響也是正向的,企業研發中心越多、設備越完善企業能夠同時進行的創新項目就越多,創新頻率也越高,創新成果也會越多。同時企業研發中心對于企業的創新成果轉化率存在正向影響,企業的研發中心越好,越有利于企業創新成果轉化為實用的、滿足市場需求的產品。企業的創新成果的轉化水平會影響到企業的創新產品的產出,在既有的生產條件下,轉化水平越高,企業的創新產品產出水平越高,從而進一步促進企業的盈利能力、競爭力和持續成長能力的提高,最終影響到金融機構對于企業的支持服務水平。
2.4金融服務創新實現能力企業創新能力
金融服務對于企業創新實現能力具有正向的影響,其影響在企業生產制造能力方面,金融服務直接影響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將會影響到企業的現代化制造技術的采用水平、先進生產設備的應用水平、企業員工的素質。企業的資金越充裕,越易促使企業進行生產制造技術的改造升級,開發、引進更加先進、現代化的生產制造技術和工藝現代化生產制造技術的采用率也就越高。在企業的新產品銷售方面,企業的資金越充裕,企業用在提升產品品牌影響力的資金投入就會越多,從而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范圍就會越高,品牌影響力也就越大;同時,企業將會聘用更多的銷售人才,構建范圍更大的、更加全面合理的銷售網絡,制訂切實可行的營銷策略,增加產品的銷售量。先進生產技術和生產設備的采用將會提高企業的產品制造能力、控制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結合完善的銷售網絡和強有力的營銷策略促進企業產品的銷售,從而促進企業營業收入的增長,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進而促進金融機構對企業的服務支持水平。
2.5金融服務制度創新能力企業創新能力
企業的管理制度創新主要包括企業的創新文化、創新戰略、企業員工的創新意識、創新的激勵機制、員工的培訓機制等方面。
金融服務對于企業的管理制度創新也存在正向的影響,其影響金融服務通過影響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企業的資金充裕程度將會影響到企業對員工的培訓和創新的激勵機制的建立健全,完善的員工培訓機制能夠提高企業的員工素質和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培養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員工素質的提升有助于提升企業的創新實現能力,從而促進企業的技術創新的實現,影響企業的創新能力。
3金融服務與企業創新風險及約束機理
3.1金融服務與創新促進的信息博弈機理
信息是一種重要的生產要素,在經濟活動的資源配置中起到重要作用。企業的創新活動,特別是技術創新的復雜性、專業性特點,個人投資者往往不具備搜集、處理相關信息的能力,且創新主體及創新項目的評估成本巨大,個人投資者難以承擔,從而導致企業創新的信息匱乏。對于信息匱乏的投資項目,投資者一般不愿意進行投資,從而造成有前景的創新項目無法及時的獲得資金支持,從而需要相應的金融服務機構提供金融服務支持。熊彼特曾指出,金融服務機構不僅能夠分辨出最好的技術,能夠分別出最可能獲得成功的企業,從而促進技術創新的進行。在流動性充足的證券或債券市場上,市場的參與者能夠通過市場交易獲取相應的收益,從而激發市場參與者主動地獲取相關企業的股權結構、技術創新特點、先進性、潛在市場價值和成功概率等信息的動力。
在市場競爭中,企業為了不斷獲得競爭力需要不斷進行創新,為了防止競爭對手的模仿,避免技術和創新信息外泄,維護自身利益,企業對于技術和創新信息采取嚴格的保密措施。為了取得政府的相關政策和資金支持,企業需要將相關信息傳達給政府,政府的支持對于企業的信息具有正向的促進作用。在金融市場方面,為了通過金融機構獲得資金,企業需要將相關信息傳遞給金融機構,同時金融機構借助其專業化的規模優勢以及資金優勢,能夠從企業方面獲得更多的相關信息。為了吸引資本市場上的資金,企業需要通過媒體對外部分信息,并且在資本市場上相關信息,同時資本市場綜合政府、金融機構以及媒體機構掌握的信息,為資本市場上的投資者服務。
3.2金融服務對企業的約束機制
企業在債務融資時,金融服務機構通過與企業之間簽訂債務合約實現對技術創新企業的激勵約束機制。債務合約中一般規定有關債務金額、利率、還款方式、抵押品或擔保、限制性條款及違約責任等,這些規定會對債務人施加不同程度的約束。金融服務機構在簽訂債務合約之后,會對債務人的現金流量、企業的經營狀況,資金的使用狀況進行跟蹤監測,必要時可以取消后續資金的提供,或者提前收回債務等。所以,創新企業在獲得債務資金后既要承擔債務本息的償還責任,還要按照合約的規定及時披露相關項目的進展情況,這要求企業在進行創新時必須慎重的考慮技術的可行性以及創新成果的市場空間和利益回報。
4.提高金融服務水平促進企業創新的建議
完善金融市場服務體系至關重要
在銀行支持體系方面,建立健全中小企業政策性銀行體系,完善商業性科技貸款,健全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完善風險補償機制;深化利率市場化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對于經濟和存貸關系的調節作用,建立健全多層次的商業銀行體系,完善商業銀行的市場競爭機制,促進商業銀行的改革和創新積極性。充分發揮債券市場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作用,支持中小企業、小微企業的集合債券發行,將更多的中小企業納入到公司債券發行市場中;開展科技開發債券的發行,為企業的研究開發提供資金。放寬創業板市場的上市門檻,鼓勵中小企業在創業板市場上融資。推動場外市場發展,完善場外市場信息披露和共享機制,促進科技與資本的快速、有效融合。充分發揮互聯網金融透明度高、參與廣泛、中間成本低、支付便捷、信用數據更為豐富和信息處理效率更高的優勢,解決民間金融陽光化、規范化問題,提高金融普惠性;規范、發展民間中小金融機構,發揮中小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信息和監管優勢,引導民間借貸資本為企業創新提供金融支持。建立健全金融市場監管體系,完善信息披露、信用評價、稅收等制度環境,降低投資風險,促進金融市場健康發展,提高金融服務對于企業創新的支持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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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 服務體系 問題 對策
一、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內涵
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是農村各種金融機構及其活動所共同構成的有機整體,主要是在縣域金融的機構、產品(工具) 、市場、服務手段與技術組成的一個復雜的綜合體。在中國主要包括各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保險公司、其他金融組織以及名目繁多的民間借貸所提供的商業性農村金融服務和政策性農村金融服務。金融機構有銀行機構,還有證券、保險、信托與租賃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工具)包括存貸款、證券與外匯買賣、結算與清算以及金融創新品;金融市場有存貸款、證券、外匯以及產權交易等市場;金融服務手段與技術有人工、機械和電子技術手段等。農村金融市場包括農村信用社和農民貸款,以及上述各經濟主體在內的龐大的金融系統。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大體由各具不同功能的政策性金融、商業金融和農村合作金融三個層面的金融機構組成。
二、中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村金融服務職能定位模糊,體系不健全
農村金融體系各機構之間的職能定位既有重疊,又有空缺。首先,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追求其經濟效益最大化,收縮了機構和權限,其縣域分支機構基本以吸收存款為主,取消了放貸權限。從農村吸收的資金更多地投向回報高的產業或地區,導致極廣大急需資金支持的中小企業和農戶很難得到其所需要的金融服務。其次農業發展銀行的業務范圍狹窄、功能單一,政策性金融功能逐漸萎縮,農業借貸規模逐年遞減,已經基本不提供農村中小企業和農戶需要的小額貸款。其農村金融主導地位正在逐步弱化,它無力直接延伸到最基層去顧及農戶的基本金融需要,業務空間狹窄。農業發展銀行對農村經濟的發展和促進功能大大削弱。第三農村信用社的功能和性質不夠明晰,為了其自身的利益,其信貸資金轉向非農領域,貸款結構的“非農化”和“城市化”日趨嚴重。數據顯示,農信社40%的貸款投向農村,占農村獲得貸款的80% 以上。這導致了農村金融市場的低效運行。最后郵政儲蓄憑借“無風險”收益的優勢,在廣大農村遍設網點,長期以來存多貸少,造成農村資金大量外流,使本已供血不足的農村金融市場嚴重失血,影響農村資金的整體供應。對于郵政儲蓄來說,放貸尚是“新手上路”,貸款規模小,絕大部分存款主要通過轉存人民銀行或其他商業銀行,造成農村金融資金大量外流,導致農村金融資源的大大萎縮。
(二)農村金融服務創新不足,服務手段落后
目前農村金融資金投向不盡合理,金融創新不足和服務手段比較落后。最重要的是經營貸款問題很難解決,難以真正落實到最需要扶持的貸款對象上。貸款經營目標與商業銀行效益最大化經營目標之間存在矛盾,使得農村貸款問題困難重重。
目前農村的金融產品單一,大多數農村金融部門仍沿用傳統服務手段,農村金融服務內容主要局限于存、貸、匯等的傳統業務,缺少信貸服務品種創新,金融產品單一,中間業務不發達,服務效率低。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整體服務滿足不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需求。并且伴隨著四大商業銀行的網點陸續從農村撤往城市,致使部分農村地區出現了金融服務空白。這是市場經濟選擇的結果,由于農村金融機構出于自身穩健經營的要求和自身追求利潤的目的,不愿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但是,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村經濟發展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了多層次、全方位的要求,農民家庭收入增加,投資觀念更新,農民不僅僅局限于存、貸、匯等業務功能,農民也需要投資咨詢、代管等新的金融服務功能,更有部分農民有直接投資股票、債券、基金的需求。農村金融卻在機構上、功能上呈現萎縮態勢,農村金融服務供給與需求不相匹配,顯然目前的農村金融服務已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發展對多種金融產品的需要。
(三)農村金融服務功能整體弱化
農村金融服務功能受到農村經濟自身劣勢影響,不能有效發揮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服務三農的功能。因為農業是一項弱勢產業,農村資金先天性匱乏。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較大,導致農業投入多,產出少,風險大。金融機構基于農村基層金融機構盈利能力低于城市導致農村發展資金投入嚴重不足。所以國有商業銀行的功能定位不在農村,不愿對農投入,導致資金棄農化傾向。另外由于結算功能、行業品牌和歧視性存款政策的影響,農村信用社有心無力。資金供給能力不足,涉農資金投入受限。并且農村金融的科技服務手段落后,服務功能不強。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服務主體,客觀上缺乏專業的金融人才,科技力量薄弱,主觀上不重視金融產品服務農村經濟的創新,導致服務手段落后,產品更新滯后,服務功能缺陷。而擁有金融開發科技實力的國有商業銀行把市場研發的力量集中于城市,不太關注對農村基層客戶需求,也沒有開發出適應農村金融服務的優秀產品,導致其在農村金融服務中的適應能力不足。
另一方面,農業保險作為農村金融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還尚屬起步階段,農業保險業務逐漸萎縮且存在著較多的問題,如農業保險的空白、農業生產自然災害風險和市場風險難以規避等。目前保險公司提供的農業保險幾乎處于停辦的境地。農村對自然條件依賴較重,易受自然災害的影響。這導致農村金融機構提高了信貸項目風險評估,抬高了農民獲得信貸的準入門檻,農民所需信貸資金難以足額保證。農村金融服務機構的商業化經營方式與保障范圍狹窄等矛盾十分突出,缺乏服務“三農”的積極性,無法滿足農村和廣大農民對保險的需求。這也嚴重影響了農業穩步發展和農民收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