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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來源
(一)環境風險
環境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因不能控制其開展經濟責任審計活動賴以存在的政治、經濟、法律、社會等外部環境因素而產生的審計風險。
(二)缺少質量控制內容的風險
經濟責任審計實施方案沒有體現經濟責任審計特殊質量控制的內容。1.缺少帶有經濟責任審計特點的審計目標之一即內控制度測試與評價方案。2.是缺少審計風險評估控制措施。
(三)取證風險
審計主要是通過會計資料及相關資來發現和查證問題,而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有些審計事項尤其是違法違紀問題不一定就在會計資料中明顯反映,通過一般的審計程序難以深入查證,必須由有關執法執紀部門運用特殊手段進行審計,才能查清,如受賄索賄、收受回扣等問題。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特殊性及審計手段和審計程序的局限性,導致收集審計證據的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存在瑕疵的風險。
(四)審計評價風險
審計評價不僅要對領導干部任期內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評價,還要對被審計者履行經濟責任、管理責任、重大決策以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做出綜合合評價。由于所評價的對象是領導干部,所鑒證的是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直接目標是為組織部門考核使用干部提供參考依據,評價結果涉及被審計者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風險更大,甚至還會引起行政復議或訴訟風險。
另外,目前評價標準不統一,缺乏一套科學的、標準的、操作性強的指標體系,致使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帶有一定的隨意性,增大了審計風險。比如大量引用被審計人述職報告或工作總結中的文字、數據內容而未進行實際調查就進行評價就會顯著增加審計評價風險。
二、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防范和質量控制措施
(一)提高審計人員素質,優化配置審計資源
1.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的提高是提高審計質量的總體要求,特別是對于牽涉到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參與審計的人員應嚴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道德,做到依法審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保持嚴謹、穩健、負責的職業態度。2.合理整合配置審計資源,以提高審計工作質量。
(二)強化審計質量控制措施的幾個重要環節:
1.必須在接到主管部門或有關單位的授權或委托書后,編制審計工作方案,下發審計通知書。編制審計工作方案時,應及時調查了解被審計人所在單位的情況,要求被審計單位提供有關資料數據。發送審計通知書時也應抄送被審計人。2.嚴格按照有關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辦法所指定的內容進行審計取證工作。除發現有重大的違規違紀問題需投采取詳查法外,對任期時間跨度大,經濟活動繁雜的單位,要選擇科學合理的審計方法,如用抽樣法進行取證。視聽證據和言辭證據也應重視。所有的證據都應按規定的程序采取,以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3.審計證據應緊扣被審計人經濟責任和經營管理業績,作為反映事實的第一手材料。要避免被無關事件的干擾,保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4.審計報告中所列的每一事實都應有相應的證據和依據做支撐,所表述的內容非專業人員也應該一看就懂。審計報告著重回答的是“是什么”,沒有調查清楚或者似是而非的事項不應列入。5.經濟責任評價要科學合理。應本著慎重、負責的態度對被審計人任職期間范圍履行職責的情況做出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評價。評價時,應依照審計規范評價準則和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規定的評價內容做出評價建議,提出審計意見。切忌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事項,對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事項進行評價。
(三)建立統一審計評價的標準,完善其監督管理機制
根據審計評價的對象不同,設置不同的評價指標體系。審計評價應當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寫實與量化相結合的方法給予評價。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對經濟責任情況進行評價,由于直接關系到被審計人職務升降,因此在實際工作中要盡量避免審計人員主觀臆斷,應按照指定的標準和指標體系進行評價。若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發現有與前審計結論重大不同之處,必須補編延伸復核以前年度審計情況的審計實施方案。同時,上級審計機關應定期抽查審計實施方案,給予評定,并對抽查數量規定一定的比例,以保證監督效果。
(四)建立雙向承諾制度,明確雙方法律責任
為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實行雙向承諾制度,明確審計對象與審計人員雙方的法律責任和對誠信的保證,誰違反承諾,就由誰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形成審計風險的原因
1.1審計內容廣泛、審計對象復雜
審計內容廣泛、審計對象復雜是形成審計風險的重要原因。根據《審計法》,審計對象及內容有:國有金融機構、中央銀行、國有企業的損益、負債、資產;外國政府及國際組織的貸款、援助的財務收支;國家建設項目預算的決算和執行情況;政府預算外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及財政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各級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受政府委托的公益組織、政府部門管理的社會捐贈資金、社會保障基金以及其他有關資金、基金的財務收支;其他法律法規授權審計機關審計對象及內容[1]。
1.2審計對象有意遮掩
部分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的財務管理較為混亂,理財不遵守相關的國家政策和法律,不能有效遏制胡支亂花、鋪張浪費的現象,甚至為了滿足自己的一己私欲而貪污公款,為了避免在審計時被發現,這些審計對象有意遮掩重要的信息和資料,向審計人員提供不全、不真實、不重要的數據和資料,企圖蒙混過關。審計對象是形成審計風險最主要的原因。審計對象有意遮掩極大地增加了工作難度和風險,需要審計人員進行大量細致的調查和研究才能給出與事實相符的審計結論,而單純地依靠審計人員提供的治療和數據做出的審計結論必然與事實不符,不僅給審計工作帶來風險,還會給單位甚至是國家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和政治影響,也讓犯罪份子有可乘之機。
1.3審計人員素質不高
審計涉及財務、財政、計算機、會計、金融、法律等方面的知識,一個合格的審計人員必要了解并掌握所涉及的知識,所以說審計工作對審計人員素質要求較高[2]。此外,審計也是一項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不僅需要審計人員具備專業的知識,更需要其具備專業的判斷能力,而專業的判斷是常年累月實踐經驗積累的結果。如果審計人員專業判斷能力不高,審計工作極容易出現失誤,繼而形成審計風險。受教育制度的影響,我國審計人員的培養體系并不完善,審計人員的整體素質并不高,部分審計人員既不具備專業的職業素養,具體表現為不能嚴格執行審計程序,自行其是,也不具備敬業的工作態度,具體變現為工作馬馬虎虎、粗心大意,責任心不強,使得該發現的問題發現不了。
1.4審計方法有缺陷
隨著經濟的發展,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越來越龐大、復雜,為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審計成本和取證的難度,現代審計多采用抽樣方法。然而抽樣審計的劣勢也是相當明顯的,隨機性較強,審查結果不能全面真實地反應實際情況,容易出現審計風險。
1.5審計環境復雜
不完善的審計法律和不合理的審計管理制度是造成審計環境惡劣、復雜的主要原因。以審計管理體制為例,我國審計管理實行上級審計機關和政府的雙重領導機制,上級審計機關是業務領導,政府是行政領導,審計需向政府首長負責,使得審計工作極容易被行政干預,讓審計人員和審計機構在業務上喪失權威性和自主性,在組織上的喪失獨立性,使得審計不能有效規避風險。具體表現為政府過多地干預審計工作,讓審計工作無法正常開展,甚至直接更改、變動審計結論,使審計結論失實、失真。
2.審計風險的防控
2.1加強審計隊伍建設
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旨在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使其能更好地投入到具體工作中。具體措施如下:首先建立嚴格執行職業準入制度,確保審計人員具有合格的業務能力和政治思想。其次實行繼續教育制度,加強在職人員的再教育,對其進行定期培訓,使其養成不斷學習的習慣和認識。根據具體的實際工作,對審計人員進行系統、有計劃的專業技術、法律知識、思想政治的培訓,讓其理論、技術、思想更上工作需要[3]。最后引導審計人員及時更新會計法律法規知識,及時了解最新的財務制度,讓其通過學法、熟悉法、懂法來更好地行使經濟監督任務,讓其在實際的工作中能更好地用法、執法,提高其理論結合實際的能力。此外,還應定期舉辦認識交流會,讓先進的個人分享自己工作的經驗,讓審計人員彼此學習,實現全體知識的共享和個人業務能力的提升。同時還應引導審計人員建立正確的榮辱觀,把握好法律底線、道德底線、政治底線,不受不良因素的感染,嚴格執行審計程序和制度,確保給出的審計結果盡可能反應事實,把審計風險降到最低。
2.2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
想要建立健全有效的質量控制體系,應加強審計程序和步驟的風險管理,審計工作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審計準則。具體步驟如下:①加強審計風險的管理,審計單位應從上之下認識到審計風險的存在及危害,并定期對審計人員進行審計風險宣講,使之形成思想共識。為了確保能及時準確預測審計風險,還應在具體的工作中加強審計風險資料的收集和管理,并采取針對性的護理舉措。對審計方案進行評估,在滿足審計要求的基礎上選擇風險最小的審計方案,并采取配套的風險防控措施。②在開展具體的審計工作前,審計人員要全面、準確地了解被審計對象的管理制度、業務流程以及財務狀況,必要情況下還應了解人員配備、人員配備情況,若發現被審計單位存在會計核算不確定因素多、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審計環境不具備時,可拒絕發表審計意見或不進行審計[4]。③在發現審計結論之前,應詳細、清楚地介紹審計事項和范圍,然后再用謹慎的態度給出審計結論。
2.3規范審計程序,改進審計方法和手段
具體的審計工作需要執行審計程序,也需要審計方法和手段的支撐,所以我們要規范審計程序,改進審計方法和手段,只要這樣才能做好審計工作,減少審計風險的發生。首先,審計程序要科學、合理,應聯合應用詳細審計程序和抽樣審計程序,明確審計的重點,并盡可能提高審計程序的科學性。其次,應加強審計前資料和數據的收集,并據此制定可行的審計方案,再次,在審計過程中應加強重點、難點信息的控制,讓項目從計劃編制到最后實施有一個全過程的管理,并實現項目主審負責制,提高主審人員的責任感和權利意識。又次,要加強審計報告的撰寫,讓審計報告能準確無誤地體現審計結果。最后要改進審計方法和手段,加強審計方法的創新,建立審計作業平臺,引入先進的審計軟件,加強審計人員計算機專業知識與技能的學習,通過提高審計方法和手段來減低審計風險。
2.4采用風險導向審計
審計人員可通過專業的判斷和能力來解決審計中不確定因素,甚至還能設計出較為合理的抽樣方案,但抽樣結果數目和質量的評價較為困難,對于具體的審計人員僅依靠個人能力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5]。風險導向審計是一種新的審計模式,其在充分分析企業經營活動和環境的基礎上,通過執行分析性審計程序,運用審計風險模型,遵守審計策略而開展具體的審計工作,這種審計模式不僅能降低審計成本,還能有效防控審計風險。此外,這種審計模式還實現了審計效率和審計效果的平衡,其通過分析性程序來分析和評價審計風險,不僅能評價審計風險,還能分析出產生風險的各主客觀因素,甚至能對審計風險是否可控進行評估,這使得審計過程與審計風險的控制能緊密聯系在一起,讓實質性測試的范圍和重點更加的清晰明確,對審計風險的防控具有重要意義。
關鍵詞:審計質量 審計風險 質量控制 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F239.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0)08-260-02
一、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的涵義
審計質量,是指審計組織從事各項工作的優劣程度。它包括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項目質量兩方面的內容。
審計工作質量包括審計各項規章制度、審計標準的制定;審計計劃的組織、審計項目的實施;審計工作匯報、總結;審計報表的填制、上報;審計資料的收集、匯總、分析;審計人員的聘用、培訓;審計檔案的管理等。審計項目質量則包括審計計劃是否可行,審計證據是否充足、有力;審計工作底稿是否真實、客觀、全面反映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審計報告的結構是否合理,問題闡述是否客觀、清晰;審計意見及評價是否客觀、公正,對問題的定性是否準確;審計建議是否切實可行等。審計工作質量是審計項目質量的基礎;審計項目質量是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是最終衡量審計工作質量好壞的標尺和準繩。
現代審計是以“風險導向審計”為特征的。審計風險既是決定審計質量的關鍵因素,也是分配審計資源的先決條件。一般認為,廣義的審計風險包括審計職業風險和審計工作風險。前者是指對審計職業發展產生不利影響的因素與環境總和;后者是審計主體對各種經濟活動實施審計時,由于不確定因素影響或者由于審計人員能力所限,作出不恰當的審計判斷或是對存在的錯弊未予揭示,從而造成國家或企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簡而言之,審計風險是指審計人員因做出錯誤審計結論和表達錯誤審計意見,從而導致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承擔法律責任和相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從以上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的涵義中,不難看出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之間存在著某種必然的聯系。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的逐步確立,審計工作也逐漸深入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審計的業務范圍不斷擴大,審計的風險也隨之日益增大,這就要求審計工作與其他各項經濟工作一樣,不僅要講究經濟效益,還要回避風險。而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正是通過建立嚴格的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體系,來達到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的目的。
二、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的關系
審計質量控制,是指由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對審計的各種業務活動或行為進行有計劃的監督、綜合和協調的一種活動或行為。其實質是作為主體的審計組織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的一種自我控制行為。
審計風險防范則是在審計質量控制基礎之上,通過分析審計風險產生的各種原因,建立相應的審計風險控制措施,從而達到控制或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
首先,審計質量控制是審計風險控制的基礎。現代審計更多的采用抽樣審計方法,即根據總體的樣本特征來推斷總體的特征。然而,樣本的特征與總體的特征總會有一定的差別,另一方面審計人員素質的不同也決定了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并且伴隨著審計活動的始終。但這并不意味著審計風險不可控制,審計組織可以通過有效的審計質量控制手段,將審計風險控制減小到最低限度。例如:可以通過嚴格審計作業程序控制,加強審計人員業務素質培訓,建立審計報告審核制度等,將審計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水平上。
其次,審計風險防范會促進審計質量控制水平的提高。審計風險雖然存在,但審計人員可以通過認識審計風險,分析其存在或產生的原因,采取相應的措施加以預防和控制,即通過審計風險控制達到降低審計風險的目的,同時促進審計質量控制水平的提高。
三、制約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因素分析
從審計管理角度來看,制約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的因素可以分為:可控因素與不可控因素。
1.可控因素。即由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可控制的因素而產生的制約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的因素。
(1)審計人員的素質。審計人員的素質是決定審計質量控制程度和審計風險大小的主要因素。它包括從事審計工作所需要的政策法規水平、專業知識、經驗、技能和審計職業道德等。從總體上看,目前,一部分審計人員的知識結構尚不合理(多為財會、審計、工程人員),缺乏相關法律、金融、外語等知識,學歷、職稱層次偏低,特別是業務骨干斷檔問題已十分緊迫。隨著審計工作逐漸深入到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綜合素質人員的缺乏將直接影響到審計工作開展的深度與廣度,伴隨而來的審計風險也會越來越難以控制。
(2)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體系建設不完善。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體系建設涉及到審計工作的方方面面。如:在審計項目計劃和立項方面,審計部門對審計項目計劃的組織和立項缺乏必要的審計調查程序,對審計項目的實際情況不了解,就會造成審計人員到達審計現場后,審計項目無法開展或因審計資料準備不足,出現停工、窩工現象,造成審計成本增加;在實施審計項目過程中,審計人員配置不合理,審計組人員之間職責劃分不明確,就會造成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審計成果不突出,甚至出現個別項目重大“漏審”現象,不僅嚴重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同時對審計形象也會造成負面影響;在審計報告階段,由于審計人員對審計問題的認識高度和深度不夠,難以發掘審計問題產生的深層次的原因,審計結論流于表面,審計意見和建議無法對決策產生影響,審計報告難以引起決策層的關注。因此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體系建設不完善,就會導致審計質量控制的目標不能實現,審計工作質量難以提高,審計風險增大。
(3)審計人員的質量控制和風險意識。審計工作是一項團隊工作,審計工作質量的好壞涉及到審計工作的每一個工作崗位、每一個人員,只有每個人都注意自己崗位的工作質量,注意整個過程相互銜接的質量,共同防范風險,才能最終達到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目的。個別審計人員質量控制和風險意識淡薄,在執行審計業務的過程中,對所發現的問題和疑點不能采取嚴謹的工作態度和合理的方法進行職業判斷,沒有完全遵守專業標準和職業道德要求,認為審計只是奉命行事,而且上有領導,即使出現差錯,也在所難免,不必大驚小怪,就會造成審計工作質量不高,審計風險難以避免的后果。
2.不可控因素。是指由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不能直接加以控制的不確定性因素而產生的制約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的因素。
(1)法律、法規、審計標準有待完善。隨著國家政治、經濟政策不斷調整、變化和發展,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而法律法規建設相對滯后,有些規定已經過時或不夠明確,對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或新問題的判斷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支持,如果僅僅依靠審計人員的職業判斷,必然會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帶來新的審計風險。
(2)被審計單位的內部控制系統不健全。審計人員在實踐中發現,企業資產的安全與否,會計資料的正確與否,同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有著密切關系。當企業內部控制制度較為健全、并在實際工作中得到有效的執行時,則資產、會計資料出現錯弊的可能性就大大減少,審計工作也因此而容易進行,審計風險也較小。當被審計單位內控制度不健全、財務管理混亂或部分單位內部控制制度比較健全,而執行不力,有效程度不高,形同虛設等情況,審計風險則較大。
四、開展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的對策
1.增強審計人員的質量控制和風險意識,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
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實質上是作為主體的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的一種自我控制行為。所以,要保證和提高審計質量,首先應當從作為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主體的審計人員抓起,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增強審計人員的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意識。一是增強全員全過程控制和風險的意識;二是增強依法審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意識;三是加強對審計人員職業能力培訓工作。
2.建立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體系。
(1)建立健全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控的組織和監督機制。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控體系不僅要有健全的組織機制,還應有健全的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監督機制,才能達到滿意的審計質量。一是建立健全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的組織機構和崗位責任制;二是建立健全審計質量和風險防控的考評制度和獎懲制度。
(2)對審計作業過程的控制與風險防范。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應貫穿于審計工作的全過程。
首先,要充分考慮審計的范圍和復雜性,合理調配審計組成員,精心組織。使審計組成員的專業技術和業務知識搭配得當,能互相兼容、取長補短,同時還應具有在工作中團結協作的精神。
其次,精選項目。制定審計計劃前應充分做好審計立項的調查工作,確定審計立項的依據、內容及審計立項所要達到的目標等。
在實施審計之前應認真做好審前調查工作,詳細了解審計項目和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審計工作的內容及審計工作的重點,在此基礎上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工作方案,明確審計工作的內容和審計工作的重點,合理安排審計工作時間和審計組成員的分工,確定審計工作的程序等。
進入審計現場開始審計工作之后,應嚴格按照審計方案確定的審計工作內容和審計重點開展審計工作,并明確審計組成員各自的分工和職責。審計組成員之間應定期進行溝通,對前期工作進行總結,交流下一步審計工作的想法及準備采取的審計程序或方法;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進行深入剖析,將問題查深、查透,找出問題產生的制度及體制上的根源,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意見和建議,杜絕同類審計問題屢查屢犯的現象,提高審計成果的轉化和利用效果。
最后,精寫報告。在審計實施階段結束后,審計組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向審計人員所在的審計機關和被審計單位反映審計的結果。審計報告是審計質量的綜合體現,因此,審計報告也成為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的最關鍵一環。它主要包括:審計報告中對問題的闡述事實是否清楚、準確;所涉及數字是否真實;所附材料是否可靠有力、齊全;審計結論是否措辭得當,有理有據,評價是否符合事實,所提出的審計建議是否切實可行;以及審計報告格式是否標準、要素是否齊全,語言、文字表達、結構、條理等各方面是否符合要求等。上述審計實施和審計報告過程所實施的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措施的目標。
(3)對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的檢查控制。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的檢查控制是審計組織對已完成的或正在進行的審計業務或項目進行檢查,其控制的內容包括:審計工作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執行審計質量控制和風險防范制度的情況。審計質量檢查可以進行事中的跟蹤檢查,也可以以檢查審計檔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可以到被審計單位核查等。
總之,風險和控制是互相對應,互為鏡像的,質量控制和風險管理防范不僅僅是一個風險管理過程,還是一種思維方式的轉變。因此,審計質量控制與風險防控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它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審計人員在日常工作中時刻樹立質量控制與風險防范意識,在工作中不斷識別風險并適當地應對,努力提高審計工作的質量。
參考文獻:
關鍵詞:IPO;審計;注冊制;審計風險
截至2015年5月21日,證監會受理首發企業568家,其中已過會40家。IPO市場化發行方式下“待IPO堰塞湖”問題已基本解決。而從證監會首度公示的在審企業的反饋意見全文來看,證監會發出的問題中涉及信息披露的占七成。可見IPO重新啟動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量增加,也無疑將審計從理論到實務都推到了風口浪尖。
一、IPO注冊制下的審計風險成因分析
(一)IPO注冊制下審計風險的外部環境影響
1.多層次的經濟體制改革。隨著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我國企業通過重組、兼并、收購等使得規模不斷擴大,為了推進資本市場全面深化改革,發展服務中小企業的區域性股權市場,建立股權眾籌融資試點已被提上日程,逐漸復雜化的經濟環境和多元化的市場環境,使得IPO注冊制下審計業務類型多樣。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高新技術不斷涌現,不僅增加了企業的經營效益同時也增加了企業的經營風險,在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IPO注冊制下,審計人員的審計目標不僅僅是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是借助各種信息來預測企業的生產盈利能力、償債能力以及持續經營的能力等。IPO注冊制下審計內容及審計業務類型的變化,對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運用信息化手段的能力及職業道德規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增加了注冊會計師發表不恰當的審計意見的風險。2.新股發行制度的改革。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股票發行注冊制存在的基礎在于信息披露。證監會只負責審查發行申請人提供的信息和資料是否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將相關的核查責任下放到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并且一系列新的指導意見以規范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投資者對于形成更加可靠和更加透明的財務信息披露的需求與日俱增。IPO注冊制后,取消三年盈利的財務指標,企業上市的門檻大大降低,上市主體范圍擴大;IPO注冊制的改革使得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增加,隨之而來的是會計師事務所和會計師責任的增加,以及IPO注冊制下的審計風險。3.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我國IPO注冊制剛剛建立,相關的法律制度尚不健全、不夠穩定,從客觀上提高了IPO注冊制下的審計風險。根據2005—2015年我國證監會的數據分析可知,關聯易、主營性項目具體運營情況已成為影響IPO注冊制能否成功的關鍵。
(二)IPO注冊制下審計風險的內部環境影響
1.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參差不齊。審計人員的素質包括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建設。注冊會計師行業健康發展的基礎就是其專業勝任能力,而目前我國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的教育、考核及其后續教育滯后,限制了注冊會計師的整體專業技能,不能滿足和適應市場經濟下對注冊會計師人員素質的要求。2.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質量控制措施不完善。會計師事務所和注冊會計師是提供審計服務、決定審計質量高低的直接因素,因此在注冊會計師審計質量控制體系中,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目前《中國注冊會計師質量控制基本準則》只是從總體上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制定全面質量控制和項目質量控制程序,但是沒有涉及到具體的控制措施。面對IPO注冊制下的首次承接、企業類型多樣、中介關系復雜等審計特點,以及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程序和審計方法的不恰當等問題,增加了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不恰當的風險。
(三)審計主體對IPO注冊制下審計風險的影響
根據我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的處罰文件可知,內部控制缺陷成為除持續經營能力、關聯方交易、利潤操縱等主要原因之外的又一重要因素。受益于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的完善,IPO注冊制下上市主體的門檻被大大降低,上市范圍擴大,各類型的企業紛紛涌入上市行列。創業板上市企業大多是由民營企業改制而來,這些企業因受到規模及性質的限制,內控制度不完善,管理層的股權集中度高。在上市主體內控制度不健全的情況下進行的審計工作,必然會增加會計師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風險。
二、IPO注冊制下審計風險的防范措施
(一)法律方面
1.完善新股發行制度。新股發行從“核準制”轉向“注冊制”是一個完全市場化的系統性改革,而并非僅是發行環節的局部改革,審計應逐步將原先的“事前審批”模式轉向“事前審批,事中、事后監管”模式。否則,僅實行單個環節的“注冊制”改革,而沒有系統配套的“注冊制”改革,最終可能無法取得預期成效。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執行力度以及強化退市和分紅制度作為保障,建立以信息披露監管為核心、綜合防控為機制的防控體系,從源頭上降低IPO審計風險,保護全體股東及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2.提高失信主體的失信成本。建立處罰額度與會計師事務所收入掛鉤機制,處罰額度應采用“超額累進”的模式。這種將處罰額度進行定量計算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處罰數額的精準性和科學性,同時也最大限度地降低了處罰的自由裁量空間,減少人為操作,進一步確認了處罰的公正性。只有提高對會計師事務所虛假信息披露的違法所得的處罰力度,才能保證信息披露的完整、公允。另一方面,從上市主體及中介機構的個人處罰機制角度出發,一旦發現公司欺詐上市或信息披露造假,則所有在文件上簽字的公司高管及證券中介責任人都應該視情節輕重承擔責任,經濟制裁也是必不可少的。只有讓虛假信息無利可圖,才能保障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會計師事務所方面
1.加強審計隊伍素質建設,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專業勝任能力。實行注冊制后,注冊會計師實際上承擔了原來政府實質性審核的這部分責任,所以,注冊會計師的責任明顯加大。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持之以恒地將誠信建設作為行業的生命線,堅決抵制購買審計意見、不正當低價競爭、掛名兼職、虛假招標等違信行為,將“誠信為本,操守為重”的理念轉化為自覺實踐。其次,會計師事務所應充分考慮應聘者的學歷、專業知識、相關工作經驗及其他個人相關的綜合素質評價,建立科學、合理的人才引進機制。審計人員在會計師事務所任職期間,會計師事務所應定期對其進行專業技能的培訓,加強同行業的業務交流,通過相互經驗交流提升審計人員的職業水平。為了保證會計師事務所的整體競爭力,會計師事務所應該建立健全公平的獎懲機制,將個人薪酬及工作職位的晉升與個人的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的遵守相結合。積極調動工作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使其積極參與到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中來。2.提高審計項目的質量。第一,為了保證審計項目的質量,審計前期會計師事務所應對所承接的上市主體進行全面綜合的了解,并且結合注冊會計師自身的專業能力和獨立性進行判斷,做到從源頭上杜絕IPO注冊制下的審計風險。第二,在審計過程中,會計師事務所應該根據上市主體行業特征組織具備相關專業知識技能的審計人員,通過選擇降低審計風險的方法和技術建立審計模型,以規避和降低審計風險。在審計過程中,嚴格遵守2015年1月15日IAASB對審計準則的新修訂,即擴充審計師需要向治理層溝通的內容。更多地運用職業懷疑,通過與管理層和治理層進行更多關于審計報告中提及的財務報表披露信息的溝通,提高財務報告質量。根據IPO注冊制下審計的新特征靈活運用審計方法。對于重點問題如要求擬上市公司披露各類利益關聯關系、主業項目具體運營情況等,注冊會計師應密切關注擬上市公司獨立性并根據上市主體的主營業務的具體情況采取地毯式核查方式,以保證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合規性,以保護報表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第三,事后審計風險的評價,加強對審計工作效率的檢查、修正和評估,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審計風險。3.充分發揮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對IPO公司的立體式、綜合性的持續監督體系;建立從申報、注冊、發行、上市交易、上市后企業運作到退市等鏈條式的連續動態監管。充分發揮相關派出機構對IPO上市主體的情況熟悉、節約成本的優勢,加強對IPO上市主體的事中和事后監管,以有效打擊IPO造假、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質量。
綜上所述,由于新股發行制度的新變化,使得IPO審計環境、審計主體及審計對象等方面都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大大增加了IPO注冊制下的審計風險。首先從我國證監會工作內容的調整出發,證券法及相關法律必須做出補充和調整以適應變化了的責任主體。其次,中介機構責任的加大,尤其是會計師事務所面對新制度下審計對象及審計要求的新變化,對注冊會計師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道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建立多層次、立體式的防御監督體系,以降低審計風險。
作者:門韶娟 李娟娟 單位:沈陽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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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賀瑋琦,張巖.淺述IPO審計中的風險及防控[J].商業會計,2014,(19).
[關鍵詞]審計審計風險控制
1審計過程中存在的審計風險
1.1審計獨立性方面審計機構不能獨立于其他部門之外,審計人員和被審計單位有利害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審計公正的關系,都會造成審計風險。不良的審計環境也會對審計人員造成來自各個方面的壓力和誘惑,使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的原則性、獨立性和責任心受到挑戰,從而加大審計風險。
1.2審計方法方面由于被審計單位業務的復雜性,受審計成本限制,不可能把所有審計事項全部查清。有的審計人員不講究審計方法,只求樣本數量,不求質量一味追求逐頁看憑證,泛泛抄寫數字、資料,審計工作中抓不住主要問題。目前,審計一般都是判斷抽樣,受審計人員經驗水平限制,抽樣時可能對被審單位一些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大的項目選擇的樣本量過小,這就加大了審計的潛在風險。
1.3審計對象方面大多數企業領導干部任期時間長,有的任職長達十幾年,所形成的會計資料多,財務人員更換頻繁,新的財務人員對過去發生的一些經濟事實又不清楚,確認財務收支或資產負債及損益的真實性、合法性方面的審計工作量大,給審計實施工作帶來不少困難,存在著潛在的審計風險。
1.4審計人員方面審計工作涉及面廣,要求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查賬能力,還要熟悉宏觀經濟管理知識、政策法規、具備綜合判斷分析能力等,而目前大部分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不夠全面,嚴重制約和影響審計工作的質量。如果審計人員綜合素質不夠高,則容易做出錯誤的評價和結論。職業道德是每個審計人員應當遵守的行為規范,如果審計人員接受被審計單位的好處,則會喪失其客觀公正的立場,造成審計風險。如果審計部門內控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審計人員不能嚴于律己,必然會造成審計風險。審計人員缺乏應有的職業謹慎和職業關注,風險意識淡薄,也會產生審計風險。
1.5審計證據方面實現審計目標,必須收集和評價審計證據。審計人員形成任何審計結論和意見都必須以合理的證據作為基礎,否則,審計報告就不可信任。在審計中由于取證不慎重,有時取得的證據不真實或者只憑被詢問人的口證取得旁證,證明質量不高,使審計結論定性不準確。審計依據準確是加快審計任務順利完成的關鍵。審計依據認定不準,迫使審計人員到處收集和尋問;有時審計人員對套用的法規依據產生模棱兩可的看法,很有可能引起審計風險。
2審計風險的控制措施探討
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不僅需要良好的外部社會環境,而且還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從本單位實際情況出發,根據自己所處的環境和條件,在審計準備、實施和報告階段采取各種風險管理和控制對策,以減少審計風險,避免風險損失。
2.1審計風險責任制度的建立審計人員要樹立審計風險意識,在執業過程中要把風險意識積極地貫穿于審計計劃、審計實施和審計終結的全過程。審計組織要建立健全審計質量管理體系,明確審計組織內部各層次、各個崗位的職權,做到事事有人審核、有人操作、有人負責督導和有人負責考核。審計部門還要按責任建立專業指導機制,保證審計人員在特殊的情況下能夠得到及時的咨詢服務和恰當的業務指導;審計部門還要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實現審計工作有計劃、審計項目有程序、審計底稿有規范、審計質量有控制。
2.2審計方法的合理利用采用合理的審計方法,是提高審計工作效率的得力措施。選用審計方法,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要適合審計目的。在審計方法上不但要使用傳統的審計方法,還要使用一些先進的輔助方法,堅持賬面審計和外圍調查相結合,注意對非會計資料的審計。通常是采用趨勢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和賬戶余額分析法,將所審階段的情況與行業規律或平均水平以及被審計單位的歷史記錄相對照,從中發現異常情況,以確定審計重點和審計策略,在減輕審計工作量的同時,又能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此外,在對會計資料進行實質性測試之前,要根據符合性測試結果來確定實質性測試的重點及工作量,對內控制度薄弱環節,多進行實質性測試,以避免審計資源不足情況下所產生的審計風險。
2.3審計風險的預控機制應樹立只與正直客戶打交道的原則。客戶如果對其顧客、職工、政府部門或其他方面沒有正直的品格,則出現差錯和舞弊行為的可能性就大,固有風險就比較高。即使擴大審計測試的規模,審計人員也難以使總體審計風險的水平降低到社會可接受的程度內,出現法律糾紛的可能性就比較大。因此,審計人員在接受委托之前應當采取措施,如與前任審計人員聯系,了解前任審計人員與該被審計單位有無法律訴訟發生,了解該被審計單位更換審計人員的原因等,評價客戶管理高層的品格,一旦發現委托單位缺乏正直品格就應盡量拒絕接受。
對陷入財務困境的客戶要尤為注意。歷史上絕大部分涉及審計人員訴訟案都集中在宣告破產或償債出現問題的審計客戶,審計人員一旦判斷客戶陷入財務困境,最好考慮拒絕接受這類客戶。若無法拒絕,則應提高審計費用,執行較為詳細的審計程序,以控制審計風險。
了解客戶所在行業的情況及客戶的業務。不熟悉客戶的經濟業務和生產經營實務,就可能發現不了經濟資料反映的內容,也就可能發現不了某些錯誤。
2.4社會環境的完善應積極向社會宣傳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在經濟責任審計中應負的責任,使社會各界對審計有正確的理解和認識,并爭取社會各界的支持。審計人員只能嚴格按應有的審計程序進行審查取證,必須要有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才能有效執行,有效地降低審計風險。
2.5審計人員綜合素質的提高審計人員是審計工作的具體執行者和操作者,審計質量的高低取決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在新形勢情況下,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為了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索質,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后續教育,不斷更新知識和思想觀念,提高他們的分析、判斷、預測經濟活動能力,教育他們在實施過程中嚴格遵守職業道德、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廉潔奉公和愛崗敬業。要培養成既有熟悉和精通的審計業務,又要有敬業精神,不徇私情,秉公辦事的品德高尚、為人正直的綜合人才,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3結語
隨著審計環境的不斷變化、審計事業的不斷發展,審計人員的法律責任越突出,審計風險管理就越重要,就應采取相應的方法與措施進行預防和控制。審計風險是由經濟業務本身的復雜性和審計手殷的局限性所決定的。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不僅需要良好的外部環境,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還可以與審計程序相結合,從實際出發,將風險控制環節置于具體審計工作之中,并在審計準備、實施和報告階段的全過程采取各種風險管理和控制對策,以減少審計風險.避免風險損失。
參考文獻
[1]翟志華.論審計風險的防范與控制.中國時經信息資料.2001(22).
一、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的內涵及特征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是指內部審計人員認為存在嚴重錯誤或弊端的單位財務報告和審計結果是公正合法的,并提出不正確的審計意見的潛在可能性,審計風險主不僅僅存在于審計部門和審計人員的主觀判斷錯誤中,也貫穿于整個審計過程。
(一)內部審計風險具有客觀性和普遍性
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根據我國現在的審計方式,不管怎樣,抽樣審計總會產生一定的誤差,這些誤差可大可小,形成的審計風險規模不同,造成的損失也不盡相同,因此,風險總是不可避免的,通過內部審計風險研究,人們只能盡力改變風險發生的條件,降低損失,不可能完全消除風險。
(二)內部審計風險具有潛在性
內部審計人員的行為對審計結果有著重要的影響,如果審計人員不能嚴肅認真對待審計過失并勇于承擔責任,就會產生審計風險,導致了審計風險的潛在性。同時,審計風險只是一種潛在的風險,也受到其他諸多條件的約束和影響,如外部法律環境、經濟環境、內部人員管理等。
(三)內部審計風險存在審計的全過程,具有普遍性
每一個審計項目和審計環節都有可能出現失誤,促使風險因素的形成,導致最后的審計結論出現偏差,形成并加劇審計風險。可能產生審計風險的因素包括單位的內控能力、經濟財務狀況、審計技術與方式等。
二、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風險成因分析
(一)審計人員缺乏業務規范,職業技能與審計要求不匹配
一名合格的審計人員應該具備完善的知識體系,擁有豐富的審計經驗,掌握熟練的審計技能,但目前我國行政事業單位部分審計人員在這些方面仍舊欠缺。內部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如果審計目標不明,不能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與程序進行內審,缺乏公正客觀的工作態度和嚴肅認真的工作作風,風險防范意識淡薄,將會導致審計錯漏、丟失,降低審計質量,無形中增大了審計風險。
(二)審計體制不健全,內部審計缺少規范,不能獨立完成
目前,除了個別單位、企業自行制定的內部審計章程,我國尚未實施管理有效的內部審計法律法規,這就導致有些單位內部審計遇到無法可依、無章可循的尷尬現象。另外,部分單位沒有設置專門、獨立的審計機構或部門,造成審計會計職能混淆,內部審計機構與單位結構不能協調運行。即使有了審計機構,機構在行使權責過程中仍會受到一定的限制和阻礙,由此可能產生審計風險。
(三)審計方式滯后,具有局限性
我國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依然停留在落后的基礎階段,現有的審計方式不能滿足現代化企業會計審計模式的需求,存在財務賬表不清、發票真假部分、審計模式落后的現象,對審計風險防控考慮缺乏,導致審計風險加劇,因而我國審計方式改革還需要很長一段時間。
三、行政事業單位如何防范內部審計風險
(一)加強審計人員業務培訓力度,加快審計隊伍建設
行政事業單位必須要加強審計人員的?I務技能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定期組織員工進行業務學習、培訓,開展實戰交流與鍛煉活動,著重提高審計人員的思想素養,培養審計人員的廉潔意識,力求做到公正客觀、實事求是、依法辦事,確保審計結果的真實性。同時要加強審計人員的風險意識,在進行審計工作過程中提高警惕,保持平常心,抵制非法誘惑,杜絕損失和麻煩的出現,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質量。
(二)建立健全內部審計法律體系,規范審計過程
我國應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審計相關法律法規體系,鼓勵企事業單位依據實際情況,設置獨立的審計機構,完善審計規章制度,規范審計程序,明確權責范圍,使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走上規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道路,以便更好地執行審計工作,最大化提高審計效率。
(三)積極尋求現代化內部審計方法,改善審計環境,提高審計效率
我國經濟環境變化快,企業間的狀況差別也很大,在審計工作中各單位要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采取切合實際的審計方法,加強審計人員技術培訓,督促員工快速掌握現代化電子計算機審計技術,利用網絡建立電子信息平臺,完善新的信息體系,實現審計信息與結果的資源共享,并下放審計人員相應的審計處理職權,以方便會計財務工作的展開,及時處理審計問題,提高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
關鍵詞: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原因;規避措施
面對當前越來越復雜的審計業務,注冊會計師的法律責任也在不斷擴大。近年來,越來越多的注冊會計師被推上了被告席,進而引發了會計行業和社會工作的廣泛關注。可見,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的研究和規避措施的探討已經成為了重要課題。而要想提高對審計風險的認識,首先就要對審計風險的概念、特征、形成原因有充分的了解,進而在執業過程中總結、探索出一套切實可行的規避措施。
一、審計風險的概述
(一)審計風險概念
雖然人們對審計風險概念的研究已經持續多年,也取得了不錯的成果,但由于法律制度、經濟環境、審計發展等多方因素的影響,使得國內外對審計風險的概念有所不同,但總的來看其基本內容還是一致的。具體來講,在美國柯勒教授編著的《柯勒會計詞典》中將審計風險解釋為:第一,一個已經通過了鑒別認定的財務報表,在其事實方面未嚴格遵照公認的會計規則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的幾率性;第二,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嚴重錯誤,審計人員未發現的幾率性。從中不難發現,柯勒教授對審計風險的解釋無外乎兩個方面,即外部風險和內部風險。加拿大會計師協會將審計風險定義為:審計人員在審核過程中未察覺被審計單位存在的不正確錯誤報告的風險。可以看出,這一定義的重點在于審計人員是否能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的問題。
我國注冊會計師協會也曾對審計風險有一定的解釋:財務報告存在漏報或誤報、嚴重錯報,但會計師在審計工作完成后提出不合適審計建議的幾率性。在這里,我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將審計風險分成了兩方面,一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認為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未出錯,且能真實的反映出被審計單位營成果、現金流量、財務狀況,但實際上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卻存在嚴重的錯報、漏報等問題;二是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發現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存在問題,并給出非無保留意見,但事實上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卻能客觀公允地反映被審計單位的財務狀況。從上述解釋與定義中來看,審計風險不但包括了被審計單位的重大錯報風險,而且還包括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時的檢查風險,因此總得來說,我國對審計風險的解釋同國際上的解釋大體是一致的。
(二)審計風險的特征
1.審計風險的客觀性
通常來說,會計師事務所接到審計業務后會安排審計人員對被審計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審計,而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常常采取抽取被審計單位財務資料中金額較大、對財務報表影響較大的樣本來推斷被審計單位的整體財務狀況、現金流量、經營成果。但這種抽樣審計的方式無法從根本上保證防止誤差的產生,一般都會出現或大或小的誤差,也就是說會計師事務所與簽字的注冊會計師均需承擔一定的審計風險。在實際的審計中,即便會計師事務所工作認真,也常會因被審計單位經濟內容、管理層素質等的影響,造成審計結論與被審計單位財務狀況不一致的情況。這也就是說,審計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但有的風險并不會對會計師事務所、被審計單位造成毀滅性的損害。
2.審計風險的普遍性
會計師的審計活動完成后,最終呈現的形式是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完成后所作出的審計結論與其在承接被審計單位審計業務時,對其財務狀況的預期存在的差異便能反映出審計風險。但是這種差異是由主客觀兩種因素造成的,同樣在審計過程中,任何一個審計活動都將造成審計風險的發生。也就是說,注冊會計師采取怎樣的審計程序及審計活動都將造成怎樣的審計風險的發生。
3.審計風險的可控性
注冊會計師對自身的審計工作都是有較深認識與了解的,加之在根據制度基礎審計向風險導向審計發展過程這一思想的指導下,審計工作并未因當前經濟發展的復雜化而產生的越來越多的審計風險而束縛住手腳,相反,當前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相比過去更加專業、更加規范,也逐漸開始主動控制與規避審計風險。從中也反映出審計風險的可控性,加強對審計風險的控制,對注冊會計師正確認識審計工作,以及審計觀念的提高有深刻的意義,一方面,會計師事務所不能因為審計風險拒絕客戶的審計工作,而是要在的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識別風險領域,并及時采取有效的措施規避風險的發生,從而降低審計風險,提高審計結果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從審計風險的可靠性可知,通過提高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能力,能進一步降低審計風險,控制風險的發生,并推動人們進一步研究審計理論,進而提高審計質量。
二、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的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近年來我國會計師事務所的數量也越來越多,已呈現出燎原之勢,但就對審計風險的管理上來講,一般規模較大的事務所比較小的事務所好。首先,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與較小的會計師事務所相比更加注重自身的影響力和聲譽,因此對審計風險的研究和規避都在國際前端。故而,我國也開始出臺相關的措施,和政策上的傾斜,鼓勵會計師事務所做大做強;其次,總的來看我國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其不管是理論,還是實務上對審計風險的規避也都存在不太盡人意的地方。這是因為截至目前為止我國對審計準則的研究與國際先進理念相比仍存在一定滯后性,因此還有較大的上升空間。最后,從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風險規避的統計數據上來看(2007年到2014年8年間,我國證監會共行政處罰會計師事務所25例,涉及到17家事務所,其中被處罰3次以上的有3家,2次以上的有2家),在實際的審計實務中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風險的規避并不樂觀。
此外,相比其他國家注冊會計師能以個人名義承接審計業務不同的是,目前我國注冊會計師還無法以個人名義承接審計業務,因此在對審計風險的規避上,大多數的注冊會計師的意識與認識還是受限于會計師事務所的引導及束縛。也就是說,若會計師事務所對審計風險的規避意識強,那么注冊會計師個人也會更加注重規避審計風險。
三、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的成因
(一)會計文化環境影響
所謂的會計文化環境其實包括了兩個方面,即會計活動過程,以及會計活動的結果環境因素。在這里主要討論會計活動過程和結果造成的會計信息質量問題。從整體上來看,我國上市公司當前的會計信息質量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據相關調查顯示,會計信息失真的企業占比71%左右。一方面會計信息失真的情況正在愈演愈烈,另一方面,會計造假的金額又在不斷增大,且參與的人員涉及到了企業管理層。在如此造假成風的會計文化環境下,被審計單位給注冊會計師提供的財務報表就很有可能存在重大的錯報風險。而根據相關的調查研究顯示,造成會計信息造假成風的原因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總體來說,我國的稅負較高。在福布斯的稅負痛苦指數上我國幾乎年年都會進入前四,近日,由《福布斯》雜志推出的榜單顯示,我國內地的“稅負痛苦指數”位居全球第二,而我國內地也成為了亞洲地區稅負最重的地區。居高的稅負會給企業帶來較大的稅負壓力,而企業很可能為了逃避高稅負,鋌而走險,對會計信息進行作假,致使財務報表易發生重大的錯報風險,增加了審計風險;二是對造假行為的懲罰力度不夠。基于經濟學角度來看,若違法違規成本低,那么作為經濟人,人們就會趨利避害,做出利己的行為。以2013年陽煤化工因虛增42億元收入受到四川證監局的處罰為例,有評論就指出這一處罰相對較輕,只警示了上市公司及其高管,而對其違法違規行為沒進行深究。可以看出,當前我國會計文化環境還不規范。
(二)審計服務市場供需不平衡
首先,現階段我國的審計服務市場總得來說是供大于求的,從我國注冊會計行業管理信息系統中顯示,截止2014年底,我國記錄在案的會計師事務所總共8295家,而個人會員超過了20萬人,注冊會計師99045人,非執業會員103566人。而當前我國上市公司也就3000多家。不難看出,會計師事務所和上市公司的數量相差十分大,會計師事務所處于供大于求的局面。加之,我國收費較為可觀的大型國企和外資企業的審計業務幾乎被國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壟斷,進一步降低了會計師事務所的需求。也就是說除了少部分規模較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情況較為樂觀外,其他大部分的會計師事務所因規模小、技術落后,只能在收費相對較低的中小企業中相互競爭。在這樣的市場競爭下,會計師事務所為了生存,可能會采取不正當的手段,或不惜降低審計費用來增加競爭力,也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可能會不得已出具虛假審計報告。
(三)審計單位缺乏有效內部控制
從內部控制的定義可以得知,有效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的正確可靠是其目標之一。眾所周知,若被審計單位的財務信息是真實可靠正確的,那么其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風險的幾率就會十分低。因此只要被審計單位的內控是有效的,那么就可以保證其提供的財務報表是合理的,且不存在重大錯報風險。在內部控制中,其核心為權力配屬下的相互牽制和相互監督,其中最高權力機構為股東大會,執行機構為董事會,監事會則監督公司的經營相關人和事務,高管激勵則可解決成本與道德風險問題的重要制度安排(制度包括公司章程、相關規定等),內部控制便包含在制度中。在這種高度集中的股權結構下,大股東很有可能會與人合謀或直接命令人來侵占小股|的利益,使得內部控制制度失去其應有的作用。從近年來發生重大財務舞弊案來看,大多都與內部控制形同虛設有關,比較出名的就是萬福生科一案,在后期的調查中發現,萬福生科便采取高度集中的股權結構,其公司最后也對財務虛假案解釋為內部控制管理放松,未進一步加強法律意識和提高法制觀念,加之審計機構中磊會計師事務所也未保證其獨立性與謹慎性,最終導致這一案件的發生。
(四)審計人員專業能力不強
首先,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不高。注冊會計師這一職業對專業性的要求非常強,且需要從業人員具備深厚基本技能,以及敏銳的專業判斷,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要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但我國當前的會計審計人員的素質仍存在諸多問題:一是會計師事務所工作的付出與收獲不成正比,執業經驗豐富的注冊會計師會更想到待遇好的大企業任職而非一般的會計師事務所,因此會造成會計師事務所人員的頻繁流動,這也加大了執業人員素質進一步提升的難度。二是我國的審計事業相對發達國家來說起步晚,因此審計隊伍人員組成較為年輕,且多數審計人員并未持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證,因此其在專業知識和操作技能上存在欠缺,甚至有的審計人員還不會使用財務軟件,實踐經驗也十分缺乏。因此面對各行各業,又復雜多變的審計工作難免會力不從心,不但會影響審計工作的開展深度和廣度,還會造成檢查風險的增高。
其次,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由于規模小,人員不多,且未設置專職的業務指導人員,因此無法對審計人員開展系統、針對性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常常是一個新的業務開始后,對那些資歷或經驗不足的人員進行臨時突擊便進行執業,因此這難免會增加會計師事務所的檢查風險,加大審計風險。
最后,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及職業關注也關系著審計風險的高低。就當前注冊會計師審計失敗的案例來看,有的其實與專業勝任能力無關,而是基本職業道德的缺乏造成的。這樣就會使審計人員盲目接受委托、簡化審計程序、不嚴格按照審計準則要求執業,從而造成審計風險。
四、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風險的規避措施
(一)完善會計文化環境
首先,要加大會計師事務所外部環境的監管力度。這就要求要將對注冊會計師的監管落到實處,并保證我國各項會計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同時,還要針對當前注冊會計師行業存在的監管弊端,確定適合我國會計行業的監管模式,從而使會計行業得到有效監管;其次,要完善注冊會計師執業環境。執業環境的純潔性需要強有力的法律手段來建立和保證,因此要加大對會計行業中非法行為的監督及懲罰力度,并給予其一定的自,進而調動監督工作的積極性。同時,還要加強會計考核,進而提高行業的準入水平,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整體素質;最后,要建立健全保證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律體系。完善的法律體系的建立是實現對會計行業監督的基礎,當然一套完善、嚴密的審計制度也將為注冊會計師提供有效指導。因此,要在建立審計體系的過程中不斷提高自身能力,并建立一系列審計規范原則,以加強對注冊會計師的指導,減少錯誤的發生。
(二)規范收費標準,公開審計費用
審計工作的收費標準可以借鑒國際標準,以小時為基本依據,并根據被審計公司或單位的規模、財務狀況、銷售收入、所處行業及其審計處理難度來進行,進而制定出全國統一的標準。當然,各地區應以此標準為基礎,制定出各自地區的審計每工作小時的收費上下限,且規定實際收費不得低于標準下限。此外,還要將審計收費進行公開,保持其透明,以防止審計過程中出現權力尋租、暗箱操作的情況,而審計收費的公開也利于投資者對被審計公司或單位的監督,從而防止以低價格的惡意競爭行為的發生。
(三)加強審計質量的控制
審計質量的控制需要一套完善的制度來保證,為此,需建立健全審計工作監控制度、管理制度以及崗位責任制,并單獨成立一個業務指導部門,來指導并把關審計質量。同時,在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秉承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態度進行,切不可按照領導意圖或個人主觀臆斷做出結論。此外,為了實現對注冊會計師的有效監督,會計師事務所還可與其簽署執業質量保證書,以保證注冊會計師在執業過程中嚴格遵循行業準則和行業道德原則,認真負責的開展審計工作。
(四)加強繼續教育,提高審計隊伍整體素質
規避審計風險的關鍵在于提高審計質量,而高質量的審計則來自于高素質的審計隊伍。因此,加強培養高素質的審計人才已成為我國審計事業發展的重要方向。為此,會計師事務所應當盡可能選聘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取得注冊會計師資格且具備豐富執業經驗及良好信譽的會計師,并對其進行不斷的繼續教育,比如會計師事務所可定期舉辦各類互動性、娛樂性或專業性較強的活動,如小組項目研究活動、興趣愛好小組等,通過小組人員的共同參與,收集會計行業的最新信息,并進行探討研究,從而加強小組人員對這些專業知識的認知,進而提高工作能力,留住人才。同時,還可組織審計人員針對一些特別或重大的案例進行分析、總結,并由經驗豐富、資格較高的人員來擔任主講人,如針對IPO審計,則重點防范虛增收入的財務造假風險,對上市公司來說,則重點防范其利用關聯方交易粉飾財務報表,對事業單位來說,則重點防范收支相混的重大錯報風險。從而培養一批不但精通會計業務,還精通審計、管理、法律的高層次復合型會計人才。
五、結束語
在市鼉濟中,審計風險是一種較常見的風險,且也不易控制,但若放任之,則會引發更大的風險或隱患。伴隨我國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審計的難度越來越大,而會計師事務所能否充分發揮出對審計風險的防控及規避,關系著整個審計質量,同時也關系著會計師事務所自身的形象與聲譽。在這里只是針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風險及其規避進行了簡要的研究,對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的成因和防范等研究還不夠全面,因此未來還需要繼續努力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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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現代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是一種更適合于現代審計環境發展的審計方法,與我國傳統的審計模式相比較,它更注重于從宏觀的角度上全面把握企業審計所面臨的風險。文章首先對風險導向設計模式的概念進行必要的介紹,進而對其在跨國服裝企業中的應用實施具體的分析。
關鍵詞 風險導向 內部審計 跨國企業
從20世紀70年代以來,全球的經濟與科技水平發生的巨大的變化,社會各界人士對獨立審計并評價會計報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從而致使審計期望的差距在逐漸的擴大,審計儼然已經成為了一種具有高風險性的職業。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以風險為導向的企業審計模式,已經成為了企業長期發展的必然選擇。
一、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一般來說,審計風險都受到各企業所固有的風險因素以及企業的內部控制的風險因素的影響,注冊會計師若僅僅只從內控控制這一方面來實施抽樣的審計,根本無法從整體上降低企業的審計風險,且對抽樣的選擇也難以得到社會與公眾的共同認可。因此,為有效的解決基礎審計存在的問題,注冊會計師就建立了一個在審計風險模型基礎之上而進行有效審計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然而這種傳統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普遍都是通過對企業的會計報表所固有的風險以及控制風險兩方面進行定量的評估,用以確定實際測試的性質、范圍等,且這種風險導向審計其實就是內部控制導向設計模式的延伸而已,并不算是一個全新的審計基本的模式[1]。同時,這種審計模式上雖然使企業的審計效率與效果得到了一定的發展,但是由于其理論與實務方面存在的固有缺陷,是其實施的過程中不僅沒有有效控制相關企業的管理欺詐行為,反而使其愈演愈烈。針對這種情況,國際上的一些比較大型的會計事務所紛紛開始研究一種更加新型的審計模式,在改進傳統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基礎上,他們以“審計風險=重大的錯報風險×檢查的風險”的模型為基礎,并以被審計企業的經營風險為主要導向的新型審計方法,即現代的風險導向審計模式。
二、強化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在跨國服裝企業中的實際應用
眾所周知,我國作為最大的服裝出口國,本該是服裝行業異常繁榮。然而實際上,我國幾乎所有的服裝出口額都是對原料的加工,或是對所提供的商標、款式等實施復樣的加工,自有的品牌服裝僅占了10%,缺乏能產生較大影響的自有的服裝品牌,從而使我國僅僅只是被稱為“服裝制造大國”。因此,隨著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為擺脫“制造大國”的影響,我國眾多的服裝企業紛紛開始創新發展,嘗試跨國經營方式,從而生產出屬于自己的品牌。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社會對跨國的服裝行業的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在企業今后的發展過程中,必須積極貫徹實施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有效降低企業的審計風險,促進跨國服裝企業的可持續發展。
首先,圍繞著服裝企業的經營目標,有效鑒別企業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在實際的工作中,企業內部的審計人員需根據審計程序實施合理開展審計工作,對各種風險識別的過程進行必要的審查與評價,最大限度的熟悉企業發展的內、外部環境,全面了解企業的經營目標的實施過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審計領域與一些相關的風險因素[2]。同時,有效識別企業存在的風險實質,從一些潛在的事件及其發生的原因與后果來檢測風險的存在,收集并整理可能存在的風險,并在征集各方的意見以后形成一個風險列表,從而有利于后期風險防控工作的開展。如在跨國服裝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中,其需要密切關注并鑒別的風險主要有:對外合同中的商務條款或技術方面的條款沒有澄清;企業客戶所在的國家存在的政治與經濟問題可能導致的收匯風險;客戶所在國家的自然環境、對原材料的供應以及技術水平等因素對服裝生產道路的影響等。
其次,在內部控制的評估風險基礎上,有效確定企業的風險導向審計的計劃。企業內部的審計作為內部控制中的重要組成環節,對實施內部控制評價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企業的風險導向的內部審計就需要以企業所存在的風險為出發點,通過開展一些與內部控制工作有關的咨詢工作,從而加強對企業管理工作的評估與改善。同時,企業內部的審計人員在實施了相應的審計程序以后,就需對企業的風險評估過程實施審查與評價,從而對企業可能發生的風險、風險發生后所帶來的影響程度進行有效的評估,最終在有效識別并評估風險的基礎之上制定出完善的企業審計計劃。
三、結束語
綜上所述,作為一個跨國的服裝企業,其在審計方面所面臨的風險比國內的眾多企業要大得多。因此,在企業的實際審計工作中,就需要積極的建立并完善以企業經營風險為導向的現代審計模式,不斷地加強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質量與效率,采取各種有效的措施,加強對企業的風險管理,從而我國的跨國服裝企業實現可持續發展,生產出更多自有的服裝品牌,從整體上提升我國服裝業在國際上的地位[3]。
參考文獻:
[1]林青.風險導向審計在我國的應用現狀探析.現代商業.2009(29):239-240.
【關鍵詞】石油銷售企業 內控管理 內控審計
為了提高企業管理水平,近年來國內石油石化企業相繼按照美國《薩班斯一奧克斯利法案》要求,建立起了規范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簡稱內控體系。內控管理的目標是保證企業經營管理的合法合規、資產的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
眾所周知,每一個控制活動都在兩個層次上發揮作用,并分處于兩個系統:一個是運營系統,用來完成規定的目標。另一個是控制系統,覆蓋在運營系統之上,發揮評估、監督及持續改進的作用。內控審計就是對于內控管理及內控管理體系的一種再控制行為,通過它可以了解企業內控管理是否科學、完整,運行是否有效,能否及時發現和防止舞弊行為,為內控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
一、內控管理對于石油銷售企業的意義
石油石化行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石油銷售企業作為銷售終端是整個石油產業鏈最終價值的體現環節,網點眾多,規模較大,資金密集。所以在石油銷售企業實施內控管理及內控審計,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這不僅有利于石油銷售企業加快完善內部控制體系,更有利于增強企業競爭力。
(一)內控管理是石油銷售企業國際化戰略推進的需要
從2002年起美國對于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和監管的重視程度日益得到突出和強化,當年作為美國總統的布什更是簽發了著名《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該法案要求各企業對于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自我測量和評價,并要求各企業將自我評價的報告提交給專業的審計機構進行審核,對于上市公司根據其行業類型和規模采取步驟分類推進以強化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水平。市場對于國際化企業的投資價值認定的一個重要標準就是完善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從某種程度上來講對于上市國際化公司來說其內部控制的失效比經營業績的下滑更為糟糕,一般來說重大的內部控制缺陷會給企業的管理帶來不可預料的危害和風險。
(二)內控管理是石油銷售企業風險管理和規避的需要
我國企業生產經營環境的一個重大變遷就是企業的利潤率和利潤水平都維持在一個低位態勢運行,進入了薄利微利時代。根據中國鋼鐵工業協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2009年國內大中型鋼鐵企業的全年銷售利潤率只有2.5%,微利經營環境使得中國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和領域開始向著新的資本運作領域邁進,從本質上來說資本經營比傳統的經營領域風險的不確定就更為復雜。從德隆事件、格林柯爾等企業經營失敗的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企業內部控制對于企業經營的重要性。同時經濟全球化和世界一體化步伐的加快使得企業的經營環境更加復雜多變,在如何防范和規避相應的經營風險中,內部控制是一個重要的領域和有效的手段。
(三)內控管理是石油銷售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提升的需要
內部控制質量水平是衡量一個企業現代企業制度和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性指標,它是企業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標志。建立健全和加強企業內部控制的相關制度和措施安排,是推進企業管理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實現企業管理創新推動企業向現代管理模式轉變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國的發展受到市場環境變化的影響和控制程度越來越明顯,石油銷售中買方市場環境已經形成,不同石油銷售企業的競爭日益激烈,市場對于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高附加值水平、高質量、低成本的產品和服務具有獨特的青睞,這就推動企業從內部控制的視角加強和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從而確保經營目標的實現。
二、石油銷售企業成功實施和推進內部控制審計的對策
我國石油銷售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尚處于起步階段,實施時間較短。2008年6月和2010年4月,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先后聯合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等三個配套指引,對中國企業加強內控審計提出了強制性要求。借鑒國外及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審計經驗,對石油銷售企業實施內部控制審計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成立獨立的內控審計機構
針對石油銷售企業內部審計機構獨立性不強的現狀,應該在最高決策和執行機構下直接設置內部審計機構,并由其提名或任命具體負責人,以保證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同時,應遵循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等規范要求,合理規范審計內容與審計程序,及時發現企業內部控制和內部管理中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提出健全企業內部控制的意見。
(二)明確內控審計的方法與內容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中的審計指引要求注冊會計師應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實施審計工作,即要求審計師首先將注意力集中于公司層面的控制,然后是重大賬戶,最后關注過程中、交易或應用層次的具體控制。在實施石油銷售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工作時,常用的方法主要有詢問適當人員、觀察經營活動、檢查相關文件、穿行測試和重新執行等方法。但是詢問本身并不足以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應結合其他內部控制審計方法一并進行。
按照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的規定,可以從內部控制五要素方面加強對石油銷售企業內部控制的審計,具體內容包括:一是控制環境審計。主要包括治理結構、組織架構、人力資源管理、企業文化等。二是風險評估審計。內部審計師必須針對石油銷售企業所處環境進行詳細分析,評估其可能給企業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影響,并審查石油銷售企業是否建立了相關的風險評估機制。
(三)提高素質,完善體制
內控審計實務標準是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的執業規范,需要有一批高素質的內部控制審計從業人員。加強審計從業人員的后續教育尤為關鍵。通過強化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意識,加強審計專業培訓,加強內部審計人員的認證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培訓,提高內審人員的風險分析等具有前瞻性的能力,在人員結構和素質等方面滿足石油銷售企業內部審計發展的要求。
三、內控審計應與時俱進,不斷拓展其內涵及外延
以前的內控體系建設工作,重點是確保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內控審計也重點圍繞這一主題領域開展。隨著內控體系建設工作的深入,內控工作不斷從職責、內容、關注點等方面有了新的發展。內控審計也應隨著內控工作的發展,與時俱進,不斷拓展其內涵及外延。
一是開展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管理。開展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管理內控審計,就是重點審查法律風險防控機制的健全性、法律風險源識別的全面性、法律風險確定的規范性和法律風險防控措施的有效性,評估法律風險防控體系的設計有效性和執行有效性,促進整改和完善,不斷提高公司法律風險防控能力。二是開展業務流程管理內控審計。開展業務流程管理內控審計,不僅要審計業務流程管理的設計、、監督等規范化程序,更應深入到具體業務流程,審查業務的實質性內容,針對企業管理的重點,熱點、難點的業務流程,開展流程管理審計,并與管理審計和效益審計結合起來,促進業務流程的不斷優化和改進。探索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審計全面風險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內部環境、目標制定、事件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反應、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八個要素。基本業務流程是收集風險管理初始信息,進行風險評估,制定風險管理策略,提出和實施風險管理解決方案、風險管理的監督與改進等。
“現代內部審計之父”勞倫斯·索耶,稱內控審計是內部審計師的“魔杖”。石油銷售企業要使用好這根魔杖,充分發揮其作用,促進企業內控體系不斷深入健康的發展,進而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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