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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課程是一門研究WTO相關基礎知識的學科,重點介紹WTO的基本法律規則。這些規則可分為實體規則和程序規則。實體規則主要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基本規則;程序規則主要包括貿易政策審議機制和爭端解決機制。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能夠初步掌握WTO的現有法律規則的立法機制、理念和內容。這對他們在今后的工作崗位中遵循WTO規則,從而更規范、更有效地參與國際競爭,維護本國經濟利益,促進中國經濟與貿易的持續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
然而,在現實的教學實踐中,該課程卻以其枯燥繁雜令許多教師和學生望而卻步。事實上,《WTO概論》是一門實務性、技術性十分突出的課程,作為教師,不能簡單地重復抽象的法律條文,而應該將案例教學作為教學中的重頭戲。
一、關于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casestudy)是指,教師在課堂上以案例為基本教材,運用多種形式啟發學生獨立思考,對案例所提供的材料和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見解,作出判斷和決策,借以提高學生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案例教學法是19世紀70年代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蘭德爾首創的,最早屬于醫學領域,后來廣泛運用于法學、軍事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學科,后逐漸在全世界推廣,并取得了極大的成功。實踐表明,案例教學法可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和學習興趣,有助于調動學生內在的學習積極性,幫助學生深入理解理論知識,并提高學生的思維能力、創新意識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二、案例教學法在《WTO概論》教學中的應用舉例國民待遇原則與最惠國待遇原則(MFN)同時構成WTO的非歧視待遇原則,在WTO的基本法律原則中居于主要地位。在講授該原則時,首先應該交代國民待遇原則的基本理論:(1)國民待遇原則是指WTO成員保證其給予其他WTO成員的產品、服務和國民的待遇不低于其給予本國產品、服務和國民的待遇;(2)MFN強調外外平等(各成員間的平等),而國民待遇原則強調內外平等(成員國與本國國民間的平等);(3)就其適用范圍而言,主要包括兩塊:國內稅收和政府管理;(4)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
如果課程講授至此,則學生不會留下什么印象。法律條文的嚴肅與理性,如不加以形象案例的解析,將變得生冷而抽象。我在講完基本理論后,列舉了大量案例,來具體分析如何把握這一原則。
1.案例介紹。案例一:在改革開放初期,中國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外商直接投資高于本國國民投資的待遇,如中國對外資企業一直采取稅收優惠、投資優惠、外匯管理優惠等許多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對當時中國更多地吸引外資起了重要作用。而隨著經濟形勢的轉變,中國于2010年12月開始對在華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外資享受“超國民待遇”的時代正式終結。案例二:根據韓國酒稅法,韓國對國內燒酒征收35%的稅,而其他進口蒸餾酒(威士忌、伏特加、郎姆酒等)的稅率是100%。
歐共體和美國認為韓國違背GATT1947的第3條第2款,即國內稅的國民待遇條款。案例三:銀幕配額制度(ScreenQuota)也被稱作國產電影義務上映制度,強制規定所有影院的每一個影廳,每年都必須放映一定天數以上的國產電影。韓國的規定是國內影院義務播放國產影片146天。
2004年的韓國票房總收入達到120億元,中國電影2004年上半年50部電影加在一起才1億元多一點。2010年,中國國務院出臺《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電影產業繁榮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將進一步擴大國產影片發行放映,并認真落實年放映國產電影時間不低于年放映時間總和2/3的規定。
2.案例分析。案例一旨在引導學生在掌握國民待遇原則時,一是要注意定義中的“不低于”的內涵;二是要進一步了解國民待遇原則的適用范圍。案例二的焦點在于確定威士忌、伏特加等蒸餾酒和韓國的傳統燒酒是否是相同產品。若是不同產品,則韓國的做法無可非議;若是相同產品,則韓國違背國民待遇原則。此案的結果如何并不重要。關鍵在于引導學生了解,不論是國民待遇原則,還是MFN,其要點在于對于相同產品(likeproduct)的認定。在案例三中,作為WTO成員的韓國、中國能夠采取銀幕時間配額制度(screentimequota),關鍵是該制度是WTO所允許的國民待遇原則的例外原則。GATT第4條明確指出影像制品具有特殊性質,并將其納入第3條款(“國民待遇”)的例外范疇,允許成員使用影片銀幕時間配額制度。通過這樣的闡述,學生就能進一步感性地理解國民待遇原則例外的含義及其適用。
3.案例討論。作為案例教學的中心環節,案例討論環節必不可少。在討論時,我將學生的“生生互動”作為主要方式,通過設問、暗示等方式激活學生的思維,擴展他們的思路,使學生積極主動地參與分析、討論。具體做法是:先由一部分同學闡述自己的觀點、理由,然后由其他同學進行評論,允許不同觀點的同學進行辯駁。通過討論,學生基本上明確了本次討論所包含的國民待遇原則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對該原則有了更為全面和更為形象的理解。另外,就學生感興趣的案例三中的電影問題,我還鼓勵學生積極思考并討論銀幕時間配額制度作為國民待遇原則例外的合理性,例外原則在運用時應注意的事項以及中國如何利用這一例外原則促進中國電影業得發展。
三、對于《WTO概論》案例教學的體會1.關于案例的準備。在準備案例時,應注意把握以下幾點:(1)切實體現每節課的基本知識點、教學目標,使得案例有針對性、可讀性;(2)緊密地和中國的在WTO框架下的貿易實踐相結合。2002年12月11日,中國成為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正式成員。在將近10年的對外貿易實踐中,中國在WTO的框架下,認真履行自己的義務,也堅定地堅持了自己的權利;同時也為我們的教學工作提供了嶄新的、切合實際的第一手資料,我們要充分利用這些資料;(3)案例要兼顧知識性和趣味性,使得學生能夠在愉快的學習氣氛中學到知識;(4)應該充分發揮學生在搜集資料方面的主觀能動性。
關鍵詞:企業競爭力; 國際貿易理論;啟示;比較優勢;競爭優勢
中圖分類號:F74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1894(2006)03-0006-06
決定一國企業競爭力的因素可以歸納為兩類: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比較優勢涉及的是各國間不同產業(或產品)之間的關系;而競爭優勢涉及的是各國間的同一產業的關系。比較優勢最終歸結為一國的資源稟賦,或產業發展的有利條件;而競爭優勢則更強調企業的策略行為,有利的條件未必能使一國的某產業形成國際競爭優勢,相反,一定程度的逆境往往成為刺激一國特定產業增強國際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通過貿易理論對企業競爭力的解釋,得出一些啟示,即發揮比較優勢是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基礎;加快比較優勢向國際競爭優勢的轉化是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的關鍵;有效發揮政府的作用是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前提。
一、 企業競爭力的國際貿易理論解釋
企業競爭力是指,在可競爭的市場中,一個企業所具有的能夠持續地比其他同類企業更有效地向市場(消費者,包括生產性消費者)提品或服務, 并獲得贏利和自身發展的綜合素質,即比其他企業更能創造價值的能力。
國際貿易理論是運用經濟學的基本概念和分析工具,從國際資源配置的角度,研究稀缺資源在國與國之間的最優配置,以及在此過程中發生的經濟活動和經濟關系,分析國際競爭力形成條件和影響因素的一門經濟學分支。國際貿易理論分為古典貿易理論和新貿易理論。古典貿易理論主要有絕對優勢論、比較優勢論和生產要素稟賦論等基于完全競爭市場的經濟學分析。它從各國勞動生產率和資源稟賦差異揭示了國際貿易產生的動因,認為比較優勢是國與國之間產業競爭力的基礎,一國將出口密集使用本國豐裕生產要素的產品,進口密集使用本國相對稀缺要素的產品。由于古典貿易理論是基于完全競爭市場的分析,在完全競爭市場上,價格是由市場決定的,無超額壟斷利潤。任何企業不能控制價格,只能接受價格,因此,在完全競爭市場上,企業的競爭力取決于生產要素稟賦,即比較優勢。
隨著國際分工的深化和國際競爭格局的變化,以完全競爭為假設前提的古典貿易理論越來越偏離了國際競爭的現實狀態,20世紀70年代產生了以克魯格曼為代表的新貿易理論學派。新貿易理論運用現代微觀經濟學、產業組織理論和博弈論的研究成果,把國際貿易納入了主流經濟學的分析框架,闡明了在不完全競爭和產業內貿易條件下,企業國際競爭優勢的形成和競爭力的來源。
1. 新貿易理論對競爭力來源的解釋新貿易理論認為一國企業或產業的競爭優勢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1) 規模經濟。指隨著產量擴大,生產的平均成本降低,收益遞增,它包括內部和外部規模經濟。在具有內部規模經濟的產業中,大廠商將通過國際競爭獲得更有利的市場地位。因為國際貿易擴大了產品的總體市場容量,從而拓展了大廠商的成本優勢以及規模經濟,所以在開放經濟中,規模經濟與企業的競爭優勢是相互促進的。在存在外部規模經濟的產業中,規模經濟使一國的產業具有相對成本優勢并成為該產業中的出口國。
(2) 產品異質。產品異質指同類產品的差別,主要包括垂直差異和水平差異。垂直差異指產品質量上的差別,水平差異為產品特征組合上的差別。新貿易理論認為由于各國的消費水平不同,國際貿易有助于異質產品實現規模經濟,同時刺激消費者對進口商品的需求,樹立對進口商品的偏好,進而使國內廠商與進口企業之間重新分割市場,提供異質產品的廠商也因此獲得了更大的市場份額。
(3) 企業的競爭策略。新貿易理論認為,廠商在國際市場上運用競爭策略是鞏固和提高市場地位,確立競爭優勢的重要手段之一。布蘭德和克魯格曼采用同質產品的傾銷模型論證了在有效市場分割和國內國際市場的需求彈性存在差異的前提下,寡頭企業可以利用國內和國際市場之間的價格歧視策略,通過出口擴大市場份額,獲取超額利潤。
新貿易理論的政策含義是:不論是在促進本國具有競爭優勢的企業開拓國際市場方面,還是維護本國企業免受國外競爭對手的沖擊方面,都需要國家干預以及相關的政策發揮作用。新貿易理論政策(也叫戰略性貿易政策)體系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
(1) 國家確立本國的戰略性產業(主要是高技術產業),并對這些產業實行適當的保護和促進,使其在較短時間內形成國際競爭力。
(2) 通過各種出口補貼,幫助本國寡頭廠商爭奪國際市場,這是戰略性貿易政策中影響最大的政策主張之一。
新貿易理論為國家通過干預貿易,提高本國國際競爭力提供了強有力的理論支持。20世紀90年代以來,戰略性貿易政策被越來越多的發達國家和新興工業化國家的政府所接受。這些國家的政府通過廣泛參與雙邊和多邊的國際經濟合作,協調各國的經濟貿易政策,增強本國在國際談判中的博弈力量,維護、提高本國企業和產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的國際競爭力。這一政策體系已經在移動通信、半導體、計算機、商用飛機等高技術領域得到了廣泛應用,并在聯合創新、技術標準制定、市場分割、貿易爭端解決等方面取得一系列成功的應用案例,對這些產業的發展和競爭力提升產生了深遠影響。
二、啟示
在一國發展中,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會同時發生作用,競爭優勢不能完全消除或替代比較優勢。一國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往往易于形成較強的企業競爭力,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是可以相互轉化的。一國的比較優勢要通過競爭優勢才能體現,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常常是相互依存的。從新貿易理論和政策對提高企業競爭力的運用,我們可以得到如下啟示。
1. 發揮比較優勢是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基礎根據比較優勢理論,發展中國家普遍資本匱乏,技術水平低下和勞動力豐富,因此發展具有比較優勢的勞動密集型產品。發達國家則正好相反,具有比較優勢的是生產資本密集型產品和知識技術密集型產品。但是從長期看,發展中國家根據專業化分工而密集地使用非熟練勞動力生產產品,會發現自己的比較優勢永遠局限于非熟練的生產力不高的活動方面。這將抑制所需要的資本、企業家精神、技術性能在國內的增長。這種產業分工格局必然是后進國家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發達國家發展資本密集或技術密集型產業,只能使落后國家永遠落后。
一些經濟學家提出,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要把比較優勢從靜態向動態轉化,即通過各國的技術進步和產業結構轉換使比較優勢獲得重新調整。在工業化初、中級階段,發展中國家主要遵循比較優勢,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由于使用較多的廉價勞動力,減少使用昂貴的資本,其產品因相對成本比較低而具有競爭力,資本積累的速度遠遠高于勞動力和自然資源的增加速度,資本將由相對稀缺逐漸變得相對豐富,資本價格將相對便宜,技術創新能力有了提高,市場經濟制度也更加完善。這時,發展中國家的比較優勢就應逐漸轉移到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乃至信息密集型產品的生產上來。
一國經濟發展的基礎是比較優勢,但是制度創新、技術革新與擴散等能推動比較優勢從靜態向動態發展,從而推動產業結構升級和提高經濟發展水平,亞洲“四小龍”的成功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我國的工業化通過計劃經濟體制強制地集中資源優先發展重工業,以盡快建成工業化體系,趕超西方發達國家。這種戰略的實施結果雖然建立了較完備的工業體系,也促進了經濟的較大增長,但由于通過犧牲農業實施趕超戰略,致使工業化的某些方面達到了較高的階段,但卻使農村仍然停留在傳統農業階段。1978年改革開放以后,經濟市場化的改革改變了傳統的工業化發展道路,經濟發展開始遵循比較優勢的原則,生產要素的比較優勢通過市場上生產要素的價格和產品生產成本表現出來。以城鄉集體、私營企業和三資企業為主體的非國有經濟,著重發展吸收勞動力多、資金投入少的勞動密集型產業, 一定程度上彌補了片面發展資本密集型產業而出現產業空洞化的斷層,既大大促進了我國工業化進程,又加快了我國對外貿易的發展,實現了從以重工業為導向的發展戰略向以市場為導向、以比較優勢為基礎的發展戰略的轉變,并被視為成功地利用“比較優勢”戰略的國際典范。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工業化進程加快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進程也加快了。但是,在現階段,勞動力資源豐富,農村剩余勞動力多,技術比較落后,仍然是我國要素稟賦的基本特點。中國勞動力在2004年是7.52億人,約占世界勞動力29%和低收入國家勞動人口的一半。由于我國勞動力資源豐富,勞動力(包括熟練勞動力)成本低(美國15.29美元/小時,韓國8.9美元/小時,中國內地0.67美元/小時),原材料(總量)豐富(如棉花、合成纖維),因此,在相當長的時期內,繼續充分發揮我國的比較優勢,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品,開拓國際市場,提高市場占有率,對擴大就業,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轉換二元經濟結構,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的意義。
當前,在我國產業結構調整中,存在著片面強調產業結構向資本密集型和知識技術密集型升級的傾向,這是不對的。我國當前的有效需求不足主要是結構性的,即農村有效需求不足。拓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的路子,擴大出口,擴大農民在非農產業就業,提高農民收入水平,是擴大有效需求最重要的措施。因此,產業結構調整要因地制宜,分層次分地區進行。在發達的沿海地區和大工業基地,要從勞動密集型向資本密集型升級為主,在內陸地區和廣大農村要以拓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為主。拓展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既包括勞動密集型工業也包括勞動密集型服務業。勞動密集型工業雖然目前在總量上似乎已趨于過剩狀態,但這是盲目上馬,亂鋪攤子造成的結果,仍有市場細分、產品創新的巨大潛力。而對于勞動密集型服務業來說,更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2. 加快比較優勢向競爭優勢的轉化是提升企業國際競爭力的關鍵當代國際經濟競爭中,發展中國家以勞動力資源豐富為特征的比較優勢越來越需要借助外資才能實現。以我國為例,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口貿易額中外資企業占的比例越來越大。1995~2003年期間外商投資企業對進出口增長的貢獻率達到 63.6%,對出口增長的貢獻率也超過了66.8%,在全國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額中占70%以上。這說明外資企業在利用我國的比較優勢。為什么外資企業能夠利用我國的比較優勢,而我國企業無法充分利用我國的比較優勢?這說明了在當代國際競爭中,僅僅靠比較優勢還不足以形成產業的國際競爭力。
在當代國際經濟競爭中,人力資源的素質在國際競爭中具有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勞動力的受教育水平、勞動熟練程度、勞動態度等比勞動力的數量更為重要。生產同樣一種產品,在發展中國家可能是以密集的非熟練勞動力生產的,而在發達國家可能是包含較多人力資本的熟練勞動力生產的。但由于發達國家熟練勞動的生產率比較高,可能也具有競爭優勢。這樣,發達國家人力資本對非熟練勞動力的替代,導致發展中國家的勞動密集型產品并不具有競爭優勢。
在當代國際經濟競爭中,知識和技術創新在產業和企業發展中也具有主導性、戰略性作用,而傳統生產要素的地位則下降。以信息技術、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航空航天、海洋開發等為主的新科技革命,對生產方式產生了革命性的影響。一方面,新科技革命產生了一批節能、低耗的新技術,降低了傳統生產要素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特別是減輕了經濟發展對資源的依賴。自然資源可以被改良再造,也可以被新材料所替代;經過人力投資,勞動力的技能和素質的提高,又可克服勞動力數量不足的局限。因此,傳統生產要素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下降了。另一方面,新科技革命改變了生產結構,傳統的物質生產的比重降低,而高新技術產業的比重上升。以美國為例,2000年信息通訊業產值約占GDP的8.3 %, 但它對經濟增長所做貢獻卻達1/3。取代了汽車、建筑等傳統產業成為美國最大的支柱產業,成為美國新經濟的增長點。在美國,信息服務和信息技術驚人的成長是90年代整個經濟破紀錄增長的主要驅動力。信息服務業的重要性無論如何強調也不為過,由于信息技術及其成果迅速而廣泛地應用到社會經濟和社會生產的各個領域,帶動了傳統產業的信息化和高技術化,徹底改變了農業、工業、商業、金融業等領域的制造、加工、運輸、信息獲取和傳遞,極大地提高了勞動生產率。因此,在新科技革命迅速發展的條件下,發展中國家僅僅擁有勞動力、自然資源等要素稟賦,很難在國際競爭中占據優勢地位。
在當代國際經濟競爭中,更重要的是企業機制在資源配置中的地位提高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后,跨國公司的出現,已成為重要的資源配置主體和競爭主體。目前,全球的跨國公司大約有65萬家。這些跨國公司擁有大約87萬家國外分支機構,雇員大約有5 400萬人,公司的銷售額大約是19萬億美元,跨國公司國外子公司創造世界國內生產總值的11%以及全球出口額的1/3。與全球垂直一體化的生產體系相適應,跨國公司內部貿易得到很快發展,其總銷售額約占全球GDP總額的一半,打破了過去那種不同國家生產不同產品的分工。在這樣的全球經濟格局下,與跨國公司在全球范圍內組合戰略優勢資源相比,發展中國家僅僅根據要素稟賦原則組織生產,在國際市場中并不一定具有競爭優勢。而跨國公司在發展中國家的直接投資,雖然可以促進發展中國家的技術進步,擴大就業,但跨國公司往往只是把加工裝配等某個生產環節布置在發展中國家,核心技術和最主要的部件生產仍然放在母國,對提高發展中國家競爭力的作用是有限的。可見,在現代國際經濟競爭中,發展中國家具有自然資源、勞動力豐富的優勢,并不等于就具有競爭優勢。以比較優勢為基礎的貿易結構是非常脆弱的,單靠勞動力、自然資源的要素稟賦是難以獲得持久的國際競爭優勢的。
比較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的過程,需要一系列的條件,包括現代化的基礎設施、高素質的人力資源、科技創新能力、相關的支持性產業、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增長的國內需求條件等。比較優勢轉化為競爭優勢的過程,既要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也要顯示政府的作用。如 1985年日本汽車工業規模只及美國的1/135,西德的1/13,但在政府有意識的扶持下,到1994年已經稱霸全球,在美國市場上也有20%~25%的市場占有率。
3. 有效發揮政府的作用是提高企業國際競爭力的前提對于發展中國家,政府在培育企業國際競爭力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1)提升生產要素的結構和水平。根據波特教授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政府最傳統也是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創造和提升生產要素”,以及“有沒有一套能持續提升生產要素的機制”。 政府在提升生產要素結構和水平中的作用,具體體現在:一要重視教育和訓練。二要提高研發能力。三要發展現代化的、高級的基礎設施,包括先進的交通運輸、后勤補給和電信設施等。四要培養信息整合能力。政府要扮演收集和傳播信息的角色,建立產業發展信息網。
(2)創造良好的市場競爭環境。政府在創造市場競爭環境方面,要建立健全產權制度、反壟斷法、市場公平交易法、行業守則和行規及價值規范等,要更多地發揮專業團體、工商組織、半官方機構、銀行財團、保險機構、投資公司等機構的作用。
(3)制定和調整創新性的產業政策。產業政策是后起國提升比較優勢、重塑國際分工形象的主要調控手段。在發展中國家,市場機制不完善,決定了發展中國家如果任憑市場調控發展自己的經濟,就會在國際分工中永遠處于被動落后的地位。只有根據國情特點,有效地實施產業政策、適當干預資源配置,保護幼稚產業,扶持主導產業,升級支柱產業,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同時不斷地引進、積累自身的稀缺資源,才可以逐步地改變比較優勢,使原來不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變成比較優勢產業,最后達到提升比較優勢的目標。
(4)制定和調整區域經濟布局政策,為產業集群創造條件。產業集群是影響產業國際競爭優勢的重要因素,因此政府要創造條件引導相關產業在一定區域內集聚。要求政府根據各個地區的自然、經濟、社會條件進行規劃,制定發展計劃,確定優先發展的區域。在優先發展的區域,政府要重點支持,建立現代化的交通運輸、電信、能源、教育培訓機構,提升區域內生產要素的結構和水平,為產業集群的形成創造條件。
(5)擴大國內需求。國內市場需求對培育產業國際競爭優勢具有重要影響。國際市場是國內市場的延伸,滿足國內市場是開拓國際市場的基礎,是企業、產業競爭力的基本動力和源泉。一方面,本國企業在滿足國內需求、把握國內市場機遇和創造競爭優勢等方面,要比國外企業和在國外市場容易,有利于本國企業的成長;另一方面,國內市場需求的成長和規模的擴大,會剌激企業擴大投資、引進先進技術、更新設備,相反,國內市場需求緩慢,則會使企業的投資和設備更新趨于保守,不利于企業成長。同時,如果國內市場規模太小,成長慢,會使本國產業對國外市場過度依賴,而受國際市場波動和保護主義影響。因此,政府要把擴大國內市場需求作為重要的任務。
(6)制度創新。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就需要改革。我國20多年的實踐為進一步深化改革創造了很好的基礎,但繼續推進改革,有很多困難。比如,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如何打破城鄉分割體制,形成城鄉統籌兼顧的就業制度和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提高企業競爭力;如何適應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要求,繼續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如何轉變政府職能,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同時,有效地發揮政府在宏觀經濟調控中的作用;如何建立有效競爭的市場秩序,引入競爭機制,打破行業壟斷和行政壟斷,有效規制自然壟斷行業,等等。這些都對不斷深化改革推進體制創新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作者單位:中國浦東干部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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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World Investment Report[R].The United Nations.2003.
關鍵詞:貿易理論 優勢產業 比較優勢
國際貿易理論中的優勢產業形成基礎
(一)優勢競爭理論
優勢競爭理論來源于美國學者邁克爾波特的著作《國家競爭優勢》,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波特根據當時的企業競爭優勢和產業競爭優勢情況,從微觀企業競爭優勢向國家層面的宏觀競爭優勢進行理論和實踐推導,得出各國企業、產業以及商品在競爭優勢上的表現千差萬別,特定產業和企業在微觀層面上的競爭優勢具有累加和循環促進效應,進而形成整體性競爭優勢,波特以此為根據,發展創立了用于分析產業競爭優勢的“鉆石模型”,如圖1所示,該模型表明了國家內形成產業競爭優勢的關鍵因素具有互助促進作用,關鍵要素的非均勻性強化會影響產業的升級潛力。
(二)“后發性”優勢理論
“后發性”優勢理論特指發展中國家或落后地區以引入發達國家先進技術和學習國外成熟經驗的方法而取得產業較快發展的模式,以開放的姿態而取得跨越式發展。這一產業優勢理論的創立者為美國經濟學家格申克龍,他在總結上世紀六十年代意大利和德國戰后重新崛起經驗的基礎上,以“落后優勢”和“落后條件下的有利性”研究發展了該理論,格申克龍認為落后地區通過采取有別于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方式更有可能實現較高的發展速度和產業繁榮狀態,理由是相對落后的經濟狀態為發展提供了巨大的空間,這種發展的空間性包括了制度性利好和技術性潛力等優勢,通過積極的發掘,落后地區的潛在發展動能可以得到迅速釋放,做到經濟增長的“后來居上”。
(三)產業間比較優勢理論
1.內生性比較優勢理論。華人經濟學家楊小凱為代表的新興古典經濟學派將產業經濟學的研究對象進行擴展,由傳統的既定經濟結構最優資源配置過渡到經濟結構與技術的互動演進,發展出內生性比較優勢理論。楊小凱認為產業內生性比較優勢和外生性比較優勢區別在于比較前后的生產率差異,前者是基于生產方式和專業化的事后選擇,可以在生產條件類似的國家間產生,不同的專業生產決策產生了不同的事后生產率差異;后者是由于先天性生產條件差異而產生的貿易效率區分,基于要素資源稟賦的相對和絕對差異,是由事前產業差異就決定了的。比較而言,內生性比較優勢理論對于發展中國家和落后地區具有更強的指導性意義。
2.傳統產業優勢理論。傳統產業優勢理論經歷了由“絕對優勢理論”、“比較優勢理論”到“要素稟賦理論”的發展過渡。亞當·斯密提出的絕對優勢理論主張社會主體以特長分工而進行專業化生產,實現全社會的最大化福利,分工在國家間進行就產生國際貿易;大衛·李嘉圖的比較優勢理論突出了落后國家和地區參與國際分工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認為只要具有產業比較成本優勢就可以進行國際貿易,獲取額外收益;赫克歇爾·俄林的要素稟賦理論認為國際貿易產品價格的差異最終來自國家生產要素相對存量差異,進而產生的比較優勢決定國家間產業貿易的進行。
值得注意的是,絕對比較優勢理論和相對比較優勢理論都設定了既定的生產要素稟賦條件,相對勞動生產率差異衡量的技術水平決定比較優勢的形成,而要素稟賦論恰恰相反,以既定的技術水平條件為設定依據,更多強調比較優勢來源的要素存量因素。
3.產業內貿易理論。產業內貿易理論的解釋既有經濟學家林德的“需求相似理論”作為鋪墊,也有克魯格曼“新貿易理論”的補充完善,前者認為產業的初始狀態為國內經營,產業的外延和國際化是因為國內市場的飽和或偶然因素作用,屬于被動外延,且一般都限定在需求和國民收入水平近似的國家之間進行,理由是需求和收入差異較大的國家和地區間交集產品較少,產業內貿易聯系程度低。克魯格曼認為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是產業內貿易建立的基礎,比較優勢基礎上的產業間貿易和規模經濟基礎上的產業內貿易具有共容性。林德和克魯格曼的理論都建立在完全競爭市場向不完全競爭市場的轉變基礎上,以規模不變向規模遞增為假設,較為貼近現實,發展了傳統產業比較優勢理論。
我國優勢產業理論研究發展的四維視角
核心視角。基于核心視角的優勢產業研究將產業優勢和核心競爭力作為定義基礎。王德強(2008)認為,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地區產業經濟發展的核心環節是區域地理、文化、要素及勞動力生產優勢,區域經濟發展潛力通過優勢產業集群效應得以體現,因此,建立區域經濟優勢要以建立區域內產業競爭優勢為先導。基于核心視角的優勢產業理論研究為區域經濟的騰飛提供了初始行動參考,相關的產業競爭優勢領先區域經濟發展研究處于較為成熟的階段,二者之間的結構相關性實證探析處于起步和探索過程。
產業視角。產業視角的相關研究以發展速率、行業關聯以及經濟增長貢獻率作為基礎。劉國慶(2010)將優勢產業界定為在經濟總量中占據權重較大、運行狀態平穩、財務指標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高和進一步發展潛力較大的行業或產業,這類產業在既定時間和空間范圍內都可以產生較高的投入產出比;李文學(2009)從產業的結構升級潛力角度對優勢產業進行定義,認為優勢產業可以指引產業升級,利稅總量較高,既可以由關聯性產業組成產業價值鏈,也可以在較大范圍內形成獨立又有內在聯系的產業網絡。
貿易視角。國內關于貿易視角的優勢產業研究以競爭優勢理論和比較優勢理論為基礎展開。孫友林(2011)認為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和優勢產業概念對等,比較優勢理論和競爭優勢理論的結合實際上就詮釋了國家和地區的優勢產業;吳志兵(2009)指出,地區經濟的功能定位是優勢產業基本立足點,在政府干預和市場機制的雙重作用下,地區的既定比較優勢可以轉化為產業內競爭優勢,在國內和國際不同建設層次的市場中,優勢產業在經濟價值鏈條總具有影響力大、績效高、市場空間廣闊的特點。張亞林(2010)認為對于優勢產業的界定不能局限于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任何的偏頗都會導致概念混淆、指代不清。
綜合視角。從綜合視角出發的優勢產業研究在貿易視角的基礎上增加了主導產業理論,即優勢產業概念包含主導產業理論、比較優勢理論和競爭優勢理論三個部分。趙坤鵬(2011)指出地區間發展的比較優勢可以構成區域優勢產業基礎,地區間在自然資源、勞動力、地理位置和文化歷史、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差異可以導致不同的空間和時間性投入產出比,進而體現地區產業競爭優勢。洪建軍(2010)認為優勢產業首先必須是所在國家或地區的主導產業,可以利用自身資源優勢進行規模化生產,構成國內生產總值的較大比重,一般是以處于支配地位的行業或產業集合的形式存在。綜合視角下的優勢產業界定更為全面,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主導產業和優勢產業的概念。
優勢產業的選擇范圍、動態變化和可持續發展
(一)優勢產業的選擇范圍
優勢產業的選擇范圍是針對區域優勢產業甄別而言,重點突出了在區分同一地區內不同類型產業比較的同時,還要注重不同地區間的同類型產業對比,將優勢產業的界定放大到更大的范圍內,產業的比較由區域內走向區域間。在區域間的產業比較中,用于比較的個體或集體間必須具備經濟水平相當的特征,以此來避免對比不同經濟發展水平地區產業優勢而導致的無效現象,即不發達地區潛在優勢產業可能會得到虛假評估,喪失優勢地位。優勢產業具備現實發展條件時,無論是大產業劃分,還是產業內部細分,其范圍都不再局限于一個或一類產業,多層次的產業集群優勢得以呈現。圖2說明了優勢產業的選擇范圍。
(二)優勢產業的動態優勢變化
國內外關于優勢產業的研究大多突出和承認外生比較優勢在產業發展起步階段的重要作用,生產要素稟賦優勢對地區產業專業化的長遠發展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一般來講,在認定產業具備外生性比較優勢的基礎上,企業和政府的共同投入可以使得產業進一步向內生比較優勢發展,集專業化生產、規模經濟、人力資源優勢、產品富集性、需求供給因素和交易效率于一體的發展優勢可以促進產業發揮領先作用,并推動相關產業成長。需要注意的是,后發性產業優勢的形成需要在規劃之初就制定相關的后發優勢戰略,學習和引進優勢產業技術,借鑒先進制度管理模式,優勢產業的領先地位實際貫穿產業發展進步的全過程,后發優勢戰略的制定實施對于產業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形成具有加速作用。優勢產業動態變化過程如圖3所示。
(三)優勢產業的可持續發展
優勢產業的可持續發展不僅包含狹義的環境可持續發展,而且還包括國家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特性,產業競爭優勢的可持續貫穿整體發展過程。在不同的市場環境下,當一個行業可以及時的制定并實施能夠創造高額市場價值的戰略,而任何的產業競爭對手和潛在進入者都無法及時的跟進或模仿這種戰略,并且缺乏進入的能力和信心,就可以認為產業具有優勢性和可持續性。優勢產業的可持續發展特性來自于七個方面,分別為產業環境、產業戰略資源、產業核心競爭力、產業戰略執行能力、產業內人才能力、產業文化以及產業創新力。獲得優勢產業的可持續發展戰略需要依靠耐心和長久經營,可持續競爭優勢維護不能在當下就產生額外效益,即便是發達國家的優勢產業可持續發展戰略也是長久化行動。
結論
通過基于國際貿易理論的國內外優勢產業發展研究可以發現,優勢產業建立在地區性的外生性比較優勢基礎之上,通過實行先發或后發性的優勢戰略,產業內生性比較優勢可以得到加速培養,進而過渡轉變為競爭優勢。以產業或產業群形式存在的優勢產業依賴自身的經濟優勢,將持續性領先同地區不同類型產業和不同地區的同類型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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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傳統國際經濟學的基本理論,匯率變動對實際進出口產生影響的必要條件是Mashall-Lerner條件。然而在國際貿易的實際操作中,經濟系統內生性儼然實現了對該理論的顛覆:匯率升值效應、政策時滯效應以及相關的交疊作用使得利率變動直接影響了貿易體系的變化。在實證方面,KenenandRodrik(1986)、Cushman(1988)、戴祖祥(1997)都較早地開展了此方面的實證研究。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中國政策的調整以及經濟的遠景規劃已然成為世界性問題,匯率制度改革也不例外。作為世界貿易第二大國,中國匯率制度改革必然會對原有的世界貿易體系產生影響,而這種影響的不確定性就成為國際經濟學研究的關鍵。時至2011年8月,中國匯率制度改革經歷了6年的演進,世界經濟格局也悄然發生著改變。那么,中國匯率制度的改革是否支撐了當今全球貿易體系?世界貿易格局是否因中國匯率制度的變動而發生了調整?正是對該問題的追索,文章通過收集和整理近十幾年中國匯率和進出口狀況的基本數據,同時匯總了世界各主要國家(澳大利亞、巴西、法國、德國、印度、意大利、日本、韓國、俄羅斯、英國以及美國)和全球的貿易結構,基于統計分析對該問題進行解答。
一、中國匯率制度改革背后的經濟證據
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一直堅持著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并保持與美元相對固定的兌換比率,這在一定程度上維護了中國在國際貿易市場中的主動地位,并以相對貶值的優勢實現貿易順差。然而隨著經濟發展和世界貿易結構的變化,經濟形勢催生了中國匯率制度改革。2005年7月中國匯率制度改革拉開帷幕,由此中國結束了與美元固定掛鉤的匯率體系,開始走上逐步自由的匯率體系。這一政策的實施一方面直接引致了人民幣對美元比率的調整,同時間接地促動了其他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匯兌關系。
圖1給出了人民幣兌美元匯率走勢(CNY/USD)和以貿易加權獲得的中國實際有效匯率(RealEfficientExchangeRate,EER)變動趨勢。從人民幣兌換美元的趨勢圖譜中可以看出,中國在2005年開始匯率調整步伐,在2005年至2011年上半年,人民幣一直以升值的姿態調整著人民幣兌換美元的比例。相對而言,實際有效匯率(REER)更加全面地展示了人民幣在匯率制度改革之后的全球變動趨勢。在圖1中,中國實際有效匯率的變動趨勢要明顯弱于人民幣美元匯率走勢,調整趨勢并不劇烈,但也同樣表現出與以往走勢的明顯不同。人民幣實際有效匯率的上升趨勢和人民幣兌美元比率的下降都直接表明了中國人民幣在匯率制度改革后的升值現象,這種狀況可能并不能闡明任何實質性問題,但是同中國近年來的貿易狀況變動一起就能反映出匯率制度改革對中國和世界貿易體系的影響。
從圖2關于中國各項貿易指標的圖中可以看出,中國在1995-2010考察區間內的各項貿易額都呈現增長趨勢,且其在世界貿易份額的比例(進口總額、出口總額以及進出口總額和剔除世界增長后的進出口總額占比)逐年增加,這一點對于平均以10%速度增長的中國而言并不稀奇。然而將這一比例量化為實際的凈出口額時,文章發現中國進出口額在2005年開始發生顯著的突變,雖然經歷了2007年金融風暴的世界性衰退期,但是中國凈出口總額規模依然十分龐大,較2005年之前有明顯的膨脹,顯然在這一增長趨勢的背后有著內生因素,而匯率恰恰是一個核心的中介指標,其影響著各國貿易行為。為了更清晰地展示中國匯率改革對中國乃至世界貿易結構的影響,文章在下一小節將對世界主要國家和全球的貿易狀況進行基本的描述,并對中國匯率改革是否成為當今世界貿易格局背后動因予以解答。
二、世界貿易格局的變動
1995-2010年間世界整體貿易格局發生了明顯的變化,貿易中心逐步從發達國家向新興發展中國家推移的趨勢是這一過程的主要特征,而這其中最為明顯的國家包括中國、印度、俄羅斯等為代表的發展中國家以及以美國、德國、日本、英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圖3中給出了幾個代表性發達國家進出口總額之和在世界貿易總額中的占比。從圖中可以看出1995-2010年間,這些國家在世界的總占比下降了接近10%,而這一過程中變動最為明顯的時點則出現在2005年。這使得文章確立了以2005年為分界點對世界貿易格局的基本狀況進行分析,對匯率改革的世界影響予以解答。
表1給出了世界主要國家進出口總額世界占比的數量化比對,平均來看,1995-2004年間發達國家占據世界貿易總額的逾50%份額,其中美國占世界貿易總額的16%。然而到了2005-2010年間,美國進出口總額占世界比例降至11%,其他國家如英國(降低1%)、日本(降低1%)、德國(降低1%)等都經歷了相應的下降;中國、印度、巴西等新興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比重則呈上升趨勢,尤其是中國的世界占比從4%上升至8%,實現了占比的翻倍。如果以1999-2004年的數據進行對比,其結果也基本相近。從這一點來看,世界貿易格局在2005年時點開始發生了變化,而恰恰是在這個時候中國匯率改革拉開帷幕,兩者之間似乎存在一定的聯系。在世界主要國家進出口總額調整的背后是進口額和出口額的全球性分配,這也是對新的世界貿易格局的一個調整。圖4、圖5以及表2分別給出了世界主要國家出口額和進口額世界占比的變動趨勢。
一、經濟全球化的主要表現
(一)生產活動全球化。生產活動的全球化主要表現為傳統的國際分工正在演變成為世界性的分工:1國際分工的內容發生變化。國際分工從傳統的以自然資源為基礎的分工逐步發展成為以現代工藝、技術為基礎的分工;從產業各部門間的分工發展到各個產業部門內部的分工和以產品專業化為基礎的分工;從沿著產品界限進行的分工發展到沿著生產要素界限進行的分工;從生產領域分工向服務部門分工發展。2國際分工的形成機制在變化。即由市場自發力量決定的分工,向由企業,主要是由跨國公司經營的分工和由地區經貿集團成員內組織的分工發展,出現了協議性分工。3水平型分工成為國際分工的主要形式,其內容為產品型號的分工,產品零、部件的分工和產品工藝流程的分工。4形成了世界性的生產網絡。5世界性的國際分工使各國成為世界生產的一部分,成為商品價值鏈中的一個環節。它有利于世界各國充分發揮優勢,節約社會勞動,使生產要素達到合理配置,提高經濟效益,促進世界經濟的發展。
(二)世界多邊貿易體制形成。1國際貿易對世界經濟拉動作用增強。它表現為國際貿易增長率大大高于世界經濟增長率。如以1990年為100,世界貨物出口值指數從1985年的56,上升到1995年的144,同期世界生產指數從86上升到107;世界實際國內生產總值指數同期從85上升到106。1990-1995年間,世界貿易出口量年均增長率為6%;同期世界國內生產總值年均增長率為1%。2服務貿易發展迅速。世界服務貿易額從1985年的3809億美元增加到1995年的11,678億美元,在國際大貿易(貨物與服務)中的比重同期從163%上升到188%。3國際貨物貿易交換品種多樣化。在世界貿易中,占世界出口1%以上的貨物從1980-1981年的11種增加到1993-1994年的21種。在發展中國家出口貨物中,80年代中期,制成品所占比重開始超過一半;在出口中占1%以上的貨物種類從1980-1981年的6種增加到1993-1994年的19種。4發達國家同類貨物相互交換增加,主要的經濟貿易大國一般既是某類商品的主要出口國,也是該類商品的主要進口國。5國際貿易趨同化。它表現為:電子化貿易手段普遍使用,EDI(電子數據交換)已在國際貿易中廣泛使用,其他如電子商務(EC),電子貿易撮合(ETM),電子資金轉賬(ETF)等已在許多國家開始使用;ISO9000系列成為國際貿易商品的共同標準;貿易合同標準化。6世界貿易組織建立,多邊貿易體制正式確立。1995年1月1日誕生的世界貿易組織,標志著世界貿易進一步規范化,世界貿易體制開始形成。作為世界多邊貿易體制組織和法律基礎的世界貿易組織,以其法人地位對所有成員方都有嚴格的法律約束力。因此,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標志著一個以貿易自由化為中心,囊括當今世界貿易諸多領域的多邊貿易體制大框架已經構筑起來。
(三)各國金融日益融合在一起。1金融國際化進程加快。9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的大銀行根據《巴塞爾協議》的要求,開始了大規模合并、收購活動,以提高效益。如法國里昂信貸銀行買下了大通曼哈頓銀行在比利時和荷蘭的附屬機構。德意志銀行、巴克萊銀行和國民希敏寺銀行也吞并了一些歐洲其他國家的小銀行,以擴大在歐洲的網絡。為了提高本國銀行的競爭能力,很多國家對于大銀行的合并表示了支持的態度,1993年以來,世界排名在200名之內的大銀行之間至少發生過25次合并。2地區性經貿集團的金融業出現一體化。歐盟統一大市場建立后,銀行、證券公司和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可在歐盟內經營不受國界限制的保險和投資業務;美國和日本的銀行則可通過收購、兼并等形式加緊滲透歐洲市場,歐洲的金融市場將演變為真正的國際金融市場。3金融市場迅猛擴大。到1995年,外匯交易額已上升為世界貿易額的60倍,全球外匯日交易額已超過12萬億美元。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特別是國際信息的網絡化,外匯市場的資金交易正以"光的速度"從一個市場轉移到另一個市場。
(四)投資活動遍及全球,全球性投資規范框架開始形成。其主要特點如下:
第一,投資成為經濟發展和增長新支點。國際直接投資額年均額與年均國際貿易額的比例在縮小,國際直接投資額年均增長率高于國際貿易年均增長率。1990-1996年年均世界出口貿易額為41,14571億美元;同期,世界各國對外直接投資額為2,56535億美元,二者之比為160∶1,差距進一步縮小。1991-1996年對外直接投資年均增長率為118%;而同期世界出口貿易額年均增長率為7%,后者大大低于前者。
第二,國際對外直接投資與吸收外國直接投資主體多元化。據統計,全球對外直接投資總額已從1985-1990年年均1,55578億美元增長到1996年的3,46824億美元。同期,發達國家對外直接投資額從1,45005億美元增長到2,94732億美元,在全球對外直接投資中的比重從932%下降到849%;發展中國家對外直接投資額從10554億美元增長到51469億美元,在全球對外直接投資中的比重從67%提高到148%。同期,全球吸收外國直接投資額從1,41930億美元增長到3,49227億美元,其中,發達國家從1,16744億美元增長到2,08226億美元,在全球吸收外國直接投資額中的比重從822%下降到596%;發展中國家從24736億美元增長到1,28741億美元,所占比重從174%上升到369%。第叁,對外直接投資與吸收外國直接投資并行,一些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與地區成為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要對象。發達國家中主要對外直接投資的國家同時也是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要國家。1995年,德國、法國、瑞典、英國、加拿大、美國、澳大利亞、荷蘭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占當年世界對外直接投資總額的756%;同年,除日本以外的上述國家占當年世界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總額的53%。與此同時,一些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成為吸收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要對象。1985-1995年,有20個國家和地區成為世界外國直接投資的主要吸收者。第四,國際借貸資金流動量增長很快,證券股權投資迅速發展。1993年流動金額為8185億美元,1994年增加為9534億美元,1995年增加為12,584億美元。與外國直接投資一樣,證券股權投資依然偏向于少數新興市場國家,1995年亞洲就占了流向新興市場的外國證券股權投資凈流量的53%。此外,外國證券股權投資的來源存在一定程度的集中性。1992-1994年,流向新興市場的這種投資35%以上來自美國,15%來自日本,11%來自英國。近幾年來,香港特區和新加坡的投資者也向新興國家進行這種投資。第五,投資自由化成為各國國際直接投資政策的目標,國際直接投資規范安排提上日程。90年代以來,保護和促進投資的雙邊投資條約數量大幅度增加,截至1997年1月1日,全世界已簽署這種條約1330個,涉及162個國家,在5年里條約數增加了2倍。1991-1996年,各國政府共對外國直接投資管理體制進行了約600次調整,其中95%是放松對外資管制的措施。1995年,在64個國家的112項立法變化中,106項屬于趨于自由化或促進外國直接投資的立法。國際社會為達成國際性的投資協議開始行動。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第一次將投資問題納入多邊貿易的體系,并達成《與貿易有關的投資措施協議》。出現通過協商建立一個綜合性多邊國際直接投資框架的行動,1996年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第九次會議對未來多邊投資框架進行了探討,并已達成協議。
(五)跨國公司作用進一步加強。90年代以來,跨國公司蓬勃發展。第一,跨國公司的數目劇增。據統計,1996年跨國公司已達到44,508家,在全球的附屬企業已達到276,659家。發達國家的跨國公司增加到36,380家,所占比重下降到817%;發展中國家和地區的跨國公司增加到7932家,所占比重上升到178%。第二,以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為基地的最大跨國公司日益全球化。按外國資產排列的100家最大的跨國公司在它們的外國附屬企業中擁有17萬億美元的資產(控制了約1/5的全球外國資產)。第叁,跨國公司開始結成新型的"戰略聯盟"。面對競爭壓力、自由化浪潮和新投資領域的開放,越來越多的企業,包括發展中國家的企業采取各種辦法參與全球化經濟的活動,通過各種形式結成聯盟。通過兼并與收購在國外建立自己的生產設施,以保護、鞏固和增強自己的競爭能力。1988年到1995年間,全球跨國兼并與收購總額增加了一倍,達到2290億美元。1996年,有45起跨國兼并與收購的規模超過10億美元。與此同時,一些跨國公司以協定(股份和非股份)方式加強聯合。1995年締結了近4600項這樣的協定,而1990年只有1769項。1990年以來,跨國公司之間在核心技術(信息和生物)方面也加強了戰略性研究與開發伙伴關系。第四,跨國公司國際生產的規模和重要性日益增加。跨國公司內部貿易在其國家貿易中的比重提高,出現了無國界經濟。
(六)經貿文化、人才出現世界性。以全球化、高速化、個體化為特征的多媒體網絡正在覆蓋全球;出現了經濟生活和貿易文化的全球性趨同現象;"國際人"開始走俏,全球性的共同發展目標形成。為了在經濟競爭中取勝,"國際人"正在成為各個國家、各大公司的首選目標,培養"國際人"、尋找"國際人"已成為世界性的人才戰略潮流。日本公司率先提出"國際人"戰略。他們認為,國際人應具備以下10個基本條件:積極肯干,但是不蠻干;人際關系融洽,不以自我為中心;興趣廣泛,知識豐富;外語出色,樂意結交外國人;行動迅速,快食、快眠、快便;迅速適應并愛上異國他鄉;意志剛強,富有忍耐性;深謀遠慮,但不優柔寡斷;安排、處理好家庭生活關系;身體健康,精神煥發。此外,綠色主義、環保哲學,共同反黑、掃黃、打白(毒)和反腐敗,共同致力于發展與和平,共同把可持續發展作為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均成為國際社會的共識。
二、經濟全球化對世界經濟貿易的影響
經濟全球化對世界各國的經濟貿易發展產生了重大的影響,對傳統的衡量國家之間經濟貿易權益的概念與統計構成了嚴重的挑戰。
(一)經濟全球化使得各國經濟相互依存與互動加強。
1.經濟全球化使得世界各國經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相互依存進一步加強。隨著世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發達國家之間貨物、服務、資金、技術和市場高度融合,而且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的上述關系也在加強。
2.經濟全球化使得各國經濟相互傳遞障礙在減少,互動性加強。在經濟全球化趨勢加強下,對外貿易與國際資本流動在各國之間的經濟傳遞中的作用在加強。80年代以來,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對外貿易與投資逐漸變成雙向傳遞渠道,發達國家把經濟發展與衰退通過對外貿易與投資傳遞到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和金融波動也將影響到發達國家。1994年底,墨西哥金融危機震動了全世界;1997年7月由泰國引發的金融危機并未使發達國家幸免。
(二)經濟全球化迫使人們的概念在創新。1大國際貿易概念出現。在經濟全球化下,一國對外經濟交往合作中,不能只考慮貨物貿易,還要把貨物貿易與直接投資、金融、服務、技術綜合考慮。因為,貨物貿易與投資相輔相成,互相促進,已成為各國經濟發展的兩個支點。2將大國際貿易概念與本國經濟的調整優化、改革開放密切地結合起來;"貿易立國"、"貿易為本"的傳統信條已讓位于"經濟接軌"和"市場融合"。3變被動接受經濟全球化為主動參與經濟全球化。越來越多的國家認識到經濟全球化是科技革命作用的結果,是大勢所趨,紛紛主動改革本國經濟體制,發展開放性經濟,推行貿易、投資和金融自由化,為跨國公司創造投資條件,并積極參與多邊貿易體制和活動。4變單邊制裁為求得"雙贏"。在經濟全球化下,一國對另一國單方面采取"貿易保護"、"貿易摩擦"、"貿易制裁"等以鄰為壑的措施,已開始由自我保護的工具變成了雙刃劍,在制裁別國的同時也會使自己受到傷害。其上策是通過談判,達成互惠互利的協議,促進雙方的經貿發展,取得"雙贏"。
(三)經濟全球化使國家受到沖擊,相互協調成為時代主旋律。面對經濟全球化的新形勢,傳統的國家內容發生了一定程度的改變。原本是一國獨有的權利,日益成為國際社會共同擁有的權力。各國的經濟活動越來越多地遵循國際條約、協定、規范和慣例來運作;跨國公司在各國經濟生活中地位的提高,使國家對產業政策的干預作用在減弱。在國家存在的情況下,出現了讓與,但它是以對等為原則的。當今世界各國都是擁有的獨立國家。共享是讓與的前提,沒有共享也就不會有讓與。經濟全球化迫使各國把二者結合起來,出現了相互協調,使它逐步成為各國處理對外經濟貿易關系的基石。隨著烏拉圭回合談判的結束和世界貿易組織的建立和運行,協調管理貿易政策在國際上和各國貿易政策中開始成為主流。
(四)經濟全球化要求貿易理論與國際直接投資理論一體化。20年來,面對國際貿易格局的變化,特別是產業內部貿易的增長,新貿易理論將產品差異、規模收益遞增和不完全競爭等工業組織理論引進傳統的比較優勢框架,為國際貿易理論分析做出了貢獻。但它仍然假定企業只在某一個區位生產商品和服務,將對外直接投資排除在分析之外。同時,對外直接投資(跨國公司)理論成功地解釋了不同類型跨國公司直接或間接地創造的各類貿易流動,但仍是以單個企業為依據的投資分析,未推廣到國家層次。80年代初以來,經濟全球化要求把貿易與投資理論結合在一起分析貿易與投資利益與效益,出現了新的理論分析,其理論模式主要集中于縱向或橫向一體化。在這些理論分析中,產品增值鏈活動的不同假定可以在不同地理位置上進行,在不同的國家可以進行完全相同的生產加工。在貿易與投資一體化理論中,企業行為被分為兩大類型:
第一,總部行為。總部行為包括工程、管理和金融服務,以及信譽、商標等甚至可以無償轉讓給遠方生產區位的服務,這類行為有時被簡化概括為研究與開發。
第二,實際生產行為。實際生產行為又可再分為上游生產(中間產品)和下游生產(終極產品)。所有這些行為都被假定為具有規模收益遞增效應。由于總部服務的運輸成本極低,企業可以將生產行為從總部分離出去,但為了獲得規模經濟效益,企業將某些生產行為集中在某一區位。在貿易分析中典型采用的兩國均衡框架,國外市場和國內市場之間不存在任何差異。企業在兩個國家進行活動時,可以將總部行為安排在母國進行,但其實際生產或轉移到東道國進行(縱向一體化),或者既安排在國內,又安排在國外進行(橫向一體化)。因此,現在的企業不僅通過價格和質量進行競爭,而且還通過生產的組織進行競爭。這些理論模型要解決的核心問題是單個企業的經營活動決定了國內、國際經營企業的總格局。這一問題屬于理論分析中的國際化生產部分。一旦國際化生產活動分布格局形成,國際貿易的格局便隨之確定。貿易與投資理論的一體化表明,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不能以單純的貿易行為來衡量國家之間的經濟利益。
(五)經濟全球化對表明國家之間經貿權益的傳統概念和統計方法提出了挑戰。1傳統的對外貿易差額概念未能反映經濟全球化下國家之間實際的貿易利益。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國家之間的經貿利益出現了幾種變化。第一,在產業內部和跨國公司內部貿易大量增加下,按總貿易和專門貿易劃分的國家之間的進出口掩蓋了國家之間在產品價值上的實得;第二,母國公司對東道國的直接投資在一定程度上替代了母國公司對東道國的商品直接出口,變相地進入了東道國的國內市場,因此,母國公司在東道國國內的投資和商品、服務的銷售收益應計入母國的經貿收益;第叁,在一國以加工貿易為主的情況下,把該國進出口貿易額作為該國的貿易利得,更加失實。因此,在經濟全球化下,在計算各貿易國的貿易收益時,上述幾個現象不能忽略。2以原產地規則為核心的國際貿易統計滯后于經濟全球化的現實,應予修正。以原產地規則為核心的國際貿易統計制度來源于美國,并逐漸成為世界貿易各國的貿易規則的重要組成部分,原關貿總協定和世界貿易組織對之都有相應的條款和協定。在國際貿易局限于產業間和投資不普遍的情況下,按原產地進行統計基本上可以反映貿易國的貿易利益。但在經濟全球化趨勢下,按原產地統計則會出現兩種誤差。第一,未能如實反映跨國公司在全球的大規模的直接投資活動。跨國公司對外直接投資進行全球化經營,它們生產的零部件、產品的進出口,按價值鏈、資本所有,理應屬于母國,但卻計入東道國的貿易統計。第二,原產地規則以貨物貿易為主,未包括服務貿易等,因此,原產地統計在不能真實反映貨物貿易的同時,也不能全面如實地反映國與國之間的大貿易關系。
(六)經濟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來說機遇與挑戰并存。經濟全球化給發展中國家提供了發展的機遇。
第一,有利于發展中國家利用外資和資本外投。1996年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的《1997年世界投資報告》指出,發展中國家1996年接受了1290億美元的外國直接投資,對外投資了510億美元,二者都創造了歷史最高紀錄。它們在獲得世界投資總額中的比重從1995年的30%上升到1996年的37%。其中,48個最不發達國家在1996年的資本流入量也增加了56%。
第二,促使發展中國家的出口商品結構優化。由于資本的流入、跨國公司的直接投資活動和本國產業結構的改造,發展中國家出口商品結構有所改善,制成品在出口中的比重從1980年的560%上升到1990年的733%和1994年的777%。
第三,迫使發達國家把發展中國家面臨的問題予以考慮和解決。發達國家日益認識到在經濟全球化下,它們的經濟穩定和發展有賴于發展中國家。在債務解決、地區經濟一體化和聯合國的改革等問題上不得不考慮發展中國家的權益。
第四,經濟全球化有利于發展中國家的整體改革。
經濟全球化對發展中國家構成了嚴峻的挑戰。1經濟全球化有利于發達國家構筑以其為中心的國際經貿基礎。在此情況下,發展中國家的將會受到更大的削弱。2發展不平衡在加劇。
第一,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不平衡在加劇。經濟全球化為以發達國家為主的國際資本開拓了尋求更高利潤的地域和空間,在發達和發展中國家經濟實力相差甚大的背景下,經濟全球化,使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收入差距在拉大。1965年,七個主要發達國家人均收入是世界最貧困國家的20倍,1995年擴大到39倍。
美國紐約世界貿易中心大樓的結構世貿大樓座落在紐約曼哈頓島南部。其為姐妹塔樓,地下6層,地上110層,高417m,標準層平面尺寸63.5m×63.5m,每幢樓建筑面積41.8×104m2。美國紐約世界貿易中心世貿大樓的結構屬于“筒中筒”(tubeintube)結構。其設計意圖是靠中間的電梯井來承受大樓的整個重量。大樓外面一層“筒”是許多非常密的柱子,里面是用26m見方的混凝土加上大的型鋼構成的電梯系統。而每一層樓面是由很多桁架(trusses)構成的,而且這些桁架外側搭在外層“筒”的柱子上,內側搭在內層“筒”的電梯系統上,跨度大約18m。每條桁架大約有83cm。它們起到對外層柱子的支撐作用。此外,這些桁架上面還鋪了一層鋼板,鋼板上面澆灌了大約15cm的混凝土。外層“筒”的柱子是用銀色的鋁合金制成的,每根大約有47cm寬,每兩根間的距離有55.8cm。這樣一來,從外面看,世貿大樓沒有窗戶,而全部是柱子。柱與柱之間有橫梁(每根約1.2m高),用以將柱與柱聯系起來。但是因為柱子之間的距離很小,沒辦法進人,所以,在大樓最下面3層,將三根柱子并作一根,形成拱形。這樣,最下面幾層柱子之間的距離就達到了3m,成為很好的入口處。世貿大樓的建筑結構功能和建筑藝術都是很有特點的。世貿大樓這種“筒中筒”的結構基本思想是:大樓的頂部大約要承受4000Pa的風壓,這種設計可以使得大樓頂部有90cm緩慢的位移。這兩棟大樓在最大風壓的情況下的最大位移是28cm。這種結構設計最優秀之處在于,中間每一層部分除了電梯井以外的面積大約有4000m2,這4000m2可以任意劃分,在其中無論這么建隔斷墻都不影響建筑的整體結構。大樓每層的地面板都是預制好,再吊到每一層安裝的。從重量上看,每棟大樓每層由10×104t鋼、4000m24in厚的混凝土構成,重量是很重的,整棟大樓的重量大約有100×104t。世貿大樓的基礎是一個243m×127m,深度為19.8m的大基礎。在這個大基礎上,不僅僅建有這兩座世貿大樓,還有5座較小的建筑,而且地鐵站就在這兩座大樓下面。整個地方是1626年英國殖民者從印第安人手中買下來的。1789年華盛頓也是在這個地方擔任第一任美國總統的。這個地區從1825年真正發展起來,逐漸形成了世界經貿中心。這個地區有世界著名的華爾街、時代廣場、中央公園、哥倫比亞大學等等。紐約的高樓很高,但是紐約高樓最密集的地方則是曼哈頓島的南部。而位于這個地區的兩棟世貿大樓又是當地最高的建筑,所以它們也成為了紐約中心的標志。
2失穩破壞詳細描述
北京時間9月11日晚20:45第一波飛機撞擊世貿大樓的北部塔樓接近頂部的位置。由于這種波音757飛機所載燃油較少,加上撞擊位置較高,上層壓力較小,所以大火燒了很久,直到北京時間9月11日晚22:28,大火燃燒了1h43min后世貿大樓北部塔樓才倒塌。北京時間9月11日晚21:03第二波飛機于撞擊世貿大樓的南部塔樓。因波音767飛機所載燃油量大,加上撞擊位置較低,上層壓力很大,所以北京時間9月11日晚22:05大火燃燒了1h2min后,后被撞擊的南部塔樓反而率先倒塌,灰塵和殘骸四處飛濺。這次撞擊大樓的波音757飛機大約可載35t燃油,波音767飛機可載51t燃油,由于是從美國東部飛往西部的遠程航班,所以飛機上的油箱估計裝滿了燃油。在起飛后這些飛機很快改變航線撞擊紐約世界貿易中心大樓,機上燃油消耗很少,幾乎將它們的滿滿一飛機油箱的優質航空煤油都撒到了大樓里,燃起了熊熊大火。兩座樓均為110層,兩架飛機分別撞進北大樓的93層~99層和南大樓的78層~85層。大廈被撞擊后,那里面被飛機躥空的3層,其核心部位———電梯井已失去作用(有部分油料會倒灌井內,引起井道內爆),里面幾乎成了鏤空狀態,在烈火燃燒下,剩下的兩側承重的鋼柱軟化,以上數十層至少有重于20000t的樓層的重力(以兩幢共用鋼19.2×104t計,加上租賃方的什物就遠不止這個數了),在有10m高的空間盈余下,夾著9.8m/s2秒的加速度作自由落體墜落,重力之下,勢如破竹[2]。撞北塔的飛機側翼以45°“正中”撞入,所以后來北塔是作垂直坍塌的。而撞南塔的飛機雖然沒有側翼角度,但撞擊點有點偏向樓體外側(可以看到貫入的飛機機翼從里向外劃破樓體一側的畫面),因不是“正中”鏤空,所以南塔坍塌時是略微以15°傾斜砸下。同時,因是坍塌,所以其一些管道,如電梯井等,在重壓之下,壓縮氣體的壓強也為撐破樓體起了不可低估的力量。當大廈坍塌時,我們看到下層的樓體是被壓得向外四方爆裂的。在這里,大火長時間燃燒飛機所撞擊的那幾個樓層的鋼材,高溫致使被飛機沖力撞剩的鋼柱軟化,而它上部樓層約數千噸到上萬噸的重量自然就會落下來,像一個巨大的鐵錘,砸向下面的樓層,對下面的樓層結構的沖擊力遠遠大于其原先靜止時重力,下面的樓層結構自然難以承受,于是一層層垂直地垮塌下來。而被撞擊層以上樓層的重力在加速度作用下,以雷霆萬鈞之勢,造成了世界貿易中心遇襲后的必然結果———坍塌[1]。因此,火,火,火,才是世界貿易中心殞落的決定因素。雙子星大樓被撞擊后,結構已經受損,又身陷近2000℃的火海,使得支撐的鋼架被熔化。燃燒的高溫致使被飛機沖力撞剩的鋼柱軟化,而被撞擊層以上樓層的重力在加速度作用下,以雷霆萬鈞之勢,造成了世界貿易中心遇襲后的必然結果———坍塌。幾十噸飛機汽油引起的大火,導致大樓鋼結構軟化甚至熔化,上層開始倒塌,往下逐層傳遞,下層無法承擔超過設計荷載很多的突加外力也隨之塌落,世貿大樓砸下來的東西是砸在下面一層的樓板上,而且樓板還有鋼筋支撐,它無法進行塑性變型。它能吸收的壓力就極其有限。所以,世貿大樓的樓板一層層往下砸,重量越來越大,速度越來越快,動能也越來越大。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最后導致整座大樓坍塌。
3事故原因分析
美國東部時間2001年9月11日上午8:45,一架起飛重量達160t的波音767型飛機,直接撞擊紐約世界貿易中心北塔;18min后,又一架起飛重量為100t的波音757型飛機,幾乎攔腰撞擊世界貿易中心南塔。假設兩架飛機的起飛重量是滿負荷,再考慮兩種機型的速度是1000km/h,而且以執意為之的心理,這個速度已是下限,那么,在這種條件下,世界貿易中心受到的沖量究竟有多少呢?根據動量的計算公式P=mv,m是質點的質量,v是該質點的質心速度,質點的動量是矢量,其方向和速度矢量的方向相同。實質上,飛機撞擊世界貿易中心是屬于物體對障礙物碰撞的現象,我們先看看有關數據:1)北塔所承受767型飛機撞擊的動量m=160×1000=160000kgv=(1000×1000)÷3600≈277.8m/sP=mv=160000×277.8=44448000kg•m/s2)南塔所承受757型飛機撞擊的動量m=100×1000=100000kgv=(1000×1000)÷3600≈277.8m/sP=mv=100000×277.8=27780000kg•m/s以上數據之巨,可見飛機每一次撞擊的力量都是致命的,所以有物理學家說,這種撞擊與爆炸,可達1000t烈性炸藥當量。南北塔是筒中筒結構,核心是47個電梯井(因分段設置,47個電梯井可容104部電梯),是鋼柱排列,9層以下的承重外柱間距為3m,9層以上承重外柱間距為1.016m,標準層窗寬僅0.55m,如此密植的鋼鐵森林,于極高速撞擊之下,兩架飛機還是全都沒入其腹部,甚至撞擊南塔那架還穿透整座進深達63.5m的大廈,撞擊力量之巨,威力之大,實在令人悚然。撞擊后大樓中心部分直通頂層的47根鋼柱(內筒鋼柱),在距離柱頂1/4的地方斷裂。由于上部各層的壓力(重量)突然減輕,斷裂點以下的內筒鋼柱向上彈性延伸,使得各層樓板與內筒鋼柱的連接幾乎全部破壞(剪力破壞)。整個大樓變成一個不穩定體系。但是,事實上,世界貿易中心卻經受住了這等力量的撞擊,撞擊造成的動量,并不是坍塌的決定因素。如果僅從材料力學的角度看,世界貿易中心的選材與構造,在防撞擊方面,無論是強度還是剛度,抑或是穩定性(雖然撞擊之下曾晃動達1m),都是非常出眾的。況且兩幢塔樓已屹立近30a了,而且還挨過一次炸,但它們這次坍塌,主要都不是因撞擊之力所致[2]。撞擊兩塔的波音767型或757型飛機,如果機體直徑約計10m的話,也就是說,世界貿易中心北塔的80層左右,南塔的60層左右,在飛機的質量與速度的撞擊下,應該各有三層都處于被飛機躥通的狀態。而且767機型滿掛油料是45t,757機型為30t,這些油料霎時傾倒其中,可從具體數據看其慘烈之狀。世界貿易中心邊長為63.5m,世界貿易中心每層的建筑面積=63.5×63.5≈4032m2。如果除開間隔墻體所占面積,還有一般占摩天大廈建筑面積達1/5~1/4的電梯井的面積,也就是說,在3000m2不到的面積里,澆灌了45t~30t的高燃值的油料在燃燒(南塔有一部分溢出)。我們可以估量,以液態燃油的漫溢性質,這數十噸燃油所產生的熱量,或可足以把受撞擊層變成熔爐,兼有樓體里面許多例如紙張、塑料制品、各類管線氣體等易燃易爆物品,特別是外幕墻玻璃被擊破和電梯井被穿透后,電梯井便變作拔氣管,成了助燃工具。所以被撞擊后的世界貿易中心,遠遠看去,就像兩根碩大的煙囪。同時,高達1000℃的溫度,鋼結構都易產生變形,更因上有重壓,所以最終招致崩落現象。而且,高溫之下,燃油有氣化的現象,急速膨脹的氣體,燃燒中必然夾雜著爆炸,這更是致命的[3]。
4世貿大樓倒塌反思
第一個反思:曼哈頓島南部的高樓區形成是從1825年開始的,是資本主義積累了100a以上而形成的。所以,這個地區的建筑物非常集中。建筑物集中,人就集中。人一集中,財富就集中。財富一集中,風險也就集中,這是美國人自己造成的一個怪圈。換句話來說,我們是否還有必要像曼哈頓島南部這樣將如此多的建筑、人、財富集中到一個地區?這樣還會造成交通的堵塞、環境污染、熱島效應等等隨之而來的種種問題。世貿大樓的悲劇正是美國人幾百年來給自己設置的一個怪圈導致的。它的思想是要把城外的人口和車輛向城中心集中,而城中心又不能建高樓。這樣不可避免地會在城中心形成交通的堵塞,修多少路都沒有用。現在可行的模式是,在老城外修建眾多的小區。每個小區有自己的系統,沒有必要讓人口都集中到市中心。國際國內的建筑專家也早就強烈反對建造超高層大樓,他們特別強調的是超高層大樓的安全性極差,一旦發生火災、風災、地震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和質量事故,后果將不堪設想。這也是世貿大樓倒塌給我們最直接反思。
第二個反思:我們過去要想使得一個建筑的安全性增加,通常的方法是增加它的安全系數。要想它的建筑質量高,總是增加它施工過程中的安全。但是我們有一個問題想得比較少,那就是一個建筑中只要出現了一個疏漏,就會引起整個結構坍塌。這是我們在結構工程上需要反思的問題。比如在美國就曾經出現過這樣一個工程事故:本來一個屋頂和柱子連成了一個門式鋼架,鋼架上有足夠的鋼筋,鋼筋還被箍筋箍住。但是一個裂縫就偏偏從兩根鋼筋之間穿過。問題就一下子出來了。有裂縫的一邊斷裂了,最后整棟樓都垮掉了。這就是一個部位出問題引起全盤垮掉的例子。這在設計當中應該注意。再比如,前段時間宜賓有一座橋斷了。但是那座橋僅僅是橋板斷裂,不會引起整座橋倒塌。但是如果是斜拉橋的話,它的橋面板不僅僅要受車的重量的壓力,還要受壓。這時一旦某一個橋面板損壞,整座橋都會癱瘓。
5結語
鋼結構體系穩定性研究雖然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目前在網殼結構穩定性的研究中,梁-柱單元理論已成為主要的研究工具。但梁-柱單元是否能真實反映網殼結構的受力狀態還很難說,雖然有學者對梁-柱單元進行過修正。主要問題在于如何反映軸力和彎矩的耦合效應。
2)在大跨度結構設計中整體穩定與局部穩定的相互關系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目前大跨度結構設計中取一個統一的穩定安全系數,未反映整體穩定與局部穩定的關聯性。
3)預張拉結構體系的穩定設計理論還很不完善,目前還沒有一個完整合理的理論體系來分析預張拉結構體系的穩定性。
4)鋼結構體系的穩定性研究中存在許多隨機因素的影響,目前結構隨機影響分析所處理的問題大部分局限于確定的結構參數、隨機荷載輸入這樣一個格局范圍,而在實際工程中,由于結構參數的不確定性,會引起結構響應的顯著差異。
所以應著眼于考慮隨機參數的結構極值失穩、干擾型屈曲、跳躍型失穩問題的研究。從上面可以看出,我們的鋼結構穩定理論還是不夠完善,我們在設計中一般都是把鋼結構看成是完善的結構體系,針對上述問題[4],我們可以看出在設計中我們沒有考慮一些隨機因素的影響。但是我們在考慮這些因素之前,應該弄清楚這些隨機因素的來源,一般情況下把影響鋼結構穩定性隨機因素分為三類:
1)物理、幾何不確定性:如材料(彈性模量,屈服應力,泊松比等)、桿件尺寸、截面積、殘余應力、初始變形等。
2)統計的不確定性:在統計與穩定性有關的物理量和幾何量時,總是根據有限樣本來選擇概率密度分布函數,因此帶來一定的經驗性。這種不確定性稱為統計的不確定性,是由于缺乏信息造成的。
【關鍵詞】自由貿易 起源 發展 保護貿易 多邊貿易
自由貿易是指國家取消對進出口貿易的限制和障礙,取消本國進出口商品各種優待和特權,對進出口商品不加干涉和限制,使商品自由進出口,在國內市場上自由競爭的貿易政策。
隨著自由貿易逐漸成為國際經濟交往中最活躍的環節和各國經濟發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當今世界貿易自由化也就成了必然的發展趨勢。世貿組織的形成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普及帶動了現今各國間貿易壁壘的逐漸削弱和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使世界市場經濟擴大化的同時加快了各國產業發展進程,為實現國家利益和多方共贏提供了有力保障。但是,自由貿易理論從形成到后來被世界所認可卻經歷了一段艱難的歲月,在多數以唯保護貿易馬首是瞻的年代,貿易自由的提出無疑會是一場大的辯論賽。
早期的對外貿易要追溯到古代,當時的陸路運輸成本極高,所以海運成了最佳的方式,人們依靠海運帶來外面的物品資源來豐富自己的生活的同時也從自愿貨物交易中得到了利益。眾所周知,自由貿易的理由很大程度上立足于勞動分工導致的收益,因此先前的商品分工帶來了貿易交換的雛形。而影響至今的普世經濟學說也為后幾個世紀的自由貿易理論的建立和維持提供了必要的前提。學說認為,上帝故意在世界各地不平均地散布資源和物品,為的是促進不同地區間的商業來往。這實際上是指如果不同地區的貿易有利可圖,就應當加以接納,而且應允許其順其自然,不受干預。這樣的主題成為自由貿易理論的引導,同時在之后為自由貿易辯護中也一直被提及,直到后來普及一時的重商主義形成之后也一直未能改變。
自由貿易理論是在工業資本主義之前由亞當·斯密在著作《國富論》中提出的,而這個詞出現于16世紀末,正是因為人們大量討論了貿易如何才能興盛,自由與貿易有何關系等問題,在此過程中“自由貿易”作為國家的最優政策被提了出來。
在此之前的重商主義是資產階級最初的經濟學說,它主張政府干預經濟生活,發展對外貿易壟斷,通過高關稅率和其他貿易限制來保護國內市場。那一時期的歐洲各國均采用這樣的方式豎起層層貿易壁壘,力求保住國內貿易順差,使黃金白銀源源不斷流進,西班牙,葡萄牙,荷蘭乃至后來經濟一飛沖天的英國均是如此,于是,鼓勵出口,限制進口的貿易政策一直延續著,直到西班牙等國的經濟被其他貿易對手戰勝,再到自由貿易理論被重視的時刻。
那為什么自由貿易會被應用呢?簡單來講,采取重商主義保護措施的國家一直鼓勵出口,那被出口國的境況就是不斷的進口而很少出口,這樣不平等的貿易交換總有一天會終結,那么貿易也就很難再發展下去。所以亞當·斯密《國富論》中認為,“我們可以繼續通過保護主義來實行壟斷賺取金錢,但如果選擇了自由貿易,我們可以賺到更多的錢。平等競爭的自由貿易才可以使利益實現最大化”。斯密的觀點促進了資本主義的發展,英國就是在這一背景下首次采用自由貿易政策而成為世界第一強國,并且將這種方法在全球范圍內推廣以獲得更大的利益。
所以,重商主義其實做了貿易自由發展必然的經過。對于發達國家,當資本已經足夠去拓寬世界市場,自由貿易帶來的利益成了人們追求的再一個目標,于是,打開國際市場成了歷史的演變,將全球上所有的國家都納入自由貿易圈內成為強國爭取原土資源的一種重要的手段。正如古老的中國就是在英國貿易欲望的驅使下被迫打開國門,從而以為開端卷入國際貿易。所以,自由貿易多少帶有強國的目的性,無法否認自由是以強盛為一個前提,但是當時的自由貿易的確是為世界打開了一道來往的大門。
然而,自由貿易的發展到這時也同樣面臨著挑戰,第二次工業革命后各國對新興產業實行的貿易保護手段再次將自由貿易推上風口浪尖,保護貿易的再度興起為德國等擁有新興產業技術的國家提供了一個不受沖擊的發展環境,并通過保護國內市場使他們的經濟發展到了。由此,自由貿易最終被世界所放棄。同一個時代,一系列主張保護國家貿易的學說也隨之興起,如穆勒與幼稚產業論,澳大利亞保護論,自由貿易的福利經濟論等就從多方面挑戰自由貿易的弱點。就像以上后兩者所說,自由貿易能使經濟財富最大化,并因此有可能讓經濟福利也最大化,但不能說明每個人都會改善處境,除非對收入減少者給予補償。這一收入分配效應問題構成了反對自由貿易的一條重要理由,因為自由貿易的確無法贏得最高程度的經濟效率,也不能讓所有參與自由貿易的成員都得到利益,甚至還會讓優勢國家不再享有優勢。
但是,這些問題貿易保護政策就可以解決嗎?不但不能,反而因壁壘太多而使貿易無法進行。當各國的利益因貿易不通而得不到期望的數值時,不斷的沖突和摩擦終究是引發了世界大戰的爆發,隨后的經濟大蕭條和世界經濟危機的發生也是和這樣實行貿易壁壘保護的結果分不開的。直到后進而上的美國從種種沖突中獲益,世界貿易組織的雛形——關貿總協定產生以后,自由貿易才再一次被搬上世界的舞臺,并從這以后開始步入正軌。這時距離亞當·斯密的理論在英國的運用已經過去了整整168年。
經過以上對自由貿易的發展和挑戰的論述分析,我們不得不承認,自由貿易的興衰和國際環境格局及經濟發展是密不可分的,當然,不排除政治因素也參與其中,使得貿易自由化經歷了這樣漫長的發展歷史后到如今的趨于成熟。
從古時到現在,國與國之間資源儲量和生產要素的不平均就標志著貿易來往的必要性,當時單純的物物交換和現今的多邊貿易體制的形成,這兩種貿易方式中后者還有除共性之外的另一種含義,這就是時代進步意義。就多邊貿易體制來說,貿易自由化固然在當今是大力推崇,但是世界各國經濟發展不平均,國際關系的時緊時松,還有各國針對國情實行的一系列保護措施都無法使貿易自由化進展容易,所以,自由貿易不自由,像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剛上臺時就干脆利落地做出一個符合美國利益的決定:貿易保護,只買美國貨。美國現在的保護貿易和原來的自由貿易都是為本國利益著想的,同時確實也帶動著美國經濟的發展。對于美國而言,自由和保護是統一而不沖突的。當然,這也是世界貿易新格局體制的表現。世界可以將自由貿易劃分為主體,但是不能否認保護貿易的存在,因為自由貿易是保護貿易最終的演變結果。保護貿易使本國有足夠的資本和產業競爭力讓別國停止不公平競爭并開放市場從而得到更多的機會向貿易自由進發。然而,即使是經濟全球化也還是不能改變發展不平衡的現狀,在WTO中,發達國家市場開放度依舊高于發展中國家,區域經濟一體化同樣如此。所以,貿易自由只是相對的,絕對不會是絕對自由,眼下只有采取多邊貿易這一途徑才可均衡。
自由貿易理論的發展就是在不斷上演和下臺,反對和支持中一直延續著。在長期經歷了深刻而又徹底的查究后,直到今日才成就了一種經久不衰且堅強有力的主張。現如今,自由并伴隨著一些適當保護貿易措施的貿易體制在大力實行。多邊貿易體制最重要的目的是以貿易自由化為宗旨,在不產生不良負面影響的情況下,使貿易盡可能自由地流動。而對于我國來說,在自由貿易方面,作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和第一貿易大國的我們卻落在了后面。
中國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就開始了對外開放尋求貿易自由化的探索,在經過l5年的復關入世談判后,于1991年加入了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而中國真正啟動自由貿易區戰略是從進入2l世紀之后才開始的,目前中國正與五大洲的29個國家和地區建設著16個自貿區,其中,10個自貿協定已經簽署并被實施,還有6個自貿區正在商建。到2013年9月2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成立了,這是我國第一個境內的自貿區,屬中國自由貿易區范疇,也是順應全球經貿發展新趨勢,并積極主動對外開放的重大舉措,這標志著“中國經濟升級版”正式啟動,對中國乃至世界經濟都有積極意義。
總之,自由貿易的發展促使經濟利益在國家利益中的地位得以提升。在自由貿易規則日趨統一的今天,發展經濟自由貿易關系成為各國經濟發展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也是世界各國對外關系中的重要目標之一。所以,任何經濟體制的建立都會經歷一場來自各方的博弈,自由貿易發展至今已步入正軌,以自由為主,保護為輔的體制在全球經濟中正被擴大化地認可,希望這樣的體制可以促進世界共同致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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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WTO;高速發展;規則博弈
[中圖分類號]F7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2095-3283(2013)04-0004-03
一、入世后中國的經濟發展情況
(一)經濟高速增長
從改革開放開始,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來,我國的國民經濟獲得了較快較好發展,經濟總量由1980年的45456億元(約合18939億美元)增長至2010年的4012020億元(約合592661億美元),世界排名由第7位升至第2位(基于PPP法計算的世界排名)。
從圖1可以看出,中國的GDP總量在1980年不足日本GDP總量的18%,且不足美國GDP總量的7%,至2010年超過日本且相當于美國的40%多,僅用了30年的時間就獲利了這樣的經濟規模,成就舉世矚目。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中國經濟一直在高速增長的快車道上,2001年以后的經濟規模顯著提高。同期的美國經濟總量不斷增加,但日本的經濟總量從1995年以后不升反降。從圖2可以看出,中國從改革開放以來(除1989年前后)GDP的年增長速度就遠高于美國和日本,即使面對國際金融危機,情況也是如此。而與此同時,美國、日本的經濟增長速度卻是時快時慢,日本從20世紀90年代以后一直處于經濟增長的下峰,國際金融危機之后的表現更是不盡如人意。
(二)對外貿易競爭力顯著增強
除了經濟獲得了快速增長,我國的貿易規模不斷擴大、貿易方式持續優化和貿易商品種類日益繁多,出口貿易競爭力不斷增強,世界貿易地位顯著上升。
從圖4關于中國貿易差額的描述可以更加直觀地看出,順差額在1995年之前是時有時無的,1995年以后則一直處于順差,2005年以后順差則明顯擴大,國際金融危機后趨于下降。
從貿易總額的變化可以得出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出口競爭力有了明顯的提高。特別是加入WTO的前5年內,國際市場面對中國市場的開放度較高的情況下,中國產品的競爭力得到了明顯提升,貿易順差大幅度擴大。
另一方面,從中國出口商品結構看,也在不斷優化。如圖5所示,1980年初級產品的出口額占出口總額的50%,到2010年初級產品在出口總額中僅占5%。
二、WTO對中國的影響
(一)積極影響
1獲利了良好的外部發展機遇
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離不開充足而良好的要素供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中國開放了許多產業和市場,由于中國市場潛力的巨大吸引力,許多外資紛紛進入中國,帶來了充足的資金和先進的科學技術以及現代化的思想理念和管理經驗,與充裕資源相結合,使中國經濟爆發出巨大的能量。中國擁有大量的勞動力資源,商品物美價廉,依托于比較優勢獲利了較大的市場占有率。
2市場化和法制化進程加快
由于WTO本身對成員國政策審議的要求,凡是不符合市場機制發揮作用的法律和行政性措施,都要進行相應的修改,所以在外部壓力和經濟轉型自身要求的雙重壓力下,中國的市場化和法制化進程都被加速向前推動。
3產業結構不斷得到優化
從圖6可以看出,1980年中國的三次產業的結構為“二一三”,至2010年以后產業結構為“二三一”。從2001年加入WTO之后的情況看,第三產業的比重雖然上升速度不是很快,但不斷迫近第二產業的比重。雖然第二產業入世后的比重出現了反彈,但第二產業內部整體結構在不斷優化,已經處于工業化中后期。工業化過程一旦完成,則第三產業的比重將超過第二產業的比重,形成“三二一”的產業結構。
圖61980―2010年中國產業結構變化情況
資料來源:根據《中國統計年鑒》歷年統計資料整理
4國際地位顯著上升
隨著中國經濟實力的穩步提高,資金、技術實力的增強,中國的國際地位也同步發生著改變。中國是人口大國,是發展中大國,是“金磚五國”之一,在國際事務中發揮作用的能力不斷提高。中國現在的實力從中國在WTO中的地位也可見一斑。加入WTO之初,中國多數情況下是“被規則者”,而如今已經逐漸成為規則的適應者和制定者。
(二)消極影響
1貿易摩擦加劇
從理論上界定貿易摩擦是指兩國間基于經濟體制、產業發展、分工結構以及市場競爭等諸多原因引起、導致的貿易領域的利益沖突或爭端。而從政治經濟學的角度來分析,產生貿易摩擦的原因由宏觀和微觀的諸多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包括經濟增長速度、失業率、通貨膨脹、國際收支情況、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和市場占有率等。國家之間為了爭奪利益的至高點,不惜利用一切手段來維護自身的利益。
中國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前,就是貿易摩擦的“重災區”,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情況不但沒有改觀反而惡化了。由原來只有少數國家對中國發起反傾銷訴訟,轉變為更多國家利用更多手段對中國的出口產品“重重施壓”,這種摩擦不斷地升級,直到制度層面。
2貧富差距擴大
由于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中國以更加開放的姿態融入了世界市場,為中國的各個產業帶來了更多的發展機遇和空間,因此地區間、產業間乃至個人之間的收入差距均不斷擴大。這樣就造成了一個中國“四個世界”。第一世界是高于上中等收入國家平均水平的,如北京、上海;第二世界,高于下中等收入國家而低于上中等收入國家水平的,如天津、廣東、浙江、江蘇和遼寧;第三世界是以東北和華北中部地區為代表的介于下中等和低收入水平國家之間;第四世界,低于低收入國家平均水平,如中西部地區、少數民族地區、農村地區和邊疆地區。造成這種差別的原因主要是中國不同地區參與全球化的條件和能力不同,導致全球化在中國的影響和結果的不均衡。中國家庭的基尼系數從2001年的045上升到2010年的061,據國家統計局統計,2012年中國家庭的基尼系數為0474,說明我國收入差距較大。
3資源和環境破壞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隨著中國作為世界“加工廠”地位的形成,也導致中國資源和環境狀況的不斷惡化。在經濟規模不斷擴大的背景下,中國已經成為初級產品的凈進口國,這與對外貿易規模不斷擴大有直接關系。近年來,中國的自然災害事件不斷增加,災種之多,損害之大,均是歷史少有,究其原因主要是人們為了追求經濟增長而破壞了生態自然環境而導致的。
三、中國未來發展策略
(一)抓住機遇擺脫比較優勢陷阱,大力開展科技創新,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縱觀近現代西方國家的發展經驗,制度+科技=強大。因此,維持硬件實力的同時還要加強軟實力的建設。因為利用比較優勢的弊端已經顯現:資源破壞、污染環境,受人剝削的同時還受人譴責,為別國提供廉價商品,還處于價值鏈的最低端,費著最大的力,拿著最少的錢,這種發展是沒有前途的。為此,可以利用貿易摩擦和人民幣升值的機遇,提升產業發展的科技含量,不斷轉變國際分工模式,不斷向高端游移,同時將產業鏈做全,這樣既可以減少貿易摩擦的困擾,還可以創造新的發展路徑。
(二)提高宏觀調控水平,調整失衡問題
產業結構、地區結構和收入分配等諸多方面的失衡在全球范圍內普遍存在。從發達國家的經濟實踐結果看,市場經濟并不是萬能的,如貧富分化問題通過市場機制是無法解決的,只有通過政府的宏觀政策不斷糾偏,才能使經濟協調穩定發展。
(三)加強國際化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無論是提高科技水平還是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都要依靠國際化的人才。把國內優秀的人才送出去再請回來,這是目前在人才國際化道路上的必然選擇。世界“經濟中心”和“科技中心”有高度的相關性,若想成為世界經濟中心,必須先成為先進科學和技術的發源地。同時,隨著中國國際化水平的提高,也要設定相關的政策吸引國外的優秀人才到中國來工作。
(四)研究和參與國際規則博弈
常言道:一流公司定規則,二流公司做平臺,三流公司做產品。對于國家而言,有權力制定規則也是一流國家的表現。但制定規則需要有較強的戰略意識和較準確的前瞻性,這是需要通過理論和實踐反復總結和認知的過程。美國實際上在19世紀時生產能力就已經超過英國,但50年之后才有機會替代英國主宰世界。由此可見,只有經濟實力是不夠的,還要有一定的技巧和恰當的歷史機遇,但在機遇到來之前,一定要有充分的準備。
[參考文獻]
盡管世界貿易組織的宗旨是促進全球貿易自由化,但它不能回避全球環境保護的迫切需要對自由貿易原則提出的挑戰。然而,從法律角度來看,自由貿易與環境保護到底應是一種什么樣的關系,是調整多邊貿易體制、修改多邊貿易原則和規則以適應環境保護的需要,還是不觸動這些既有的原則和規則、在現行多邊貿易體制內協調貿易與環境的關系,這是已經爭論了十余年而且仍沒有定論的問題。〔1〕
在烏拉圭回合確立的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框架中,雖然一些條約的某些條款涉及環境保護,〔2〕卻不存在任何關于環境保護的專門條款;《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也只是在前言中提到,該組織的主要目標是“維護一個公開的、非歧視的、公正的多邊貿易體制”,同時,也要“為著持續發展的目的而擴大對世界資源的充分利用,尋求對環境的保護和保全”。1994年,世界貿易組織設立“貿易與環境”委員會,負責對貿易與環境關系中涉及的各種問題進行研究,并就世界貿易組織有關條約的修改提出建議。不過,迄今為止,委員會的工作成績可謂差強人意。〔3〕世界貿易組織新一輪的多邊貿易談判將貿易與環境確定為重點議題之一,〔4〕體現了這個問題的迫切性。但就目前的情形判斷,此次談判的前景殊難預料。〔5〕
通過多邊談判修改規則無疑是最好的解決辦法。但這一過程注定是漫長和艱難的。在規則修改之前,世界貿易組織需要不斷面對由于其成員實施環境措施而導致的爭端。如何解決這些爭端,既關系到貿易與環境關系的協調,也會影響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未來的發展方向。本文將分析世界貿易組織內“環境爭端”產生的原因,并通過考察該組織解決這些爭端的實踐,探討在多邊貿易體制內協調貿易與環境關系的可能性。
一引起爭端的主要原因:單邊環境措施
可能在多邊貿易體制內引起爭端的環境措施,其目的是保護環境,而其形式卻是對貿易予以限制,或者至少具有限制貿易的效果。它們可以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基于國內立法的單邊環境措施,另一類是基于多邊環境協定(MEAs)的環境措施。迄今為止,多邊貿易體制內的“環境”爭端都是由于單邊環境措施而產生。
越來越多的國家制定了嚴格的環境法規和環境標準,廣泛涉及產品的質量、成分、包裝以及生產工藝或生產方式。例如,規定汽車發動機的廢氣排放量,禁止洗滌劑、殺蟲劑等產品中含有某些有毒化學物質,要求產品包裝使用可回收利用的材料,要求捕魚方法不得危及某些瀕危海洋生物,等等。這些國家的環境法規常常允許其政府對不符合上述環境標準、可能危害環境的進口產品采取貿易限制措施。
然而,由于不符合進口國的環境標準而在市場準入方面受到限制的出口國通常指責進口國是利用環境措施設置貿易壁壘,以達到貿易保護的目的。關于環境措施的貿易爭端就是在這種分歧中產生的。這里提出的關鍵問題是:在多邊貿易體制內,一個國家根據自身需要制定環境法規和實施環境措施的權利,是否應受它根據《關貿總協定》及其他相關協定所承擔的義務的限制?如果是,應在多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原則上,《關貿總協定》禁止采取單方面貿易限制措施。這些措施是與總協定的一些基本規定相抵觸的,如關于最惠國待遇的第1條、關于國民待遇的第3條、關于禁止數量限制的第11條第1款等。但是,總協定第20條規定了可以背離非歧視原則的“一般例外”。其中的b款和g款經常被援引作為實施單方面貿易限制以實現環境保護目的的正當理由。根據這兩款的規定,國家可以為保護人和動植物的生命健康、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而采取必要的措施但第20條的導言還規定了實施這些措施必須遵循的條件,即“不得構成專斷的或不合理的歧視手段,或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
1947年的《關貿總協定》并沒有預見貿易與環境之間可能發生的沖突。進入80年代,隨著越來越多的國家普遍實施環境保護措施,包括與貿易相關的環境措施,如何處理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就成為GATT面臨的新挑戰。從1982年到1995年,GATT爭端解決程序共受理了七起涉及單邊環境措施的爭端:1982年“美國禁止從加拿大進口金槍魚和金槍魚制品”爭端案;1987年“美國征收汽油稅和其他環境稅”爭端案;1988年“加拿大限制出口未加工的鱈魚和鮭魚”爭端案;1990年“泰國限制進口香煙”爭端案;1991年第一個“美國限制進口金槍魚”爭端案;1994年第二個“美國限制進口金槍魚”爭端案;1994年“美國汽車稅”爭端案。這些爭端的共同特點是,申訴方指責被訴方采取的環境措施違反了總協定中關于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或禁止數量限制的原則性條款,而被訴方則聲稱其環境措施符合《關貿總協定》第20條“一般例外”中b款或g款的規定。因此,對這些爭端的解決主要是圍繞著對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的解釋。
在關于貿易與環境關系的討論中,強調貿易自由化的學者對GATT的上述爭端解決實踐給予了極高的評價,認為“GATT關于環境措施的案例法很好地說明了GATT法和GATT爭端解決制度在有效處理新的世界性挑戰方面是成功的……”;〔6〕而且,它“不僅證明‘綠色保護主義’和‘綠色帝國主義’是多邊貿易的威脅,還證明GATT爭端解決程序為遏制這些威脅提供了有效的手段,而并沒有限制國家決定其環境政策目標、利用有效環境政策手段的”。〔7〕
但是,通過考察GATT解決上述爭端的專家組報告,筆者認為,盡管GATT承認締約方享有決定其環境政策的自,但擔心環境措施被利用為貿易保護工具的傾向卻始終占據上風。在上述爭端中,援引總協定第20條b款或g款提出的主張都無一例外地遭到專家組的否決。專家組認為,總協定第20條規定的是例外條款,必須予以狹義的解釋;而且,援引第20條有關條款的一方須承擔舉證責任。這樣,被主張符合總協定第20條b款或g款要求的環境措施顯然要受到嚴格的審查,而要想在GATT框架內證明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貿易限制的合法性實際上就相當困難了。例如,專家組對第20條b款“保障人和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的必要措施”中所謂“必要性”的解釋是,“沒有可選擇的符合總協定的措施或者沒有與總協定抵觸更少的措施的情況”。〔8〕也就是說,專家組所關注的不是所采取的措施是否是“保障人和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這個目標所必需的,而是強調措施必須在“最低限度”違反總協定的其他規定。此外,專家組對第20條g款也作出了嚴格的解釋,強調為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的“相關措施”,必須是以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為其主要目的的措施。〔9〕專家組確定的這些審查標準是值得商榷的。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專家組對總協定第20條的解釋只是關心有關措施是否符合總協定,而沒有考慮到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10〕
最能體現GATT對環境保護持保守立場的例子是第一個“金槍魚”爭端案。美國于1972年制定了《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禁止任何直接或間接對海洋哺乳動物造成傷害的捕魚行為,禁止進口通過這種行為捕獲的魚類及其制品。由于墨西哥使用大型拖網捕獲金槍魚造成大量海豚死亡,美國根據上述法律禁止從墨西哥進口金槍魚及其制品。1991年墨西哥向GATT提起申訴,指責美國的行為違反了《關貿總協定》第11條和第13條。美國則援引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作為辯護的理由。〔11〕從法律角度來看,這個爭端對于處理多邊貿易體制內貿易與環境的關系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它提出了日后世界貿易組織在解決關于環境措施的爭端時必須面對的兩個重要問題:一是如何對待涉及生產工藝或生產方法的環境措施;二是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是否要受適用范圍的限制,即國內措施是否具有域外效力。
實際上,這兩個問題是緊密相聯的。由于生產工藝或生產方法引起的環境危害通常發生在進口國以外,而進口國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采取的貿易限制就必然提出了國內環境措施實施中的域外效力問題。
在第一個“金槍魚”爭端案中,專家組否定了美國提出的不同捕撈方法捕獲的金槍魚不是“相同產品”的觀點,認為“相同產品”只涉及產品本身的性質而與產品的生產或加工無關;而且認為總協定第3條只允許對進口產品適用國內質量法規而不得適用關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國內法規。專家組同時還否認美國的行為符合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的要求,認為這兩款只適用于采取措施的國家的管轄范圍以內。〔12〕專家組的上述主張遭到廣泛的批評。批評意見認為GATT的立場與日益強烈的環境保護要求背道而馳。〔13〕有學者甚至這樣評價,GATT在“第一個‘金槍魚’爭端中的推理是大膽的,但卻誤入歧途,它試圖在國際法律秩序正在發生的根本變化面前維持GATT法律秩序與世隔絕的狀態”。〔14〕
盡管在第二個“金槍魚”爭端中,GATT對上述關于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適用范圍的解釋有所修正,但卻提出了新的限制,即一個國家不能在追求環境目標時采取迫使其他國家改變政策的措施。〔15〕
GATT在“金槍魚”爭端案中所堅持的原則使關注環境保護的人士擔心GATT的有關規定會成為實施環境保護措施的重大障礙。這種擔心并非毫無道理。因為不同的生產工藝或生產方法會使產品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完全不同;GATT對“相同產品”的定義不能促進采用對環境有利的生產方法。而GATT對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適用范圍的解釋也在一定程度上與全球環境保護的需要不一致。臭氧層損耗、全球變暖、酸雨、水污染、海洋資源的過度開發、生物多樣性銳減等等,這些都絕非某一個國家面臨的環境問題;防止全球環境惡化、保護人類共有的資源是每個國家的義務。而貿易被普遍認為是一種有效的環境保護手段。因此,如何將各國單方面保護環境的行為尤其是保護人類共有資源的行為與多邊貿易體制協調起來,是世界貿易組織必須面對的一個問題。
烏拉圭回合多邊貿易談判沒有對《關貿總協定》第20條做任何修改。除了《關貿總協定》外,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框架中還有一些條約在不同程度上涉及環境保護。其中,《貿易的技術障礙協定》和《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協定》與環境的關系最為密切。這兩個協定都強調,各國在制定技術規章或采取衛生或植物檢疫措施時應遵循現行的國際標準;而且,技術規章或衛生、植物檢疫措施不應超過為實現合理目標(包括保護人、動植物的生命或健康和保護環境等)所必需的范圍,不得在情況相同的成員之間造成武斷的或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或對國際貿易構成變相限制。不僅如此,這兩個協定都規定了“最少貿易限制”(theleasttraderestriction)原則。《貿易的技術障礙協定》第2條第2款規定,“如果導致采用有關技術規章的情況或目標不存在,或者如果情況或目標發生變化后,能采用更少貿易限制的方式時,則這些技術法規應予以取消。”《衛生和植物檢疫措施協定》第5條第4款則規定,“成員在決定合理的衛生或植物檢疫保護程度時,應考慮盡量減少貿易的負效應這個目標。”顯然,環境保護雖然被承認為是合理目標,但這些規定的主旨仍然是維護多邊貿易體制、防止各種形式的貿易壁壘。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在現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的法律框架內,一個國家根據自身需要制定環境法規和實施環境措施的權利,要受它根據《關貿總協定》及其他相關協定所承擔的義務的限制。至于這種限制的范圍,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世界貿易組織在解決關于環境措施的爭端時對上述有關條款的解釋。
這樣,在處理貿易與環境關系的問題上,世界貿易組織是否在實質上有別于GATT,也集中體現在爭端解決中。
二“環境”爭端解決中的新跡象
世界貿易組織在成員數量、職權范圍、運行機制以及影響力等各個方面都使以前的GATT難以望其項背。其中,全新的、準司法性的爭端解決制度尤其引人矚目,它所表現出來的高效率已經為世界貿易組織贏得良好聲譽。在世界貿易組織已經解決的爭端中,下列爭端是因環境或健康措施而引起的。它們是:1996年巴西、委內瑞拉訴美國的“汽油標準”爭端案,1997年美國、加拿大訴歐共體的“荷爾蒙牛肉”爭端案,1998年印度、馬來西亞、巴基斯坦、泰國訴美國的“蝦和海龜”爭端案,2001年馬來西亞訴美國的“關于實施蝦和海龜爭端裁決”的爭端案,以及2001年加拿大訴歐共體的“石棉”爭端案。與前文提到的GATT時期的“環境”爭端一樣,這些爭端涉及的核心問題仍然是:一個國家實施的單邊環境措施是否符合《關貿總協定》第20條“一般例外”中b款或g款的要求。通過考察世界貿易組織解決這些爭端的實踐,可以認為,已經出現了在多邊貿易體制內協調貿易與環境關系的新跡象。
(一)關于《關貿總協定》第20條b款的解釋
《關貿總協定》第20條b款允許世界貿易組織成員采取“保障人和動植物生命或健康的必要措施”,即使這些措施違反了非歧視待遇、禁止數量限制等自由貿易基本原則。前面曾指出,這是一例外條款,為防止其被濫用,GATT專家組曾對援引這一條款的情況予以嚴格審查,尤其是強調其中的“必要性”是指“沒有可選擇的符合總協定的措施或者沒有與總協定抵觸更少的措施的情況”。這樣的解釋實際上使援引第20條b款難以成功。而在“石棉”爭端中,專家組和上訴機構都支持歐共體援引這一條款以證明法國關于石棉及相關產品的措施不違反《關貿總協定》。這是從GATT到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實踐中成功援引第20條b款的第一例,因而格外引人關注。
在“石棉”爭端中,專家組指出,法國采取的關于石棉的措施屬于保護人類生命和健康的措施,而且這個措施是必要的,因為沒有“可合理利用的替代措施”。〔16〕上訴機構對專家組的這一立場表示支持,并進一步指出,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有權決定它們認為合適的健康保護水平;法國所采取的措施的目標是扼止石棉對人類健康的危害,這也是它所確定的健康保護水平;〔17〕而且,這個措施是必要的,因為上訴方加拿大所提出的“較少貿易限制”的“控制使用石棉”的措施不足以實現法國所確定的健康保護水平,并非一個可合理利用的替代措施。〔18〕
顯然,與以前相比,對《關貿總協定》第20條b款的解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處理“石棉”爭端的上訴機構不再像過去GATT的專家組那樣強調依據這一款采取的措施必須在“最低限度”違反總協定的其他規定,或者符合所謂“最低貿易限制”的要求,而只是強調這個措施必須是實現它本身的目標所必需的,而這個目標就是“保護人類和動植物的生命和健康”。盡管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制度并不承認先例原則,但“石棉”案的裁決結果明確顯示,多邊貿易體制內人們對貿易和環境關系的態度已發生某種變化,成功援引環境例外條款的可能性已大大增加。
(二)關于《關貿總協定》第20條g款的解釋與GATT關于環境措施的爭端解決實踐相比,另一顯著變化是,世界貿易組織的上訴機構在“汽油標準”爭端與“蝦和海龜”爭端中對《關貿總協定》第20條g款作出了新的解釋,而且是對環境保護來說非常積極的解釋。
《關貿總協定》第20條g款是指,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可以實施“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該措施與國內生產或消費限制一起實施“,作為總協定的一般例外之一。新的解釋體現在三個方面:“可用竭自然資源”:盡管GATT的爭端解決實踐承認海豚和一些魚類是“可用竭自然資源”,但始終沒有對這個概念作出明確解釋。在“蝦和海龜”爭端中,印度、巴基斯坦、泰國認為對這一概念的“合理解釋”應是“像礦物那樣的有限資源,而不是生物的或可更新的資源“;因為“生物”自然資源是可更新的,所以不可能是可用竭的自然資源。〔19〕上訴機構明確表示這一觀點是不可接受的。它指出,“可用竭”自然資源與“可更新”自然資源并不相互排斥;現代生物科學證明,原則上可再生即可更新的生物物種常常由于人類的活動被消耗、用竭乃至滅絕;生物資源與石油、鐵礦石和其他非生物資源一樣是有限的。因此,總協定第20條g款并不僅限于保護“礦物”或“非生物”自然資源。〔20〕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上訴機構還進一步指出,總協定第20條g款是50多年前起草的,條約解釋者應當根據國際社會當前對環境保護的關注來闡釋這一條款的用語;盡管烏拉圭回合沒有修改第20條,但《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前言表明締約國都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和合法性,并把環境保護作為國家和國際政策的目標。〔21〕上訴機構援引國際法院的咨詢意見和判例以及著名國際公法學家的著作,認為,《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的前言明確承認了保護環境和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從這個角度來看,“第20條g款中的一般用語‘自然資源’在內容和范圍上都不是靜止不變的,其定義是發展的”。〔22〕上訴機構還以《海洋法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二十一世紀議程》、《保護野生遷徙動物物種公約》為據,說明現代國際公約和宣言在提到自然資源時都包括生物和非生物資源。因此,上訴機構指出,在這種情況下,“今天還將第20條g款僅僅解釋為保護可用竭礦物或其他非生物自然資源顯然是太落伍了“;“根據條約解釋中的實效原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的措施,無論是生物資源還是非生物資源,都屬于第20條g款的范圍“。〔23〕
“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
前面已經提到,GATT曾將第20條g款中“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解釋為以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為主要目的的措施。顯然,這個解釋在某種程度上修改了原來條款的內容。與之有所不同的是,“汽油標準”爭端與“蝦和海龜”爭端的上訴機構的解釋都分別強調引起爭議的措施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這個合法目標之間的實際聯系;認為只要存在這種聯系,該措施就是“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在“汽油標準”爭端中,上訴機構論證了確定基線的汽油規則與保護清潔空氣之間存在著密切且真實的手段與目的的聯系。〔24〕同樣,在“蝦和海龜”爭端中,上訴機構論證了禁止進口某些蝦及蝦制品的609條款與保護海龜這個政策目標之間存在著一種手段與目的的聯系,而且這個聯系是密切且真實的。〔25〕因此,無論是汽油規則還是609條款,都被認為是“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在解決“汽油標準”爭端過程中,關于第20條g款的解釋提出了一個有趣的問題。問題是在《關貿總協定》第20條導言和g款中都使用的“措施”一詞應指整個汽油規則還是指汽油規則中關于確定基線的具體條款。對這一問題,專家組認為,這里的“措施”一詞是指汽油規則中具體的歧視性條款,這些條款違背了總協定第3條,而被訴方(美國)正是試圖對此援引總協定第20條規定的例外情況。但是,上訴機構批評專家組的上述解釋忽視了基本的條約解釋規則。它認為,“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并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之“(《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第1款);對某一條款的解釋不應對其他相關條款的目的和宗旨有所損害。對于汽油規則中關于基線的規定,作為一個整體(無論適用哪一種基線方法),需要結合汽油規則中其他防止空氣質量惡化的有關要求來理解。脫離汽油規則的其他部分,很難理解關于基線方法的那些條款。規定基線方法的條款與汽油規則的其他部分是一致的,其主要目的是“為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因此,第20條g款中的“措施”在本爭端中是指汽油規則而不是其中的歧視性條款。〔26〕顯然,上訴機構對第20條g款作出了比專家組更為寬泛的解釋。
“與限制國內生產和消費一起實施”:
GATT曾經將此解釋為“主要旨在使這些限制有效”。〔27〕即使僅從字面上來理解條款的含義,這個解釋都顯得非常牽強。在“汽油標準”爭端中,上訴機構對這一段文字作出了明確的令人信服的解釋。它指出,前面援引的關于條約解釋的國際法基本規則在這里同樣適用;這一段文字的含義應當是:“政府的措施(例如汽油規則)與國內生產或消費自然資源的限制一起實施“。換言之,“應當將‘與限制國內生產和消費一起實施‘解釋為一個要求,即對有關措施施加的限制,不僅針對進口汽油,也針對國產汽油“;“這個條款是對以保護的名義對可用竭自然資源的生產或消費施加限制而規定的一個公平(even—hand-edness)要求“。〔28〕在“蝦和海龜”爭端中,上訴機構沿用了這一解釋,指出,由于609條款對進口蝦的限制同樣也適用于美國漁船捕獲的蝦,這是一個公平的措施,因此,609條款是與限制國內捕蝦一起實施的措施,符合第20條g款的要求。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世界貿易組織在解決前后兩個不同的爭端中,對《關貿總協定》第20條g款所作的新的解釋是一致的。這個新解釋最直接的后果是,它使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為其環境保護措施援引第20條g款變得相對容易了。從促進環境保護的角度來說,這不能不說是一個進步。
(三)關于《關貿總協定》第20條導言的解釋
《關貿總協定》第20條在列舉例外措施之前,還有一段導言,規定了采取這些例外措施應遵循的共同條件,即“對情況相同的各國,實施的措施不得構成武斷的或不合理的歧視手段,或構成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在GATT的爭端解決實踐中,總協定第20條的導言雖然也曾被援引或適用,但由于專家組對第20條各款作出了非常嚴格的解釋,使GATT締約方援引第20條“一般例外”的各種情況的主張通常被專家組予以否定,這樣,第20條導言的作用以及它與第20條各款之間的關系反而被忽視了。在“汽油標準“爭端中,上訴機構第一次對第20條導言作出了權威性的解釋,使人們重新認識到它應具有的法律意義。
審理“汽油標準”爭端的上訴機構指出,專家組沒有審查所爭議的基線方法是否符合總協定第20條導言的要求,這在法律上是錯誤的,因為適用《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解釋之通則”的必然結果之一是解釋必須使條約的所有用語都有意義和效果,解釋者不能自由詮釋以致條約的整個條款或段落變得多余或無用。總協定第20條導言的作用是確保總協定第20條各款規定的例外措施以合理的方式實施,既關系到采取例外措施一方的法律義務,又關系到其他各方的法律權利。因此,援引總協定第20條時,不僅要符合其中某一款的規定,而且還要符合該條導言的要求,以防止對總協定第20條“一般例外”的濫用。〔29〕援引總協定第20條例外條款的當事方應承擔舉證責任。由于美國沒有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證明其未對國產汽油和進口汽油適用同樣基線方法具有必要性與合理性,上訴機構得出結論認為,盡管美國汽油規則規定的基線方法的主要目的是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屬于總協定第20條g款的范圍,但它不符合總協定第20條導言的要求,即該方法的適用構成“專斷或不合理的歧視手段”和“對國際貿易的變相限制“,因而對此不能援引作為一個整體的第20條。〔30〕
在“蝦和海龜”爭端中,總協定第20條的導言與各款之間的關系進一步得到明確。上訴機構否定了專家組的分析方法,強調適用第20條,應首先考察爭議中的措施是否屬于其中某一款規定的具體例外,然后再分析該措施是否符合導言的條件,而不能采用相反的分析方法。上訴機構援引了以上它在“汽油標準“爭端中所作的分析,指出第20條的導言所表述的是一條國際法一般原則,即關于國家行使權利的善意原則,目的是防止“權利濫用”;解釋和適用第20條的導言,是在一成員援引例外條款的權利與其他成員依據實體條款享有的權利之間劃一條平衡線;這條平衡線隨具體情況而變化。〔31〕這一精辟分析成為判斷一成員的措施是否符合第20條導言的標準。而且,在后來“關于執行蝦與海龜爭端裁決”的爭端中,專家組和上訴機構還有機會運用這一標準,判定美國的執行措施沒有構成不合理的歧視手段和變相的貿易限制,因而符合第20條導言的要求。〔32〕
(四)關于國際環境協定作為解釋淵源
在GATT關于環境措施的爭端解決實踐中,當事方常常援引國際環境協定,以說明其采取措施的性質,或是屬于總協定第20條b款所規定的“保護人、動植物生命健康的必要措施”,或是屬于第20條g款中“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對于當事方的這些主張,GATT專家組一般強調,其職權僅限于根據總協定的有關規定審查爭端涉及的措施,而對被援引的國際環境協定不予考慮。〔33〕
在第二個“金槍魚”爭端案中,美國援引有關國際環境協定支持其適用總協定第20條g款的主張。
該爭端的專家組認為,與GATT不相關的國際協定只能在《關貿總協定》不清楚時作為次要解釋淵源,而且,即使《關貿總協定》不清楚,由于當事方援引的國際協定從未在總協定的起草過程中被提到,因此,這些國際協定不具備什么證明價值。〔34〕盡管專家組承認《維也納條約法公約》表述了條約解釋的基本規則,應據此解釋條約。但專家組實際作出的解釋卻并非與之完全相符。專家組認為爭端當事方援引的雙邊或多邊環境協定不是在《關貿總協定》全體締約方之間締結的,不構成“當事國嗣后所訂關于條約之解釋或其規定之適用之任何協定“,也不構成“嗣后在條約適用方面確定各當事國對條約解釋之協定之任何慣例“(《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第3款甲、乙項),因此不應予以考慮。〔35〕但是,《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第3款的丙項規定:解釋條約應與上下文一并考慮的還有“適用于當事國間關系之任何有關國際法規則“。因此,在GATT的法律框架內,雖然多邊環境協定不能被用來對抗該協定的非締約國,但對于適用于爭端雙方的多邊或雙邊環境協定,GATT專家組在解釋第20條有關條款時是應該予以考慮的。
對于國際環境協定是否可以作為世界貿易組織爭端解決中的解釋淵源,是一個存在著爭議的問題。
否定的意見認為,《爭端解決諒解書》限定了專家組的職權范圍,不能對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框架以外的協定規定的權利和義務作出裁定。〔36〕肯定的意見則指出,《爭端解決諒解書》同時還規定,世界貿易組織在爭端解決中應按照國際公法的習慣解釋規則闡明《關貿總協定》及其他相關協定的現行條款,這樣就不能排除對有關國際環境協定的考慮。〔37〕
世界貿易組織的爭端解決實踐對國際環境協定是否可以作為解釋淵源作出了回答。審理“汽油標準“爭端的上訴機構在其報告中指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1條第1款規定,“條約應依其用語按其上下文并參照條約之目的及宗旨所具有之通常意義,善意解釋之“,這一“解釋之通則”是為全體當事方和第三方所信賴的,已經具有習慣國際法或一般國際法規則的性質,構成了國際公法習慣解釋規則的一部分,根據《爭端解決諒解書》第3條第2款的要求,上訴機構應適用它來闡明總協定及其他有關協定的條款。這個要求反映了在某種程度上承認對總協定的解釋不應孤立于國際公法之外。〔38〕
這就意味著,對總協定與環境保護有關的條款的解釋不應孤立于國際環境法之外。在“蝦和海龜”爭端中,為說明美國的609條款不符合總協定第20條引言的要求,專家組援引1992年《環境與發展里約宣言》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有關條款,認為美國應該通過國際合作尋求保護海龜的措施,并且指出,“一般國際法和國際環境法都明確提倡利用協商手段而不是單方面措施來解決跨國界或全球環境問題,尤其是涉及發展中國家時;因此,從世界貿易組織和國際環境法兩方面的角度來看,顯然是應優先采用協商的解決辦法。“〔39〕前面已經提到,審理“蝦和海龜”爭端的上訴機構為解釋總協定第20條g款中的“可用竭自然資源”,援引了多個國際環境協定及宣言。不僅如此,上訴機構還依據《瀕危野生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說明海龜屬于“可用竭自然資源”;同時,上訴機構還在其報告的注釋中強調爭端各方都是這個公約的締約國,以說明保護瀕危海龜是爭端各方的共同政策。〔40〕
顯然,在解決涉及環境措施的爭端中援引國際環境協定作為解釋淵源,已經為世界貿易組織所接受。對于協調貿易與環境的關系而言,這應當說是一個好跡象。
三有待解決的問題
(一)有關單邊環境措施的兩個問題
前面曾經提到,由單邊環境措施引起的爭端往往會涉及兩個相互聯系的問題:一是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環境措施;二是國內環境措施的域外效力。世界貿易組織雖然在解決上述“環境”爭端時已越來越傾向于環境保護,但仍沒有明確回答這兩個問題。
當爭端涉及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環境措施時,如何解釋《關貿總協定》第3條第4款即國民待遇條款是一個關鍵。這一款規定:任何締約方境內產品輸入到另一締約方境內時,在關于產品的國內銷售、推銷、購買、運輸、分配或使用的全部法令、條例或規定方面,所享受的待遇應不低于本國相同產品所享受的待遇。在GATT解決的第一個“金槍魚”爭端中,美國認為它為保護海豚限制進口金槍魚的措施是對外國產品適用國內漁業法規,因為根據總協定第3條第4款,一國有權使外國產品與本國相同產品一樣服從同樣的規范。專家組否定了美國的主張,將總協定第3條第4款解釋為只允許對進口產品適用關于產品質量的國內規章而不得適用關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國內規章。這個解釋曾經遭到廣泛的批評。這里所涉及的問題是第3條第4款的適用范圍。處理“金槍魚”爭端的GATT專家組將有關生產方法或工藝的環境措施排斥在這一條款的適用范圍之外,即使是在國內外產品之間同等適用。而實際上,大量的環境措施是直接規范生產方法,并影響著產品的貿易,如在許多國家普遍適用的生態標志就是鼓勵消費者優先選擇以有利于生態的方法生產的產品。在后來的“蝦和海龜”爭端中,上訴機構承認美國的609條款是“與保護可用竭自然資源相關的措施”,而該條款基于不同的捕蝦方法禁止進口某些蝦和蝦制品,強調不同的捕蝦方法具有不同的環境保護后果。因此,上訴機構實際上暗示,世界貿易組織并不絕對禁止為保護環境而利用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貿易限制手段。但上訴機構顯然回避了需要明確回答的關鍵問題:以不同捕撈方法捕獲的蝦是否可以被認為是不同產品?或者規定捕撈方法的產品措施是否在總協定第3條第4款的適用范圍內?
在判斷一個成員的措施是否符合總協定第3條第4款時,“相同產品”是一個關鍵概念。因為,如果爭議的措施涉及的進口產品與國內產品并非相同產品,就不存在違反國民待遇的問題。在“汽油標準”爭端中,專家組援引GATT認定“相同產品”的標準,根據產品的物理特征、最終用途、關稅分類,認定進口汽油和國產汽油是“相同產品”。〔41〕并且聲稱,“總協定第3條第4款所涉及的是相同產品的待遇;其措辭不允許因生產者的特點及其所持數據的性質而給予較差的待遇”。〔42〕這個解釋顯得模棱兩可,因為它沒有明確說明按照不同生產方法生產的汽油是否不屬于“相同產品”。有學者評價它使各國政府更加難以制定可行的規范性措施,因為環境規范的制定者認為有許多理由根據煉油廠的污染記錄給予汽油不同的待遇;而貿易規范的制定者則要根據生產者是否有商標或專利許可證而對其產品予以不同的待遇。〔43〕在“石棉”爭端中,上訴機構對第3條第4款中的“相同產品”有更深入的解釋,強調在確定產品的相同性時應考慮有關產品之間在市場上的競爭關系。〔44〕但上訴機構對此的說明僅限于產品的物理特性及其對消費者的影響,如這個爭端中石棉對人類健康的危害性,并沒有進一步闡述在判斷產品的“相同性”時是否應考慮同樣可以影響有關產品競爭關系的不同的生產方法。因為,不同的生產方法不僅直接影響產品的成本,而且會影響環保意識不斷增強的消費者的品位和習慣。
上面提到的第二個問題,即國內環境措施的域外效力,關系到如何理解總協定第20條b款和g款的適用范圍。“蝦和海龜”爭端就涉及這個問題,因為美國的609條款所要保護的海龜并不局限于某個國家的管轄范圍。上訴機構在說明609條款屬于總協定第20條g款規定的例外措施時,專門聲明:“我們將不討論第20條g款是否暗含管轄范圍限制的問題,也不討論如果存在這種限制,其性質或程度的問題。”〔45〕上訴機構的觀點是,由于至少海龜出現的一些水域在美國的管轄范圍內,“對于第20條g款來說,這個遷徙的瀕危海洋生物與美國之間的聯系就足夠了”。〔46〕這就意味著,如果世界貿易組織成員為保護環境資源采取貿易限制措施,只要這一資源與該成員的管轄權存在著某種聯系,該成員就可以援引第20條g款證明其限制措施的合法性。從上訴機構的這些分析來看,可以認為,世界貿易組織并不絕對禁止一國采取的貿易限制措施保護其領土以外的環境。但這一點同樣需要進一步明確。顯然,在如何對待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環境措施以及國內措施的域外效力問題上,世界貿易組織并沒有作出明確的答復。它只是“透露”了與以往不同的“信息”,在某種程度上,是傾向于環境保護的“信息”。圍繞上述兩個問題一直存在著激烈的爭論,尤其在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因此世界貿易組織在“蝦和海龜”爭端中對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環境措施表現出的寬容態度激起了強烈的反響。
美國盡管是“敗訴”方,卻對此表示積極歡迎,認為上訴機構在明確世界貿易組織規則與環境保護措施的重要關系問題上作出了許多重要并且積極的結論。〔47〕而泰國,“勝訴”的當事方之一,卻提出了尖銳的批評,認為上訴機構的意見“將導致基于生產工藝或方法的環境措施的數量迅速增加并且以第20條作為這些措施的法律根據……這有可能對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則和紀律在未來的適用產生深遠的制度性影響。”〔48〕這些不同反應表明,世界貿易組織仍將面臨環境措施引起的爭端以及如何解決這類爭端的問題。
(二)多邊環境協定與自由貿易規則的沖突
近一二十年,為了實現環境目標,多邊環境協定越來越多地利用貿易條款,規定或者允許締約國采取歧視性的貿易限制。然而,這種基于多邊環境協定、以貿易限制為手段、以環境保護為目的的措施卻是與傳統自由貿易規則相沖突的。這樣就在國際法上提出了如何協調多邊環境協定與多邊貿易體制的關系問題。一些多邊環境協定規定了強制性的貿易條款。例如,《關于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要求逐步停止生產和消費某些消耗臭氧層的化學物質,采取對非締約國予以更多限制的貿易控制手段;〔49〕《瀕危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對某些動植物物種的進出口規定了許可證管制制度,允許對不遵守公約的締約國予以懲罰性的貿易限制;〔50〕《關于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和處置的巴塞爾公約》禁止締約國與非締約國之間進行危險廢物的進出口貿易。〔51〕還有一些多邊環境協定明確規定允許締約國利用貿易手段來實現協定的目標。例如,《禁止用長拖網捕魚的惠靈頓公約》允許締約國采取符合國際法的措施,禁止在其境內裝卸或禁止進口用長拖網捕獲的魚和魚產品。〔52〕多邊環境協定規定貿易限制條款的目的,除了對具有環境影響的產品本身的貿易予以控制外,還試圖使整個條約體系更加有效,鼓勵更多的國家參加條約,并使那些不加入條約的國家不能獲得“白搭車”(free—riders)的好處。〔53〕
然而,很明顯,多邊環境協定規定的貿易限制尤其是歧視性貿易限制與最惠國待遇、國民待遇、禁止數量限制等多邊貿易體制的基本原則相抵觸。它提出了非常復雜的法律問題,并很可能通過爭端的形式表現出來。盡管在多邊貿易體制的實踐中尚未產生由于實施多邊環境協定規定或認可的貿易限制而引起的爭端,但理論上產生這類爭端的可能性卻是存在的。可能產生兩種情況的爭端:
(1)產生于多邊環境協定的締約國之間的爭端
例如,甲乙兩國同為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同時也是一多邊環境協定的締約國。甲國根據該多邊環境協定的有關規定對乙國實施貿易限制,而乙國則會指責甲國的行為違反了《關貿總協定》或其他相關協定的有關條款,甚至指責甲國采取的措施實際上不符合它所引以為據的多邊環境協定。如果不得不在世界貿易組織的框架內解決這個爭端,〔54〕則必須首先回答兩個問題:一、對甲乙兩國都有拘束力卻又相互沖突的國際協定,哪一個應優先適用?二、負責解決爭端的專家組是否有權對爭端涉及的多邊環境協定進行解釋?如果專家組遵循習慣國際法之解釋規則,回答第一個問題似乎并不困難。因為《維也納條約法公約》第30條規定,在同為兩條約之當事國間,后定條約之規定應居優先。那么,這就意味著,如果《關貿總協定》的締約方后來又締結或加入了內容與《關貿總協定》相沖突的協定,可以認為該國放棄了它在《關貿總協定》下的有關權利。對于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則存在著肯定與否定兩種不同意見,并沒有定論。〔55〕
(2)產生于多邊環境協定的締約國與非締約國之間的爭端
例如,甲乙兩國都是世界貿易組織的成員,甲國根據它締結或參加的多邊環境協定對該協定的非締約方乙國實行貿易限制,而乙國則會指責甲國的行為違反了《關貿總協定》關于禁止數量限制的第11條、關于最惠國待遇的第1條和第13條等等。顯然,要解決這個爭端,就必須闡明多邊環境協定相對于《關貿總協定》及其他有關協定的法律地位。對此,一些學者提出了不同的建議,目的是試圖協調多邊環境協定的貿易限制條款與多邊貿易體制之間的關系。
一個建議是根據《建立世界貿易組織協定》第9條第3款進行個案審查,該款允許在“特殊情勢”下經3/4成員國表決同意免除義務。然而,通過這個方式解決以上類似爭端在技術上不太可行,其中存在太多的不確定因素。〔56〕另一個建議是借鑒《北美自由貿易協定》的方法,規定某些多邊環境協定具有優先適用的效力。〔57〕這個建議似乎具有其可行性,但它首先需要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進行多邊談判取得協商一致,補充一條新的規則,承認某些多邊環境協定高于世界貿易組織各協定的法律地位。這無疑是非常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