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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爺爺于2010年9月購買“智能居家養老”血壓套餐。加入僑亞愛爸媽健康管理中心以來,中心工作人員每天都對陳爺爺在家中測量傳輸的數據進行實時監控,并對結果進行匯總分析,每月出具一份最新的個人健康狀況報告和醫療保健建議,包括家庭和個人基本情況、目前健康狀況和家族史、膳食、生活方式、體格檢查等。其目的是通過其中詳細完整的健康記錄,由健康管理中心的健康保健專家為其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務,提高老年人的健康水平。至今為止,中心已為陳爺爺出具了三份健康報告書。針對陳爺爺剛剛加入健康服務中心,血壓偏高且不穩定的狀況,客服人員每天還對其進行電話回訪,提醒他改變不良的生活習慣,采取有利于健康的行為和生活方式,陳爺爺也經常因一些健康問題來電咨詢,客服中心的醫療專家均及時為其解決。在醫療專家的管理和陳爺爺的積極配合下,陳爺爺的血壓逐漸趨于平穩,身體健康狀況明顯提升,也減少了其他疾病的發作。
陳爺爺今天來到健康管理中心的工作現場進行參觀,見到平時多在電話中進行交流的工作人員,僅從各人的聲音就能分辯出是哪位客服人員,客服人員看到陳爺爺也感覺異常親切,大家紛紛圍在陳爺爺身旁進行了合影。
項目背景
1. 全國養老背景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有13億多人口,同時中國已成為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截至2009年底,中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6億,約占全國總人口的12.5%,老年人的醫療保健需求急劇增加。
2. 養老市場突顯的矛盾
由于當代家庭愈來愈呈現出的“4―2―1”結構,使得2個子女不僅要照顧1個孩子,還要贍養4位老人,家庭負擔壓力遠遠超過自身承受能力。快節奏的競爭社會和傳統居家養老模式,導致了適齡年輕人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對老年人進行一對一照顧,在繁忙的工作中沒有辦法時刻關注老年的安全與健康。
更重要的是,對于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年輕人滿足其方式比較單一,對于孝行孝道的概念也比較模糊。盡孝,絕對不僅僅是為父母購買一個最新出產的理療儀或者是將其帶到高檔酒店去大吃一頓,更多的是在物質背后的一種精心關懷和思想情感交流。傳統養老模式已不能滿足老年人的安全需求和健康需求,更無法滿足老年人在文化娛樂、心理愉悅方面的訴求。這一現狀,急盼新興的科學技術、新型的養老模式、盡孝概念的重新詮釋,來解決子女為老人如何盡孝的矛盾。
3. 武漢市養老環境
結合武漢市的實際情況,來自武漢市公安局和老齡辦的消息顯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武漢市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口121.9萬人,這意味著武漢每七人中就有一名老人。2009年老年人數量比2008年增加7萬人,所占人口比例達到14.58%,比前一年增加0.81個百分點。聯合國國際人口學會提出,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人口所占比例達到人口數的10%,這樣的社會稱之為“老齡社會”。
武漢市高達14.58%的老齡人口比重高于全國平均12.5%的老齡人口比重,高出全國平均水平2.08%個百分點。統計數據顯示,武漢市每百名市民中,60周歲以上老年人14.58人,70周歲以上老年人6.6人,80周歲以上老年人1.9人,武漢市人口老齡化趨勢十分嚴峻。結合目前社會養老現狀所反映出的空巢老人問題、居家養老問題等一系列社會問題成為社會、政府刻不容緩需要解決的課題。
4. 僑亞養老產業新思路
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僑亞集團響應政府號召,經過10年努力專注于武漢市養老產業。結合目前社會養老形勢,我們無時無刻不在摸索更新的路子,能夠解決更大范圍的居家養老問題。因此,“智能居家養老”應運而生,該項目針對老年人健康問題和安全問題兩大塊核心問題提出了新的解決思路。也填補了我國乃至世界范圍居家養老在科技領域的一項空白,并且把高科技與養老產業相結合,提出科技養老新理念并實現了該理念的實際運營。
“智能居家養老”系統簡介
“智能居家養老”系統是由高科技產品與個性化服務兩部分組成的。我們希望能通過高科技產品解決居家養老者的實際問題,而個性化服務則體現僑亞人對老年人的孝愛人文關懷,同時個性化服務也是對產品的一個補充。
系統整合了英、德、澳等歐美醫療發達國家的和國內的領先醫療科技產品和先進的軟件系統,根據居家養老個性及共性化需求,利用便攜式高端醫療看護設備,采集老年用戶的重要生理指數(如:血壓、心電、血糖等)并將這些數據通過信息傳輸技術發送到僑亞健康服務中心,由專業健康醫師對這些數據進行監測分析,形成個人健康數據檔案和健康分析報告,報告內容針對日常飲食、保健、營養、心理輔導、運動以及醫療等方面形成全方位的科學指導建議。
為解決居家老人的各方面需求為核心,僑亞公司已經形成了集健康管理平臺、急救平臺、生活助理平臺、社交平臺四位一體的居家養老體系。
僑亞集團簡介
【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養老模式;養老服務
隨著中國內地人口老齡化,居家養老成為老年人照顧領域中備受關注的養老方式。2006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民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10部委聯合制定的《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意見》,提出了“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養老為基礎,社區服務為依托,機構養老為補充的服務體系”。這是中央政府第一次以官方文本的形式正式確立的“社區居家養老”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養老模式。在中央政府的號召下,地方各級政府紛紛掀起了一股探索“居家養老”模式的熱潮,而有關“居家養老”文獻亦如雨后春筍。這些研究成果不僅極大地豐富了居家養老的文獻和數據資源,而且為進一步更好地探索“居家養老”模式打下了堅實的理論基礎和實踐基礎。
1 居家養老概念界定
一種觀點從養老場所的角度認識居家養老,認為“根據養老場所、居住方式的不同,可以把養老方式分為居家養老和機構養老。居家養老,是一種與機構養老(養老院等)相對的養老方式。顧名思義,居家養老即老年人居住在自己家中生活安度晚年,而非集中居住在養老機構。”居家養老的養老場所的確沒有脫離居住的家庭或社區,但是僅從養老的場所來認識居家養老有失偏頗,居家養老不僅涉及養老場所的問題,還涉及資源供給主體和服務提供渠道的問題。
綜合不同的觀點,筆者認為居家養老是由個人、家庭、社區、國家和社會等多元主體提供養老資源,以家庭或社區為養老場所,在社區的基礎之上,通過多渠道獲取養老服務的一種綜合性的社會化養老模式。
2 有關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研究意義
2.1有助于解決當前社會條件下養老問題面臨的困境
研究表明,第一,我國老齡人口數量持續增多,規模已超過歐洲老年人口的總和,并呈現出數量多、增長快、撫養系數大、空巢老人多、“未富先老”等特點。如何應對老齡化成為中國政府與社會各界面臨的前所未有的難題。第二,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弱化。“養兒防老”一直是中國傳統的養老模式。但是近年來,隨著我國獨生子女家庭和無子女的“丁克家庭”的逐漸增多,家庭的規模、結構和功能發生顯著變化。傳統的家庭自我服務功能正不斷受到沖擊和削弱,諸如獨居老年人、留守老年人、空巢老年人、高齡老年人等長期照顧問題亟需解決。第三,機構養老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入住養老院被譽為一種“現代養老模式。”
2.2有助于滿足老年群體的現實需求
隨著社會的發展,現代老年人追求生活質量的意識增強。據一項對全國14個省,直轄市、自治區的5000名老年人養老意愿的調查顯示,95%的老年人選擇居家養老模式,僅有5%的被調查對象選擇機構養老。這很大程度上還與中國長期以來形成的養老文化有很大關系。俞賀楠等指出:“社區照顧能夠使被照顧者在自己熟悉的社區環境里生活,而不會產生被拋棄感,在心理上不會像養老機構中的老人那樣可能因遠離自己生活過的社區而產生被家人和社會冷落的孤獨感。”
3 我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出路
3.1分發揮社區功能,逐步實現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
社區居家養老要努力實現政府、民間組織、志愿者、企業等不同力量同時參與。在引入市場機制方面,要盡快形成一種資源配置、監督約束的機制,進而體現財政支付的公平性。我國民間組織還要經歷一段時間的發展,這就要求我們充分發揮、發掘社區的功能,鼓勵民間組織的形成。
3.2大力培養專業人才,為社區居家養老提供人才保障
政府應當促進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在初期應當投入專項經費,對自愿參與的人員(包括老年人的子女)進行資格培訓,培訓的內容包括醫學護理常識、生理和心理常識、家政和藥學常識等。日本采用的“介戶制度”可以作為我們參照的對象。“介戶制度”是由政府出資對拿到資格證書的“介戶員”由戶籍所在地區役所登記造冊,提供上崗崗位,“介戶員”的報酬也較高,這有力地保證了高素質服務人員的供給。只有重視專業人才的培養,才可能滿足老年人的現實需求,才可能增進老年人享受服務的滿意度。專業化的社區服務人員無疑是我國老年事業發展過程中最重要的人才智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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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居家養老;全民社保;收入保障;服務支持
中圖分類號:C916;F840.67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3/j.issn.1671-6477.2012.01.024
一、人口老齡化與社區居家養老
(一)我國人口老齡化狀況
我國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最新數據顯示,2010年底,全國總人口已達到13.7億人,其中60歲及以上人口為1.78億人,占總人口的13.26%;65歲及以上人口為1.19億人,占8.87%[1]。已遠遠超過聯合國公布的老齡化社會標準[2],我國進入老齡化社會已是不爭的事實。
從老年人口撫養比[3]來看,2009年我國已達到11.6%,比1990年上升了3.3個百分點,這就意味著如今9個勞動人口要撫養1個老年人口。根據聯合國的預測,從2010年開始,我國老年撫養比加速上升,20多年后將是3個勞動人口對應1個老年人口,40年后將是2個勞動人口對應1個老年人口[4]。
更為重要的是,我國是在經濟尚不發達,現代化尚未成熟的情況下步入老齡社會的,屬于典型的未富先老。因此,在應對老齡化危機的過程中,我國面臨著更加嚴峻的考驗:老年人口規模龐大,老齡化發展迅速,勞動人口贍養負擔沉重,以及區域、城鄉發展不平衡。
(二)社區居家養老的使命與困境
隨著我國的經濟體制轉軌和社會轉型,傳統養老方式在人口老齡化危機加劇的情況下困難重重。一方面,家庭結構的小型化、核心化,以及大批青壯年離鄉進城的人口流動趨勢,使得無論在城市還是農村,傳統家庭養老的功能逐漸衰弱。另一方面,機構養老發展滯后也無法滿足老年人日益增長的養老需求。截止2009年底,我國養老機構的總床位數是266萬張,平均每100位老人擁有1.5張的床位[5],這與發達國家每100位老人擁有5~7張的標準相比,是比較低的。在此背景下,以“星光計劃”為開端,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應運而生。在新的時代條件下,它不僅承擔著應付老齡化危機的重任,更肩負著實現健康老齡化的歷史使命。
“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是將西方“社區照顧”理念與我國老年人福利相融合的一種制度創新。它整合了社會和家庭的養老功能,即勞務養老由社會承擔,精神生活養老由家庭承擔,物質方面養老由國家、集體和個人共同承擔[6]。社區通過整合社區資源,聯系基層政府組織,協調家庭與社區之間的關系,為社區內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系列養老服務。
隨著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發展,一些新的問題迅速涌現,其中資金和服務已成為制約該模式進一步發展的主要障礙。首先,社區居家養老保障資金不足。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里,由于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尚未實現全覆蓋,許多獨居、孤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來源都得不到保障,更不用談去購買居家養老服務。另外,社區資金來源有限(主要來自政府財政撥款),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社區老年福利服務的供給質量。其次,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發展滯后。目前服務項目偏重于日常生活護理和家政服務,醫療保健服務設施較少,精神慰藉服務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7]。
二、全民社保體系的構建與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
隨著我國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的加快,全民普惠型的社會保障體系正在逐步成型,這為需要依托廣泛社會資源的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發展帶來了契機。
(一)社會保障與社區居家養老的關系
社區居家養老以滿足老年人的需求為宗旨。老年人的需求可概括為兩個層次和三大板塊,即物質層面的需求和精神層面的需求,經濟保障(主要是收入保障)、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三大板塊[8]。社區居家養老通過收入流、服務流和精神流的輸出來滿足老年人的需求。在精神流方面,家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社區居家養老的地點和方式;在收入流和服務流方面,既有政府正式的制度安排,也有個人、家庭、市場、社會等非正式的制度安排。
社會保障是以國家作為堅強后盾,向全體公民提供的以應對年老、疾病、失業等各種社會風險,免除人們生活后顧之憂的制度安排。社會保障制度通常包涵三個方面的內容:體現政府保護社會弱勢群體責任的社會救助制度,強調風險分擔與權利義務對等的社會保險制度,以及側重為某一類特殊群體(老年人、兒童、婦女、精神病人等)提供服務的社會福利制度。其中社會救助和社會保險是社區居家養老的收入保障計劃,各種養老保險計劃是大多數老年人主要的經濟來源,是社區居家養老收入流的主體。老年人福利是服務流的一個主要源流,作為強制性實物轉移計劃的醫療保險則是服務流的另一個主要源流。因此,從收入保障和生活照顧兩個方面來看,社會保障是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發展的基礎和保證。
社會保障的產生是工業化背景下家庭保障功能衰退的結果,社會保障的發展又進一步削弱了家庭保障的功能。但社會保障畢竟難以取代傳統的家庭保障,特別是在像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社會保障體系尚不健全,家庭養老觀念根深蒂固,而實際的保障功能卻喪失殆盡。因而回歸家庭,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有其內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在此背景下,社會保障是強化家庭養老功能,發展社區居家養老的重要資源。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經歷了從“國家-單位保障制”到“國家-社會保障制”的全面而深刻的制度變革[9],逐漸形成了覆蓋城鄉居民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框架。
(二)全民社保對社區居家養老的支撐
作為一種長期項目,養老是一項對資源(資金和服務)依賴性很強的系統工程。要想維持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持續而有效的運行,穩定的資金保障和服務供給至關重要。而這些資源的獲取,僅僅靠社區或志愿者的努力是難以為繼的,需要從制度層面予以確認。我國目前正致力于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這就為社區居家養老的持續發展,提供了非常有力的制度保證和物質支撐。
在資金支持方面,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在保障老年人基本經濟生活來源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目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實現了省級統籌,覆蓋范圍擴至城鎮各類企業職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關系能夠跨省轉移接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自2009年推行以來,全國已有838個縣和4個直轄市的大部分區縣納入國家試點,12個省份的298個縣自費開展試點,已有3 500多萬農村老年人領取待遇,2010年末,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人數達到1億人[10]。對于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國家決定自2011年7月1日起,啟動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工作。今年試點范圍覆蓋全國60%的地區,明年基本實現全覆蓋[11]。社會救助各項制度逐步完善,供養和補助標準持續提高,救助惠民范圍不斷擴大。截至2009年底,全國共有1 141.8萬戶2 347.7萬城市居民,2 290.6萬戶4 759.3萬農村低保對象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其中,城市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227.8元,低保對象月人均補助為165元,農村平均低保標準為每人每月100.8元,月人均補助為64元[10]。農村五保供養制度逐步落實,供養水平也隨物價上漲而相應提高。臨時救助制度正在建立健全,部分農村人口和生活特別困難的城市低保邊緣家庭亦能得到政府給予的臨時救助。我國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筑牢了城鄉老年人社區居家養老的經濟基礎,為老年人購買社區服務,享受醫療保健提供了可能。
老與病相生,醫與養相連。我國日臻完善的醫療保健制度為社區居家養老提供了費用與服務上的雙重支撐。首先,醫療保險水平不斷提高,覆蓋范圍不斷擴大。2009年各級政府對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120元,2011年政府對新農合補助標準提高到了每人每年200元。所有統籌地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分別提高到當地職工年平均工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全國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倍以上。截止2010年底,我國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人數超過4億人[12],加上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8.36億人(參保率為96%),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城鄉居民已超過12億人。其次,城鄉醫療救助制度通過資助城鄉低保家庭成員、五保戶及其他經濟困難家庭人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并開展醫療救助服務,幫助本沒有能力參加城鄉醫療保險的居民享有基本醫療保健。截至2009年底,城市醫療救助共救助417.2萬人次,全年累計支出城市醫療救助資金35.3億元;農村醫療救助共救助688.4萬人次,民政部門資助參加合作醫療3 689.8萬人次,全年累計支出農村醫療救助資金58.6億元[13]。最后是醫療衛生服務的有效提供。在新醫改推進的過程中,醫療衛生服務下沉越來越受到關注。在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國家計劃實施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項目,為農村基層培養和輸送合格的醫學畢業生,同時做好1.5萬名基層醫生轉崗培訓工作,力爭到2012年實現每個鄉鎮衛生院,每個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都有合格的全科醫生。 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機制上,國家自新醫改以來便加大公立醫院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人才、技術、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推進基層首診、分級醫療、雙向轉診制度建設,這就為老年人在社區即可享有便捷和低成本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創造了條件。
(三)社區居家養老面臨的問題與挑戰
全民社保只是一項制度,一種資源,對社區居家養老起必要的支撐作用,但它不能也不可能替代或囊括其他制度和資源,而需要同其他制度和資源一道共同支撐社區居家養老。而且全民社保本身有著明顯的局限性。一方面,我國全民社保體系正處于構建階段,制度設計和政策實施尚有許多不完善之處;另一方面,全民社保不是明確的責任主體,它只是社區居家養老所必需的一種資源。社區作為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主要的責任主體,其動員、組織、協調和利用資源,提供服務的能力顯得尤為重要。因此,全民社保為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帶來機遇的同時,我們也必須看到這一養老方式所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第一,收入保障水平較低。
城鄉社會救助,基本養老保險以及老年津貼的補助水平偏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功能有限。近年來,雖然城市低保對象的絕對收入在提高,但其相對收入(即救助金標準相對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在不斷下降[14]。2009年,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僅占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91%①,農村低保平均標準占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的23.48%②,保障標準均較低。2005年至今,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雖已連續6年進行上調,但養老金的替代率卻在持續下降,目前已降至50%以下[15]。這就意味著,退休人員的生活較退休前會有較大退步③。老年津貼制度雖已在多個省份試點推行,但無論是覆蓋范圍還是保障水平,都處于比較低的層次,并且受益對象多傾向于高齡老人,因而它對于支持老年人享受優質的社區照顧是遠遠不夠的。
第二,制度銜接有問題。
全民社保是一個內容龐雜且碎片化的體系,并通過收入保障與服務支持兩方面嵌入到社區居家養老的內容之中來提供支撐,因而各項制度間的整合銜接將是推動社區居家養老資源有效配置和發揮養老保障之最大功效的關鍵。目前,醫療救助通過對城鄉低保家庭、五保戶在個人繳費方面進行補助,資助其加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從而享有基本醫療保障待遇。農村五保供養與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應在促進城鄉貧困老年人參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從而有資格享有基本老年收入保障上起到聯動作用。然而,制度間的有效銜接對相關配套設施提出了一定挑戰,對各項保障制度在經辦管理、結算方法、人員信息、就醫信息、費用核算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信息共享與平臺管理的要求。
第三,城鄉社區發展不平衡。
其一,政策、法規明顯向城鎮社區傾斜。如《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社區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14號),就為城市社區的建設和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環境。而國家層面上的關于農村社區服務工作的綜合法規,至今仍然缺失。其二,城鄉社保在資源配置和保障水平上的差距也會加劇城鄉社區發展的不平衡。這在醫療衛生服務提供方面表現得最為突出。疾病預防、健康保健以及社區服務提供是農村基層衛生的薄弱環節,發展遠滯后于城市社區。另外,城鄉老年人在收入保障方面的差距也會影響到他們在社區享有的居家養老的服務水平。 第四,社區服務功能有限。
首先,在支撐整個社區服務正常運作的經費方面,存在經費來源單一和資金投入不足的問題。其次,從服務設施上看,許多社區沒有專門的社區托老中心,沒有老年公寓;從服務內容上看,社區服務多集中于簡單的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務,而涉及到心理咨詢、精神慰藉、文化娛樂、老年人社會參與、法律維權、全面康復等更高層次的需要卻缺乏相應的服務。再次,志愿者隊伍發展不充分,主要表現在志愿者人數少,對志愿者缺乏規范化和專業化管理,導致志愿者服務無法滿足社區發展的需要。
第五,老年人的長期護理問題。
老年人的長期護理既包括健康老年人的長期護理,更包括失能老年人的長期護理。我國全民社保的制度設計中并沒有老年人長期護理的內容,但老年人長期護理的需求卻非常巨大。根據2011年全國老齡辦的《全國城鄉失能老年人狀況研究》,2010年末全國城鄉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大約為3 300萬,占總體老年人口的19.0%。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 080萬,占總體老年人口6.23%。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我國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將達4 000萬人,比2010年增加700萬人,占總體老年人口的19.5%,失能老年人占總人口的比重進一步提高[15]。不同于能夠自理的老年人對醫療保健的一般需求,這部分龐大的老年失能群體對長期性專業護理,如專業人士的上門護理,居家康復療養,癡呆性老年人生活護理,提出了迫切需求。在全民社保體系的構建過程中,一個與專業護理服務提供相關聯的新險種“長期護理保險”呼之欲出。如何整合現有制度資源,實現對社區失能老人的有效照料,是社區居家養老面臨的巨大挑戰。
三、實現社區居家養老模式可持續發展之路徑
全民社保體系的建設為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和挑戰。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可持續發展,我們認為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
(一)責任分擔的理念建構
社區居家養老作為老年福利體系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涉及到國家(政府)、家庭(個人)、社會等多元的責任主體。因而養老保障責任在各主體間的合理分擔是社區居家養老可持續發展的前提和動力。
政府作為社會福利事業的規劃者,其責任應定位于宏觀政策的制定、配套制度的支持及協調城鄉社區的統籌發展上。政府應首先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從政策和資金上支持社區居家養老事業的發展。其次,應繼續完善全民社保體系的構建,做好收入保障與服務支持制度內部的有效銜接,適時探索建立新的護理保險制度,以共同配套支撐社區居家養老。政府還應堅持城鄉統籌,縮小城鄉老年人在享有居家養老服務方面的差距。城鎮社區服務體系和農村社區服務體系的建設和發展要遵循相同的制度理念,采用協調的制度標準,保證城鄉社區服務軟件和硬件的均衡投入,確保老年人享受社會服務的公平性。
家庭對于老年人來說,承載著他們畢生的經歷與回憶,是個人情感的重要寄托。特別是在有著“養兒防老”傳統文化觀念的中國,家庭往往能給人們帶來真切的安全感和歸屬感。就其在養老保障中的功能而言,家庭作為非正式照顧的主要形式,在老年人的情感交流、精神慰藉和應對突發事件方面有著不可替代的優越性。
社區作為聯系政府、家庭與老人和各種社會資源的紐帶,是社區居家養老的核心。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發展,應凸顯社區的主體責任。
(二)凸顯社區的主體責任
西方學者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對社區功能進行了定位。Litwak和Meyer基于適當的社會控制與社會目標的達成,認為正規組織與初級群體(非正式組織)這兩種常見的社會形式需要溝通與結合,而維持二者的平衡需要一種溝通協調機制。社區基層組織無疑就在其中充當了倡導和組織社區居民,協調社區與正規組織間關系的重要角色。具體到老年福利領域,服務老年人的社區工作從強調潛能,激發主動性,鼓勵社區參與,促進社會意識等方面,全面增強服務老年人的能力。可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中社區的地位舉足輕重。
第一要整合各種制度資源。
社區應抓住全民社保構建的有利契機,發揮其在落實社會救助、社會保險、老年津貼以及基層衛生服務中的平臺作用,真正做到從收入保障與服務提供兩方面支撐社區居家養老的發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探索在社區建立以護理救助制度為兜底,以社會護理保險為主體,以商業護理保險為補充的長期護理保險體系,滿足失能、半失能及高齡老年人就近的專業化照顧的需要。另外,社區還須動員社會各方力量,讓企業、民間組織、社會團體、慈善機構廣泛參與到社區居家養老的資金籌集、產業建設和監督管理中來。對于依靠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服務,可以適當引入競爭機制,向所有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低收費的,又與其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的上門服務和護理。
第二要加強社區自身建設。
人員隊伍與基礎設施是社區功能發揮的重要保障。一方面,社區亟需打造一支技術人員與志愿者相結合的專業服務隊伍。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具備信息化、人性化功能的基礎設施,包括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的網絡化信息平臺、社區網絡呼叫、電話求助等人性化服務系統。
第三要支持家庭養老功能。
“社區居家養老”的落腳點在“居家”,體現了對家庭養老功能的重視。社區可通過開展針對老年人家屬的“一對一”的專業咨詢、培訓講座、免費上門服務等公益項目,提高社區居家養老的質量和水平,使老年人在健康養老的過程中找到幸福感與歸屬感。
總之,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應抓住普惠型全民社保體系構建的機遇,充分利用制度建構與整合過程中的各種資源優勢,在責任合理分擔的基礎上凸顯社區的主體作用,最大程度地滿足老年人不同層次的養老需求,最終實現我國的健康老齡化。
注釋:
① 這一數據是根據《200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提供的“2009年全國城市低保平均標準227.75元/人/月”相關數據,以及《中國統計年鑒2010》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 175元/人/年”計算而得。
② 這一數據根據《2009年民政事業發展統計報告》提供的“2009年全國農村低保平均標準100.84元/人/月”,以及《中國統計年鑒2010》公布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 153元/人/年”計算而得。
③ 根據國際經驗,養老金替代率大于70%,即可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在60%~70%之間,可維持基本生活水平;低于50%,生活水平較退休前會有大幅度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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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odel of Home-based Caring in Community for the Elderly
ZHANG Qi-lin1,ZHAO Qing2
(1.Research Centre for Social Security,Wuhan University,Wuhan 430072,Hubei,China;
2. School of Public Management,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Beijing 100872,China )
摘要:居家養老服務是老齡化社會家庭養老功能弱化和政府養老負擔過重的情境下所作出的決策選擇,而當前居家養老服務主要問題表現為養老服務的供需失衡。本文以臨安市為例,著重分析政府在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的主導作用及對多元社會主體的協調功能,并根據服務型政府理論和治理理論,主張完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應適時更新執政觀念、重視治理網絡、尊重制度創新和實施漸進策略。
關鍵詞 :居家養老服務;供需失衡;非政府組織;路徑選擇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醫療水平的提高,人的生命周期普遍得到延長,加之計劃生育政策的顯性化影響,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越發突出。全國老齡辦《2011年度中國老齡事業發展統計公報》顯示,截至2011年年末,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到1.8499 億,占總人口的13.7%。預計到2013年,全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將突破2億,2033年將增至4億,平均每年增加1000萬,最高年份增加1400多萬。1 人口老齡化對我國傳統養老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大力發展老齡服務事業和產業”。臨安市位于我國東部地區,人口老齡化現象日趨嚴重。截止2012年12月底,全市總人口為52.6萬人,其中6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84091人,占總人口的15.9%;80歲以上的老年人口達13483人,占總人口的2.5%。為應對人口老齡化問題,臨安市政府提出建設“以社區服務為依托、自主養老為基礎、居家養老為主體、機構養老為補充”的城鄉養老服務體系。即到2015 年,全市形成“9064”的養老格局,其中依托社區和社會化協助的自主居家養老占90%,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居家養老占6%,機構集中養老占4%。
一、問題與挑戰:居家養老服務的供需失衡
從主體關系看,居家養老服務是老年群體對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和精神慰藉等一系列服務的內在需求。2 與之對應,政府與社會對超越家庭供給能力之外的養老服務給予支持和適度滿足,以保證社會持續發展的需要。在養老服務供給方面,家庭、政府與社會之間存在相互分工與協作的過程。如圖1 所示,假設單元養老服務的供給量為N,則N=N1+N2+N3,其中,N1為政府直接供給(包括財政投入、養老補助、稅費減免等),N2為社區供給(包括養老服務站、照料中心、老年食堂、銀齡互助等提供的各類服務,一般由政府轉移支付或老人低價購買),N3 為家庭供給(包括居家場所、子女照料等)。在不同時期或不同養老服務體系中,其具體構成比例也有所差異。當N移至A位置時,政府的直接供給比例擴大,家庭供給負擔減少,其極端的方式是政府完成承擔了養老服務的供給功能。但由于現實財力的限制,很少國家能夠承擔全體老年公民的免費養老服務。當N移至B位置時,政府直接供給的比例減少,家庭承擔的比例擴大,其極端的方式是家庭完全承擔了養老功能,在我國傳統養老模式中,家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
從養老服務的供需關系看,醫療、生活照料等基本服務需求趨向于剛性需求,客觀要求家庭、政府和社會所提供的服務與之契配。如果過度供給,就會導致資源浪費和養老服務消費的不平等。相反,如果過度壓制正常的消費需求或供給不足,則會導致老人生活質量的下降和社會的不和諧。隨著家庭的微型化和養老服務功能的弱化,傳統家庭養老服務的外溢現象越發明顯。由于受供給效率的影響和“小政府、大社會”理念的驅使,以“政府為主導、社區為依托、家庭為核心、專業化服務為載體”的新型居家養老模式自然成為當下政府推行養老服務體系的理想選擇。但我國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尚不健全,政府財政投入比重較少,社會專業化服務程度低,社區非政府組織不發達,直接抑制了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能力,導致居家養老服務供需失衡。
臨安市居家養老服務起始于早期的“銀齡互助”活動。2010年臨安市依托老年協會和“星光老年之家”在橫街村、研里村、西街村推行“銀齡互助”的試點工作。活動內容包括鄰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關愛、維權調解等。2012年臨安市委、市政府正式了《關于推進統籌城鄉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意見》(臨委[2011]54號),將居家養老服務建設納入政府的政策范圍,并規定近五年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目標。見表1
居家養老服務是一項系統的社會工程,一般存在從點到面,從不健全到健全的過程。近年來,臨安市投入居家養老服務的資金不斷增加,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人數不斷擴大。但目前居家養老的服務對象主要集中在失能、高齡、空巢以及年齡達到80歲以上的困難老人群體。2011年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人數為1026人,占老年人口總數(60 歲以上)的1.2%。2012 年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人數為2484 人,占3%。享受政府購買服務的標準分別為每人每月70 元、50 元、30 元。從居家養老服務支出看,從2010年到2012年政府投入資金分為138.5 萬、408.5萬、1030.5 萬,僅占當年財政支出的0.06% 、0.12% 、0.28%,60歲以上老年人的居家養老費用支出平均為22.3元、49.9元、122.5元。另外,老年之家、服務站、老年食堂等基礎設施建設占用了政府較多的資金投入。見表2,3。
二、多元與協調:構建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模式的實證分析
居家養老服務實質是家庭養老功能弱化和政府養老供給不足所形成的政府、家庭與社會多元互動的養老服務模式。養老服務供給的內容豐富多樣,主要包括:(1)日托、助餐、洗浴、保潔等生活照料服務;(2)醫療、保健、心理教育等醫療保健服務;(3)探望、陪聊等精神慰籍服務;(4)文化、教育、娛樂等文體活動。養老服務獲取的形式包括政府購買服務、個人購買服務和社會公益服務等。但這些服務的供給者之間如何進行分工,或以何種方式推動服務供需之間的良性運轉則取決于政府的職能定位。美國著名學者戴維·奧斯本(David Osborne)認為,政府的職能在于掌舵而不是劃槳,而“當政府逐漸把自己提供一切服務的功能轉向起更多的催化劑作用時,常常十分依賴第三類部門”。3 這帶來兩個向度的影響:一方面,對于非政府組織而言,政府的授權意味著為“這些新成立的自治實體留出一些活動的余地”。4 另一方面,對于政府自身而言,政府可以更多地關注于自身的決策,使更多的社會與經濟結構行動起來,以滿足社區的需要。
在臨安市構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過程中,政府所發揮的作用主要體現于兩個方面:第一,通過直接投資,建立和改善居家養老服務的設施。到2012年為止,全市共建立居家養老服務站182家,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34 家,老年食堂81 個,養老床位3481張。這些投入迅速地改進了養老服務條件,提升了養老服務水平。第二,政府致力于創造條件和制定政策的同時,將具體和日常的養老活動交給社會組織。在農村地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和服務站成為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的主要載體,政府通過扶持老年協會組織,將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交給老年協會,并讓其擔負探望、照顧、助餐、理發、保潔、精神慰籍、文體娛樂等活動的監督和協調工作。這些老年協會的領導團隊一般是原村兩委的退休干部組成,對當地村民家庭的基本情況十分了解,同時血緣宗室關系及沉淀的鄉鄰情感在熟人社會也發揮著獨特的優勢。例如某村老年協會的領導團隊是由1名會長、2名副會長和4名會員組成,團隊成員定期對全村70歲以上的老人以及60 歲以上的特殊老人進行探望,包括健康咨詢、處理鄰里關系和子女關系等。對于生病的老人,老年協會統一支付80元慰問金,老年協會成員還視情況以個人名義送一定數額的“人情費”,每年重陽節對90歲以上的老人每人送紅包120元。為擴大養老服務的供給能力,該協會組織在尋求政府和村集體的支持外,積極開展市場化經營活動,如向舉辦“紅白”事的村民出租餐具、餐桌和帳篷,收取一定的租金。對理發店實行差異性收費,80歲以上老人實行免費理發,由村集體每人每次補貼6元。對60歲至79歲老人理發按照每人7元優惠收費,對60歲以下的村民則按照市場價格收費。老年食堂也實行差異性收費,對享受優惠服務的老人就餐,按照一餐5元的標準,由村集體補助3元,老人自己支付2元,對于政策優惠外的人員就餐一律按照成本價收費。
在城市社區,政府積極支持社區非政府組織的發展。2011年11月22日,在臨安市民政局的支持下,臨安市紅帽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了民辦非企業單位“居家樂”養老服務中心,承擔街道11個社區的居家養老服務,服務項目涉及五類:(1)家政服務,包括做飯、洗浴、理發、喂飯、代購、繳費、快餐、清潔、搬家等;(2)物業維修服務,包括房屋維修、水電維修、電器維修、家具維修、房屋出租等;(3)醫療保險服務,包括送藥、換藥、量血壓、醫療指導、保健咨詢、康復訓練、保健講座等;(4)人文關懷服務,包括生日問候、節日問候、溝通交友、法律援助等;(5)娛樂學習服務,包括老年大學、電腦培訓、娛樂活動等。享受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老年群體可以使用居家養老服務券支付費用,其他老年群體則通過現金購買的方式獲得低廉養老服務。同時為拓展服務項目,“居家樂”養老服務中心還通過“申請—培訓—發證—適應期—考核—評價”流程與一些商店、廠商建立聯盟關系。通過網絡平臺、電話、QQ等方式構建老人、服務中心、助老員、政府、社區等主體之間的信息交流平臺。
圖2 臨安市居家養老服務供給模式示意圖
在臨安市居家養老服務的供給過程中,政府始終發揮著主導作用,積極鼓勵、支持非政府組織的發展。為提高老年協會的服務水平,多次組織會長、副會長等骨干人員集中培訓和外出考察。幫助老年協會改善辦公條件,并給予適當的資金補助。對社會非營利養老機構,政府在土地、稅收等方面給予優惠,并根據所提供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給予相應的補助。為擴大社會組織之間的協同互助作用,政府鼓勵村集體組織對當地居家養老服務站和照料中心的支持和幫扶。調研發現,運轉良好的居家服務機構一般與村集體組織的扶持有很大關系,這些組織在解決居家養老的場所、運營補貼等方面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無論是“居家樂”養老服務中心,還是居家養老服務站或照料中心,其提供的居家養老服務大致分為兩種:一是依據政策規定向老年服務對象提供免費服務,這類服務成本通過政府補貼或服務券支付;二是按照市場購買的原則向老年服務對象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用。政府負責對居家養老機構進行認證、評級和年檢,定期對老人養老需求和服務供給的數量、質量、價格和滿意度進行動態監督,對居家養老服務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和指導,從而保證了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有效運行。
在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政府對于推動民間養老資源整合與模式創新方面也發揮了積極意義。如2008年錦北街道民主村實施征地拆遷工程,政府將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與老年人集聚工程緊密結合起來,通過經濟誘導的方式將65周歲以上老人統一安排到老年公寓,每戶老人享有80 平方米的住房,并擁有房屋的產權。按照規劃設計,一樓或附近場所為老年人專門提供娛樂和生活照料服務。目前民主村已有40 戶老年人入住老年公寓,老年居民除享受政府統一的居家養老供給服務外,還被納入失地農民養老保險,55周歲以上的女性村民和60 周歲以上的男性居民可以享受530 元/月的補貼。盡管這一模式受制于拆遷村的特殊環境條件,但政府通過市場誘導、思想宣傳等方式更好地實現了新村建設、居家養老和土地整理等多項政策的協同效應。
三、規范與誘導:完善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的基本對策
新型居家養老服務的特點在于發揮家庭、社會與政府等多元主體的優勢,形成“一個以家庭為核心、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為外圍、養老制度為保障”5 的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養老模式。但我國在“未富先老”情境下發展養老服務事業,龐大的老年群體所帶來的巨大需求與有限的社會供給之間不可避免地存在沖突,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甚至家庭之間差距明顯,政府難以采用“一刀切”的養老模式,且我國傳統的家庭式養老模式在觀念、習俗上對新型養老模式也會產生一定的排斥影響,加之居家養老的場所、機構、管理方式、投資、評估等方面尚處于摸索階段。這些因素決定了我國居家養老服務的發展和成熟必然經歷一個較長的過程。
1.更新執政觀念,建立服務型政府
服務型政府是指“在公民本位、社會本位理念指導下,在民主制度框架內,
把服務作為社會治理價值體系核心和政府職能結構重心的一種政府模式或曰政府形態”。服務導向的政府是強調政府從權力本位和自我本位向社會本位和公民本位歸位,從主體性滿足向客體性滿足轉移。居家養老服務的理論基礎是適度普惠型福利、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以及福利多元主義等理論,其識別和確認歸根結底來源于公民的基本養老需求,政策主體的能動性在于對這些服務進行篩選,如哪些老年群體應該享受居家養老服務?家庭可以承擔的自我供給服務有哪些?社會組織可以承擔哪些服務?政府的角色定位是什么?或者政府以何種最佳方式來提供這些服務?在傳統的行政體制下,政策目標按照層級序列逐級分解,這種自上而下的政策執行雖然保持了政策的統一性,但容易使政府陷入官僚主義窠臼而趨于僵化和被動,從而使養老服務與地方民眾的實際需求發生錯位。譬如,為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化,每村或社區均建立一個服務站點,由于部分村落過于分散,一些家庭距離服務站較遠,無法讓更多老人享受便捷的服務。在市區,土地資源稀缺,已建成的11個社區并沒有為居家養老服務預留場所,如果興建養老服務中心又存在土地指標、資金等困難,結果導致政策執行的虛化,也導致了政府在居家養老服務供給中的缺位。就此而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的構建既是自上而下的政策執行過程,也是自下而上的民意傳導過程,政府應將居民普遍關心的養老服務的基本問題納入政策議程。
2.重視治理網絡,促進政府與社會主體之間的協作
治理理論認為涉及集體行為的多元社會公共機構之間存在著一種權力依賴關系,即“致力于集體行動的組織必須依靠其他組織;為達到目的,各個組織必須交換資源、談判共同的目標;交換的結果不僅取決于各個參與者的資源,而且也取決于游戲規則以及進行交換的環境。”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多樣,涉及到不同主體。在政府系統內部,既需要發展改革、規劃、建設、財政、民政、工商、國土資源、教育、勞動保障、新聞出版、體育、衛生、物價等政府部門明確職責、相互協調、通力合作,也需要形成“區縣(市)——街道——社區”分層有序、指揮統一的三級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在政府系統外部,強調政府與老年協會、村委會、社區、老年大學、物業服務公司、社會養老機構等外部組織之間的關系。此時,政府辦好事情的能力并不在于自身的權力、命令和權威,而是運用新的工具和技術來控制和引導集體行為。在法制化的社會中,這種關系需要得到權力部門的確認和維護。如民辦非營利養老機構是否獲準登記、審批和備案,以及經營活動是否具有正當性?老年協會管理養老服務站是否存在主體合法性問題?甚至有些人擔心村委會或社區組織對居家養老服務的支持力度會伴隨領導的更替而發生變化。解決這些問題客觀需要對政府和社會各主體的權利、義務及相互關系進行規范化和制度化約定。
3.倡導制度創新,增加養老服務的疊合效應
制度創新既來自決策者自身的理性設計,也源于社會的內在迫動。如臨安市錦北街道民主村在征地拆遷后,所面臨最大的問題在于失去土地后如何獲得穩定的生活保障,尤其對那些年老無法繼續就業的村民來說,更是一種生活企盼。因此,地方政府基于居民的需求,鼓勵村集體在拆遷安置規劃時對老年村民實現公寓化管理,改善了居民生活條件,提高了養老服務的集中化供給效率,使新農村建設、居家養老服務建設等各項政策相互疊合,從而擴大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但外源式創新迫動在起始階段往往并不能為決策者所認同。一方面,創新的制度與現有制度之間一般存在理念、路徑、方式的差異,有可能增加政策執行成本的增加。另一方面,創新制度由于缺乏歷史經驗和未來不確定因素,導致決策者為規避創新的失敗風險而選擇“搭便車”行為,即希望別的地方先行實施該政策,實踐證明成功后,才會切實跟進。就此而言,居家養老制度的發展與完善還應突破路徑依賴,尊重和支持社會的制度創新,不斷實現自身服務體系的優化。
4.立足于現實,推動居家養老服務的漸進發展
居家養老服務無論在政府投入,還是在經驗積累、網絡體系構建等方面都存在著漸進的過程。在政策規劃階段,政府應將居家養老服務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并與城鄉規劃、社會公共事業發展總體目標保持一致。在政策落實方面,應結合地方特色,采取重點突破和以點帶面的方式分步驟、分階段地完成。解決居家養老問題離不開政府的作用,但政府也不是萬能的,單維地依靠政府擴大財政支出來解決養老問題并不可行。政府應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有效地提升養老服務的綜合供給能力。如臨安市針對農村社會組織不發達、基層工作人員不足的困境,積極扶植老年協會,并將老年協會資源與居家養老服務站或照料中心的資源進行整合,發揮了良好的社會效應。在市區,由于場地設施、基本條件和人員的限制,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并沒有提供居民滿意的服務。政府則積極引入社會資本,通過扶持類似于“居家樂”養老服務中心的社會非政府組織為社區老人提供上門生活照理、醫療保健、精神慰籍等多種服務。這些創新服務既較好地滿足了當地老年群體的養老服務需求,也為建構新型居家養老服務模式積累了豐富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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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大數據;社區養老;
中圖分類號:D669.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11-00-01
一、社區養老能破解養老困境
我國人口老齡化發展迅速,態勢嚴峻。預計到2015年,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達到2.16億,約占總人口的16.7%,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人口老齡化、高齡化、空巢化趨勢明顯,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升高,老年人照料問題突出。與此同時,養老服務體系尚不完善,老齡服務業處于起步階段,服務企業及機構規模小,層次低,人員缺,專業化水平不高,服務供需矛盾凸顯。
社區養老是讓老人生活在自己家里,由社區服務機構提供上門服務或托老服務。社區養老兼具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優點,讓老人既能住在家里享受親情,又能得到專業化養老服務,是兼顧老年人心理需求和服務需求的人性化養老方式,受到了廣泛認可,是解決當前養老困境的緊迫需要。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支撐的,功能完善、規模適度、覆蓋城鄉的養老服務體系。
二、社區養老面臨多重困難
社區養老在我國正在逐步開展,但尚未普及。現有的社區養老服務水平較低,主要難題集中在以下方面。
資金壓力大。我國“未富先老”特征明顯,社區養老又有很大的公益性。目前大多社區的養老工作主要靠有限的財政支持,社會資金吸收渠道不暢,不少社區養老服務項目在運作中遭遇資金瓶頸。
內容不豐富。社區養老涵蓋護理、餐飲、醫療等基礎服務,以及教育、休閑、娛樂等樂老項目。目前,大多社區養老服務的內容少,層次低,基礎養老服務尚不能滿足,更缺乏個性化服務。
設施不完善。多數社區養老設施用地緊張,設備不完善,對老人的適用性較差。部分社區尤其是老社區沒有老年活動中心,有的社區雖然有配備,卻因服務內容少,鮮有老人使用,處于閑置狀態,社區老齡服務設施緊缺與浪費現象與并存。
服務人員少。我國社區養老的從業者少,獲得資格認證的專業人員更少,服務人員的人數、服務質量遠不能滿足老人的需求;志愿者服務尚未常態化開展;社會組織較為薄弱,尚未擔起養老服務生力軍的角色。
由上述可知,公共資源緊缺現象嚴重影響了社區養老的發展。亟需借助社會網絡整合社會資源,構建以政府為主導,市場資源整合,家庭積極參與,社區組織協調,機構承接服務以及志愿服務相結合的社區養老模式,實現集約高效的社區養老發展道路。
三、大數據時代為社區養老提供新思路
目前,我們已經步入以數據挖掘利用為基礎的大數據時代。對海量的數據進行共享、精確分析、統合集成,將深刻影響整個經濟社會的基礎運行模式,也將為社區養老注入新活力,具體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發掘產業機遇――引發老齡服務業發展變革。我國老齡產業的發展空間正在加速釋放。據《中國老齡產業發展報告(2014)》預測,2014至2050年間,中國老年人口的消費潛力將從4萬億元左右增長到106萬億元左右,占GDP的比例將從8%左右增長到33%左右,我國將成為全球老齡產業市場潛力最大的國家。
(二)提供智能平臺――催生社區養老服務模式創新。社區養老服務的質量與社區的信息化程度密切相關。我國已有很多城市正在實施智慧城市建設,并把智慧社區建設作為先行工程。大數據云服務管理平臺,為社區養老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服務載體。
(三)精準掌握信息――實現養老服務便捷精準。普通服務便捷化。老年人通過安裝在家中的電子傳感器或者智能手機,即可完成一鍵呼叫求助、診療掛號、健康檢測、遠程咨詢、家政服務、服務預約及定制等智能居家養老服務。借助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的動態服務,便捷地實現老年人“老有所醫,老有所樂,老有所學,老有所享”的愿望。
個精準化。大數據服務不僅能兼顧到處于不同收入層次、各種身體狀況的老年人,還能準確地把握老年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和心理預期,設計主動推送式服務,有助于實現普遍性養老服務和個性化服務的結合。
四、大數據視角下社區養老建設探討
構建居家養老服務智能網絡。支持社區建立健全居家養老服務網點,構建“安全、便捷、周到”的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立以企業和機構為主體、社區為紐帶、滿足老年人各種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服務網絡,使養老服務覆蓋所有居家老人。鼓勵社區發展居家網絡信息服務,與養老服務信息管理系統、老年人居家呼叫網絡平臺等智能平網;鼓勵企業和機構運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創新養老服務模式,建設居家服務網絡平臺,發展老年電子商務。為老年人提供緊急呼叫、家政預約、健康咨詢、物品代購、服務繳費、法律援助、休閑娛樂等服務項目。
統合開放老齡服務公共數據。目前,國內部門在數據擁有和使用方面存在障礙,數據難以共享,導致了信息不完整或重復投資。應打破壁壘,統合開放老齡服務方面的公共數據。在此過程中,一方面,應建立健全保護個人隱私的法規,規范大數據采集;另一方面,要鼓勵隱私保護技術的研發利用,從技術層面既保證數據共享又保障隱私安全。
培養社區養老服務的有效需求。目前,我國老年人普遍節儉,購買服務的消費理念尚未形成,居家養老服務的有效需求仍顯不足,政府直接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現象普遍存在,市場在居家養老服務中的作用尚未充分發揮。因此,需要引導老年人形成購買服務的消費理念,接受便捷化的養老服務方式,培養居家養老服務市場的有效需求,智能化實現老年人的養老夢、樂老夢。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35號
關鍵詞: 老齡化、社區居家養老
中圖分類號:TU246.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按聯合國人口組織的標準,人口老齡化是指當一個國家或地區60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10%,或65歲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總數的7%,即意味著這個國家或地區進入老齡化社會。根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結果,中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78億,占總人口的13.26%。65歲以上人口達到1.19億人,占8.87%。老年人中40%是空巢老人。我國已經進入了標準的老齡化社會。養老問題亟待解決。
一、社區居家養老模式的提出背景
(一)中國嚴峻的老齡化形勢
1.中國老齡化社會呈現出以下兩個突出特點:
(1)中國老齡化速度快于世界老齡化速度。發達國家老齡化進程長達幾十年至100多年,如法國用了115年,瑞士用了85年,英國用了80年,美國用了60年,而中國只用了18年 [1981年—1999年,2000年人口普查,60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比重10.45%。] 就進入了老齡化社會,而且老齡化的速度還在加快。“十一五”期間,中國60歲以上老人平均每年增加596萬,據民政部的預測,“十二五”期間,60歲以上老人平均每年將增加800多萬。1999年,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自此開始經歷規模最大、速度最快的人口老齡化發展過程。截至2009年底,我國60歲以上老人已達1.67億,占總人口的12.5%,其中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1899萬,失能老人1036萬,半失能老人2123萬,他們都不同程度低需要社會為其提供照料服務。到2015年,老年人口預計達到2.13億,約占總人口的15%;2020年達到2.43億,約占總人口的18%。
(2)中國老齡化速度快于經濟發展速度
歐美發達國家進入老年型社會時人均 GDP 在 5000~10000 美元。瑞典、日本、英國、德國、法國等國家在進入老齡化時,人均 GDP 已達 1~3 萬美元。在全球 72 個人口老齡化國家中,人均 GDP 達1萬美元的占 36%,一萬至三千美元的占 28%。而中國在 2002 年只有 980 多美元,就提前進入了老齡化,說明中國經濟發展水平尚處于世界中下水平時,老齡化程度卻己進入了發達國家的行列, 2010年,中國的人均GDP只有4382美元,排在全球第94名。總體而言,中國仍是發展中國家,呈現了“未富先老”的特征,對經濟社會都將產生巨大的壓力。
(二)面對嚴峻的老齡化形勢,我們準備不足,困難重重
到2030年,中國將進入人口老齡化各種矛盾的全面爆發期,屈指算來,中國的準備期只有20年,時間十分緊迫,這需要引起社會各方面的高度關注。
1.我國養老保障制度覆蓋面還比較低。在近8億就業人口中,到2010年底,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2.57億,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1.43億。還有大量勞動者沒有基本的養老保障。社會提供的資源有限。
2.養老待遇水平有待提高。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養老金工資替代率約為60%。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七連漲”,目前月均1400元左右。養老金不足以養老。
3.獨生子女政策導致傳統家庭養老模式面臨嚴峻挑戰
隨著第一代獨生子女“80后”進入婚育階段,4個老人、2個年輕人,1個孩子,“421型”結構的倒金字塔型家庭日趨增多,中、青年人生活節奏的加劇、跨地域職業流動的加速、生活方式的變化,許多子女在照顧父母方面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以家庭照料模式為主的傳統意義上的家庭養老模式正面臨嚴峻挑戰。獨一代的80后,繼房奴、車奴、孩奴之后,恐怕又將榮升為養老奴。“80后”父母的養老問題,越來越成為家庭的沉重負擔并已成為亟待解決的社會命題。
4.機構養老現實中作用不大。即使克服了老年人和子女觀念上對于機構養老的諸多顧慮,有限的床位數量和服務人員也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老年人口的需求,而且,養老機構較高的收費標準并非多數庭能夠承受,程序化服務和科層制管理帶來了與社會隔絕的生活環境,容易造成老年人的社會疏離,并加重老年人的心理壓力。
(三)居家養老模式的提出
作為一種新型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的提出是人們基于傳統家庭養老功能的弱化和機構養老的缺陷而做出的必然選擇。傳統的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都已不適合中國的國情。在此背景下,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成為政府和學術界的共識。在借鑒國外社區照顧模式和繼承中國養老傳統的基礎上,1987年我國首次提出了發展居家養老模式,社區居家養老在全國各地城市中陸續推廣開來。社區居家養老模式之所以得到倡導和推進,是因為它是當前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要求和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必要補充,不僅可以避免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的弊端,而且可以使老人不必離開自己熟悉的環境,通過接受專業化的養老服務來滿足自己的各項需求。
黨的十七大提出,“老有所養”的戰略目標,中央將發展多層次的社會化養老服務作為影響發展全局的重要任務。總理在2010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將發展養老服務提升到積極培育消費熱點、促進消費結構優化升級的層次,要求加快建立健全養老社會服務體系,讓老年人安享晚年。
2010年11月7日,民政部副部長竇玉沛在江蘇無錫舉行的全國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推進會上透露,我國將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對于低收入的高齡、獨居、失能等養老困難的老人,經過評估,采取政府補貼的形式,為他們入住養老機構或者接受社區居家養老服務提供支持。規劃國家養老戰略。
二、推行社區居家養老的現實意義
(一)社區居家養老的概念界定
居家養老是最早進入老齡化社會的西方發達國家在近些年提出來的。 西方的居家養老是為了解決政府的財政負擔而提出來的, 而我國養老面臨的主要問題是子女的養老負擔過重,社會化養老發展不足,顯然兩者存在本質的差別,這使得我國的居家養老必須擁有自己獨特的一套體系才能解決中國的養老問題。
社區居家養老模式是以家庭為載體, 以社區服務網絡為依托,以老年人日間照料、生活護理、醫療護理、精神慰藉為主要內容,以上門服務和社區日托服務為主要形式,并引入養老機構專業化服務方式,通過積極調動個人、家庭、社區、社會等各方面的資源,最終滿足社區老年人在經濟供養、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的養老服務體系, 是一種將居住在家和社會服務相結合的養老模式。 這里將居家養老中“家”的含義擴展到了老年人所居住的社區這個更廣義的概念上來。
(二)社區居家養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居家養老服務平臺;多方協作推廣;線上線下互動
中圖分類號:F840.16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7)001-000-01
一、平臺簡介
社區居家養老是指老年人按照我國民族生活習慣,選擇居住在家庭中安度晚年生活的養老方式。它由通信終端、智能平臺收集使用者需求信息,聯合社區、企業、非營利組織等為老人提供多元化服務。
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使用者提供了三大類服務:一是生活照料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日托、配餐送餐、家政服務等一般照料和陪護等特殊照料的服務。二是醫療保健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疾病防治、康復護理、開設家庭病床等服務。三是文體娛樂服務:為老年人提供知識講座、書法繪畫等服務,打造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圈。這種服務模式既解決了在養老院養老親情淡泊的問題,又解決了傳統居家養老服務資源不足的難題,是一種介于家庭養老和機構養老之間的新型養老模式。
二、推廣策略分析
1.差異化營銷策略
老年人對社會服務的需求存在共性,集中表現在基本的生活、健康服務上,同時老年人對社區服務項目上又存在一定的個性化需求要求。因此,在居家養老服務推廣中,要根據不同狀況的老年人推薦不同的服務項目,達到供需匹配。
第一,根據年齡層將老年人劃分為60~75周歲以及75~90周歲的群體。依據不同年齡層對養老服務需求的特殊性提供具有針對性的服務。
第二,根據收入水平劃分,目標市場的老年人的月可支配收入在2500以上。而在此范圍內,根據收入水平的高低,老年人所選擇的服務標準也呈現差異。
第三,依據生活方式劃分,可分為生活自理老人、半自理老人、以及完全不能自理的特殊人群。生活基本自理老人相對獨立,享受居家的生活,可以根據平臺自主選擇多樣化服務項目。而對于一部分需要特殊看護和醫療監護的人群,則需要為其提供較簡單的一鍵呼叫服務,并結合平臺入駐的醫療機構為其提供專業看護服務。
2.拓寬宣傳渠道
從橫向宣傳看,宣傳對象應涵蓋老年消費者,及其家庭成員和子女一系列潛在消費對象。從縱向宣傳看,老年人對服務產品的信任感和接受度建立在其對服務來源可靠性的認可。例如,消費者最偏愛的是來自當地政府/社區或者是有政府/社區參與和認可的信息。
因此,本研究提出以發揮政府/社區力量為首選推廣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在養老服務平臺中的主導地位,大力借助政府的力量和渠道,通過與老齡辦等政府部門的合作,由上至下同步宣傳平臺的服務理念和服務內容。
其次,養老服務企業增大自身面向社區的廣告宣傳投放力度,配合與相關社區的談判進度,通過傳統紙質媒介、現代多媒體媒介,以及線下活動方式進行部分推廣。
3.優惠讓利政策
從政府主導平臺發展的地位出發,按照“待遇有別、突出重點、適當普惠”原則,在指定部門評估核實后,劃分個人使用平臺的補貼標準。具體分為三類對象:無償、低償、有償服務。補貼以居家養老服務券、現金券等形式發放,具體用于老年人購買照顧護理、家政保潔等服務。
從養老服務企業角度出發,在項目初期,企業在試點社區進行適度、準確的促銷以擴大其服務范圍。一方面,在社區推出一定比例的無償公益服務,將這部分公益作為在當地社區宣傳推廣的案例。另一方面,計劃在不同時期對消費者給予一定促銷優惠的方案,迅速擴大服務產品對消費群體的服務品牌影響力。
4.老年人信息技術教育
開展面向老年人的信息技術教育,提高老年人對互聯網的接受度,解決老年人普遍缺乏計算機操作技術是促進居家養老服務平臺推廣鏈條中的關鍵一環。因此,本研究認為信息技術教育的開展應從以下幾個方向著手:
(1)政府訓練引АR攬空府引導,以街道/區為單位,組織專門的較大規模的老年人信息技術培訓班,挑選年齡層次較低、對新事物接受度高的老年人為代表,進行系統化的訓練。
(2)市場化教育。由市場主導,成立專門的老年人信息技術教育學校。利用學校規模化教學的優點,針對互聯網“零基礎”的老人和有更高教育需求的老年人開設更個性化、科學化的學習課程。
(3)志愿服務。發展志愿服務團隊,開展公益性養老教育服務活動。利用學校、非盈利機構的志愿服務力量,積極開展志愿者上門培訓活動,同時大幅削減培訓成本。
總之,通過以上的方式將居家養老平臺在目標受眾間推廣普及,不僅僅提高老年群體對這一新型養老模式的接受程度及使用率根本目的是希望通過平臺的普及來推動居家養老的發展,讓更多的老年人享受老年生活,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享。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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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社區;養老;唐山市
中圖分類號:C913.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5)13-0041-02
唐山市是人口老齡化較高的城市。截至2012年末唐山市總人口(戶籍)741.78萬人,其中60歲以上128.05萬人,占人口總數的12.26%。而資料顯示截至2011年我國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達到12 288萬人,占總人口的比重為9.12%。又據《2013中國人類發展報告》預測:“到2030年,我國65歲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將提高到18.2%左右。”可以預見,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和家庭結構的變遷,傳統的家庭養老面臨的困難將會越來越大,開展社區養老是機構養老之外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新型養老模式,需要大力加強。目前唐山市社區養老經過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績,如居家養老服務網點建設加快,已建成居家養老服務站5 165個;市社區服務中心開通12 349居家養老服務熱線;逐步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實現護理員持證上崗,等等。但是,唐山市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還存在一定問題。
一、唐山市社區養老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1.服務內容單一,不能滿足多樣化需求。目前唐山市老年人所需要的服務已不是簡單的家政服務,而是醫療保健和精神慰藉。目前各地開展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看似提供很多的服務,真正能做到的卻較為單一。
2.社區基礎服務配套設施不足。目前唐山市社區的基礎配套設置功能不完善、規模小、檔次低,醫療網點條件差,設施設備不全、醫療技術不適應救助服務的需求。更無法與國外許多國家的城市規模化的綜合服務的養老設施相比。
3.服務工作運行機制不健全。目前社區養老服務工作的開展還處于初步探索階段,沒有統一的運行管理辦法,管理主要是民政部門在做,其他部門與民政部門缺乏有效的配合和協調溝通。同時,基層社區作為自治組織,是近幾年才逐步建立和發展起來的,承擔著過多的行政職能,機制還不夠完善。尤其是居家養老服務只是其工作之一,社區工作人員實際上無法騰出更多時間和精力考慮老年群體的管理問題,更難以獨立自主地按照社區居民的實際需要,制訂詳細周全的服務計劃并提供有效的社區管理和服務。
4.資金來源不足,資金使用缺乏信任。居家養老服務,作為社區工作之一,很多環節都需要大量的資金,僅靠政府拔給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專項資金和一些企業、個人的捐助是不夠的,資金供給明顯不足。同時,目前的社區辦公經費少,并且有些社區存在管理不善、挪用資金的現象,使一些有志于為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贊助的人士,不愿意把錢直接捐助給社區。
5.服務隊伍規模小、素質低。由于受傳統社會偏見的影響,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人員工資待遇和社會地位偏低,服務人員數量嚴重不足,一般都是受薪人員,志愿者較少。并且這些服務人員基本上是“4050”的下崗人員和外來女工,文化水平較低,大部分人員沒有經過系統的專業培訓,缺乏專業服務知識,只能從事一般的家政服務和簡單的康復護理等,難以提供高層次的服務。
6.養老服務中介組織發展滯后。養老中介組織主要是以志愿者為主要構成部分,為老人提供無償的和非盈利性質的救助和服務的組織。社區養老工作的開展不僅需要有專業人士參與,更需要有相應的志愿服務者為依托。這是彌補當前社區養老服務人員不足的有效方法。但當前從事社區養老服務行業的專業人士并不多,很多服務者多是出于人道主義主動參與到養老服務中,這些人沒有受過相關的專業教育或有關老年服務知識的培訓,很難做到像專業人士那樣為老人提供全面細致的周到服務。在這種情況下,養老服務中介組織就充當著連接“社會養老、家庭養老和社區養老”三位一體養老服務體系的橋梁,承擔吸納更多養老服務志愿者,為社區養老服務行業提供后備人才的重任,但目前唐山市養老服務中介組織發展較為滯后。
7.社會公益后備力量沒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老年服務很大程度上都是公益性質的,需要發動廣大的公眾服務部門的人去實施,甚至還可以發動數量巨大的,而且極受老年人歡迎的社會青年和在校學生進行老年服務。如目前唐山市大中專院校和職業院校學生都可以作為老年公益服務活動的參與者,同時,這也是對我國五千年燦爛文化的文明古國傳統美德的繼承,先賢早就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二、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的對策
1.抓教育,提高認識。社區是老年人的主要活動場所和生活空間,隨著年齡的增長和身體的衰老,老年人對社區的依附性逐漸增加。一是要認識到開展社區養老服務迫在眉睫,是適應人口老齡化發展的客觀要求。如據統計,唐山市共有失能老人5.3萬人、半失能老人3.4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7%;空巢老人8.5萬人,占老年人總數的7.1%。現今,“空巢”家庭不斷增多,這給老人的生活照顧、醫療保健及精神照料方面都帶來諸多不便,同時受“421”家庭模式的影響,一對年輕夫婦根本無暇照顧4位老人,因此,依托社區構筑社會化養老是城市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適應老人及其家庭需求的客觀要求,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二是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現實需要。社區是老年人的基本活動場所和生活空間,依托社區就近進行生活照顧、醫療保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服務,是解決老年人養老問題、適應老人及其家庭需求,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現實需要。三是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是維護社會穩定的現實要求。基于我國國情,單一依靠政府進行社會養老福利事業顯然無法適應需要,而社區養老體系建設過程為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穩定提供了有益的嘗試。
2.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廣泛性。一是在服務對象上全面掌握。如建立三個服務檔案。對全市60周歲以上老人的家庭情況、健康情況、服務需求進行登記;對社區“4050”人員、社區服務員、社區養老服務志愿者進行登記;對社區內重點服務對象實行包保服務,服務對象與服務人員之間簽訂服務協議,對服務情況跟蹤記錄。二是在服務內容上全面拓展。結合社區實際,開展文體娛樂、老年教育、會友聊天、法律咨詢、老年課堂、心理咨詢等各具特色的精神慰藉服務。根據老人需求,借助社會力量,開展家政服務、代買代辦、配餐、家電維修、管道疏通、送醫送藥等日常生活服務。三是在服務模式上不拘一格。對家庭經濟困難老人、特殊貢獻老人,推行政府補貼的形式提供家政服務;對有特殊需求老人,選派專業服務人員和社工上門提供日間照料、家政、精神方面的養老服務;對短期無人照料老人,依托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開展日間照料或短期托管服務。同時借鑒外地先進經驗,如逐步推行“兌時券”補貼服務模式。
3.抓隊伍建設,養老隊伍專兼結合。一是配置專職人員。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服務隊伍專業和職業化。就目前的人力資源狀況而言,社區養老服務員隊伍建設要與再就業工作相結合,從下崗失業群體這個人力資源庫中進行選擇。同時,每年從應屆社會工作專業和醫療護理專業畢業生中選拔業務骨干,充實專業人員提高整體社區養老服務隊伍的素質。依托唐山市殘疾人療養院的技術力量,定期舉辦“居家養老護理員培訓班”,做到持證上崗。二是建立“義工”制度。做好社區居家養老工作,離不開中青年群體。這樣既有利于在中青年群體中養成尊老敬老的風氣,主動地承擔起贍養長輩的責任,又解決了老年人的實際困難,尤其是法律援助、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困難。三是成立互助組織。按照年齡相近、志趣相投的原則,成立老年人互助團隊,由老年人自己組織起來,開展各種活動,相互服務,通過集體的活動得到精神上的滿足,獲得生活樂趣,又可以解決一些具體的困難。
4.健全機制,增強社區養老服務的長效性。一是建立領導工作機制。成立社區養老社會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探索社區養老面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途徑,構建完善的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社區養老服務體系等,實現各部門統一協作,全面推進。二是落實責任機制。在制度建設方面,明確各級和各種服務組織的責任,建立健全社區為老服務的各種制度,如對高齡獨居老人探望制度、志愿者服務制度、服務監督制度、服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服務人員獎懲制度等。在標準化管理方面制定生活服務、養老護理、衛生醫療服務、服務效果評價等標準。在規范化管理方面,制定各種服務的項目和內容、服務價格。服務人員資格認證,堅持持證上崗,并實行簽約制,服務人員信守服務公約。三是科學編制規劃。養老屬于公共事業范圍,發展社區養老服務是政府的責任,離不開政府的宏觀指導。根據社區老年人密度分布比例,在新建居民小區和進行舊城改造時,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作為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與項目一起規劃、實施、檢查驗收。編制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空間布局規劃,合理解決建設用地問題;民政部門與相關部門按照養老服務“十二五”規劃制定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的建設標準、工作流程和服務操作規范等指導意見,對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站)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