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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是從上世紀70年代開始的,伴隨著經濟形態的變化可以劃分為幾個不同的發展階段,主要包括:第一階段(1978-1984):這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第一個階段,被首次提出,代表了農村經濟制度的正式形成。第二階段(1985-1992):這是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第二個階段,這個階段實現了對農村商品流通體制的改革,同時將土地承包實踐延長為15年。在這個發展階段,市場競爭機制被引入到農村市場,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創造了更多機遇。第三階段(1993-1998):這個階段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階段,不僅將土地承包時間延長到30年,而且在計劃經濟體制轉變為市場經濟體制的大背景下,實現了農村生產方式的轉變,奠定了堅實的改革基礎,同時也形成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良好條件。第四階段(1998-至今):這一階段是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持續深化的階段,無論是在農村經濟發展還是在農村的政治和文化發展方面都取得了重要的成果,農民的收入持續增加,農村精神文化生活變得日益豐富,無論在物質方面還是在勁射方面都距離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越來越近。
2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存在的問題
如今,農村土地產權管理制度也不斷完善,農村市場結構正在不斷發生變化,代表農村經濟正在向著健康的方向發展。然而需要認識到的是,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主要表現在:
2.1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化程度低
由于農村市場的特殊性,形成了與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在提高農民生產積極性、改變農村市場效益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同時也加快了我國農村市場分散化經營的轉變,農民逐漸成為是市場的主體,他們直接參與到市場競爭,分散的生產和經營模式直接導致他們應對風險的能力較弱,無法有效的獲取市場信息,不利于促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
2.2缺少健全的農產品市場
農民生產方式的轉變促進了農產品數量的快速增加,但是由于缺乏準確的市場定位與資源配置,農產品在市場上缺乏競爭力,而且農產品的加工與轉化技術不強,使得農產品的流通率較低,這對于農村市場的發展產生了一定的阻滯作用,也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農民的積極性。
2.3缺乏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可以為農村生產和農民提供足夠的組織機構與金融服務,但是從當前農村市場的發展來看,尚未形成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由于組織機構不健全,無法為農村提供專業的、規范的服務。同時由于缺少足夠的資金支持,無法形成科學金融服務體系,不能為農業生產提供資金和金融服務。2.4城鄉經濟發展體制的完善長期以來存在的二元經濟結構是影響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因素,在二元經濟結構的影響下,城鄉收入差距持續擴大,農民無法在經濟體制改革中獲得更多利益,容易形成消極的情緒,不利于農村經濟合作組織以及協同生產的實現,無形中拖慢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對農村經濟發展也產生了較大的影響。
3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發展趨勢
通過上述問題的分析可以發現,農村市場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在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中,如何協調農村與農民市場之間的矛盾是關鍵問題,通過農村合作社的建設與發展,可以緩解小生產與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從而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形成良好的平臺。首先,在市場經濟的背景下,農村生產方式和經營方式都發生了較大的改變,集體統一組織的關系逐漸弱化,逐漸演變為單一的農民直接面對市場,這就無形中增加了農村經營的生產成本,小農戶要直接進入市場造成了資源和產品的浪費;其次,農村人口數量的不斷增加使得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積不斷減少,分散式經營方式無法形成規模效益,這對于農民來說無疑是經濟效益的損失,無法通過規模化生產促進農產品生產和加工效率的提升,而且不利于現代種植技術的應用與普及。另外,農村地區的信息溝通渠道不夠順暢,這導致了不同程度的信息不對稱的問題,農民對于市場的多變性不能很好的掌握,容易造成生產決策的失誤,導致生產經營與市場需求脫節。因此,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任務,是實現農村資源的科學配置,加快農業生產現代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從根本上改變農村生產方式,才能實現農村經濟的自由和健康發展。
4結語
綜上所述,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為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在農民合作經濟組織形態下,可以為農民參與市場競爭提供更好的平臺,而這與農村市場和農業經濟的發展相契合,是增加農民收入的主要途徑,隨著農村市場的的不斷發展,需要不斷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實現農村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
作者:徐麗華 單位:龍江省齊齊哈爾市依安縣委黨校
關鍵詞: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問題
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是農村經濟持續發展的必要依據。可是,這幾年來,中國的農村經濟環境和結構有了比較明顯的改變,以往的經濟體制難以充分滿足現代化社會發展的需求。基于該方面的因素,必須要加快改革的速度,突破以往的模式,處理好目前所面臨的多種體制約束性問題,給農村可持續發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一、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問題
(一)農產品市場體系比較落后,其競爭能力很低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針對農產品市場的需求有非常明顯的提升。可是根據當今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來看,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別的經濟發展相比較有非常明顯的不足,造成競爭能力不夠,直接影響著農村經濟的發展。[1]其一般體現在這樣幾個方面:交易方法比較單一化,農產品流通系統不完善;組織化程度很低,制約農產品競爭能力與層次水平;農村基礎設備建設非常落后,直接影響了農產品市場化進程的推進。
(二)城鄉差距明顯,局限了農村經濟發展
城鄉差距一般體現在城鄉二元制結構,二元制結構有非常突出的表現就是城鄉收入的差距大,并且貧富差距拓展增加了社會矛盾。其基本原因就是農產品價格很低,直接影響到了農民的種糧積極性與主動性,這對于農村經濟發展有著較大的威脅。由于城鄉收益差距,嚴重打擊了農民種糧的主動性,這也是我國需要快速解決的核心問題之一,是建設和諧社會的最大阻礙。農村經濟發展的最終目的在于增加產量增加收益,而經濟發展并未增加更多的經濟收益,或者收益增長無法跟上物價增加,這就造成農民收益不增加反而減少。
(三)農業生產經濟組織程度不高
農村經濟發展是構建在的經濟體制之上的,遭受到小農經濟的直接性影響。農業生產經濟面積很小,并且基礎弱,層次與發展水平無法和別的經濟相匹敵。一則,家庭聯產承包責任機制,將農村經濟發展局限性放寬了,提升了農民生產糧食的積極性,這對于農業經濟發展具備很大的促進作用。二則,有一定的弊端,縮減了農業生產經營面積,農業生產集中成熟以及經濟效益比較低,農產品生產效率不夠。在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農產品沒有一定的競爭優點,造成農產品價格受到制約,農村經濟市場化程度不高。這直接影響了農村經濟結構調節,信息采集與反饋均無法充分滿足農村經濟發展需要。
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舉措
(一)增加城鄉一體化發展速度,處理余下勞動力
根據當今中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來看,中國農村經濟有著比較嚴重的勞動力剩余問題,這就是因為中國農業人口多導致的。因而處理農業人口過剩是處理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內容,國家需要激勵和支持農民去城市參加工作。要增加城鄉一體化進程的速度,處理農村勞動力剩余的實際狀況,提升農民經濟收益,從根本上處理農村經濟發展的現實性問題。[2]第一應當增加城市化進程,加快城市化建設的腳步,將農村余下勞動力轉移。再者,將農村產權體制改革,在處理農村余下勞動力的時候,也需要深化改革農村土地扭轉,處理農民與土地的關系,提升農村就業能力。
(二)提高農民經濟收益,減少城鄉差距
提高農民收益是減少城鄉差距,降低矛盾出現概率的核心部分。在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增加產量與增加收益是農村經濟發展的核心體現,農民的收益增加了,才可以實現中國和諧建設。第一,將收益分配關系理清楚,減少農村負擔,從國家農業稅取消到現今的支農惠農策略,沒有體現我國對三農問題的重點。再者,增加農村企業發展,提高農民收益,伴隨著農村企業發展,政府需要積極指導與大力支持農村企業發展,切實提升農民收益水平。農村經濟改革基本是依賴于農業面貌,可提升農村經濟發展速度。
(三)發展市場農業
第一,需要將農業社會化服務建設速度加快,建設完整的管理體系。針對該方面,政府部門需要充分發揮主導作用,制定出相關服務細則。再者,逐步對其運作結果以及管理體制進行改進。根據社會化服務管理工作發展需求,此項工作一定要把管理經濟效益以及效率提高當成是行為準則。第二,農業產業化是農村經濟發展的必要選項,所以,一定要發展農業產業化企業,進而整合農村資源。比如,在中國部分農村地區,地方政府進行積極指導,發展鄉村種植產品,指導農民種植,并且承擔起聯系銷售的工作,提高農民收益。因此,針對政府而言,不單單需要給農村企業發展提供一定的支持,還要依照地方實際情況和發展方向,選取正確的經營模式。
三、結束語
進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需要將定位找準確,找準其方向,才可以促進農村可持續發展,促使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正常開展。鑒于此,往后需要推行城鄉配套改革,給農民減輕其負擔,保證農民土地經營權,推進土地流轉,增加對農民的教育工作。與此同時,發揮出信息技術優點,進行網絡銷售,以此推動市場農業發展。
參考文獻
[1]欒君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問題研究[J].中國市場,2015,(52):252+254.
的勝利召開拉開了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序幕。30年來,在農村經濟領域進行了廣泛而深刻的體制改革,使農村經濟體制發生了根本轉變。回顧中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30年的歷程,已經或正在經歷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8-1984年),取代體制。取代體制,使農民部分獲得了生產經營自、家庭自治權、產品享有權等,實現了生產經營過程中責、權、利的統一,勞動者能夠根據自然條件的變化隨時隨地靈活決策,從而最大限度地發揮土地、資金、技術等生產要素的功能,也最大限度地發揮了農民的創造潛力,農業實現高速增長,農村生活發生了巨大而又深刻的變化,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
第二階段(1985-1991年),農村流通體制的改革。農村經濟改革的成功,連續幾年農業生產獲得大豐收,出現了賣糧難以及收購糧食“打白條”問題,被認為是“超常規發展”帶來“低水平過剩”,導致了農產品統購與派購制度的改革,這一改革是對農產品流通體制走向市場的重大突破(郭書田,2008)。同時,國家決定大力幫助農村調整產業結構。在調整農村產業結構上,國家一方面積極鼓勵發展多種經營,優化種植業結構,促進農林牧漁全面發展;另一方面鼓勵農民從事工商業等非農產業活動和發展鄉鎮企業。這些措施不僅促進了鄉鎮企業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異軍突起,而且促進了農村經濟從傳統的農業單一結構轉向多部門的綜合發展。通過這一時期的改革,市場機制逐漸被引入到農業和農村經濟之中,并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為農業和農村經濟全面向市場經濟過渡奠定了基礎。
第三階段(1992-1998年),全面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通過這個階段的改革,農產品市場體系初步建立,市場機制全面取代了計劃手段,在調節農產品供求和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著主導作用。經過這個階段的改革,除糧食外,中國農產品依靠市場機制配置資源和調節供求的方式已經全面確立,并在多種因素的作用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有了全面穩定的提高,農產品供給實現了由長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豐年有余的歷史性轉變。中國農業和農村經濟步入了新的發展階段,農村經濟的增長方式也發生了明顯的變化,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僅受到資源條件的約束,而且還越來越受到市場需求的約束,農村經濟與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關聯程度越來越強。
關鍵詞:新時期;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分析
一、事業單位的特征
事業單位的特征主要有服務性、公益性及知識密集性。
第一,服務性。服務性是事業單位最鮮明、最基本的特征,事業單位主要分布在衛生、文化、科技、教育等領域,是保障國家文化、經濟、政治等正常運轉的一個社會服務支撐系統。
第二,公益性。公益性是由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要求和事業單位的職能所決定的。在當前社會主義市場機制下,資源的配置主要以市場來操作運行的,但是在一些領域當中,某些服務或者產品,如市政管理、基礎研究、教育等不能或者無法由市場來進行配置,國家為了保障社會生活正常運行,就要由公共服務機構或者政府組織來從事公共產品的生產和配置,以滿足公眾和社會發展的需要。
第三,知識密集性。大部分的事業單位是以腦力勞動為主體的知識密集性組織,一些專業人才組成了事業單位的人員體系,利用科學技術手段為社會各個方面提供服務,對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起著巨大的推動作用,是社會生產力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二、事業單位管理存在的問題
第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伴隨著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財務管理在事業單位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但是,由于受計劃經濟體制等的影響,一些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理念比較落后,在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中存在著監督體系不健全;財務人員素質低,缺乏財務管理的意識;會計基礎工作較為薄弱;收支管理不夠規范,對預算編制不重視等問題,嚴重制約了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第二,事業單位人力管理存在的問題。人力管理是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但是不少事業單位的人力管理觀念比較落后,已經無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在事業單位人力管理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人力管理的理念比較傳統;沒有像企業那樣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績效考核的體系也不完善、不健全;不重視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繼續再教育工作等。
三、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的策略
第一,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要沿著市場化的方向進行。事業單位是計劃經濟時代的產物,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經濟體制改革的完善,事業單位也要沿著市場化地方向進行改革。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要遵守市場經濟客觀規律,準確地界定事業單位的市場界限。政府進行社會事務的管理,是為了提供社會服務,主要的任務是指導、協調、組織,彌補市場資源配置失效,解決市場不能夠或者無法處理的社會事務。社會發展和人們享用的公共安全、社會保障、教育、醫療等公益事業,必須要由政府來進行管理和負責;對于那些由部分人享用的或者伴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漸成熟而失去原有公益性質的部門或者單位,應當視其情況,進行逐步過渡,發揮各方面進行投資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對于那些具有盈利性質的事業單位,要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加快市場化的前進步伐,使其盡快地成為市場經濟競爭的主體,真正地走出政府一手包辦的狀態。同時要從建立公共財政的需要出發,改變事業單位主要依靠財政撥款的局面,財政每年投入的經費很多,但是卻沒有發揮出應有的作用。在財政支出方面,對于一些已經具備贏利條件的,且本身所從事的事業已經不再是社會公眾都普遍受益的事業單位,不應當再列入財政撥款行列。通過事業單位經濟體制改革沿著市場化道路方向前進,逐步改善事業單位的存在的各種管理問題,增強事業單位的市場競爭力,立足市場,靠市場來發展、來壯大。
第二,完善預算編制制度。在現代企業管理當中,預算管理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因此,走市場化道路的事業單位,必須要加強預算管理。事業單位預算編制是一項具有綜合性質的工作,是事業單位管理工作的一個關鍵環節,需要各個部門的協調及其配合,通過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等做好預算編制工作。只有在同一思想,嚴格按照預算法律法規進行編制,才能夠保證預算內容的系統性、科學性及完整性,才能夠符合事業單位的發展要求。在實施“收支統管、流余節用、超支不補、定額補助、核定收支”的新的預算管理辦法之后,事業單位要從事前、事中及時候三個階段建構起完善的監管體系。首先,根據以往的項目成本以及目前的
各項成本費等合理的預測項目的成本,以次來進行預算編制,這是一個最基礎的環節。要編制準確、合理的預算,需要項目管理的部門、項目組以及財務部門三者之間的互相配合,督促財務部門在了解具體情況之后編制預算。其次,通過監督來控制工程項目嚴格按照預算編制進行,以保證每一筆的支出都嚴格按照預算執行。
第三,政事分開。多年以來針對傳統高度集權制度,各自為“政”的事業單位發展體系,從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提高事業單位效益的高處入手,把為地方服務的事業單位下放給地方的同時,積極促進“還權于事”的改革,實行“政事分開”制度。所謂的“政事分開”,就是要在根本上解決政府與各個事業單位不合理的隸屬關系,政府的主管部門只進行宏觀調控于管理,而具體事務的操作完全由事業單位自主進行解決,逐步地擴大事業單位的財權、物權、人權及其他的自主管理權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 企業會計管理體制 改革思路 理想模式
會計管理體制,是一個國家或地區界定會計管理組織形式、劃分會計管理職責權限、設置會計管理機構、實施會計人員管理的組織制度,它取決于經濟管理體制,并屬于經濟管理體制的一部分。一個國家或地區的會計管理體制主要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實施會計管理的機構和組織;二是規范企業會計行為的有關法律、準則和制度等規范體系。目前,國際上主要有以下幾種會計管理體制類型。
一是集中與立法管理型。所謂集中與立法管理,是指政府積極參與會計活動的管理,這種管理主要通過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來進行,而會計職業團體在會計活動的管理中不占主導地位,只起著協助政府管理會計活動的作用。法國和日本是集中與管理型國家。
二是自我管理型。所謂自我管理,是指政府對會計活動的干預較少,除某些必要的立法外,對會計活動的管理完全交給會計職業團體自行管理。英國、美國是自我管理型的國家。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推進,我國企業現行會計管理體制存在的缺陷日益暴露出來,不僅不利于會計工作自身的發展,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因此,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勢在必行。
一、我國企業現行會計管理體制的概況及主要缺陷
世界各國的會計管理體制因社會、政治和經濟環境而具有不同的特點。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的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公有制占主體,會計工作在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中有其特殊的作用。
在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對會計人員的管理基本上采用由國家和企業雙重領導、雙重管理的體制。各單位(特別是國有企業)均是國家行政部門的附屬物,而不是獨立的經濟實體,經濟關系比較簡單,會計人員雙重身份的矛盾,以及會計造假問題并不突出。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經濟改革的逐步深化,企業與國家的經濟利益關系變得越來越復雜。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遇到的最大障礙之一就是作為國民經濟基礎的國有企業缺乏活力。企業體制陳舊,政企不分,產權不清,這是窒息國有企業活力的根本因素,這也導致企業會計主體錯位。企業管理不善,使得企業不能有效營運。在企業管理中,人們越來越意識到會計人員進行的理財管理已成為企業管理的中心,強化會計管理已是國有企業發展的大勢所趨,在這種新形勢下,現行會計管理體制的弊端日益顯現出來。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
1.企業會計管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大量存在。我國先后頒布了《會計法》、《公司法》、《注冊會計師法》等法律規范,但由于相關人員法律觀念淡薄,仍然有許多會計違法案件,導致會計管理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大量存在,在利益與法律沖突面前,會計人員出現搖擺不一的情況。
2.對國有企業會計工作的管理有著一定影響等行政性管理、相關經濟法規“政出多門”且彼此之間多有矛盾。財政部門、審計機關、稅務機關、金融機關等國家機構都或多或少承擔了一定的對企業會計和注冊會計師監督和管理的職責,這種“政出多門”、互相推諉、事無巨細的“全方位”行政性管理已難以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
3.國有企業會計內部控制建設不完善,會計監督機制不健全。由于企業內部會計監督人員的人事、工資等關系個人切身利益的權益掌握在企業管理者手中,企業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往往“印在紙上,掛在墻上”,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失去了它應有的剛性和嚴肅性,導致內部控制建設嚴重失控,滋生大量貪污、腐敗等現象。
4.企業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監督職能弱化、財經秩序混亂。會計管理力量薄弱,內部管理機制不健全,加之外部監督不力,致使企業財會違法違紀、會計信息失真現象嚴重,嚴重干擾了我國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二、對我國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幾種主張的主要評述
關于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理論界主要有以下幾種主張。
第一種思路是實行會計委派制,即把國有企業會計人員從企業中獨立出來,由政府向國有企業委派,強化會計監督。第二種思路是實行適度控制,政府對國有企業會計人員人事管理進行干預,國有企業會計人員的變更必須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適度強化會計監督。第三種思路是實行間接控制,即會計回歸企業,強化會計管理,政府通過完善相關法規,對企業會計實行間接指導、控制。我國國有企業會計應采用何種管理體制,我認為,應從會計本質出發,結合我國國情來進行選擇。
三、關于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的思路與理想模式的選擇
會計管理體制屬于經濟體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根據經濟體制的整體要求,對一定范圍內的會計事務進行組織管理的方式、方法所做出的具體制度安排”。經濟體制的整體要求,作為會計管理體制形成、發展和創新的內因,決定了會計管理體制必須與經濟體制改革的歷史進程相符合,否則就會影響甚至阻礙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這就意味著,只有把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創新,置于特定的會計環境中來加以研究,才能更好地衡量會計管理體制的先進性和效益性,才能推動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
我認為,關于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我們應把握的基本思路是吸收其他國家會計管理體制和我國關于會計管理體制改革幾種主張中的優秀成分和思想,結合我國目前的經濟環境,建立適應經濟、政治、法律等會計環境的會計管理體制,由政府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并充分發揮民間會計組織的作用,使二者有機地結合起來。具體來講,我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
1.合理把握政府對國有企業會計管理的主導地位。首先,要強化會計法制建設,把會計管理引導到法制道路上來。會計行為合法與否是以會計法律制度規范作為判斷標準的,因此,必須完善我國的企業會計法制體系,使對會計違法行為的制裁真正有法可依。其次,就是要維護政府在企業會計管理中的“主管”地位,使全國的企業會計工作不能脫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服務國家宏觀調控的大方向。
2.健全會計監督體系,真正建立起企業內部監督、社會監督和政府監督三位一體的會計監督體系,從而有效加強對會計人員和企業行為的監督和宏觀管理。首先,企業自身要加強內部監督,注重經濟事項的事前和事中監督,設立內部結算中心和內部審計機制,加大內部監督的力度。
3.探索會計人事制度的模式,重新定義企業會計人員的“雙重身份”,有效保障企業會計人員的合法權益。這是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也是目前國有企業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的難點。現階段,可以嘗試著分單位性質進行會計人員管理改革。
4.鼓勵民間會計職業自律組織和會計職業市場的建設和完善。除現有的注冊會計師、會計協會外,還應在國家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建立自律組織,如從事企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工作人員也應該建立一個自律組織,當然這些自律組織應當保持其獨立性,不能被某些利益主體所驅使。
5.強化對國有企業會計人員和民間會計行業自律組織的間接管理。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企業會計人員的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培養會計人員的自律意識,使其樹立愛崗敬業、誠實守信、奉公守法的良好風尚,積極主動地維護財經紀律,充分發揮其反映和監督的作用。對待會計行業自律組織,要鼓勵其從職業的需要和事業的發展出發,制定一系列職業管理方針和標準,保證行業自律、公平競爭。政府要參與注冊會計師等執業標準的制定,強化其職業道德觀念和法制意識,規范會計行業自律組織的建設、完善和發展。
綜上所述,關于我國國有企業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我們應把握建立適應經濟、政治、法律等會計環境的政府型會計管理體制的基本思路,由政府主管全國的會計工作,并充分發揮民間會計組織的作用,使二者有機結合起來。只要使我國企業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適應經濟、政治、法律等會計環境的要求,我們的改革理論就會真正產生指導意義,就一定能夠為我國企業會計管理體制改革的實踐提供可操作性的理論支持,我國會計管理體制的改革也必將取得實質性的成果。
參考文獻:
[1]李端生.財會審問題綜述.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5.4.
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業生產率的提高,農村一部分剩余勞動力開始流向城市,一些外出打工的農民,憑借著辛勤勞動,成為了百萬富翁和企業的技術骨干。同時,隨著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一些外出農民開始回鄉創業,又推動了農村城鎮化和農村經濟、就業結構的變革。此外,國家加大對“三農”的投入,新農村建設突飛猛進,城鄉間的經濟發展趨于協調。
二、當前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分析
(一)如何實現城鄉經濟聯動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實踐的順利進行,我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居民的收入水平得到顯著提高。但時,在城鄉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我國城鄉經濟的差距越來越大,出現了城鄉二元經濟現象,嚴重影響我國整體經濟的健康持續發展。當前是我國經濟增長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的關鍵時期,如何實現城鄉經濟統籌發展,促進城鄉經濟一體化,是黨和政府在進一步深化我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同時,我國農村經濟發展也進入“瓶頸”期,亟需進一步加強對農村經濟體制進行改革,完善農村市場經濟建設,促進要素在城鄉間自由發展,實現城鄉經濟聯動發展,以城帶鄉,推動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如何促進農民增收
在黨的十報告中,明確指出到2020年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農民收入倍增的宏偉目標。我國建設小康社會的重點和難點在于實現農村的小康社會。沒有農村的小康,就不可能實現真正的小康,而實現農村的小康社會的重點在于促進農民收入的增收。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的改革,實行,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農民的收入得到快速增長,但是總體上看,農民增長困難,城鄉的收入差距逐步擴大,嚴重影響我國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因此,在進一步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實踐進程中,如何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多方位地實現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是黨和政府今后農村經濟工作中的重點所在。
(三)如何轉變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
雖然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經濟得到快速發展,農村的生活面貌得到很到的改善,但是農村經濟發展出現減緩趨勢,其最重要的原因在于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生產力是實現經濟快速發展的根本動力,是形成科學合理的生產關系的保障。目前我國大部分農村的生產力水平仍很低,屬于典型的以牛、鋤、耕為主要生產工具的自家經營消費的小農經濟生產模式,生產技術含量低。同時,農業結構單一,主要以種植業為主,沒有形成農林牧副漁一體化的多種經營模式,作物品種單一,質量低。此外,農村市場不規范,農村資料開發利用率低;當前,我國農村市場不健全、交易不規范、網絡化程度低、農產品流通市場量小,嚴重影響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市場的不規范,造成農村的資源開發力度低,資源浪費嚴重,無法促進農村的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實現資源的經濟價值。因此,如何轉變農村落后的生產經營模式,推動農村市場經濟建設,是進一步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所在。
(四)如何實現基層政府職能轉變
農村經濟的發展既要靠市場在經濟運行的基礎作用,也需要基層政府發揮其調控作用。而當前我國基層政府的種種弊端,沒有完全充當為農村經濟發展服務的角色。基層政府的弊病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政府機構繁多,財政給養人員過多,使基層政府的運行成本太高,財政負擔過重,嚴重影響基礎政府財政投入到農村經濟建設的規模,最終影響農村經濟發展;二是基礎政府干部的綜合素質不高,缺乏一定的經濟管理知識,鄉鎮干部專業技能知識主要靠自學,理解不透徹,往往存在教條主義和經驗主義,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嚴重不利的影響。三是基礎政府經濟管理職能不明確,機構設置臃腫,造成對經濟的多重管理的局面,各部門的分工不明確,因此,在涉及到責任時候各部門相互推諉,不能更好地發揮其相關經濟管理職能,其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基礎政府職能如何由“管理型”向“服務型”轉變,怎樣更好地為農民增收、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是在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必須要解決的課題。
三、繼續深化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對策
(一)統籌城鄉經濟一體化建設,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
城鄉分割體制不僅制約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而且阻礙了我國城市化進程,最終不利于我國經濟的發展。因此,在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推進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過程中,要積極推動城鄉經濟一體化發展,實現城鄉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和社會平等地位,尤其要實現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為此,要從規劃入手,建立城鄉經濟一體化的相關機制,完善城鄉一體化的基礎設施,連接城鄉統一的市場,推動城鄉商品、勞務、資源的自由流動,實現城鄉經濟的聯動發展。
(二)拓寬農民收入渠道,著力多方面增加農民收入
放寬創業門檻,加強對農民創業的扶持力度,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多層次、全方位地鼓勵農民的創業;同時加快農業的現代化建設,積極支持對農產品的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勞動附加值,增加農民的收入;大力發展鄉鎮企業,尤其是農產品加工企業,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提高農民的收益。此外,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能,保障農民在土地上的合法收益。
(三)大力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生產經營模式的轉變
推進農業現代化建設,提高農業生產率,擺脫傳統的農業生產模式;積極鼓勵發展立體化農業,因地制宜,形成農林牧副漁立體化農業,多方位提高土地的收益;規范農村市場,逐步完善農村市場的管理制度,保障合法經營,推進農村市場化建設,以市場化帶動農村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促使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四)轉變基層政府職能,更好服務農村經濟發展
中國改革是一個逐步深化的過程,每邁出一步都要經歷無數曲折。目前的中國改革已經從“摸著石頭過河”到了改革的深水區,即改革的攻堅克難階段,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尤顯著急。
新征程:改革大幕已經拉開
Q:中國改革開放肇始于1978年底,此后每逢雙數屆的三中全會都是以改革為主題做出決定。如1984年十二屆三中全會《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1993年十四屆三中全會《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那么,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同上述三次相比較,有哪些重要特點呢?
A:在我看來,至少有四個特點:
第一,范圍不同。以往三次都是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內容涉及建立社會主義商品經濟新體制、建立或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等,而這次《決定》的范圍擴大到了整個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制度,以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總目標。改革范圍的變化,反映了中國經過30多年的改革開放后,需要從主要推進經濟改革擴展到全面深化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體制的改革,唯如此我們才能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時,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五位一體或六位一體改革(即加上黨建制度改革)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我們看到,十以來,由于嚴格實行八項規定、反對、加大反腐敗斗爭力度等政治體制和黨建制度改革,政府有力地推動了經濟等各個領域的改革,逐步使全面深化改革成為一股滾滾洪流、勢不可當。
第二,緊貼現實緊迫的經濟問題,亮點紛呈。雖然2003年中央已做出了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決定,但是由于此后落實情況不是很好,加上幾年的大干快上以及為應對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反應有點過度,實行4萬億元投資刺激計劃,使國民經濟原本已存在的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更加突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轉型,顯得更加刻不容緩,而這又主要靠深化改革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上述長期積累的難題。《決定》針對當前經濟生活中突出的矛盾和問題,明確提出,中國改革已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必須以強烈的歷史使命感,最大限度地調動一切積極因素,敢于啃硬骨頭,敢于涉險灘,以更大決心沖破思想觀念的束縛、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籬,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
為此,《決定》提出許多大膽而又必要的市場化改革主張和舉措,在經濟領域就有: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產監管機構主要以管資本為主、明確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都是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探索實行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改進預算管理制度、加快房地產稅立法并適時推進改革、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加快建設自由貿易區、進一步放開現代服務業和一般制造業等等,可謂亮點紛呈。
第三,改革舉措具體明確,更加注重各個領域改革舉措的落實。這次《決定》從起草文件一開始就要求按照改革總目標要求,滾動統計提出了多少個改革舉措以及這些改革舉措的落實單位和時間表,最后形成16個方面、60項改革和360個改革舉措,并且強調抓緊落實。《決定》從2013年4月起草開始,中央一直大力宣傳十精神,廣泛凝聚改革共識。《決定》起草過程中政府就在抓改革舉措的落實,如國務院從2013年4月起分4次取消和下放約400個審批事項,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區,試行負面清單管理模式,推進利率市場化,大力推進反腐敗斗爭等等。《決定》通過后,改革更是全面提速和密集出臺。有人粗略統計,從《決定》通過到2014年3月初兩會召開,僅僅3個多月時間,60項改革已啟動實施的已過半數。這種情況,同十前10年改革處于半停滯狀態形成鮮明的對照。
第四,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成為強有力推進改革的最高層次的組織保障。《決定》提出:“中央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負責改革總體設計、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這是《決定》的一個最大亮點,是落實《決定》的最根本的保證。回想2005年和2006年,曾經有專家向中央建議,為避免改革方案受到既得利益群體的左右,克服既得利益群體對改革的阻撓和反抗,需要恢復改革初期建立的體改委或體改辦,或在國務院成立改革的領導和協調機構。這些建議當時未被采納。而現在成立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大大超出了當年專家的建議和期望,是層次更高、更加權威的機構。
不僅如此,我們還欣喜地看到,在《決定》做出后兩個月,2014年1月22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組就成立并舉行了第一次會議,親自擔任組長,會議審議和通過了領導小組和6個專項小組以及中央改革辦的工作規則和工作細則等,進一步吹響了改革的號角。接著,2014年2月28日,又主持召開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2014年工作要點》、《關于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的立法工作方面要求和任務的研究意見》、《關于經濟體制和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專項小組重大改革的匯報》等。看來,人們期待的改革大幕已經拉開了。
憶改革頭25年崢嶸歲月
Q:回顧中國改革開放35年歷史,我們看到,頭25年各方面改革蓬勃開展,中國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從1978年改革開放開啟到2002年,有幾次突破性的改革令人印象深刻?
A:在此我擇其重點,簡要談一下令人印象最為深刻的幾次重大改革舉措:
第一,20世紀80年代初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制改革。由于實行“交足國家的,留夠集體的,剩下都是自己的”,農民開始有了生產經營自,大大調動了農民的積極性,解放了農業生產力,加上1979年大幅度提高農產品收購價格(平均提高25%多),刺激農產品迅速增長、農民收入迅速增加,改革收到立竿見影的成效。按可比價格計算,農林牧漁業總產值,1985年比1978年增長61.6%,年均增速達7.1%,大大高于一般年均2%~3%的增速。
第二,20世紀80年代放開農副產品、工業消費品和生產資料價格。其結果是,放到哪里活到哪里,只要放開哪種商品的價格,哪種商品就會像泉水般涌流出來,使廣大干部和群眾都看見了市場的“魔力”。市場機制的流程一般是:放開價格―價格上漲―刺激增產―增加供給―價格穩定甚至下跌―供給穩定或減少―價格上漲,如此循環往復,促進市場繁榮發展。價格改革使困擾中國人民幾十年的商品供應短缺緊張、憑票排隊購買、生活十分不便的局面很快得到根本性改變。到20世紀末,中國已實現從賣方市場到買方市場的歷史性轉變,市場林立,各種商品豐富多彩,琳瑯滿目。
第三,20世紀80年代起,公有制一統天下局面被打破,個體私營經濟開始迅速發展起來。特別是1992年以后發展迅速,這一在原有體制外的增量改革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形成和完善起著重要的作用。現在,個體私營等非公經濟對GDP(國內生產總值)的貢獻已超過60%,對國家稅收的貢獻已超過70%,對就業崗位的貢獻已超過80%,對促進經濟增長、活躍經濟生活、滿足人民群眾多方面的需要起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四,1992年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目標后,市場化改革在經濟各領域大步推進。下面五點突破尤其值得重點強調。一是明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重要組成部分。1993~1995年,私營經濟戶數增幅均高達50%以上,1996~2002年年增幅也達15%以上。二是明確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不再沿用落后的承包制,國有大中型企業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迅速展開。三是用市場經濟國家通行的分稅制代替原來的地方財政包干制,使中央財政收入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重穩定地提高到占50%以上,從而增強了中央政府宏觀經濟調控的能力。四是市場逐步在資源配置中發揮基礎性作用。到2000年底,中國絕大多數產品和服務價格已放開由市場調節,生產要素價格已走上市場化改革進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已初步建立,中國經濟市場化程度一般估計已達70%多,說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初步建立起來。五是政府對宏觀經濟的管理已從直接管理轉變為以間接管理為主。通過宏觀經濟管理體制改革,中國政府已做到主要運用經濟手段,根據經濟形勢變化實施相應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促進宏觀經濟的穩定和健康運行。
第五,1998年起國有企業三年脫困,一批國有大中型企業走上公司制股份制道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隨著市場化改革的推進,大量國有企業由于機制缺陷,不能適應市場而陷入困境。1997年提出幫助國有企業脫困的任務,其目標是:1998年起,用3年左右時間,使大多數國有大中型虧損企業擺脫困境,力爭到20世紀末大多數國有大中型骨干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到2000年底,這一目標已基本實現。1997年底,國有及國有控股大中型企業為16874戶,其中虧損的為6599戶,占39.1%;到2000年,虧損戶減為1800戶,減少近3/4。國有大中型工業企業三年脫困,用去銀行呆壞賬準備金1 500億元以上,技改貼息200億元,債轉股金額4050億元。政府在幫助國有大中型企業脫困的同時,進行了現代企業制度試點,逐步推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努力使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成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市場主體和法人實體。改革使國有企業逐步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1997年,國有企業利潤總額為800億元,而到2003年國資委成立時,已達4852億元。與此同時,國有經濟布局調整也取得進展。1998年,國有工商企業有23.8萬戶,而到2003年,已減少到14.6萬戶。
第六,2001年11月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這是順應經濟全球化潮流的重大舉動,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加入世貿組織,表明中國對外開放進入新的階段。做出這一決策,是中國第三代領導集體最耀眼的歷史功績。在入世談判過程中,許多人憂心忡忡,認為入世會影響國家經濟安全,許多產業包括金融業、商業、農業、信息業等會受到很大沖擊,弊大于利,至少短期弊大于利。但中國入世后的實踐證明,入世對中國利大于弊,原來的許多擔心都沒有出現。中國是經濟全球化的受益者,入世提高了中國的收益率。入世以后,中國的經濟總量、對外貿易、利用外資、外匯儲備等的增速在一段時間內都有不同程度的加快。而且,開放促進了改革,入世使中國一大批同市場經濟一般規則相抵觸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得以廢止和修改。許多產業著力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高市場競爭力。從此,同國際接軌已不再是貶義詞,對外開放逐漸深入人心。
改革放緩,踟躕10年待突破
Q:盤點了改革開放頭25年的重大突破性舉措后,我們也要看到,2003年以后,中國經濟改革同頭25年相比有所放慢,這種狀況一直延續到2012年。改革放緩累積了大量的問題,亟待解決。那么,為什么2003年以來近10年會出現改革進展緩慢的現象呢?
A:在2010年中國社會科學院舉辦的一次經濟論壇上,有的國外學者如新加坡東亞研究所所長鄭永年教授認為這幾年中國“無改革”。我是他發言的評論人,我說:一方面上述論斷并不是很全面準確的,因為2003年以來中國還是在繼續推進改革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如2005年以來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整體上市、取消農業稅、集體林權制度改革、2005年起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改革、增值稅轉型、企業和個人所得稅改革、資源稅費改革、房地產稅改革試點、文化體制改革、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以全覆蓋為目標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另一方面,也要承認,這幾年的確沒有特別重要和關鍵的環節以帶動全局的改革。我認為原因有四個:
第一,上上下下專注于發展而顧不上改革。這段時間可以說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和干部的精力都是專注于發展而顧不上改革。由于經濟增速很高,2007年高達14.2%,各級政府部門都幾乎用全力解決經濟高速增長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如煤電油運的緊張問題,使改革難以擺上議事日程。所以有一些學者將當時的政府稱為發展主義政府或增長主義政府。地方政府更是全力以赴抓短期GDP增速最大化,以顯示自己的政績,政府官員也因此可以獲得升遷。有的地級市市委書記說,我只抓項目,別的不管,人稱“項目書記”。抓投資、抓項目成為地方政府各部門主要工作。在方針原則上,人們常說發展中出現的問題要靠進一步的發展來解決,這個說法值得進一步研究。我們要做大“蛋糕”,但做大“蛋糕”后分“蛋糕”中出現的分配不公、差距過大等問題,光靠進一步做大“蛋糕”是很難解決的。從經濟學原理說,生產、流通、分配、消費都是相對獨立的環節和過程。分配環節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光靠發展生產是難以解決的。在實踐上,有的專家認為中國現在就是要靠發展,通過加快發展增加經濟總量和財政收入,以改善民生,保社會穩定,而改革要冒較大風險,不能期望有多少舉動,以免危及社會穩定。這有一定道理,但不是長久之計,還會不斷積累矛盾,或使已有矛盾往后推,甚至積重難返。還是要靠改革來逐步理順體制和各方面關系,實現長治久安,讓老百姓過上穩定的好日子。這才是根本之策。
第二,既得利益群體的阻撓和反對。這主要體現在壟斷行業積重難返,改革難度較大。現實的問題是,壟斷行業改革很難推進,新的廠商很難進入壟斷行業中非自然壟斷環節,競爭機制很難引入,國務院兩個“36”條很難落實。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改革受到壟斷行業既得利益群體的阻撓和反對。政府改革的難度也很大。強勢政府主導資源配置對政府官員有莫大好處,這個權力極難割舍,這也是審批制改革進展緩慢的原因。政府直接支配資源過多、介入經濟過深,必然會阻礙市場對資源配置發揮基礎性作用或決定性作用。政府改革已經成為深化各項改革的關鍵環節或突破口,但這一改革因為會使相當一部分官員利益受損而阻力重重,難有進展。
第三,學界有人懷疑市場化改革產生的爭議影響改革的順利推進。如有的經濟學家認為對國有經濟中壟斷行業和壟斷企業需要進行改革是個偽命題;有的文章主張就是要實行“國進民退”;有人認為當前主張民富優先是奇談怪論,是挑撥人民群眾同政府的關系;有的文章把當前居民收入差距過大歸咎于民營經濟發展過快,動搖了公有制的主體地位等等。上述觀點的提出,引起學界的爭論,同時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改革的順利推進。
第四,缺少改革專門機構的統籌協調與強力推進。2003年國務院機構改革把原國家體改辦同國家計委合并,組建國家發改委,這樣就不再有專司改革的機構了。當時主張把體改辦與國家計委合并的一個重要根據是,那幾年由國家計委提出的民航、電信等壟斷行業分拆改組的改革方案,由于能把改革和發展較好地結合起來,在發展中推進改革,比較現實可行,因而在實踐中被采納并初見成效。與此不同,那時體改辦等提出的方案卻未被采納。這在當時是有說服力的,也把當時參加機構改革方案起草的成員說服了。但是從2003年以后的實踐看,那次機構改革后國家發改委并沒有更好地推進改革包括壟斷行業改革,反而是改革進展緩慢,究其原因,是國家發改委那幾年幾乎是全力以赴地處理經濟高速增長中碰到的各種緊迫問題,無力顧及改革,或者抽不出更多精力來推進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改革。這樣,原來以為把體改辦并入國家發改委有利于更好地推進包括壟斷行業改革的如意算盤落空了。2011年,原國家體改辦主任陳錦華在《國家體改委志在改革》一文中也說:“國家體改委機構撤銷,人員沒有留住,有些重要改革也沒有繼續深化下去。體改委消亡有點兒過早了,中國還不到這一步。”
轉方式、促轉型,迫切要求重啟改革議程。2012年十在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任務的同時,要求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其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必須以更大的政治勇氣和智慧,不失時機地深化重要領域改革,堅決破除一切妨礙科學發展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2013年十八屆三中全會,進一步做出了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共16部分、60項改革、336個改革舉措,并明確要求:“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這表明中國改革已重新出發并進入新階段,即進入啃硬骨頭的攻堅階段。
十以后,中國的改革征程再度出發。可以說,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再次吹響了改革的號角。《決定》勾勒的改革藍圖宏大而全面,全面深化改革的藍圖僅經濟領域就滿是亮點。經濟領域的改革又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特色。
全面深化改革的“封喉之劍”
Q: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為什么全面深化改革要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
A:根據《決定》精神,我認為,最重要的是,中國今后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仍應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打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物質基礎。今后無論是全面建成惠及全國14億人口的小康社會、避開中等收入陷阱進入高收入國家行列,還是到建國100周年時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基本上實現現代化成為發達國家,都要求我們奮力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因此,需要著力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破除各種各樣體制障礙,進一步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激發各種社會活力和企業活力,使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快速發展的勢頭能夠更好地持續下去。與此同時,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中國經濟雖然經過35年改革開放后的高速增長,但至今仍然是發展中國家,仍然處于而且將長期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均GDP仍然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世界銀行統計,2011年,全世界人均GDP為10040美元,中國為5445美元,只相當于美國的1/9)。按照年人均純收入2300元(2010年不變價)的農村扶貧標準計算,2013年,中國農村貧困人口仍有8249萬人。中國工業化城市化的任務還很重。我們要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其首要目標,就是實現GDP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等。這就要求我們繼續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實現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對此不應有任何動搖。經濟是基礎,物質財富的增加是社會進步的基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首先要使經濟再上一個臺階,物質財富有大幅度的增長,在此基礎上,實現社會全面進步和轉型。
進入21世紀后,中國經濟在快速發展過程中逐漸顯露出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長期粗放擴張帶來的資源和環境瓶頸制約越來越突出,面臨轉型,即從追求數量擴張規模到追求質量、講求效率轉變的迫切任務,要求加快轉變經濟增長和發展的方式,核心是實現經濟增長由主要依靠物質資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勞動者素質的提高、管理創新的轉變。多年來的實踐告訴我們,經濟轉型和發展方式轉變是一項困難重重的過程,靠理論宣傳、完善政策法律法規等效果不大,主要要靠深化改革,形成激勵經濟轉型和發展方式轉變的體制機制。這里包括: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形成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主要由市場機制配置資源,資源和生產要素價格要真實反映市場供求關系、資源稀缺程度、環境和生態損害成本,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財政金融體制改革,各個市場主體競相通過創新驅動增強活力競爭力,發展成果由人民公平共享等。一句話,必須積極穩妥地從廣度上和深度上繼續深化市場化改革,力爭到2020年建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以經濟體制改革為重點,還體現在經濟體制改革對其他改革的牽引作用上。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上層建筑與之相適應。市場化改革的推進,要求市場經濟的法治化,從而帶動民主法治等政治體制改革。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帶動了社會主義文化的大繁榮大發展,文化體制改革發展方興未艾。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直接帶動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醫療健康等領域改革的深化,并要求進一步推進科技、教育改革與之相適應,要求建立健全的生態文明體制。
一、我國農業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發展需迎合市場經濟環境
1.淺析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的總體思路。隨著我國市場經濟格局的逐漸鋪開,市場競爭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我國諸多產業項目走上了經濟快速發展的軌道,在新科技、新工藝、新管理模式的促動下,以及在體制改革的推進下,其效益得到了明顯的改善[1]。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我國農業經濟管理體制建設及其發展仍不夠成熟,需要在未來的發展道路上,不斷與市場經濟體制相融合,并建立其獨立的農業經濟管理體系,為我國農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2.國家農業經濟發展依賴其自身的管理體制建設與適度改革。近幾年來,我國市場經濟的強勢格局的顯露出來,國家整體經濟環境較以往有了較大的改變,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給我國各行各業所帶來的積極影響。從我國現階段的國情來看,農業始終作為國民經濟發展以及社會進步所必須持續性推進的核心產業,我國是農業大國,發展農業對于整體國民經濟的增長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2]。從行業特點來看,農業既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又是一項基礎產業,關乎到民生以及國力。可見,我國農業經濟的發展屬大勢所趨。事實上,在新時期的背景下,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及其對農業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影響不容小覷,在改革的過程中,農業經濟管理需要依據國家市場經濟環境的變化而進行調整。
3.我國農業經濟管理體制改革與當前市場經濟環境變化有著直接的關系。市場經濟體制的延伸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與改革步伐的加快,而且,農業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減輕了農民的負擔。在我國農業生產管理的過程中,需要采取高效的管理措施,來保障農業體制改革的順利完成。在實踐管理中,要正視農業生產在我國整體產業鏈條中的重要地位,提高對農業生產及管理的重視程度,從而在國家政策的導向下落實各項基礎的農業生產環節[3]。同時,還需要正確看待我國當前市場經濟環境與農業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關聯,在原有傳統管理模式的基礎上,創新農業產業化發展模式,逐漸將市場經濟的發展特點滲透其中,強化農業集約型生產管理的總體效能,令其在我國市場經濟環境中發揮出應有的管理作用。
二、基于市場經濟體制的農業經濟管理體制改革的發展方向
1.改革并實施人民公社管理體制,強化農業經濟管理的獨立性 在農業經濟管理體制建設的未來規劃中,人民公社管理體系的運行對于農業經濟發展至關重要,因其剔除了傳統農業經濟管理體制當中存在政府職能干預的部分內容,從而強化了人民公社在實際工作中的組織地位,這樣一來,便可以在地方政府與社會組織的共同協調之下,逐步增強農村農業產業項目的實際生產效能,形成農業經濟管理的市場化調整機制,有利于農業體系當中資本的流通,促進農業發展。
2.將多種農業經濟形式與農業改革相契合,構建符合時展的農業科技服務框架。對于農業經濟管理體制改革而言,將科技興農、服務興農等多種管理體制與實際產業項目相整合,鼓勵多渠道發展農業經濟,令其在政府以及社會組織的協調之下,積極引導國家非公有制經濟的穩定發展。從具體的情況來看,科技手段在農業經濟管理體制中的融合,對于該領域改革來說十分關鍵,尤其是諸多規模化農業生產項目的執行,使得農業生產的效率及其質量有了質的飛躍,與此同時,我國絕大部分地區的農業生產基地,都陸續引入了帶有服務職能的項目,以及啟動了相關的配套機制,從而激發出農業經濟管理自身的優勢及特點,實質上,這就是目前所能實際操作的農業經濟發展與改革的有效策略,在執行的過程中,為未來我國農業經濟的深入改革帶來了啟示[4]。
“路徑依賴”是制度經濟學中關于制度變遷的一個重要的分析方法。在制度變遷中,由于存在自我強化的機制,這種機制使得制度變遷一旦走上某一路徑,它的既定方向會在以后的發展中得到強化,即在制度選擇過程中,初始選擇對制度變遷的軌跡具有相當強的影響力和制約力,人們一旦確定了一種選擇,就會對這種選擇產生依賴性,這種選擇本身也具有發展的慣性,具有自我積累放大效應,從而不斷強化這種初始選澤。本文從制度經濟學的這一基本理論出發,來探討我國地方稅制改革的路徑依賴的慣性特征。
地方稅制改革的路徑依賴分析
地方稅制是在1994年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框架中明確提出的。財政管理體制作為劃分各級政府之間財權和財力的根本制度,它受到國家治理結構的制約。在國家的治理結構中,一般來說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兩級政府構成的,由于國情的差異,各個國家的治理結構呈現出多樣性。在中國國家治理結構中,中央政府是治理國家的主導,而地方政府只是中央政府的人。盡管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地方政府的事權和財權逐步相應的擴大,利益的獨立性獲得提高,但這一格局并未獲得實質性的改變。作為人,地方政府要受到中央政府的約束,這種約束體現在,第一,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中央政府的整體性安排的約束,即地方可支配的收入受到財政管理體制的約束;第二,地方政府籌措收入的制度受中央政府約束,地方收入制度是由中央政府提供的制度選擇集組成的,地方政府基本上無權制定新的制度規則。在這些既定的約束下,地方稅制改革呈現以下幾個方面的路徑依賴特征:
(一)財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路徑依賴特征對地方稅制改革的決定性影響。選擇財政制度改革作為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突破口,這是由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內在決定的。然而,在改革的初期,向何種制度改革,即改革的目標是什么,對于治國者來說,可能是不確定的。為了維護改革的合法性和穩定性,治國者選擇“試錯法”,也就是“摸著石頭過河”,通過在實踐中摸索出未來制度框架。因而,就決定了治國者從它最為熟悉的地方開始,這就是治國者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積累的調動微觀經濟主體積極性的經驗——通過權力下放來調動微觀主體的積極性,來促進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這一改革構成了中國20年財政體制改革的主導。從財政管理體制來看,主要表現為通過不斷調整地方的收入基數和上繳的比例來調動地方政府理財的積極性,并由中央政府把握最后的決定權。無論是1980年的以承包制度為核心的“分灶吃飯”體制,還是1994年的分稅制框架,都體現出中央政府對收支的決定權和調整權。這種決定權和調整權對于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過收入的分成比例和稅種的調整而獲得在財政收入分配份額中的絕對優勢,也就是說,在于不確定性、技術因素等作用下,當中央政府在收入的份額下降的時候,它可以通過調整而重新獲得這種優勢。這是因為中央政府作為改革的發起者和推動者,在整個杜會經濟的轉型還沒有完成之前,通過對地方收入和支出基數或增收的上繳比例的調整,保障中央政府對收入的整體控制,是實現經濟體制改革的平穩順利推道和經濟發展的整體性要求的根本保證。從改革后財政收入的實際情況來看,自從放權讓利的改革推行以來,中央本級組織的財政收入的比重呈現出逐漸下降的趨勢,中央收入嚴重依賴于地方上解,而財政承包制所體現出的累退性,使得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持續下降。為了改變這一現狀,提高中央政府的財力,通過1994年的改革,使中央財政收入在財政收入中的比重獲得大幅度的提高。但是從1996年起地方組織的財政收入的增長比例大于中央政府收入的比例,已經出現地方財政收入比例大于中央財政收入比例,如果照此勢頭發展下去,中央本級的財力下降,而影響到改革的進一步推行時,新一輪的調整就勢在必行,這種調整包括對地方稅種的調整和地方收入的基數或者增收的比例的調整。因此,在經濟轉型完成之前,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間的集權和分權,沒有隨著經濟形式的發展而處于一個相對穩定的格局的情形下,中央政府的最后決定權將會加強和強化。由于地方稅制是中央政府授予地方政府使用的籌集地方財政收入的制度安排,因此,地方稅制改革必然要反映出中央政府的這種路徑依賴特征,從而使得具有收入最大化動機的地方政府,就有著隱瞞收入的真實水平,并傾向于將財力和物力集中在地方政府可以支配和控制的強烈動機。
(二)地方稅制改革作為中國財政制度改革的一個內在環節,它也表現出中國財政制度追求收入的路徑依賴持征。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是一種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要求必然要反映到財政支出的不斷擴大上來。但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經濟增長方式的粗放性特征,決定了國家投資所創造出來的效益和財政收入不斷萎縮,從而使得財政收入的增長不能滿足曰益擴大的財政支出要求。財政收支之間的缺口,有著曰益擴大的趨勢,當國家不能有效的履行社會契約所賦予的職能時,其義理性水平就會下降。為了提高或者維持其義理性水平,就迫使國家對既有的政治經濟體制做出自我調整,因而,財政壓力是中國經濟體制的直接原因(張宇燕、何帆,1998)。由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通過計劃和財政將社會資源控制在自己手中,因此,這種調整主要是表現在逐步放松對資源的管制,以及國家不斷退出原有的特權領域,概括的說,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就是通過對產權規則的調整而達到國民收入增長的新的制度安排過程。在這一改革過程中,由于社會經濟制度發生了變遷,必然要求國家籌措歲入的制度做出相應的變遷。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主要是通過將社會資源控制在自己手中而能夠直接控制著社會剩余,那么,在放松對社會資源的管制后,社會資源配置將是由分散化和多元化的微觀主體來完成的,國家不再完全直接控制社會資源的配置,這就意味著,國家籌措歲入的制度安排也必須適應這種變化而進行相應的調整。因此,作為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一方面,財政制度變遷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邏輯起點,通過對財政制度的改革來推動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行,另一方面則又是通過對國家籌措歲入制度的重構而構成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然而,在轉型過程中,一方面由于財政支出的剛性,另一方面對放松管制后新增的社會財富,由于歲入籌措機制的不完善而不能及時籌集足額的收入以滿足國家的需要,財政壓力未能得到完全有效的緩解,同時,國家一旦推行改革,維護改革的穩定性和合法性則是國家義理性支持的一種新的表現形式。改革的過程是一個利益相互沖突的過程,為了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系,而不至于反對改革或阻撓改革,國家就會通過擴大財政支出來平衡改革中的利益受損者,這又進一步增加了財政支出的壓力。盡管從長期來看,通過改革會形成經濟和財政之間的良性循環,但是,在改革的過渡期內,財政壓力則表現得更直接、更明顯。現實的財政壓力也迫使國家倚重于強調收入的稅制。
(三)在放權讓利格局下形成的地方收入機制也有著強化的趨勢。從地方稅制來看,它僅僅是獲得中央政府制定的稅種的使用權、管理權、征收權,對于地方政府而言,由于既定的取得收入的形式——即稅種的確立、稅收制度的決定權在中央政府,當地方政府面對發展的需要而籌集一定的收入的時候,面對“菜單”選擇卻沒有“菜”可選。由于不能創造新的制度和方式,對于地方政府而已,則將既定的和舊體制內所創立的規則在特殊情形下多樣化,并且拓展這些規則的邊界。這個舊體制內的規則就是預算外的收費制度,地方政府在此基礎上,發展出各種收費、集資、攤派等多種形式的地方收入機制。對于地方政府的這種行徑,中央政府一方面是財力拮據而不能完全滿足地方政府的財力要求,而只給予地方政府的政策性資源和制度知識信息資源(只給政策、不出錢),允許地方政府或者基層組織在制度創新中留有一定的活動余地;另一方面中央政府依賴于地方政府來推動經濟體制改革和杜會的穩定發展,從而將改革的風險分散化,來達到風險最小化的目標。只要地方政府在一定的制度和政策空間內,既維護體制改革的穩定和順利進行,同時地方經濟又取得相當的發展,中央政府就會容忍和默認地方政府所從事的制度創新活動。
然而,收費制度一經在地方政府的運用,并經過上級政府的默認,它就有一種自我強化的傾向,這種自我強化的傾向是由地方政府的性質決定的。地方政府作為人,其目標函數與作為委托人的中央政府的目標函數是不同的,中央政府是由中央治國者所控制的,其目標函數是維持其治理國家的長期性和穩定性,而由地方官員控制的地方政府,其目標函數是地方官員的晉級、名譽、聲望以及其他的私人利益。這樣,地方官員的個人利益與“地方政府”的利益可能一致或者相容,也可能不一致。地方官員通過發展地方經濟而獲得上級的提拔,這是相一致的地方,而發展地方經濟就要求有強大的收入來支持;地方官員通過預算支出追求個人的其他私利,如津貼、住房、豪華的辦公用品等,這是不一致的地方。無論是一致,還是不一致,都有著追求收入的動機。
此外,隨著中央政府將財權和相應的事權下放給地方政府的同時,而地方政府的職能并未獲得實質性的調整,這樣地方政府實質上就相當于一個范圍縮小的權力中心,它在職能和職責上與中央政府是重構的。由于收費制度比較簡便和運作成本低,能及時為地方政府籌集發展某些項目的經費需要,最為根本的在于收費可以不受中央政府上繳收入的約束,從而保持收入在地方政府的控制之中。一旦一個地方政府或一個部門使用了收費制度,它就會很快被其他的地方政府或部門迅速學習和模仿,而很快推演開來。同時,收費制度在部門利益和地方官員個人利益的驅動下,就會逐步成為他們“尋租”的最為合法化的渠道。這也會推動收費制度的進一步強化。
上述分析的路徑依賴特征,給地方稅制改革帶來以下幾個方面的負面影響。1.由傳統的直接控制資源而獲得社會剩余的方式,轉向通過國家政治權力向微觀經濟主體征收稅負,即通過稅收制度來重構國家歲入的轉型過程中,強調收入的功能是其內在的要求。然而,由于現實的財政壓力使得一旦走上強調收入的制度路徑,就有著強化的趨勢,從而使得稅收制度對社會資源配置的效率、社會公平、以及國家對社會經濟運行的間接調控缺乏應有的功能和作用。2.中央政府對稅種和收入的決定權的強化,一方面,忽視地方政府在國家歲入制度重構中的內在作用。地方政府作為國家治理結構中的組成部分,它同樣是收入制度需求者,而且,由于地方政府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對制度創新所起到的積極作用,它是有能力根據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創造出新的有效的稅收制度;另一方面,則導致地方政府的短期化行為,首先,在稅制存續的有效期內,為了收入最大化,而可能將某一稅種推至極端,而不顧該稅種對地方資源配置效率的影響;其次,當地方政府預期到中央政府的調整時,可能會通過收取過頭稅等形式虛增收入來擴大收入的基數;最后,將財源和財力轉移至非稅收部門,從而為非規范的收入制度提供溫床。
對地方稅制改革路徑依賴的思考
上還分析表明,以放權讓利為基本特征的第一階段的財政稅收制度改革的適應性效率已經遞減,這是由于制度收益的邊際收益遞減規律所決定的。因此,新一輪的制度創新工作就迫在眉睫,作為一種財政主導型的經濟體制,財政稅收制度的制度創新工作是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目標實現的根本性的制度創新問題。值此中央政府提出構建公共財政框架之際,為中國財政稅收制度創新提供了有利的契機。在新一輪的制度創新過程中,要強調地方政府在國家歲入制度創新中的作用,要賦予地方政府有一定的創造新的制度規則的自。因為,首先地方政府作為國家治理結構的組成部分,它同樣是新歲入制度的要求者,其次,地方政府作為制度創新的參與者、支持者、協調者、聯結者,在經濟體制改革中所起到的制度創新作用(楊瑞龍,1998;張杰,1998;黃少安,1999)。地方政府同各級微觀主體之間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系。因而有著更廣泛的制度創新信息,從而使得地方政府制訂的收入制度規則有著直接的現實性和針對性。從中國制度創新活動的主體來看,它是包括地方政府在內的,因而,地方政府對國家歲入制度的創新活動同樣應該構成中國制度創新的一個內在組成部分而予以確認。
當然,要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收入制度創新自,必須以地方政府提供服務的層次性和受益范圍來確定地方政府的事權范圍為前提。更進一步,是要根據各級政府提供服務的層次性和受益范圍來劃分各級政府的事權,在此基礎上來確定各級政府的財權,并將各級政府的這種基本關系通過法律框架規范起來,這樣,一方面,形成對各級政府的外在約束,而不至于產生單純追求收入而不顧經濟發展的效率等問題,另一方面,有助于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各種權責關系,形成一個相對穩定的格局,打破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的強化調整與反調整的路徑依賴關系,從而也有利于各級政府發揮各自的職能。不僅如此,通過對各級政府事權的范圍來確定財權,同樣也有利于打破現行各級政府因職能不分而產生的對收入制度的路徑依賴,從而使得在國家歲入的重構過程中,發揮出稅收制度的收入再分配的功能以調節社會公平、調控宏觀經濟穩定運行等功能。
主要參考文獻:
1.盛洪張宇燕主編《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8年版
2.楊瑞龍《我國制度變遷方式轉換的三階段論》我《經濟研究》1998年第1期
3.黃少安《制度變遷主體角色轉換假說及其對中國制度變革的解釋》載《經濟研究》199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