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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現狀
我國保險業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初開始,三十多年來取得了十分驕人的成績,無論是市場規模、保險市場主體的數量,還是保險深度、保險密度;無論是保險中介市場的發展,還是保險對國民經濟、對人民生產生活的影響,都有了長足的發展。
1、我國保險業的規模不斷擴大
2014年保險業發展實現業務增速持續提高、結構調整走向深入等方面的重大跨越:全國保費收入突破2萬億元,保險業總資產突破10萬億元,保險業增速達17.5%。人身險保費收入1.3萬億元,同比增長18.2%。與實體經濟聯系緊密的保證保險同比增長66.1%,與民生保障關系密切的年金保險同比增長77.2%,保障性較強的健康保險同比增長41.3%。10年期以上新單期交占比同比提高5.9個百分點。保險資金運用實現收益5358.8億元,同比增長46.5%。保險資金投資收益率6.3%,綜合收益率9.2%,比上年分別提高1.3和5.1個百分點。
2、我國保險業的保險業務不斷創新和增長
以商業健康保險為例,2014年,我國有100余家保險公司開展商業健康保險業務,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達到1,587億元,同比增長41%。商業健康保險取得快速發展的原因很多,其中重要一點就在于把握了客戶消費需求,并開展了產品及服務的創新。2014年,商業健康保險相關產品達2300多種,涵蓋醫療保險、疾病保險、護理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保險服務從簡單的費用報銷和經濟補償,向病前、病中、病后的綜合性健康保障管理方向發展。3、我國保險業的監管力度不斷加大保監會和銀監會于2014年1月16日共同《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保險業務銷售行為的通知》(保監發[2014]3號),1月29日保監會《關于規范高現金價值產品的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4]12號)也正式出臺,對保險公司銀保渠道業務發展產生積極影響。2015年3月,保監會正式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17項監管規則,以及《關于中國風險導向的償付能力體系過渡期有關事項的通知》。
二、我國保險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保險業在高速發展的同時,自身也存在著諸多問題。
1、中國保險市場結構分布不均衡。中國保險市場雖然初步形成了競爭的格局,但這種以國有獨資保險公司高度壟斷市場的局面,特別是以少數幾家保險公司寡頭壟斷市場的局面,就是目前中國保險市場的特點之一,而且保險公司分支機構雖然在大陸已普遍設立,但多數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經濟發達的地區和城市,這就造成了保險市場發育不均衡性。這種分布上的不均衡,對中國保險業的長期發展是不利的。
2、中國保險業的專業經營水平還不高。粗放式經營與銷售方式單一,產品結構簡單與供給不足,保險產品價格即費率厘定,難以科學、準確把握,潛在風險大,保險產品雷同,針對性不強,組合性能差,產品開發能力弱。
3、我國保險業整體從業隊伍的素質偏低,從業人員整體素質偏低,高級管理人才缺乏,專業人技術人才奇缺,是我國保險業發展的顯著特點。
三、關于我國保險業進一步發展的思考
我國保險業經過多年的發展,雖然還存在著諸多問題,但是不能否認保險業在我國經濟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在WTO保護期到期,我國將全面的打開國門的形式下,我們不得不對我國保險業的進一步發展進行認真的思考,讓我國的保險業進行健康和高速的發展。
1、建立優良的市場秩序目前,我國的保險市場主要為寡頭壟斷市場,中小型保險企業所占市場份額較小,而且這種情況已經持續了多年,為了保險市場的長期和健康的發展,政府應鼓勵和支持中小型保險公司的發展,實現市場競爭機制,形成開放性的保險市場。另外,在中國WTO保護期到期之后,我國將全面地開放市場,自然就會有數量更加眾多,品牌更是強勢的國外保險公司進入我國的保險業市場,開放保險市場要堅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一方面要積極向歐美發達國家學習先進的保險知識和經驗,進一步完善中國保險市場;另一方面,要發展外向型經濟,建立海外保險機構,真正實現國內保險市場和國外保險市場接軌。
2、加大創新力度,實現保險的創新發展創新發展的實質即在發展過程中,為了獲取潛在的利潤不斷地進行體制上或手段上的變革。對于中國的保險業應從組織結構的創新、險種的創新以及管理方式的創新等各個方面來實現產業的升級和可持續協調的發展。保險公司應該加大對保險新產品的開放設計,同時也應該采用創新型的管理制度,加強和完善保險企業文化,使其從競爭性的保險市場脫穎而出。同時,還應順應互聯網時代的特點,改變自身的服務觀念,變“提品”為“為用戶服務”,實現真正的保險產品的“私人定制”。
[關鍵詞]銀行保險;發展模式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1008―2670(2007)04―0036―04
銀行保險(Bancassurance)是指在金融服務一體化的框架下發展起來的保險公司與銀行合作的一種模式,它起源于20世紀80年代的歐洲。銀行保險作為一個專用名詞,較權威的解釋是:保險公司和銀行通過一體化的形式將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多種金融服務聯系在一起,從而來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服務的要求,并通過銷售渠道、客戶信息等資源的共享實現雙方價值最大化的一種戰略。
銀行保險公司作為銀行設立、投股或參股設立的保險公司,背靠母公司銀行這座大山,相對于傳統保險公司擁有更多的先天的競爭優勢,必將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
一、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銀行保險能夠幫助銀行和保險公司實現業務的多元化,避免過度依賴單一業務帶來的收入波動,而且,通過銀行保險業務可以實現銀行和保險機構對自身資源的進一步利用。因此,自1996年銀行保險開始登陸中國以來,特別是從2000年開始銀行保險迅速成為我國重要的保險分銷渠道,并與個人營銷、團體業務形成三足鼎立之勢。銀行保險業的快速發展,大大促進了總保費收入的大幅度提高(見表1)。
然而,我國現階段銀行保險發展模式仍主要采取“分銷協議”合作方式,尚未實現銀保業務的充分融合。由于受政策與持股比例的限制,銀行難以實施自身合作戰略,而保險公司利用與國內銀行的資本紐帶關系,更多地通過銀行完善的經營網絡拓展國內業務,仍未擺脫一般模式。在我國銀行保險發展中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
1、產品類型單一、保障低,且趨同化。隨著銀行保險的發展,各保險公司相繼推出了一些便于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但產品種類還比較單一,各家保險公司的銀行保險產品同質化嚴重,產品同質化帶來的直接后果就是滿足不了客戶的差異化需求、以及價格惡性競爭。
2、銀行主動性不強,缺少文化融合。銀行方面重視程度不夠,保險公司主推的投資分紅類險種容易引起客戶對保險產品與銀行存款的比較,使銀行擔心其中長期存款大量流失。因此,銀行在銀保合作中表現得不夠重視,對銀行保險在人員、網點和技術上的投入不足,銀行柜員也沒有接受正規的銀行保險方面的培訓,致使他們不了解保險產品,在思想上也不夠重視。
3、銀行重手續費高低、輕分配,惡性競爭。現有的銀保合作關系中,銀行掌握著大量的網點資源,在銷售渠道上占有主導地位,因此,銀行可以按照手續費的高低選擇合作伙伴。這就迫使保險公司之間展開手續費的惡性競爭。在這種情況下,無論對于銀行還是保險公司,都無法實現長期的業務發展,更不利于銀保合作達到雙贏。
4、合作模式短期化。當前,銀行利用保險公司爭奪銷售渠道,快速提高市場占有率的心理,采取“一對多”的開口協議合作方式。在銀行與一家保險公司的合作中,若其的保險產品不受市場的歡迎,或者是出現更有市場競爭力的新型產品時,銀行就會轉向同其他的保險公司進行合作。因此,銀保雙方缺乏長期的共同利益,而令雙方的合作無法深化。
正是由于我國銀行保險自身存在上述的問題,使得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經歷了一條“起步――輝煌――調整”的過程。輝煌時的2003年,銀行保險業務與團體保險、個人保險三足鼎立,成為中國人身保險產品的三大銷售渠道之一。然而進入2004年以后,事情似乎悄然起了變化,2004年銀行保險業務占總保費收入的比例下降了0.5個百分點,2005年這一比例繼續下降,下降比例達到近3個百分點,一些保險公司主動收縮了銀行保險業務,銀行保險的發展進入了調整期。2006年剛剛有所恢復,2007年第一季度又出現了負增長(見表2)。
盡管上述問題是造成我國銀行保險發展進入頸瓶狀態的主要原因,但是,制約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最根本的原因是發展模式的選擇導致了銀行保險發展的困局。
由于我國目前實行的是嚴格的“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制度,在這種制度安排下,保險公司與商業銀行無法進行資本的融合,只能選擇分銷協議和戰略聯盟這些相對初級的模式。這些模式可以幫助保險公司在短期內迅速實現業務規模的擴張,銀行也可以從中分享傭金收入,這似乎是兩全其美之事。但從長遠看,這種制度安排從組織層面上鎖定和限制了銀行保險的深層次合作,由此引起雙方合作的短期行為必然使銀行保險合作的結果不是雙贏。目前我國銀行保險發展的現狀就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因為銀行在我國的金融系統中居于主導地位,控制著絕大部分的銷售資源和力量,在分銷協議和戰略聯盟中處于強勢地位,這種雙方地位的不對等從一開始就埋下了聯盟失敗的隱患。從銀行來講,迫于競爭加劇,以及金融“脫媒化”趨勢的加強,對于銀保合作既有短期目的,也有長期打算。短期來講,因為保險業務不能融人到銀行的整體戰略,銀行也不能分享保險公司的利潤,所以就難以避免銀行行為的短期化特征:利用網點的資源價值獲取盡可能高的資源租金――手續費;長遠來看,為了應對“脫媒化”趨勢,銀行雖有涉足保險業務的意愿,但卻受制于商業銀行法限制,因此在與保險公司合作時往往是“身在曹營心在漢”,不可能配置較多的優質資源與保險公司進行深度合作。一個很好的例證是在英國,在銀行保險起步階段,英國的銀行都偏好與保險商締結銷售聯盟。但是后來,由于不滿足于僅僅從銷售保險中獲得收入,許多大銀行終止了銷售聯盟,“白手起家”式設立保險公司和收購保險商成為主流模式。
而從保險公司的角度看,在這種松散的合作中處于弱勢地位,話語權的缺失使得保險公司很難將自己的意圖強加于銀行,相反,保險公司為了爭奪稀缺的銷售渠道資源,還要競相抬高資源租金以爭取銀行的支持。日益升高的資源租金不斷侵蝕保險公司的利潤,甚至出現了某大型中資壽險公司銀行保險業務占其業務結構50%,卻只能為公司利潤創造2%內涵價值的畸形局面,其后續結果是保險公司自身的動力受到了削弱,銀保合作這種創新的利益基礎遭到了侵蝕,銀行保險在國內的發展無奈只能進人調整收縮階段。
究其根源來看,銀行保險的出現不僅僅是渠道創新與產品創新的結果,更為根本的是組織模式創新,而涉及到組織模式創新就必須有相應的政策安
排作為制度基礎。而在我國,由于分業經營,分業監管制度的安排,銀行保險組織模式的創新缺乏相應的制度基礎,待其發展到一定階段之后,就不可避免地遇到了瓶頸制約,而打破這一瓶頸就不是銀行保險本身所能解決的,更多的只有依靠外部的力量來幫助它實現這艱難的一躍。事實上,銀行保險在國外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它順利地實現了從產品合作、渠道合作向資本合作的轉變。
二、我國銀行保險發展模式選擇
我國是典型的銀行主導型金融系統,截至2006年12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內本外幣資產總額達到43.9萬億元,而同期保險業的總資產僅有1.97萬億,兩者相差極為懸殊。在這樣一種特殊的系統中,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又是一個特殊的群體。截至2006年底,四大國有商業銀行資產總額達22.5萬億元,擁有境內分支機構71993個,公司客戶約1017萬,個人客戶約5.6億。正因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我國金融系統中的獨特地位,于是成為了保險公司競相爭奪的對象。但由于力量差別懸殊,在雙方圍繞銀行保險創新進行的利益博弈中,保險公司的利益往往受到損害。如果想改變這種局面,就必須改變合作雙方的力量對比,這在目前的情勢下基本是不可能,而雙方的力量對比如果不平衡,合作的基礎就不牢固,即使對松散合作這種模式進行改進也難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最終仍會出現一方利益受到嚴重損害,銀行保險發展停滯不前甚至倒退這樣的結局,雙方合作基礎受到進一步侵蝕,從而陷入一種惡性循環。從這一角度看,我國現行的銀行保險發展模式必須向更高的層次演進。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國際金融業的發展進入了一個新時期,銀行、保險、證券的混業經營成為了國際金融業發展的新趨勢。它不僅是一場金融制度的變革,更是一個金融機構競爭與整合、金融服務手段創新、金融監管體系完善、金融服務理念革命的過程。隨著全球化進程的加速和我國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化,這一革命必將對我國金融業產生深遠影響,如果我們不順應潮流,跟上革命的步伐,就必然會在未來的競爭中處于下風。事實上,目前已經有很多外資綜合金融集團進入我國市場,它們從銀行、保險、證券等多個業務途徑逐步加深對我國的滲透,它們一般都具有較強的資源整合能力、金融創新能力和一體化服務能力,綜合競爭能力讓國內金融機構望塵莫及。為了應對這種挑戰,筆者認為有必要鼓勵國內有條件的金融機構進行綜合經營創新的嘗試來提高國內金融機構的競爭能力。
針對我國銀行保險的發展狀況和國家宏觀環境,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是比較現實的選擇。金融控股公司是指母公司以金融為主導行業的控股公司。金融控股公司一般可分為純粹控股公司和經營性控股公司兩種類型。純粹金融控股公司的設立目的只是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從事股權投資收益活動,控股公司本身并不直接從事生產或經營活動。經營性控股公司是指既從事股權控制,又從事實際業務經營的母公司。金融控股公司模式的主要特征有:(1)控股公司為一非銀行金融機構或金融集團,并取得相應的金融牌照;(2)該公司全資擁有或控股一些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金融服務公司以及非金融性實體等附屬機構或子公司;(3)這些附屬機構或子公司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都有相應的營業執照,都可獨立對外開展相關的業務和承擔相應的責任;(4)集團公司董事會有權決定或影響其子公司的最高管理層的任免決定及重大決策。這一模式在歐美較流行,例如瑞士信貸集團、美國的花旗集團和大通集團等。
對我國來說,金融控股公司能夠使金融業在現有分業經營的法律框架內實現混業經營,是當前我國由分業向混業轉變的比較合適的制度安排。成立金融控股公司,將是在金融分業經營體制下,順應全球金融服務一體化趨勢,應對國際金融控股集團競爭的有效方式。這種模式能夠通過資本融合的方式,有效形成同一集團在品牌、經營戰略、營銷網絡以及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協同優勢,降低集團整體運營成本并從多元化的經營中獲取更大收益。在同一母公司的調控下,銀行和保險公司經營的整體性提高,必將進一步提升合作關系,為客戶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內部實現資源共享。采取金融控股公司的形式,既可以保持原有產、壽險及相關業務的相對獨立性,又能在集團不同金融業務之間形成良好的“防火墻”,從而有效控制風險。同時在金融控股公司制下,采取二級法人制而不是內設部門的單一法人制,子公司之間不交叉持股,這樣銀行和保險公司共同受到金融控股公司的控制、但相互之間沒有控制關系,這符合銀行和保險公司獨立經營的原則,并且控股集團對子公司的責任、子公司相互之間的責任,僅限于出資額,而不是由控股集團統付盈虧,有效防止了不同的業務風險相互傳遞,也對內部交易起到了遏制的作用,避免了個別高風險子公司拖垮整個集團情況的發生。這種模式另一個好處就是投資主體明確,產權制度清晰,混業中有分業,既方便發揮整體優勢,又便于分類指導、個別發展。國際經驗已經表明,金融控股公司這種機構制度安排實現了從低級階段的全能制銀行向高級階段的業務多元化金融集團的飛躍。而隨著經濟全球化和金融一體化的不斷深入,中國進入世界貿易組織時代,金融控股公司正成為中國金融機構保持和提高綜合競爭能力的必然選擇。
我國金融控股公司可以采取以銀行為主體或以其它非銀行機構為主體成立金融控股公司,也可以采取其他形式。其實,以上三種形式在我國都是有例可循的。
以銀行為主體的金融控股公司:我國銀行業無論從歷史、還是從資產和規模上來講都遠勝于保險業,而且銀行原本就成立過保險公司,如交通銀行在1991年投資成立了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中國第二家全國性保險公司。但由于后來分業經營的需要,又將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由交通銀行全資附屬改為控股。所以,銀行對于保險業務并非十分陌生。最近幾年成立的幾家金融控股公司,就多是以銀行為主體的,如中央匯金公司、光大集團、中銀國際等,它們涉獵的業務范圍更廣。
1980年,我國財產保險業務恢復,在30余年的發展進程中,財產保險市場發展快速,呈現出“規模大、數量多”的發展特色。但是,我國財產保險市場仍存在諸多問題,市場主體的單一性、產品的同質化等矛盾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財產保險市場的多元化發展。為此,進一步推進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應以創新發展為驅動,培育成熟的、具有發展活力的財產保險市場。本文立足于財產保險市場的研究,就如何推進財產保險市場發展,做了如下具體闡述。
一、當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特征
從實際來看,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表現出多元化的市場特征。具體而言,財產保險市場特征主要表現為:
(一)保險市場發展快速,財產保險公司數量增加
隨著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財產保險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態勢。自1980年我國財產保險業務恢復,到2016年財產保險業的全面發展,我國財產保險市場呈現出“發展快速、數量增加”的特點。在快速發展的背景之下,財產保險市場的格局正發生著巨大變化,由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等單位壟斷的市場,逐漸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形態,市場化的競爭加劇,在很大程度上推動了我國財產保險業的有序發展。
(二)收入快速增長,財產保險業務發展多樣化
財產保險市場的快速發展,決定了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快速增加。從實際來看,我國財產保險業務發生了巨大變化,由人身保險為主體的保險模式,逐漸發展成為人身保險、車險等多種保險業務并存的現狀。當前,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車險成為了主體,這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我國社會的發展實際,車險多樣化的發展現狀,有助于盤活財產保險市場。
(三)財險市場不斷發展,市場體系逐漸形成
我國財險市場的不斷發展,得益于市場體系的逐漸形成,為整個財險市場的發展創設了良好的內外環境。一方面,我國財險市場形成了原保險、再保險市場、財產中介的市場體系,極大地推動力財險市場的健康發展;另一方面,財險市場從公司數量到從業人員規模,都在很大程度上加速了財險市場的發展,表現出具有中國特色的財險市場體系。
二、目前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現狀
在快速發展的大背景之下,我國財產保險市場面臨諸多發展困境,制約市場的可持續發展。在筆者看來,財險市場的發展一是面臨“供需”矛盾;二是市場潛力缺乏挖掘;三是規模擴張所形成的效益矛盾,進而導致市場發展問題。
(一)“供需”矛盾顯現,保險市場供給力不足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民眾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對財產保險的需求日益增加。但從實際來看,兩者之間的“供需”明顯存在矛盾。首先,我國保險市場規模大,但財產保險產品相對較少,在很大程度上難以滿足市場的實際需求,進而出現一定程度的供需失衡;其次,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發展尚不成熟,財產保險的保障功能未能充分體現,這也是造成財產保險功能弱化的原因所在;再次,我國在財產保險方面,存在保障程度低的問題。一是投保率低、在賠付上相對有限;二是保險密度低,與當前的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匹配,造成財產保險市場供給不足的情況。
(二)市場潛力缺乏挖掘,存在結構失衡問題
近幾年,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發展快速,但市場潛力有待進一步挖掘。首先,我國財產保險試產的投保率較低,家財險不足20%;企財險也就近30%而已。這樣的財產保險試產顯然與實際存在較大差距,巨大的財產保險市場尚未充分開發;其次,財產保險市場存在結構失衡的問題。一是市場競爭不規范,尚未形成多元化的競爭格局,市場競爭水平較低;二是險種結構失衡,財產保險業務過于集中,造成市場發展的局限性,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應著力保險業務的拓展,豐富保險產品種類;三是財產保險產品開發具有較大的滯后性,且產品同質化問題突出,造成了財產保險產品缺乏市場活力;四是財產保險產品從營銷到服務,存在服務質量缺乏,營銷渠道狹窄,營銷方式陳舊。
(三)效益矛盾突出,擴張發展與效益提高形成矛盾
效益矛盾是制約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因素,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財產保險行業的規模日益擴張,而經濟效益的下滑,造成了兩者顯著的矛盾沖突。首先,我國財產保險規模呈現出快速發展態勢,但規模擴大所形成低效益模式,成為制約市場發展的重要原因;其次,行業自律滯后,在一定程度上難以適應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需求;再次,隨著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開放,保險市場國際化與監管方式所形成的矛盾也在日益顯現,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擴張發展與效益提高矛盾的產生,影響整個財險市場的發展。
三、新時期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對策
適應時展需求,構建和諧有序的財產保險市場,是深化社會經濟建設發展的有力支撐。在筆者看來,新時期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著力做好下幾個方面:
(一)完善市場主體,構建有序的市場環境
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的發展,應注重市場主體的培育,這是構建有序市場環境的有力保障。首先,大力扶持中小保險公司。在保險市場多元化發展的當前,中小保險公司成為財產保險市場的重要主體之一,應在市場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作用;其次,規范保險中介市場,建立規范的市場環境,這是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的重要基礎;再次,不斷地豐富財產保險組織形式。在現有組織形式的基礎知識,要進行拓展性發展。如保險合作社等的組織形式,可以在新的歷史時期,成為財產保險市場的組織形式之一。
(二)盤活財產保險市場,完善財險產品體系
總體而言,我國財產保險市場發展良好,但市場活力有待進一步提高。盤活財產保險市場活力,應強化財險產品體系的建立,這是市場融入活力的關鍵所在。特別是保險產品同質化問題的解決,創新型產品的培育,尤為重要。
1.強化產品開發,實現“廣覆蓋、深開發”
我國財產保險市場巨大,這就強調保險市場的發展,應依托多樣化的財險產品。為此,一是要強化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特別是創新型產品的培育,對于提高財產保險產品的市場發展潛力,具有重要的意義;二是轉變經營管理模式,充分開發財產保險市場,拓寬市場輻射力度,這是財產保險市場發展的內在要求。
2.開發衍生產品,提高財產產品的市場價值
對于當前快速發展的社會經濟,強化開發財產保險衍生產品,對于提高產品市場價值,具有重要的意義。財產保險產品的開發,要立足社會需求,契合市場發展總體方向,提高產品的市場契合度,最大限度地滿足市場需求,并創造更大價值。
(三)建立健全法律法規,創設良好的發展環境
為了更好的培育財產保險市場,我國應進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規,為市場發展創設良好的發展環境。首先,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尚不完善,在財產保險市場快速發展的背景之下,現行法律法規的不適應性增加。為此,要進一步完善法律法規,配套以保險法為核心的法律法規,強化對市場秩序的有效維護;其次,強化保險監督管理,建立完善的監管體系。在以保監會為監管主體的同時,要進一步完善監督管理體系建設,強化監督管理的有效性;再次,構建風險評估預警系統,實現對風險的有效防控,確保市場的安全穩定。當前,我國財產保險市場尚處于發展階段,風險防控體系的構建,能夠為市場的培育及發展創設良好的內在環境。
關鍵詞:保險公司;網上保險;計算機互聯網;電子商務
文章編號:1003-4625(2006)07-0071-03
中圖分類號:F830.4
文獻標識碼:A
一、網上保險概述
網絡是信息時代高度發展的產物,它的應用已涉及到社會各個領域。計算機互聯網不僅能夠及時快速地提供大量信息來滿足人們強烈地求知欲,而且能夠為用戶提供一個進行各種交流活動的自由場所。保險作為一個需要多種專業部門協同工作、通信時效要求比較高的行業,更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強網絡建設。
網絡(電子商務)應用于保險業,便賦予了保險新的形式,從而產生了網上保險。從狹義上講,網上保險是指保險企業通過網絡開展電子商務,如通過Internet買賣保險產品和提供服務;從廣義上講,網上保險還包括保險企業的內部、保險企業之間、保險企業與非保險企業之間以及與保監委稅務部門等政府相關機構之間的信息交流和活動。
因此,網上保險是指保險企業采用網絡來開展一切活動的經營方式,它包括在保戶、政府及其他參與方式之間通過電子工具來共享結構化和非結構化的信息,并完成商務活動、管理活動和消費活動。
網上保險的最終目標是實現電子交易,即通過網絡實現投保、核保、理賠、給付。客戶通過公司網站提供的產品和服務項目的詳細內容,選擇適合自己的險種、費率等投保內容;依照網上設計表格依次輸入個人資料,確定后通過電子郵件傳人保險公司;經保險公司簽發后的保單將由專人送達投保人,客戶正式簽名,合同成立;客戶交納現金,或者通過網絡銀行轉賬系統的信用卡方式,保費自動轉入保險公司,保單正式生效。
與傳統的保險企業經營方式相比,利用互聯網開展保險業務具有四大優勢:
(一)擴大知名度,提高競爭力。
迄今為止,發達國家的大部分保險公司已經通過設立主頁、介紹保險知識、提供咨詢、推銷保險商品來搶占市場。
(二)簡化保險商品交易手續,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在Intemet網上開展保險業務縮短了銷售渠道,大大降低費用,從而能獲得更高的利潤。通過網上保險業務的開展,投保人只要簡單的輸入一些情況,保險公司就可以接收到這些信息,并作出相應的反應,從而節省雙方當事人之間進行聯系以及商談的大量時間,提高效率,同時降低了公司的經營成本。電子化的發展大大簡化了商品交易的手續。申請者除了不能通過Internet在投保單上簽名蓋章外,其他有關事宜均可在Internet上完成。甚至保費也可以通過Internet來繳納。
(三)方便快捷,不受時空限制。
應用互聯網,保險消費者可以在一天24小時內隨時方便地上網比較保險產品,并向保險公司直接投保。這對于那些相對簡單的險種尤為適用。
(四)為客戶創造和提供更加高質量的服務。
互聯網能夠加快信息傳遞速度的優勢可使保險服務質量得以大大提升。很多在線下不能獲得或不易獲得服務,在互聯網上變得輕而易舉。比如保險消費者可以在投保前毫無銷售壓力的情況下從容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和保險,獲得投保方案,而無須不厭其煩地去和每家保險公司、保險打交道;在投保后輕松獲得在線保單變更、報案、查詢理賠狀況、保單驗真、續保、管理保單的服務,從而避免了繁瑣的手續、舟車勞頓、長時間等待等不利因素。例如目前易保網上就能夠提供保險方案匿名競標,按照消費者的要求搜索人、保險需求自測等服務。
二、我國網上保險的現狀
在西方發達國家,隨著互聯網的高速發展,近幾年來網絡保險逐漸被人們接受。美國由于在網絡用戶數量、普及率等方面有著明顯的優勢,成為發展網絡保險的先驅者。美國國民第一證券銀行首創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單,營業僅一個月就銷售了上千億美元的保單。現在美國幾乎所有的保險公司都已上網經營。早在1998年美國就有86%的保險公司在網上產品資料信息,有6196個保險站點提供商地址咨詢,并有43%的保險公司已把發展互聯網業務作為戰略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歐洲各國的網絡保險發展勢頭也相當可觀,美國獨立保險人協會的“21世紀保險動向與預測”報告顯示:今后10年內,在世界保險業務中,將有31%的商業險種交易和37%的個人險種交易將通過全球互聯網進行。
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網上保險起步比較晚,它的應用可以追溯到1997年由中國保險學會牽頭開辦的中國保險信息網的正式開通,該網涉及保險業的培訓、咨詢、銷售、投訴等內容。在信息網開通的當天,中國內地第一份由網絡促成的保單在新華人壽保險公司誕生。隨后各商業性保險公司紛紛推出了自己的網站來介紹產品、介紹公司的背景,并與客戶進行網上交流,宣傳擴大影響。
在中國,網絡上進行保險銷售可以說尚處于初級階段,而且是低水平的。多數保險公司對于網絡保險的認識處于摸索階段。中國保險業在5年前才與IT業完成嫁接。2001年3月,太平洋保險北京分公司與朗絡開始合作,開通了“網神”,推出了30余個險種,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保險網上營銷。該公司當月保費達到99萬元,讓業界看到了保險業網上營銷的巨大魅力。不過,由于國內在對實現網上交易至關重要的貨幣結算和網上簽名等方面還沒有滿意的解決方案,出現完全意義上的網上保險還需假以時日。
真正意義上的網上保險意味著實現電子交易,即通過網絡實現投保、核保、理賠、給付。但現在雖然各保險公司都推出了自己的網站,主要內容卻大都局限于介紹產品、介紹公司的背景,并與客戶進行網上交流,宣傳自己,用于擴大影響。幾年來國內保險公司中在這一領域走在前列的是泰康人壽和平安保險。平安保險的“PAl8新概念”和泰康保險的“泰康在線”兩個電子商務平臺投資都是上千萬元的項目,他們已經具備了網上保險的基本功能,初步實現了在線保險電子商務,并且已經具有很強的競爭能力。在他們看來,網上保險并不是簡單地將傳統保險產品嫁接到網上,而是要根據上網保險人群的需求以及在線的特點設計產品結構。保險公司的電子商務平臺不是企業從傳統到網絡的一次簡單移植,而是為客戶提供了產品、渠
道和服務上的更多選擇。
三、我國網上保險的發展趨勢
雖然保險業內部網絡化建設在近幾年有一定的發展,但由于相關環境及網上保險技術還有所欠缺,使得保險在網絡棋盤上面臨著許多難關:
第一是網上支付系統不完善,這被視為網上保險發展的瓶頸。
目前,在線保險交易中,客戶必須在與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簽訂了支付合作協議的指定銀行建立賬戶,以便進行在線交易實時扣款。如果客戶不具備上述條件,由于目前銀行間資料交換不完善,尚不具備實時跨行轉賬交易能力,因此不能進行在線實時交易結算。網上交易條件的局限無疑限制了客戶源。
第二是網上安全認證問題可靠程度不高。
在線保險交易過程涉及到保險標的風險狀況等商業機密、人身隱私和有關支付方面諸如銀行賬號、客戶密碼等敏感信息,一旦泄漏,后果不堪設想。然而目前網上保險對客戶身份的認證技術水平很低。這些問題阻礙了網上保險的順暢運行。根據權威調查,被調查人群中66%最關心在網上投保后支付保費的轉賬安全性。可見客戶對網上保險安全機制的關注。
第三是電子商務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中國已經頒布了不少有關互聯網的法律法規,但是有關電子商務的立法還比較滯后,沒有一個比較完整的電子商務法律框架,如被視為電子商務基礎法律的《數字簽名法》等都還沒有出臺。網上交易的法律效力及電子商務過程中諸如網上安全、客戶隱私保護、電子簽名的有效性等法律問題無法解決,形成“無法可依”的局面,限制了網上保險的長足發展。
中國保險企業在建設電子商務、發展網上保險時,要逐步將公司網站作為銷售渠道,以獲得保費收入為主要目的,并從降低成本,完善服務的角度來定位網站。不能再將網站單一地作為一種宣傳工具。在中國網上保險發展實施的過程中,中國保險企業具體應做到以下三個整合:
一是網絡營銷中顧客概念的整合。
網絡營銷所面對的顧客與傳統保險營銷所面對的顧客并沒有什么太大的不同。企業開展網絡營銷應進行全方位的、戰略性的市場細分和目標定位。
二是網絡營銷中保險渠道的整合。
中國保險公司早期的業務拓展以門店為主,等待顧客上門。在引進個人營銷機制后,推銷力度加大了。但營運成本急劇上升,而且服務有脫節現象。而互聯網主頁推出后,服務在時間和空間上均趨于無限發展,投保限制的約束力減弱,具備客戶咨詢、保費查詢、投訴交流等服務功能,保證顧客得到親切、周到、專業的售前、售中和售后服務,是客戶接受保險服務的新通道,異地投保、跨國投保、全天候的網絡服務正逐漸變為現實。
三是網絡營銷與保險企業組織的整合。
保險公司實現網絡化推進了行業的發展,必然使公司的管理模式也作出調整,形成企業內外部溝通與經營管理均離不開網絡作為主要渠道和信息源的局面。而且,人員的減少、公司組織層級減少和扁平化管理,使保險公司營業網點數量減少,溝通渠道縮短,虛擬保險市場、虛擬部門等內外組織盛行,經紀公司等中介機構業務發生變化,促使保險企業對于組織進行再造調整。
筆者認為我國網上保險在日后的發展中,會逐步攻克以上的難關,在依靠自身力量、自主開發電子商務應用系統的同時引進一些國外先進的網上保險技術,如美國Netscape公司開發研制的在Internet上的SSL信用卡收費系統,及由IBM公司開發的用來幫助保險公司探測欺詐和濫用管理系統的軟件:DiscoverySeries for Tele communications等。且在以后的發展中,中國保險企業會逐步轉變觀念,將公司網站作為銷售渠道,以獲得保費收入為主要目的,并從降低成本,完善服務的角度來定位網站。逐步完成網絡營銷中顧客概念、保險渠道及網絡營銷與保險企業組織的整合。
改革開放20多年來,我國以年均9.5%的高速度持續增長,近年來仍然保持在7.0%以上。隨著經濟的,人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生活條件不斷改善,外出旅游越來越成為人們生活的基本組成項目。據國家旅游局統計資料顯示:近年來我國旅游收入一直保持兩位數的增長速度。2001年,入境旅游人數達8 901萬人次,旅游外匯收入達178億美元;國內旅游人數達7.84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達3 522億元人民幣;旅游業總收入達到4 995億元,比上年提高了15.0%。伴隨著旅游市場的繁榮,與其相關的風險事故的發生率明顯上升。這客觀上要求旅游險能夠快速發展,為有關各方提供風險保障,為旅游市場的發展保駕護航。再者,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使花錢購買旅游險成為可能。因此,有關人士普遍預測旅游熱將為我國旅游險市場營造巨大的發展空間,每年的保費收入至少應該有70億元的進項,是我國保險業務發展的新增長點。但是,事實并非如此,旅游熱已經持續好幾年,而旅游險市場仍然比較冷清。
一、旅游保險還未引起足夠的注視
從需求的角度看,自2002年9月1日起《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定》開始實施,改強制旅行社為游客投保旅游意外險為強制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這一規定的改變使以前倍受冷落的旅行社責任險獲得較大發展,財產險公司在旅游險市場中的份額大幅度提高,如按每個旅行社年交保費2萬元計,旅行社責任保險的市場規模約為1.8億元,占整個旅游險市場的15%以上;與之相反,游客自愿購買保險者寥寥,壽險公司旅游險業務增長緩慢,部分地區和公司甚至出現業務滑坡現象。旅游險市場總的需求狀況并沒有大的改觀。
從供給的角度看,旅游險市場上保險卡的種類有所增加,銷售方式有所改善,但是存在的問題并沒有減少,反而有所增加。這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1.險種少。當前,只有幾家較大的壽險公司經營旅游保險,且可供游客購買的險種只有旅游人身意外傷害險、人身意外保險、旅游景點人身意外傷害險、旅游救援保險、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險5種。而且他們大多數都不經營旅游景點人身意外傷害險、旅游救援保險和住宿游客人身意外保險,甚至有的也只經營旅游人身意外保險一種。產險公司除了經營旅行社責任保險外,對游客在旅游過程中發生的行李、證件丟失和盜搶風險至今尚無“貨”上市,使這一風險處于無保障狀態。整個市場不能為游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而且,游客要想以中意的價格為自己獲得較為全面的保障,就必須和幾家保險公司接洽,很不方便。
2.保險對象范圍過窄。以前,我國的游客是以團體游客為主。而且,國家旅游局在1997年9月出臺的《旅行社辦理旅游意外保險的暫行規定》強制旅行社為游客辦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各保險公司根據當時的市場情況,從節約經營成本出發,推出了只以團體游客為保險對象的旅游保險,將自助游游客排除在保險范圍以外。1999年政府為了拉動內需將“五一”、“十一”假期調整為7天。這一舉措帶動了旅游熱,形成了所謂的“黃金周”。但是這股旅游熱主要是受自助游的推動。據有關資料顯示:自助游已經占到了整個旅游市場份額的80%以上。可是,在很多地區自助游至今仍游離于旅游險市場之外,無法買到合適的旅游保險。
3.保險對象細分不夠。首先,旅游市場狀況的變化和強制旅游意外險的取消,使得自助游在部分地區走進了壽險公司視野。有些公司已經修改了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條款,將自助游游客納入保險對象范圍,但是和團體游客適用相同的費率。少數公司甚至直接將團體旅游險保單向自助游游客銷售。其次,部分公司為了爭搶業務,拓展了保險對象的范圍,推出旅行保險,將公務旅行者和普通游客一同納入保險對象范圍。這兩種變化在提升保險公司業務量的同時也增加了逆選擇的可能性,使保險公司面臨更大的道德風險。因為:第一,團體游客出游時,旅行社派有專業的導游為其提供全程組織和服務工作,這無疑有利于減少風險事故的發生。但是對于自助游游客來說,由于缺乏旅游常識和風險防范意識,出險的概率要比團體游客大。而且,對于自助游保險來說,由于業務分散,展業費用和其它經營成本明顯高于團體游保險。因此,兩者不應該適用同一費率。第二,對于公務旅行人員和普通游客來說,由于出行目的不同,心理狀態和行為方式往往不一樣,結果在旅行過程中發生風險事故的概率也必然不同,兩者同樣不能適用同一費率。
4.保險責任確定不合理。當前我國旅游險在保險責任的確定上存在著兩種傾向:一種傾向是保險責任過寬。很多保險公司在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中將死亡給付、傷殘給付、意外醫療和急性病醫療列為主險責任。對于每個游客來說,只有選擇是否投保的權利,沒有選擇不同保險責任的余地,不能以合適的價格獲得需要的保障。殊不知其結果同樣是低風險客戶退出保險,而高風險客戶都留了下來,產生逆選擇。另一種傾向是保險責任過窄。目前,幾乎所有保險公司都將游客的潛水、滑雪、探險等活動列為旅游險的除外責任,而又不提供此類專項旅游保險。而且,有些保險公司在經營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過程中發現醫療責任,尤其是急性病醫療責任的道德風險過大,部分地區發生經營虧損現象。于是修改條款,將急性病醫療甚至意外醫療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以外。這樣的確能夠較好地控制風險,但是與此同時也必然將大量有著較大風險保障需求的優良客戶拒之門外。這顯然有悖保險經營“保障客戶,分散風險,獲得利潤”的初衷。
5.費率厘訂缺乏性。目前,我國旅游險費率的厘訂不是依靠精算技術,而是由條款制訂人員憑經驗來確定的。有的公司甚至模仿其他公司的條款,然后臆斷地調整費率變動期間和費率大小。這樣,在缺乏精算技術的支持下,為了保證經營的穩定性,保險公司的唯一辦法就是將費率偏高確定。這種不科學的定價在損害消費者利益的同時也抑制了保險需求,保險公司業務的增長。
6.投保渠道不暢。目前,旅游險的銷售渠道沒有大的改觀。旅行社依然是其最重要的銷售渠道,主要銷售團體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和旅游救援保險;旅游景點主要銷售旅游景點意外傷害保險;機票銷售點主要銷售航空意外險;適宜網上銷售的險種相對較多,但是目前開通網上投保服務的只有泰康人壽、平安和友邦等少數幾家公司;銀行柜臺銷售尚處于嘗試階段。對于大多數自助游游客來說,投保仍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
7.售后服務質量不高。旅游者的流動性較大,在短時間內,游客可能在一個地方投保而在另一個地方出險,甚至可能跨國出險,這對保險公司的核保、定損及理賠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保險公司的理賠服務跟不上,不僅對旅游者造成損失,也影響保險公司的聲譽。
二、游客保險意識淡薄,保險險種單一,制約了旅游保險的發展
我國的旅游險市場所存在的上述問題,原因是多方面的。
1.游客保險意識淡薄。雖然說風險的存在和收入水平的提高是保險需求產生的必備條件,但是這兩個條件所形成的只是保險的潛在需求。要想把這種潛在的需求轉化為現實的需求,必須依賴于人們防范風險意識的增強,保險意識的提高。當前,我國民眾的保險意識普遍較差,很多游客存在僥幸心理,不愿意花錢買旅游險。因此,旅游險的市場需求一直不旺。
2.保險經驗缺乏,保險技術落后。在現有的經驗水平和技術條件下,我國很多壽險公司的旅游險的核保在很多地方還存在不足,尤其是急性病責任部分存在較為嚴重的逆選擇現象。承保之后對醫療責任和自助游的風險控制更是束手無策。一方面,為了防范逆選擇,他們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將急性病醫療排除在保險責任范圍之外。另一方面,他們只能通過對團體的選擇來代替對個人的選擇,通過簡單的承保程序達到為大量具有相同風險因素的人群提供保障的目的。旅行社在保險公司和被保險人之間充當了十分重要的角色,是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一個“關卡”。在這種情況下,他們被迫只經營團體旅游險,而將自助游保戶拒之門外。
3.相關數據資料短缺。由于險的經營時間短,我國的保險公司手中還缺乏與旅游險相關的各類資料。與其它壽險業務不同的是旅游險的發生概率與一個國家的、、地理狀況、游客的風險防范意識等關系密切,國外資料缺少價值。另外,據業內有關人士透露,很多公司的旅游險在展業、核保、定損、理賠過程中缺乏規范性,單證管理混亂。這樣,即使收集了一定量的資料,這些資料也缺乏可靠性。這使得旅游險費率的厘訂缺乏有效的數據支持。
4.對風險和保險的相互關系認識不夠。保險公司對保險對象劃分不清和保險責任確定不合理,實際上是其對風險和保險的相互關系認識不夠的反映。對自助游游客和團體游客、公務旅行者和普通旅游者在相同的費率水平下提供同等保障和將醫療責任列入主險條款,是保險人過分追求保險業務量而忽視風險防范的表現;而將游客的潛水、滑雪、探險等活動列為除外責任,將醫療責任從保險責任中剔除,是保險人過分強調風險防范而忽視業務增長需要的表現。
5.保險市場發育不充分和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體制落后。2001年我國的保險深度僅為2.2%,保險密度僅為168.8元,遠低于很多家,保險市場的發育還很不充分。同時也意味著發展的空間非常巨大。現階段,為了搶占先機各家保險公司忙于市場拓荒,比拼保費收入規模。而相對于其它險種來說,旅游險屬于小險種,年保費收入占保險公司總保費收入的比重較低。另外,目前在我國保險市場中占有較大份額的幾家保險公司要么是國有獨資保險公司,要么是國有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這種所有制所決定的經營管理體制是公司高層領導由政府選派,采用任期制,以公司業務發展規模和速度作為業績考核的重要指針。高層管理者權責不對等,廣人員工的付出和收入不對稱。這必然會引起企業追求保費規模最大化的短期行為,因為有保費規模就有費用規模,而費用規模與包括老總在內的員工利益攸關。結果,雖然旅游險在很多保險公司的內部管理中被列為A類險種,賠付率一般低于35%,但是仍然不能引起公司高層管理者的重視和激發普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舊產品的改造和新產品的開發進展緩慢,難以適應市場需要。
三、培育市場主體,開發新險種,大力發展旅游保險
解決我國旅游險市場的現有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為一方面,民眾保險意識的培育是一個過程。這既需要保險經營者和政府做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又需要通過大量的風險事故來國民,強化其保險意識。這絕不是短期內所能達到的。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需求能夠創造供給,而潛在的保險需求向現實的保險需求的轉化是以民眾保險意識的提高為條件的。因此,在短期內我國的旅游保險需求狀況不會有大的改觀。另一方面,國有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是我國現階段體制改革的難點,而這一點恰恰是導致我國旅游險市場供給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的關鍵性因素。因為分業經營體制可以通過修改來改變;保險經驗不足,保險技術落后可以通過來快速提高;而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涉及各方利益的分配格局、保險經營的性質和國家的安全,不可能在短期內徹底完成。這樣,對于風險與保險的關系的認識也就難有突破;重視保費規模,忽視經營利潤的狀況也就難以改變,旅游險就很難得到保險公司的青睞,供給狀況也就不可能有大的改觀。結果,整個旅游險市場也就不可能出現高速增長的態勢。但是從長遠著眼,我們應該大力推進民眾保險意識的培育和保險公司經營管理體制的轉換。
此外,還應該注意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
1.加速市場主體的培育,提高旅游保險市場的競爭程度,促使保險公司由拓荒式的粗放經營向集約經營轉變。
2.加大新險種的開發力度,把旅游保險服務延伸到吃、住、行、游各個環節,并為特定旅游項目提供專項保險,如峽谷探險保險、水流漂流保險、驚險游保險等,使游客在旅游全程都能夠獲得需要的保障。
3.對旅游險市場和旅游險條款進行細分,針對團體游、自助游及公務旅行的不同特點制訂出不同的保險條款,確定不同的費率,加強風險防范。
4.將風險較大的醫療責任部分制定為特約條款或者附加險,厘訂專項費率。這樣既可以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需求,又可以有效防范逆選擇風險,全面提升旅游險的業務質量。
5.加強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尤其是與醫療責任部分相關的資料的收集,為厘訂費率,控制風險,尤其是醫療責任風險積累經驗,提供可靠的數據資料。對于那些通過平臺銷售旅游險的公司來說,在這方面具有很大的優勢,應該充分發揮這一優勢。
縣域保險市場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機構準入缺乏整體規劃,影響保險市場的正常發展各家保險機構為擴大業務規模,不根據區域的人口數量、財政收入、經濟特點等實際情況,盲目的增設機構,使縣域保險市場過度膨脹,造成保險機構之間的惡意競爭,不但保險產品的效力發揮不好,還會影響保險行業的聲譽,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縣域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如:2009年,大地保險公司在柳河縣設立了一家營銷部,但由于管理不善、保險產品不對路等原因,兩年的時間就撤銷了網點,售后服務跟不上,給參保人帶來了很多麻煩。(二)人員素質低,阻礙保險行業良好的發展前景一是結構不合理。保險從業人員中,只有為數不多的是公司正式員工,大多數是保險公司招聘的臨時營銷人員,文化程度不高,素質偏低,沒有接受過正規的保險培訓;二是部分保險從業人員在從事保險營銷活動中為了追求業績,根本不注重客戶的實際需求,因誤導客戶而導致不履行承諾的行為和現象時有發生,嚴重影響到保險公司的社會形象;三是人員流動率較高,由于招聘的業務員經常更換,給保險公司及社會帶來的負面影響很大。(三)用人體制過于簡單,營銷模式有待改進目前縣域保險機構的人員結構分為內勤、外勤,外勤人員均為保險公司向社會招收的業務營銷人員,這部分人員與公司之間是合同制,只象征性的繳納為數不多的保證金(一般在幾百元左右),經過短期培訓取得上崗資格證后,就可以進行保險產品營銷,營銷員憑銷售業績提層,與公司之間基本是電話聯系,公司對營銷人員沒有硬性的約束機制。由于這種一對一的銷售模式,很容易出現由于營銷員主觀上誤導和客觀上客戶理解偏差而導致對保險產品的誤解,繼而出現續期保費不到位、退保的一系列現象,不利于保險公司的長期發展。(四)產品開發不夠,針對性不強縣級保險市場銷售的產品基本上都是從城市到農村的簡單轉移,沒有針對縣域居民的專門險種,導致在縣域銷售的保險產品缺乏城鄉差異、地域差異和經濟發展狀況差異。具體表現有險種結構單一,為“三農”量身打造的險種少;產品同質性高,針對性不強,賣點不突出;內容陳舊,創新能力不足;部分保險條款冗長繁瑣,老百姓根本看不懂。(五)保險機構在縣域保險市場中的存在弊大于利保險機構從某種意義上講,可以稱之為保險“超市”,各家公司的保險產品匯集在一起,客戶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選擇不同的保險產品,很適合一些保險行業發達的國家和城市,但是,就我國縣域保險行業目前發展的情況看,老百姓對保險的認知程度還處于一個初級階段,保險還處于上門推銷的滯后狀態,縣域保險機構的存在弊大于利,主要表現在:一是實效性差。比如保戶體檢、理賠等,都要通過保險中介與各家保險公司聯系,然后才能進行到下一步驟,與直接購買專業保險公司產品相比,中間就要有一個時間差,影響了公司的辦公效率;二是產品效力發揮不好。由于保險機構多家產品,營銷人員的專業水平根本達不到對各家產品都了如指掌的程度,所以對產品的介紹也只是膚淺的毛皮,客戶不能夠深入了解產品的特征和效力,以至于客戶對保險機構不認可、不相信,即使買到的產品也不能夠完全發揮產品的效力;三是售后服務不到位。由于保險機構的產品很多都不是當地專業保險公司的產品,比如:柳河宏大保險公司的產品的機構都在長春市,本地根本沒有設機構,所以保戶買到產品后,各種售后服務都跟不上,嚴重影響了產品效力的發揮。
相關建議
(一)加強對縣域保險市場行為的監管一是要進一步完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實施細則及相關配套措施,使之切合縣域保險實際操作和執行力;二是要整合縣域保險監管力量,實行聯合監管機制;三是設立縣域保險監督管理機構,嚴防營銷員誤導欺詐、挪用保費;四是加大合規性檢查和懲處力度,同時加大信息披露。(二)合理規劃機構準入數量,防止競爭過度在保險市場逐步放開的情況下,國內外保險公司紛紛看好中國保險市場巨大潛力,為了防止機構過度膨脹帶來的一系列問題,需要管理部門在機構準入數量上進行科學合理規劃。(三)重視人才培養,造就高素質保險隊伍實行職業資格準入制度,大力推行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和從業準入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搞好培訓工作。(四)突出區域特點,優化保險產品根據不同縣域的自然情況、消費水平和需求特點,根據群眾的實際購買力和繳費習慣,有區域針對性地開發一些保費低廉、方便購買、適合縣域市場消費需求、條款通俗易懂、具有親和力的保險產品,解決相關保險產品、保險合同、宣傳資料的文字問題。挖掘客戶的潛在需求,引導客戶需求順應社會經濟發展變化的趨勢,為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開拓更加廣闊的空間。如:吉林省安華農業保險公司的農業保險險種,全省各縣銷售產品的投保額、理賠額標準都是一樣的,但是,由于地域自然情況的不同,每年遭受災害的程度也不同,比如吉林省白城地區周邊縣域常年干旱,而吉林通化地區周邊縣域農業自然災害發生率相對較少,這樣以來,白城地區的農業保險基本是“賠本”,而通化地區的農業保險基本是“保賺”。所以說開發險種,應該考慮區域劃分。(五)加強銀保合作,達到“三方”共贏保險公司應該加強與銀行之間的合作,針對地方經濟特點,大膽創新服務方式、開發特色險種,比如:安華農業保險公司可與涉農金融機構合作開發信貸產品,農戶用農業保險合同作為銀行貸款抵押,銀行為其發放農業貸款,如貸戶到期無法償還,由保險公司按一定比例償還,這既拓展了保險公司的業務空間,又為銀行和農戶提供了增信服務,提高了農戶的融資能力,可以實現銀行、保險公司、貸戶三方受益,有利于推動地方農村經濟的發展。(六)取締縣域保險機構,凈化保險市場縣域保險行業還處在發展階段,尚不需要“保險超市”的存在,合理有序的競爭才能促進縣域保險行業的健康發展,保險機構的存在是保險行業發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結果,但是目前縣域保險環境還不具備保險機構發展的空間,盲目的效仿并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建議取締縣域保險機構,凈化保險市場。
近年來,全球金融保險服務外包市場發展較快,我國應及時跟蹤國際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的最新發展特點和趨勢,掌握跨國公司外包的戰略布局和可能選擇,動態跟蹤印度等國家和地區承接海外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的發展情況,主動挖掘其成功的經驗和失敗的教訓,繼續鞏固日韓外包市場,在穩定好、維護好現有日韓外包客戶的基礎上,積極提升自身的服務水平和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已有的“先發優勢”,進一步加深對日韓外包市場的開拓。同時,由于歐美國家是世界上最大的外包發包國,而且在外包的項目上,低端、高端都有,且高端所占比例呈持續上升態勢;加之,其外包業務的規模日趨擴大,如果能夠在歐美國家金融服務外包市場中攬到業務,無疑對我國金融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以及貿易強國地位的提高具有不可低估的影響。因此,我國除了要繼續鞏固發展日韓金融保險服務外包市場外,還應著力對歐美金融保險服務外包市場高度關注,制定拓展歐美金融服務外包市場的有關措施和促進政策,尤其是針對本土歐美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要加大扶持力度,為我國獲得歐美金融服務外包業務提供重要保障。
二、制定金融保險外包優惠鼓勵政策
(一)出臺鼓勵政策
我國應根據國際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發展趨勢和特點,制定鼓勵金融保險服務外包行業目錄。一方面,應大膽“引進來”,政府可放寬銀行、證券、保險、基金、會計和審計等金融保險服務行業的市場準入條件,積極鼓勵跨國金融機構和大型外包服務提供商在我國組建服務外包分支機構或設立服務外包基地,這樣可以直接帶動我國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業務發展,帶來相關技術、經驗以及管理模式,培養出一批同國際接軌的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人才;另一方面,應勇于“走出去”,政府可將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業列入重點鼓勵發展產業,鼓勵本土金融服務外包企業與國際頂級金融保險外包提供商合資,或開展戰略合作與策略聯盟;鼓勵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廣泛進行海內外并購;主動加強海外市場開拓;建立合作共贏的戰略性客戶關系;努力承接規模較大、層級較高、系統完整的高端外包項目,逐步滲透到海內外大型金融機構解決方案和外包項目設計之中;以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產業的發展促進我國服務業向更高水平邁進。
(二)提供稅收優惠以及資金扶持
我國應加強制定并健全服務貿易信用保險、出口信貸及出口補貼等政策;推動設立國家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發展基金,支持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拓展海外市場;設立一定的標準對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進行認定,對認定的企業,給予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營業稅的適當減免,實行免征服務出口關稅,稅前抵扣研發費用,適當優惠和補貼企業租賃、自建或購建的辦公樓房;鼓勵地方政府設立本地金融保險服務外包風險投資基金或專項基金,聯合境內外風險投資公司,共同投資孵化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
(三)加大對外包服務商的融資政策支持
實踐表明,風險投資等資金對我國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發展壯大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為此,我國應努力改善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投融資條件,積極鼓勵外資、風險資本、民間資本等資金采取多種方式流入;探索建立擔保機制,對于國家認定的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允許其以所提供的產品等為抵押進行貸款融資;幫助具有條件的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推行股票上市,打通融資渠道;積極鼓勵地方和國家的政策性擔保公司給予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貸款擔保;鼓勵本土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創新,對于那些能夠帶來顯著效益的創新服務和產品,利用專項獎勵基金給予一定的獎勵。
三、健全金融保險外包法律框架
(一)健全金融監管法制
目前,我國尚未出臺專門的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法律法規,直接影響了我國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產業的公信力,制約了我國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的進一步發展。而國外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業發展較好的國家和地區,大多設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對金融保險服務外包進行監管規范,對外包提供商的選擇、監管、風險防范甚至有關外包至海外的注意事項都有所涉及,以促使金融機構有效控制風險,并為監管當局的有效監管提供依據。因此我國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首先,重點明確金融服務外包的范圍。其次,合理構建金融服務離岸外包的監管程序、內容與權限,監管法律應當對審查要求和具體程序作出明確規定。再次,注重對金融機構內控機制的監管,明確金融機構內部責任等事項。最后,規范金融機構應急機制。
(二)完善個人數據資料保護法
個人信息保護不僅是基本人權問題,還可能成為新的服務貿易壁壘。我國服務外包企業被一些國家禁止收集客戶信息,其理由就是中國沒有個人信息保護法。因此,在個人數據立法方面,可參照歐盟立法的標準,對我國個人數據保護進行完善,盡快出臺《個人信息保護法》,設立相關監督機構,建立一套系統的法律機制。可借鑒美歐安全港架構協議,通過政府的溝通協調,訂立有關信息安全港協議,同時通過行業自律加強個人數據的有效保護。如企業違反了信息安全港協議,應給予“商業欺詐”處罰,而不是以“侵犯隱私權”論處,因為兩者的性質、懲罰力度和執行機制不同。在涉及披露客戶信息問題方面,金融機構對客戶負有充分告知義務,事先征得客戶同意,而且應該要求外包服務商嚴格履行所接觸的保密協議,以確保客戶保密信息的安全。
(三)加強相關知識產權保護
為處理好金融服務離岸外包中的知識產權問題,必須進一步對相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環境進行完善,加大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執法力度。通過訂立有關合同來明確知識產權的歸屬,詳明接包方、發包方在外包關系存在期間的產權歸屬。發包方通過嚴密的法律條款、嚴格的合同審核來保障知識產權和商業秘密,接包方則嚴格規范合同起草、談判、審查和簽署,在合同條文中明確規定外包服務過程的知識產權保護。對于發包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接包方應考慮其知識產權的許可使用范圍、有效期及其他有關具體權限。接包方在利用發包方知識產權完成其外包業務時,應取得許可或授權,否則有可能造成對第三方知識產權的侵犯。
四、加強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人才教育培訓
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的發展也需要大量的專業人才為基礎,只有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人才隊伍,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才能在競爭激烈的金融市場中站穩腳跟。為此,高等教育必須適應形勢的發展,在高校內適當開展培訓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人才的課程。
(一)課程體系創新
目前多數高等院校的金融專業主要以貨幣銀行學等宏觀課程為主,金融外包實務課程沒有開設,這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學生的知識結構不能滿足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的客觀要求,因此在課程體系方面,應該重點針對相關專業及即將畢業的學生,進行一些專業融合,使不同專業基礎的學生達到金融保險服務外包復合型人才的條件。比如,對于計算機專業的學生,高等院校可借助金融服務外包實訓基地平臺,邀請金融保險行業專家擔任兼職教授,增設金融外包實務相關課程,強化學生金融保險專業知識,創新金融保險外包人才培養模式。通過這種教學模式,計算機專業的學生,強化了金融保險專業基本知識,并得到了金融保險服務外包的業務實踐訓練,在畢業前基本上就可以達到金融服務外包企業所需人才的要求。
(二)加強雙語教學
在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日趨全球的今天,為了我國能夠更好的發展金融保險服務外包市場,爭取海外市場份額,就必須具備同海外同行進行無障礙交流、溝通的能力。因此,在教育教學中,應大力倡導雙語教學以提高學生的語言能力,促進中西文化交融。在具體的實踐過程中,可以將外文原版教材用于英語課堂教學中。對于培養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人才而言,踐行雙語教學不僅僅有利于我國跟上全球金融保險服務外包市場快速發展的步伐,而且也利于我國金融保險服務外包教育同國際接軌,從而培養出更多復合型的務實人才。
(三)建設實驗室和實訓基地
目前大多數高等院校都非常重視校企合作,但是合作的深度和形式各異,嘗試將企業引進校園內尚不多見。為了更好地達到雙方優勢互補、資源互補,在院校可聯合建立服務外包實驗室和實訓基地,實驗室可為金融保險服務外包企業提供軟件設計、科研孵化和技術服務;在實訓基地,學院教師擔任基礎理論培訓,企業提供的工程師和項目經理擔任實訓教師,對金融及相關專業學生進行培養培訓,同時開展教師培訓、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提高金融保險外包服務人才的綜合技能和實踐能力。
五、結論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疾病譜的變化,人們的健康保健意識逐漸增強,對保健(功能)食品的需求將大大增加。保健(功能)食品產業發展的經濟意義和社會學價值將逐漸顯現,發展保健(功能)是解決新世紀面臨健康問題的一個重要手段,也是解決我國民生問題的一條重要途徑。
一、國外保健(功能)食品發展的一般情況
2006年,全球膳食補充劑(相當于我國的保健食品)的規模在680億美元左右。而美國的膳食補充劑的市場大約為225億美元,接近全球市場的三分之一;另外,功能(強化)食品為314億美元,天然有機食品為236億美元,個人健康護理產品為74.9億美元,都居領先的地位。
美國膳食補充劑的歷史開始于上世紀二三十年代,但真正快速發展期還是近二三十年,尤其是自1994年的《膳食補充劑健康教育法》出臺之后。由于幾十年來的反復宣傳,美國人已養成每天吞服維生素丸的習慣,有超過2億的美國人每天服用膳食補充劑,以此作為安全和自然的方法來維持健康和補充膳食營養的不足。自1991―2003年,這些產品的平均增長率在10―20%之間。
日本國民更傾向于服用食品形態的功能食品改善身體狀況,而非服用膠囊或片劑。隨著日本人平均壽命的延長,健康已成為日本國民越來越關注的問題。目前,日本是世界上平均壽命最長的國家,人口老齡化的趨勢日益明顯,醫療費用還會進一步增加。日本政府試圖通過鼓勵發展特定保健用食品(相當我國的保健食品)和營養功能食品等,改善飲食結構,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抑制醫療費用持續攀升。
近年來,歐洲人的用藥觀念正在發生一個明顯的變化,即越來越轉向草藥治病,草藥市場正在興起。歐洲主要國家食品補充劑的市場為:英國、德國和法國。
在英國,維生素、礦物質及補充劑產品在店面交易中增長最快。有38%的英國成年人服用過此類產品,其中的75%是固定的服用者。膳食補充劑占到了藥品店面交易的一半。維生素類、魚油、月見草油等產品占了市場很大的比重。
2005年,法國膳食補充劑市場的市場份額大約為9.5億美元,比2003年增長16%。最暢銷產品為植物提取物、維生素、草藥茶、替食型補充劑、減肥類等。調查表明:25%的法國家庭是膳食補充劑的服用者,47%的消費者偶爾服用,28%的法國家庭不了解食品補充劑。
德國膳食補充劑的市場較為成熟,這不僅是因為德國的政策相對寬松,也是由于德國人有食補傳統。大約80%的德國人服用一種或多種補充劑產品,比例在歐洲是最高的。在植物類補充劑中,圣約翰草是最熱銷的產品。
二、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產業的現狀
(一)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產業在社會經濟中的地位與作用
1、有利于國家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升級
經濟發展和居民消費觀念升級,帶動保健(功能)食品產業的發展。2008年中國人均國民收入已超過3000美元,城鄉人民幣儲蓄存款余額平均增長幅度達到26.8%,到2020年居民的人均收入將比現在翻一番。這是一個巨大的購買力市場。到2010年我國城市化率將超過45%,人口城市化會帶動生活方式的變化,對于功能食品的需求必然將逐步增加。
2、解決國民健康問題、降低醫療費用的重要手段
我國的衛生總費用1980年為143.2億元,到2007年增長到10966億元,猛增了76倍,人均達844元。許多調查數據顯示,亞健康人群數量己占總人口的60―70%。與生活方式密切相關的慢性疾病及其危險因素,已成為威脅我國人民健康的突出問題,對我國的公費醫療體系和醫療保險事業提出了嚴峻挑戰。保健(功能)食品產業的發展,無疑將使“預防為主”的理念得到深入貫徹,從根本上降低疾病的發生率,從而控制國家和居民用于疾病發生后的治療費用。
3、有利于拉動內需和解決就業
國務院經濟發展研究中心研究認為,每當功能食品行業實現3億元產值,可以解決1萬人就業,貢獻4000萬元稅收,并減緩5億元公費醫療負擔。如按2008年我國保健食品實現1000億元的銷售額,將可解決330萬人的就業,貢獻133億稅收,減緩1660億元公費醫療負擔。因此,大力發展功能食品產業,有利于促進消費、拉動內需、增加稅收、創造就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一舉多得的明智之舉。
4、有利于中國傳統文化向世界傳播
隨著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產業國際化步伐的加快,獨特的中醫藥傳統文化與養生保健知識,將更快更深入地傳
播到世界各個角落,這是中華民族對世界文明的重大貢獻,必將為向世界傳播中國優秀傳統文化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
(二)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產業發展的現狀
1、產業發展狀況
藥食同源,藥補不如食補等觀念,在我國傳統飲食文化中根深蒂固、源遠流長。早在上世紀80年代,保健(功能)食品作為一個現代產業,隨著生理學、生物化學、營養學、生物工程、生物制藥、植物化學、食品科學和食品工程等學科的發展以及人們經濟收入和健康意識的提高,逐步發展起來的,至今僅有近30年的歷史。在此期間,產業的發展盡管活力充沛,勢不可擋,但其過程卻跌宕起伏。
1986年,剛起步的保健(功能)食品行業銷售額僅為20億元。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標準》等一系列法規出臺,對功能食品的審批、生產經營、標簽、說明書、監管及廣告宣傳等方面做出了規范要求。1998―2000年,功能食品行業經歷了第一個高速發展階段,市場規模上升至400億元左右。但由于監管不力,產品質量不穩定和廣告違規宣傳泛濫,2000年后行業信譽受損,市場萎縮;2001年12月國家藥品監督局《關于撤銷中藥保健品批準文號的公告》,撤銷了1959個中藥保健品的批準文號,2002年產業的發展進入低谷,市場規模下降到300億元。2003年“非典”后,由于消費者疾病預防意識的提高,功能食品市場開始復蘇,穩步上升。2007年達到600億元,現今約有1000億元的規模,成為我國制造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上世紀80年代末約有企業數100家左右,至今已發展至超過3000家。在這3000多家保健(功能)食品企業中,投資總額在1億元以上的大型企業只占1.45%,投資總額在1億元以下、5000萬元以上的中型企業占38%,100萬元以上的企業占6.66%,投資l00萬元以下的小型企業占41.39%,投資不足10萬元的作坊式企業占12.5%。這表明,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的生產企業以中小企業占絕大多數,成規模的大型企業較少。目前保健(功能)食品企業仍然面臨著諸多的市場選擇,適合其健康發展的市場和政策環境有待進一步完善。
2、保健(功能)食品的審批和市場情況
自1996年3月15日衛生部頒布的《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實施以來,截止到2008年底,獲批準的保健食品總數達9664個。獲批產品中,國產9070個,進口594個,80%的進口產品來自美國、日本、澳大利亞、新西蘭等國家。功能訴求主要集中在增強免疫力、營養素補充劑、輔助降血脂、緩解體力疲勞和調節腸胃菌群等五方面;產品劑型則以膠囊、片劑、口服液、丸劑等為主;原料以食藥兩用原料所占比例最大。
保健(功能)食品市場普遍存在取得批準文號多,上市流通產品少的現象。已經獲準的保健(功能)食品中,在市場流通的僅占獲準總數的三分之一左右,除少數產品作為儲備外,多數是屬同質化、低水平重復和科技含量較低的產品;其中,功能類保健食品占據主導地位;營養補充劑占10.9%;普通食品形態僅占0.8%,倒數第一,這是一個值得引起重視的傾向。
3、我國保健食品的管理體系
《保健食品管理辦法》及相關的部頒規章構成了我國保健食品的管理體系,其中《保健食品功能學評價程序和檢驗方法》規定了12項保健功能的評價程序與檢驗方法,2000年調整為22項,2003年5月衛生部又公布了《保健食品檢驗與評價技術新規范》,將受理的22項功能擴展為27項。
2005年4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頒布了《保健食品注冊管理辦法(試行)》,并于2005年7月1日起實施,明確了對研發報告、配方原料及安全性的要求。同年還了《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暫行規定》等法規及相關文件。2007年,又相繼出臺了《保健食品命名規定(試行)》、《營養補充劑標示值等有關問題補充規定(征求意見稿)》等法規及相關文件。
2009年2月,我國《食品安全法》出臺,其中第五十一條明確規定:“國家對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實施嚴格監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目前,在國務院領導下,各主管部門已在廣泛聽取專家、企業和各級管理部門的意見的基礎上,正重新制(修)訂我國功能(保健)食品法規和標準體系,以推動我國功能(保健)食品行業步向穩定、健康的發展軌道。
三、對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產業未來發展的思考
(一)我國保健(功能)食品產業應與其他產業的發展相適應
2007年全國規模以上食品工業總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重是7.07%,按工業增加值計算,其比重是7.17%,吸納就業500萬人,對GDP的貢獻是3.5%,見表。2007年保健(功能)食品總產值為600億左右,占食品工業的比重是2.1%,大大低于發達國家水平,對GDP的貢獻只有萬分之七,顯然與其地位十分不相稱。需要政策上的支持與鼓勵。
(二)我國功能(保健)食品產業發展亟待創新
2008年中國人均國民收入已超過3000美元,表明我國健康產業將進入快速增長的機遇期。依據人民生活水平和世界健康產業發展程度推測,我國功能(保健)食品市場潛在規模應為2000億元人民幣左右。但實際上,近幾年我國保健(功能)食品市場規模約為600―1000億元人民幣。知識創新的不足、管理體制與監管機制的不完善、企業發展機制的不健全等弊病影響了產業的發展。因此,功能(保健)食品產業發展亟待創新,包括科技創新、管理創新、企業機制創新等多方面。
(三)以食品為載體具有中國文化與資源優勢的產品,應成為保健食品開發的重點
功能(保健)食品的核心詞是食品,不能喪失食品的本質,臺灣這類產品占整體保健食品認證的60%,而中國大陸僅占0.8%,因此,以食品為載體的產品應成為今后保健(功能)食品開發的主流。
近年來,從天然動植物提取的活性成份如番茄紅素、葉黃素備受關注,發展迅速,但目前我國這類功能(保健)產品還不多。我國有12800多種藥用植物資源,但允許用于保健(功能)食品的僅有201種,其中“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也只有87種,凡名單以外的原料要作為“食品新資源”或“保健食品新原料”對待。然而,中草藥是我國特有的天然資源,是開發具有中國特色的功能(保健)食品的好材料。由于我們的基礎研究不夠,加之工藝落后,研究水平已落后于日本、韓國。但這是一個很有發展潛力、應奮起直追的領域,需要進一步研究它的安全性、功效性,以開發新型的、中國特色的功能(保健)食品。
(四)信用體系與資源信息平臺建設是保健(功能)食品產業發展的重要保障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保健(功能)食品信用體系按功能可分為制度建設系統和服務系統。根據國家8部委的提綱精神,制度建設系統主要涵蓋保健(功能)食品信用管理重點、信用征集與評價機制、信用獎懲和公示制度等。服務系統主要是技術支持平臺,即利用現代化網絡技術支撐信用信息數據庫,提供信用信息資源共享。保健(功能)食品信用體系的建立可以從信用管理分類運行機制、信用征集與評價機制、信用獎懲和披露機制、完善企業信用體系數據庫的建立等多方面進行。
關鍵詞:新媒體 手機報 校園
手機新媒體,是指以手機或者移動終端作為信息的采集和展現工具,以通信網絡和互聯網作為手機的傳播網絡而開展信息傳播活動的媒體。它包括手機報紙、手機上網、手機雜志、手機廣播等表現形式。①手機報是以手機為媒介傳遞包括紙質媒體信息在內的多媒體信息,目前主要通過彩信(MMS)形式實現,被稱為繼報刊、廣播、電視、網絡之后的“第五媒體”。
《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統計報告》(2011年1月)中提到: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3.03億,較2009年底增加6930萬人。與手機新媒體有關的業務如手機報,依靠其成本低、傳播速度快、網絡化程度高、互動性強等特點,發展速度讓傳統媒體望塵莫及。②到2009年底,全國手機報用戶已達到1.5億,付費用戶達到7000萬。大學生中,手機的普及率非常高,他們對新興事物更感興趣,態度更寬容,是發展手機新媒體相關業務不可忽視的市場之一,此時,加大手機報在大學校園里的發行和推廣力度,就顯得尤為迫切。雖然手機報作為一種新型報紙發展勢頭迅猛,但手機報業務在我國仍處于起步期,在發展過程中不可避免地會碰到一些瓶頸制約。
筆者及研究團隊通過對合肥市六所高校(安徽大學、合肥財經學院、安徽建筑工業學院、安徽醫科高等專科院校、安徽農業大學、新華學院)中的300名同學進行了隨機的問卷調查(其中有效問卷298份),初步了解了合肥市大學生手機新媒體的使用狀況以及他們利用手機新媒體接收信息成分的相關資料,據此試圖分析合肥市大學生手機報市場的發展現狀和制約因素,進而探究未來的發展策略。
大學生手機報發行所面臨的瓶頸制約
面對大學生的手機報市場有待開發,有效受眾少。在這次名為《合肥高校學生利用手機新媒體接收信息的比重及信息成分分析》的問卷調查中,實際上有1904人參與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在1904名受訪者中,有1453人使用手機新媒體。其中300個使用手機新媒體的同學填寫了問卷。通過對298份有效問卷的錄入、統計和分析得出,這298名同學中僅有80個定制了手機報業務,訂購率僅為30%。這80名同學中,64名同學表示會繼續訂閱,占總訂閱人數的80%,16名同學表示不會訂閱,占總訂閱人數的20%。由此可見,合肥市的大學生手機報市場遠遠沒有被充分開發,訂購手機報的相對人數較少。但同時,已訂購手機報的大學生對手機報使用的忠誠度較高,這一群體會長期地支持手機報。
面向大學生市場的手機報種類不多,市場細分不夠。分析受訪者填寫的具體訂購的手機報種類可以看出,面向大學生市場的手機報種類比較單一。調查結果顯示:訂購《新聞早晚報》的人數是63人,占訂手機報總人數的78.8%,《體育新聞》占6.1%,《Chinadaily英語報》占1.3%,《樣式手機報》占3.8%,《新聞周刊》占7.5%,其余占2.5%。在大學生手機報市場中,除了與移動運營商合作的《新聞早晚報》占了較大的市場份額外,其他類型的手機報并沒有占領較大的市場。就調查結果來看,43.6%的手機報訂購用戶認為市場上針對大學生的手機報很少,48.8%的用戶認為市場上根本沒有針對大學生的手機報,僅有7.6%的用戶認為市場上有不少針對大學生市場的手機報。由于合肥市大學生手機報市場遠沒有被充分開發,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校園手機報來填補這一塊空白,校園手機報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
內容同質化。手機報相較于其他傳統媒體而言,制作成本和市場準入門檻都比較低,這就導致了手機報市場競爭激烈,手機報內容同質化。目前很多手機報的內容都是其他媒體新聞內容的縮減版,缺乏原創性的內容和獨家新聞。③據統計,現在報紙、新聞網站、手機報每天的重復率高達60%。而手機報細分不足,導致受眾模糊,就無法提供有針對性的內容。目前手機報在大學校園里的發行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參與問卷調查的80名同學中,42.5%的同學認為目前市場上的手機報內容同質化高,沒特點,21.3%的同學認為手機報內容太少,36.3%的同學認為這些手機報缺乏針對性。關于這一點,筆者通過查閱資料發現,④全國手機報定位大致相同,缺乏針對性,除了少量財經證券類之外,全都是綜合類新聞,并且信息結構、運營方式也都大同小異,把傳統媒體的同質化問題帶到了手機報。
手機報價格偏高。根據本次調查,只有3.8%的大學生手機報用戶認為目前市場上的手機報價格偏低,70.9%的用戶認為價格適中,而25.3%的用戶認為價格偏高。筆者通過采訪非手機報用戶的大學生后得知:手機報資費太高是他們選擇不訂購手機報的重要原因之一。筆者認為,手機報價格偏高是由盈利模式單一造成的。手機報的盈利模式有三種:對彩信定制用戶收取包月定制費;手機報訂閱用戶通過訪問手機報WAP網站按時間收取費用以及通過增加廣告提高收入。但目前主要依靠前兩種方式盈利。⑤有限的訂閱收入,要由網絡運營商、技術服務商和傳統媒體三家分享,而依照目前的收益分配情況,網絡運營商和技術服務商分得了大部分的收益,而作為內容提供商的傳統媒體的收益平均只占到整個收益的20%左右。這種盈利模式和分配方式并不適合手機報當前的發展。手機報的良性發展需要三者互相協調,遵從公平有效的分配模式。因此筆者認為,降低手機報的費用可以通過豐富盈利模式,附加增值服務的方式實現,進而進一步擴大手機報市場。
宣傳推廣不力。當今社會,任何一份報紙想要獲得更大的發行量,就不得不在自身的宣傳推廣和整體營銷上下足工夫。手機報作為一種新媒體,加大自身的宣傳推廣力度,使自己的內容和品牌更廣為人知,是手機報健康發展的重要一環。但是筆者通過走訪安徽大學、安徽農業大學、新華學院等6所高校,發現校園里和營業廳里鮮有關于手機報的宣傳推廣。就調查結果來看,有67.5%的用戶是通過贈送或者業務綁定的方式知道自己訂購有手機報,7.5%是通過朋友介紹知道的,只有12.5%的用戶是通過廣告得知手機報的信息,剩下的12.5%的用戶是通過其他方式知道手機報的信息。手機報在宣傳推廣上的力度較小,使得很多大學生不知道手機報的存在,這是手機報在大學校園里推廣的不足之處。
校園手機報發行的可行性策略
由上文調查可知,在校園手機報的發行過程中,網絡運營商、技術服務商和內容提供商都扮演著不可替代的角色。要突破校園手機報的發展瓶頸,最迫切的是制作出在數量上足夠大學生選擇的并且細分市場、定位明確、內容優秀的手機報。在吸引更多受眾、提升盈利空間的同時還要協調網絡運營商、技術服務商和內容提供商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共同促進手機報的良性發展。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第一,占領細分的大學生市場,提供針對性的內容。針對目前合肥大學生手機報市場上手機報紛繁復雜、缺乏有效受眾的情況,此時適應新媒體發展潮流,為大學生量身定做的手機報,則會比較容易獲得大學生群體的青睞。根據調查,大學校園里手機報的訂購者中,女生占64%,男生占36%。女大學生更偏好使用手機報。因此可以針對不同性別,手機報內容提供商提供更加有針對性的信息。調查結果同樣顯示,在校大學生中,手機報用戶有68.8%是大一學生和大二學生,內容在這方面可以有所側重,穩定已有的用戶,同時還要繼續爭取其他年級的用戶。利用手機報即時傳播的特性,根據具體訂閱者的年級、學校和專業等具體信息,建立訂閱者檔案,提供有針對性的內容。針對性的內容容易吸引固定的受眾群體,他們會成為校園手機報的有效并且忠誠的訂閱者。
第二,提供有新意和個性化的優秀內容。手機報是一種新媒體,目前還沒有獨立采訪權。因為缺乏專業的記者和編輯隊伍,所以在內容上缺乏新意,導致手機報同質化高。所以,校園手機報可以和傳統校園報刊合作,彌補自身的不足之處。如果不和傳統媒體合作,校園手機報可以讓一些專門為手機報寫稿的加盟,以便第一時間獲得區別于其他媒體的新聞信息。經過嚴格審稿并且精心組織稿件,使校園手機報更具有可讀性。同時手機報還需要做好內容策劃,在提供和大學生有關的時事新聞的同時,做好內容豐富、特色鮮明、及時實用的專題。例如可以在每個星期的固定時間具體的服務專題,提供學習、就業等方面豐富的信息。為了進一步提高它的實用性,校園手機報可以和當地人才市場合作,及時提供各種求職信息。總之,新意和個性化是手機報內容吸引受眾的關鍵。
第三,加快構建完整產業鏈,豐富盈利模式。由于目前手機報主要依靠訂閱者付費來盈利,用戶承擔了較多的費用支出,必定會影響訂閱者的訂購熱情。手機報應該向傳統媒體學習,引入廣告機制,降低訂閱者應付的費用,從而占領更大的市場。校園手機報由于傳播成本低,可以吸引大量的廣告客戶;面向的受眾固定,信息抵達率高,投放面向大學生市場的廣告能夠起到很好的廣告效果。而且,據調查結果顯示,46.3%的被訪者表示可以接受手機報中添加廣告。剩下的受訪者多數表示,如果手機報的內容沒有因為廣告增加而縮水,手機報中的廣告也是可以接受的。這時,網絡運營商、技術服務商和內容提供商需要就利益分配關系進行協調,使分配方式更加合理,共同促進校園手機報的良性發展。另外⑥,手機報的收入來源不應該局限于報業,而應該開展多種服務。其中,開展增值業務,取得經濟效益,是手機報實現盈利的重要途徑。
第四,加大宣傳和營銷力度。手機報的宣傳和營銷方式可以借鑒傳統媒體的方法,同時也要利用手機新媒體本身的特性。手機報在大學校園的宣傳可以充分利用校園廣告和傳單的方式,這種方式比較容易獲得大學生的認可。同時手機報在發行的時候還要充分利用每一次市場機會,節假日、重大體育賽事,這些都是促銷推廣的時機。加大宣傳和營銷力度,手機報不僅可以獲得更多老用戶的認可,還可以爭取更多的新用戶,從而擴大影響力,甚至是建構手機報品牌。
目前大學生手機報仍處于起步階段,不可避免地會遇到各類問題。但是從長遠的角度看,手機報在大學生市場中具有廣闊的市場與良好的發展前景。突破手機報在大學生市場中發行上的種種瓶頸制約,是手機報健康發展的關鍵之一。校園手機報以其便攜性、即時性、分眾性、交互性等特點,將會成為大學生重要的信息來源。(本文為安徽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全國大學生創新性試驗計劃項目課題)
注 釋:
①李巨川:《帶著體溫的報紙――手機報的現狀和未來》,《新聞戰線》,2008(9)。
②李景中:《超越自我才能贏得未來》,《青年記者》,2010(21)。
③何延潤:《手機報繁榮背后的隱憂》,《通訊世界》,2007(31)。
④《中國傳媒科技Science & Technology for China’s Mass Media》,2008(12)。
⑤鞠宏磊:《手機報盈利模式探究》,《當代傳播》,2008(1)。
⑥匡文波:《論日本手機報紙的盈利模式》,《傳媒Media》,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