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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財稅政策
基金項目:2015年東莞職業技術學院科研基金資助項目(項目編號:2015C28)
中圖分類號:F81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6年9月27日
一、引言
東莞作為一個中小企業制造名城,在經過30多年改革開放大格局下的高速增長之后也步入“新常態”,正處于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爬坡越坎階段,產業層次整體不高的局面亟待改變,突破關鍵就在于大力實施創新驅動,大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因此,能否準確識別阻礙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瓶頸因素,并采取適宜的措施予以消除,無論是對于中小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還是東莞經濟的轉型升級都具有重要意義。
二、東莞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現狀及影響因素
(一)東莞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現狀
1、創新活動的研發投入強度不夠。企業的自主研發投入是技術創新的核心基礎,技術創新是中小企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因素。本文以研發費用與企業銷售收入比值來說明創新活動的科研經費投入強度。根據以往的經驗,研發費用不足銷售收入1%的,企業難以生存;達到3%的,企業可以勉強維系;達到5%的,才有可能與其他企業競爭;而只有達到8%的,才有機會發展壯大。通過對東莞在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上市企業中的惠倫晶體、正業科技、碩源科技、粵林電氣等8家資源較豐富的企業財務年報的測算,近三年研發投入平均也只有4%上下,而其他數量眾多、資源貧乏的中小企業的研發投入就更不樂觀。
2、創新成果有限,產業化程度低。由于東莞過去多數民營企業以出口加工貿易為主,從事低附加值的生產環節,沒有掌握核心技術,整個產業鏈也比較低端,導致中小企業長期未能形成良好技術創新意識。盡管在大眾創新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大背景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狀況明顯好轉,但是由于中小企業自身經濟資源先天薄弱,導致技術創新的研發投入嚴重不足,直接影響技術創新成果的數量和質量。即使企業形成了專利技術,由于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不健全、創新成果商業化與產業化程度不高,導致許多授權專利成果只停留在紙面上,沒有完全轉化為現實生產力,進一步削弱了中小企業進行技術創新研發投入的積極性。
(二)東莞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影響因素
1、企業經營成本過重,融資困難。節能減排和量化寬松貨幣政策的實施導致各類生產材料、能源價格上漲,用工荒致使企業人工成本迅速增加,在各種生產要素聯合漲價的壓力下,中小企業運營成本也大幅度攀升。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抗風險能力弱,對宏觀經濟形勢更加敏感,在外需低迷、內需收縮的局面下,中小企業發展指數(SMEDI)自2011年第一季度開始下降到100以下,至今仍然未超過100這一“枯榮線”。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由于天然高風險性和規模弱勢,在經濟不景氣且經營持續成本上升情況下,很容易出現資金短缺,靠自身積累獲得技術創新資金比較困難;同時,銀行等金融機構更傾向于為大型企業提供資金支持,以降低貸款風險,加上風險投資、信用擔保制度等還不夠完善,以致中小企業外源性融資渠道極其有限。中小企業受制于資金短缺,難以制定和實施長期的技術創新規劃,是一直以來限制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發展的瓶頸因素。
2、中小企業創新人才基礎薄弱,人才流失嚴重。盡管中小企業提供了大量的城鎮就業崗位,但對高素質創新人才吸引力明顯不足。因為中小企業無論工作穩定性、薪金待遇、職位晉升等方面在短期內都無法和大型企業相比,導致多數高素質人才不愿意選擇高風險的科技創新型中小企業就業。根據課題組成員對東莞松山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部分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的隨機抽樣問卷調查顯示:企業員工本科學歷絕大部分都未超過50%,這對于以創新為使命和生存手段的高新技術企業來說無疑折射出人才儲備不足。代表東莞最高科技水平的松山湖開發區中小企業況且如此,其他鎮區的中小企業人才資源就可想而知了。由于中小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水平有限,企業并未進行系統的職位分析和職位價值評估,導致制定薪酬制度不合理,績效工資或期權沒有起到足夠激勵作用,同時企業內部人才培訓體系不完善,影響員工對企業文化的認同感,以上原因都是加速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人才流失的主要因素。
三、東莞促進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財政科技支出強度不夠。近年來東莞在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新驅動的背景下,財政科技支出絕對量不斷增加,對企業的科技扶持力度持續增強。由于無法獲得具體的中小企業創新財政科技投入,但東莞是中小企業制造名城,所以用總的財政科技撥款數據來替代中小企業財政科技支出也不影響總體判斷。地方政府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扶持力度用財政科學技術支出占地方財政總支出比例來衡量。深圳作為產業轉型升級成功典范的創新之城,近五年深圳市財政投入科技創新的資金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例基本維持在5%以上高水平,帶動了全社會研發投入強度穩步提高。如圖1所示,盡管東莞的財政科技投入力度不小,相對強度基本都在3%以上,但是和深圳這種標桿性的創新之城比較,差距還是十分明顯。在2009~2013年度期間,從絕對財政科技投入來看,東莞的最高投入年份是2012年的18.54億元,而深圳即使是最低投入年份2011年也有70億元;從財政科技投入強度來看,東莞除了在2011年的財政科技投入強度略微高于深圳之外,其他的四個年度都遠遠落后于深圳。所以東莞在財政科技投入強度上有待于加強。(圖1)
(二)扶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財政政策不到位。目前,東莞還沒有建立起健全的有效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投融資體制,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緩解。首先,財政補貼的重點本應向吸納就業和促進技術創新的中小企業傾斜,而在實際操作中,財政補貼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普惠性,財政補貼面廣量小,對中小企業創新的支持力度非常有限;其次,政府扶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杠桿效應還不突出,還不能夠以有限的財政資金撬動整個信用擔保體系的大發展。盡管政府財政直接投資設立的政策性信用擔保機構有一定規模,但是對互助擔保機構投入不足,對再擔保投入建設滯后,也影響了財政資金扶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杠桿作用,不利于形成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靈活有效、面向市場的擔保機構體系;最后,財政扶持推動擔保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建設滯后,同時由于創新性中小企業具有天然的高風險性和規模劣勢,最終導致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資金融資扶持積極性不高。
(三)政府采購政策不利于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是“需求拉動”政策,既可以為中小企業創造穩定的市場需求,降低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風險,又可以通過其示范效應引導全社會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投入,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發展有極大促進作用。雖然東莞政府采購制度也有鼓勵自主創新的相關規定,但是由于對中小企業高新技術產品的政府采購比例不高,同時缺乏可行產品認證制度和自主創新企業評價標準,且政府采購實施細則也不夠完善、政府采購的監管不到位等一系列問題,導致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扶持作用并不明顯。
(四)稅收優惠政策中小企業難以享受到位。現行促進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側重所得稅為主,流轉稅優惠相對較少,且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優惠政策覆蓋面窄、優惠力度較小、設計內容分散、扶持環節較片面、地方財政執行力度也不夠,導致現行稅收優惠政策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促進效果不顯著。同時對人力資本加速形成的稅收激勵措施也不夠完善,削弱了科技人員的創新意愿等,增加了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投入的負擔和風險。這種不以科技研發投入為核心優惠對象的稅收政策,容易脫離激勵科技創新的初衷,也嚴重影響了中小企業創新能力培養的成效和質量。
四、完善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財稅政策建議
(一)建立穩定的財政科技投入增長機制。東莞近年來財政科技支出的絕對總量雖不斷增長,但財政科技支出占一般財政支出的比重相對量卻波動幅度過大。政府應該通過地方立法明確規定每年財政預算中財政科技投入的增長幅度應高于經常性財政收入的增長幅度,并且財政科技支出占一般預算財政支出的比重不得低于5%,實現財政科技投入的制度性增長,充分發揮財政科技支出的導向作用和乘數效應。同時科學合理編制年度財政預算,優先安排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投入,并加強預算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預算中安排的中小企業財政科技創新支出能夠得到嚴格的執行。另外,在提高地方政府對中小企業財政科技投入的同時,必須確保企業科技投入的主體地位。
(二)健全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融資體系。地方政府除了繼續改善銀行抵押和擔保貸款這種傳統的中小企業融資環境,也要大力發展融資租賃、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比較新型的融資渠道。中小企業的融資風險是金融機構無法回避的現實問題,所以政府要從政策層面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就必須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指引,貫徹政府主導的理念,建立健全的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對擔保機構為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提供新增貸款擔保而產生的風險,財政給予擔保風險資金支持,通過這種財政資源配置給政策性擔保、再擔保機構,間接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地方政府應該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及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投資引導基金,完善其風險投資機制,并聘請專業的創業投資機構進行運作和對其所投項目進行跟蹤管理,立體構建“撥、貸、投、貼”的財政金融聯動投入機制,推動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提供融資支持。
(三)加大政府采購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激勵。政府采購政策可以為創新的中小企業提供穩定的產品市場,有助于降低中小企業研發風險和市場競爭風險。因此,地方政府應該制定比較完善的政府采購管理辦法,明確政府采購規模占GDP的比重,逐步擴大政府采購范圍。同時逐步完善《東莞政府采購實施細則》等配套措施:一是要建立對自主創新產品的認定標準和認證制度,進一步明確中小企業專用采購目錄和采購比例;二是要初步探索中小企業創新產品的“首購”和“優先購買”制度,以便降低中小企業科技創新市場競爭風險,為中小企業創新發展開拓市場;三是要降低中小企業參與政府采購的準入條件,比如降低單筆采購合同金額,降低對企業資質信譽的要求等,并適當給予其投標價格一定優惠。
(四)加大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力度。國家近年來大力推行結構性的減稅,多項促進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也陸續出臺,但經濟下行壓力局面依然十分嚴峻,中小企業經營依然困難重重。東莞作為中小企業制造名城,應該進一步加大稅收優惠力度便于促進中小企業在有限財力中加大創新投入,釋放更大經濟活力。建議允許科技創新型的中小企業建立科技開發準備金,借款利息支出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據實列支,并可以無限期遞延扣除政策。科技開發準備金用于企業研發、引進技術吸收、知識產權保護利用、技術培訓等方面。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及時更新設備,允許其采用加速折舊方法,同時對技術轉讓或提供技術服務實行免于征收增值稅。對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實行三年免征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財稅部門要提高對中小企業稅務服務意識和服務質量,減少中小企業獲得創新稅收優惠的成本,把提升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能力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作為培育稅源的重要保障。
(五)完善科技創新人才優惠政策。高水平的科技人才是中小企業創新的源泉,所以政府不僅應該鼓勵企業對現有員工進行再教育培訓,而且應該為中小企業引進科技創新人才搭建平臺,提高科研創新人才的優惠待遇。因此,東莞地方政府可以對中小企業的職工教育經費實行一定配套補貼,對于企業購置的用于員工培訓的設備等投資提高貼息貸款,以降低員工培訓成本。在提高科技創新人才的優惠政策方面,對中小企業發放給科技人員從事科研創新活動的各類獎金、津貼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對中小企業科研人員參與自主創新項目所取得的收入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因參加研發項目所獲得的獎金和專利權等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可將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實行一定比例的稅收返還。同時,應進一步完善企業科技人才在子女入學、住房福利補貼、戶籍、醫療保健、職稱評審、科研經費資助等方面配套措施。
(六)建立財稅政策監督管理和績效評價機制。大力推進績效評價,完善項目管理制度,提高績效意識,切實加強對財政專項支持中小企業科技創新資金的監督檢查。東莞政府應首先明確劃分權力與責任范圍,組織財政、審計、中小企業局等部門聯合調查組對科技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程監督管理;其次,結合東莞中小企業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績效評價管理辦法、實施方案、實施細則、指標體系,明確績效考評管理要求,推進績效評價管理體系建設。在財稅政策實施之前,對科技創新型的中小企業進行科技資金申請流程和使用范圍進行輔導,同時不定期的進行常態化期中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尋找原因并提出相關整改措施;最后,項目結束后進行總結和評估,其結果也同時作為今后立項、確定預算及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中騙取、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等行為,按相關法律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有關單位及相關人員責任。
主要參考文獻:
[1]賈康.論支持科技創新的稅收政策[J].稅務研究,2015.1.
[2]陳華.山東省運用財稅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對策建議[J].經濟研究參考,2014.45.
關鍵詞: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機制探索
中圖分類號:G64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812-2485(2013)03-008-02
黨的十報告指出:“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而科技創新,創新是核心,創新的實現取決于人的創新精神、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因此黨的十同時向我們的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培養出一大批具有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創造型人才,保持國家的可持續發展。而高等院校作為培養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陣地,首當其沖應以培養學生創新能力為己任,加強對大學生創新素質的培養。而在現有的大學創新教育的形式中,與培養大學生綜合素質與創新能力緊密相關的科技活動無疑是一個重要的內容與途徑。
1 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是在1999年,由團中央發起組織的第一屆“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作為標志,發展為目標國內各高校開展的以“挑戰杯”為主的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這對大學生形成創新意識、培養創新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當然,當前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發展也受到了一定的影響和制約。
1.1 學校對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視和支持程度不夠
培養大學生科技創新能力是提升高校辦學水平和建設創新型校園的重要途徑。據了解,目前大多數高校的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歸口都在校團委,具體事務工作由學生社團組織承辦,因此,其活動內容、形式、規模及宣傳動力力度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局限性。
1.2 學生主動參與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意識不強
受校園文化多元化的影響,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缺乏濃郁的學術氛圍。當今大學校園中,校園活動豐富多彩,學生參與活動的選擇余地日益寬泛,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學生對科技創新活動的參與度。其次,學生參加科技創新活動的主動性較差,學生參加活動的課題一般為老師的現有課題,按照老師原有的思維創作,影響了學生自主創作的積極性。
當然,不容忽視的是,我們必須看到大學擴招后,生源學習水平整體下降,部分學生基礎知識不扎實的事實,也就是大學生科技創新知識儲備的不足。而創新思維、創新實踐的能力及創新知識的儲備直接影響著大學生其參與科技創新活動的積極性和可行性。科技創新活動不僅需要扎實的基礎還需要高端的專業技術,許多學生進入大學后僅有興趣,但缺乏學習專業技術的時間和能力,主動性也比較差。
1.3 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長效機制缺乏
目前,在學校的日益重視下,學生參加課外科技活動的人數呈現逐年上升趨勢。但受資金、時間、比賽性質及科技創新活動短期不易出成果等諸多原因的影響,研究課題大都淺嘗輒止,缺乏有效的接力,最終導致研究浮于表面,難出精品。
2 構建高校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長效機制
2.1 加強宏觀領導,構建創新體系
高校要轉變教育觀念中不利于培養科技創新人才價值觀、質量觀和人才觀。以創新教育觀念為先導,以加強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際能力為重點,使教育由注重傳授知識向更加注重培養學生學習能力和創造能力轉變,同時不斷健全制度保障,建立學生科技創新制度的基本框架。首先,高校應該解放思想,為學生營造一個良好的科技創新氛圍。轉變教學方式,以培養學生科技創新的興趣,并加以正確的引導,改變以往的陳舊教學模式,鼓勵學生創新。其次,應成立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領導小組,出臺鼓勵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條例和辦法,制定大學生科技創新管理政策和大學生學科競賽統籌配套規章制度,創建激勵體制,學校出資并且配合社會資金設立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基金,調動大學生科技創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第三,應成立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指導專家庫,定期對大學生的科技創新項目給予評審,對優秀項目給予表彰,形成良性循環。
2.2 強化正面引導,營造濃厚的科技創新活動的氛圍
科技創新活動并非必修課,大學生參加與否都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礎上,要提高高校學生整體科技創新嫩嫩公里,必須使他們認識到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意義。因此,學習可以利用校園網、廣播臺、校報、宣傳窗專欄等媒體進行全方位的宣傳發動,使大學生對科技創新活動的目的、要求、程序以及預期結果等均有所了解,努力形成有利于科技創新的輿論氛圍;其次,開設與活動相關的創新課程,開展科技創新基礎知識的學習,讓學生了解科研選題、申報、立項操作的基本流程,了解各類科技競賽的基本情況,引導更多的學生投身到科技創新活動中來;加強基本科技創新技能的訓練,引導學生發現問題、思考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3 提供全面指導,健全學生科研導師制
加強指導教師隊伍建設,是開展好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重要條件。教師是推動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關鍵點,他可以對科技創新各個環節進行把關,避免了學生的盲目性也避免了項目資金的浪費,保證了項目的可行性,引導學生正確的投入科技創新。同時,應制定教師在指導創新和創新實踐過程中的工作量計算和獎勵辦法,充分肯定指導教師的勞動成果。
2.4 豐富活動形式,搭建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平臺
高校可以以“挑戰杯”大學生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和“挑戰杯”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為龍頭,開展以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電子商務大賽、職業生涯規劃大賽以及各類專業競賽為重點的大學生科技創新系列活動,著力于搭建特色化的創新型校園文化平臺。在開展重大校園文化活動時,要重點扶持一些學生的科研課題,大力支持學術類社團活動,著力培養大學生科技創新能力和團隊合作意識。
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長期培育、研究、扶持的重要課題,它涉及到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校園文化建設,更涉及到國家的科技創新、產業開發。《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強調:“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涌現的局面。”高校作為培養科技創新人才的搖籃,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1 章紅芳. 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長效機制的探索. 中國電力教育,2009(3).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活動,圍繞“創建科技強市”、“企業服務年”、“科技幫扶促調”等活動,根據省科技廳《關于深入開展科技幫扶促調活動的通知》(浙科發政〔2009〕24號)和*市委提出的“強工業、興三產、優環境、促民生”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為實踐載體,“服務企業、服務基層”為重點,通過開展科技幫扶促調專項行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幫助企業克難攻堅、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切實促進我市企業升級、科技企業培育、科技項目申報和知識產權等工作的長足發展。現就我局進一步做好科技服務,支持企業發展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一批工業科技創新項目,大幅提升工業自主創新能力。
按照新型工業化要求,推進機電裝備、新型電子產品、節能降耗、新材料與推廣應用、綠色化工及清潔生產、傳統產業提升等方面的技術創新,加快制造業向高端發展,并拉長產業鏈。重點支持傳統產業優勢特色企業通過運用先進技術、先進裝備和先進節能技
術改造提升。重點培育現代植物藥,以數控機床、節能型壓縮機、自動化柔版印刷機械等產品為代表的新型裝備制造業,新型紡織,有色金屬延伸,新材料,電子信息和綠色化工等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龍頭企業和集團,成為產業結構調整優化、經濟轉型升級過程中的重要力量。
幫助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加速推進產品創新。加大力度,全力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強各種形式的產學研合作,積極參與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引進技術,引進人才,組織實施重大關鍵技術的研究開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加快推廣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重點支持企業開發市場適銷對路的新產品、新品種,著力提高產品品質和企業競爭力。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業,幫助企業建立研發機構。幫助各類優強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企業研發機構。幫助企業聯系省內外高校、科研院的重點實驗室、試驗基地等各類科研和測試設備提供優質服務,支持企業技術創新。引導企業與高校開展技術合作與交流。
做到項目申報與跟蹤服務相結合,努力提高項目立項數。既要“跑鄉進廠”,深入企業,充分挖掘我市可以整合的科技資源,幫助企業繼續做好項目申報工作,爭取多報項目。又要積極“跑部進廳”,做好重大科技項目專人跟蹤服務,努力提高項目立項數。
二、認真貫徹執行研發費用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增加科技創新投入。
充分發揮企業作為研究開發投入、技術創新活動和科技成果應用的主體作用。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116號)和浙江省科學技術廳、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國家稅務局、浙江地方稅務局、浙江省統計局《關于印發<企業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研究開發費用享受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浙科發政〔20*〕195號)的精神,認真研究采取扶持民營科技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政策措施,幫助企業落實研究開發費150%抵扣應納稅所得額的優惠政策,引導企業加大科技投入,增強自主創新動力和實力。
三、積極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大幅提升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水平。
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努力形成以國家天然藥物產業基地、中國織造名城為支撐,高新技術企業為重點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新格局。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努力培育和發展高新技術企業,對暫時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企業,也要幫助其制定整改方案,盡早發展為高新技術企業。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加快培育發展電子、生物醫藥、新材料、新能源及環保等一批具有較強競爭優勢的高新技術產業,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大幅提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四、加強知識產權工作,為企業發展保駕護航。
提升專利申請量和授權量。抓好專利示范鄉鎮建設、專利產業化、專利中介隊伍建設等環節,促進專利量的增長,使2009年專利申請達到500件以上,專利授權達到300件以上,培育金華市級以上專利示范企業2家以上、*市級專利示范企業5家,首次實現銷售額過500萬元的專利產品5只以上。
加大宣傳培訓力度。要使服務貼近企業、貼近基層、貼近群眾,使服務更貼心、更切實。加大調研力度,充分掌握專利信息,推進專利企業產業化。組織好企業和鎮鄉(街道、開發區)相關人員開展專利培訓,強化企業知識產權意識和自主創新意識。
幫助企業開發、申請和購買國內外專利尤其是發明專利。加大專利開發、流轉和保護的工作力度,對企業獲得發明專利授權和購買國內外發明專利給予補貼,鼓勵和支持企業抓住有利時機,獲取知識產權,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對專利示范企業科技項目優先安排,經費優先保證。
規范專利執法,強化專利行政保護能力。用好委托執法權,為企業提供建議和服務,及時查處假冒、冒充專利行為,及時制止專利侵權行為,及時調處專利糾紛。
五、做好科技幫扶促調工作,大力支持企業發展。
充分發揮科技創新應對危機、創新支撐發展的重要作用,實現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目標,組建“科技政策宣傳組”、“科技創新服務組”、“困難幫扶組”,開展幫扶行動,幫助企業開展技術培訓、技術咨詢和技術診斷;幫助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加速推進產品創新;幫助企業開發、申請國內外專利尤其是發明專利;幫助企業建立和發展研發機構,構建公共科技創新平臺。
六、強化科技服務工作,不斷提高辦事效率。
做好科技宣傳工作。通過在新聞媒體上開展多方位的宣傳、加大科技惠企政策培訓力度等行動,宣傳國家和省、市扶持自主創新的政策及具體落實辦法;宣傳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宣傳企業依靠創新發展的先進典型;宣傳國內外最新科技發展趨勢與科技成果、科技知識,幫助企業分析形勢,把握方向,研究對策,增強信心,用好扶持政策,提高全體員工的科技意識和科技素質。
七、搭建科技合作平臺,加大院校與企業合作的力度。
一、加快建設公共科技創新平臺
一是積極推進縣科創中心建設。縣科創中心強化技術與資金服務能力,努力提高孵化質量與水平,對在孵企業加大培育力度,促進企業發展壯大。引進項目時更加注重項目的質量及與本地產業的關聯度,努力引進發展潛力大、技術含量高、具有一定規模的高新技術項目。科創中心全年新引進孵化企業14家,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40%;孵化企業申報各級科技計劃項目58項,有2家企業通過了軟件企業認定,中心內軟件企業達到4家。科創中心累計引進孵化企業達到83家,累計引進博士30人、碩士37人、高級職稱人員36人,其中有26人為歸國留學人員。入駐企業全年實現銷售收入突破2億元,為去年同期的3.7倍;外貿出口322萬美元。中心先后被命名為省級青年創業基地、省級小企業創業基地和縣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
二是加快建設行業研發平臺。“浙江中科電聲研發中心”、“浙江中科輻射高分子材料研發中心”等行業研發平臺已正式組建,電聲研發中心消聲室土建工程正式奠基。這兩個行業研發平臺將依托中科院聲學所和中科院上海應用物理研究所強大的科研資源和人才技術優勢,積極構建技術研發、產品檢測、成果產業化平臺,加快各類科技成果在轉化和產業化,為主導產業結構調整、行業技術研發人才引進和培養提供載體。
三是加快建設主導產業公共科技創新平臺。進一步完善電子電聲產業公共科技創新平臺實施方案,向省科技廳申報了省級公共科技創新條件平臺,進一步推動電子元器件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我縣電子、電聲產業自主創新能力。積極與省林學院等單位接洽,研究探索組建縣木業產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的可行性,利用科研單位的人才及產業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優勢,在木業行業共性技術攻關及科技成果轉化上開展全面合作,切實提升木業企業的技術創新能力。
二、努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
一是積極培育和發展高新技術產業。今年以來,我們立足發展基礎,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遴選一批市場容量大、技術含量高、經濟效益好、帶動作用強的優勢產業和新興產業,加強政策引導,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在電子、新材料、新能源、五金機械等領域培育一批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今年,全縣新增各級高新技術企業13家,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30%,浙江眾成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被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新增省科技型中小企業11家、市民營科技企業9家;新增省高新技術產品24項,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160%。截至年底,全縣有各級高新技術企業43家,比2012年增長22.9%,其中國家級6家、省級19家,有省科技型中小企業40家、嘉興市民營科技企業90家。全縣25家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全年實現銷售收入58.16億元,同比增長51.9%,上繳利稅總額9.14億元,出口創匯3.29億美元,分別比上年增長42.6%、38.8%。全縣規模以上工業新產品產值率24.83%,比上年上升1.67個百分點。
二是加強企業自主創新,加快科技成果轉化。積極落實各項扶持政策,大力倡導企業自主創新,鼓勵和支持企業承擔科技項目。組織實施了一批節能減排項目,以科技創新推動企業實現節能降耗。全縣共列入各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291項,其中國家級項目立項10項,“組合式墨盒”、“GPS/GSB/CDMA組合天線模塊”列入國家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項目,“內增強型竹木復合集裝箱底板”列入國家農業成果轉化資金項目;列入省級項目161項、市級項目19項、縣級項目101項;列入省級新產品125項,省級新產品驗收82項,分別完成年度目標的156%、137%。全年獲得各級科技進步獎51項,其中省級3項、市級20項、縣級28項,市級科技進步獎取得歷史性突破;獲獎成果中,技術水平處于國際先進水平的有3項、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的有30項。加強企業研發中心建設,新組建企業技術研發中心省級2家、市級5家、縣級5家。
三是加強專利工作。認真抓好2007年“保護知識產權宣傳周”活動。加強專利培訓,共組織專利培訓班9次,參加市級以上專利培訓5次,參與企業155家、230人次。全年共申請專利673件,授權專利543件,其中發明(進入實質審查)和實用新型專利187件,發明專利正式授權12件。加強專利示范企業培育,新認定專利示范企業省級2家、市級3家、縣級6家。
四是進一步提升農業科技水平。充分發揮科技在新農村建設中的示范導向作用,與省農業科學院合作,開展了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縣創建工作,制定了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縣實施方案。7月,我縣被省科技廳列為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縣,大云鎮、姚莊鎮及繆家村、北鶴村、南鹿村分別被列為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鎮和示范村。12月,大云鎮被國家科技部認定為國家級新農村建設科技示范鎮。加強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列入國家級和省級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各1項。積極培育農業科技企業,新認定農業科技企業1家。
五是加強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組建了縣電子電聲省級區域創新服務中心;縣生產力促進中心緊緊圍繞企業需求,開展技術咨詢、科技項目申報、評估、專利、科技培訓等特色服務,共科技項目61項,專利中介服務69項,開展獨立評估業務157項。全縣技術合同登記251項,合同金額1350.08萬元。網上技術市場新增會員企業99家,上傳技術難題140項,提供技術難題研發經費9763萬元,網上簽約技術合同37項,技術合同成交額6867萬元,高新技術產品交易數16項,交易額960萬元。
六是進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全年縣財政安排科技支出2946萬元,占當年縣級財政總支出的4%,比上年增長10%。其中科技三項經費支出2575萬元,占科技投入的87%。落實對科技創新活動的優惠政策,對申報2012年度財政高新扶持資金的39家企業,兌現扶持資金457.6萬元。
三、積極開展科技合作交流
一是加強科技橫向交流。加強北京、上海科技聯絡站建設,調整充實了聯絡站成員。舉辦了“2007專家教授行”科技交流活動,邀請了復旦大學、上海交大、同濟、中科院上海分院、上海科學技術開發交流中心等高校院所的15名專家教授,開展了科技項目推介、校企互動洽談以及難題對接活動。組織企業參與省內外科技交流活動11次,舉辦了紡織產業創新發展座談會,邀請東華大學的專家教授為我縣西塘、天凝、楊廟等鎮紐扣、紡織、植絨行業的發展獻計獻策;組織企業參加北京科博會,與清華大學有關院系和中科院物理所、中科院微電子所等進行技術對接。深入各鎮、企業,做好技術難題征集工作,篩選出46個難題匯編成冊,發往北京、上海等地的高校、科研院所,為下一步開展科技合作交流活動奠定基礎。
二是加強科技接軌上海。進一步深化與上海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制定了科技接軌上海工作方案。與上海交通大學、上海科學技術開發交流中心等單位開展了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對接洽談,加強與上海科技中介機構的合作與溝通。積極參加上海舉辦的科技合作交流活動,將上海高校推介的項目整理、篩選后,選取適合我縣產業的項目匯編成冊,下發到有關企業。
三是加強對科技合作項目的支持。充分發揮科技合作專項資金的作用,加大對科技合作項目的扶持力度,鼓勵企業加強高新技術的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鼓勵更多的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進行產學研合作。今年,確定了萬正電子的“高可靠性PTFE多層電路板的合作開發”等5個項目,作為科技合作專項資金項目,予以專項經費扶持。全年我縣企業與高校院所共達成科技合作項目37項,合作金額6786.75萬元,項目總投資19326.75萬元。
四、進一步完善科技創新環境
一是完善鼓勵科技創新的政策體系。研究制訂我縣新的促進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的政策,加大對科技創新的扶持力度。落實上級有關企業技術開發費抵扣的政策,出臺了《縣企業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的實施辦法》,進一步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不斷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二是營造科技創新的良好環境。進一步深化黨政領導科技進步目標責任制考核。組織開展了2005-2012年度全國科技進步先進縣考核工作。調整充實了新一屆縣政府專家咨詢委員會,特別聘請了6位杭州、上海等地的知名專家任委員,增強專咨委的力量。深化科技特派員工作,選派了新的一批科技特派員入駐11個鎮,加強對科技特派員的培訓和指導。
三是實施科技創新“六個一批”示范工程。通過開展科技進步、專利、自主品牌(商標、名牌)、標準化、信息化、農業科技等六類科技創新示范企業(基地)的培育,重點扶持一批科技創新型骨干企業,引導社會資源向科技創新型企業傾斜。
五、提高科技管理和服務水平
一是加強科技項目和經費管理。在科技計劃項目和科技經費的管理中,繼續堅持“三審一決策”制、異地評審制、招投標和課題制、合同制,完善第三方獨立評估制度,建立科學的評估監督和績效考評機制,努力提高科技管理效率。
二是努力提高科技服務水平。結合作風建設年和“三創一爭”主題實踐活動,縣科技局不斷加強作風建設,切實轉變工作作風,主動深入鎮、村、企業開展調查研究,宣傳科技政策,協助企業做好新產品開發和項目申報。建立了重大科技項目跟蹤服務制度,及時解決企業在科技項目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難題。加強調查研究,局領導班子成員每人牽頭承擔一個重點課題進行深入調研,形成一批高質量的調研報告。
一、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建設創新型玉山的戰略目標,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先進制造、現代農業等領域,著力培育發展我縣有優勢、有基礎、有潛力的6個高新技術產業,使其成為符合低碳與生態經濟要求和當代新產業發展趨勢的龍頭主導產業,成為我縣經濟發展新的增長極。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要以主攻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為中心任務,以創新型企業為實施主體,以實施重大科技項目為主要抓手,以建設重點創新平臺、高新技術產業特色基地和優勢創新團隊為重要支撐,大力提升我縣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推動我縣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壯大,著力實現富民興玉目標。
二、具體目標
(一)主攻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
1、以新型建材為主導的非金屬新材料;
2、以軸承為主導的機械電子;
3、金屬新材料及其制品;
4、以光伏為主導的新能源;
5、生物和新醫藥;
6、現代農業及綠色食品。
圍繞以上6個高新技術產業,增強創新能力,加強科技攻關,加快引進科技成果,提升產業化水平,促進產業快速發展。
(二)培育6個創新型企業
按照擁有關鍵技術、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具有較強研究開發能力的標準和條件,圍繞6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需求,通過培育一批、引進一批的辦法,抓好6個左右創新型試點企業(含農業龍頭企業),使之成為培育發展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的重點企業和骨干企業。同時,以制造業信息化工程,企業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和中小企業成長工程為抓手,通過3年努力,使6個試點企業成為省級創新型企業。
(三)實施3項重大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
按照向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傾斜的要求,以創新型企業為實施主體,每年選擇1項技術水平高、帶動能力強、產出見效快、發展后勁大并符合節能、降耗、環保、安全要求的科技成果項目,在資金、政策上給予引導性、開發性、基礎性支持,盡快實現產業化。并力爭通過3年努力,有1個以上項目列為省高新技術產業化重大項目。
(四)建設2個重點研發平臺
在我縣以光伏為主導的新能源、以軸承為主導的機械電子、金屬新材料及其制品、以新型建材為主導的非金屬材料、生物和新醫藥、現代農業及綠色食品六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中,通過以骨干企業為依托,通過鼓勵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力量的加盟,建設2個具有玉山特色,在省內有競爭優勢的行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研發平臺,推動科技原始創新,促進應用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
(五)辦好1個省級高新技術產業特色基地
依托軸承產業基礎,精心規劃,合理布局,通過實施骨干企業帶動戰略,按照“高水平、高規模、高速度”的發展方針,加快技術、人才、資金等資源的整合與重組,實現軸承產業擴張和產品升級。要圍繞軸承產業鏈的延伸,實施一批關鍵創新項目,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爭取通過3年的努力,使我縣軸承產業成為省級高新技術產業特色基地。
(六)組建2個優勢科技創新團隊
圍繞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通過實施“科技創新團隊培養計劃”,培養一批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在此基礎上,以學科建設為龍頭、以平臺建設為依托、以科技項目為支撐、以優秀科技人才為主體,組建2個具有優勢特色、結構合理、素質優良有較大影響的優勢科技創新團隊。科技創新團隊實行競爭淘汰機制,滾動扶持。
三、基本原則
(一)市場導向原則。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必須從市場需求出發,尤其是要從未來需求著手,將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培育發展成為區域特色明顯、競爭力強的新興優勢產業和產業集群;必須遵循市場規律,按照市場導向組織和推進工程實施;必須著眼于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率、人均創利率、資金利潤率和資源能源利用率,切實把科技與經濟發展緊密結合起來,變為推動經濟發展的強大動力。
(二)企業主體原則。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要充分發揮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必須把著力點放在發展大企業、大集團和優勢高新技術企業上,推進產學研結合,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力度,鼓勵企業成為創新投入的主體、技術研發的主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引導企業成為創新型企業,建立產學研戰略聯盟,提高核心競爭力,切實做到以企業的大發展帶動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的大發展。
(三)項目帶動原則。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必須以項目為抓手,以項目聚集生產要素,以項目聚集科技人才,以項目檢驗工作實效。圍繞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支持一批具有創新點、增長點、制高點的重大項目,研究開發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扶持一批中小企業產業配套技術攻關項目,著力解決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關鍵技術問題,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和產業化。
(四)重點突破原則。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必須圍繞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明確階段目標,率先在我縣有資源、技術和人才等比較優勢的領域取得重點突破。要立足實際,選準目標,做好規劃,聚集資源,發揮優勢,力爭一年起步,兩年見效,三年突破。
(五)系統推進原則。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必須圍繞培育和發展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加強頂層設計,將優勢產業、拳頭產品、骨干企業、重大項目、創新平臺、特色基礎、創新人才等進行統籌考慮和整體布局,整合地方、部門資源,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采取系統工程的方式推進科技創新工程建設。
四、主要措施
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事關全縣經濟發展的全局和未來,是全縣各行各業的任務,是面向未來搶占先機的重大舉措。這既是科技工程,更是經濟工程,全縣上下務必一致推動資源集聚,落實政策保障,創新推進方式,努力形成項目向6個產業集中,資源向6個產業整合,資金向6個產業流動,政策向6個產業傾斜,服務向6個產業跟進的發展態勢。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成立領導機構。縣政府成立科技創新“663212”工程領導小組,負責統籌、部署、指導、協調科技創新工程實施的各項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分管工業、科技的副縣長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科技局,負責協調日常工作。
2、加強進展調度。在領導小組領導下,根據工程涉及的不同領域,建立相應的聯席會議制度,適時召開專項調度會或現場辦公會,及時交流、分析實施情況,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3、落實目標分工責任。由縣經貿委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國資委、縣科技局等部門,負責制定以光伏為主導的新能源、以軸承為主導的機械電子、以新型建材為主導的非金屬新材料、金屬新材料及其制品等4個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由縣藥監局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科技局、縣衛生局等部門,負責制定生物和新醫藥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由縣農辦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科技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等部門,負責制定現代農業及綠色食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由縣科技局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教育局、縣人事勞動局、縣經貿委、縣國資委等部門,負責科技創新研發平臺、高新技術產業特色基地和創新團隊建設規劃的制定,并組織實施。由縣科技局牽頭,會同縣發改委、縣經貿委、縣財政局等部門,負責制定重大高新技術投資項目規劃,并組織實施。各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能,負責制定和細化相關配套政策。
4、實行年度項目目標管理。要根據工程總體部署,提出年度組織實施的具體項目,并分解到有關單位。領導小組對各地各部門項目完成情況進行定期通報和考核。
(二)完善創新機制
1、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競爭規律的科技創新機制。一是制訂和完善更加靈活的激勵機制。通過獎勵、持股等方式,鼓勵科技人員積極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二是制訂和完善促進企業科技創新的激勵機制,調動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引進先進技術和人才建設創新型企業的積極性。
2、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場競爭規律的社會化科技投入機制。一是積極引入風險投資。通過引導金融機構、企業及其它社會資金,加大科技創新風險投資規模。鼓勵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質押貸款,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和創新型企業的發展。二是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企業的支持。建立和完善科技型企業融資擔保和信用保險機制,各級政府注資的信用擔保機構,要優先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為其提供融資擔保。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加強與科技型企業合作,引導金融機構對重點研發平臺、高新技術產業特色基地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融資需要予以優先支持,充分運用債務融資工具滿足科技型企業多方面的資金需求。三是充分利用資本市場加快創新型企業成長。按照國家關于創業板的要求,積極鼓勵創新型企業進入創業板市場融資。
3、完善政府財政科技投入機制。一是全面落實國家、省關于科技投入的政策規定。兩年內,縣級財政科技撥款占地方財政支出的比例力爭達到2%。二是整合資源加大對科技成果產業化的支持。縣政府從工業發展基金、企業發展資金和科技專項經費中,整合一定比例的資金,采取無償資助、貸款貼息等形式,扶持重大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項目。三是加強對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支持。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支持中小企業的科技創新。四是加大財政對專利專項資金的投入。設立專利資助資金,鼓勵單位和個人申請專利。
(三)落實激勵政策
1、落實促進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政策。做好自主創新產品的申報認定工作,盡快使我縣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列入全省政府采購目錄。使用財政資金的重大建設項目及重大裝備和產品采購項目,應首先采用省內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對涉及民生的高新技術和產品,在落實擴大內需的措施中優先安排。
2、落實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稅收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加大對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的研發投入,對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等研發費用,按照有關稅收法律和政策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按照《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實施的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項目,符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鼓勵類條件的,按相關規定享受進口稅收優惠。
3、落實職務科技成果股權激勵的政策。對做出貢獻的科技人員按照規定實施期權、技術入股和股權獎勵。全面實施科技入園行動,科技人員經組織選派服務企業期間,保留原單位待遇,并允許按照政策規定分享創新收益。
4、加大建設用地支持力度。對科技創新“663212”工程的重點建設項目,建設條件基本具備后,優先列入重大建設項目用地協商會議安排建設用地指標。
(四)推進開放合作
1、加大引資、引智、引技力度。一是圍繞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堅持自主創新與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相結合,重點引進技術含量高、規模較大的項目,特別是有原始創新成果的項目。二是采取多種方式力爭引進科技創新“663212”工程所需的科技領軍人才和管理人才。三是重點圍繞6個優勢高新技術產業,從國內外引進重大高新技術。
2、建立合作機制,搭建合作平臺。一是推進企業與國內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技合作,爭取國家重大項目和科技成果對我縣的支持。二是積極參與泛珠、海西、長三角以及中部地區聯盟等區域合作機制,在區域分工中形成具有玉山特色的產業和科技優勢。
3、積極面向國內配置科技資源。一是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走出去”,通過在國內發達地區以及國外建立研發中心、購買專利等方式,更有效地利用最新的科技成果和優秀人才。二是積極推進與跨國公司、優勢研發機構開展各種形式的科技交流與合作。
五、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實施科技創新“663212”工程,是培育新興產業、增強發展后勁、轉變發展方式的必然選擇;是應對金融危機、催生新一輪經濟繁榮的重要舉措;是加速發展低碳與生態經濟、推進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有效途徑。各鄉鎮及有關部門要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可持續發展、實現玉山崛起新跨越的高度,切實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圍繞科技創新“663212”工程的實施,調整發展思路和部署,采取實際措施,切實抓出成效。
關鍵詞:科技創新;競爭力評價;對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F03 文獻標識碼:A
1國家中心城市科技創新競爭力對比研究
1.1廣州科技創新投入的評價研究。
在研究廣州科技創新的投入時,我們所采取的數據是2009年所公開的數據,采用主成分因子分析法并使用SPSS統計分析軟件對數據進行分析,選取的評價指標為每萬勞動力的RD人員數等五大指標,通過分析研究得到以下的分析結果(表1)。
從分析結果上來看,廣州市與上海和北京這兩大國家中心城市的差距還是比較大的,科技投入的得分與上海相差2.08,與北京差距更大,并且各項科技投入的指標也都是要遠低于上海和北京的。從歷史數據來看,無論是地方財政的科技投入,還是RD的人員數以及RD的投入經費,上海、北京以及深圳都是一直領先于廣州的,近些年來,廣州已經逐步的加大了對科技創新工作的投入力度,但要想更大限度的吸引科技人才來到廣州,從而縮小與其他領先城市的差距,還需繼續加大地方財政的科技撥款;另外,從分析結果上來看,廣州和蘇州、杭州的分值是比較接近的,但是廣州的每萬勞動力中的RD人員數還是要低于蘇州的,并且在其它的科技投入的指標上,廣州市也沒有明顯的優勢。與杭州相比,廣州的地方財政科技撥款所占財政支出的比重是處于劣勢的,并且每萬勞動力中的RD人員數也是略低于杭州的,因此廣州市應提高每萬勞動力中的RD人員數。
1.2廣州科技創新產出的評價研究。
在研究各城市科技創新的產出時,我們對各城市的專利申請總量、授權總量、發明申請專利總量、發明授權專利總量、高新技術產品產值、發明授權專利占全社會授權專利的比值、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值、技術輸出合同成交額以及擁有國家科技獎勵數量等九大指標進行因子分析,可以得出三大因子F1、F2、F3,因子F1是由發明專利申請量、發明專利授權量、技術合同成交額、國家科技獎勵以及發明專利授權量占全社會授權總量的比值等五個指標所組成的,F2則是由專利申請總量、專利授權總量以及高新技術產品產值所組成的,F3則是由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占工業總產值的比值構成的,之后在通過計算各因子的信息貢獻率的加權值就能夠得到各個城市的科技產出的綜合得出,分析結果見表2。
對所得結果進行分析,廣州市的整體排名僅在第八位,與上海、北京、深圳這三大城市有較大差距,與蘇州、天津、哈爾濱和南京這四個城市得分較為接近。因此廣州市在科技產出方面,發明專利的申請量、授權量以及技術合同輸出的成交額的數量都還是比較少的,特別是廣州市發明專利的授權量所占全社會專利授權量的比值這一數據,數值過低,嚴重的影響了廣州市科技產出的排名。
2提升廣州科技創新競爭力的對策和建議
2.1提高地方財政對科技創新的投入力度,建設科技投資融資平臺。
首先廣州市應做的是提高地方財政科技創新工作的投入總量,拓寬科技創新工作的開展空間,只有具備了足夠的財力保證,才能真正的做好技術創新工作,實現所制定的科技發展策略,推進全社會的科技發展。當然還應保證財政投入的強度,提高財政科技創新投入所占的比重。其次就是要建立一個科技投入以及融資的平臺,地方政府在此項工作中應起引導作用,不斷的引進創業投資企業,拓寬企業科技研發的投資和融資的渠道,聯合銀行以及券商等共同創建這個平臺,從而為廣州市的科技創新活動提供強有力的財政支持。
2.2完善科技人才結構,重視對科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工作。
制定人才培養計劃以及相關的優秀科技人員的引進的優惠政策,提高對廣州市大專院校重點專業以及重點學科的扶持力度,培養重點學科的帶頭人,對于從外地所引入的科技人才,應能夠解決其養老、社會、失業、醫療、住房等“五險一金”的實際問題;制定科技人才培養的專項計劃,利用好國際科研合作基地以及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等一批比較優秀的專家和學者,從而不斷完善廣州市的科技人才結構,創建一個先進的科技創新人才團隊。
2.3加大對科研項目的扶持力度,鼓勵自主和原創的研發活動,提升專利產出能力。
在對重點科研項目進行管理時,應健全其體系、政策以及相關的技術管理辦法,重視自主研發工作,并設立相應的科技獎勵專項以及重大科技成果推廣基金,廣州市的專利推進工作應與科技創新項目的開展和實施有機的結合,在科技創新工作的考核指標中也應納入專利產出的情況。為促進專利產出的雙向推動模式,應引導各個科研單位開展有利于產出專利的科研項目,并對項目進行嚴格的考核和驗收以促進科技創新能力。
2.4為完善技術市場交易平臺,應加快技術成果的轉化力度。
充分的依托現階段已經較為成熟的華南技術轉移服務平臺,重視技術合同登記、技術難題招標以及技術成果管理等工作,創建一個公共技術交易平臺,保證技術與科研資金有效結合,從而加快專利成果的轉化以及科研技術的轉移速度;另外,還應建立產學研合作交流平臺,聯合各大院校和科技研究所進行科技創新工作,保證研發的成果和研究技術能夠有效并且科學的向企業轉移,從而使技術成果真正的做到規范化和市場化。
通過以上的論述,我們對國家中心城市科技創新競爭力對比研究以及提升廣州科技創新競爭力的對策和建議兩個方面的內容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和探討。通過將廣州市與我國重點城市的科技創新競爭力所進行的對比和分析,真正的認識到廣州市科技創新工作的優勢和劣勢,并借鑒其它城市在提升科技創新競爭力方面的先進經驗,這樣才能找到提升廣州市科技創新競爭的對策和方法,從而真正的完善國家中心城市科技創新競爭力的研究方法和評價體系,從而推動我國國家中心城市的科技創新競爭力的研究工作。
參考文獻
[1]陳志.中國副省級城市綜合競爭力評價與比較[J].商業研究,2007.
近年來,溫州市扎實推進公共科技平臺建設,大力扶持培育高新技術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科技引領轉型發展的作用不斷得到發揮。浙江省“十二五”科技工作發展規劃將溫州列為浙江省科技創新副中心,予以重點打造。為了進一步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科技投融資體系,探索科技金融結合平臺運作的新模式、新機制,溫州市加快了科技金融工作的步伐。
一、綜合優勢和工作基礎
溫州市是我國14個沿海開放城市之一,長江三角洲地區和海峽西岸經濟區區域中心城市,浙江省三大經濟中心之一,浙南經濟、文化、交通中心。2010年溫州全市生產總值達到2900億元,年均增長11%,人均生產總值突破5000美元;財政總收入411.4億元,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200元,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11400元,年均分別增長9.5%和10.7%。另外,溫州是民間資本集聚的城市,據不完全統計,民間資本保有量在六千億以上。溫州市在開展科技和金融結合工作上有如下優勢:
(一)體制機制創新優勢
溫州市作為中國經濟發展的活躍城市,近年來,相繼推出了市區財政體制、市區土地出讓分配、國企整合重組和城建體制等重大改革舉措,正著手研究出臺審批制度改革、統籌城鄉綜合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考核評價體系改革等一系列舉措。
(二)政策扶持優勢
“十一五”規劃以來,溫州市陸續出臺了26項支持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等行業發展的財政政策。為讓更多的百龍企業能及時、充分享受這些財政扶持政策,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專門對政策進行了詳細解讀。2009年,溫州市共審核評定制造業優化升級專項資金扶持項目139個、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專項資金扶持項目494個,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41個,下撥財政扶持資金分別達2745萬元、3358萬元和4216萬元。政府對這些企業進行了重點扶持培育,著力打造了一批整合力、輻射力和帶動力強的創新型行業龍頭企業。此外,溫州市在高新技術企業培育、高新技術企業上規模、知識產權培育、社會事業發展等多個方面,也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為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工作奠定了政策基礎。
(三)新興產業集聚優勢
目前,溫州在風能、太陽能這兩個新能源領域,有很好的潛力:華儀電器集團已經進入了中國風電領域的第一梯隊,正泰集團的太陽能二代產品也已經投產。同時,溫州市政府正在積極對接國家“十二五”產業調整與振興規劃,結合溫州的產業發展實際,重點規劃發展新能源、新材料、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形成新興產業聚集優勢。
(四)產業配套優勢
溫州擁有汽摩配、電氣、鞋革、服裝、泵閥、模具、船舶、合成革、精細化工、印刷等10大特色優勢產業,均已成為或接近千億級現代產業集群。溫州市先后被確定為“中國低壓電器之都”,中國精密模具生產基地、中國食品制藥機械產業基地、國家火炬計劃智能電器產業基地、中國鍛造產業基地、中國汽車及零部件出口基地,并有“中國最具經濟活力城市”、“中國品牌城市”的稱號。
(五)金融資源集中優勢
溫州是我國“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城市”,也是浙江省委省政府批準的三個金融集聚區之一。目前,包括國內十大股份制銀行在內的20多家銀行都已經在溫州落地;40多家保險公司在溫州設營業部;另有證券公司20多家,期貨公司20多家,小額貸款公司20家,擔保公司159家,寄售行350家,典當行18家,投資咨詢公司1000多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也有幾十個,還有工商、會計師事務所、房產中介,有些也從事金融服務,它們之間金額流動相當巨大。尤其是溫州民間資本雄厚,民間投融資活動頻繁。
二、溫州市科技金融工作現狀
在新一輪國際資本和產業轉移、國家大力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經濟背景下,溫州市在改善和營造科技創新融資環境方面進行大膽探索和嘗試,在科技與金融結合方面取得了重大發展,為下一步的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具體情況如下:
(一)積極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
溫州市積極爭取金融先行先試政策,鼓勵金融機構擴大金融產品開發權限。加快民企、國企上市步伐,做大做強溫州股權營運中心,大力發展創業投資機構,設立并購引導基金、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培育多層次區域資本市場。促進“溫州人股權投資基金”“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業引導基金”等金融產品支持本地企業轉型升級,鼓勵開展社區銀行、農村資金互助聯合會試點,探索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與郵儲銀行等有條件的機構聯動發展機制,打造民間資本轉化示范區。深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產權改革,探索設立新型民營銀行業機構和民營資本準入銀行業新方式,全力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引進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融資租賃等金融組織和總部性質的金融機構,引進和培育信用評級、會計師事務所、投資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以及高層次金融人才,加快“省級金融集聚區”建設。
(二)成立專門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的投融資促進機構
為引導溫州民間資本走向,宣傳創業投資理念,2010年,溫州市人民政府與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共建“溫州風險投資研究院”,通過論壇、高峰會等形式在溫州普及創業投資理念。另外,為提高民間投資的審批效率,構建民間投資的服務體系,溫州市進一步發揮“溫州市國際投資促進中心”、“溫州風險投資研究院”、“溫州民間資本投資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組建集招商引資、投資評估、政策咨詢等功能于一體的溫州民間投資促進中心(政府性),建立項目和民間資金的對接機制。
(三)鼓勵在溫金融機構積極支持和參與自主創新
為了積極拓寬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從2007年開始,溫州市財政每年拿出500萬元資金,用于獎勵溫州市級銀行支持地方發展,加大了對銀行金融機構信貸投入的引導,特別是對中小企業、成長型創新型中小企業信貸投入等方面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為了逐步完善中小企業擔保機制,截至2009年一季度末,我市列入統計的41家信用擔保機構,累計擔保數額已達90億元,為解決中小企業抵押難問題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積極推進擔保機構“抱團增信”,組建溫州聯保平臺,增強擔保實力。
(四)積極推進金融產品創新
2009年10月末溫州市小企業貸款、沿海產業帶貸款、中小企業信用貸款當年新增月均余額分別達到88.54億元、15.36億元、13.51億元,銀行業信貸投向得到優化。助學貸款方面, 截至2009年12月末貸款余額7073.88萬元,比年初增加933.55萬元。為了積極推進金融產品創新,溫州市出臺《溫州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溫州市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管理辦法(試行)》、《溫州市商標專用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溫州市區小額擔保貸款管理辦法》等文件,積極推動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股權質押貸款、商標權質押貸款等業務,規定每年在科技經費中預算500萬元用于質押貼息。2009年9月份,國家知識產權局正式批復我市參加全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工作。10月份,國家知識產權局在我市舉行“2009年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簽約儀式”,對溫州開展質押融資工作給予充分肯定。截止2010年底,全市累計為創力電子等13家企業共發放38筆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貸款金額1.47億元;根據我市制定的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辦法,對專利權質押貸款項目還貸后,按放貸時基準利率的50%對企業進行貼息,已對前到期還貸的四家企業給予了貼息補助,共計32萬元。
三、溫州市“十二五”科技金融結合工作建議
“十二五”期間,溫州市科技發展將以科技金融結合工作為重要抓手,全面實施風投引導基金、科技擔保、科技保險、科技銀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等五大改革創新工程,建立和完善五位一體的科技投融資體系,通過項目建設和機制改革為科技創新“打基礎、造環境”,帶動全社會對科技創新的投入。
(一)設立科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
引進省內外優秀科技創業風險投資機構,進入我市科技金融結合工作體系,與專業投融資機構建立科技投資服務戰略合作聯盟,共同搭建科技投資服務平臺。建議設立溫州市科技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通過逐年投入,形成2億元左右的政府引導基金,引導創業風險投資機構在我市重點投資處于初創期、既有風險又具成長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形成100億元左右的創投基金規模。
(二)探索科技擔保機制
完善科技擔保體系,支持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擔保公司開展科技投資擔保,并引進國內外具有較強服務能力、服務條件較好的科技擔保公司,建議設立1-2家市級科技擔保公司,各縣(市、區)指定或設立1家以上科技擔保公司,共同構建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網絡,主要承擔科技再擔保、聯合擔保功能。支持高新園區和科技孵化器與擔保機構合作,推動成立科技企業孵化器貸款擔保聯盟,探索科技型中小企業互助聯保等貸款新方式,優先為在孵企業提供融資擔保。
(三)探索科技保險機制
貫徹落實保監會與科技部聯合的《關于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006〕129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科技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保監發〔2010〕31號),建議開展高新技術企業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營業中斷保險、出口信用保險、高管人員和關鍵研發人員團體健康保險和意外保險等6個科技保險險種,其保費支出納入企業技術開發費用,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拓寬保險服務領域,保險公司、科研機構、中介機構和科技企業共同參與,積極創新,大力開發新險種,在科技型中小企業自主創業、融資、企業并購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供應鏈等方面提供保險支持。
(四)建立科技銀行
鼓勵商業銀行試辦科技支行,探索設立準法人科技貸款專營機構,圍繞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業風險投資企業,聚合政府、硬化、創投、擔保、科技園區等力量,創新營銷模式。銀政合作,建立風險池制度;銀投合作,共享客戶資源,開展銀投聯貸業務;銀保合作,建立擔保合作風險共擔基金;銀園合作,為科技園區內企業提供租金貸、訂單貸等服務。
(五)完善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工作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以開展全國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試點城市工作為契機,加大《溫州市專利權質押貸款管理辦法(試行)》、《溫州市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管理辦法(試行)》等政策引導力度,擴大質押融資規模,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使更多、更廣泛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瓶頸得到及時有效緩解。提升溫州知識產權服務園,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作用,完善知識產權價值評估制度。政府、銀行、擔保、保險、中介、企業形成合力,通過信用評價、貸款發放、政府貼息、科技創新、中介服務支持等措施,擴大貸款規模。
“十二五”期間,溫州市將繼續創新科技金融結合工作思路,以降低科技型企業投融資風險為目標,組合引導基金、銀行、擔保、期權、風險補償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投融資方式,建立完善的科技投融資體系,力爭成為“全省領先、全國一流”的科技金融結合試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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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政策引導不力。一是法律規范缺失。當前,我國農業方面的專門法律主要是《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這兩部法律都沒有對支農資金來源、管理方式、監管機制等的剛性規范,而《商業銀行法》等金融法律更是沒有對銀行資金運用方向量的規范。二是制度層面沒有硬性規定。農發行成立以來,國務院對其業務范圍進行過多次調整,目前有辦理糧食、棉花、油料收購、儲備、調銷貸款,辦理農業小企業貸款和農業科技貸款等17項,雖從2006年起發放農業科技貸款,有一個農業科技貸款業務方面的規定,但在業務考核方面沒有規定對農業科技貸款投放量的具體要求。三是相關支持政策未能很好落實。主要包括:(1)財政扶持政策未能很好地落實。如安徽省財政出資5億元建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但除合肥、蕪湖、蚌埠外,其它地市尚未成立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由于地方政府擔心財政扶持資金風險問題,國家下撥地市的引導企業科技創新的財政資金也往往滯留在下級政府財政部門專用帳戶上。同時,農業科技企業科技創新項目享受財政、稅收等優惠政策,也因涉及到多個部門自身利益,往往難以落實到位。(2)財政獎補涉農貸款不到位。調查反映,由于地方財力有限,大約30%的涉農貸款獎補資金被地方政府掛帳拖延,影響金融機構發放涉農貸款的積極性。
2、金融產品不適應。農業科技融資需求具有周期長、數額大及風險高的特點。而目前主要涉農銀行鮮有針對農業科技研發—推廣—應用—產業化四個階段專門設計的金融產品,造成農業科技融資需求與銀行金融服務難以有效對接,具體表現在:一是政策性銀行的專項貸款實行商業化管理。農發行農業科技貸款條件明確:借款人申請中長期貸款的,必須有不低于項目總投資額20%的資本金;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經中國農業發展銀行評定,信用等級應在A級(含)以上。而很多農業科技企業項目資本金籌集困難,一時難以達到規定的比例,或者由于企業經營時間較短,盈利能力不強,很難評上A級(含)以上信用等級,只能與政策性信貸支持失之交臂。二是專項貸款支持范圍過窄。農發行規定,只有列入國家或省級政府有關部門科技計劃并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行業主管部門或其指定機構鑒定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或產業化項目方可列入農業科技貸款支持范圍,顯然此項規定層次過高、要求過嚴,限制了很多企業、項目享受農業科技貸款支持。三是商業銀行對農業科技貸款要求條件更為苛刻。一般要求企業提供土地、廠房作抵押,抵押物中要有一定比例的股東房產,信用評級應在A級以上。這些條件往往不是農業科技企業的優勢,農業科技企業的優勢是具有一些專利權、商標權等知識產權,但因知識產權存在評估、轉讓等困難,商業銀行往往不愿接受,使農業科技企業難以享受到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四是貸款利率較高。一些農村商業銀行雖然發放了少量的農業科技貸款,但貸款利率較高,使企業難以承受。如某地農村信用社農村科技企業貸款利率保持在11.989%,高出同期基準利率82.8%,無疑給農業科技企業增加了很大的經營壓力。
3、承貸主體抗風險能力不強。目前,我國從事農業科技研發—推廣—應用—產業化的企業大都屬于小微企業,普遍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企業資金實力較弱。絕大多數農業科技企業注冊資本在200萬元左右,加上農業科技一個新品種從研發到推廣需要6-8年的時間,一項新技術需要3-4年完成。而且,在農業科技的每一個發展階段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同時還面臨著技術、應用和市場風險。企業如果沒有一定的積累是難以為繼的。二是企業研發力量較弱。多數農業科技企業規模小、投入少,創新工作處于較低水平。據調查,相當部分農科企業缺乏專業技術人才,某市每百萬人口中,科研人員僅有114人,高層次科技人才更是鳳毛麟角,由此造成企業研發能力微弱。三是技術發展后勁乏力。相當部分農科企業技術主要靠引進和購買,企業自身研發、轉化能力有限,導致企業深加工產品少、高附加值產品少、自主品牌少,市場競爭能力弱。四是抵押擔保能力有限。部分農科企業創業初期其廠房、設備可能是租賃而來,因而沒有可供抵押擔保的土地證、房產證等,承擔信貸風險的能力極其有限。
4、風險補償未落實。農業科技具有顯著的公共性、基礎性和社會性,創新應用成功能夠帶來巨大的社會經濟效益,但由于農業科技創新項目在開發、推廣和應用過程中蘊涵著較多、較大的風險,一旦出現風險,往往導致金融機構損失,理應建立相應的風險保障制度。然而到目前為止,國家層面上既沒有制度性地建立對企業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和應用的風險保障基金之類,也沒有建立對銀行農業科技貸款風險補償制度,一些地方政府雖然出臺過相關鼓勵辦法,但往往存在兩個問題:一是連續性不強,本屆政府執行,下屆政府不一定還會繼續執行;二是執行力不強,限于地方財力和部門利益,雖然本級政府制定了相關辦法,但具體部門不一定能執行到位,往往是只聽雷聲,不見雨滴。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金融機構對農業科技項目支持的積極性。
二、金融服務農業科技的建議
(一)強化法律、政策引導。一要明確法律規范。抓緊修改《農業法》、《農業技術推廣法》或《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律,將金融服務、支持農業科技活動寫入相關章節,從法律層面明確各類金融機構對農業科技的支持服務責任。二要硬化農發行的相關制度辦法。農發行作為唯一一個涉農政策性銀行要首先體現國家、政府的宏觀政策取向,在其內部的相關辦法和制度中,要把農業科技貸款作為重點業務,單列農業科技貸款計劃,并放寬準入條件、降低準入門檻,使更多的農業科技企業(項目)能享受到國家政策性金融支持。三要實施監管引導。金融監管部門要區別政策性銀行、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地方)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等制定相應的監管標準和考核方式,諸如規定農業科技貸款余額占比、當年增速、不良貸款容忍度等指標體系,引導各類金融機構增加農業科技貸款投放。四要提供必要的金融環境。人民銀行可為各類金融機構提供農業科技貸款再貸款并予以優惠利率,財稅部門可為各類金融機構農業科技貸款業務減免稅收,并給予一定額度或權限內呆帳核銷權利,以此,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增加農業科技貸款。
(二)明確各類金融機構的職責定位。從金融體系這個層面來說,要支持好、服務好農業科技發展,就要進一步明確各類金融機構的職責定位:農業發展銀行要進一步改革農業科技貸款管理辦法,對涉農企業研發及科技育種、農產品改良、土地改良、高效灌溉等基礎性農業科技發展的資金需求執行政策性貸款的標準,同時拓寬承貸主體,有效發揮政策性金融對農業科技發展的支持作用;農業銀行要充分發揮服務“三農”的有利條件和積累的寶貴經驗,繼續加大政策、機構的整合力度,優化農村網點和服務布局,從技術、產品、渠道、品牌等方面,積極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和應用,使服務農業科技信貸成為風險可控、發展可持續的新型業務;農村合作銀行要積極探索多種經營模式,強化對農戶、農業經營戶或農村合作組織在科技創新成果應用中的金融供給地位和作用,以較低的成本向科技成果推廣、應用的經營戶發放低利率、無抵押的小額信用貸款,真正解決農業科技創新的臨時性、季節性、分散性的資金需求;郵政儲蓄銀行要積極創造條件,在隊伍建設等諸多因素的制約下,可通過銀團貸款、委托貸款等方式參與支持農業科技活動。
(三)加強部門合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進程中,金融機構要加強與農業科技部門、財政稅務等部門的聯手合作,為銀企財之間構建資金與科技相結合的橋梁與紐帶,逐步建立健全“科技部門推薦、銀行獨立審貸、三方聯合監管”的工作機制,共同推進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科技部門要發揮實施國家科技發展政策,落實“科技興農”戰略職能,在科技政策制定、成果轉化應用、專家咨詢培訓、引導補助資金和科技計劃項目推廣等諸多方面發揮優勢和組織協調作用。財政稅務部門要探索財政資金的金融化運用,通過投資、撥款、貼息、補償等方式,發揮財政的引導和撬動作用。金融機構要充分發揮信貸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導向作用,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按照因地制宜、區別對待和擇優扶持的原則,進一步加大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信貸資金投入。對選定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要優先受理申請,優先組織調查(評估),優先審查審批,優先安排資金規模,為農業科技的創新和轉化的金融服務需求提供合力。
(四)加快金融服務創新。一要創新信貸管理。各類涉農金融機構要在充分認識農業科技貸款重要意義、認真履行社會責任的前提下,制定適合農業科技企業特征的農業科技企業貸款管理辦法,拓寬貸款主體、降低貸款門檻、簡化審批流程、提高授信額度,可考慮單列專項信貸計劃或下達增長速度、新增占比等考核指標,督促分支機構做好對農業科技企業的支持服務工作。二要創新服務產品。有關商業銀行要針對農技研發—推廣—應用—產業化各階段不同資金需求特點,在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積極開辦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應收帳款質押等信貸業務,開發農產品專業市場和電子化信息網絡市場的貸款,以倉儲、配送、分銷等為主要內容的物流服務貸款品種,依托惠農卡等載體,辦理科技企業聯保、小額貸款等,最大程度地滿足農技企業資金需要;保險機構進一步擴大農業保險范圍,將科技育苗、農業機械、農作物及畜牧品種改良、標準化養殖等農技推廣應用活動納入農業保險范疇,鼓勵發展以產品訂單為依據的跟單農業等保險品種,最大程度地覆蓋農業科技創新應用風險點。三要創新貸款方式。銀行要加強與保險公司、擔保公司等機構的合作,開發運用“銀行+保險”、“銀行+擔保”、“銀行+保險+財政補貼”等多種融資工具相配合的融資模式,支持農業科技企業增信融資。四要拓寬融資渠道。目前我國創業板市場已經推出,各地方政府、證券公司和其它相關機構要給予中小型農業科技企業優惠條件和政策,推動農業高科技企業上市融資,或幫助農業科技企業運用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區域集優債等直接融資方式,擴大農科企業融資渠道。五要延伸服務領域。各類涉農金融機構要完善對農技企業的信息技術服務,向農業科技領域大力推廣網上銀行、電話銀行、咨詢等業務。通過以非現金結算工具為載體,以現代化的電子服務設施和產品為支撐,構建農業科技創新金融服務“綠色通道”。
1加快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1發展生態農業符合實現農業可持續發展的要求隨著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業污染問題已經越來越嚴重,不僅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經濟效益,而且已經嚴重威脅到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和生態環境,發展生態農業,加強環境保護,改善生態環境,是確保農業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1.2建設生態農業科技園區是實現現代農業新跨越的有效載體生態農業科技園區以生態保護為前提,以科技創新為依托,以市場化運作為動力,以實現農業產業化為目的。在現有都市農業示范園區,精品農業園區建設的基礎上,建設一批生態農業科技園區,為各級政府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創造了一個良好的平臺。對提升農業產業化水平必將會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2生態農業科技園區的建設目標
2.1把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成保護環境的示范區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切實可行的保護環境,防止污染和農業污染綜合治理措施,大力推廣使用有機肥、桔桿還田、畜牧糞便和生活污水沼氣技術、病蟲害生物防治技術,使園區成為生態環境優美,農業可持續發展的示范區。
2.2把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成農業科技示范基地生態農業科技園區要以提高科技含量,實現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農業科技創新為抓手,大力推廣標準化生產技術,積極發展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使園區成為農業生產新技術的試驗基地,實用技術示范基地,食用農產品安全生產基地。
2.3把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成優質種子、種苗、種畜繁育基地生態農業科技園區要積極開展優質種子、種苗、種畜引進,試驗工作,篩選出適合當地種養的新品種,使園區成為優質種子、種苗、種畜的繁育中心和供應基地。
2.4把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成集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的產業化基地生態農業科技園區要以市場為導向,加大農產品保鮮、儲藏、加工技術開發,以大中城市農貿市場“農改超”為契機,加強農業品牌建設,改進農產品包裝,搶占市場份額,使園區成為農產品加工基地和集散中心。
2.5把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成城市居民農業觀光旅游景點園區要積極挖掘農業文化內涵,開闊視野,加大農業觀光旅游設施建設,把園區建成集生產、休閑、娛樂等多功能的載體,滿足城市居民回歸自然,體驗生活,寓教于樂的需求。
3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設要求
3.1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改進生產條件園區首先要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加大投入,創造良好的生產環境,具備道路暢通、土地平整、田塊成方、溝渠配套、排灌自如、用電便捷、安全,有一定的大棚配套,生產管理用房配置合理,加工檢測設備齊全,污水處理系統完備并運行正常。
3.2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園區科技含量園區必須在科技應用上下功夫,積極探索農業科技創新,成為與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結合點,最新科技成果的試驗點,高新適用農業技術應用的示范點,科技創新和高效農業的模式點。
3.3加強品牌建設,提升農產品質量園區內的主要農產品以及加工產品都要有自己的商標和生產標準,所有食用農產品必須達到無公害農產品質量要求,積極參加各級農展會、農博會、加大品牌宣傳力度,提高品牌知名度。
3.4實施產業化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園區要按照企業化模式運行,主要農產品都必須實施產業化經營,經加工包裝后上市,延長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園區要逐步建成農業龍頭企業,帶動整個產業的發展壯大。
4生態農業科技園建設的保障措施
4.1各級政府要制定相關政策,扶持生態農業發展在國家實施工業反哺農業的宏觀決策下,各級政府應結合當地實際制訂相應的扶持政策,為生態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建立生態農業發展基金,制定生態農業科技園區扶持辦法,鼓勵農業科技人員參與生態科技園區建設,鼓勵工業企業參與農業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