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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基層醫院;內科;護理服務質量;調查;分析
【中圖分類號】R472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4-4949(2014)03-0202-01
近年來,隨著社會和經濟地不斷發展和進步,人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改善和提高[1]。然而人們對醫院的治療和護理服務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在基層醫院中,誰的服務和技術好,誰的信譽就越高,收入也就越高。然而,在基層醫院中,內科則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科室。并且護理服務質量的好壞則決定著醫院的發展情況。為了更好地了解基層醫院內科護理服務質量的情況,此次采用問卷調查方式對護理服務質量進行調查,并進行了分析,如下報道。
1資料與方法
1.1一般資料 此次研究的對象為我院2012年1月~2013年12月期間就診的1000例患者。其中男性為560例,女性為440例;年齡在18~65歲,平均為(45.0±2.0)歲。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420例、高中及中專400例、大專及以上180例。
1.2方法
此次調查主要是采用自制問卷調查表進行調查。然而此次制作的調查表則是根據內科工作的實際情況來設置。主要涉及到的調查內容為:護理服務內涵、就診環境、護士儀表儀態、內科最需要改進的方面等[2]。調查時采用無記名的方式進行,并指導患者進行填寫。對于存在疑問處,則由調查者進行解釋。然而對于文化程度較低和年齡較大的患者,則由患者口述,讓調查者代為記錄。現場發放填寫并當場回收,此次發放1000份,回收1000份。
1.3統計學方法 數據采用SPSS18.0軟件處理。
2結果
2.1滿意度
3討論
在內科服務質量管理中,主要是將患者滿意度來作為質量管理的主要目標。經過調查發現,基層醫院內科護理服務質量滿意不及格的情況主要表現為:護理人員的服務態度不到位和護理人員沒有主動維持就診的秩序,使得就診秩序不好以及護理人員沒有使用文明禮貌性用語等方面[2]。因此,在基層醫院中,內科護理服務質量還存在很大的不足,同時也存在服務不到位的情況[3]。
經過此次研究發現,患者最希望醫院進行改進的方面主要為:縮短就診的時間和提供相關健康教育咨詢和服務以及護理人員態度需要改善等方面[4]。經過研究發現,這幾個方面在基層醫院內科護理服務中亟需進行解決和改善[5]。
經過分析后發現,在改進內科護理時,需要從護理部人力資源來著手,對護理人員進行護理專業知識的培訓,增強護理人員的專業素質。通過開展講座和專家講學等方式來舉辦各種教育講座,同時組織護理人員到先進的醫院進行參觀和學習以及進修。進而有效地提高整個醫院護理人員的整體素質以及健康宣傳能力。對于基層醫院內科護理服務中所存在的薄弱區,則應該著重從接待和理解以及幫助等方面出發,要強調護理人員接待和護理的主動性,要營造一切以患者為服務中心的理念。同時還需不斷地營造溫馨的人文服務環境,要重視患者對服務以及信息的需求。完善和建立相關的服務公示制度,明確好護理人員的崗位職責,在工作要求上實行個人責任制,做到嚴格獎懲。實行預約制度,以減少患者就診時間。護理人員在接到相關的信息之后,要做好相關的接診準備,并安排好搶救設備。此外,護理需要對患者的相關資料進行盡快地收集,并對患者的病情情況進行及時的判斷和評估。對于I和II類患者,需要將患者立即送入到搶救室進行及時的搶救。由于I類患者主要為危急重患者,患者的生命體征十分不穩定,如果患者得不到及時的搶救,則會威脅到患者的生命健康。比如患者出現休克和大出血以及急性重度中毒、昏迷等。II類患者主要為一些急重癥患者,患者存在一定的潛在性危險,同時患者的病情可能會出現急劇性的變化,需要對患者進行緊急處理,同時對患者的病情進行嚴密的觀察。這些患者主要為嚴重性創傷和燒傷以及突發劇烈頭痛等。搶救的護理人員要與醫生進行積極的配合,保障各項搶救順利地進行。要保持患者的呼吸通暢,給患者及時地吸氧,迅速建立起靜脈通道,對患者的生命體征進行嚴密的監測,并準備好必要的搶救藥品,對搶救的記錄要進行詳細記錄。要加強對危重患者進行管理護理,要保持各種管道的通暢,同時使得管道保持穩定,不能出現扭曲的情況。要做好標識,嚴格執行無菌操作流程,在進行操作前,要嚴格執行洗手制度,防止發生交叉感染。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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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許章英,董紫云,楊建茹,程潔曼.護理技能培訓在提高社區護理服務質量中的作用[J].現代臨床護理,2010,04:65-66.
問:請您簡要介紹一下《決定》出臺的背景。
答:《工傷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04年1月1日施行以來,對維護工傷職工的合法權益,分散用人單位的工傷風險,規范和推進工傷保險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全國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由《條例》實施前的4575萬人增至2010年9月的1.58億人,其中農民工6131萬人。《條例》實施至2009年底,認定工傷420萬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1080萬人次,享受傷殘津貼和工亡撫恤待遇434萬人。《條例》實施至2010年9月,工傷保險基金累計收入1089億元,累計支出649億元,累計結余440億元。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工傷保險制度面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例如: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職工工傷政策不明確:工傷認定范圍不夠合理: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復雜、時間冗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偏低等。這些問題都需要從制度層面加以解決、完薔。
問:《決定》對《條例》作了哪些主要修改?
為了解決實踐中出現的新問題,健全工傷保險制度,決定對條例主要作了以下幾處修改:一是擴大了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二是調整了工傷認定范圍;三是簡化了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四是提高了部分工傷待遇標準;五是減少了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待遇項目、增加了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待遇項目等。
問:這次修改為什么要擴大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2011年1月1日新條例施行后,哪些用人單位應當參加工傷保險?
答:《條例》規定企業、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職工(雇工)應當參加工傷保險,對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職工的工傷事宜未作規定,而是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具體辦法。2005年,原勞動保障部、原人事部、民政部和財政部聯合《關于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和不屬于財政撥款的兩類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的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作了明確規定,對這兩類之外的其他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問題未作規定,交由省級地方政府規定。目前多數地方未作規定,己出臺的規定也不統一。
為了解決這部分職工的工傷政策不明確、不統一的問題,決定擴大了工傷保險的適用范圍,將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也納入了工傷保險適用范圍。這樣在2011年1月1日新條例施行后,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都需參加工傷保險。
問:《決定》對工傷認定范圍作了哪些調整?
答:決定對工傷認定范圍作了兩處調整:一是擴大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范圍,將上下班途中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事故傷害,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都納入了工傷認定范圍,同時對事故作了“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限定;二是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調整了不得認定工傷的范圍,刪除了職工因過失犯罪、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導致事故傷害不得認定為工傷的規定,增加了職工因吸毒導致事故傷害不得認定為工傷的規定。
問:目前社會上關于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復雜、時間過長的反映比較大,《決定》在簡化程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誠如你所言,工傷認定、鑒定和爭議處理程序復雜、時間過長的問題一直是社會反映比較強烈的問題。《條例》這次修訂,對簡化程序問題進行了研究,作了3處修改:
一是增加了工傷認定簡易程序,規定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二是明確了再次鑒定和復查鑒定的時限按照初次鑒定的時限執行;三是取消了行政復議前置程序,規定發生工傷爭議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問:《決定》提高了哪些工傷待遇標準?
答:目前部分統籌地區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過低,最低地區約為三、四萬元,全國平均為10.24萬元,不僅難以保障工傷職工及其供養親屬的基本生活,也影響了用人單位的參保積極性。為此,決定根據國務院有關文件,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調整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09年數據計算,約為34萬元。
同時,為了避免工亡職工與傷殘職工待遇相差過大,根據工傷保險基金的承受能力,決定在提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的同時,也適當提高了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增加3個月的本人工資,五級至六級傷殘職工增加2個月的本人工資,七級至十級傷殘職工增加1個月的本人工資。
問:《決定》減少了哪些由用人單位支付的工傷待遇項目,增加了哪些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項目?
答:為了進一步發揮工傷保險基金的作用,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決定作了兩處修改:
關鍵詞:志愿服務;志愿組織;政府角色定位
中圖分類號:D6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3)18-0217-03
全球化時代,政府和非營利組織是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兩大主體,然而在復雜多變的現代社會,政府不是萬能的,試圖讓政府承擔社會事務的全部責任和風險難免捉襟見肘。而志愿組織作為典型的非營利組織,它在提供公共服務、完善社會保障、救助弱勢群體等方面能夠起到巨大的作用,能極大地推進最終實現公共利益的腳步。政府作為公權力的載體,對志愿組織的扶持和規制將直接影響到志愿組織的發展。因此,是時候為政府在志愿服務發展過程中的角色進行定位,使其成為中國志愿服務蓬勃發展的堅強后盾。
一、志愿服務相關概念與政府行為的界定
(一)志愿服務相關概念
本文采用的是學者鄧國勝對志愿服務所下的定義,即“志愿服務是指任何非政府組織或個人自愿貢獻時間和精力,不為物質報酬,利用自己的知識、技能、體能或財富,通過各種服務性的行動為鄰居、社區、社會提供非營利、非職業化援助的行為,實現對社會事業的服務與奉獻,實施對有困難的社會群體及個人的服務”[1]。
志愿服務組織是指擁有正式組織形式、不以營利為目的、以志愿參與為特征、以公益產權為基礎、主要開展公益性或互益性活動的非政府組織。①
(二)政府和政府角色的界定
要研究政府角色,必須先明確政府的概念。政府的概念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上的政府僅指國家權力機關中行使行政權力的那部分政權機構,即行政機關;廣義上的政府是指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總和。中國的國情決定了我們的政府和政黨是一體的。因此,本文中所用的政府一詞指的是行政機關和執政黨之和。
至于政府角色,所有人應該都認同,政府的目標是實現公共利益。陳振明教授將政府的作為概括為五大角色:公共物品的提供者、外在效應的消除者、宏觀經濟的調控者、市場秩序的維護者和收入及財產的再分配者[2]。在此基礎上,本文將進一步探索政府在發展志愿服務中的角色定位。
二、中國志愿組織發展現狀及主要存在問題
(一)現階段中國志愿服務中的政府角色
政府在現階段在中國志愿服務中主要扮演了三大角色:
1.組織者。政府目前本身就是志愿服務的組織者。共青團下的青年志愿者和民政系統領導下的官辦志愿者組織是中國當前志愿活動中規模以及影響較大的兩股力量,他們都是在政府的領導和授意下進行活動的志愿組織。中國目前的志愿者組織政府干預的比重很大,行政色彩過濃。
2.贊助者。志愿組織很大一部分的資金來源依靠政府的贊助。中國政府對志愿組織的財政支持主要表現為兩個方面:直接撥款和減免稅。據有關資料統計,2008年度中國經調查的非營利組織的資金來源大部分來自政府的財政撥款以及相關的補貼,該項來源幾乎占了收入來源的53% [3]。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大致分為兩大類:一是對志愿組織的稅收優惠政策,二是對向志愿組織捐贈的企業和個人的稅收優惠政策。
3.管制者。國務院在1998年10月25日頒布實施了行政法規《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條例中均規定對組織實行“歸口登記、雙重管理”,即國務院民政部門為其登記管理機關,各級人民政府授權的組織為其行業、業務范圍里的業務主管單位。同時,管理機關有權對組織運行的財務狀況(愿組織實施財務監督的內容包括對組織預算、收入、支出、財產物資等)進行監督管理,實施年度檢查。中國還頒布了《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預算會計制度》和《基金會管理條例》。2006年12月,團中央《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
(二)中國志愿服務中政府角色存在的問題
1.對志愿服務行政主導性過強。中國志愿者組織有相當一部分是通過獲取自上而下發展起來的,據調查,只有不到30%的非營利組織是通過民主選舉選出組織管理人員的[4]。中國青年志愿者組織也不是一個獨立的社會組織,其行政上直屬于共青團,其活動都是在黨和政府的統籌下開展并接受黨和政府的監管。志愿服務開展初期運用這種方式的確較易取得較好的成效,但這一帶有強制性的形式發展到中后期,容易使志愿者產生依賴性和服從性,會產生主體性缺乏、自發性弱等狀況。
2.對志愿服務的立法保障缺位。中國當前針對志愿組織管理的立法混亂,地方與國家不同步。地方上各地相繼頒發了條例法規,但這些法規多是原則性、鼓勵性的,無法很好地運用到實際操作中去。在全國層面上主要是遵循1998年10月25日頒布實施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雖然2006年團中央了的《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了注冊志愿者激勵和表彰機制,但沒有提及在志愿者利益受到損害時是否應當及如何進行補償[5]。
3.對進一步發展志愿服務的政策引導不足。中國志愿服務的領域中幫困助殘類和環境保護類占很大比例,文化娛樂、醫療救助、專業咨詢等內容所占比重很小。這些新興領域成立的志愿組織規模較小、內部管理不夠規范,政府對其扶持力度不夠,也嚴重阻礙了中國志愿服務的多樣化發展。隨著人們生活方式逐步多樣化與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志愿服務也應該向著多元化的方向發展。中國政府在實現志愿服務多元化方面的引導不足,并沒有出臺一些積極的引導和鼓勵政策。
4.志愿組織準入制度苛刻但監督力度不夠。對志愿組織的管理實行條塊分割、歸口登記和雙重管理,志愿組織的準入門檻較高,在同一行政區如有業務類似的則不予同意成立的這一原則不僅限制了志愿組織的發展,也影響了志愿組織內在質量的提升。高標準的準入機制并未給政府管理帶來便利,反而造成了大量隱性和“非法”的社團存在。政府對志愿組織除了統一的年檢之外,幾乎沒有必要的評估和社會監督機制制約,資金得不到專款專用,甚至去向不明,組織內部的一些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和制度缺陷謀取私利,嚴重損害了志愿組織的公信度。
5.社會對志愿組織的捐贈稅收制度不健全。政府鼓勵社會捐贈最好的方式就是通過減免稅政策來實施。根據中國2007年《企業所得稅條例》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捐贈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準予扣除;個人捐贈則為30%。雖然新稅法將稅前所得的3%提高到了12%,但這仍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企業捐款越多,納稅越多的不合理現象。其次,對于志愿組織的稅收減免政策也不完善。按現行政策規定,只有25個通過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特許的非營利組織可以直接接受捐贈,其他非營利組織直接接受的捐贈,捐贈者不予扣除。這個數字相對于全國數十萬公益組織來說相去甚遠。
三、政府在志愿服務發展過程中的角色定位
較之當前政府在志愿服務發展中充當的組織者、管制者和贊助者,通過上文的分析,筆者認為現階段政府應承擔的角色應當從管制者轉化為監護者、從組織者轉化為培育者、在擔任贊助者的同時成為志愿組織的合作者。
(一)從管制者轉化為監護者
政府應逐漸轉變職能,在志愿服務發展過程中扮演引導和推動的輔助角色,依法保障志愿服務,強調志愿組織的民主管理和監督。
1.志愿服務發展需要良好的法律保障。必須加快制定國家志愿服務的專項法,明確政府和志愿組織的關系,以及各自在社會發展中承擔責任和義務。政府應當將志愿服務活動的范疇、規定中不明確的條文予以明確說明,同時增加條例的可操作性。完善志愿組織的登記制度,打破雙重管理體制的限制。此外,在志愿者管理方面,必須對志愿者的招募與權責、服務對象的范圍、物質與政策保障、損害補償機制等方面做出明確的規范。
2.志愿服務發展需要合理的捐贈及稅收制度保障。對志愿者組織的稅收優惠包括:一是對志愿者組織自身享受免稅優惠的待遇;二是向其捐贈的納稅人享受稅收扣除優惠待遇。必須增加免稅比例,擴大優惠稅種,擴大稅收優惠對象。可以調整稅收政策吸引更多社會捐贈。比如社會企事業及個人的捐贈部分可以免稅或稅前全額減免;另外,政府應當簡化捐贈流程,打開志愿組織直接接受捐贈的渠道。同時加快實現稅收優惠制度在各地、各個部門的規范和統一配套措施。
3.志愿服務發展需要嚴格有效的監督機制。應當建立起第三方的權威評估和監管機構。前期對申請注冊的志愿組織進行充分的調查和確認;對志愿組織的資金使用進行監督,以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為基礎,必要時也可以對志愿組織的財務進行突審,以防資金的不當使用;要求志愿組織向社會各界公布自己的財務狀況、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等。同樣,該第三方機構作為志愿組織的監督者,必須承擔起責任,一旦發生問題,必須進行問責。
(二)從組織者轉化為培育者
志愿服務的主體是公民社會,因此政府對其他社會行為主體的管制應減少,應從最初的組織者轉化為培育者,引導公民共同參與到社會的建設中來,并對其行為進行指導。
1.志愿服務的發展需要專業的管理和執業團隊。志愿服務的發展前景應該是在服務項目開發、服務人員培訓、服務監督與評價等方面擁有一套相對完善的系統,并且能夠針對特殊團體提供一些專業服務。政府應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邀請相關專家參與到志愿服務的培訓中來,指導、幫助志愿活動的開展,為志愿組織的日常管理和危機管理提供專業的咨詢和建議。政府還應鼓勵加強國際社會間志愿服務的合作與交流 ,為中國志愿組織未來的發展提供良好的發展平臺。
2.志愿服務發展需要全社會對志愿精神的認可。政府可以將電視、廣播、網絡、報刊、雜志等媒體作為媒介,廣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地對志愿行為進行宣傳。除繼承中國古代優秀慈善文化傳統外,政府還可考慮將志愿服務納入現代教育體系,在學校基礎教育體系中設立志愿服務課程,注重志愿服務意識與行為的從小培養。考慮建立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制度。為志愿者設立參與志愿服務的特殊的“時間賬戶”,把志愿者參加服務的活動次數、累次時間記錄在案,志愿者自身在需要社會提供幫助的時候可以提取這一“時間儲蓄”,優先得到相應的志愿服務[6]。
(三)既是贊助者又是合作者
要扶持志愿服務組織發展,政府必須采取措施為志愿組織拓寬資金來源。但一味地給予并不是長久之計,應當采用更為多元的形式。而志愿組織和政府最理想的關系就是合作來共同解決社會問題。志愿服務發展需要政府“新型”財政支持。所謂“新型”支持就是通過競爭和合作來獲得政府財政支持。除去對志愿組織基本的財政撥款和補貼,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中,政府應遵循市場規律的原則,通過服務項目的公開招標和服務質量的優劣來決定哪個志愿服務組織獲得資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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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志愿服務 立法保障 政策建議
一、問題提出
志愿服務是一項全球性的、高尚的社會公益事業,是人類文明、社會進步的標志。志愿服務活動是個人全面發展和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載體。志愿服務是公眾參與社會生活的一種非常重要的方式,是志愿精神的具體體現。志愿服務有一個最基本的中心思想,即個人或團體通過參加社會活動以促進社會和公共福利。它表現為個人或團體,為追求社會利益和自我價值的實現,在志愿精神的感召下,自愿獻出自己的時間、精力和體力,通過志愿服務為他人乃至整個社會提供服務。
就我國志愿服務而言,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后期才開始出現真正意義上的志愿活動和志愿者。20世紀90年代初期,一支志愿者隊伍在共青團系統中形成,并產生了全國性志愿者組織。1998年底,經中央編委同意,團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動指導中心正式成立,負責全國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規劃、協調和指導,我國的志愿服務開始啟動。截止到2008年4月,我國已有12個(自治區、直轄市)、8個城市制定了志愿服務地方性法規以及河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深入開展青年志愿服務活動的決定》。目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社會問題層出不窮,和諧社會的構建亟需通過志愿精神與志愿服務來融合與發展。
二、我國志愿服務立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伴隨著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志愿服務在我國已逐步成為一項具有廣泛公眾基礎、蓬勃發展的社會事業,社會對志愿服務的需求和公眾參與志愿服務的需求不斷增長。但是由于我國志愿服務的各種規章制度還很不健全,志愿者的合法權利不能得到保障,尚沒有全國性的法律來規范志愿服務活動。
(一)志愿服務行為主體立法殘缺
志愿者是志愿服務的直接實施者,由于我國缺少全國統一的志愿服務立法,對志愿者沒有標準的定義。目前出臺的相關條例在志愿服務行為主體方面的規定都各不相同。而對于志愿者技能的培訓,大部分條例都沒有相關規定。如果志愿者沒有通過專門的培訓直接上崗,在很多情況下就會缺乏相應的專業知識或技能,這不但影響到志愿服務的質量,而且可能危及到志愿者的人身安全,特別是在從事技術性較高危險性較大的志愿服務,這個問題顯得更加突出。
而在志愿者的保護規定上,由于缺少專門的、權威的、統一的法律規范,現實中才出現了許多讓志愿者寒心、讓服務對象不安心的情況出現。目前看來,雖然個別地方有相關的規定“青年志愿者組織要為在特殊條件下工作的志愿者進行人身保險”,但由于經費問題也沒有落到實處。
(二)志愿服務行為主體與客體的法律關系模糊
志愿者在參與社會服務中時,其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模糊。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服務對象往往把志愿者作為無償勞動力而隨意使用。第二,部分志愿者把志愿服務作為是對受助者的一種憐憫,服務態度不端正。志愿服務作為社會公共服務,不能被作為無償勞動力亂用,志愿者服務過程應該受到尊重。志愿者和服務對象之間應該是一種平等的服務與被服務的關系。就總體而言,志愿者與志愿者組織、志愿者與服務對象之間的法律關系還不十分明確,志愿服務過程中問題的解決、糾紛的處理、救濟的實現等,都需要志愿服務過程中的各種關系予以明確的法律界定。
(三)志愿服務組織缺乏完善的管理體系
首先,在志愿服務的管理工作中,由于沒有出臺統一的管理體系,造成了各地方性條例各自為政的情況發生,形成一定程度的混亂情況。黨政機構、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爭相設立志愿者組織,使得政出多門、管理紊亂的弊端,不利于志愿服務的科學管理與規范發展。政社不分的管理體制已經產生了較大的負面影響,阻礙了志愿組織內在活力的發揮。其次,志愿服務被行政干預嚴重。作為社會轉型時期的新事物,我國的青年志愿者組織具有濃厚的行政色彩。現有的志愿者組織大多數是借助政府和黨團的力量自上而下建立起來的。因此,這些組織在管理體制方面,很自然地沿襲了許多黨政的做法。所以,我國的青年志愿者組織并未擺脫行政干預,在活動領域和活動方式上也未獲得足夠寬松的制度空間,因此也就失去了最原始的意義。
以上種種現象嚴重影響了志愿服務的發展,不利于志愿者隊伍的發展壯大,要解除志愿者的后顧之憂,要提高志愿服務的質量,使志愿服務走上有序的發展道路,立法無疑是最有效的手段。
三、完善我
國志愿服務立法的政策建議
(一)將志愿服務納入社會保障體系
就我國目前的狀況而言,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健全,志愿服務和社會保障體系具有很大的互補性,在理論根源和社會功能上具有相當的一致性。首先,志愿服務以扶貧濟困為主題,以社會困難群體為主要扶助對象,而社會困難群體主要是社會弱者。志愿服務的重點對象是社會弱者,志愿服務在社會功能和服務對象方面與社會保障有驚人的相似之處,為志愿服務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之中,作為社會減壓的一支重要力量提供理論前提。其次,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還存在資金不足、內容有限、覆蓋面狹窄和服務保障薄弱等問題,志愿服務作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支重要力量,為生活苦難的群體提供社會服務,無疑給社會保障注入了新鮮血液,對完善我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體系做出積極的貢獻。第三,我國目前的志愿服務的一個突出問題就是資金不足,這就嚴重影響了志愿服務的順利開展。社會保障的資金來源是單向的,主要由國家和社會來負擔,將志愿服務納入到社會保障體系中,由國家財政的支持,必將會推動志愿服務的發展。
(二)明確志愿服務主體與客體的關系
首先,志愿者與志愿者組織的關系。志愿者組織是社會團體,依《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依法登記成立,它與志愿者不具有行政上的管理關系。志愿者是純粹的無償勞動,他不從志愿者組織領取工資和報酬,他與志愿者組織既不是雇傭關系,也不是勞動關系。志愿者與志愿者組織是一種特殊的合同關系。其次,志愿者與服務對象的關系。無償勞動的志愿者與接受服務的一方是一種自愿、平等和互相尊重的提供服務與接受服務的善意關系,他不從服務對象收取報酬,不適用于勞動法規。如果出現有關問題,可以比照民法來處理。第三,志愿者組織與服務對象的關系。當服務對象申請服務時,服務對象與志愿者組織之間是一種民事委托關系。
(三)明確志愿服務的法律地位
目前影響我國志愿者組織存在和發展的最大問題,就是資金嚴重缺乏,并且來源很不穩定。志愿者組織是從事志愿服務的非營利性的公益組織,非營利性決定了志愿服務不以物質報酬為目的,這是志愿者組織在組織活動時其經費來源缺乏保障的重要原因,尤其是在組織大型的公益活動以及對志愿者進行培訓時更顯得捉襟見肘。因此,志愿者組織在開展活動時可以根據服務對象的社會性質以組織的名義必要的成本費用,但這種費用不能分配給志愿者,以維持志愿者組織的生存和活動的順利開展。其次,志愿者作為志愿服務真正的參與者,是實際上的行為主體,比如在為大型企業進行活動宣傳時志愿者組織可以收取必要的成本費用。第三,由于現階段我國志愿服務的組織機構十分混亂,不便于統一管理和開展各種活動。因此,應由共青團統一組織和指導,因為共青團有一套強大的服務組織網絡,并且志愿者行動最先由共青團組織發起,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具有強大的凝聚力和號召力。
四、小結
我國志愿服務立法的不完善,導致志愿服務的實踐中存在不少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為進一步推動當前中國的志愿服務事業,我們首要的任務就是建立一個完整的志愿服務法律體系,只有在這樣一個服務網絡之下,那些弱勢群體才能夠在改革中受益。我們可以相信,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有這樣一部比較完善的法律來規范和推動我國的志愿服務事業,使我國的志愿服務事業能夠與民間社會的力量相互輝映,成為社會主義法制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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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柏耀平.志愿服務立法研究[j].法律論文資料庫.
中國的志愿者活動可以追溯到20世紀60年代中期,中國政府曾經以派遣志愿人員的形式對亞洲、非洲的許多發展中國家進行了大量的國際援助。中國自己的志愿者則是出現在改革開放后的80年代后期。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改革不斷深入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我國志愿者組織得到了蓬勃發展,其數量急劇上升社會團體從1978年前的6000多個猛增到2002年底的13.3萬個,其組織機構、服務范圍涉及到社會生活各個領域,影響力不斷擴大,扮演著越來越重要的社會角色。但是由于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高、志愿精神等文化環境不完備,全社會還缺乏較強的從事社會服務的意識,也缺乏強烈的、能持久支持人們開展社會服務活動的志愿精神,因而造成了從事社會服務還沒有成為公民經常性的自覺行為。
1、志愿者管理體制不順
我國志愿者活動最大的組織者是共青團,其在行政上直屬于共青團系統,不是一個獨立的社會團體和社會組織。在英美等西方國家,志愿者往往自發成立各種民間的非營利組織,它們是處于政府與私人企業之間的社會組織,從事的是政府組織和私營企業“不愿做、做不好、或不常做”的事。
2、培訓專業性差
青年志愿者參與志愿服務是業余性質的,大多數缺乏所從事服務工作需要的技術和知識,志愿者表現的熱心有余但專業知識不足。西方的志愿者活動,則比較注重志愿者本身的學習和發展,它涵蓋了長期的志愿者素質培訓和短期加強式的技能培訓。
3、活動資金醫乏
我國的志愿者組織對政府存在著很大的依賴性。盡管志愿者組織的建立是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但自身缺乏社會公信度,沒有得到社會泛的認可和支持,公眾對志愿者組織缺乏足夠的信任,不愿意捐助。資金缺乏的另一個原因是志愿者組織籌集資金和財務管理的能力有限。
4、服務領域狹窄
目前我國志愿者活動服務項目少,而且大多內容單一。如針對青年志愿者的活動大多是在單位團組織的領導下開展活動的,如開展一助一活動,結對子、獻愛心、送溫暖等。同時開展一些助殘活動,且形式較為單一,服務領域較為狹窄。
二、中國青年志愿者激勵辦法
隨著志愿服務在中國進一步的發展,志愿者管理出現了諸多問題,尤其是青年志愿者激勵問題。因此,對青年志愿者的激勵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1、法規政策支持
中國政府具體部門根據各自的工作需要,分別在文件和法規中對開展志愿者活動作了一些要求。1994年4月,民政部和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發出《關于進一步開展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領導,把社區服務志愿者活動推向一個新階段。1998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于開展國際老人年活動意見的通知》中對于志愿者活動的意義又給予充分肯定要求“組織機關干部、青年志愿者隊伍和大、中、小學的學生積極開展面向老年人獻愛心、送溫暖、扶老助困活動,以體現黨和政府及社會對于老年人的關心和愛護。”我國最早制定的志愿者服務條例是廣東省于1999年通過的《廣東省青年志愿服務條例》,2001年8月山東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山東省青年志愿服務規定》,2005年6月6日成都市也正式實施《成都市志愿服務條例》。于2006年11月7日頒布《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其明確規定團組織、志愿者組織應落實和保障注冊志愿者的權益。探索和完善注冊志愿者服務時間儲蓄制度,使注冊志愿者在本人需要幫助時,優先得到志愿者組織和其他志愿者的服務。
2、共青團倡導獎勵
近年來,動員青年積極參與志愿服務工作,為推動志愿服務事業發展做了大量工作。如聯合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實施了暑期大中學生志愿者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每年暑期都動員大中學生深入農村貧困地區、受災地區,開展掃盲和文化、科技、衛生等志愿服務。
全國注冊志愿者工作的規劃、協調和指導由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和中國青年志愿者協會秘書處負責。《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團組織、志愿者組織依據己認定的注冊志愿者服務時間,實行星級認證制度和獎章授予制度結合注冊志愿者服務業績,推薦其參加評選表彰活動。志愿者注冊后,參加志愿服務時間累計我國青年志愿者激勵研究達到30小時的,認定為“一星志愿者”達到60小時的,認定為“二星志愿者”達到100小時的,認定為“三星志愿者”達到200小時的,認定為“四星志愿者”達到300小時的,認定為“五星志愿者”。
3、志愿服務技能培訓
《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第三章規定志愿者有接受相關志愿服務培訓的權利。我國部分志愿者組織根據志愿活動的內容展開相關培訓,提高了青年志愿者服務的能力。如2004年中國青年志愿者北京拔萃雙語學校培訓基地掛牌成立。它是公益性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培訓機構。培訓基地主要開展“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扶貧接力計劃”等長期項目并進行社區服務項目志愿者培訓、各級志愿者組織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2004年初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在全國率先建立了大學生環保志愿者培訓營,免費輪訓大學生環保志愿者。
完善頂層設計
啟動
2014年3月,市文明辦對全市各區縣的志愿服務工作進行了為期3個月的調研,形成了5萬多字的調查報告,分析了重慶本地以及國內外志愿服務工作的發展現狀,出臺了《關于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的實施意見》。
部署
2014年6月,我市召開推進志愿服務制度化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建立完善招募注冊、教育培訓、服務記錄管理和評價激勵等4類志愿服務制度。
建制
由市文明辦牽頭,構建起具有重慶特色的“三樞紐(市、區縣、鎮街)一終端(社區、村)”志愿服務工作運轉機制,同時相繼出臺《志愿服務記錄方法》《重慶市志愿服務條例》《重慶市“志愿之區(縣)”創建辦法》等規章制度,形成了健全的志愿服務工作機制體系。
建立三大陣地
建立志愿服務工作站
按照有工作場所、有專門人員、有穩定隊伍、有常規項目、有必要經費的“五有”標準,抓好社區志愿服務工作站建設,并逐步向農村覆蓋,著力打通志愿服務“最后一公里”。
建立志愿服務崗亭
各區縣依托治安崗亭、市政亭等,在商圈、廣場、車站等公共區域人流密集地建立志愿服務崗亭,配置相關志愿服務設施,安排志愿者輪流守崗,為市民提供便民志愿服務。
建立志愿服務信息平臺
針對以往志愿服務信息無法轉移和共享等問題,重慶構建了“志愿重慶信息系統”,并與“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實現了互聯互通,實現了對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的信息化管理、對志愿服務活動供需的有效對接,確保志愿服務活動信息真實有效。
活動鞏固拓展
注冊年
重慶通過大力投放公益廣告普及志愿服務精神,大力發揮媒體作用,宣傳志愿服務工作,將社區打造成志愿者注冊的主陣地,依托“3?5”學雷鋒日、“12?5”國際志愿者日、全國助殘日等時機擴大志愿服務工作的影響力,使全市注冊志愿者人數快速攀升。
關鍵詞: 獨立學院 醫學生 志愿服務 長效機制
志愿者是一個沒有國界的稱號,是在不計任何物質報酬的情況下,為改進社會而提供服務、貢獻個人時間和精力的人。在我國各種志愿服務力量中,大學生一直都是主力軍。獨立學院作為我國高等教育發展的新生力量,如何創造條件調動獨立學院學生積極參與到志愿活動中來,尤其是如何發揮醫學生專業優勢為社會進步貢獻力量,為學生身心全面發展提供平臺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江西中醫學院科技學院自2003年建校以來,一直致力于獨立學院大學生的志愿服務的探索,并逐步建立了完善的長效的志愿服務機制。本文從我校實際情況出發,對獨立學院如何為醫學專業學生建立志愿服務活動長效管理機制提出對策。
1.當前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醫學生的志愿服務形式主要有認識型、鍛煉型、服務型三種模式[1],三種模式雖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明顯的不足:一是志愿服務的目的性不明確,很多的志愿服務都是為了完成上級的任務,應付了事;二是覆蓋面不夠廣;三是專業性不夠強,很多學生盡管參加了專業性的志愿服務,但大多限于衛生宣傳、分發健康指導資料、測量血壓等,這些工作基本是短時的、階段性的,效果并不明顯。四是缺乏系統的教育培訓,導致志愿者們對活動缺乏深刻的認知,對專業技能掌握不夠。
2.建立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的意義
獨立學院是伴隨我國高等教育事業改革而出現的新生力量,它很好地緩解了我國高等教育供需矛盾,近年來,隨著獨立學院招生規模的擴大,獨立學院學生已經逐步成為我國大學生志愿群體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必須重視獨立學院醫學生的長期志愿服務的問題。
2.1建立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有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
獨立學院醫學生參加我國青年志愿者服務活動既有利于校園內的和諧穩定,同時他們利用自己的專業知識走向社區、走向基層,又有助于形成誠信友愛的社會氛圍,有利于提升整個社會的道德責任感,維護社會的穩定,持久地推動和諧社會的構建。
2.2建立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有利于學生自身素質的提高。
與一本、二本學生相比,獨立學院學生大都家庭條件較好,嬌生慣養,加之“90后”學生普遍以自我為中心,因此獨立學院很多醫學生職業道德觀念相對淡薄,而衛生工作者的職業道德是社會道德殊而又重要的方面。在此方面,志愿服務是一個重要的平臺。志愿服務行為是一種基于道德、良知、社會責任等因素自愿貢獻個人時間和精力,為社會提供服務的無償行為[2],志愿服務行為動機單純,特別有利于在校醫學生特別是獨立學院學生熏陶道德品質,豐富閱歷;醫學是一門實踐與經驗科學,對學生的動手能力和實踐經驗要求很高,而獨立學院的學生的文化知識和動手能力也與一本、二本學生存在一定的差距,志愿服務可以給獨立學院醫學生提供了解國情、開闊視野、豐富人生閱歷的機會,給他們提供理論結合實踐,提高自身素質,加強專業技能的過程。
2.3建立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有利于學校知名度的提高。
隨著高校的擴招,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已經十分突出,獨立學院尤甚。通過志愿服務,可以提升所在學校的知名度,進而提高學生就業率。
3.建立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長效機制的對策
志愿服務在獨立學院醫學教育方面有著重要的意義,應將志愿服務作為醫學教育的重要載體加強學生的職業教育,建立完善的長效機制,保證其作用的發揮。
3.1著力形成高效協同的組織體系,提高志愿服務組織管理水平。
江西中醫學院科技學院目前設有中西醫結合臨床、針灸推拿、骨傷、藥學、護理等六個醫學及醫學相關專業,同時設有英語及心理專業,為充分利用學校專業優勢和專業互補資源,我們成立了包括學院團委書記、學生管理辦公室主任、各系團總支書記為領導小組的醫學志愿服務隊,服務隊由學院團委直接領導。并制定了《江西中醫學院科技學院醫學志愿服務管理條例》,《管理條例》對成員招募、組織培訓、活動開展、評估激勵、宣傳報道等方面作了詳細的規定,從制度上保障了志愿服務工作的順利進行。我們為服務隊設立了專職指導老師,指導老師必須具備醫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有至少3年以上的學生管理經驗。這樣指導老師可以在總體上為志愿服務項目把關,為志愿者提供積極有益的參考,并在《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醫學生要進行醫療志愿服務必須有一名講師職稱的老師親臨現場,這既保證了志愿服務的質量,又盡量避免了醫療志愿服務行為可能帶來的法律問題。
3.2加強志愿者基礎建設,形成相對穩定的志愿服務隊伍。
志愿者是完成志愿服務的根本保證,因此必須要高度重視志愿者的招募工作。為了讓潛在志愿者充分了解志愿服務項目和具體需求,我們加大招募過程的宣傳和動員,通過宣傳欄、校報、網絡媒介等張貼志愿者招募公告,通過各級團學組織、輔導員下發招募通知,并在每年九月新生入校報到時,讓服務隊的志愿者開展相關的志愿服務調動同學參加的積極性。對有志向參加志愿活動的同學要求填寫“志愿者登記表”,內容包括個人基本情況(專業、詳細特長、實踐經歷等)、服務意向、希望工作日程和方式、近期目標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等。通過登記表,我們對志愿者進行初步篩選。
我們還為志愿者建立個人檔案,并及時更新(如志愿者某一方面的技能達到了更高的水準,獲得了某方面的技能證書等)。并為志愿者制作了《志愿者服務手冊》,用以記錄每位志愿者每次的幫助對象、服務時間、服務質量、意見反饋等,在服務對象接受服務后簽字確認服務質量。每次進行志愿服務工作時,均有受過培訓的人員就服務人員、服務內容和成效等進行記錄,每月召開經驗交流總結會,并根據具體情況完成新聞稿件,通過媒體予以發表和傳播,提高服務隊的知名度。
3.3健全教育培訓機制,培養高素質志愿者。
志愿行為是自愿貢獻自己的時間、精力、知識、技能甚至財物,在不計較任何報酬的情況下去幫助別人,對于沒有收入來源的大學生來說,志愿行為沒有利益的驅動,志愿精神不同于“激情”,絕對不是轉瞬即逝,而是要在學校里生生不息地傳承下去,因此必須加強志愿者的教育。我們對新成員首先進行一次志愿服務的基本理論和常識教育。內容包括志愿服務的起源、歷史沿革、發展趨勢,以及高校青年志愿者組織的宗旨和理念。其次,在志愿服務活動過程中,注意志愿精神的滲透與強化,尤其注重團隊合作精神的培養。再次,加強對志愿者組織紀律和人生價值觀的教育,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淡化了青年志愿者的紀律觀念,影響了他們的價值取向,我們有針對性地對志愿者進行了教育,使他們形成“吃苦耐勞、甘于奉獻”的優良品質。最后,不定期進行安全教育。任何志愿活動都存在一定的安全問題,因此我們反復對志愿者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安全重要性,保護自身安全。同時,定期邀請專家或者優秀志愿者有針對性地進行以下方面的培訓:一是醫療技能和方法的指導與訓練,我們參照衛生部印發《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大綱》、《社區護士崗位培訓大綱》,來指導志愿者開展醫療志愿服務,通過培訓使志愿者基本掌握了全科醫學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了治療模式,提高了對社區常見疾病和健康問題的能力。二是根據志愿服務隊每周末服務的反饋情況,有目的地對志愿者進行培訓,使醫療志愿活動能夠高效進行,以提高服務質量;學生志愿者也能在志愿服務中得到受助對象的肯定,很好促進志愿者保持服務的熱情。
3.4健全激勵制度,充分調動志愿者服務的積極性。
志愿服務雖然重在奉獻,但高校學生志愿者從事志愿活動,希望可以贏得社會的支持和學校的認可,獨立學院的學生尤甚,他們更需要社會對自我價值的肯定,因此要使獨立學院醫學生志愿服務活動能夠繼續下去就必須建立健全激勵機制。
我院從三個方面對優秀的志愿者進行激勵:一是機構激勵。志愿者大多希望得到組織的認同及激勵,因而我們為醫學志愿服務隊安排了單獨的志愿者工作間、資料室、文件柜、儲物柜等。二是榜樣激勵。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我們注重發掘和培養志愿服務過程中的先進典型,用他們的先進事跡來激勵更多的大學生。三是榮譽激勵,榮譽是對個人或群體的積極評價,是激勵人奮進的重要手段,我們每年兩次對志愿工作進行總結和表彰,并且創新了目前單一的獎勵項目,設立了各項單項獎,如年度最有親和力志愿者、年度最佳服務獎、十佳愛心天使獎。同時,在原有評先評優基礎上,將學生參加志愿服務的時間和內容作為“推優入黨”的重要參考指標。對表現突出的志愿者在學校網站、校報上給予宣傳報道,這既是對志愿服務行為價值的認可,又能激發志愿者的自豪感和成就感,促使他們持久地、廣泛地參與。
3.5建立實踐基地,保證志愿服務有序進行。
要將志愿服務工作長期開展下去,積極推動志愿服務的實際效果建立實踐基地勢在必行,通過建立穩定的實踐基地可以爭取社會各界對志愿服務工作的認同和支持,滿足大學生社會實踐的要求。從2004年江西中醫學院科技學院醫學志愿服務隊成立以來,我們就致力于建立社區醫療志愿服務基地,同時與社區衛生服務站建立了長期合作關系,每周六我們的志愿者都會深入社區為社區居民提供醫療志愿服務,隨著服務的擴展,志愿服務基地也從剛開始的一個增加到現在的六個。同時我們還加強了與學院附屬醫院在志愿服務方面的合作,定期邀請專家開展社區出診活動,配合學院的志愿服務,這既方便了社區居民就醫,又對不具備行醫資格的學生進行了很好的指導和監督,為學生提供了很好的學習實踐的機會,極大地激發了學生的志愿服務熱情。
3.6創新服務形式,著力打造品牌項目。
隨著獨立學院規模的擴大,志愿者組織規模也日漸增長,加之“90后”大學生活躍的思維,原有的單純的志愿服務形式與內容已經不能滿足學生的要求,需要大力推進志愿服務形式與項目的創新和拓展。我們從社會需求出發,結合自身優勢,建立了可持續運作的品牌項目。同時積極主動地做好宣傳工作,注意樹立形象,充分發揮志愿者品牌的影響力和感染力。并積極保持與其他社會組織的密切溝通與合作,合理配置社會資源。于2006年取得江西省紅十字會的支持。服務隊每周為社區居民提供醫療保健,特別是充分發揮中醫的特色與優勢,將中醫的養生保健思想傳播到服務社區的每個角落。同時教給社區區民中醫保健操,服務隊還為有慢性疾病的區民進行中醫的推拿按摩和穴位按摩等。逐漸形成了凸顯了中醫治療的優勢,形成了志愿服務的特色和品牌,深受當地社區居民的歡迎,品牌服務項目也得到了社會的肯定,服務隊有多名同學獲得“江西省優秀志愿者”稱號,服務隊也獲得“江西省優秀志愿服務”組織獎。服務隊的人員也由最初的20人擴展到今天的近1000人,服務隊得到了持續長久的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 城市社區;老年人志愿者;激勵機制;困境及對策
[DOI] 10.13939/ki.zgsc.2015.08.
1 城市社區志愿服務激勵機制概述
截至2013年年底,我國60周歲及以上人口20243萬人,占總人口14.9%,65周歲及以上人口13161萬人,占總人口9.7%。[1]預計2050年中國人口預期壽命將達到80歲,健康狀況佳的老年人占41.3%, 中等的占41.4%, 70歲以下身體健康且具備勞動能力的低齡老人占70%以上, 依賴性老人僅占1%。[2]在老年福利需求日益增加而服務供不應求的現狀下,城市社區中的老年資源卻不受重視。
城市社區志愿服務是社區服務的一部分,老年人志愿者又是其中更細小的分支,他們參與走訪、調解等志愿活動,并表現出獨有的特征和優勢。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激勵機制,限定了激勵的客體是城市社區老年人志愿者,手段是政府、社會、公眾、志愿者組織等相關群體對其一系列激勵制度設計等。
2 相關激勵理論及要求[3]
激勵理論主要分為內容型激勵理論、過程型激勵理論和綜合型激勵理論。三者各有側重,特征鮮明,可為完善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激勵機制對策提供指向性參考。
內容型激勵理論主要研究是圍繞如何激發動機因素和滿足需要來開展的。過程型激勵理論主要研究動機從產生到采取實際行動的心理過程。綜合型激勵理論認為,激勵是一個動態、循環的過程,包含組織成員的努力程度、工作績效、獎酬、滿足感四個主要變量。
內容型激勵理論啟示我們,針對志愿者不同的動機采取不同的激勵手段和方法。過程型激勵理論告訴我們應協調好各群體間的激勵利益關系,注重他們的博弈關系,努力提高老年人志愿者的公平感,通過內在激勵的方法調動其積極性。綜合型激勵理論啟示我們,有效激勵老年人志愿者就要不斷增強其角色認同,挖掘其潛能,增加其內心滿意度,充分發揮老年人夕陽紅的余熱,再次實現他們的社會價值。
3 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激勵機制的發展困境
3.1 激勵意識淡薄
受傳統人事觀念等因素的影響,城市社區對于激勵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的意識淡薄,束縛了低齡老人展示夕陽紅的魅力,弱化了他們繼續實現社會價值的能力。總體來說,退休老人對物質欲望呈邊際效率遞減的趨勢, 轉而追求更高層次的精神富有和社會的認同感,這是激勵老人參與志愿服務很好的切入點,不會摻雜較多的功利心和復雜的人際關系。此外,相比其他在職的社會群體,老年人擁有更專業更扎實的知識、更熟練的技能、更充裕的時間、更獨到全面的見解、更寬闊的胸懷等優勢,能夠大大降低在服務過程中發生沖突的概率。所以,應讓退休老年人主動、自愿參與志愿服務, 實現退休前后生活的對接,彌補社會組織系統發展中志愿者服務中的不足。
3.2 激勵制度的缺陷
第一,缺乏針對性的培訓機制。現有的城市社區志愿組織未能較好地綜合考慮老年人志愿者退休前的崗位特點、專長優勢和知識水平等方面,針對大致情況甚至想當然地制定“一刀切”的培訓計劃,導致培訓制度缺乏針對性和目的性。
第二,獎勵制度落后。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的獎勵形式不過種種,主要是表揚、表彰等精神層面的鼓勵,缺乏有效的物質獎勵,如提供適當獎金和補貼等。自愿服務不代表無償,雖然老年人志愿者有積蓄或者養老保險,但是我們不能一味依靠老年人自己無償出資,有的人可以出資但因各種原因無法身體力行,有的愿意出力但資金有限。現有的獎勵方式沒有針對老年人志愿者需求的差異來采取靈活的獎勵方式,不能很好地滿足其多元化的需求,久而久之可能降低其長期參與服務的期望與熱情。
第三,政府主導,缺乏民主管理的氛圍。首先,我們必須意識到志愿組織非個人所有,而是由多人參與的組織,形成的基礎是志愿者共同的價值觀。受“自上而下”管理觀念的束縛,我國城市社區志愿組織仍采取“家長制”的管理方式,導致老年人志愿者服務組織的獨立性與自治性較低,實質上變成了準政府組織,這與志愿服務組織的初衷相背離。[4]其實,注重精神追求的老年人更希望通過志愿服務與周圍人溝通,緩解內心的空虛而不是被居委會強制安排任務,缺乏自主性的命令式管理只會壓制他們的積極性,俗話說,“哪里有壓迫,哪里就有反抗”,長期的束縛會導致志愿服務效果不佳的惡性循環,一旦陷入了這樣的怪圈,就很難再以旁觀者的姿態抽離。
3.3 缺乏有利的外部環境
第一,專門性的社區志愿服務法制建設缺失
1999年,廣東省率先制定了全國第一部地方性法規《廣東省青年志愿服務條例》,隨后北京、上海、天津、山東、江蘇等十幾個省市相繼頒布了青年志愿服務條例。但青年志愿者不能完全等同于社區志愿者,更不能代表城市社區的老年人志愿者,城市社區老年志愿服務有其服務的重點領域及組織運用的特殊性,忽視這些特殊性容易造成志愿服務的隨意性、盲目性和無序性。[5]
第二,對老年人參與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的社會認同感缺乏
我國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組織發展歷史較短,加上老人年志愿者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不被全面了解,產生許多誤解和偏見,質疑他們的參與目的,輿論壓力使老年人不愿投入到志愿服務中。
4 完善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激勵機制的對策建議
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激勵機制健全與否,直接影響著老年人志愿服務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影響著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的科學化、常規化、規范化發展。
4.1 宏觀方面
4.1.1 走出傳統的認識誤區,樹立正確的現代城市社區志愿服務價值理念
現有的志愿服務組織大都有一個通病,即青年志愿者沒有固定的時間,無法經常處在城市社區中參與服務,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組織體系,積極性充沛而行動力不足,相比之下老年人機動的活動時間有著不可比擬的優越性,在提供走訪、調解等志愿服務方面有更好的環境適應性。
4.1.2 健全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的激勵制度
首先,健全培訓制度,根據內容型激勵理論的要求,應加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全面性,力求符合老年人志愿者的需要。考慮到老年人工作經歷、經驗和培訓意愿的差異性,削減對其熟悉領域的培訓,更加注重合格志愿者基本知識和技能的培訓,并定期進行心理輔導,讓他們提供服務的同時也能保持良好的心理狀態。
其次,豐富組織的獎勵制度。應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已相對多樣化,物質獎勵的方式主要有:一是少量的經濟補償,提供一定的物質成本費、交通補貼費、餐飲補貼費和通信補貼費等;二是實物性獎勵,發放一定的服裝、食品飲料、榮譽證書等;三是無形的物質形式,運用志愿服務的時間儲蓄制度、等時儲蓄制度和道德銀行形式,保障其未來受到同等待遇,以實現“助人自助”的效果。[6]
再次,健全民主管理機制。一健全參與機制,二注重工作自主性并適當授權。[7]讓老年人志愿者有被信任和成就感的感知,充分發揮個人能力。
4.1.3 優化社區志愿服務激勵的外部環境
第一,加快立法進程。首先應加快全國性志愿服務法律建設工作,確保志愿服務組織能夠在社會上獲取足夠的地位和權威,保障此類志愿服務的資金來源;其次,制定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的專門性的法規。
第二,營造寬松積極的志愿服務氛圍。為此,應發揮政府人才政策的導向作用,積極鼓勵和支持離退休等具有高素質和專業技能的人才從事社區志愿服務,擴大城市社區志愿者隊伍,引導退休低齡老人人才資源的合理流動。
4.2微觀方面――建立并完善自我激勵機制[8]
首先,堅持自我激勵。克服外界偏見的干擾,堅定為大眾服務的信念,這是提高志愿者自身認知、保持志愿人才服務熱情的內在動力和基本要求。
其次,加強自我學習。城市社區志愿老年人志愿者要保持主動學習、自主成長的精神追求,本著“活到老,學到老”的態度,努力學習城市社區志愿服務相關知識,主動參加有關的教育培訓,增強自身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從而實現自身的持續性成長。
5 結語
本文主要著眼在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城市社區中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激勵機制的發展困境及對策研究。文章概述了相關激勵理論及要求,指出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的現狀和發展困境,包括激勵意識淡薄、激勵制度不健全等方面。針對這些問題應采取針對性的解決措施,包括宏觀和微觀方面,宏觀方面主要涉及樹立正確的激勵理念、健全相關的激勵制度、采取相應措施優化激勵環境;微觀方面主要指老年人志愿者的自我激勵,從學習知識和技能到心理狀態的自我調試。建立健全城市社區老年人參與志愿服務的激勵機制有利于發揮其主動性和積極性,促進和諧社區及和諧社會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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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微公益是人人可行的善舉,是時時可為的文明,是事事可做的志愿。響應省文明辦、省志愿者協會、省志愿服務基金會號召在全院范圍內開展“1元微公益行動”,鼓勵和動員我院師生,利用手機短信捐贈平臺,奉獻愛心,支持志愿服務事業。
“**微公益”募集的資金主要用于各地開展關愛空巢老人、農民工、殘疾人、留守兒童以及保護山川河流等三關愛志愿服務活動。省志愿服務基金會以捐款手機號段為依據,按季度統計資金的募集情況并在省志愿服務網上進行公布。同時,基金會按各設區市募集款項的**%,通過項目申請的方式,下撥各設區市作為開展“三關愛”志愿服務工作專項經費。省直機關、各大中專院校所屬志愿服務組織按屬地原則,向所在設區市文明辦申請志愿服務項目經費。各縣
(市)、區委文明辦(志愿者協會)向所在設區市申請志愿服務項目經費。各地入選的服務項目、項目責任人、經費使用、項目完成情況均按照基金管理條例的規定,在網上公布,接受社會監督。
捐款方式:**、**、中國聯通用戶發送手機短信“**”到“**”,訂制活動包月業務。訂制成功后,通信運營公司按月扣取一元錢手機話費并轉入省志愿服務基金會賬戶。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捐出一元錢,這是人人可行的慈善。只要有愛心,我們每個人都有機會投入公益。作為學生,我們也能日行一善。讓你我伸出援助之手,把微弱渺小的力量凝聚成照亮黑暗的正能量,在我們力所能及的范圍內,給需要幫助的人的生活帶來改變,用我們最真誠的愛心帶去溫暖的光。
機關各位黨員、干部職工:
公益事業是中國優良傳統的延續,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內在要求。只要有愛心,我們每個人都可以投入公益。比如隨手清理路邊的垃圾,甚至,只是給迎面而來的路人一個微笑,給無助的人一句安慰的話這些都是微公益。微公益正是倡導每個人在平常不過的生活中,從自己做起,從微不足道的事做起,以自己微博之力,用愛心、用善意來幫助別人,回報社會。
讓我們組織起來,在本單位開展微公益活動,以微薄之力,讓泉州更美。遇到迷路的人打聽地址,碰巧你又知道,就熱情主動告訴一聲,要知道,對一個泉州以外的人來說,你代表著我們泉州的形象上車遇到老弱病、孕婦,主動讓個座,留出空位子給需要的人。
帶頭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闖紅燈,即使是夜間無人少車,也要等到綠燈才行。遇到聚餐,提前招呼開車者不要飲酒,坐車者不要勸酒,奉勸喝酒的不要酒駕。
生活中,養成節約的好習慣,節約一滴水,節約一度電,節約一張紙。盡量自帶水杯,用完水后及時擰緊水龍頭,避免大開水龍頭;隨手關燈,電器不使用時關閉電源;夏天到了,空調溫度盡可能調節在26度到28度之間;節約用紙,多用手絹、抹布,打印材料盡量兩面使用紙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