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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對政務公開工作高度重視,成立了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擔任組長,分管政府信息公開的領導擔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編輯上網公開信息,辦公室專職人員負責對外,形成了“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并要求各科室積極配合進一步拓寬政務信息公開的主渠道。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相關培訓,確保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進行,使政務公開工作在領導機構、工作人員和辦公設備等都得到了保障。
二、完善公開內容,豐富公開渠道
按照區政府信息公開的具體要求,2015年我局強化網站信息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了信息公開指南和信息公開目錄,確定了信息公開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機構職能、領導分工、內設機構、聯系方式及辦公電話、政策法規、辦事指南等。
同時我局根據本單位在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過程中遇到的不同情況,從實際出發,積極拓展公開方式。利用河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國土資源局門戶網站、中原區政務信息公開門戶網站、中原區國土資源局網站等渠道,使得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靈活、主動。
三、存在的問題及改進
一、礦業經濟發展情況
(一)基本情況
縣地處閩北部,與省縣毗鄰,縣域面積1745平方公里,其中山地面積223萬畝,耕地面積22萬畝,基本呈“八山一水一分田”分布。由于地處全國較為重要的武夷成礦帶東北部,具有良好的成礦條件。已發現有開采價值的礦種23個,主要有金、銀、銅、鐵、鉛鋅、硫鐵、水晶、稀土、石英、菱鎂滑石、葉蠟石、珍珠巖、大理巖、含鉀巖石等。其中大、中型礦床10個,小型礦床、礦點86處。主要礦區有:現已查明保有儲量金礦石700萬噸、銀礦300萬噸、鉛鋅1200萬噸,遠景黃金金屬量超100噸、白銀金屬量(含伴生銀)超2000噸、鉛鋅金屬量超100萬噸。
(二)開發利用及保護情況
縣委、政府將礦業開發作為全縣重要支柱產業來抓,2011年7月成立了由縣人大主任任組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分管副縣長、縣公安局長任副組長的“規范礦產業開發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礦產業開發的領導、組織和協調工作。目前,我縣礦業開發工作有序推進,初見成效。已登記探礦權面積271平方公里;通過關、停、并、轉和整合等措施,全縣采礦權數量由從2007年的23家縮減為當前的15家;規模以上開采礦山企業9家(其中金礦6家、鐵礦1家、硫鐵礦1家、大理巖礦1家),年產金(銀)精礦粉2萬余噸、硫精礦2萬噸、鐵精礦2萬噸??h大源礦業完成資產重組,黃金綜合冶煉同行業領先水平;首批順利完成第二輪《縣礦產資源總體規劃》編制及區域環評工作;打擊非法采礦力度不斷加大,非法探礦、采礦得到有效遏制,礦業開發走上規范有序的軌道。
(三)礦業市場對我縣經濟、社會的影響
2012年,全縣從事礦產業開發從業人員2000余人,精礦粉銷售收入3.3億,工業產值5.8億(含冶煉),上繳稅收7000多萬元(包括規模礦山企業直接上繳稅收4419萬元和礦山探、采工程隊伍上繳稅收近3000萬元),約占全縣稅收收入(2.7億)四分之一強,礦業開發在一定程度上帶動了我縣第三產業的發展。今年寧武、松建高速公路建成通車,涉礦稅收占全縣稅收總額的比重將更大,隨著縣大源礦業完成資產重組,通過技術改造,大幅提升其黃金綜合冶煉廠產能,進一步延伸了礦業開發產業鏈,以及今后(約三年內)上山、外坪、翁村等重要礦區礦產資源的開采利用,礦業開發對我縣經濟社會的貢獻將成倍增長,作為支柱產業的地位愈發凸顯,將在較長的時期內,為我縣的經濟社會發展起到強有力的支撐作用。
二、資源保障情況
我縣礦山下游企業主要有三家。一是縣大源礦業黃金綜合冶煉廠。該廠是我省唯一有對外收購礦產品加工的黃金綜合冶煉廠,其生產工藝先進,同時擁有濕法和活法兩條冶煉生產線,可綜合回收高硫、高碳以及含復雜多元素等難處理的礦產,對金、銀、銅、硫等有價元素具有很高的綜合回收率。日處理金、銀、銅精礦200噸,我省現有的金、銀、銅礦山企業的生產規模,難以滿足該廠的產能需求,企業不得不到廣東、江西、等地購買精礦粉,補充原料資源。二是縣同益化工有限公司。近年來,該公司通過技術改造,采用先進缺氧焙燒工藝,使原有棄渣Fe2O3變為Fe3O4(磁鐵礦),大幅提高礦產品(硫鐵礦)的綜合利用率,該礦的礦產綜合利用項目于2011年獲國土資源部節約集約獎勵。主要消耗公司自有礦山的硫鐵礦,產能節余,有能力收購硫精礦加工。三是華夏水泥有限公司。生產水泥所需的主要原料(水泥用大理巖),由自有礦山自產自足。
三、礦業循環經濟及環境保護情況
近年來,礦縣礦山企業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在礦業開發中,選礦全部采用浮選工藝,廢水循環使用,零排放。對尾礦、廢石、廢渣等的回收、綜合利用程度也在不斷加強,其形式多樣。利用程度不平衡,有高、有低。偏遠礦山的尾礦、廢渣利用率相對較低,尾礦堆放采用采空區回填和庫集中堆放。區位條件好的礦山企業,大都采用尾礦干排技術,利用尾礦制磚、制水泥,或工業場地填方,減少尾礦排放;利用廢石、廢渣制作標準的水泥伴和料,如馬侖頭和大藥坑等金礦的廢石、廢渣全部綜合利用,礦山基本實現廢石、廢渣零排放。
我縣基本上是小型礦山,除3個建筑石料開采方式是露天開采外,其余都是地下開采,加之我縣始終重視礦山環境保護工作,所以礦山開采活動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均在可控范圍內,對生態環境影響不大。我縣是全省首批完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規劃》編制和數據庫建庫工作縣市之一,在市最早完成了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規劃的區域環評工作。同時,將區域環評與礦產規劃編制工作同步進行,相互印證、互補完善,增加了《礦規》的可操作性。在日常管理中,嚴格執行“三區”規劃要求,將礦山環境影響報告及有權機關批復、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報告書和按規定標準繳納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保證金等作為辦理采礦許可證的必要條件。嚴格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原則,累計征繳礦山生態恢復治理保證金460萬元;并按經批準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報告書的年度投入要求,開展礦山生態恢復治理工作,確保礦山生態環境不因礦山開發而遭受破壞。
四、目前的礦業政策對我縣礦業發展的影響
目前的礦業政策對我縣礦業發展主要體現在以下七個方面:一是政策變化較大。比如鉛鋅礦勘查開發政策不確定性,使我縣5個探礦權和2個采礦權被終止。其中,影響較大是湖屯鉛鋅礦區和鉛鋅礦南礦段。湖屯礦區現已探明鉛鋅金屬量約58萬噸、伴生白銀金屬量約1000噸,由于全省暫停受理新立鉛鋅礦種環境影響評價申請,該礦無法辦理采礦證,近8000萬的投資可能血本無歸;鉛鋅礦南礦段于2008年向省國土廳申請采礦權延續,并獲得批準,因當時全省鉛鋅礦環評政策未明了,其采礦證無法發放,去年10月,有權機關對該礦山的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確認繼續有效,企業備齊了相關報件,卻因市暫停鉛鋅礦審批,市國土局不敢給予上報審批,導致該礦停產多年。政策變化原因導致礦山無法正常勘查、開發,給投資人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定不穩定因素。二是新立礦山儲量規模的準入門檻要求過高。探礦工作歷經普查、詳查、勘探等階段,到轉采階段一般歷時七八年,甚至更長。我縣是火山巖地區,中、低溫熱液充填成礦,礦床一般是石英脈狀,礦脈厚度小,雖然在短期內難以探明到大中型礦床,但其長度長、縱深深、地質找礦本高,深部找礦前景較好。我省設置新立礦山要中型以上儲量規模門檻限制,無疑使探礦周期跨時更長、投資更大,礦業投資風險更高、壓力更大,往往可能造成礦業權人半途而廢,不利于礦業的健康發展。三是礦業權設置方案限制影響行政效率。按規定,礦業權設置必須符合《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和《礦業權設置方案》,其中礦業權設置方案涉及具體礦業權的礦種、位置、范圍,平面坐標位置要求精確到10米以內,5年才修編一次。在編制過程中,編制人對今后5年內礦業市場需求的變化難以準確預測,一般情況下礦業權設置方案很難符合實際需求,特別是對為重點工程配套,短期的砂石礦項目影響尤其明顯。四是砂、石、土等礦種審批程序過于復雜。設置這些礦種的礦業權前提是要符合礦業權設置方案;縣級辦證權限的砂石土等礦種出讓計劃要上報市局匯總、統一上報省廳審批后方可執行;要編制地質報告、評審、備案和匯交,編制開發利用方案、評審,價款評估、確定起始價,編制礦業權出讓方案、報縣政府批準出讓方案,委托中介機構招拍掛出讓;中標后還要環評及批復、安評及備案、林地預審等等。此后還要提交一系列辦理采礦證所材料,報件齊全時方視為受理,全程耗時要超過一年半到二年時間,甚至更長。我縣平時對砂石料礦使用量不大,其新立礦山主要是為重點項目配套服務,由于審批程序繁鎖,政府往往通過會議紀要行為,無證先采,管理難度較大,對我們基層管理者而言,存在嚴重的隱患。五是磚瓦用粘土礦失管。根據省人民政府99號令,要逐步關、停磚瓦用粘土礦開采。而實心粘土磚具有強勁的市場需求,暫時又沒有同等質量的新型墻體建材替代,既關閉不了又不能辦證,為此磚瓦粘土礦普遍存在無證開采、無照經營狀態。磚瓦粘土礦的管理應因地制宜,而不該一刀切。我縣是山區縣,丘陵地,富含粘土,磚瓦粘土的開采,可造大量平坦的土地資源,對周圍環境影響不大,平整后的土地容易復墾為農用地或轉為建設用地,轉換土地用途的成本很低,從國土資源管理角度而言,是造地行為,其利遠大于弊,應給予鼓勵。六是探礦權禁止轉讓的規定。現有的政策規定探礦權未達到開采條件的禁止轉讓變更,不利于礦業權市場的發展。以往的探礦權申請登記有自然人、私有、民營、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體和國有等多種經濟形式,有的探礦權招投標還是掛靠其它公司,這導致實際生產經營的主體與登記的礦業權人不一致,對其生產經營造成許多麻煩。七是安監、環保等部門缺尾礦干排技術規范。當前,礦山尾礦庫可服務年限短,尾礦堆放問題一直是困擾著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為了解決這一難題,企業千方百計尋找可行的方案。實踐證明,在選礦廠采用尾礦干排工藝,為尾礦綜合利用提供有利條件,與濕排工藝相比,同等質量的尾礦,其占用庫容量可減少40%以上,可節約大量的尾礦庫用地,同時既環保又安全,從尾礦濕排工藝向干排工藝轉變,在用地、環保和安全方面,是由重負荷向輕荷方向轉變,應該給予推廣應用。但由于目前沒有尾礦干排工藝技術規范,沒有竣工驗收標準,環保、安監等部門不予支持應用。
五、對實現礦業健康發展意見與建議
我縣的經濟發展還將在較長的時期離不開礦業開發強有力支撐,為此,懇請上級有關部門,能在礦業政策上給予傾斜、扶持。為實現我縣礦業健康發展,結合我縣實際上提出如下建議:
1、有條件放開鉛鋅審批。設置準入門檻,符合條件給予辦證,不符合條件,給予關閉,消除安全隱患。如對普查階段的鉛鋅多金屬礦,經核實,只要其主礦種不是鉛鋅的礦區,給予批準延續探礦權;對已建的鉛鋅礦具備開采條件的,給予批準延續;對已探明儲量規模達到中型、遠景儲量規模達到大型的湖屯鉛鋅礦給予批準新立。
2、適當降低新立礦山儲量規模準入門檻。建議將新立礦山儲量規模要求適當降低,降至中型規模的一半、伴生礦種的金屬量可折算規模進行累加,或服務年達到10年以上等等,縮短探礦權人的前期探礦時間,讓探礦權人在轉采后有能力開展深部探礦,延長礦山服務年限,增加查明儲量規模,減少礦業權人的前期投資壓力,減少風險,提高風險探礦的積極性。從已建礦山的生產經營情況來看,礦山企業只要舍得探礦探投入,其保有儲量大都是越采越多。如我縣香爐坪銀(金)礦、東際金礦、大藥坑金礦和馬侖頭金礦等礦山,近兩年來,通過深部和找礦,其保有儲量已成倍增長,遠遠超過建礦時期規模。
3、適度、合理設置新立礦業權。對成礦條件較好、有較大發展前景的礦區,有計劃、有步驟地面向社會配置礦業權。在礦業權設置時,應優先考慮已建礦山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對后備資源的需求,因地制宜地選擇資源配置方式和開發主體,鼓勵國有、民營、私有等多元化經濟形式參與礦業開發。
4、取消部分礦種的礦業權設置方案的限制。對砂、石、土,以及一些經濟價值不高的非金屬礦種,無需受礦業權設置方案限制。在礦業權設置時,嚴格執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保護總體規劃》,嚴格落實“三區”布局,提高辦事效率。
5、下放礦業權出讓計劃審批權限。將縣級審批權限的砂、石、土等礦產“礦業權年度出讓計劃”的審批權限下放到設區市一級,并且根據需要,適當增加審批期數,改每年一期為每年二期。
6、簡化砂石土礦審批程序。一是對服務年限少于1年,為重點項目配套,只限于重點項目本身自采自用的砂石礦,允許簡化審批程序,通過政府紀要方式給予頒發臨時采礦證。二是有條件地放寬磚瓦用粘土礦開采限制,嚴禁占用耕地取土,禁止新立磚瓦用粘土礦開采;對已建的在山坡地開采磚瓦用粘土的,不列入礦產資源范疇,變通管理方式,將已建的磚瓦粘土礦管理權限下放到鄉(鎮)國土資源所,按臨時用地方式審批管理。
7、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盡快出臺尾礦干排技術規范。推廣應用尾礦干排工藝,倡導尾礦綜合利用項目,節省尾礦用地,減少尾礦庫環保壓力,提高尾礦庫安全系數,實現環保、安全、經濟和社會綜合效益的統一。
8、有條件地放開探礦權轉讓變更。除國有資金投入的探礦權外,其它經濟形式的探礦權有條件地放開轉讓變更登記,盤活探礦權市場,讓有經濟、技術等綜合實力的公司更加靈活地進入礦業開發領域,潛換、淘汰資金少、技術弱的礦業權人,推動地質找工作的健康發展。
為了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精神,認真實施《省市區關于依法行政工作》確定的各階段性目標任務,國土分局近年來不斷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相關制度,進一步規范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行為,努力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確保了執法人員嚴格執法、熱情服務,杜絕了違法或不當的執法行為發生,樹立了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國土資源管理隊伍的新形象,推進了轄區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一、領導重視,不斷夯實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基礎
為切實推進該項工作的開展,分局在搞好各項工作的同時,認真抓了以下幾項基礎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的依法行政領導小組,把依法行政工作納入科、隊、所工作的重要考核內容,指定由局辦公室負責全區國土資源系統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二是規范執法主體。按照市局統一要求組織全體執法人員參加全市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和考試,新的《行政執法證》正在辦理之中。并嚴格要求各科、隊、所和執法人員在法律法規范圍內履行職責,從而保證了執法主體的合法性。三是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計劃,我們在每年年初制定了全局工作計劃和各科、隊、所年度工作目標,明確依法行政責任。同時根據計劃對全局行政執法情況進行定期跟蹤檢查,結合行風評議工作,就執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及時進行自查自糾,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取得了較好的效果。四是夯實內務基礎,對局機關下發的各類法律文書一律由分管局長審核通過后局長簽發,而且全部使用法律要求的預定格式,對各級文件整理裝訂成冊,對各類辦公會議、檢查記錄認真整理,對舉報材料及查處結果歸類存檔。五是開展社會宣傳,我們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傳日等特別紀念日,在街頭設立咨詢臺,印發資料2000份,制作版面18塊,張貼標語,懸掛橫幅,廣泛宣傳國土資源法律法規,有效地拓展了法制知識教育范圍,營造了國土資源行政執法的濃厚氛圍。
二、強化素質,努力提高國土資源行政執法水平
加強學習,提高素質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前提。為了提高全體干部職工依法行政意識和水平,提高行政執法人員準確運用法律的能力,我局制定了嚴格、科學、合理的培訓計劃和學習制度,將集中學習和分散學習相結合。每年我局都要組織為期一周的春季集中培訓活動,邀請大專院校的專家,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對全局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公共禮儀、職業道德、團隊精神、經濟形勢及業務知識等內容的集中培訓,增強干部職工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時局觀念。結合集中學習,我局還抓好分組學習和個人學習,由局領導帶頭,每個人嚴格做到“七有”即有計劃、有記錄、有筆記、有心得、有總結、有考核、有檔案。為增強學習效果,我們還組織了案件討論、案件會審等形式的活動,經過一系列的培訓學習,干部綜合能力有了明顯增強,為依法行政提供了強有力地支持和思想保障。
三、完善制度,逐步規范國土資源依法行政行為
分局擔負著全區國土資源管理、監督職責,行政權力相對集中,工作程序比較復雜,引發行政訴訟的幾率也較高。為了妥善處理好這一問題,我們通過制定相關制度、完善權力制衡、強化監督制約等措施,建立了公開、公正、公平的工作機制。一是依法征地,規范征地行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程序依法征地,依法補償,健全和完善了《征地款分配監管辦法》、《地面附著物登記制度》、《征地拆遷工作違紀人員責任追究制度》,使征地工作更加公開、公正、透明、科學。二是建立了內部會審、集體決策等制度。對土地審批、采礦權登記等重大行政許可事項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土地征收供應、土地開發整理等重大決策,實行有關科室集體會審、領導班子科學決策,有效地防止了各種行為發生,保證了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和合法性。三是完善了執法責任和考核獎懲制度。國土資源局代表區政府與各鎮、辦簽訂基本農田保護責任書,將耕地保護列入政府和各級干部的政績考核范圍,增強了各級各部門加強國土資源管理的主動性。同時,按照關于推進依法行政的要求,對行政執法責任制做出了進一步完善,將本局承擔的行政執法責任層層細化分解到各個科室和工作崗位,明確了法定職責,工作程序、辦理時限、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特別是在執法監察隊推行《分片包干執法責任制》,將土地執法包片到村、地塊到人,任務明確,責任具體。保證了各項法定職能的貫徹實施和行政職能的正確行使。四是健全了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辦制度。根據全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相關要求,建立健全了《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制度》、《重大疑難案件會審制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工作制度》、《辦案制度》等相應規章制度,使國土資源行政執法行為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四、實施政務公開,全面打造國土資源陽光工程
政務公開是現代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也是行政管理機制高效運轉的根本保證。為了增強政務公開透明度,方便群眾辦事,接受社會監督,我局設立了公示欄,公開了建設項目預審程序、建設用地報批程序、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程序、土地違法案件查處程序、采礦登記程序、行政處罰依據及收費項目、標準等;同時我局還建立了國土信息網、方便了群眾網上查詢土地法律法規政策,通過報紙、網絡向社會公眾公開了監督舉報電話,使社會各界能有效監督我們的行政行為。同時,對各項規費的收取嚴格執行“票款分離”和“收支兩條線”制度,通過政務公開,增強了行政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行政管理中違法違規問題的發生,進一步優化了全區用地環境。
五、依法行政,嚴格治理國土資源利用秩序
近年來,國土分局始終堅持依法行政,不斷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為確保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行為合法、程序規范,所有案卷全部依照法定程序的要求進行,相應的法律文書全部合法規范,并且按照法制辦的要求,定期對案卷進行質量評查,總結經驗,查漏補缺,逐步規范執法程序。年以來,我局共依法實施行政許可69項,其中審批農村宅基地179戶,轉批建設用地項目48宗,審批采礦許可9項。依法實施行政處罰66宗,收繳罰款98萬元,依法違法建筑5000平方米,移送公安機關12宗,刑事處罰5人,行政處分6人。年以來查處所有案件中無一錯案,也無一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
一、鮮明的特色辦學
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是一所國土資源行業主辦的普通高校(高職高專),以培養資源勘查類、地質工程與技術類、礦業工程類、測繪類、土建施工類、工程管理類人才為主,兼顧培養機械設計與制造類、自動化類、電子信息類、計算機類、財務會計類、經濟貿易類、市場營銷類人才,具有鮮明的行業辦學特色。目前設置有26個高職專業,6個中職專業,其中高職招生專業19個,中職招生專業3個。
其色專業形成優勢,規模效應明顯。資源工程系6個專業,在校生達3000人,測繪工程系3個專業學生1000人。學院品牌效應在湖北乃至中西部已經形成,特色專業招生、就業勢頭良好。
二、廣泛的辦學途徑
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有教職工467人,在崗340人,有校本部、繼續教育部(成教部)、中職部三個部分組成。校本部以高職教育為主,其他部分單獨核算。
學院分三個校區,其中原地質學校76畝、地勘技校53畝,另租用市勞動局培訓中心30余畝作為城西校區。
學院設立了資源工程系、測繪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公共課部、中職教育部、繼續教育部等八個教學系部,另成立有巖土公司。
學院目前有在校生超過12000人,其中高職約7000人(其中5845人在籍)、成教約2000人、網絡教育約1500人、自考學生1678人。
學院與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長江大學、三峽大學建立了網絡教育、普通專升本教育、專本套讀自學考試等本科段合作辦學關系,方便有接受本科教育需要的學生進一步學習發展。其中三峽大學700人,中國地大(武漢)1300人。
學院是國土資源廳、省地礦局的培訓機構每年培訓經費有200多萬直接撥付學校,勞動廳每年投入200-300萬培訓費。目前在校脫產培訓人員平均為300-400人、在職培訓200-300人。
通過資源整合與挖潛,學院已形成高職教育、中職教育、成人教育、遠程教育、自學考試與二學歷教育、崗位培訓、在職培訓等多種教育產品并行的格局,加上校辦企業的良好運作,多途徑辦學格局已經形成。
三、靈活的運行機制
向教學傾斜。黎家龍院長介紹說,學院管理人員首先是教師,然后才是領導。學院政策向教學傾斜,使廣大教職工關心教學、投入教學。目前院領導班子大多數具有教學任務,分管副院長劉大利每周12課時,其他職能部門負責人每周教學工作量在8課時左右。由于分配政策校向教學傾斜,教師收入普遍高于管理人員,尤其是沒有教學任務的行政人員。
注重科研。學院注重科研方面的投入,三年來科研及科研獎勵經費超過40萬。
經費切塊。學院按照各教學單位的自然班級將教師課時酬金不分專兼職和外聘,一次性切到各系,由系部考核發放。其他費用,統一收支。
重視招生就業工作。該院在招生就業方面獎勵力度比較大,使得招生與就業有實質性的突破。重點開辟生源市場和就業市場。湖北有高職100余所,生源競爭白熱化。學院在人員配備、資金支持等方面,給招生部門較為寬松的政策,高職學院統一招生,按照招生數給予補貼。學院成教、中專均自主招生。學院特色專業就業面向中西部25個省、市、區招生和就業,生源來源廣、就業路徑寬,畢業生供不應求。近年來,新生報到率較高,今年新生報到率87%。學院畢業生一次就業率83%,年終就業率90%。
創收政策靈活。學院設立了資源工程系、測繪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機電工程系、工商管理系、公共課部、中職教育部、繼續教育部等八個教學系部。其中中職教育部(16人)、繼續教育部(12人)、巖土公司(7人)自負盈虧,自負盈虧單位每年上繳20萬左右利潤。自考(自考辦)、成教(成教院)、中職教育(中職部)由學院統一安排、專門部門負責。此外,系部通過教研室教師承接測繪工程等項目創收效益顯著。學院對二級單位實行目標責任制,其中成教500-600萬,中職300-400萬,自考1000萬。巖土公司40%的利潤歸公司使用。
四、顯著的辦學效益
學院目前位于歷史文化名城荊州市中心城區,交通便利,先后被國土資源部和湖北省教育廳授予“部級文明單位”、“校園管理先進單位”、“園林式學校”等榮譽,由于學院深感區域限制,現在已在武漢市購置土地建設新校區,新校區建設工作已經開始。此外,學院正面臨接受教育部人才培養工作水平評估,各方面工作正緊鑼密鼓地展開。
目前,學院年各項收入總和超過6000萬,職工年平均收入4.6萬,多年來的辦學,使學院完成了豐厚的資金積累。預期在新校區建設完成、學院實現搬遷之后,生源素質、發展環境將會有一個徹底的改觀,學院必將迎來一個全新的發展時期。
五、存在問題
該學院地處湖北西部,地域條件相對閉塞,教學資源十分匱乏,辦學條件簡陋,在這種條件下,辦成了萬人大學有很多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但是該院也存在諸多問題。由于學生多、層次復雜,且學生公寓不足,相當一部分學生在校外租用的民房住宿,給學生管理工作帶來很大的困難。學生非正常傷亡事件屢屢發生,值得我們總結和借鑒。
一、基本情況
近年來,縣國土資源局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國土資源部門的領導下,在貫徹實施土地管理法律法規、開展宣傳教育、做好規劃修編前期工作、加強土地征收和用地審批管理、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土地法制觀念逐漸增強。近年來,縣國土資源局以開展各種宣傳日活動為載體,利用各類媒體,運用多種形式,宣傳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營造土地管理的社會氛圍。通過學習宣傳教育,一定程度上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法制觀念和依法用地意識,為依法行政創造了較好的社會環境。
(二)土地規劃修編工作有序開展。一是做好規劃局部調整工作。根據有關政策規定,做好建設項目占用非耕地的規劃局部調整工作,先后向省里上報了10個鄉鎮(街道)的40多個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局部修改,批準修改總面積1700畝;完成永安、現代工業集聚區的600畝非耕地項目的規劃局部修改基礎工作。二是做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前期工作。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摸清農村土地和城鎮地籍的基本情況,為規劃修編打下基礎。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開展規劃大綱編制工作,及時上報省市審批。開展調查研究,加強與有關部門聯系,做好規劃銜接相關工作。開展規劃基數轉換工作,已完成了基數轉換的外業核實,正在開展數據的室內分析處理。
(三)土地征收、收儲和用地審批管理進一步規范。一是加強土地征收和收儲工作。根據縣政府的征地工作要求,按照征地程序,做好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制定等相關工作,進一步規范征地行為;制定了新的土地征收區片綜合價,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加大土地收儲力度,對全縣各類土地進行梳理,將29宗土地列入收儲計劃,做好工藝品城轉角、蒲司灣等地塊的收儲工作。二是向上爭取用地指標。做好低收入農戶創業就業園項目等重點建設項目的包裝工作,積極向上爭取用地指標;通過農居點整理、建設用地復墾,獲得省核撥指標99.9畝,保障重點急需項目的用地需要。三是做好用地審核報批工作。20*年以來,共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2257畝,其中工業用地1257.8畝,農房報批546.1畝。特別是設立縣國土資源局工業園區分局,抽調業務人員,統一受理、全程代辦園區工業用地報批有關事項,取得了明顯效果。四是重視解決農村村民建房問題。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的服務指導工作,制定出臺有關實施細則,簡化用地審批手續,減免有關費用,有效推進農民住房改造工作。
(四)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工作取得進展。一是加強政策引導。在“服務工業、推進項目”百日行動中,對全縣工業用地進行普查,分析用地現狀,起草和參與了關于加強建設用地批后管理、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清閑促產等方面的文件,從政策上深化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二是做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已完成了35省道西段工程等省級重點項目用地預審和8個一般項目的用地預審工作,預審用地總面積20*畝。三是探索盤活存量閑置用地。對1999年以來全縣已農轉用而未供的6600多畝土地、已供未用的500多畝閑置土地、低效利用的600畝空閑土地,分析原因,進行分類分步處置,促進建設用地資源再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五)一些土地違法違規案件得到查處。一是加強土地巡查。提請縣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意見》,層層落實土地巡查監管責任,明確縣、鄉、村三級土地日常監管工作職責和任務。20*年以來,共開展土地執法監察動態巡查1300人次,發現制止違法用地896件。二是查處各類土地違法案件。通過開展衛星遙感執法檢查、土地百日行動、違法違規隱漏案件查處等活動,共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241件,涉及土地面積4924.5畝,拆除各類違法建筑485間(處),面積11.7萬平方米,給予黨政紀處分或追究刑事責任32人。三是做好土地工作。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落實各項工作制度,加強接訪、處訪工作。20*年以來,共接待群眾來訪800人次,受理涉土問題來信897件,省市交轉辦125件,對這些件基本上都認真給予辦理回復。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這幾年縣國土資源局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我縣土地歷史問題積累多年,各種新舊矛盾交織,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很多,具體表現在:
(一)法制宣傳還不夠廣泛深入。從調查情況看,土地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工作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缺少持續有效的宣傳,廣大干部群眾對有關內容了解不多,致使一些群眾土地法制意識淡薄,受利益驅動,違法占地建房的現象較多。同時,縣國土資源局對自身職能及工作流程宣傳不夠,透明度不高,群眾對辦理用地手續程序仍不十分了解。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亟需修編。一是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欠科學,一些地塊性質定位不切合實際,許多農保地與實地現狀不符,農保率偏高,一些重大項目用地缺乏規劃保障,較大程度上制約經濟社會發展。二是規劃的指導性和操作性不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相關綜合性規劃銜接不夠,不能很好地控制和引導用地,影響了項目落地,也導致規劃變動存在隨意性,由此帶來一系列新問題。三是城鄉建設用地需求與新增建設用地空間矛盾突出,建設用地空間拓展艱難,客觀上成為土地規劃修編的一大難題。
(三)土地征收收儲和用地審批管理不夠到位。一是土地征收困難。隨著土地資源的不斷升值,征收土地涉及利益調整越來越大,加上國家對土地的管理越來越嚴,征收土地所面臨的矛盾和阻力也越來越大。在征地過程中,由于群眾思想工作問題、補償標準問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等原因,導致征地工作難度很大,有的地塊(如后里吳村)批準后卻無法進場。二是土地收儲進展緩慢。多年來土地收儲工作是我縣的薄弱環節,辦法措施不多,實際收效不大,土地儲備中心未真正發揮作用,后續儲備數量匱乏,用地保障嚴重不足。三是用地審批效率不高。用地審批環節多,涉及多個部門,工作量大,報批時間長,造成建設用地不能及時到位。
(四)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率較低。一是建設用地供地率低。由于許多項目前期工作不充分、各類待開發用地缺乏統籌安排、征地難到位等原因,導致建設用地供地率低下。20*、20*年,全縣的供地率分別為12.9%、1.96%,2009年上半年僅為0.11%,20*年至今全縣仍有已轉未供土地3500多畝,指標浪費嚴重。二是建設用地閑置現象突出。由于對土地批后利用缺乏跟蹤監管,不少企業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觀念不強,閑置和粗放型利用土地現象不同程度存在,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也時有發生。據統計,目前我縣建設用地平均每畝稅收只有9萬多元,為全市的70%左右,產出率相當低。同時,一些效益好的企業急需用地無法解決,靠租借廠房或內部挖潛進行生產,嚴重影響企業的發展壯大。三是農村土地利用率低。農村建房缺少規劃引導,布局散亂,管理不到位,導致一方面農村缺房戶建房艱難,另一方面,占用耕地建房、少批多占和“一戶多宅”的現象得不到有效控制。
(五)土地執法監察有待進一步強化。一是違法占地案件居高不下。20*年12月至20*年9月,我縣違法用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總面積的比例高達92.6%,20*年被省里列為衛星遙感監控縣,進行重點整改。據初步統計,20*年起,城區違法占地建房出現反彈,新增違法建房達600多間。二是執法監管力度不夠。土地管理缺乏健全有效的監管機制,鄉鎮、村對土地日常監管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不高,還沒有形成整體監管合力;執法力度不夠,對違法占地的查處缺乏有效的措施和手段,部分地方違法用地屢拆屢發、屢禁不止,沒有從根本上得到遏制。三是土地歷史遺留問題突出。各類問題遲遲未能得以有效破解,嚴重影響了我縣土地管理秩序。四是土地問題突出。涉土案件占全縣的量達30%,呈現數量持續增加、行為更為激烈趨勢,違規越級訪、集體訪、上省進京訪屢屢發生,嚴重影響了仙居的整體形象。20*年,我縣曾連續兩個月進入省國土資源廳受理的積分排名前五位,極大影響了我縣建設用地報件及規劃調整工作。五是執法隊伍建設需要進一步加強,整體素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六)財務收支管理問題較多。從審計部門的財務收支審計情況看,縣國土資源局在編制管理、內部管理、財務管理、資產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較多,有的問題較為嚴重。
三、幾點建議
土地問題是事*發展的根本問題。嚴格土地管理,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確保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長遠之計,也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當務之急。當前,必須牢牢抓住土地這個根本問題,竭盡全力管好土地,想方設法用好土地。
(一)著力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土地是民生之本、發展之基,是仙居經濟社會發展的命脈。縣國土資源局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嚴格土地管理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堅定管好土地的信心和決心;要采取各種形式,通過多種途徑,廣泛深入宣傳土地法律法規和國情國策,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廣大干部群眾的土地法制觀念,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保護耕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圍;要大力宣傳國土資源部門的職能職責、公開服務內容和辦事流程,增強政策透明度。
(二)著力做好新一輪土地規劃修編工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施土地用途管制、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和嚴格依法管地的基本依據。一要繼續做好前期準備工作。要以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為契機,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全面掌握土地利用情況;加強對今后土地需求和供給的預測分析,為開展空間布局提供科學依據;密切與省市國土資源部門的聯系,抓緊推進規劃修編相關工作。二要認真做好規劃修編調整工作。要積極調整規劃,包裝項目,優化項目布局,拓展用地空間;著眼長遠謀劃,統籌安排規劃期內各類用地,定性定量到地塊,努力留足用地空間;加強與相關部門、鄉鎮(街道)的聯系,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積極做好與相關規劃的銜接工作,增強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和指導性。三要強化規劃實施管理。嚴格按照規劃控制用地,根據形勢發展需要,依法修改和調整規劃,維護規劃嚴肅性、權威性。
(三)著力加強土地征收收儲和用地審批管理。一要加大土地征收工作力度。要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做好被征地農民的思想工作;進一步完善征地工作制度,嚴格履行征地程序,規范征地行為;研究解決好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問題,完善征地補償辦法,實行征地補償費統一支付,做好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工作。二要切實加強土地收儲工作。要認真執行土地儲備實施辦法,進一步規范土地收儲行為;充分發揮收儲中心的作用,落實土地儲備基金,實施存量土地收購儲備,增強對土地市場的調控力度,特別是對城區小宗土地,要注重儲備中心的收儲調控作用,防止土地零星推向市場而影響城市發展品位。三要提高用地審批效率。進一步改革管理機制,優化審批程序,簡化用地審批流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用地預審、報批效率。特別是要提高農村建房審批效率,加快推進農民住房改造工作。
(四)著力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一要切實提高供地率。要充分做好項目前期工作,加快推進項目落地,及時辦理供地手續;加強與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協調配合,加大供地力度,著力破解供地難問題。二要切實加強建設用地批后管理。要抓緊研究出臺土地批后管理的相關政策,規范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建立企業用地退出機制和閑置土地收回機制;積極引導企業轉變土地利用觀念,嚴格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大力推進“零增地”技改,在規模以上企業開展“畝產論英雄”活動;采取有力措施,嚴格節約用地,積極盤活存量土地,依法處置各類閑置用地、空閑土地和擅自改變用途的土地,著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強“退二進三”政策研究,推進傳統產業升級。三要切實解決農民建房難問題。要結合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活動,加快農民住房改造建設工作,積極探索解決農民建房問題的有效途徑和措施。進一步調整村莊規劃布局,執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嚴格控制農民建房用地標準,從源頭上制止一戶多宅、少批多占、未批先占和占用耕地建房現象的發生。
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內國土資源目標責任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要落實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第三條“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管理工作”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全面整頓和規范礦產資源開發秩序實施意見》中“各級政府要組織各相關部門對本地區無證勘查、開采行為進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規定,負責本轄區內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人是國土資源工作政府目標第一責任人。
健全機制,強化管理
各鄉(鎮)轄區內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由各鄉(鎮)負責組織處理。要建立縣、鄉、村、組四級國土資源動態巡查機制。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轄區內各村委會及有關單位開展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工作,要建立分片包干,責任到人的巡查機制,切實加大國土資源動態巡查力度,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縣政府和縣國土資源局報告;基層國土所對巡查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國土資源局及鄉(鎮)政府匯報。要公正執法、規范執行,加大執法力度,堅決遏制本區域范圍內的違法用地、非法采礦行為。要建立縣、鄉、村三級依法管理國土資源責任制??h監察局要會同縣國土資源局、城建局等相關部門加大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力度,加強督促檢查。縣法院、公安、安監、經貿、供電等部門要大力支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加強協調與配合,形成執法合力。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強國土資源管理工作,進一步完善協管員制度,并對所管轄的村(居)民委員會要制定國土資源管理工作考核標準,形成合力,促進區域經濟健康、持續發展。縣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縣國土資源具體管理的第一責任人,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是鄉(鎮)國土資源管理的直接責任人。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和國土資源協管員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不斷規范國土資源管理行為,提高國土資源管理水平。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規定的相關責任人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加強督查,獎懲結合
要建立健全工作報告、督查落實、責任追究制度??h監察局、縣國土資源局等相關部門原則上按季度對各鄉鎮進行督查。各鄉鎮對所屬村(居)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進行督查。對督查發現國土資源管理不到位的單位,要按照下列辦法追究責任:
(一)鄉(鎮)
1、一年內凡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隱瞞不報超過三宗以上的,要對該鄉(鎮)分管領導、職能未履行到位的部門(國土所、村建站)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對超過五宗以上不報告的,視情節予以效能告誡或追究紀律責任。
2、一年內由于制止不力或職責未履行到位,存在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未查處到位累計超過6宗以上(含6宗)的,要對該鄉(鎮)主要領導、職能未履行到位的部門(國土所、村建站)負責人予以通報批評。經通報批評后未能及時整改到位的,視情節予以效能告誡或追究紀律責任。
3、對國土資源管理混亂、國土資源嚴重違法現象,制止不力的鄉(鎮)黨政主要領導,視情節給予黨政紀處分或組織處理。對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成績顯著、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縣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二)村(居)委會
一、指導思想
建立健全鎮國土資源聯合執法監管制度,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保障科學發展的新機制為主線,以強化國土執法監管為基礎,以及時預防和制止各類國土資源違規違法行為為重點,以保護節約資源、保障支持發展為目標,全面建立轄區全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緊密銜接、相關部門密切協調配合的監督管理制度,鞏固和擴大土地動態巡查成果,推動我鎮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國土資源聯合執法監管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開展,決定成立由鎮長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國土資源聯合執法監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鎮國土資源所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目標任務
本著預防在先,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的原則,按照因地制宜、切實可行和便于操作實施的要求,加快建立轄區全覆蓋、事前事中事后緊密銜接、相關部門密切協調配合的監督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國土資源管理的共同責任。
1.在國土資源違法行為預防方面。重點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崗位責任制、動態巡查責任制度、執法監察督查制度、違法案件舉報受理制度、有獎舉報制度、村級國土資源信息員制度(主要內容包括信息員工作職責、巡查報告、矛盾糾紛調解、月例會、聯絡、學習培訓、工作守則、年度考核等制度,統一規范信息員“五個一”制度)、國土資源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2.在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制止方面。重點建立健全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制止機制、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定期報告制度、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信息移送制度、聯合執法制度、國土資源工作制度、國土資源行業性人民調解制度。
3.在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查處方面。重點建立健全違法案件查處程序制度、違法案件分級查處和報告制度、國土資源執法監察督辦制度。
4.在建設用地監管方面。重點建立健全土地報批前的建設用地規劃預審和用地資格審查制度、建設用地批后建設過程中的實時檢查制度、臨時用地審批備案、建設用地動態月報制度。
為了加強煤炭和煤層氣資源綜合勘查、開采管理,有效解決煤炭、煤層氣礦業權重疊問題,促進煤炭和煤層氣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及其配套法規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煤層氣(煤礦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意見》([20**]47號),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和鼓勵煤炭礦業權人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資源
(一)投資人申請煤炭探礦權,應提交煤炭和煤層氣綜合勘查實施方案。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設置煤炭探礦權,應對煤炭和煤層氣綜合勘查實施方案進行嚴格審查。煤炭探礦權人在依法取得煤炭勘查許可證后,應對勘查區塊范圍內的煤炭和煤層氣進行綜合勘查。
(二)煤炭探礦權人完成勘查工作,應提交綜合勘查報告,并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量評審(估)、備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探礦權人可直接申請煤炭采礦權:
1.采用露天開采方式采煤的;
2.采用井工開采,煤層中噸煤瓦斯含量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的;
3.采用井工開采,煤層中噸煤瓦斯含量高于國家規定標準但不具備規?;孛娉椴珊烷_發利用條件的。
對于上述情形,凡煤層氣資源可綜合回收利用的,應在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方案中予以綜合考慮,實現煤炭和煤層氣資源的綜合開發與合理利用。
(三)經勘查,煤層中噸煤瓦斯含量高于國家規定標準的大、中型煤炭礦產地,在進行小井網抽采煤層氣試驗的基礎上,提交煤炭和煤層氣綜合勘查報告,并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量評審(估)、備案。具備規?;孛娉椴蓷l件的,煤炭探礦權人應按照“先采氣,后采煤”的原則,統一編制煤炭和煤層氣開發利用方案,依法向國土資源部申請煤層氣采礦權,并申請劃定煤炭采礦權礦區范圍。
(四)經地面抽采,殘留煤層氣降至國家規定標準以下的開采范圍,原煤炭礦業權人可依據煤炭和煤層氣綜合開發利用方案及劃定的礦區范圍提出煤炭采礦權申請,按法定程序領取采礦許可證,并申請注銷原煤層氣采礦權。
二、進一步加強煤層氣礦業權管理
(五)國土資源部根據國家礦產資源規劃,綜合考慮煤層氣、煤炭資源賦存狀況和煤炭礦業權設置方案,在煤層氣富集地區,劃定并公告特定的煤層氣勘查、開采區域。煤層氣勘查、開采結束前,不設置煤炭礦業權。
(六)國土資源部主要采用招標方式出讓煤層氣探礦權,按照投標企業的資質、業績和勘查實施方案等情況,依法擇優確定探礦權人。
(七)煤層氣探礦權人不得以勘查煤層氣的名義開采煤炭及其它礦產資源。在煤層氣勘查、采礦許可證有效期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在其區塊范圍內設置新的礦業權,但對地表開采砂石等情況,當事人與煤層氣礦業權人雙方簽訂了安全生產協議的除外。
(八)煤層氣探礦權人應對勘查區塊范圍內的煤炭資源進行綜合勘查、評價,并對煤層氣資源進行小井網抽采試驗,提交煤層氣和煤炭綜合勘查報告,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儲量評審(估)、備案。
(九)具備規?;孛娉椴蓷l件的,煤層氣探礦權人應按照兼顧后續煤炭開采的原則,選擇適當的生產工藝流程,合理編制煤層氣開發利用方案,依法向國土資源部申請煤層氣采礦權。
(十)經論證,不具備規?;孛娉椴蓷l件或經地面抽采后煤層氣含量降至國家規定標準以下的區塊,煤層氣礦業權人應及時到國土資源部辦理煤層氣礦業權區塊注銷手續,按有關法規規定匯交地質資料,同時遞交綜合勘查煤炭投入的報告。
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采用競爭方式依法有償出讓煤層氣退出區塊的煤炭礦業權。原煤層氣礦業權人可參與競標,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競得煤炭礦業權的申請人,在按規定向國家繳納煤炭礦業權價款的同時,還需向原煤層氣礦業權人支付其綜合勘查煤炭投入的補償。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辦理煤炭礦業權登記手續。
三、妥善解決煤炭、煤層氣礦業權重疊問題
(十一)新設立的煤炭探礦權、采礦權不得進入國家公告的特定煤層氣勘查、開采區域。
(十二)各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按照本通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迅速組織對本轄區內煤層氣探礦權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于今年7月底前將檢查情況向國土資源部報告。未達到最低勘查投入的,由國土資源部依法縮減勘查區塊面積或不予延續。情節嚴重的,依法吊銷勘查許可證。
(十三)本通知下發前已取得煤炭、煤層氣探礦權或采礦權的礦業權人,應按本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已依法取得煤炭或煤層氣勘查許可證的探礦權人,應對勘查區塊范圍內的煤層氣或煤炭資源進行綜合勘查、評價,提交煤層氣和煤炭綜合勘查報告,并按有關程序進行儲量評審(估)、備案。
2.已依法取得煤炭采礦許可證的采礦權人,在本礦區范圍內以地面抽采方式開采煤層氣的,應依法補辦煤層氣采礦許可證;進行井下煤層氣回收利用的,不再另行辦理煤層氣采礦許可證,但應切實采取措施,不斷提高煤層氣回收利用水平。
(十四)在本通知下發前,煤炭、煤層氣企業已經以協議方式,在相同區塊范圍分別持煤炭、煤層氣勘查許可證或采礦許可證進行煤炭、煤層氣勘查開采的,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加強合作,實現煤炭、煤層氣資源的綜合勘查、評價和回收利用。
(十五)在本通知下發前,煤炭和煤層氣探礦權、采礦權發生重疊且未簽訂協議的,由雙方協商開展合作或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按照“先采氣,后采煤”的原則,對煤炭、煤層氣進行綜合勘查、開采。
本通知下發后6個月內,雙方無法簽訂合作協議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和勘查開采實物工作量已投入等情況進行調解。同意調解的,扣除重疊部分的區塊,并由當事人一方對被扣除區塊一方已投入部分進行補償。調解不成的,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礦產資源開發進行整合意見的通知》(〔20**〕108號)精神,按照采煤采氣一體化、采氣采煤相互兼顧的原則,支持煤炭國家規劃礦區內的煤炭生產企業綜合勘查開采煤層氣資源。
(十六)本通知下發之日起6個月以后提交的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煤炭或煤層氣勘查報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對其礦產資源儲量不予評審(估)、備案。
二、管理范圍:上余鎮各行政村、企事業單位。
三、管理內容:①未批先建。②批少建多。③移址建房。④違法開采國土資源。⑤地質災害防治。⑥國土。⑦群眾上訪。
四、實施辦法:
1、建立村國土資源管理服務小組,組長由村書記擔任,成員由村主任、村國土資源協管員組成。
2、農戶建房必須按照有關審批手續申請辦理建房手續,持有動工證后方可動工建設。
3、村土地管理協管員要根據鎮政府的規定,及時到鎮土管集鎮辦辦理農戶建房報批手續。
4、充分利用民生服務日的作用。在每周二的民生服務日駐聯村干部負責督查在一周內有否違章建房情況。發現違章及時制止、處理,向鎮政府匯報本周情況。
5、上余鎮政府組織土管集鎮辦、鎮督查組相關人員,每月組織一次巡查,發現違章建設情況及時通報和處理。
6、對違章建筑實行“各級”負責制。A、各村書記、主任、土管員要及時關注本村建房情況,發現違章必須及時阻止,及時匯報,村級阻止未果,要及時向鎮聯村領導和駐聯村干部匯報,鎮聯村領導、駐聯村干部經處理不了的,要及時向鎮領導匯報處理。B、鎮政府接到舉報違章建筑的情況嚴重的,要及時向市國土資源監察大隊請求協助處理。C、歡迎群眾舉報違章建筑、非法占地等情況,對舉報者實名登記,給予舉報獎勵,并要做到對舉報者保密。
7、因建房未經鎮同意而分戶者,不予辦理建房報批手續。
8、嚴禁非法取沙、非法開采礦山,發現情況及時處理。
9、保護耕地。挖掘可開發土地資源,積極爭取耕地整理、低丘緩坡開發建設用地復墾等開發項目,保證本鎮耕地動態平衡。
五、村級國土資源管理服務小組成員的職責
1、宣傳土地、礦產、地質災害防治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基本知識。
2、協助做好對所在村基本農田的保護、加強耕地或其他農用地的管理,及時制止并向鎮、國土資源所報告違法占用基本農田、耕地和其它土地的違法建房、非法采礦、毀田取砂等違法行為。
3、參與對所轄村日常個人建房用地審批的踏勘,批前、批中、批后的檢查監督以及土地糾紛的調處等工作。
4、協助做好私人建房用地報批、農村土地登記發證、集體土地征收、拆遷安置等與國土資源管理相關的工作。
5、及時報告地質災害險情,并協助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報和組織避讓工作。
村國土資源協管員要詳細記錄工作開展情況,并在做好工作記錄的同時,每個月必須匯總向鎮報告;對于國土資源違法違規行為,村級協管員在向鎮和鎮國土資源所報告的同時,應及時向村“兩委”主要負責人報告,在村“兩委”領導下及時采取措施,制止違法違規行為,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并嚴防事態擴大,把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村協管員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積極主動開展工作,及時如實反映情況,充分發揮協管作用。
六、鎮駐聯村干部考核辦法
1、對全鎮干部實行全員單列考核,鎮機關干部必須樹立保護國土資源人人有責的意識。并納入駐聯村干部月度工作考核。國土、規劃立案一次,對所聯系的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扣駐聯村干部月度考核分,不封頂。
①未批先建,每立案一次,對所聯系干部作如下處理:A、基本農田建房扣5分;B、宅基地建房扣2分;C、原址拆建扣1分。
②批少建多,發現一次扣1分,在限期內改進處理的不予扣分。
③移址建房,發現一次扣3分,在限期內改進處理不予扣分。
④未經批準違法開采國土資源,發現一次扣發5分,在限期內改進處理的不予扣分。
⑤土管件,每次扣2-10分[市、地、省、京分別扣2、4、6、10]。重復加倍扣除。
⑥群體上訪,每次扣10-30分[市、地、省以上分別扣10、20、30]。
2、對鎮聯系村領導的月度考核扣分標準:
聯系一個村的鎮領導與駐聯村干部同扣;聯系二個以上村的鎮領導按駐聯村干部的50%標準扣分。
七、村級國土資源服務領導小組考核與獎懲
(一)對村書記、主任月度工作考核與駐聯村干部實行同步扣分。
(二)對村國土資源協管員進行考核,考核工作由鎮負責,具體由國土資源所牽頭對村國土資源協管員工作情況進行初步考核后報鎮審查。對完成的工作任務與考核獎勵掛鉤,實行獎懲分明。考核按百分制記分,考核記分辦法如下:
(三)考核內容
1、認真做好土地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的宣傳教育(5分)。宣傳教育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5分。
2、完成第二次土地利用變更調查(5分),未配合到位酌情扣分。
3、土地執法動態巡查工作,每周不少于3次,并做好動態巡查記錄的(20分)。每少巡查一次扣2分,動態巡查未記錄一次扣1分。
4、及時發現和制止各類國土資源違法行為,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國土資源所報告(25分)。未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用地行為一起扣5分,未及時上報違法用地一起扣3分。以書面報告為準。
5、積極協助查處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有效控制本村內的違法用地(10分)。當年新增土地違法案件率控制在該村總戶數的5‰戶以內,結案率達98%以上,發案率和結案率每提高或下降1%分別加或扣1分。
6、積極做好村民建房“四到場”的全程管理工作,并建好臺帳做好登記(15分)。每少一次扣1分。
7、協助做好涉及土地的調處和穩控工作(15分),每發生一起赴市訪扣2分,地訪扣4分,省訪扣6分,進京上訪扣10分。發生群體性上訪,此項不得分。
8、及時報告地質災害險情,并協助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報和組織避讓工作(5分)。因工作不到位造成損失每次扣4分。
(四)獎勵措施
1、一年內本村無違章建筑,年度考核另加分5分,并按人口數分別給予人口1000人口以下(含1000人)獎900元;1001人口至2000人(含2000人)獎1500元;2001人至3000人口(含3000人)獎2100元;3000人口以上獎3000元。此項獎勵對象為:村書記、主任、村土管員享受,獎勵獎金由村列支。
2、在本年度凡有開發和建設用地復墾項目每開發五畝土地,對該村加年度考核分1分(本條加分5分封頂)。在本村有違章建筑的,在未處理之前不予辦理有關建房審批手續。
3、對多次有違法建筑未發現或隱瞞被國土部門立案的村,年度考核要進行扣分。立案一次每人扣發獎金50元。巡查、舉報發現違章建筑、非法開采一起每人扣發獎金100元。
4、黨員、村干部有違章違法用地、非法開采礦產資源的,除作相應的違章處理外,對情節嚴重者還要作黨紀、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