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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溝水庫位于茹河系黃家河支溝,距離固原市20km,屬原州區河川鄉境內。流域面積35.90km2,多年平均降水量460mm,主要降水集中在6~9月,且多以暴雨形式出現,其降水量占年降水量的71.80%,多年平均徑流深38mm,多年平均徑流量136.40萬m3。
水庫于1972年4月建成,為黃土均質壩,經兩次加壩,現壩長550m,壩高20.90m。主要建筑物為壩左肩泄洪建筑物及輸水建筑物各一座,泄洪建筑物為壩左肩2孔3.0m×4.80m開敞式溢洪道,包括進口段、閘室段、陡坡及挑流設施,輸水建筑物包括進口段、輸水水塔、壩下涵管及輸水明渠,與壩后泄水陡坡相接。
2防洪標準及險情影響
水庫為小型水庫,設計洪水標準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標準為300年一遇。根據康溝水庫實際險情的范圍情況,允許最高水位應控制在1 679.58m,庫容為147.17萬m3,最大泄量111.11m3/s。超過該水位,將出現垮壩,超標準洪水導致漫頂潰壩,或庫區發生烈度大于Ⅷ度以上地震災害。
當突發事件發生后,一旦出現險情,危及左岸蘭宜公路,影響下游河川鄉政府及3個行政村的570人,耕地1 100畝,同時對崾峴水庫造成嚴重威脅。
3.1應急組織體系
3.2政府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原州區人民政府為水庫大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主體,由政府主管區長任總指揮,政府副區長、水利局局長、揚黃灌溉管理局局長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有發改局、水利局、財政局、農牧局、公安局等部門。水庫大壩安全管理下設辦公室,水利局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3.3水行政主管部門原州區水利局為水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指導水庫大壩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局長任副總指揮,協執政府建立應急保障體系;參與并指導預案演習、預案實施的全過程;完成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任務。
3.4水庫主管部門或業主水庫主管部門為原州區水利局,負責預測與預警系統的建立與運行;組織預案的演習;籌措編制預案的資金;參與預案的全過程;完成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任務等。
3.5水庫管理單位康溝水庫管理所為水庫管理單位,管理所人員負責險情監測與巡視檢查、搶險、應急調度、信息報告等工作,參與預案實施的全過程;完成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任務等。
3.6應急指揮機構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原則,河川鄉政府為水庫大壩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河川鄉鄉長為地方行政首長作為應急指揮機構的指揮長。下屬康溝水庫管理所、康溝村支書、主任及預備役。
3.7專家組專家組由水利、氣象、衛生、環保、通信、救災、公共安全等不同領域專家組成。主要負責收集技術資料,參與會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3.8搶險隊伍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水庫大壩安全管理防汛抗洪的義務,防洪搶險隊伍要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隊伍相結合,實行軍民聯防政策,武警和民兵是重要力量,做到組織嚴密,調度靈活,行動迅速。群眾搶險隊伍由康溝村支書、主任任組長,由附近村村民組成的20人搶險隊伍。群眾搶險隊伍提供勞動力,主要完成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由水利局職工組成50人的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4預案運行機制
4.1預測及預警
4.1.1氣象、水文部門應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進行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并做出評估,及時上報原州區政府和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災害時,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機構應及早預警,通知有關單位做好相關準備。
4.1.2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依據預警的劃分標準,以及儀器監測和巡視檢查結果,規定預警信息的條件、時間和范圍;規定預警信息上報和通報的內容、范圍、方式程序、頻次和聯絡方式等;規定預警信息及調整,繪制流程圖;規定預警信息的解除范圍、方式、程序等。
4.2預案啟動
4.2.1預案啟動條件①直接啟動。當水庫大壩遭遇如下情況,并將造成重大或特別重大損失,發出紅色警報,可直接啟動預案:遭遇超標準洪水;地震或地質災害造成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上游水庫潰壩造成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工程出現重大險情,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戰爭、恐怖事件、人為破壞等其它原因造成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庫區水質污染,嚴重威脅居民生命安全及生產生活或嚴重破壞生產環境。②會商啟動。當水庫大壩遭遇如下情況,損失一般或較大,發出橙色警報,應在會商后決定是否啟動預案:工程出現嚴重險情,有可能造成大壩潰決;監測資料明顯異常,對大壩安全不利;水情預報可能有超標準洪水;地震或地質災害有可能造成大壩潰決;上游水庫潰決,有可能造成大壩潰決;戰爭、恐怖事件、人為破壞等其它原因造成大壩潰決;庫區水質污染,影響居民生產安全、生產生活及生態環境
4.2.2 預案啟動程序。①直接啟動。康溝水管所將水庫大壩潰決或即將潰決、嚴重污染等突發事件的信息立即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接到報告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發出啟動預案的命令,預案啟動。②會商啟動。當水庫大壩出現可能導致大壩潰決險情或水污染等突發事件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按程序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險情報告,召集相關部門與專家組會商決定是否啟動預案;當決定啟動預案時,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應在規定時間內發出啟動預案的指令,預案啟動。
4.3應急處置
4.3.1險情報告、通報。險情報告、通報的程序由康溝水管所報原州區防汛辦,原州區防汛辦再上報固原市防辦、自治區防辦。
4.3.2應急調度。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制定相應應急調度方案,確定各種緊急情況下的調度權限,調度命令下達,執行部門與程序及有關單位責任人、聯系人的聯系方式等。
4.3.3應急搶險。針對可能導致潰壩的突發事件,制定搶險預案,包括搶險原則、搶險方案、搶險隊伍、搶險物資及其儲備等。規定通知、調動搶險隊伍的方式以及搶險隊伍到達現場的時間及任務要求。
4.3.4應急監測和巡查。①在水庫大壩蓄水達到或超限水位時,康溝水管所要及時上報防汛指揮部,同時要對大壩、溢洪道、輸水建筑物等關鍵部位加強監測,特別是要對閘門及啟閉設施每年進行汛前、汛后檢修,保證閘門不銹蝕。②當水庫大壩出現險情時,康溝水管所應在第一時間立即向下游預警,由河川鄉康溝村支書和主任首先安排和組織水庫大壩下游群眾撤離。并組織搶險隊伍迅速處置險情,同時由康溝水管所和河川鄉政府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及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4.3.5人員應急轉移。根據氣象預報,按照防汛預案,鄉政府及時通知水庫下游各行政村沿河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充分利用農戶現有交通工具進行轉移,根據水庫下游沿河移民居住情況,利用由近到遠的轉移方式進行撤離。規定人員轉移警報、形式、權限及送達方式等。
4.3.6臨時安置。應急轉移人員的居住生活、衛生、醫療、交通等基本生活保障措施,由河川鄉政府、民政局等單位負責。
4.4應急結束根據氣象預報、洪水情況等有關情況,確定突發事件結束,由原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報固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固原市防汛抗旱指揮部下達結束應急預案指令,原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負責。
4.5善后處理根據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對突發事件的傷亡人員,參加應急處置的工作人員,受災群眾與有關單位的財產損失,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物資進行撫恤、補助或補償的辦法,由河川鄉政府和水利局收集資料,報請原州區人民政府,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6調查與評估事后由水利局、農業局、民政局、氣象局等單位聯合組成調查組,在第一時間內通過實地查看和走訪等方式對水庫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4.7信息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規定信息的授權單位,與發言人名單、聯系方式。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5.1.1防汛指揮部指揮長:根據洪水標準不同,由固原市政府副市長、原州區政府區長對防汛搶險負總責,簽發進入防汛緊急狀態命令、人員調度命令,重大問題決策等指令。水利局局長負責洪水調度的實施及搶險的直接指揮。
5.1.2成員單位:氣象局負責氣象預報;交通局負責搶險車輛及道路暢通;民政局負責洪災后災民安置及災情普查;公安局,負責搶險救災中的社會治安;衛生局,負責搶險人員及受災群眾傷病救治及災后疫病防治;還有農牧局、電信局等單位。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5.1.3確定水庫應急搶險專家組組成。搶險專家組組成:原州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副指揮長、水利局局長、副局長、水利局總工、高工、工程師等專業人士聯合組建。
5.2隊伍保障康溝水庫防汛搶險隊伍由河川鄉政府負責,由康溝村支書、主任組建以本村民兵預備役為主的搶險隊伍20人,搶險隊伍的職責是在水庫出現險情時集結待命,隨時對壩體出現險情的部位進行加固搶護。
5.3物資保障分為現防洪標準以內險情需備搶險物資、對超過現洪水標準的險情需備和可征調的搶險物資三種。
關鍵詞:建筑施工,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管理
1 建筑施工危險源的識別、評價
1.1建筑施工危險源的識別
建筑施工危險源識別與風險評價是建立應急體系和編制應急預案所必需的基礎信息,通過對建筑施工危險源進行識別,力爭從小的危險源中發現大的危機,避免其發展演化為突發安全事件,并對識別出的危險源進行評價,對有可能演化為大的突發安全事件的危險源采取針對性的預防措施,加強重點檢測,并制定應急預案。建筑施工危險源識別是指從施工生產活動中,識別出可能導致人員傷亡、財產物質損失、施工作業環境破壞、相鄰建筑物移位等意外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并判定其可能導致的事故類別,事故直接原因及其過程。在危險源識別過程中要借助于一些技術和工具,這不但會提高識別效率,而且可以規范操作、不易產生遺漏。危險源識別技術和工具主要有Delphi法、情景預測法、頭腦風暴法、安全檢查法、分解分析法、事故樹分析法、圖解法等方法。。在危險源識別過程中,可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綜合運用這些技術和工具[1]。
1.2 建筑施工危險源的評價
建筑施工風險源被識別后,要進行脆弱性分析,以確定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哪些地方容易受到破壞,最終提供這些信息:受事故嚴重影響的區域;預計位于脆弱帶中的人員數量、工種以及可能波及的外部人員情況,如居民等;可能遭受的財產破壞,包括基礎設施,如供水、供電等: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在進行脆弱性分析的基礎上,必須進一步評價事故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造成破壞或傷害的可能性,以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以確定風險源的嚴重性,否則無法為安全風險管理以及應急管理提供決策依據。決策層要高度重視建筑施工危險源的分級評價。為了使分值盡量客觀,減少主觀方面的影響,參加評價的人員除項目決策人員、現場施工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現場操作人員,還應請項目外部人員參加,如建設單位管理人員、監理人員以及相關專家等。
1.3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信息庫的建立
建立建筑施工重大危險源信息庫不僅有利于企業應用和分析信息,而且為今后的應急管理設立了良好的信息平臺,使企業對項目的進展作出正確的預見。重大危險源信息庫也是一種應急防范的良好方式,建筑施工企業可以對項目的內外環境有比較清晰的認識,便于從危險源識別和評估分析的結果中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組織的機制和施工人員的不良行為。通過提高建筑施工企業自身的能力來消除突發安全事件生長的土壤,這也正是應急管理所要實現的最根本目標[2]。
2 建筑施工企業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又稱應急計劃,是政府和企業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為保證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與救援行動、降低事故損失而預先制定的有關計劃或方案。它是在辨識和評估潛在重大危險、事故類型、發生的可能性及事故后果及影響嚴重程度的基礎上,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物質、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等方面預先做出的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是突發事件的應急基礎,開展應急救援的“底線”。它明確了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應急準備和應急管理不再無據可依、無章可循,有利于培訓和演習工作的開展,有利于做出及時的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3]。
建筑施工企業應急預案的編制必須基于工程項目風險分析的結果、企業應急資源的需求和現狀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要求。此外,預案編制時應充分收集和參閱己有的應急預案,以減少工作量和避免應急預案的重復和交叉,并確保與其他相關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通常,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驟:第一,成立預案編制小組。施工現場重大安全事件的應急救援行動涉及不同部門、不同專業領域的應急各方,因此需要建筑施工企業組織一個專門的預案編制小組,統一組織施工現場有關部門和企業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預案。。第二,進行風險識別與風險評估。風險識別應分析本地區的地理、氣象等自然條件,施工對象、施工方法等的具體情況,總結本地區、本企業以及建筑行業歷史上曾經發生的重大事故,將其分門別類,每種類型分成不同級別,分析這些事故災難的機理,明確影響這些事故災難的因素有哪些,最終識別出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災難。施工現場風險評估的目的就是通過分析重大事故災難發生的可能性及其發生時對施工現場及周邊可能導致的實際破壞或傷害程度,來確定是否要進行相應的應急準備。第三,具體措施的制定根據前面分析的結果,針對突發事件涉及具體的應對措施,這些措施可以采用標準操作,也可以采用建議形式。第四,應急機構及其人員職責的確定預案編制過程中,人員職責的確定是一個重要的環節。啟動預案時,不同的環節或方面需要不同的人員去執行和實施。明確人員職責是成功實行應急救援活動的重要保證。第五,應急能力評估依據危險分析的結果,對己有的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包括企業及施工現場應急資源的評估,明確應急救援的需求和不足。應急資源包括應急人員、應急設施和設備、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能力包括人員的技術、經驗和接受的培訓等。應急資源和應急能力將直接影響應急行動的快速有效性。。預案制定時應當在評價與潛在危險相適應的應急能力的基礎上,選擇最現實、最有效的應急策略。第六,評審與為保證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相符合,施工現場重大事故應急預案必須經過評審,可以由項目部及施工企業組織進行內部評審,專業性較強的應急預案還應組織有關專家評審,必要時請地方政府有關應急機構進行評審。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后,要履行批準手續,按有關程序進行正式和備案。第七,演練與調整應急預案經批準后,應急機構應開展宣傳、教育培訓工作,開展應急演習和訓練,從中查找問題并加以改進,提高預案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演習應急預案是企業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在應急預案的演習或實施過程中,通過參與者的信息反饋,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與修改是非常重要的,對演習過程中發現的任何一個小環節上出現的問題都要認真對待,因為小的失誤也可能導致整個應急預案在實際運用中失敗。施工現場在各個時期都在不斷地發生著變化,危險源的狀況會有所改變,人員也經常調整,因此也需要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定與修改[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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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姜國慶.淺談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J].科技創新導報,2009,11
關鍵詞:施工安全管理 原則措施
中圖分類號: TU7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我國的安全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從古至今,安全是任何生產和工作的重中之重,沒有了安全,一切就無從可談。特別是做為安全危險系數較高的建設行業,更應把施工安全放在項目管理的首位,一切以安全為主。在2002年11月1日起我國全面施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并且被列入《安全生產法》。 在法律上確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就是要求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安全,防止一切可能防止的事故,生產必須安全,安全是生產的先決條件。實現這些要求,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是一項法定的義務和責任,是在法律面前必須嚴肅對待的大事,是要依法堅持的長期方針、基本方針。做到思想認識上警鐘長鳴、制度保證上嚴密有效、技術支撐上堅強有力、監督檢查上嚴格細致、事故處理上嚴肅認真,才能使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別是建筑施工當中,更應高度重視施工安全管理。特別是在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則與措施上,更應加大管理力度。
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則
在建筑施工當中,危險因素預防控制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整個建設施工過程。在控制過程中,要求對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突出重點,針對重大危險因素和具有重要影響的關鍵因素,進行重點控制。
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一般原則一是立足消除和降低危險,構建系統安全,落實個人防護;二是預防為主,防控結合,預案與應急措施聯動機制;三是動態跟蹤,重點控制,應變策略。對極不可承受的危險要禁止作業,對重大危險要立即整改,對中度危險要限期整改,對輕度危險要加強監控和保護,對尚可忽略的危險,按照常規進行管理。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一般原則告訴我們,危險因素控制措施依次包括消除危險因素、降低和限制危險、使用個體防護裝置等。
危險因素預防控制的事故預防原則 .事故預防可以分為事故發生前的預防及事故發生時的防止和減少事故損失的預防。這是一種發現、識別各種危險因素及其危險性并對其進行消除、控制的手段和措施。其基本目標是采取措施約束、限制危險因素的產生、發展和作用。一般按照以下優先次序進行選擇:根除危險因素;限制和減少危險因素;隔離、屏蔽防止危險因素產生連鎖作用;采用故障安全措施;減少故障及失誤;安全規程;矯正行動。
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控制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控制管理對象是整個項目,是整個施工過程的具體危險因素。施工過程的危險因素大致包括施工技術工藝因素、材料因素、機械設備因素、環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因素,這些因素包含在每項工程、每個施工過程、每個施工環節當中,并且每種因素都包含一定數量的具體危險因素。施工安全管理在材料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建立安全物質材料和建筑實體材料招投標制度,建立安全物質材料和建筑實體材料進場復檢制度,確保使用的材料符合國家相關質量安全標準。在機械設備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選用安全性能較高的機械設備,特殊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定期檢修保養機械設備、及時更換零部件,確保機械設備安全正常運轉。在技術工藝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在施工組織設計中進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設計、采用成熟的施工工藝標準和安全技術標準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應包括內容有:臨時用電安全方案、基坑護坡支護安全方案、腳手架搭拆安全方案、模板支撐體系安全設計方案、高處作業臨邊洞口安全防護方案、建筑構配件吊裝安全方案等。使崗位安全化、操作標準化,根據各個工種所涉及的危險因素和技術工藝特征,編制科學合理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作業指導書,通過專門的培訓教育或崗前的技術交底,使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真正落到實處。施工企業對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要根據施工進度和實際狀況進行定期檢查和修正。在環境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根據工程項目所在地的地質、地形、氣象條件、周圍環境,科學合理地布置施工現場,保證施工現場安全、整潔、有序,根據工程項目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方案設計的平面布置要求,指定專人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性管理。在管理因素方面的控制措施是加強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各級領導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操作技能的掌握程度,對涉及危險因素管理的相關領導和人員進行定期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危險因素管理的目標和意義;施工項目危險因素的辨識和評價;危險因素觸發條件及控制措施;危險因素管理的日常操作要求和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建立健全各項危險因素管理的規章制度。在對危險因素進分析的基礎上,有針對性地建立健全各項危險管理的規章制度。其中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重大危險因素控制實施細則、安全操作規程、培訓制度、交替班制度、檢查制度、信息反饋制度、危險作業審批制度、異常情況緊急措施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等各項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對施工中的各個系統層面的危險因素管理確定各級負責人,并明確他們各自應負的具體責任,特別要明確各級單位對歸屬區域的危險因素定期檢查的責任。包括作業人員的每天自查、職能部門定期檢查、企業領導的不定期督察等。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xx〕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關鍵詞 計算機;信息技術;煤礦;安全管理
中圖分類號TP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76—0221—02
煤礦是我國重要的能源產業支柱,它在我國的國民經濟中占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煤礦的安全問題,一直是困擾行業的重點問題,隨著煤炭行業的發展,各種安全事故也頻繁發生?,F代計算機信息技術的飛速發展,使煤礦的安全管理問題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將計算機信息技術運用到煤礦安全管理當中,不僅能夠解決安全問題,還能夠大大提高管理效率,是一種既科學又實用的管理手段。
1 基于計算機信息技術的煤礦安全管理系統
煤礦安全管理系統主要是應用計算機的信息技術,對各種安全信息進行高效、科學的處理。計算機安全管理系統可以說是煤礦持續發展基礎,其主要的管理內容是對安全信息進行采集、傳輸、處理及應用。目前煤礦安全管理信息系統主要依據C/S(客戶與服務器)、B/S(瀏覽器與服務器)兩種模式來進行開發。其中網絡技術的不斷發展,使B/S這種模式在煤礦安全管理方面的應用優勢更加明顯。對于煤礦來說,采用基于互聯網形式的煤礦安全管理系統,不但能夠滿足企業自身安全發展的需要,還能將企業的影響力通過網絡系統擴大到各個領域,使煤礦的安全管理系統發展成具有綜合功能的計算機管理系統。
2 計算機信息技術的作用
2.1 集中管理的高效性
在煤礦安全管理中,采用計算機進行集中管理,并對各種安全隱患信息進行處理具有一定的高效性。采用計算機信息技術進行管理,能夠使礦區的管理者通過網絡以最快的速度了解全礦的安全現狀;礦區領導也能夠以最快的速度,對生產現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及時有效的控制;基層單位也能夠通過計算機信息技術快速的落實上級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要求。采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從根本上解決了信息傳遞不流通的問題,也有效改善了安全隱患整改不徹底現象,使礦領導能夠高效、集中地對諸多安全問題進行處理。
2.2 安全監控的實時性
計算機信息技術的有效應用不僅能夠規范管理領導、區隊、安監人員等管理人員的監督工作,還能夠對各井的安全管理進行實時監控。對抓“三違”和查隱患工作進行靜態監控和動態的考核。使安全監控工作全面落實到全礦的每個環節、每個角落。
2.3 信息交流的公開性
基于計算機信息技術建立起的網絡交流平臺,能夠有效的促進基層區隊與礦領導的溝通和交流,并使這種溝通和交流方式更具公開性和公平性。這就能夠使礦區領導更加及時地掌握和了解基層職工的工作狀態和生活困難。從而使各種信息能夠在網絡中傳達通暢。
2.4 隱患處理的科學性
基于計算機信息技術的實時監控系統,能夠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并進行預警處理。計算機信息處理系統能夠對隱患進行科學的統計和分析,并使這種分析流程更加簡化和快速,對隱患分類更加明確。通過計算機對隱患進行專業的類別分析,從而使安全管理人員能夠直觀地對隱患的危險等級進行了解;安全管理人員也可第一時間將隱患傳遞給責任單位和負責人員。并在電腦上進行不斷的預警,督促責任單位或者人員對隱患進行及時處理,進而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3 計算機信息在煤礦安全管理的具體應用分析
近年來,各軟件和系統的開發商們對煤礦安全管理系統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也研發了一些比較成功的安全管理系統。但是無論哪種軟件產品從總體上來講,都可以劃分為安全檢測、安全監控、實時通訊和信息管理等幾大部分。從研發的目標上來看,一般系統都可分為以下幾個模塊:
1)安全信息收集
對安全信息進行收集,主要通過安全人員對檢查過程中的安全信息進行錄入,將安全信息錄入到電腦以后,通過信息處理系統進行分析和處理,從而方便管理人員對安全信息進行全面掌控。
2)交接班管理
這種模塊主要用于安檢人員對交接班過程中的問題進行記錄和處理。當班次交接時,可方便對上班次發現的未解決問題和還沒有檢查到的控制點信息進行確認,從而為本班次的安檢人員提供參考信息,同時也為明確責任提供依據。
3)安全規章制度
該模塊為煤礦各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的匯總,方便相關人員進行查詢、學習和參考。
4)病毒防治
病毒防治是每個計算機系統都必須具備的安全程序。它能夠有效預防各種計算機病毒對系統的危害。從而避免煤礦安全管理系統受到病毒侵害而發生崩潰、文件丟失或者設備損壞等問題。
5)安全報表管理
安全綜合報表是煤礦安全管理信息的匯總,通過報表可以使相關領導對煤礦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了解和審核。
6)安全事故管理
此模塊能夠幫助煤礦正確記錄所有發生的安全事故,從而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并對事故原因進行綜合分析和警示預防。以此來作為安全事故預防和管理的重要依據。
7)安全技術措施管理
此模塊主要包括了安全技術措施制定、安全技術的流程和審核等。安全技術模塊從技術的角度出發,為預防安全事故提供了前提保證。
8)人員定位查詢
這個模塊通常由一些終端設備將井下人員的當前位置進行定位,使安檢人員能夠實時了解井下人員的運行狀況,為井下人員提供安全保障。
9)安全生產考核
安全生產考核模塊能夠對各部門或者個人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考核,制定嚴格的獎懲制度。此模塊能夠通過考核來對各部門或個人的獎懲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定,從而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4 結論
煤礦安全事故的預防工作是煤礦日常管理的重要內容,采用計算機信息技術來作為煤礦安全管理的主要手段,既直接的提高了安全管理的工作效率,也間接的提高了煤礦的生產效益,從而保證了煤礦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下平穩發展。
參考文獻
[1]曹繼明.計算機信息化技術在煤礦安全管理中的應用[J].China''s Foreign Trade,2011,5:318.
醫院人員相對密集,而且醫院患者較多,行動能力上較弱,對此加強對醫院消防安全的管理十分重要【1】。醫院火災發生的主要原因多為線路老化,而因線路老化產生火災多具有突發性。由于醫院屬于人口密集區域,各個樓層都有病患、家屬以及醫護人員,一旦發生火災,走廊必定會發生擁堵,后果將不堪設想。醫院安全消防工作的部署具有重大意義,它關系到每個工作人員及診療患者的生命與財產的安全。因此,加強醫院的消防安全管理至關重要,是保障醫院內工作及診療陪護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途徑。
1.醫院基本消防情況
我院目前有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消防事故廣播及對講系統一套,外科樓與綜合樓、健康管理中心、高壓氧治療室聯動使用,外科病房樓、綜合樓、門診樓、健康管理中心、高壓氧治療室內配有自動噴淋滅火系統,外科樓、綜合樓配有防火卷簾門系統及排煙系統,消火栓系統一套,全院配置室內消火栓160處,室外消火栓3處,其中外科84處、內科樓20處、綜合樓27處、科教樓19處、門診東樓6處、高壓氧室4處;滅火器系統,全院配置滅火器359具,其中外科(12層含B1層)102具,內科(6層)30具,綜合樓(5層不含特殊科室內)52具、科教樓(7層)32具、健康管理中心(3層)16具、東綜合樓(3層)12具、西綜合樓(3層不含科室內)12具、呼吸科樓(2層)16具,其余87具分布于各科室中,基本能適應突發事件產生時的臨時使用。
2.醫院消防的安全工作的特點
2.1火災的危險性較大
由于醫院的建筑新舊不同,部分時間長久的區域建筑仍以木質結構構成,極其容易引發火災,而且存在著電線老化、用電超負荷的現象;部分建筑沒有設置相關的消防安全設施,比如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淋滅火器等,甚至室內沒有設置消火栓。缺乏嚴格的防火分區,消防設置沒有使應時代的進步,一些落后的消防設置無法滿足消防安全的要求。另外,醫院內部存在著較多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極其容易引發爆炸而發生火災,開水間的熱水器等物品,也存在著較高的危險性,操作的失誤可能會引發火災。
2.2人員疏散難度較大
醫院病房樓建筑較高,這對火災發生后的疏散存在一定困難。而且由于醫院人口流量大,一些重病癥的人員大多集中在醫院內。根據調查得知,一些醫院的重病癥人員相對集中,有的沒有家屬陪伴,疏散時完全依靠他人,導致疏散難度加大。
2.3不宜用水撲救的地方較多
隨著醫院的不斷進步,使用高檔的儀器也逐漸增多,每個科室、每棟樓層都有相應醫療儀器,若發生火災,這些設備難以用水撲滅。而且許多儀器本身就存在著一定的危險性,比如消毒鍋、高壓鍋等,這些物品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此外,醫院內的貴重物品也是不宜用水撲滅,有些藥物與病史資料和標本都是極其寶貴的,一旦被水浸濕,將造成嚴重的損失。
2.4自防自救能力不足
大多數病患由于身體不適而無法逃生自救。家屬將精力全部放在照顧患者身上,對消防安全這方面不夠重視;而部分醫護人員由于忙碌繁雜的工作,消防安全方面缺乏關注,導致產生自防自救意識薄弱的現象。
3.醫院消防安全工作的策略
3.1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消防工作主要是以預防為主,消防結合的方針開展的,在工作中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責任是醫院消防安全的重要內容【2】。醫院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確定由院長擔任消防安全責任人,分管院長為消防安全負責人,主管部門為消防安全管理部門的消防安全組織機構,對醫院的消防安全應擔任重要職責。安??剖窍腊踩芾碇械闹匾块T,應將醫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位。同時要與各部門簽訂相關的防火安全,以此增強責任感,從而提高防火意識。
3.2定期開展防火教育培訓
一是可以組織觀看消防安全教育類的片子,通過類似的例子,以提高消防意識的作用。二是定期對醫院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的培訓,讓工作人員意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使他們學習到相關的自防自救措施。三是邀請公安消防部門開展消防安全知識講座,講授相關的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了解滅火器的使用以及火災自救方法等,讓工作人員學習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識。
3.3進行滅火及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演練
對發現火情后的報警程序,以及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火栓方法等進行演練,以避免火災產生蔓延,使火災有效得到控制。同時根據每間病房的位置情況制定一張疏散示意圖,使人員能夠迅速的離開火災現場。最后,再進行全真模擬火災情景,考驗醫護人員的實際操作,熟悉自救疏散逃生的過程。
3.4加強防火檢查
檢查醫院設施是否處于完好備用狀態是進行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任務,加強隱患排查,有效從源頭上抑制了火災的發生【3】。由于醫院是消防安全的重點單位,更應加大消防安全的巡查工作,定期對醫院各科室進行檢查,特別是一些危險源,比如電、氣、疏散通道等方面,應重點進行監查,以確保使用的安全性。做到每日一次防火巡查,一旦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解決,以此從源頭上抑制火災的發生。
3.5加大投入
規模較大的醫院由于時間過長的原因,有的消防設置沒有達到規格,因此,應加大資金的投入,對舊的建筑或消防設施進行換新,努力使其符合標準要求。對于新建的樓層,應嚴格按照規定進行建設,使用合格的消防設置,以此確保醫院消防安全。
現代煤礦安全管理是一項綜合性的以人為中心的科學管理,煤礦安全與否決定于人的安全行為和物的安全環境,而人的安全行為與人的安全心理密切相關。近年來,隨著礦井機械化、自動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斷提升,為礦井安全生產提供了重要裝備保障。人們從事生產活動時離不開心理調節,人不可能隨時保持正常心理狀態,有時會出現僥幸麻痹、心不在焉、忘乎所以等心理狀態,加之的思維方式和利益訴求日益多元化,造成誘發形成員工不安全心理狀態和引發的不規范行為及人為失誤的因素不斷增多和日益復雜。雖然礦井連續多年杜絕死亡事故,但碰手碰腳等“零打碎敲”事故時有發生,成為礦井安全生產的主要威脅。國內一些人十雖然開展了煤礦不安全心理研究,并提出相關對策,一些煤礦企業也進行了安全心理研究和干預的探索,但研究成果很少應用于煤礦實踐,加之煤炭企業地域和文化的差異,難以產生普遍的指導作用。中煤集團大屯公司徐莊煤礦從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的機理人手,結合礦井安全生產實際和思想實際,通過問卷、座談等形式開展全員安全心理調查,對煤礦的心理表現進行調研和評估,建立個人安全檔案,進而有針對性制訂措施進行干預,提升了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超前性。
1 煤礦不安全心理表現
對徐莊煤礦不安全心理狀態進行走訪與數據統計,分析徐莊煤礦的不安全心理狀態主要表現為:
①麻痹心理。表現為部分認為自己經常干的工作,十分熟悉每個流程,因而心不在焉。加之有近13年的安全周期,加重了麻痹心理。
②捷徑心理。表現為部分將安全措施當作完成生產任務的障礙,人為簡化操作步驟和安全措施。
③被迫心理。表現在擔心被眾人反對或孤立,不從眾時會感到精神壓力。
④投機心理。表現為認為自己的不安全行為不一定會釀成事故,貪圖省事省時、減少疲勞。
⑤擺脫心理。表現為對井下環境緊張壓抑,急于上井,這種心理在多數甚至管理干部中均有所表現。
⑥恐慌心理。主要表現在對井下環境心生膽怯、焦慮,一下井就害怕,這種心理在新人人礦中表現尤為突出。
⑦逞能心理。主要表現為爭強好勝,自以為是,盲目行動且不聽勸阻。
⑧逆反心理。主要表現為將安全規程置之腦后或對制度、管理方式不滿而故意抵制、不配合,個別在井下亂寫亂畫,甚至有意破壞,發泄不滿。
2 開展員工安全心理預警分析
2.1 安全心理調研分析
開展全員安全心理普查,主要包含3條內容:
的風格①結合徐莊煤礦發展與員工工作現狀,集中收集與安全生產心理相關的理論研究成果,并對一線員工、班組長以及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初步訪談;
②結合員工應具備安全心理特質,針對其近1個月工作生活狀態,編制初測問卷,分心理健康狀況自評、日常行為態度、生活事件及社會支持5方面,隨機抽取了70名員工進行問卷調查;
③采用SPSS18.0統計軟件對初測問卷進行統計分析與探索性因素分析,結合深度訪談編制正式問卷,重點調查員工來自領導、同事、家人、朋友及其他支持系統社會支持現狀和員工生活事件。主要從安全事故歸因、對工作效率看法等維度對員工進行安全意識調查。通過包括軀體化、強迫、人際關系敏感、抑郁、焦慮、敵對、恐怖、偏執等10個因子的癥狀自評量表,測評員工心理健康水平。
2.2 安全心理數據系統分析
選取員工工作生活主要事件分析對員工身體及精神產生的影響。
(1)員工生活事件方面。調查顯示婚戀方面對員工普遍產生影響,主要為戀愛(28.4%)和家庭增添新成員(22.9%),基本上可以認定為相對正面的生活事件。而婚戀方面對員工影響重大的前3個生活事件為:與愛人兩地分居(27.4%)、與家人不和(23%)和離婚(18.2%)。
(2)家庭方面。選取了4個生活事件:子女學業或管教困難;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成員重病、重傷或死亡;住房緊張。通過分析得出家庭方面對員工普遍產生影響,主要是家庭經濟困難(61.6%)和經濟情況顯著改善(64.9%)。而影響重大的生活事件為住房緊張(24.8%)、家庭經濟困難(18.2%)和家庭成員重病重傷或死亡(14.2%)??梢妴T工家庭普遍經濟壓力過大,住房成為嚴重困擾、影響員工的主要問題。
(3)工作方面。調查顯示,對員工影響重大的生活事件主要為:工作中壓力大(56.2%)、扣發獎金或罰款(46.5%)、與上級關系緊張(32.7%)??梢?,員工在工作中壓力多來自工作性質和工作環境。
(4)社交及其他方面。共選取了5個生活事件:與工友不和;好友重病、重傷或死亡;被人誤會;失竊;意外驚嚇。調查表明對員工影響重大的生活事件為意外驚嚇(24.2%)、好友重病(23.1%)、財產損失(17.8%),需要對有上述經歷的人進行適當危機干預。
(5)員工安全意識和行為方面。①對工作認識。分析發現有少數員工對井下工作片面認識,對安全檢查敷衍面對,忽視交接班工作,應對這部分群體進行思想干預和行為引導。②對工作效率的看法。調查顯示,8.1%的員工認為工作熟練后為了提高效率可以適度違章操作,26.8%的員工認為雖然單位強調安全,但最重要還是生產效率,12.2%的員工認為為了及時完成任務,適度違章也可以。可見員工對安全與效率選擇趨于兩難,要求煤礦企業管理層對安全和效率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③對事故歸因上。調查顯示,員工普遍認為事故是缺少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不熟練造成的,應重點加強對員工操作技能墻訓,提升員工現場處理事故技能,加大勞動防護用品投人。④在導致事故隱患的常見心理方面。8.7%的員工認為出事故的概率很低,9.4%的員工認為沒必要天天強調安全問題。可見仍有少數員工對井下工作危險性抱有僥幸心理,對強調安全存在抗拒心理,對井下安全確認存在從眾心理。這要求煤礦企業改變以往片面強調安全意識做法,更新強調內容和方式。
(6)員工心理健康狀況分析。通過對徐莊煤礦員工調查數據整理分析,SCL-90總分超過160分95人,陽性項目數超過43項84人,總計被篩查出員工202名,占調查總體33.22%??梢姵^1/3的員工心理健康不容樂觀。通過與全國常模比較發現,除人際關系敏感因子得分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員工在其他8個因子的得分均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為探究生活事件是否對員工安全意識和行為產生影響,通過相關分析顯示,生活事件與安全意識和行為兩個變量相關系數為0.067,P值為0.336,無顯著相關。進一步發現,社會交往與安全意識和行為的相關系數是0.176,P值為0.043,顯著相關。而其他2個方面家庭生活相關系數為0.057、工作相關系數為0.056,無顯著相關。
3 建立安全心理數據庫和篩查系統
3.1 選取員工安全心理預警指標
據調查,在員工因不良心態所產生的負性情緒中,憂郁、焦慮、憤怒等情緒出現頻繁。從持續時間來看,大于巧d的負性情緒有焦慮、憂郁、無聊、空虛、痛苦,誘發因素是個人工作與家庭、環境、人際交往等生活事件。由此可以選取員工個人基本情況、從業基本情況、家庭信息、日常表現、墻訓情況、安全心理量表、個性測試7個維度作為員工安全心理預警指標。
3.2 員工安全心理預警數據庫
員工安全心理預警數據庫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1)預警系統及范圍。把預警對象分為群體和個體對象。群體對象包括貧困員工、新員工、升職員工、老員工,個體對象是具有某些人格特征、家庭教養環境和行為表現偏常的不特定個人。
(2)預警指標。依據對預警對象(事件、個人)情況建立一套有監測功能的預警指標體系,分析確定預警對象與危機情勢發展之間的因果關系,以此進行危機早期預測。
(3)危機環境分析。通過對員工所在外部環境分析研究,掌握客觀環境發展趨勢和動態,了解與危機事件發生有關的微觀動向,從而敏銳地察覺環境的各種變化,保證當環境出現不利因素時,能及時有效地采取措施,趨利避害。
(4)建立員工安全心理與行為預警篩查系統。根據調查分析和國內外對安全心理的研究表明,從煤礦安全事故原因看,地質條件復雜、安全投人不充分、人員素質不均衡、組織管理受限是事故頻發的4個主要原因,而掌握員工心理現狀是避免安全事故的落腳點。建立員工安全心理與行為預警篩查系統能增強管理工作的預見性、主動性和針對性。
(5)建立預警篩查系統。預警管理系統主要由篩查分析系統和預控對策系統2部分組成,篩查分析系統主要包括監測系統、預警信息系統、預警評價指標體系系統、預測評價系統等。其中,監測系統主要通過問卷調查完成信息采集,供預警信息系統分析使用;預警信息系統完成對信息存儲、處理、識別;預警評價指標系統完成指標選取、預警準則和闌值確定;預測評價系統主要完成評價對象的選擇,根據預警準則、選擇預警評價方法,給出評價結果,根據危險級別狀態,進行報警;預控對策系統完成對事故的控制功能,根據具體警情確定控制方案。
(6)確定預警等級,預警指標分類。
4 構建安全心理宣傳及心理危機干預體系
4.1 健全預控對策
一級預警可以采取參加集體活動,多與身邊親朋好友交流想法、學習如呼吸放松法等,尋找能夠充分發揮自己特長的機會,擔當一定的責任,不斷提高和發展自己。二級預警可以通過主動了解和學習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知識,多參加一些活動,試著從客觀或是站在對方的角度去審視問題等。三級預警可以通過進一步加強安全知識的學習和技能的訓練,提高安全意識,養成安全行為等途徑解決。
4.2 構建干預體系
構建以優化員工心理素質、提高應對危機能力為目標,建立活動訓練、咨詢輔導、朋輩互助、調查研究、環境建設、心理訓練“六位一體”安全心理干預體系。
(1)廣泛開展安全心理知識宣傳,營造良好安全文化氛圍。構建包括櫥窗、海報、折頁、網絡等多途徑安全心理宣傳平臺,廣泛宣傳與員工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人際、工作壓力、心理健康等方面知識。同時,在員工居住相對集中區域建立礦地安全協?;ブ鷻C構,開展親情管理,增強歸屬感、穩定感與成就感,定期開展安全心理咨詢服務、安全文藝進鄉村等聯誼活動,發揮員工家屬協保安全作用。
(2)開展個體心理咨詢。對篩查出存在不安全心理及行為的重點人群,開展一對一個體咨詢。通過安全心理行為訓練,讓參與者在情景訓練中去體驗心理上的變化,使其養成應對行為模式和認知模式,形成所需安全心理素質。開展面詢、團體輔導等心理咨詢服務,針對性地開展個體心理咨詢,進行必要的心理疏導和干預,實行回訪制度,檢驗干預效果。建立“心靈釋站”員工安全心理咨詢室,墻養礦井兼職心理咨詢師,開展面詢、網絡、電話咨詢服務。
(3)舉辦安全心理主題講座。針對篩查出影響員工心理健康水平的主要影響因素,聘請相關院校專家或心理咨詢師開展針對性安全心理講座,宣傳普及安全心理知識,現場對保持安全心理和安全行為提出建議。
(4)開展團體輔導。高安全因為和人積極安全狀態的一個非常重要的策略就是要人與人之間相互協作,共同支持安全行為,調動積極有效的行為變化。針對分析不安全員工群體特征,開展團體輔導,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身心理健康狀態,加強互助,學習掌握情緒管理和壓力管理方法。同時持續開展“關注心理資本,建設幸福企業”、“安全文化與煤礦本質安全”、“心理疏導”、“情緒管理”、“壓力管理”等專題墻訓。
(5)對重點人員特別關注。對于篩查出存在不安全心理的,所在區隊領導要利用班前會觀察、個別談心、家訪等方式加以關注和疏導,同時合理安排其下井和工作任務,在作業過程中采取“一幫一”結對子等方式,安排有經驗者與其同上同下礦井,幫助其盡快走出困境。
(6)豐富員工業余文化生活。持續開展文體活動進班組等活動,完善員工活動中心、圖書室等設施,在職工宿舍開通網絡、電視,多渠道豐富員工業余文化生活,引導其始終保持積極樂觀向上的心態。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科學有效應對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可能出現的安全突發事件,規范應急處置工作,切實消除我市物業管理區域安全隱患,保障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山東省物業管理條例》、《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
1.3編制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1.4編制工作原則
1.4.1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安全事件發生后,在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的統一領導和協調下,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實行區(市)管理制,建立靈活快速、功能全面的預警和應急反應機制。
1.4.2以人為本,依法規范。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應急預案要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要與相關政策相銜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實施應急預案。
1.4.3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落實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經常性地做好應對安全事件發生的思想、預案、機制和工作等方面的準備。建立安全應急處置專業小組,加強管理人員安全方面工作的培訓力度,定期組織企業員工、小區居民進行安全應急演練。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指揮機構
按照安全應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市物業辦主任擔任組長,組員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
2.2工作機構
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物業辦,主任張宣文,常務副主任王西濤。辦公室職責:統一協調全市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督查工作,對重點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組織召開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及時部署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關文件的傳達;及時向上級機關報送相關重(第一范文站)大事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情況;其它內部工作事項的通知、協調等工作。
2.3成員單位及職責
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組織機構,確立專門辦事機構、專職工作人員,根據本區域的實際情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組織督促、落實安全工作,及時處理解決安全工作中的問題,強化工作措施,加強安全檢查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工作。
2.4督察長效機制
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抽調精通業務、責任心強的1-2名工作人員,組成2個督導組,定期對各區(市)的安全工作進行指導、督察,并提出指導意見。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成立相應檢查小組,對轄區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督察,并將檢查情況整理匯總及時上報。
2.5信息報送和處理
2.5.1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建立安全事件信息快速報送制度。制定應急值守制度、應急報告制度和應急舉報制度,及時準確的向有關部門報送信息。
2.5.2各區(市)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有關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或完成情況。
2.5.3在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中,相關單位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隨時通報情況,及時、準確反饋信息。
2.5.4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安全信息,經過分析研究后,及時通報相關單位。
2.6指揮和協調
2.6.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政令暢通。屬于跨區域的協調工作,由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揮。
2.6.2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及時協調本區域內的物業服務企業,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定落實相關安全工作。
3.重點區域和部位的安全工作
3.1物業管理區域的高層建筑、商場、寫字樓的各種設備設施,如配電室、泵房、中央空調機房、發電機房、電梯機房等存在的設施缺損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安全隱患。
3.2物業管理區域內違章建筑、違章搭蓋占用防火間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安全隱患,物業管理區域內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安全隱患,在建筑周圍空中和地面設置影響應急車輛通行的安全隱患。
3.3物業管理區域內應急設施的整治,設施無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盜等原因缺損造成的安全隱患。
3.4物業管理區域內停車場因車輛集中停放造成的安全隱患,以及停車場內因缺損或不能使用的應急設施造成的安全隱患。
3.5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集生產、銷售、儲存、居住為一體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場、小餐飲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診所)、小生產加工企業這些“九小場所”,以及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的倉庫、勞動密集生產車間、員工集體宿舍集生產、銷售、居住為一體的建筑物的安全隱患。
3.6物業管理區域內存在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存在的安全隱患。
4.安全工作完善事項
4.1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的重點部位設置警示標識,可能引發人身傷亡事故的部位或場所要設置統一規范、文明禮貌且醒目的警示標識,告示注意事項,明確禁止行為。
4.2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業主的自我檢查防范予以告示,提醒業主對雨蓬、花架、曬衣架、空調室外機架和陽臺扶手等部位擺放花盆、吊掛雜物等行為,強化自我安全防范意識。
4.3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重點部位的日常巡查,加強對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及公共設施設備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紀錄,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留隱患。涉及到房屋安全、筑漏修繕的,必須進行回訪,增強安全系數。
4.4物業服務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公共區域安全防范預案,要對安全防范應急預案進行全面檢查、調整完善,明確安全防范應急處理程序。
4.5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嚴格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對已制定的惡劣天氣安全防范應急預案,加強執行力度,強化值班制度,凡遇惡劣天氣,要立即行動,按照責任分工和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工作。
4.6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對物業管理區域出入口實行定時值班和巡查,推行24小時安全防范制度,對符合條件的小區要嚴格按照標準落實客人、車輛出入登記制度,并確保小區內車輛停放有序。
4.7物業服務企業應加大對小區安全防范的投入,提高技術防范水平。對已實施樓宇對講、電控防盜、家庭防盜報警、小區重點部位監控等技防工程的應加強維護。
5.緊急處置
各物業服務企業應高度重視物業管理安全工作,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事關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事關構建和諧社會的大局來認識。加強檢查、監督、落實小區的安全工作。物業企業負責人作為管理小區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把安全工作提到當前企業的頭等大事來抓。如有安全問題發生,應在第一時間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并及時趕到現場解決處理。
6.后果評估
6.1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完畢后,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要查明導致引發安全事件的原因。屬責任事故的,要查明責任人及各自責任的大小,并擬寫調查報告及時報送相關部門。
6.2通過總結,找出預警和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逐步完善應急機構,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提升管理水平,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7.監督管理
7.1預案演練
各物業服務企業每年應組織一至兩次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演練。演練前要明確演練的內容和目標,制定周密的演練計劃。對參與演練的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并落實安全措施。演練范圍內要設置明顯的標識并事先通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演練后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并作好總結。
7.2宣傳
各物業服務企業要充分利用板報、宣傳欄和社區刊物等宣傳途徑在小區內積極開展安全知識專題宣傳,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努力營造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圍。
7.3獎勵和責任
7.3.1對在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并給予表彰。
7.3.2對不服從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調遣,,失職、瀆職的、延誤時機造成損失的單位或個人,依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4監督檢查
7.4.1各區(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每月指派專人對轄區內物業管理區域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問題應及時責令整改。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定期組織全市范圍的安全隱患巡查工作,對于整改不利,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物業服務企業將予以嚴肅處理,并將其違規行為記入物業服務企業信用檔案。
7.4.2物業管理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會同有關行政部門對本預案進行監督檢查,保障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8.預案更新
市物業行政管理部門將根據實際情況以及有關法律、法規修改情況,對本預案及時進行修改、完善。
9.預案實施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