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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目標任務。經過四年的努力,要實現三大根本轉變:一是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實現從粗放利用型向資源節約型根本轉變,全社會節約集約用地意識進一步增強,土地利用結構和空間布局進一步優化,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效益顯著提高,土地閑置浪費和低效利用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二是在管理方式上,實現從土地管理部門單一管理向多部門綜合協調管理根本轉變,使全市節約集約用地工作組織有序、職責明確、部門協調,建立全社會節約集約用地管理機制;三是在實施手段上,實現從事前行政審批向建設用地全程的綜合監控轉變,充分發揮經濟、法律、行政和技術手段對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促進作用,把節約集約用地融合到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的各項宏觀經濟活動中。按照《*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2020年)》相關控制指標的要求,至2012年人均占用建設用地控制在153平方米。
(二)充分認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重要性。節約集約利用土地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本質要求,是解決我市土地供求矛盾的重要舉措,是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內容。全市上下要充分認識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重要意義,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實推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工作,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貢獻。
二、加強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
(一)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按照“守住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體現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的原則,認真做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確保上級下達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標準農田面積不減少,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耕地占補平衡措施落實。城鄉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規劃等規劃在用地規模、空間布局、開發時序上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互銜接。通過編制和實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一步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空間,優化城鄉土地利用結構,引導工業向開發區(園區)集中、人口向城鎮和中心村集中、住宅向社區集中,充分發揮土地利用的集聚效應。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管理,嚴肅查處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用地的行為,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二)科學編制年度用地計劃。根據上級下達的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和上一年度土地利用實際情況及本年度需求情況,科學制訂并認真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優先安排用于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和下山搬遷等民生用地。不斷完善房地產用地、工業用地出讓計劃管理辦法,未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的建設項目,原則上不予安排用地。
三、加大閑置用地清理力度,著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一)加快轉而未供土地的供應速度。切實有效利用和消化已農轉用未供土地,采取調整項目、盤活指標、加快拆遷等多種方法,有效提高供地率。對已辦理農轉用征收手續后需改變規劃用途的,報經市政府批準調整項目后辦理供地手續;對已辦理農轉用征收手續的土地,前期工作未到位的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負責完成前期工作,及時供地;對已辦理農轉用征收手續不能實施供地的,按程序上報盤活用地指標。前三年度的已農轉用土地供應率不得低于90%、80%和50%。
(二)嚴格執行閑置土地處置政策。對閑置土地滿一年以上未滿二年,依法應征收土地閑置費的,一律按出讓或劃撥土地價款的20%征收,嚴格按規定標準收取土地使用稅;對閑置土地滿二年,依法應無償收回的,堅決無償收回。對因企業自身原因閑置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土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開發區(園區)管理機構和有關單位要各司其責,責令項目土地使用者出具承諾書,督促用地單位在規定的期限內盡快開工建設或尋找新的投資者,引進新的項目,進行調整使用。
(三)加強土地儲備管理工作。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土地收購儲備工作,充分發揮土地儲備在增強政府對土地一級市場供應中的調控能力。合理確定儲備土地規模,優先儲備現有未利用建設用地,對因規劃調整為經營性用地的,一律統一收購儲備,統一公開出讓。實行建設用地“凈地”出讓,出讓前處理好土地產權、補償安置等經濟法律關系,完成必要的通水、通電、通路、土地平整等前期開發。合理確定建設用地出讓的宗地規模。要嚴格控制開發周期,每宗土地的開發建設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二年,防止土地閑置浪費。
四、加強城市建設用地管理,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
(一)優化城市用地結構。城市建設用地規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規模。對突破用地規模的,規劃部門應會同國土等相關部門進行調整修正。要根據城市功能分區和產業結構調整的要求,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土地供應計劃,降低傳統產業用地規模,提高高新技術產業及現代服務業用地比例,提高廉租房、經濟適用房用地在住宅用地中的比例,合理配置行政、商服、居住、體育、文化等設施用地,綜合發揮社會資源集聚和共享效應。要鼓勵建設項目向空中發展,適度提高城市宜建區的土地開發強度,對建筑高度、容積率沒有特別限制的區域,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要適度提高建筑高度和容積率。
(二)鼓勵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規劃部門要會同人防、國土等部門制定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專項規劃。在符合規劃、人防、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地下空間用途和面積等指標明確的經營性用地,要與地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納入公開出讓范圍。按市場化途徑取得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的,可以單獨辦理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登記。對行政劃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人防項目和依法“結建”的人防工程建設項目,以及規劃設計條件明確可進行地下設施建設的,可以無償取得地下空間土地使用權,單獨辦理登記手續,但不得分割轉讓。工業企業合理開發利用工業用地的地下空間,不另行收取土地出讓金。
五、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管理,控制基礎設施建設規模
(一)科學編制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優化建設項目用地方案。編制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規劃,要充分考慮和整合現有及關聯基礎設施的空間布局,綜合服務容量和能力,合理安排新建項目規模,努力提高整體效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選址和用地規模,結合技術指標、經濟指標和用地指標,要充分論證,優化設計方案,并嚴格執行各類項目建設用地定額下限標準,盡量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和標準農田。
(二)嚴格控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嚴格按國家標準進行各項市政基礎設施、公建項目和生態綠化建設。加強重點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嚴格執行行業用地標準,其用地總規模原則上不得超過項目用地預審時確定的用地規模。
(三)深入推進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嚴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經營性用地,逐步縮小劃撥方式供地范圍。今后除由政府全額投資興建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城市基礎設施、各類社會事業用地外,其余應實行有償使用。
六、加強工業用地管理,提高工業用地的投入產出率
(一)堅持項目決策咨詢制度。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保護要求,進一步明確產業導向目錄。合理設置工業用地公開出讓的產業類型、投資強度、環保要求、規劃條件等內容,強化土地供應對產業結構調整的促進作用。把好入園項目的質量關、布局關、經營者素質關,加強項目的協調服務,把工業項目決策咨詢與項目投資協議簽訂、土地公開出讓、備案核準等工作結合起來,進一步提高項目決策咨詢的科學性和操作性。
(二)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根據新的土地集約利用評價體系,細化項目入園標準,提高園區投資強度和容積率,容積率要求達到1.0以上。根據工業用地雙控指標和項目固定資產投資規模,確定項目供地量。對分期建設的項目原則上分期供地。加強對企業內部平面圖設計的規范管理,鼓勵企業建設多層廠房。
(三)嚴格執行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認真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各項規定,大力推進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嚴格執行全國、省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
(四)建立以土地貢獻率為主導的工業用地評價機制。完善工業項目決策咨詢與用地預審相結合制度,將工業項目的產業政策、環境保護、投入產出、科技含量、投資強度、節能減排、財政貢獻和社會貢獻等要求納入決策咨詢內容,作為工業項目出讓和批后監管、復核驗收的依據。逐步推行工業用地“畝產效益”評價體系,實行工業企業土地利用效率與財政、稅收政策相掛鉤的綜合激勵措施。
(五)大力開展企業挖潛節地活動。引導企業通過壓縮超標的綠地面積和輔助設施用地,擴大生產性用房。鼓勵工業生產型企業通過廠房加層、老廠改造、內部整理等途徑提高土地利用率。對符合規劃、安全、消防要求,不改變原用途,經批準在企業原用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業廠房,提高建筑容積率的,不補繳土地出讓金,并減免城市市政基礎建設配套費。對新增工業用地,廠房建筑面積高于容積率控制指標部分,不補繳土地出讓金。
七、加強農村建設用地管理,挖掘農村建設用地潛力
(一)科學編制農村集鎮、村莊規劃。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區域規劃,結合“十村示范,百村整治”工程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規劃部門要加快編制和調整農村集鎮、村莊規劃,加快“中心村”整治和建設步伐,逐步縮小農村建設用地規模。集鎮、村莊建設要充分利用村內原有宅基地、空閑地以及低丘緩坡中的非耕地。嚴格執行農村“一戶一宅”政策,控制農民超用地標準建房,要逐步解決歷史遺留的“一戶多宅”問題。探索建立農村空閑宅基地退出機制。
(二)切實做好“城中村”改造。按照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的要求,根據“統一規劃、適當集中、合理布局、分步實施、配套建設”的原則,結合舊城改造和城鄉結合部村莊改造,應當集中建造多層、高層公寓,切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大力開展土地開發、復墾、整理。按照“宜農則農、宜林則林、宜建則建、宜居則居”的原則,加快制定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統一的低丘緩坡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規劃,科學開發和合理利用低丘緩坡,拓展土地利用空間。結合下山搬遷、地質災害搬遷避險安置,加大撤并零星自然村的力度,鼓勵搬遷居民點的宅基地復墾。
八、強化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嚴格土地執法監察
(一)加強建設項目用地動態監管。進一步完善建設用地項目土地出讓合同條款,明確項目開工與竣工期限,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的規劃條件、投資強度、綠地率以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對未按建設用地出讓合同約定繳清全部土地價款的,不得發放土地使用權證書,也不得按土地價款繳納比例分割發放土地使用證書。強化建設用地項目開發利用全過程的跟蹤檢查,全面推行以土地使用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履行情況為主要內容的復核驗收制度,對違反約定條款內容的,要追究土地使用者的違約責任,同時限制其參加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活動。
(二)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對非法轉讓、未批先用、少批多用、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嚴重土地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查處,公開曝光違法用地典型案例。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要將企業違法用地、閑置土地等信息納入信息基礎數據庫。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續的建設項目,各有關部門不得辦理項目審批、核準、建設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發放貸款、工商登記、通電、通水、通氣等手續,違反規定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充分發揮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土地管理方面的作用。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村級土地管理協管員制度,積極探索農民建房用地、農業生產設施用地、鄉鎮(街道)區域內違法用地委托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執法監察的機制。
九、加強組織領導與部門配合,形成節約集約用地氛圍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各有關部門要轉變用地觀念,把節約集約用地擺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強組織領導,切實抓出成效。要層層落實責任制,完善考核獎懲制度,把節約集約用地考核納入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年度考核體系。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黨的十,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市七屆五次黨代會精神,全面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和局黨組決策部署,以處置閑置低效土地、盤活存量土地為抓手,推進土地資源集約利用,為加快“三市三區”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
按照“全面清理、以用為先、依法處置、節約集約”的原則,集中清理處置全市范圍內的閑置土地。通過專項行動,加大對閑置土地的盤活利用,切實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構建閑置土地的長效監管機制,確保清查率達到100%,有效處置閑置土地達80%,盤活存量土地1000畝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清理核查,依法認定閑置。
1.全面清理核查。按照歷年供地臺帳對清理范圍內的用地逐宗進行地毯式、拉網式登記排查,將排查清單交由各國土資源所核查。核查內容包括: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批準用地時間、出讓合同或者劃撥決定書約定、規定的開工時間、實際交地時間、取得用地的價款、已投資情況、已建設情況、中止開發建設時間、土地閑置的原因等。
2.嚴格認定程序。依據《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的相關規定,向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下達《閑置土地調查通知書》,督促其按要求提供土地開發利用情況、閑置原因以及相關說明等資料。經調查構成閑置土地的,查明造成土地閑置的真實原因,防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以各種理由逃避責任,影響閑置土地的處置。及時下達《閑置土地認定書》,通過門戶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開閑置土地的位置,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的名稱、閑置時間、閑置原因等信息。屬于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導致土地閑置的,同時書面報告或告知政府或者政府相關部門。
(二)嚴格依法依規,妥善分類處置。
1.分析閑置原因。定期組織召開局內閑置土地會商會,對閑置情況進行分析,對閑置原因進行認定。
2.嚴格處置程序。依情況召開閑置土地處置聯席會議,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研究制定處置方案,根據會議決定擬定閑置土地處置方案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依法妥善處置到位,確保盤活閑置土地規范有序。
3.依法分類處置。對屬于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導致土地閑置的,主動與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協商,采取延長動工開發期限、調整土地用途或規劃條件、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置換土地和其他處置方式進行閑置土地處置。對因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未動工開發滿一年的,依法征繳土地閑置費;未動工開發滿兩年的,依法無償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要發揮查辦案件的威懾作用和警示教育作用,拓寬執法監察渠道,完善執紀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行業主管部門的查處協調機制,搞好信息共享,形成處置活力。對閑置土地問題嚴重和難以處理的復雜問題,組織“兩代表一委員”進行現場督導,攻堅克難。
(三)落實監管責任,有效盤活利用。
1.建立共同責任機制。加強對建設用地供應、批后監管工作,建立覆蓋批、供、用、查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機制。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責任,明確現場核查的責任主體、現場核查人員以及系統平臺工作人員工作職責,對閑置土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促進依法依規、節約集約用地。閑置土地處置完畢后,及時更新監測監管系統中該宗土地相關信息。
2.建立實時預警機制。實施供地并簽訂出讓合同后,責任單位要及時建立供地臺賬,設置預警程序。在用地單位合同約定開工時間已達9個月時用地預警啟動,同時啟動用地調查程序,建立《土地基本信息表》,發出預警通知;對還未開工的,第11個月交由執法監察局發出限期開工通知;滿一年時,啟動閑置土地調查程序,對涉嫌閑置的土地進行實地調查核實,展開閑置土地認定工作。
3.建立盤活利用機制。充分運用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平臺,加強閑置土地預警、處置和公示等工作,動態把握每宗用地的土地開發利用現狀,及時發現、處理土地閑置和違約狀況,督促土地開發利用,強化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自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經批準延長動工開發期限的閑置土地,簽訂補充協議;需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的,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由政府安排臨時使用、協議有償收回、置換土地等情況,要充分協商,確定利用方式。經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根據國家土地供應政策,重新確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人進行開發利用;對耕作條件未被破壞且近期無法安排建設項目的耕地,委托有關單位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個人恢復耕種;經依法認定的低效土地,督促項目限期增資擴容。
四、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局黨組書記、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國土資源所、局屬相關單位、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閑置土地處置專項行動年”活動領導小組,切實加強閑置土地處置盤活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局,負責活動的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和推進落實。
關鍵詞:長興縣;用地保障;出路探析
中圖分類號:F321.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6)04-0007-02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蓖恋厥侨祟愘囈陨婧桶l展的物質基礎。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大量建設項目的實施急需用地,而“地根”越來越趨緊,用地需求與供給的矛盾日益尖銳。如何做好土地這篇文章,切實依法做好用地保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健康發展,成為當前國土資源系統的重大課題。本文首先基于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初步研判,提出了縣域經濟發展的設想,然后介紹了長興縣土地要素保障的亮點做法和面臨的問題,最后提出了優化用地保障服務的政策建議。
一、當前形勢研判
歐洲希臘債務危機愈演愈烈,美國經濟復蘇緩慢,經濟陷入低迷,我國出口導向型企業面臨困境。國內居民消費因社保不健全、消費習慣等原因,一直未能有效提振。2010年4萬億投資計劃施行后,出現了過度投資、產能過剩的現象。出口、投資、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出口受阻,消費不振,投資產能過剩,三駕馬車如何有效拉動經濟面臨著現實的困境。2015年年初以來,國家出臺鼓勵旅游消費計劃、人民幣主動貶值促進出口、PPP投資計劃等一系列舉措,以期拉動經濟增長。
在這大環境下,縣域經濟運行要轉變思路: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減少對房地產業的依賴;建立以高新技術產業為縣域經濟的主導產業,并對準備上的項目“有保有壓”。如對那些關系國計民生的、事關縣域可持續發展的項目要“?!保@些項目既包括基礎設施也包括工業等生產性項目,疏通其融資渠道,給予財政扶持,使其盡快投產,盡快見效;對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要有果斷的決心關停,大膽主動進行結構調整,為下一輪的快速發展蓄積力量。
二、案例分析
(一)研究區域概況
長興縣地處長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位于浙江省北部,縣域總面積1 430平方公里,人口62萬,是全國綜合實力百強縣之一。近年來,長興縣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2014年,長興縣地區生產總值438.72億元,增長8.7%;全縣完成財政總收入70.16億元,同比增長3%;地方財政收入40.23億元,同比增長2%。
(二)用地保障服務的亮點做法
2015年是“穩增長”之年,各鄉鎮園區的發展勢頭依舊很強勁,長興縣多途徑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籌集用地指標;二是全力開展“三類土地”處置和批后監管工作;三是積極穩妥實施項目供地,切實加快項目報批進度。同時,在有限的建設用地指標使用上做到了“有保有壓,重點突出”。
1.優先安排大好高產業項目及民生項目用地。在年底計劃指標安排中,長興縣積極貫徹落實“服務民生改善、服務轉型升級”戰略:安排用于新農村安置房建設的指標137畝,安排城市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設用地155畝,分別占新增建設用地指標9.57%、10.82%;重點保障了天能、諾力、桐昆紡織等大好高產業項目用地,確保了項目及早投產,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基礎。
2.優化用地指標精細化管理。根據當前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用地報批相關規則,用地指標各地類間配比需要平衡。長興縣年初重點安排了天能、諾力等重點項目用地指標,因這些項目占用耕地量少,各地類間的配比出現不平衡,因此,長興縣以中期評估為契機,適時從項目庫中選取一些耕地占比高、投資效益好、政府急需解決用地的項目,提高(下轉17頁)(上接7頁)了用地指標精細化管理水平。
(三)面臨的問題
1.年度用地指標銳減,“保發展”的壓力劇增。2015年浙江省政府切塊下達長興縣計劃指標1 514畝,指標總量小,滿足不了經濟發展的用地需求。且規劃空間不足,也制約了用地的保障能力。根據《長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至規劃期末長興縣安排新增城鄉建設用地規模3.95萬畝,2006―2015年已經使用3萬畝,剩余0.95萬畝。土地要素的瓶頸效應凸現,嚴重制約了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
2.土地低效利用問題依然嚴峻,節約集約用地任重道遠。轉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低效利用土地依然大量存在,農村宅基地一戶多宅、超占面積、“兩棲人口,兩頭占地”、亂搭亂建等現象還未從根本上得到遏制。這些問題由于政策不明晰、多方利益錯綜盤根,解決起來較為困難。如何在現有法律政策條件下妥善處理好歷史問題,加快形成健康規范的土地利用秩序,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還需要積極深入探索。
三、做好用地保障服務的政策建議
(一)嚴格規劃管理,有序推進規劃調整完善工作
新一輪規劃于2010年批準實施,因項目落地的移位偏差,需進行有條件建設區和允許建設區的調整置換。目前,因新增空間已出現倒掛,規劃調整工作切換為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即省域內統籌新增建設用地空間。通過省域統籌,優勢互補,促進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扎實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項目
深入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工作,一方面要優化農村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農村住房改造、社區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人口和村莊集聚,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另一方面要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破解建設用地保障難題的有效手段。因此,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可以說是“一舉多得”。
(三)盤活存量用地,規范土地收儲制度
省下達指標量越來越趨緊,努力提高縣域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將是今后有效緩解用地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徑。提高縣域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非“一蹴而就”,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需要創新工作機制,努力探索“三類土地”處置和批后監管的新方法,深入挖掘存量用地潛力,大力拓展用地空間。同時,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制度,優化土地融資工作,為“城市經營”提供資金保障。
(四)建立健全項目儲備制度,并適時做好項目包裝
用地需求的無限性與用地供給的有限性矛盾始終存在,為緩和矛盾,并優化產業結構升級,國土局需會同發改委、建設局等單位,對項目進行會審,根據項目的輕重緩急程度確定用地時序和用地規模,對于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需優先安排。另外,對于一些有可能爭取省預留指標的項目,需適時進行有效包裝,爭取列入省重點項目。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蓖恋厥侨祟愘囈陨婧桶l展的物質基礎。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大量建設項目的實施急需用地,而“地根”越來越趨緊,用地需求與供給的矛盾日益尖銳。如何做好土地這篇文章,切實依法做好用地保障,促進經濟社會平穩較快健康發展,成為當前國土資源系統的重大課題。本文首先基于當前國內外經濟形勢的初步研判,提出了縣域經濟發展的設想,然后介紹了長興縣土地要素保障的亮點做法和面臨的問題,最后提出了優化用地保障服務的政策建議。
一、當前形勢研判
歐洲希臘債務危機愈演愈烈,美國經濟復蘇緩慢,經濟陷入低迷,我國出口導向型企業面臨困境。國內居民消費因社保不健全、消費習慣等原因,一直未能有效提振。2010年4萬億投資計劃施行后,出現了過度投資、產能過剩的現象。出口、投資、消費是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出口受阻,消費不振,投資產能過剩,三駕馬車如何有效拉動經濟面臨著現實的困境。2015年年初以來,國家出臺鼓勵旅游消費計劃、人民幣主動貶值促進出口、PPP投資計劃等一系列舉措,以期拉動經濟增長。
在這大環境下,縣域經濟運行要轉變思路:加快產業轉型升級,減少對房地產業的依賴;建立以高新技術產業為縣域經濟的主導產業,并對準備上的項目“有保有壓”。如對那些關系國計民生的、事關縣域可持續發展的項目要“保”,這些項目既包括基礎設施也包括工業等生產性項目,疏通其融資渠道,給予財政扶持,使其盡快投產,盡快見效;對那些高能耗、高污染的企業,要有果斷的決心關停,大膽主動進行結構調整,為下一輪的快速發展蓄積力量。
二、案例分析
(一)研究區域概況
長興縣地處長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位于浙江省北部,縣域總面積1 430平方公里,人口62萬,是全國綜合實力百強縣之一。近年來,長興縣步入了發展的快車道。2014年,長興縣地區生產總值438.72億元,增長8.7%;全縣完成財政總收入70.16億元,同比增長3%;地方財政收入40.23億元,同比增長2%。
(二)用地保障服務的亮點做法
2015年是“穩增長”之年,各鄉鎮園區的發展勢頭依舊很強勁,長興縣多途徑做好用地保障工作:一是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項目,籌集用地指標;二是全力開展“三類土地”處置和批后監管工作;三是積極穩妥實施項目供地,切實加快項目報批進度。同時,在有限的建設用地指標使用上做到了“有保有壓,重點突出”。
1.優先安排大好高產業項目及民生項目用地。在年底計劃指標安排中,長興縣積極貫徹落實“服務民生改善、服務轉型升級”戰略:安排用于新農村安置房建設的指標137畝,安排城市保障性住房新增建設用地155畝,分別占新增建設用地指標9.57%、10.82%;重點保障了天能、諾力、桐昆紡織等大好高產業項目用地,確保了項目及早投產,為促進縣域經濟社會發展奠定了基礎。
2.優化用地指標精細化管理。根據當前浙江省國土資源廳用地報批相關規則,用地指標各地類間配比需要平衡。長興縣年初重點安排了天能、諾力等重點項目用地指標,因這些項目占用耕地量少,各地類間的配比出現不平衡,因此,長興縣以中期評估為契機,適時從項目庫中選取一些耕地占比高、投資效益好、政府急需解決用地的項目,提高了用地指標精細化管理水平。
(三)面臨的問題
1.年度用地指標銳減,“保發展”的壓力劇增。2015年浙江省政府切塊下達長興縣計劃指標1 514畝,指標總量小,滿足不了經濟發展的用地需求。且規劃空間不足,也制約了用地的保障能力。根據《長興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至規劃期末長興縣安排新增城鄉建設用地規模3.95萬畝,2006―2015年已經使用3萬畝,剩余0.95萬畝。土地要素的瓶頸效應凸現,嚴重制約了縣域經濟社會的發展。
2.土地低效利用問題依然嚴峻,節約集約用地任重道遠。轉而未供、供而未用及低效利用土地依然大量存在,農村宅基地一戶多宅、超占面積、“兩棲人口,兩頭占地”、亂搭亂建等現象還未從根本上得到遏制。這些問題由于政策不明晰、多方利益錯綜盤根,解決起來較為困難。如何在現有法律政策條件下妥善處理好歷史問題,加快形成健康規范的土地利用秩序,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水平,還需要積極深入探索。
三、做好用地保障服務的政策建議
(一)嚴格規劃管理,有序推進規劃調整完善工作
新一輪規劃于2010年批準實施,因項目落地的移位偏差,需進行有條件建設區和允許建設區的調整置換。目前,因新增空間已出現倒掛,規劃調整工作切換為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即省域內統籌新增建設用地空間。通過省域統籌,優勢互補,促進縣域經濟的快速發展。
(二)扎實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項目
深入開展農村土地整治工作,一方面要優化農村土地利用結構和布局,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農村住房改造、社區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農村人口和村莊集聚,促進城鄉統籌協調發展;另一方面要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破解建設用地保障難題的有效手段。因此,推進農村土地整治項目可以說是“一舉多得”。
(三)盤活存量用地,規范土地收儲制度
省下達指標量越來越趨緊,努力提高縣域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將是今后有效緩解用地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徑。提高縣域節約集約用地水平非“一蹴而就”,國土資源系統干部需要創新工作機制,努力探索“三類土地”處置和批后監管的新方法,深入挖掘存量用地潛力,大力拓展用地空間。同時,進一步規范土地儲備制度,優化土地融資工作,為“城市經營”提供資金保障。
(四)建立健全項目儲備制度,并適時做好項目包裝
用地需求的無限性與用地供給的有限性矛盾始終存在,為緩和矛盾,并優化產業結構升級,國土局需會同發改委、建設局等單位,對項目進行會審,根據項目的輕重緩急程度確定用地時序和用地規模,對于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需優先安排。另外,對于一些有可能爭取省預留指標的項目,需適時進行有效包裝,爭取列入省重點項目。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6)09-209-04
土地資源對我們這樣一個人口大國而言無疑是一種十分稀缺且重要的自然資源,也是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實現“中國夢”必需的物質基礎。隨著我國工業化、新型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經濟發展與各種形式用地需求增加,土地的剛性供給與需求之間的矛盾突顯,尤其是與農業生產與生態建設之間的矛盾將會更加激烈。如何在工業化、新型城市化進程中,切實保護好土地資源,大力促進集約節約用地,走出一條建設占地少、土地利用效率高、符合各地實際情況的土地利用新路子,是湖南建設“兩型社會”中亟待解決的一個關鍵問題。
在新型城鎮化建設視角下的土地集約節約研究意義重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基于我省是人口密集的區域,又處于工業化加速發展階段,如何實現城市土地資源的集約節約利用,是我省在“兩型”社會建設中的重要問題;第二,城市土地集約利用是新型城市的重要內容,其實質是深化對新型城市化概念和內涵的理解,更好地把握新型城市化實施質量;第三,通過對湖南省土地集約利用的經濟研究,為“兩型社會”在新型城市化的實施效果和未來發展方向和改進地方區域經濟發展特色提供依據。
本文以湖南省新化縣為例,綜合運用多種研究方法,對新化縣的土地集約利用情況進行分析與評價,從而提出有針對性的土地集約利用的建議。
一、新化縣概況及土地集約現狀
(一)新化縣概況
新化縣位于湖南省婁底市西部,總面積3642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積的1.69%,占婁底市面積的43.94%。新化縣境內多為山丘盆地,礦產資源豐富,已探明開發礦產主要包括煤、硅、鎢、砷、石墨、錫、鉛、鋅、銅、銻、鎂、黃金、高嶺土和石灰石等,素有“湘中寶地”之稱。
在經濟發展方面,新化縣的經濟高度依賴能源及相關配套產業,工業體系已初步形成機械、電子、陶瓷、建材、冶金、煤炭、化工、食品、造紙、竹木加工等10大工業支柱。在農業發展方面,作為特色產品的茶葉、烤煙、中藥材等,已建成了“基地+農戶”的生產格局。
(二)新化縣土地利用現狀分析
根據2015年8月份新化縣國土資源局的土地變更調查報告,截止2015年8月全縣共有國有土地22691.76公頃(34.04萬畝),集體土地339301.82公頃(508.95萬畝)(具體見表1)。
在土地利用方面,新化縣根據《土地調查條例》和國土資源部、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統一部署,制定了本縣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新化縣的地理特征和非農建設用地的現狀與特點,新化縣在統籌城鄉建設用地的原則下,對非農建設用地按照“一心”“一軸”“三線”戰略進行布局調整。
二、對新化縣新型城鎮化過程中的土地集約利用評價
(一)土地集約利用評價指標的設立與評價方法的選取
評價指標的設立應從影響新化縣土地集約利用的相關因素中找出有關對應的指標,我們可以借鑒國土資源部頒布的《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規程》來進行初步評價。在評價中,其關鍵問題是如何確定各因素權重值,我們采用層次分析法來開展土地集約利用度進行評價。
(二)運用層次分析法設定評價指標權重
1.建立層次模型。
2.求積法計算,特征向量和特征方根。
(1)正規化后的判斷矩陣為:
0.569 0.429 0.524 0.702 0.3600.080 0.061 0.035 0.036 0.1200.112 0.184 0.105 0.059 0.2000.186 0.306 0.315 0.178 0.2800.062 0.020 0.021 0.025 0.040
(2)按行相加得:
J=1
W1=0.569+0.429+0.524+0.702+0.360=2.584
W2=0.080+0.061+0.035+0.036+0.120=0.332
W3=0.112+0.184+0.105+0.059+0.200=0.66
W4=0.186+0.306+0.315+0.178+0.280=1.265
W5=0.062+0.020+0.021+0.025+0.040=0.168
(3)將向量W=〔2.584, 0.332, 0.66,1.265, 0.168)T正規化,得
EW=2.584+0.332+0.66+1.265+0.168=5.01
J=1
W1=2.584/5.01=0.515
W2=0.332/5.01=0.066
W3=0.66/5.01=0.132
W4=l.265/.015=0.253
W5=0.168/5.01=0.034
求得特征向量W=〔0.515,0.066,0.132,0.253,0.034〕
(4)計算判斷矩陣的最大特征根?姿max
AW= 1 7 5 3 91/7 1 1/3 1/5 31/5 3 1 1/3 51/3 5 3 1 71/9 1/9 1/5 1/7 1 0.5150.0660.1320.2530.034
(AW)1=1×0.515+7×0.066+5×0.132+3×0.253+9×0.034=2.702
(AW)2=1/7×0.515+1×0,066+1/3×0.132+1/5×0.253+3×0.034=0.337
(AW)3=1/5×0.515+3×0.066+1×0.132+1/3×0.253+5×0.034=0.687
(AW)4=1/3×0.515+5×0.066+3×0.132+1×0.253+7×0.034=1.389
(AW)5=1/9×0.515+1/3×0.066+1/5×0.132+1/7×0.253+1×0.034=0.175
?姿MAX=(AW)1=2.702+0.337+0.687+1.389+0.175
Nxwi 5×0.515 5×0.066 5×0.132 5×0.253 5×0.034
=1.049+1.021+1.041+1.098+1.029=5.238
(5)一致性檢驗結果
CI=?姿max-n=5.238-5=0.238=0.060
n-l 5-1 4
CR=■=■=0.053
CR=0.01 排序合理。
同時我們采取與以上同相的方法,經過一致性相關檢驗,分別得出該縣商業用地、工業用地集約利用度的各因素權重值。該縣這三類用地集約度權重值分別如表3,表4、表5。
(三)對新化縣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結果
依據該縣土地利用呈帶狀分布特點及相應建設特征,我們經選定、劃定的各用途樣本片區的實際數值,經調查統計,計算分析得出如表7、表8。
(四)對新化縣土地集約利用總體評價
通過以上分析與評價,我們看到新化縣在土地集約利用方面,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工業用地集約度水平差異較大。中部工業園區最優,指標值為97.2,北部園區指標值為75.45,南部產業區指標值為75.43,北部與南部有較多的有待盤活的工業用地,這兩個區域都有待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2.總體上講,該縣土地利用布局和結構不盡合理。該縣在城市發展布局過程中,城市建設用地各用途之間缺乏統籌規劃,沒有形成和發揮輻射力、吸引力較強的商業中心的帶動功能,商業布局呈現分散、零亂局面,不利于第三產業的集約發展。
3.在工業經濟發展方面,過于側重于建設新的經濟開發區,而忽略了原有城市土地及設施的再利用和改造升級,使得原有存量的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時,原有城區由于投入不足,城市功能沒有提升,經濟效益與居住功能低下。雖然梅苑經濟開發區發展較快,但與城市整體發展不協調,影響整體城市形象,且造成土地使用的不節約、集約。
三、對新化縣土地集約利用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實施城市土地置換力度,提高土地綜合利用效率
城市土地置換是在滿足城市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的基礎上,根據城市將來經濟發展和空間格局規劃,以城市本身的可持續發展為目標,通過對城市土地利用機制的轉變和城市土地利用結構和空間布局的不斷調整,逐步轉變城市土地功能,改善投資環境和城市生活環境,更新城市空間布局,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從而實現城市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和限定城市邊界的手段。
通過這樣的土地置換方式,調整對城市的土地利用強度和布局,從而提升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同一城市不同級別土地利用的效益劃分,降低城市土地閑置率,加強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作用,實現城市土地的充分合理利用。
新化縣城區很大部分的土地被傳統的工業企業所占據,土地利用效率低下。一方面,這些工業企業土地使用數量巨大,但使用效率低下;另一方面,傳統型的生產企業從事的生產活動產生了大量的污染。傳統型的工業企業地理位置優勢明顯,但對土地優勢利用明顯不足,同時在生產的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負外部性現象,土地綜合利用效益大大降低。因此,提升城市土地利用率,增強土地效益,調整土地結構,挖掘深層潛力尤為重要。如何對新化縣城市產業結構進行調整,突出城區土地位置優勢,提升企業生產效率,政府部門采用行政干預和經濟杠桿相結合的方式,加快城市產業結構調整,促進新興優勢產業而進一步發展,為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大量土地。通過土地結構調整,可以促進土地利用效率進一步提升,減少土地浪費,從而提升土地集約化水平。
(二)要完善并嚴格執行土地使用制度
要加強城市土地集約利用,首先要加強立法,完善法律法規。依法創新土地管理模式,根據城市建設發展的現狀,制定合理的土地流轉政策,增強土地與企業的經濟效益,提高集體建設用地在土地流轉中的交易價值,減少土地閑置和低效利用;加強土地執法力度,設定專門的國土資源公安執法人員,讓國土違法和浪費行為得到應有的遏制;要構建一套完善的激勵體系,對那些集約利用土地資源的個人和部門進行獎勵,通過資金和土地指標這兩個內容的獎勵來組成鮮明的獎懲措施,從而讓集約利用土地工作能夠快速步入正軌。
(三)加大城區建成區土地監察力度,盤活區內閑置土地
新化縣的土地利用的現狀主要是低度和粗放利用,@種低效的利用方式讓新化縣的土地利用出現了嚴重的浪費,所以對全縣的土地利用狀況進行調查顯得非常有必要。利用土地監察和清理等方式將這些浪費的以及閑置的土地盤活。對于那些已經停滯且投入大量資金的項目來說,政府在審核同類項目時可以將這些項目考慮進來,將資金投入到這些半截子工程上,這樣不僅節約資源,而且還能夠縮短建設周期,加快形成產能,從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重點推進耕地保護
1.加大對耕地保護力度。讓耕地保護指標全面納入到縣鎮村的考核體制中去;認真落實耕地保護目標,真正做到“占一補一”,通過占補平衡來最大限度的節省耕地資源,從而為今后的土地利用奠定基礎;加強土地整治工作,在積極的工作中讓百萬畝低產土地得到應有的整治,最終實現耕地數量和質量雙重提高的目標;要對各種違法違規用地實施零容忍。
2.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首先做好土地利用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讓土地利用的相關法律法規能夠深入村組;組織人員對區域內的農村土地利用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和研究,然后在調研的基礎之上根據實際來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計劃。其次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村鎮建設規劃這兩個規劃的要求出發,以空心村改造、中心村合并等方式來實現舊村改造的整體目標,同時還要引導村民的住宅向城鎮集中;對農村宅基地的審批程序進行完善,對宅基地的申報和審批程序進行公開;要強化動態巡查的制度,對違法占地行為進行及時有效的查處,如果出現了非法占地建宅的情況一律嚴查。第三,加強對新農村建設用地管理。對申請條件進行極其嚴格的審查,對土地利用的審批程序進行嚴格規范,保證新農村建設用地能夠依法使用;認真做好新農村建設工作,一步一個腳印的做好閑置宅基地處置工作,推動舊村改造的步伐,做好村內空閑地利用的工作。
總之,改革開放以來,新化縣經濟發展對土地的需求使得土地資源非常緊張,通過層次分析法建立相關模型,對相關數據進行實證分析,通過層次模型中的求積法計算特征向量和特征根,經過一致性檢驗,分別得出商業用地、工業用地集約度各因素權重值。包括居住功能區集約度權重值、商業功能區集約度權重值、工業功能區集約度權重值,之后對城市土地集約利用評價結果,依據呈帶狀分布特點及建設特征,經選定、劃定的各用途樣本片區的實際數值經調查計算分析,得出目前新化縣域土地集約節約利用中存在的問題:即在城鎮中,工礦用地的利用率普遍偏低,對于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相對不合理;區域內的耕地后備資源嚴重不足,而且在這個基礎上還無限制擴大城市,隨意進行開發區建設,使得過多的優質土地被占用。新化縣正處在城鎮化建設的關鍵時期,而且也是工業化極其重要的時期,所以從保護耕地的角度出發,我們必須要在經濟發展的同時大力推行集約和節約用地。這不僅是建設兩型社會的需要,也是經濟轉型效果的表現。
【基金項目:本文是湖南哲學社會科學基金課題《湖南縣域城市化與土地集約利用研究》(12YBB199)的課題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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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位:湖南外貿職業學院 湖南長沙 410059)
關鍵詞: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城鎮利用強度;農村居民點整理
中圖分類號: F30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0432(2010)-12-0060-2
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以來,隨著工業化、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各項建設用地快速擴張、粗放利用的現象十分突出,建設占用耕地普遍超過預期控制指標。自1986年我國開展第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來,對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研究主要集中在對存量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現狀評價和潛力分析[1]上。本研究嘗試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角度,以廣西賓陽縣為例,對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測算進行實證研究,并根據賓陽縣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來源,提出相對應的集約利用挖掘途徑,以試圖為提高我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為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開發提供一定的理論和方法支持。
1 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內涵
1.1 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內涵
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是一個學術界爭議很多的概念。綜合來說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是一個相對概念,是建設用地利用過程中如何最大化發揮其經濟、社會、生態等價值的一個過程,具體潛力的測算是相對的,與特定的生產關系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有關。
本研究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角度出發,以賓陽縣為例,筆者認為縣域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等同于城鄉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潛力,即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和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
1.2 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測算的一般方法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測算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常用的一般方法主要有人均指標法、調查法等、定性分析定量測算法。
1.2.1 人均指標法人均指標法依托于建設用地的國家標準,它是現狀建設用地與國家規定的人均建設用地標準所形成的理論用地面積的差值。如計算公式(1)所示:
S = S0- Bi?P0 (1)
式中,S :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
S0:現狀建設用地面積;
Bi:第i級人均用地標準;
P0:現狀人口數據。
1.2.2 調查法 調查法又分完全調查法和抽樣調查法。完全調查法是指對研究區域內的閑置、批而未用、廢棄工礦等建設用地進行地毯式調查,將調查的結果匯總即為集約利用潛力;抽樣調查法則是選取能代表研究區域內建設用地閑置浪費情況的典型鄉鎮或行政村作為樣點,調查建設用地內部閑置浪費的土地面積,計算出土地閑置率,以此測算建設用地潛力。如計算公式(2)所示:
S = S?a (2)
式中, S:現狀建設用地;
a:土地閑置率。
1.2.3 定性分析定量測算法 定性分析定量測算法是指通過對影響建設用地集約利用的自然、社會、經濟、文化等因素進行定性分析,將建設用地潛力區域按照不同的集約利用模式劃分成不同的潛力等級或者分區類型[2],進而采用相應的數學方法進行測算,如依據建筑容積率、社會投資能力等測算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
2 案例研究――賓陽縣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潛力研究
2.1 賓陽縣概況
賓陽縣位于廣西中南部,南寧市東北部,地處北緯22°54′-23°37′與東經108°32′-109°15′之間。縣域地貌類型以中低山丘陵為主,自然資源豐富,人文自然景觀眾多,是傳統的農業大縣;交通便利,經濟發展迅速,商貿流通業發達,在廣西經濟發展中起著承東啟西,南北交流的重要作用;近年來城鎮化發展迅速,城鎮主要沿主要干線公路布局,農村居民點在中部和背部山前平原區相對集中,其余零星布局。行政轄區總面積 230849.27hm2,其中建設用地15741hm2,占土地總面積的比重為6.68%。2005年縣域總人口約99.76萬,其中城鎮人口23.94萬人,城鎮化率為24%。
2.2 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
對于賓陽縣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的實現擬從兩方面來考慮,一是存量獨立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二是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
2.2.1 存量獨立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 存量獨立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是由于市場發育不完善和政府失靈造成的,其存在的根源是絕對的[3],可以通過實地調查加以確認,擬采用調查法對其進行測算。依據賓陽縣“三項整治”調查結果顯示,賓陽縣存量獨立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主要來源于獨立選址工業用地中的閑置地,閑置總量為144.46hm2。規劃期,若將這些閑置獨立選址工業用地都充分利用,存量獨立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為144.46hm2。
2.2.2 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 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與城鎮規模、結構、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有關,所表示的潛力是相對的,是在特定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下的一個理想值。因此,本研究認為賓陽縣城鎮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測算,可將人均指標法和容積率法兩種方法測算的結果加權平均,得到的結果更加接近真實值,更能體現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1)人均指標法。賓陽縣2005年城鎮用地2004.21hm2,人均城鎮用地79.37m2/人,處于《城市標準》規定的人均建設用地Ⅱ級標準水平(詳見表1)。
2005年賓陽縣城鎮人口25.25萬人,規劃期,賓陽縣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若依照Ⅱ級標準值下限75.1m2,根據公式(1)測算,結果可以節約用地約107.93hm2。即按照人均指標法測算,規劃期賓陽縣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為107.93hm2。
(2)提高容積率法。城鎮用地集約利用潛力按照提高建筑物容積率計算,反映的是通過對低效利用的城鎮用地進行追加投入,從而提高單位城鎮用地產值的集約利用過程。如計算公式(4)所示:
S=S0×(Ri- R0)/ R (4)
式中,S :為潛力規模;
S0:為現狀城鎮用地面積;
R0:為現狀城鎮用地平均容積率;
Ri:為達到合理集約利用水平時的容積率。
相關調查分析顯示,賓陽縣現狀城鎮用地平均容積率為0.54[4]。隨著賓陽縣經濟的快速發展,參考《南寧市賓陽縣城市總體規劃(2005-2025年)》的功能定位及發展要求,研究認為,規劃期內,賓陽縣城鎮用地通過更新改造平均容積率達到0.57是可行的。據公式(4)計算,可得集約利用潛力規模約105.48hm2。
(3)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取人均指標法和提高容積率法測算結果加權平均值,為106.7hm2。
2.2.3 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綜合潛力 綜上所述,規劃期,賓陽縣存量獨立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為144.46hm2,城鎮用地強度集約利用潛力為106.7hm2,那么城鎮工礦用地集約利用潛力則為251.16hm2。
2.3 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
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潛力是相對于一定的土地整理標準而言的潛力,受到研究區域社會經濟、資源稟賦、政策以及社會文化等多種因素的制約。
目前,我國測算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的方法較多,各有優略。為了保證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本研究擬采用調查法和基于社會投資能力的定性分析定量測算法測算其整理潛力。
根據《賓陽縣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2001-2010年)》實地調查,賓陽縣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為1052hm2,預計新增耕地241hm2。多方綜合,確定規劃期賓陽縣農村居民點用地整理潛力基于全社會投資能力的測算公式,如計算公式(6)所示:
(6)
式中:Y――整理潛力;
C――土地出讓金純收益;
t――新增耕地每公頃投資
a――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b――耕地開墾費
2.3.1 土地出讓金 根據財政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金收入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綜[2004]49號)精神,各省市、自治區土地出讓金用于土地開發的比例為土地出讓金平均純收益的15%。根據賓陽縣近幾年土地出讓金收益情況,預計到2010年土地出讓金平均純收益約1.18億元,到2020年約3.55億元。
2.3.2 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 《土地管理法》規定,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專項用于農業土地開發。根據全國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標準及等級,賓陽土地有償使用費征收標準為10元/m2,按照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地方留成規定,地方可留用70%。
2.3.3 耕地開墾費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耕地開墾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賓陽縣征收標準為12元/m2。
2.3.4 新增耕地每公頃投資 根據賓陽縣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的經驗,新增耕地每公頃投資額約75萬元。
綜上所述,2005-2010年全縣農村居民點可整理潛力為31.61hm2,通過整理后凈增耕地24.62hm2;規劃2005-2020年全市農村建設用地整理總面積95.09hm2,通過整理后凈增耕地74.08hm2。如表2所示:
表2 賓陽縣農村居民點整理現實潛力目標 (單位:hm2、%)
2005-2010年整理潛力 2005-2020年整理潛力
待整理面積 增加耕
地面積 增加耕
地系數 待整理面積 增加耕
地面積 增加耕
地系數
建設用
地整理 31.61 24.62 77.90% 95.09 74.08 77.90%
3 建設用地集約利用挖掘途徑
3.1 建立土地儲備制度,盤活存量建設用地
當前,賓陽縣土地市場建設尚不完善,大多數工業用地出讓仍以市場化程度較低的協議出讓方式為主,土地的社會價值沒能完整體現,開發商以較低的價格獲得土地,刺激了工業用地粗放利用的行為。所以要加強土地市場建設,提高土地資源配置中市場機制的作用份額。制定科學的年度供地計劃和宗地供應方案,對上述儲備土地以招、拍、掛的形式進行公開出讓,使出讓土地盡可能與真實值接近,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
3.2 推進舊城改造和農村居民點整理
舊城區建筑容積率低,農村居民點布局分散是建設用地低效利用的主要表現形式之一,在土地管理制度相對薄弱的廣大農村,制定完善的政策措施和加大資金投入,建立鼓勵農村土地整理的激勵機制,對農村居民點進行綜合整治。
3.3 提高工業用地投入產出率,進一步提高工業項目用地標準
根據縣域經濟發展狀況及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目標,對工業項目用地標準一般每兩年調整一次,不斷提高工業用地的投入產出率。同時,積極鼓勵企業對現有工業項目加大投資力度,提升生產技術水平。對原出讓或劃撥的存量工業用地,在符合城市規劃、不改變原有用途的前提下,經批準在原用地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業項目,且投資強度、建筑容積率等指標符合自治區、南寧市規定,其增加建筑面積部分不再補繳土地出讓金。建立工業企業效益評價機制,對土地利用效益突出的企業予以獎勵,對土地有閑置情況的企業不能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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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開放30年后,深圳面臨無地可用的困境與尷尬,面臨著土地空間不足和存量土地粗放、低效利用同時并存,土地利用方式落后和調控手段匱乏相互制約等方面的問題,未來十年深圳可提供新增建設用地僅59平方公里。
深圳此次的總體方案,據說是以“存量土地的高效盤活”為主線,重點圍繞:完善國有土地產權制度和深化土地資源市場化、創新土地資產資本運作機制、加強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嚴格耕地保護、強化土地市場調控與監管、協調區域土地利用和完善土地管理法治環境等重點內容展開。其核心主要包括: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和土地二次開發利用機制創新,調控手段圍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改革兩大重點。
深圳與國內一、二線大中城市相比的一個顯著特點是,城中有村、村中有城。數十萬原住民大量的違章建筑,應該是此次中一個極難回避的敏感內容;有深圳的土地規劃官員透露出此次,深圳方面的意圖或將是:“想把違法建筑占地、土地法規定的征地辦法未曾完成而實際上已開發成片的地區,打包放到一個政策框架里,讓國土部認可,從而實現對國土法的繞道通過”。
深圳二次在高調聲中開鑼,卻依然讓人難以洞悉其目的所在。有些人自以為看破其中的玄機,搶先發表高論,卻遭到官方嚴詞否定。比如說,有媒體將深圳“總體方案”中的相關條文解讀為“深圳小產權房有望確權”。但深圳的常務副市長立馬就說,“這一解讀是不正確的;對于非法房地產和違法建筑,深圳將堅決打擊、不給出路!”
筆者看過去年9月的該方案版本(不是今年5月的最新版)。篇幅不長,卻盡是一些條條框框的大原則,沒有具體的案例和做法。不清楚這樣的方案,是否能夠“理論指導實踐”、以及究竟能夠解決什么樣的棘手難題?
截至2011年底,在深圳1953平方公里的地域范圍內,星羅棋布的違法建筑竟達到37.94萬棟,建筑面積高達4.05億平方米,占深圳市總建筑面積的49.27%。針對這些原住民建造的違法建筑,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曾數次表示,這些都不屬于國家國土資源部正在清理整頓的小產權房范圍,而應該屬于“歷史遺留違法建筑”。
按照官方的思路與邏輯來理解,既然深圳的這些農民房都不算是“小產權房”,那么此次是否確權?當然就要另說。因為“確權”就意味著,要給這些違法行為開綠燈、放其一條生路。
一方面,深圳在2004年的全市土地國有化,幾乎就是在一夜之間實現的。因為這是未曾對農民給予適當性補償前提下的一次政府行為。幾十萬的本地原住民,在稀里糊涂的睡了一夜覺之后,第二天早上醒來,就發現原本屬于村集體所有的土地,全部都已經國有化了,且沒有獲得應有的適當性補償,這些農民的意志和權利何在呢?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這樣做,應該也有迫不得已的苦衷。比方說,這些農村土地原來就是村集體所有。那么,如果各家各戶農民都要蓋自家的住宅,即便召開村民大會討論通過一下,于情于法于理,也是說得過去的。因為這些是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村民大會應該有權來決定屬于自己利益的事情,且農民建房又不需要經過市政府的規劃、國土和建設主管部門的批準同意,就可以開工建設。
關鍵詞 :用地定額;指標修正;循環經濟;水泥生產
中圖分類號 F293.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10)02-0019-05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0.02.004
建設用地定額指標是在綜合考慮社會經濟發展、土地資源狀況以及技術工藝水平等情況下對建設項目用地規模做出的定性和定量的規定[1]。加強對土地資源和建設用地管理,制定科學的用地定額指標,可以促進規劃設計和工藝水平及生產集約化程度的改進,提高土地以及其他資源的利用效率。學術界對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的探討主要集中在編制方法與政策評價方面[2-3],而對用地定額的細化修正尤其是考慮資源環境影響下的指標修正研究相對較少。此外,諸多學者在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利用、生態環境影響評價等方面進行了研究,但并未考慮與用地定額的銜接關系。土地緊缺、資源消耗和環境惡化的多重壓力是我國社會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的重大挑戰,順應于此,循環經濟的理念越來越受到重視并逐漸融入生產生活。本文從循環經濟的視角出發,探討對建設用地定額標準的修正,以期強化土地管理的行政地位,充分發揮土地管理對社會經濟的調控作用,實現對土地利用和資源環境的雙重控制。
1 現有的建設用地定額體系
“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是我國的基本國策,為實現土地資源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原國家土地管理局從1986年起開始組織分行業的《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并于1996年形成了《工程項目建設用地指標匯編》(以下簡稱《匯編》)?!秴R編》主要依據各行業單位生產能力、企業生產規模、工程投資強度等指標核定來建設項目用地需求,但由于地區之間和行業內部的設備條件、工藝技術、產品檔次等差異較大,全國范圍內無差別的定額指標體系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指標配給和實際需要上的錯位。在經驗積累和實踐總結的基礎上,2004年國土資源部頒布了《工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在《匯編》的基礎上采取分行業、分地區的方式來確定單位面積投資強度、容積率等用地指標,進而控制用地定額。2008年,國土資源部對《工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又進行了修訂,出臺了《工業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在前期標準的基礎上又增加了綠地率控制指標,同時提高了投資強度、容積率等指標的要求,進一步加大對建設用地使用的約束和管制力度[4]。此外,浙江、江蘇、河南、廣東等省份結合本地區實際對國家出臺的建設用地指標方案進行細化調整,制定了適用于本地區的控制指標和相關配套政策措施。
建設用地定額指標體系的不斷完善,對控制建設用地擴張、確保耕地保有量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和資源環境保護壓力的日漸加大,建設用地定額指標體系可以也應當做出適當的變化。
2 基于循環經濟理念的建設用地定額指標修正2.1 循環經濟理念對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的指導
循環經濟作為一種通過對物質、能量進行梯次和閉路循環使用而減少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和環境影響的經濟運行模式[5-7],是在社會經濟發展不斷加速、工業化和城鎮化不斷推進、人地矛盾不斷突出的背景條件下實現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同時也為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的修正提供了新的借鑒。
湯小櫓等:循環經濟理念下的建設用地定額指標修正
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 2010年 第2期循環經濟的核心思想是“3R”(減量化、再利用和再循環)原則,就建設用地定額指標而言,其總目標包含了集約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合理生產布局、提高經濟效益等內容,循環經濟理念為這些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有效指導(圖1)。從土地利用本身來看,“減量化”要求通過合理布局和提高效率等方式減少土地資源的投入量;“再利用”要求合理利用土地資源,要求生產活動不對土地造成不可逆的破壞,盡可能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并試圖改善生態壞境,盡可能減少對周邊土地利用和本地塊后續使用的負面影響;“再循環”要求了土地的綜合整治,為生產活動利用土地創造便利,同時盡可能多利用未利用地、減少對耕地尤其是優質農田的占用。
在建設用地的利用中減少對設備、技術等方面的投入可以通過節省生產成本來獲取更大的利潤,但也往往會對資源環境帶來更大的負面影響,因此必須進行用地控制來避免純粹經濟利益驅使下人類活動對資源環境的破壞。定額指標對建設用地的控制,在考察產量和投資的同時, 還應當考慮生產流程和生產工藝的“循環”程度。通過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的控制,要促進土地的集約節約利用,又 要對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和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起積極作用。
為了實現建設用地定額的總目標,循環經濟理念對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的控制應當反映在兩大方面(圖2):
(1)對于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新設備和新工藝所帶來的新增用地需求應當予以考慮。土地以及資源的“減量化”、“再利用”、“再循環”是通過一定的技術方法革新來實現的,其中會涉及到一些新增設備的占地需要,這部分新增土地投入的價值可以表現為“循環”理念下的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進而帶來經濟效益。
(2)對于不符合循環經濟要求的土地和資源利用方式,應當從用地指標上加以控制。通過用地指標來提高不符合“循環”要求的建設項目的“準入門檻”,促使其改變“不循環”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環境負面影響,以實現合理布局、減少用地以及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目的。
2.2 建設用地核定的循環經濟修正指標
為了確定合理的建設用地規模,使其既符合建設項目的實際需要,又能更好地滿足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本文以現行定額指標為基準用地指標,通過對建設用地用途和需求、土地利用效率和趨勢、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等多方面進行分析,遵循系統性原則、一致性原則以及可操作性原則[8]建立了建設用地核定的循環經濟修正指標(表1)。
2.3 建設用地核定的循環經濟修正系數
考慮到建設項目在循環經濟理念下所體現出的差異性,將各因子分為優、良、中、較差、劣5個檔次。本文利用Delphi法,通過專家調研、評判、打分確定各修正指標的調整系數(表2)。
上述指標中,X1、X3、X4為定性指標,采用分段固定調整系數;X1、X3、X4、X5為定量指標,具體調整系數由區間線性內插獲得。修正后的建設項目用地面積計算式如下: Sy=Sx×(1+7i=1Fi)
式中:Sy為建設項目用地面積;
Sx基準用地指標;Fi為指標Xi對應的調整系數 。
表1 建設用地核定的循環經濟修正指標構成
Tab.1Constitutes of the construction land ration adjusting indexes of circular economy
指標
Indexes編號
No.說明
Explain of the Indexes侵占耕地情況X1保護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和優質耕地是我國土地管理和土地利用中所必須處理好的基本問題,建設用地應當盡可能減少農地占用,考慮開發未利用地或利用原有建設用地。用地方案布置合理度X2工程規劃設計布局應當合理、有序、緊湊,并盡可能利用好坡地和零星地。主要資源的利用效率X3資源利用效率是衡量生產生活水平的重要指標,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是“循環”理念的重要體現。本指標從電、水、煤、油、主要礦物以及其他資源能源利用效率來考察。上游廢棄物利用情況X4資源的循環再用是減少生態環境影響的重要手段,本指標反映地塊對外部生產生活廢棄物的汲取和再用情況,包括固廢、廢水、廢氣的再度利用。廢棄物的下游利用情況X5本指標反映建設用地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廢棄物被外部有效利用的情況。對周圍環境的影響X6該指標反映建設用地利用中的廢水、廢棄、噪聲等污染物排放情況以及其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對土地持續利用的影響X7建設用地在若干年后可能會改變用途,而其在利用中對土地理化性狀會產生一定影響,本指標考察這種影響對土地的改造或破壞情況。表2 建設用地核定的循環經濟修正指標系數調整表
水泥行業是傳統資源型產業,在生產過程中需要消耗較多的資源,同時產生較大的環境影響,與此同時,我國水泥行業生產線規??傮w偏小、但其用地較為分散、行業用地總量較大。循環經濟理念的提出,為我國水泥行業等傳統資源型產業的發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平臺。新型干法水泥即窯外分解水泥,其核心技術是懸浮預熱和窯外分解技術,由于其具有規模更大、效率更高、產品更優等特點,新型干法已經成為目前我國水泥行業的主要生產方法。
在新型干法水泥的實際生產中,不同的用地布局、設備投入、技術改進等對資源環境的依賴和影響也各有不同。本研究中對部分采用新型干法生產的水泥企業進行了調查研究,并從中遴選了兩個相對典型的案例,其調整系數見表3:
A生產線方案:生產能力160×104t/a,按原定額計劃用地40hm2,規劃范圍內耕地占32%;每生產1 t水泥熟料約需能耗0.025t標準煤,礦石1.80t,其他原料(鐵、粘土 、硅砂、石膏等)0.25 t,資源利用效率約為當地平均水平的128%資源利用效率由各主要資源與當地平均水平的比率加權計算獲得。在此,地方平均每生產1 t水泥熟料需能耗0.03 t 標準煤,礦石2.00 t,其他原料0.40 t,能源:主料:輔料按2∶5∶3加權計算。 ;生產原料中約有10%(主要是鐵、粘土等)為上游生產的廢棄物;產生的廢棄物僅有5%被下游生產所利用(主要是一些礦物殘渣);該生產方案用地布局合理、緊湊,有效利用了廠區內幾乎所有土地資源;經過逐級利用和尾端處理,生產活動所排放的廢水、廢氣以及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和土地理化性狀均有一定副作用,但不對土地利用帶來重大影響。
B生產線方案:生產能力125×104 t/a,按原定額計劃用地35 hm2,規劃范圍內耕地占66%;每生產1 t水泥熟料約需能耗0.03 t標準煤,礦石2.10 t,其他原料(鐵、粘土、硅砂、石膏等)0.40 t,資源利用效率約為當地平均水平的95%;生產原料中約有5%(主要是鐵、粘土等)為上游生產的廢棄物;產生的廢棄物幾乎全部廢棄,不被下游生產所利用;該生產方案用地布局尚可,主要連片規整區域得到有效使用,而坡地和零星地利用不多;由于資源利用效率 和后處理不夠,生產活動所排放的廢水、廢氣以及固體廢棄物對周圍環境有較大破壞;生產活動輕微改變本地塊土 地性狀,但不足以危害其后續利用。
A生產線方案相對注重“循環”生產,生產布局、資源利用和環境影響相 對較好,這是通過一定的新設備和新工藝實現的。依據表3的調整系數,A生產線可以再配給3.6%的土地,即1.44 hm2,這部分新增用地指標基本可以
Adjusting coefficients to schemes B侵占耕地情況X10.018-0.029用地方案布置合理度X20.0500.000主要資源的利用效率X30.028-0.013上游廢棄物利用情況X40.010-0.010廢棄物的下游利用情況X5-0.030-0.060對周圍環境的影響X6-0.020-0.050對土地持續利用的影響X7-0.020-0.020調整系數合計0.036-0.182滿足余熱發電設備、殘渣分解勻化設備等“循環”設施的用地需要。
B生產線方案對“循環”生產不夠重視,資源環境負面效應較大。依據表3的調整系數,B生產線應當減少用地指標18.15%,即由原先的35 hm2減少到28.65 hm2。由于用地指標的減少,迫使B生產線調整用地方案,合理生產布局,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如果在28.65 hm2的面積內無法實現生產線的完整布置,則B生產線需進一步調整方案,引入“循環”設備和工藝改變資源利用情況和生態環境效益,而后重新評定用地指標調整系數以獲得足夠的建設用地,從而實現節約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目的。
4 總結與討論
本文在現行建設用地定額指標的基礎上,通過構建“循環”指標體系對其進行修正,從對用地“門檻”的控制來促進生產生活的合理布局、土地利用的集約節約、自然資源的減量投入以及生態環境的良好保護。此外,本文確定了不同利用狀況下各指標的調整系數,并通過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用地的典型生產線加以驗證性應用。結果表明,循環經濟理念下的建設用地定額指標修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調控土地配給,限制不合理的建設用地利用和資源環境對待方式,鼓勵“循環”發展。但在進一步理論分析與具體操作中,仍有一些問題值得注意和討論:
第一,本文提出的部分指標,如“主要資源的利用效率”,還可以進一步細化,同時可根據建設用地的不同利用方式分別制定各修正指標的調整系數;
第二,本文的修正指標是從循環經濟的視角出發而提出的,可以與其他修正體系相結合以形成更為科學有效的建設用地定額指標修正體系;此外,考慮到社會經濟和科學技術的發展,用地水平和生產水平都會不斷改進,因此,如何對各指標進行年際修正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
此外,要實現建設用地的“循環”利用,需涉及到國土資源、建設、規劃、環保、經貿等多個部門的共同參與,怎樣合理地進行權利義務分配、有效協調各部門關系,也是如何最大化發揮用地定額效用所需研究的重要課題。(編輯:王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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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ification of Indexs for Construction Land Use Ration Based on Circular Econom ic Idea:
A Case Study on Land Use of Drycement Industry
TANG Xiaolu JIN Xiaobin LI Xuerui HUANG Yayun ZHOU Yinkang
(School of Geographic and Oceanographic Sciences, Nanjing University, Jiangsu Nanjing 210093, China)
《財經》記者 吳金勇
安徽省宣城市國土資源局宣州區分局辦公室。
地籍科干部王純生正在桌前看幾張宣州區的衛星遙感圖像,“011是水域,013是旱地,104是農村道路這些范圍和權屬我們都要到現場核對,并畫出準確位置?!蓖跫兩忉屨f。
這些圖就是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下稱二調)的圖件正射影像圖,其比例尺為1∶10000。宣州區的影像圖共有130幅,每幅對應的實際面積為27.2平方公里。
2008年6月,國土資源局宣州區分局從國土部得到了這些圖,9月至12月,宣州區組織了40多人的專業調查隊,以影像圖為基礎,分組實地對全區每一塊土地的地類、權屬等情況進行外業調查和內業的數字化處理。
“我們主要根據‘二調’成果中的數據和圖件來制作出集體土地所有權宗地圖,然后以村為單位進行調查,并簽訂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
此次安徽的農村土地確權,要確認的是宅基地使用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即“三項確權”。
2008年7月國土資源部了《關于進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46號)文件(下稱《通知》),《通知》下發后安徽省開始進行試點。
目前,安徽全省宅基地使用權登記發證率剛達到46%。
而按照《通知》的要求,全國各地本應在200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這項工作。
宅基地權證成雞肋
中國的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集體土地包括農業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而宅基地屬于建設用地的一部分。
1993年和2005年國家曾經兩次對農村集體土地進行過少量確權,但大部分集體土地權屬證明仍沒有發放,確權工作也一度擱置,直到2007年3月《物權法》出臺。
《物權法》將宅基地使用權定義為用益物權?!坝靡嫖餀嗍且环N財產權,可以說這一規定使得農村宅基地的財產價值開始顯性化?!敝袊恋乜睖y規劃院規劃所所長張曉玲說,“物權法定,國家要想保護農民利益就要給他們權屬證明?!?/p>
基于此,2007年6月國務院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總體方案》要求,要充分利用土地調查成果,加快推進土地登記發證,完成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
2009年初,國土資源部召開全國土地變更調查匯總會要求,當年全國要基本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確權范圍也由原來宅基地使用權一項延伸到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即“三項確權”工作。
2009年3月10日開始,宣州區國土資源分局組織調查員進村逐戶實地調查。調查結果以村民組為單位報當地國土所進行初審,然后再上報區國土分局審核。審核結果在村民組內張榜公示15天,期滿無異議,則進行注冊登記,頒發證書。
截至目前,宣州區宅基地確權率為40%多。
對于宅基地使用權證,一些村民認為,有了它可以更方便在村內規范流轉房屋。比如在同村內,一處地理位置的優越房屋,正處于閑置狀態,而另一農戶的子女正要分戶申請建房,這時就會發生同一集體組織內部的流轉。
這種案例,在裘公社區劉村就有幾個?!百I房比自建更合算,價格按房屋建筑面積算,大約1000元/平方米?!濒霉鐓^居委會主任王喜林說,“這種村內流轉可以節省新增建設用地,又盤活宅基地的存量。”
但除了這種少見的需求,“證書能帶來的好處還不大,房子不能抵押,同村人買房的又太少。”裘公社區劉村村民劉啟說。
從劉村幾個村民介紹的情況來看,盡管《物權法》將宅基地列入用益物權,但只賦予農戶占有和使用兩項權利,忽略了收益權。同時農宅“一宅兩制”的特點仍未改變,宅基地屬集體所有,無償取得,不能出租買賣;房屋屬個人私有,可以出租買賣。
不過,這種制度容易導致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互相侵權。一方面,無償取得的宅基地易產生多占和浪費;另一方面,集體所有下的宅基地限制農戶向本集體外的成員流轉,而“一戶一宅”的規定又基本堵死了同村的流轉需求。
“宅基地的制度設計之所以如此慎重是因為它是農民最后的棲身之所。盡管現在大批農民在城市打工,可是一旦經濟緊縮,他們就要返鄉,如果沒有了宅基地和房屋,就會形成很大的社會問題?!睆垥粤嵴f,考慮到農民打工和返鄉的兩種可能,他們規劃所在計算《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建設用地規模時,對這部分擺動人口是要乘上1.3倍系數的。這種“雙向占地”計算方法和目前的宅基地管制一樣,盡管有不適應市場化的地方,但確實能夠最大限度保護農民利益。
與此觀點不同,王喜林認為,如果真為農民利益考慮,國家就應該實行城鄉同地同價同權政策,允許宅基地使用權流轉和抵押。
難擋征地潮
“從土地流轉的角度來看,集體土地所有權證能夠促進經營承包權的流轉規模和范圍的增加?!毙鞘袊临Y源局水陽國土所所長許榮根對《財經》記者說。
目前,水陽鎮的4個社區居委會、24個村委會都建立了流轉形式多樣、運行方式市場化、程序合法化、流轉合同規范化的流轉機制。在流轉承包中,農戶可以自行協商流轉,也可以委托村委會或社區居委會集中流轉。
裘公社區居委會就設立了蔬菜合作社,并以合作社名義將240畝耕地承包經營權集中,土地集約使用。這240畝地占社區總耕地面積的十分之一,轉包的經營權期限從2009年-2019年。
領到土地所有權證后,轉包的合約各方心里更踏實了。今年的轉包價格已從去年的500元/畝,漲至550元/畝,明年將達到600元/畝,后年可達到650元/畝。
不僅承包權的流轉價格看漲,所有權證還解決了以往村際土地承包經營權和所有權的爭議問題,同時促進了經營權的跨村流轉。
1995年國家土地管理局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中強調,農民集體連續使用其他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已滿20年的,應視為現使用者所有。
“在沒有所有權證的情況下,出現上述情況,如果本村土地被鄰村耕種了20年,就可能要不回來了?!?裘公社區居委會主任王喜林說,“現在這種擔心沒了,我們可以跨村流轉而不必擔心所有權爭議?!?/p>
但對于農民最關心的征地程序和補償問題,即使有了所有權證,也不會有多大實質變化。按現行法律,建設單位在獲得政府批準的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后,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
換言之,權屬證書的主要功能在于確認補償“受益人”,而非抵擋征用本身。
確權冷,置換熱
與確權相對冷清形成對比的是,“農村建設用地置換”在安徽各地搞得紅紅火火。
宅基地的確權與集約節約利用,原本是一枚硬幣的兩面?!懊魑a權和規范農村住宅兩者的關系應是相輔相成的,這在我省《關于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中規定得非常明確?!卑不帐临Y源廳一位官員說。
但在現實中,兩者卻出現了分野。
地方政府更傾向于規范農村住宅―土地節約集約―舊村改造―城鄉統籌這條土地整治的路徑。據安徽省宣城市國土資源局測算,2009年至2015年,該市平均每年需新增建設用地3萬畝,相應耕地缺口約2.5萬畝,而全市舊村改造就新增耕地潛力約為10.13萬畝。
宣州區的具體做法是,首先依據“二調”成果,找到土地利用不合理的舊村或已經人口稀少的“空心村”確立先行復墾區。接下來與全體村民簽訂拆遷、補償、安置等協議,然后招標專業復墾隊伍對舊村或“空心村”進行土地復墾。最后省國土資源廳對復墾區驗收合格后,確認建設用地置換農用地和耕地指標。全區置換后的建設用地指標由區政府統一調劑。
“這既改善了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了新農村建設,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而復墾后的耕地由村民組統一發包或由原村民自行耕種,增加了農民收入。”宣城市國土資源局宣州區分局規劃用地科馮正華說。
2009年宣州區建設用地置換了4000畝,今明兩年將再申報置換1萬畝。
一、我市土地利用的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略)
一是企業規劃意識不強,隨意性較大。
二是容積率偏低,投資強度不足。
三是竣工投產滯后,產出率低。
四是因用地和拆遷等問題未能及時得到解決,而影響企業開工。
二、充分認識清理閑置土地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一)開展閑置土地清理,盤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是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重要內容。在國家實行宏觀調控政策,收緊“地根”,開展土地市場治理整頓以來,清理閑置土地就是一項重要內容。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也作了明確規定: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后,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已實施征地,滿兩年未供地的,在下達下一年度的農用地轉用計劃時扣減相應指標,對具備耕作條件的土地,應當交原土地使用者繼續耕種,也可以由當地人民政府組織耕種。對用地單位閑置的土地,要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二)開展閑置土地清理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必然要求。閑而不用是土地資源的最大浪費。目前報批工業用地項目,主要是靠通過土地整理和宅基地整治來獲得建設用地折抵指標。近年來,我市通過土地整理共獲得折抵指標21597畝,宅基地整理獲取建設用地復墾指標1615畝。但大家知道,土地整理難度已越來越大,新增有效耕地面積已十分有限,且上級分配給我市的折抵指標報批建設用地的額度,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放開。去年僅為1132畝,今年也將與去年持平。因此,如何來解決經濟發展與土地資源緊缺這對矛盾,如何來解決土地供應這一缺口,如何使土地資源不再是制約經濟發展的“瓶頸”,唯有靠不斷挖掘土地潛力,走節約和集約用地這條道路。而閑置土地清理是挖掘土地潛力的關鍵環節,也是盤活土地存量的有效途徑。
(三)開展閑置土地清理對促進我市經濟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根據初步掌握的土地利用情況,全市目前不包括閑置廠房,經農轉用而閑置的土地有2000余畝。如能合理利用這些土地,將可帶動投資1.6億元以上,產出的效益也將十分可觀。通過閑置土地清理不僅可依法加強土地管理,防止出現新的閑置土地,進一步規范土地市場;同時也可切實解決“有地無項目用,有項目無地用”的矛盾,從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去年,我市在南馬工業功能區開展了閑置土地清理的試點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從南馬工業功能區的試點看,我市完全有可能抓好閑置土地清理工作。各鎮鄉、街道和經濟開發區、江北新區、橫店電子工業園區管委會要身先士卒,積極投入到此項工作中來,促進企業更新觀念,講大局、顧全局,珍惜土地,做好節約集約用地這篇大文章。
三、閑置土地清理工作的總體目標和處置原則
全市閑置土地清理工作的總體目標是:通過四個月時間,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閑置土地集中清理工作,并依法處置和充分利用閑置土地,著力盤活存量土地,實現粗放型用地方式向集約利用型用地方式的轉變,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建立科學合理配置資源的新機制,努力緩解我市用地緊張狀況,促進我市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此次閑置土地清理工作將遵循以下四條原則:一是依法處置的原則。對清理出來的每宗閑置土地,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國土資源部《閑置土地處置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進行處置。二是政府主導與企業主商討相結合的原則。在閑置土地清理和處置方面,政府及相關部門處于主導地位、起主導作用。但在制定處置實施方案時,注重與企業主面對面商討,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三是促進開發、防止資源浪費的原則。特別是對收回的閑置土地,市有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土地開發的前期準備工作,盡快使其進入有關程序,重新確立土地使用權人,防止資源的浪費。四是公開處置的原則。通過相關渠道和形式,將閑置土地處置情況定期向社會公布。對典型案例和不配合調查處理的單位要在新聞媒體上曝光,直至追究相關責任。
在加大依法處置閑置土地的同時,要著手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場,防止土地資源流失,促進土地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實現土地優化配置。一方面,企業申請土地指標不僅要與企業規模大小掛鉤,還要與企業的利稅掛鉤,實行畝產稅收的考核。另一方面,在供地方面也要有更加嚴格的要求:對屬限制性、禁止性的項目不供地,對投資不到位的不供地,對不符合供地要求、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意向性供地一律解除協議,重新安排使用;對可以供地的項目,要按照集約用地原則重新核定土地供應量。對不符合城市規劃要求,影響城市功能分區和產業布局的項目,該調整供地的要重新調整。
四、閑置土地清理工作的認定范圍和處置方式
我市這次清理閑置土地主要是指工業閑置土地。根據有關規定,工業閑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工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后,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過規定的期限未動工建設的土地。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應認定為閑置土地:(一)出讓合同未約定或建設用地批準文件未規定動工建設日期的,自出讓合同生效之日或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之日起滿一年仍未動工建設的土地;(二)已動工建設但已建土地面積占應動工建設總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金額占總投資金額(不含出讓金)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且未經批準終止建設連續滿一年的土地;(三)已建設的土地面積占應動工建設面積雖已超過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資金額占總投資金額(不含出讓金)雖已超過百分之二十五,但連片閑置的土地面積超過十五畝且滿二年未開發建設的土地;(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經市政府批準認定的閑置土地的處置,由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工業園區管委會或土地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被認定為閑置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應依法繳納土地閑置費。土地閑置費按照認定閑置土地時的土地基準地價百分之十的標準收取。
閑置土地處置的總要求是:該動工的要限期動工建設,該處罰的要處罰,該收回的要收回,該調整使用的要重新調整使用。具體可以選擇下列四種方式進行處置:
(一)延長動工建設時間。土地使用者按照規定繳納土地閑置費后可批準延長動工建設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二)政府協議回收。土地使用者與政府簽訂協議,將土地使用權交還市政府,依照協議規定對原土地使用者給予補償。
(三)安排臨時使用。對閑置土地由市政府安排其它臨時使用,待原項目建設條件具備后,重新批準建設,土地出讓期限順延,基準地價上調的原土地使用者應補繳差價。市政府安排臨時使用期間,原土地使用者免繳土地閑置費。
(四)折價收回。符合規定情形的閑置土地,由政府依照其規定折價收回。
五、閑置土地清理工作的方法步驟和主要任務
這次閑置土地清理工作將采取上下聯動、普查摸底、依法處置與督促檢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整個清理處置工作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宣傳發動階段(時間:20*年4月17日前后)。做到宣傳發動到位、人員機構到位、政策措施到位。主要任務為:一是召開今天這個閑置土地清理工作動員大會,全面部署全市閑置土地特別是工業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工業園區管委會(經濟開發區、江北新區、橫店電子工業園區)和主要工業功能區所在鎮鄉、街道等重點區域要召集企業負責人召開專題會議,傳達今天的會議精神,將涉及此次閑置土地清理的相關法律法規條文整理匯總公示于眾,并加強宣傳解釋,使企業認清目前國家對土地政策的宏觀形勢,明確政府對土地清理處置的規定和措施;講清閑置土地清理不是整企業老板、與企業過不去,而是要使企業依照有關土地方面的法律法規、按照入區企業“三率”等要求,促進企業更快更大發展,使企業理解我市這次土地清理工作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從而能予以支持配合。二是成立專門機構。市里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和市各套班子領導參加、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市閑置土地清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協調指導、督促檢查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抽調相關部門骨干力量組成辦公室工作小組,實行集中辦公。各鎮鄉、街道及經濟開發區、江北新區、橫店電子工業園區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專門負責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三是出臺《*市工業閑置土地處置實施辦法(試行)》。今天已發給大家,各地要嚴格依照該實施辦法,認真扎實做好清理處置工作。四是公布群眾舉報熱線,電話號碼為*,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
第二階段為調查摸底階段(時間:20*年4月18日—5月15日)。做到全面地毯式普查、摸清底子。主要任務為:一是以經濟開發區、江北新區、橫店電子工業園區、各鎮鄉、街道工業功能區為重點,對全市*年以來占地面積在2公頃以上的工業企業用地情況進行逐宗清理普查,不留死角和空白,特別對閑置土地要進行認真核查,摸清宗數和面積總量。我想,這次清查也要包括摸清閑置廠房的有關情況,雖然這次對閑置廠房處置未作出明確要求,但工業園區管委會和鎮鄉、街道要想方設法,督促幫助企業“消滅”閑置廠房。二是向用地單位發放《土地使用情況調查表》,核查企業的開工率、土地利用率、投資強度、產品銷售、納稅等情況。三是建立“一地一冊”的閑置土地工作臺帳。對清理出來的每宗閑置土地逐項造冊登記。根據調查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做好閑置土地的認定工作,并明確處理方式和處理時限,落實相關責任人。
第三階段為依法處置階段(時間:20*年5月16日—7月20日)。做到依法合情合理,實行分類處置。主要任務為:一是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召開閑置土地清理專題會議,對前一階段情況進行通報。對實踐中已出現而實施辦法中未規定的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探尋解決方案。深入閑置土地企業,做好政策宣傳和教育工作,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要面對面找企業主商談處置方案,允許企業自查自糾。同時,要向閑置土地企業送達《責令限期開工(恢復建設)通知書》,催促企業限期開工建設,及時投產。二是實行分類處理。針對每宗地塊的不同情況,分類制訂處置實施方案,組織落實處置措施,盤活閑置土地。三是確定責任單位,切實解決因政府、部門等原因致使土地閑置的實際問題,促使有關企業盡早開工投產。
第四階段為總結完善階段(時間:20*年7月21日—8月20日)。做到查漏補缺、健全機制。主要任務為:一是建立閑置土地跟蹤檢查制度。對于目前已盤活利用的閑置地,要做好階段性的自查總結,并督促落實后續監管工作;對于仍未落實處理意見的閑置地,要抓緊落實處理意見,制定處理方案,全力推進閑置土地的利用。二是建立閑置土地儲備檔案。利用閑置土地做好選商引資工作,防止出現第二輪土地閑置。三是做好閑置土地依法處置后的土地變更登記工作。四是探索建立預防閑置土地發生的長效機制。各地要搞好總結,強化對新供土地的監管,建立動態巡查制度,及時處置新發生的閑置土地。
六、扎扎實實做好閑置土地清理工作
在這次閑置土地清理工作中,希望大家在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時態度要堅決,宣傳解釋工作要到位;企業主工作要做細、做實、做透,要講究方式方法;要注意消除誤區,使企業積極支持配合;不要欺軟怕硬,要敢于動真格;不能有頭無尾、虎頭蛇尾,決不能拖拉扯皮、敷衍塞責,更不能半途而廢、前功盡棄。為此,就扎實做好此次清理工作提出以下四點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各鎮鄉、街道和工業園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上來,把開展閑置土地清理工作作為當前推進*經濟發展的重要任務來抓,確保閑置土地做到摸清家底、盤活存量。為此,要克服三種思想傾向:一是消極等待思想。對清理閑置土地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對處置政策未能認真鉆研,強調客觀困難,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存在畏難情緒,等待觀望。二是重擴張、輕挖潛的思想。普遍習慣于擴張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不注重存量土地的盤活挖潛,對節約、集約用地的緊迫性認識不足。三是土地調控意識薄弱。對全市閑置土地清理,特別是對強化土地調控能力的認識不足。我們要在工作中認真克服這些不良思想傾向,輕裝上陣,打有準備之仗、打成功之仗。
(二)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閑置土地清理處置工作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具有政策性強、工作任務重、情況復雜、沉淀問題多、涉及各方面利益再調整和再分配、處置難度大等特點。為此,必須強化領導、集中領導,既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又要明確責任,嚴格工作質量、時限等要求;既要樹立攻堅克難的信心和決心,又要有應對各種困難和挑戰的充分準備,確保清理處置工作取得實效。要實行主要領導負責制,分管領導具體抓落實,集中精力、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層層分解,責任到人,一抓到底。
(三)明確政策,依法處置。一方面,嚴格要求,狠抓落實。要始終堅持“一要抓緊、二要從嚴”的要求,嚴格掌握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從嚴清查、從嚴處置、從嚴驗收,絕不走過場。另一方面,堅持原則性和靈活性相結合。要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區別輕重緩急,依法依規靈活處置,大膽探索適合本區域的新路子。具體工作中,重點抓好“四個結合”:一要與選商引資工作相結合。對適宜發展工業的閑置土地,重點是抓好選商引資,集中發展大項目、有實力的項目。二要與強化土地儲備相結合。不斷加大對重點地區、重要地段的土地回收力度,通過協議回收等方式作為儲備土地,使政府掌握更多的土地支配權。三要與長遠的發展目標相結合。各地要著眼未來發展,對暫時無項目的,積極探索政府調控的新路子,把閑置土地的調控權集中到政府手里,堅決不允許繼續讓少數人長期積地或者炒地牟利。四要與保持社會穩定相結合。在處置閑置土地過程中,要做深入細致的工作,充分聽取當事人意見,涉及抵押的應征求抵押銀行的意見,按規定需要進行聽證的應進行聽證,依法維護原土地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好與原土地權利人、新土地使用者以及村集體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維護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