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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例》 宣傳貫徹工作進展情況
自《條例》頒布后,鄉黨委第一時間組織全體鄉干部進行了學習,同時組織xx關村兩委干部及新村聚居點自管委成員對《條例》全文學習,確保下一下落實小區管理有依可循,有規可依。xx鄉xx關村兩委并于xx月xx日組織新村聚居點內的xx戶農戶進行《條例》內容的傳達學習,讓每一個農戶都知曉聚居點管委會有哪些職責,農戶自身有哪些義務,確保在下一步具體實施《條例》的過程中,讓小區管理有序推進,使小區環境優美,小區居民幸福。
二、 貫徹《條例》 重點工作落實情況
1.新村聚居點自主管理委員會組成情況和履職情況及存在的困難問題。xx關村新村聚居點自管委在村兩委的領導開展小區管理工作,自管委成員均由小區農戶推選產生,共有人員xx名,其中管委會主任由支部副書記兼任,成員xx名,管理會成員按照分工負責小區內的環境、公共設施和場地等的管護。存在的主要問題:管理服務上有待提高,缺乏創新意識;小區農戶的自覺性和主人翁意識還需增強。
2.新村聚居點管理經費籌措基本情況。經費來源主要是農戶籌資和村委會運維資金兩個方面,每年每戶農戶交納xx元的管理費,不足部分由村委會運維資金中列支。
3.聚居點內公共服務設施的管理情況。及時對公共設施進行維護,確保安全有效使用,滿足群眾的需求。
4.新村聚居點內居民管理公約制定情況。自管委牽頭制定了《小區管理制度》,對涉及的房屋、公共設施維護運行、環境衛生以及小區居民遵守的規章制度等內容進行了規范,在小區落實門前五包,做好房前屋后環境衛生,強化了住戶的文明意識,促進了良好氛圍的形成。
5.聚居點內自主管理員委員會刻有印章,由管委會主任具體管理。
6.自新村聚居點建后,鄉政府一直將新村聚居點管理工作納入本級政府工作職責,加強對新村聚居點組織、 指導、 協調工作及對新村聚居點管理經費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情況。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以及省、市領導的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關于加強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區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堅持從根本入手,從切斷疫情蔓延渠道入手,強化人員出行管控,形成鄉、村(社區)、屯三道防線,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最大程度保證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
在鄉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增設“空街行動”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王志剛,鄉長于忠國任雙組長,副書記胡英林(負責內業),副鄉長張海明(負責具體工作)任副組長,負責鄉域內疫情防控“空街行動”的組織實施工作,時間暫定從2月4日開始到2月9日結束,具體結束日期視疫情控制情況及上級指揮部通知而定。領導小組下設4個工作組。
(一)村屯封閉管理工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1、負責組織鄉干部包保村屯,執行領導小組關于村屯封閉管理的各項指令,落實禁牧要求;要做好禁牧工作,對不執行禁牧的養殖戶進行勸誡,兩次仍不服從管理的養殖戶上報鄉派出所,由派出所進行處理。畜牧站工作人員要對各村有無禁牧工作進行巡查,如發現有放牧的立即通知到村,由村委會進行勸回,并對此情況做好記錄。
2、負責組織各村開展封閉管理各項工作。
3、負責指導各村設置具有限制通行作用的路障及明顯標志,指導卡點工作人員做好防護工作。
(1)卡點由各村根據本村實際設立??c的設立要保證對各村屯之間人員、車輛的有效管控。
(2)卡點對各類車輛和人員實行“里不出、外不進”管控制度。如遇特殊情況要做好登記,村民出村后再回村的要做到居家隔離14天。
(3)每個卡點在崗人員必須保證兩名??c對各類進出人員和車輛要做好登記。
(4)卡點要建立登記臺賬,登記內容為:
①進出人員姓名,身份證號(本村村民不用登記身份證號),家庭住址,聯系方式,進出時間,進出事由;
②進出車輛車牌號;
③卡點日常情況。
(5)對進出村內非本村人員要由所去村民家人員來卡點接送,并做好登記。
(6)卡點每次換崗時要做好交接時間登記,交接人員都要簽字。
4、負責組織村屯封閉管理后的路面巡視巡查工作,一旦發現有不遵守封閉管理要求,隨意走動的群眾,要第一時間制止,在確定其行動軌跡和體溫正常后,強制居家隔離,如體溫異常則要迅速向醫療機構報告。
5、負責設立居家隔離群眾家庭提示牌,提示其他群眾避免感染。
6、負責講解封閉管理政策,穩定群眾情緒。
(二)宣傳引導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1、安排“空街行動”統一宣傳口徑;
2、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及時報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變化信息和疫情聯防聯控工作進展,積極正確引導輿論;
3、負責居民的教育引導工作,宣傳病毒感染的肺炎防病知識,提高人民群眾自我保護能力。
(三)應急維穩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1、負責“空街行動”期間的維穩工作秩序維護工作;
2、負責依法打擊造謠、傳謠等違行為;
3、負責控制或依法打擊不遵守“空街行動”安排肆意妄為的相關人員;
4、負責配合做好路面巡查工作,隨時檢查、核實行人外出登記情況;
5、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工作職責:
負責對上協調爭取防護物資和消殺藥品工作,盡最大可能滿足各單位需求;
2、負責對外聯絡,購置、分配各類防護用具和消殺藥品,做好登記,嚴格執行公開、公正、公平的分配制度,堅決杜絕私發亂放、人情發放;
3、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學設置村屯路障。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在不破壞農村公路的前提下,兼顧夜間行車安全和緊急情況下消防、急救等車輛通行需求,因地制宣合理設置路障,實現道路封閉目標。
(二)嚴格執行勸返機制。對于試圖進入村屯的各類人群,包括各級領導,要堅決勸返,嚴格落實封閉管理,要求對于本村屯外出的群眾,要充分發揮村屯干部作用,講清政策,講明形勢,堅決勸返。對拒不配合的人和車輛,要立即向派出所報告,由公安人員強制帶離。
(三)嚴格執行路面巡查機制。村屯干部要定時巡視路面,及時發現走街串戶群眾,測量體溫,確定軌跡,勸返居家隔離,涉嫌違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四)要嚴肅工作紀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由鄉紀委對各村“空街行動”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及時反饋有關情況并對履職不到位的提出問責處理意見。
(五)要保障工作人員需求。
一、指導思想
按照市統一部署,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各職能部門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社會責任感,綜合運用多種工作措施,扎實做好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務、管理工作。按照“以人為本、屬地管理、底數摸清、處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則,做到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脫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標
到2012年底,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合作、社會參與”的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救助服務與管理工作協作聯動機制,形成以“預防為主、收治為先、及時處置、后續管理”的服務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區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學化、系統化、制度化水平,實現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實行動態管理,保障其合法權益,有效預防肇事肇禍案(事)件發生的工作目標。
三、組織機構
區成立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綜治工作的副區張鐵炎任組,綜治、公安、民政、財政、衛生、殘聯、人社、司法等部門和街道(鄉、鎮)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綜治辦,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陳海東擔任。
四、部門職責
(一)區綜治辦:牽頭組織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全區各部門、各單位落實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項工作任務。對全區各部門、各單位開展工作情況及有關事項的辦理情況進行督辦。
(二)區公安分局:牽頭組織民政、衛生、殘聯等相關部門和街道(鄉、鎮)、社區(村)開展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協調相關部門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進行診斷和風險評估,制定管控方案。組織相關部門對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進行跟蹤管理。移送有暴力傾向或正在實施肇事肇禍行為的精神病人到定點醫院救治。對正在實施違法犯罪、對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脅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在保證其安全的情況下,可以對其采取保護性的約束措施。
(三)區民政局:負責協助公安、衛生部門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統所屬福利機構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關信息及時通報公安、衛生部門。督促指導所屬精神衛生機構協助衛生部門開展走訪、診斷和風險評估等工作。負責精神病人醫療救助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應的社會救助。協助做好流浪乞討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區衛生局:負責協助公安部門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排查工作。組織精神病醫療機構或有執業資質的醫生對公安機關移送或本部門排查出的精神病人進行診斷和風險評估,并將評估等級為3級以上的重性精神病人及時通報公安部門。向社會公布有資質對精神病人進行診斷和風險評估的醫療機構。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積極開展醫療救治、病員信息采集和監測工作。監督精神病定點醫療機構的醫療行為。
(五)區殘聯:負責排查掌握本系統中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底數,將基本信息及時通報公安、衛生部門。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社會防治康復工作。向符合殘疾條件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監護人發放該病人的殘疾人證件。
(六)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制定和完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社保政策,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做好該類病人的醫療參保工作。按政策落實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醫療費用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中報銷。為康復后有勞動能力的該類病人提供就業服務。
(七)區司法局:應加強與有肇事肇禍行為精神病人家屬及監護人的聯系,協調司法鑒定機構對符合條件的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進行法律援助,并加強對鑒定機構的監督管理。
(八)區財政局:負責落實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醫療救治經費。對無法查清原籍或外市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發生的救治費用,審核撥付并監督資金使用情況。
(九)各街道(鄉、鎮)及社區(村):協助公安機關對本轄區內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進行排查,發現肇事肇禍精神病人及時向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報告。協助相關部門開展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危險性評估、隨訪管理、應急處置工作。落實本轄區內貧困肇事肇禍精神病人醫療、生活救助政策。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管理,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各街道(鄉、鎮)、區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要以加強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排查為基礎,摸清底數;以建立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治療與監管的社會聯動機制為根本,實施綜合治理;以提高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的收治與醫療為手段,改善和穩定患者病情;以全面做好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監管為重點,強化管理工作;以增強對肇事肇禍精神病人處置工作為保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一、行動目標
堅持“打防并舉,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針,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通過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認真查處破壞候鳥資源的違法犯罪案件,嚴厲打擊捕殺候鳥的違法犯罪分子,集中治理整治非法經營候鳥場所,力爭全面消除湖區危害候鳥資源的安全隱患,實現“三無一杜絕”的目標,即湖中無天網、鐵夾、毒餌,市場無候鳥交易,酒店無候鳥經營,杜絕嚴重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案件的發生,確保候鳥在區安全越冬。
二、行動重點
(一)重點整治區域。
1、及沿湖地區的候鳥棲息繁衍地、遷徙停歇地、遷徙通道等候鳥資源集中區域。
2、農副產品集貿市場、漁具銷售點、花鳥市場、藥材市場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交易場所。
3、非法加工、經營、利用野生動物的窩點及賓館、飯店、餐館、酒樓等餐飲場所。
4、火車站、長途客車站及途徑候鳥重點鄉鎮的有關車輛等野生動物及其制品重點運輸路線和交通工具。
(二)重點整治內容。
1、非法獵捕、毒殺候鳥違法犯罪行為。組織力量對候鳥遷徙停歇地和繁衍棲息地重點巡查,發現獵捕網具立即撤除,發現有毒殺、電擊線索的實行重點布控。
2、非法運輸、販賣候鳥違法犯罪行為。對群眾舉報的車輛和在候鳥棲息地游弋的船只進行重點檢查。
3、非法收購、出售候鳥及其制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城鎮及湖區酒店、賓館、漁具店、農貿和水產市場進行全面檢查。
三、行動步驟和時間安排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1年1月1日至5日)。各地、各部門要根據本地、本部門實際成立專門的工作機構,制定行動方案,公布舉報電話,建立責任制度,落實經費保障。要深入調查摸底,落實打擊重點,積極動員部署,把握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報道,積極深入湖區一線鄉(鎮、場)、村、組,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開辟宣傳專欄??陔娨暸_滾動播出宣傳標語,散發宣傳資料,張貼通告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營造濃厚的候鳥保護氛圍,使候鳥保護人人皆知、家喻戶曉,迅速掀起專項整治行動。
(二)整治打擊階段(2011年1月6日至3月15日)。始終保持嚴厲高壓態勢,發揚不畏艱苦、敢打硬仗、連續作戰的精神,集中人力、財力、物力,采取街上巡(即對車站、碼頭、餐館、農貿市場、漁具店等進行檢查)、湖里清(即對湖區天網、毒餌等立即進行清除)的辦法進行整治。在重點地區開展破案攻堅戰,突出重點,重拳出擊,對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案件要發現一起,偵破一起,從嚴從快依法查處。對湖區賓館、酒店等餐飲場所以及野生動物經營、馴養繁殖場所要進行一次全面清查,確保無違法違規經營、獵捕候鳥犯罪現象的發生。
(三)行動總結階段(2011年3月16日至20日)。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在總結經驗、查找問題的基礎上,研究建立打擊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長效機制,進一步增強候鳥資源保護力度,實現湖區治安秩序持續穩定,為候鳥安全越冬提供穩定安全的環境。
四、行動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是我國重要候鳥棲息地,被譽為“珍禽王國”、“候鳥樂園”,受到國內外的廣泛關注,是我縣生態保護和對外交流的一張珍貴“名片”。沿湖各鄉(鎮、場、企業集團)一定要充分認識開展打擊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到全體動員,全力以赴,力求實效。為加強行動的統一指揮和協調,成立縣開展打擊破壞候鳥資源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副縣長張品娥擔任組長,縣林業局黨委書記楊治端、縣委政法委副書記何文勝擔任副組長,相關部門領導擔任成員(詳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負責專項整治行動的具體工作,沿湖鄉(鎮、場、企業集團)要相應成立領導機構,切實加大領導力度。
(二)強化措施,落實責任,形成合力。有關鄉(鎮、場、企業集團)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要積極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加大候鳥保護力度,落實領導責任制和部門負責制。凡因政府工作不到位或工作失職,造成候鳥資源遭受重大損失或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律按照領導問責制等規定,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h林業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主動承擔起專項行動的協調任務,認真組織縣森林公安、野保等相關部門人員,配合當地政府進一步加大對湖區的巡查力度,全面清除“天網”,防止投放毒餌現象發生;縣委政法委負責協調縣公安、法院、檢察院,對破壞野生動物的案件確保依法快偵、快破、快訴、快審、快結;縣公安機關組織好縣森林公安、治安、交通、鐵路等警種和沿湖各派出所,切實加大車站、碼頭、重要地段和重要區域的檢查力度,全力以赴查處破壞野生動物的大案要案;縣農業部門要加強對湖區漁網、農藥經營管理,對銷售實行實名登記制度,充分發揮縣漁政部門的職能,對凡在其承包經營的湖區內發現天網、毒餌必須及時報告和全面清理,否則按承包違約處理,直至收回湖泊經營權,嚴防任何人以捕魚為名非法捕殺候鳥;縣工商部門要加強市場、賓館、酒店的監管,積極會同縣林業、公安等部門對本轄區內的所有市場、賓館、酒店進行全面清理,嚴防非法收購、出售候鳥案件的發生;縣宣傳部門要加強輿論導向,堅持正面報道,把聲勢造大,把氛圍造濃;縣監察部門要加大相關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力度,對工作不力的地方,要責令限期整改,或黃牌警告,并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行動期間,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將成立由各成員單位組成的督導組赴有關鄉(鎮、場、企業集團)進行督查。有關鄉(鎮、場、企業集團)要積極開展督促檢查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各項措施的貫徹落實。
(三)突出重點,嚴厲打擊,注重實效。有關鄉(鎮、場、企業集團)和有關部門要緊緊圍繞“三無一杜絕”目標,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協同作戰,切實加大候鳥及棲息地的保護力度,組織專門力量進行全面“拉網式”排查,公布舉報電話,設立獎勵制度,對舉報者給予獎勵并為其保密。將湖區布設的天網、投毒的區域和人員摸清楚,將涉嫌非法收購、出售、加工候鳥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對象和場所摸清楚,將涉嫌非法捕獵、運輸、走私候鳥的重點人員和重點交通要道摸清楚。在摸排的基礎上,集中力量開展打擊整治,查處一批違法犯罪案件,依法處理一批違法犯罪分子,極大限度地震懾犯罪、教育群眾。
2008年12月,面對世界金融危機給我國經濟運行帶來的挑戰,國務院決定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家電下鄉”,對農民購買家電實行財政補貼。這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擴大內需、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對于拉動農村市場消費、促進家電行業健康發展、逐步縮小城鄉發展差距、落實節能減排、完善農村生產和流通服務體系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落實“家電下鄉”政策的過程中,工商部門承擔著監督流通領域下鄉家電產品質量、維護公平公正市場秩序、保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等重要職責,任務艱巨,使命光榮。某種意義上說,工商部門履職盡責是否到位對于“家電下鄉”政策是否落實將產生重要影響。各級黨委、政府對此都高度重視、十分關心。為此,重慶市委副書記、市長王鴻舉專門作出批示:“請工商局對我市家電下鄉事宜作次規模大一點的調研,要調查清楚目前在家電下鄉過程中還有些什么問題?有些什么反映?如何維護農民的政策享受權益?”根據這一批示,重慶市工商系統在立足自身職能強化監管,維護“家電下鄉”市場秩序過程中,就全市“家電下鄉”相關情況進行了廣泛深入的調研,摸清了情況,發現了問題,并提出了對策建議。
一、“家電下鄉”的總體進展
總體上看,重慶市家電下鄉工作從2008年底啟動以來,全市上下行動迅速,工作進展較為順利。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共備案確認家電下鄉指定店4898個,所有區縣均有網點分布,95%以上的鄉鎮設置了銷售網點。據網上錄入信息統計,全市累計銷售家電下鄉產品105751件,銷售金額達到17437萬元。工商部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強化對家電下鄉銷售網點經營行為的監管,特別加大了對家電下鄉銷售中虛假違法宣傳、以舊充新的查處力度,及時調解消費糾紛和跟蹤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自家電下鄉工作開展以來,工商部門出動執法人員1.8萬人次,檢查家用電器經營戶11512戶,取締無照經營19戶。查處家電下鄉違法案件25起,受理農民消費者投訴23件,為農民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3萬余元。
但由于體制機制等方面的原因,特別是由于已出臺的政策中對補貼發放程序及稅收的制度性設計,在充分保證補貼資金安全性的同時,對經銷商銷售積極性和農民朋友受惠的便捷性考慮不夠,導致此項工作在實際執行中存在諸多問題,直接影響了家電下鄉的效果。工作開展以來,累計銷售家電下鄉產品105751件,應發放補貼2266.81萬元?,F有65622件家電下鄉產品申報補貼。占應補貼件數的62%,申報金額1447萬元,占應補貼金額的63%;已補貼30666件,僅占應補貼件數的29%,已發放補貼金額678萬元,僅占應補貼金額的30%。銷售額、申報率、發放率與市政府預期目標有較大差距。
二、制約家電下鄉的制度因素
一是宣傳發動欠深入。雖然各個區縣在家電下鄉的宣傳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農村交通不便、信息閉塞,農民文化程度普遍較低,部分鄉鎮、村組干部重視不夠,沒有將家電下鄉的目的意義,具體好處和操作辦法等內容宣傳到位。根據蘇寧電器日前的《2009中國農村家電消費調查報告》顯示,目前仍有39.2%也就是近四成的農民沒聽說過國家家電下鄉政策。在重慶豐都的社壇鎮、虎威鎮,墊江的太平鎮、澄溪鎮,先后隨機調查了25位農民中,只有15位聽說過家電下鄉,但對相關政策大都一知半解,有的心存顧忌,認為家電下鄉產品質量差,有的認為這只是企業的促銷行為,向農村傾銷過時、滯銷產品,不愿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另有10位農民從未聽說過家電下鄉。
二是網點規劃欠科學。部分地區經營網點布局不夠合理,一些邊遠鄉鎮沒有銷售網點。給該地區農民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帶來不便。部分銷售網點店面設置、產品擺放不規范,家電下鄉宣傳標志不明顯,未按要求將國家有關政策、家電下鄉品種、型號、價格張貼上墻進行公示。店內家電下鄉指定店標牌五花八門,尺寸、材質、內容均未按照規定制作,所銷售的家電下鄉產品與其他產品混雜在一起,容易對農民消費者造成誤導。
三是信息錄入欠規范。部分鄉鎮銷售網點沒有配置電腦。需到網吧或別的備案經銷點進行代錄和打印相關信息,同時一些中標流通企業至今還未給其授權的經銷網點發放密鑰,造成銷售信息錄入滯后。還有部分經銷商素質較低,對家電下鄉信息錄入的操作不熟練,有的甚至只能將所有銷售信息筆錄下來,隔很長時間才拿到縣城上級經銷商處進行信息錄入。從涪陵、石柱、長壽、梁平、忠縣等地十余個鎮、數十個銷售網點的調查情況看,已錄入的家電下鄉信息系統的產品只占到這些網點已銷售家電下鄉產品的20%-30%,導致實際銷售信息不能及時錄入家電下鄉系統,影響了補貼兌付工作的有效開展。
四是稅收政策欠靈活。目前大多數鄉鎮家電經銷商都是小額納稅人,實行月定額納稅。而家電下鄉的產品銷售需開具正式發票,銷售方需額外承擔3%的營業稅。由于家電下鄉指定產品的價格是國家商務部通過公開招標確定的,利潤空間非常小,再加上繳納營業稅,經銷商利潤空間更小。如一臺TCL NT2186N型號的彩色電視,進價615元,銷售定價669元,花去運費和送貨費用近20元,開發票交稅20.07元,毛利潤僅為13.93元。此外經營者還必須承擔資金利息、產品的送貨安裝費用、網點專用電腦上網費等。由此造成經營者積極性不高,不愿意銷售家電下鄉產品或者在銷售家電下鄉產品時不愿意開具發票,還有一部分經營者持觀望態度拖延開具發票的時間,農民消費者不能及時拿到補貼。
五是補貼程序欠簡便。家電下鄉財政補貼實行的是“申報一審核確認一兌現發放”程序,在實際操作中,農民消費者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后要得到補貼。必須持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農村商業銀行儲蓄存折等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報補貼,鄉級財政部門初核后,報縣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發放到農民儲蓄賬戶上。此過程往往需要花費1個月甚至更長時間,很多農民消費者需要多次往返于其住地與財政所提交資料,造成其購買成本增加補貼縮水,有的農民消費者甚至因此放棄政府補貼,大大挫傷了農民消費者的積極性。如黔江某農民消費者購買了一臺長虹電視機,應該獲得政府補貼116.87元,但是由于手續繁雜,3次往返于其住地與財政所提交資料,路費就花去了36元。
六是產品種類欠豐富。目前中標的家電下鄉產品品種、型號不豐富,款式不新穎,選擇余地不大,農村地區也因地域不同,經濟發展狀況不同,對家用電器的需求就不相同,家用電器的普及率也有高有低,家電下鄉產品在政策上受最高限價的制約,往往是價格較低、款式陳舊、品種單一,不能滿足農民消費需求。農民消費者迫切需要款式新、功能全、經濟適用的產品。
七是產品價格欠優惠。此次家電下鄉,是由政府協定家電下鄉產品價格,而家電市場競爭激烈,產品價格波動很大。各家電銷售商為擴大銷售,往往采取送消費券、打折、送贈品等方式,進行大幅降價促銷,導致部分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價格比其它同類家電產品價格還高,導致農民不愿意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在長達4年的家電下鄉期間,家電企業還會不斷有創新換代產品的推出,市場也會不斷地進行升級淘汰,已經有部分農民擔心,現在買到的產品,也許城里面已經降價得更便宜了。
八是整體推進欠合力。在家電下鄉的全過程中,涉及商委、工商、質檢、稅務、財政、宣傳、物價、鄉鎮政府等多個部門的政策銜接和執法協調,迫切需要引起各部門的高度重視,增強整體合力。調研中,還反映出部分區縣人員、經費落實不到位,少數鄉鎮基本上沒有人員負責家電下鄉工作,宣傳、培訓、檢查等工作開展不好。特別是鄉鎮機構改革、實行鄉財縣管后,鄉鎮財政所職能變化,人員頻繁變動,業務不熟悉,設備沒保障,影響了工作效率。
三、促進家電下鄉工作向縱深發展
(一)加大家電下鄉宣傳力度,力爭讓農民家喻戶曉
建立由地方政府牽頭的宣傳工作長效機制,結合農民實際,整合中標企業和銷售網點,通過有線電視、報紙雜志、鄉村專欄、網點標語等方式,持續、廣泛、深入宣傳家電下鄉活動,將政策宣傳到每個農戶,做到家喻戶曉,增強農民朋友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信心。
(二)加大銷售網點規劃管理力度,力爭讓農民放心購買
建議家電辦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和農民消費特點,多聽取相關部門意見,合理設置經營網點。同時,應研究制訂統一的家電下鄉經銷網點的店面規范,產品陳列規范,宣傳規范,價標規范等,方便農民確認。督促銷售網點設立家電下鄉產品專區(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搞好維修服務,并做好銷售信息的登錄工作,讓農民買得放心,用得稱心。對店面不規范、業務不熟悉、銷售業績不好的網點應予以淘汰,并根據執法部門提供的黑名單,對于在銷售過程中弄虛作假、搞虛假宣傳以及坑農害農、擾亂流通秩序行為的,堅決取消其銷售資格。
(三)加大財稅政策激勵力度,力爭讓經銷商有為有利
調研中,很多終端銷售商建議政府部門加大政策激勵力度,由財政會同稅務部門出臺政策,統一取消3%營業稅,即實行政策讓利于經銷商,以此促進其銷售積極性。經與市國稅局銜接,為解決經銷商出具發票影響其利潤的顧慮,提出具體措施以降低經銷商稅務負擔,在終端銷售不再征稅。一是允許家電下鄉中標企業、特許銷售商和準予銷售的家電下鄉產品統一使用重慶市商業統一發票,并加蓋家電下鄉專用章及銷售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有效。二是由家電下鄉中標企業、特許銷售商開具隨貨同行蓋有家電下鄉專用章的重慶市商業統一發票,并認定其在重慶市范圍內隨貨同行攜帶合法有效。三是重慶市國稅機關保證家電下鄉所需的重慶市商業統一發票正常供應。
(四)加大財政補貼流程簡化力度,力爭讓農民便捷受惠
鑒于廣大農民消費者和銷售商對改進補貼程序呼聲強烈,建議市政府就簡化程序召開一次專題會議,在保證補貼資金安全性和農民朋友受惠便捷性中找到平衡點,一切從實際出發,盡量減少中間環節,簡化程序,由現在每月一次的兌付時間加快為10個工作日以內兌付一次,確保農民消費者能及時領到補貼,讓惠農政策及時兌現。
(五)進一步擴大家電下鄉品種,力爭讓農民稱心如意
隨著農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改善,農民對家電的購買力也進一步提高,對家電產品的品質要求也在變化。建議對廣大農民消費者搞一次家電購買意向調查,建立生產廠家與農民朋友的信息溝通渠道,了解農民需要什么、想買什么、買得起什么,將下鄉家電產品種類和規格適當放寬,以滿足農民的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