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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旅游者行為;旅游感知;旅游認知;概念
旅游者作為旅游和旅游學研究的主體,一直受到各國學者的重視。旅游感知和旅游認知是旅游者行為研究的主要內容。截至2006年9月,在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上輸入主題“旅游感知”涉及到的文章163篇;主題為“旅游認知”的文章為166篇。通過“Elsevier SDOS China Consortium”學術搜索引擎,以關鍵詞“tourist perception”進行搜索,涉及文章143篇;“tourist cognition”涉及文章14篇。感知和認知作為心理學研究的重要內容,同樣是旅游本源研究中旅游者行為研究的核心內容,如何從旅游者行為研究的角度對這兩個概念進行區分和界定,具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一、心理學對感知和認知概念的定義
1、感覺和知覺
心理學研究中將感知分為兩個不同的心理活動階段,其定義也是分別給予的。《中國大百科全書?心理學-普通心理學》將感覺(sensation)定義為:客觀刺激作用于感受器官,經過腦的信息加工活動所產生的對客觀事物的基本屬性的反映。感覺研究的初始者英國經驗主義者J.洛克指出,感覺是一切知識的來源。感覺作為認識過程的初級階段,它為知覺及其他復雜認識過程提供了最基本的原始材料。通過感覺,人們從外界獲得信息。這些信息在感覺系統的不同水平上經過加工,并與已經存儲的信息進行對照,得到補充,從而產生了對外界事物基本的反映。因此,感覺是心理行為變化的最基本變量,感覺擔負著對復雜事物的簡單要素進行分析的任務。知覺(perception)是人對客觀環境和主體狀態的感覺和解釋過程。這個過程不僅同其一種感覺相聯系,而且往往是視覺、聽覺、皮膚覺、運動覺等協同化的結果。在知覺過程中,人腦將感官刺激轉化為整體經驗。因而知覺是人對客觀事物和身體狀態整體形象的反映。
現代心理學研究的主要流派認知心理學派認為感覺是對刺激的覺察,知覺是將感覺信息組成有意義的對象,即在已存儲的知識經驗的參與下,把握刺激的意義。也就是說,在感覺階段,人僅僅意識或反映出刺激的物理屬性,個體以生理為基礎就的感官就可以獲得信息。知覺是在過去知識和經驗的基礎上對一系列連續信息進行加工的過程。這里需要強調的是,知覺和人的知識經驗是分不開的,是現實刺激和原有知識經驗的相互作用下形成的結果,和感覺相言,具有間接的性質。
對于感覺和知覺概念,心理學界共同的認識是:由感覺而變為知覺,其間要經過選擇的歷程,感覺是直接的基礎,但有了感覺未必會產生知覺;感覺是個體獲得此時此地的事實資料,知覺是個體將感覺資料與經驗聯結而產生的組織;個體靠感覺接受到刺激,但決定其行為反映與否者則是知覺因素。
2、認知
本世紀60年代以后認知心理學興起,盡管“認識”與“認知”細究起來應有一些互異之處,但從本質上考察,今天所說的認知即傳統心理學中的認識過程。認知心理學將人的認知(cognition)定義為個體主動尋找信息、接受信息,并在一定的結構中進行信息加工的心理過程。盡管關于認知的研究經歷了結構主義、機能主義、行為主義、格式塔心理學和發生認知論等各個心理學派的爭論,但心理學家對于認知的研究共同的認識是認知的過程包括注意(從心理上關注一些刺激)、知覺(解釋感覺信息以形成有意義的資訊)、模式識別(將一種刺激劃歸某一已知過程中)和記憶(認知的信息存儲和提取過程)。
雖然心理學通常將感覺和視覺區分定義,但事實上,人接受信息是通常是將事物作為整體來認知的,不僅認知事物的個別屬性,而且認知事物的聯系和關系,即上文中所提到的感覺資料與經驗聯結產生的知覺。人通過感知所獲得的信息并不會因當前刺激物停止作用而馬上消失,它會繼續保存在人的頭腦中,形成個體經驗,并在需要時再出現稱之為記憶。人腦不僅可以通過感知接受并通過記憶保存各種信息知識,同時還能利用頭腦中已有的個體經驗去間接地、概括地認知事物,把握事物地本質聯系和內在規律,這個過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思維。此外,人的認知活動過程都必須伴隨一種注意狀態,這種狀態保證了心理活動對一定對象的指向和集中,以便心理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由此可見,人的認知就是個體借助一定的接收器,通過感知主動獲得一定量的信息,并對這些信息進行逐層加工的過程。
二、旅游者行為研究中的旅游感知和旅游認知
國內外對旅游感知和旅游認知的研究多從實證研究人手,以旅游者調查問卷來收集基礎數據,通過一定的數學方法進行匯總分析,最終得出關于旅游業組成因素的各種看法。因此,本文所探討的關于旅游感知和旅游認知的概念,也是從相關實證研究中旅游感知和旅游認知概念的理解和運用中加以分析。
1、旅游感知
在前期的文獻搜集中我們發現相關旅游感知的定義。如黎潔、趙西萍關于美國游客對西安的感知研究中定義旅游感知是人們通過感覺器官獲得對旅游對象、旅游環境條件等信息的心理過程。AlainDeerop(阿蘭?迪克洛普)將旅游者感知定義為:將外部世界的旅游信息轉換為我們每一個人都會經歷的內部思維世界的過程。這些定義都沒有考慮到旅游者行為自身的特點,是心理學感知概念的移用。
國外學者對旅游者感知的實證研究從時空角度可以劃分以下3種方式:
(1)抽樣調查實施于旅游者常住地
在此類的研究中,抽樣調查的內容主要是旅游者出游前在常住地對旅游目的地相關信息搜集的過程及前期評價。Lewis和Meadows(1995)、Martin(1996)和Kemal(2006)的研究中突出了對旅游經營者和投資者對旅游目的地總體旅游業的看法,這些看法用感知來加以定義。Cedric(1995)、Roger和Clare(1997)、Andrew(2000)和Bob et al(2002)針對潛在旅游者調查中主要涉及內容為旅游目的地形象和旅游目的地服務,這些都被定義為旅游者感知。Nina(2006)使用圖畫聯想、詞匯聯想、釋放聯想(抽象拼貼圖)的方法測試了和旅游目的地有一定距離的潛在游客,測試結果被稱為旅游者對旅游目的地的感知印象。上述的研究主要是在旅游者常住地進行的調查,受調查對象(潛在旅游者)對于感知對象基本沒有親身的經歷和較為深入的了解。
(2)抽樣調查實施于旅游目的地
此類研究和抽樣調查實施于旅游者常住地的區別是:旅游者已經在旅游目的地進行了相應的旅游 體驗。Abraham和Gang-Hoan(1996)將韓國導游對日本旅游者長期交往的經驗定義為感知。Kuniyal et al(1998)、Melinda et al(2001)和Petrosilloet al(2006)將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所感受的環境質量稱之為旅游者感知。Simon(2000)、Atila(2004,2006)以旅游者對旅游目的地服務和購物體驗評價為對象研究了旅游者感知。Neil(2001)、Michael和Stephen(2002)、Richard(2003)以城市旅游者為研究對象,其研究內容主要涉及城市安全問題,旅游者對城市安全的看法被定義為旅游者在城市旅游目的地的感知。Dallen和Cevat(2003)將橫跨美、加國境線上和平花園(PeaceGarden)中旅游者對通關手續和安全問題的看法稱之為旅游感知。Gill(2006)研究中將登山探險游客對登山探險經歷定義為旅游者感知。
(3)抽樣調查分兩部分:旅游活動前和旅游活動后
此類調查研究實施于旅游目的地或旅游者常住地,調查內容為旅游活動前預期和旅游活動后評價兩部分,其對比結果被定義為旅游感知。研究中有的以旅游者旅游活動結束后對旅游目的地的總體評價為主要研究內容;有的以旅游購物或某一景點的實際體驗為研究內容,其研究主要涉及旅游動機、旅游期望和滿意度評價,旅游感知的實際來源是旅游者預期的旅游體驗目標和實際體驗質量之間的對比。
和國外相比,我國從旅游者行為角度對旅游感知的研究要晚很多,其實證研究始于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近兩年來呈大規模上升趨勢。研究內容主要涉及旅游者抵達目的地前后的感知和經歷;旅游中吃、住、行、游、購、娛等社會環境等方面的評價;旅游安全因素的前期評估;旅游地感知距離和常住地距離比較。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對各種旅游信息的評估;旅游目的地各種綜合環境對旅游者決策行為的影響;以及旅游者的實際體驗水平的度量。從時空角度看,國內學者對旅游者感知行為的實證研究基本涉及了上述的3種方式,但研究深度和廣度上和國外學者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異。
2、旅游認知
和上述旅游感知研究不同的是,旅游認知概念的運用在國外較為少見,認知主要用于文章中理論探討的支持說明,沒有針對性的實證研究。相關研究中指出旅游者認知是會導致旅游者價值體系的形成,也就是反映相關的旅游經驗;旅游認知是旅游者對旅游目的地綜合環境的評價;旅游者社會認知水平會影響旅游者滿意度的形成,認知評估導致認知情感狀態;旅游者認知經驗受旅游者教育水平、信息接受水平和興趣的影響,不同國家旅游者興趣差別會影響旅游者的認知水平。這里特別要提及的是Deborah和Richard(2000)在其《旅游者多重價值模型》一文中系統討論了旅游者認知和旅游者個人價值之間的關系,其研究提出,旅游者個人價值判斷是二維空間價值構架而成:內部控制和外部控制以及情感支配和認知支配;其中認知支配的內部控制是旅游者因為興趣而進行的學習,外部控制是度假地的安全、可告知親友的知名旅游地和對本國情況的學習。
國內對旅游者認知的研究多是從理論層面上進行的探討,涉及旅游地認知形象的構成和推廣等內容,但關于旅游認知概念的定義在文章中并沒有見到。游旭群在其所著的《旅游心理學》中雖沒有給出旅游認知的確切概念,但其借助相關旅游研究的成果提出了旅游認知是旅游者在旅游這個特殊活動中的認知,其特殊性表現在旅游過程中旅游者對物的認知與人的認知的交融性。實證研究方面主要涉及旅游者認知程度;涂鴉圖和旅游者認知的關系;認知方式中消極情緒對旅游決策過程影響;旅游者對城市、景點、整體旅游印象和服務、價格的評價;旅游者形象認知規律;以及出游前對旅游目的地城市印象的認知等。
從上述的研究看,國內外關于旅游者認知的概念也沒有統一的標準,研究者只是運用心理學中認知的定義從旅游者角度對旅游目的地的某種因素進行評價,這些研究的共同之處是研究者在使用旅游者認知概念時或多或少都提及了旅游者經驗和旅游者體驗質量。
三、旅游感知和認知概念的再認識
旅游是一種復合交叉融合活動,其研究具有跨學科、多層次交叉的特點,不同學科的學者具有不同的認識。經濟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經濟消費行為;地理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時空經歷;社會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社會活動;文化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文化行為;心理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心理感受和體驗行為;管理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需要進行管理的群體或個體活動;環境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環境生態活動;歷史學者認為旅游是一種歷史探尋和歷史經歷活動(我到哪兒去過);自然主義者認為旅游是一種自然享受和經歷;人文主義者認為旅游是一種人文文化經歷等。從本質上講,旅游是人們以消遣、審美等精神愉悅為主要目的,到日常生活環境之外的地方旅行和逗留的各種身心體驗,它是人們的一種短期異地休閑生活方式和跨文化交流活動,其目的性導向強調在深入體驗基礎上對旅游經歷和旅游目的地的總體評價。
旅游者在一次旅游活動中多批次、遞進式的消費特點導致其行為模式處于不停的變化當中。旅游者在未開始旅游目的地的活動前,其行為要素涉及旅游動機、旅游偏好、旅游決策、旅游選擇、旅游時空行為等考察變量,這些行為和旅游者接觸的旅游目的地信息密切相關。此期間,旅游者在動機的驅使下,將外部信息和旅游者原有的旅游經驗在個體大腦中不停地進行交換和加工,旅游者此時對旅游目的地相關信息的交換和加工介于主動和被動之間,屬于心理學所強調的感知和認知的交替狀態,也就是說,在旅游活動前,旅游者感知和認知行為伴隨著旅游動機的產生而產生,隨著外界信息交換的增加而發展。當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活動開始后,因為環境的變化旅游者以實際體驗的方式重新開始主動和被動的接收旅游目的地的各種信息,在此期間,旅游者行為受動機、偏好、選擇、評價、時空行為、客主交互等行為變量的驅使,感知和認知行為存在于旅游者行為的各個變量中,促進了旅游者各種行為的形成。旅游者這種和旅游目的地之間的感知和認知行為最終在旅游者回到常住地后結束,其標志是旅游者根據親身體驗后給出的關于旅游目的地的主觀總體評價。這也說明了,旅游者感知和認知印象的形成不是其先天大腦就已經擁有的,是在旅游環境變化的過程中循環加工和自我調整下逐漸固化和沉積,這個過程和旅游者個體心智密切相關,其最終的平衡是內心自我調節的結果。其形成和演化過程正好印證了發生學關于人類的認識并不是先天形成的,而是在循環往復的通路中發生作用,并會在內在傾向的自我調節下趨于平衡的觀點。
心理學中感知初級階段感覺強調個體被動接受外界信息,認知則強調個體對信息搜尋和加工的主動性。也就是,認知的范圍涵蓋了感知,認知是在感知被動接受信息刺激并加工的基礎上激發個體的注意,并進行主動的信息搜索進行的記憶和思維過程。
基于心理學對感知和認知的定義以及文中旅游研究者對感知和認知的運用,筆者認為旅游感知是旅游者在旅游者常住地或旅游目的地將外部旅游信息被動接收后和自身已有的旅游經驗進行對比所形成的和旅游目的地事物密切相關的認識和評價。旅游認知是旅游者在已有感知印象的基礎上,根據原有旅游經驗或實地旅游體驗經歷對旅游目的地相關信息主動進行選擇、反饋、加工和處理的心理過程。該過程可以發生在旅游者常住地,也可以發生在旅游目的地,以形成對旅游地相關事物的總體認識和評價為最終目標。上述定義和心理學感知和認知概念的區別在于,心理學感知和認知的概念強調對心理過程的研究,旅游者行為研究中旅游感知和旅游認知的概念強調對評價結果的分析。
【關鍵詞】環境心理學;研究;述評
古往今來,人類一直在探索自身與周圍環境的關系。正是在代代相傳的探索與思考過程中,人類不斷解釋環境,解釋自己,同時也不斷利用和改造環境,維持和改善自己的生存條件。在這一過程中,人際交往、人與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都直接影響著人所處的環境,也影響著人類自身。
一、環境心理學簡要追述
環境心理學是現代心理學分化產生的―門交叉學科。是一門研究人的心理和行為與自然環境和人工的物理環境之間的相互關系的科學。傳統意義上,環境心理學是城市規劃設計與心理學的結合。隨著環境心理學對環境問題的關注,現代意義上的環境心理學不僅是心理學的分支學科,還被認為是環境科學的分支學科。
重視建筑環境與心理及行為之間關系,可以追溯到古代。早在紀元前,希臘的帕提農神廟就曾運用各種手法矯正視覺錯覺。有關的理論研究可追溯到19世紀,1886年德國美術史家沃爾芬(H.wolffin)著有《建筑心理學緒論》一書,曾用“移情論”的美學觀點討論建筑物和工藝品的設計問題。其后,漢斯?邁耶(H.Mayer)還打算在包豪斯中開設心理學課程。
20世紀五六十年代,西方國家的城市環境嚴重惡化,對居民的身心和行為產生了各種消極影響;同時,不少新建筑因無視使用者的行為需求,導致社區崩潰、建筑拆毀、居民抗議等嚴重后果,并遭到社會的嚴厲批評。因此,建筑環境與行為的關系引起多學科研究者的深切關注。來自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地理學、建筑學、城市規劃等學科的研究終于匯集成多學科的新興交叉領域――環境(建筑)心理學。環境心理學首先于20世紀60年代末在北美興起,此后,先在英語區,繼而在全歐洲和世界其他地區迅速傳播和發展。當時北美的主要代表人物為人類學家霍爾,心理學家巴克、伊特爾森、普洛尚斯基、薩默,城市規劃師林奇等。
1968年6月,一個綜合性專業團體“環境設計研究協會(EDRA)”在北美宣告成立。并于1969年舉行了第一次年會,還形成了若干研究中心,如兒童與環境、環境認知、環境與年齡、殘疾人與環境、居住區環境、室內環境、婦女問題、使用者參與、使用后評估等。該組織第一批成員27人,僅由建筑師和心理學家組成,到1984年,成員增加到900人,遍及世界各地。其中建筑師占30%,心理學家30%,其他環境學科(室內設計、園林設計、城市規劃與設計)25%,其他社會科學家(地理學家、社會學家、人類學家、人類及社會生態學家)15%,成為世界上歷史最長,人數最多的從事環境――行為研究和應用的學術團體。歐洲在20世紀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也形成了環境行為研究的潮流。
亞洲各國中,日本在環境――行為領域中的研究始于20世紀60年代,處于領先地位,并在70年代迅速發展。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這一領域的研究起步較晚,20世紀80年代初才從歐美和日本等發達國家引入有關的理論和方法,開始在建筑學等學科內從事研究,并引起學科人員的廣泛興趣和關注。
二、環境心理學及其發展
不同的研究者,對環境心理學有各自不同的理解。我們可以從不同學者對環境心理學的定義中,看到環境心理學的內涵與全貌。
作為一門獨立的學科,“環境心理學”這一名稱是紐約的研究者普洛尚斯基和伊特爾森等首先提出的。任何人工環境都是社會的產物,都離不開相應的社會環境與文化背景,同時也不能脫離它所賴以存在的自然環境[1]。1978年,貝爾(P.A.Bell)等三人合著的《環境心理學》一書給環境心理學下的定義是:環境心理學是研究行為和經驗與人工和自然環境之間關系整體的科學。環境心理學從研究噪聲入手,分別對個人空間、擁擠和人類的關系、城市發展和城市規劃等問題進行研究,其目的是了解個體如何同環境相互作用,進而利用和改造環境,以解決各種因環境而產生的人類行為問題[2]。
環境心理學是從心理學角度探討什么樣的環境才是符合人們心愿的環境的一門科學,因此它并不追究人能夠適應哪一種環境的問題。過去,人們在創造環境時,幾乎不考慮生活在那里的人們會有怎樣的心理傾向。與此相反,環境心理學卻是將它作為重要問題提出來,并使它與選擇環境、創造環境相結合而成為一門科學分支。因此現在有一些問題必須加以考慮[3]。
俞國良等的定義是:環境心理學是研究個體行為與其所處環境之間相互關系的學科, 它主要研究環境和心理的相互關系,即用心理學的方法分析人類經驗、活動與其社會――環境(尤其是物理環境)各方面的相互關系和相互影響,揭示各種環境條件下人的心理的發生和發展的規律[4]。馬遜風等認為“廣義上的環境心理學就應該是心理學,因為一切心理學都是針對環境的”。狹義上的環境心理學從其研究對象上可以定義為“研究環境問題對人類(包括動物)的心理和行為產生的影響,以及這一影響對環境反饋作用的學科”[5] 環境心理學是心理學的新興學科之一,是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結合,是建筑環境學和應用心理學的結合,是關注人與環境相互作用和相互關系的學科[6]。
我們可以看到,上述的各個定義雖然在表述上有一些小的差異,但基本思路是差不多的?;谝陨喜煌芯空哂^點的基礎上,環境心理學的定義可以這樣表述:環境心理學是心理學的一個分支學科,這個心理學分支獨有的特點和能區別于其他的心理學分支學科。環境心理學區別于心理學其他分支的獨有的特點,最主要是它研究的內容不同于其他分支。
在現有的環境心理學研究中,我們看到實際的研究內容包含很多方面,有研究者總結為: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的概念,不同環境中心理學原理和各種環境狀況個人的心理現象和對環境的知覺;環境物理里和環境心理量之間的關系(環境與人的思維、情感、意志、個性等的相互關系),環境對人的心理和行為的作用規律,其中包括自然環境(如噪聲、溫度、風向、氣候、空氣的污染)和社會環境(如個人空間、地域觀念、社會風氣、社會文化、人際關系)的影響;環境聯想對環境意識與心理的影響,以及環境污染中心理變化對人體信息傳遞、工作效率等的影響;人們在不同環境條件下如何進行心理自我調適,以適應環境并創造一種有利于個體發展的環境即對環境的反饋作用[5]。
除此之外,環境心理學還研究人的心理與行為對環境的影響,并且研究如何通過影響人的心理進而影響人的行為,從而增加親近環境的行為,減少破壞環境的行為。
環境心理學說到底是心理學,而不是環境學,它的研究內容歸根結底是心理學的內容,只不過要加上一個限定的領域,這個限定的領域就是環境。有定義說“環境心理學是一門研究人和他們所處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和關系的學科”,我們感到這個表述雖然很清晰簡練,而且也基本切合環境心理學的研究內容,但是表述上不是最好。因為環境心理學畢竟是心理學,所以把它僅僅說成是研究“相互作用和關系”的學科,畢竟不十分貼切。
但還有一個問題就是,環境心理學中所說的環境,其意義僅僅是自然環境還是包含社會環境?這里,我們的建議應當說主要是自然環境。另外一個定義上的問題,就是環境心理學是不是一個環境科學和心理學的交叉學科。有研究者指出,“從環境心理學研究的目的和任務來看,環境心理學應該成為以環境科學和心理學兩學科為研究基礎的交叉學科,但從環境心理學的起源和已進行的各種研究來看,環境心理學距環境科學和心理學的交叉研究還有很大的距離”。原因是環境心理學的最初研究者主要是城市規劃師和建筑設計師,他們所研究的問題主要是個人空間、擁擠、城市發展和城市設計等,“目前的環境心理學和城市規劃及建筑設計聯系得更為緊密”。
把環境心理學定義為“建筑環境學和應用心理學的結合”,似乎和這個現狀更為貼切,但是,卻和環境心理學最新的發展趨勢不合。因為我們可以看到,環境心理學研究者中,心理學家的人數正在日益增加,研究的范圍也越來越廣泛,而月越來越超越建筑學的范圍。
三、環境心理學研究內容及其展望
從廣義上看,所有的心理學研究的都是研究環境中的人的心理,是否所有的心理學都應該說是環境心理學?我們認為,如果把所有的心理學都說成環境心理學,那么這個學科的獨持性就沒有辦法體現了。環境心理學是研究自然環境影響下的心理活動,以及影響了自然環境的那些小型活動的學科。研究的內容大致為:環境對人的心理影響,人的心理對環境的影響。1.環境知覺和環境認知的問題。2.環境心理評估。3.環境態度與價值觀。4.環境對人的影響。5.如何改變人的心理,使人多做有益于環境保護的事情。6.各種具體環境問題的研究。此外,建立關于環境心理學的理論,也是環境心理學的一個主要內容[7]。
因此,環境心理學有很多需要緊密結合現實情況提出和跟蹤研究的問題。過去的心理學在很多方面都與現實脫節,所以這是相當困難的課題??傊?,我們認為環境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是心理學應該解決的問題,對這個問題的研究需要各學科之間的協作。
參考文獻:
[1]林玉蓮. 環境心理學[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0:2.
[2][美]保羅?貝爾,托馬斯?格林,等. 朱建軍 ,吳建平等 譯.環境心理學第5版[M].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9:4.
[3](日)相馬一郎. 周暢 ,李曼曼譯.環境心理學[M].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1986:9.
[4]俞國良,王青蘭,楊治良.環境心理學[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4.
[5]馬遜風,黃冬梅,黃鈺,何子光.環境心理學有關問題的探討[J].吉林師范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1):31-36.
[6]車文博.當代西方心理學新詞典.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128―129.
[7]吳建平.環境與生態心理學[M].安徽人民出版社,2011:5.
Abstract: as soon as criminal psychology's criminality and the social psychology goes off course the behavior to have the similarity which decides, but also has the very big difference. This article in introduced the criminality with goes off course in the behavior concept limits foundation, has carried on the comparison to both, hoped that makes the proper contribution regarding criminal psychology's research.
關鍵詞:犯罪 犯罪心理 越軌 越軌行為
key word: The crime guilty mind goes off course the behavior
犯罪心理學與社會心理學對于犯罪行為和越軌行為分別有著各自的定義,要對犯罪行為與越軌行為進行比較,首先應當明確犯罪與越軌這兩個概念的定義界定。從犯罪心理學角度來看,其對于犯罪問題的研究方式更加關注個體行為人基于特定心理基礎或者受到特定的外界刺激而實施了犯罪行為,進而對他人以及整個社會造成影響的這樣一種由內而外的考查角度。在當前的犯罪心理學研究領域,對于犯罪概念的界定目前沿未出現學界公認的通說,如羅大華老師在《犯罪心理學》教科書中指出:“犯罪是刑法學的概念,一般定義為危害社會的、觸犯刑事法律的、應受刑罰懲罰的行為。犯罪心理學中‘犯罪’的概念須與刑法學的‘犯罪’概念相一致?!雹俟P者認為,犯罪心理學中的犯罪概念,應當區分行為意義上的犯罪和法律意義上的犯罪,從行為意義上講,犯罪的概念與犯罪學意義上的犯罪概念具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主要是從廣義上對犯罪這一概念進行的解釋。犯罪學的多數理論對于犯罪概念的界定,一般都采用了較為寬泛的定義,例如,“犯罪是出于不道德的動機而實施的不道德的行為,犯罪的本質就在于犯罪人為了實現個人自由而實施侵害他人自由的行為;犯罪的實質要素是對憐憫和正直這兩種基本利他情感的傷害;”②“犯罪是侵犯了根據社會契約形成的整個社會利益的行為;犯罪是對公共秩序侵害的行為,是給社會造成的痛苦大于快樂的邪惡行為;犯罪是危害社會的侵犯人類基本權利的行為,因此,各族歧視、性別歧視、殖民主義、經濟剝削、侵略戰爭等均屬于犯罪行為;犯罪是孤立的個人反對統治階級的斗爭;犯罪是蔑視社會秩序最明顯、最極端的表現;犯罪是一種社會偏差行為,它是與社會所公認的行為規范相沖突,并且侵害到社會公益,而為社會所否定并加以制裁的行為;等等??梢哉f,‘嚴重危害社會的、應受制裁的行為’是所有犯罪學中犯罪概念的基本內涵?!雹?/p>
從以上的各種定義均可以看出,犯罪學中的犯罪概念主要是從行為意義上進行界定的,這種觀點也是犯罪心理學應當借鑒的。一個行為是否被認為是犯罪,應當以其社會危害性作為認定標準之一,如果是沒有任何社會危害性的行為,那么即使該行為不符合道德等其他社會規范,那么在犯罪心理學領域,也不應認為是犯罪。相對的,在社會心理學領域,對于越軌的定義則更加寬泛,尤其是對于社會危害性方面,社會心理學研究中往往并不對其做出要求,一個行為無論是否具有社會危害性,只要其違反了一定的社會行為規范,在社會心理學中,都可以被稱為是越軌行為,這也是犯罪行為與越軌行為的區別之一。從法律意義上講,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與刑法學的犯罪概念相一致,“作為規范學科,刑法學中的‘犯罪’概念是指嚴重危害社會、觸犯刑律、依法應當受到刑罰懲罰的行為。它具有三個基本特征: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和應受刑罰懲罰性。這是我國刑法學界對犯罪概念的形式定義,雖然近年來關于犯罪本質特征的爭論此起彼伏,但學界對此概念的定義本身卻爭議不大?!雹芊梢饬x上的犯罪行為特指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觸犯了刑事法律規定,并且應當受到刑罰懲罰的行為。雖然當前學術界不斷有學者強調“刑事一體化”,并且將犯罪心理學的犯罪概念界定為刑法學的犯罪概念,但是這種看法并沒有區分行為意義上的犯罪和法律意義上的犯罪,因此是不全面的,在本學科的研究中也是具有局限性的。
與犯罪心理學意義上的犯罪行為相比,社會心理學或越軌社會學意義上的越軌行為的含義則更為寬泛,在此意義上,犯罪心理學意義上的犯罪行為應當與社會心理學或越軌社會學中的越軌行為相區分。在社會心理學或越軌社會學中,越軌行為被定義為偏離或違反一定社會行為規范的行為,又稱“偏離行為”、“離軌行為”。由此定義我們可以看到,越軌行為的范疇包含著法律意義上的犯罪行為。當然,同樣作為行為規范,法律規范較之一般的社會行為規范更為嚴格,形式上也更加明確,犯罪行為作為一種特殊的越軌行為,其觸犯的是特定的法律規范,因而其內涵比越軌行為的內涵要窄。由此可見,犯罪行為所觸犯的行為規范,即法律規范往往更加確定和一致,在這一點上,一般越軌行為所偏離的行為規范則更為寬泛,包括道德規范、社會生活習慣、民族習俗或教義等等。
并非所有的越軌行為都是犯罪行為。在犯罪心理學領域,我們不應將犯罪這一概念擴展到社會心理學意義上的所有違行為規范的行為。因為,社會心理學對社會行為規范的理解不僅包含了法律規范,同時也包含了道德準則等其他社會行為規范,因此,如果一個行為僅是違反了道德等非法律的社會行為規范,那么其也只能構成社會心理學意義上的越軌行為,而不構成犯罪心理學意義上的犯罪行為。另一方面,社會心理學意義上的越軌行為主要是從整體社會的宏觀角度對一個行為進行的評價,而在一些特定領域,如民事違約行為,是由民事法律規范所調整的當事人之間的民事關系,可能行為人在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合同之后由于第三人的過錯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在此種情況下,依據合同的相對性原則,其在民法上仍然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違約責任,由此則可能會出現雖然其在一定意義上這種違約行為可以被視為違反了民事法律規范,而且在事實上可能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社會危害性,但是,是否應當將這種民事違約行為界定為社會心理學意義上的越軌行為則有待商榷。當然,也有觀點認為,對于民事法律關系中的違約行為,行為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民事活動的準則雖然是雙方自由約定的,但是一旦合同生效,則由民法賦予了各方當事人相應的法律責任,也由此而產生了相應的法律義務,民事違約在客觀上形成了行為人法律義務的違反,因此,無論其是否在主觀上存在過錯,其違約行為本身也可以認為是一種越軌行為。此種觀點將客觀情況作為越軌行為的界定標準之一,以這種觀點來看,則所有的違法行為都是越軌行為。由上述分析可以發現,在社會心理學或者越軌社會學中,對于越軌行為的概念界定也是存在一定的爭論的。在此意義上,我們可以發現,在刑事法學領域,對于犯罪的界定,也存在著主觀歸罪和客觀歸罪的爭論,即從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認定犯罪還是從客觀上造成的社會危害認定犯罪。筆者認為比較具有說服力的觀點是主客觀相符合說,即僅具備主觀心理而未造成客觀危害性的行為或者僅在客觀上造成了危害而不具有主觀故意或者過失的行為,均不能認定為犯罪,只有在主觀上和客觀上均滿足了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之時,行為人的行為才構成犯罪。類比來看,在民事法律關系中,單從行為人在客觀上無法履行民事合同義務來認定其行為屬于越軌行為,仍然難免有些牽強。
無論是犯罪心理學上的犯罪行為還是社會心理學上的越軌行為,其界定本身都是存在著相對性的,這種相對性來源于行為規范本身的相對性,犯罪行為可以看作是一種極嚴重的越軌行為,兩者的本質都是對行為規范的違反,但是無論是越軌行為所違反的一般社會行為規范還是犯罪行為所違反的國家法律規范,該行為規范本身并不是一成不變的,雖然國家法律規范和一般社會行為規范在一定的歷史時期內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是各種行為規范都是會隨著社會歷史的發展而不斷演變的。在人類歷史上,血親復仇曾被視為合法和正當的行為,在決斗中殺死對方也不會受到法律干涉,僅從行為意義上來說,無論是復仇還是決斗,其行為本身都是殺人行為,但是由于其特定的歷史時代和社會環境,使其不但不是犯罪,而且不是越軌行為。
犯罪行為與越軌行為都具有的相對性還體現在行為人身份角色的多重性上,一個行為人可能以某種特定身份角色實行某一行為的時候,其行為并未違反某一特定行為規范,但是卻可能同時違反了另一身份角色所應遵循的行為規范。由于人類社會生活的復雜性,一個行為人可能同時具有各種不同的身份角色,而這些不同的身份角色可能分別需要遵循不同的甚至相互沖突的行為規范,因而可能在各種身份角色之間出現一種兩難境遇。舉例來說,比如作為犯罪分子的父母,一方面出于社會公平正義,應當將犯罪分子送交公安機關懲處,別一方面作為父母,又應當維護自己的子女,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其選擇了將自己的子女送交公安機關,那么其行為雖然合法,但卻有些不盡人情,而如果其選擇包庇自己的子女,則其行為雖然合情,但又不符合法律規定,因此無論其如何選擇,最終結果都必然是某種意義上的越軌。又如當前學術界仍有頗多爭議的安樂死問題,作為醫生,其職責是挽救患者的生命,同時又應當盡可能讓患者少受痛苦,如果一個病人在目前已知的各種醫療手段都已經無法挽救的情況下,延長其生命卻只能使其承受更多的痛苦。在法律上,剝奪他人生命是犯罪行為,但是在道德上,明知沒有治愈希望而延長患者生命,使其受到更大的痛苦,也是明顯缺乏同情心的。在這種情況下,醫生的行為或者違反法律規定,或者違背道德準則,無論醫生做出何種選擇,其行為均會構成某種意義上的越軌。有些學者認為,在現行法律規范條件下,仍然應當以法律規范作為行為規范,即使一個行為可能會因為合法而違反了道德,也應當以法律規范作為優先的行為規范,在角色身體所具有的不同行為規范相互沖突的時候,行為人應當以法律作為行為規范的標準。但是對于這種看法,筆者認為并非完全合理。誠然,法律規范具有國家強制力和權威性,但是法律規范也有可能存在各種各樣的不合理的情況。事實上,法律規范也只是各種社會行為規范的一部分,如果行為人在行為選擇上不顧任何其他社會行為規范,一味以法律為準,那么難免出現惡法亦法的機械教條主義傾向。在前文提到的建設性越軌部分內容上我們可以發現,一些在當時被認為是違法甚至犯罪的行為,可能在以后的時代被發現是具有建設性和革命性的。而這些當時被認為是違法或者犯罪的建設性越軌行為,其產生原因可能正是由于上述的角色行為規范沖突造成的。
參考文獻:
[1]羅大華,何為民.《犯罪心理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梅傳強.《犯罪心理生成機制研究》.中國檢察出版社,2008年版.
[3] Ronald Blackburn.《犯罪行為心理學――理論、研究和實踐》.中國輕工業出版社,2000年版.
[4]邱國梁.《犯罪心理學的理論與運用研究》.群眾出版社, 2005年版.
[5]張明楷.《刑法學》.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
[6]喬治?B?沃爾德,托馬斯?J?伯納德,杰弗里?B?斯奈普斯.《理論犯罪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5年版.
[7]陳光中,徐靜村.《刑事訴訟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
注釋:
① 羅大華,《犯罪心理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2007年版,第2頁
② [意] 加羅法洛:《犯罪學》,耿偉、王新譯,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 1996年版,第44頁。
關鍵詞:家庭;家庭功能;家庭功能理論
中圖分類號:G7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5312(2014)12-0281-01
一、家庭功能的定義
家庭功能的定義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以Beavers、Olson、Shek 為代表的結構取向的定義。另一類定義是以Epstein、Skinner 為代表,主要從執行過程方面來定義家庭功能。
二、結果取向的家庭功能理論
結果取向的家庭功能理論認為,可以根據家庭功能發揮的結果把家庭劃分為不同的類型,有些類型是健康的,有些則是不健康的或是需要家庭治療和干預的。Olson環狀模式理論和Beavers系統模式理論是這一取向的家庭功能理論的代表。
(一)Olson的環狀模式理論
該理論于1978年提出,并經過25年的不斷發展和完善,主要用于家庭研究、臨床評估、訓練、婚姻和家庭治療。它以家庭系統理論為基礎,得到描繪家庭功能的3個維度,即家庭親密度、家庭適應性和家庭溝通。該理論假設家庭實現其基本功能的結果與其親密度和適應性之間是一種曲線關系,親密度和適應性過高或過低均不利于家庭功能的發揮,平衡型家庭比不平衡型家庭的功能發揮要好;家庭溝通是一個促進性因素,平衡型家庭比不平衡型家庭有更好的溝通。1991年,Olson根據這些研究對自己最初的曲線模型假設進行了修訂,將其修改為三維(3-D)線性模型理論。這一線性模型認為,在親密度和適應性上得分高的家庭的功能是良好的,而得分低的家庭的功能是不良的;雖然曲線和線性模型的假設不同,但兩者并不存在本質上的沖突。
(二)Beavers的系統模式理論
Beavers等人1977年提出了家庭系統模式理論。他們認為,家庭系統的應變能力與家庭功能的發揮之間是一種線性關系,即家庭系統的能力越強,則家庭功能的發揮越好。家庭系統理論認為,家庭成員形成了一個動態的系統,在這一系統中家庭成員間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家庭系統也是有個有內在穩定規則的系統,按特定的交往和情感模式運行著。如果發生一些變動如成員自身善狀況的變化、成員組成的改變等,家庭會打破“平衡”,家庭系統就必須去面對這種變化進行適當調整。
三、過程取向的家庭功能理論
過程取向的代表理論是Mc Master家庭功能模式理論和Skinner等人的家庭過程模式理論。這兩個理論的提出者都認為,對家庭進行類型上的劃分在臨床實踐中并沒有用處,對個體身心健康狀況和情緒問題直接產生影響的不是家庭系統結構方面的特征,而是家庭系統實現各項功能的過程。
(一)Mc Master家庭功能模型理論
Epstein等人認為,家庭在運作過程中如果沒能實現其各項基本功能,就很容易導致家庭成員出現各種臨床問題。他們在1978年提出了以家庭系統運作過程為核心的Mc Master家庭功能模式理論。該理論假設:家庭的基本功能是為家庭成員生理、心理、社會性等方面的健康發展提供一定的環境條件。為實現這些基本功能,家庭系統必須完成一系列任務以適應并促進家庭及其成員的發展,實現家庭基本功能和完成基本任務表能力主要表現在6個方面:(1)問題解決(problem solving);(2)溝通(communication); (3)家庭角色分工(family role); (4)情感反應 (affective response); (5)情感介入(affective involvement); (6)行為控制(behavior control)。根據家庭在上述幾個方面的表現,可以明顯看出家庭功能發揮良好與否。家庭的各項功能相互配合并維持良好時,個體才能健康成長。
(二)家庭過程模型理論
該理論是Skinner等人于1980年提出的。它把和家庭相關的不同概念有機地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一個全面而清晰的家庭功能的概念與結構。家庭過程模式理論認為,家庭的首要目標是完成各種日常任務,包括完成危機任務。每項任務都需要家庭一起去應對。在完成任務的過程中,家庭及其成員得到成長,并使家庭成員之間的親密度得到增進,維持家庭的整體性,發揮好家庭作為社會單位的各項功能。該理論提出了評價家庭功能的7個維度:任務完成、角色作用、溝通、情感表達、卷入、控制和價值觀。家庭功能過程模型強調家庭動力和家庭完成任務的過程。
參考文獻:
[1]謝虹,艾憲淮,朱寶俊.家庭環境與高中生心理健康水平的相關研究.中國行為醫學科學,2001,10(5):478.
[2]郝玉芳,郝慶英,曾利琴.心血管患者的心理衛生狀況與家庭功能的相關性研究.健康心理學雜志,2001,9(1):1-2.
[3]湯暉毅,黃海.青少年疏離感與家庭功能、人格的關系研究.中國臨床心理學雜志,2004,12(2):35-36.
[5]李建明,郭霞.家庭功能的研究現狀.中國健康心理學雜志,2008,16(9):1071-1075.
[關鍵詞] 民族文化心理; 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民族心理學;民族共同心理素質
[作者] 查明華,文山學院科技處教授,云南文山,663000
[中圖分類號] C955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The Analysis of the Concept of Ethnic Cultural Mentality
――Also on the Embodiments of the Disciplinary Characteristic of Ethnic Psychology
ZHA Ming-hua
Abstract: As a branch of psychology, ethnic psychology’s disciplinary characteristics embody in serving nation's development and common life. Ethnic cultural mentality of narrow sense is the important research contents. From the connotation of definition, it means the reaction trend and way of mental behavior to the objective existence and relations such as people, things, objects etc, that influenced by the social culture accumulated from national history. The concept extension includes values, attitude characteristics, volitional characteristics, emotional characteristics, mode of thinking. Accordingly, it is necessary to get rid of the bondage of mainstream research paradigm of psychology for research methods; absorb experience from other related disciplines.
Key words: ethnic cultural mentality; ethnic cultural mentality of narrow sense; ethnic psychology;common psychological make-up of nationality
我國對民族心理的研究為民族學界和心理學界共同關注。從研究規模和社會影響看,民族學界的相關研究更受矚目。最為突出的是受斯大林民族理論影響,“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研究一直牽引著民族學界,但因學科及研究方法制約,該問題的證偽仍未取得突破。心理學界在進行民族心理研究時,受西方主流心理學研究影響,側重微觀領域的民族心理的研究,內容分散,難以對民族心理進行整體把握。于是,有學者提出民族學和心理學在民族心理研究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勢在必行。[1]
無論如何交流與合作,民族心理學的學科歸屬畢竟是心理學,作為心理學的分支,從學科內在發展需要看,應明確它為什么而存在?為實現目的需要研究什么?如何顯現其學科特性?
一、從民族心理學研究的目的談起
1879年,馮特在德國萊比錫大學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心理實驗室,心理學擁有了與自然科學相似的對心理現象進行研究的實驗手段和客觀方法,成為一門獨立學科。但馮特認為“心理學將研究范圍限制在個體意識上,是不能夠全面理解人的心理現象并作出比較正確的解釋的”。[2]他強調心理學有兩個基本領域:即生理心理學和民族心理學。要全面解釋人的整個精神現象,除了在實驗室研究個體心理外,還需走出實驗室研究群體心理,研究不同時間和空間中各民族的心理。他用了20年時間,寫下十卷本《民族心理學》。在其民族心理學中,他將研究對象看成“作為人類社會一般發展的基礎的心理過程,以及人類精神集體活動的具有普遍意義的產物――語言和藝術、神話與宗教、風俗、文化--的發生”,[3]以語言、藝術、神話、道德、法律、社會風俗習慣作為實例,藉此概括心理發展規律,了解人類心理發展史。其民族心理學研究直接服務于普通心理學,從心理產生的原始文化背景中尋找其發生規律,追求結果的普適性、客觀性。但作為心理學的分支學科,卻不能清晰辨別其研究對象。
民族心理學從研究目的看:一是理論上發展心理學,研究和揭示民族心理產生和發展的規律,全面掌握人類心理活動規律,豐富心理學知識體系。任一心理學分支學科都有這方面的目的或客觀作用。二是實踐上應用心理學,通過民族心理學研究,深入認識各民族,有助于各民族之間的相互理解,并為各民族的心理發展與教育提供依據。馮特民族心理學研究的目的在于前者,其研究對象也未區分民族心理和民族文化,所以作為心理學分支學科的特征不明顯。由于他進入了民族文化的背景中去研究人類心理,將民族的歷史文化產物分類比較,積累了豐富的相關資料,仍被公認為民族心理學的創始人。就第二方面目的看,民族心理學研究對象涉及各民族心理,研究范圍是民族而不僅僅是少數民族,時間上既追溯淵源,又重視現狀和面向未來,研究結果服務民族的發展與共同生活,從而顯示它作為心理學分支存在的必要性和特性。
自馮特之后,西方涉及民族心理研究的有跨文化心理學(cross-cultural psychology)、心理人類學(psychological anthropology)??缥幕睦韺W以不同民族的成員的個體心理為研究對象,通過研究和比較不同文化群體心理行為的差異來檢驗現有心理學理論的普遍性,從而找出人類行為的普遍規律,目的是為了建立普遍適用的心理學或人類的心理學。跨文化心理學雖對民族心理進行了比較研究,但仍與第一個目的相聯系。心理人類學以民族為單位,對不同文化造就的不同心理和行為特點開展研究,以便從總體上把握一個民族的“基本人格類型”,其研究結果對民族心理學的第二個目的有支持作用,但在學科屬性上它是文化人類學的分支。
我國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民族問題研究受到重視。心理學界和民族學界都重視民族心理研究的社會意義。不論從民族心理學的分支學科性質的顯現還是其應用功能的發揮,第二方面的目的都顯得很重要。由此帶來的問題是:民族心理學研究什么能使人們認識各民族整體的心理面貌,從而更好地理解民族?
二、民族文化心理:反映民族整體的心理面貌
什么能反映一個民族整體的心理面貌?在哪些方面反映?
從學科邏輯看,民族心理學是研究民族心理及其發生發展規律的學科。其研究對象的基本內容涉及民族心理過程:認知、情感、意志;民族個性心理:個性傾向性及個性心理特征包括能力、氣質、性格等。再考慮社會成員和其心理相互作用而研究群體的民族心理。按此心理學的基本概念框架和內部學科關系進行的民族心理研究多處于微觀層次,得到的更多是個體信息,是民族的個別成員或某些成員的樣本研究結果,如性格特點、認知風格,知覺偏好等等。這些結果對認識民族心理面貌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也體現了心理學的學科特點。但研究分散,難以形成有機聯系而對民族的心理面貌進行整體把握。
因此,需要從心理學概念體系中衍生出能集中、概括、鮮明地反映民族的整體心理面貌的概念。這樣的概念:首先,它反映的心理是社會性的。民族心理雖有其遺傳基礎,但主要由其社會歷史文化所決定,特別是作為整體的民族心理更是如此。其次,它反映的是共同的、穩定的心理。即民族在不同時期、不同社會活動和內外交往互動中反映出來的心理。同時,它在民族文化載體中體現出來,對民族成員之間有影響或示范作用。
為此,用民族文化心理來標示這一概念,并區分其狹義與廣義。民族文化心理的內涵及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界定為:受民族歷史地積淀的社會文化影響而形成的對人、對事、對物等客觀存在和關系的心理行為反應傾向和方式。這一內涵的關鍵詞在于“反應傾向和方式”。其外延包括:價值觀念、態度特征、意志特征、情緒特征、思維方式。
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概念可概括一個民族追求什么?看重什么?對人、對事、對己怎么樣?生活與勞動或工作的意志怎樣?情緒樂觀或外顯、自控與否?看問題全面、靈活或保守、固執與否?抓住這些方面也就把握了一個民族整體的心理面貌或精神面貌,這也是民族心理學研究的重點所在。
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概念與熊錫元教授定義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有共同之處。熊錫元教授定義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 “是一個民族的社會經濟、歷史傳統、生活方式以及地理環境的特點在該民族精神面貌上的反映。共同心理素質盡管比較抽象,但決不是不可捉摸。一個民族,通過它的語言、文學藝術(包括它的各種表現形式,以及建筑風格與手工藝等)、社會風尚、生活習俗、、以及對祖國和人民的熱愛、對方土的眷戀,表現出自己的愛好、興趣、能力、氣質、性格、情操、審美觀和民族意識與自豪感,這就構成該民族在共同心理素質上的特征。正是這些特征,使這一民族在精神面貌上區別于其他民族” 。[4]兩個概念都強調了文化的影響,以及對民族心理整體面貌的反映。但民族文化心理建立在心理學概念體系之下,“民族共同心理素質”立足民族理論背景,并有其具體來源,即斯大林關于民族的定義。民族文化心理概念旨在認識民族整體的心理面貌,它的某些方面可與其他民族文化心理有相同特質,但表現風格有差異,即不同民族的文化心理有交叉又有區別。“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概念強調與其他民族區別。
就共同性和穩定性而言,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概念的內涵和外延可以典型地反映“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從民族文化區分的內在依據看,又以等同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換言之,從心理學衍生的民族文化心理概念,其內容和作用與民族理論中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是一致的。但民族文化心理概念的作用主要在于認識民族,理解民族。民族理論中的“民族共同心理素質”強調與地域、語言、經濟生活等因素一起識別民族。至于“民族共同心理素質”能不能識別民族,在多大程度上識別民族又當別論,主要從民族理論和民族學中尋求定論。
廣義的民族文化心理指民族個體或某些群體或族群的文化活動或文化載體中體現出來的心理,也是民族個體心理和群體心理體現民族性的部分。心理學側重民族心理的微觀研究正是在廣義的民族文化心理范疇上進行的,現有的民族心理學研究及其成果主要是在此層面獲得。廣義民族文化心理的研究能體現心理學的特性,但還不足以顯現民族心理學作為心理學分支學科的特性和它應有的作用及目的。
三、狹義民族文化心理的研究及困難
“民族心理學就是以發展的觀點研究不同文化條件和社會生活條件下各民族的心理特點及其發展的一般規律的科學”,[5]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和廣義的民族文化心理覆蓋了民族心理學的研究對象。對心理學研究者而言,以實證方法進行廣義民族文化心理研究更為可行,并切合心理學的學科特點,這也是民族心理學研究更多在微觀層面進行的重要原因。而要凸顯民族心理學作為心理學分支學科的特性,對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進行研究是重要的也是有困難的,或者說尚未有突破。其困難表現在:
(一)研究內容的復雜性。民族文化心理植根于民族豐富的社會生活及個體活動中,跨越時空,涉及面廣,其研究既要探究歷史上的發展軌跡,又要確定其現今表現與影響,難以入手和駕馭,得到為人信服的結論也比較困難。因此,要抓住其價值觀念、態度特征、意志特征、情緒特征、思維方式等五個基本維度,尋找經歷了歷史文化發展或變遷而延續下來的穩定特征,并從穩定特征中找出相互關聯的特征。
(二)研究方法的不確定性。由于研究內容的復雜性,很難以單一的研究方法或依靠心理學主流的實證研究范式開展對民族文化心理的研究,在研究方法上要有所突破。居于民族文化心理的社會屬性,一是從心理學內部偏重社會科學的分支學科中吸取方法,二是從外部借鑒相關社會科學的研究方法。馮特曾使用過歷史文化產品分析法,他從民族的語言、藝術、宗教、圖騰信仰、道德法律等文化要素中進行觀察和分析,找出規律性的東西,在研究民族文化心理時仍有借鑒作用。近年來,研究民族心理進行質的研究與量的研究的整合受到重視,[6]質的研究強調對心理現象的理解、意義和發現,于自然的狀態下在社會背景中對對象進行整體考察,有助于對民族文化心理的理解和把握。另有心理人類學研究者深入到不同民族文化中以民族為單位,對不同文化造就的不同心理和行為特點開展研究,有利于在生動的文化背景中發展地把握民族的心理面貌,其研究經驗也可吸取。
狹義民族文化心理研究的最終環節主要依靠歸納與概括的思維過程。質的研究與描述和量的研究與分析都可使用。只是對不同發展狀態的民族,適用的方法有不同。如對漢民族文化心理的研究有豐富的文獻資料可使用,量的研究較為方便。少數民族,特別是某些少數民族由于積累的歷史文獻少或沒有,需要更多進行實地觀察、訪談,在研究者與對象的互動中,借助民間留存的文化形態或載體進行研究。具體方法需要在研究中根據對象和擁有的研究基礎和條件確定,其性質多于偏向社會科學研究方法。
總之,研究狹義的民族文化心理,使民族心理學作為心理學的分支學科的特性得以顯現,并將更有效地服務于民族的發展與各民族之間的共同生活。同時,也為民族理論或民族學研究提供心理學依據。
參考文獻:
[1] 徐黎麗.關于民族心理學研究的幾個問題[J].民族研究,2002,(6):95-103.
[2] 張世富.馮特的《民族心理學》:體系、理念及本土意義[J].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4,41(1):108-113.
[3] 胡禮遇.論民族心理學的研究對象[J].廣西民族民族學院學報,1986,(2):64-71
[4] 熊錫元.民族心理與民族意識[M].昆明:云南大學出版社,1994,5.
1.1藥學心理學的定義
藥學心理學這一概念在近幾年才出現在臨床醫學中,我們所述的藥學心理學通俗一點的解釋就是:在使用同樣的一種藥物進行治療的過程中,對患者進行不同心理誘導將會出現不同的藥理效應。藥學心理學是一門與醫學、護理學、心理學以及藥理學相結合的綜合性的新興學科。這門學科的目的是通過藥學服務人員對患者進行良好的心理誘導,從而激發患者對疾病抵抗的潛在能力,從而達到最佳的藥物治療效果。
1.2藥學心理學的功效
在藥學心理學領域心理因素是醫務人員需要研究的重中之重。因為藥學心理學發生作用的基礎就是病人,接著通過藥師、醫師以及護理人員等治療人員的共同努力對患者進行心理誘導作用,從而使治療效果達到最好,使藥物發揮最佳的效果。通過一系列的實踐可以證明,藥學心理學的作用就是“安慰劑效應”。但是,因為不同的病人有不同的性格,所以同樣的藥物對不同的患者將會產生不同的療效。通常情況下,樂觀,開朗,積極向上的患者在使用藥學心理學治療之后產生的治療比那些悲觀,消極的病人在使用了藥學心理學之后的效果要好。因此,在治療過程中,醫務人員要鼓勵患者以熱情、積極、樂觀的心態正確面對疾病。使患者建立起打敗疾病的信心,最終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相關藥學心理學學者曾在其研究報道中指出藥學保健過程中心理藥效學的“安慰劑效應”是最為有效的表現。據相關的統計資料數據結果顯示,在對精神疾病患者治療的過程中,安慰劑對于患者的病情改善率通??梢赃_到30%~50%左右,曾有專家對237例慢性肝炎、潰瘍病、精神衰弱以及高血壓等患者進行了相關調查,據調查結果顯示,由于進行藥學心理學方面的心理因素治療而使得病情好轉的患者超過一半,對于高血壓患者的病情改善情況甚至高達81%左右。
2藥學心理學的應用
2.1為患者提供藥物咨詢
若是患者受到不良心理狀態的影響,他就可能出現過激的不良情緒,消極的情緒可能會導致病情的進一步惡化,所以,在進行治療過程中,醫務工作者需要采取多種方式消除可能會導致患者出現不良情緒的因素,強化治療效果,給患者提供最貼心、最人性化的心理咨詢服務。這就對醫務工作者提出了較高的要求,面對患者提出的問題與疑慮,臨床醫藥護需要為患者提供耐心、詳細且專業化的解答。鼓勵患者積極配合治療,使用心理學的知識消除患者的心理負擔,盡可能減少心理因素對治療效果產生的消極影響。利用心理學方面的專業知識對患者進行疏導與安慰,從而樹立其戰勝病魔的決心。
2.2藥學服務中藥學心理學的應用
近些年來,傳統的生物醫學模式已經逐步被生物-心理-社會醫學模式所取代,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藥學心理學和藥物心理學領域。藥師工作者的工作意義在于,他能夠從側面反映整個醫療機構的整體水平,醫療工作的好壞能夠對患者的臨床治療效果產生直接的影響。對于臨床醫藥者來說,需要從患者的角度出發,堅持以人為本的基本原則,時刻牢記自己的職責,切實從患者的角度出發,體會患者的痛苦與需求,不斷學習新的心理學知識,為患者的身心健康提供保障。在關注藥物療效的同時,也不能懈怠對心理方面的治療。在進行治療過程中需要幫助患者緩解焦躁不安的情緒,將藥物治療程序盡可能簡化。同時,在與患者的溝通過程中,營造輕松良好的治療氛圍,需要注意自身的語氣與態度,緩解患者的緊張不安感。
2.3藥物治療中心理學的實踐價值
對于部分有典型自覺癥狀的心因性疾病患者,其心理因素將會直接影響到生理性癥狀的發生,而藥物心理學就是利用這種心理暗示的強大作用對患者的心理以及精神進行調節,使其逐步緩解自己的疾病,最終達到完全痊愈的目的。藥學心理學治療方法能夠使患者的自覺癥狀得到改善,再通過心理暗示方法鞏固治療效果。為了達到最佳的治療效果,需要在常規治療的前提上,盡可能避免心理因素以及不良精神狀態對治療效果的影響,協助患者以良好的心理狀態進行治療。對患者的心理狀態進行有指導性的干預,充分利用積極心理因素的影響進行治療。
2.4藥學心理學能夠為門診藥房窗口提供輔助
一般情況下醫院門診的就醫程序比較繁瑣復雜,患者數量較多且流動性大,大多數患者在門診部取藥時,由于對藥物的使用方法不熟悉從而需要向藥師咨詢,這就需要藥師為患者提供耐心、專業、全方位的講解,使患者熟悉藥物的治療方式、服用方法以及注意事項。對于不同的患者,應該采用不同的講解方式,在回答患者提出的問題時,絕對不能表現出不耐煩的情緒。因為由于藥師的某些不經意的語言和肢體動作都有可能使患者的心理負擔加重,對其治療產生不利影響。除此之外,藥學心理學藥師在臨床治療過程中,需要依據患者的實際需要出發,對于不同個性特質、不同社會地位、不同文化程度的患者,提供有針對性的心理輔導。從實際需要的角度入手,向其說明藥物的禁忌癥、服用方法、劑量、常見副作用、劑型等知識,從而獲得最好的治療效果。
3總結
關鍵詞:寬恕寬恕干預心理健康
1寬恕的內涵
寬恕不僅是我國傳統倫理學的重要內容、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之一,也是西方基督教文明的核心思想?!冬F代漢語詞典》對寬恕的解釋是寬容饒恕,寬容指心胸寬廣能容人、有氣量;饒恕則是指免予責備或懲罰。英漢詞典中的“forgiveness”一般被譯為“寬恕”,其意思是停止對他人的憤怒、責備或懲罰,與漢語中“原諒”的含義基本一致。
迄今為止,心理學界對寬恕尚未有一個統一的定義,這是因為不同的心理學家對寬恕有不同的理解,對寬恕的定義也就有所不同。有研究者最早將寬恕定義為復仇行為的放棄。之后North(1987)對寬恕做了一個較為正式的界定,他將寬恕定義為個體克服由冒犯者所引起的憤恨時所經歷的心理過程,這一過程包含避免消極情感和呈現積極情感兩種心理成分。Enright(1992)及其同事擴展了對寬恕的定義,將判斷受害者對冒犯者的看法和受害者對冒犯者的反應納入寬恕定義中,認為寬恕包括六個成分:形成對冒犯者的積極認知、避免消極認知、呈現積極情感、避免消極情感、做出積極反應、避免消極反應。
一般來說,寬恕包括三個層面:寬恕他人、寬恕自己與尋求寬恕[4]。目前,心理學一般將寬恕定義為:寬恕涉及到兩個人,其中一個人在心理、情感、身體或道德方面受到另一個人的深度而持久的傷害;寬恕是使受害者從憤怒、憎恨和恐懼中解脫出來,不再渴望報復冒犯者的一個內部過程。
2影響寬恕的主要因素
2.1共情
共情是指設身處地地感受他人當前情緒體驗的一種心理傾向。McCullough等研究發現,對被試者進行共情教育和寬恕的臨床干預,結果表明共情與寬恕間有著密切的關聯。Weiner指出,共情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個體做出報復還是寬恕的決定過程。另有研究發現具有高共情特質的受害者會對侵犯做積極的歸因和描述,從而更傾向于寬恕冒犯者。
2.2社會認知
對冒犯后果的嚴重程度和受害者所感受到的事件的嚴重性是由主體的認知所決定的,當冒犯事件使個體遭受重大的經濟損失和明顯的身體創傷,并被個體認為這種冒犯是有意的、有損自尊的,則很難寬恕冒犯者。研究表明,冒犯后果的消除程度與寬恕呈正相關,在控制了其它影響因素的條件下,冒犯后果消除得越徹底,就越容易得到寬恕。
2.3人際關系
人們傾向于寬恕那些在人際關系上比較親密、投入較多以及相互比較滿意的人。McCullough(2001)研究發現,滿意且承擔義務的夫妻關系與寬恕呈顯著正相關。研究者認為,親密關系中的雙方之所以愿意寬恕對方可能是由于這種關系把受害者和冒犯者的某些利益融合在一起,進而驅使受害者通過忽略傷害以最大可能維持這種關系的繼續。
2.4人格
Ashoton等人發現寬恕傾向與大五人格中的宜人性呈顯著正相關,與神經質呈顯著負相關。McCullough等的研究也發現五大人格模型中的宜人性能直接影響寬恕中的報復、回避和仁慈動機。我國學者駱一、戴冰和張惠(2005)采用現代特質理論解釋了影響寬恕的人格因素,他們認為,寬恕者往往具有更高的宜人性、情緒穩定性、宗教性和精神性的人格特質。
2.5文化差異
在西方文化下,自我寬恕被認為是十分必要的,寬恕自我是個體通過自我領悟、專業咨詢等途徑達成。而在東方集體主義文化中自我寬恕被認為是不合理的,他們更看重他人的寬恕,做出寬恕他人的決定往往是為了維持和睦的關系或保全面子,人際關系的和諧是最主要的價值取向。根據文化心理學的觀點,心理和文化是相互滲透的,人們的認知、情感、動機和行為的形成和產生是由其生活的文化世界塑造的,人們的人格、思維方式、感覺和行動無不有著文化的烙印。
除了上述這些主要的影響因素外,還有一些諸如個體的應對方式、年齡、時間等因素,也對寬恕具有一定程度的影響。
3寬恕的研究現狀
3.1寬恕的發展階段
Enright等人(1989)進行了相關研究,于80年代末按認知發展觀勾畫了寬恕的發展模式。它由報復性寬恕、有條件的寬恕、期待的寬恕、合法要求的寬恕、社會和諧的寬恕以及愛的寬恕六種風格組成。研究者認為,這六種風格的序列很可能具有發展性的特點,與科爾伯格公正發展的六個階段相對應。寬恕發展模式的特別之處在于,它放棄了個人公正這一核心,而以仁慈為立足點。它既包括受傷害者意識到自己被不公正地對待,又超越了公正,表現出仁慈。
3.2寬恕的過程模型
近年來,也有研究關注寬恕的過程模式,研究寬恕的發生過程。研究者認為,研究者受到傷害后,會產生一系列消極的情緒反應以及心理的不協調,為了降低或避免這種不協調感,受害者就要選擇解決問題的策略。仁慈的策略促使其傾向于產生寬恕的動機,引起積極的情感反應,進而增加寬恕的可能性,采取寬恕的行動。
3.3寬恕的干預研究
寬恕的干預研究表明,實施寬恕干預可以有效提高個體的寬恕意愿。Enright研究小組和Worthington研究小組提出的寬恕干預模型最具代表性。Enright研究小組所建立的理論模型包括體驗傷害、決定寬恕、實施寬恕和深化寬恕四個階段,咨詢師根據這一系列的心理過程幫助來訪者認識、接納自己受到傷害后出現的一些消極反應,引導其將寬恕作為一種可供選擇的策略,重新構建對冒犯者的認知,最終促使其真心地寬恕冒犯者。Worthington研究小組的REACH寬恕模型與Enrigt模型類似,主要區別在于“做出寬恕”這一環節。Enright等人主張對寬恕意愿做出承諾,而Worthington等人則鼓勵來訪者對寬恕行為做出承諾。
3.4寬恕與心理健康的關系
研究發現,寬恕與認知靈活性、積極的情感體驗呈顯著正相關,寬恕可以與預測心理健康的四種成分:憤怒、焦慮、抑郁和生活滿意感。另一項研究更加詳細地分析了寬恕可以促進心理健康的機制,即寬恕通過使個體體驗到移情、同情、憐憫甚至愛等積極的情感體驗,從而提高個體的社會支持、友誼質量或,進而影響健康。
[關鍵詞]:設計心理學;產品設計
1、綜述
設計心理學這一概念源于美國認知心理學家唐納德.A.諾曼( Donald..A.Norman) 所做的被稱為“物質心理學”的研究, 由于其研究內容接近于設計心理學, 所以其著作“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被翻g為《設計心理學》。作為一名認知心理學家, 他在該書中寫到:“設計實際是一個交流過程, 設計人員必須深入了解其交流對象[1]?!眹鴥葘W者李彬彬在其專著《設計心理學》中對設計心理學的定義是:“設計心理學是工業設計與消費心理學交叉的一門邊緣學科, 是應用心理學的分支, 它是研究設計與消費者心理匹配的專題[2]。”湖南大學趙江洪教授對設計心理學的定義是:“設計心理學屬于應用心理學范疇, 是應用心理學的理論、方法和研究成果, 解決設計藝術領域與人的‘行為’和‘意識’有關的設計研究問題[3]?!庇纱丝磥?,,設計心理學是設計學科與心理學學科交叉發展所分離出來的一門新興的應用性邊緣學科,旨在研究設計與心理間的相互關系及應用它是建立在心理學基礎上,把人們心理狀態,尤其是人們對于需求的心理通過意識作用于設計的一門學問,它使設計更能夠反映和滿足人們的心理作用。
蘋果公司是當今世界上最大的IT產品公司,自2007年了第一款iPhone手機起,對于手機市場甚至整個數碼產品市場都產生了巨大的沖擊。iPhone的誕生,不管是從外形設計、使用方式、銷售方式上,都是之前其他的手機制造公司所幾乎沒有嘗試過的。iPhone手機的出現不但顛覆了人們對于傳統手機已有的認識,同時也創造了歷史,給“手機”這一常用物品下了新的定義。而在iPhone手機的設計中,在很多環節上或多或少都包含了設計心理學的原理。
2、蘋果手機設計中的設計心理學
2.1在外觀設計上的體現
始自德國并影響至今的現代主義設計始終提倡設計應當簡潔化,去掉不必要的裝飾,代表人物米斯.凡德羅(Ludwig Mies Van der Rohe)曾說過“Less is more”。而iPhone在外觀上的設計就十分符合現代主義所提倡的風格,整個機身幾乎就是一個長方體,沒有一點多余的無用裝飾,這一設計顛覆了傳統鍵盤式手機的式樣。特別是在2010年iPhone4問世的時候,蘋果手機的外形相較于其他品牌的傳統外形顯得十分突出(如今因為iPhone的出現,各大手機品牌在外形設計上或多或少都有所效仿,所以差異不是很大)。正如《情感設計》中所說的“有吸引力的東西更加好用”,iPhone這樣簡潔干凈的外形不僅在美感上也能給人以震撼,而且能讓用戶產生新鮮感,抓住了消費者的眼球,在心理學上就比其他產品更有優勢。
諾曼在《設計心理學》一書中關于“設計所面臨的挑戰”這一話題,提到了設計人員的兩個致命誘惑――過分功能主義和盲目的外觀崇拜??赡苁窃O計者深諳這一點,iPhone的外觀設計并沒有在追求簡潔的同時丟失其功能性。例如把iPhone4的側面金屬框變成了天線,再如iPhone 5S的“home”按鍵的一圈金屬材質的邊框其實是指紋識別器等等,這一看出蘋果不僅避免了諾曼所提到的兩大誘惑,并且始終在追求外觀和功能的統一,在手機越做越輕便、美觀的同時保證功能不受影響。在手機外觀上,蘋果創造出了屬于自己獨一無二的簡約美感,雖然被大量模仿,但很難被真正的超越。
2.2在操作方式設計上的體現
有別于以往傳統手機的操作方式,iPhone的屏幕占了機身正面的80%,除了鎖屏鍵、HOME按鈕和音量鍵之外,幾乎所有操作都是通過用戶用手指觸摸屏幕來完成。這一操作方式相較于按鍵手機的優勢就在于它更匹配與人們的下意識行為,設計心理學中所說的人類下意識活動的一大優點即是速度很快,而且是自動進行的,無需做出任何努力,說白了就是人們根據以往的生活經驗所產生的習慣性活動。從這一點上來說,蘋果的“下意識操作“在操作上比按鍵手機的”有意識操作“更易被理解和易使用,并且更快速。
例如,在iPhone屏幕上用手指從左向右滑動即是將顯示內容向左側移動,反之亦然;想要將圖片放大,只要將兩根手指放在屏幕上做出分開的滑動手勢即可,這一動作十分像生活中的拉伸動作,以此來作為放大這一功能的操作一份貼切。可以看出,iPhone的操作與人們長期以來所形成的生活經驗十分吻合,會給人一種在操作實體物的感覺。這十分符合諾曼提出的產品的可視性原則和匹配原則――機身外形已經告訴用戶操作主要形式是手指觸摸(可視性原則);與下意識活動高度吻合的操作方式是產品十分易用(匹配原則)。另外用戶在操作進行時就能看到屏幕上的變化,從而得知操作是否成功,而不是在操作之后,這又符合了反饋原則。
正是這些來自設計心理學的用戶心理經驗知識的應用,使iPhone的操作的人性化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而這一點后來也恰恰被證明是它最打動消費者的一點:高科技與人性化的高度結合。
3、總結
在產品設計中, 設計心理學在其功能設計、造型設計以及色彩設計中都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 一方面, 設計心理學利用傳統心理學研究成果為產品功能設計中結構、材料、工藝和經濟性問題提供了指導和參考作用, 同時它也為產品功能設計中要充分考慮用戶心理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 為產品設計指明了新的發展方向; 另一方面, 設計心理學為產品造型設計和色彩設計提供了符合用戶心理需求的參考形式和參考色系, 使產品的造型和色彩能對人的生理活動和心理活動產生積極的影響, 能進一步提高廣大民眾的工作效率和生活質量。另外,通過iPhone的設計可以看出蘋果公司對于外形、易使用性、人機交互以及營銷策略上的精益求精,使得用戶的各種生理和心理上的需求被真正關注,所以我們非常期待在其他領域也能出現如iPhone這樣充滿革命性產品。
[參考文獻]:
[1] (美)唐納德.A.諾曼(Donald.A.Norman),梅瓊譯.設計心理學[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關鍵詞]教育技術學研究;定義;領域
今天的教育技術學因為新技術的突破,獲得前所未有的發展契機。我們已知道,教育技術學有過坂元昂1971年設定的研究領域,米切爾1978年提出的研究內容和AECT1994年的定義。但由于某些原因,這些定義和提法不盡切合我國教育技術學的研究現狀和這一學科在有利的時代背景下急速的發展態勢。作為教育技術研究者,我們試圖提出一種符合國內研究現狀的定義和領域框架,并提出一些這一學科未來發展的建議。
一、教育技術學的一般定義——一個解釋性定義
1.關于技術
在我們探討“教育技術學”的一般定義之前,首先要澄清一下“技術”的概念,這是對“教育技術學”進行定義的一個關鍵所在。
“技術”一詞源于希臘文“τεχγη”,它既指人造物品、精巧的器具,又指人的創造天才和能力,即經過實踐獲得的經驗、技能和技藝。人們在廣泛的意義上理解技術時,把它看做是能夠達到目的的手段。我國古代也有類似說法:“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到20世紀后半期,技術被認為是“人類改變或控制客觀環境的手段或活動”(《大英百科全書》1980年版),其基本存在形態被認為包括抽象形態(或知識形態、信息形態)、物化形態(在技術知識指導下所創造的一切物質手段)和功能形態(應用所使用的技術方法)三種(見圖1)。
圖1 技術的三個層面
對于“技術”,各國學者有一些具有代表性的定義。德國的邦格認為:“技術是某種有價值的實踐目的用來控制、改造和創造自然的和社會的事物和過程并受科學方法制約的知識總和?!泵绹腍·A·西蒙認為:“技術是關于如何行事、如何實現人類目標的知識”,“技術不是物體,而是知識”,“把技術看成是機器或有形的物體,猶如錯把甲殼當作蝸牛,把蜘蛛網當作蜘蛛一樣是大錯特錯了”。阿根廷的A·O·赫里拉認為:技術是“滿足整個公共需要的物質工具、知識和技能的集合,并保證對這種集合的控制優于其自然的環境”。[1]
2.一個教育技術學的一般定義
今天,AECT(美國教育技術傳播協會)的教育技術94定義在國內已廣為流傳,并得到相當程度的認可,但這一定義上還存在著至少這樣一個缺陷:這個定義顯然是一個“科學定義”,而不是一個“一般定義”。在美國,教育哲學家謝菲爾(Scheffler)提出的在教育中進行定義的框架中指出:科學定義是建立在特殊知識基礎上的,用來定義理論結構,而一般定義則僅僅描述術語的意思是什么,把一些附加的說法包含進術語,或從術語中排除出去。[2]我們可以看出,要理解教育技術94定義,必須具備一定專業知識;而為了向普通的教師解釋“教育技術學”是什么,我們需要一個一般定義。正因為一般定義的缺乏,教育技術專業的畢業生在遇到“請您解釋一下教育技術學是研究什么的”這一問題時,往往茫然無措,因為在短暫的思考時間內,他無法把學到的科學定義一下子轉化為一般定義解釋給一般人聽。他總不能直截了當地告訴一般人:“教育技術是為了促進學習,對有關的過程和資源進行設計、開發、利用、管理和評價的理論和實踐?!盵3]這顯然過于寬泛了。
因此,我們需要對“教育技術學”提出一個向普通民眾解釋的一般定義,這一定義我們試圖定義如下:教育技術學是改造技術使之適合教育用途需要的科學。目前階段下,這些技術,包括理論(抽象形態的技術)、工具(物化形態的技術)和方法(功能形態的技術),往往是已經存在的,但并非專門為教育用途而發明的,需要重新加以整合和移植,以方便教育工作者使用。教育技術的最終目的是改進教育。這一學科是一門新興交叉學科,或曰邊緣學科,主要的研究領域包括教育中的媒體、教與學的心理學和教育系統方法。舉例來說,在錄音機的教育技術研究中,在其理論層面,教育技術學研究并發展聽覺媒體技術在教育領域應用的基礎理論(如“經驗之塔”理論);在其工具層面,教育技術學把錄音機加以改造,組成語音實驗室;在其方法層面,教育技術學提出一些使用錄音機輔助英語和音樂教學的教學策略和教學方法。
二、教育技術學的研究領域——綱領性定義
1.教育技術學研究的歷史淵源探究
現代教育技術的產生,媒體技術的發展是其前提。國際學術界普遍認為:1920年是現代教育技術的真正起步,其標志是無聲電影和廣播技術在教育中的應用,而杜威、帕特里克和查特思這些教育學家則為教育技術概念的產生奠定了基礎。二戰中,美國政府招聘霍邦等視聽教育專家參與制定作戰人員培訓計劃,來解決戰斗人員緊缺和受訓人員文化程度低下兩個矛盾,視聽設備被廣泛利用。軍方購買5.5萬部電影放映機,花10億美元制作培訓膠卷,培養了大批軍事人員,以至1945年德國投降后,他們的總參謀長說:“我們精確計算了戰爭中的每一件事,但只有一個例外,那就是美國人所用來把他們的老百姓培養成戰士的速度。”[4]教育技術的作用得到充分體現。
之后,人們公認,對教育技術研究領域的形成起關鍵作用的是戴爾(Edgar Dale,“經驗之塔”理論的提出者)和芬恩師徒二人在本世紀60年代的倡議。芬恩強調,視聽傳播要想成為一個行業,就要發展自己的理論、研究和技術,并把這一領域命名為“教學技術”(Instructional Technology)。視聽傳播作為教育技術的雛形,這一觀念極為重要。此后,媒體技術確實在很長時間內成為教育技術的主要研究領域,這也是很多學者把媒體技術作為教育技術的一種解釋性定義的原因。直至今天,教學技術是三個研究分支的匯合:教育中的媒體、教學心理學和教育系統方法(Seels,1989)。這一看法仍然主宰教育技術實質上的研究行為。[5]有所不同的是,隨著技術的進步,原有的術語涵蓋的范疇發生了一些變化,或者拓寬,或者變窄,但最主要的研究領域,仍然不出這三者窠臼。
2.教育技術學研究領域現狀
今天,國內教育技術領域孕育著一場變革,很多專家學者在試圖根據中國的國情和新技術發展的現狀,定義一種新的理論框架,這些行為值得我們贊賞。我們認為,在已經界定的原有領域定義的基礎上,已經存在大量研究成果,出于便于和國外學術界交流,在利用其成果的時候,對現有研究框架不需要作大幅度的修訂。但是,依據我國國情和技術發展的程度,對我國教育技術學研究領域現狀做一個澄清,我們也表示認同。
對于教育技術學研究什么、不研究什么的界定,實際上是對它做一個綱領性的定義。我們用圖2表示這一看法:
圖2 教育技術學研究領域框架
對于這一理論框架中所提及的各領域,我們需要詳述如下:
·教育中的媒體
教育中的媒體研究可再分為媒體藝術和媒體技術兩大范疇。
媒體這一概念,隨著技術的進步,被賦予了更廣泛的含義,計算機成為媒體家族的新成員。英國開放大學的著名教育技術學者Diana Laurillard把媒體作了這樣的分類:描述性(Narrative)媒體、交互性(Interactive)媒體、通訊(Communicative)媒體、可適應性(Adaptive)媒體和產出性(Productive)媒體。描述性媒體包括過去的傳統媒體(印刷、電視、視頻、DVD),它只進行描述,不同學習者發生交流行為;交互性媒體包括實驗室、DVD和網絡,它可以根據學習者的行為作出反應;通訊媒體包括論壇、在線郵件組,通過通訊媒體,學習者可以互相交流、協同合作;可適應性媒體包括實驗室和仿真,它對學習者的特定行為作出特定反饋,以幫助學習活動進行;產出性媒體包括生產論文、產品和模型的媒體,應用軟件Word、PowerPoint、Dreamweaver、Photoshop都屬于這類產出性媒體,學習者利用這類媒體可以進行深程度的學習。[6]著名教育技術和遠程教育學者貝茨也強調說:四種主要的媒體是文本、音頻、電視和計算機,各種媒體對知識的表現力各不相同,建構知識、幫助發展不同技能、幫助通訊交流時也各不相同,需要進行媒體選擇以實現最佳配置。[7]并不存在某一種超級媒體。
從教育技術學研究者的視角出發,計算機技術被包含在媒體技術中。我們所關注的是計算機技術的媒體功能,而非其技術本身,在研究中應注意杜絕為技術而技術的傾向。同時其他媒體設備在高校和中小學中也有廣泛的配置,對這些媒體和新信息以及通訊技術的結合使用也不應偏廢。
在媒體技術研究領域中,傳播理論、印刷技術、視聽技術、計算機技術都是研究的內容,在教育技術本科生課程設置上體現為教育傳播學、教育電視系統、衛星電視、視頻媒體、教育電聲、計算機原理、網絡原理、計算機多媒體技術等。專職研究者還可以追蹤最新的媒體技術,如虛擬演播室、智能技術、知識工程、數字圖書館、虛擬現實技術等。
在媒體藝術研究領域中,視覺文化、美學、音樂、美術理論是研究的內容在教育技術本科生課程設置上體現為攝影藝術、幻燈投影片制作、課件制作、藝術基礎等。無論位于研究前沿的用戶界面友好技術,還是普通課件的界面設計,都需要具備媒體藝術基礎。
·教與學的心理學
教與學的心理學研究一直是教育技術學研究的主流,一個例證就是近年來引入的建構主義學習理論得到了研究者普遍的重視。同時,舊學派的影響仍然在起作用,它們之間不可互相替代?;谛袨橹髁x學習理論的程序學習、操練和練習式課件等應用,基于認知主義學習理論的發現學習以及基于建構主義學習理論的錨定式學習和微世界等,都得到研究者的注意。這種理論的開放一方面說明教育技術學仍然是正處于發展期的交叉學科,對來自心理學的理論還沒能完全整合,還沒有自己原創的理論和形成統合的框架;另一方面,也恰好說明了教育技術學的一個新特征——個性化教學,不同學習風格和習慣的學習者,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
由于媒體技術在教育技術學中的重要地位,學習理論一直是教育技術學研究的重點,無論是廣播電視,還是遠程教育,都強調了自主學習的重要性,但是新信息和通訊技術的進步,使得遠程通訊成為可能,教育心理學中關于教學心理學的部分日益受到人們重視,人們開始研究如何實現個性化教學。教學論、學習論、教學策略、教與學的心理學都是這一領域的研究內容,而每門理論都有著眾多流派,給予研究者充分的發揮空間。
心理學的最新發展,往往也得到教育技術學研究者的關注,比如加德納的多元智力理論、斯滕伯格的成功智力理論等。這種關注和教與學的心理學的研究有著一致性,都體現了研究者對在今天的社會中教育應該培養怎樣的人這一問題的思考,以及對政府提出的素質教育和創新教育的實現的思考。
·教育系統方法
教育系統方法一直是教育技術學的理論基礎之一,表現為教育技術學研究者對教學設計的重視,如美國印第安納大學和舊金山大學的教育技術專業,都把教學設計作為核心課程教授。教育中的媒體和教與學的心理學研究成果,必須通過系統方法相整合,才能發揮作用。這一領域的理論基礎是系統科學:系統論、信息論和控制論。
目前,國內需要應用教育系統方法的研究領域包括信息教育、信息技術和學科整合、教學資源(主要是網上資源)的建設、績效技術等。
在信息教育中,中小學信息技術課的編制可能成為教育系統方法的用武之地。信息技術教育課的主要目的,是對公民的信息素質進行培養,這門課程的教材編制、教學模式、教學方法以及和學科如何整合,國內還缺乏經驗。如何根據教育中的媒體理論和教與學的心理學,確立信息技術課程的知識結構,使信息技術與生活融合,亟須教育技術學研究者投入力量解決。同時,信息技術教育課程編制也屬于其他學科研究的盲區,對于這一領域的研究,教育技術學研究者責無旁貸。
3.教育技術學研究的開放性
作為一門新興交叉學科,開放性是教育技術學研究的生命線,是教育技術學研究保持活力的原因所在。
這體現在除了上述主要的三大研究領域之外,教育技術學對技術和理論都保持開放態勢。新技術不斷被引入教育技術學研究領域,并很快應用于教育培訓領域,如流媒體技術、虛擬現實技術、智能技術等的應用;行為主義、認知主義、建構主義學習心理學都置于同等地位加以研究。其他的相關領域,如對技術哲學的研究、企業績效技術、遠程教育理論、社會學、營銷、推廣和組織開發經驗、商業管理、項目管理等都對教育技術學起到補充完善的作用。這種開放性的原因在于,首先,教育技術學研究者本身對上述三領域——教育中的媒體、教與學的心理學和教育系統方法難以作出超越本學科研究者的突破,因而引入傳播學、心理學等學科的最新理論成為必要。其次,作為教育制高點的教育技術,將成為新時代教師的必要素質的一部分,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廣泛的學科領域——語文、數學、物理、化學,而且在不同學科中,需要不同的理論、方法和技術,因為開放大學的博士研究生往往來自多個領域的研究專家,如音樂碩士、計算機碩士、物理碩士等。
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理論革新都可能成為推動教育技術學研究的動力,而教育技術學研究的突破也很可能來源于其他某種學科理論的引入。
三、國內教育技術學研究現狀及建議
1.國內教育技術學研究的層次和職能
按照理論層面和應用層面劃分,國內教育技術學不同層面的研究有著不同的職能。高校中的專職研究者主要從事理論層面的研究,這一層面包括學術論文、課題、政策性研究和跨學科的集體研究,需要較強的學術攻關能力才能勝任,理論的突破必將帶來應用上的巨大進步。普通教師和教育技術人員主要從事應用層面的研究,這一層面研究不需要太多的理論基礎和較強的理論推演能力,研究人員的身份主要是接受教育技術培訓的教師、公司培訓人員和教育技術學專業的本科畢業生,主要研究技術如何和具體教學過程以及其他教育實踐相整合。
理論層面的研究是學科的基石。在理論層面研究中,應注意研究不應帶有太強的功利性,以致與應用研究混淆。如同狄德羅所說:科學沒有明確的研究目的,如果說科學有目的,就是一個總目的——追求真理。而技術則是有目的的,有著明確的針對性。過于注重研究的實用性,容易使學科研究缺乏深度。教育技術學作為新興學科,尚缺乏大量的理論基礎研究。
應用層面的研究可以使得學科獲得認同。在應用層面研究中,應注意研究成果的實證,實證研究能夠贏得一般教師對教育技術學科的認同。此外還應注意研究成果的交換和共享,避免各地的重復性研究。今天處于一場技術革命期間,新技術層出不窮,大量的技術應用研究成果僅靠學術期刊已經無法容納,有必要通過網絡期刊、網絡論壇、電子郵件組或者網志(Web Log)的形式進行研究人員之間的交流。
2.對國內教育技術學研究的一些建議
·今天各國面臨同樣的問題,即教育技術學的統合理論框架尚有待形成,今天研究的重點仍然是具體問題。這些具體問題不可能和社會分開,在引進國外的理論時,應該注意和國情結合。
·研究者手邊研究資料匱乏。國外教育技術學研究已經產生了大量成果,而這些成果翻譯的還不足,導致研究重復性強,研究者引證資料困難??梢酝ㄟ^教育技術本科生通過專業外語課翻譯,并在各高校間交流來解決。
·有必要向普通教師普及教育技術學常識。除了有限的教師培訓之外,還應編寫一本面向普通教師的手冊、指南形式的教育技術普及讀物,注意其實用性。如果教師本身缺乏信息素養,勢必影響信息教育進程。
·普通教師需要的是一種完整的解決方案,而不是把某種工具或軟件直接交給他,這樣就大大增加了教師的學習負擔。如前所述,技術絕不僅僅是物化形態的工具,更為重要的是使用方法和理論。
·在重視計算機技術研究的同時,不應回避或遺忘其他媒體技術,如廣播電視技術;在重視新理論研究的同時,不應回避或遺忘經典傳統理論。
·教育領域應用計算機技術的突破很可能不在算法領域,而在應用理念的突破。比如Internet和www都不是由計算機專業人員創造出來的,而是分別由一名管理人員和物理學家提出并實現。今天國內很多教學軟件公司都把目光對準教育這個大市場,可是產品卻難以得到教師認可,原因就是理念和技術沒有得到較好的結合。教育技術可以通過和產業聯合造成突破。
·把我國的教育技術學本科教育做成精品專業,把本科生培養成研究生規格。中國的情況和國外大為不同,通曉現代技術的專家數量本來就不多,但畢業生就業的門徑,還需要高校進行一番挖掘開發。本科生精品教育可以通過研究性學習的方式開展,提高本科生研究能力。
·教育技術的教育碩士培養可以通過和學科教育結合、通過跨學科的方式進行,比如數學教師想進修教育技術學碩士,可以選修數學課程,最終培養出數學方向的教育技術學碩士。同時由于教育技術已經成為教育學不可或缺部分,普通教育碩士也應選修教育技術學研究生課程。
3.教育技術學的研究前景
技術(廣義的技術是包括教學論、教學設計等理論的技術)是全球化的通行證。技術是超越各種語言的世界語,人才通過技術這種全球通用語言,可以跨越文化背景的障礙,加速全球化進程。技術又是經濟轉機的關鍵。人力資源是知識經濟發展的原動力,而教育決定人力資源的質量;發展知識經濟可以解決經濟發展的可持續性問題,而教育技術是不可或缺的手段。技術還是文化融合的鑰匙。東方文明存在技術發展的先天不足,西方文明則出現技術發展的弊端,把技術應用于教育,可能改變原有文化形態,產生新文化。
由此可見,教育技術是教育的制高點這一論斷出現得十分及時,切中要害地指出了今天教育發展的關鍵所在。教育技術是教育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把教育技術整合進教育學,是未來教育學的重要任務之一。不了解教育技術,無以從事教育學研究。而技術應用于教育的最終目的,是技術應用于生活,融入生活,提高生活水平,推動新文化。
技術的進步,可能造成教育的革命,而并非專為教育而出現的新技術,應用到教育領域,則需要一個轉化的過程。這些技術轉化的工作,屬于教育技術學的研究范疇。歷史上造紙和印刷術取代竹簡和帛書,促成教育的革命,今天新信息通訊技術的發展,同樣造成教育革命的契機,教育技術研究面臨著巨大突破的可能性。
今天,研究者對教育技術學科的理論體系理解呈現發散性,對于什么是教育技術的回答,有一個教育技術學者,就代表著一種不同的觀點,關于教育技術的研究,帶著不同教育技術學者的個性特色,還沒有普遍承認的知識總體。我們所提出的觀點,僅只代表一家之言,難免存在視野及思路上的局限,仍期待得到進一步修訂。
[參考文獻]
[1]騰福星。科技進步論[M].長春:吉林科學技術出版社,1995.
[2][5]德斯蒙德·基更。遠距離教育基礎[M].北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2.
[3]巴巴拉·西爾斯,麗塔·里齊等。教學技術:領域的定義和范疇[M].北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0.
[4]高利明?,F代教育技術——通向未來教育之橋[M].北京: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0.
[6]Diana Laurillard.Rethinking University Teaching in a Digital Age[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