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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x局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機關工作時間,按時上、下班,不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不擅離職守。
二、嚴格簽到制度。不準以言代簽或他人代簽。遲到者局辦公室予以登記。
三、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必須經領導批準,不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離崗。一般干部職工請假半天,由本股股長批準;1天由主管副局長批準;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股長請假由主管副局長或局長批準;副局長請假由局長批準。假期期滿后,及時向批準領導報告并銷假。
四、工作人員上班時間要認真辦理公務,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不準辦私事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五、局長、副局長應定期不定期地對股室的出勤情況和工作態度進行檢查或抽查,建立記錄,作為評價股室和個人工作的參考依據。辦公室每月匯總頌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況。
六、局機關組織召開的會議和學習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者按曠工處理。
機關考勤管理制度
一、簽到制度
1、為加強機關作風,提高辦事效率,機關工作人員和工作會議,實行簽到制度。
2、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15分鐘內到簽到處簽到,不得由他人代簽。超過15分鐘到崗上班的為遲到,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5分鐘下班的為早退。超過30分鐘到崗,提前30分鐘離崗的,中途溜號或不簽到者為缺勤,無故未上班者為曠工。工作人員出差、開會、請假的應告知辦公室。
3、機關會議或其它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簽到,無故遲到10分鐘以上的為遲到。
4、簽到記錄由辦公室每月匯總,作為年度考核和評優評先的依據之一。
二、值班制度
1、為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證機關內部工作的連續性,實行機關工作人員輪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規定作息時間以天為單位,每天為一班,節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員職責:(1)接待到局機關聯系工作人員和來訪者,并根據情況介紹給相關股室或領導;(2)及時做好上傳下達工作,并根據領導指示進行辦理;負責當天的考勤簽到工作;(4)認真填寫值班日記,并做好移交工作;(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員要增強責任心,按照上班時間提前到崗,值班時要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崗或脫班,因故需要離崗時應自行確定代班人,否則視為曠工。
5、未經允許不得隨意將外來人員引見給領導。
6、值班人員要做到舉止文明、儀表整齊,并保持值班室整潔衛生。
7、值班制度由辦公室負責抓落實。
三、請銷假制度
1、領導干部請銷假要嚴格按照上級相關文件執行。領導干部離開或因事、因病請假均應填寫《領導干部請假審批單》,按規定經領導批準后及時報備。局正職領導請假需經政府分管領導和市長同意后批準;副職領導請假需經局長同意后批準。
2、工作人員請假必須填寫《干部請假審批單》。請假三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領導審批。請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8天,超過8天的,從第9天起,其基本工資、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按日減發。請病假應有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需請長假的,須有定點醫院主治醫生證明,患急病的必須及時托人聯系請假。
3、干部職工一年曠工超過3天,事假累計超過8天,病假累計超過45天的,原則上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
4、申請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辦理,但一年病假時間累計超過45天的,事假累計超過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時間,當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時間原則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職工請假超過3天以上,請假期間內的工作,有關股室應作統籌安排后報分管領導,并做好交接工作。
為正確評價我院工作人員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激勵、督促我院工作人員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為其晉升、聘任、獎懲、培訓、辭退以及確定、調整工資待遇提供依據,結合《貴州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及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內容
考核包括德、能、勤、績四項內容。以各類人員的崗位職責及年度工作任務為依據,重點考核工作業績和敬業精神。
1、對“德”的考核
(1)考核政治思想表現。重點考核能否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貫徹黨的方針政策。
(2)考核遵紀守法表現。重點考核是否模范遵守國家政策法規,自覺遵守工作紀律和醫院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敢于向不良現象作斗爭。
(3)考核醫德醫風表現。重點考核是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自覺維護醫院和集體聲譽。
(4)考核全局觀念和團結協作精神。重點考核是否熱愛集體,善于團結合作,嚴格要求自己,不計較個人得失。
2、對“能”的考核
(1)考核掌握基礎理論的程度。重點考核是否掌握本專業基礎知識,了解本專業現狀和發展趨勢。
(2)考核業務工作水平。重點考核實際工作,參照服務對象反饋的信息和業務成果,客觀評價業務水平。
(3)考核適應能力。重點考核是否有工作經驗,能否根據社會及服務對象的變化,主動調整知識結構,提高自身素質,增強應變能力,勝任臨時任務和特殊工作。
(4)考核管理能力。重點考核是否會制訂符合規律、富有創意的工作計劃,寫出有借鑒意義的工作總結,能否獨立開展工作,按程序處理問題,實行科學管理,有組織協調能力。
3、對“勤”的考核
(1)考核工作態度。重點考核是否服從領導分配的工作,勇于承擔有難度的任務,工作不分份內份外,任勞任怨。
(2)考核服務態度。重點考核是否有服務意識,主動、熱情、耐心開展服務工作,為服務對象著想,處理工作及時果斷,辦事講信譽。
(3)考核勞動紀律。重點考核出勤及工作時間的有效利用,是否出勤率高,有事請假,按時上下班,不中途離崗。
4、對“績”的考核
(1)考核工作數量。重點考核本職工作任務是否飽滿,完成上級下達的工作任務,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和配合其他崗位工作的情況。
(2)考核工作質量。重點考核是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無責任事故發生。
(3)考核工作效率。重點考核是否提前或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本職工作和其他工作,
受到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及有關部門的好評。
(4)考核工作效益。重點考核工作成果,獲得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獲獎情況。
二、考核等次和基本標準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90分以上)、稱職(70—89分)、基本稱職(60—69分)、不稱職(59分以下)四個等次。
1、優秀
能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各項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勇于創新、工作責任心強、專業技術水平高、工作成績突出。(對醫療工作中出現的醫療糾紛、差錯的當事人,當年獲得的學分不足25分的,參加學院組織的青年外語考試不合格的均不能被評為優秀。)
2、稱職
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工作能力較強或提高較快,較好地完成工作任務,注意勞動安全,無責任事故。
3、基本稱職
政治表現和業務素質一般,基本能夠適應工作要求。工作積極性、主動性一般,基本能夠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務。
4、不稱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為不稱職)
(1)不履行崗位職責,未完成工作任務。
(2)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院規,出現較大失誤或責任事故,造成損失,產生不良影響。
(3)不服從工作安排,拒絕接受工作任務。
(4)不遵守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或擅自離崗,有10天以上曠工記錄。
(5)犯有錯誤受到醫院行政或黨內警告以上處分,按《貴州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執行。
三、考核方法、程序
1、實行領導與群眾相結合,各科室成立考核小組,按所定比例及要求對其人員進行考核。
2、考核小組將考核的結果報組織人事處。
3、組織人事處將各科呈報考核結果進行認真查對后,提交院考核領導小組進行最后的等次的確定。
4、組織人事處將考核的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分別通知到各科室,由科室反饋到個人,個人在年度考核表上簽字。
5、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同志,應在年度考核表上表明態度,并提出書面申請,交院考核領導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反饋本人。
四、考核結果的使用
一、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7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工作時間不變,下午2時至5時)。
二、上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特殊情況,以局機關交通車到達時間為準),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三、勞動考勤實行簽到制,簽到時間為上午上班15分鐘內,下午下班15分鐘以前,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簽到,主任不在由勞資干事負責簽到,員工因公外出辦事不能按時簽到,應提前告之辦公室,并于下一個工作日內填寫《未按時簽到說明書》,說明因公外出時間及辦事地點,由股室負責人簽字,報辦公室留存。各股室負責人對考勤工作實行監督,每月初公布上月考勤情況。
四、上班遲到、早退者每次罰款20元,曠工一天除扣發當天的工資及補貼(包括津補貼及福利待遇)外,并處以日工資兩倍的罰款,以此類推。
五、請事假,應提前一天填報《請假條》,特殊情況,事后應補辦《請假條》,事假一天以內報請股室負責人批準,二天以內報請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報請局長批準,批準后的請假單必須交辦公室登記備案。
六、年休假須辦理休假手續,各部門應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人員休假,休假人員要保持通訊暢通,外出休假人員,要告知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休年休假,必須報請局長批準,休假手續必須交辦公室登記備案。
七、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事前必須辦理手續,由本人書面申請,經股室負責人審核,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離崗休假,特殊情況,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才能休假,事后必須補辦休假手續,休假手續交辦公室登記備案,待遇按國家和市局的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八、無論何種休假,假期結束后應及時到辦公室進行銷假,因特殊情況需續假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報請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續假,未經批準,超假或逾假不歸者,作曠工論處。
九、生病住院人員,必須有縣以上醫院的住院證明,由股室負責人審核,經分管領導批準同意后方可住院治療。特殊情況,先請示同意,后補辦手續,工資待遇(此處講的工資為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不包括津補貼等其他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職工病假條例發放:
1、工作人員病假在兩個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2、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90%;(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3、工作人員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70%;(2)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80%。
4、工作人員身患癌癥、工傷、重性精神病除外。
十、年終考核時,全年事假累計未超過12天(含12天)的,除扣發實際天數工資外,獎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全額發放;全年事假在12—18天(含18天)的,除扣發實際天數工資外,獎金及福利待遇按80%發放;全年事假在18—24天(含24天)的,除扣發實際天數工資外,獎金及全年福利待遇按60%發放;事假在24天(不含24天)以上者,除扣發實際天數工資外,還要扣發全年獎金及所有福利待遇,并取消參加全年的評優評先資格。
十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評為不合格的,次年的統一津貼按80%發放;因犯錯誤受處分期間,按有關規定年度考核不評定等次的,統一津貼按80%發放;受刑事處罰在處罰期間只發放生活費,停發統一津貼。
請 假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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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請假 天,請批準。
請假人:
批假人:
年 月 日
未按時簽到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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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年 月 日到 辦事,未能按時簽到,請核實。
未按時簽到人:
部門負責人:
年 月 日
請 假 條
:
我因 ,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請假 天,請批準。
請假人:
(一)全系統干部職工必須自覺遵守縣統一規定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
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不得在上班時間從事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項。
(二)實行暫時離開工作崗位報告制。
因公出差、開會、外出辦事等需要向上一級領導報告。一般人員要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向分管領導報告,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報告。同時要告之辦公室。各單位辦公室要配備兼職人員做好記錄,即《工作人員外出記錄登記本》,作為查崗的依據。凡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主要領導不知其人員去向的或所說去向與事實不相符的,視為該人員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三)為嚴肅考勤制度
農委辦公室負責對全委干部、職工的出勤情況作不定期檢查,并及時通報。查崗由農委紀委、監察室牽頭,農委辦公室配合。查崗只依《工作人員外出記錄登記本》為準。凡沒有記錄登記,又不在自己辦公室的一律視為擅自離崗。《工作人員外出記錄登記本》定期公布,接受監督。
(四)對于長期在門市從事帶有經營性質的人員
經農委審批同意,每人每年交6000元,作為彌補公益性崗位的經費的缺口。其資金交農委財務科,按年交納。
(五)有關處理規定
1、遲到、早退、擅自離崗一次罰款50元,一季度累計超過3次的,通報批評,責令本人寫出檢查。2、機關集中學習、會議等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擅自不參加的一次罰款100元。半年內累計超過3次的,通報批評,責令本人寫出檢查。3、凡農委組織檢查的,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一次罰款100元。一個月內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責令寫出檢查,并通報全系統;超過5次(含5次),報黨委決議,予以調離。5、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或連續15天曠工的,按規定予以辭退。6、所罰款項由農委辦公室通知,3天內交農委財務科。
二、請銷假
(一)干部、職工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履行書面請銷假手續(因特殊情況需電話請假的,必須在3天內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未請假),并經領導批準。
凡不請假、超假或請假未批的按曠工處理,每天罰款100元。
(二)事假的審批
1、主任有事需向縣分管領導請假,報辦公室備案。2、副主任2天以內事假由主任同意,3天以上的由主任報請縣分管領導批準,報辦公室備案。3、科長、副科長2天以內事假由分管副主任批準;事假3天及以上的,由主任批準,報辦公室備案。4、工作人員事假1天由科長批準,事假2天由分管副主任批準,3天以上的須主任批準,報辦公室備案。
(三)請病假需持醫療機構診斷證明。
審批權限同事假。
(四)婚假。
按規定婚假3天,如果雙方晚婚假期15天(包括雙休日、節假日)。假期在當年計劃內一次性享受。
(五)產假。
1、產假98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屬晚婚晚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如有特殊情況需醫院證明按規定增加產假。2、女方符合晚婚、晚育,男方可享受護理假7-10天。
(六)喪假。
一、新刑訴法涉及瀆職侵權職務犯罪偵查工作的修改內容
這次刑事訴訟法的修改涉及檢察機關的有68個條款,具體到瀆職侵權職務犯罪偵查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犯罪嫌疑人偵查期間可以委托律師辯護
反瀆職侵權部門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訊問或采取強制措施時,應當告知其有權委托律師為辯護人。辯護律師憑律師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即可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師會見時不被監聽,偵查人員不能在場。辦理瀆職侵權職務犯罪案件的律師涉嫌偽證,應當由辦理該案件的反瀆職侵權部門以外的偵查機關辦理,并及時通知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或者所屬的律師協會。
(二)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須經許可的案件范圍作了修改
一是刪除了“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的表述;二是對辯護人會見犯罪嫌疑人須經許可的案件嚴格限制為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三類案件。
(三)非法證據排除
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詞證據無條件排除,對于物證、書證有條件排除。也就是說,采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必須無條件排除。對于收集物證、書證的排除則采取十分慎重的態度,物證、書證的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先予以補正或者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合理解釋時,才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四)證據種類變化
一是鑒定結論被修改為鑒定意見;二是增加辨認筆錄、偵查實驗筆錄、電子數據為法定證據。
(五)證明標準明確
證明標準明確為:一是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是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是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六)反對強迫自證其罪
即“不得強迫任何人證實自己有罪”。這就要求反瀆職侵權部門辦案人員嚴禁用刑訊逼供、威脅、引誘、欺騙或者其他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肉體或者精神折磨,以迫使其違背本人意愿作有罪供述的方法審訊犯罪嫌疑人
(七)行政執法證據可以轉化為刑事證據
明確了行政執法機關在查處行政違法所收集到的行政執法證據可以轉化為刑事證據。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收集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等證據材料,在刑事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八)拘傳時間延長
針對案情特別重大、復雜,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特殊案件,傳喚、拘傳最長持續時間由原來12小時的延長至24小時。
(九)取保候審增加相關規定
一是增加了可以取保候審的兩種具體情形和取保候審期間犯罪嫌疑人應遵守的規定;二是在對犯罪嫌疑人適用取保候審之后,針對特定情形適用一些特殊規定,如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不得與特定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等;三是具體規定了取保候審的保證金數額的確定和退還。
(十)監視居住增加相關規定
一是明確了監視居住的適用條件;二是明確了在住所監視居住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區別;三是增加了監視居住期間的一些監督方式,如電子監控、不定期檢查等監視方法,以及通信監控等;四是修改監視居住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如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會見他人或者通信,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身份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等;五是規定了監視居住期限折抵刑期。
(十一)拘留程序
規定了“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可以不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其家屬。因此,在辦理瀆職侵權案件中,采取拘留措施的,除無法通知外,必須在拘留后24小時內通知其家屬,不得以有礙偵查為由不予通知,并且在拘留后應當立即送交看守所羈押,最長不得超過24小時。
(十二)逮捕條件和程序作了較多修改
一是從五個方面細化了有社會危險性的情形;二是規定了逮捕后的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三是明確了逮捕后,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家屬,不得以有礙偵查為由不予通知;四是建立了逮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
(十三)規范訊問犯罪嫌疑人地點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羈押以后,偵查人員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在看守所內進行訊問。
(十四)增加了特殊的人身檢查
為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十五)增加了技術偵查
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反瀆職侵權部門可以采取技術偵查。并且明確規定了對技術偵查的適用范圍、適用主體、執行主體、適用期限、保密義務等內容。
(十六)延長了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偵查決定逮捕時間期限
自偵案件的決定逮捕審查時間由原來十天至十四天延長到現在的十四天至十七天。
(十七)強調辯護律師對偵查程序的參與
在偵查程序中,尤其是偵查終結之前,反瀆職侵權部門應當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辯護律師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當附卷,偵查終結時將案件移送情況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律師。
二、瀆職侵權職務犯罪偵查工作面臨的嚴峻考驗
一、今年做出的主要工作:
修訂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于09年4月29下發,制訂了《食堂用餐管理規定》在09年4月23日下發、修訂了《工作餐管理辦法》在09年4月23日下發;
通過了勞動與社會保障監管部門對我公司2008年度的勞動年檢,拿到了年檢證;
融合《工傷保險條例》、××省出臺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的重點,結合企業發生事故后的關鍵處理起草了針對內部的《工傷保險指導文件》,并通過工傷機構認定,下發到相關人員;而且邀請工傷科科長針對公司相關人員做了進一步的培訓。
經歷了工傷事故申報、工傷鑒定、待遇支付全過程;了解了工傷事故發生后申報辦理的流程;
對公司保險一塊進行了規范,啟用月報管理,每月會同生產區進行數據更新,經核對匯總上交財務;
設計了適合公司統一使用的《離職手續辦理表》,已經審批印刷下發使用,減化了繁瑣的辦理流程,達到了方便、實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廣播站設備陸續齊全,廣播組成員日趨穩定,廣播節目質量比去年上升到一個新臺階;
二、目前存在問題:
招聘方面:
技術管理類人才難招;特殊崗位人才難遇(如:招投標主管);下一步考慮嘗試啟動專業人才網引進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某些特殊崗位建議從公司內部選擇素質相對較高的人員進行培養;
部門在招聘人員時未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進行審批,而是隨意的口頭或電話通知,同時也未明確招聘的崗位要求、工作內容的描述,導致人力資源招聘過程中不盡完美;
部門人員的崗位調動,與其它部門發生的人員調動不事先知會人力資源中心;
考勤:
考勤系統輸出數據單一,只有原始記錄,不能計入正常休假、出差、病假、公假放假等信息,部門上交的紙質考勤與考勤機統計的考勤經常存在不一致的現象,每月需要花大量的時間手動輸入、核對;得不償失。只能依靠指紋打卡,經常手脫皮的人員無法打卡。
離職辦理:
部門未按照合同要求嚴格控制離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在轉正后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的辭職報告,而往往是自行協商一致即時通知人力資源中心辦理離職手續,造成人事部門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招聘人員到位進行工作銜/交接。
合同管理:
多數人員合同到期未進行任何處理,(集團定期處理不符合要求,生產區重視不夠,經常不做處理);生產區存在只與勞動者簽訂一份合同的現象;存在入職手續辦理時收取43元押金,一星期內不適應辦理離職手續尚退還35元,一星期后辦離職手續即全部不退的現象,而合同中未有規定,此舉又是違反合同法的;
制度不完善,人力資源在人員管理上監管困難;
員工手冊未建立,對員工的宣傳未達到一定的效果,員工的對公司的認可度、歸屬感較淡;
部門職責及崗位職責未修訂/完善;工作內容不明確,造成忙得格外忙,閑得上班甚至玩游戲,公共環境下影響團隊建設及員工心理平衡;
缺少激勵機制,不能激起員工的工作熱情;
崗位說明書及工作流程圖資料不齊,下一步工作開展緩慢;
生產一區廣播站未好好利用,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對所存在問題的建議處理措施及2012年工作計劃
招聘、離職:落實所制訂的綜合的內容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審批下發,嚴格按照制度要求來規范各部門的人員招聘、異動、離職手續辦理;監管各部門的考勤;
考勤:下一步考慮是否更換科學的考勤機解決上述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管理?
合同管理:針對以上現象人力資源中心依據勞動合同法,結合企業現狀及查閱相關案例,制訂了一系列的應對措施,設計了《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以及《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下一步工作準備把以上措施制訂成合同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形成文件,對集團和兩邊生產進行統一管理。
制度建設:成立制度建設小組,做出制度建設策劃方案,明確制度制訂、修訂的流程、完成時間、主要負責人等,通過集中研討、分期修訂完善現有尚可用的制度;廢止不適用的制度;新增為了適應企業以后發展需增加的制度,反復推敲意見一致后上報集團審批,統一結冊、下發、執行。 部門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流程圖:部門職責由行政總監做出限期,各部門經理修訂完成;各崗位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流程圖由人力資源中心設定限期,各崗位人員自行起草,各部門負責人統一收集審稿上交人力資源。集團設立部門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流程圖統一建設小組,由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初審,人力資源中心會同小組進行復審并終審,上交集團審批,結冊、下發、執行。
激勵機制:可由集團領導、行政總監隨意暗訪、調查聽取“民聲、民意”,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意見收集、統一,起草文件,納入公司相關制度中執行。
廣播站:廣播站的一系列文件資料已經發往生產一區,后期將把集團設備趕快配齊后,同李火生到生產一區進行現場調查、共同協商,需要時進行指導。制訂方法,爭取把一區廣播站辦成和集團一樣的效果。
2012年工作計劃: 人員管理:針對新入職的人員:采取培養、管理有機結合——新人入職后,要按《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辦理;每一個人都要通過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憑《到職通知單》轉入部門,由部門安排工作位,部門領導委派指導老師進行指導、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進行試用評估考核!針對公司各部門的人員管理,建議在今年集團辦和人力資源開展的述職會議基礎上,結合既定的激勵機制,增加對每個人考核機制,且多關心下屬,分月或分季度的進行工作總結考核,時刻與之前對比,重視效率,重視成績。從工作上看成績,從生活體現關心。形成一種緊迫向前,揚優汰劣,互相尊重的環境。體現領導的仁、道。
表格管理:對人事方面的表格進行統一收集、分析,保留或精進適用表格,廢止不適用的表格,增進適應企業以后發展備用的表格,統一集中成冊,編號,下發各職能部門控制使用,以規范人事管理。
附:現有制度分析:
2009年修訂并下發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工作餐管理辦法》,《食堂用餐管理規定》。
2006版下發的制度有29個,目前制度情況:
現有制度分析/分類
制度名稱
廢止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電話管理制度》、《微機室管理制度》、《員工準則及實施細則》
不適用制度
《員工證件證書管理制度》、《上崗證管理制度》、《關于增補新員工臨時管理辦法》、《浴室管理辦法》、《印章管理規定》、《員工考核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暫未用制度
《活動室、閱覽室的管理辦法》
修改待審批下發的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
目前運行的制度
《業務員差旅制度》、《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辦公自動化設備管理制度》、《文件收發管理
需增加的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可修訂《文件資料收發規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其它
修訂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于09年4月29下發,制訂了《食堂用餐管理規定》在09年4月23日下發、修訂了《工作餐管理辦法》在09年4月23日下發;
通過了勞動與社會保障監管部門對我公司**年度的勞動年檢,拿到了年檢證;
融合《工傷保險條例》、××省出臺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若干規定的重點,結合企業發生事故后的關鍵處理起草了針對內部的《工傷保險指導文件》,并通過工傷機構認定,下發到相關人員;而且邀請工傷科科長針對公司相關人員做了進一步的培訓。
經歷了工傷事故申報、工傷鑒定、待遇支付全過程;了解了工傷事故發生后申報辦理的流程;
對公司保險一塊進行了規范,啟用月報管理,每月會同生產區進行數據更新,經核對匯總上交財務;
設計了適合公司統一使用的《離職手續辦理表》,已經審批印刷下發使用,減化了繁瑣的辦理流程,達到了方便、實用,提高了工作效率;
廣播站設備陸續齊全,廣播組成員日趨穩定,廣播節目質量比去年上升到一個新臺階;
二、目前存在問題:
招聘方面:
技術管理類人才難招;特殊崗位人才難遇(如:招投標主管);下一步考慮嘗試啟動專業人才網引進專業技術管理人員;某些特殊崗位建議從公司內部選擇素質相對較高的人員進行培養;
部門在招聘人員時未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填寫《人員增補申請單》進行審批,而是隨意的口頭或電話通知,同時也未明確招聘的崗位要求、工作內容的描述,導致人力資源招聘過程中不盡完美;
部門人員的崗位調動,與其它部門發生的人員調動不事先知會人力資源中心;
考勤:
考勤系統輸出數據單一,只有原始記錄,不能計入正常休假、出差、病假、公假放假等信息,部門上交的紙質考勤與考勤機統計的考勤經常存在不一致的現象,每月需要花大量的時間手動輸入、核對;得不償失。只能依靠指紋打卡,經常手脫皮的人員無法打卡。
離職辦理:
部門未按照合同要求嚴格控制離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在轉正后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的辭職報告,而往往是自行協商一致即時通知人力資源中心辦理離職手續,造成人事部門沒有足夠的時間可以招聘人員到位進行工作銜/交接。
合同管理:
多數人員合同到期未進行任何處理,(集團定期處理不符合要求,生產區重視不夠,經常不做處理);生產區存在只與勞動者簽訂一份合同的現象;存在入職手續辦理時收取43元押金,一星期內不適應辦理離職手續尚退還35元,一星期后辦離職手續即全部不退的現象,而合同中未有規定,此舉又是違反合同法的;
制度不完善,人力資源在人員管理上監管困難;
員工手冊未建立,對員工的宣傳未達到一定的效果,員工的對公司的認可度、歸屬感較淡;
部門職責及崗位職責未修訂/完善;工作內容不明確,造成忙得格外忙,閑得上班甚至玩游戲,公共環境下影響團隊建設及員工心理平衡;
缺少激勵機制,不能激起員工的工作熱情;
崗位說明書及工作流程圖資料不齊,下一步工作開展緩慢;
生產一區廣播站未好好利用,達不到預期效果;
三、對所存在問題的建議處理措施及**年工作計劃
招聘、離職:落實所制訂的綜合的內容全面的《人事管理制度》,審批下發,嚴格按照制度要求來規范各部門的人員招聘、異動、離職手續辦理;監管各部門的考勤;
考勤:下一步考慮是否更換科學的考勤機解決上述問題,提高工作效率和考勤管理?
合同管理:針對以上現象人力資源中心依據勞動合同法,結合企業現狀及查閱相關案例,制訂了一系列的應對措施,設計了《勞動合同到期通知書》、《勞動合同續簽通知書》、《勞動合同解除通知書》、《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以及《勞動合同變更協議書》;下一步工作準備把以上措施制訂成合同管理的制度或規定,形成文件,對集團和兩邊生產進行統一管理。
制度建設:成立制度建設小組,做出制度建設策劃方案,明確制度制訂、修訂的流程、完成時間、主要負責人等,通過集中研討、分期修訂完善現有尚可用的制度;廢止不適用的制度;新增為了適應企業以后發展需增加的制度,反復推敲意見一致后上報集團審批,統一結冊、下發、執行。
員工手冊:向集團明確既定的員工手冊的建議/方向,特別考慮的環節,然后由人力資源中心牛淑凡、吳遠群、李火生三人設定期限集中完成統一上報、經集團審批、進行下發。
部門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流程圖:部門職責由行政總監做出限期,各部門經理修訂完成;各崗位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流程圖由人力資源中心設定限期,各崗位人員自行起草,各部門負責人統一收集審稿上交人力資源。集團設立部門職責、崗位說明書、工作流程圖統一建設小組,由人力資源中心進行初審,人力資源中心會同小組進行復審并終審,上交集團審批,結冊、下發、執行。
激勵機制:可由集團領導、行政總監隨意暗訪、調查聽取“民聲、民意”,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意見收集、統一,起草文件,納入公司相關制度中執行。
廣播站:廣播站的一系列文件資料已經發往生產一區,后期將把集團設備趕快配齊后,同李火生到生產一區進行現場調查、共同協商,需要時進行指導。制訂方法,爭取把一區廣播站辦成和集團一樣的效果。
**年工作計劃:
保險:結合2009年的保險繳納費用做出**年的參保人員、人數、繳納規劃;基本達到勞動與社會保障監管部門對我公司2009年的年審,以及基本可以規避或覆蓋一些關鍵工種有可能發生的工傷事故對事故本人或企業造成的損失;預計**年基本養老保險人員在原128人基礎上可增加30左右,達到160-170人;工傷保險參保人數在原158人基礎上可增加50,達到237人。
人員管理:針對新入職的人員:采取培養、管理有機結合——新人入職后,要按《新員工入職手續清單》辦理;每一個人都要通過崗前培訓,考試合格后憑《到職通知單》轉入部門,由部門安排工作位,部門領導委派指導老師進行指導、部門和人力資源中心進行試用評估考核!針對公司各部門的人員管理,建議在今年集團辦和人力資源開展的述職會議基礎上,結合既定的激勵機制,增加對每個人考核機制,且多關心下屬,分月或分季度的進行工作總結考核,時刻與之前對比,重視效率,重視成績。從工作上看成績,從生活體現關心。形成一種緊迫向前,揚優汰劣,互相尊重的環境。體現領導的仁、道。
表格管理:對人事方面的表格進行統一收集、分析,保留或精進適用表格,廢止不適用的表格,增進適應企業以后發展備用的表格,統一集中成冊,編號,下發各職能部門控制使用,以規范人事管理。
附:現有制度分析:
2009年修訂并下發了《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工作餐管理辦法》,《食堂用餐管理規定》。
**版下發的制度有29個,目前制度情況:
現有制度分析/分類
制度名稱
廢止制度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電話管理制度》、《微機室管理制度》、《員工準則及實施細則》
不適用制度
《員工證件證書管理制度》、《上崗證管理制度》、《關于增補新員工臨時管理辦法》、《浴室管理辦法》、《印章管理規定》、《員工考核制度》、《宿舍管理制度》
暫未用制度
《活動室、閱覽室的管理辦法》
修改待審批下發的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培訓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銷售管理制度》。
目前運行的制度
《業務員差旅制度》、《辦公用品管理制度》、《辦公自動化設備管理制度》、《文件收發管理
需增加的制度
《檔案管理制度》(可修訂《文件資料收發規定》),《員工考核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
其它
Q:一位朋友告訴我他們企業建立了年金,說是退休以后的收入也會比較高。請問,年金制度是否也同社保一樣,是企業必須負擔的責任嗎?退休后可獲得的那部分,是否也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北京 向先生
A:企業年金,是指企業及其職工在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自愿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不屬于國家強制內容,只有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并履行繳費義務、具有相應的經濟負擔能力、已建立集體協商機制的企業,在向勞動行政部門申報備案后,方可實行年金制。《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第7 條規定,企業年金所需費用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納。企業繳費的列支渠道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職工個人繳費可以由企業從職工個人工資中代扣。第8 條規定,企業繳費每年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十二分之一。企業和職工個人繳費合計一般不超過本企業上年度職工工資總額的六分之一。另外,企業年金屬于補充養老保險的性質,因此其收入不需要交納個人所得稅。
Q:我新到一家公司上班,一次因為考勤機有故障,所以我是補打的卡,其實我那天是準時上班。但公司說因為我是做人事工作的,下了一個處罰通知,要扣掉我600 元。之后我看了公司的相關規章制度,并沒有這樣的規定。請問600 元的罰款有沒有道理?
溫州 秦女士
A:首先要明確單位是因為什么原因對你罰款,是遲到、曠工,還是考勤機的故障問題;其次,在弄清罰款事由后要確認該事由是否存在;最后要看是否有依據,即規章制度或勞動合同中有沒有相關規定。如果制度中沒有相關規定,則不得罰款;如果有規定,還要看該制度是否
合法。
《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第11 條規定了企業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經濟處罰的七種情況,第16 條規定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但一般不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20%。同時還必須履行一定的程序,即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工會意見,允許受處分者本人進行申辯,慎重決定。
Q:我舅舅與出租車公司的合同是今年4 月17 日到期,公司在合同期滿之前30 天時問過他是否續約,但他還未來得及在相關文件上簽字就病倒了,前幾天剛接受了開顱手術。他累積工齡超過20 年,在該公司工作兩年半。請問這種情況下,醫療期為多久?關于手術等費用,公司也是負責到醫療期滿嗎?
北京 王小姐
A: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 條的規定,除勞動法第25 條規定的情形外,勞動者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自動順延至醫療期期滿為止。
關于醫療期期限的問題,根據《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3 條的規定,實際工作年限10 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年限5 年以下的醫療期為6 個月。在醫療期內,單位至少要保證你舅舅的病假工資,其標準為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的80%,即580×80%=464 元/ 月。由于用人單位只有義務負責承擔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醫療費,因此一旦單位不愿與你舅舅續訂勞動合同,就只有義務負擔醫療期之內的醫療費用。醫療期期滿后,你舅舅可以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享受一定的醫療補助。
Q:我是一名橡膠廠的噴涂工人,每天都要接觸二甲苯、丁酮、香蕉水等化工用品,我想咨詢的是,我國勞動法和職業病防治法都有相關的對從事有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發給崗位津貼的規定, 可是沒有具體的標準。我在網上查到湖南省有相關的標準,但沒有看到福建省的。請問具體的標準到底是什么? 而且工作兩年來,廠里從來沒有發過相關津貼,如果提請仲裁的話,是不是有一部分已經過仲裁實效了,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福建 小周
1)自2007年以來,焦煤公司所屬所有礦井均先后安裝使用了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由于項目建設時期由安全監察部門牽頭實施,以至于在后期的使用維護階段公司層面沒有明確的系統技術管理部門。另外,各煤礦內部的維護管理部門也不統一,有的由調度室負責,有的由通風區負責,有的由機運隊負責,難以進行歸口管理。2)公司層面和煤礦層面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不健全、不細化、不具體、不合理。3)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監測人數與實際入井人數不相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與考勤管理“兩張皮”。4)監測分站、讀卡器的位置和數量未能嚴格按照規程要求設計和安裝,不能滿足重要區域人員進出方向判斷及人員數量統計的功能要求。5)系統日志、記錄、報表設計不合理,填寫不完整。井下布置圖圖例不規范,更新不及時。6)故障識別卡大多未實行閉環管理。故障識別卡的管理流程普遍存在漏洞,管理臺賬上各種記錄設計不科學,填寫不規范。7)對井下人員定位系統認識不到位,對員工宣教不到位,員工對入井前須驗證識別卡有效性的意識淡薄,對故障識別卡不能及時維修、更換,仍攜帶入井。8)部分系統維護人員沒有有效上崗證,無法達到持證上崗的要求。
2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體系建設基本內涵
針對各煤礦人員定位系統存在問題,按照集團公司“012345”主動預防型安全管理模式,按照“抓系統,系統抓”的工作要求,焦煤公司通過對各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監督管理模式、方式和方法進行綜合調研,構建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具體包括以下六部分內容:1)完善系統管理制度,明確系統管理職責。根據焦煤公司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的現狀,結合相關文件精神,分別制定公司層面和煤礦層面的系統管理制度,同時明確各部門管理職責,做到有制度可依,各司其責。2)實行“三統一”,即:統一模板、統一圖例和統一制度范本。組織技術人員設計井下人員定位系統運維日志、記錄模板,制定井下設備布置圖繪制規范,編寫崗位責任制、技術資料、設備設施、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參考范本,并在公司所屬各煤礦推廣使用,有效規范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運維管理流程和模式。3)組織上崗證培訓和技術交流。針對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存在的問題及日常管理中經常遇到的難點和問題,組織系統運維人員和廠家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點對點、面對面的培訓和交流,逐項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疑難雜癥。對調度室值班人員進行定期培訓,保證熟練操作。與具有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中心結合,對系統運維人員進行上崗證培訓,保證所有系統運維人員持證上崗。4)實行“菜單式”對標檢查。按照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對標管理的要求,有針對性地編制對標檢查菜單,使檢查者和被檢者都能做到心中有數、有的放矢。對檢查出的問題按照“五定”原則和閉環管理的要求進行落實整改。5)開發信息系統,以信息化技術手段促進管理效果。充分發揮信息化管理部門的技術優勢,針對人員定位系統管理實際,組織技術人員自主開發信息系統,減少管理難度、復雜度,減少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6)加強煤礦自主管理。完善煤礦系統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安裝監測分站和讀卡器,加強對識別卡的管理,對故障識別卡進行及時維修更換。嚴格執行識別卡考勤,保證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監測人數與實際入井人數一致,杜絕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與考勤管理脫節的“兩張皮”現象。
3構建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體系
3.1制定系統管理制度
根據焦煤公司各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的現狀,依據《煤礦井下緊急避險系統建設管理暫行規定》(安監總煤裝〔2011〕15號)、《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完善基本規范(試行)》(安監總煤裝〔2011〕33號)、《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通用技術條件》(AQ6210—2007)、《煤礦井下作業人員管理系統使用與管理規范》(AQ1048—2007)、《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試行)》(豫煤安避險〔2012〕1號)以及《煤礦安全規程》等規定,在充分調研和征求多方意見的基礎上,編制“焦煤公司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辦法”,并以公司文件形式正式下發至各煤礦嚴格執行。同時要求各煤礦按照實際情況,分別制定適用于本單位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辦法,為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安裝使用和運維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3.2明確系統管理職責
在公司層面由分管信息化的部門負責行使對各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監督管理、考核、技術指導職能。由各煤礦負責本單位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安裝、使用和運維的管理工作。各煤礦針對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必須明確管理部門和礦處級行政責任人,指定系統管理責任人和2名以上專(兼)職技術管理人員。各煤礦生產調度室的調度員負責核對井下人數和監視系統的運行狀況。人員定位系統管理部門和礦生產調度室聯合值守,建立24h值班制度。
3.3編制統一的運維管理模板、圖例和制度范本
依據《河南省煤礦井下安全避險“六大系統”驗收標準及評分辦法(試行)》的要求,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設計出一整套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運維管理模版,包含“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日常管理日志”、“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故障登記表”、“井下人員定位系統設備管理卡”、“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巡檢維護記錄”、“井下設備使用前的調試記錄”、“人員定位井下分站備用電源測試記錄”、“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掘進和回采維護記錄”、“設備儀表臺賬”等16個記錄模板。制定井下設備布置圖繪制規范,編寫崗位責任制、技術資料、設備設施、交接班等管理制度參考范本。提升了系統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果。
3.4加強上崗證培訓,定期舉辦技術交流會
與煤礦安全培訓中心結合,針對煤礦井下人員定位系統運維人員開展上崗證培訓,保證人人培訓合格,取得上崗證,做到持證上崗。每月組織系統運維管理人員召開交流培訓會。培訓會采取規程學習、技能培訓、運維交流、現場指導以及現場考核等方式進行,使系統運維管理人員能夠按照標準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好每一項工作,確保系統萬無一失。
3.5強力推進“安全工作計劃管理”
為保障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管理體系的順利實施,強力推進安全工作計劃管理。首先,為建立一個上下聯動的長效機制,要求各煤礦每月定時上報系統運維管理月度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及時掌控系統運維狀況。其次,要求各煤礦定期對系統進行自查自糾,及時發現并整改系統運行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最后,要求各煤礦每月定期報送系統的備品備件信息,為后期完善系統做好準備工作,為領導決策提供第一手數據。
3.6大力推行“菜單式”對標檢查
為督促各煤礦高標準完成每月的工作計劃、高質量做好系統的日常運維管理工作、高效率執行管理制度,每月制定檢查菜單,對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運維管理進行對標檢查。各煤礦對系統的運行情況及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菜單”開展自查自糾,組織專業人員到現場進行“菜單式”對標檢查,跟蹤落實隱患的閉合情況,實現系統隱患閉環管理。
3.7實現安全隱患信息移動監控管理
實現安全隱患信息移動監控管理,真正做到“全天候”跟蹤管理。自主研發了安全隱患管理信息系統的PC版和移動手機版[4],將監測分站和讀卡器的安裝位置和數量缺失以及識別卡故障作為隱患管理,錄入安全隱患管理信息系統,將隱患放到聚光燈下,督促及時整改,保證系統功能完整。
3.8實現故障短信報警
實現故障短信報警,做到在第一時間發現故障,提高故障處理效率。為了更加及時地發現井下人員定位系統故障并快速處理,研發了“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短信平臺”,并獲得國家實用新型專利[5,6]。當井下人員定位系統出現人員進入限制區域、監測分站斷電、通信線路中斷、識別卡電池電量不足、數據無法寫入數據庫等現象時,系統會自動將故障信息以短信形式推送至維護人員的手機,有效避免了故障處理延遲的現象。人員升井后,能夠及時給本人自動推送此次下井時間、上井時間和井下停留時間。目前,該系統已在各煤礦投入運行,效果良好。
3.9加強識別卡和考勤管理
加強識別卡和考勤管理,確保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監測人數與實際入井人數一致。煤礦建立識別卡管理和考勤機制,嚴格執行識別卡的領取、使用、故障處理、消退以及銷毀等管理流程,強化閉環管理。調度室負責對每班入井人數進行統計、核對,保證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監測人數與實際入井人數一致。加強對員工進行宣教和約束,提高員工驗卡入井的意識。有條件的煤礦在井口處安裝虹膜考勤機和通道管理系統,并與人員定位系統進行深度集成,杜絕識別卡失效(電池沒電)入井、一人帶多卡入井、代替他人入井等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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