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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健詞:股票市場 股指期貨 市場交易制度
2004年10月18日,芝加哥期權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國股指期貨,隨后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也上市同類產品,目前新加坡交易所正在緊鑼密鼓地計劃推出中國A股股票指數期貨。
一、股指期貨的概念及功能
股票指數期貨—簡稱股指期貨,是以某一股票指數作為基礎產品的金融期貨產品。其經濟意義是買賣雙方約定在將來一定日期,按照事先確定的價格,交割某一股票指數的成份股票而達成的契約。它通過對股票價格趨勢持不同判斷的投資者的買賣,來沖抵股票市場的風險。
作為一種金融創新,股指期貨是金融期貨市場中產生最晚的品種,卻是二十世紀八十年代金融創新過程中出現的最重要、最成功的金融工具之一。與股票現貨交易相比,股指期貨交易其有交易成本低、杠桿比率較高、市場流動性好、能提供較方便的賣空交易等特征。此外,它還具備遠期價值發現、套期保值、資產配置、規避系統風險、保護長期投資者利益等多種功能。
隨著國內股票市場對外資開放,那些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在國內買賣股票的同時,勢必通過境外交易所利用A股指數期貨進行風險管理。因此,及時推出我國自己的股指期貨顯得尤為重要。
二、推出我國本土股指期貨的可行性分析
理論研究和實踐發展表明:一個國家或地區設立股指期貨必須滿足的幾個條件包括:證券市場初具規模;市場風險較高,投資者避險要求較為強烈;期貨和現貨兩市開市時間大致相同,能提供價值發現功能;投資者人數較多,市場較為活躍等。與此相對照,我國目前已基本其備了開設股指期貨的有關條件。
1.我國已經其備了一定的開設股指期貨的市場基礎和配套條件。我國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發展,一整套較為完備的交易、結算和監管體系逐步形成。市場期待已久的統一指數—滬深300指數也已正式。該指數未來很可能會成為股指期貨的指數期貨標的,成為股指期貨推出的前奏。
2.機構投資者日益成為證券市場的主體力量。隨著社?;鸬娜耸校覈善笔袌鲞M人了以機構投資者為主的時代。據統計,截至2004年年底,社?;鹂傎Y產達到1708億元,其中股票投資規模約184億元,占總資產的11%。
3.股權分置改革為股指期貨的推出掃清了障礙。在股權分置情況下,由于市場本身的諸多限制,導致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等難以推出。實現全流通后,隨著市場流通規模的擴大,做空機制、股指期貨的推出就不會加劇市場投機,反而會成為熨平市場波動的內生機制,且市場的創新空間也將大為拓展。
三、對我國順利推出本土股指期貨的幾點理議
從目前我國證券市場的現實情況來看,針對現階段開設股指期貨交易所面臨的法規、市場運行及風險控制等方面的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通過指數基金等彌補缺乏做空機制對套利交易的影響。從實際運作來看,開放式基金尤其是指數基金等大型機構投資者事先擁有大量與指數相關性極高的股票頭寸,當股指期貨價格低于合理水平時,指數基金可以按比例賣出指數成份股,同時買人相應量的股指期貨,從而削弱缺乏做空機制對套利交易的影響。從國際市場實踐看,香港、韓國等開設股指期貨時均沒有做空機制。香港1986年5月推出恒生指數期貨,1994年允許部分做空,1996年取消做空限制;韓國1996年5月推出股指期貨,1996年9月允許做空。所以,在中國開展股指期貨交易初期,沒有做空機制不會有太大影響,只要合約設計合理,建立嚴密的風險監控制度,還可以一定程度上防止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的價格偏離。待時機成熟時,再謹慎、穩妥地引人股票做空機制,完善證券市場。
(2)過度投機的防范。股指期貨既可被用于避險也可被用于投機,由于股指期貨交易中杠桿比率的存在,投資股指期貨的風險成倍地高于股票現貨。我國引人股指期貨必須重視對市場過度投機的防范,尤其是在引人股指期貨的初期。從交易規則和市場監管的角度看,可采取的措施有:適當提高保證金比例;對交易部位實行限制,規定持倉限額;實行價格限制;斷路措施;限速路障;信息披露;稅收政策。
(3)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體系。在股指期貨的風險管理系統中,政府監管部門的作用首先在于構建并維持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完善相關法規法律,修改不適合當前市場狀況的有關法律。如修改《證券法》相關條款,逐步引入股票賣空機制;修改《期貨市場管理暫行條例》,并且以此為基礎制定《股指期貨交易管理辦法》,并在該辦法下制定《股指期貨交易規則》。從長期考慮應盡快制定國家統一的《期貨法》,對股指期貨等金融期貨的監管、交易、結算、風險控制等進行具體法律規定。
(4)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組織機構。對于機構投資者來講,風險的控制包括高層和基層兩個層次。投資機構的風險控制意識實際上取決于高層的風險防范意識。高層管理人員在風險控制中發揮核心作用,必須對衍生工其的運作以及整個市場的運行有一個比較全面地了解,開展股指期貨的特性與風險研究,建立風險指標預警體系等。
【關鍵詞】管理,企業,道德風險
中圖分類號:C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要成為優秀的企業公民,必須有良好的企業文化及在此基礎上形成的道德價值。企業是由人組成的,企業道德價值狀況由企業家及其員工的行為所體現。道德價值高尚的企業一定存在具有相當約束力的道德管理機制。因此,科學地建設和完善企業道德管理機制,是市場經濟環境下的企業道德管理工作必須認真思考的命題。通過的完善投資機構的治理結構以及采取分段合約的辦法可以一定程度上解決人力資本風險投資中的道德風險問題。
二.委托項目管理(PM)模式的涵義
1.根據建市[2003]30號文,委托項目管理(即項目管理服務,PM)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在工程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和項目策劃;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竣工驗收)等服務,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安全、進度、費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項目管理企業一般應按照合同約定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從上述PM的涵義可以看出,在PM企業為業主提供的全過程或部分階段項目管理服務中,投資控制和設計管理都是較為常見的服務內容。而設計管理作為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聯系業主需求和現場施工的橋梁,對整個工程的質量、進度、造價控制和業主功能需求的滿足存在重大的影響和作用。因此,作為PM企業和PM現場管理人員來說,如何通過有效的設計管理去實現設計優化,從而達到為業主控制投資的目的,就顯得尤為重要。
三.企業投資道德風險的形成原因
1.制度缺陷
投資是人的一種牟利行為,而人的利益追求是沒有止境的,人的欲望一般是無限的,因此,在沒有制度約束的條件下,行為主體有可能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惜違背道德準則,因而形成道德風險。當有制度,但是制度有缺陷時,有缺陷的部分與沒有制度相比,其效果是一樣的。
現實情況是有投資制度但不完善。投資制度體現在法律法規、行政規章、行業規則與企業制度之中。例如,投資項目審批制度,股票發行與上市的審核制度,投資資金審計制度,工程招投標制度,等等。但是,投資制度并不完美。例如,《產業投資基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風險投資法》等法律還沒有出臺,使得投資領域的一些活動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
再如,投資損失賠償制度尚在探討過程之中,投資決策責任追究制度也不完善。制度缺陷還表現在監督制度不健全上。例如,風險投資業需要行業協會在制定行業規范、培訓從業人員、加強信息交流等多個方面發揮作用。但目前,我國僅在風險資本市場發達的地區才成立有風險投資行業協會,而許多地區并沒有成立風險投資行業協會。各行為主體所獲得的信息數量和質量有差異
各行為主體所獲得的信息數量和質量之所以不同,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參與投資活動的主體所處的位置不同;二是各主體獲取信息的能力不同;三是各主體的道德素質不同,其的信息數量和質量以及信息的時間不同;四是各主體均有獨立的利益,有時這些利益此消彼長,互不相容,他們必然按照對自己有利而對他人不利的原則來處理有關信息。
例如,股票發行人為了維持本公司股票的高價格,會選擇那些有利于維持股價的信息甚至編造虛假信息,而隱瞞那些不利于維持股價的信息,加之股票投資者處在股票發行人大門之外甚至遠離股票發行人,因此,股票投資者只能掌握股票發行人的一部分真實信息。在各行為主體所獲得的信息數量和質量有差異的情況下,如果掌握較多信息的主體違背道德準則,則其他主體往往難以察覺,因而違背道德準則的一方有可能達到自己謀取不當利益的目的,這就會刺激行為主體進一步違背道德準則,道德風險得以形成。由于信息不對稱是經濟活動中存在的一種常態,因而道德風險普遍存在。
假如不存在信息非對稱性,投資活動中的相關主體彼此完全知悉對方所處的環境及與投資運作有關的一切信息,并可以觀測到對方的行動及行動結果,則由信息不對稱而引致的道德風險就不存在了。
2.示范效應
在企業投資過程中違背道德準則的各主體,得到的回報有所不同。有的受到了懲處,而有的則并未受到懲處,或者與其獲利相比,受到的懲處較輕,因而產生“違規利潤”。違規利潤的存在有其客觀性,因為違背道德準則的行為一般具有隱蔽性的特點,成功的概率不為零。由于違規利潤具有少付出而多收益的特點,因此,具有較強的誘惑力。當一部分違背道德準則的主體未受到應有的懲處、反而獲得違規利潤時,就會產生不良的示范效應,加之人們所具有的僥幸心理,使一些人選擇違背道德準則的行動方案。
3.社會公眾的價值取向
市場經濟是競爭的經濟,也是經濟主體充分展示其才能的經濟,而人們衡量競爭結果和能力大小的標準往往是財富的占有量。在此大背景下,人們的價值取向往往是追求金錢的積累,而對于追求的手段卻不愿意甄別正當與否,加之人們的收入差距不斷擴大,社會分配不公的加劇,社會上對高消費生活有意無意的渲染,使得一些人產生心理不平衡,從而強化了人們不擇手段追求貨幣財富的價值取向。當社會公眾中持此價值取向的人數足夠多時,影響所及,就會有一部分人在企業投資活動中違背道德準則,從而給利益相關者帶來道德風險。
四.企業道德自律機制
1.企業道德自律機制及其表現形式
所謂企業道德自律機制就是指企業道德自律的一種結構和活動原理。企業道德自律是企業自覺履行對于他人和社會責任的道德意識。企業道德自律既是體現在企業文化中的一種強烈的職業道德責任感,又是員工在潛意識中依據企業道德準則進行自我約束的能力。
企業道德自律,首先表現為一種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是在企業文化熏陶下形成的自覺自愿的道德意識;其次表現為一種職業道德情感,是企業對他人和社會義務感的強烈表現。再次表現為企業所具有的一定社會的道德原則和規范,是企業員工意識中形成的相對穩定的企業信念和意志。最后表現為企業良心,企業良心是對企業責任的自覺意識,是企業員工認識、情感、意識和信念在職業活動過程中的統一。
現代經濟的發展,離不開股票市場的健康發展,這是世界上所有經濟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共同經驗。我國股票市場在短短十幾年走過了發達國家幾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發展道路,從局部試點發展成為全國性的大市場,上市公司從剛開始的幾十家增長到截止2015年一季度2 667家(A股),在籌集建設資金、分散金融風險、優化資源配置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是以公司發展為目標,以股價穩定為核心,在平衡企業內外部相關集團利益的基礎上,就與股利分配相關的各種事項所采取的基本態度和方針政策,它作為現代企業理財活動的三大核心內容之一,一直受到理論界和實務界的廣泛關注。股利政策不僅僅是一個利潤分配問題,它與債權人利益、股東利益、公司形象、公司的交易成本以及成本等都有密切的關系。根據股利政策的信號傳遞理論,一家公司發放股利的行為來源于資本市場上的信息不對稱,公司內部管理者了解公司的狀況,經營業績好的公司通過發放股利向投資者傳達這種積極的信號。投資者再根據企業的股利政策來判斷企業的經營狀況,從而做出投資決策。因此,股利政策往往具有較強的公告效應,它的公布可以對證券市場起到重大的影響作用,股利政策是否合理不僅關系到上市公司的內部問題,也關系到整個證券市場的規范運作和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股利政策直接影響公司股東的切身利益,我們要分析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以尋求適合我國國情的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方案。加強對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引導和監管,使中國股利分配政策趨于合理,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股利分配政策概述
(一)股利分配政策的含義。
所謂股利分配政策是指公司稅后利潤在股東所得股利和企業內部投資以及留存之間的分配選擇,是公司融資和投資活動的邏輯延續,換而言之,指公司何時發、是否發、發多少、怎么發股利的政策。最常見的傳統股利分配方式有現金股利、股票股利、負債股利和財產股利,它們都有各自的特點,適用于不同的公司狀況。
(二)股利分配政策的類型。
1.剩余股利政策。
剩余股利政策是指上市公司將稅后利潤先滿足公司的資金需要,剩余部分才用于股利發放。公司一旦遇到較好的投資機會,就會將企業的留存收益在保證最佳資本結構的情況下運用于投資,而將剩余的進行股利發放,這是一種低股利發放政策。由于留存收益是一種內部融資,所以這種政策會降低企業的資本成本,有助于公司優化資本結構,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當然企業用留存收益融資,其并非無成本,其資本成本是股東將資金留在企業的必要報酬率,也可以說是投資項目的必要報酬率。
2.固定股利政策。
固定股利政策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公司保持每股股利金額的相對穩定并呈現增長趨勢,這種股利政策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能夠增加投資者對公司的信任,向投資者傳遞企業經營業績穩定的訊息,刺激企業有效發展;還能夠使公司股價保持相對穩定的水平,該方法適合風險規避的投資者,為公司的融資以及投資都拓展了空間。
3.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以一固定股利支付率來支付股利的政策。這種支付方式將企業股利與凈利潤緊密結合起來,根據公司的盈利來決定股利發放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公司的經營壓力。但是這種股利政策會使公司股票價格隨企業業績不斷波動讓投資者覺得企業業績不好或認為企業操縱財務報表,必將使公司股價下降。
4.低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這種股利政策就是公司一般情況下只支付較低的基本股利,若公司經營業績較好,則會發放額外的股利作為報酬。這種股利政策具有一定靈活性和彈性,能夠有效緩解上市公司的資金壓力。
三、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股利分配形式多樣化且不穩定。
由于我國證券市場的上市公司不注重投資者的利益,即使是一些連續發放股利的公司,其發放數額在各年度分配也很不均衡。
對滬深兩市2004至2012的上市公司1 038家的股利支付水平以及形式進行分析,如表1所示,可以看出在這八年中上市公司連續兩年發放現金股利的為248家,占比23.89%,配股即發放股票股利為65家,總占比6.26%,即發放現金股利又發放股票股利的為62家,總占比5.97%。同理,連續三年發放現金股利的為172家,占比16.57%,配股即發放股票股利為18家,總占比1.73%,即發放現金股利又發放股票股利的為15家,總占比1.45%。連續四年發放現金股利的為91家,占比8.77%,配股即發放股票股利為7家,總占比0.67%,即發放現金股利又發放股票股利的為5家,總占比0.48%。連續四年發放現金股利的為87家,占比8.38%,配股即發放股票股利為和發放現金股利又發放股票股利的均為0家。在2009年進行現金分配的640家公司中,到2013年僅有300家連續5年現金分配,比例僅有51%。而且,我國企業缺乏年中和季度分配,2014年上半年,即使在證監會分配新規的促進下,也只有33家公司選擇了在上半年進行現金分配。
(二)個別公司異常高派現。
依據理論的觀點,公司分派股利是為了減少成本、減小委托矛盾。股權越集中的話,大股東對企業控制越大,其成本就越小,對現金股利要求就越小。但是,我國股權高度集中,存在一股獨大以及內部人控制的現象,對現金股利卻要求更多,這種現象,也稱為“異常高派現”。
這種現象不但用本年的收益發放現金股利還用了往年的收益發放股利。以用友軟件為例:其股票2001年上市,王文京幾乎擁有用友所有的法人股,占總股本的55.2%。當年用友公司的凈資產值是1.12元/股,上市的第一年就推出10派6元的高派現的股利政策。因此,非流通股股利收益率為53.57%,只要兩年就可以收回其全部初始投資。而流通股是以高溢價36.68元每股認購的原始股,其股利收益率僅有1.64%,100年也收不回其初始投資。
大股東通過上市公司實施高派現的行為把上市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分盡,或者一方面實施高派現,另一方面又像流通股股東進行再融資。因此,現金分紅也常常成為大股東掏空上市公司的一種手段。
(三)股利分配政策波動性大,缺乏連續性。
一般來講,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應該是平穩、連續的,這樣才有利于發揮股利政策的信息傳遞功能,維持公司的良好形象,而我國股利分配政策就帶有很大的隨意性和不穩定性。下面以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為例,根據公開資料顯示:萬科A 2006年度分紅派息和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方案為:每10股派現金1.5元(含稅),轉增5股。在房產市場火熱的2007年,萬科每股收益是0.45元,分配方案是:向全體股東每10股派1.00元(含稅)。在2008年每10股派0.5元(含稅),2009年每10股派現0.7元(含稅)。由此可見,我國大多數上市公司沒有明晰的股利政策目標,在股利支付上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和盲目性,從而導致股利政策波動性較大,不連續。
四、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問題原因分析
(一)股利分配決策不科學,隨意性較大。
由于我國資本市場和股票市場還不是很發達,很多投資者都不是“投資”而是“投機”,他們大部分缺乏理論知識以及實踐總結,相比于資本利得,投資收益即現金股利收益有限且稅率較高,會增加投資者的稅負,所以很多投資者對發放股利不是很看重,這樣就造成上市公司沒有把股利分配政策放在很重要的地位,忽視投資者的利益,只一心最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很多公司操縱盈余,以少發放或者不發放股利。
(二)上市公司粉飾報表,利潤表質量不高。
上市公司為了維護自身利益,而忽視投資者利益,他們經常通過操作盈余來粉飾報表。使實際利潤與賬面利潤差距很大,從而達到自身目的。根據滬深兩市2013年披露的情況,部分上市公司通過調節資產減值損失的轉回、資產處置利得、股票或債券的短期投資收益以及政府補貼等非日常收益來增加稅后利潤。上市公司為了追求華麗的“外表”,而過分的粉飾報表,這種人為的操控利潤的行為導致后面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時候,失去了主控權,最后企業便有了股利分配不穩定不連續的現狀。
(三)股市不規范,市場不成熟。
我國的股票市場發展較遲,相比于西方發達國家而言無論從制度規范還是管理理念方面都要落后很多年,中國的股票市場目前為止還是投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投資市場,這個市場監控層不成熟、能力有限,投資者不成熟,基金券商保險等操作不規范,尤其大小非的問題最不規范。從管理和穩定發展的角度來講,穩定規范的市場,更符合大多數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我國很多散戶投資者,所以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必須完善股票市場的運行機制。
五、我國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改善建議
(一)從政府監管部門層面規范的建議。
1.對股票股利的規范。
目前許多上市公司通過配股而使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的長期發展,這當然是可行的。但是有些上市公司即使沒有良好的投資項目,依然不將利潤返還給投資者。長期如此將帶來不良后果。針對有些公司不考慮公司的股本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好的在投資項目而將利潤留存、任意發放股票股利的現象,應對送股的公司要求其在年度報表中披露轉作股本的可分配利潤的用途和投資方面的信息。這樣,既可以讓投資者對送股公司的股利分配進行評價,減少信息不對稱,保護投資者的利益,還可以規范送股公司的行為,督促其充分考慮股東的利益,使其行為符合股東利益最大化的目標。
2.對現金股利的規范。
上市公司發放現金股利,有利于投資者對股票市場持有正確的態度,即通過投資股票獲取現金股利收入的方式取得投資回報,從而糾正我國股市過度投機的傾向,有利于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目前,我國現金股利收入要交納20%的所得稅,而資本利得暫時不需納稅的稅收政策無疑制約了股東對現金股利的偏好,鼓勵股東從股票的資本利得中獲得收益。由此可見,通過稅收減免稅收政策培養股東的現金股利偏好,使股東成為制約公司股利政策制定的一支重要力量,有著重要意義。另外對于實行分配股利的上市公司,應規定最低的派現比率。這樣,一方面保證進行分紅派現需要的真實利潤,減少上市公司粉飾報表,虛增利潤;另一方面,通過派現可為股市注入一部分新增資金,以利于完善股市自身的造血功能。
3.對不分配的規范。
由于上市公司不分配現象越來越普遍,從而使得廣大的投資者的利益受到損害。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真正做到讓上市公司及時分配,證券監督部門現階段應首先規范股利分配行為,明確規定上市公司的分紅時間,限制公司通過過分保留盈余進行內部籌資。當公司每股未分配利潤達到一定金額時,必須向股東支付現金股利,否則國家將對其課以一定程度的稅賦,以改變上市公司將權益資金作為“免費午餐”的不道德理念。
(二)從上市公司層面規范的建議。
上市公司首先應對公司的投資項目進行嚴密的可行性分析論證,確定合理的資金需求量,并根據企業長期以來的財務狀況,做出正確的股利政策抉擇。得當的股利政策既可以為企業提供低成本的資金來源,又可以為企業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激發廣大投資者對公司的投資熱情,從而使公司更能穩定健康的發展。積極引導上市公司根據企業自身狀況制定適度股利政策,可以避免資本的盲目擴張,適度股利政策目標在于實現公司價值的較大幅度的提高,滿足公司盈利性投資需求的同時減低融資成本、實現股權結構穩定。選擇正確的股利政策對企業、投資者、市場健康都是有好處的。
(三)從投資者層面規范的建議。
關鍵詞:財務風險;防范措施;內控機制
在企業快速成長的過程中,能否保持企業財務狀況穩定是企業生存和發展關鍵。隨著市場競爭的愈演愈烈,要求企業必須要有危機防范意識,并建立起科學的防范及化解企業財務風險的內控機制,以確保自身健康的發展。
一、企業財務風險的基本含義
企業作為現代社會經濟主體之一,更是時刻都面臨著各種各樣的風險。財務風險是便是其中之一。所謂財務風險就是指在企業各種財務活動的過程中,可能會受到一些難以預見或無法控制的因素影響,造成企業財務狀況不穩定,而使企業蒙受損失。一般來講,財務風險包括融資風險、投資風險、經營風險和流動性風險等。
二、企業財務風險形成的原因分析
1.高負債率,帶來融資風險
融資風險指的是由于經濟環境和利率等因素的變化,由于企業籌集資金而給財務成果帶來的不確定的風險,尤其是企業本身籌資結構的不合理導致的風險。我國企業資金的來源分為自有資金和借入資金。由于人們對于財務杠桿理論理解上的偏差,我國企業從資本結構來看,普遍存在著資產負債率較高的情況。據新華社報道,國資委研究局局長、新聞發言人彭華崗近日稱,目前半數以上央企平均資產負債率超過65%。此外,企業負債結構很不合理,長期負債較少,短期負債較多,一旦市場銷售出現問題,很容易產生支付危機。如果銀行方面對企業失去了信任,很可能會縮減對該企業再次放貸的規模或者抬高貸款的利息,這必然加大了企業的融資成本,帶來較高的融資風險。
2.決策不謹慎,導致投資風險
所謂投資風險指企業進行投資后,因市場需求變化而造成最終收益與預期收益偏離的風險。企業的投資分為對內投資與對外投資和直接投資與證券投資等形式。在制定投資的決策時,一些企業不夠謹慎,投資盲目,對投資風險的認識不足,從而導致企業投資損失巨大,增加了企業的財務風險。還有一些企業在投資決策過程中,決策所依據的經濟信息缺乏全面性、真實性加之投資決策者的決策能力低下等原因,使得他們對投資項目的可行性分析和研究產生了重大偏差,從而造成投資決策失誤,導致巨大的投資風險。
3.資金收回慢,形成流動性風險
流動性風險是指企業資產不能正常變現從而造成償付能力弱化的可能性。在現代社會,企業與企業之間存在著形式多樣的商業信用,賒銷就是其中的一種。賒銷是以信用為基礎的銷售,所以賒銷俗稱為信用銷售。一些企業為了擴大銷量,往往會采用賒銷方式銷售產品,以此來擴大市場占有率。一旦企業盲目賒銷,在信用銷售過程中對客戶的信用等級了解不夠,極易造成大量應收賬款長期無法收回,乃至成為壞賬。資產長期被債務人用,必然導致企業流動資金的不足,無法進行再投資或歸還到期債務,嚴重影響到企業資產的流動性。除此以外,存貨是在企業中比重相對較大的一種流動資產。如果存貨超儲積壓,也會占用大量資金,一旦存貨變現渠道受阻,必然會加大企業的流動性風險。
4.供、產、銷等各個環節不確定性因素,造成經營性風險
經營風險是指在企業的生產經營過程中各個環節不確定性因素的存在,導致企業資金運動的遲滯所產生得風險。經營風險主要包括采購風險、生產風險、銷售風險等。經營風險的直接后果是造成企業持續虧損,業績下滑。造成經營性風險的原因很多,供、產、銷等多個環節的不確定性因素都可能帶來企業的經營風險。然而企業經營管理體制和理念的落后是其主要原因。一些虧損企業普遍存在經營管理水平不高的現象,不結合企業的實現情況,不進行科學的經營決策,這必將影響企業的財務結構,從而形成間接的財務風險。
5.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最終導致企業的高綜合財務風險
內部控制制度是指為了保護企業經濟資源的安全、完整,一個企業利用內部分工而產生的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關系,并予以制度化、系統化、規范化,使之成為一個體系。2008年6月由我國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和保監會聯合正式《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成為我國推動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一項重要舉措。然而,從這幾年實踐來看,情況卻不盡理想,許多企業大多沒有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即使有,內部控制制度往往難以有效地實施。特別是一些企業管理與監督合二為一,缺乏產生損失后的責任追究制度,難以進行有效的約束。更甚者一些企業對財經紀律置若罔聞,財務風險極易發生。
三、企業財務風險的防范措施
1.積極擴大籌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
企業在籌資時,除了可以采用銀行貸款以外,還可以采取發行股票、發行債券、融資租賃等其他方式來籌集所需資本。企業應該根據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的大小來選擇對自身最有利的資本結構,在風險和利益之間尋求最佳配合。爭取實現融資成本最低,風險程度最小,投資收益最大的最佳資本結構。在比較好的市場環境中采取進取型策略,在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做了較充分的估計和準備的基礎之上,借入資金可以適當多一些;在不利的市場環境中,籌資時應該謹慎行事,借入資金不可過多,等待有利時機調整資本結構,這樣可以有效地控制財務風險。
2.謹慎決策,保證投資收益的實現
投資風險可以通過控制投資期限、控制投資品種的方式來控制。眾所周知,投資期限越長,投資風險就越大,因此企業應該盡量控制投資期限,選擇短期投資。在進行證券投資的時,可以選擇若干品種組成投資組合,通過投資組合中各品種風險的相互抵消來降低整個投資組合的風險。也可以采用D系數的分析法或資本資產定價模型來分析風險程度,從而降低投資風險。如果D系數小于l,說明股票投資或投資組合的風險小于整個證券市場的平均風險水平,可將其確定為風險較小的投資對象??傊?,應謹慎的制定投資決策,充分考慮影響投資收益的各種因素,盡量運用科學的決策模型,采用定量計算及分析方法進行決策。
3.制定合理的策略,保持資產的流動性
眾所周知,現金、應收賬款、存貨等項目是企業的流動性較強的資產。因此應該確定最優的現金持有量、加快應收賬款的回收以及確定最佳的庫存量等。保持資產高度的流動性是企業減輕財務壓力、防范財務風險的重要保證。在保持資產的流動性的同時,企業必須合理安排好資金的使用。在安排資金使用上要考慮到各項貸款和借款的到期日、利息的支付日、應收賬款的期末余額以及存貨的庫存結構的各種影響因素。充分考慮到企業用款的高峰期和低谷期,實現資金合理使用,以避免資金使用不當、資產的流動性弱化所帶來的財務風險。
4.科學經營,積極防范經營風險
企業管理層應當針對重大的經營性風險因素的管控問題,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和行業特點,采取具體措施,科學
經營,積極的應對經營性風險。具體包括:做好年度采購預算及策略規劃;重視供應商的篩選和評級,慎重選擇供應商;嚴格審查訂貨合同,完善合同條款;與供應商建立并保持良好的合作關系以降低質量、交貨期、價格、售后服務等方面的采購風險。企業在確定生產何種產品時,應先對市場做好調研,生產的產品要適銷對路,市場對產品的需求越穩定,企業未來的經營收益就越穩定,生產風險也就越小。此外,銷售價格是決定產品銷售收入多少的重要因素之一,銷售價格越穩定,銷售收入就越穩定,銷售風險也就越小。可見,企業只有形成科學經營管理體制和理念,積極防范供、產、銷等各個環節可能產生的風險,才能穩定未來的經營收益,從而達到降低經營風險的目的。
5.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建立健全內控機制
企業財務風險的高效管理得益于企業上下一心的全員參與。只有加強企業員工的防范財務風險意識,把風險管理的觀念和行動落實到每個人的身上,才能從根源上防范風險。此外,企業風險的管理必須有制度上的支撐,即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應包涵以下幾方面內容:
(1)建立風險管理制度。內控機制的核心是建立一套系統的、有效的管理機制,它包括業務運營管理機制和風險管理機制。尤其是后者的建立對防范財務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2)成立風險管理組織機構,使之成為風險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制定本企業的風險管理方案、進行重大風險業務預測與決策、組織評估風險程度以及發生風險后的處置工作等。
隨著經濟的發展,金融業成為每個國家的重點產業,金融資源配置逐步市場化,金融創新迅猛發展,金融活動日趨國際化,同時結合產業國際化發展的需要,高等教育需要培養出既熟悉本國宏觀金融體制與規律,又精通微觀金融市場運行機制,具備扎實的國際金融市場理論知識和實踐技能,有良好的心理素質和競爭意識的高層次、應用型、國際化金融人才。而這些人才的培養必須依賴于高校金融課程的學習。因此,金融學”三核多維“課堂教學模式的提出具有現實價值。
(一)“三核多維”的內涵
“三核”分為兩個層次:(1)以教師、學生、課程為核心;(2)以班級、專業、年級為核心。“多維”主要指以下幾個維度:課堂嵌入維度、系統推進維度、創業實踐維度、校企合作維度、實驗實訓維度、案例教學維度、專題研究維度。“三核多維”的有效融合旨在培養創業型和創新型、應用型的復合金融人才。“三核多維”主要結合本學院本系的實際情況而提出,力求服務于本土經濟的發展。
(二)“兩創型”金融適用型復合人才的內涵
現代金融適用性復合人才應具備的基本素質包括:理論功底和知識結構的融合,洞察力與判斷力的敏捷與超前,國際化的競爭能力,熟練的計算機技能,國家相關政策的良好認知能力和創新思維,符合職業要求的道德修養和職業守則。除具備以上基本素質外,“兩創型”金融人才更需要具備創業型和創新型的能力,這不僅是時展的必須,更是未來高等教育培養人才的改革方向。由于目前高等教育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不能滿足社會實際發展需要,課程設置和教材本身與金融業的快速發展相比較為滯后,且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實施缺乏對實踐能力培養的重視度,因此,高校金融教育必須以市場為依托,以就業和創業為導向,以創新能力培養為目標,來設置課程體系和教學目標,以適應市場化、國際化、實踐性的社會需求;從課程體系設置、強化專業基礎理論、注重教學方法和手段與實踐能力培養、加強模擬實驗室和校外實訓實習基地建設;同時注重與相關企業的合作,使金融學“三核多維”課堂教學研究更有成效。具體來說,首先要不斷提升教師本身的專業水平和學生本身的專業學習能力,以及課程體系設置的合理化水平;其次要注重了解不同專業、不同班級、不同年級對金融課程的學習需求和未來在社會實踐中的應用需求,甚至學生本身的喜好與特長。教師、學生、班級是金融學課堂教學的三大核心與實體,因此,在“三核”的基礎上探索多個維度與三個核心的有效結合,將有助于金融實踐型人才和兩創型人才的培養。
二、國外實踐對金融學“三核多維”研究及其實踐型和兩創型人才培養的啟示
國外的相關調查研究為金融學“三核多維”研究及實踐型和兩創型人才培養提供了可行性分析的基礎。Vesper和Gartner曾對941所大學進行了問卷調查,回收了233所美國大學、16所加拿大大學、62所其他國家大學的有效問卷,結果發現,給本科生開設課程最多的前10名相關課程中創業投資與私人權益課程正是針對金融課程與人才培養,以及社會需要相結合產生的結果。這為“兩創型”人才培養提供了理論借鑒。著名的百森商學院的帝蒙斯教授根據課程整合理論構建的“創業學”課程體系提出創業企業融資,為金融課程學習提供了理論指導。麻省理工學院曾提出一項旨在提高大學生動手能力的教育性實踐計劃,目的是為了培養各行各業的領導者,并能在實踐中真正成為可以獨擋一面的人才,試圖讓學生既了解法律,又了解經濟、商業,同時能勝任各種有助于將所學知識運用于實踐的各種兼職及全職工作,而這些工作有助于大學生將所學書本知識運用到實踐中。還為學生提供去海外實習的機會,如去法國、印度、新加坡和中國等國。英國的“做生意”計劃為金融學“三核多維”研究和“兩創型”人才培養探索起到了校外實訓的指導性和指向性作用。英國于2005年發起一項中學生“做生意計劃”,要求12-18歲的中學生必須參加兩周的商業培訓課程,以促進經濟發展。培訓內容包括從銀行獲得貸款的方法、培養學生做好職業選擇與就業工作的心里準備,培養他們探索創業的興趣和能力。
三、金融學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教學模式不符合時展的需要
當前,我國高校金融學的教學內容只注重理論知識的灌輸,缺乏與現實金融發展態勢相聯系的教學機制,學生對金融知識的學習只處于抽象的想象狀態。
(二)培養層次上缺乏明確的分工,培養目標不清晰,需借鑒國外的成功經驗有針對性地培養復合型人才
國外對金融人才的培養一般分為三個層次:本科、碩士和博士。本科階段是通識教育,一、二年級的課程基本上強調學科基礎和素質教育,在三、四年級才進行專業教育;碩士階段主要是培養高級的技術型、管理型、研究型等專業人才,甚至三者兼具的復合型人才,旨在實現高等教育與社會需要不脫節,可以從事金融實際操作,金融產品開發與定價策略、金融行情預測、風險規避等高精尖人才;甚至培養專門從事理論研究、政策研究和實踐教學等方面的專業人才,最終獲得博士學位。
(三)當前的金融學教學缺乏與我國經濟狀況以及地方經濟實際發展狀況的有效結合,金融學科模式有待進一步融合發展
目前,我國的金融學科基本形成了兩種不同的發展模式:一種是“經濟學院模式”,重點關注理論和宏觀問題,貨幣銀行學、金融經濟學、國際金融經濟學等作為重要課程來開設;另一種是“商學院”模式,重點關注實踐或微觀問題,注重公司金融的學習,資本市場、投資、公司財務、金融工程、期權與期貨的相關實務性課程成為最重要的課程。
四、金融學“三核多維”研究的主要內容及其實施途徑
(一)構建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開放式教學平臺,實驗與實訓相結合的教學體系
以教師、學生、課程為“三核”,結合“課程嵌入”“創業實踐”“實驗實訓”“校企合作”四個維度展開實踐教學研究。以市場為依托,以就業和創業為導向設置金融學課程的教學設計方案。教師以挖掘學生的特長和興趣愛好為出發點,結合金融學課程本身的特點,以及現實社會對金融業的實踐需求為目標,形成以銀行、證券和保險三大板塊為主體的綜合實踐教學體系。實訓教學體系主要指在學習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實驗與實訓相結合,使課堂教學環節系統全面、合理、有效,具備科學預見性與動態發展的循環優化。設計與企業、銀行相結合的創業、創新項目,以提高學生實踐業務能力和創新能力為主導,加強實踐業務操作水平為首要目的的實訓教學體系。
1.銀行實驗實訓———學校與銀行合作
銀行相關知識是金融學課程的重要內容,是專業基礎理論知識的重要組成部分,而實踐教學作為理論教學的有效支撐有利于學生對金融理論知識進行實際運用,并達到認知———基本操作———綜合應用———為客戶高效辦理業務的逐步推進原則,因此,這樣的課程教學設計方案不僅激勵著教師專業水平的進一步深化和提升,更貫穿于學習金融學課程的各個年級的學生。在平臺建設中,對低年級學生設計基礎實驗,專項實驗或專項研究,個案分析或案例研究,對高年級學生設計融合多門課程、多項專業知識的綜合實驗。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仿真模擬的相關業務操作。拓展學校與銀行的合作,讓學生有機會進入銀行實訓學習和操作。確定實訓內容實習內容。實訓實習內容包括:柜員基本技能、信用卡業務、賬務處理、存貸款業務、對公業務、個人業務等。
2.證券實訓操作———學校與證券公司合作
證券實訓業務主要包括:股票、基金、期貨、外匯等業務的仿真模擬。模擬股票交易,股票投資賬戶的開戶、賬戶資金管理、證券業務的客戶服務、投資與咨詢、期貨模式等。證券實訓操作主要針對大三、大四學生,他們具備一定的專業基礎,接受能力相對較強。同時,鼓勵學生進入證券公司進行實習,在實踐中培養業務操作能力,為即將踏入社會實踐或簽約單位的學生提供實踐機會,以求達到單位所要求的操作標準。
3.保險實訓操作———學校與保險公司合作
社保是典型的每個大學生都會使用的一種保險,借助此特點,讓學生對保險業有正確的認識和了解。對車險、財產保險、人壽保險、人身保險等最基本的保險品種有較正確的認識。利用情境教學和進入保險公司兩種途徑實現對保險營銷、保險出單、核保、理賠等做一個系統全面的了解。通過循序漸進的教學引導和仿真模擬,以及實戰實習經驗使學生獲得與真實社會經濟活動類似的學習效果,激發學生主動思考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學生走上銀行、證券、保險類工作崗位奠定堅實的基礎,同時為學生創業解決資金融通問題提供解決路徑。
(二)大量引入案例與專題研究,在實踐中激發學生興趣,為學生未來的就業提供指引
1.案例研究既有助于開闊學生視野,并開發學生的思維
首先,結合金融學課程本身的特點,選擇合適的案例材料,案例需與教學內容密切聯系,且能夠加深學生對課堂知識的理解,案例設計要盡量與當前的金融熱點、難點相結合。金融本身極具時效性,案例的合理選擇不僅能開闊學生的視野,更能激發學生的思維,教學效果也會越來越好。案例既可由教師選取,也可由學生選取。教師選取可以緊扣教學大綱的要求,便于教師課前設計,更好地把握教學過程。學生選取可以提高學生的積極性,便于教師了解學生的學習興趣和關注點,并有助于培養學生的表達能力。其次,處理好傳統教學與案例教學的關系,保證在掌握基本理論知識點的基礎上開展案例教學,處理好傳統教學與案例教學的時間分配,實行課上與課下相互結合,課前預習與課后復習鞏固相結合,課堂上被動聽講、主動表達觀點、跟隨教師思維進入全方位學習狀態為一體的案例教學學習。
2.專題研究有助于提升學生科研能力和實踐調研能力
將實踐問題理論化,理論問題實踐化是專題研究的特色,專題研究不僅是金融熱點、難點問題的提出,更是對具體問題的深入研究,不僅有助于豐富學生的金融知識,更有助于學生真正尋找解決實踐問題的途徑,帶動學生進入相關領域,真正了解當前金融實踐。同時也激發教師對熱點、難點的深入剖析,進一步提升專業水平,更好地教授學生適應市場變化和需要的能力,如銀行利率波動、外匯兌換、人民幣貶值、直擊華爾街、互聯網金融、資產證券化實踐、P2P資本泡沫、中小微企業信貸、融資租賃手法、汽車金融、旅游金融、農村金融等相關專題,學生可以結合本土地方經濟特點展開實地調研,根據實際情況剖析現狀及問題所在,通過此種方式提升學生主動探究的能力,并有助于學生將所見所聞上升到理論層面,并以書面報告形式展現出來,提升學生的綜合素養和專業能力。
(三)“三核多維”相結合,系統推進合理考核評價體系的建立
1.在傳統教學、案例教學、專題研究、實踐實訓教學、模擬教學基礎上轉變傳統的考核理念與教學理念
實行全方位的考核制度,并建立合理的評價體系。從作業、發言、出勤、案例分析報告、專題研究報告等多方面按比例實施客觀考核,不再單純地以期末考試成績作為考核標準,實行三核多維全面系統推進,建立有效合理的綜合考核評價體系。
2.在教學條件建設上,重點加強實踐條件建設、教材建設、圖書資料建設及現代化教學手段建設,并要求學生做實際調查。
加強學生自覺調查,積極調研的主動性,加強對社會需求的調研,重視從畢業生處反饋信息,隨時調整教學有關內容,適應社會需要。
3.在教學狀態建設上,為提高課堂教學與實踐教學質量,將不同年級,不同專業,不同班級的成果共享,互相學習,互動式學習,加強學生之間的專業交流。
關鍵詞:貸款出售;簡介;文獻綜述
貸款出售,loan sales, 是指銀行將貸款視為可銷售的資產,在貸款形成之后,進一步采取各種方式出售貸款給其他投資者,收回貨幣資金并從中獲得手續費。在我國,貸款出售業務又稱為貸款轉讓或信貸資產轉讓。
在傳統的銀行業務中,銀行形成貸款后會將該筆貸款持有至到期日,而在貸款出售中,銀行在貸款到期之前將貸款出售給第三方并提前收回貨幣資金。在此過程中,貸款合約本身并沒有改變,而是又創造了一新的合約,這一合約是貸款出售行與貸款購買者所簽訂的,指明購買者擁有該筆貸款的未來現金流收入。
貸款出售首先涉及的是貸款出售銀行和貸款購買者,其次涉及到借款人,再次涉及到銀行儲戶。最后是從整個市場的角度考慮,涉及到貸款出售的定價、市場的流動性、效率、對福利的影響以及對其他市場的影響。
從目前的研究看,絕大部分研究集中分析貸款出售行和購買者的關系,主要考慮貸款出搜的有利影響、缺陷以及如何克服缺陷,并對影響因素與貸款出售市場的實際情況作了實證研究。部分文獻研究了貸款出售對借款人的影響,而少數文獻建立模型研究了貸款出售行與儲戶的關系。除此之外,有文獻從總體效用、市場流動性的角度對貸款出售作了分析。
本文介紹了貸款出售的形式、與資產證券化的區別、市場發展概述,并從貸款出售的缺陷及解決、對銀行的影響、對借款公司的影響三個方面對現有的文獻進行了總結,最后指出了可以進一步研究的方向。
一、貸款出售的形式
貸款出售有不同的形式,對其劃分標準也有多種,通常是根據貸款出售對權利、義務轉讓程度的不同將貸款出售分為三種基本形式:參與(participations)、轉讓(assignments)和代替(novations)。
貸款參與(participations)是賦予購買者(全部或部分)獲得標的貸款未來現金流的權限,這是最常見的貸款出售的形式。貸款參與合約僅僅是出售行與購買者之間的合約,并沒有轉讓原有合約的權利義務,購買者依賴出售行去執行原有的貸款合約,包括對借款公司的監管、對抵押物的管理、對現金流的收回等。投資者對借款人無權限,借款人甚至有可能不知道自身貸款已被出售。若借款人被告知其貸款被出售,則稱之為顯露的貸款參與;否則,稱之為隱蔽的貸款參與。
貸款參與通常適用于出售行希望在借款人與購買者之間維持一定的距離。它通過否決購買者直接與對借款人接觸的權利,來保護出售行與借款人之間的關系。同時,它也可將借款人與其不愿意接觸的購買者隔離開來。
貸款轉讓(assignments)是直接將貸款關系從銀行轉讓給貸款的購買者,也將銀行的權1利轉讓給購買者。受讓者不僅有權擁有該筆貸款的未來收入,而且有權直接干預借款人。然而,貸款轉讓并沒有轉讓銀行對借款人的義務(例如:貸款承諾等),也沒有轉讓基于銀行自身特征的某些權利(例如:稅收優惠等)。這是貸款出售較少使用的方式。
貸款代替(novations)是最少使用的形式,是把銀行所有的權利、義務都轉移給購買者。原來的銀行完全消失,由貸款購買者作為新的行為主體來代替。一般而言,除非在原有合約中有相關規定,否則,這種形式的貸款出售需征得借款人的同意。
貸款出售的另一種常見分類方法是根據貸款的出售價格占貸款面值的比例大小將其分為價值貸款(par loans)和受困貸款(distress loans)。以貸款面值的90%或更高的價格出售,稱為價值貸款出售;相反,以低于貸款面值90%的價格出售,稱為受困貸款出售。
二、貸款出售與資產證券化的區別
貸款出售與資產證券化有很大的相似性,但能否將貸款出售歸類為資產證券化,不同學者有不同的看法。Salm(1985,1986), Pavel(1986), Pennacchi(1988)認為貸款出售涉及到交易以前被認為是不可交易的資產,因而將這一過程統稱為“資產證券化”。
但更多的學者認為貸款出售不同于資產證券化。其中,Greenbaum(1987)認為,證券化包含著資產質量的轉變。通過資產池、信用增級和現金流的分割、剝離,證券化增加了流動性,減少了信用風險,重組了現金流結構,從而轉變了資產的質量。而貸款出售僅僅將貸款的形成與貸款的融資區分開,不包含貸款質量的轉變。
Haubrich and Thomson(1996)認為法律和會計準則將貸款出售與資產證券化區分開。他們認為,銀行希望避免將貸款出售歸屬為證券化,從而避免聯邦證券法律管制以及披露,報告要求和相應的法律懲罰,為達到這一目的,銀行在簽訂貸款出售合約時特別注意與資產證券化的合約相區別,比如說,合約規定貸款很少被再出售而證券可被反復出售。在會計方面,銀行想將貸款從其資產負債表中移出,則在貸款出售的過程中沒有給購買者提供追索權,且貸款被出售至到期日,這與證券化也有很大的區別。(更多細節,見Morris,1991或者Gorton and Haubrich,1990)
除此之外,Karaoglu(2005)認為貸款出售僅僅是資產的出售,而證券化則包含著未來預期收入的資本化。Strahan(2008)認為,貸款出售與證券化的不同也體現在貸款的規模上,貸款出售包含著大額貸款,而證券化是通過小額貸款形成資產池來得到足夠的規模。
三、貸款出售市場的發展概況
貸款出售在西方國家出現已經有一百多年的歷史。該類交易零星發生,發展緩慢。進入80年代后,美國的貸款出售市場有了急速的發展。雖然期間因在1987年股票市場破裂的影響,貸款出售的交易量在1990年跌至約10億美元。但隨后,貸款出售的數量又快速增長。從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貸款出售已經成為一項重要的銀行業務。美國二級貸款市場從1991年的80億美元交易量發展到2005年的1763億美元交易量,年增長率達到25%(Drucker and Puri,2007)。
在市場建設方面,1987年,貸款定價公司(LPC)出版發行了Gold Sheet,提供對市場走勢、貸款價格指數的詳細分析。1995年,貸款辛迪加和交易聯盟(LSTA)成立。隨后,LSTA為一級、二級貸款市場創造了標準文件,并與LPC一起提供基于交易報價的貸款隨市價格。同樣在1995年,標準普爾、穆迪等開始對貸款進行評級。目前,美國的二級貸款市場發展成為活躍的、由經紀人驅動的市場。在這個市場中,貸款能夠像其他通過OTC市場交易的證券一樣被出售或交易。
在市場參與者方面,盡管出售貸款的銀行數目在增加,但大銀行在貸款出售中仍然占支配地位。最大的貸款購買者是外國銀行,規模較大的美國本土銀行也是重要的購買者,而且越來越多的貸款被出售給銀行系統之外的購買者。機構投資者隨著市場的發展也有了很大的發展。銀行,基金和金融公司組成了該市場的主要參與者,其中,對沖基金和養老基金在該市場中的活動越來越多。
四、關于貸款出售的缺陷及其解決的研究
Irvine Sprague(1986)首次在文獻中提到貸款出售行和購買者的破產,Gorton and Pennacchi (1995) 引用金融中介理論(Boyd and Prescott,1986;Diamond,1984)推斷購買貸款是危險的,他們認為,銀行的職能之一是提供信用分析和監管的服務,而提供這種服務的前提是對貸款的持有,倘若銀行將貸款出售且不附帶追索和擔保,那么銀行便缺乏信用分析和監管的激勵,便存在著道德風險而且,且銀行針對特定債務人發展出來的收取貸款本息的能力屬于不可轉移的人力資本(Diamond,2000)。
另一方面,運用Akerlof(1970)關于“檸檬市場”的論述,對于銀行以某種價格所出售的貸款,購買者會認為該筆貸款的價值最多不超過該價格,而只愿出更低的價格去購買。Jiangli, Pritsker and Raupach(2007)在文獻中都提到,對于一個不透明的貸款,即使銀行的監管激勵不變,銀行出售貸款的能力也會因“逆向選擇”而下降。Karlour and Plantin(2008)進一步指出,銀行出售貸款,可能是因為急需現金而出售優質貸款,也可能是銀行了解到借款公司項目成功的概率低而出售劣質貸款,所以該市場存在“逆向選擇”和“檸檬折價”的問題。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的問題是貸款出售市場中存在的最主要的問題,除此之外,Gorton and Haubrich(1989)指出,貸款出售缺乏信用增級,未來現金流僅僅來自于單一資產而非資產池等問題都限制了貸款出售的發展。Moerman(2008)指出,借款公司的財務報告質量也對貸款出售的交易有影響。他通過實證研究發現,較高的信息不對稱阻礙了貸款出售,而高質量的財務報告促進了貸款出售。
有許多學者研究了如何解決貸款出售所存在的問題,Gorton and Haubrich(1987), Greenbaum and Thakor(1987), Koppenhaver and Stover(1991)提出市場紀律或信譽假說,他們認為,銀行在貸款出售中想維護自身的信譽,仍然提供監管服務,并推測,只有信譽好的銀行才有機會參與到貸款出售中,因為只有它們才會被信任。Demsetz(1997)運用實證檢驗支持了這一假說。Gorton and Pennzcchi(1988)也發現銀行在貸款出售中以自身信譽為擔保提供隱性保證,仍發揮著中介的監管職能。
Pennacchi(1988)考慮了促進貸款出售的合約特征,指出保留部分貸款的做法增強了出售行監管借款人的激勵,同時指出,一個很好的信用聲譽也有利于參與到貸款出售中,尤其是對貸款出售者而言,他也分析了追索對減緩道德風險的作用。Gorton and Pennacchi(1995)建立激勵相容的貸款出售模型,分析了以提供保證和保留部分貸款的方式來解決道德風險問題,并實證檢驗肯定了出售者與購買者之間隱形擔保的存在。Duffie(2008)也指出,保留部分貸款可作為銀行向購買者的擔保。
Drucker and Puri(2007)從契約的角度對這一問題進行分析。Rajan and Winton(1995)認為,契約可以為監管借款人提供激勵,Berlin and Loeys(1988)則認為,契約本身就是監管的一種簡化形式。Dichev and Skinner(2002)運用實證研究指出,契約作為檢測工具能夠限制道德風險。Drucker and Puri(2007)具體實證研究了契約合同設計是否減小了貸款出售中的道德風險,其發現,契約能夠減小道德風險,使貸款購買者避免遭受因借款人和貸款出售行的信息優勢而造成的潛在損失,從而有利于貸款出售。
相比之下,在貸款出售中對逆向選擇的研究不是很多。Kahn and Winton(1998), Maug(1998)提出可以采取“信用保險”的措施,以表明所出售的貸款是良性貸款。Parlour and Plantin(2008)建議采取“過度擔?!钡姆绞教岣吣7鲁杀?,以區分良性貸款和不良貸款。
除了研究解決貸款出售缺陷的方法外,有學者從其他角度分析貸款出售迅速發展的原因。Haubrich and Thomson(1993)認為,同銀行監管因素(如:禁止跨州設立分支機構)一樣,宏觀經濟形勢、并購浪潮、市場容量等因素也影響了貸款出售的交易量。Demsetz(1993)通過對貸款出售商的分類分析得出,可交易的貸款數目對貸款出售量有著直接的影響。Yago and McCarty(2004)指出,貸款出售的迅速發展同市場的透明度有關,他們具體講到,1987年,貸款定價公司(LPC)出版發行的Gold Sheet,提供關于市場走勢、貸款價格指數的詳細分析。1995年,貸款辛迪加和交易聯盟(LSTA)成立。隨后,LSTA為一級、二級貸款市場制定了標準文件,并與LPC一起提供的基于交易報價的貸款隨市價格。這些活動都明顯地給貸款購買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Hugh and Wang(2004)也認為1995年LSTA的建立,促進了貸款文件、清算程序的規范化,從而推動了貸款出售的發展。另外,認為機構投資者的參與,尤其是對沖基金、養老基金增大了該市場的需求。Gande and Sauders(2006)則認為,貸款出售在20世紀80年代的快速發展大部分歸因于高杠桿交易貸款,金融杠桿買斷和并購的增多。
五、關于貸款出售的動機及對銀行影響的研究
貸款出售對銀行的影響首先體現在銀行出售貸款的動機上。對此,Benveneiste and Berger(1987), Thomas and Woolridge(1991)提出了“資產組合動機”。銀行有動機出售安全的貸款并增加組合中風險資產的數量以利用貸款保險的不合理定價來謀利(這一點也稱為“監管津貼假說”)。此外,銀行也發現,通過貸款出售可以更方便地調整信用結構、期限結構,而且貸款出售比設立分支機構更容易分散貸款組合在區域上的分布。Pavel and Philis(1987)發現,“貸款出售”與“貸款組合的集中程度”正相關,支持了這一假說。Berger and Udell(1993)檢驗了貸款出售與銀行風險之間的關系,承認“組合調整動機”促進了貸款出售活動。Haubrich and Thomason(1996)也對這一假說做了實證檢驗,支持了這一假說。Cebenoyan and Strahan(2001)的實證研究也發現銀行運用貸款出售來調整貸款組合。
Pennacchi(1988)提出了“融資成本動機”,他指出,貸款出售可以通過數種途徑來降低融資成本,它們可以規避諸如資本充足率、存款準備金率等施加在銀行所持資產上的監管稅收(這一點也稱為“監管稅收假說”)。它們也可以利用當地存款利率與全國存款利率的差價,相似地,還可以利用當地貸款市場與全國貨幣市場的差價來降低成本,擴大收益。James(1987)也指出,貸款出售可以為銀行提供成本更低的融資方式,而且能夠使銀行避免可能存在的投資不足的問題。Pennacchi(1988)根據Orgler and Taggart(1983)的模型建立的融資成本模型,Greenbaum(1987), Jiangli, Pritsker and Raupach(2007)也根據自己的融資成本模型驗證了這一假說。Haubrich and Thomson(1996)進行的實證檢驗有力地支持了這一假說。Cebenoyan and Strahan(2001)的實證檢驗發現,銀行可以通過貸款出售來持有較少的資本,增加總體資產中風險貸款的數量。但Chen and Mazumdar(1998)運用其“投資調控模型”指出,“監管稅收假說”的成立需要一定的前提條件,即:若重新調整銀行貸款組合是有成本的,那么,存款準備金率、資本充足率要求不一定能擴大貸款出售。 與此同時,有學者提出“比較優勢假說”,他們認為,在形成貸款方面具有比較優勢且在為貸款融資方面具有比較劣勢的銀行具有出售貸款的動機,而具有相反特征的銀行具有購買貸款的動機。其中,Greenbaum(1986)認為,貸款過程中的分工允許中介機構在某些方面發揮其比較優勢,而將其不擅長的業務轉交給其他機構。Carlstrom and Samolylk(1995)認為,銀行在自身經營區域內具有比較優勢,而且發現,具有較多貸款機會且融資受約束的銀行應當把貸款出售給來自其他地區的融資不受約束的銀行。Pavel and Philis(1987), Berger and Udell(1993), Demsetz(1994,1997), Haubrich and Thomson(1996)各自為“比較優勢假說”提供了實證證據。五篇文章都發現,擁有均較低資本和較高融資成本的銀行是更為活躍的貸款出售者。其中,Demsetz(1994)發現,作為當地貸款機會的變量明顯地影響貸款出售量,但是,Haubrich and Thomson(1996)發現,“資本量”與“貸款購買量”負相關,這與“比較優勢假說”的預測相反。需要注意的是,Fannery(1987)認為當前銀行的風險評估系統可能導致銀行傾向于持有特定風險類型的貸款而賣出其他類型的貸款,這可被認為是“比較優勢假說”的一種特殊形式。
除了對貸款出售的動機進行分析外,有的學者還從其他角度研究了貸款出售對銀行的影響。Karaoglu(2005)指出銀行可以運用貸款出售來進行盈余管理,其實證分析顯示,貸款出售的引入增大了會計項目的可操控性。Drucker and Puri(2007)的實證研究發現,貸款出售沒有削弱銀行企業之間的借貸關系,反而加強了這一關系,對風險較高的借款公司而言,這一現象由為明顯。Duffie(2008)指出,貸款出售可作為一種信用風險轉移工具來減少銀行的風險,Erian(2008)也肯定了貸款出售在分散銀行風險方面的作用,并指出貸款出售可以提高市場的流動性,改變銀行盈利模式并加大對信用評級機構的依賴。
也有學者研究了貸款出售對銀行職能尤其是信息生產、監管職能的影響。這些的大體思路是,分析貸款的價格、證券的價格對違約事件的反應程度,通過比較價格對信息的敏感程度來說明銀行在貸款出售中是否依然扮演著信息生產、監管的角色。Altman, Gande and Saunders(2002)檢驗了圍繞債券違約日,貸款違約日的債券和貸款的信息有效性,其結果是,圍繞著違約日、貸款價格的下降要小于債券價格的下降。進一步地,Gande and Saunders(2006)認為,如果銀行依然具有信息優勢并具有監管貸款的激勵,那么,貸款的價格在信息密集事件之前的價格變動幅度要大,而事中價格變動的幅度要小,其實證結果為,經風險調整的貸款的價格比經風險調整的債券的價格在事前變動的幅度要大,在事中變動的幅度要小,而且更換實證檢驗方法及相關解釋變量后,該結論都是穩健的,這一結論說明在貸款出售中銀行依然扮演著信息生產和監管的角色。
六、關于貸款出售對借款人影響的研究
有學者認為貸款出售增加了借款人的成本,因為貸款出售的公布經常被認為是關于借款人財務狀況的一個負面信號,而且貸款出售有可能導致銀行監管激勵的減少和銀企借貸關系的削弱(而借貸關系增加了信用的可得性(Pertersen and Kajan, Cole,1998),降低了對抵押的依賴(Berger and Udell,1995; Scott and Dunkelberg,1999),,并降低了財務受困成本(Hoshi,1990,1991;Harhoff and Korting,1998),除此之外,貸款出售使得借款人因為貸款人的增多和貸款協議的簽訂而產生額外的成本。與這些假說相一致,Dahiya, Puri and Saunders(2003)發現在貸款出售的公布期內,借款人的股票收益率下降,尤其是對價值貸款而言,這一現象更為明顯。Kamstra, Roberts and Shao(2006)發現被出售可能性較高的貸款所需支付的利率較高。Drucker and Puri(2006)發現,貸款被出售得的借款人有更好的銀行融資渠道,但是他們要接受條件更為苛刻的貸款合約。
然而,Gunerring(2006)認為借款人并不喜歡它們的貸款被出售,因為與多個銀行交涉很復雜,而且需要公布一些私有信息,因此,他推斷,借款人如果同意銀行出售公司的貸款,則會要求形成新貸款時以支付較低利率作為補償,文章運用實證檢驗支持了這一點。Santos and Nigro(2007)也認為,貸款出售并非對借款人全無益處,因為貸款可使銀行更有效地運用資金,銀行也愿意出售貸款,因此借款人獲得了議價能力,通過實證檢驗發現,就平均水平而言,借款人在其貸款被交易后對新形成的貸款支付較高的利率,但對貸款流動性較好的借款人而言,可以以較低的價格去借款。Gande and Saunders(2006)研究發現,借款人的貸款被交易后,伴隨著借款人股價的上升,這表明股票投資者將貸款出售認為是“利好”。Cupta, Singh and Zebedeo(2006)發現貸款被出售的可能性越大,則該借款人所需支付的利率越低。(該結果與Kamstra, Roberts and Shao(2006)的結論相反,對此,Santos and Nigro(2007)認為可能是與兩篇文章所取的樣本數據不同有關,也可能是兩篇文章對“貸款被出售可能性”的度量不同有關。)
七、國內學者對貸款出售的研究
相比較而言,國內學者對貸款出售的研究較少且起步較晚,按時間順序排列,各學者研究的內容分別是:王海成等(1999)以浮動利率貸款和固定利率貸款為例研究了貸款出售的定價問題,給出了考慮到回購條款的貸款出售的一般定價方法。常思勇(2004),周榮江(2004)對貸款出售做了簡單介紹,并分析了貸款出售技術在我國實施的可能性,同時指出,由于法律條款、市場條件等因素,貸款出售可作為我國金融業資產證券化的突破口。方五一(2004)從金融專業分工的角度分析了貸款出售在我國金融業結構調整中可能會起的作用。
李金鳳(2006)根據信號傳遞模型,運用博弈理論,指出銀行在貸款出售中應當通過一定的載體向對方傳遞關于項目的風險信號和收益信號。李勇、謝剛(2007)介紹了美國銀行業中貸款出售的發展歷史、動機、現狀以及對我國的啟示。巴勁松(2007)從法學和金融學結合的角度否定了“貸款出售無效論”。侍蘇盼(2009)從法律的角度肯定了貸款出售的合理性,并指出了銀行在貸款出售中應注意的問題。
苗雨峰、白雪梅(2010)指出貸款出售可能降低單家銀行的風險抵御能力,影響系統性風險并給監管的有效性帶來挑戰。徐寶林、曹媚(2010)指出貸款出售應成為銀行創新的重要方向之一,并指出風險、定價、人員、流程、稅收、監管等六個方面的問題會制約貸款出售的發展。趙慈拉(2010)從會計準則的角度分析了貸款出售中“雙買斷”的方式,并指出貸款出售應受新會計準則的約束。
總體上來看,國外學者研究的基本脈絡是,貸款出售的固有缺陷限制了其發展,而隨著市場環境條件的變化,貸款出售所具有的優勢又促進了該市場的發展,接下來研究的問題是,如何克服貸款出售的缺陷以促進貸款出售市場的進一步發展。在這一過程中,關鍵的問題是貸款出售因為信息不對稱而導致逆向選擇、道德風險的問題以及對這一問題的解決,貸款出售的動機,貸款出售對銀行的影響。
除此之外,有學者分析了貸款出售對銀行職能的影響,貸款出售對借款人、對監管方的影響。但學者較少涉及的是貸款出售對存款人的影響,對市場貨幣供應量、貨幣政策的影響,乃至對銀行等金融中介未來發展模式的影響。而且,現有的文獻對貸款出售中“道德風險”、“逆向選擇”并沒有提出徹底的解決方法。這些問題都是有待學者進一步研究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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