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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發展有機農業是保護生態環境、節約稀缺資源、發展農村經濟、提高人民生活質量、保障人體健康的需要,是加快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有效防治環境污染、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的有效途徑,是發展生態環保型經濟、構筑新的經濟增長點、實現跨越式發展、打破國際“綠色壁壘”的重要舉措。人們通常將不使用農藥、化肥的農業理解為有機農業,但這只是有機農業的必要條件,并不能體現出有機農業的實際內涵和有機農業的精華。世界上不同的國家,根據本國的國情和有機農業的側重點不同,對有機農業概念的理解也不盡相同。我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于2005年4月實施的《有機產品》標準(GB/T19630.1-19630.1)對有機農業的定義是:遵照一定的有機農業生產標準,在生產中不采用基因工程獲得的生物及其產物,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農藥、化肥、生長調節劑、飼料添加劑等物質,遵循自然規律和生態學原理,協調種植業和養殖業的平衡,采用一系列可持續發展的農業技術以維持持續穩定的農業生產體系的一種農業生產方式。
2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的發展現狀
近年來,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產業保持了較快的發展態勢,總量規模不斷擴大,2009年底遼寧省有機農產品認證企業達55家,產品總數312個,生產認證面積5.5萬hm2,實物產量7.7萬t,銷售額3.8億元,出口創匯1597萬美元,品牌影響不斷提升,為滿足國內外市場對安全優質農產品的消費需求、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發揮了積極作用。以“綠色芳山”為代表的有機食品生產企業走出了一條有自己特色的生產安全、優質、健康有機農產品及其加工產品的道路。被遼寧省政府評為首批“省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其基地被授予“國家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在看到成果的同時,還要意識到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發展面臨的問題。遼寧省有機農業以生產有機豆類為主,加上一些花生、大米、野生天然產品如松蘑等。有機生產基地面積很大,總產量高,但是產品相對單一。作為日常消費量很大的果蔬類有機產品的發展則跟不上國內外的需求。有機食品生產所需的生產資料如商品性有機肥、生物農藥等供應不足或缺乏專門的供應部門。
3遼寧省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發展的具體對策和建議
3.1利用自然環境優勢,發展優勢有機產業
遼寧省位于東北地區的南部,是中國東北經濟區和環渤海經濟區的重要結合部,地理位置和自然條件優越,是發展有機農業、有機食品的最佳地區之一。遼寧省東部農業生態環境條件良好,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環境潔凈、交通便利,特色農業優勢明顯,沒有工業“三廢”污染源,產地環境符合有機農產品產地環境要求,是遼寧省得天獨厚的生產優質、安全農產品的后花園。在東部地區建設有機農業示范基地,因地制宜發展有機農業生產,不但有利于保持東部地區農業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和良性循環,而且對推動東部地區優良環境優勢向農業生產優勢轉化,增強遼寧省農業市場競爭力、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3.2以標準化生產為基礎,建立嚴格質量管理體系
有機農業的突出特點是,不以評價安全為最終取向,而是重在生產過程,通過生產加工過程的一系列準則標準,約束和規范生產者的操作,保證產品的質量。在發展有機農業過程中,不僅要繼承傳統農業優良的種植習慣,同時要按有機農業原理和標準的要求進行科學的作物輪作安排,施用堆肥恢復和培肥地力;運用物理的和生物的綜合措施控制和防治作物的病蟲害。有機食品生產企業可以安排專人負責每個基地,建立種植戶檔案,統一印制,發放田間管理記錄卡,內部檢查員隨時根據技術準則對生產過程進行檢查,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逆向追蹤體系等等。
3.3以“公司+農戶”為運作模式,發揮規模生產效益
采用龍頭企業、“公司+農戶”訂單運作模式,即公司與農戶簽訂種植合同,由龍頭企業提供技術指導,統一管理、統一種植、統一收獲、統一加工和銷售。所謂“龍頭企業帶動型”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是以農產品加工、儲藏、運銷企業為龍頭,圍繞一項產業或一種產品,實行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經營的一種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龍頭企業外接國內外市場,內接農產品生產基地與農戶,形成一種“企業+基地+農戶”的產業組織格局,在這種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下,經濟利益主體是龍頭企業和農戶兩方。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利益聯結方式主要是合同契約,利益分配主要是保護價讓利,純收益分成等。使龍頭企業與農戶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體。這種模式下的有機生產組織規模大,專業性較強,組織嚴密,運作規范,管理層次較高。
3.4發揮政府的行政推動作用
在我國當前的實際情況下,發展有機農業、有機食品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推動,各級地方政府應因地制宜,出臺相關政策,引導鼓勵企業利用地方資源環境優勢加快發展有機農業。對于有較好基礎條件且具有有機先進理念的企業,政府應給予政策上、技術上乃至資金項目方面的支持,以鼓勵其帶動當地循環經濟的發展,促進環保和可持續發展。
3.5建立和完善有機農業、有機食品質量可追溯體系
追溯是指從供應鏈的下游至上游,以一個或多個標準為基礎,鑒別供應鏈定產品的來源與特性的能力。作為國家政策性文件,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最早在2007年中央1號文件中提出。按照農業部《種植業產品質量可追溯制度建設方案》的總體目標,依托《全國種植業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管理平臺,按照生產可記錄、信息可查詢、流向可跟蹤、責任可追溯的基本要求,通過規范產地和產品編碼、檔案記錄、包裝標識、產品召回、責任追溯等一系列管理,在示范成功的基礎上,穩步推進質量追溯實施進程。
(1)建設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系統平臺。可以利用農委遼寧金農網管理平臺,建立與農業部管理平臺接口對接的,省級網絡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系統,逐步擴大到市、縣,建設市縣管理子平臺。完善市、縣管理機構設備配置。建立省、市、縣三級數據管理中心(包括編碼數據庫、生產檔案數據庫、產品檢測數據庫和認證信息數據庫),通過互聯網,實現本區域和全國范圍的產品質量可追溯。
#p#分頁標題#e# (2)完善全省質量追溯管理體系。協調各市、縣質量安全管理系統,圍繞追溯系統建設和運行情況需要,制定《農產品質量追溯系統維護與管理制度》、《農產品質量可追溯編碼管理辦法》、《可追溯農產品質量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管理規范。利用政府推動力量和市場引導作用,立足強制性規范與調動生產者積極性相結合,逐步擴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管理體系的覆蓋范圍。
(3)推動實施產品和產地編碼制度,完善產品身份識別手段。建立企業基礎信息數據庫,以農戶和產地為基礎編碼信息,指導企業建立編碼制度,使之成為追溯信息的有效載體,建立生產者質量安全責任制度,從源頭做到地塊、生產責任人和農產品身份的可識別、可追溯。
(4)按照良好農業規范(GAP)組織生產,建立農產品生產電子檔案。良好農業規范是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標準體系,其核心是可追溯,強調全過程檔案記錄。電子檔案是實現產品質量“數字化”管理的基礎,記錄內容包括地塊、面積、生產者、種植品種、播種期、施用肥、藥的名稱、來源、用法、用量、使用停用日期、農殘檢測情況以及采收、清洗、包裝、貯藏和運輸等信息。將這些內容通過網絡系統傳輸到信息中心,就可形成產品的田間電子檔案,同時產生追溯編碼,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對企業生產情況進行跟蹤監督。
(5)建立標識管理制度,規范包裝標識。結合產品包裝標識加貼和管理的需要,設計制作統一的“遼寧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標簽”,與農產品追溯編碼相對應,實現產品包裝標識和追溯編碼的同步加貼。追溯標簽內容包括品名、產地、生產者、包裝日期、生產標準、電話、產品追溯碼、查詢網站、查詢電話等基本信息。消費者可以通過查詢系統查詢農產品從生產到消費的各個環節信息。
(6)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公眾查詢系統。消費者和監管者可以通過撥打電話或在網上查詢產品的產地、生產過程等相關信息,如購買產品出現質量問題,就可據此查到貨源,實現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查詢和追蹤。
(7)相關知識和業務操作培訓。組織技術力量,對各市、縣農業管理部門以及各企業和專業合作組織的生產、經營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內容包括質量追溯、良好農業操作、軟件操作和管理制度等相關知識,對編碼設立和田間生產檔案的填寫進行現場演示和指導。
(8)輿論宣傳,樹立追溯產品形象。利用各種新聞媒體、互聯網等渠道,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建設的宣傳活動,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追溯制度建設的進展情況,擴大追溯產品的知名度和對同類產品的示范帶動作用,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和支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建設,提高質量安全管理水平。
[關鍵詞] 知識產權保護;發展模式;戰略分析
[中圖分類號] D923.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8)10-0029-03
[作者簡介] 陳曉華,浙江大學管理學院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企業創新管理。(浙江 杭州 310027)
隨著經濟全球化步伐加快,知識產權保護已成為各國融入經濟全球化進程并從中獲益的重要條件。隨著知識經濟時代的到來,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日常決策的關鍵性考慮因素,知識產權戰略也成為企業經營戰略的一部分,甚至成為企業的主導戰略。隨著農業科技的突飛猛進以及農業產業的規模化,近年來農業領域的知識產權發展迅速[1]。發達國家農業現代化的經驗證明,農業龍頭企業是現代化農業的領軍角色。自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來,我國學術界對龍頭企業的研究很多[2-4]。但是,對發展過程中龍頭企業如何加強知識產權的管理與保護的研究很少。我國絕大多數農業龍頭企業以知識產權為導向的管理意識非常薄弱,其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尚未建立。
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及時總結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在技術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取得的經驗和好的管理模式,針對農業龍頭企業在技術創新、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與難點進行研究并提出切實可行的對策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調查概述
為了從總體上評價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在浙江省11個地市選擇了168家龍頭企業進行問卷調查,調查的樣本涵蓋了浙江省各個層次的農業龍頭企業。
(一)樣本的特征描述
1.樣本的業務類型及性質。從企業性質來看(國有、合資、民營、其他),調查企業中有近2/3為民營企業,合資企業占所有調查樣本的14.88%,而國有企業較少,僅占7.74%。調查的企業所經營的業務主要涉及茶葉、珍珠、蜂產品、食品加工、生豬養殖、竹產品、蔬菜等方面。經整理,將這些業務整理成為5類(加工、貿易、養殖、制藥、種植),其中加工企業最多,為100個,占所有企業的近60%;其次為養殖和種植企業,分別占調查企業的19.05%和14.88%;制藥和貿易較少,分別占5.36%和1.19%。
2.企業規模描述。規模的劃分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按總資產數將企業分為4類(即:小規模、中下規模、中上規模、大規模)。從上表看,總資產5000萬元以下的小企業所占比例最多為44.46%;資產在5000萬元到1個億的企業所占比例為19.64%;1到5個億的企業所占比例為21.43%;資產為5個億以上的大規模企業所占比例為8.33%。
(二)知識產權保護基本差異描述
為了解按不同指標分類后,各類企業之間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情況是否有顯著差別,通過選擇企業規模、所處地區、經營業務類型和企業性質等四類因素進行單因素方差分析。從單因素方差分析的結果來看“企業規模”這個因素在樣本間的差異是明顯的,在衡量企業特征的10個指標中,不顯著的分別是“高科技人數”和“現有產品包含專利的比例”。這表明,不同規模企業間有顯著的特征差異。
二、不同規模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情況
由于上述分析可知,企業的規模對知識產權保護的影響較大,為此,從三個方面對不同規模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情況作一描述。
(一)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基本狀況。調查表明,各規模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多由兼營機構管理,進而知識產權工作人員也隸屬于兼管機構。小規模企業僅有38.46%制定了管理制度,顯著低于大規模的70.59%、中下規模的54.84%、中上規模66.10%。40.45%的大規模企業承擔了研究項目,隨著規模的縮小,承擔研究項目的企業所占百分比在減少;中上規模、中小規模和小規模企業中,承擔研究項目的比例分別為9.09%、3.57%和0。對于企業產品開發的技術類型,大規模和中上規模企業多以自主創新技術和合作開發技術為主,二者所占比例之和分別為57.35%和57.57%,但是在引進消化吸收技術方面,中下規模企業較高(20%)。
(二)企業知識產權制度的認識情況。不同規模企業均認為農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對促進企業自主創新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認為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最大困難,盡管均集中于自主創新能力弱和資金問題不好解決,但小規模企業更多地表現為資金問題不好解決,而大規模企業則更多地認為是自主創新能力弱。中等企業在這兩方面沒有表現出較強的特點。
三、不同規模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
農業龍頭企業應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知識產權保護模式。結合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的特性,這里將當前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分為四種:
(一)企業自主創新與自主保護模式
1.模式內涵。企業自主創新與自主保護模式即內部性主體創新與主體保護模式,指企業設立自己的研發部門,開展技術創新,成立自己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制定自己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2.模式特點與適應企業規模。此模式適合大型、骨干農業龍頭企業。選擇這種模式的龍頭企業,有較強的資金實力和技術人員,其可根據自身及市場的需求,組建自身的研發機構并成立自己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合理分配研發及知識產權保護投入,優化技術創新資源配置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強盈利能力。
3.典型案例
杭州娃哈哈集團經過不斷的變革與創新,已成為中國最大的食品飲料生產企業。2006年企業科技研發投入達到了4.95億萬元。中心實驗室面積達2.64萬平方米,研發設備投入總價達1.02億萬元,擁有科技人員899名。杭州娃哈哈集團已有專門機構、有專人管理,并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專利管理制度、商標管理制度、商業秘密管理制度等四方面較為完整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基礎。
(二)企校聯合市場型模式
1.模式內涵。企校聯合市場型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指企業委托大專院校、科研機構等承擔研究開發,由企業把研發成果引入市場,申請專利,對知識產權加以保護。
2.模式的特點與適應企業規模。此模式適合對產品創新性要求較強的中型龍頭企業。該類企業對產品的創新性要求較強,其對新產品、新包裝等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投入所占比例較大,但企業自身研發較為困難,于是可以跟蹤大學和科研院所的研究情況,或與學術界組成聯合體,協同開發和促銷技術、購買專利。
3.典型案例。浙江省金華火腿有限公司是火腿行業的龍頭企業,已率先通過QS和HACCP食品安全和質量體系驗證。上世紀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公司與浙江商學院聯合開展金華火腿成香機理的研究成果獲科技進步二等獎。從2000年開始先后與南京農業大學、浙江大學、西南農業大學、中國農業大學、中國農業科學研究院等高等院校進行了863國家攻關項目的研究;與浙江大學、浙江工業大學等高等院校進行金華火腿深加工產品的研究,均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三)企業技術開發與保護聯盟模式
1.模式內涵。企業技術開發與保護聯盟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生產同類型產品的農業龍頭企業互相致力于技術開發和知識產權保護的行為。
2.模式的特點與適應企業規模。以聯盟作為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的組織形式,可突破企業規模對技術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能力的限制,并有分散研發成本、縮短研發時間、降低技術創新風險的作用。因這類企業規模小、實力不強而易于結成聯盟。此模式適合小型龍頭企業。
3.典型案例。紹興御茶村茶業有限公司是一家中日合資企業。公司現有茶園1.2萬余畝,從日本引進的優良茶樹品種面積以達4900余畝,茶樹良種化率占80%以上。公司產品遠銷日本、美國、臺灣等國家和地區。從茶園栽培管理到制作包裝出口,全部實現并通過了ISO9001:2000認證。紹興御茶村茶業有限公司自2000年紹興縣茶場改制后,與紹興市茶葉產業協會緊密聯系,實施了相關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在地理標志、產品認證(有機食品、ISO、HACCP、QS等)、品種審定等方面進行了全面的合作。
(四)企業主導與政府計劃結合型模式
1.模式內涵。企業主導與政府計劃結合型模式是政府計劃部門根據市場需求和技術發展機會,綜合確定重點計劃,或者由某些企業單位根據市場需求和技術發展機會確定農業技術創新項目,向政府計劃部門申請列入重點計劃,爭取政府計劃資助的一種保護產權的模式。
2.模式的特點與適應企業規模。此模式企業主要業務以政府計劃研究項目為支撐,涉及政府重點技術創新計劃內容。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的業務與政府計劃有機結合,在提高技術創新者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力的同時也提升了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能力。中小型農業龍頭企業適合于此模式。
3.典型案例。平陽南麂島開發有限公司創建于1995年。公司聘請海南大學、廈門大學、浙江省海洋水產研究所等科研部門的專家教授、研究員擔任高級顧問,成立了全國首家海洋類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科技為支撐開展名優特海水養殖的研發工作,先后承擔了國家級、省級及市級、縣級各類研發項目44項。已取得3項國際領先技術,科技專利9項。正是憑借政府科研計劃項目的支撐和資助,平陽南麂島開發有限公司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管理一直走在同行業的前列。
四、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發展規劃
根據不同的企業規模選擇適合的保護模式是從企業微觀角度論述知識產權的保護。從宏觀的角度來說,應當對不同的知識產權領域使用不同的保護戰略。
(一)知識產權保護領域劃分。為了對知識產權領域進行全面分析,以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和知識產權領域的重要性兩個維度,將浙江省所能創造知識產權的領域分為四個部分[5]:
強勢重要領域:高科技產業和傳統產業關鍵技術領域,且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強。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申請的知識產權中,只有少部分水產品、畜產品良種等關鍵技術處于該領域。
弱勢重要領域:高科技產業和傳統產業關鍵技術領域,但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弱。目前浙江省的農產品加工技術、信息技術等處于該領域。
強勢一般領域:不含關鍵技術的傳統產業領域但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強。浙江省與傳統知識、地理標示、生物多樣性相關的特色經濟作物、中藥產業和文化產業等屬于該領域。
弱勢一般領域:不含關鍵技術的傳統產業領域并且知識產權創造能力弱。該領域屬于傳統產業領域,目前浙江省的大部分產業處于該領域,如食品加工企業的外觀設計專利等。
(二)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點領域。對調研資料的整理和分析,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的主營業務領域大致分為11類:種植業、食品加工業、飼料及藥品、畜牧業、水產業、竹子產業、茶葉、保健品、服裝、蠶繭、其他產業。
根據以上確定知識產權重點領域的方法,將浙江省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重點領域定基在“強勢一般領域”和“弱勢重要領域”兩塊。具體就是,首先抓好茶業、蠶桑產業、竹子、水產業以及中藥材等“強勢一般領域”,重點在鴨子、豬、兔子、特色魚類等初級產品加工業等“弱勢重要領域”做強,隨后帶動其他兩個層面的領域知識產權拓展和發展。
五、幾點建議
為使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取得更大成效,達到提升整個農業龍頭企業競爭力的目的,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農業龍頭企業依法取得知識產權后,要自覺學習知識產權保護及相關法律知識,樹立知識產權觀念,提高維權意識和能力,采用綜合保護措施,提高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水平。另外,農業龍頭企業要根據自身實際,采取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普及知識產權法律知識,提高全體員工、特別是管理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
(二)加強對知識產權保護投入。政府除通過制定政策措施來鼓勵企業增加研究開發的投入外,還應根據不同規模企業的要求提供各種形式的資金支持。小規模企業希望以獎勵或補助政策和低息貸款+獎勵或補助+優惠政策的組合政策給予支持;中等規模企業希望以獎勵或補助政策和獎勵或補助+優惠政策的組合政策給予支持;大企業則表現為希望以獎勵或補助政策、獎勵或補助+優惠政策和低息貸款+獎勵或補助+優惠政策的組合政策給予支持。
(三)強化知識產權的服務和指導。首先,建立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平臺。根據農業資源和產業化特色,建立專題數據庫,為農業龍頭企業新技術開發和產品更新換代提供信息服務。其次,加強知識產權社會化專業服務,鼓勵各類知識產權服務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知識產權法律咨詢、保護、調解、評估、等服務活動。第三做好農產品地理標志和商標申請注冊的指導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建設高素質人才隊伍。切實加大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人才培養力度。鼓勵高等學校開展針對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教學,提高在校學生的知識產權意識和素養。倡導高校與地方管理部門、行業組織聯合創辦知識產權培訓基地,為農業龍頭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培訓實用人才。
參考文獻:
[1]劉敏杰,唐振勇.對縣域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狀況的調查與分析――以全州縣為實證[J].廣西金融研究,2008,(2).
[2]吳波,楊菊萍.區域龍頭企業的知識溢出與本地中小企業成長――基于浙江省三個產業集群中小企業調查的實證研究[J].科學學研究,2008,(1).
[3]翁益軍,呂永華.銀行規模限制成當前貸款難主因――農業龍頭企業融資需求問卷調查分析[J].浙江金融,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