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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住房保障體系的新路子
其實,從去年開始,中央在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同時,就在探索一條住房保障體系的新路子。去年8月,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的文件(即24號文件),首次明確提出把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工作納入政府公共服務職能。
從當前我國各地情況看,住房保障主要包括以下內涵―
住房公積金。即在職職工按比例繳存、所在單位等額補貼、均歸個人所有的長期住房儲金;職工在購買自住住房時可提取使用其個人賬戶內的公積金,還可申請公積金個人貸款,公積金貸款實行政策性優惠利率等。
住房貨幣補貼。這是國家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后,給無房職工和住房未達標職工的未達標部分發放一定的住房補貼,由這些職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自由選購合適的住房。
經濟適用住房。政府通過多種方式,組織統一建設或者規定在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中按比例配套建設的面積為60―80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廉租住房。對于連經濟適用房也買不起的最低收入家庭,由政府實施廉租房保障。保障形式主要有兩種:對已經租住住房的,由政府發給其一定數量的租金補貼;對無住房的,由政府建設并提供能夠滿足其基本居住需要的面積適當、租金較低的廉租房。
此外,還有“二限房”,即限制價格、限定面積的普通商品房。
在24號文件中,明確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實施“時間表”:2007年底前,所有設區的城市對符合規定條件、申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應保盡保。2008年底前,所有縣城基本做到應保盡保。東部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地區要將保障范圍擴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到2010年底,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圍擴大到全國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
今年用于廉租住房制度
建設資金將達68億元
去年11月底,包括原建設部在內的多個部委聯合公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和《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與此前實施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相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凸顯了兩大亮點:
―保障對象覆蓋面更廣。新辦法將廉租住房的保障對象從“城鎮最低收入家庭”改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即城市和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范圍內,家庭收入、住房狀況等符合市、縣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家庭。
職稱制度是中國專業技術人才評價和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職稱評聘工作是我所人力資源管理中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關系到全所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結合職稱評聘工作中的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建議。
關鍵詞:
科研院所;職稱評聘;建議
中圖分類號:
F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4)24-0116-03
職稱制度作為我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的一項基本制度,實施50年來,在調動專業技術人員積極性、創造性,落實黨的知識分子政策,推動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職稱評審工作在我所這樣一個軍工科研院所實施已有30多年,它在激勵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刻苦鉆研、促進我所向前發展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這一制度仍是一項相對復雜、容易引起矛盾的工作,存在著管理方式陳舊、職稱功能定位不準確、框架體系不健全、服務范圍不全面、評價標準不夠科學、評價方法量化不足等問題,值得高度重視,需要不斷改革、完善和創新,本人結合我所職稱評聘工作中的問題和難點,提出幾點改進建議。
1 職稱評聘工作在我所的發展、現狀與成效
20世紀80年代,我所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開始實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和職務聘任工作。近年來,隨著我所科技產業化大力推進,博士、碩士等高學歷人才引進力度加大,職稱評審工作任務加重,評審的規模和頻度增加,職稱評審辦法進行了大幅度改革。2007年修訂了《七一二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2011年進行了量化評審改革,重新制定了《七一二研究所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量化評審辦法(試行)》,并且出臺了綱領性的《七一二所專業技術職務管理辦法(試行)》,兩份文件相得益彰,指導著我所的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和聘任工作。與以往評審辦法相比,新辦法具有以下特點:
(1)進一步明確了適用范圍,即適用于所工程系列中職、副高職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程系列正高職的推薦評審,實驗系列評審基本條件單列,評審辦法同工程系列,我所接受委托評審,為我所控股公司自行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審提供了晉升渠道。新辦法規定工程系列副高職評審由兩年一次修改為每年一次,評委會任期由四年變為三年。
(2)規定了參評的必備條件:必須同時具備學歷、任職資歷、論文、外語水平、考核等五項基本要素。
(3)提高了門檻,嚴格了參評條件。以往的職稱評審,外語未考,可以先參加評審過后再補考,論文未發表可以先參評,過后補齊論文。新辦法規定,論文和外語為必備條件。
(4)分類細化了評分標準,量化了評審因素評分辦法,使職稱評審工作更加客觀、科學、公平。新辦法包含的評審因素與原辦法基本相同,但各因素所占權重做了調整,突出了能力和業績導向。專業知識與技術水平由20%調整為15%,工作業績由25%提高為30%,工作能力由20%提高為30%,論著與技術總結權重為15%,保持不變,職業道德和工作態度權重為15%,保持不變,外語為參加評審的必備條件,不占比重。其中工作能力、工作業績改變了以往難以衡量的定性描述,采用可度量的指標,可操作性強。具體評分標準為:
(1)新辦法量化了工作能力要素的評價:根據工作類型細分為軍品科研類、軍品試驗、技術服務類、生產類、民品類、營銷類、保障條件建設項目、管理工作等,根據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在工作中承擔任務的角色和作用情況劃檔計分,政策考慮了軍品試驗、技術服務類、生產類、民品類、建設類和營銷類等崗位人員。
(2)新辦法、細化并量化了工作業績要素的評價。新辦法對原科研成果的界定進行了量化,以科研成果的級別為標準進行分檔,其他各類成果用類比法進行分檔。新辦法以科技成果為主要評價指標,兼顧生產、經營、技術服務、管理等其他工程專業技術崗位貢獻。根據參評人任現職以來(不含任現職當年)取得的能體現個人最大貢獻的工作業績等劃檔、評分。考核項目分為:科研技術成果、生產經營成果、技術支持成果、QC成果、管理成果等五項。
(3)新辦法量化了論文論著要素的評價。根據參評人員任現職以來在專業學術期刊上發表的與本崗位工作相關的論文、著作、國防科技報告、已頒布實施的技術標準以及已出版的譯著等情況劃檔、評分。明確了論文論著類別、數量及對應的分值標準,其中詳細規定了論文和學術專著的研究范圍、作者有效排名,期刊類別等。新辦法明確界定了幾大級別期刊:權威核心期刊、核心期刊、國家級刊物、省級期刊。
(4)新辦法量化了專業知識與業務水平要素的評價,提出該項要素主要從學歷、繼續教育、專業技術技能水平情況三個方面進行評價。①界定了第一學歷和后學歷,明確了學歷類型及對應的分值。首次提出學歷應與申報的工程系列具有專業相關性,否則降一層次確認學歷。②將繼續教育納入評分標準:根據近三年(不含評審當年)的年均學時完成情況計分。③將專業技術技能量化:綜合考慮任職年限和工作經驗、技能等情況,確定分值。任職年限從現職被聘任的次年起算。
(5)新辦法量化了對現實表現要素的評價。根據任職期內的獎懲情況和最近3年(不含評審當年)的職工年度考核情況計分。
(6)改革了劃檔和評分方式,使評審結果更科學、客觀、公正。新辦法在遵循原評審流程的基礎上,進行了部分改進。原辦法評委根據介紹直接劃檔、打分,再進行投票,評委往往容易根據印象和個人好惡劃檔打分,主觀性和隨意性大。新辦法為避免這一問題,劃檔評分標準非常詳細,并成立專門的評審因素小組,各負其責,嚴格對照評審辦法,將參評人員的各項評審要素歸入對應檔級,提出合理的檔級建議,提交評審大會,評委會最終確認檔級,避免了隨意性,評委只能在最終確定的檔級范圍內打分,大大減少了人情等主觀因素。投票環節,新辦法進行了分類,分為A、B、C三檔,即排名在當年投放指標前30%,劃入A檔,直接投票通過;中職30%-105%以內的,劃入B檔,副高職30%-115%以內的,劃入B檔,B檔人員進入投票角逐;中職105%以后的,副高職115%以后的,進入C檔,不再進入投票環節直接淘汰,簡化了流程,更好地體現了優勝劣汰。
(7)嚴格了破格條件。新辦法細化了破格申報條件,標準更高。原辦法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破格:獲得省、部級(含集團級)二等獎及以上的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獲獎人,及在上述獲獎項目中擔任主要任務,解決重大關鍵技術問題,做出突出貢獻者;省、部級三等獎的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的前五名獲獎者;獲得國家(含國防)發明專利的前兩名完成人,或國家級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首位完成人;獲得集團公司及以上級別的科技或管理方面專家稱號的人員;對我所科研生產和管理做出重大貢獻者。新辦法規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可破格:獲得省、部級(含集團級)自然科學獎、科技進步獎二等獎前五名及以上、三等獎前二名的獲獎人;國家(含國防)發明專利的第一完成人;獲得省部級(含集團公司)及以上級別的科技或管理方面專家稱號的人員;對我所科研生產、管理和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者,受到所特別嘉獎的。新辦法更嚴格、量化,精確性高,操作性強。
(8)注重各相關部門的參與、配合,增強了評價的透明度、客觀性和可信度。職稱評審涉及到全所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大家都比較關注,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矛盾和不滿,為切實做到評審的客觀、公正,成立由干部人事處、所辦、科技處、民品經營產業管理處、質量管理處、條保辦、財務處、科技信息中心等相關部門組成的評審因素小組,協助資格審查,提出劃檔建議及理由。各相關部門按管理權限及時審核、提供參評人員相關信息,并對人員信息的準確無誤負責。
2 新辦法實施意義及作用
2011年評審工作采用新辦法,參評人員和評委耳目一新,新辦法雖然有一些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但瑕不掩瑜,具有開創意義,明確了業績和貢獻導向,為全所專業技術人員指明了方向。新辦法順應了我所科技產業化發展的大勢,激勵優秀專業技術人才脫穎而出。進一步激發了各級各類各崗位專業技術人員干事創業、創先爭優的熱情。新辦法打破了以往以科研成果為標準的單一的評價體系,建立了量化為主、多類別的評價模式,有效地將軍品、民品評價融合為一體,維護了從事科研生產、民品經營和技術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的利益,幫助他們解決了后顧之憂,充分調動了他們的積極性,為我所產業大發展鋪平了道路,推動我所從研究所向高科技企業集團邁進。新辦法是我所制度創新、管理創新的又一次有益嘗試,是量化考核、精細化管理、員工價值鏈評價的具體實現。
3 職稱評聘工作存在的問題
在我所,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按照新辦法順利運行,但放在整個行業和企事業單位來看,職稱評審工作雖經過不斷改革,仍存在一些問題。
(1)部分單位為提高評審通過率,頻繁調整本單位設計師人員名單,報獎時根據評職稱需要報項目組成員名單,而不是實事求是報實際做項目的人員。一些技術人員自己做的項目卻不能做設計師,不能得獎,卻掛著別人做的項目的設計師,得著其他項目的獎,失去了自己利益的同時也侵占了別人的利益。領導的良苦用心可以理解,但有投機取巧之嫌,挫傷了部分真正為項目做出貢獻的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2)非工程系列及政工系列職稱評聘難以量化。
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從2011年開始量化,隨后每年都進行修訂,不斷完善。非工程系列(在我所主要包括衛生、出版、檔案、圖書、資料、翻譯、經濟、統計、會計、審計等)在我所不是主流,人員少,專業分散,難以量化,缺乏科學的評價辦法,以往參照工程系列評審辦法,導致無法套檔,不能客觀評價非工程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工作業績。
(3)評審條件過于剛性,制約了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和造就。
目前的職稱評審標準與市場經濟條件下對人才科學評價“不拘一格降人才”的理念不太吻合,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各類專業技術人才的發展。現行各系列職稱的評審條件“一刀切”,幾乎都包括學歷、任職資歷、論文著作、業績成果和職業道德與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要求及外語考試等項目,而針對具體專業及具體崗位的考評還缺乏客觀的標準,導致一些業務水平較高、實踐能力較強而缺少論文和科研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達不到評審要求。而一些為了評職稱把主要精力放在學歷教育、或科研成果上,對本職業務工作積極性不高的專業技術人員,盡管可能業績平平,實踐能力一般卻可能較早獲得任職資格,這樣必然會挫傷部分優秀技術人員的積極性。
(4)崗位設置不科學,各單位標準寬嚴不一,導致水平層次不齊,存在不公平現象。
目前事業單位崗位設置主要采取結構比例和控制最高職務檔次的辦法,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只能按照上級規定的設崗比例實行崗位總量控制,難以真正做到“以事定崗,因事設崗”。在我所,專業技術人才相對密集,一些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因為受到指標限制,參評多次也未能通過評審,挫傷了工作積極性。而在專業技術人員較少的工廠或其他院所,因為指標富余,一些技術、資歷等條件一般的技術人員卻較早評聘了職稱,這樣必然會給職稱評聘工作的公平性帶來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即使在同一個單位的不同部門,由于部門重要性不同,通過率和難易程度有很大差異,容易產生矛盾。
(5)評價機制不適應激勵人才輩出的時代要求。
一是評價方法不盡科學。目前職稱評審中實行的量化評價難以準確完整地考察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專業能力和水平,特別是工作創新能力;二是評價考察的內容僵化。按現行職稱評審政策,統一要求外語考試合格,才能參加評審,這一要求限制了部分基層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晉升評審高一級職稱;另外目前職稱評審中對專業知識的評價大多通過學歷來評判,專業水平則通過工作年限來考量,非工程系列的考試僅在會計、經濟、統計、翻譯、衛生等系列開展,造成各專業技術系列之間評審條件差異很大;三是評價標準相對落后。比如晉升職稱資格條件,明確規定必須達到相應的學歷、任職年限等要求,從充分激勵人才的角度看,這些限制條件,就成為限制有突出貢獻人才、積極上進人才、致力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天花板”。
(6)職稱評價體系與現代企業管理不相適應,不能完全滿足事業發展要求,不能充分促進專業技術人員的職業發展,調動其積極性。現代企業發展,強調的是業績和貢獻,遵循市場經濟優勝劣汰的規律,而職稱評聘體現的是任職資歷,論資排輩。當前,在許多國有企事業單位職稱往往與待遇和福利掛鉤,評上職稱則享受相應級別的待遇和福利,在福利分房、公積金繳納、醫療、差旅報銷和退休金等方面享受對應的待遇。在新形勢下,職稱制度存在不合理性,人才合理流動才更符合經濟發展規律,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多種手段激勵人才,才能激發活力和創造性。我所現在雖然實行崗位工資,但在福利分房、公積金繳納、醫療、差旅報銷和退休金等方面仍與職稱緊密掛鉤,造成一些評上高級職稱的人失去了奮斗的動力,同時評不上職稱的人喪失了工作積極性,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公平。從外企或私企調入我所的職工,由于原單位沒有職稱評聘,到我所就沒有職稱,一切從頭開始,一定程度上損傷了他們的積極性,不利于引進社會人才。
4 對策與建議
針對以上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適時修訂評審制度,不斷完善評審辦法。針對評審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細化標準,堵塞制度漏洞,同時加強協調、溝通,完善成果管理制度,聯合相關部門做好成果申報名單的核查工作,盡可能維護實際貢獻者的合法權益,讓實干者得到尊重。
(2)非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問題。非工程系列和政工系列專業技術人員雖然不是我所的主流,但在不同崗位上為我所的科研生產和科技產業化服務,發揮著輔助作用。我們要根據各專業和崗位特點探索科學的評價標準和體系,定性與定量評價綜合運用,最大限度調動在崗人員積極性,促進我所各項事業的發展。
(3)改進職稱評審方法,調整評審條件和標準。實踐證明,職稱評審工作實行單一的考試或評審,都不同程度存在著局限性,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結合,才能使評審結果更加客觀公正。可以參照會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職稱晉升考評結合的辦法,在對申報人員進行統一的業務知識考試的基礎上,進行科學合理的評審,這樣既可以從一個側面檢驗和反映專業技術人員的技術水平和業務素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證申報人員提供材料的真實性,最大限度的保證評審結果的客觀和公正。另外,制定評審標準和條件,要突出工作業績和實際能力,并將其客觀量化,使職稱資格能真正體現專業技術人員的工作成就、業務能力與技術水平等情況。
(4)嚴格實行評聘分開,科學設崗、競爭上崗。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評聘分開的有關規定,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按需定崗,按崗招聘,動態梳理,優勝劣汰”。各單位要根據各自的職責任務,科學設崗,合理定編、定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用制,競爭上崗,擇優聘任,對崗位和人員進行動態管理,建立能上能下的激勵機制,優化人才資源,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從而使專業技術隊伍充滿生機和活力,增強本單位在發展過程中的競爭力。
(5)建立科學有效的人才評價新機制。建立新形勢下以能力和業績為主要價值取向的人才評價機制,促進高素質、復合型專業技術人才的快速成長。圍繞能力和業績兩個方面,結合各系列、專業間的不同性質和特點,分類對專業技術人員提出明確的有針對性的要求,以能力和業績作為主要評價依據;區別對待其它要素,不搞“一刀切”。
(6)探索并改進評價制度,淡化職稱評聘的福利功能。國家相關部門應明確職稱的功能定位、進一步推進職稱分類改革、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稱評審和考試的管理機制等方面推進職稱制度的創新和完善,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以分類管理為基礎,以構建專業技術人才職業評價機制為核心,形成科學、分類、動態、全面的職稱體系,促進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企事業單位可以借鑒歐美等外資企業和知名私企的評價機制,淡化職稱的福利待遇作用,設置多條職業發展通道,探索合理、有效的評價機制,如設置首席專家、學科帶頭人、職業經理人、優秀設計師和金牌營銷師等發展通道,分類分級管理,激勵各類人員的積極性,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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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摸清全市城鎮居民在就業、失業、專業技術和職業技能、職業構成、社會保障參保、工時休假和工資發放等情況,昆明市將從9月4日起開展城鎮居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基本情況調查。本次調查將在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四城區開展,調查對象分為常住居民和企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兩類。常住居民調查采取在四區內選取社區44個,用等距抽樣方法從社區住戶中抽取30戶居民進行調查。農民工的調查方法按照本市農民工的實際行業分布情況,將1000個農民工等比例分配到各門類行業,在行業中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從每個企業抽取一定數量的農民工進行調查。情況調查采用問卷調查方式,居民問卷由社區工作人員入戶訪談,填寫并審核調查問卷;農民工調查由相關部門選派的調查員到企業訪談農民工,填寫并審核調查問卷。入戶調查結束后,將由被抽取的社區將問卷調查結果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直接上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來源:都市時報)
點評:數字背后是民生,不能一再讓統計數據矛了公信力的盾。
玉溪:“讓名師待遇不低于縣長”
9月7日,玉溪市委、市政府舉行教師節座談會,重獎教育系統20位名專家、名校長、名教師,獲獎者每人都拿到一張寫有“終身從教獎”的榮譽證書,領到獎金10000元。玉溪市市委書記孔祥庚介紹,要讓名師的待遇至少不低于當地縣委書記、縣長。今后,教育系統將定期評優表彰,建立春節、教師節走訪慰問優秀教師和困難教師制度,按時兌現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盡力提高教師待遇,改善教師工作、生活條件。(來源:春城晚報)
點評:對于教育者勞動成果的認可,體現了對于教育本身的一種尊重。
昆明:減輕職工還貸壓力 公積金開通委托扣劃還貸業務
記者近日從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下稱公積金中心)獲悉,為進一步減輕職工還款壓力,方便職工辦理提取還貸業務,公積金中心開通了住房公積金委托扣劃還貸業務。 據了解,凡9月10日起發放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共有人)應當與公積金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扣劃還貸協議》,由公積金中心依據申請人的委托,每月自動扣劃申請人及配偶(共有人)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余額,用于償還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凡9月10日前已發放的存量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人及配偶(共有人)若需要辦理委托扣劃還貸業務,可到住房公積金貸款主辦行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扣劃還貸協議》即可辦理。 (來源:云南信息報)
點評:總不能讓悲催(網絡新語,意為“悲慘得催人淚下”)的房奴喘不過氣來。
云南:9月1日起實施手機實名制
9月1日,云南省正式實施手機實名制。據省通信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國家工信部下發的有關“手機實名制”的文件和通知,目前還處于保密階段,不能對外公布。在省通信管理局公布的材料中,明確了從今年9月1日起,無論是手機用戶,還是固定電話、寬帶等無線和有線通信,新接入服務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對在網老用戶則不做此要求,而且也沒有確定必須實名登記的時限。(來源:云南信息報)
點評:借鑒外省經驗,手機實名應著力避除利益糾葛下的“軟執行”。
昆明:公園禁噪適應期已過制造噪音最高可罰500元
從9月1日至5日,昆明市各大公園持續對禁噪進行宣傳,除了在公園內張貼禁噪公告外,還向市民發放宣傳單,先宣傳再禁止。“從周末起,大音箱就禁止進入公園,在門口就會被工作人員攔下。”一位負責人稱,通過5天的宣傳,現在適應期已過,從9月6日開始,公園會嚴格按照辦法執行。“在管理中,我們會為市民考慮,也會人性化的進行管理,不是禁止,是規范管理。”該負責人稱,考慮到市民的需求,公園允許錄音機等不帶擴音效果的設備在兩個劃定區域使用,但音量也不能太大,不能影響到其他隊伍和游客。(來源:云南信息報)
點評:有些“吵嚷”,倒也是溫馨和諧的。
昆明:禁煙動真格
8月31日,《昆明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聽證。新辦法重新擬定了禁煙公共場所范圍,還首次提出將對不履行控煙職責的單位和個人處以50至5000元不等的罰款。《意見》重新界定了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并將“禁止吸煙”改為“控制吸煙”。在“限制吸煙范圍”場所內,吸煙者只能在吸煙室或者吸煙區內吸煙。同時,《意見》加進了罰則部分,在限制吸煙范圍和規定的禁煙公共場所吸煙的,由衛生部門處以50元罰款。若控制吸煙場所的經營者或者管理者不履行設置吸煙標志、在禁煙場所放置煙具、不勸阻吸煙行為等,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來源:云南信息報)
點評:關于禁煙,我們有熟悉的記憶,同樣面臨迷茫的未來。
昆明:拘留所首次向公眾開放市民建議形成制度
9月8日,50余名市民在民警的帶領下,走進一直以來都讓人覺得神秘且深不可測的昆明市拘留所,一探究竟。據悉,此次是昆明市拘留所首次向社會開放。上午9時,拘留所的大鐵門夾雜著沉悶的聲音緩緩打開,市民有秩序地走進拘留所,在民警的指引下,大家參觀被拘人員的食堂、宿舍、運動場、圖書室、心理咨詢室等場所。“希望開放日能形成制度化、規范化,長期持續下去,同時也要加大宣傳,這樣對違法人員有很大的警戒作用。”參觀結束后,一市民向拘留所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議。他說,拘留所應定期或不定期開放,這可以讓全社會共同關注理解拘留所工作。同時要提高法制教育力度,爭取有更少的人被送進去。(來源:云南信息報)
點評:對于備受詬病的“拘留所”,制度性開放是智舉。
大理賓川:聚眾沖擊國家機關案一審宣判 25被告領刑
近日,大理州賓川縣人民法院對賓川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字應聰、字永祥等25名被告人作出一審宣判,25名被告人犯聚眾沖擊國家機關罪,字應聰等10名被告人判處五年六個月至三年有期徒刑,楊文江等15名被告人被判處有期徒刑后宣告緩刑。25名被告人按各自應承擔的責任賠償賓川縣人民政府、賓川縣公安局及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經濟損失32779元。此前,從巍山移民到賓川的字應聰之子字學紅因和他人發生糾紛被傷害致死,字應聰認為公安機關處置不力,要求政府將“兇手”和“幫兇”交由他們處理,并聚焦300余人沖擊賓川縣政府,打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來源:云南網)
點評:在維系國家機器尊嚴的同時,還應有化解矛盾的人性化措施。
昆明:試點教師校長異校輪崗力促教育公平
中國建設銀行日前與金地集團和中海地產股份有限公司舉行《戰略合作協議》簽字儀式,攜手在房地產金融領域進一步加強合作。此次合作已從原來單一的融資服務轉向全方位的服務模式,涵蓋項目貸款、短期融資債、個人住房按揭業務、結算網絡服務、建經咨詢服務、投資銀行業務、公積金業務和企業年金業務等金融服務種類。
廣發行信用卡推出“量身定做”功能
廣發行于3月7日起推出國內首創的失卡保障計劃及一系列自選功能特惠,此舉旨在對廣發行真情卡實行優惠功能的升級。
廣發行此次推出的自選開卡保險計劃,使新申請真情卡的客戶可根據自身的需要,自主選擇一種保險,由廣發行免費投保。可供選擇的4種保險,包括關愛女性的女性健康保險,關注身體健康的重大疾病保險,惠及全家的旅游意外保險,以及購物保障保險。
與此同時,廣發行宣布針對其常規卡和真情卡,推出國內首創的掛失前48小時失卡保障計劃。從即日開始,持有廣發行常規卡和真情卡的客戶在失卡后,只要及時向銀行報失并履行簡單的手續,就可以在一定范圍內無須承擔其報失前48小時內所發生的卡片被盜用損失,保障金額最高可達人民幣10000元。
萬事達卡女性先驅指數顯示內地女性對收入能力自信
萬事達卡國際組織3月8日發表了2006年度萬事達卡女性先驅指數。在接受調查的亞太地區13個市場中,菲律賓女性獲得了與男性在社會經濟地位方面平起平坐的最高評分,其次是澳大利亞和泰國。中國內地女性對她們的收入能力最有自信,以高于中等收入水平指數而名列前茅,其次是新加坡和馬來西亞。調查還顯示,在泰國、菲律賓和澳大利亞,接受高等教育的女性多于男性,而在越南、中國內地和泰國這樣的新興市場上,女性就業水平最高。
萬事達卡女性先驅指數是一個綜合指數,通過使用4項主要指標來比較女性與男性的社會經濟地位。面向中高端女性客戶中信魔力金卡上市
中信銀行日前推出面向中高端女性客戶的中信魔力金卡。據介紹,中信魔力金卡秉承魔力卡創新、個性和關愛的設計理念,自2005年9月1日中信女性信用卡系列的第一張魔力卡首發以來,憑借其明確的市場定位及精心功能形象設計,截至2006年2月底發卡已超過10萬張,成為國內女性信用卡市場的一大品牌亮點。
保險
20萬人 沈陽今年養老保險擴充
3月10日,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會議決定,今年沈陽養老保險擴面20萬人,清理30萬人養老保險拖欠,且醫療保險個人自負比例有望再次下調。這應該參保而沒有參保的20萬人主要在一些飯店、賓館等三產服務行業的非公有制企業工作。
上海醫、保首度結盟
中國人民健康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與復旦大學附屬的9家醫院、復旦醫院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簽訂戰略合作協議,達成滬市醫、保之間的首度正式合作。雙方表示,希望藉此達到醫、保和患者共贏的效果,為解決看病難題提出新思路。
170余種 保險產品免征營業稅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出通知,3月起,23家保險公司的170佘種保險產品將免征營業稅,這使保險業獲得了今年首次重大稅收的優惠政策支持。
基金
首份年度最差基金榜出爐
內地首份年度最差基金榜近日出爐。金鷹成份、申萬巴黎盛利強化、寶康債券分別名列Value2005年度最差股票型、最差平衡型、最差債券型基金。同步評出的2005年表現最佳的8只基金中,除了嘉實增長屬合資公司旗下,其余7只Value年度最佳基金都被內資基金公司納入囊中。而合資基金在僅有3只最差基金榜中就占據2席。
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開始發行
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推出的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3月6日起開始發行,南方基金同時表示,今年中短債基金將面臨較好的投資良機。
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是南方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第7只開放式基金,也是我國基金市場的第3只中短債基金。作為一只中短債基金,南方多利基金的投資范圍為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具體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信用等級為投資級的企業債、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大額存單等金融工具。
上證180ETF正式發行
3月9日一4月6日,由華安基金擔任管理人的上證180ETF通過全國各大券商網點公開發行,成為繼50ETF、100ETF之后我國第三只ETF產品。
國泰君安等22家券商為一級交易商,投資者可以通過網上現金認購、網下現金認購和網下股票認購3種方式購買基金,最小申購單位為30萬份。較之傳統的指數基金,上證180ETF管理費和托管費不及其平均費用的1/2。
湘財荷銀效率優選基金獲準募集
湘財荷銀效率優選混合型基金(LOF)日前已獲監管部門核準,近期將開始募集。
該基金將是湘財荷銀推出的第2只混合型基金。湘財荷銀有關人士表示,未來企業的增長和競爭力將更多地來源于其對現有資產和新增投資的有效使用,因此該基金明確提出了效率這一主題,將主要投資于具有較高投資效率、持續成長的公司。該基金托管銀行將為中國建設銀行。
南方基金開業界先河基金經理大面積換崗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月16日調整基金經理的公告,宣布對公司8個基金經理作出調整。有關資料顯示,除去正在發行的南方多利中短債基金,南方旗下目前共有10只基金,這也意味著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對基金經理進行了近乎全面的調換。
股票
2005年中國證監會認真答復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近80件
2005年,中國證監會本著“嚴肅認真,注重實效”的原則,認真辦理有關證券期貨市場的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共76件,辦復率達100%。其中人大代表建議31件、政協委員提案45件。在辦理類型中,會同有關部委辦理的17件,與相關部委分別辦理的11件,以證監會為主辦理的10件,證監會獨自辦理的38件。在已辦理的建議、提案中,除會同有關部委辦理、不直接答復代表和委員的17件以外,問題已得到解決的和正在解決的已占到建議和提案總數的70%。
汽車
國務院審議通過強制三險
3月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草案)》。會議決定,該條例草案經進一步修改后,由國務院公布施行。這標志著一直以來備受矚目的強制三者險條例基本完成其立法程序,出臺時間指日可待,它將是我國第一個通過立法予以強制實施的險種。其“強制性”體現在,不僅要求所有上路行駛的機動車車主或管理人必須投保,也要求具有經營強制三者險資格的保險公司一律不得拒保、不得隨意解除強制三者險合同(投保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除外)。
京滬車輛首開異地租還
中國最大的汽車租賃企業北京首汽租賃公司,3月11日正式啟動京滬間的異地租還業務,并專門在上海設立了分公司。這項業務適用于那些舉家或組隊出行、并有沿途旅游觀光需要的消費者,異地租還的期限放寬到3天。
駕駛員培訓實施新規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于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定要求駕校增強的服務功能主要有:建立信息公開制度,保證知情權;取消了原來給學員發放《學員證》時必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身體檢查證明的規定;推行學時預約和按照學時收費等制度;建立了學員權利保障制度,學員對所學項目和內容必須在教學日志和培訓記錄上經本人簽字審核同意。
新汽車消費稅4月開征大排量車受影響最大
據悉,今年4月我國將實施新的汽車消費稅。從新消費稅征求意見稿中反映的情況看,稅率變化最大的是大排量車型,而大排量車型中屬SUV和越野車首當其沖,新消費稅將給這一領域車型成本帶來2%~15%的增長,這勢必影響到該類車型的市場售價。
“汽車日”里觀眾可駕車體驗
“汽車日”中國首站將于今年5月在北京雕塑公園正式開幕,屆時將吸引全球各大汽車品牌進入。與傳統的車展不同,觀眾不僅可以欣賞到最新款式的汽車,同時還可以親自“動手”體驗這些汽車的駕乘樂趣。目前,北京雕塑公園5萬平方米的廣場正在緊張施工,將劃分成汽車試駕場、賽車場、古董車、概念車展區、歌舞和煙火表演區等10余個風格迥異的主題區。
房產
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實施:業主憑卡可查詢賬戶收支情況
2月15日,《北京市專項維修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實施,細化后的新辦法使業主憑查詢卡就能在家查詢自己個人賬戶的維修資金的收支情況。雖然現在還沒有明確維修資金查詢開通的具體日期,但是《辦法》已經明確規定,銀行應按規定及時向業主委員會發出對賬單,業主委員會應當每月與開戶銀行核對資金賬目。同時,銀行還應按規定向業主提供維修資金查詢卡,業主可憑卡查詢個人賬戶內維修資金收支情況。
北京公積金管理若干規定3月1日實施細則4月將出臺
備受市民關注的《若干規定》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據了解,《若干規定》正式執行后,還將在4月份出臺一系列的相關配套細則,從公積金貸款、繳存、提取等方面對《若干規定》做進一步細化和解釋;公積金繳存、提取都將發生小變動。
年漲幅約6%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預測:2006全國房價還會上漲
近日,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推出的“2006年房地產行業發展白皮書”預測,2006年全國房地產價格漲幅將比2005年下半年的增速水平略強,商品房平均價格年漲幅預計將在6%左右。
深發展首推房貸雙周供
3月1日,深圳發展銀行在京宣布,從即日起在全國18個城市同時推出新開發的雙周供個人按揭業務,這一新型按揭業務改變原先傳統的按月償還本金的慣例,改為每兩周償還一次。此舉看似變化不大,但卻能幫助消費者顯著地增加歸還本金的速度,并可以節省數額不菲的利息費用。以30年期、利率6.12%的50萬元貸款為例,與等額本息還款法相比,可節省利息19.42%,并縮短還款期限5.3年。2006年將增加廉租房土地供應不再審批別墅類用地
3月11日,國土資源部提供的一份報告顯示,今年我國將加大中低價位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的土地供應,并停止別墅類用地供應。
一、 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的現狀
現代的廉租房制度起源于20世紀初的歐美發達國家,許多歐美國家普遍選擇了利用政府權力修建大量的住房來滿足社會的需求。這些房屋都只向受助家庭收取占市場租金很小比例的房租。廉租房制度自此在這些國家和地區逐步形成,其后又逐漸發展成為世界上許多國家縮小住房貧富差距、維護社會穩定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的雛形形成于20世紀末。1999年,國家建設部在總結上海、成都等試點城市經驗的基礎上頒布了《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但全國35個大中城市中,僅有少數大城市進入了建立廉租房制度的實際操作階段,半數以上的省市還尚未建立明確的管理機構,尚未落實資金來源,也尚未建立最低收入居民家庭檔案和申請、審批制度,很難滿足最低收入家庭急需解決住房困難問題的需求。為加速各地廉租房制度的建設,2003年底,由建設部會同財政部、民政部、國土資源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于2004年3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同時廢止了1999年頒布的《城鎮廉租住房管理辦法》。新辦法對舊辦法的內容進行了修訂和補充,對實際操作進行了較為明確的指導;2005年,《城鎮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辦法》和《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請、審核及退出管理辦法》的相繼出臺,在原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了有關廉租房具體操作的一些細則。至此,中國廉租房制度的框架基本形成。從全國的統計數據來看,截至2006年,我國通過廉租房政策解決的住房困難戶為547292戶。另據有關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底,我國共有95萬戶家庭獲得廉租住房保障。2007年我國廉租房的投入資金中的財政投入為145億,其中中央政府支出51億,地方政府支出94億(占了1998年到2006年總和的1.3倍)。盡管與當年的財政總支出49565.4億元相比數額很小,但相對于過去8年間的投入而言,政府財政的投入力度在加大,投入金額也在增加,這說明廉租房制度的發展備受重視。同時,按照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國發[2007]24號)文件的要求,中央財政首次向中部、西部財政收入較為困難的地區支付專門用于廉租房制度建設的資金。2007年是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步伐邁得最大的一年。2009年中央又加大了對財政困難地區廉租房制度建設的資金投入。2009年中央財政用于各地廉租房制度建設總的資金投入達到330億元,這個數字也是2008年、2007年幾倍甚至上十倍的增長。
二、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廉租資金來源渠道單一。從已開展廉租房試點的城市來看,目前的資金來源渠道包括: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財政預算;直管公房出售或出租收入;社會捐贈等。但在實際運行中,由于前幾年房改過程中,公房基本上都已經出售給了個人,能夠用來出售的公房少之又少:而受我國經濟水平和生活習慣的影響,社會捐贈廉租房資金也難有大的作為。因此,各地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入和財政撥款為主。然而,我國住房公積金增值普遍收益很少或不穩定,在提取風險準備金、支付管理費用后,所剩資金十分有限,難以支持廉租房制度建設。而對于一些經濟欠發達的城市,財政實力也明顯不足,無法提供足夠的資金用于廉租房補貼(或建設)。因此,廉租房政策對于這些城市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而在一些經濟較發達的城市,住房公積金增值收入盡管支撐著廉租房制度建設,但也面臨一些問題。因此,與眾多家庭急迫的廉租房需求來比,廉租資金的落實是目前廉租房進展緩慢的一個瓶頸。
2.廉租對象覆蓋面過于狹窄。根據現行的規定,目前我國廉租房的分配對象主要是具有城鎮戶口的雙困家庭,即享受低保同時人均居住面積低于某一標準的家庭,不少地方還制定了非常嚴格的申請標準,致使廉租房覆蓋的人群十分狹窄。這種較為狹窄的范圍規定,在廉租房制度建設的初期對社會的穩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從我國居民當前的居住情況看,這一保障范圍無疑是過于狹窄的。另外,從目前社會弱勢人群的定義所覆蓋的范圍來看,隨著社會的轉型,城市打工者、進城民工、城鄉結合部土地被征收后的農民是一個不可忽略新的住房弱勢群體。若不對他們的住房問題給以充分的重視,將給城市的和諧發展帶來不良的影響。同時,我國廉租房制度中的房源大都來自于空置樓盤以及改造后的危舊房等,還有一些廉租房建在較為偏僻的地段,交通生活極為不便,使覆蓋面大打折扣。
3.廉租房法律、法規建設的滯后。我國迄今尚還沒有關于廉租房的有關法律、法規,只有原國家建設部頒布的于2004年3月1日開始實施的《城鎮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辦法》和2007年頒布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然而,這些都只是一些立法層次較低的辦法、條例,難以在約束和監督方面有效發揮作用,尤其是《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盡管內容翔實,但其立法層次確實尚還有待于進一步提升。
4.旺盛的需求與短缺的房源供給。從有關規定來看, 廉租房的房源主要是依靠舊有的公房,但目前的現實情況卻與當初設計的情況存有偏頗,房源的缺乏已經成為制約推廣廉租房保障的一個瓶頸。而且隱形房地產租賃市場的存在也使得部分房屋非法進入房地產二級市場,造成廉租房的房源供給短缺,現實供給與迫切的需求之間存在有極大的矛盾。有的城市新建廉租房的數量僅是目前申請者住房需求數量的1%,甚至更低,遠遠不能滿足目前的需求。從各地的實踐來看,廉租房的供給主要由政府承擔,企業并無直接的驅動力向廉租家庭提供住宅。另外,中介服務體系落后、社會缺乏公正意識、政策宣傳不得力,也是影響廉租房供求矛盾加大的重要原因。同時,由于政策宣傳也尚不夠,使得一些擁有房源的房東,基于對廉租房保障政策的疑慮以及其他方面的擔憂不愿意將房屋出租給廉租家庭。
5.地方政府建設廉租房的積極性不高。據業內專家分析,在許多地方房地產稅費收入是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部分。而建設廉租房,地方政府不僅得不到收益,反而要拿出土地,投入大量資金,使用大量人力、物力,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因而缺少積極性。據權威分析,廉租房與房價成反比關系,廉租房供給每增加5%,就會迫使房價下降3~4%,其導致的必然后果,便是影響當地的土地出讓金收益和GDP 的增速,加之沒有明確的問責機制,地方政府建設廉租房的積極性則會大大降低。目前廉租房的辦事機構都是臨時性的,掛靠在市、縣的房管局,人員組成都是由其從房管局里抽借,人少事多,也沒有財政下撥的工作經費。因此,導致廉租房建設不能長期有效地堅持下去。
三、促進我國廉租房制度建設的對策建議
1.切實提供城市廉租房政策實施的資金保障。首先,科學安排財政預算資金。解決“居者有其屋”的問題,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不可推卸的共同責任,因此,城市廉租房政策實施的資金來源主要應來自各級政府的財政投入。當前,《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管理辦法》明確了廉租房保障資金的八種來源,但除了對土地出讓金用于廉租房建設的比例做了具體明確的規定以外,其他幾項來源的資金比例仍不明確,尤其是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的資金比例關系不明確。因此,必須盡快出臺與廉租房建設資金來源相配套的實施細則,進一步明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財政投入的比例關系。其次,形成多元化投融資渠道。一是引入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對參與廉租房建設和經營的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給予財政補貼或對其投資者的收益減免所得稅,以提高基金和投資者的收益水平,從而鼓勵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投資建造或購買廉租房,再以低租金出租給低收入家庭。二是發行廉租房建設債券,以彌補廉租房建設資金的不足。三是實行證券化運作。我國廉租房一般只租不售,因而具有穩定的產權,廉租房作為政府福利項目,其收益盡管不高但具有很高的穩定性,這些都符合證券化資產的特點。在實際操作中,可采取直接將廉租房項目證券化或以廉租房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由銀行將該債權證券化兩種方式。四是發行福利彩票模式。可從社會福利彩票所籌集的資金中提取適當比例,用于當前的廉租房建設,這既遵循了福利彩票基金無償使用的原則,也有效地緩和了廉租房建設過程中資金緊缺的詬病問題。
2.積極拓寬城市廉租房的房屋來源。一是建議政府收購空置房作為廉租房。政府出資以成本價或低于成本價收購符合規定的空置住房,然后對其按廉租房標準進行重新設計并改造成適合最低收入家庭居住的廉租房。目前我國空置房的數量很大,這不僅不利于房地產開發商資金的回籠,而且給商業銀行造成大量的不良資產。政府通過收購將空置房轉化為廉租房,既可盤活空置住房資金,又可節省廉租房建設成本。二是鼓勵開發商建設經營廉租房。可由政府以提供低息貸款的方法資助開發商建造廉租房;或者對于按照政府標準建設、經營廉租房的開發商,政府在地價等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從而鼓勵更多的開發商投入廉租房建設,增加廉租房的數量。三是強制開發商建設經營少量廉租房。可以在土地競標時就明確要求每一個樓盤都必須建造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強制開發商參與廉租房的建設與經營。四是動員房屋所有者自愿提供廉租房。政府應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如減免稅收等措施,鼓勵擁有符合廉租房條件的房屋業主提供廉租房。除給予一定的利益優惠外,政府還可以給予廉租房提供者其他一些名譽上的獎勵。
3.建立健全廉租房政策實施的各項制度。一是規范準入機制。科學合理地確定最低收入標準并采取有效的收入審核管理辦法,是落實住房保障政策的基本前提。不同地區應按照當地經濟發展狀況劃定廉租房準入標準,并根據當年房地產市場價格對不同層次的家庭收入線進行定量分類,確保準入標準科學,保障對象準確。二是完善退出機制。建立有效的退出機制,可以提高資金利用率和廉租房制度的覆蓋面,從而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體現最大程度和范圍的社會公平。為此,每隔一段時間要對原保障對象進行重新認定,條件改善的退出廉租房,只有符合條件的方可繼續享受廉租房政策。這樣,可使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都能有與其收入水平相適應的住房,從而真正建立和完善多層次的住房供應體系。三是健全獎懲機制。要加大獎勵力度,對那些在廉租房政策實施中表現突出的地方政府及其官員、房地產企業及其他人士進行表彰,并給予相應的物質或精神獎勵;對政策實施不力的地方和部門,要進行責任追究,嚴格推行官員問責制。四是強化監督機制。首先是權力機關的監督。由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依照憲法及法律的規定對廉租房管理機構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進行監督。其次是行政機關的監督。由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代表國家對廉租房政策運行進行監督,包括財政監督、審計監督等。最后是社會監督。如公眾監督、輿論監督等。通過健全監督機制,完善監督環節,豐富監督領域,最終將廉租房政策實施的全過程置于公開、全面、系統的監督之中,從而不折不扣地將廉租房政策落到實處,真正解決城市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困難。
4.建立和完善我國廉租房制度法律體系。首先,要制定出符合我國國情的統一的廉租房保障法規。可從立法上規定廉租住房保障的對象、保障標準、保障水平、保障資金的來源、專門管理機構的建立,以及對騙取保障優惠行為的懲罰等。其次,完善住房保障的配套法規。住房保障涉及的內容很廣,需要配套法規的支持。一是應修訂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法規,明確“保障房”這一產權類別,并對其具體含義、管理內容做出規定。二是制定關于住房保障基金的管理規定,明確并保障住房保障資金的來源,并就其管理機構、管理職責、運行與增值處理、監管工作等分別做出規定。第三,建立縝密與嚴厲的懲治措施,真正讓有困難者得到補貼,騙取保障者得到相應的懲罰。
5.建立長效機制,立法明確各級政府的責任。應將廉租房辦事機構設為政府下屬的正式常設機構。廉租房的建設需要做大量的后續管理工作,才能保證這項政策的連續性和有效性,為建立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長效機制,政府應將其作為一個下屬正式常設機構納人管理。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潔的專管隊伍和一個科學實用的管理辦法。并立法規定各級政府的責任。作為政府,應通過政策引導和輿論宣傳,幫助居民建立正確的、科學的住房理念。如住房消費要與家庭經濟實力相適應,不要盲目攀比、過度消費;要求新聞媒體不要過分炒作,制造緊張局勢,無形中抬高房價等。另外,盡最大的努力去建設廉租房,解決住房困難的家庭需求,更應引導和鼓勵居民住房消費觀念多元化。
(一)企業(單位)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1)結算企業(單位)(指所得稅查賬征收企業,下同)按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目前暫按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總額為月繳費基數)。對尚未參保或者參保人員比例較低的繳費單位,若按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繳費有困難的,可以按“最低申報比例”的辦法確定單位繳費基數。計算公式為:
單位月繳費基數?上一年全部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申報比例
“最低申報比例”暫按下列標準執行:建筑行業(不含外地工程應付工資款)、工藝品行業按不低于15%比例申報;紡織、服裝生產行業按不低于20%比例申報;其他行業按不低于30%比例申報。
“最低申報比例”由區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地方稅務部門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和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狀況以及省政府下達的擴面要求,適時調整,逐步提高。
(2)非結算企業(單位)按上一年度營業額為依據核定每月繳費人數:即上年(新辦的按當年)營業額在100萬元(含)以下的參保人數不少于1人(含),商業企業營業額每增加100萬元的加1人;其他企業營業額每增加50萬元的加1人。繳費工資基數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300%確定。
(3)行政事業單位、稅收定期定額戶按原辦法征繳。
(4)結算和非結算企業(單位)按新辦法計算的應繳費額少于原來繳費數額的,按原來繳費數額繳納。
2、工傷保險費
(1)企業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企業上一個月應付職工的工資總額確定。沒有工資總額的按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
(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傷保險單位繳費基數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總額確定,臨時用工人員以本人工資額為繳費基數。應征數由社保中心產生并傳送給地稅部門征收。
(二)職工個人繳費基數。
1、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對新參加工作、重新就業、調入和新建單位的職工,從進入本單位之月起,當年繳費基數按本單位確定的月工資收入計算。
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確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照300%確定。
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由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公布。20*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22*0元/人。
2、企業(單位)必須在每年的五月底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上一年度每個職工的工資額,確定每個職工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個人繳費基數一經確定,從當年七月至次年六月保持不變。20*年各企業(單位)須在12月25日前以統一的格式(包括紙質和電子文檔)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確定20*年11月至2008年6月的個人繳費基數。
(三)參加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的企業(單位)按規定計算的單位繳費基數少于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應按實際參保職工的個人繳費基數之和作為單位繳費基數。
二、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
自20*年12月1日(費款所屬時期為20*年11月)起,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的征收采用單位繳費與個人繳費相分離的辦法。企業(單位)征繳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企業(單位)按有關政策和本通知規定要求,按月自行計算企業(單位)繳納部分的應繳養老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在次月納稅期內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應繳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由企業(單位)分別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登記,確定個人繳費額,按月由企業(單位)代扣并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
基本醫療保險費、生育保險費暫按原辦法由地稅部門征繳。
三、繳費比例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17%,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不含事業單位正式職工);
失業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職工個人繳費比例為1%;
工傷保險:企業單位繳費比例按行業(行業分類詳見附件)分別為一類行業0.5%、二類行業1%、三類行業2%;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繳費比例為0.2%,其臨時用工人員繳費比例為0.5%。職工個人不繳工傷保險費。
上述繳費比例如有新規定的,按照新的規定執行。
四、應繳費額計算
(一)單位繳納
應繳費額=單位繳費基數×單位繳費比例
(二)職工個人繳納
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應繳費額=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繳費比例
五、工資總額的計算口徑
企業(單位)全部職工的工資總額是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與其有雇用關系的員工的所有現金或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應付職工工資總額是企業應支付給職工的全部工資額,包括已計入應付工資科目而未發放部分和企業應向職工收回的款項(例如:企業代墊的房租、水電費,應代扣的個人所得稅、社保費,職工借款等)。具體按照《浙江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規范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有關問題的通知》(浙地稅函〔20*〕249號)文件規定執行。
六、參保登記、注銷
(—)登記
l、新辦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確定社保編碼,持地稅確定的社保編碼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
2、已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參保人數(包括事業單位臨時用工人員)增減的,需在每月20日前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增減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3、己參保的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發生名稱、地址、經濟性質、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開戶銀行及賬號等事項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地稅分局、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填報《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4、行政事業單位(包括臨時用工人員)參保的,應到地稅分局辦理繳費登記手續并確定社保編碼,然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人勞社保窗口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并分別到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參保人員登記手續。
(二)注銷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先到地稅分局辦理社會保險費結算手續并繳清費款,然后在地稅分局辦理注銷手續(包括注銷其社會保險編號),終止社會保險繳費關系。地稅分局應將注銷的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相關資料(包括電子文檔和紙質)及時傳送給地稅局規費科,由規費科統一送給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企業(單位)終止社會保險關系的相關手續。
參保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在辦理注銷手續后,其職工需要續繳社會保險費的,應及時到區社保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七、多繳退費
由于參保企業(單位)計算差錯造成企業(單位)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地稅分局提出申請并填報退費申請書(以退稅申請書代替),經地稅分局審核并附費款結算結論、稅票復印件,報地稅局計財科辦理退費手續;個人繳納部分多繳的社會保險費,由參保企業(單位)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出具證明并附稅票復印件,報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相關手續。
八、征繳措施
(一)繳費單位應按照《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和《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及時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費繳費登記以及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手續。
(二)繳費單位不按規定辦理繳費申報的,按照《浙江省社會保險費征繳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未按規定繳納和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的,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滯納金。
(三)繳費單位無正當理由連續3個月未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進行繳費申報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應派員實地檢查,經查無下落并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繳費義務的,發出公告責令其1個月內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將其認定為非正常戶。被列為非正常戶后超過3個月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將注銷其社會保險繳費登記,其欠繳的費款按規定追繳。
(四)繳費單位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或者因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不能按當地最低職工工資標準發放職工工資的,可向主管的地方稅務機關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經批準緩繳的,在緩繳期內免繳滯納金。
(五)繳費單位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的個人應繳費額或調整金額有異議的,當月先按照核定的應繳費額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或由地方稅務機關直接扣款征收,然后再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核實,確有誤差的,從下月起調整。
(六)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當年單位繳費基數如大于職工個人繳費基數之和的,允許在3個月內向社保經辦機構增補參保職工人數,并補繳個人繳費部分,逾期未報的,所征繳的單位繳納部分費款劃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
繳費單位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并及時申報繳費人員和繳費基數。
(七)繳費單位參保登記后,發生參保職工增加或者減少的,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隨人員增減變動而調整。繳費單位應當自人員增加或者減少之日起30日內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辦理職工增減登記手續。逾期未申報的,該職工個人繳費基數和應繳費額從實際受理增減登記之月起調整。
九、待遇享受
社會保險參保職工均實行實名制,繳費單位應如實向區社保中心、就業處報送參保職工名單。待遇享受對象以繳費單位向社保中心、就業處申報并履行繳費義務的職工人數和名單為準,待遇享受標準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執行。
十、工作要求
社會保險涉及廣大職工和用人單位的切身利益。各級地方稅務機關、勞動保障部門和社保經辦機構要統一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協調配合。要周密安排、精心部署,齊抓共管,及時協調溝通、交換信息,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確保社會保險費擴覆征繳工作順利進行。
(一)上海公共租賃房政策
1.政策定位
公共租賃房政策定位是其租金定價的前提,決定了租金定價的標準和方法。上海公共租賃房政策定位為:由政府出資或提供政策支持,根據基本居住要求限定套型面積,限定租金,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租賃型保障房。主要用于解決本市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階段性居住困難問題。
2.運營機構與運營模式
發展公共租賃房既要對大量階段性住房困難家庭進行審核,又涉及收購、建造、租金定價、輪候、出租、流轉、物業管理等很多環節,任務繁重且要求專業,需要政府明確責任分工,組織專門的機構進行專業化運作。因此,上海明確了管理部門職責:市區聯手,以區(縣)為主。市政府主要負責全市公共租賃住房的政策制定、制度安排和統籌規劃;區(縣)政府組織開展當地公共租賃房的實施工作。市區兩級政府組織扶持公共租賃房投資經營管理的專業機構(運營機構),負責公共租賃房建設投資、房源籌措、定向供應和租金定價等管理。2011年4月6日上海首批7家公共租賃房投資運營有限公司正式成立,它們分別屬于盧灣、虹口、徐匯、長寧、楊浦、普陀6個中心城區。這意味著上海公共租賃房已基本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并由專業運營機構采用市場機制運營的模式。
3.準入機制
公共租賃房準入條件的設置對其租金定價具有重大影響,它決定了制定的租金所面對人群、公共租賃房需求規模、政府財政的負擔等多個方面。當前,我國各城市一般都從戶籍、收入水平、住房條件、穩定工作等幾個方面對公共租賃房申請進行嚴格限制,但上海不同于其他地方,上海公共租賃房準入條件寬松,沒有設戶籍限制,也沒有設收入準入線,使得保障對象更加寬泛。
4.市場導向定價模式
上海公共租賃房定價是一種典型的市場導向定價模式,主要參考市場租金水平,綜合考慮公共租賃房的成本,按照保本微利原則定價。2010年6月《上海發展公共租賃住房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規定,公共租賃房的租金價格按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確定,由各運營機構綜合考慮房型、面積、區位等因素自主確定,并報區(縣)物價部門和房管部門備案后實施。在租賃合同期限內,運營機構不能單方面調整租金。
(二)上海公共租賃房實際租金水平
公共租賃房的實際租金水平體現了其租金定價政策的結果和效果。2012年1月6日,上海首批兩個市籌公共租賃房項目:馨寧公寓和新江灣尚景園開始上市配租。馨寧公寓位于上海徐匯區華涇鎮,建筑面積約17.3萬平方米,配套設施較全。新江灣尚景園位于上海楊浦區新江灣城國權北路1450弄,總建筑面積約15萬平方米。這兩個項目打響了上海公共租賃房政策頭炮,但其租金水平與周邊普通商品房租金水平相比,沒有優勢,甚至偏高。如表1,馨寧公寓一居室的建筑面積約為40.24~42.43m2,月租金約為1694~1896元;二居室的建筑面積約為61.58~63.27平方米,月租金約為2533~2772元;三居室的建筑面積約為74.67~78.24平方米,月租金約為3033~3311元。而馨寧公寓所處的徐匯華涇板塊,其二手房租金普遍不高,50~60平方米全裝修一居室月租僅為1600~1700元,部分60~70平方米的兩房全配房源,月租金僅約為2000元,可見比市場租金偏高;再看新江灣尚景園一居室建筑面積約為50平方米,月租金為1970元左右,兩居室建筑面積67~72平方米,月租金約2540~2930元,三居室建筑面積約80~82平方米,月租金約2970~3240元,而新江灣尚景園周邊小區的兩居室約3100元/月,一居室約2000元/月,可見新江灣尚景園的租金也僅比市場租金低100~200元/月,這樣的公共租賃房租金水平引起了很多市民抱怨定價過高,“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原則也受到公眾的質疑。截至2012年3月,上海公租房申請率僅39%,筆者2012年11月去各公租房申請受理點調查,受理點工作人員反映,每周去咨詢和申請公租房的人寥寥無幾,普遍嫌租金定價過高。
二、上海公共租賃房定價存在的問題
(一)租金定價標準模糊、操作性差
租金標準制定模糊、操作性差,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租金標準參考的各因素權重不明確,雖然以市場租金水平為主要參照因素,但其參考的權重究竟多大,其他各因素參考的權重又幾何,模糊不清,這樣的租金標準操作性差;二是,租金定價“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原則中“略低于”表述不明確,到底應低于市場租金水平多大幅度合適,難以把握;三是,不同區域、地段的公共租賃房租金低于其參照的市場租金水平的幅度應統一,還是可以有所區別,亦不明確;四是,在租賃合同期限內,市場租金水平會隨著經濟發展、市場情況而波動,與市場租金掛鉤的公共租賃房租金必然隨之波動。那么,公共租賃房租金在租期內如何維持穩定或者如何調整,均未明確。
(二)租金定價標準缺乏差異性、動態性
上海公共租賃房的保障對象既包括“下夾心層”,如農民工、“藍領”人群等,又包括“上夾心層”,如外來人才、大學畢業生等,他們的收入不同,工作不同,對于住房的需求也不一樣,但當前租金定價直接與市場租金掛鉤,以略低于市場租金來確定,沒有根據差別化的住房需求制定差異化的定價標準。此外,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收入的增加、通貨膨脹、住房市場價格變化、生活條件及居住條件的整體改善等,客觀要求公租房租金動態調整。而當前租金定價標準缺乏完善的動態調整機制,應參考哪些因素進行調整、調整幅度如何確定等是模糊的。
(三)租金定價偏高,與公租房政策定位不吻合
上海公共租賃房政策定位是解決中低收入的本市青年職工、引進人才和來滬務工人員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階段性居住困難的。然而,當前公共租賃房實際租金水平與周邊普通商品房租金水平相比,沒有優勢,甚至偏高。以新江灣尚景園二居室為例,建筑面積67~72平方米,月租金2540~2930元,而上海2011年中等收入戶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為24,824元,平均每戶家庭人口為2.92,可計算中等收入戶平均月可支配收入約6040.5元,則公共租賃房租金占中等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約為45%,高于家庭的最高可承受租金(一般為家庭收入的25%~30%國際合理的住房消費支出通常為占收入的25%)。可見,對大多數中等收入家庭來說存在租金支付壓力,對大多數在餐飲、酒店、零售、家政、物流快遞等傳統服務業和建筑業的外來務工者來說更是租不起。可見,當前租金定價水平,已將本屬于公共租賃房保障范圍的對象以租金定價的方式排除在公共租賃房保障之外,這與公共租賃房政策定位是不吻合的。
(四)配套的準入、退出機制不完善
公共租賃房作為保障性住房的一種,具有一定的社會福利性,實行相對較低的租金政策。如果不設置完善的準入、退出機制,則會吸引更多的人申請而更少的人退出。而公共租賃房數量有限,這必然導致公共租賃房的輪侯時間過長,甚至真正需要保障的困難家庭無法入住,而不需要保障的家庭占用公共資源,引起住房保障的公平與效率問題。因此,公租房租金定價需要完善的準入、退出機制與之配套。然而,上海公租房的準入標準不設收入、資產準入線,同時公租房的退出機制也尚未建立,這種情況下,容易使收入較高的人群加入到公租房申請隊伍,而既得利益者又不及時因收入改善而退出公租房,對收入較低、公租房需求較迫切人群產生“擠出”效應,使公租房保障功能弱化,公平與效率受損。
(五)缺乏完善的補貼機制
公共租賃房定價既要注重保障對象的承受能力又要注重公共租賃房建設的可持續性。前者要求租金定價低;后者要求租金定價能回收成本,但公共租賃房建設成本大、回收期長,客觀上難有大幅降租的空間。協調這一矛盾,需要完善的公共租賃房補貼機制。而當前,與上海“略低于市場租金水平”的定價標準相配套的補貼機制尚未跟上,應向公共租賃房供給方補貼還是向需求方補貼?或是兩種方式相結合?如果向公共租賃房供給方補貼,具體采取哪些措施?如果向需求方補貼,具體如何進行,是對戶籍低收入者補貼,還是不設戶籍限制均予以補貼,補貼多少等問題需進一步研究。
三、完善上海公共租賃房定價機制的對策
(一)細化公共租賃房政策定位
上海公共租賃房的政策定位應進一步細化,是先解決有市場租金能力的青年白領短期內的住房困難,等長期之后公共租賃房量大了,再覆蓋到不具有市場租金能力的低收入外來務工人員?還是先解決收入低,住房保障需求迫切的家庭,等公共租賃房建設規模擴大,再覆蓋到有市場租金能力,但找不到穩定住房的人?更加細化的公共租賃房政策定位能給租金定價提供重要依據,如果定位為前者,則租金定價相對較高,如果定位為后者,則租金定價需要相對低水平。筆者認為,公共租賃房作為保障性住房,應充分體現保障功能,首要解決無法通過市場解決住房的困難家庭,應明確政策定位為后者。
(二)完善租金定價標準,增強操作性
科學合理的租金定價應協調好市場租金水平、保障對象支付能力、財政負擔能力、社會資金投資回報要求等多方面因素,同時還需考慮保障對象的差別化需求,實行差別化定價,并適時調整。具體可從以下方面完善:(1)科學地權衡各租金影響因素的重要性。租金定價是一個多因素決策問題,可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財政負擔能力、人均收入水平、物價水平、房價與租金水平、保障規模等情況,采用層次分析法定量確定各影響因素的權重系數。(2)明確租金定價低于市場租金的幅度。首先,市場租金可考察目標區域范圍內(如目標區域方圓1km/2km/3km范圍內,或交通線路1小時圈內同類型區域/板塊,或同等地段/社區)的其他同類型、同等級的房屋平均租賃價格。再明確衡量保障對象負擔能力以及成本租金測算應包括的項目,在考慮保障對象支付能力及公租房成本的基礎上,確定公租房租金低于市場租金的幅度。香港政府主要運用了國際上常用的MRIR(Median Rent-to-Income Ratio)來衡量保障對象的經濟承受能力,上海可借鑒這一方法;對于成本租金的測算,應根據上海公租房房源收購或建設的土地政策,融資政策,財政負擔情況,以及社會資本參與情況等予以明確。(3)租金定價差別化。要充分掌握市場信息,細致分析保障對象的租金支付能力,以保障對象家庭收入為基礎,結合公租房實物、區位情況制定差別化租金。或租金按準市場租金統一定價,再給予保障對象差別化補貼。
(三)完善租金調整機制
由于影響租金的各因素都會變動,因此應建立租金調整機制。香港的做法是依據租戶家庭收入指數的變動調整公屋租金。為協調租金各影響因素變動,租金調整建議參考運營成本變動比、租賃指數、人均收入變動比以及CPI變動率的加權結果,同時考慮到穩定性,原則上1年之內只調整一次租金水平,并要建立專門的管理程序,與租戶充分溝通,調價決定前,均應通過各種方式告知租戶,并聽取租戶的意見。調價決定后,采取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即調價之前已簽訂租約的,以原價支付。調價之后則以新價支付。考慮到應給予租戶以緩沖時間,調價通知頒布后3個月開始執行新租金水平。
(四)完善配套的準入、退出機制
維持公共租賃房低租金水平,需要完善的準入、退出機制與之配套。可借鑒香港的做法,對各類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進行嚴格限制,不僅設置收入準入線,還應設置家庭總資產凈值準入線。對于退出,設置退出標準,采取定期家訪調查及家庭狀況申報,租戶虛報資料,可終止其租約,拒不退出者,可依法判處巨額罰款,甚至監禁。同時加強政府和社會監督力度,完善我國個人征信系統,以促進準入、退出機制的效率。
(五)完善相應的補貼機制
與租金定價政策配套的補貼機制應積極跟上,當政府定價高于保障對象支付能力時,應采取“補人頭”措施,即對公租房需求方補貼,使低收入家庭負擔得起租金,具體有以下方法:(1)貨幣租金補貼。政府定價與保障對象支付能力間的差額,以貨幣補貼給保障對象。(2)租金減免。根據保障家庭收入等不同情況,給予不同程度的租金減免。(3)租金補貼券。要求家庭必須拿出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如25%)支付房租,余下的與市場租金的差額由租金補貼券補充。(4)可允許承租人提取公積金支付公租房租金。
當政府定價低于公租房成本租金時,應采取“補磚頭”措施,即對公租房供給方補貼,以分擔公租房建設運營成本,鼓勵開發商參與公租房建設,具體有以下方法:(1)土地支持政策。如無償劃撥土地,或者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的一定程度的減免,甚至可嘗試按年收取土地使用權租金的形式,以降低公租房的土地成本。(2)資金支持政策。給予公租房供給方一定的財政撥款,或者給予貸款方面的優惠,以及出臺支持多元融資的政策,如允許住房公積金盈余或閑置資金以貸款債權或購買債券形式投資公租房,鼓勵公租房運營公司上市融資、債券融資或信托融資等。(3)“以商養租”政策。可根據地方具體情況,按不超過建筑面積的一定比例配建商業服務設施和商品房,其出租、轉讓的收益用于平衡公租房建設成本,并提取一定比例的收益用于公租房運營管理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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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礎建設情況。“九五”期間,鄉鎮文化站建設有一定的發展。目前,全市__個鄉鎮中,113個鄉鎮建立了文化站。至20__年底,全市已建成江蘇省群眾文化先進鎮67個,徐州市“萬冊圖書館”鎮32個,“中國民間藝術之鄉”2個,“江蘇省民間藝術之鄉”4個。建成國家二級站2個,國家三級站51個。
(二)人員素質狀況。全市113個鄉鎮文化站在職人員471人。業務干部為460人,占總人數的97.7。大專以上學歷人員168人,占比為35.7。中級職稱人員為50人,占比10.6,初級職稱人員166人,占比35.2。
(三)活動開展情況。鄉鎮文化站開展文化活動的內容主要是配合當地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舉辦科技推廣、宣傳教育和各類知識培訓,利用重大節日,開展文藝演出活動。
二、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鄉鎮文化站管理體制不順,缺乏活力。農村文化建設發展過程中存在著體制。鄉鎮文化站由鄉鎮政府負責管理,縣文化主管部門僅對其行使業務指導職能,這種體制,一是產生了文化專干不專的問題。一些文化站干部常年承擔行政工作任務,難有精力組織文化活動。二是縣(市)區文化主管部門難以調配使用,造成文化站人員不能流動,缺乏活力。三是鄉鎮政府對文化站投入少,管理不力。有的鄉鎮因財政緊張,出現文化站被出租、被擠占、被挪作它用、被拍賣的現象。
(二)鄉鎮文化站設施落后,陣地萎縮。近年來,鄉鎮文化站出現了下滑的趨勢。全市113個鄉鎮文化站中,有76個文化站無活動房,其中無房站16個、危房站4個。鄉鎮文化站文化設施面積由“九五”時期的3萬平方米減少到1.3萬平方米,下降了56.7。有一些鄉鎮文化站,陣地萎縮、輻射功能差,缺乏設施器材和圖書資料,加之管理不善,淪為“空殼文化站”。
(三)鄉鎮文化站隊伍素質偏低,人才匱乏。一些文化站工作人員大多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初從事文化工作的,專業知識趨于老化,知識面偏窄,思想觀念較為陳舊。近年來,調進或分配的新增人員大多不是專業人員,文化站工作人員難以評上專業技術職稱。
(四)文化設施資金投入不足,缺乏后勁。國務院有關文件明確要求,“各級政府每年對文化事業撥款的增長幅度要高于當年財政預算增長幅度的1-2個百分點”。江蘇省和我市也先后出臺了相應的文化經濟政策,可我市縣、鄉兩級政府對文化事業的投入均未達到要求。
(五)文化活動形式單調,內容陳舊。文化活動方式過于簡單,內容缺乏創新,往往僅限于逢年過節辦幾次卡拉OK演出或舉辦一些廣場文化活動,而群眾喜聞樂見、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形式沒有被充分挖掘和利用。一些封建落后的觀念在廣大農村時有抬頭,“__功”、“占卦算命”、“看風水”等封建迷信活動仍有市場。
(六)文化站人員工資待遇偏低,拖欠嚴重。全市471名文化干部中,有10的人員發放全工資,每月1100元左右;60的人員執行國標工資,每月600元左右;20的人員實行定額工資,每月400元左右;5的人員只發200元左右的生活費;另有5的人員因財力所限停發了工資。無論實行何種形式工資,幾乎都存在工資拖欠現象。拖欠時間一般在3至8個月,稍長一點的在10至20個月,最長的達40個月。目前,全市鄉鎮文化站人員均未辦理養老金、醫保金、公積金。尤其是一些老民辦站長已面臨退休,至今身份仍沒明確,退休后生活沒有保障。
三、進一步加強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的建議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鄉鎮文化站建設
農村基層文化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實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可缺少的重要環節。總理在今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要繼續加強鄉鎮文化站建設。鄉鎮文化站建設只能加強,不能削弱。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采取切實措施,大力推進我市鄉鎮文化站建設進程。
(二)調整理順鄉鎮文化站管理體制
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中明確指出:“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主要責任在縣(市)區人民政府。”縣(市)區文化局是政府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文化站是基層全民事業單位。建議縣(市)區文化行政管理部門對鄉鎮文化站實行垂直管理,將鄉鎮文化站業務、人事、工資等關系交由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管理,實行定編、定崗、定員。按照1992年文化部頒發的文化站管理辦法規定,結合我市鄉鎮文化站實際,建議每個鄉鎮文化站核定編制數為2人,即站長1名,業務人員1名。對于業務量較大的文化站可實行人員招聘制。招聘人員的工資、福利可由文化站通過三產收入支付。對于目前遺留的43名老民辦站長工資待遇問題可采取老人老辦法,由市人事局、財政局、文化局聯合發文,依據有關政策給予妥善解決。
(三)組織實施江蘇省鄉鎮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工程
貫徹落實省委宣傳部、文化廳關于組織實施鄉鎮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工程。對今后凡是由鄉鎮政府投資興建、建筑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具有7個以上公益功能、實施創新管理體制的文化站,省政府將每站扶持30萬元。為遏制我市鄉鎮文化站逐漸下滑趨勢,緩解鄉鎮政府經濟負擔,建議由市委宣傳部、市文化局聯合組織實施鄉鎮文化站標準化建設工程。凡是鄉鎮建成標準化工程的文化站,市、縣兩級政府給予經濟扶持,建成標準化工程的文化站其產權要明晰,即省、市、縣扶持資金建成文化站的部分,其產權屬縣政府,交由縣文化局代管;鄉鎮政府投資部分的產權屬鄉鎮政府。
(四)進一步加大對鄉鎮文化站的投入力度
各 級政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文化建設的指導意見》中“各級政府每年對文化事業撥款的增長幅度要高于當年財政預算增長幅度的1—2個百分點”的規定要求,加大對鄉鎮文化站的投入。建立徐州市鄉鎮文化發展基金,鄉鎮文化發展基金由市財政局按照各級地稅部門開征的3文化事業建設費中提取。徐州市鄉鎮文化發展基金由徐州市文化局管理,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負責監督。
(五)豐富農村文化活動內容,創新農村文化活動方式
(一)墊付農業稅款項導致村級債務惡性膨脹。稅費改革以前,各個村普遍存在拖欠農業稅費的現象,一方面村里稅款收不上來,另一方面面臨上級征收稅款的任務壓力,村干部為了完成鎮下達的稅費任務,采取直接向富裕村民或銀行高息借貸的方式上交,而還貸的方式主要是用高息借債來還高息,造成息轉本、利滾利局面的出現,導致村級債務惡性膨脹。另外由于各種原因促成的村民往來欠款、83年以來的集資、提留以及土地、果園、山林、工副業承包費的拖欠部分,數額大,歷史遺留問題多,工作難度大,催收工作艱難,也占用了村集體大量資金。
(二)盲目經營投資造成資源閑置資金沉積。1985年前后,受無工不富思潮的影響,農村興起了一股村辦企業、辦工廠的熱潮。很多村脫離實際,一哄而上,盲目投資興辦村級企業。因缺乏經營和管理經驗,對市場缺乏敏感性和把握能力,多數村辦企業經營效益較差,加上產權和經濟責任不清晰,不少的村辦企業虧損嚴重,耗費了大量的村集體資金或者間接轉移到部分村干部個人手中,給村集體經濟形成了大批村級債務。
(三)非必要公益性投入引起大量村集體資金浪費。部分村村干部為了取得群眾擁護和支持,不顧村莊財力物力所限,將大量村集體資金用于修路、建水庫、供水供電等公益福利事業,村集體基礎設施建設確實得到了改善,但也嚴重加劇了村集體經濟負擔。村與村之間還經常存在盲目攀比現象,很多村完全不考慮村莊承受能力,打腫臉充胖子,造成許多資金的非生產性投入浪費。
(四)村級財務管理制度不完善形成村級債務黑洞。初期,原先的生產隊逐漸解體。這個時候村集體資產暫時出現管理真空狀態,集體資金管理不善,流失情況比較嚴重。集體固定資產被全部*或低價賣光,生產隊轉交時大多數交的都是空帳,不少資金被欠款單位和個人占用,有的至今無法查實、催收,形成了部分呆帳、死帳,有的欠帳因無法收取只好由公積金核銷,有的欠款至今仍未收繳入庫,削弱了村集體經濟。另外,一直以來(包括當前情況)農村沒有真正規范的村級財務管理制度和專業理財隊伍,村級財務缺乏必要監管,不能公開或公開不及時,給部分村干部創造了可乘之機,有的村干部直接用白條虛編借款,無中生有騙取高息。甚至出現了個別村干部貪污挪用了農民上交的稅費,引起了新的借債。部分村莊以生活招待費為名胡開亂支,到處賒賬欠債。
村級債務的惡行膨脹嚴重影響基層組織的正常運轉,導致干群關系緊張,也成為加重農民負擔和引起農民負擔反彈的嚴重隱患,成為引發農村新的矛盾和糾紛的重要源頭。
一是影響農民生產、生活,產生農村不穩定因素。如前面基本情況介紹,村級債務中向信用社、銀行借貸的占據很少數,絕大多數的都是民間借貸,其中相當一部分是向村民的借款,涉及到的農戶多、數量大、面很廣。實行稅費改革后,通過規范與減輕農民負擔,村集體沒有可能從農民那里提取費用用來化解村級債務,向農民欠下的借款無力償還。許多農戶不僅得不到利息,連本金都要不回,生產生活勢必受到影響。村集體欠農民的債不還,農民勢必要上訪,農民欠集體的債不還,必將會影響基層組織的運轉,形成惡性循環。
二是惡化農村發展環境,妨礙農村經濟增長。一些債務數額較大的村,利息負擔越背越重,基層干部精神壓力很大,整天被債主所逼,收款時節和春節前根本不敢回家。村干部整天窮于應付村級債務問題,沒有精力創新路、求發展。沉重的債務也使村級集體對生產、公益事業投入減少,無法進一步改善條件,優化發展環境。
二、*鎮村級債務基本情況
筆者通過走訪調查、與村民交流以及與村兩委班子主要干部、記賬員、鎮經管站工作人員座談等方式對*鎮各村村級債務情況進行了調研了解。*鎮44個行政村債務總額達2100余萬元,村均欠債47.76萬元;債務總額中欠銀行的27.2萬元,占1.29%,拖欠村干部工資或借款458.08萬元,占21.8%;債務在1年以下的有1881.3萬元,1-5年的有220萬元。
三、化解村級債務方式探討
(一)加強清查核實,明晰債權債務。要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嚴格按照會計程序,規范運作流程,對各村歷年來的賬目進行了全面清理、登記和核實。在清理過程中,先從干部入手,對村干部欠款、招待費逐筆、逐項登記造冊,對每一筆債權債務發生的時間、用途、數額以及經手人、證明人等都核實清楚,做到真實可靠,準確無誤。清查核實的目的是要詳細掌握村級債務情況,為化解債務打下堅實基礎。
(二)規范化解程序,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首要的是通過債權來抵債務。尤其是村集體與村民、村干部之間的債權債務問題,這是最直接的化解方法。其次利用集體資源性資產來化解,村集體資源性資產化債的過程,同時也是資源開發的過程,要確保避免出現資源變相低價出賣現象。最后用清收回的現金和村級集體自有資金來償還村級債務。在清償的過程中要堅持首先償還涉及本村區域內的借貸或拖欠的農民債務,后償還其他債務。對有息債務,首先償還本金,后償還掛帳利息,取消高息。對村集體向農戶及個人所借的借款,自借款之日起,利率一律不得超過金融部門貸款利率,有可能的,與銀行一年存款利率相同,所結利息一律掛帳,計入往來,不得轉增本金。對村集體拖欠的干部報酬,以及黨員干部利用職權向集體放貸或變相放貸的,一律取消利息,只還本金。對原屬農民往來后轉為借款的,一律予以停息。
(三)盤活集體資產,加快農業產業經濟發展。一方面,要引導村莊積極開展債權清收工作,對單位拖欠村集體的款項,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經濟、法律、行政等措施進行清收,對村民個人的債務,通過做工作,促使其主動歸還。嚴格按照村級事務“四權”決策機制,將村集體閑置資產進行盤活、拍賣,對到期荒山、林地、魚塘等依法進行收回并拍賣。對一些帶有利息的借款,采取與當事人協商,先結息后掛帳不帶息,還本金,避免本息循環、債務越來越大,實現老債逐年減,新債不增加。另一方面,要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從根本上化解村級債務,確保村級組織正常運轉。通過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加大農業、三產服務業的招商引資力度,積極發展租賃、農產品深加工等行業,發展黃煙生產、藍莓種植、黑木耳、食用菌、生態養殖等特色農業項目,壯大村集體經濟。
(四)完善財務制度,規范村級財務收支。加強村級財務管理是控制村級債務的治本之策。為防止村級財務前清后亂、前消后增,必須進一步規范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要堅持從集體資金的性質出發,因地制宜地選擇科學適用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村級財務的監督與指導。要重視制度和規章的建設,各村莊要建立完備的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包括財務收支、資金使用、會計核算制度等,堅持按制度辦事,用制度來約束和規范管理的行為。要加強民主理財,推進財務公開,保障廣大農民群眾對村級財務的知情權、監督權和決策權。在興辦生產、水利設施等公益事業時,嚴格執行“一事一議”制度,不超出村集體財力控制范圍,不借款興辦公益事業,以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支持的方式辦實事、好事。堅決杜絕新債,保證村級轉移支付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切實保障村級正常支出的需要;嚴格控制村級各項支出,確保村級當年收支平衡,不出現新的虧欠。村莊必須嚴格執行“三筆會簽”制度,即每張發票單子上必須在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和村會計三人簽字后方可入賬,鎮經管部門要每月對各村收支情況進行督查,對每例憑證進行審核,村記賬員要詳細匯報每筆收支情況,沒有根據或不符規定的堅決不予報批,杜絕不合理支出,確保不發生新的債務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