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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物聯網;智慧礦山;安全生產模式;礦山開采;礦產資源 文獻標識碼:A
中圖分類號:TD76 文章編號:1009-2374(2016)35-0202-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35.099
導致煤礦資源枯竭的主要原因包含高強度的開采、政府部門缺少對其的管理、不重視環境保護等,由此導致礦區的生態系統遭受嚴重的破壞。與此同時,國際間的綠色貿易壁壘在逐漸擴大,我國的礦山單位即將迎接巨大的壓力。針對于此,要在物聯網基礎上創建智慧礦山安全生產模型。
1 智慧礦山的系統概述
隨著通信科技、網絡、計算機、傳感等技術的飛速發展,物聯網的提倡,為創建煤礦安全生產和預警救援系統奠定了全新的思想。1999年提出物聯網概念,其具體的含義是,將一切物品借助RFID等信息傳感配置和互聯網相互連接,構成管理功能與智能化辨別的網絡。在歷經多年發展,物聯網的概念也在逐漸的向外擴展。2010年,物聯網在國家政府工作報告中,是這樣被定義的:物聯網指的是借助信息傳感配置,參照規定的協議,將每一件物品與互聯網相互連接,實施信息交換與通信,以此完成智能化的定位、跟蹤監控及管理的一種網絡,是在互聯網的背景下擴展的網絡。
在礦山物聯網的基礎上,融合多網絡技術、智能融合探究技術等,應用超級計算機與云計算對巨大數據實施探究與整理,實現礦山生產網絡范圍內的配置、人員、信息、機器等自動控制與管理,以此形成智慧礦山。其主要的目的是,可以準確預測煤礦井下的重大災害的預警及合理解決綜采面的感知協作狀況,最后構建成無人開采、災害有效預警、綠色礦山的智慧安全模式。就煤礦監控與安全生產來說,合理應用寬帶無線科技術、現代傳感器技術、無線傳感器網絡科技?;诿旱V光纖以太環網的主要網絡,滿足煤礦井下復雜氛圍中對基礎配置、工作人員、配置與根本裝置的有效管理與控制,并且對環境實施科學合理的監督與檢測。
2 智慧礦石模型系統構造規劃探究
2.1 整體設計
創建基于物聯網的智慧礦山,不是要摒棄以往大范圍使用的工業以太網,而是與現代傳感器技術、無線傳感器網絡技術、寬帶無線技術相融合,創建有線和無線混合的網絡構造。與此同時,綜合應用智能計算、現代網絡技術、分步式計算方式,更加智慧地解決煤礦生產中每個環節存在的不足與弊端,促使大眾在任何環境、任何地點之下獲得諸多細致可靠的數據。
2.2 模型設計目標
基于物聯網的智慧礦山模式,需要符合下面五種設計目標:其一,借助物聯網,能夠完成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的巨大數據整合與探究,把具有獨特性的知識應用到特定的解決方案、特定情境中,更有效地解決礦山開采過度、廢物二次利用、生態重建與環境保護等諸多問題;其二,在物聯網的背景之下,調整網絡內的機器、裝備、人員等有效控制和管理,解決企業內部信息孤立狀況,實施更具動態與精細化的生產管理方法;其三,應用當前先進的技術,以此更好地處理繁瑣的信息數據,更加精準地綜合聯動與安全預警,及時找到和解除存在的安全隱患,減少出現安全事故的概率,降低人員安全事故傷亡;其四,創建礦山物聯網,將井下無線傳感器網絡、衛星網絡、工業以太網絡等實施無縫連接,促使大眾能夠時刻獲得諸多信息數據;其五,完成井下精準定位,與此同時,應用實時視頻與另外控制數據信息,完成采掘面遙測遙控,最后完成無人采礦。
2.3 關鍵技術
2.3.1 應急救援與災后重構技術。探究與規劃基于物聯網絡的集人員考勤、救援、定位與救援于一體的煤礦井下工作人員安全管理和救援信息體系;探究礦井探險機器人構造、通訊技術、災害礦井氣體分析技術;探究與開發基于網絡信息根本,通信線路故障的迅速復原技術和配置,創建應急救援通信體系;探究與開發集井下工作者特性收集與辨別、間、氧氣呼氣器、應急照明為一個整體的多功能災難救援應急便攜式配置;探究在出現礦井災害時網絡的迅速構建和有序連接與串通。
2.3.2 電磁波的傳播特征與抗干擾技術。探究繁瑣環境對無線信號傳輸特點的影響與具備感知水平的適于礦井多樣環境的認知無線通信網絡技術;探究借助神經網絡探究法、頻譜探究法、相關探究法及小波探究法等信號處理方式;復雜因素下具備非常強衍射、多徑與散射狀況的“有限異質可變”空間變化前后不會出現無線傳送的規律。
2.3.3 智能探究綜合控制技術。具體包含多傳感器補償,應用多天線接收電磁波,使電磁輻射監測定位狀況得到有效解決;探究應用灰色理論、模糊數學等數學探究方式、神經網絡探究法,相關探究法等信號處理方式,創建諸多耦合作用下,多瓦斯和參數突出綜合辨別模型,明確級別多樣的預警的原則與方式,這有助于完成煤和瓦斯突出預兆信息特點的災害監測預警;探究應用聲發射陳列傳感器和分布監測方式,以此完成定位和干擾抑制的狀況。借助系統自動化體系完成項目各個監控體系的綜合集成、集中操作、權限控制、分析處理、聯動控制等,井下危險地區的運動目的是,檢測和聯動掌控體系。
2.3.4 在復雜環境之下構建物聯網。無線傳感器網絡技術是為完成更透徹感知與“隨處都在”不可缺少的重要技術之一。將無線傳感器網絡的探究范圍延伸到礦井,就礦井長直崗道、采空區、采煤工作面、順槽、掘進工作面等諸多工作面和特殊環境標準,探究科學的無線傳感器網絡工作方式、網絡異構、移動節點攜帶的自組織問題與網絡重構、射頻識別技術、無線傳感器網絡融合技術等,其主要的目的是降低監控盲區,優化覆蓋規模,更加快速和智能化的辨別節點,與此同時迅速組建網絡。針對有線通信網絡,要解決諸多環網互相聯通的自動拓撲發現與重新組建的問題;全面應用STP、RTCP等諸多技術,探究合適礦井工業以太網的實施控制方案;應用時分復用與編碼技術,探究和普通千兆以太網,具備獨特的實時通道的網路傳輸配置;探究礦井安全事故通信故障的自恢復方式,為礦井信息傳送平臺奉獻基礎;探究硬件、軟件緊密相連的網絡重構體制。
3 結語
綜上所述,“智慧礦山”借助形式多樣的傳感網絡作為感知方式,對礦山實時的生產過程和與之關聯繁瑣環境的數字化、智能化、可視化處理的具體探究,把現代感知技術、智能技術、信息技術、現代采礦技術等密切融合,構建人和人、物和人、物和物相關聯的礦山物聯網絡,在有效的時間內細致描繪并且掌握好礦山生產與運營的整體過程,完成對礦井信息的感知及掌握好體系內各個子系統的有效控制,將綠色、安全作為煤礦開采的最大目標,確保礦山企業經濟能夠實現可持續化發展、礦區生態體系更具穩定性、可靠性,礦山建設邁向更大的發展空間。
參考文獻
[1] 胡東濤.基于物聯網的非煤地下礦山安全監測預警決策平臺研究[D].武漢理工大學,2014.
[2] 陳.物聯網技術在三維數字礦山安全生產系統中的應用研究[D].南京師范大學,2013.
[3] 郭其林.基于物聯網技術的感知礦山保障系統建設研究與應用[D].中南大學,2013.
第一條為了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備案、培訓、演練和修訂等工作,適用本辦法。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應急預案的管理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轄區內本行業、本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五條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結合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要求;
(七)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六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制定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按照針對情況的不同,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事故類型的,應當組織編制本單位的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第九條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存在的重大危險源和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第十條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點工作崗位的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所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十二條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第三章應急預案的評審
第十三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涉及相關部門職能或者需要有關部門配合的,應當征得有關部門同意。
第十四條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專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評審應當形成書面紀要并附有專家名單。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十五條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應急預案涉及的政府部門工作人員和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十六條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預防措施的針對性、組織體系的科學性、響應程序的操作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
第四章應急預案的備案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中央管理的總公司(總廠、集團公司、上市公司)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分別抄送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中涉及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未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其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確定。
煤礦企業的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外,還應當抄報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條生產經營單位申請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第二十一條受理備案登記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應急預案進行形式審查,經審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備案并說明理由。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登記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二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指導、督促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二十三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第二十四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當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五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預防重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二十七條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八條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管理情況進行總結。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管理工作總結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九條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預案演練、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
生產經營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一)生產經營單位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的;
(三)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四)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五)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六)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七)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第三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三十三條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六章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四條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有效提高生產經營單位應對突發事故能力。經局領導研究,現制定我縣2012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安排意見:
高度重視,充分認識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應急管理工作是政府和企業保障生產安全、提高處置突發事故能力和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有效手段,近幾年來,國家省市對應急工作越來越重視,文第五章單獨就應急工作進行了安排。國家省相繼制定了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國家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和《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對應急預案備案、演練,重大危險源備案、演練進行明確規定,并制定了處罰條款。市政府對縣政府年終安全生產考核時,將應急管理工作列入重要內容。今年國家省市對應急預案備案、演練又提出了新的要求?!秶揖?012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重點工作安排》中要求,進一步加強應急預案審查和報備工作,依法將應急預案作為高危行業準入的必要條件。這一切都迫切需要我們把應急工作搞上去,我們要站在“防事故、減損失、保安全”的高度,充分認識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通過扎實的工作,切實把這項工作搞上去。
明確目標,認真抓好應急管理五項工作
(一)應急預案編制。各監察中隊要督促監管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編制規范、標準的應急預案,局應急辦負責業務指導,此項工作務于7月底完成,并將預案文本和電子版一并報縣安監局應急辦。
(二)應急預案備案。應急預案的管理應遵循“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h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涉及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預案,組織專家評審后,在市安監局備案。未涉及安全生產行政許可的應急預案,組織專家評審后,由縣安監局備案。未列入的單位,各監察中隊要針對其行業性質和危險狀況也要督促其開展預案備案工作。
(三)重大危險源備案。存有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于5月31日前到局應急辦開展重大危險源評估工作,出具評估報告書后5個工作日內,依照備案程序規定,將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情況報縣局應急辦,根據重大危險源評估分級結論,按照“最高級備案”原則備案。即:如重大危險源單位存在最高為一級的重大危險源,直接向省安監局申報備案全部重大危險源;如存在最高為二級的重大危險源,則該單位直接向設區市安監局申報備案全部重大危險源;如只存在三、四級重大危險源,則該單位向縣安監局申報備案。。
(四)應急預案演練。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演練或者專項應急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按照《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針對我縣實際,礦山、冶金、?;熁ū裥袠I及存有重大危險源的企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具體時間由縣安監局各中隊與企業協商安排。
(五)應急知識培訓。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廣泛開展應急知識普及和宣傳教育活動。
強化舉措,確保應急工作全面完成
(一)召開會議,明確任務??h安監局和各監察中隊要層層召開應急管理工作專題會議,安排部署2012年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進一步明確生產經營單位、監察中隊、局應急辦工作任務。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按照此文件規定的時間要求,在局應急辦和安監中隊的具體指導下,扎實做好應急預案備案、重大危險源備案和應急演練工作,應急演練前要編制演練方案,演練結束后將演練方案、演練影像資料、演練報告加蓋公章后一并報局應急辦備市考核。
各監察中隊要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針對應急管理工作任務,及時召開會議傳達文件精神,自現在起督促轄區企業按照時間要求,到局應急辦完成預案編制備案、重大危險源備案工作,應急演練工作由各中隊與企業溝通,每月自行安排好進度,在演練前3日,及時通知應急辦,并在演練工作中安排好車輛。
局應急辦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業務指導,積極為企業搞好服務,解難釋疑,幫助企業做好預案編制、備案和重大危險源備案,在應急演練工作中,演練前結合中隊可到企業指導編寫演練方案,演練時現場指導、留置影像資料,演練后分析總結。
(二)嚴格考核,扎實推進。安監局將應急工作列入對各中隊考核重要內容,按照局“月通報、季考核”的要求,每月末通報各中隊應急工作完成進度。每季度進行工作考核。
各監察中隊對應急管理工作要做到心中有數,排出時間任務表,經常性進行安排,針對應急管理是一項新工作,要經常與局應急辦溝通,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共同解決問題,確保應急工作月月有進度,季季有成效。
一、基本情況
市有采石企業24家,其中22家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2家正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自去年9月份以來,由于全運會、國慶60周年、元旦、春節等大型活動或節日相繼到來,多數采石場一直處于停產狀態。在應急管理工作上,全市24家采石場每家均不少于1名專職應急救護員,并且都與市4支區域性的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伍簽訂了應急救護協議。
二、應急救援工作開展情況
(一)整合力量,成立區域性應急救援隊伍。
為提高非煤礦山突發事件的救援能力,我們按照“布局合理、反應靈敏、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原則,在采石場數量相對集中的4個鎮街,對應急救援力量與裝備進行區域整合,先后成立了木石鎮、柴胡店鎮、南沙河鎮、東沙河鎮等4支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伍。救援隊長由鎮副安監中隊長擔任,具體負責日常的應急救援工作,并將自轄區內采石場的大型工程機械、救援裝備予以登記造冊,較好地解決了長期以來救護隊伍少、布局不合理的問題。各應急救護隊堅持每季度召開1次由救援隊員及采石場負責人參加的會議,通報相關事故案例,學習安全規程,開展巡回檢查,協調救援演練,為應急救援工作的開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簽訂協議,明確隊企之間的救援關系。
為了激發救護隊伍的積極性,我們按照“就近結對、有償服務”的原則,積極敦促所有采石場與4支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目前所有22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采石場全部于與4支救援隊伍簽訂了應急救援協議;正在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的2家采石場也于今年與木石鎮非煤礦山救護隊簽訂了協議。各救護隊根據每個采石場的規模,定期收取一定的費用,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所在采石場據實支付。
(三)跟蹤指導,強化應急救援預案管理。
結合采石場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換證和新辦證工作,我們對全市非煤礦山應急救援預案逐一進行了修訂完善,對救援人員進行了充實和調整,進一步增強了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操作性。同時,我們組織專業人員對《市非煤礦山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了修訂,并報市政府備案,8月,被收錄到《市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匯編》。
(四)未雨綢繆,搞好救援隊伍預防性檢查。
4支非煤礦山專業救護隊結合服務對象的特點,認真組織,精心制定預防性安全檢查方案,采用到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熟悉救援環境與發現消除事故隱患相結合的形式,每年至少2次派專業人員深入各采石場進行預防性檢查,重點檢查各類安全隱患、企業職工安全培訓和“三違”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演練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通報采石場和鎮安監中隊,及時監督整改。對一些重大的安全隱患,則由安監中隊、采石場及專業救護隊聯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處置方案,報市安監局批準后,由采石場抓好落實。超級秘書網
(五)加強演練,提升非煤礦山應急救援能力。
為督促采石場強化安全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救援能力,去年,我們先后在木石鎮、柴胡店鎮、東沙河鎮分別舉辦了3次非煤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演練做到了組織指揮到位、資金物資到位、演練程序到位,全面檢驗了應急救援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用性,檢驗了應急聯動指揮工作機制和處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能力,鍛煉和提高應急救護隊的搶險救災能力。
湖北省各級政府的預案和各監管部門專項預案備案率為100%;高危行業預案備案率為100%;規模以上企業預案備案率為100%,并全部納入動態管理。這三個100%意味著目前全省各級政府安全生產的專項預案、安全監管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能單位的部門預案、涉及安全生產有關組織和生產經營單位的基層預案(含現場處置方案)的編制、評估、修訂、、備案、培訓、演練等工作得到了規范,全省基本形成了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管理體系。
落實工作責任
湖北省將預案編制、評估、修訂、備案、培訓、演練、監督管理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形成了安全生產工作主管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專業人員全力抓的局面。
湖北省成立了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備案及應急預案與應急資源數據庫建設領導小組及工作專門班子。將應急預案編制、評估、修訂、備案、培訓、演練和監督管理工作作為履行政府監管職能、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大事來抓。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湖北省制定了《湖北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報備管理實施方案》,明確了預案報備管理范圍、工作流程、機制和完成時間。
為落實工作責任,湖北省把預案管理作為安全生產的一項重要業務工作,納入安全監管范疇。湖北省做到了應急預案制定“有依據”、評估備案“有人做”、修訂“有人管”、監督管理“有成效”, 明確了應急預案管理過程中各個環節的責任。應急預案管理已經成為安全檢查和行政執法的重要內容,每年都要開展1~2次專項執法活動。同時,堅持“四不放過”,即:各級政府、部門和各類企業沒有預案或預案沒通過評估不放過,應急預案沒修訂、、備案不放過,應急預案沒檢驗或演練不放過,應急預案管理人員責任不落實不放過,采取“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管理方式,督促一線生產經營單位不斷充實、完善企業預案和現場處置操作卡,提高企業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處置能力。
湖北省把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作為轄區安全檢查的重要內容,做好協調指導工作。做到“逢檢必查、逢缺必補、逢錯必糾”。同時,作為行政許可條件審核的重要內容,作為各級政府、部門和企業評先和年度目標考核的重要條件之一,每年在省政府與各市州、省有關部門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中,專門將應急預案的制定、評估、報備、培訓、演練、監督管理作為重要內容,納入年度責任目標考核,實行“兩個必查、一個加大”,即:在年度目標考核中必查應急預案,必查演練記錄;加大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在目標考核中的分值,從以前占總分的5%,提高到10%。通過考核,進一步推動了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狠抓編制 評估 備案
按照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湖北省抓住應急預案編制、評審、、報備等一系列工作,提高了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能力基礎。
湖北省狠抓預案編制,組織編寫了《湖北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7件事故災難類專項應急預案和25件部門預案。近年來,湖北省對全省安全生產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預案進行了修訂,并補充增加了《湖北省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應急預案》《湖北省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部門預案,政府部門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建立。湖北省還組織、指導、督促高危行業和其他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分層次制定應急預案和完善管理工作。規模以上生產經營單位特別是存在多個重大危險源的單位,根據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類型及其應急救援工作的特點,制定了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現場應急預案和處置方案,并要求對生產經營活動中容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活動和作業崗位,制定出專門的預案或崗位應急措施。目前,全省規模以上企業1萬2067家生產經營單位已全部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針對部分企業應急預案存在的內容粗略、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規范性和科學性不夠、預案之間相互銜接不緊等問題,湖北省抓提高應急預案的質量工作。組織選擇了幾家編制應急預案工作抓得較好的部門和企業進行經驗介紹和現場觀摩,通過抓典型、以點帶面、提供范本等形式,及時解決各類企業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遇到的問題。湖北省還組織了4個指導小組,深入到企業宣貫培訓,通過技術交流、評審研討等多種形式,提高企業應急預案管理人員的編制和管理水平。
湖北省組織各級部門、單位及規模以上企業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7個方面對各類應急預案規范評審程序。湖北省通過對企業現有危險源進行全面評估、分析,以及對企業形成的主要危害提出切合實際的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提高了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實用性,使應急預案在企業能“看得見、用得上、效果好”。湖北省還對各級政府、部門、中央駐鄂企業、省屬企業及重點單位上報的應急預案,組織專人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進行了形式評審,指出存在問題和改進意見,使應急預案更貼近實際。
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備案存檔工作完整,各制度健全,應急預案完整,演練可行,各項操作規程考核效果較好,各級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制度和規程內容,無違章現象。
公司領導與生產一線各班組組長簽訂了《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書》,各班組負責人安全生產意識較強,切實貫徹“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思想,職工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為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提供了有力的保證。
二、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情況
公司根據上級領導的整體安排,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宣教活動。一是深入開展普法教育,通過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等形式,宣傳和學習《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二是豐富宣傳活動形式,通過組織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參加消防安全演練及氯氣泄露演練,并利用宣傳欄、橫幅、標語等宣傳各種安全知識、及安全法規。使廣大員工深入了解安全,廣泛重視安全,極大提高了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通過各種形式(警示牌、宣傳欄、標語等)使員工明確自己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及預防措施,明確在危害發生時的救護措施。培養員工熟練掌握小型工傷的緊急處理技能,將傷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使職工能夠熟練的使用勞動衛生防護用品,降低職業病危害,預防職業病的發生。使職工能在突發事故中正確熟練地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
公司共組織安全生產知識培訓3次,召開安全生產會議5次,總結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隱患,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與預防措施,交流安全工作經驗,傳達安全生產方面的文件,布置有關安全工作,通報安全檢查情況。
三、落實安全責任和隱患整改情況
設備、管道、安全防護裝置及平臺、爬梯、護欄、支架等防護設施的保養維護記錄齊全有效。設備、管道表面清潔,無破損、裂痕,無跑冒滴漏現象,各種閥門、儀表正常。各種安全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合格有效,操作人員按規定穿戴勞保防用品。有毒有害場所設置事故柜存放的防護急救用品齊全有效,并進行定期檢查。
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電工操作,非電工不準裝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對易發生事故的電氣設備有專人管理,責任到人。電工人員作業時能夠按規定配備勞動保護用品,按操作規程作業,并定時檢查線路及一切電器設備,所有高壓危險場所,都設置了防護設施和警示標志,非電工作業人員嚴禁進入配電房或電氣設備護欄內、嚴禁私拉亂掛、嚴禁靠近高壓危險場所。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h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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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學習貫徹、總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堅守安全生產最后一道防線的意識
黨的十以來,、總理站在全局和戰略高度,對安全生產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特別提出了發展絕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為代價的“紅線”思想、應急處置能力是國家治理能力重要組成部分的科學論斷,為加強應急管理工作注入了強大精神動力、提供了科學理論指導。
(一)深化宣貫工作,進一步統一思想、凝聚共識。要采取舉辦培訓班、組織專題研究、編發學習教材等方式,把學習貫徹活動引向深入,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全面落實。堅持輿論導向,組織安全生產監管監察系統、行業管理部門和有關企業負責同志,撰寫發表學習體會文章。開展面向企業和廣大從業人員的宣傳教育,強化應急意識,落實主體責任,注重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工作的全局中籌劃部署、組織實施。加強應急管理宣傳隊伍建設,建立應急管理網評員和評論員制度,充分利用各類媒體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應急管理工作的氛圍。
(二)開展警示教育,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堅持把別人的事故當成自己的事故來對待、把過去的事故當成今天的事故來對待、把小事故當成大事故來對待、把隱患當成事故來對待,編印近年發生的一些典型生產安全事故案例,深刻剖析和吸取因處置不當造成次生衍生事故的教訓,認真查找在應急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不斷改進安全生產應急準備工作。制作宣傳警示教育資料,采取多種形式,突出重點對象,廣泛組織實施,確保應急處置警示教育效果。
(三)強化理論創新,積極引領應急管理工作向前發展。加強應急管理基礎理論和應用理論研究,探索新形勢下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積極構建具有我國特色的應急管理理論體系,有重點地確立一批理論研究創新課題,集中力量攻關,形成研究成果,指導工作實踐。加大與黨校、行政學院等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為理論創新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撐。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將匯聚各方面理論創新成果,并適時召開研討交流會,推動應急管理理論創新工作深入開展。
二、認真落實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加快推進應急管理工作法治化進程
深入學習貫徹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努力建設與之相適應的應急管理工作法規政策標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
(一)積極推動以《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為重點的法規制度建設工作。堅持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教訓指導《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立法實踐,搞好頂層設計,細化法律制度,進一步明確應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法制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指導下修改完善條例,適時組織現地調研,召開專家論證會議,做好立法審議保障工作。研究制定應急管理工作規章和標準建設框架。指導山東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安全監管監察部門選擇1-2個不同領域的重點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標準化建設試點。研究制定全國高危行業、重點區域、重點領域的生產安全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和辦法。
(二)深入開展應急管理工作執法檢查。創新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執法檢查實踐,加強屬地監管,強化執法監督,規范執法內容,加大懲處力度,推動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常態化。開展以規章制度建立、應急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演練、隊伍建設、應急裝備配備、應急救援資產監管等為重點的執法檢查工作。建立完善企業應急管理違法違規信息庫,公開向社會曝光一批非法違法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懾。年內,應急指揮中心研究制定應急管理工作執法指導意見,組織部分地區開展1-2次應急管理工作互查互檢活動,推動執法檢查落實。
(三)深化應急管理專項整治行動。針對煤礦、危險化學品、油氣管網等重點行業領域和化工園區、工業園區、開發園區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持續開展以“六打六治”為主要內容的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煤礦安全“雙七條”規定,積極參與全國煤礦隱患大排查活動,督促煤礦按標準配備和更新應急救援裝備,實現所有煤礦應急管理措施全覆蓋。按照“四不兩直”要求,建立國家、地區、行業領域協同聯動機制,籌劃組織應急管理工作督導檢查、暗查暗訪活動,保持持續推進的有利態勢。
三、加大改革創新力度,進一步強化和拓展應急管理工作職能
緊緊圍繞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深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改革的總體布局,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創新發展,轉變思想觀念,強化職能建設,充分發揮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的組織協調和綜合監管作用,積極適應安全生產工作新常態。
(一)深化應急管理工作改革創新。堅持在省、市、縣、鄉鎮(街道)、行政村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級五覆蓋”框架內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工作責任體系,加大應急管理工作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考核權重。在地方安全生產領域改革體制內加強省級、地市級應急管理機構建設,推動應急管理工作向基層延伸??偨Y推廣廣東大亞灣化工園區應急管理創新試點工作經驗,圍繞提高指揮協調、救援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完善化工園區、工業園區、開發園區應急管理工作模式,強化統一領導,優化資源配置,深化協調聯動,探索建設市場化、專業化應急服務新模式。
(二)編制“十三五”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規劃。抓好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落實工作,并對其實施情況全面總結評估。堅持把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安全生產總體規劃中統籌謀劃、同步推進、協調發展,認真編制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三五”規劃,明確目標任務、重點工程和重大政策措施。組織中央企業研究提出具有示范引領作用和戰略發展意義的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建設項目,編制完成中央企業安全生產保障能力建設“十三五”規劃。
(三)推動應急管理工作“三同時”建設。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應急產業發展的通知精神,圍繞提高安全生產監測預警、預防防護、處置救援、應急服務能力,完善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應急設施設備配置標準和各類應急救援基地、隊伍的裝備配置標準,推動安全生產應急設施設備裝備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應急指揮中心將協調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三同時”建設的落實措施,確保各項建設有序推進。
四、大力開展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全面推動應急管理工作進基層、進企業、進班組
堅持重防范、抓治本,創新培訓思路,豐富培訓內容,大力提高應急管理人員的指揮能力、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實現重點行業領域應急知識和技能培訓全覆蓋。
(一)推動應急管理人員分層級培訓。按照分級負責、分類實施、全員培訓的原則,加強省、市、縣、鄉鎮(街道)和行政村應急管理人員崗位培訓工作,普及應急知識,提升應急能力。加強煤礦、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培訓和考核規章制定工作,進一步規范培訓目標、內容、標準和方法。應急指揮中心將分期組織省級和重點地市級應急管理機構負責人進行培訓;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部分應急管理工作人員赴國外參加專項培訓。
(二)深化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依法加強各類應急救援隊伍專業培訓,突出礦山、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隊伍指戰員培訓,提高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技術能力。充分發揮國家級應急救援基地的功能和作用,廣泛運用模擬仿真、實戰化演練等新技術改進培訓手段、創新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應急指揮中心將按照《礦山救護規程》的要求組織開展礦山應急救援隊伍培訓工作,并對省級礦山應急救援管理機構、礦山救援大隊的培訓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三)加強應急知識普及和面向企業一線員工的應急技能培訓。大力開展生產安全應急知識普及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應急知識競賽活動,提高全民應急意識。依法推動企業落實對從業人員的應急技能培訓要求,突出重點崗位和班組、車間等一線從業人員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熟練掌握應急處置措施,提高對生產安全事故先期處置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強化應急演練工作,不斷增強應急準備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平時牽引應急準備、戰時指導應急救援”功能,優化預案編制,嚴格管理制度,推進實戰化演練,真正把應急預案落實工作抓細、抓實、抓到位。
(一)加強應急預案管理。嚴格規范應急預案分級屬地監管和行業管理責任,著力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實現政府和企業、以及行業領域間應急預案的有機銜接,確保應急預案專業、簡明、標準、實用。總結推廣中石化集團天津分公司、神華集團神東公司應急預案優化工作經驗。推動礦山、危險化學品和油氣管網行業領域完成預案優化工作,實現重點崗位、重點人員應急處置卡全覆蓋。修訂頒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研究制定《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規范》。
(二)抓好應急預案落實。大力推動應急預案向應急實踐轉化工作,認真落實應急預案所明確的指揮機構、責任分工、救援隊伍、裝備器材和應急物資儲備等措施,建立應急預案定期培訓制度,并及時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修訂和完善應急預案。推動將應急預案工作納入中央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范圍。舉辦應急預案培訓班,提高應急預案管理人員業務能力。
(三)組織實施以基層為重點的實戰化應急演練活動。堅持面向基層、貼近實戰、注重實效抓好應急演練,切實發揮應急演練在檢驗預案、磨合機制、完善準備、鍛煉隊伍中的作用。研究制定應急演練規章制度,建立政府和企業應急演練定期上報機制,推動企業實現應急演練制度化、經?;⑷珕T化。加強應急演練基礎研究,推動開展由第三方評估應急演練工作。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廣泛開展示范性應急演練工作。
六、狠抓應急處置能力建設,確保有效應對生產安全事故與災難
堅持科學施救、安全施救,優化隊伍布局,強化科技支撐,落實應急處置制度,完善應急保障機制,全面提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一)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按照專兼結合、優勢互補、功能綜合的要求,完善以專業救援隊伍為主、社會救援力量參與的應急救援體系。加強對鐵路、高壓電網、糧食倉儲和遠洋油氣開采等領域的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突出油氣輸送管道應急保障體系和長江流域及內河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保障能力建設,建立事故災難心理輔導專家志愿者隊伍。加快推進國家化學品事故應急體系建設。應急指揮中心將會同安徽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開展依托社會志愿者和相關資源建設應急救援隊伍的試點工作。
(二)加強應急救援技術裝備和信息系統建設。加強對兩批“四個一批”項目管理,組織推薦第三批“四個一批”項目申報,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裝備和技術攻堅目錄,征集、推廣和遴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關鍵技術科技項目。積極推進省、市級安全生產應急平臺互聯互通建設,強化應急指揮大廳、應急指揮車和移動應急通信設備功能。組織實施基于云服務的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聯動與智能決策系統建設項目,開展國家安全生產應急平臺體系應用及建設趨勢研究。
信中指出:“無數事例表明,企業不消滅事故,事故終歸要毀滅企業,而且企業負責人也會付出沉重代價?!?從2013年發生在青島的“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來看,事故之所以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與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有直接關系。
首先,是中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其次,下屬企業中石化管道分公司未督促指導濰坊輸油處、青島站按照預案要求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濰坊輸油處對管道泄漏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缺乏演練,應急救援人員對自己的職責和應對措施不熟悉。第三,事故應急救援不力,現場處置措施不當。對泄漏原油數量未按應急預案要求進行研判,對事故風險評估出現嚴重錯誤,沒有及時下達啟動應急預案的指令;未按要求及時全面報告泄漏量、泄漏油品等信息,存在漏報問題;現場處置人員沒有對泄漏區域實施有效警戒和圍擋;搶修現場未進行可燃氣體檢測,盲目動用非防爆設備進行作業。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2013年公布的幾起重特大事故調查報告總結發現,每一起事故的擴大,都與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當有直接關系。
鑒于歷次事故教訓,新安法對企業履行應急救援主體責任做了新的規定:首先,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其次,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組織或者參與擬訂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應急救援演練。第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
新安法同時還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與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相銜接,并定期組織演練。
對于高危企業,新安法規定,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以及礦山、金屬冶煉、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建筑施工單位應當建立應急救援組織;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的,可以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但應當指定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應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并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正常運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