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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09)08-0042-03
[作者簡介]陳靜,廣東金融學院工商管理系講師,研究方向為品牌管理與消費文化。(廣東 廣州 510521)
一、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理念
1.以公眾需求為中心的服務理念。以公眾需求為中心的服務理念要求城市公共組織從公眾出發,滿足城市公眾的審美需求、服務需求和產品需求;而不是從城市公共組織者出發,滿足管理者的愿望。以公眾需求為中心,建立服務提供的競爭機制,即在城市公共組織中適度引入競爭機制。使城市公共組織在公共領域內進行有序競爭。引入競爭機制,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公共組織的公信力和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可使城市公眾能夠在公平的環境下消費城市公共產品,感受服務品質,享受審美體驗,從而獲得物質和精神上的滿足。以服務品質建設為中心,這意味著不僅要為公眾提供公共產品,還要為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為公眾創造并提供服務的體驗價值、情感價值和審美價值,從而提升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品質。以公眾需求為服務理念的導向,這意味著城市公共組織要在符合城市經濟、管理、文化、環境、公眾等各方面資源能力的前提下,向公眾提供差異化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微觀公共組織通過差異化的服務競爭,在公眾心目中建立獨特信任與認同的位置,并以此為公共服務的戰略理念。
2.以公眾滿意為導向的服務管理。公眾滿意是服務理念的核心,是以公眾需求為中心的理念外化,即以公眾接受服務的價值感受或者說是接受公眾評價為核心導向的理念。公眾滿意包括兩方面:一方面是公眾對公共組織服務的物質滿意、精神滿意和社會滿意;另一方面是公眾對公共組織服務的理念滿意、行為滿意、形象滿意、技術滿意和關系滿意等。所以,公眾是否滿意既是判斷服務質量的導向和標準,也是公共組織服務理念的行為體現。
決定公眾滿意水平的主要有3項影響因素,即公眾感知的服務品質、公眾預期的服務品質和公眾的讓渡價值。公眾感知的公共服務品質需要測定的指標主要應涉及:(1)對公共服務體驗的總體評價;(2)公共服務化程度,即服務如何適應公眾需要的評價;(3)對公共服務可靠性(或服務出錯率)的評價。公眾預期的公共服務品質需要測定的指標應包括:①對公共服務體驗的總體期望;②對公共服務化程度的期望;③對公共服務可靠性(或服務出錯率)的期望。公眾的讓渡價值是指公眾所感受到的相對于所付出價格的服務質量水平,公眾讓渡價值既是為了讓公共服務的價格信息融入評價體系,也使得公共服務品質水平在不同城市的公共組織之間和不同價位之間具有可比性。
總的來說,城市公共組織應將滿足公眾的需求作為城市公共組織服務工作的邏輯起點,將公眾的滿意度作為城市公共組織服務水平與質量的評價標準,從而實現城市公共組織對其契約的承諾。
二、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戰略
1.城市公共組織的核心服務戰略。城市公共組織要依據自己的服務能力,對所能觸及到的公眾群體進行細分,選擇有需求或有潛在需求的目標群體,明確其服務定位,即在公眾心目中建立認同感,也就是公眾對提供服務之公共組織的評價與認可。例如,有些大型城市公共組織以國際經濟、金融、航運綜合型公共服務定位,有些中小型或專業型城市公共組織通過公眾細分定位其服務,如社區醫院就是通過便利的醫療服務來贏得細分定位的成功。
城市公共組織要圍繞公眾關系而展開核心服務的設計與推廣,為此,要建立城市公共組織服務滿意度的評測體系,通過相關的城市管理部門、輿論宣傳機構和和公眾來共同監督,以便對各個公共組織的服務進行評測,并以量化的滿意度評測結果為依據來對其進行管理。理想的核心服務是通過滿足公眾需求的特點來吸引更多的公眾,利用城市公共組織的公共服務質量,優化組合專項公共服務,堅持服務戰略的長期性執行,使現有的公眾關系更加穩固,為以后提供其他公共服務打下基礎。
2.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提升戰略。針對公眾的多元化需求,城市公共組織提供更多差異化的公共服務,是服務提升戰略的核心。差異化服務必須重視公眾的服務需求,提供與其他公共組織具有差異的服務,并要制定實施其他公共組織不能馬上提供的服務。服務提升戰略可以衍化出“關系專門化戰略”,“關系專門化戰略”是針對目標公眾特點和需求差異進行的市場細分,并為目標公眾提供更加精確細致、專門針對特定情況的服務。
例如,城市公共組織的社區服務網絡就是一種典型的“關系專門化戰略”,即可以在各個居民區、工廠、學校附近設立社區服務站,把社區公共服務直接送到公眾身邊,從而吸引更多的公眾加入社區服務網絡。再如,社區醫院建立管理信息系統,公眾只要擁有一張預約掛號的IC卡,就可以通過網絡預約掛號,保證醫療服務的便利快捷,并為患者提供認真看病、體貼護理、順暢咨詢和仔細溝通等特色醫療服務。
3.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價格戰略。公共服務一般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公益性的服務,公眾享受公共服務不需要支付費用,如城市160信息咨詢、義務咨詢、免費休閑場所、某些應急項目,等等;另一種是需要支付一定費用的公共服務,如非營利組織的文化、科學、教育、體育、醫療、公交,等等。公眾對城市公共服務的價格十分敏感,也給不同類型公共組織的服務定價留下了很大的彈性空間。由于城市公共組織是非營利性組織,更應該堅守公共服務道德倫理、保持職業操守、自覺承擔社會責任。因此,城市公共組織服務價格戰略應該堅持短期利益與長期價值相互協調的原則,堅持服務成本和服務品質相結合的定價原則,真正給予公眾帶來高服務品質的價值感受和價值回報。
城市公共組織在其價格戰略實施過程中,要以對公眾開放的聽證方式進行招標采購,并實施招標、采購和使用過程全方位的信息公開政策,以使公眾有權參與到公共服務的決策中來。同時,城市公共組織在服務過程中要保持與公眾進行協商,給予公眾公共服務價格的選擇權。對各種公共服務收費采取透明的價格戰略,實施清晰透明的價格信息查看戰略,對各種公共服務收費價格進行動態。此外,城市公共組織還可以對不同技術服務人員提供的公共服務實行等級定價,體現“貨真價實”的服務性價比。這既可以逐步降低大型公共服務設備的費用,也可以逐步提高那些高技術含量、高風險、高難度服務的價格。
4.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品牌戰略。城市公共組織實施服
務品牌戰略,首先要了解服務品牌的特性,品牌特性主要包括品性、個性、關系、文化、反映和形象的特性。品性是公眾能夠聯想到的、可見得到的客觀特征,即品牌的物質特性。個性是公共組織逐漸強化服務所累積的風格特征。文化是品牌內在性質與外在形式的品牌結構、體現方式和認同價值,是公眾在城市發展過程中所創造的、感知的以及從外界吸收的思想價值觀念及其表現形式。關系是公共組織與公眾建立起的持續長久的關聯關系及所形成的關系結構和體現形態。公眾反映是品牌具有反映公眾利益的特性,能夠反映公眾的價值感受。形象是能夠反映顧客自我形象的品牌特性,品牌像一面鏡子,公眾能夠利用這面鏡子看到自我形象,激發公眾的欲望和態度的特性。
目前,我國城市公共組織的品牌意識淡薄,多數城市公共組織錯誤地認為名氣就是品牌,僅僅停留在提高知名度的宣傳上,包括注重設計標志系統,注重與新聞媒體的溝通,抓正面新聞吸引公眾關注;開展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如贊助、捐款、免費咨詢等活動;舉辦各類知識講座,組織群眾參觀有關健康知識的展覽;應付和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進行危機公關管理等。城市公共組織要意識到品牌是其寶貴的無形資產,是組織文化之價值觀、宗旨、精神的高度表現。因此,城市公共組織要制定并實施系統的品牌戰略,以促進公眾對公共組織信任的增加和附加值的增長。
系統的城市公共組織服務品牌戰略包括4個主要步驟:
首先,城市公共組織要識別和確立服務品牌的定位和價值,即城市公共組織要清晰地理解服務品牌代表什么以及應該如何定位。從本質上說,服務品牌定位的核心目的在于使公眾信服該服務品牌的優勢,與此同時,減少任何可能不利的擔心。
其次,城市公共組織要計劃和執行服務品牌營銷活動。創建服務品牌資產,就要求城市公共組織建立公眾能夠充分感知、同時能夠產生強有力的、偏好的、獨特的品牌聯想的服務品牌。一般來說,這種知識構建流程取決于以下3個因素:(1)服務品牌要素的初始選擇或服務品牌的個性;(2)服務品牌與城市營銷活動和城市營銷支持計劃的一體化;(3)通過與其他一些實體(如城市、國家、代言人、運動或文化事件、獲獎或評論)相關聯,從而間接產生的品牌聯想。
再次,城市公共組織要評估和詮釋服務品牌業績。評估和詮釋服務品牌業績對了解服務品牌營銷計劃的效率非常重要,城市公共組織可以根據服務品牌價值鏈來追蹤服務品牌價值的產生過程。服務品牌價值鏈是一種評價哪些城市營銷活動創造服務品牌價值,以及評價服務品牌資產來源和結果的結構化方法。根據服務品牌價值鏈,城市公共組織可以建立品牌資產管理系統,并用此評估和詮釋服務品牌業績。
最后,城市公共組織要提升和保持服務品牌資產。保持和擴展服務品牌資產對于城市公共組織是具有挑戰性的,它強調城市公共組織要理解服務品牌戰略應如何反映城市經營理念,以及根據時間、地理位置或者細分公眾市場進行調整。提升和保持服務品牌資產的實質,就是對服務品牌資產進行管理,具體包括確定服務品牌等級、定義服務品牌――產品矩陣、長期強化服務品牌資產、跨越細分公眾群體構建服務品牌資產4個方面。
三、加強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管理
1.實施公共組織的內部服務管理
借鑒服務管理的內部營銷理念,實施城市公共服務戰略,首先要加強公共組織內部成員的服務管理,這是因為城市公共組織向目標公眾承諾某種公共服務時,其承諾的兌現要通過公共組織的內部員工來實現。
(1)促進城市公共組織成員的服務意識。城市公共組織的公共服務主要是向外部公眾提供滿意的服務。為了建立和改善與外部公眾的關系,就必須首先理順內部關系,使得組織成員真正在意識上和行動上做好提供服務的準備,并處于隨時能夠提供滿意服務的狀態。但是,目前我國城市公共組織中的組織成員,存在大量的沒有服務準備和不在服務狀態的成員,要建立公共組織的“公眾導向服務意識”,就必須在公共組織內部建立“公眾導向服務意識”,因而,必須通過內部服務管理的方式來實現。為此,城市公共組織要建立組織成員的服務技能、服務觀念和服務意識的管理激勵體系,建立并實施公眾滿意的公共服務質量和公共服務行為評測系統,對城市公共組織內部成員的服務行為進行系統的評測,并配套實施相關行之有效的獎懲機制,真正激發出組織成員的服務意識。
(2)促進城市公共組織各部門之間的合作。城市公共組織在公共服務中經常遇到的問題就是部門之間的沖突與不協調,從公共服務的服務過程來看,一項業務的最終產出必須有連續不斷的各個部門之間的配合與協調,城市公共組織的每一個部門通常為其他部門提供某些服務,同時又是內部不同部門服務的使用者。因而,需要通過加強內部服務管理,來促進組織內部各部門之間的合作。
(3)促進城市公共組織服務目標的實現。城市公共組織的內部服務管理,要建立以組織成員為中心的管理方式,目的是激發組織成員的服務準備和服務意識,而不是簡單地強制和命令指示。為此,需要建立以組織成員為中心的內部服務管理理念,通過行之有效的管理策略的執行,激發組織成員對服務目標的理解和執行,使組織內部各部門和組織成員逐步樹立起優質的服務意識,從而加強外部服務管理目標的實現,并為公眾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
2.加強城市公共組織的服務管理
(1)建立優良的公共服務環境。加強城市公共組織服務管理,著重為公眾創造優質的服務環境,除了提供干凈整潔的物質環境外,還更應考慮精神軟環境的建設,切實加強人性化服務體系與服務環境設施的融合管理。例如:根據公共組織的視覺識別系統建設,包括導引指示系統,統一的文字、圖形、色彩、標識、流程等符號應用系統的使用,達到環境視覺感受愉悅、指引識別清晰、服務流程優化、公眾等候時間縮短和便利快捷的服務效果。
(2)建立優秀的公共服務文化。公共服務文化主要包括價值觀念、行為準則、道德規范、文化傳統、管理制度和公共形象等內容。加強公共組織的服務文化建設,要以組織具有優良的、一致性的風氣建設為主線,加強與組織成員進行溝通,激發組織成員參與決策和積極工作的熱情,形成組織的凝聚力、影響力和行動力,培育具有文化底蘊的公共服務文化,促進公共組織的服務文化能夠感染、吸引和影響公眾的參與感與認同感。
(3)建立優質的公共服務體系。實施城市公共組織的內部服務管理,重在建立城市公共服務體系系統,優先制定服務技術標準、公眾滿意評測標準和服務信息標準等。優質公共服務體系的有效建立與運行,必須要建立每個公共組織子系統的服務體系,子系統服務體系必須要有所有組織成員的主動參與和熱情執行,每個組織成員都能主動為公眾提供優質的服務。例如:城市公共組織開通24小時咨詢電話,組織專家為公眾提供免費咨詢,設立“公眾服務中心”,追蹤公眾服務信息反饋,提供登門服務,等等。
參考文獻:
[1][法]讓?諾爾?卡菲勒,著.王建平,等譯.戰略性品牌管理[M].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青島市***區城市管理局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青島市***區中部房地產物業管理中心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青島市***區城市管理局委托給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管理,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類型:辦公
座落位置:青島市***區嘉善路75號
建筑面積:1600平方米
第三條 托管區域:綜合辦公樓的公共區域。
第四條 甲乙雙方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項
第五條 秩序維護
負責辦公樓來訪人員登記、服務門崗、報刊收發、防火、防盜以及應對突況,安保人員應有秩序維護專人負責。
第六條 車輛管理
1. 車輛管理指定專人負責,停放有序。
2. 要有車輛行駛、停放識別標志。
3. 各種車輛按照車位停放有序,有專人指引按規定存放指定
地點,做到車輛停放規范、整齊、分類、安全。
第七條 衛生保潔
1. 范圍包括整個辦公樓、會議室、樓梯、通道、墻壁畫冊、衛生間、
門窗等。
2. 公共樓梯、通道地面整潔,衛生間清潔無異味。
3. 按工作程序對范圍內的場所進行日常定期清掃擦拭或不定期的
清掃保潔,做到按制定標準全天候、全方位保潔,特別對衛
生間做到按標準定人定點定時巡查保潔。
4. 負責垃圾的集中收集,做到垃圾日產日清。
第八條 其它委托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九條 委托管理期限為壹年。
自二〇一一年十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合同期滿,如雙方無疑義,合同可繼續履行。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審查乙方擬定的物業服務管理制度;
3.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 為乙方按照物業服務管理方案執行物業服務管理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提供物業休息間等);
5. 甲方有權根據服務事項、服務標準進行量化考核,考核結果直接與物業管理費掛鉤。
第十一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文件中約定,制定執行雙方認可的物業管理制度、方案,并按制度、方案內容要求組織實施,達到承諾目標;
2. 對物業使用人違反辦公樓物業服務管理規定的行為,及時給予制止和處理,并報甲方有關部門;
3. 接受甲方對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考核,積極配合甲方做好相關事項的整改工作;
4. 選配符合甲方要求的物業服務管理人員并對上崗人員進行后續培訓;乙方應為所有服務人員進行保密教育,不得泄漏辦公樓的機密。
5. 選配的物業服務管理人員形象應符合甲方整體形象要求;
6. 乙方應按照核定人員編制配備人員,如因特殊情況出現缺員,乙方應24小時內補充替補人員,并在5日內將本崗位正式人員補充到位,防止任何崗位漏崗行為的發生。乙方人員的更換應先取得甲方的同意,重要崗位人員一年內不離崗調動。
7. 乙方不得隨意處置辦公樓任何設施,包括各種廢舊物品,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8. 建立物業服務管理檔案,將來訪、公共部位及附屬設施維修養護等內容全面記載,裝訂成冊,每半年向甲方移交一次。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二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 設備運行:設備運行記錄齊全、日常巡視到位,設備維修及時確保正常運行;
2. 公共環境:整潔、有序、無雜物;
3. 停車秩序:車輛停放整齊、有序;
4. 秩序維護人員: 身體素質較好、儀表整齊、精神飽滿、動作、用語規范、堅守崗位、盡職盡責;
5. 維修:接到維修通知15分鐘到達現場,及時完成。確保維修質量;
6. 會議服務:會前各項準備工作到位,會中保障服務和會后清理工作,保證日事日清。
7. 秩序維護及保潔人員費用支出:
1)秩序維護:2人×1500元×12月=36000元;
2)保潔人員:2人×1500元×12月=36000元;
3)服 裝 費:4人×650元=2600元;
4)值班物品:被褥2套×300元=600元,電磁爐300元;
5)耗 材:衛生潔具350元×12月=4200元
6)開 辦 費: 保潔工具2000元;
7)設施設備維修按實際工程量結算;
合計:1+2+3+4+5+6=36000元+36000元+2600元+900元+4200元+2000元=81700元。
第十三條 本物業管理的服務人員工裝、人工費、管理費、稅費、日常辦公用品、設備工具、保潔工具、保潔材料由乙方負責。
第六章 違 約 責 任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
第十六條 除不可抗力外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合同,若甲乙雙方確需提前終止本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并且項目管理成績優秀,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合同。
第十八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雙方、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本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青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不成的,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裁決。
第二十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關鍵詞: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Web Service;SOA;GIS
中圖分類號:C35文獻標識碼: A
1、引言
城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是以滿足政府各部門、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公眾的地理信息需求為導向,以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為空間定位基礎,整合市(縣)范圍內各類地理空間信息資源,建成以框架數據庫為基礎的分布式地理空間信息數據庫體系、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的網絡體系和軟件體系,完善相關標準規范和安全支撐體系建設,建立與各部門的相互連通,形成支持跨部門、跨行業的地理信息數據共享機制[1-2]。以平臺為依托,利用市(縣)權威的、統一的、現勢的地理信息數據,為政府、企業、公眾提供一站式的地理信息綜合服務,滿足用戶多樣化的地理信息需求,提高電子政務和信息化水平,從而在橫向上實現政府部門之間,縱向上實現省、市、縣地理信息資源的互聯互通,為政府宏觀決策、應急管理、社會公益服務提供在線地理信息服務,全面推進數字城市的建設。
目前,國內學者對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已有諸多研究。然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所應用的數據量非常龐大,涉及的部門也較多,如何有效地組織管理這些數據,實現各部門的相互連通,是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構建所面臨的一大難題。Web Service、SOA等網絡技術和GIS技術的發展,可以很好地解決這一難題。
2、平臺架構
2.1 總體架構
平臺建設以信息化基礎設施為支撐,以地理信息資源為基礎,綜合采用Web Service技術,包括AJAX技術、OGC規范和SOA技術,采用統一的技術架構,將多源、多尺度、多類型的地理信息資源有機地組織起來,實現海量信息的高效管理與持續更新,并在信息共享機制和政策法規框架下,實現在線地理信息便捷、高效、安全的共享服務。
根據測繪數據分級建設與管理的特點,共服務平臺采用分級建設的方式,為用戶提供分布式、多層次的地理信息共享服務。平臺面向地市和縣市,縱向上市(縣)平臺是國家、省公共服務平臺的子節點,市(縣)平臺和國家、省公共服務平臺之間在數據和服務上存在互為補充的關系,因此市(縣)平臺必須在架構體系上與國家、省公共服務平臺保持一致,保證國家、省、市(縣)三級公共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橫向上,公共服務平臺作為數據共享服務中心向各部門提供地理空間信息資源,而部門可以通過公共服務平臺專題數據,也可建立分中心專題數據,最終實現部門之間的互聯互通。
平臺在軟件體系上由運行支撐層、數據層、管理層、服務層、應用層等組成。
2.2 架構設計
系統架構采用Web Service方式來支持SOA架構(圖1所示),提供基于網絡的HTTP+XML接口服務,接受服務方可以通過XML傳遞必要的參數到服務器端,就象調用本地接口一樣實現與自身業務應用系統的無縫集成。
圖1基于Web Service的SOA模型
系統設計與開發過程中提供對外服務的應用程序,功能封裝和為Web服務(Web Service),通過服務注冊和服務申請,向服務消費者(各種組件或部門的應用系統)提供Web服務,使系統的功能可以采用松耦合的方式實現集成,并使系統提供功能服務具有可擴展性。
3、關鍵技術
按照各項任務之間的關聯關系,地理空間框架的建設內容可分為四項專項任務,分別是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庫建設、地理信息共享服務平臺建設、示范應用建設、支撐環境建設。
3.1 SOA套件技術
SOA套件即為服務總線ESB,用于實現平臺所有資源(數據、服務以及其它資源)的集成、管理與調用。以SOA架構原則,實現平臺資源的整合。
平臺各種數據和資源都通過服務引擎,以Web Services形式提供。這些服務和資源,就是SOA三角色中的服務提供者;然后這些服務都通過服務注冊的方式注冊到ESB,ESB即對應SOA三角色中的服務中介;平臺客戶端、各種應用系統及第三方系統則為SOA三角色中的服務調用者,它們從服務總線檢索自己需要的服務,進行調用以支撐各自的應用。
1)服務資源
在平臺中包含如下四種類型的資源:(1)業務數據:指用于各業務系統的非空間數據信息,如用戶信息、權限信息、審批信息等;(2)業務功能:指用于支撐平臺業務運行的功能以及對業務,如用戶管理、業務審批等;(3)空間數據:包括基礎數據、專題數據、交換數據等;(4)空間處理:對空間數據的各種操作,包括緩沖分析、空間查詢、路徑分析等。
所有這些數據和功能分布在網絡中的不同的機器上,均以服務形式提供出來。
2)服務總線
服務總線將所有業務功能、空間數據和空間功能集成到一起,進行集中的管理和監控,提供給外界訪問。
具體來說,服務總線的主要功能包括如下5個方面:
(1)統一命名:服務總線會按照統一的規則對服務進行重新命名,并分配新的訪問地址供外界訪問。
(2)服務接口適配:用于將各種非標準的接口轉換為標準接口對外提供出去,將底層接口的復雜性封裝在平臺內部,給終端用戶最大的使用便利。
2)服務注冊與管理
(1)服務注冊
服務注冊的主要作用,就是把服務信息添加到服務總線。由于服務的類型多種多樣,每種服務類型都有自己的用途、內容和參數,不同服務的來源也不一樣。同時不同名稱和來源的服務也可能提供類似的服務內容。因此,為了更好的對服務進行利用和管理,需要對服務進行歸類整理,同時采取特定的服務元數據對服務的內容、來源和調用形式進行說明。
同時注冊中心還規定了服務元信息的查詢檢索接口,這樣,任何想要獲取服務說明的人(或程序)都可以通過檢索接口進行查詢。
(2)服務管理
服務總線將服務信息集成進來以后,為了便于對這些服務的控制和操作,還需要一個服務管理模塊。服務管理的主要功能為:(a)服務運行控制:包括服務的啟動、停止、暫停、刷新;(b)查看服務信息:查看當前服務的運行狀態,查看服務的元信息;(c)服務預覽:對數據服務進行預覽;(d)服務分類目錄管理:新增、刪除或修改服務分類目錄;(e)服務元數據模型管理:對各類服務的元信息模型進行維護,包括元信息項的增加、刪除和修改。
3.1其他技術
1)地理信息資源編目技術
在電子政務信息資源目錄體系之下進行擴展、延伸,針對空間信息資源建立地理信息資源目錄體系,基于元數據庫實現地理信息資源編目技術,編目技術滿足易移植、易擴展、易交換等特性。
2)分布式多源異構數據集成技術
通過動態空間分布化技術,實現分布式多源異構數據集成,實現各政府部門專題業務數據與基礎地理數據的疊加與交換,滿足業務系統的地理應用,保證社會各領域、各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
4.總結
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是一個技術復雜、涉及面廣、周期較長的超大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是數字城市建設的核心。本文在實際工作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城市地理信息平臺建設的總體架構、關鍵技術等問題進行了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然而,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還處于起步階段,還有許多技術發展得不夠成熟,有許多問題有待解決。因此,后續工作應在此基礎上作出更深層次的研究。
參考文獻:
“智慧城市”是“數字城市”深化發展和持續提升的新階段。智慧城市的建設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核心,以完善的通信基礎設施為基礎,以物聯網和云計算等先進技術為支撐,使人與人、人與物、物與物之間的互動關系更加便捷、高效,讓市民的生活更加和諧,城市的形態更加美好。
推進智慧城市建設,是上海加快實現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又一重大舉措,也是上海信息化新一輪加速發展的必然要求。為此,無線電管理要充分認識智慧城市建設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要將智慧城市建設作為今后一個時期的重大戰略任務來抓,不斷推進機制、管理、技術和業務創新,發揮好科學管理頻率資源、維護空中電波秩序、服務經濟發展需求,大力支持、積極參與、融入合力、加強服務、務實工作,為上海智慧城市建設做出新貢獻。
智慧城市建設從貫穿城市的“脈絡”架構開始。在智慧城市的“信息脈絡”中,光纖網絡、無線熱點、移動基站等將成為新的大動脈,網構著信息化覆蓋的互聯紐帶。其間,除固定寬帶網之外,無線網絡也將是改變城市信息節奏的另一大關鍵。三年內,上海的無線局域網熱點總量將超過22000處,將在公共交通、政府辦公、文化體育、公園綠地、賓館酒店、教育衛生、商業金融等公共場所實現80%以上的覆蓋率,接入能力達到20兆寬,覆蓋密度和質量國內領先。同時,隨著三年內第三代移動通信3G網絡實現全市域覆蓋,TD-LED率先在國內實現商業應用試水,展望2013年的上海,泛在、融合、便捷的無線網絡環境將會得到進一步完善,拓展人際之間的廣泛應用,帶動工作效率的大幅提升。
作為智慧城市“信息承載脈絡”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無線電通信傳輸的安全暢通,將與頻率資源的科學利用、無線電臺站的規范設置、覆蓋間際的合理布局、電波秩序的加強維護相輔相成、密切相關。進一步營造和維護好無線電應用的電磁環境,將為智慧城市的建設提供和諧的發展空間。認清新形勢、面對新要求,無線電管理要緊抓新機遇,服務新發展,通過加強科學化管理,深化服務性意識,從夯實基礎、創新模式、豐富手段、提高效率等方面來促進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的不斷提高,為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發揮積極作用,體現應有的作為。
深化臺(站)精細化管理
隨著上海經濟的飛速發展,無線電通信在各個領域中的應用得到了長足發展。無線電臺(站)設置應用的數量之多、門類之全、密度之大,已使上海市的無線電應用電磁環境極為復雜。這些無線電臺(站)和設備分布在各區域內和多行業中,構成了縱橫性、維度化的空間傳輸模式,形成了不同業務需求及不同覆蓋要求的無線電應用場景環境。因而,加強無線電臺(站)設置的精細化管理,對在復雜狀況下搭建和組合好臺站布局,維護和保障好應用環境,顯得尤為重要。
為此,要從夯實臺(站)數據庫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著手,緊抓源頭不放松,切實做好新設臺(站)數據的及時錄入,已設臺(站)數據的驗證分析,關鍵臺(站)數據的校核比對,確保無線電臺(站)數據庫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要通過臺(站)數據庫的不斷完善,提高對臺(站)設置狀況的掌握和分析能力,形成臺(站)合理布局及調整優化的藍圖意識,增強對臺(站)集約設置、環境兼容、重點保護、覆蓋劃分等工作開展的統籌安排和科學決策,保障好各類業務用途的無線電臺(站)有序運轉,服務好智慧城市的建設和發展。
創建區縣管理新模式
在創新區縣無線電管理模式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和拓展區縣無線電管理試點工作,大力推進公眾移動通信基站規劃的落地建設。智慧城市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城市基礎通信設施的公眾移動通信網絡要做的好,對上海而言是一個四網協同建設、相互匹配的關系。因而,公眾移動通信網絡覆蓋的完善和優化,無疑是智慧城市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
為確保公眾移動通信基站的建設與智慧城市建設相適應,要充分發揮好區縣科信委的積極作用,通過市級無線電管理職能的逐步下沉和試點工作拓展,以“2010-2020年公眾移動通信基站建設規劃”推進實施為重點,加強區縣信息基礎設施專業規劃和市基站布局專項規劃的銜接,密切從基站選址開始至無線基站建成投入運行的過程協同,做好區縣內新建基站的站址勘測、認定初審,以及共建共享的各項工作,從機制上保障市區兩級管理的緊密協同,從工作上體現管理和服務效應的落地前移,帶動無線電管理與智慧城市建設的相輔相成。
加強資源集約利用
隨著智慧城市建設推進中WiFi規模部署的拓展,頻譜資源的適應性滿足,將成為一項新的重要課題。面對建設和發展的需求增長,要認真結合目前WiFi規模部署中在用頻段的特點,加強冗余空間和合理挖潛的細化分析和科學評判,促進頻譜資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要圍繞WiFi規模部署的建設深化,加強頻譜資源需求的預估性和應對性,開展WiFi頻譜資源擴展的可行性研究,在可行的基礎上抓好方案安排的統籌,強化頻譜資源的綜合利用,帶動發展適應的戰略儲備。
同時,還要充分結合上海市三家運營商開展WiFi規模部署的實際狀況,強化合力推進,共同開展WiFi系統共建共享建設規范和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導則研究和論證工作的開展,促進多運營商建設形成合力,引導和推進WiFi接入覆蓋的集約化建設,減少和避免工程重復建設以及實際應用中彼此干擾的影響。
豐富技術監管手段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并取得物業管理資質證書的物業管理單位對城鎮住宅小區、公寓、別墅、商住樓、寫字樓、商場、廠房以及住宅小區內車場(庫)等提供社會化、專業化物業管理服務的收費。
第三條 重慶市物價局是全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主管機關,區、縣(市)物價部門是本轄區范圍內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管理機關。
物價部門應當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監督和指導。
第四條 重慶市物價局與區、縣(市)物價部門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
重慶市物價局的管理職責是:
(一)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政策規定;
(二)制定全市管理服務收費價格水平;
(三)辦理在重慶市工商局登記注冊的物業管理單位和二級以上(含二級,下同)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收費標準的審批手續;
(四)調解由重慶市物價局審批的物業管理單位與產權人、使用人之間的收費糾紛。
區、縣(市)物價部門的管理職責是:
(一)辦理所在區、縣(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物業管理單位在本轄區二級以下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審批手續,并報重慶市物價局備案;
(二)對本轄區二級以上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審查成本以后,轉報重慶市物價局審批;
(三)監督本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單位執行物價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和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的價格違法行為;
(四)調解在本轄區內的物業管理單位與產權人、使用人之間的收費糾紛。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分公共收費和特約服務收費。
公共收費服務項目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清潔衛生管理。包括樓宇內公共樓道在內的公共地方的衛生清潔,垃圾清運以及經常性的保潔。
(二)綠化物日常維護管理。對綠化物進行定期修剪、施肥、澆水、治蟲,保持綠化物生長良好。
(三)治安管理。設保安人員負責小區或樓宇的安全防患和治安管理工作。
(四)維護公共蓄水池。樓內公共蓄水池定期清洗消毒,保證住(用)戶的飲水質量。
(五)水電管理。對配電設備、水泵房及公共水電設施進行日常管理維修,維持設備正常運行。
(六)排污設施管理。清疏和維修排水排污下水管道、化糞池,確保正常使用。
(七)高層樓宇增設的服務項目。配備專職電梯管理人員,搞好電梯維護、保養,保證電梯正常運行。
(八)根據需要增設的其他服務項目。
房屋共用部位、公共設備和設施的更新改造和重大維修工程費用從按規定建立的專項維修資金中列支,不包括在公共收費項目內。
第六條 公共收費的費用構成:
(一)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國家政策規定提取的費用;
(二)公共設施、設備日常運行維護及保養費;
(三)綠化管理費;
(四)清潔衛生費;
(五)保安費;
(六)辦公費;
(七)物業管理單位固定資產折舊費;
(八)法定稅費;
(九)合理利潤。
第七條 公共收費的管理。
未成立業主(住戶)管理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或獨立實施物業管理的樓宇,公共收費實行政府定價,其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已經成立了業主(住戶)管理委員會的住宅小區或獨立實施物業管理的樓宇,公共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收費標準可由物業管理單位與業主(住戶)管理委員會根據物價部門公布的同類住宅小區或樓宇的物業管理公共收費指導價格的水平,通過簽定合同協商議定。
物業管理單位凡經批準(含經管委會協商議定)向產權人或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費,均應到物價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公開懸掛由物價部門核發的《重慶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價牌》。收費人員收取物業管理費應佩戴收費工作標志,填寫用戶所持的《重慶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記錄手冊》,否則,產權人或使用人有權拒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第八條 物業管理公共收費中的公共設備、設施養護維修費由產權人交納,其余各費和據實分攤的公用水、電費由使用人交納。
按房改政策出售的公房,其公共設施設備及房屋本體公共部位的維修按房改策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九條 由物業管理單位抄表代收代繳的水、電、氣費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執行,據實分攤的公用數量必須是總表與各分表之間的差額。
第十條 特約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并堅持自愿原則,不得強行服務收費。其收費標準由雙方協商議定。
第十一條 物業管理單位為確保房屋主體結構和公共設備、設施不受損壞,向產權人或使用人收取的裝修保證金,在裝修完畢經驗收房屋主體結構和公共設備、設施未受損壞,裝修保證金必須如數退還。若損壞,房屋產權人或使用人應負責賠償。
裝修產生的建筑垃圾棄土清運傾倒費由雙方協商議定。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單位在取得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并領取營業執照后半月內應向物價部門申報,登記備案。
由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向重慶市物價局申報登記備案,其余向當地區、縣(市)物價部門申報登記備案。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單位申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工商部門核準登記注冊的營業執照副本;
(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核發的物業管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三)小區或樓宇管理辦法和房屋使用公約;
(四)物業管理公共收費申報表和物業管理服務公共費構成的詳細分析說明;
(五)已入住的小區或樓宇應提供業主(住戶)代表或管委會對收取物管費的意見。
第十四條 物價部門審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調查研究,既要考慮物業管理的合理成本費用,又要考慮住(用)戶的經濟承受能力,結合不同類型的物業情況和物業管理單位的服務內容、服務質量和深度,核定不同的收費標準。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遵守國家的價格法規和政策,嚴格執行收費管理辦法和收費標準,除本辦法允許收取的費用外,不得向產權人和使用人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同時還應努力提高服務質量,向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將物業管理收費項目和標準張貼在住宅小區(或樓宇)的醒目位置,并將各項收支情況定期(一般為半年)向產權人和使用人公布,接受管委會和住戶監督。
第十七條 依法成立的業主管委會可依據管委會章程、業主公約、管理服務合同審核和監督物業管理單位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并督促產權人和使用人按時按規定向物業管理單位繳納應交的費用。
第十八條 凡物業管理單位實施了物業管理,產權人和使用人應按核定的收費標準自覺交納各項應交的費用。不按規定交費的,管委會和物業管理單位可依據管委會章程、業主公約和管理服務合同追究違約責任,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凡物業管理單位接受委托并實施物業管理已向產權人和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公共費用的住宅小區或樓宇,其他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再重復收取性質或內容相同的費項。
第二十條 凡已委托物業管理單位實施物業管理的住宅小區或樓宇內的待銷商品房和已購買尚未入住的房屋,開發商和房屋產權人應繳納50%的物業管理公共費。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單位利用小區或樓宇的公共場地、公共設施、設備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應用于小區、樓宇住房的公益事業,或用于彌補公共費之不足。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單位與產權人或使用人之間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爭議糾紛,爭議雙方可申請物價部門調解,也可申請仲裁委或法院裁決。
第二十三條 物業管理單位違反本辦法和國家關于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有關規定的,由各級物價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國家計委、建設部《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第二十四條 為促進物業管理單位搞好物業管理,向產權人和使用人提供優質服務,每年由物價部門會同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對物業管理單位執行本辦法和向管理服務范圍內的產權人或使用人提供服務的情況進行一次群眾測評。凡獲市以上優秀小區、示范小區稱號的,給予表彰并授牌;服務質量差、住戶意見大的,降低核定的收費標準或責令進行整頓,個別嚴重的,吊銷收費許可證,停止收費。
平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績。
【關鍵詞】示范工程 護理質量 滿意度
護理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醫院的聲譽,關系到病人的康復進程,是醫院護理工作的重中之重。2010年衛生部下發《“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活動方案》以“夯實基礎護理,提供滿意服務”我院作為衛生部首批重點聯系醫院之一,深入分析會議精神,詳細調研自身實際,結合醫院護理工作現狀,從護理人員的認識、護理工作模式、排班方式、工作流程、護理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改革,已初見成效。
1 醫院情況介紹
我院有50余年歷史,是國家首 批縣級三級甲等中醫院,及醫療、教學、科研為一體。現開放床位1110張,病房護理單元33個。全院有護理人員480人,大專及以上學歷者占85%。現有“示范工程”試點病房16個。
2 方法
2.1開展“示范工程”的準備。
2.1.1全面部署。全國護理工作會議結束后,院領導對“示范工程”給予高度重視,院辦公會專題研究,將其作為2010年重點的工作之一,并成立了由院長擔任組長的“示范工程”活動領導小組,由分管業務副院長著手策劃與實施,要求相關部門積極參與、配合,由此形成全院共同的工作目標,并納入目標管理。
2.1.2認真調研,尋找差距。護理部組織人員對我院護理人力資源配置現狀、現行護理分工方式、排班方式、護理文件書寫時間與該進方法調研及有益的探索,形成較清晰的工作思路,找到急需改進的突破口。
2.1.3積極動員,統一認識。為全院廣大醫務人員盡快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與現實意義,醫院多次召開中層干部、護士長、護理人員大會,對這項工作進行部署和宣傳,強調開展“示范工程”加強護理工作是實現醫改目標的重要措施,是持續改進醫療質量,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客觀要求,護理部先后在試點病房召開護士座談會,并與護士有效溝通,使護士的認識統一到醫院開展此項工作上來,為工作的順利開展打下良好的思想基礎。
2.1.4全力準備,組織培訓。由于護理工作模式及工內容發生了變化,護理部圍繞衛生部提出的十六項重點工作修訂護理質量考核標準、臨床各類護士工作職責及工作標準及出、入院等相關工作流程,結合《常用臨床護理技術服務規范》及《基礎護理服務工作規范》制定常用臨床護理技術操作流程50項及基礎護理操作流程17項,編印《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指南》下發科室,組織學習,開展基礎護理操作培訓,規范護士的操作規程。
2.1.5積極宣傳,接受監督。
醫院宣傳部積極參與“示范工程”活動,在工作啟動階段及時召開了新聞現場會,4社會宣傳推動“示范工程”的目的和意義,并在醫院網站開辟“示范工程”專欄,介紹先進做法及典型事跡,達到相互學習,共同借鑒的作用,同時攻勢基礎護理項目和內容,接受社會和服務對象的監督。
2.2開展“示范工程”的做法
2.2.1申請為先,確立試點。為保證工作順利開展,我院采用病房主動申請與醫院評估相結合的方式,確立了首批10個試點病房(骨科、針灸科、推拿科、肝病科、心內科、腎病科、五官科、神經內科),這些病房的選擇充分體現了代表性,特殊性和普遍性的有機結合。
2.2.2蹲點指導,強化督導。護理部、科護士長對每一試點病房進行蹲點,經常深入病房,按照標準和要求,加強指導,并強化巡查和指導,對存在的問題,結合病房的實際進行改進,積極摸索,使此項工作不斷向前推進。
2.2.3定期小結,糾正偏差。定期召開“示范工程”委員會、試點病房護士長工作會,各試點病房針對開展工作、實施成效、存在的問題及今后努力方向等進行報告,及時梳理工作的關鍵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同時,多次召開試點病房護士座談會,了解護士的思想動態,解決護士的認知偏差。
3 開展“示范工程”的初步成效
3.1制定各級任職要求及崗位職責。
(1)責任組長。由工作責任心強、專業知識扎實、業務技術熟練、臨床經驗豐富、具有一定管理協調和業務指導能力的職稱為護師以上的人員擔任。負責本組患者全面護理工作,協助護士長做好護理單元的管理工作,包括:組內護士的排班及工作任務的分配,分管床位危重、疑難患者的護理,指導責任護士對新入、危重、特殊檢查和治療、手術、出院等患者實施護理評估,完成重點患者的健康教育,發現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按指定的時間檢查落實,負責出院患者意見咨詢和出院患者訪視,(2)責任護士。具由有高度的責任心,扎實的護理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及熟練的專科護理知識的護師或護士擔任。主要是運用護理程序開展工作,正確執行醫囑,完成分管患者的所有治療和各項基礎護理包括生活,按要求填寫好各種護理幾錄和進行健康教育。
3.2推進護理服務內涵建設,提高護理質量
各試點病房結合專科特色,不斷豐富優質服務內涵,為患者提供從入院到出院,乃至出院后的全過程無縫隙護理,認真做好患者的入院教育、住院護理、出院指導、出院后方式等工作。例如、心內科將服務延伸至院外,推出于岸患者進行家庭方式和電話隨訪,及時滿足患者從出院到復查期間的健康需求,受到患者普遍歡迎。肝病科以“空氣凈”、“病區凈”、“病人凈”為落實基礎護理的目標。實行分床責任制,在危重病人多,基礎護理任務繁重的情況下,基礎護理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實,全面提高了護理質量。此外,責任包干制的護理模式實行后,護理人員相對固定,醫護治療組配合默契,保障了醫療安全。因此,基礎護理是做好專科護理,提高專業水平的基石,使護理人員在進行扎實的基礎護理工作的同時,對其進行專業化的健康教育及溝通交流,對患者的康復起到重要作用。
3.3人性化的工作流程,使病人體驗到感動服務
高質量的基礎護理不僅需要護士具有豐富的專業理論知識、實踐技能和責任心,還要掌握一定的溝通技巧、禮儀禮貌、人文科學知識等,我院緊緊圍繞病人需求,調整核心工作流程;同時針對基礎護理工作存在實施過程被動化、技術操作機械化、實施內容模糊化、排班模式與工作需求矛盾化等問題,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指導思想完善支持流程,病人及家屬普遍感受到基礎護理工作的專業化、規范化、人性化,對護理工作由不放心到放心,有滿意到感動,目前的陪護主要是滿足家屬對手術當日、高齡、病情不穩定病人的親情陪護伴,病人對護理工作滿意度達到99%。
4 總結
開展“優質護理服務示范工程”是優化護理服務、加強內部管理、提高醫療質量、促進醫患和諧的切入點;同時,示范工程也是對原有護理工作的再深入、再細化、使護理工作模式,從管理形式和運行機制上有利于這項工作的深入推進和可持續發展。試點病房收到感謝信,錦旗,同時,社會效益凸顯出來,醫院影響力得到提升。目前,有數百家兄弟醫院前來參觀。慕名而來的參觀者絡繹不絕。這些成就在很大程度上使護理人員感受到自我價值的提升,按照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每個人多有自我實現的需要。
參 考 文 獻
[1]鄧行愛;鄭燿珍.給予人文關懷深化整體護理[期刊論文]—中華護理雜志.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發展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國發〔2006〕10號),加強對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與運行的管理,保障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社區衛生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指在城市范圍內設置的、經區(市、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第三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以社區、家庭和居民為服務對象,以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殘疾人、貧困居民等為服務重點,開展健康教育、預防、保健、康復、計劃生育技術服務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具有社會公益性質,屬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第四條衛生部負責全國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區(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
第二章服務功能與執業范圍
第五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服務對象為轄區內的常住居民、暫住居民及其他有關人員。
第六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以下公共衛生服務:
(一)衛生信息管理。根據國家規定收集、報告轄區有關衛生信息,開展社區衛生診斷,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檔案,向轄區街道辦事處及有關單位和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狀況的建議。
(二)健康教育。普及衛生保健常識,實施重點人群及重點場所健康教育,幫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維護和增進健康的行為方式。
(三)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預防控制。負責疫情報告和監測,協助開展結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見傳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蟲病的預防控制,實施預防接種,配合開展愛國衛生工作。
(四)慢性病預防控制。開展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篩查,實施高危人群和重點慢性病病例管理。
(五)精神衛生服務。實施精神病社區管理,為社區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導。
(六)婦女保健。提供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產期保健、更年期保健,開展婦女常見病預防和篩查。
(七)兒童保健。開展新生兒保健、嬰幼兒及學齡前兒童保健,協助對轄區內托幼機構進行衛生保健指導。
(八)老年保健。指導老年人進行疾病預防和自我保健,進行家庭訪視,提供針對性的健康指導。
(九)殘疾康復指導和康復訓練。
(十)計劃生育技術咨詢指導,發放避孕藥具。
(十一)協助處置轄區內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十二)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公共衛生服務。
第七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以下基本醫療服務:
(一)一般常見病、多發病診療、護理和診斷明確的慢性病治療。
(二)社區現場應急救護。
(三)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醫療服務。
(四)轉診服務。
(五)康復醫療服務。
(六)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的其他適宜醫療服務。
第八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根據中醫藥的特色和優勢,提供與上述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內容相關的中醫藥服務。
第三章機構設置與執業登記
第九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按街道辦事處范圍設置,以政府舉辦為主。在人口較多、服務半徑較大、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難以覆蓋的社區,可適當設置社區衛生服務站或增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口規模大于10萬人的街道辦事處,應增設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口規模小于3萬人的街道辦事處,其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設置由區(市、縣)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第十條設區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制訂本行政區域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并納入當地區域衛生規劃、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須經同級政府批準,報當地省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規劃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立足于調整衛生資源配置,加強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建設,完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布局。政府舉辦的一級醫院和街道衛生院應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政府舉辦的部分二級醫院和有條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所屬基層醫療機構通過結構和功能改造,可轉型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第十二條新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可由政府設立,也可按照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舉辦者,鼓勵社會力量參與。
第十三條設置審批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征詢所在街道辦事處及社區居民委員會的意見。
第十四條設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須按照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規劃,由區(市、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準》進行設置審批和執業登記,同時報上一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標準》、《社區衛生服務站基本標準》由衛生部另行制定。
第十五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登記的診療科目應為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中醫科(含民族醫學)、康復醫學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有條件的可登記口腔醫學科、臨終關懷科,原則上不登記其他診療科目,確需登記的,須經區(市、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同時報上一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社區衛生服務站登記的診療科目應為預防保健科、全科醫療科,有條件的可登記中醫科(含民族醫學),不登記其他診療科目。
第十六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原則上不設住院病床,現有住院病床應轉為以護理康復為主要功能的病床,或予以撤消。社區衛生服務站不設住院病床。
第十七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獨立法人機構,實行獨立核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其下設的社區衛生服務站實行一體化管理。其他社區衛生服務站接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業務管理。
第十八條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是專有名稱,未經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批準,任何機構不得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命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須以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社區衛生服務站進行執業登記,原則上不得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名稱。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命名原則是:所在區名(可選)+所在街道辦事處名+識別名(可選)+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命名原則是:所在街道辦事處名(可選)+所在社區名+社區衛生服務站。
第十九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統一的專用標識,專用標識由衛生部制定。
第四章人員配備與管理
第二十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根據服務功能、服務人口、居民的服務需要,按照精干、效能的原則設置衛生專業技術崗位,配備適宜學歷與職稱層次的從事全科醫學、公共衛生、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等專業的執業醫師和護士,藥劑、檢驗等其他有關衛生技術人員根據需要合理配置。
第二十一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具有法定執業資格。
第二十二條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注冊相應類別的全科醫學專業為執業范圍,可從事社區預防保健以及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臨床診療,不得從事專科手術、助產、介入治療等風險較高、不適宜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的專科診療,不得跨類別從事口腔科診療。
第二十三條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全科醫學工作,申請注冊全科醫學專業為執業范圍,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一)取得相應類別的全科醫學專業中、高級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二)經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類別全科醫師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
(三)參加省級衛生、中醫藥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類別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
取得初級資格的臨床類別、中醫類別執業醫師須在有關上級醫師指導下從事全科醫學工作。
第二十四條根據社區衛生服務的需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有關專業的醫護人員(含符合條件的退休醫護人員),依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有關規定,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注冊的區(市、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可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相應專業的臨床診療服務。
第二十五條社區衛生技術人員需依照國家規定接受畢業后教育、崗位培訓和繼續教育等職業培訓。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建立健全培訓制度,在區(市、縣)及設區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支持和組織下,安排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大中型醫院、預防保健機構進修學習和培訓,參加學術活動。各地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積極創造條件,使高等醫學院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從事全科醫學工作的有關醫學專業畢業生,逐步經過規范化培訓。
第二十六條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要實行定編定崗、公開招聘,簽訂聘用合同,建立崗位管理、績效考核、解聘辭聘等項制度。非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行自主用人制度。
第二十七條社區衛生服務工作人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恪盡職守,遵紀守法,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維護居民健康。
第五章執業規則與業務管理
第二十八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執業,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加強對醫務人員的教育,實施全面質量管理,預防服務差錯和事故,確保服務安全
第二十九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須建立健全以下規章制度。
(一)人員職業道德規范與行為準則。
(二)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三)人員聘用、培訓、管理、考核與獎懲制度。
(四)技術服務規范與工作制度。
(五)服務差錯及事故防范制度。
(六)服務質量管理制度。
(七)財務、藥品、固定資產、檔案、信息管理制度。
(八)醫療廢物管理制度。
(九)社區協作與民主監督制度。
(十)其他有關制度。
第三十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須根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規定,履行提供社區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職能。
第三十一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妥善保管居民健康檔案,保護居民個人隱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關閉、停業、變更機構類別等情況下,須將居民健康檔案交由當地區(市、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妥善處理。
第三十二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嚴格掌握家庭診療、護理和家庭病床服務的適應癥,切實規范家庭醫療服務行為。
第三十三條區(市、縣)及設區的市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信息平臺,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本地有關大中型醫療機構專科設置、聯系方式等轉診信息,支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大中型醫療機構建立轉診協作關系。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對限于設備或者技術條件難以安全、有效診治的患者應及時轉診到相應醫療機構診治。對醫院轉診病人,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根據醫院建議與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隨訪、病例管理、康復等服務。
第三十四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提供中醫藥(含民族醫藥)服務,應配備相應的設備、設施、藥品,遵守相應的中醫診療原則、醫療技術標準和技術操作規范。
第三十五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在顯著位置公示醫療服務、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的價格,嚴格執行相關價格政策,規范價格行為。
第三十六條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應配備與其服務功能和執業范圍相適應的基本藥品。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藥品,須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律、法規的規定,從具有合法經營資質的單位購入。嚴禁使用過期、失效及違禁的藥品。
第六章行業監管
第三十七條區(市、縣)級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實施日常監督與管理,建立健全監督考核制度,實行信息公示和獎懲制度。
第三十八條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院(所、站)、專科防治院(所)等預防保健機構在職能范圍內,對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所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工作進行業務評價與指導。
企業應以高端業務為項目開發的著力點,實施技術領先戰略。同時細分市場,進行項目分類,實施差異化戰略。例如將技術含量高、利潤豐厚的國外先進石油企業反承包項目作為效益項目,將關聯交易外其他國內石油企業的零星工作量作為補充項目。對于效益項目集中優勢力量,抓好施工服務和投標工作,鍛煉隊伍,提升水平,提高效益。對于補充項目發揮地域、技術優勢,根據市場的潛力和效益有選擇的進入。
2.建立健全機制和體制,實現項目規范運作
(1)完善項目管理組織機構按照高效、簡捷、反應快速的原則,建立集中管控,分項目部實施的項目管理機構。在企業機關層面建立專門的項目管理機構,負責對各項目部的項目集中管理,進行資源調配、問題協調和業務實施情況考核。對于常規項目,由區域項目部就近承擔,對于反承包、煤層氣等特殊項目,成立專門的項目組,各項目部依靠地緣優勢和特色優勢實施項目,以市場化運作模式推進項目管理,突出利潤考核。(2)建立項目管理機制第一,建立市場信息收集及市場分析機制。建立市場信息收集、整理、改進、反饋等流程,形成有一定覆蓋面的市場開發信息網絡。通過建立分析制度,形成責任明確的、定期的、內容詳實的市場分析資料,分析市場特點、市場潛力、潛在商機、投入產出比等,為科學有效的開發市場、選擇項目提供依據。第二,建立以市場營銷為內涵的項目服務機制。以市場營銷為內涵的項目服務機制主要包括質量回訪制度、投訴及追訴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同時將各項服務制度與質量管理、現場管理等基礎管理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一個相互支持相互連動的體系。第三,建立激勵機制。制定統一、公正的獎勵政策,充分發揮全體員工的智慧和力量,鼓勵全員參與項目開發,對效益好的項目、貢獻大的人員實行重獎,真正體現責、權、利的統一。
3.創新項目管理模式,實現提速提效
(1)做好內外部溝通,實現整體聯動牢固樹立生產組織“一盤棋”思想,通過建立內外部溝通機制形成覆蓋項目運營全過程的信息溝通網絡,保障生產信息的及時反饋與處理,實現各生產參與單位的整體聯動,促進全面提速。做到“四溝通”:一是做好項目管理部門與企業各資源管理部門的溝通,保證資源調配及時到位;二是做好項目管理部門跟施工單位的溝通工作,項目管理部門施工前及時了解各項目設備、人員、物資狀況,協調組織并發揮好項目部施工單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確保良好的施工表現;三是各項目部與企業工程技術部門保持暢通的溝通與配合,加大技術支撐的力度;四是企業與甲方搞好溝通協調,及時了解變化和要求,爭取多承擔工作量,確保利益最大化。(2)充分盤活內外部資源,實現資源利用最優化第一,細分市場,根據項目特點調配資源。發揮市場對資源的基礎性配置作用,按項目優劣性和效益含量,配置隊伍、設備資源,真正體現效益優先的原則。對大而優的項目,配備足夠的作業隊伍和設備,從而有效的占領市場;對小而優的項目,配備資質好、等級高的隊伍和精良設備,保證生產組織的高效運作;對小而劣的項目,依據生產能力,以富余隊伍及其它設備進行配套,以達到牽制市場,培育市場的目的;對于具有廣闊發展前景的潛力項目,盡最大努力進行資源的調劑,在隊伍、設備不足的情況下,可考慮外雇隊伍和設備,進行市場儲備,增大收入,增加利潤空間。第二,靈活調配,充分利用內外部資源。建立內部資源調配機制,根據項目生產組織特點,打破區域、隊伍界限,按照效率優先、相互支持、就近調配的原則統籌調派設備和人員,提高綜合利用效率,實現生產共進、資源共享的良好局面。同時充分利用社會資源,依托社會力量,對部分項目中利潤空間小、風險高的輔助業務通過外包的形式交由社會力量來實施。以便合理規避用工風險,有效控制隊伍規模,優化業務結構。(3)精心組織生產,實現項目作業提速提效對生產組織流程進行優化,建立生產時效、生產組織運行經濟責任制考核措施,用經濟手段促進生產提速。做到生產經營聯動、技術方案優化、生產保障跟進,做到重要情況及時通報,重大問題積極協商。針對水平井、超深井、復雜工藝井施工規模大、周期長,占用資源多的特點,從搬遷運輸、井場布局、設備配置等方面系統思考,優化組織,持續改進,逐步形成標準作業程序,推進生產整體提速。(4)加強項目QHSE管理,實現質的飛躍為了不斷提高項目QHSE管理水平,企業應著力解決瓶頸問題。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一是及時制定科學的項目計劃書,確定當年QHSE管理重點;二是搞好QHSE培訓工作,特別是將培訓國外技術服務公司先進的項目管理理念、管理方法和工具作為重點;三是狠抓執行力,尤其是必須執行的原則、禁令等,定期監督檢查項目作業單位的QHSE管理情況;四是重視對高風險施工的管理,嚴格執行吊裝、高空落物、廢物管理等規定。
4.創新項目開拓模式,不斷拓展市場空間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接受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委托,對城市住宅區和非住宅區內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屬共用設施設備、場地等進行日常管理、養護、維修并提供其他相關服務所收取的費用。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與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經濟承受能力相適應的原則,并按照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和服務標準實行分等定價,禁止價格壟斷和牟取暴利的行為。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應當配合本級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加強對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監督和指導。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根據提供服務的性質和特點,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
物業管理企業為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提供公共和公共代辦的收費,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為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提供特定服務的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具體項目,由省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物業管理主管部門依法制定并公布。
第六條 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國家規定的成本構成,結合本地經濟發展水平與物業管理市場發育程度制定,經本級人民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會簽后公布。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按照政府定價確定收費標準,或者在政府指導價規定的幅度內協商確定具體收費標準,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后執行。
實行市場調節價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協商確定。
第七條 市、縣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充分聽取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以及有關單位的意見。
第八條 物業管理公共收費,應當根據合理負擔的原則,按照物業管理范圍內業主或者非業主使用人所占房屋建筑面積分攤。
第九條 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應當依法訂立載有物業管理服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的物業委托管理合同。
第十條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籌集、使用與管理。
第十一條 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應當按照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的規定,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按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按照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的規定予以追繳。
對住宅區內的五保戶和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線以下的住戶,經業主委員會認定,可以減繳或者免繳物業管理公共費。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委托管理合同的規定,向業主、非業主使用人提供質價相稱的物業管理服務,收取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并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及服務內容在營業場所或者收費地點公布,接受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監督。
第十三條 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每季度或者每半年向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公布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支帳目以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的執行情況等,接受其監督。
第十四條 物業管理企業已接受委托實施物業管理,并收取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再收取相同的費用。
第十五條 物業管理企業與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發生收費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處理,也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處理;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
第十六條 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價格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處罰:
(一)不按規定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
(二)不按規定實行明碼標價的;
(三)收費不服務或者多收費少服務的;
(四)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收費行為。
第十七條 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在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辦法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