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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于“學得起”問題
讓貧困學生上得起學,是教育公平的重要體現,也可以說是教育扶貧的底線。因此,要在全面貫徹國家各項教育惠民助學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縣級財政投入力度,同時面向社會廣泛募集助學資金,著力健全完善貧困學生全覆蓋助學體系,確保所有貧困家庭學生都能上得起學。
(一)落實各項惠民政策。認真落實好國家資助政策和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對農村貧困家庭子女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及高中教育階段就讀期間,全部納入貧困家庭學生資助范圍,優先享受資助政策。積極為當年被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院校錄取及在校就讀的貧困家庭大學生辦理國家生源地助學貸款,幫扶貧困家庭適齡兒童完成義務教育,確保考入大中專院校的貧困家庭子女不受影響。
(二)逐步提高資助標準。由于縣級財力有限,目前全南對貧困家庭學生的資助標準還不高,學前教育貧困學生資助標準及義務教育貧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補助每年每生最高為1250元。但要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適時調整資助標準,不斷加大資助力度,擴大資助覆蓋面,讓貧困家庭學生不僅上得起學,而且逐步上得好學,確保教育公平。
(三)制定助學捐款指南。要積極引導社會扶貧,將相對貧困家庭信息向社會公布,廣泛動員和引導社會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捐資助學,多渠道籌集貧困生資助資金。縣教育局要研究制定助學捐款指南,讓愛心人士和社會組織清楚了解捐款程序,受援學校及貧困家庭等信息,防止助學過程中出現“盲區”或重復資助。
(四)大力開展職業教育。要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國家和省、市關于發展職業教育的優惠政策,以及縣職業學校的辦學特色和就業優勢,使廣大群眾和學生對職業教育有正確認識,引導初中畢業后未考入高中的學生進入職業學校就讀,掌握實用技能。同時,要認真落實好農村貧困家庭子女職業學歷教育財政補貼政策,幫助貧困生完成中專以上職業學歷教育。
二、關于“學得好”問題
在確保所有貧困家庭學生能入學的基礎上,進一步創新助學工作形式,通過采取結對幫扶、助學助教、遠程教學等多種有效途徑,切實做好貧困家庭學生學習、生活幫扶工作,確保貧困學生都能學得好。
(一)完善結對幫扶機制。幫扶單位和幫扶干部要積極深入貧困學生家庭,全面了解幫扶對象的學習和家庭生產、生活等情況,對貧困家庭子女就讀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協調相關職能部門落實貧困家庭助學措施,引導社會各界捐資助學,確保貧困家庭子女順利完成義務教育、高中階段讀得起書,不因貧困而輟學。
(二)實施教育對口支援。全南中學要積極與市中學或廣東周邊市縣中學建立教育對口合作關系,縣城學校要與鄉鎮學校建立教育對口支援關系。支援學校每年可以向受援學校贈送圖書資料、學習用品和衣物等,幫助貧困學生解決學習和生活上的困難。對口支援學校每年可互派一些骨干教師赴對方學校指導或學習,短期內快速為受援學校“傳經送寶”,跟上主流教學。
(三)給予充分心理關注。對于貧困學生的幫助,除了物質幫助外,還應該從精神上給予關心,讓他們在接受平等教育權利的時候,使其人格也得到正常的發展。任課教師和班主任對班級里的貧困學生尤其要多關注、鼓勵和幫助,多與他們交流,了解他們的基本情況,特別是要重視他們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能及時地解決他們的實際問題。
(四)逐步實現遠程教學。通過遠程教學,支教教師可以在所屬學校或者在家里給受助學生上課,從而解決了路途遙遠、成本過高、影響自身教學等問題。遠程教學還可以突破班級授課的限制,一個教師可以同時擔任數個學校的支教教師,擴大助教面。因此,縣財政與教育局可從扶貧資金中拿出一部分設立專項經費,主要用于現代教育技術所學的經費,為貧困地區學校的遠程教學系統提供硬件保證。
三、關于“學得出”問題
“學得起”、“學得好”后,就是要解決“學得出”問題,也就是就業的問題。在這方面,要通過完善政策保障機制,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支持大學生創業就業的政策體系,確保學有所成的貧困學生都能實現創業或就業,從而實現教育扶貧工作目標。
(一)實施定向委培計劃。在學生自愿的基礎上,可選拔一批被二本以上院校農林、水利、城市建設、教育、醫療、公共事務管理等專業錄取的大學新生進行定向委培,簽訂定向培養協議,由縣財政解決其所讀學費,同時每年補助一定生活費,畢業后直接分配至本縣基層事業單位工作。
(二)加大創業政策支持。進一步健全完善大中專學生返鄉創業就業優惠政策,重點完善大中專學生創業項目資金扶持、行業準入、稅費減免、創業和再就業培訓等相關政策,建立大中專學生創業基地,確保貧困大中專學生創業有渠道,就業有保障。
(三)高位嫁接省內院校。縣職校要積極與省內高職院校建立合作辦學關系,對接高職院校現有優勢專業,推行“2+3”等培養模式,前2年為中職教育性質,學習成績合格者即可獲中職畢業證書并免試直升高職院校,后3年為高職教育性質,按高職教育有關規定進行教學管理,學習成績合格者即可獲高等職業教育畢業證書,從而增加就業機會。
(四)加強職業技能培訓。縣職校要進一步做大做強職業教育,在確保全年未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全部進入職教中心學習專業技能的同時,統籌整合人社、農業、扶貧、科技等部門職業教育資源,扎實抓好農村新增及轉移勞動力的實用技術培訓和短期技能培訓,著力提高其創業就業能力和致富增收本領。
關鍵詞:高校貧困生; “輸血型”資助模式; “造血型”資助模式
中圖分類號: G424.1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9749(2010)04-0129-03
一、高校貧困生資助現狀
隨著高校擴招,教育費用的逐漸增加以及地區差異、金融危機等的影響,部分工人下崗,農村農民收入增長緩慢,在校大學生貧窮比例越來越大。據統計,目前我國普通高校中貧困生比例已達到在校生人數的20%~30%。高校貧困生資助問題日益凸顯,已經成為當前我國政府高度重視和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突出問題。它是教育公平的重要內容與和諧社會的具體表現,關系到高校和社會的和諧穩定、關系到國家的可持續發展。為了幫助這部分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國家制定了一系列強有力的資助政策。
2007年5月13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從而正式在全國范圍內實施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對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力度大力加強,資助覆蓋面有了大幅度提高。中央財政支出由上年的18億元,增加到2007年下半年的95億元,加上地方財政的投入,達到154億元。2008年全年達到308億元。隨著新的資助政策體系全部落實到位,每年國家用于助學的財政投入、助學貸款和學校安排的助學經費將達500億元。全國每年將有大約400萬大學生和1600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獲得各種形式的資助。全國平均每100名大學生中就有20多人可以獲得資助,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從過去每人每年平均1500元增加到2000元。每年資助340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約占在校生總數的20%,資助面相當于過去的7倍。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獎勵資助5000元。每年有51萬名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獲得資助,約占在校生總數的3%,資助面相當于過去的10倍。總資助面由原來的占在校生總數的約2%擴大到現在的全國平均約20%(西部地區高校達到約占在校生的28%),資助范圍已經超出了不少院校的貧困生數據庫中的學生總數。
在教育部舉行的2009年第五次新聞通氣會上,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代表教育部再次做出鄭重承諾:確保每一個孩子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2009年全國學生資助工作會議要求,積極配合當地財政、銀監等部門和有關金融機構,大力推進、扎實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力爭在貸款學生人數和貸款金額上有大的突破;要嚴格按照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6%的經費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綠色通道,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獎、貸、助、補、減、緩”為主體的多元化資助體系等資助政策的實施,在解決貧困生問題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充分體現了政府救助貧困學生、維護高等教育公平的堅強決心。然而大家普遍關注的是貧困生的上學難問題,如助學金、貸學金、獎學金問題,大多把目光聚集在經濟問題上,而如何解決貧困生的根本問題,如何使資助資金得到高效率的使用,使資源配置的過程更符合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即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資助模式的轉變,已成為目前高校貧困生資助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二、“輸血型”資助模式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高校貧困比例越來越高的現實情況下,輸血型資助模式的單向、非循環、不可再生性等特點,使得在貧困生資助過程中需要不斷的投入增量資金,以保證資助效果不至于降低,這使國家、政府、學校長期背上沉重的負擔。而且這種無償資助因要進行貧困生資格認定,認定工作的不合理以及制度的不完善,還導致了許多搭便車行為的產生。“輸血型”資助模式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弊端:
1.資助目標單一化
目前我國資助相關政策的實施,都是重點圍繞如何解決貧困學生的經濟問題,幫助他們獲得公平教育的機會,促進社會的和諧與發展。這種“輸血型”的資助模式,以提供經濟幫助為主要內容,通過國家助學貸款或各類獎學金,以解決貧困學生上學難的問題。資助的目標著重體現為經濟解困,而忽視了對高校貧困學生能力、心理的解困。資助工作的最終目標應在于促進貧困學生的全面發展。馬克思對于人全面發展學說中指出:每一個人的智力、體力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盡可能多方面地、充分地、自由地、和諧地發展,最根本的是個人勞動能力的全面發展,使人們都成為“各方面都有能力的人,即通曉整個生產系統的人”。[1]因此,我們對貧困生資助的目標不應僅僅是經濟上的幫助,更應該幫助貧困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各個方面的全面發展,只有這樣,教育才能真正公平正義,社會才能和諧發展。
2.資金自我造血功能薄弱
從國外的一些高校貧困生資助情況看,基本上采用了獎學金、助學金、學生貸款和勤工助學等方式,但直接發放現金和減免學費的方式正在淡化,獎學金、勤工助學正在成為各國普遍采用的資助模式。[2]而我國在資助過程中,貸學金、勤工助學還存在許多薄弱環節。一是沒有抓住并充分利用好資助政策,沒有把資助資金用足、用好,對怎樣走出經濟困境的思路不清、辦法不多、工作力度不大;二是有的資助部門和單位在資助方式和措施還欠實效,容易流于形式和將措施簡單化;三是資助資金來源的單一以及資助工作目標的單一使得資助資金的自身造血功能薄弱。體現在具體資助工作上,就是片面強調經濟解困,重點放在資助資金的投入上,沒有兼顧到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統一,忽視了“以商養學”。因此,擴大資助資金來源,將增大資金投入與資金增值保值相統一,實現勤工助學的公司化運作,在實現其助人、育人目標的同時,增加其自身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使整個系統良性運作下去。
3.個人解困能力相對不足
“輸血型”資助模式,重點是將資助經費直接發放到學生手里,給予他們一定的經濟支持、物質支持,幫助他們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而不是著眼于貧困生的未來發展,努力為貧困生搭建提高個人能力與綜合素質的平臺。尤其是中西部地區高校貧困生比例高、勤工儉學機會少,經濟困難會導致一部分貧困學生出現不同程度的心理問題,如果貧困生個人能力和技能不能得到很好的提高,那么他們個人的全面發展也將受到限制,由于這些原因而導致他們在畢業后出現找工作難的局面,也會影響到銀行貸款的積極性,同時使貧困學生也陷入更深層次的貧困窘境。高校育人的目標是培養具有創新能力、就業能力等四種能力的大學生,使其成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相對于物質幫助,貧困大學生的心理素質、綜合能力的提升更為重要和緊迫。貧困學生的經濟解困固然重要,但如果只是一味的“輸血”,學生無法在受助過程中獲得創造收入以及提高能力的機會,并不能實現有效資助,“造血型”資助新模式才是實現貧困生資助工作良性循環的根本所在。
三、合理構建“造血型”資助新模式
在我國總體財力不足、政府無法從財政中撥出更多的錢來資助貧困大學生的現實情況下,如何在當前環境下培養更多或者新的輸血功能,或是在以政府為主導的運行機制下,整合資助各方力量,調動各方積極性,合理構建一種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換的資助新模式,將“扶貧與扶志、扶能”有機結合起來,使整個系統的運作良性循環下去,就顯得非常必要了。
1.明確有效資助的目標
首先是經濟解困。貧困生經濟條件的貧乏源于家庭經濟基礎,它不在后天的選擇范圍,貧困生通過自身的努力能夠改變自身的狀況,而國家要做的就是在每個人自我發展的道路上提供有效資助政策,增加經費投入,使學生擺脫相對窘迫的經濟現狀。其次是能力解困。過去我們在很多時候認為貧困生的問題就是經濟問題,其實不然,大部分貧困學生最迫切的問題是提高其綜合素質。如果只是想方法“給錢”而不是加以教育引導其自立、自信、自強去“賺錢”,那么這種解決只能解一時之渴,而且極有可能使貧困生產生“等、靠、要”的依賴心理。最后是心理解困。經濟貧困往往會導致貧困生喪失某些權利和機會,造成他們自卑或不平衡的心理。資助貧困生,不僅對其進行經濟補償、能力培養,同時也要進行心理疏導,促進貧困大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2.增強資金的自我造血功能
當前高校經濟困難學生人數有增多趨勢,僅靠學校自身辦學經費與政府支持,完全解決學生上學費用問題非常有限,必須主動加強與銀行、企業、校友、社會熱心人士的聯系溝通,通過國家助學貸款、社會捐款、校友基金會等多種途徑籌措經費以減輕高校的經濟壓力,實現學校專項資助與社會支持扶助相結合;另一方面,也要實現增大資金投入與資金保值增值相結合,在學校高度重視的同時,根據學生人數和困難學生比例加大勤工助學的資助力度,同時又要“以商養學”,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相互兼顧,實現資金的自身造血功能。
3.建立“造血型”的資助新模式
貧困學生自身的發展,綜合素質的提高是有效資助的真正體現,也是公平正義、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理念的重要體現。在對貧困生進行資助時,不僅要解決其上學難的問題,還要幫助其在綜合能力和心理素質方面同時得到提高,從費用上的外援式依賴到自己努力掙錢“自養”式的轉變,樹立一種“自救自助”意識。通過開展培訓講座、勤工助學、社會實踐等活動,為他們提供機會,培養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創業能力和就業能力,提高貧困生個人的綜合能力,使之有實力參與社會競爭;并引導其樹立勤儉自強精神、誠信意識、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通過自身的努力,實現自我解困。從“輸血型”向“造血型”資助模式轉變,減輕政府負擔,從根本上擺脫貧困,才是助困的最終目標。
經濟貧困給大學生帶來的影響是全方位的,直接影響到他們的全面發展,這不僅是錢的問題,還是我國寶貴人力資源健康發展問題。基于此,我們提出高校貧困生資助的根本出路是“輸血型”向“造血型”資助模式的轉變,使貧困學生得到更有效的資助。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370.
關鍵詞: 高校貧困生 感恩教育 主要問題 對策
隨著高等教育的迅速普及,我國在校大學生的數量不斷攀升,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很多貧困學生都順利地進入大學學習、生活,平等地享受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自2007年以來,國家逐步完善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生源地助學貸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資助項目的受眾面日益擴大,大量貧困學生在國家、學校及社會的資助下順利完成了學業。這些措施切實解決了貧困生“上學難”的問題,體現了黨和政府及社會各界對貧困生的關愛。但是部分貧困生在面對資助時缺乏最基本的感恩之心,2005年,資助了183名貧困兒童,累計捐款捐物達300多萬元的感動中國人物叢飛在生病住院期間很多受助者不聞不問,更有甚者認為叢飛資助自己另有所圖;2007年,湖北5名貧困大學生因受助不感恩被取消資助資格。所有這些無不令我們深思――我們在給予貧困生經濟資助的同時,還應該做些什么?
“滴水之恩當涌泉相報”,知恩圖報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一個人在接受幫助時,心生感激之情應該是做人的基本準則,牛津字典把“感恩”定義為:“樂于把得到好處的感激呈現出來且回饋他人。”感恩是一種認同,認同別人對自己的幫助,內化為感謝,進而想方設法進行回報;感恩源自心靈,是內心深處的情感需求;一個人只有具備感恩之心,才能積極地面對生活,感恩父母、感恩朋友甚至感恩帶給自己堅強的挫折,這些會帶給我們快樂,使我們坦然地面對生活;感恩不是簡單的報恩,而是一種責任、自立、自尊和追求陽光人生的精神境界;常懷感恩之心,我們才能夠更好地理解別人、幫助別人,并將愛心傳遞下去。因此,感恩教育是社會公民道德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更是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貧困生在校期間獲得了國家、學校和社會的無私資助,對他們進行感恩教育,不是簡單的“報恩”教育,而是要教育他們懂得感恩,讓他們懂得在成長過程中,社會給予了他們無私的幫助,從而增強他們努力學習、回報社會、服務人民的時代責任感。
一、貧困生感恩教育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現代大學生來源廣泛,接受教育層次不一,貧困大學生大都來自農村或城市低保家庭,離開家鄉來到相對發達的城市,同學之間的經濟差距逐步顯現。部分貧困大學生在這種環境壓力下,產生自卑的心理,進而表現為強烈的自尊心。在接受國家及社會的資助時,這種心理可能會愈加強烈,從而盡量回避自己受資助的事實,更別提知恩圖報了。
(二)部分貧困生認為“錢是國家給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這些資助不給他也會給其他人,并不是只針對其本人,不要白不要,拿得理所當然、用得心安理得。
(三)國家、學校及社會團體在貧困生資助中普遍存在“重資助、輕教育”的現象,對于貧困學生,大多數學校均是著力解決其眼前的經濟困難,以幫助其渡過難關,較少關注貧困生在接受資助時的心理狀態,也沒有正確引導他們感恩他人。
(四)部分貧困生受社會上的一些不良行為影響,自私自利,缺乏對他人最起碼的尊重和謝意,只考慮自己獲得了什么,很少顧及為此我應該做些什么。
二、解決貧困生感恩缺失的對策
如何解決高校貧困生感恩缺失應該是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必須正視的問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提出學校應“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牢固確立人才培養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著力培養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的高素質專門人才和拔尖創新人才”。同時還強調“堅持德育為先”,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大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高校不僅要“授業”,而且要“育人”。因此,我們在資助工作中一定要融入感恩教育,以培養貧困學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堅強的意志品質。
(一)在學校倡導感恩,通過主題班會、專題活動等多種方式,引導學生感恩父母、感恩同學、感恩社會,讓學生懂得他們的健康成長離不開父母的養育、朋友的幫助和社會的關愛,所得到的幫助是無私的,但并不是天經地義的。古人云:“知恩圖報,善莫大焉。”我們要培養學生的感恩情懷,從而讓他們在感恩中學會理解、學會尊重、學會去愛,成為一名品德高尚、富有正義感的人。
(二)高校在資助工作中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合理分配每一項資助資金,確保各項資助落到實處。這是貧困生感恩教育的前提,高校要發揮育人功能,首先在自身的管理中從學生的切身利益出發,堅持原則,公平公正,這樣才能讓學生信服。貧困生資助工作紛繁復雜,有時候在名額有限的情況下,很難確定誰比誰更有資格獲得助學金,這就需要我們耐心細致地開展工作,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切實有效的幫助,切忌工作方式簡單,使貧困學生無法感受到學校乃至社會的關愛,在這種情況下,要求貧困學生感恩更是無從談起。
(三)輔導員是“高等學校從事德育工作,開展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1]”,因此我們要充分發揮輔導員在貧困生感恩教育中的重要作用。首先,作為學生在校期間接觸最多的老師、輔導員應該做好表率,展現自己良好的道德素養和很強的感恩意識;其次,輔導員應經常和貧困生交流,了解他們的需求和心理困惑,引導他們正確面對貧困,克服自卑心理,鼓勵他們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家庭現狀。在面對國家及社會資助時,輔導員應著重對其進行感恩教育,讓他們在接受幫助時,感受到關愛,進而內化為對國家、對社會的感恩之情,培養他們努力學習、報效祖國的高尚品質。
(四)學校資助部門應改變“重資助、輕教育”的做法,在給予貧困生經濟幫助的同時,更要關注學生的心理,培養他們健全的人格。相對于“物質貧困”,“精神貧困”更加可怕,一個受資助的人如果缺乏起碼的感恩意識,則很難在今后的生活中去關愛他人,從而導致他在人際交往中可能會因自私自利而陷入困境,不利于貧困生的健康成長;同時受助者這種表現必將使資助者寒心,從而影響整個社會的慈善觀念。資助部門在發放資助款時,應該通過多種形式進行感恩教育,首先,要讓貧困生知道他所獲得的資助并不是天經地義的,不管國家或者社會拿出的每一分錢都代表著一份情誼,都寄托著對貧困學生的殷殷期盼,雖無須回報,但我們應教育學生“吃水不忘挖井人”,鼓勵他們努力學習,樹立自立、自強的意志品質,以自己的學識、能力為社會多作貢獻;其次,在繼續保持對貧困生直接的經濟資助的同時,要探索其他資助方式,直接的經濟資助容易滋生依賴心理。我們可以通過增加勤工儉學崗位、提高勞動報酬等方式讓學生通過努力獲取幫助,或者要求受資助學生做義工、參加一些社會公益活動等,通過這些方式培養他們自強自立、回報社會的感恩意識。
(五)貧困學生急需通過自己的努力改變家庭經濟狀況。為維護教育公平,保證社會階層的合理流動,黨和政府十分重視貧困學生的上學問題,“入學綠色通道”、日益增加的資助經費,無不體現了黨和政府對貧困學生的關愛,但是我認為貧困學生的健康成長及感恩教育還需要社會力量的大力支持,首先,社會團體或個人可通過資助、提供實習崗位或就業機會等方式為貧困大學生解決實際困難,幫助他們盡快融入社會歷練本領,“授人以魚,不如授之以漁”,貧困學生只有具備較強的工作能力,才能盡快改變命運,從而更好地為社會服務;其次,人離不開社會,全社會應該倡導感恩精神,通過正面、積極的宣傳引導人們珍惜他人、懂得感恩,這樣貧困大學生在社會的關愛和正確的引導下,必將成長為胸懷寬廣、心懷感恩的優秀學生。
貧困生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而承載了社會期望的貧困生的感恩從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人的慈善觀念和貧困生自身的健康成長,因此,我們在平時的工作中一定要重視貧困生的感恩教育,摒棄“重資助、輕教育”的簡單模式,努力探索更加科學合理的資助方式,充分發揮學校、老師及社會的積極作用,幫助貧困學生樹立自立自強、懂得感恩的優秀品質,使他們成長為心智健全、品德高尚的優秀人才。
關鍵詞:困難生認定;制度公平
一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現狀
目前, 我國大多數高校都根據國家和政府的文件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思路, 制定了本校的認定方案, 并依此來認定貧困學生的身份。各地區、各高校的具體做法不盡相同, 但是基本模式仍然是“學生申請-學校審核認定”。然而, 在貧困學生的實際認定操作過程中, 由于信息獲取的不對稱或人為因素等的影響, 時常出現假冒貧困學生的現象發生, 引發社會的關注。所以重新審視貧困學生的認定工作, 解決認定中的存在的問題成為高校貧困生資助工作的緊要問題。
二 、貧困生認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貧困生概念界定不清, 缺乏統一、量化的標準。
貧困生界定清晰是認定貧困生的前提和必要條件。根據2007年6月份教育部、財政部下發的《關于認真做好高等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的解釋,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是指國家招收的本專科學生中, 學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籌集到的資金, 難以支付其在校學習期間的學習和生活基本費用的學生。貧困生又分為困難生和特困生, 按照教育部文件的解釋, “支付教育費用很困難”的是一般困難生, 而“無力支付教育費用”的則是特困生。但這一概念屬于定性描述, 標準模糊。
2.認定所依據的材料可信度不高。
各高校認定貧困生的主要依據材料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調查表》。大多數貧困證明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調查表》都是由學生本人或家長自己寫的, 然后由生源地政府或民政部門核實加蓋公章。由于還沒有形成有效的責任追究制度, 所以難免會有工作人員對貧困證明的審查不夠嚴密, 甚至根本沒去審查, 導致了開具的證明存在很大的“水分”。更有甚者,有些家庭經濟較好的學生家長也通過找關系、托熟人等手段來制造假證明。
3.認定過程中存在諸多不合理因素。
一是學生組成評議小組方式有待商榷。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過程中, 很多高校為了做到公開、公正、公平, 許多高校規定了學生組成評議小組民主評議、結果公示這一程序。組織學生組成評議小組評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情況, 改變了由輔導員一個方面決定的局面, 有其積極和創新的一面。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出現了很多問題。首先, 對高校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言, 這牽扯到其個人隱私。很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并不愿意公開自己的家庭情況, 他們覺得通過民主評議、公示評議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難免被打上 “貧困生”的標簽, 這有損他們的尊嚴。其次, 很多家庭經濟困難但自尊 意識、自立意識強的學生很難接受別人憐憫、同情的目光, 因為要被拿出來公開評議, 他們放棄了申請幫助的機會。
二是易受主觀因素的影響。在實踐中, 由于認定所依據的材料可信度存在質疑,貧困生的認定在很大程度上依賴輔導員與班干部和班上同學對貧困生的日常觀察來判斷。 這樣的認定過程就存在很大的主觀性,不夠規范、科學。一方面輔導員或班主任老師個人對學生的個人偏好等必然會影響認定結果;另一方面學生班干部的判斷力和觀察力有限, 這些主觀因素必然也會影響到認定結果的客觀性。
三 、完善貧困生認定工作的對策
1.準確界定貧困生的意涵, 制定統一的科學可行的認定標準。
為了使貧困生認定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和實效性, 就必須準確界定貧困生的意涵, 制定一個相對客觀的量化標準, 形成一個比較全面的認定體系。我們可以參照現行的教育部給出的有關貧困生認定的指導意見,結合我國各地區的實際情況, 針對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確定相應的貧困線標準。具體操作中,各省教育廳可根據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標準劃分成幾個等級指標,通過用定量、定性的辦法得出基本值進行比較, 以此來劃分學生的貧困等級。比如本學院就以是否有低保,父母是否離異等來區別普困與特困。
2.建立暢通可信的貧困生家庭經濟信息檔案和數據庫, 形成一個生源地高中、政府和高校相互配合的貧困生認定體系。
為了避免貧困生認定材料的失真, 建立暢通可信的貧困生家庭經濟信息檔案和數據庫, 給認定工作提供一個科學規范的平臺非常必要。由生源地高中將申請資助的學生的生源地、家庭人口的年齡、職業、收入來源和經濟狀況、家庭困難情況以及以前受資助情況進行登記, 并由生源地政府的專門部門對此進行認真調查審核后建立檔案和數據庫。高校通過高中、政府和高校管理部門共享的網絡獲取本校學生的檔案和數據, 對這些資料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 區分不同貧困程度, 據此進行貧困生的支助工作。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生源地高中、政府和高校相互配合的貧困生認定體系。
3.重視誠信教育, 建立誠信追究制度, 加強監督。
要解決當前貧困生認定工作的各種困難, 我們必須首先做好每一位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特別是誠信教育工作。從學生入校開始, 加強對誠信的宣傳力度, 對他們進行嚴格的誠信教育, 在學生中形成誠信的共識。貧困生認定工作應該是一個包括前期調查、認定和后期監督處理的系統工作。對貧困生的監督主要包括對貧困生認定材料的監督 和平時學習生活中對助學金使用情況及有無奢侈浪費的監督。學校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暢通學生意見反饋渠道, 可以拓展網絡工作平臺, 采取如設立監督電子郵箱等手段。同時,輔導員和班主任應該加強和貧困生的溝通,及時掌握貧困學生的生活狀況,監督好資助資金的使用情況, 確保貧困生資助工作的效果。
關鍵詞:高校 資助體系 問題 建議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3)07(a)-0125-01
隨著高等教育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貧困生們越來越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國家十分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在經過十多年的研究、探索和實踐,目前已經建立起包括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國家助學貸款、師范生免費教育、學費減免、社會資助等多種資助方式相互配合比較完善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已取得了明顯成效,很大程度上解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上學問題。但是,在實際操作的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所以,本文從對我校在實際資助過程中的存在的問題分析出發,提出適合部分高校資助體系的一些建議。
1 已建立的資助體系
經過研究、探索和實踐,國家已經建立起了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的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基本能夠保證大學校園中家庭貧困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同時,為了保證考入大學的貧困家庭學生能夠按時報道上學,大部分高校還建立了入學“綠色通道”制度,即對被大學錄取入學、經濟困難的新生,學校先給他們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貧困學生家庭的實際情況,分別采取相應措施給以相應的幫助。
2 資助的分配操作
現有的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分配操作,大部分是由學生工作者在具體的資助執行過程中,根據貧困生檔案和一些調查進行資助資源的主觀分配,同時,這種分配并沒有受到相應的監督和反饋。因此,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這些學生工作者是具有非常大的操作自由度的,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沒有一種較為科學的方法指導資助的合理分配。所以,當學生工作者手中擁有了這種較為可觀的資助資源分配權限時,在他們進行分配時,實際上都在按著自己的個人理解以及傳統的分配方法在實施。一般來說,貧困學生的身份確定下來,大多是幾年都不會變動的,這也加劇了由于資助不合理分配帶來的不公平性。因此,以上這些就成為了目前在資助方面暴露出越來越多問題的重要原因。
3 資助評定方法
大多數高校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評定主要從三個方面進行,也就是:年級輔導員主導型、班委推薦型和班會投票型。應該說三種評定類型各有優缺點,年級輔導員主導型由于調查不足,容易出現主觀判斷。班委推薦型和班會投票型還算比較公平。調研顯示,部分高校的資助政策中規定:考試不及格的學生,不能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和助學獎學金;還有,上學期間受過處分的學生,不得享受資助獎學金等等。學校的這些資助政策已經變相的將資助和獎勵混為一談,將資助變相的當作是對優秀學生的一種獎勵。所以說,這樣的資助評定方法不是很科學。
4 所以,本文從分析我校在實際資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出發,提出適合高校資助體系的一些建議
4.1 理解資助對于困難學生的重要性
國家重視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首先,要理解資助是為了保證教育公平性,為了使學生不至于因經濟困難而輟學。其次,要理解資助是有利于促進和鼓勵經濟困難學生的健康成長,有了資助或者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就可以順利的完成學業,更好的回饋國家和社會。但是,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中,資助容易變相的向鼓勵和保障優秀學生傾斜,所以,把握好資助如何在經濟困難學生和優秀學生之間的分配尤為重要,保障資助的公平性是目前資助的主體部分。
4.2 獎學金設置多元化,增強獎學金的助困功能
對于很多高校都設置了大量的獎學金,用以獎勵那些成績優異的學生。這種資助方式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渴望得到的,但是實際能拿到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比例很小。所以,我們要正視這一情況,針對貧困生獲得獎學金比例較小的問題,學校應加大獎學金的力度和廣度,也可以再設置一些專門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獎學金,同時,要多渠道從社會上爭取助學金,激發貧困生奮發向上、克服貧困的自信心。
4.3 進一步拓寬勤工助學渠道
勤工助學可以使經濟困難學生通過自己的勞動來獲得生活補助,當然,同時也為他們的全面發展提供機遇,增長他們的社會閱歷。因此,我們需要做的是如何挖掘潛力、拓寬渠道,為學生提供更多勤工助學崗位。一方面,我們成立大學生勤工助學中心,統一管理,在校內外廣泛開辟勤工助學崗位;另一方面,教育引導學生正確處理勤工助學與學習的關系,通過勞動獲得報酬,加強責任心教育,讓學生真切地體會到學校對他們的關心和愛護,激發他們的熱情和勇氣,培養起強大的責任心。
4.4 加強貧困生的自立自強教育
自立自強是貧困生克服經濟困難,順利完成學業的重要思想保證。要教育貧困大學生敢于面對困境,面對現實,從心理上克服經濟困難帶來的各種影響。由于高校的不斷擴招,在校貧困生數量不斷加大,僅僅依靠國家的資助體系力量是遠遠不夠的,所以說,加強貧困生的自立自強教育尤為必要。比如,對一些在思想認識上和心理上有偏差,悲觀消沉、不求上進的貧困生,一味地給予經濟資助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的,甚至會助長其精神貧困的發生。自立自強就是幫助貧困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以積極樂觀的人生態度去迎接生活的挑戰。
總體來說,高效貧困生問題不僅僅是經濟問題,更是一個社會問題,建立合理可行的貧困生資助體系尤為重要。我們要在實踐中不斷探索,盡可能的謀求制度創新,探索一條外界資助與學生本人奮斗相結合貧困生資助體系。同時,加強經濟困難大學生的心理教育,培養他們自尊、自愛、自立、自強的精神。相信經過我們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夠實現貧困生資助體系取得更大的成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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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貧困生;心理;對策
目前,國家資助政策體系不斷的完善,資助項目越來越多,受助的學生也越來越多,幫助了高校貧困生能夠順利的完成學業,但是卻忽略了貧困生的心理問題。因此,高校資助部門在做好貧困生各項資助工作的同時,更要關注他們的心理健康,對他們進行心理“扶貧”,幫助他們建立自信心,正確面對人生的挫折;培養他們積極樂觀的心態、堅強的意志和發奮圖強的精神,為他們的成長成才打好基礎。
一、高校貧困生心理存在的問題
1.焦慮感
貧困學生上大學不容易,特別是家庭中有好幾個上大學的兄弟姐妹,面對高額的學費,特別需要父母的支持。他們能感激父母為他們所做的一切,但同時家庭壓力較大,希望自己能夠改變家庭的現狀,回報父母的高期望,從而造成一定的焦慮感。很多貧困生在校期間都有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平時還要勤工儉學賺生活費,不得不把時間花在兼職上,沒有更多的精力去學習;貧困生大多都獲得過國家、學校的資助,認為自己應該努力學習,取得優異的成績。背負著還款壓力,既要兼職賺生活費又要花精力搞好學習,使得他們的精神長期處于焦慮、緊張中,嚴重者會產生心理障礙和精神疾病,這種焦慮心理嚴重影響了他們的健康成長。
2.人際交往困難
貧困學生幾乎把時間和精力都花在兼職和學習上,心理壓力較大。而青年學生又熱衷搞AA制的各種集體活動,這方面的費用雖然不多,但對貧困學生來說,生活費已經捉襟見肘,再加上這方面人際交往上的花費,無疑是雪上加霜,因此漸漸的失去和其他同學交往的熱情,逐漸遠離集體,成為集體活動的邊緣人。有高校做過一項關于貧困生和非貧困生社會交往的調查,調查發現,經常參加各項集體活動的貧困生為28.07%,其別困難的學生僅為5.47%,而非貧困學生則高達71.93%。可見,貧困學生普遍存在人際交往方面的障礙。
3.自卑感
高校貧困生大多來自經濟、社會、文化等發展較落后的地區,特別是來自偏遠農村的貧困生,家里子女較多,父母所受的文化程度不高,也沒有較體面的工作等。這些和其他同學產生了一定的差距,這種差距使他們經常處于被邊緣化的地位,很容易自卑,常常覺得自己各方面不如別人,害怕別人看不起自己,不愿意與人來往。這種消極、自卑的心態困擾著他們,嚴重的甚至會影響身體健康,出現各種病癥,如頭痛、焦慮、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等,繼而影響學業。
4.抑郁
寧夏大學曾經采用了國際上通用的心理狀況調查量表,對在校217名貧困生的心理狀況進行過一次調查,并和501名非貧困生心理狀況進行比較,調查發現,貧困生的心理抑郁狀態明顯高于非貧困生,尤其是即將畢業的貧困生,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勢可能會造成的就業困難、父母的期望、背負著還助學貸款的經濟壓力等,使他們承受著重大的心理壓力,郁郁寡歡,體會不到生活的樂趣,抑郁心理較重。這些抑郁狀態,長期下去,會嚴重的影響他們的成長成才。
二、做好高校貧困生心理“扶貧”的對策
1.進一步加強校園文化建設
校園文化環境是貧困學生的精神家園,高校有責任和義務為他們提供一個美好、和諧的大環境來促進貧困生的身心健康。高校應加強校園文化建設,多開展一些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活動,營造一種平等、健康、輕松的活動氛圍。鼓勵貧困生多參加有意義的文化活動,通過各種活動,幫助他們融入集體,增加他們與社會接觸的機會,增進與同學之間的交往,培養他們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
2.進一步加強貧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高校應關注貧困生的心理問題,進一步加強貧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首先高校制定學生心理危機干預機制,多開展心理健康學習講座,組織輔導員系統的學習并掌握學生心理健康知識,加強職業能力。這樣輔導員能更好的通過貧困生的家庭狀況、生活學習等,對貧困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能夠較準確的摸底和評估,一方面能更好的應對貧困生可能會發生的各種心理事件;一方面對心理狀況較嚴重的貧困生信息能夠及時上報院心理咨詢中心,由更專業的老師對其進行心理輔導;其次,高校心理咨詢中心應加強心理輔導咨詢室建設,做好貧困生心理健康咨詢服務,幫助貧困生理性認識自己;輔導員應開展心理健康方面的主題班會,對貧困生進行心理健康教育,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3.開拓勤工助學渠道,鍛煉貧困生的社會實踐能力
目前,高校設置的勤工助學崗位大多是簡單的體力勞動,跟他們所學專業關系不大。因此,高校應不斷完善勤工助學建設,盡量設置一些跟他們專業相匹配的崗位。隨著貧困生的持續增加,高校應開拓更多的勤工助學渠道,滿足貧困生的需求。高校可聯系企事業單位,組織寒暑假兼職招聘會,讓貧困生不出校門,就能找到更多的兼職機會,同時又能保障他們的利益。通過兼職,更好的鍛煉他們的社會實踐能力,培養他們自立自強的意識。
4.建立貧困畢業生就業困難檔案,幫助其就業
高校就業中心和輔導員應對貧困生的就業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做好統計工作,并建立貧困畢業生就業困難檔案。對他們實施個性化的就業幫扶,做好“一對一” 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加強對貧困生就業指導的科學性、針對性和有效性,引導他們調整就業期望,培養他們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同時,高校應利用各種資源,為貧困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積極向用人單位重點推薦符合條件的貧困畢業生,為他們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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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國家助學金;貧困生;模式;問卷調查
2007年開始國家加大了國家助學金的資助力度和覆蓋范圍,國家助學金減輕了很多家庭貧困大學生的經濟壓力,幫助他們順利的完成了學業,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助學金為經濟困難學生提供了公平的學習機會,在很大程度上保證了教育公平。但是,從近幾年資助政策實施情況來看,國家助學金發放帶來的負面影響漸趨嚴重,削弱了助學金的資助信度和效度。
一、滋生了貧困學生的依賴心理
國家加大對高校大學生的資助力度,主要是為了解除他們因家庭經濟困難帶來的后顧之憂,激勵貧困學生自強不息,保證教育機會的公平公正。但從目前的狀況來看,對于一些曾經獲得或想要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來說,“貧困”成為了一種獲得免費資助的借口、一種博得同情的資本。在國家助學金發放之前,很多貧困學生努力爭取勤工助學的機會,并靠自己的努力多途徑的解決經濟壓力。但現在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很多不再愿意通過自己的努力來輔助完成學業,而是一味的等待每年一次的高額資助。
在對100名未獲得國家助學金同學的調查問卷中,有42%的人認為國家助學金助長了同學的依賴心理,使得他們產生了等、靠的心理。從2010年開始,國家助學金又在原有名額的基礎上提高了資助力度,這在很多高校都已經超過了獎學金的額度,這會“助長他們不勞而獲的消極思想和依賴思想,從而導致他們缺乏積極主動解決困難的精神,把解決困難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外界的幫助”[1]。尤其是對于一些不求上進但是又家境很貧困的學生,高額助學金不但沒能激發他們的奮發向上的斗志,反而助長了他們的虛榮心和惰性,獲得助學金后成為了班級的“貧困貴族”。
二、降低了學生的誠信度
貧困生認定是開展國家助學金評選工作的一項最基礎性的工作,它關系到整個評選過程的公平公開公正。根據相關政策文件規定,通過學生生源地政府部門證明,能夠認定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因此,目前貧困生的認定主要依據就是學生生源地開具的相關貧困證明以及學生在家庭經濟情況調查中對自己家庭經濟情況的描述,但很多學生為了獲得助學金通過各種方法開具假證明,或者刻意將自己“貧窮化”,在調查問卷中有47%的受資助同學承認自己上報的家庭經濟情況有虛假成分。在工作中也發現一個問題,大一新生主動申請貧困生認定的學生并不多,但是得知了貧困生才有資格申請高額國家助學金后,到了大二貧困生認定卻成了班級較棘手的工作,這就反映出國家助學金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學生的誠信度。而學生的這些不誠信行為給高校學生資助工作者確定貧困生帶來了困難,容易導致貧困生認定的不準確,降低了國家助學金的助學效應。
現在高校都在強調誠信教育,但是在較大的經濟誘惑面前,學校、老師的說教變得很無力,學生帶著“理所當然”的心情踐踏了自己對誠信的承諾。這部分貧困學生誠信度的降低會在更廣的學生群體中形成一種不良的校園氛圍,久而久之就會給高校的誠信教育帶來難題。調查數據顯示,40%未受資助的同學認為國家助學金評定中學生有弄虛作假的行為,這足以表明國家助學金在高校大學生中的信度已經大大降低。
三、感恩意識的缺失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問題一直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各級政府用于學生資助的財政撥款不斷增加,各高校更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相關的政策措施,力求將各種資助發放到最需要幫助的學生手中。在國家、社會以及高校的關心幫助下很多貧困生在校期間積極進取,將助學金用在提高自己綜合素質上。但是,也有一部分學生“獲得資助時毫不感激,對于學校的各類補助都急于爭取,認為助學金是無償的,應當無代價獲得,卻未曾想到國家、社會、高校為他們所做的一切工作的真正目的和意義”[2]。從調查數據來看,有高達42%的學生認為受資助的同學并沒有因受到國家和學校的幫助而感恩,這表明有相當一部分學生認為助學金的獲得在情理之中,高校以及負責資助的老師所做的一切工作都是應該的,不存感激之心。
本來,國家助學金的發放是國家對學生進行感恩教育的契機,但是,因為缺少最基本的感恩,國家助學金的發放在一部分學生看來就是一次免費經濟資源的分配,這部分學生關注的是自己能否獲得、能獲得多少,而體會不到整個過程中國家、學校和老師期望通過助學金傳達給學生的期望和激勵。這就導致了一個現象:獲助學金少的同學認為自己應該獲得更高額度的,而未獲助學金的貧困生則認為自己應該獲得助學金。在經濟利益面前,個人利益的驅使會對思想尚未完全成熟的大學生造成人生觀價值觀的扭曲。
四、破壞了和諧的人際關系
在國家助學金的發放要求中并未對學生的學習成績做出明確的規定,只有定性沒有定量的要求,這就將資助范圍擴大到了所有在校貧困大學生。而從目前高校大學生的家庭經濟情況調查來看,特困生大概占到學生人數的8%~10%,大部分列為貧困生的學生是相對困難。近幾年國家助學金資助力度提高、覆蓋范圍不斷擴大,但受資助的學生人數畢竟有限,在這樣的背景下確定受資助學生就成了問題。
公認的特困生受到資助不會引起什么問題,但是隨著資助范圍的擴大,難免會導致相當一部分學生為了爭取助學金而與同學反目。為了有限的名額在同學間拉關系、惡意中傷其他貧困學生等不良作風由此生起。最后未受到資助的貧困生以及一些非貧困學生對個人綜合素質較差但受了資助的同學就會產生嫉妒,導致心理不平衡,這嚴重影響了同學間的和睦、班級的和諧。更有部分學生因未能獲得國家助學金而對班主任或者學院負責老師心懷怨言,出現了不參與班級活動、不支持學院工作的現象,這對學院乃至整個高校資助工作的開展都產生了較為嚴重的負面影響。調查中有57%的同學認為國家助學金評定影響了班級和同學間的和諧,可見,國家助學金處理不好,就有可能破壞學生的友誼,影響師生感情,成為破壞學校穩定與和諧的導火線。
五、國家助學金發放模式的幾點思考
1.設立貧困生創業基金。從調查數據來看,66%的同學認可將一定比例的國家助學金用于對全校范圍貧困生開展職業生涯規劃培訓、創業理念培訓、創業技能培訓等等,以提高貧困生整體的綜合素質和競爭力。因此,可以考慮將國家助學金的一部分用來創立高校貧困生創業基金,為貧困生創業提供相關培訓和最初的啟動資金。這樣做可以讓國家助學金發揮更好的作用:一是學校可以為創業基金申請者設定一系列條件,比如學習成績、綜合測評、道德修養等等,從而激勵貧困生在校期間積極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二是創業基金會激發學生的創新意識,使他們在大學期間有意識的主動去把握相關經濟信息,尋找創業機會,這有助于幫助學生開拓思路、大膽創新。三是創業基金也可以培訓學生的誠信和感恩意識,學生在創業成功之后一定會感激國家和母校給了他成就事業的機會。
2.變無償發放為有償使用。調查數據顯示,57%的同學認為國家助學金的有償發放是可行的,即學生在畢業前償還一定比例的國家助學金,從而實現資助金的可持續利用。目前,因為教育規模的不斷擴大,中國很多高校尤其是普通高校都面臨著教育經費緊缺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開展高校學生資助工作就面臨著很多困難。現在國家放松了對高校學生助學貸款資格的審核,貸款變得更為寬松,這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貧困生的經濟壓力,降低了他們對國家助學金的依賴性。另外,很多學生的經濟困難是暫時的,待經濟狀況好轉后有義務歸還部分資助金用以資助更多面臨經濟困難的同學。
因此,為促進高校學生資助工作的持續有效開展,在更大范圍內解決學生的經濟困難,高校資助可以轉變觀念,最有效的分配和使用國家助學金,嘗試國家助學金從無償資助為主向有償資助為主的轉變,設立高校助學基金,實現教育資助資金的循環利用。循環利用的國家助學金可用于提高勤工助學工資,引導學生傾向于通過付出獲得報酬來減輕自己的經濟壓力;也可用于貧困學生的技能培訓、素質拓展等等,從而實現一次投入,多次使用。
3.高消費、違紀、不及格、退學學生退還部分助學金。60%的同學支持學生獲得國家助學金之后一學年內,如果有高消費、違紀、不及格、退學等問題出現時退還一定比例或者全部的國家助學金。現在高校在國家助學金發放后就視為完成了評定任務,對受資助的同學并沒有相應的跟蹤監督機制,46%的同學認為部分綜合素質一般的同學在獲得資助后并沒有受到相應的激勵,有的獲得資助后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甚至購買奢侈消費品,有的仍然出現違紀現象。
因此,為了更好的發揮國家助學金的激勵作用,高校應加強國家助學金發放后的監督管理工作,讓國家助學金在解決學生經濟困難的同時產生持續的激勵效果。“對高消費、荒廢學業的學生采取停發或者追回所發放的國家助學金等措施,最大限度的實現國家獎助學金發放的目的。”[3]
國家助學金的發放是國家為了資助貧苦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而采取的一項利國利民的政策,然而由于貧困生評定程序存在的不足對大學生產生了一些負面影響,降低了國家助學金的預期效果。目前中國高校國家助學金仍然處于起步階段,不可避免的會存在一些問題,更好的國家助學金管理措施和發放方法有待進一步深入的探索和實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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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貧困生;助學;對策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開展,尤其是實行高校招生并軌、學費制度改革以來,高校貧困生現象日益凸顯,成為教育界乃至全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如何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幫助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學生的全面和諧發展,是高校在深化教育教學體制改革,營造和諧校園進程中無法回避而又需要處理藝術的難題,值得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加以研究和探索。
一、加大政府投入,實行弱勢補償,是解決高校貧困生問題的關鍵所在。
教育公平是實現社會公平的“最偉大的工具”。教育政策如何處理強勢群體與弱勢群體的關系,尤其是如何對待教育弱勢群體,反映著教育政策對教育平等理念的理解和教育政策的價值傾向。為保證每個公民公平地接受良好的教育,實現教育公平,政府作為資源配置的主體,作為高等教育的最大受益者,應該遵循公共教育資源從富裕流向貧困的原則,將公共教育資源向處境不利的弱勢群體傾斜,不斷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實行弱勢補償,這是實現教育平等的基本手段。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戰略”的確立,我國政府不斷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力度,教育支出絕對規模基本呈增長趨勢。但是,從國際對比角度看,政府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仍然偏低。國家總體教育投入的不足,必然極大地限制高等教育的投入。為此,需要政府從社會管理的角度,盡快改革和完善教育撥款制度,切實增加對高等教育的公共投入;教育行政部門應該根據國情制定多層次的教育成本分擔標準,根據不同收入階層采取不同的收費標準,對教育弱勢群體實行“優先扶持”。只有對教育弱勢群體在分配教育資源時進行弱勢傾斜,才能從根本上保證貧困學生能夠通過政策優惠和政府扶持享受和他人一樣的教育資源,以爭取擺脫自身的弱勢地位,贏得發展機會,實現真正的教育平等目的。
二、建立靈活的學籍管理制度,深化教育體制改革,是解決高校貧困生問題的必要條件。
在我國,高等教育長期通過計劃手段管理和運行。高校從規模、專業設置到人才培養的規格都要通過指令性計劃調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高等教育在原有的學制上有所突破。各高校在深化教育改革過程中,有限度地引進了“學分制”,為給學生自主學習創造了靈活空間。但是從實際效果看,很多高校實行的彈性學分制本質上還是“學年學分制”,而不是純粹意義上的學分制,在學籍管理制度仍顯死板。這方面我們應該學習借鑒國外大學管理模式,把“學年學分制”逐步、穩妥地向以完全“彈性制”為特征、工讀交替或兼讀的模式過渡。對于貧困生,尤其是優秀的學生,一方面可以允許他們利用自己的潛質和刻苦學習的精神盡可能縮短其在校學習時間;另一方面允許高校貧困生在保證成績的前提下,通過邊學習邊勤工儉學完成學業。這樣不僅有利于節省教育資源,而且有利于滿足高等教育大眾化、多元化需要格局,促進高等教育的和諧發展。
三、完善“獎、貸、助、補、減”立體化的助學體系,是解決高校貧困生問題的重要途徑。
近幾年,面對逐年增多的貧困生這一特殊的教育弱勢群體,國家、學校經過積極探索,在立足我國的國情和教育現狀,保證整體平等的前提下,逐步形成了“獎、貸、助、補、減”一整套解決特困生問題的資助體系,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是這些措施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著缺點與不足,有待與于進一步改進和完善。
1、改革獎學金制度,充分發揮獎學金的獎優、助貧、促學功能。高校獎學金制度自實施以來,一直是激勵學生成長成材的重要手段。為充分發揮獎學金的激勵、導向和資助功能,首先要大幅度提高獎學金額度。實行高額獎學金是國際上各著名高校的普遍做法。是否有全額獎學金不但是西方國家各高校之間搶奪優秀生源的重要手段,也是家境較差學生選擇學校,接受高等教育,奠基自己成功人之路的重要方式,這種方法值得借鑒。其次要擴大單項獎的評比,給貧困生帶來更多的獲獎機會。高校貧困生由于自身條件限制,獲得綜合獎有相當難度。可以通過增設單項獎擴大單項獎的受獎面,給貧困生帶來更多的獲獎機會,使獎學金既具有激勵作用又具有資助功能,成為高校扶持貧困生的主要手段。
2、充分發揮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主渠道功能。國家助學貸款作為幫助大學生完成學業的主渠道,具有商業性和政策性并存的雙重特性。為進一步提高國家助學貸款的科學性和實效性,目前需要重點解決以下幾個問題:一要開辦生源地助學貸款。學生生源所在地政府比高校更可以直接了解學生家庭實際情況,在生源地進行信用貸款,比學生入校后集中貸款簡單易行,誠信的客觀性以及償還的可能性也更高。二要合理設計還貸期限。助學貸款出現的違約現象,貸期限設置不合理是重要因素,而延長還款期限不失為解決問題的重要途徑。三要建立誠信懲戒機制。制定切實有效的督促制度、警示制度、付息提醒制度、年度貸款資格復核制度、定期公布欠息名單制度、還貸催收制度等等,防止借貸者違約失信。
3、以勤工助學為主導,倡導學生自救自助。隨著高校貧困學生群體的日益擴大,如何充分發揮勤工助學工作的濟困育人功能,使之與學生的學業、能力掛鉤,與學生成才、創業掛鉤,創造性地把助困與學校發展結合起來,是高校人才培養面臨的新的挑戰。當前,要使高校勤工助學工作擺脫讓學生從事簡單的勞務勞動的局面,必須走“專業化、品牌化、實體化、規模化”的經營模式,通過建立學生勤工助學基地,成立學生勤工儉學經濟實體等渠道和方式,讓學生在自主創建、自主經營、自主管理過程中,將專業知識與專業實習、社會實踐、科技創新、服務社會有機結合起來,實現勤工儉學由勞務型向知識型、創業型的轉變。全新的助學模式,不僅可為學生提供長期、穩定的勤工助學崗位,使學生的經濟困難問題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又可讓學生在參與的過程中得到較好的創業體驗和就業實踐。這種將“育人”、“助學”和“創業”有機結合起來的做法,是高校勤工助學工作的生存和發展之道。
四、爭取社會支持,建立社會資助網絡,是解決高校貧困生問題的必要補充。
貧困生問題是一個社會性問題,需要全社會各方面的共同關注和參與。根據國情,目前社會扶貧助學可以采取以下形式:(1)設立捐贈獎學金:以企業、單位、個人等名義到學校捐資設立獎學金。(2)設立扶貧助學基金:由多家單位和個人共同捐助資金作為本金,取其利息用來幫助貧困學生。(3)建立“助學對子”:由單位或個人與貧困學生組成助學對子,從費用、生活必需品等方面給學生幫助。(4)單位提供勤工助學崗位:有條件的單位可利用大學生的文化優勢和時間特點,為貧困學生設置勤工助學崗位。對捐資助學的企業政府要進行政策扶持,準予稅前列支助學捐資,鼓勵企業積極捐資助學。(5)完善“對口支援”關系。用人單位、學校和貧困生共同簽訂“定向委培協議”,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發展需要,遴選特定的貧困生群體,并支付其在校期間的學費。學生畢業后到該單位“以工代賑”,用工資收入逐漸償還企業預付資金。學校保證捐資企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優秀受助學生,以滿足其人才儲備需求。
五、加強對貧困學生群體的心理“扶貧”教育工作,是調節弱勢群體心理問題的精神動力。
從社會學的角度講,貧困不只是單純的經濟困難,即硬貧困。同時也包括因經濟失衡而導致無法滿足基本需求時形成的“軟貧困”,即“精神貧困”。“精神貧困”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經濟上的差異和分層。當下高校內貧富差異客觀上已經把同齡大學生鑲嵌在了不同的階層上,而這種經濟上的差異和分層也導致了他們不同的價值取向、思維方式和性格特征,弱勢群體的身份使貧困學生群體比其他學生面臨著更大的心理壓力和焦慮,更容易對貧困生的心理健康、人格塑造和人際交往方面造成負面影響。
為降低貧富差距問題對貧困學生心理產生的不利影響,高校必須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貧困學生群體的心理“扶貧”。首先,要建立一套獨立于社會的價值判斷和精神體系。大學與社會在對待貧富問題上的區分在于:社會人必須裸地直面貧富差距這個既成現實,而大學則能通過自身獨立于社會的價值選擇--學習專業知識,修養道德品質,沉淀人文思想等來整合貧富差距的原初社會身份,祛除貧富差距的影響,讓大學生以平等的“大學身份”,站在平等的心理起點上進行競爭。大學教育這種價值體系,可以消解貧困學生原初身份的不平等烙印,讓貧困學生在新的環境中找到自己應有的尊嚴和地位,是大學教育的核心所在。其次,應充分運用青年學生社會人格和心理發展的可塑性,教育貧困學生處理好“不可改變的自我”與“可改變的自我”的關系,勇于正視家庭貧困,敢于直面客觀現實,自尊、自信、自強、自立,以開放的心態,健康人格,高尚的道德水準和不懈的奮斗精神,正確把握自我,體現自己的價值。最后,應加強高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體系建設,為學生營造一個包括心理咨詢、校園文化建設、思想道德教育和經濟幫助體系在內的綜合性的教育環境。使貧困學生在國家、社會、學校的關愛下,全面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心理健康素質,擺脫經濟貧困與心理貧困的雙重壓力,順利通過人生的關鍵階段,成為生活的強者。
作者單位:河南財政稅務高等專科學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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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資助管理;隱私權;高校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2-4107(2013)10-0020-02
伴隨高等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高校貧困生人數的增加,貧困生問題已成影響高校穩定、高等教育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做好高校學生資助工作,保證教育公平以促進和諧社會的構建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如何把資助工作落到實處,既確保公平公正,又切實保障學生的隱私權,是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必須面對的現實難題。
一、高校學生隱私權的界定
高校學生隱私權就是高校學生就讀期間所享有的私人生活不被他人知曉、干預和侵犯的權利[1]。具體而言,高校學生隱私權主要表現為以下內容:姓名、電話、通信、日記、家庭關系、親朋關系及其他私人文件等秘密不被非法刺探、公開的權利;私人生活不受他人非法監視、監聽、窺視、調查或公開的權利;學習成績、名次、處理或評議結果不被非法公開或擴大知曉的權利;純屬私人情況(如疾病史)或私人數據不受非法搜集、公開、傳輸、處理和利用的權利。根據以上對高校學生隱私權的界定,結合高校助困實際,在資助管理工作中,針對高校貧困家庭學生而言,有以下四大個人隱私需要特別關注:一是家庭貧困這一事實;二是貧困程度;三是造成家庭貧困的原因;四是學生在校的實際消費行為。
二、高校資助管理中學生隱私權的喪失
高校資助工作作為一項助困舉措,對于保障貧困家庭子女平等地享有受教育的權利,其積極作用不言而喻。然而,貧困學生在享受這項救助的同時,卻要以公開個人的隱私為代價。
(一)個人家庭信息的暴露
學生的家庭情況在生源地(如村、鎮)是眾所周知的客觀事實,對于生源地相關組織來說,貧困家庭學生的個人及家庭情況不屬于隱私;而對于高校這一新環境來講,則屬于學生的隱私,尤其是造成家庭貧困的原因更是學生的絕對隱私,高校任何個人或組織都沒有權利主動地對其進行調查或打探[2]。從目前高校資助工作具體的操作程序來看,對于貧困生的資格認定,首先就是要了解學生的家庭情況,具體包括家庭年收入多少、家庭成員人數、有無老弱病殘人員等,從而要求學生提供有關個人家庭情況的詳細證明材料。由此,學生接受救助不僅意味著要暴露自身家庭貧困這一事實,此外,家庭貧困程度以及造成貧困的原因這些更為詳盡的信息也要隨之公開。
(二)個人消費信息的暴露
在貧困資格認定過程中,除須了解貧困學生的家庭信息外,同時為防止有些學生造假行為的出現,還要了解學生本人在校的實際消費行為。諸如每月的生活花費情況如何,是否有手機,是否購買了一些與其家庭經濟情況不相符合的消費品等等。這些本屬于個人日常消費行為的信息,卻成了資助中判定是否貧困的一個重要標準。
三、隱私公開對貧困生的影響
據與一些貧困學生的交流發現,很多學生并非是自愿公開個人信息的,隱私的公開通常是他們在面對隱私權與救濟權兩者之間的矛盾時權衡抉擇后無奈的選擇。并且,當個人信息公開后,又使他們面臨更大的心理壓力。
(一)個人自尊受到傷害
一個人家庭的貧困通常都是由多種原因引起的,我們不能簡單地將致貧的原因歸于家庭致富能力的低下。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又往往不無感受到人們對于貧困的認識已打上了價值的烙印,人們總是把貧困與能力低下等同看待,把貧困看成是可恥的事情。所以,當了解到某個學生家庭貧困時,一些人就會以一種居高臨下的眼光來對待他,在言行舉止中流露出對貧困生的蔑視,這顯然是對貧困生自尊的極大傷害。
(二)個人行為自由受到限制
由于貧困生的資格認定與學生的在校實際消費行為相聯系,所以被評上貧困生的資格之后,他們的消費行為就不再僅僅是個人的隱私,而要公開受到他人的處處監督。很多貧困生明顯地感受到,在被貼上了貧困生的標簽后,即便是連吃飯、買衣服及一些生活必需品的購置也有可能招致其他同學的非議,從而給他們帶來極大的心理困擾。
(三)個人信息存在安全隱患
為保證資助的公正與透明,學校不僅在資助過程中擴大參與者的范圍,而且對獲得資助的學生名單也予以公示。從目前實施情況看,很多學校通常都會將受助學生名單公布在學生住宿區或學校宣傳欄等公共場所,甚至公布于學校網站上,以接受廣大師生的評議與監督。這種做法有合理之處,但是,信息的過度公開帶來的知情權任意擴大,也使得一些無須知曉、沒有利害關系的群體獲得了受助學生的個人信息,甚至讓一些犯罪分子有機可乘,利用所獲得的信息對學生家長進行敲詐勒索,這種情況已在很多高校出現,并已給受助學生及家庭帶來了一定的損失。
四、高校資助管理中學生隱私權的保護策略
當前,高校資助管理中對學生隱私權的漠視,已經給貧困生的身心發展造成了不良影響。此外,還有一些貧困生為避免因個人隱私權的侵犯而造成的心理傷害,寧愿放棄受助機會,這對于貧困生順利完成學業也是極為不利的。由此看來,在高校資助管理中如何既保護貧困生的隱私權,又能實現對他們的資助,這是一個迫切需要我們解決的問題。
宏觀上看,針對國家在隱私權方面法律的缺失與不完善,從制度的層面完善高校關于學生隱私權的相關規定,明確規定學校和教師應將尊重和保護學生的隱私權作為一項法定義務,并對侵犯學生隱私權的行為給予法律制裁,以為高校學生隱私權的保護提供法律保障。除此之外,在高校內部,為確保學生隱私權與資助工作者知情權的和諧統一,確保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還應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一)高校要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
高校要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努力營造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氣氛良好的校園環境。之所以很多人總是戴著有色眼鏡看待貧困生,可以說這種認識的存在主要是因為他們對貧困有著錯誤的價值判斷,把致貧的原因歸于個人能力的低下。歸根結底,這既有中國傳統的“嫌貧愛富,等級門第”等封建殘余思想的影響,又是受到當前市場經濟的迅速發展帶來的對金錢利益的追逐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因此,高校作為育人場所,應切實肩負起幫助學生樹立正確價值觀的責任,讓廣大學生認識到:貧困只是衡量個人經濟實力的一個尺度,并不是衡量一個人能力高低的標準,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這種平等也不是以占有錢財的多少為基準的,而是當前法制社會中人的一項基本人權。如此,我們才能以一種尊重的心態正視貧困生的隱私,避免對他們的人格施壓。
(二)高校資助工作者要確立正確的管理理念與法律觀念
首先,在資助管理中侵犯學生隱私權行為的發生,可以說與資助工作者管理理念的錯位存在很大關聯。長期以來,在儒家“師道尊嚴”思想影響下促成了學校及教師對學生的權威和意志的單向性,這種做法延伸到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則體現為高校學生管理工作的開展以學校和管理者的意志為轉移,管理者擁有絕對權威,學生只能被動服從。這樣,造成對學生隱私權的侵犯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因此,在高度彰顯人文精神的當下,為避免對學生隱私權的侵犯,高校資助工作者應強化以人為本的理念,視學生為平等的主體,尊重學生擁有的隱私權,采用人性化的方式開展資助工作。如需要對接受資助的貧困學生予以公示,應當注意公開的時間、場合和內容,語言表達應盡量客觀、一般化,不可過分詳細,最大限度地保護貧困學生的隱私權,維護其人格尊嚴。
其次,高校資助工作者之所以在資助過程中出現過度侵犯學生隱私權的行為,給學生造成極大的精神困擾,一定程度上也與他們自身法律意識的淡薄,缺乏法制觀念有很大關系。因此,高校資助工作者應加強自身法律知識的學習,合理運用法律協調好學校知情權與學生隱私權之間的沖突,在工作中時刻提醒自己:只有在關系學校管理秩序、以支付為代價時,才能涉足學生的隱私;要盡可能以最低限度的必要知情權和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學生隱私權的侵犯下公開學生的隱私;要承擔保密、不得擴散和泄露學生隱私的義務;當必須要獲知學生隱私時,應通過正當程序或通知學生本人獲得。
(三)提高學生隱私權的自我保護意識
高校資助管理中對學生隱私權的侵犯日益嚴重與當前大學生隱私權保護意識的淡薄也有很大關系。根據“中國公民權利發展研究”課題小組的問卷調查顯示,在涉及隱私權問題的回答中,回答“如果他人宣揚您不愿意讓別人知道的情況時,會不會影響您的生活”的問題時,只有10%的人回答影響很大,35%的人回答有一些影響,24%的人回答影響不大,12%的人回答沒有影響,其他的回答為“說不清”[3]。事實上,有很多大學生并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隱私權正在遭受侵犯,甚至當自己的隱私受到侵犯時,也只是覺得不妥,而且害怕向學校提出后,失去受資助的機會,并未想到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權利,從而為侵權行為提供了可能。因此,高校學生一方面要認識到隱私權在個人生活、個性發展中的重要性,知道在隱私權受到侵犯后該如何進行維權,提高自身對隱私權保護的主體意識,以更好地應對個人隱私權和資助人知情權間的矛盾與沖突;另一方面,在提高自身權利保護意識的同時,也要學會尊重他人的隱私權,不做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當前,人們的法制意識不斷增強,確保高校資助工作的順利開展,更需要我們不能無視學生的隱私問題。當然,雖然我們強調高校資助管理中對學生隱私權保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也并非是要高校不能過問學生隱私,而是強調在工作過程中要掌握好度,要注意方式方法,要本著對學生權利尊重的態度,營造人與人之間相互尊重的校園與社會環境,以達到對學生的救助與對學生權利保護兩者的和諧統一。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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