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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層驅動”與“底層基礎”
空間經濟學研究資源在空間的配置和經濟活動的空間區位。根據空間經濟學原理,經濟空間分布驅動機制有3個,一是聚集經濟;二是地理稟賦;三是隨機過程。空間經濟學的核心主線是集聚。而資源環境承載力是指在確保生態彈性和可持續的前提下,在一定經濟、技術條件及環境標準下,某一區域的資源、環境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支撐能力。因此,從概念內涵及主要研究內容上,兩者的邏輯起點不同,前者強調的是經濟“向心力”和資源市場化配置,后者則更注重區域本底對人口和經濟社會的支撐。因此,二者對于國土規劃所起的作用可概括為“一上”、“一下”,空間經濟學是上層驅動,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是底層基礎。
經濟規律與自然規律
《2009年世界發展報告――重塑世界經濟地理》中提出了“密度、距離、分割”是經濟地理16的三個基本特征。這一分析框架吸收了空間經濟學(新經濟地理學)、新貿易理論等最新成果。強調市場是重塑經濟地位的“無形之手”。需要指出的是,對于我國而言,更要考慮政府“有形之手”,因為我國基本國情是生態環境脆弱,資源環境承載力是重塑我國經濟地理必須要考慮的重要特征,也就是說,不僅要符合經濟規律,更要符合自然規律,經濟聚集不是無限的、任意的。最大制約條件是不能超過資源環境承載力限度,對一些生態脆弱和敏感地區要限制和禁止大規模的經濟開發。
從實際來看也是如此,僅關注空間經濟學而忽視資源環境承載力,其危害是巨大的。比如空間經濟學是忽視地質風險存在的,在一定程度上錯誤地引導人們的經濟資源配置布局,甚至形成經濟帶與地震帶的高度重合。在同等條件下,經濟帶越是與地震帶重合,由地震造成的經濟社會損失就越大,如汶川地震、玉樹地震(青海南部重鎮結古鎮,是玉樹藏族自治州的首府。“結古”在藏語中是“貨物集散地”的意思,它也成了長江流域中第一個人口密集的地方)。因此,我們對災區產業布局進行了反思,改變過去忽視地質因素和資源環境承載力的做法,在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災后重建規劃中,基于資源環境承載力這個評價基礎,回答了是原地重建還是異地重建,邊界在哪里,范圍多大等問題,明確了重點城鎮和重大工程避讓斷裂帶、避開山體滑坡區、行洪河道等危險地帶多大距離,提出重建后區域國土開發強度和產業布局、發展方向等建議。
因此,在全國國土規劃編制和實施中,除了充分遵循經濟地理規律引導國土開發之外,還需建立資源環境承載力評價制度,依此建立空間準入制度以及重要資源的配額管理制度,通過空間激勵、約束和管制,促進國土合理開發保護。
1.結合硬件環境,形成整體構成關系
下沉空間和地面廣場的職責趨近,它在城邦文化的影響下承擔著聚集和交流的使命,其開放性決定了集會、宗教、禮儀、軍事等不同的功能屬性,從選址到形式構架都有著更為嚴格的要求。細節和整體的關系往往是建設一個場地最難把控的部分,一方面復雜的周圍環境特別是地形(一般分為平面式和立體式)影響著下沉式廣場功能的布局以及人的動線組織,如對稱或平衡的空間布局,可以參照克里姆林宮的設計。此外,景觀和環境小品的設計要設定統一的風格主題,可以借用綠地的引入模糊下沉空間的邊界(綠化面積不小于總面積10%),在多元的構筑物形態下真正形成和而不同的有機整體。
2.尺度適配合理化各層次要素
從古至今,帝王權利的象征對基本的社會活動尤其是下沉式廣場的建設具有重要的影響。這里所指的尺度包括廣場形狀、引入標志及一些固定的構筑物。如市民廣場、交通廣場、商業廣場這種人流密集的地方尺度就可以放大,而紀念性廣場和街道廣場的尺度就可以適當減小。有數據顯示,歐洲下沉廣場面積的平均值為1.5公頃,遠遠低于我國。我國國土資源部也于2004年下發相關通知,指出原則上大、中、小城市的廣場分別不能超過5公頃、3公頃和2公頃。色彩尺度也應一并把握,合理的色彩搭配有益于帶來良好的社會效應。
3.百姓參與作為考量標準
下沉廣場的建設歸根結底是滿足人的需求,是為了使人們更好地參與公共環境。面對如今復雜的人與自然的關系,下沉廣場的設計要兼顧不同階層的人在這種特定空間環境下的多樣感受,使人產生主動參與其中的愿望。據調查顯示,人的一生有30%的時間在公共空間中活動,但人在公共空間中創造出的價值遠遠大于這個比例。歐洲的廣場往往由重要的行政辦公機構和文物建筑圍合而成,逐漸形成和諧統一的歷史文化氛圍,而城市的歷史文化內涵的挖掘和塑造也是提高公眾參與的重要手段。
二、總結與思考
1.城市下沉廣場設計尺度新方向
下沉廣場作為一種時代的印記,記錄了城市居民對空間需求的演變,影響著文明的進程。目前,下沉式廣場在形態組織上仍然存在一定的狹隘性,它作為一種社會需求對象,人們已經不再單純地強調其功能性,這就要求在公眾利益最大化的原則上,為市民提供多元化的富有文化底蘊的公共空間。此外,綠色空間的概念也是將來城市下沉廣場的發展方向,在廣場內增添綠色植物等自然元素會激發公眾的親和感,如美國的中央公園就是在繁華都市內開辟的一處寧靜的后花園。
2.中國城市下沉廣場的打造
我國城市規劃機制改革迅速,空間規劃問題其實質就是土地分配所帶來的問題。和歐洲國家相比,我國土地面積本應是一種優勢,歷史上有許多聞名世界的私家園林。而當代中國一些城市興起的大規模建設下沉公共空間之風,沒有取得良好環境及社會效益,反而暴露出了一些問題,反映出建設的盲目性。
三、結語
關鍵詞:萬州、生態涵養規劃、多規協同
中圖分類號: G322 文獻標識碼: A
0 引言
2013年9月13日至14日,重慶市委四屆三次全會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科學劃分功能區域、加快建設五大功能區的意見》。渝東北地區被劃為生態涵養發展區,這個以三峽庫區為主的區域,面臨著新的發展要求。除了要實現生態涵養的要求,更有要實現社會經濟迅速發展,庫區社會和諧穩定的要求。渝東北生態涵養區各區縣都迅速提出了各自的生態涵養發展的思路與規劃,但是總體仍然是發展戰略性規劃,產業和社會經濟發展與環保要求居多。而區縣相對較小的地理空間,需要更具體的空間落地規劃和實施指導,不能夠簡單照搬重慶直轄市全域主體功能區劃分的方式來落實規劃意圖,而要探索以實施導向的區縣生態涵養規劃編制思路,引導規劃有效實施。本文結合萬州區生態涵養發展規劃編制的探索來進行分析。
1、渝東北生態涵養區的背景與要求
1.1背景
重慶首次將全域劃分為都市功能核心區、都市功能拓展區、城市發展新區、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五大功能區”,并根據各自定位,在產業布局、人口分布、生態建設等方面作出了調整。五個功能區域在更大的空間格局和區域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以更好地推動重慶大都市區的發展和建設;劃分生態涵養發展區和生態保護發展區,是為了正確處理加快發展與保護生態的關系;明確各區域功能定位、發展重點和發展方向,目的是強化五大區域聯動,更好地突出整體性、互補性和聯動性,實現全市一盤棋發展,引導形成主體功能明確、板塊之間聯動、資源配置優化、整體效能提升的區域一體化發展格局。在五個功能區域劃分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考核機制,充分發揮考核評價的引導和激勵作用。
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包含11個區縣,以萬州為核心,包括1個大城市(萬州),10個中小城市,196個小城鎮,面積約3.39萬平方公里。截止2011年底,該區域戶籍人口為1096萬人,常住人口為833萬人,城鎮人口為325萬人,城鎮化率為39.02%,城鎮人口占全市比重20.24%。該區域地區生產總值為1723.56億元,占全市域比重17.03%。該區域是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農產品主產區,長江流域重要生態屏障和長江上游特色經濟走廊,長江三峽國際黃金旅游帶和特色資源加工基地。需要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引導人口相對聚集和超載人口梯度轉移,著力涵養保護好三峽庫區的青山綠水,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
1.2要求
在五大功能區的劃分中,也對渝東北生態涵養區提出了以下重點要求:
一是把萬州作為重點開發區加快建設,發展特色產業集群,承接周邊地區人口轉移,建成三峽庫區經濟中心,帶動形成萬(州)開(縣)云(陽)特色產業板塊。
二是增強梁平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開縣等國家農產品主產縣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縣城及市級特色工業園區開發,構建農產品特色經濟板塊。
三是增強城口縣、云陽縣、奉節縣、巫山縣、巫溪縣等國家重點生態功能縣生態產品供給能力,因地制宜發展資源環境可承載的特色產業,構建特色旅游經濟帶。
四是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培育壯大有資源依托、環保水平高、吸納就業多的特色優勢產業,重點發展特色資源加工、機械加工、輕紡食品、生物醫藥、清潔能源、商貿物流等。嚴格控制并逐步淘汰落后產業。大力發展特色效益農業。大力發展生態旅游、人文旅游,加快建成長江三峽國際黃金旅游帶,把旅游業打造成為支柱產業。
2 萬州生態涵養發展規劃編制的探索
2.1萬州生態涵養發展的基礎
萬州是重慶第二大城市,地處三峽庫區腹心。目前該流域內蘊藏著全國1/3的水資源和3/5的水能資源,擁有全國1/2的內河通航里程,是我國水資源配置的戰略水源地、實施能源戰略的主要基地、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寶庫、連接東中西部的“黃金水道”和改善我國北方生態與環境的重要支撐點,具有十分重要的戰略地位。萬州區幅員面積3457平方公里,境內山丘起伏,最高點海拔1760米,最低點海拔120米,中山、低山、丘陵面積占90%以上,少平壩和臺地,且零星散布。境內河流、溪澗切割深,落差大,呈枝狀分布,均屬長江水系。境內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共13條,溪溝93條,總水域面積為108.66平方公里。在不計基本農田的因素下,萬州全區適宜建設用地約為 71.1平方公里,較適宜建設用地約為 475.1 平方公里。萬州適合進行城市建設用地的承載力約為190萬人左右。通過GIS分析,得出鐵峰山、方斗山、七曜山以及長江沿線是低安全格局區域,是保障生態安全的最基本保障,是城市發展建設中不可逾越的生態底線,需要重點保護和嚴格限制。
2.2萬州生態涵養發展的總體思路與空間布局
規劃到2020年基本形成生態涵養發展的總體格局,功能區劃清晰,發展重點突出,特色鮮明,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對主要森林、水源、景區、生物多樣性保護較好,形成重點生態涵養保護區域的新發展態勢。形成以中心城區及各鎮鄉的合理城鎮體系結構,新農村聚居點為主的鄉村居住空間體系,人口分布更加科學,城鄉低碳綠色建設和宜居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城鄉一體化的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體系。社會事業更加發展,文化內涵更加濃郁,實現“看得見山,望得見水,記得住鄉愁。”
全區生態涵養發展形成“一核、兩軸、多點”的重點開發空間格局,形成四帶五片保育與涵養的生態保護空間格局,總體形成開發與保護有機結合,城鄉空間一體的生態涵養發展的新空間結構。
一核 ―― 中心城區
兩軸 ――長江和318國道兩條重點發展軸線
多點 ―― 41個鎮鄉小城鎮和若干鄉村聚居區、特色產業項目、旅游、能源基地,圍繞各中心,與生態環境有機融合的點狀網絡結構
生態保護空間格局:
四帶――長江及沿線、鐵峰山脈、方斗山脈、七曜山脈等四片重點生態保障區
五片――甘寧龍沙武陵片、分水李河片、白羊太安片、龍駒羅田白土片、余家后山片等五片主要集中生態保育發展片區
圖1開發空間格局規劃圖
2.3萬州生態涵養發展功能區類型與空間布局
在全區生態安全格局分析基礎上,按照不同國土空間所承擔發展與涵養方面的不同特點與職責,宜建則建,宜養則養,將全區國土空間劃定為城市建設區、城鎮建設區、鄉村聚居區、農業保養區、生態保障區五類功能區域,對各類分區進行詮釋、定義,在不同功能區綜合落實城鄉建設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社會事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空間布局規劃的主要要求,實現“五規合一”協同。
城市建設區以城市綜合發展為主,促進產業和社會事業充分發展,引導區域人口集聚,是最主要的城市生產生活空間。
城鎮建設區以城鎮特色發展為主,優化空間布局,緩解生境壓力,促進人口集聚,適度發展第二產業和商業服務業等第三產業,是主要的城鎮生活空間。
鄉村聚居區以農村人口聚居為主,新建與改造相結合,節約資源能源,提高人居環境質量,可適當發展鄉村旅游等第三產業,是主要的農村生活空間。
農業保養區以發展生態農業為主,引導人口有序轉移,主要發展特色農業、觀光休閑等產業,是主要的農業性生產空間
生態保障區以生態涵養為主,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適當發展旅游度假等第三產業,是主要的生態空間。
2.4鎮鄉生態涵養涵養發展的引導與管控
對全區53個鎮鄉街道的國土空間結合其具體情況科學劃定功能區域,分別明確各區引導建設內容與禁止建設內容,既要充分發揮各鎮鄉資源優勢,又要落實區域生態環境建設、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部分鎮鄉街道擁有前述5類功能區,部分也只擁有其中的幾種。各鎮鄉街道規劃以發展規劃圖、生態涵養管控(負面清單)圖及發展管控說明(表)進行表達,如下圖案例。
圖2龍沙鎮生態涵養規劃圖
2.5規劃的實施與運用
本規劃探索實施的路徑。規劃提出經政協協商,黨委政府審議,人大審批后實施,嚴格執行,不得隨意調整或突破。對禁止性要求等要重點監督。原則上3年修編一次,修編前對實施情況應進行評估。具體建設時還應按照土地利用、城鄉規劃建設、環境保護等規劃的要求,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程序進行。
要求各鎮鄉街道要加強規劃的實施,在招商引資、項目選址等活動時要對照本規劃,作為宏觀指導要求。在城市規劃、小城鎮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等規劃進行動態調整時,要以本規劃作為中觀指導依據。項目審批時,要以本規劃作為具體的審批規劃依據。
同時也要加強生態補償機制的研究、制度設計與實施。探索完善生態涵養發展指標評價體系。
3 實施導向的區縣生態涵養發展規劃方法與思路
萬州生態涵養發展規劃的編制,在以下實施導向的重點編制思路與方法探索,為直轄市區縣主體功能區規劃向實施層面探索提供了有益的支撐。
3.1多規協同的規劃
生態涵養發展是區縣域發展思路的調整,空間布局的優化。而傳統的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等各自引導著發展和項目實施。為了生態涵養發展規劃意圖的落實,就必須要協同各大規劃的重點要求,協調各大規劃在空間落地等方面的一些矛盾,在新的生態涵養發展思路下形成新戰略、新布局,同時又探索把生態涵養規劃的要求,反轉到城鄉建設規劃、國土規劃等傳統法定規劃的更新落實,實現動態的有機融合狀態。
3.2生態規劃要點把控
生態涵養發展規劃中“生態”是重點。而各規劃中涉及到的生態要素眾多,規劃綜合時既要考慮實現產業轉型、城鄉空間布局優化、生態環境保護等重大內容,更要重點關注關鍵生態要素的管控,主要有水源地及相關區域,集中林地,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等,石漠化、地災點等生態修復區域。規劃既要加強保護,也要通過人為的建設,形成更優的生態空間結構和發展應用模式。
3.3鎮鄉生態規劃的管控
鎮鄉是規劃實施的重要單元。當區縣城成為發展的重點區域,項目的建設、生產運行有較嚴格的控制。而鎮鄉成為生態涵養的重要空間,一是鎮鄉小城鎮發展中容易忽視環境類基礎設施建設,也是環境污染小企業的重點集聚地,人居環境較差。二是在農業生產過程中,不注重對生態意義重要的資源保護,部分農業、畜禽養殖等造成面源污染。本次規劃強化將各區域層面規劃意圖、法規要求結合鎮鄉實際情況,細化到每個鎮鄉街道空間,重點強調了生態管控的要素與要求,并以鎮鄉領導、管理者容易懂,便于使用的圖表方式來表達,明白每塊國土空間適合干什么,不能干什么,運用于發展戰略布局、招商引資等工作情況,大大增強實用性。
3.4 GIS的空間規劃疊加與分析
在規劃技術方法上,加強了GIS的空間規劃疊加與分析技術的應用。首先是GIS技術對全域生態本底進行分析,重點對山脈、水系、森林和需要控制的景源、地災點進行分析,結合地形坡度等進行分析,綜合評判生態安全格局,成為規劃研究的基礎。再者對各大規劃(如城規、國土、交通、環保等)的要求分解并轉化為空間發展布局或管控要素線,進行綜合疊加來推導方案,并與生態基礎分析疊加評估,增強了規劃的科學性。
3.5非法定規劃的實施應用探索
作為非法定規劃,其應用方式與保障路徑必須在規劃初期就應該設計好,才能夠保障有較強的實施性。關鍵點一是要通過黨委政府審議、人大審批等方式,獲得有類似準法定規劃的權威性,二是要設計好評估、檢查、監督機制,有一定獎懲的規則,以保障有足夠的實施自覺性。
關鍵詞:城市規劃;科學;職能;內容
1 引言
城市規劃是本著以人為本的指導思想,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空間布局、土地利用、社會、經濟發展及各項建設實施管理、具體安排、綜合布局,進而營建和諧的社會,全面提升人們的生活素質,保證環境、文化、經濟、社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21世紀是一個充滿變化的新紀元:新興科技迅速創新,全球范圍內文化、政治、經濟一體化與多元化并行,更為重要的是,人們的發展觀、世界觀等思想理念發生了極大的變革,不斷追求著更加舒適宜人的生活環境空間。這就促使了人們去思考如何使工作生活的城市實現協調且永續的發展,如何營建宜人美好的工作生活空間。要解決這些問題,首當其沖的就要做好城市的規劃工作。因此,制定科學性、綜合性的城市規劃具有現實性和緊迫性。
2 城市規劃的特點和職能
了解城市規劃的特點和職能是科學制定城市規劃的前提。只有掌握了其特點和職能才能把握好城市規劃的各個環節,將城市規劃工作做到位。
2.1 城市規劃的特點
多學科綜合性、政策性、經常性和長期性、實踐性和地方性是城市規劃的四個主要特點。
其中,多學科綜合性是城市規劃的一個首要特征,其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首先,城市規劃的對象是多樣性的。由于城市本身就是一個復雜的“巨系統”,具有多種多樣的活動。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必須協調好各種城市活動之間的矛盾,在空間上作出妥善合理的安排。其次,研究、解決問題的綜合性。由規劃對象的多樣性不難想到,城市規劃必然涉及諸多領域的問題,這些問題的解決必然涉及到相關學科的技術、理論知識。例如:研究確定某城市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模時,要涉及到社會經濟發展預測、人口發展預測等有關經濟、社會領域中的問題及技術手段;而城市景觀、城市風貌等又與藝術、美學等學科密切相關。再者,實施過程的多面性。城市規劃實施過程中包括控制性內容和建設性內容,后者涉及公共管理、法律、政治等領域,前者則與經營、財政、工程技術等領域密不可分。因此,城市規劃所包含的學科領域是很難進行嚴格界定的,其具有多學科的綜合性。
由于各種城市功能在空間分布上具有排他性,因而任何的一個城市規劃都包含政策性因素。城市規劃的不同層面體現出不同的政策性因素,小到技術性政策,比如各類城市的用地比例、面積指標,甚至對于城市規劃中某些問題的某些傾向,如寬馬路、大廣場的規劃建設,也要通過政府頒布的政策方針加以糾正,大到國家的基本政策,像保護耕地政策等。
城市規劃的經常性和長期性是一對矛盾。首先,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城市的規劃是永無止境的,只要城市變化和發展,城市規劃就會存在,即城市規劃具有長期性。另一方面,除博覽活動、大型體育的舉辦,城址遷移等為數不多的突發因素外,城市規劃更多地體現在日常的小規模的城市規劃管理與建設活動工作中,因此,城市規劃又是一項經常性的工作。
城市規劃的目的是實踐城市規劃不但要以先進的思想和理論作為指導,而且更要注重其可操作性,真正地做到理論可以指導實踐。再者,由于不同地區、國家甚至具體城市中的城市規劃所面臨的問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自然條件等差異,城市規劃必須因地制宜。除國家所執行的統一標準、法規、政策外,城市規劃更多的反映了地方政府的意志,因此,城市規劃是一項地方性很強的工作。
2.2 城市規劃的職能
城市規劃的職能主要包括基本職能、實施職能、宣傳職能以及作為政府行政工具的城市規劃等。
城市規劃是唯一通過準確的、具體的圖形在空間上描繪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藍圖的手段。比如,城市社會發展計劃提出的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人均住宅面積等總量指標需要通過城市規劃落實為具體面積的各種類型的公園綠地、居住用地以及這些用地在城市中的具體分布;又如,發展工業促進經濟增長的政策需要通過城市規劃落實為鐵路、道路專用線以及各類工業用地等。這些在空間上形象地描繪地區或城市社會發展藍圖的職能,是城市規劃的最基本職能。通過準確平面圖形,城市規劃為城市建設提供了依據,使總量上的或抽象的目標、方針、政策有了具體的形象,為城市管理和建設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據。城市規劃的職能還體現在將枯燥的數字和抽象的規則、政策變得更為形象、生動,從而起到宣傳規劃內容的作用。此外,城市規劃還是各級政府機構尤其是城市政府實施城市發展政策的有力工具。通過城市規劃政府將各個部門的計劃與政策具體落實到城市的物質空間中去。
3 城市規劃的基本內容
做好城市規劃基本內容的每一項工作是城市規劃的主要工作,是科學進行城市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
城市規劃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社會經濟發展目標與城市規劃、城市規劃的空間層次、城市規劃的主要組成部分、法定城市規劃等四個方面。
城市規劃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與城市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等共同組成實現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體系,是實現社會經濟發展目標的保障與技術手段。當今的城市規劃已經完成了從注重物質空間形態的規劃轉向非物質空間形態規劃和物質空間形態規劃并重的過程。現實的城市發展與運營就是按照非物質空間規劃、物質空間規劃及財政計劃所展開的,因此在進行城市規劃時一定要結合社會的經濟發展目標。
城市規劃在內容上側重物質空間的規劃且涉及非物質空間的規劃,在空間上涵蓋城市中的地塊、街區、地區等不同的空間范圍,并涉及城市群的規劃、區域規劃以及國土規劃。不同的規劃層次之間處于一種自成體系、相對獨立的狀態。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各個規劃層次之間不存在任何關系。任何一個層次的規劃都是以另一規劃層次為前提且為另一規劃層次提供反饋的。
落實到物質空間規劃上,城市規劃主要包括土地利用規劃、道路交通規劃、公園綠地規劃、城市基礎設施規劃等。土地利用規劃與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體制和政治制度關系密切,其中不但包括規劃技術上的普遍規律,而且隨著行政管理形式、土地所有制的不同,表現為不同的內容與形式,是城市規劃中最為重要、最為基本的內容。因此,在進行城市規劃時,做好土地利用規劃極為重要。道路交通規劃包括交通規劃與道路規劃兩個主要部分。前者側重對物品、人員移動規律的預測、分析和觀測,具有相對的獨立性,通常作為交通工程規劃;后者則是按照前者預測、分析和觀測的結果,為滿足物品與人員移動需求在城市空間上作出的統一安排。通過道路交通的規劃可使城市社會更加高效、便捷的運轉。處于自身所創造的玻璃、鋼鐵和鋼筋混凝土的人工環境中的人類,無論是在生理上還是在心理上都會向往著自然環境,因此,大型城市公園、居民區的集中綠地、校園中的綠地等城市綠地規劃也是城市規劃所關注的重要內容之一。與城市規劃中其他要素相比,城市基礎設施規劃屬于工程技術的內容較多,在不同國家和地區之間可以相互借鑒。
簡單的說,法定城市規劃就是根據法律進行編制并實施的城市規劃。在現代的法制社會中,只有具有合法地位的規則才有可能被社會公眾接受并遵守。城市規劃作為現代城市社會中的一項重要規則,其內容能否得到實施和落實首先取決于其法律地位。因此,科學的城市規劃一定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
作為基本民事法律制度的《物權法》,是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基礎,必將對我國國土資源立法和行政管理產生重大影響。
《物權法》中規定了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立體開發的空間權、更加適用的地役權等創新制度,國土資源立法應以此為契機,從土地登記、征地制度改革、土地市場深化、空間權塑造、宅基地流轉等方面加以落實和完善。
《物權法》的頒布和實施,不僅完善了我國民事權利立法,也進一步規范了我國國土資源法律體系。
《物權法》對國土資源立法創新的亮點解析
《物權法》明確要統一不動產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實行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第l0條),這將終結當前不動產登記分散管理所帶來的突出問題。同時,在程序設計上,建立了更正登記制度(第19條)、異議登記(第l9條)、預告登記(第20條)以及明確了審查的責任。這些制度對糾正登記錯誤、保全已經成立的物權、避免一處不動產兩賣、明確登記機關的主觀和客觀責任作了原則性規定。
對征收征用制度《物權法》也做出了明確規定,一是要以“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為前提(第4條);二是必須符合“公共利益”、“法定權限和程序”、“依法足額補償”三個要件;三是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尤其是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還應“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并對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及其使用權人分別進行補償(第121條)。
《物權法》還賦予了農民訴訟權,進而從訴訟角度維護了農村集體土地產權。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了集體成員合法權益,受侵害的一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通過司法途徑保障集體成員的財產權益。
《物權法》確立的土地空間權利(第l36條),是指在不得損害已設立的用益物權的基礎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按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別設立,形成空中權、地上權和地下權。由此突破了以往對空間權的界定,有利于充分開發、利用空間,緩解人地矛盾,提高財產的使用效益。
《物權法》將地役權納入用益物權體系。地役權是通過供役地人與需役地人簽訂書面合同而形成的法律關系。它屬于用益物權,其效力適用登記對抗主義。地役權的設立是對所有權的一種限制,同時也厘清了不動產人在行使不動產權利時所應承擔的法定義務與約定義務,有利于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并給相鄰雙方都能帶來利益,提高物的使用效益。
另外,善意取得他人不動產也得到了法律認可。《物權法》確立了善意取得制度(第l06條),即按合理價格購得,并辦理了登記手續,善意購得人可取得該不動產的所有權或他物權。這種制度有效地保護了市場交易秩序,充分發揮了物的經濟效用。尤其是當不動產在多個當事人之間轉讓,時間久遠,證據難以收集時,有助于及時解決民事糾紛。
落實《物權法》的幾點政策建議
其一,國土資源部門要以不動產統一登記為契機完善土地登記制度。近期要按照《物權法》修改《土地登記條例》,將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創新規定貫徹其中,并加以完善,如在預告登記中將法院的指令作為申請的要件,更正登記應規定依職權的更正登記等等。
此外,應繼續關注不動產統一登記的發展情況。目前普遍認為應成立不動產登記局或由人民法院負責登記,但這些都將對土地產權管理造成不利影響。筆者認為,應由國土資源部門作為不動產登記機關,主要基于以下幾點:從自然狀態看,土地是林業、房屋、草原的載體,是不動產制度的核心;從管理歷程看,1995年國土部門就出臺了《土地登記規則》,有著充足的理論和人員準備;從管理現狀看,國土部門可以輻射到城鄉全部土地,有利于推動城鄉一體化;從技術層面看,1984年制定的土地利用分類一直沿用至今,l990年出臺了《城鎮地籍調查規程》標準開展城鄉地籍調查(包括產權調查),并有一套成熟完整的技術體系支撐。
其二,為促進中央宏觀調控政策的落實,還要對征地制度進行改革。從各地實踐來看,既有政府招商引資的“零地價”,也有低價征地高價出讓的“剪刀差”,土地在地方政府手中既是優惠條件,又是融資渠道。從基層來看,農民排斥征地的關鍵在于補償過低,然而補償過高又出現了競相供地的局面,由此看出,不穩定、不完善的農村土地產權使農民在征地補償高時希望被征,而在補償低時欲保護耕地卻力不從心。明晰產權實際上比提高補償更應是政策調控的重點,只有提高征地的交易成本,賦予農民更大的自,才能降低土地征用的速度,抑制固定資產投資過快,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實現糧食安全。
其三,國土部門應在《物權法》的框架下,實現國有土地權益,并推動“物盡其用”,以制度創新推進土地市場的發展與深化。例如,在土地使用權續期已滿后,對如何體現國家所有者權益的問題,就需要進行深入探討。當前有土地出讓金和財產稅兩種主張,但無論采取哪一種,都應在保障國有權益的基礎上,從不加重土地使用權人負擔的角度考慮。同時,應加強市場監管,通過招拍掛實現競爭性出讓,以此確保土地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這就需要繼續完善相關制度。另外,目前全國集體建設用地總量是城市建設用地的兩倍多,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也是規范土地市場的重要方面。
關鍵詞:城鄉,規劃 , 管理建設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we pay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to urban and rural villag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the new development plan for real life has the vital significance. This paper mainly introduced based on urban and rural villages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of related content.
Keywo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中圖分類號:[F29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引言
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是一個不可分割的系統工程,涉及方方面面,規劃是一切工作的龍頭。科學合理的城鄉統籌發展規劃是結合各地當前的實際情況和未來發展的需要,以區域為平臺,協調整合縣域城鎮體系——鎮(鄉)域村鎮體系空間的規劃,明確空間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關系,形成統一的空間規劃體系。
1、當前村莊規劃建設存在的問題
(一)村莊規劃基礎薄弱
村莊規劃基礎薄弱是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1.尚未編制村莊布局規劃,城鎮總體規劃對鎮域范圍內的村莊問題研究不足,使村莊規劃編制缺少了上一層次的依據,僅指望規劃師就一個村莊去研究全鎮的問題,或者把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先停下來,都是不現實的;2.以增城市為例,1∶2000地形圖覆蓋面不足50%,但從經費上和時間上都不允許開展大規模的村莊測繪工作,給傳統的城市規劃手段帶來了挑戰;3.較多村莊規劃成果以整治內容為主,未能完全達到法定規劃的要求;4.傳統規劃成果過多注重文本編寫和圖紙表達,未能抓住當前農村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厚厚一大本,村民不容易看懂;5.農村較多的地區往往財力不足,難以安排資金進行村莊規劃編制工作,增城市目前的村莊規劃覆蓋率僅22%,難以完成2010年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的任務;6.依照城鄉規劃法,村莊規劃的編制主體是鎮(街),而當前各地的村莊規劃多由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編制,鎮、村兩級投入不足,積極性不高;7.規劃費用偏低,設計單位難以引起重視,不能針對農村實際進行深入的調查研究;8.目前全國各地都在對村莊規劃編制辦法進行摸索,尚未有一套成熟的規范和標準指引。
(二)農民住宅無序建設
近年來,受國土政策的影響,以及缺乏合適的農村建房管理辦法,除部分農村集體建房以外,農村零星建房的審批處于停滯狀態。然而,農民不斷改善居住環境的迫切心理和農民婚娶分戶建房的客觀需求存在,農民建房行為并沒有停止,反而更加無序,主要原因有:1.農村用地歷史上劃分為宅基地、自留地和承包地,但隨著人口增加,原先預留的宅基地在80年代基本上用完了,而承包地的承包期從15年到30年一再延長,沒有規劃新增的宅基地補充,促使較多的農民利用自留地建設住宅,造成了近20多年來建設的農民住宅布局相當凌亂;2.許多村莊缺少村莊規劃,又缺少鄉規民約,村級領導班子沒能根據分戶需求和村居規劃進行統籌和調整宅基地,放任村民自行解決,也是造成村民占用自留地、承包地建房的重要原因;3.部分村集體通過向農民置換、購買土地等手段,統籌出一些新增宅基地進行分配,但多數采用“人人有權、價高者得”的投標分配方式,甚至有些演變成為村委會創造效益的手段,造成“一戶多宅”現象的存在;4.宅基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法律上不能被繼承,而私房的所有權屬于產權人,農民繼承了房屋,意味著可以保住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和“祖業”,因此農民往往建設新房后不愿意拆除舊住宅,土地浪費嚴重;5.村莊規劃與國土規劃存在矛盾,適合農民建房的位置往往為農田保護區,“用地難”造成了農民建房審批手續上的繁瑣,客觀上促使了農民未報先建,增城市1999年至2007年期間,增加了1962.65畝農村住宅用地,僅559.4畝地是經過審批的,違法用地情況嚴重;6.長期以來,農民住宅沿襲自主建設模式,自行組織臨時施工隊和泥瓦匠進行建設,憑屋主與泥瓦匠口頭商定的簡圖進行施工,或互相模仿,建筑使用功能布局落后,建設技術工藝粗糙,導致房屋質量低下,拆、建周期較短;
(三)村莊建設水平普遍不高
在新的一輪新農村建設中,各級政府和農村積極性高漲,但工程建設、整治較多,內涵普遍不足,建設水平普遍不高,主要表現為:1.相關部門支持農村建設的資金有待進一步統籌,未能突出重點;2.農村干部對村莊規劃重視不夠,并缺乏規劃建設常識,常常進行大量的“水泥化”、“鋼鐵化”和“彩色化”建設,破壞村莊的特色、風貌、文物和古樹;3.重新房建設,輕舊村改造,重工程建設,輕環境管理,亂搭、亂建嚴重,缺乏環境衛生保潔機制,建筑參差不齊,環境臟亂;4.面對多個部門的大力支持,部分農村形成了“坐著等”、“伸手要”的惰性,農民的主體意識和參與意識不強;5.農民人均居住用地面積較大,土地不夠集約,如增城市農民人均居住用地118m2,城鎮建成區以外農民人均居住用地126m2,與廣州市規劃目標存在較大的差距(建成區為40-60m2,近郊區為60-80m2,區為80-100m2)。
2、村莊規劃建設的探討與建議
2.1深化認識,增強加快城鎮化進程的緊迫感
從外地的經驗來看,加快城鎮化進程是拉動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從客觀實際來看,加快城鎮化進程是廣大農民群眾的迫切愿望。據問卷調查,60%的農民為了就業、子女讀書和改善生活條件,希望到城鎮居住。從我縣的基礎條件來看,加快城鎮化進程的條件已經完全具備。近年來,我縣大力實施新型工業化、城鎮化“雙輪驅動”戰略,縣城和集鎮的承載功能和輻射能力顯著增強,為農民進城安居樂業創造了有利條件。
2.2準確定位,科學制定城鄉建設規劃
制定農村建設規劃。一是要處理好推進城鎮化與建設新農村的關系。要按順序梯次推進,形成城鄉人口相對集中、功能分區科學合理,以縣城為核心、集鎮為支撐、中心村為節點的城鄉一體化布局。二是要壓縮農村集中居住點的數量。原則上按一個行政村只保留一個集中居住點進行規劃。三是要調整農村集中居住點的布局。按照融入城市型、城鎮帶動型、中心村落型和專業特色型4種類型進行規劃,形成布局合理、分工有序、開放互通的城鄉空間結構。
2.3整合力量,加快試點村建設步伐
一是要培植典型示范引導。圍繞縣委、縣政府確定的30個試點村重點推進建設,充分發揮試點村的示范引導作用。二是要加大資源整合力度。建立以“政府投入為引導、農民投入為主體、社會投入為補充”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形成按規劃統籌項目、按項目安排資金的管理格局。同時,要把集中居住點建設與水利工程、產業結構調整等項工作有機結合起來。三是要完善功能配套。堅持城市化與田園化兼備的基本理念,切實完善配套設施,努力把中心村建設成為交通便利、功能齊全、環境優美、充滿現代氣息的農民樂園。
2.4標本兼治,嚴格城鄉規劃管理
一是要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宣傳農村發展的形勢政策,宣傳城鄉規劃法律法規和規劃方案,努力形成人人關心規劃、個個自覺遵守規劃的良好氛圍。二是要嚴格把好審批關。堅決做到“無規劃不批準、無審批不建設”,切實保證村莊建設健康有序推進。三是要加大拆違工作力度。實行拆違工作責任制,嚴肅對待違章建設,做到發生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
2.5創新思路,化解土地制約因素
一是要加快土地流轉步伐。鼓勵農民通過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促進土地向種養大戶、龍頭企業、優勢產業集中。二是要建立城鄉權益置換平臺。積極推行“遷新居拆舊房”政策措施,做到遷入一處新房,拆除一處舊宅,復墾一處宅基地。三是要策應全省“萬頃良田建設工程”試點。科學修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農村耕地、建設用地、公共服務資源等有序集聚,實現節約用地。
2.6深化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
一是實施城鄉統一的就業政策。把就業、失業管理服務工作、城鎮就業扶持政策向農村延伸。建立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教育培訓制度,為農村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創造條件。二是要保障進城農民的子女學有所教。放大優質教育資源品牌效應,讓進城農民的子女能就近接受優質教育。三是要完善進城農民的社會保障。所有進城落戶的農民其農村土地經營權保持不變,并享受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公共衛生、養老保險等均等待遇,切實解決農民的后顧之憂,積極創造條件敞開大門讓農民進城。
結束語
因此,城鄉統籌發展,科學合理地編制新農村建設規劃,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一項十分重要的基礎性工作。城鄉規劃應具有很強的操作性和控制性,必須嚴格遵循規劃,避免隨意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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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市 規劃 問題 對策
城市規劃又叫都市計劃或都市規劃,是指對城市的空間和實體發展進行的預先考慮。其對象偏重于城市的物質形態部分,涉及城市中產業的區域布局、建筑物的區域布局、道路及運輸設施的設置、城市工程的安排等。城市規劃是一項系統性、科學性、政策性和區域性很強的工作,它要預見并合理地確定城市的發展方向、規模和布局,作好環境預測和評價,協調各方面在發展中的關系,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使整個城市的建設和發展,達到技術先進、經濟合理、“骨、肉”協調、壞境優美的綜合效果,為城市人民的居住、勞動、學習、交通、休息以及各種社會活動創造良好條件。
一、城市建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傳統的城市規劃意識濃厚。一是傳統的城市規劃對城市土地和空間資源價值認識不足,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城市建設資金短缺;二是傳統的規劃管理強調的是計劃性和強制性,若嚴格按照城市規劃進行管理,則投資商沒有任何選擇余地,容易影響投資商的積極性,若規劃執法不嚴又容易產生各種腐敗現象。
2.目前,我國的城市規劃工作,還處于初級發展階段,我國城市規劃缺乏整體性。缺乏整體性的表現是多方面的。例如:有的城市在教育區、住宅區旁規劃冒煙工廠甚至化工廠,在江河湖泊邊規劃酒家食肆,在郊區村子旁和農作物生長區規劃垃圾處理場。城市功能分區混亂,不同類型的建筑群過多地相互滲透,環境意識談薄。不僅有的大范圍的功能顯得混亂,小范圍的情況也是如此,甚至同一棟樓,也有既商又住。
3.體制改革尚不完善,傳統體制仍然不同程度地制約著城市的發展。雖然體制改革有了很大突破,但是在長期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不合理生產力布局、產業結構的調整還面臨著很大困難。
二、對策
1.更新規劃內涵。傳統的城市規劃側重于物質規劃,后來強調空間規劃,現在強調科學規劃、和諧社會。而和諧社會必須建立在和諧城市之上。諸如城鄉、人口、貧富、教育和保健等社會問題,都和城市規劃關系密切。因此,城市規劃中必然要有一定的社會規劃內容。
2.改進規劃方法。長期以來,各城市都按照規劃編制辦法分階段編制規劃。每一階段都是一次性規劃,然后按規劃執行,但由于客觀情況變化,規劃在實行中不斷修改,而背離了原來的方案。考慮到規劃條件的不確定性和實施中的雙向性,城市規劃必然應著重做好近期規劃,而且應有分期修訂的要求。
3.加大城市規劃法制宣傳和教育的力度。要增強全民城市規劃法制觀念,一要宣傳《城市規劃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二要宣傳城市規劃本身;三是向社會公布有關技術規范。要通過全方位、多形式、經常化的宣傳教育,在全社會營造一種認真了解規劃、自覺執行規劃、嚴格實施規劃的良好氛圍。特別是隨著城市的擴大,城市周邊許多鄉鎮逐步劃為城市控制區,村民轉為市民,集體土地轉為國有儲備用地,對他們進行規劃宣傳尤為必要。
4.注重城市規劃的整體性、系統性與科學性的統一。在醞釀、編制、確定、實行城市規劃時,我認為主要必須做到如下幾點:(1)要有統籌兼顧、高瞻遠矚的全局觀念。在做規劃的可行性研究時,要考慮地理、地質、地形、水文、氣候等自然條件,考慮政治、經濟、文化以及歷史、現狀、社會發展等各個方面,務必使自己的視野盡可能地開闊。(2)在注意城市建設發展共性問題的同時,要特別重視保存和發展城市的個性。城市的個性是城市總體特點的集合,是城市歷史脈絡的重現,是城市整體形象的升華,是一個城市具有永久生命力的重要條件。哪座城市的個性塑造得好,哪座城市便擁有了一個響亮的城市品牌。(3)合理劃分功能區域,妥善處理交叉矛盾。合理的功能分區是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綜合考慮各有關要素,綜觀城市歷史、現狀和未來,準確把握城市發展定位的產物。(4)妥善處理規劃的分級、配套、銜接問題。城市規劃,特別是大城市的規劃,是一個比較復雜的體系,它包括不同級別的規劃、相關地區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市區范圍規劃、市內各區域各小區規劃等等,無論大、小區域的規劃與各門類的專項規劃,都還有一個相互銜接的問題,只有考慮周全,處理恰當,城市規劃的整體效能才能充分發揮。(5)堅持"依法規劃",抵制依權壓法。城市規劃方案不僅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據,還要結合實際認真處理好各項法律之間的關系。關系到城市規劃的法律不僅有城市規劃法,還有國土法、環保法、水法、森林法、文物保護法、風景名勝保護法、城市綠化法等等,還有一系列的地方性有關法規,我們必須在規劃中貫徹這些法規。
5.完善規劃決策機制。(1)建立規劃委員會。規劃委員會的宗旨是在審議工作中堅持公平、公正和公開的決策原則,科學指導全區經濟、社會和建設的可持續發展,加強規劃指導,依法行政、規范審批、嚴格實施、健全和完善規劃管理體制,提高政府綜合科學決策水平,創新規劃理念,加強對規劃建設的領導,發揮強有力的組織協調作用,統籌空間資源,完善功能布局,有效決策各項建設,推進經濟與社會資源配置的匹配化。(2)運作機構設置。規劃委員會是區政府重大規劃的決策性機構,是區政府審議重大規劃建設事項的必經程序;規劃委員會主要職責:作為全區規劃的決策機構,對城市規劃建設和管理重大決策提供審議意見。區規劃委員會由區四套班子、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大中型企業代表及部分市民代表組成,其主任、副主任等領導職位,應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和主管城市建設的領導擔任。規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常設辦事機構,與規劃部門合署辦公,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處理規劃委員會、專家咨詢委員會日常事務、行使執行、協調、組織、監督的職能。通過建立督辦制度,及時將例會確定的事項,性質,進行責任分解,明確時間節點,進行跟蹤督辦,并將實施情況及時向規劃委員會報告。(3)必須增加城市總體規劃的透明度,使廣大群眾了解規劃,創造各種條件讓公眾參與規劃,使總體規劃成為團結人民,激勵斗志,建設現代城市的行動綱領;只有這樣,城市規劃的實施才有廣泛的群眾基礎,在城市建設中切實起到“龍頭”作用。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土地綜合整治 項目建設增減掛效益
一、引言
近年來,各地投入大量的資金,積極開展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為提高耕地質量、增加耕地面積、改善農業生態環境和農業生產條件等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有力地推進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積極促進了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同時,一些地方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過程中,探索通過整治節約的少部分農村建設用地以指標調劑的方式按規劃調整到城鎮使用的有效辦法,努力提高城鄉建設用地、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積極推進統籌城鄉發展。但由于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范的欠缺,出現了少數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擅自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擴大試點范圍、突破周轉指標、違背農民意愿強拆強建等一些急需規范的問題,侵害了農民利益,影響了土地管理秩序;必須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堅決糾正,嚴格規范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切實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二、土地綜合整治及建設用地增加掛的內涵
早期,我國是把土地整理、土地整治作為挖潛耕地資源,實現農村土地資源可持續利用的主要措施。但是對土地的改造并未能完善農村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活面貌,這就需要一個內容更加全面、可以完善農村面貌新措施的出現。土地綜合整治在吸收了其他農村土地保護和改良手段的基礎,恰好完成了別的途徑無法實現的任務,即真正地實現了農民生產、生活等方面的根本性轉變。實際上,土地綜合整治是一個復雜的大概念,它包括利用、開發、保護、治理、規劃、管理等諸多因素。概括地說,土地綜合整治,是通過土地因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過土地、資本、技術結合、農民、產業以及社會經濟進行綜合的統籌,使農民從被動城市化到主動城市化,實現在一樣的土地過上不一樣的生活。其主要做法包括:土地綜合整治(農田整治、村落整治等)、發展非農產業,進行體制和機制創新,通過建立農村集體土地流轉市場、協調各方主體利益,以及進行配套制度改革等,最后的目標是實現“耕地占補平衡有良方,土地節約集約有增量,農民安居樂業有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有希望”。
土地綜合整治的根本目的是統籌城鄉,解決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對土地的需求,為了避免出現其他的各種問題,必須避免計劃經濟體制下“運動式”、“一窩蜂”,在一定的規則約束下,采取各種法律、經濟、行政的手段,平穩地進行綜合整治。這里所說的規則,就是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完善的空間規劃體系能夠保證在實施土地綜合整治時,各個部門形成合力,協同做好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的土地整理、城鄉建設、產業布局,避免出現多頭管理、政出多門以至于政策措施之間出現沖突,降低土地綜合整治效果。
通過土地綜合整治,可以把布局分散、數量很大、使用效率很低的農民宅基地集中起來,統一整理復耕還田。農村宅基地或者其他建設用地等,實施綜合整治項目建設,實現建設用地集約節約后,剩余指標部分,可以流轉到城鎮建設中使用,通過政策、經濟、貨幣、流轉(運轉)等合理的手段,實現建設用地指標的增值和價值的貨幣體現,既可以解決經濟發展和城市建設對建設用地的迫切需求,同時指標轉移產生的巨大經濟效益,通過科學、統一的規劃使用,積極加大對農村建設的投入,為統籌城鄉建設提出了新的出路。
三、切實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1)大力推進以高產穩產基本農田建設為重點的農田整治。要按照因地制宜、完善條件、提高質量要求,以提高高產穩產基本農田比重為目標,大力開展土地平整、田間道路建設、農田防護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要依耕地分等定級技術規范和標準,嚴格土地綜合整治新增耕地質量評定和驗收,有針對性地采取培肥地力等措施,平穩提升新增耕地產能,經整治的耕地要劃定為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要切實防止投入散、項目小、新增耕地質量偏低,以及重建設輕管護等問題。
(2)規范推進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示范建設。要按照統籌規劃、整合資源、整體推進的原則,以耕地面積增加、建設用地總量減少、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明顯完善為目標,規范推進以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為內容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示范建設。未批準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的地區,不得將農村土地綜合整治節約的建設用地指標調劑到城鎮使用。整治騰出的農村建設用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規劃繼續作為建設用地的可作為農民舊房改造、新居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以及農村非農產業發展用地。禁止以整治為名,擅自突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禁止在農村土地綜合整治中,違法調整、收回和強迫流轉農民承包地。
(3)積極組織實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要按照科學論證、集中投入、分步實施的要求,以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為目標,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積極組織實施《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全國新增1000億斤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確定的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重大工程,促進國家糧食核心產區和戰略后備產區建設,為保證國家糧食供應提供基礎性保障。要切實加強配套工程建設,落實配套資金,強化工程監管,防止和糾正配套工程不到位、配套資金不落實等問題。
四、嚴格規范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
(1)堅決轉變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的傾向
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統籌安排農民新居、城鎮發展等土地綜合整治活動,合理建新、拆舊項目區,保證項目區內建設用地總量減少、耕地面積增加、布局合理、質量提高,實現以城帶鄉、以工補農、城鄉統籌發展的目標。要堅決轉變在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中重建新、輕拆舊、重城鎮、輕農村,單方面解決城鎮建設用地供需矛盾的傾向,堅決糾正少數地方突破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控制、片面追求增加城鎮建設用地指標等偏差,堅決制止實施過程中脫離發展實際、侵害群眾利益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2)堅決制止以各種名義擅自開展土地置換等行為
在推進農村新居建設和危房改造及小康示范村建設等工作中,凡涉及城鄉建設用地調整使用的,必須納入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必須堅持局部試點、封閉運行、規范管理、結果可控,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開展試點或擴大試點范圍。禁止在試點之外,以各種名義開展試點或擴大試點范圍;禁止在試點之外,以各種名義開展城鄉建設用地調整使用;禁止擅自開展建設用地置換、復墾土地周轉等“搭車”行為,防止違規擴大城鎮建設用地規模。
(3)禁止突破掛鉤周轉指標
各地要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農業生產、城鄉建設、農田水利建設、林業保護利用和生態建設等有關要求,科學編制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規劃,合理安排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的規模、布局和時序。試點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整治規劃,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所在省(區、市)要嚴格按照國家下達的掛鉤周轉指標,組織審批和實施試點項目,禁止突破掛鉤周轉指標設立掛鉤項目區,禁止項目區跨縣級行政區域設置,禁止循環使用周轉指標。各試點地區要對掛鉤周轉指標的下達、使用和歸還實行全程監管,嚴格考核,保證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嚴格控制在周轉指標內。
(4)禁止盲目大拆大建和強迫農民住高樓
要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農業產業發展相適應,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人口轉移相協調,遵循城鎮發展規律,區分城鎮規劃區內、城鄉結合部、空心村和閑置宅基地等不同情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循序漸進。涉及農村拆遷安置的新居建設,要為農民提供多種建房選擇,保持農村特色和風貌,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和景觀價值的傳統建筑。要尊重農民意愿并考慮農民實際承受能力,防止不顧條件盲目推進、大拆大建。禁止在農村地區盲目建高樓、強迫農民住高樓。
(5)禁止侵害農民的利益
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必須舉行聽證、論證。充分聽取當地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民的意見。涉及土地調整互換使用的,未征得農村集體組織和農民同意,不得強行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必須按照明晰產權、維護利益的原則,合理分配土地調整使用中的增值收益。要明確受益主體,規范收益用途,保證所獲土地增值收益及時返還農村,用于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完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防止農村和農民利益受到侵害。
五、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以統籌城鄉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目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地方政府主導、國土資源部門搭建平臺、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國土資源部要會同相關部門根據職能分工,落實責任,通力合作,準確把握工作要求,加強全程指導和有效監管,嚴格規范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并切實做好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2)強化資金整合和使用管理。各地要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用于農業土地開發的土地出讓收入、耕地開墾費和土地復墾費等資金為主體,引導和聚合相關涉農資金,保持渠道和用途不變,實行專賬管理,統籌集中使用,切實提高各項資金綜合使用效益。嚴格執行土地出讓收益要優先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定,嚴格執行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主要用于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耕地開發和土地整理的規定,中央分成部分要重點支持農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示范工程建設,要引導和規范民間資本參與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行為。
(3)做好農村集體土地權屬管理。各地區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整治,要按照確權在先的要求,對土地利用現狀和權屬狀況進行調查、核實,做到地類和面積準確,界址和權屬清楚。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涉及的土地,原則上應維持原有土地權屬不變;對土地互換的,要引導相關權利人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有爭議的要依法做好調處工作。對權屬有爭議又調處不成的,不得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實施后,要依法及時辦理土地確權、變更登記手續,發放土地權利證書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利益。
(4)嚴格監督管理。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國土資源綜合監管平臺建設,加強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實行全程監管;要完善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在線備案制度,對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實行網絡直報備案,及時向社會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要做好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和立項工作,加強對項目實施的檢查指導、評估考核以及項目實施后的驗收等工作;要充分發揮國家士地督察和土地執法監察的作用,完善問題發現和查處機制,強化監督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
(5)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近期要對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和農村土地綜合整治開展情況進行全面自查、清理。國土資源部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面檢查,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一律叫停,進行整頓、規范和限期整改,對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查處。對未經批準擅自開展項目建設用地增減掛效益、超出試點范圍開展增減掛鉤和建設用地置換或擅自擴大掛鉤周轉指標規模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并相應扣減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指標。
關鍵詞:地理信息系統技術;城市規劃;應用
Abstract: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and city planning business closely together, for the city to provide decision support.Nowadays the society is developing rapidly, the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technology in all aspects of the application has been improved, the author of the article analyzes the main functions of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and discusses the 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in city planning application, for reference
Key words: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 city planning; application
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2)
前言
隨著信息技術的日益發展和深入應用,信息化工程在整個社會中的地位日益突顯,特別是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關鍵環節的城市信息化工程更是成為一項戰略工作。在整個城市的信息化工程中,城市規劃與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又是重中之重,對城市規劃與管理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地理信息系統結合了地理空間分析技術和計算機信息技術并引起各行業廣泛關注。
一、地理信息系統的概念分析
GIS 即地理信息系統(Geographic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統是以地理空間數據庫為基礎,在計算機軟硬件的支持下,運用系統工程和信息科學的理論,科學管理和綜合分析具有空間內涵的地理數據,以提供管理、決策等所需信息的技術系統。簡單的說,GIS是綜合處理和分析地理空間數據的一種技術系統,是以測繪測量為基礎,以數據庫作為數據儲存和使用的數據源,以計算機編程為平臺的全球空間分析即時技術。地理信息系統成為了獲取、存儲、分析和管理地理空間數據的重要工具和手段,近年來得到了廣泛關注和迅猛發展。
二、地理信息系統的主要功能
數據采集與編輯功能是指將各實體要素對應代碼坐標輸入計算機當中。
屬性數據比較規范,所以許多地理信息系統都采用關系數據庫管理系統。除文件管理功能外,屬性數據庫管理模塊的主要功能之一是用戶定義各類地物的屬性數據結構。
2.3 制圖功能
GIS的核心是一個地理數據庫。建立GIS首先是將地面上的實體圖形數據和描述它的屬性數據輸出到數據庫中并能編制用戶所需要的各種圖件。
2.4 空間數據庫的管理
有效數據采集和編輯后,形成了地理數據集。對此可以利用數據庫管理系統來進行管理。
2.5 空間分析功能
通過空間查詢與空間分析得出決策結論,是GIS的出發點和歸宿。典型的空間分析有:
2.5.1 拓撲和疊加
通過特征疊加實現檢索、圖形剪裁、模型分析等功能。將存在共同特點的多邊形要素的數據文件進行疊置,根據多邊形邊界的交點來建立具有多重屬性特征的統計分析。
2.5.2 緩沖區分析
緩沖區分析是根據點、線、面的實體,自動創建其周圍一定寬度范圍的緩沖區多邊形,它是GIS重要的和基本的空間分析功能之一。
2.5.3 空間集合分析
是按照兩個邏輯子集給定的條件來進行邏輯運算。
2.5.4 地學分析
地理信息系統還提供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應用分析模塊可以應用于不同領域,根據每一模塊的特點來進行分析。
2.6 數字高程模型的建立
數字高程模型有三種主要的形式,包括格網 DEM、不規則三角網(TIN),以及由兩者混合組成的DEM。
三、城市規劃對信息處理的新要求
新時期,隨著觀念的轉變,社會的發展,城市規劃領域對規劃與管理信息的處理有了新要求。
3.1 類型數據處理的綜合性
城市規劃與管理涉及地理要素和資源環境 社會經濟等多種類型的數據 這些數據在時相上是多相的 結構上是多層次的,性質上又有 空間定位 與 屬性 之分,既有以圖形為主的矢量數據,又有以遙感圖像為源的柵格數據,還有關系型統計數據,并且隨著城市社會的發展,數據之間的關系將變得更為復雜,這就要求對統計數據與現狀圖件進行綜合分析。
3.2 服務對象的多層次
現今,規劃與管理信息的使用對象,不僅有政府主管部門 專業部門和公眾的查詢需要,還有管理 評價分析和規劃預測的不同用戶的需求 由于服務對象的多層次性,這對規劃設計與管理信息處理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3.3 時間上的現勢性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城市規劃必須加快其更新速度,以適用城市的加速發展 此外,由于彈性規劃 滾動規劃模式的倡導,規劃的制定與修編周期大大縮短 這些變化對規劃與管理信息提出了 逐日更新 的要求,以確保信息在時間上的良好現勢性。
3 4 空間上的精確性
由于現代規劃與規劃管理結合的更加緊密,規劃設計正從總體規劃到詳細規劃層層深入 互相銜接,最終必須落實到地上 這在空間上,要求提高規劃布局圖空間定位的精確性。
3 5 信息管理的規范化 智能化和可視化
從規劃編制到規劃實施的過程中,產生了大量的數據,包括現狀的和規劃的,而在規劃實施后又有了新的現狀數據 因而,規劃信息管理任務日趨繁重 如何將規劃數據規范化,并進行科學的組織與管理是現代城鄉規劃的重要任務之一 同時,如何與辦公自動化實現一體化,并對信息產品進行可視化處理,以便用戶簡單 明了地進行使用,也將是未來城鄉規劃信息技術研究的重要方向。
四、地理信息系統在城市規劃中的主要應用
4.1 資源管理及配置(Resource Management Configuration)
主要應用的領域包括農業、林業、礦藏等領域,解決各種資源分布、分級、統計、制圖等問題。解決更重能源及資源上的配置,保證資源合理和發揮最大效益。
4.2 城市規劃和管理(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空間規劃是地理信息系統重要應用領域之一,利用地理信息系統來對城市規劃和管理具有深遠意義。主要是解決城市資源配置等諸多問題。
4.3 應急響應(Emergency Response)
在發生重大災害時,可以解決例如如何安排最佳的人員撤離路線、并配備相應的運輸和保障設施等問題。
4.4 地學研究與應用(Application in GeoScience)
對地形地貌分析、流域分析、土地利用研究、經濟地理研究、空間決策支持、空間數據統計分析、制圖顯示等都可以借助地理信息系統工具完成。
4.5 商業與市場(Business and Marketing)
商業設施的建立充分考慮其市場潛力及諸多商業問題,地理信息系統的空間分析和數據庫功能可以有效解決這些問題。
4.6 分布式地理信息應用(Distributed Geographic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機遇網絡時代的地理信息系統可以通過網絡來實現地理信息的分布式存儲和真正意義上的信息資源共享。
4.7 城市規劃管理(Urban Planning and Management)
利用地理信息系統技術進行城市規劃建設的輔助設計、進行城市管理的輔助決策、規劃控制等工作。
4.8 國土及地籍管理(Land Information System and Cadas-tral Applicaiton)
GIS 利用現有的遙感數據,可以有效的對土地利用動態變化進行分析評估研究,包括土地和地籍管理涉及土地使用性質的改變、地籍權屬關系變化、地塊輪廓的變化、等許多內容,都可以通過GIS來高效、高質量地完成這些工作。
4.9 生態、環境管理與模擬(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Modeling)
實現對區域生態規劃、環境現狀評價、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削減分配的決策支持、環境與區域可持續發展的決策支持、環境保護等設施的管理、環境規劃等。
4.10 基礎設施管理(Facilities Management)
城市的地上地下基礎設施(電信、自來水、道路交通、天然氣管線、排污設施、電力設施等)廣泛分布于城市的各個角落、且這些設施明顯具有地理參照特征,無論是進行管理、統計、匯總都可以借助GIS完成,而且可以很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4.11 選址分析(Site Selecting Analysis)
不同的區域地理環境有所不同,可以根據不同的特點,綜合考慮資源配置、市場的發展潛力、交通是否便利的條件、地貌地形特征、環境影響等因素,在一定的區域范圍內選擇最佳位置,這也是GIS的一個典型應用領域,充分體現了GIS的對空間的分析功能。
4.12 網絡分析(Network System Analysis)
通過建立交通網絡、地下管線網絡等的計算機模型,使用GIS來研究交通流量、進行交通規則、處理地下管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4.13 可視化應用(Visualization Application)
以數字地形模型為基礎,可以建立一定區域區域等三維可視化模型,實現多角度瀏覽。
五、結束語
總之,GIS 技術的發展,為社會諸多行業領域的發展帶來了機遇。目前 GIS 技術推廣到城GIS系統以處理和分析空間數據功能,為城市的規劃提供了準確的依據,并演繹出豐富多彩的系統應用冠能,滿足用戶的廣泛需求。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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