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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號: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31號
日期:2013-02-28
執行日期:2013-02-28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已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28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王勇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業防范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三)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等。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中央企業,是指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資委)根據國務院授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家出資企業。
第四條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是指中央企業在政府有關部門的指導下對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活動的全過程管理。
第五條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應依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國資委對中央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監管職責:
(一)指導、督促中央企業落實國家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二)指導、督促中央企業建立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三)指導、督促中央企業落實各項防范和處置突發事件的措施,及時有效應對企業各類突發事件,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四)參與國家有關部門或適當組織對中央企業應急管理的檢查、督查。
(五)指導、督促中央企業參與社會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
(六)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對中央企業在突發事件應對中的失職瀆職責任進行追究。
第二章 工作責任和組織體系
第七條 中央企業應當認真履行應急管理主體責任,貫徹落實國家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責任制,應急管理責任制應覆蓋本企業全體職工和崗位、全部生產經營和管理過程。
第八條 中央企業應當全面履行以下應急管理職責:
(一)建立健全應急管理體系,完善應急管理組織機構。
(二)編制完善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并持續改進。
(三)督促所屬企業主動與所在地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體系對接,建立應急聯動機制。
(四)加強企業專(兼)職救援隊伍和應急平臺建設。
(五)做好突發事件的報告、處置和善后工作,做好突發事件的輿情監測、信息披露、新聞危機處置。
(六)積極參與社會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救援。
第九條 中央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企業應急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中央企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分管負責人,協助主要負責人落實應急管理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統籌協調和管理企業相應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對企業應急管理工作負重要領導責任。
第十條 中央企業應當對其獨資、控股及參股企業的應急管理認真履行以下監督管理責任:
(一)監督管理獨資及控股子企業應急管理組織機構設置情況;應急管理制度建立情況;應急預案編制、評估、備案、培訓、演練情況;應急管理投入、專(兼)職救援隊伍和應急平臺建設情況;及時報告、處置突發事件等情況。
(二)將獨資及控股子企業納入中央企業應急管理體系,嚴格應急管理的檢查、考核、獎懲和責任追究。
(三)對參股等其他類子企業,中央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經營合同、公司章程、協議書等明確各股權方的應急管理責任。
第十一條 中央企業應當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明確本企業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部門和各類突發事件分管部門的職責。
(一)應急管理機構和人員。
中央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成立應急領導機構,設置或明確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和專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分管部門,配置專(兼)職應急管理人員,其任職資格和配備數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的有關規定;國家和行業沒有明確規定的,應根據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內容和性質、管理范圍、管理跨度等,配備專(兼)職應急管理人員。
(二)應急管理工作領導機構。
中央企業要成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本企業的應急管理工作,研究決策應急管理重大問題和突發事件應對辦法。領導機構主要負責人應當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并明確一位企業負責人具體分管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領導機構應當建立工作制度和例會制度。
(三)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
應急管理綜合協調部門負責組織企業應急體系建設,組織編制企業總體應急預案,組織協調分管部門開展應急管理日常工作。在跨界突發事件應急狀態下,負責綜合協調企業內部資源、對外聯絡溝通等工作。
(四)應急管理分管部門。
應急管理分管部門負責專項應急預案的編制、評估、備案、培訓和演練,負責專項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分管專項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二條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必須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處置相結合的原則,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企地銜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貫通、多方聯動、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開展應急管理常態工作。
第十三條 中央企業應建立完善應急管理體系,積極借鑒國內外應急管理先進理念,采用科學的應急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不斷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一)中央企業應當將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規劃納入企業總體發展戰略規劃,使應急管理體系建設與企業發展同步實施、同步推進。
(二)中央企業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應當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預案體系、應急管理制度體系、應急培訓演練體系、應急隊伍建設體系、應急保障體系等。
(三)中央企業應當加強應急管理體系的運行管理,及時發現應急管理體系存在的問題,持續改進、不斷完善,確保企業應急管理體系有效運行。
第十四條 中央企業應當加強各類突發事件的風險識別、分析和評估,針對突發事件的性質、特點和可能造成的社會危害,編制企業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對應、內外銜接”的應急預案體系。中央企業應當加強預案管理,建立應急預案的評估、修訂和備案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 中央企業應當加強風險監測,建立突發事件預警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及時采取措施,防范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
第十六條 中央企業應當加強各級企業負責人、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應急指揮和救援人員的應急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能,提高全員的應急意識和防災、避險、自救、互救能力;要組織編制有針對性的培訓教材,分層次開展全員應急培訓。
第十七條 中央企業應當有計劃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節約高效的應急預案演練,突出演練的針對性和實戰性,認真做好演練的評估工作,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持續改進,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
doi:10.3969/j.issn.1004-7484(s).2014.01.607文章編號:1004-7484(2014)-01-0502-02
攸縣地處湘東南部,羅霄山脈中段西麓武功山西南端,東與江西省萍鄉市、蓮花縣交界,北與醴陵市相連,西和株洲縣、衡東縣接壤,南與茶陵縣、安仁縣毗鄰,是長株潭城市群的次中心城市區域。全縣總人口78.5萬人,常住人口69.3萬人,土地總面積2664.7平方公里。縣內礦產資源豐富,已探明的礦產資源有金屬、非金屬和水氣礦產,其中優勢礦產煤炭資源面積173.6km2,探明煤炭總儲量4.2億噸,可采儲量2.5億噸,鐵資源儲量6266萬噸,玄武巖和水氣礦產(礦泉水和溫泉)資源豐富。
根據中國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依據衛生部《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評估辦法》本文所稱的風險評估是指通過風險識別、風險分析和風險評價,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風險、自然災害和事故災難風險以及大型活動等社會安全事件的公共衛生風險進行評估,并提出風險管理建議的過程。涉及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按照《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試行)》相關規定執行。而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因素分析,則是對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短期、中期和長期潛在性因素進行前瞻性和可行性的分析探討。
1概述
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四類:公共衛生事件、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社會安全事件。按照突發公共事件的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分成Ⅰ、Ⅱ、Ⅲ和Ⅳ4級,分別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
根據既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情況及傳染病流行特點分析,攸縣境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以傳染病事件為主,其次為食物中毒事件,再次為職業中毒和環境因素事件,自然災害主要有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
我縣衛生應急體系自03年“非典”之后,歷經將近十年的發展,已取得長足進步,但防患于未然的能力仍有待加強。開展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評估,及早發現突發事件公共衛生風險苗頭,防范事件發生,減輕事件危害是當前衛生應急工作的重中之重,不容忽視。
2現狀分析以及識別出的潛在風險
2.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2.1.1重大傳染病疫情根據往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系統的監測資料,結合傳染病流行特點分析,攸縣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以傳染病事件為主,如2012年5月份郴州市安仁縣報告2例霍亂疫情,隨后攸縣淥田鎮報告一例聚餐引起的食源性疾病暴發疫情,我縣突發公共衛生應急隊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確定為一例疑似霍亂疫情,并得到及時處理。而且以乙類和丙類傳染病為多見,流感、手足口病、肝炎、肺結核、梅毒、HIV為我縣目前重點防控傳染病,防控形勢嚴峻。其次為食物中毒事件、職業中毒和環境因素事件。因為傳染病疫情及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有一定的季節性和規律性,夏秋季食物中毒以及霍亂、細菌性痢疾和感染性腹瀉等腸道傳染病疫情將有一定限度的增加,主要風險場所為托幼機關和學校,重點人群為兒童和中小學生。手足口和流行性腮腺炎疫情將減少;秋冬季節,氣溫低病原體更易在空氣存活,人員活動空間相對小,空氣不流通加之聚集時間相對長,則流感等呼吸道傳染病疫情必將有所上升。預計在年終春運期間,隨著大量外出務工人流,寒假學生流,探親流交叉聚集,將有巨大風險的可能。主要風險場所為交通運輸工具及其場所,其他公共娛樂場所和家族年飯聚集家庭,普遍為易感人群,重點人群為體質較弱的老人、兒童和中小學生,以及慢性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同時,要防范有不明原因疾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散發病例的出現。要防范容易讓人忽視的寄生蟲病死灰復燃或者輸入性的寄生蟲病的傳播。
2.1.2群體不明原因疾病攸縣境內最近很少有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的報告和報道,但我們一定要進一步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體系,同時還要建立健全媒體監測系統,及早發現、核實并報告真實情況。以便及時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早處理,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蔓延。
2.1.3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食物中毒事件可分為細菌性食物中毒、真菌性食物中毒、化學性食物中毒。如2011年1月份我縣丫江橋鄉一農戶生日宴中親戚聚餐暴發集體性食物中毒,經我縣疾控機構進行流行病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確認原因為戶主誤把桐油當茶油用作宴用食用油導致集體性食物中毒。又如2012年3月份,我縣皇圖嶺鎮電話報告了一起氯氣意外泄露導致多人急性氯氣中毒事件。經現場調查發現,事件緣由該鎮一廢品收購店店主要因安全意識淡薄、廢品處置不規范,將收購的氯氣罐內的殘余氯氣私自放出,并離店回家,導致瓶內殘余的氯氣連續小量泄漏,致使附近居民出現急性氯氣中毒。經判定為一起氯氣意外泄漏的環境污染事件,為一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縣政府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應急處理機制,立即調集了消防中隊、縣衛生局、縣環保局及當地派出所等人員趕到現場并成功處置。細菌性食物中毒有一定的季節性和規律性。夏季,氣溫高,濕度高都非常有利于大部分微生物繁殖,特別是外環境(包括餐飲具和生熟食物)的致病菌或者條件致病菌大量滋生,而人體因飲水過多稀釋了胃酸減弱了對細菌的殺滅作用,從而將大大減弱人體第一道和第二道生理屏障功能。細菌性食物中毒會有一定限度的增加。化學性食物中毒跟目前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有一定關聯,主要是靠食品安全職能部門嚴格管理監督生產、流通和消費環節。可以說管理得好化學性食物中毒的可能就小,反之亦然。目前的形式不容樂觀,預期管理體制會日臻完善,突發事件步入下行走廊。隨著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教育知識的普及,真菌性食物中毒的事故越來越少,一般都不再上山撿摘蘑菇,而改為購買人工種植可食用菌類。
地質資料顯示,攸縣各類資源豐富。而今隨著縣域經濟快速發展以及對能源需求的增大,現正開采礦產資源包括煤炭、鐵礦石以及各種石料等的大、中、小型礦山有166座。煤礦開采集中在桃水、黃豐橋、蘭村三個礦區,現有煤礦企業103個,礦山從業人數約14375人,礦山設計生產能力708萬噸/年,2007年實際生產能力438.7萬噸/年。目前總生產能力達621萬噸/年,省委、省政府下達給攸縣2011年10月至2012年9月的調煤保電任務是182萬噸。當前礦產安全隱患大量存在,安全嚴峻形勢可想而知,水害控防形勢可想而知。許多礦產工人在長期在井下作業,職業環境達不到職業衛生標準,個人防護措施不落實,很容易患上了職業病—矽肺。截止6月,我縣共收治矽肺病人58人次。我縣職業病風險區域是中小煤礦和水泥廠,并且大多中小煤礦和水泥廠從業人員無法律規定相應的勞動工傷保障、醫療保障和社會保障。故風險人群為中小煤礦和水泥廠工人。
2.2自然災害事件自然災害主要有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等,如大家刻骨銘心的2008年雨雪冰凍災害,導致交通阻斷,電力電信設施大量損毀而中斷,給我縣生產生活帶來巨大影響和損失。還要防范極端天氣導致次生災害,如洪澇災害以及雷電災害。注意關注各級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
2.3事故災難事件目前,攸縣在冊登記的機動車總量為7萬多臺,其中汽車2萬多臺,摩托車4萬多臺,低速車2312臺,掛車10臺。還有106國道和S315省道的大量過境車輛。交通事故風險不容低估。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交通事故率大幅下降。2012年4月份以來,攸縣開展了專項整治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考取駕駛證2.5萬人,佩戴安全頭盔率達到了80%以上,讓廣大摩托車駕乘人員受益。縣交警大隊7月13日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今年到目前,該縣涉摩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受傷人數較去年同期分別減少152起、18人和35人,同比下降23.1%、42.8%、27.8%。因而按此形勢交通事故風險保有量較高,但將呈下降趨勢。事故災難發生率有所下降,但因為我縣特殊條件,煤礦事故、交通事故等引發的重、特大突發事件隱患依然存在。
2.4大型活動及社會安全事件對于大型活動,由于組織管理部門的科學領導、統一指揮和合理安排,2011年10月份攸縣香干文化節閉幕式暨“洞天福地,魅力攸縣”大型文藝晚會在攸縣縣城文化廣場炫動上演并順利成功舉辦。隨著綜合實力的提高和人民精神文華需求上升,我縣舉辦大型活動的機會越來越多,根據實際情況和組織管理部門的需求可以提前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其進行專題風險評估。
3風險管理及建議和探討
我縣縣委、縣政府和衛生局歷來高度重視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在全縣衛生工作會議和衛生系統工作會議上多次強調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要性,由各個縣直醫療機構和鄉鎮中心衛生院組成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機動隊,成立了系統、完整、有效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組織機構。近年來,縣衛生局多次組織開展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模擬演練,并組織了相關知識培訓。不斷提高我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機動隊應對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援能力。結合我縣實情,根據以上潛在的風險,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上,我縣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時刻牢記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現建議如下:
一是加強法制機制建設,廣泛宣傳培訓和強化健康教育、普及衛生法律法規知識、逐步提高普通群眾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認識和能力。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單靠衛生醫療部門宣傳教育,授眾面仍有局限。可結合“潔凈攸縣大行動”和“城鄉同治,結對共建”,充分利用各級行政、媒體等社會宣傳力量,開展宣傳教育和業務骨干培訓,以提高全民防患意識,促進應對突發事件上升到社會層面和普通民眾個人層面。
“五一”假期即將來臨,為切實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有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確保人民群眾度過一個平安、祥和的節日,現就做好“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和責任落實
“五一”期間,各種文化娛樂、商務考察、旅游度假等活動增多,人流、車流、物流集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對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的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根據監管地域、領域、行業的特點,對“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專題研究和部署,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堅決杜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突出重點,切實加強節前安全生產檢查力度
各地、各部門要結合“打非治違”等專項行動,以商場、車站、賓館、飯店、娛樂場所、旅游景區等人員密集場所、交通、食品、化工等行業和領域為重點,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全力確保“五一”期間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一是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檢查。對商場、車站、娛樂場所等生產經營單位要進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檢查,確保消防設施齊全、完好,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暢通。督促相關的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人員控制、疏散措施。
二是加強旅游景點景區的安全檢查。要加強對游船、纜車、索道等游客運載工具及帶有危險性的旅游項目和設施設備的安全檢查,監督經營單位落實安全責任,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消除景點景區內的安全隱患,確保游客安全。同時,加強高峰時段景區景點尤其是危險路段的游客疏導工作,嚴防擁堵、踩踏等突發事件的發生。
三是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檢查。公安、交通等相關部門要加強道路交通運輸的安全監管力度。加強道路的巡查和檢修,尤其是危險路段和事故多發點段,必要時安排專人值守;加強對客運車輛、旅游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輛等的安全檢查,嚴肅查處各類非法違法營運行為;嚴查駕駛員無證、酒后、超速駕駛和農用運輸車輛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查禁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乘車,確保交通運輸安全。
四是加強高危行業安全檢查。安監、公安、住建、質監等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加大對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建筑施工、特種設備等的安全監管。危險化學品領域,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運輸、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確保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煙花爆竹領域,要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儲存、運輸等環節的安全監管,認真排查治理各類安全隱患;非煤礦山領域,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未按批準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等非法違法行為;建筑施工領域,要對在建工程進行全面排查,嚴查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問題,重點整治高空墜落、吊裝設備失穩等安全隱患,確保用電、高空作業、機械設備、現場管理等方面的安全措施落到實處,確保建筑施工安全;特種設備領域,要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測,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肅查處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無證上崗等行為。
五是加強高火險區和火災多發區域的消防安全檢查。當前正處于火災和森林火險高發期,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對林區、景區游客野外用火進行嚴格監控和管理,同時,提前安排好人力、物力,落實各項應急防范措施。
六是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要切實加強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尤其是餐飲業衛生監督檢查,防止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工作電視會議關于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部署要求,堅持安全發展指導原則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確保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為目標,大力加強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應急救援保障和安全生產監管監察隊伍建設,全面提升全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水平和成效,為實現全街道經濟社會的又快又好發展奠定堅實的安全生產工作基礎。
二、檢查時間
年7月20日至9月30日
三、檢查內容及責任分工
(一)加強對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監管。安監、派出所、邊防所、交通、交警、經貿辦、衛生監督等單位部門要認真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抓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在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和處置廢棄物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不間斷地對重點企業、重點部位進行安全檢查,對易積水的生產區、儲存區,要采取圍堰和加高護堤壩等措施;對遇濕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氣體的原材料和產品,要采取嚴格的防水、防潮措施,嚴防爆炸、泄漏、中毒等各類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督促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嚴密監控重大危險源,確保安全生產。要針對暑期溫度高、雨水多、濕度大的特點,認真做好對各類設施、管道的降溫、防雷和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等工作。
(二)加強對非煤礦山的安全監管。國土資源、城建、安監等部門要加強對采石場的安全監管檢查工作,督促其認真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公安部門要停止炸藥供應,要嚴格執行災害性天氣停產撤人規定;對磚瓦廠要重點檢查截水溝、排水系統、堆土場和職工宿舍,凡是防水措施不落實、安全隱患嚴重的,要責令其停產整頓,并依法暫扣其有關證照;凡是汛期未落實水害防治措施、隱患嚴重、不能確保安全生產的礦山企業,要堅決停止生產、堅決撤離人員,堅決消除各類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三)加強對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的安全監管。安監、派出所、邊防所、交通、交警等部門要加強對民用爆破器材、煙花爆竹經營、運輸、儲存等各個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要嚴防爆破器材被盜流失,對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行為要進行嚴厲打擊,堅決依法予以取締。
(四)加強對建筑施工、水利等領域的安全監管。城建、公路、電力、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強化建筑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管,國土資源、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多發地區的安全監測和巡查,制訂預防和應急避險方案,警惕突發性暴雨等自然災害,對有可能遭受暴雨、洪澇等自然災害威脅的建筑工地和居民區、學校、幼兒園、地下商場、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也要及時做好人員撤離準備,提前組織轉移;農業服務中心要加強對水庫大壩和防洪堤壩的安全監測,加強對險工險段和重點部位的巡查;電力部門做好設備檢修維護和水電站大壩定檢及補強加固工作,確保安全運行;農業服務中心要做好作業船只防風暴潮工作,確保海上漁業生產安全;城建部門要加強對燃氣管道的安全巡查,嚴厲查處在燃氣設施的安全防護范圍內修建建筑物、構筑物、堆放物品、動用明火或者從事其他可能危害燃氣設施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嚴防燃氣泄露引發爆炸和中毒事故,并切實加強對液化氣站點的安全檢查,嚴厲查處無證經營的站點和流動充裝液化氣等違法行為,消除事故隱患。其它行業和部門都要針對汛期安全生產特點,認真做好各項安全生產監管和防臺風、防汛工作。
(五)加強道路交通的安全監管。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針對夏季駕駛員易疲勞等特點,加強對駕乘人員的安全教育,嚴禁違章駕駛、疲勞駕駛,嚴厲查處超員、超速、超載、超限等各類交通違法違章行為,交通、交警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和車輛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企業,一律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運輸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凡不符合安全條件的貯裝設施,一律不得繼續使用。
(六)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派出所、邊防所、交通、交警、公路、衛生監督、三產旅游等部門要對商場、賓館飯店、娛樂場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設施、應急廣播和照明以及火源、電源進行全面檢查,認真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人員控制和疏導措施,確保安全。
四、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加強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社區、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切實把夏季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當前一項緊迫任務抓緊、抓好。要認真落實夏季汛期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分析查找汛期安全生產的薄弱環節,抓住重點行業(領域)、單位、部位、場所,針對可能發生的自然災害,加強監管,及早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保障全街道安全度汛和汛期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
(二)健全機制,認真做好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防工作。要建立健全災害性天氣預報預警預防工作機制,農業服務中心等職能部門要密切監視天氣、雨情和汛情的發展變化,同時積極利用媒體、網絡、手機短信等一切手段和渠道向社會和公眾予以。各社區、各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不斷健全和完善預警工作機制,確保各個信息傳遞環節暢通無阻、指令落實到位。
(三)營造氛圍,大力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各社區、各單位、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全國第九個“安全生產月”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并采取安全宣講、現場咨詢、圖片展覽、案例宣講、發放明白紙等多種形式,切實加大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教育力度,廣泛宣傳做好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意義,普及有關防汛、防洪、抗災、自救的基本安全知識和常識,增強企業、從業人員以及全民的安全生產意識,切實提高其思想認識和抗災、減災及自救意識。同時,要根據各自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適時地組織開展各種防汛抗災應急救援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全社會的抗災應急自救能力和各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處置能力,在全街道營造濃厚的安全生產工作氛圍。
1.1編制目的
為進一步完善柳林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緩解重污染天氣發生頻率和污染程度,切實減輕重污染天氣對居民健康的影響,保障人民正常生活,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結合柳林縣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國務院關于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汾渭平原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關于加強重污染天氣應對夯實應急減排措施的指導意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山西省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山西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山西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呂梁市打贏藍天保衛戰2019年行動計劃》《呂梁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呂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呂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柳林縣行政區域內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沙塵暴天氣應對工作不適用本預案。
1.4預案體系
《柳林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是縣政府專項應急預案。各鄉(鎮)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縣直有關部門重污染天氣專項預案和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與《柳林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相銜接,共同構成柳林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體系。
1.5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屬地管理,部門聯動;
科學預警,及時響應;
信息公開,全民參與的原則。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領導機構和職責
縣人民政府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指揮、組織、協調全縣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研究確定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重污染天氣應對情況;
批準有關信息等。總指揮由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為指揮部成員單位。
2.2辦事機構和職責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主任由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局長兼任。負責貫徹指揮部的決策和部署;
組織重污染天氣研判、會商以及相關信息的報送;
指導全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和應急演練;
組織有關單位督導應急響應措施落實;
指導和幫助企業編制“一廠一策”實施方案;
組織對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進行分析、總結;
組建重污染天氣專家組、監測預報組、督導檢查組、宣傳報道組;
承擔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專家組。由環保、氣象領域相關專家組成,參與重污染天氣會商、預報、預警、響應及總結評估,針對重污染天氣應對涉及的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為重污染天氣應對提供技術指導。
監測預報組。由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和縣氣象局有關技術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實施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進行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的觀測及預報,向指揮部提供監測、預報數據信息,為預警、響應提供決策依據。
督導檢查組。由縣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縣應急管理局、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縣交警大隊、縣教育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等部門組成督導檢查組,負責對各有關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監測、預警、響應等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巡查、考核,及時反饋有關情況并對履職不到位的人員、單位提出問責處理意見。
宣傳報道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組織縣應急管理局、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縣氣象局、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縣交警大隊、縣交通局、縣衛健局、地電柳林分公司、各電信運營企業及其他新聞單位組成宣傳報道組,根據指揮部的信息,組織開展新聞報道,進行公眾宣傳,正面輿論引導。
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重污染天氣專項實施方案,并報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在啟動預警響應期間,有效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并對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按要求做好應急響應各環節工作記錄和臺賬,每日12時前向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進展信息。預警解除2個工作日內將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指揮部辦公室。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編制本轄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縣級預警信息通知后,按照應急響應要求落實各項措施,動員轄區內居民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的各項防范措施;負責本轄區秸稈禁燒工作。
縣委組織部: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期間的干部考核,配合縣政府辦公室監督檢查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準備和應對工作。
縣委宣傳部:發揮媒體作用,加強對預案的宣傳,加大對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污染減排等措施的宣傳力度;
督導宣傳部門(廣播電視臺、網絡中心等)做好各類信息的及時、準確;
引導公眾建立合理的心理預期,增強公眾的防范意識和相關心理準備,提高公眾的防范能力。
縣政府辦: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及解除信息的;負責組成督導檢查組,對各成員單位重污染天氣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縣紀委監委:為全縣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提供紀律保障,對各部門貫徹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措施不力、消極懈怠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究責任。
縣應急管理局: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安全工作;負責應急響應所需應急物資的緊急調度;牽頭重污染期間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配合縣政府辦公室做好督導檢查工作。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建立并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預報、預警系統,聯合縣氣象局開展重污染天氣會商,提出預警建議;
負責預案的修訂及應急減排清單的更新;
配合縣工信局督促相關企業落實限產、停產措施;
參與應急期間的督導檢查工作。
縣氣象局:制定特定氣象條件下的氣象干預措施、方案;
完善城市氣象監測網絡建設,加強氣象預報能力建設,提高預報準確度;
聯合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共同開展重污染天氣會商、研判、預警,提出預警建議。
縣住建局:負責督促城區已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筑施工現場重污染天氣下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建立建筑施工現場揚塵污染源動態數據庫;
落實重污染天氣建筑施工工地、道路揚塵及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污染等的應急響應措施。
縣城市綜合執法大隊:負責建成區范圍內露天燒烤的禁止工作。
縣交警大隊: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上路車輛管控措施的落實;
負責對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車輛依法查處;
為修訂應急減排清單提供車輛保有數量等相關信息。
縣交通局:制定重污染天氣期間增加公共交通運力的具體措施和方案;
負責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的道路施工工地揚塵管控工作;
督促指導工業企業落實秋冬季錯峰運輸。
縣發改局:綜合協調清潔生產有關工作,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體系建設納入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計劃。
縣工信局:督促指導工業企業落實秋冬季錯峰生產,按照不同預警級別落實限產、停產措施;
在重污染天氣期間,配合生態環境等部門對加油站、儲油庫的油氣回收治理設施正常使用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縣能源局:負責督促全縣煤炭及洗(選)行業有效落實應急響應措施;
加強煤炭質量的源頭監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氣期間的優質應急煤供應體系;
負責發電節能減排調度工作和散煤清潔能源替代工作。
縣教科局: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減少或停止戶外活動、停課等措施;
組織開展針對學生的重污染天氣預防與改善個人環境行為的環保知識普及教育工作。
縣衛健體局:負責在重污染天氣期間,開展重污染天氣造成的急性疾病預防知識宣傳;
組織醫療機構做好心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診療保障和救治工作。
縣財政局:統籌安排全縣重污染天氣應對、各相關部門應急能力建設、專家咨詢、應急演練、應急物資儲備等相關工作所需經費,為應急響應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縣農業農村局:加強秸稈綜合利用,及時為各鄉(鎮)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縣水利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場地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
負責河道、湖泊、岸灘露天焚燒的禁止工作。
縣自然資源局:負責督導露天礦山應急響應措施的落實。
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對清潔煤和油品質量進行監督抽檢。
地電柳林分公司:負責對限產、停產企業實施供電管控;
負責對長期停產、取締企業采取斷電措施。
各電信運營企業:配合縣委宣傳部做好應急響應期間健康防護、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等信息的工作。
3預警
3.1預警分級
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級標準采用aqi日均值為指標,aqi日均值按24小時(可以跨自然日)滑動平均值計算,以aqi>200持續天數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基本條件;
將so21小時均值濃度作為各級別預警啟動的補充條件。按照重污染天氣發展趨勢和嚴重性,將預警分為三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為黃色、橙色、紅色。各級別分級標準為:
黃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且短時出現重度污染、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或監測so2濃度(1小時均值)>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3天(72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預警條件;
或監測so2濃度(1小時均值)>650微克/立方米。
紅色預警:預測aqi日均值>200將持續4天(96小時)及以上,且預測aqi日均值>300將持續2天(48小時)及以上;
或預測aqi日均值達到500;
或監測so2濃度(1小時均值)>800微克/立方米。
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預測aqi日均值>200持續1天時,隨空氣質量預報信息。
3.2監測與會商
3.2.1監測和預報
由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會同縣氣象局聯合建立縣重污染天氣監測預報平臺。監測預報組做好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觀測,據氣象條件變化趨勢,結合實時環境空氣質量及本地大氣污染物排放情況,對未來3天環境空氣質量進行預報,對未來7天環境空氣質量變化趨勢進行預測。
3.2.2會商
建立日常會商制度,利用視頻會商,聯合省、市氣象專家指導提高本地小氣候精細化空氣擴散條件預報準確度。縣氣象局預報未來1天可能出現不利氣象條件時,應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由指揮部辦公室發起會商。采暖季每日會商1次(上午10點),當會商認為達到重污染天氣預警條件時,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附件1),于12點前提交指揮部辦公室。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每日至少會商2次,專家組參與會商。未預警信息,重污染天氣已經出現時,根據需要進行實時會商。
3.3預警啟動、打斷與解除
3.3.1預警啟動和程序
原則上應提前24小時以上預警信息,當預測應啟動紅色預警時提前48小時。
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于1小時內提交指揮部辦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解除)審批表》(附件2),預警時,原則上《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解除)審批表》報指揮部,黃色和橙色預警由副總指揮簽發,紅色預警由總指揮簽發。
預警信息對象為需要采取響應措施的成員單位。預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氣出現的時間、范圍、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預警級別及氣象條件情況等。
3.3.2打斷判定及預警級別調整
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但間隔時間未達到解除預警條件時,應按一次重污染過程計算,從嚴啟動預警。
預警信息后,由于氣象條件變化,監測預報組會商認為達到其他級別的預警條件,預警需要升級或降級的,按照預警程序調整預警級別。當空氣質量監測aqi已經達到重度污染及以上級別且預測未來24小時不會有明顯改善時,要根據實際情況盡早啟動或升級預警級別。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相應預警級別啟動標準以下,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可以降低預警級別。當全縣空氣質量指數在不同預警級別條件內頻繁波動時,可按高級別預警執行。
3.3.3預警解除
當預測或監測空氣質量改善到輕度污染及以下級別,且預測將持續36小時以上時,監測預報組形成《重污染天氣預報會商意見》,提出預警解除時間,于1小時內提交指揮部辦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解除)審批表》上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批準,按照程序解除。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及內容
對應預警等級,實行三級響應。
當黃色預警時,啟動三級響應。
當橙色預警時,啟動二級響應。
當紅色預警時,啟動一級響應。
當緊急橙色或黃色預警信息時,指揮部可根據專家組會商意見,要求重點區域、重點行業企業實行更為嚴格的響應措施,以達到應急調控目標。
4.2應急響應措施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是在落實大氣污染治理日常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減排力度,實現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等大氣主要污染物的大幅和快速削減,確保實現全社會so2、nox、顆粒物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級別的減排比例分別達到20%、30%和40%以上,vocs減排比例分別達到10%、20%和30%以上,so2和nox的減排比例可適當調整,但二者比例之和不應低于上述總體要求。
對涉及民生和安全生產等原因不能停產、限產或生產工序不可中斷的企業,通過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方式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
4.2.1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
(1)公眾防護措施
①報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各通信公司向公眾預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倡議性減排措施。
②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盡量減少開窗通風時間。
③室外工作、執勤、作業、活動等人員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縮短戶外工作時間等必要的防護措施。
④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政府機構、公共事業單位、商場等公共場所空調溫度設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②倡導公眾綠色出行,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
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③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自覺調整生產周期,減少秋冬季重污染天氣多發時段的污染物排放。企事業單位、工業企業用煤主動替換為優質燃料煤。
④so2超標嚴重且未實施清潔取暖改造的區域加強對居民的宣傳力度,鼓勵居民使用型煤等清潔燃料、環保型爐具,或采用電能進行短期替代。
4.2.2三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落實健康防護提示性信息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①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②停止舉辦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③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患者的就醫指導和診療保障。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單位和公眾盡量減少含vocs的涂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②倡導排污單位加強管理,盡量降低生產負荷,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治污設施處理效率、縮短生產時間,可安排設備大修、爐窯冷修等工作。
(3)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按照“工業源應急減排清單”采取限停產、運輸管控等減排措施。其中,重點行業管控措施如下:
當研判預測未來較長時間段內,有可能連續多次出現重污染天氣過程,將頻繁啟動橙色及以上預警時,可提前指導行政區域內焦化、氧化鋁、玻璃等生產工序不可中斷或短時間內難以完全停產的行業,預先調整生產計劃,確保在預警期間能夠有效落實應急減排措施。
焦化行業:延長結焦時間至48小時;
熱回收焦企業在現有基礎上延長結焦時間24小時;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氧化鋁:熟料燒成和焙燒工序停50%,以生產線計。
水泥:水泥制品、粉磨站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磚瓦窯:非隧道窯企業停產,禁止運輸。
玻璃:按前一年中,日生產最低負荷運行,自啟動預警日當天起計;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石灰窯: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工業涂裝:使用溶劑型涂料的企業調漆、供漆、涂裝、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工業鍋爐:績效等級與所屬企業或服務企業績效等級掛鉤,按績效評級水平較低級別計,按照所屬企業采取相應減排措施。
火力發電和熱力供應企業:執行二氧化硫20毫克/立方米或氮氧化物35毫克/立方米排放要求,無法達到的企業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煤炭井下開采及洗選、其他礦物井下開采: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有色金屬露天開采:停止破碎、篩分、爆破等工段;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非金屬采礦與加工:停止破碎、篩分等工段;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化工行業:停產30%,以生產線計(單條生產線以70%負荷運行);
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酒類制造: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建筑材料制造:瀝青建筑材料停產,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其他建筑材料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儲煤場等堆場: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焦化行業協同供氣企業:按要求實施以氣定產。
對于生產工序不可中斷,通過采取提高治污效率、限制生產負荷等措施減排的重點排污企業:需安裝煙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cems),并提供分布式控制系統(dcs)一年以上數據記錄,自證達到減排比例要求。
②機動車控制措施
按照“移動源應急減排清單”執行。微、輕、中型載貨汽車(汽油、燃氣)和微、小、中型載客汽車(汽油、燃氣)國1及以前非營運車輛全天禁止通行;
微、輕載貨汽車(柴油)和小、中、大型載客汽車(柴油)國3及以下柴油車8:00-20:00禁止通行;
中型載貨汽車(柴油)國3及以下柴油車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載貨汽車禁止駛入限行區域,引導外地過境車輛避開限行區域行駛;
大型載客汽車(汽油)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增加運營班次,延長運營時間,主干線路首班時間提前,晚班時間適當延后;
三輪車、低速汽車、摩托車全天禁止通行。施工工地和工業企業廠區內20:00-次日8:00停止使用國2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其他企業車輛按照“工業應急減排清單”執行。
③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礦山、石料廠、石材廠等應停止露天作業;
施工工地應停止土石方作業、建筑拆除、噴涂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建筑工地裸露地面實施全覆蓋;
主干道和易產生揚塵路段應增加機掃和灑水頻次;
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石料等運輸車輛停止上路。
4.2.3二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三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指導中小學、幼兒園采取彈性教學,停止室外課程及活動。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①倡導企事業單位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延長公交車運行時間。
②自覺停駛2007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燃油機動車。
(3)強制性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采取限停產、運輸管控等減排措施。
氧化鋁: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車輛(含燃氣)進行物料運輸。
水泥:水泥熟料生產線停產。
磚瓦窯:停產;
禁止運輸。
工業涂裝:使用粉末、水性、高固體分、紫外光固化等低vocs含量涂料的企業調漆、供漆、涂裝、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50%(含)以上,以生產線計。
有色金屬露天開采:停產。
非金屬采礦與加工:停產。
建筑材料制造:停產。
機加工(金屬結構加工):停止露天大氣污染物排放環節作業(噴漆、打磨、電焊等)。
汽修:調漆、供漆、涂裝、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②機動車控制措施
施工工地和工業企業廠區內停止使用國2及以下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礦山(含煤礦)、洗煤廠、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原料和產品運輸(日常車輛進出量超過10輛次)的單位應停止使用國四及以下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等除外)。其他企業車輛按照“工業應急減排清單”執行。
③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建筑施工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企業堆場防塵措施到位,同時非冰凍期內灑水次數在原有基礎上每天增加1次。
4.2.4一級應急響應措施
在執行二級應急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增加如下措施:
(1)公眾防護措施
接到紅色預警且aqi日均值達到500時,在縣教育局指導下,有條件的學校可采取停課措施。對已經到校的學生,學校可安排學生自習;
對未到校的學生,學校可通過遠程教育等方式,安排學生在家學習。
(2)倡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自覺停駛2008年12月31日前注冊的燃油機動車。
(3)強制性減排措施
①工業企業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按照“工業源減排清單”采取限停產、運輸管控等減排措施。其中,重點行業管控措施在二級預警措施基礎上增加:
水泥行業:停產。
工業涂裝:調漆、供漆、涂裝、干燥/烘干等涉vocs排放工序停產。
煤炭井下開采及洗選、其他礦物井下開采:禁止運輸。
有色金屬露天開采:停產,禁止運輸。
非金屬采礦與加工:停產;
禁止運輸。
儲煤場:停止裝卸等露天作業,禁止運輸。
機加工(金屬結構加工):停產。
②機動車限行措施
微、輕、中型載貨汽車(汽油、燃氣)和微、小、中型載客汽車(汽油、燃氣)實施區域限行;
微、輕、中載貨汽車(柴油)和小、中、大型載客汽車(柴油)國3及以下柴油車全天禁止通行;
重型載貨汽車禁止駛入限行區域,引導外地過境車輛避開限行區域行駛;
大型載客汽車(汽油)非公交車外全部停駛,公交備用車輛全部上路,機動車限號期間,實施公交優惠(免費)政策;
三輪車、低速汽車、摩托車全天禁止通行;
市域內工程機械停止使用(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③揚塵污染控制措施
除塔吊及地下施工外,建筑施工工地整體停工。加大城市道路保潔力度,非冰凍期內主要交通干線加大機械化濕式清掃頻次每日2次以上。
4.3信息報送
黃色及以上預警信息時,指揮部辦公室在當日以書面形式將初報報至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內容包括預警級別、時間、主要污染物等;
之后每日將續報上報,內容包括預警級別變化情況、采取的應急響應措施、取得的效果等。終報在預警解除后2個工作日內上報,內容包括應急響應終止情況、應急響應措施總結等,并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統計表》(附件3)。
4.4總結評估
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應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過程記錄,建立檔案制度。
指揮部辦公室對每次重污染天氣應對過程進行評估,內容包括:重污染天氣發生及預警情況,各部門響應情況,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總結應對經驗、教訓,評估措施效果等。
指揮部辦公室于每年5月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開展前12個月的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評估,重點評估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措施環境效益和經濟成本,以及預案內容的完整性、預警規定的詳實性、響應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專項實施方案完備性,評估結果應在5月底前報送市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根據總結評估結果,應急預案、實施方案需進行重大調整的,應在當年10月底前完成修訂和報備工作。
4.5督導檢查
預警信息后,督導檢查組及時以現場抽查和記錄檢查的方式,對部門專項方案和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以及各項應急響應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重點檢查工業企業減排措施、道路保潔、建筑工地停工以及機動車限行等措施的落實情況。督導檢查組及時將有關情況匯總報送指揮部辦公室,檢查結果向社會公布。
5應急保障
5.1組織保障
指揮部辦公室統籌重污染天氣的預報、會商、預警與應急響應等工作,組織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專家庫,并做好業務培訓。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企業分別成立應急響應工作組,安排專人負責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
5.2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應加大重污染天氣應對資金投入力度,為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應急響應與救援、監督檢查,以及基礎設施建設、運行和維護、應急技術支持和應急演練等各項工作提供資金保障。縣直有關部門和企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氣應急工作順利開展。
5.3物資保障
呂梁市生態環境局柳林分局要制定應急期間應急儀器、車輛、人員等裝備調配計劃。縣能源局和地電柳林分公司等相關部門應根應根據各自職能分工,做好煤炭、電力等能源的調配和管理工作。確保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順利開展。
5.4預報預警能力保障
縣人民政府應加強環境空氣質量預報、預警能力建設,完善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儀器設備、預報預警模型等軟硬件配備,實現重污染天氣應急數據庫管理。
5.5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建立重污染天氣應急值守制度,健全應急人員通信信息庫,明確重污染天氣應急負責人和聯絡員,并制定應急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保持24小時通信暢通,確保應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時有效傳達。
5.6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健體局應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所致疾病衛生應急專家庫,同時做好患者診治相關準備工作,確保應急狀態下相關醫務人員及時到位,加強相關醫療物資儲備與應急調配機制建設,以易感人群為重點,加強重污染天氣健康防護常識宣傳教育。
6預案管理
6.1預案宣傳
充分利用互聯網、電視、廣播等新聞媒體及信息網絡,加強預案以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及時、準確重污染天氣有關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6.2預案培訓
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培訓制度,根據應急預案職責分工,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與時間,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對各自職責的落實和監管方式進行培訓,確保應急時監督執法到位;
重點企業對“工業源減排清單”應急措施響應及落實進行技術培訓。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確保培訓規范有序進行。
6.3預案演練
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相關企業針對政府應急預案、部門專項實施方案以及企業“一廠一策”實施方案進行演練,尤其對具體操作流程和崗位職責進行演練,提高應對能力。指揮部每年在進入采暖期前組織一次綜合性演練,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環節拉動演練的形式。演練結束后,進行演練總結,針對演練暴露出的問題,及時改進和完善,并填寫《重污染天氣應急演練記錄表》(附件4)。
6.4預案修訂
本預案原則上每三年修訂一次。當出現需要適時修訂的情形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
7附則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柳林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精神和區政府煤礦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精神,汲取印臺區鵬輝煤礦機電火災事故教訓,嚴防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秋冬季節,特別是十七屆五中全會期間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區政府決定在全區立即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切實深化“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的各項措施,通過全面、深入的檢查,進一步落實政府部門的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的主體責任,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推動企業進一步健全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標準,徹底排查治理事故隱患,認真解決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事故的發生,實現全區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的重點和內容
重點檢查煤礦、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道路交通運輸、建筑施工、水利、農業機械、特種設備、民爆器材、消防等領域。
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煤礦:一是要重點檢查機電運輸系統中的電纜是否為礦用阻燃電纜;開關的短路、過流等整定值是否符合要求;各種保護是否齊全;皮帶綜保是否運行可靠,皮帶是否為阻燃皮帶;礦井所有機電設備是否具有MA標志,檢修后是否符合防爆要求等。二是要檢查資源整合礦井安全設施“三同時”。所有資源整合礦井,必須按照先關閉后整合的要求,嚴格履行安全設施“三同時”,并按照相關程序進行審查,嚴禁邊建設邊生產。對未履行審批手續的、不按批準方案施工的、以基建技改為名非法生產的、未按審計施工的、未按程序驗收合格擅自生產的,要立即停止施工、停止生產,對違規違法的行為要認真查處,從嚴從重處理。三是認真貫徹落實中、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加快煤礦關閉整合力度。要按照行業政策和標準,對整合煤礦責任制及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生產投入情況、人員培訓情況、現場管理情況以及領導帶班下井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非煤礦山:督促非煤礦山企業制定和完善各項制度規定,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對排渣場、采場等重要場所和部位的日常檢查,加強對民爆物品領用環節管理,做好防洪、防雷電、防坍塌工作,確保設備、設施的安全運行。
危險化學品:針對危險化學品易揮發、泄漏和爆燃等特殊情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及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和監控,做好危險化學品裝置和管道的防爆、防雷電、防泄漏等工作。完善危險化學品儲存場所的通風、降溫、防洪、防潮等措施;公安、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的安全檢查。從資質認定、培訓考核、持證上崗、車況檢查、運輸核準等環節著手,嚴格執行危險化學品運輸的有關規定,加強對運輸時間、運輸路線的管理,嚴禁超載、超限,嚴禁性質相抵觸的物品混裝運輸。運輸單位應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全面檢查,嚴格駕駛員和押運員的安全管理,加強教育培訓,確保行車安全。
煙花爆竹:嚴格落實各級各部門監管責任,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儲存、運輸、經銷、燃放等各個環節的監管,嚴格配送制度,嚴禁超庫容存放。嚴格執行各項許可制度,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對各類非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堅決取締非法經營攤點,確保煙花爆竹安全。
道路交通:加強對道路交通領域的安全監管和路面執法。公安交警、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增加對道路交通和運輸單位的安全檢查頻次,尤其要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以及車流密集路段的監督檢查,整頓道路交通秩序,及時消除道路隱患。要加強對危險化學品和客運企業、運輸車輛的安全監管,加強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督促其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確保安全行駛。加強危險化學品和客運車輛車況檢查和維護保養,要落實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中心城區的限駛措施,堅決防止車輛自燃或危化品燃燒、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
民爆物品:民爆物品重點檢查民爆物品儲存、運輸、配送等環節的安全保障措施情況,加強領、用、退流通環節的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嚴格執行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按照安全操作規程規范作業,加強對大型基坑工程、腳手架支架、臨邊防護、臨時用電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方面安全檢查,加強防水施工作業的監督管理。建筑施工單位要配置必要的勞動防護設施設備,杜絕疲勞作業。要嚴格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管理到位。
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對商(市)場、客運車站、賓館飯店、娛樂場所、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設施、應急通訊和照明以及火源、電源進行全面檢查,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及人員控制和疏導措施。旅游景區要制定防踩踏應急措施,緊急撤離預案,加強旅游設備設施檢查,確保游客安全。
其他行業也要按照各自的監管內容進行全面檢查。
三、組織領導
本次檢查采取企業自查與部門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分工如下:
第一組:由區煤炭局牽頭,國土分局、公安分局、區安監局、黃堡鎮參加,重點檢查煤礦安全。
第二組:市交警一大隊牽頭,區交通局、區農林局參加,重點檢查道路交通、農機及客運企業、客運場(站)安全。
第三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公安分局、國土分局參加,重點檢查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
第四組:由公安分局牽頭,區煤炭局、區安監局參加,重點檢查民爆物品安全。
第五組:由公安分局牽頭,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文體局參加,重點檢查人員密集場所安全。
第六組:由區教育局牽頭,區城建局參加,重點檢查學校安全。
第七組:由區衛生局牽頭,質監分局、工商分局參加,重點檢查食品、藥品安全。
第八組:由區農林局牽頭,森林防火有關成員單位參加,重點檢查森林防火安全。
第九組:由區城建局牽頭,區質監局參加,重點檢查建筑施工安全。
第十組:由質監分局牽頭,重點檢查壓力容器和特種設備安全。
第十一組:由區文體局牽頭,質監分局參加,重點檢查旅游景點安全。
第十二組:由區水務局牽頭,重點檢查水庫、水利建設工程安全。
其他各級各部門也要結合各自實際,認真開展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在各級各部門檢查的基礎上區安委會將成立督查組,對此次檢查情況進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充分認識開展這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性,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安排部署,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帶隊,對轄區和所屬行業領域進行全面自查。各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確保檢查不走過場、取得實效。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改活動,確保安全生產。
2、積極防范,加強整改。各單位要把這次安全大檢查與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年”活動結合起來,在深入集中排查事故隱患整改的基礎上,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能整改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一時不能整改的,要指定專人負責,規定整改期限,抓緊消除隱患。做到不漏一家單位,不留一處死角,確保成效。
3、嚴格責任,狠抓落實。各檢查組要堅持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逐級抓落實,對重大問題、重大隱患要嚴格落實治理責任,對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落實安全生產檢查不力、安全監管不到位、工作失職、瀆職,導致重特大事故發生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這次會議是自治區環保局決定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會議主要任務是認真貫徹落實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全國環境執法暨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總結20*年全區環境執法與環境應急工作,認真分析當前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和新問題,研究部署2009年工作。下面,我講三點意見。
一、20*年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進展情況
過去的一年,全區環境執法工作在自治區環保局的正確領導和環保部環監局的指導支持下,按照全區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和全國環境執法工作會議的要求,全區環境監察戰線的同志們充分發揚能吃苦、能戰斗、能奉獻的精神,切實履行職責,開拓進取、迎難而上,不斷加大全區環境執法力度,環境監察水平進一步提高,為全區保持主要污染物“雙降”和保障北京奧運環境質量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得到了自治區政府、自治區環保局主要領導的充分肯定。
(一)深入開展環保專項行動,有效遏制了環境違法行為
在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下,重點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以鞏固整治成效為目標,集中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后督察。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環境監察部門聯動,對20*年以來的151件典型環境違法案件逐一檢查、督促整改,121件環境違法問題得到全面整改,其余案件也基本辦結。二是以促進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為目標,對全區已投入運營的37座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整體運行情況、在線監控設施安裝運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對運行負荷達不到設計能力60%的21家污水處理廠提出整改要求,提高了污水處理廠運行率,有效減少COD排放量。三是以保障北京奧運環境質量為重點,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監管。對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錫林郭勒盟、烏蘭察布市5個重點防治區域內的電力、造紙、水泥、鋼鐵、化工等行業以及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內空氣、水污染防治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對重點控制區內脫硫設施不能正常運行和未按期安裝脫硫裝置的7家電廠8臺燃煤發電機組一律責令停產整改,對歷年來群眾反映強烈或大氣污染防治設施不能正常運行的企業采取了限產限排和關停等措施。在保障北京奧運環境質量工作中全區有6個集體和16人受到了環保部表彰。四是以水污染防治為重點,對我區黃河、海河、遼河及松花江流域內2007年以來新、改、擴建的工業項目進行了檢查。20*年環保專項行動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56181人次,集中檢查企業2萬余家次,立案查處環境違法問題302件,關停環境違法企業41家,對各類環境違法案件下達行政處罰金額2367萬元(其中自治區本級行政處罰款404萬元),解決了一批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有效的遏制了環境違法行為,促進了全區環境質量的持續好轉。20*年全區主要城市二級以上良好天數平均達到322天,比上年增加10天,特別是一級良好天數平均增加30天。全區重點監測的40條河流,監測斷面水質達標率為64.2%,比2007年提高5.9個百分點。全區12個上報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數據的城市中,排除天然本底偏高所導致的水質超標情況外,各城市飲用水質100%達標。
(二)排污費征收進一步規范,排污申報工作步入正軌
一是全區12個盟市,滿洲里、二連浩特市已全面使用軟件進行申報,向環保部環監局上報了20*年度排污申報核定、排污費征收季報、年報表,排污申報工作步入正軌。20*年全區排污費征收完成7.06億元,較上年增長25.6%,其中自治區本級征收2.02億元。
二是調整了我區二氧化硫排污費征收標準,由過去的0.63元/公斤調整為1.26元/公斤,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寧可繳納超標排污費,也不愿治理污染”的問題。
三是對全區12個盟市,滿洲里、二連浩特市2007年度排污費征收情況和81家重點減排企業開展了稽查工作。經稽查,全區各盟市級重點監管的排污單位共612家,進行排污申報的企業573家,未申報的排污單位39家。盟市級環境保護部門核定排污費4.09億元,征收2億元,欠繳2.1億元,征收率為48.9%。圍繞全區減排中心工作任務,對81家重點減排企業進行了稽查。其中43家電力企業排污費征收率為41.88%;6家水泥企業征收率為16.03%;3家鋼鐵生產企業征收率為33.24%;3家造紙企業征收率為59.58%;5家焦化企業征收率為26%;其他21家企業征收率為63.64%。對此,按照環保部關于排污費征收稽查工作的有關要求,向盟市環保局下達了《排污費征收稽查處理決定書》,對欠繳2007年度排污費進行了限期追繳,糾正了在排污費征收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以礦山、畜禽養殖整治為重點,生態環境監察取得新進展
堅持“先易后難、先點后面”的原則,以礦山及尾礦庫專項環境執法檢查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檢查為突破口,積極開展生態監察工作。一是開展了礦山及尾礦庫專項生態環境執法檢查。全區共出動執法人員3000余人次,檢查礦山開采企業1034家。依法處理了存在未批先建、未執行“三同時”制度、破壞生態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礦山企業221家,并對問題較為突出的6個盟市36個礦山企業進行了抽查。此次專項檢查,共關停企業84家,退出自然保保護區企業8家,35家煤礦企業進行了生態恢復工作,其余正在積極進行整改。二是開展了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檢查。全區共出動檢查人次1333次,檢查各類規模化畜禽養殖場227家,其中35家規模化養殖場已經辦理環評手續,有10家規模化養殖場已補辦環評手續,其余的責成盡快辦理;建有污染治理設施的65家,通過專項行動新建綜合利用或無害化處理設施53套;已開展排污登記的有57家,已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有3家,收繳排污費4.9萬元。通過專項檢查,基本摸清了自治區境內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執行環保法律法規情況及污染物排放情況,取得了階段性成果。三是經過積極爭取,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族自治旗被環保部列入全國生態環境監察試點單位。
(四)加大資金爭取和投入力度,環境監察能力建設得到進一步提升
截至20*年底,全區環境監察機構共有119個,在編人員達到1474人,辦公面積1.36萬平方米,環境監察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得到進一步提升。一是標準化建設水平穩步提高。20*年共申請到國家資金3733.6萬元,自治區自籌資金1158.15萬元,新配備了51輛環境執法車,新增環境監察執法設備220臺(套)。全區已有21個監察機構達到國家標準化建設要求。其中各盟市支隊達標率為35.7%,比去年提高21.5個百分點;旗縣區大隊達標率為17.4%,比去年提高7.7個百分點。二是加強環境監察人員培訓,不斷提高持證上崗水平。全區參訓人數累計達到732人,全區環境監察人員持證上崗率達到47%,比去年提高了18個百分點,并對全區環境監察人員執法證件進行年審,共審核監察證件1362個,辦理新證60個。
(五)排查治理環境風險隱患,應急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是全面整治環境風險隱患。全區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3218人次,共排查存在環境風險隱患重點行業的770家企業。經排查,共有80家企業存在環境風險隱患,其中26家存在重大環境風險隱患。對這些風險隱患企業一對一下達了《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12月初自治區政府分三個組進行了督促檢查,引起了各級政府對這項工作的高度重視,采取有效措施,力爭將環境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開展了礦山及尾礦庫專項執法檢查,依法處理221家礦山企業,確保了全區環境安全。二是三鹿嬰幼兒配方奶粉事件發生后,加強對乳制品生產企業和奶站的日常監管和排查,做好環境保護宣傳和防范工作。按環保部的要求,對烏梁素海“黃苔”突發事件的進行了環境應急調查工作。20*年我區僅烏梁素海的“黃苔”事件被列入一般突發環境事件中。三是受理各級督辦環境案件、群眾舉報案件387件,辦結377件,辦結率97.4%。其中“12369環保熱線”受理案件285件,辦結277件,辦結率97.2%;接到環保部督辦案件102件,結案100件,辦結率98%。
(六)加強重點污染源監控平臺建設,啟動數字化環境監察
20*年我區數字化環境監察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自治區與12個盟市在線監測網絡平臺全部投入運行,第一批已有202家重點企業安裝了在線監測設備,安裝數采設備337臺、視頻設備138臺,實現聯網企業126家,形成了“數據、視頻、工況”三位一體的現代監察模式,環境監管進入了數字化新時代。全區污染源在線監測網絡的建成大大提升了環保部門的日常環境監管能力,使環境保護部門能夠實現24小時對重點污染企業的監控。為進一步加大對環境違法企業的打擊力度,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環境權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七)以統一、協調、高效為原則,積極摸索規律,創新工作機制和體制
一是較合理的界定和調整了行政法規執法權限,實現環境規劃權、行政審批權、行政許可權與執法監督權的相對分離,進一步整合了環保部門各職能部門的現場執法監督權并由環境執法監督機構統一行使。二是逐步理順了環境執法監督層級權限,拓展了環境執法監督領域。自治區級監察機構事權兼顧宏觀與微觀,市級及以下機構行使具體執法監督權,將執法權力下放到地方,轉移執法重心,突出事前和事中執法監督,促進執法監督關口前移,從側重于工業污染源的執法監督向整個生態系統拓展,積極探索自然保護區、生態功能區保護等領域環境執法監督的途徑和方法。三是進一步加強了環境執法稽查工作,建立和完善了自治區環境執法監督網絡,加強了自治區、盟市、旗縣區三級環境監察機構上下互動,逐步建立起巡查、直查、稽查、后督察制度。四是健全與各相鄰省、自治區環境監察機構的協作機制,探索加強與相關部門聯動,形成執法合力的新路子,有效遏制了發生跨省界、跨轄區污染事件。20*年8月份,*監察總隊與寧夏環境監察總隊聯合執法,較好的解決了鄂托克前旗造紙廠涉嫌污染寧夏鹽池縣地下水問題。加強與其他相關執法部門、司法機關配合與協作,通過優勢互補,加強宣傳工作,執法效果明顯。五是積極引導企業守法自律,積極推動建立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鼓勵企業樹立預防污染、自主守法的理念。
(八)強化督查,促進環保決策措施落到實處
自治區新組建了東、西部環保督查中心,新增編制20人。各督查中心在重點環境案件督查督辦,突發環境事件指導,促進自治區環保局決策部署落實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自治區西部督查中心累計出動574人次,對西部“小三角”地區(烏海市三區、棋盤井、蒙西、烏斯太工業園區)、巴彥淖爾市、鄂爾多斯市、阿拉善盟共二十一個旗縣區進行調研,摸底了解情況,并專項督查了烏海市“區域限批”的企業。共檢查企業790余家次,發現有220家企業存在違法行為,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促進烏海市限批整改工作扎實推進。西部督查中心制作了以“違法排污觸目驚心,環境保護任重道遠”為主題的圖片展板,在烏達區、海南區組織召開環境警示教育座談會,對違法排污企業公開曝光,引起強烈反響。對轄區內2家掛牌督辦企業進行后督查,如對環保部掛牌督辦的伊泰公司納林廟二號井村民飲水問題及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問題,經四次現場督查,存在問題全部得到整改。
自治區東部督查中心對松花江、遼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項目進展和環境污染治理情況進行了督查,2次到項目現場進行督導,協助地方政府積極推進了規劃治理項目的落實。東部督查中心派出兩個督查組歷時兩個月,行程1萬多公里,對轄區內118家國控、區控工業企業進行了摸底性調查,建立了重點工業企業環保基本情況信息檔案。東部督查中心先后5次組織開展了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公路和礦山生態調查等工作。
回顧20*年,環境執法與應急工作成績斐然。這些成績的取得是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社會各界高度信任、充分支持的結果,更是我們全體監察干部勤于思考、勇于探索、敢于創新、甘于奉獻、善于攻堅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局黨組向全區1500名環境監察人員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認清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環境監察與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盡管20*年全區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但我區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中還存在許多不能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存在政令不暢通的現象。一些盟市貫徹執行環境監管工作力度存在層層減弱問題,執法不嚴、監督不力現象依然突出。有的盟市認識不到位,態度不堅決,措施不得力,工作有死角。部署的工作拖沓,不按時完成,有的敷衍了事。如部分盟市不能按時報送環保專項行動的有關報送材料,有遲報、漏報和未按統一格式撰寫階段性報告等問題。
二是環境應急管理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亟待加強。全區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起步較晚,不少地方重視不夠,沒有將其擺在應有的重要位置,內部缺乏有效的工作機制。一些盟市重事中應對,輕事前防范和事后處理,安全隱患排查不力,風險隱患源不夠全面,同時對企業應急工作指導監督不細不深,整改措施未能完全落實。個別盟市應急值守形同虛設,還有信息報送不及時,遲報現象比較突出。企業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責任不明確,應急處置物資未落實。部分企業整改任務受多方因素影響,環境風險隱患仍未消除。
三是環境監察能力建設需加快。我區地域遼闊,執法成本較高、難度較大。執法與應急管理能力總體呈“倒金字塔”結構,自治區高于盟市,盟市高于旗縣區,處于一線執法的縣級監管能力最薄弱。各旗縣雖然都成立了環保部門,但是硬件設施短缺、執法裝備水平較低。全區80%以上的環境監察人員未納入公務員序列。一些盟市對環境執法和應急管理人員進口把關不嚴,懂業務的進不來,不懂業務的擋不住,對工作產生不利影響。12369環保熱線開通率僅為64%,目前全區通過標準化驗收的環境監察機構21個,通過率17.8%,低于全國平均水平22個百分點。各級環境執法和應急管理機構普遍存在環境監察編制和人員不足,基礎設施、執法裝備水平不能適應當前執法工作的需要的問題,急需加快推進全區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
四是排污費征收不足額。2006年至2007年全區共核定排污費14.82億元,而實際收繳9.32億元,欠繳5.5億元,征收率為62.9%,盟市和旗縣的征收率更低,分別為61%和31%。20*年對盟市排污費稽查發現,有的盟市部分排污單位未申報,有的盟市排污費征收率偏低。部分盟市在排污收費上存在地方保護、企業拖欠、協議收費和人情收費的現象,在排污費使用管理等方面擠占、挪用等現象相當普遍。
五是新的形勢帶來了新的挑戰。當前擴內需、保增長、調結構已成為當前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主要任務,大規模集中投資建設壓力劇增,且在全區建設項目中,“兩高一資”的項目比重較大。我區GDP連續7年全國增速第一,產業結構以資源型和重化工為主,造成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增長較快。新建大型化工、冶金項目即將投產試車,潛在較多環境風險隱患。20*年,鄂爾多市、烏海市接連發生氯氣泄露事件,烏梁素海發生黃藻事件,環境事故進入高發期。一方面群眾對環境質量的期望越來越高,另一方面環境執法外部干擾多。這些給環境執法監管與應急管理工作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和新的挑戰。
我們必須正視和重視環境執法和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適應新形勢和新要求,加強各項工作,積極探索一條代價小、成效大、全方位防范、全過程監管、以加強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促進環保事業發展的新道路。
三、創新思路,全面做好2009年環境監察與應急管理工作
2009年是我區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沖刺的一年,也是關鍵的一年。在全國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會議上部署了10大類28項工作,今年的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任務十分繁重。2009年環境執法工作要以“嚴格執法、規范執法、廉潔執法”為主線,以促進污染減排為中心,加強環境執法體制創新和制度創新,加大環境監管與執法力度,進一步推進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建設,重點抓好日常環境監管、環保專項行動、排污費征收、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探索建立環境應急管理新體系,積極推進應急管理規范化,推行應急綜合管理,要重點抓好突發環境事件的妥善處置和積極防范、環境風險排查、建立專家庫等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組織開展環保專項行動
根據2009年全國環境執法與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的精神,今后幾年專項行動還將繼續開展。昨天上午環保部等國家8部門召開了2009年環保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議,部署了今年的工作。今年專項行動的重點是: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后督察;整治城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和污泥違法處置問題;查處“兩高一資”行業的環境違法行為;開展鋼鐵行業、涉砷行業專項檢查;督查松花江和黃河等重點流域整治情況;保障國家60周年大慶環境質量專項檢查;開展煤質檢測專項檢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自治區政府將于近期印發全區專項行動方案,我們要將專項行動作為執法工作的品牌,切實抓緊、抓實、抓出成效。各級環保部門要提前做好準備,及時向政府報告,協調成員單位,制定各自的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下午,要對我區環保專項行動方案進行討論,希望與會代表提出積極的意見建議。
(二)以減排為中心全面加強日常監管
主要污染物減排是當前全區環保工作的中心任務。自治區提出2009年力爭完成“十一五”化學需氧量減排目標,二氧化硫完成“十一五”目標的80%以上。今年共安排減排項目460個(其中結轉項目151個)。全區已建成或正在建設的減排工程以及“雙十二條”措施能否發揮應有的作用,減排成果能否鞏固,日常監督檢查尤為關鍵,這關系到污染物減排工作的成效,關系到全區環保工作的大局。
各級環保部門要樹立大局意識,圍繞減排中心工作,全面加強日常監管。
一要嚴防已關停的“兩高一資”企業死灰復燃,同時防止一些地方和企業借拉動經濟增長,擴大內需之機盲目建設高耗能、高污染項目,進行低水平重復建設。
二要加強重點減排工程建設的日常監管。加大對已建成的重點污染治理設施的監察頻次,確保正常運行。加大對元寶山電廠、豐鎮電廠、通遼電廠、達拉特電廠4家電廠的10臺未上脫硫的機組的督查力度和頻次,促使企業盡快建成脫硫工程,盡快形成污染治理(減排)能力。
三要加強對重點排污企業的日常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防止企業因利潤下滑而停運污染治理設施,保證已建成的環保設施正常運轉。加大對使用高硫煤電廠、擅自停運污染防治設施、超標排污、偷排偷放污染物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強行政處罰工作。
四要按照《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察系數核算辦法(試行)》(環發[2007]194號)和《*自治區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現場核查工作實施方案》(內環辦[20*]159號)文件要求,開展好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監察系數核定工作,要做到數據準確、信息及時。
五要加大對新開工建設項目的監察力度,規范對新開工項目的跟蹤檢查、備案工作,認真實行季報制度,各盟市每季度報送新開工項目情況,做好建設項目驗收檢查工作。嚴厲查處未批先建、越權審批、違規審批等突出問題,加大取證和行政處罰力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加強對全區規劃環評和“三同時”執行情況、“十一五”以來審批的建設項目的監察工作,對未經驗收擅自投運、“三同時”落實不到位的項目要一律停產,限期整改。
六要實行環境違法案件公示、通報制度,對典型案件掛牌督辦,開展好環境違法案件后督察。重點對影響15個中心城市空氣質量、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企業;對脫硫工程進展緩慢的企業;群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環境違法案件要實施掛牌督辦和限期治理,并落實相關措施。
七要開展回頭看活動,鞏固晉陜蒙寧“黑三角”*區域環境整治的成果。
(三)繼續推進生態環境執法工作
一是加強對礦山開采企業的生態環境執法工作。自治區總隊已于2月份下發檢查方案,明確了十條查處意見,各地要結合實際,確保落到實處,防止礦山開發建設造成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重點對限期整改的111家企業進行督察,對未按環保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整改的企業進行查處。
二是加強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工作。按照環境保護部《關于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環辦[20*]41號)的精神,2009年為專項執法檢查的督促整改階段。各盟市環保局要對違反有關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養殖場進行督促整改,及時填報整改情況匯總表,于11月底向自治區環保局上報專項執法檢查總結報告。自治區環保局擇時對呼市、包頭市、鄂爾多斯市、通遼市、赤峰市、呼倫貝爾市等重點地區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三是對自治區境內的國道和省道的建設項目進行環境監察,主要檢查公路、鐵路建設項目是否依法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和“三同時”制度,施工期是否按照環評要求施工。
四是對自然保護區內違法違規建設項目進行專項執法檢查,清除違法違規項目。生態環境監察工作試點力爭有成果、有創新、有特點。力爭新申報試點順利通過環保部驗收。
(四)切實做好排污收費征收和排污申報工作
加大自治區本級排污費的征收力度,依法、全面、足額征收排污費,抓好抓實全區排污費征收與稽查工作,建立并完善重點污染源數據庫。2009年全區力爭征收排污費6.68億元,自治區本級完成2億元。進一步促進排污費征收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
一是要進一步規范各盟市排污申報核定工作,提高業務人員填報報表的水平,確保排污申報工作的及時性、全面性和排污申報核定數據的準確性。要對各盟市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核查,對核定數額明顯低于實際排污費數額的,各盟市要限期重新核定。對盟市征費困難且排污量較大的企業,限期追繳未果的,總隊將依法直接核定和征繳該企業排污費。
二是加大排污費征收和排污費征收稽查力度。按照《排污費征收工作稽查辦法》的要求,今年自治區、各盟市要對上年度排污費征收情況進行稽查,規范各級環境監察機構排污費征收程序,對未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核定和征收排污費的環保部門,上一級環保部門按照排污費稽查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拒繳排污費的企業移送法院強制執行;對緩繳排污費的實行限期催繳;對不足額收繳排污費且限期未整改的由上級環境監察機構直接收繳。各級環保部門要對排污費核定、征收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進行整改,做到應征盡征;杜絕人情收費和協商收費。
三是要摸清區內國控重點企業底數,及時上報國控重點源數據庫。及時更新自治區內國控重點企業名單。建立重點源數據庫,各盟市要開展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專項申報工作,將企業的廠區照片上傳至專項申報網站并精確定位經緯度。
(五)全面提高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環境應急管理是綜合環境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障國家環境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線。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將是我國“十二五”時期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內容,為此環保部成立了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自治區應急事務性工作目前暫由監察總隊承辦。今年我區環境應急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加強應急能力建設,開展應急演練。各級環保部門要設立環境應急機構,推進“一案三制”(預案,法制、體制、機制)建設。要指定專人負責,設定專職的環境應急人員做好環境應急工作,創造必要的辦公條件,配備必備的防護設施,制定可操作性的部門應急預案。同時,針對本地區可能出現的環境突發事件,有計劃地開展環境應急演練,盡快熟悉應急裝備儀器和設備,增強應急反應能力,搞好環境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任務。
2、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按照自治區環保局《關于建立環境應急專家庫的通知》要求,各盟市將本地區各家化工企業的總工程師或技術員納入環境應急專家隊伍中。目前,我區環境應急專家庫正籌建,急需補充具有實踐經驗的工業企業專家。對前一段時間各地漏報環境應急專家的化工類企業,各盟市必須逐家要求盡快報送。下一步將對環境風險隱患進行風險源分級評估,準確掌握環境風險源情況,實施分類動態管理。對存在風險隱患問題,提出明確治理意見,下達限期治理通知,對不按時完成治理任務的企業,提請地方人民政府停產整改。
3、深入開展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增強突發環境事件防范能力。通過全面調查,準確掌握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生產、儲存及風險防范措施和能力。以環境風險源調查為基礎,逐步建立全區各重點環境風險源數據庫,并實施巡查監控和動態管理。今年要繼續按照20*年*自治區環境保護局印發的《關于對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進行環境風險隱患排查治理的通知》和《關于加強尾礦庫環境隱患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進行深入全面排查,全面掌控轄區內各類風險源,對重點行業企業、重點敏感區域等,特別是對威脅飲用水源地環境安全、存在重大環境風險的隱患源,要立即通報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督促企業及時整改到位,該停產的要立即停產,該關閉的要盡快依法關閉。同時對發現問題,要作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將治理情況存入數據庫,建立專門檔案。另外,按照環保部要求,今年要繼續開展尾礦庫環境風險隱患排查,各地要按照環保部《關于加強尾礦庫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點排查飲用水源地、自然保護區、河道附近等環境敏感點的尾礦庫。各地要提前組織安排,8月底前向自治區環保局上報排查整改情況。
4、規范工作制度,明確職責任務。各級環保部門要保持高度敏感性和政治責任感,做好環境應急工作,要按五個“第一時間”(第一時間報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開展監測、第一時間向社會信息、第一時間組織開展調查)的要求應對和妥善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及時核清事實、查明情況,掌握第一手資料,為主動調查事故原因,迅速排查污染源擴散情況,查明、分清事故責任奠定基礎,力爭贏得防控主動權,避免出現被動局面。
5、認真執行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制度,按時報送突發環境事件季報表。根據環保部【20*】109號文件關于環境統計年報工作的要求,各盟市要在下一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前將上一季度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統計情況報送自治區環境監察總隊。
6、各地環境監察部門,要加大環境監察隊伍環境應急人員的培訓,加強業務素質教育,打造一支懂業務、能力強的應急隊伍,不斷提高應急管理水平。
(六)繼續完善環境執法管理體制
一是著力提高全區環境監察機構能力建設水平。抓好全區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2009年底自治區總隊力爭通過環境監察標準化建設一級達標驗收,各盟市支隊全部通過二級驗收,全區35%的旗縣區大隊通過三級驗收。加強環境監察業務培訓工作,全年培訓監察人員400人次,持證上崗率達到65%。
二是完善環境執法管理體制,創新執法機制。按照“依法規范、責權統一、有利管理”的原則,加強基層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執法效能,推動執法重心下移。充分利用好全區在線監測自動監控網絡平臺,逐步形成現代化、信息化的環境監管體系。不斷探索對跨區域、流域污染事件的防范、打擊、移交、督辦的有效機制。建立多部門聯合執法辦案機制,盡量避免各級監察機構多頭和重復檢查,減輕基層和企業的負擔。圍繞自治區環保局重點工作和交辦的任務,對各盟市開展好專項督查工作。
三是結合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把環境監察隊伍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繼續開展環境監察系統“五大建設”。
首先,加強業務素質教育。要按照公務員管理的要求,嚴把“進口”關。要健全執法人員培訓制度和持證上崗制度。按照環保部培訓計劃,我們要組織全區環境監察人員積極參加業務培訓。
同時,自治區本級舉辦4期培訓班,有針對性的培訓業務,推動地區之間執法經驗交流。其次,加強恪守職業道德教育。
第三,加強廉潔執法教育,嚴格執行環境監察“五項承諾”和“六不準”制度。最后,堅持主動服務與加強監管相結合的原則,開展環境監察支隊長與企業領導面對面活動,為執法對象提供守法咨詢和服務。
(八)關于環保督查工作
一是借鑒北京奧運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的成功經驗,由西部督查中心牽頭,組織在烏海、烏斯太、棋盤井和蒙西小三角地區開展區域空氣污染聯防聯控試點。制定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組織編制區域污染防治規劃、源解析技術報告,通過建立組織機構、信息溝通、協調協作、監督考核、責任追究等制度,按照方案確定的近期及遠期目標分步分段實施,實現區域空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確保區域污染聯防聯控見到成效。
二是全面督查轄區盟市貫徹落實自治區“雙十二條”措施情況,按照減排核查工作的具體要求,全力做好每季一次的減排核查工作。第一,重點加強對轄區各項主要污染物減排工程建設進展情況、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及在線監測設備運行情況、城鎮污水處理廠運營情況、電廠脫硫設施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污水處理廠的收集率、運行率、達標排放率和綜合排放率;督促加快非電企業脫硫設施建設進度,提高穩定脫硫效率。建立完善的減排督查臺帳,確保減排核查真實準確。第二,對國家和自治區審批的建設項目執行環評和“三同時”落實情況進行日常性督查;對群眾反映強烈、嚴重違法的項目及盟市審批的項目有針對性地進行抽查,特別對未批先建、批大建小、批小建大或隨意改變環評批復要求、降低環評等級、長期以試生產名義未經驗收違法生產、“三同時”落實不到位等違法行為將及時報告自治區環保局處理。第三,對淘汰落后產能及工藝的關停取締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督促地方政府制定詳細的關停時間表,嚴格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的產業政策,特別是對限額以下的焦化、煉鐵、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自備電廠、小火電機組等高耗能、高污染企業。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該關的必須關,該停的必須停。
關鍵詞: 基層 ;企業文化; 創新; 建設
一、什么是企業文化
企業文化是指企業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踐中,逐步形成的為全體員工所認同、遵守、帶有本企業特色的價值觀念。經營準則、經營作風、企業精神、道德規范、發展目標的總和。企業文化是企業中形成的文化觀念、歷史傳統、共同價值觀念、道德規范、行為準則等企業的意識形態,企業領導者把文化改變人的功能應用于企業,以“文”化“人”,以解決現代企業管理中的問題,就有了企業文化。
二、基層企業文化建設情況
不論是“小企業看老板,中企業看制度,大企業看文化”,還是“三流企業做產品、二流企業做品牌、一流企業做文化”,總之企業文化是企業項目管理的重要支柱,是企業項目管理的“軟”環境,是項目進行過程中“氣”與“神”。對于建筑施工企業來說,項目文化被公認為是基礎性企業文化,只有企業文化融入工程項目,通過項目文化“落地生根”,才能直接實現既定的安全、質量、進度目標,創造出合格工程和精品工程。本文借鑒中鐵十二局集團太古高速公路項目部文化建設的經驗教訓,探索基層企業文化建設的新套路。
在企業文化建設中,太古項目積極貫徹“大統一,小自主、小創新”的原則,首先堅決貫徹中鐵十二局集團公司主體文化,他們堅持使用統一的企業標志、企業價值觀、企業精神和企業歌曲,打造“中國鐵建”品牌,秉持中國鐵建企業價值觀:誠信、創新永恒,精品、人品同在;企業管理方針:以人為本、誠信守法、和諧自然、建造精品;企業精神:不畏艱險、勇攀高峰、領先行業、創譽中外。統一員工服裝,規范標識標牌、旗幟、信箋、徽章、印刷品,提出了“鑄造百年精品工程,建設和諧西山隧道”的發展戰略目標口號等等,有力的避免了企業文化上各行其事的分散主義傾向。
在大統一的同時,他們注重結合項目實際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企業文化,努力形成既規范統一,又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管理體系。在主體文化中主要突出以下兩個方面:安全文化、人本文化。
1、安全文化。
西山隧道左線長13654米、右線長13570米,設計為兩座分離式雙向四車道,設計時速80公里,是國內罕見的高難度、高風險隧道,項目部施工的管區要穿越11條斷裂帶和5條高瓦斯聚集區,并伴有巖溶區、膨脹巖、采空區、大量涌水等不良地質災害。施工管段下設1號豎井347米,1號斜井763米。隧道進口順坡獨頭掘進達4500米, 1號斜井坡度為25°,屬全國少有的長大陡坡輔助導坑,施工協調十分繁雜,安全管控難度極大。針對風險高、難度大的特點,項目部以安全文化為突破口,打牢安全工作基礎。
(1)強化安全制度文化。
工程項目文化的制度層也叫制度文化,包括項目部組織機構和項目規章制度。項目部在上場初期就成立“平安工地”創建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和黨委書記任組長,項目安全總監和總工程師任副組長,安質部部長任安全副總監,每個工區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4名,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10名,同時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班組長及施工人員安全職責,形成項目部工區班組三級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項目部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并結合施工實際,建立各種安全制度和辦法共28項,從項目經理到各職能部室、工點、施工隊、班組和工人都建立了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了各級領導和各類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和任務,在管理上做到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同時制定了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技術交底制度、施工機具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施工組織、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與演練等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施工生產和日常工作中認真貫徹執行。
(2)積極培育安全文化。
項目部把開展各種活動作為安全管理的有效載體,使安全施工理念深入人心,安全管理不斷升級。針對施工特點,在施工一線制作張貼了多幅隧道安全宣傳畫和安全生產宣傳標語,編寫了安全生產三字經和七字歌,并分別與山西省交通運輸廳、山西團省委聯合開展了“平安工地”和“安全生產示范崗”的創建活動,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競賽考試,扎實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項目部還邀請山西省安監局領導、業主相關領導來隧道進行安全巡視,并召開座談會,悉心聽取合理化建議,進一步推動了安全生產工作。
①狠抓安全培訓。
開工伊始,項目部就把對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作為做好項目施工安全的基礎和重點來抓,定期組織職工學習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以及總公司、集團公司有關安全制度和隧道施工安全常識,尤其是隧道施工安全的重點和要求。項目部先后與山西省建設廳、山西省煤管局、古交市馬蘭煤礦等單位聯手,對爆破工、瓦斯檢測員、隧道掘進施工員以及絞車司機、信號工等關鍵崗位的特殊工種人員進行系統培訓,參加培訓人員70余人次。同時,項目部也自行組織各種集中培訓、講座十余次,先后對471名操作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進行了安全培訓。施工隊每新到一名工人,都必須由項目部專職安全人員及瓦斯專家對其進行崗前培訓教育,將本崗位的工作特性、操作要領、安全風險對其講解透徹;特種人員如電焊工、瓦檢工、爆破工、調度車司機、信號工等關鍵崗位人員,必須經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并取得安全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通過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方法,熟悉本工種施工工藝和操作流程,杜絕了因工作失誤而發生的安全事故。
②高科技保安全。
項目部推廣應用信息技術培育安全文化,采用和安裝了施工過程全程可視監控及人員信息芯片定位安全管理系統。全程可視監控系統可對施工各工序全過程進行全程不間斷監控,及時發現和制止施工工程中的各種違規操作,有效遏制各級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人員信息芯片定位安全管理系統內輸入了所有施工人員個人詳細信息,通過洞內信號收發器與安全帽上無線標識芯片的配合工作,能夠準確掌握施工作業面的施工人員的數量、到離崗時間、工種、位置等具體信息,甚至在作業面的活動軌跡,科學嚴控現場安全管理。
項目部嚴格按瓦斯隧道施工,洞口設值班房,嚴格檢查出入人員,確保無煙火進洞。隧道電氣設備全部采用防爆阻燃型。在實際施工中,采用KJ78N全自動瓦斯監控系統與專業人員實時監控相結合的瓦斯濃度監控方法,對施工面瓦斯濃度進行“雙監控”,確保瓦斯段隧道施工安全。
2、人本文化。
企業文化建設,必須堅持以人為本,服務員工。堅持以人為本,要以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為目標。人本文化建設到位,才能有效避免員工的忠誠度不夠、流動率過高、工作滿意度低,企業的凝聚力、向心力渙散,生產率和績效水平下降等諸多問題。 尤其在現今在知識經濟時代大背景下,人本文化必須包含滿足員工求知、求美、全面發展的需求,為其提供自我表現舞臺和發展個人才能、提升機會。
(1)創建學習型項目部,建設職工書屋。
項目緊緊圍繞集團公司“創建學習型班組、爭做知識型職工”活動,以全面提高職工隊伍素質為宗旨,積極發揮項目“職工書屋”的載體作用,在項目部營造了良好學習氛圍,項目部“職工書屋”使用面積66平方米,藏書2102冊,報刊17余種,電子音像制品100多種(張),并設專職人員管理,2010年12月被山西省總工會授予山西省職工書屋示范點榮譽稱號。
(2)鼓勵自學成才,提高技能。
項目注重員工綜合能力的培養,開辦職工夜校,根據形勢任務發展,適時更新學習內容,不斷豐富學習新知識、新技能,定期集中學習和日常自主學習相結合,靈活采取“輪流講學”、“座談交流”、“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形成互動共享學習氛圍;項目部還鼓勵廣大青年員工在太原科技大學等鄰近學校進行“專升本”、“本攻研”的學位深造活動,組織職工參加成人教育、自學考試、職稱考試、執業資格考試,邀請太原科技大學的老師前來授課指導,項目部統一報名、培訓、考試,至今已有十余名青年順利通過專升本考試,極大提高了個人文化水平及素質。項目部還不定期對職工進行業務培訓,推行“導師帶徒”,多次開展技能比武,提高職工業務水平和實踐操作能力。
(3)建立網絡平臺,開展多種活動。
項目部結合年輕人多,青年員工喜愛上網瀏覽獲取信息、交流感情這一特點,建立了項目部博客網站,開設了 “項目施工動態”、“項目照片”、“項目視頻”、“工程概況”、“媒體聚焦”等一系列欄目。建立項目部QQ群,使項目部員工增進感情,自由交流。利用節假日,先后開展了“太古杯”籃球賽、足球賽、乒乓球賽和撥河呼啦圈、跳繩比賽等,組織多場大型文藝晚會,利用投影儀每周為廣大員工放電影,組織開展星級員工評比、為大齡青年牽線搭橋等活動,不但豐富了職工的業余文化生活,而且提高了職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歸屬感。
三、對基層企業文化創新的思考
1、企業文化,必須先傳承后創新。企業價值觀是一種動態科學, 對固有企業文化進行傳承的同時,隨著客觀環境和企業內在因素的變化, 我們不能抱守傳統而一成不變,要揚棄不適應時展的,不斷學習國內外成功企業之企業文化建設的經驗,博采眾長,不斷從企業領導價值觀、員工主體價值觀、團隊價值觀和管理價值觀中提取精華,內外并舉,努力建設具有鮮明特色、健康完備的企業文化。
2、大力加強工程項目文化建設,促進企業文化在生產一線落地生根,扎實推進和諧企業建設,不斷增強企業凝聚力。 企業文化工作重心不斷下移,在基層進行“企業文化建設先進單位及個人”、 “項目文化示范點”、“黨建思想政治工作示范點”評選活動,將優秀的項目文化總結形成經驗推廣,開展企業文化主題活動。企業發展創新的主體是職工,要以人為本,重視員工對企業文化的創造,尊重人、關心人、發展人、鍛煉人,使企業文化深入企業實踐。
3、企業文化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勞永逸,是一個不斷創新的過程;企業文化將始終伴隨企業的擴展和國際化,伴隨企業的成長和發展壯大。中鐵十二局集團企業生產經營大步跨越,技術能力顯著提升,海外項目不斷增多,在市場的打拼中,積淀了被業內稱頌的優秀企業文化。形成了和諧、領先、實干、創新、誠信、競合、人本、勤廉文化等十項主體文化,被行業稱為“十二局現象”。 企業文化建設最重要的一個目的,就是要使企業文化真正落到實處,使企業戰略隨著企業文化的推進更好地實施。基層企業文化也要不斷創新,這樣才能強本固基、科學發展、轉型發展、穩健發展,把企業文化建設提升到一個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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