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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有科技型中小企業13余萬家,從業人員達1000多萬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數量在我國為數眾多的中小企業中大約只占到3.3%,但它們卻創造了我國80%的新產品和60%的發明專利,是我國建設創新型國家最為重要的有生力量之一。科技創新需要大量的資金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自身條件的限制,難以與現有的商業銀行貸款管理體系有效對接,再加上上市融資的門檻較高和風險投資體系的不完善,致使缺乏有效融資途徑成為了長期以來影響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主要障礙。目前,我國70%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主要依靠內源性融資渠道來解決自身的資金需求,我國每年產生的2萬余件科研成果中,真正能夠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僅占15%左右,而最終能夠形成規模化產業生產的僅占3%左右。資金不足、融資渠道不暢已經成為了我國制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首要因素,這一問題直接影響到了科技型中小企業將高新科技成果實現產業化的進程和效果,致使廣大科技型中小企業難以抓住機遇做大做強,以科技創新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的潛力難以得到充分的挖掘和發揮。
我國社會融資中直接融資比重過小
目前,我國全社會融資總額中間接融資與直接融資的比例大致為10:2,直接融資在我國社會融資中所占的比重明顯過小。由于不論是發行股票融資還是發行債券融資,大型企業在渠道上均占有明顯優勢,導致我國每年中小企業僅有1.3%的融資額來自于直接融資途徑,而科技型中小企業由于自身的融資需求特點,使得其與以資本市場和風險投資為代表的直接融資途徑具有天然的親和性,我國眾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希望通過直接融資方式解決企業長期發展資金需求的迫切愿望與我國直接融資渠道融資能力不足之間形成了強烈的反差,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并予以深入分析。
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創造良好的直接融資渠道
1.資本市場
科技型中小企業所研發的技術和產品專業化程度較高,具有一定的超前性,評判因素復雜,影響研發成功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致使以銀行為代表的傳統金融機構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間接融資的規模遠遠不能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鑒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自身的融資需求的特征,世界上的發達國家和地區大多在資本市場的建設中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設立有專門化的融資板塊,以便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金融支持,比較典型的有美國的納斯達克市場、英國的AIM市場等。這些專業化的資本市場融資渠道的設立,開拓了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選擇范圍,為其融資提供了諸多便利,充分體現了一國政府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促進本國經濟健康發展的積極作用的高度重視和較大的政策支持力度。
2.風險投資
在政府的政策支持之外,風險投資成為了科技型中小企業重要的專門化的直接融資渠道。風險投資屬于一種典型的權益資本,其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根本目的并不是為了獲得企業的股權,而是通過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資金,并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使得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成熟并取得良好的經營業績、獲取豐厚的企業盈利之后,適時的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一定的途徑在特定的資本市場上市,進而賣出股權以回收其所投入的風險資本,并實現資本的增值,從而開始新一輪風險投資的良性循環。正是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所具有的高成長性和高回報預期,使得其對風險投資產生了必然的內在的吸引力,成為了風險資本主要的投資對象。
3.場外市場
關鍵詞:場外交易市場;中小企業;股權托管;直接融資
Abstract:Taking Zibo Qilu Equity Trust Trading Center which is the only OTC in Shandong province as example,and considering the OTC as an important capital market part,we analyze how to develop OTC and build multi-level capital market,to solve SMEs financing problems. We find that OTC expand the financing ways,solve the information asymmetry between capital lender and borrowers,and lower the trade cost. Stock pledge loan links direct financing and indirect financing. OTC can promote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OTC,SMEs,stock trust,direct financing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2265(2012)06-0033-04
一、場外交易市場文獻綜述
場外交易市場(over the counter markets,OTC),又稱柜臺市場、店頭市場,是指在證券交易所以外的、由證券買賣雙方協商議價成交的證券交易市場的總稱,其組織方式采取做市商制。場外交易市場與證券交易所共同組成證券流通市場。
從國外看,以美國為代表的成熟市場經濟國家,場外交易市場已經有三四百年的歷史,且現在依然在不斷發展、創新,對美國資本市場的完善和經濟的發展起了重要作用。美國場外交易市場按層次高低分為全國證券交易商協會自動報價系統(NASDAQ)、場外交易市場公告板(OTCBB)、粉紅單市場(pink sheets)以及第三市場、第四市場等(李淑龍、蔣虹,2004)。在理論上,目前國外對場外交易市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對NASDAQ市場的研究上,對于理論基礎的探索相對較少。藍瑟(Darrell Nicolae Lasse,2004)從影響價差的角度,研究了在OTC市場中金融中介和資產價格是如何被相應的搜尋成本和議價的非流動性影響的。YiumanTse、達沃斯(Erik Devos,2004)從交易成本、投資者認可和市場反應的角度,分析了原來在美國證交所(Amex)上市的股票轉到NASDAQ后投資者類型、基差等方面的變化趨勢。福德雷爾(J.Peter Ferderer,2006)從OTC市場產生的歷史條件入手,分析了場外交易市場在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價格透明度、減少經紀人之間條塊分割方面的優勢。
從國內看,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我國就已建立了由NET和STAQ兩家全國性、多家區域易組成的場外交易市場。1997年,東南亞金融危機開始爆發。為避免金融市場內外危機風險的沖擊,維護我國金融市場秩序,確保國民經濟平穩發展,我國政府于1998年開始全面清理整頓場外交易市場。場外交易市場的清理留下了許多難以解決的問題(張鵬、楊瑤,2011)。如原淄博報價系統關停后,造成投資者所持企業股份既無法獲得分紅,又難以進行轉讓,損失較大。但隨著市場經濟的持續發展,中小企業融資的問題促使各地政府開始主導重建場外交易市場,意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近幾年來,國務院先后批準了北京、天津、重慶等地探索場外交易市場。在理論上,國內關于OTC市場的探討已經逐漸成熟。周茂清(2005)通過探討場外交易市場的運行機制,認為場外交易市場有其自身存在的客觀經濟基礎,同時也存在一定的問題。李金鳳、王軼楠、雷禹(2010)通過介紹美國OTC市場先進的運作經驗,從多層次資本框架的角度研究OTC市場在完善資本市場功能和結構方面所起的關鍵作用,提出應有選擇地借鑒適合我國國情的經驗,積極引入做市商制度,改變組織形式,并不斷完善OTC市場的監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晉入勤(2010)認為股票場外交易市場制度應當遵循法律定位的差異化、上柜企業的平民化、投資者的機構化、交易方式的創新化和監管制度的高效化這五項原則。周剛、李學峰(2011)通過面板數據模型對臺灣OTC市場發展對經濟增長的影響進行研究,實證結果對大陸發展OTC市場有重要的借鑒意義。王雪梅(2010)認為OTC市場除了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外,也為風險投資提供退出通道,在促進風險投資發展的同時,帶動了高科技的發展和產業結構的升級;OTC市場的發展也使上市公司的退出機制趨于完善,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淄博市齊魯股權托管中心案例分析
(一)淄博場外交易市場發展背景
【關鍵詞】臺州 中小民營企業 直接融資
一、當前臺州中小民營企業融資現狀
近年來,臺州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采取各種措施加大對中小民營企業的放貸力度,臺州市商業銀行、浙江泰隆商業銀行和浙江民泰商業銀行等幾家股份制民營銀行更是定位于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服務,從而在較大程度上緩解了臺州中小民營企業的融資難題。甚至有觀點認為,臺州中小企業的融資難題已基本解決,其最主要的經驗就是大力發展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中小銀行,實現了金融業的有序競爭。然而,近期隨著宏觀經濟從緊政策的實施,銀行的放貸額度不斷收緊。臺州市發改委的一項專題調研中,60%的企業認為當前向銀行、信用社借款的難度有所增大,而在調查的中小企業中,這一比例更是達到了75% 。在這種情況下,中小民營企業除了繼續進行以銀行貸款為主的間接融資外,另一方面,也急需更多地把目光轉向各種形式的直接融資。這就對臺州市當前存在的直接融資渠道狹窄,形式單一、過程欠規范等諸多問題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二、臺州中小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選擇
1、股市融資。截至2007年6月底,臺州共有上市公司11家,累計募集資金約40億元。同時臺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企業上市工作,并計劃到2010年新增上市公司20家。然而,其中已上市的如錢江摩托、海正藥業、騰達建設、華海藥業等都屬于大型企業,另外如偉星、中捷、蘇泊爾等7家企業雖然在中小企業板上市,但其企業規模也都遠非普通的民營中小企業可比。可以想見,近幾年內即將籌劃上市的也大多具備較為雄厚的資金實力。對于臺州更多的資產為幾百萬至幾千萬元,從業人員不超過1000人的民營中小企業而言,短時期內還遠遠達不到在主板,甚至是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的條件。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考慮發展小股市,即區域性證券市場。在臺州路橋、黃巖、溫嶺、玉環等地,民營企業很發達。如果允許在臺州設立一個小股市,挑選一些效益好、市場穩定、老板口碑也很不錯的優質中小企業在本地上市,主要由本地老百姓投資,這樣對企業來講,就能部分地解決資金短缺的問題。而對廣大老百姓而言,由于大家對本地企業知根知底,甚至根本不用看財務報表,只要每天到企業走一趟,看看產品賣得怎么樣就能決定是否入股,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投資風險。此外,也可以考慮通過產權交易來達到融資目的。椒江、路橋等地已設有產權交易所,也已開通臺州產權交易網,本地中小企業可在此交易股權、資產等。
2、債券融資。根據《公司法》的規定,由于年銷售收入和資產規模的限制,中小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的幾乎是不可能的。然而,2007年年末,深圳20家企業捆綁發行的企業債券,以及中關村4家企業聯合發行的“07中關村債”分別成功推向市場。這種集合債券的發行給中小企業的債券融資開了一條新路。浙江當前已經在籌劃中小企業集合發債,臺州的一些優質中小企業也完全可以捆綁起來,爭取地方政府及各擔保機構的大力支持,通過集合發債達到融資目的。另外,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牽頭推動的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業務已于日前正式啟動,參與試點的中小企業共約40家,平均每家發行規模為7000-8000萬元。這無疑又是中小企業債券融資的一種新的嘗試,也給臺州中小企業提供了一條新的融資途徑。
3、風險投資。風險投資是把資金投向蘊藏著失敗危險的高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領域,旨在促使新技術成果盡快商品化,以取得高資本收益的一種投資行為。風險資本追求的是高回報,它以高風險為代價,這一點和中小企業的高風險性正好吻合。近年來,中國的風險投資業發展迅速,很多風險投資公司不斷把目標瞄準極具發展潛力的一些中小企業,如浙江溫州、寧波、臺州等地的中小緊固件企業就倍受青睞。當前,臺州本地已有臺州鼎豐投資有限公司、臺州市金杰投資有限公司等一些風險投資公司,但其資金規模受到一定限制。因此,還需進一步發展壯大風險投資市場,除了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成立各種商業性的風險投資基金和中小企業投資公司外,還應嘗試取得政府支持,建立政策性的風險投資基金和政策性的中小企業投資公司,促進風險投資市場的規模化發展。
4、小額貸款公司。2008年5月8日,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出臺了《關于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此后,浙江省被作為首個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省份,并于7月25日出臺《浙江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登記管理暫行辦法》。《暫行辦法》規定,試點期間,原則上在縣(市、區)設立1家小額貸款公司;列入省級綜合配套改革試點的杭州、溫州、嘉興、臺州可增加5家試點名額,義烏市可增加1個試點名額。當前,民間資本充裕的臺州已經開始行動起來,臺州市黃巖區聯合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三門縣三變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等正在籌劃成立。這無疑給臺州中小企業帶來了一個好的機會,當他們在各商業銀行難以及時獲得貸款,而高達4至6分利的民間借貸成本又過高時,小額貸款公司通常為18%-20%的利率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這一融資難題。
5、產業集群融資。產業集群是指生產同一類產品的主機廠、配套廠以及與此相關的一些服務企業,高密度地集中在一個不太大的區域內而形成的一個產業群。這種產業集群方式對經濟的發展有突出貢獻,浙江大概有60%的工業產出是以這種方式產出的,而臺州就更為明顯。作為浙江制造業的重要基地,在臺州整個區域已形成了汽摩及配件、醫藥化工、模具塑料、家用電器、服裝機械等獨具特色的九大產業集群。產業集群有利于商業信用的發展,比如業主之間以“賒賬”或延緩支付的方式來計付加工費等。此外,產業集群有助于企業進入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也便于中小企業獲得政府的金融支持。實際上,由于產業集群中不同企業及其上游產品供應商、下游產品分銷商和最終用戶形成了一條聯系緊密的產業“價值鏈”,這樣,某一環節的融資效應還會在整個“價值鏈”得以放大,從而產生了積極的乘數效應。然而,在經濟緊縮時期,個別企業的資金周轉不暢也極有可能引發大范圍的經營風險,這是值得企業高度關注的。
三、相關配套措施
1、從法律制度上提供保障。我國目前的法律法規還不能完全適應有差別、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需要,尤其是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立法十分欠缺。為進一步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急需修訂和完善《公司法》、《證券法》、《企業債券管理條理》等法律法規中的相關條款,并考慮制定《風險投資法》等,從而形成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系列法律法規,并對中小企業股權融資、債券融資、風險投資等各個環節做出具體規定,使其有法可依,以更好地適應中小企業融資需求。
2、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加強中小企業信用管理,有利于改善中小企業信用狀況,提升其整體素質和綜合競爭力,改善融資條件,促進其健康發展。首先,可以以人民銀行已經建立的企業信貸登記咨詢系統為主,在條件成熟時成立和發展商業化征信公司并以其與行業協會信息咨詢為輔,逐步形成較為完善的中小企業資信調查體系;其次,由于中小企業的特殊性,應該建立一套適合其特點并符合國際慣例的信用評級及確定企業信用類別的方法,形成科學、統一的信用評估指標體系,從而為中小企業提供一個客觀公正的信用評估條件。
3、促進擔保行業發展壯大。擔保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一個有效手段。臺州當前有各類擔保公司40余家,以臺州市擔保投資有限公司為龍頭,累計為中小企業擔保貸款超過50億元,較為有效地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但是困難和矛盾依然存在,當前臺州大部分擔保公司的資金規模偏小,不能充分承擔起為企業提供擔保的重任,急需政府的注資及政策性支持。此外,還應考慮建立由地市、省、國家三級機構分層次組成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尤其在采用“統一冠名、分別負債、統一擔保、集合發行”模式操作的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的發行上更需如此,分散的擔保風險、連帶的擔保責任有助于這種創新的債券融資的順利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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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預計未來一年內還會有2~3次加息
貨幣政策是指央行為實現既定的經濟目標,運用各種工具調節貨幣供給和利率,進而影響宏觀經濟的方針和措施的總和。貨幣從緊政策,則是適當收縮貨幣供給,從而使總需求的規模得以控制,是基于中國經濟過熱和通貨膨脹的風險考量而出臺的,貨幣從緊可有效遏止投資及消費需求過度,緩解流動性過剩,合理引導社會通貨膨脹預期,通過降低貨幣流通速度來緩解通脹水平的進一步上升。實施貨幣從緊政策,主要運用的手段有:存款準備金率、利率、匯率、公開市場操作、窗口指導等五大工具。從緊政策是對當前貨幣政策具體操作趨向的一種肯定,也明確了下一階段貨幣政策調整的方向。2008年實施從緊的貨幣政策,會進一步運用結構性調控手段,如不對稱加息、發行定向央票和進行窗口指導等。同時,抓住貿易順差減速的良機,繼續采用特別國債這一非常規手段,大力收縮經濟中的流動性過剩。
2008年利率上調的幅度及頻率仍然將視CPI漲幅而定,貨幣政策工具仍有操作空間。比如利率, 我國目前的利率水平相對較低,物價水平相對較高,一些短期存款的實際利率仍為負利率,從這個意義上說,經濟中存在著加息的壓力,仍有上調空間,預計未來一年內還會有2~3次加息。存款準備金率目前已達到17.5%的歷史新高,盡管仍可上調,但上調空間已不大。
當前貨幣政策總的方向是從緊的,但在不同的區間和時期,應根據具體的情況,應有不同的力度和因應。次貸危機使美國及全球經濟面臨一定的衰退壓力,今年我國部分地區又發生了雨雪冰凍及地震等災情。我們必須根據具體情況的變化來相機抉擇、及時調整對策和政策。貨幣政策10年來首次從緊后,樓市出現拐點,股市呈現震蕩。進入2008年,國內外經濟環境卻出現了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受美國次貸危機和罕見災難的多重沖擊,中國經濟增速可能由此放緩,通脹壓力卻極可能再攀新高。盡管有政策轉向的市場要求,但是相機抉擇的貨幣政策并不會一蹴而就,如果由緊轉松,宏觀調控將進入“靈活從緊”的新階段。2008年,在工業化、城市化、國際化以及產業和消費結構升級等因素的共同推動下,我國國民經濟仍有望保持較快增長。隨著國際經濟運行不確定性增大和國內宏觀調控政策效應逐步顯現,經濟增長可能高位趨穩并適度放緩。
中國的中小企業已感受到資金緊缺的陣痛,全國有20%的紡織企業出現虧損;其中,僅廣東就已有3萬家大小工廠倒閉。除了受美國次貸危機和人民幣升值影響出口外,重要的因素還來自從緊的貨幣政策。
B中小企業所受到的資金壓力比大中型企業更大
為了防止經濟過熱和抑制通脹的加劇,央行決定采取從緊的貨幣政策,這就意味著銀行的信貸規模將有所壓縮。在這種宏觀背景下,從緊的貨幣政策短期內會影響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融資,相比較而言,中小企業所受到的資金壓力比大中型企業更大。
我們首先來看看中小企業融資的宏觀經濟背景:國民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人民幣對外有升值,對內有貶值;加入WTO與金融全面開放;國際資本流動加快。其次,看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中觀金融環境:中國金融體系殘缺、金融體制缺位;中國金融產品稀缺、金融通道不暢;中國信用體系缺失、信用機制失靈。再次,中小企業融資的微觀運行基礎也不樂觀:中小企業極度缺乏融資通道與路徑;中小企業融資亟待路徑優化與模式創新;中小企業融資亟待構建國際化、標準化的信用體系。
中小企業融資創新的組合模式與路徑優化:目前,52萬億金融資產,銀行占了47萬億,形成一行獨大的格局,銀行成為最主要的融資方式;信托作為補充,更為靈活方便。要加快直接融資市場建設,建立以信托市場與資本市場為主導,逐步與間接融資市場并駕齊驅的多元化、資本化、國際化的金融體系。
在我看來,信托+銀行+海內外資本市場+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當前中小企業融資的主流組合模式。中小企業最終都要進入資本市場以實現發展,銀行貸款+信托+PE+上市的組合模式將有助于中小企業的利益最大化。外資金融機構、外資基金是中小企業融資的另一條有效通道,而建立健全信用體系是中小企業實現融資的關鍵。
信托公司是唯一聯動貨幣市場、資本市場、產業市場的金融機構。在貨幣市場,信托公司可以跟金融機構之間進行金融往來、同業拆借;在資本市場,可以發起基金管理公司、證券公司,可以做投資銀行、并購重組業務。另外,它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優勢,就是信托資金可以直接投資,如果中小企業被信托公司看上,那信托公司可用信托資金對其進行股權投資。信托公司正是因為這種優勢,有利于資源整合,能發揮其他金融機構所不能發揮的重要作用。
美國信托專家斯科特指出:信托業的應用范圍可以與人類的想象力相媲美!信托制度在現代社會之所以備受人們的青睞,正如英國法學家梅特蘭所說:“如果有人要問英國人在法學領域取得的最偉大、最獨特的成就是什么,那就是歷經數百年發展起來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也沒有比這更好的答案了。這不是因為信托體現了基本的道德原則,而是因為它的靈活性,它是一種具有極大彈性和普遍性的制度。”信托其獨特的外部管理方式即委托人委托其他人而不是親自對自己的財產進行管理的優勢,為無法親自管理事務的人提供了絕好的契機:通過設定信托,委托人便能從理財之累中脫身出來。“信托+銀行+海內外資本市場+PE(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這種主流組合模式將會在中國得到進一步深化。同時,中小企業融資及信用體系建設也將會獲得一個廣闊的發展空間。
C上市是中小企業
最方便、直接的融資渠道
中國將要推出的創業板,上市門檻較低,有助于有潛力的中小企業獲得融資機會,這也是中國優化產業結構、深化經濟改革的重要手段。目前通過中小板上市的企業數量有限,創業板的推出,中小企業就獲得了最方便、直接的融資渠道。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也將獲得更多的選擇權,中小企業尋找風投難的現狀將會大幅地改善。創業板推出后,更多傳統行業中具有高成長性的中小企業將會被發掘出來。傳統行業并不意味著落后,并不意味著沒有巨大的利潤空間,傳統行業也會隨著科技的發展而產生經營模式的轉變,能夠捕捉到先機的傳統企業將引導行業內的重新洗牌。在這方面,傳統行業中的中小企業往往更敏感、更靈活,也往往能夠捕捉到這樣的先機。現在的中小企業往往缺乏宏觀的思維、國際化的眼光。政府應該盡快出臺相關政策和配套法規,并著力構造良好的資本市場環境。
我們看到,有越來越多的中小企業選擇到海外上市,那中小企業如何才能取得上市的成功呢?在我看來,中小企業選擇到海外上市是多元化、資本化、國際化發展潮流的必然結果。中小企業要取得上市成功,必須具備相應的上市準入條件。國際資本市場上市的門檻各不相同,要因勢利導,因地制宜。有不少中小企業想在海外上市,卻遇到了不法中介機構,花了錢卻難以上市,所以,在選擇中介機構時要注意中介機構是否具有合格的資質、成功的經驗、優秀的團隊、雄厚的實力、廣泛的資源。
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國際經驗;借鑒
中圖分類號:F830.5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3544(2012)02-0013-04
中小企業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主要力量之一,據國家經貿委最新統計,我國中小企業總產值和利稅分別占全國的60%和40%, 就業人口占全國的75%, 為我國經濟增長和緩解就業壓力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這些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和不斷變化的國內外經濟環境中, 面臨著諸多問題, 而資金不足、 融資困難是我國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遇到的最大問題。
一、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國際經驗
1. 完善中小企業融資的相關法律法規。 為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二戰后,美國、日本、德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相繼制訂并頒布了以保護和支持中小企業為目的的法規, 成為運用法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典范。以日本為例,日本政府在總結多年來保護中小企業的政策經驗的基礎上,于1963年頒布了《中小企業基本法》,作為日本中小企業法律體系的核心,成為其他相關政策法規制訂的依據,被譽為“中小企業憲法”。另外,日本政府于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業指導法》和《中小企業現代化促進法》以指導和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1977年實行《防止中小企業倒閉破產法》來保護中小企業,此后又推出《中小企業金融公庫法》等多部法規。由此,日本成為目前世界上中小企業法律法規最完善的國家之一。
2. 對中小企業實行傾斜的稅收優惠政策。 為減少中小企業負擔、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許多國家制定了各種中小企業免稅或稅收優惠政策。例如,1999年英國降低了對中小企業的公司所得稅, 稅率由30%降至20%,降幅高達33.3%。緊接著,英國政府又于2000年提高了中小企業納稅起征點,起征點由原來的4萬英鎊提至5萬英鎊,提高幅度達25%,同時又下調公司所得稅稅率至10%, 使中小企業的稅負大大減少。 德國針對年利潤低于200萬馬克的中小企業減少稅收, 僅有大企業的一半。 美國尤其重視通過稅收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 克林頓政府針對企業的R&D投資實行永久性稅額減免。日本政府以資本金數額為依據,規定對具有法人地位且資本金在1億日元以下的中小企業, 按照其總收入高低分兩個層次來征稅,對總收入在800萬日元以下的按優惠稅率28%征收,超過800萬日元的則按常規的法人稅率37.5%征收。 而對中小商業企業均可享受27%的優惠稅率。
3. 構建中小企業行政管理體系。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中小企業行政管理體系, 是許多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有效措施。 在日本, 中小企業管理機構網絡不僅遍及全國, 而且具有官方與民間相結合的特點。1948年日本政府首先在通產省內建立了中小企業廳,作為最高的中小企業行政管理機構,下設有中小企業審議會、社會團體與企業聯合會等派生機構。同時,通產省還在各地的通商產業局設立中小企業科,各都、道、府、縣地方政府則都設立了中小企業局。 這些行政管理機構以中小企業廳為中心,主要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干預和調節中小企業發展,為其提供保障和支持。
4. 建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通過國家出資建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很多國家滿足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的重要方式。 日本政府出資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融資機構,如“國民金融公庫”、“中小企業金融公庫”等,專門面向中小企業發放期限長、利率低的優惠貸款,其利率比同期銀行利率要低2%~3%。 美國政府的中小企業署在聯邦和各州政府的支持下為中小企業提供包括貸款在內的多種金融服務。法國、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的中小企業銀行,德國的合作銀行、儲蓄銀行,意大利的手工業金融公庫都是專門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5. 建立中小企業擔保體系。 針對中小企業自有資產少、經營風險大、信用薄弱的弱點,許多國家設立了專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的機構, 幫助中小企業獲取擔保貸款。 日本由政府直接出資成立信用擔保協會,擔保協會幫助中小企業獲取商業銀行貸款后,保險公庫可為擔保協會所擔保的貸款提供再擔保,當中小企業發生貸款違約, 擔保協會可以從信用保險公庫獲得70%~80%的賠償金,代中小企業償還銀行。 這極大增強了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的能力。美國則通過中小企業署牽頭,在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同時,配合以信用擔保計劃,并建立了遍及全國的信用擔保體系。
6. 建立并擴大中小企業創業投資的平臺。 一些發達國家還通過資本市場來搭建適合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平臺,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支持。美國政府設立了“中小企業創業研究基金”,規定國家科學基金與國家研究發展經費的10%要用于支援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最早在美國出現的天使投資,是由自由投資者和非正式風險投資機構對原創項目或小型初創企業進行的一次性的前期投資, 成為美國大量高科技企業創業創新的主要資金支持者。 紐約的NASDAQ是世界上最發達的創業板市場, 為眾多無法進入證券交易所的處于創業期、 成長期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提供了上市融資的機會,孕育并促進了微軟、雅虎、思科、谷歌等高新技術企業的蓬勃生長。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1. 融資渠道狹窄,融資缺口較大。一方面,由于我國股權、債權融資門檻偏高,證券市場這一直接融資渠道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難以企及。 盡管我國也創建了創業板市場, 但是能上市的中小企業只是極少數。另一方面,作為中小企業主要融資渠道的間接融資中, 貸款難仍然是中小企業融資中面臨的主要問題。 據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對河北省500戶樣本中小企業的調查,其中412戶企業把銀行貸款作為融資的首選渠道, 但與銀行發生信貸業務的企業只有16%。
2. 信貸資金規模雖持續增長、但增速不穩。由表1可見,近年來我國銀行業對小企業貸款呈增長趨勢, 且增速高于銀行業貸款總額增速。 截至2011年末,銀行業小企業貸款余額為10.8萬億元,占企業貸款余額的19.6%。 但近年來受到從緊貨幣政策影響, 中小企業信貸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制約,增長速度由2009年的32.2%,下降為2011年的25.8%,下降6.4個百分點。
3. 信貸資金來源分布多元化, 大型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占比低于中小金融機構。從表2可見, 大型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貸款占企業貸款的比例為45.07%,與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是最低的。 造成這一現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1)長期以來, 大型商業銀行將基礎設施建設和大中型企業作為主要的貸款客戶, 對中小企業存在根深蒂因的偏見。近年來,雖然一些大型商業銀行相繼成立了專門服務于中小企業的部門,但放款規模有限。(2) 一些大型商業銀行在改制過程中根據服務于大中城市和大中型企業和收益最大化的原則, 進行了營業網點的裁減和撤并, 這不利于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
4. 對中小企業股東等自然人貸款比重提高。 由于中小企業信息識別比較困難,貸款風險較大,一些商業銀行開始將貸款對象由企業法人轉向該企業的主要股東,并以其家庭財產作抵押來貸款。由于作為法人的中小企業是不穩定的實體,財務報表可能虛假、資產可能流失或轉移,但股東的住宅等個人財產穩定,以個人為貸款對象,利于防范貸款風險。因此,一些銀行將貸款對象轉變為中小企業的主要股東。
5. 中小企業信貸活動中的兩極分化趨勢明顯。在中小企業中,那些產品有銷路、效益好、資信質量高的優質中小企業越來越成為各家金融機構爭奪的對象。各金融機構紛紛實行“黃金客戶”制度,建立綠色通道,加大對這些優質中小企業的授信額度,改善金融服務, 這部分企業的貸款需求比較容易得到滿足。貸款難主要是一般中小企業,最難的是那些發展前景差、效益低的小企業。
三、 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對策建議
1. 健全扶持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體系并提供優惠政策。2003年1月我國開始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 但由于缺乏保障該法實施的配套制度和措施,未能在實踐中發揮應有的作用。 我國應以現有法規為基礎, 盡快完善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 ,應涵蓋中小企業在創業和發展過程中的各個環節。 同時政府應在政策、制度上向中小企業傾斜,制定稅收優惠與減免、財政補貼、貸款利率優惠等政策措施,解決中小企業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短缺問題。
2.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管理服務體系。 一是應強化政府管理部門――中小企業局等機構的職能和作用。 二是應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 如知識產權評級機構、知識產權交易機構、市場調查和信息咨詢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包括市場調研、信息咨詢、人員培訓、技術成果轉讓、知識產權抵押等多方面服務。
3. 完善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制度。 由于中小企業資信較低,貸款風險較大,我國應加快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特別是縣域的信用擔保體系建設。應通過增加擔保機構、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加強監管、建立再擔保體系等措施,擴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的擔保范圍和擔保能力, 使中小企業的貸款風險水平降到金融機構能夠接受的程度。 擔保機構的建立可以探索多種方式,一是以政府為主,由財政注入資本或向社會發行專項債券等方式籌措資金來組建。這種方式的信用度最高,但容易給政府帶來沉重的財政負擔,適合于擔保體系的初建階段。二是由政府、金融機構和企業共同出資的方式來組建。這種方式的不僅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財政的負擔,而且信用度和適用性較高。三是由中小企業自發組建互助擔保機構。 這種擔保方式適合于在發展比較成熟的中小企業間采用。
4. 設立政策性金融機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鑒于中小企業的整體信用水平較低、 不良貸款率高的現狀,將為其提供信貸的壓力完全放在商業性金融機構上是不合理的。 目前應建立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政策性金融機構。同時,應通過稅收優惠、 財政補貼等方式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服務。
5. 商業銀行應更新觀念, 開拓中小企業信貸市場。隨著商業銀行之間市場競爭的加劇,僅靠開拓大企業客戶來擴大市場份額已比較困難。因此,商業銀行要想在未來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就需要及早重視培育、開拓中小企業的信貸市場。首先,商業銀行應加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培育, 消除對中小企業的歧視, 建立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用評級體系。其次,加強針對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通過知識產權質押、應收賬款轉讓、票據包買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第三,創新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模式。通過開展與風險投資公司、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合作的方式來發放中小企業貸款, 充分利用風險投資公司、 財務公司等機構的優勢, 降低銀行信貸風險。
6. 規范、引導民間金融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民間金融一直在中小企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但操作不規范, 債權債務人的合法權益缺乏保護, 高利貸、暴力討債、非法集資等現象比較嚴重,不僅風險高,且容易影響社會穩定。因此,急需加強對民間金融行為的規范和引導。 當前在溫州開始進行的金融綜合改革實驗, 正是規范民間金融的積極探索。 民間金融活躍的地區往往是中小企業、 民營企業聚集的地區,因此可通過建立民間參股的中小企業基金、 中小企業銀行等形式將金額龐大的民間閑置資金組織起來為中小企業提供資金支持。
7. 深化資本市場、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政府應加大促進資本市場發展的力度,繼續建設、不斷完善適合中小企業籌集資金的創業板市場, 為中小企業提供直接融資平臺; 應大力發展政策性中小企業基金,支持風險投資基金的發展,支持中小企業的創業與技術創新, 特別是對有發展潛力但風險較大的高新技術及新興產業領域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和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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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融資對策
一、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1、中小企業自身素質差
(1)企業財務制度不健全,信譽度低。中小企業在發展初期普遍存在經營管理水平較低、財務管理不健全、隨意性大、財務信息透明度差的狀況。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由于缺乏足夠的經財務審計部門承認的財務報表和連續良好的經營業績,許多中小企業難以按銀行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有的中小企業甚至多頭開戶,多頭貸款,重復抵押,制造虛假的交易合同、資產證明,在得到貸款后,再以不規范的資產評估、資本運作、破產、改制等手段逃避銀行債務,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諸如此類的種種惡意騙取貸款、逃避債務的行為,造成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資金扶持缺乏積極性。
(2)企業抵押資產不足,融資成本高。在我國,企業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必須提供抵押、質押等擔保。然而,由于大部分中小企業底子薄、抵押品不足,在申請貸款時經常被否決。并且抵押物的抵押率較低,目前土地、房地產的抵押率一般為70%,機器設備為50%,動產為25%~30%,專用設備僅為10%。同時,資產評估中介服務不規范、手續繁瑣、收費昂貴、對抵押物的評估往往不按市場行為準確評估等問題都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
2、現有融資體制不健全
(1)銀企之間信息不對稱。銀行與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一個重要原因。與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由于企業治理結構不建全、經營不夠規范,難以像大企業一樣提供規范、令人信服的財務信息;并且由于經營歷史短,信譽積累不足,也缺乏品牌及信用歷史所擁有的間接傳遞信號的作用。銀行需要依靠信貸員對申請貸款企業進行長期、細致地了解,得到企業與企業主的相關信息,才能形成信貸決策。信息不對稱會引發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使追求資金盈利性、流動性、安全性的商業銀行謹慎地對待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甚至迫使金融機構忽視健康成長的中小企業對貸款的合理需求。張維迎指出,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銀行作為理性的個體,寧愿選擇在相對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絕一部分貸款人的申請即實行信貸配給,也不愿意選擇在高利率水平上滿足所有借款人的申請。因此,目前金融機構對小企業融資普遍存在“惜貸”、“慎貸”、“恐貸”現象,導致中小企業的融資難。
(2)缺少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從銀行獲得貸款是中小企業主要的資金來源。我國現階段,中小企業和國有企業相比受到不平等的待遇。從國有銀行的產權制度上看,國有銀行存在著一種對國有企業的“兄弟情結”,國有企業可以通過與國有銀行之間的紅市交易獲得大量優惠貸款。而對于中小企業,銀行為防范風險,降低不良資產的比例,就勢必抬高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門檻,設置更多針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條件,如加強貸款審查,對所有貸款企業提出抵押品要求等。貸款第一責任人制度的實施,更是打擊了銀行貸款人員對中小企業貸款的積極性,客觀上給風險較高但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融資帶來非常不利的影響。
(3)民間融資法律地位不清。民間融資是銀行融資的補充,它能夠充分吸引社會上閑散的資金,在中小企業與銀行的借貸矛盾下,為中小企業帶來了新的希望,能滿足中小企業“短、快、頻”的貸款要求。目前,民間融資已經在國內中小企業融資中占到了不小比例,作用不可小覷。可是在現階段,民間融資法律地位尚不清晰。長期以來,中國合法的放貸機構僅限于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雖然民間資本非常活躍,但一直處于“地下”或“半地下“狀態,其法律地位曖昧不清,游走在法律的邊緣地帶。游離于正規金融體系之外的民間融資活動由于缺少制度的保障和法律的約束,合法的民間借貸常被冠以“非法集資、高利貸”之名,而非法的民間借貸又不能被有效地監管。
3、政府支持力度不夠
中小企業的資金特別是流動資金之所以短缺,一個主要原因就是政府從企業收取的利稅多而撥付的資金少。雖然近幾年政府出臺了許多鼓勵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但由于扶持、鼓勵中小企業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不到位,許多政策法規沒落到實處,或者在落實上打了折扣。并且,近年來出臺的政策多是按照企業規模和所有制設計操作的,對大企業優待多,中小企業考慮少;對公有制企業優待多,對非公有制企業考慮少,政策適用不夠公平。在稅收政策上,國有企業可先繳后退,非國有企業卻無此待遇;在土地政策上,國有企業可享受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增值稅減免政策,特別是在銀行呆壞帳準備金核銷上,大企業可列入國家計劃及時優化資產負債結構,中小企業卻無此厚遇;在行業準入上,中小企業尤其是個私企業還受到諸多限制。
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破解之道
1、中小企業應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1)樹立現代企業管理理念,完善財務制度。中小企業必須擺脫家族式管理的束縛,走產權主體多元化的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構建科學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并根據外部形勢的變化和企業發展的需要,研究制定企業的長期發展戰略,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與此同時,更要加強財務會計制度建設,確保財務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增強其透明度和可信度,加強社會監督力。財務信息的可信度增強,對投資者以及債權人的保護將更加有力,這樣無疑能夠增強中小企業的外部融資能力。
(2)提高自身信譽,建立良好的銀企關系。信用是現代企業生存的基礎,中小企業必須講誠信。只有講誠信,企業才能贏得市場、密切銀企關系,才有可能籌集到更多的社會資本,擴大經營規模。中小企業應積極建立完善的財務核算與管理制度,恪守信用,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讓銀行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信息。中小企業可以通過成立專門的行業自律組織,積極與銀行進行溝通和協作,這樣不僅能夠降低銀行的信貸調查成本,也可以為自身爭取貸款提供便利,進而暢通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
2、金融機構應健全中小企業融資體制
(1)建立中小企業信用評級、信用擔保體系。鑒于中小企業資信意識淡薄,政府有關金融機構要為中小企業營造良好的融資環境,盡快建立統一的、社會化的和具有權威性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減少企業與銀行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情況,使企業和個人的信用紀錄更加透明。銀行在進行授信調查的時候就能夠比較容易地區分信用紀錄好的企業和信用紀錄不好的企業,從而避免銀行對所有的中小企業“一刀切”,避免因為個別中小企業的不誠信行為影響整個中小企業群體的融資能力。與此同時,政府還應建立以政策性擔保為主導,以商業性擔保為補充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政策性擔保機構應由政府出資或控股,不以盈利為目的,直接或間接為中小企業提供信貸融資或信用保證。商業性擔保機構在建立過程中,可通過制定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吸引商業資本和民間資本投資商業性擔保機構,擴大資金來源,增強其資本金的穩定性。
(2)加大商業銀行的信貸支持。國有商業銀行應給予中小企業融資平等的“國民待遇”,讓其能夠進入國有金融支持的隊列,大力扶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以及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高和市場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擴大對信用優良的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額度,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水平。加大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包括三個方面:一是要降低抵押收費標準,改變目前各地辦理貸款抵押登記、評估、公證等收費標準不統一,綜合收費率高的狀況,減輕中小企業的費用負擔,使有抵押物的中小企業能夠及時得到銀行融資支持;二是對商業銀行給中小企業貸款而產生的營業收入免征或降低營業稅,或允許商業銀行對中小企業的損失貸款自主核銷,提高商業銀行的風險承受和處置能力;三是中央銀行在再貸款方面應向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傾斜,增強它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資金能力。
(3)推進民間融資合法化。政府應將民間資本放在與其它資本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合理配置民間資源,減少民間資本自由流動對我國經濟造成的負面影響。政府還應建立關于民間融資的保護性法律制度和規范政策,將民間融資從目前的壓制性管理轉變為扶持性管理,從法律上合理準確地確定民間融資的概念,加強規范管理;確立民間融資主體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并對其融資方式、期限、利率、用途作出明確規定;設立民間融資管理機構,對民間金融行為進行管理、監督;建立民間借貸監測體系,加強必要的信息監控和風險防范。民間借貸地位合法性的確立,不僅有助于完善小額貸款的法律環境,還有助于打破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壟斷市場的格局。
3、政府給予更多政策上的支持
為鼓勵中小企業發展,各級財政應適當增加對中小企業的投入,制定實施相應的中小企業資金扶持計劃,繼續實行對低收入企業的優惠政策。在稅收政策上,應修改現行所得稅的有關條款,加大所得稅對企業創業期的扶持力度,加強所得稅對技術革新、產業引導、開拓市場等方面的扶持和調節作用;對于中小企業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以及購買技術和相關的技術服務,可以采取減免所得稅的辦法;對于安置下崗職工、綜合利用資源、從事社會服務的中小企業,也可以實行稅收優惠,減輕中小企業的負擔。在土地政策上,應保障中小企業與大企業在項目用地上機會均等,地方各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時,必須將中小企發展和結構調整用地需求納入其中,尤其要增加科技含量高、資本密集型中小企業的用地供應。同時,還應專門安排一定數量建設用地,以租賃方式供中小企業使用。在產業政策上,要進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平等對待不同所有制類型的企業,督促金融機構改變歧視中小企業的信貸政策,設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對金融機構發放中小企業貸款按增量的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對不良貸款按損失額給予適當的風險補償,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鼓勵技術創新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盡管我國中小企業在融資方面面臨著融資難的問題,但是通過政府、銀行、企業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創建一個融資渠道多樣化、融資市場法制化和社會信用完善化的社會經濟環境,為中小企業的發展提供一個寬松的融資環境,真正有效地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是可以實現的。我們有理由相信,我國中小企業的明天會更好,中小企業將會為我國未來的經濟發展作出越來越突出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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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小企業;融資難;解決機制
[中圖分類號] F275.6 [文獻標識碼] B
[文章編號] 1009-6043(2017)02-0107-02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我國中小企業也得到了飛速發展,但在中小企業發展中依舊面臨著發展受到制約的問題,其制約主要表現在融資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具有典型的中國特點,這主要是因為宏觀經濟條件和微觀經濟運營的雙重因素決定的。針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和主要問題進行分析,有助于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進行解決思路和策略的研究。
一、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現狀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主要表現在融資渠道過于狹窄、融資結構的不合理、融資規模過小、資金成本過高和權益性資本的匱乏等,這些問題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從金融機構的方面看,普遍存在向中小企業放貸所設計的相關成本過高的現象。在實際放貸過程中,中小企業相較于大型企業經營成本更低、規模更小,使其在相同放貸程序和經辦環節的金融機構的成本和利益的比不均衡,造成了金融機構更傾向于面對大型企業放貸。有調查研究顯示,金融機構面對大型企業中的大額貸款的運作費用占貸款總額的0.4%左右,而由于中小企業的貸款總額較少,使其管理成本過高,面對中小企業的貸款運作費用占貸款總額的2.6%左右,一定程度上打擊了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積極性。由于金融機構對大型企業貸款的偏向,采取了一些政策性的措施來降低壞賬的發生,而這些政策措施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面向中小企業的融資貸款。金融機構在面向中小企業貸款時需要承擔較高的風險,且所獲得利益較低,反向促使金融機構傾向于大型企業,而忽視中小企業。在金融機構的同類之間,其主導地位是貸方,使金融機構的主體之間的競爭機制存在缺陷。若在金融機構之間設置競爭機制,則有利于企業可以通過對自身實際的情況對貸款機構進行選擇,這就使金融機構自身在競爭機制下不斷完善自身在融資市場環境中的產品屬性,使融資經濟市場更加均衡的發展,從而促進企業和金融機構二者的共同發展。實際上,金融機構往往采取提高利率或減少放貸的方式對融資市場進行調節,這是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就其原因是由于金融機構組織結構體系的不完善。
從中小企業自身方面看,主要是由于中小企業的經營發展規模過小,資本制約,所以在獲得相應的貸款時無形中增加了難度。一些中小企業對融資市場的認知具有局限性,其內部管理也存在相應的問題,形成了其融資問題的重點和難點。而中小企業中的領導決策層對融資問題認識的局限性,會直接影響中小企業對金融機構的接觸和交流,從而使外部融資得到失敗的結局。這些認知的局限性,主要表現在對風險承擔能力的認知,中小企業的財務決策層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盲目冒進追求規模的不斷擴張,忽視了經營基礎的重要性,另一種是過度保守,忽視了擴大規模的必要性。前者過度的追求擴大發展,往往容易產生盲目樂觀的心理,無企業經營的風險意識,被非理性情緒所支配;后者則總是瞻前顧后,在公司決策過程中將負面情況擴大化,決策行為過于理智且膽小。這兩種往往都不利于企業的發展,且制約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進程。另外,在中小企業的財務管理中,專業財務管理人才的缺乏使企業內部的相關財務管理工作并不專業,甚至出現債務超出企業正常承受能力的范疇,一定程度上會導致中小企業的信用發生危機,這使金融機構在面向這類企業貸款時提高貸款門檻,或增加信用風險成本。據相關資料表明,有將近55%的中小企業在經營三年后面臨退出市場的局面,這顯示中小企業的經營穩定性并不如大型企業高,其倒閉和歇業的情況發生率較高,使中小企業在面對融資時處于非常不利的地位。中小企業自身的財務制度并不完善,使相關財務信息不對稱,使金融機構在選擇是否給中小企業貸款時造成了障礙。
除了金融機構和中小企業自身方面的因素,影響著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因素還包括了諸如會計事務所等相關社會中中介服務機構和體系的不完善,以及相關民間的融資活動不規范等因素。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策略和機制
(一)以銀行為主體,完善機構的融資體系
金融機構需要改變對中小企業融資的主體,即是將銀行視作其融資的主體,積極對民營銀行和互助銀行進行促進發展。民營銀行比國有銀行的政治影響因素更小,其發展大多遵循的是經濟理論效應,可以促進民營銀行將經營注意力集中在金融市場中的具有潛在價值的領域或者空白領域,中小企業就屬于此類。當前政府已經放寬對民營銀行的準入門檻,并進行了相當力度的扶持,這很大程度上預示著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可以得到解決。除了對民營銀行的鼓勵外,還可以引導地方性的中小型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向,地方性中小型金融機構具有操作靈活便捷、運作資金成本低等特點,其性質與中小型企業非常相似,加上具有厚重的“地方性”,更加適合當地中小企業進行融資經營,鼓勵推進中小型金融機構的發展,可以與中小企業共同發展成長,形成促進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有生力量。要完善金融機構的融資體系,除了以民營銀行為發展的主體和鼓勵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外,對金融機構內部的其他融資形式的拓寬研究也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由于中小企業在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的信用等級過低、財務決策層中普遍素質不高等原因,使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可能面臨多種風險因素,從而增加了融資的難度,針對這些風險因素,包括民營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就需要拓展其自身的業務產品,探索具有創新模式的信貸方式,利用金融機構自身的靈活性與便捷性,主動解決這一困難。
(二)以企業為中心,加強企業的財務素養
從中小企業自身的解決機制研究和探討中,需要對中小企業自身的財務制度著手進行研究,一些中小企業由于財務制度的不完善,使財務管理過程中出現嚴重的疏漏,而相對應的財務報表也缺乏真實性和準確率過低,導致金融機構在審核貸款的過程中難以通過。所以企業需要對自身的財務制度進行完善或重新構建,以現代化的財務管理制度為基礎,調整企業財務相關的機構,從而提升財務管理的環境。要提高企業的財務素養,除了對財務管理制度的提升,還需要積極引進多元化的管理制度,從財務制度制定的深度和廣度進行綜合的管理,從而實現財務管理結構與中小企業發展相匹配。當前相當一部分的中小企業仍然延續著家族式管理的形式,從管理角度來看存在著一定程度的弊端,而使用現代化財務管理制度取締這種家族式的管理,可以有效的增加中小企業財務的透明度,提高中小企業資信情況,更加有助于中小企業樹立自身的企業形象和品牌,無形中增強中小企業金融機構方面的信用等級。中小企業在經營發展中還要不斷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素質,對自身的業務產品進行結構的合理化調整,擴大經營市場,以減少因庫存而產生的資金壓力,積極盤活資金,提高回籠,不僅可以促進企業正常的經營發展,還能推動財務管理制度的形成。引進專業的人才,對現有人才進行專業化培養,實現財務流程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堅持財務工作的誠信原則,加強相關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和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中小企業整體性的財務素養,從而實現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發放貸款效率提高的有效性。
(三)以服務為宗旨,創建健全的服務體系
中小企業在經營發展和融資過程中除了需要金融機構的幫助配合外,還與相關的社會中介服務機構與相關民間融資活動等有密切關系。對相關服務活動體系的建立和健全,同樣也有利于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的問題。當前現有的中介機構主要以會計事務所、審計事務所等形式存在,而這些中介服務往往都只追究利益上的最大化,與相關企業勾結制作假賬、假數據,來騙取金融機構的信任,使企業的財務賬目失真,一旦審核查出,中小企業將失去金融機構的信任。所以相關中介服務機構應該秉持中立原則,從企業長期發展出發,提高服務質量。相關中介行業協會和政府單位,應該針對存在問題,著眼于實際情況,出臺相應的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和體系,將機制與體系的運用落到實處,以確保評價機制和體系的公平、公正性。另外,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擔保體系,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的另一個重要方面,可以通過相關的中小企業聯合設立擔保基金的形式進行成立,或者由行業內相關協會進行設立,從而形成互相監督與幫助的互助式關系,實現中小企業融資的實施。民間融資是當前中小企業主要融資來源之一,但這種民間融資的活動沒有規范性的約束,非常不穩定,所以相關行業協會和政府單位部門需要將其進行規范化引導,通過信用、風險等方面對其進行監管,從而促進行業內部中小企業融資活動的穩定和有效的開展。
三、小結
在對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研究與解決機制的探討中,應該對中小企業融資問題進行多方面的研究,通過對外部和內部多重因素的探討尋找解決之道,具實際的情況對實際問題進行分析,并總結和提出改善措施。只有對各方面因素進行整合分析,才能使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自身,甚至企業服務性機構,都得到相應的發展和解決措施的實施,從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問題,促進中小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實現我國國民經濟均衡穩定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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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中小企業; 融資; 民間借貸
一、引言
一直以來,我國中小企業從正規金融體系獲取資金支持極為有限,以民間借貸為主的非正規金融體系在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約束問題方面發揮了很大的作用。中國企業家調查系統日前的2012年一季度千戶企業經營調查報告顯示,當前企業資金緊張狀況依然突出,小型和非國有企業選擇民間借貸的比重相對較高。客觀上講,民間借貸在運用范圍、借貸額度及方便程度等方面以其獨特的優勢拓寬了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彌補了正規金融服務的不足,幫助社會閑散資金開辟了廣闊的投資渠道,對我國經濟發展作出了一定的貢獻,然而,民間借貸是一把“雙刃劍”,脫離法律監管的民間借貸自身還存在許多不完善之處,其自發性、分散性、隱蔽性和不規范性等滋生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給社會經濟的發展帶來了負面影響。因此,找出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積極尋求治理對策,正確規范和引導民間借貸行為,顯得非常重要。
二、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規范治理的迫切性
近年來,民間借貸引發的經濟訴訟案件呈逐年上升趨勢,民間借貸涉案數量和金額越來越高。以江蘇常熟地區為例,法院2009年受理民間借貸案件705起,2010年受理860起,2011年受理1 054起。再以浙江溫州地區為例,2011年地方法院共受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12 052件,收案標的額113.434億元,比2007年增長了4倍多;2011年平均收案標的額為94.12萬元,比2008年的20.07萬元增長了3.69倍。除浙江溫州、江蘇常熟外,其他部分地區(如廣東、河南、內蒙古等個別地區)也發生了案件數量和標的額激增的現象。2011年以來,在國際金融危機及國家信貸政策持續緊縮的宏觀環境影響下,部分中小企業生產經營遭遇嚴重困難,民間借貸危機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頻頻出現企業倒閉、業主潛逃等事件,不僅使地方經濟的正常運行受到沖擊,而且增加了社會不穩定因素。
當前,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呈現涉案數量多、金額高的特征,意味著民間資本紐帶出現了斷點,在復雜的民間借貸利益關系下,勢必造成一系列連鎖負面反應,加倍放大金融風險,債權人利益得不到保障,民間資本鏈將越收越緊,最終將會影響到整個實體經濟的發展。此外,民間借貸引發的諸多問題雖然發生在經濟和金融領域,但是涉及社會各方面的關系,主體眾多復雜,矛盾異常突出。由此,為充分發揮民間金融的優勢,有效促進地方金融秩序與金融市場的規范,保證中小企業的良性健康發展,當前形勢下民間借貸的規范治理尤為迫切。
三、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存在的問題
雖然民間借貸已經成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重要金融力量,但在其發展過程中,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存在的問題和弊端逐漸暴露,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影響正規金融秩序,干擾財政決策活動
民間借貸的隱蔽性及其相對較低的信息成本,影響了正規金融秩序,對金融機構形成了不公平競爭。首先,對于既有銀行貸款又有民間借貸款的中小企業而言,由于民間借貸組織與其關系密切,擁有信息優勢,一旦企業出現危機,民間借貸往往會得到優先償還,這無疑增加了正規金融機構金融資產的貸款風險。其次,民間借貸的隱蔽性決定了其處于灰色地帶,給部分投機者利用民間借貸的不透明性進行金融詐騙活動提供了便利。此外,民間借貸未納入國家統計范疇,金融監管部門、經濟綜合部門不能及時掌握其動向,影響國家對宏觀經濟的準確判斷,容易造成決策的偏差,且民間借貸地下運作的特點和不規范性加大了個人利息收入所得稅和銀行利稅等稅收環節的控制難度,一定程度上對國家財政決策活動形成了不利干擾。
(二)民間借貸手續不規范,法制不健全
民間借貸手續簡便,無需抵押公證,符合中小企業對于資金使用少、頻、快的要求,融資非常便利,但是如果出現違約風險,脆弱的信用關系則難以維系,容易產生債務糾紛。民間借貸組織不健全,有些機構制度不完備、內部管理混亂,易滋生非法集資、經營者卷款逃跑的情況。目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相關爭議的解決只能依靠《合同法》、《民法通則》中的部分條款,顯然無法適應民間借貸的需要。規范和管理民間借貸的法律法規缺乏, 加之民間借貸較為隱蔽,使得對民間借貸的資金規模缺乏有效的監督。民間借貸關系中利息標準、利息支付等細節問題多為口頭約定,一旦債務糾紛發生,債權、債務人合法的權益難以得到法律保護。最為嚴重的是,高利貸往往伴隨黑社會勢力的暴力行為,直接影響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三)容易助長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企業的發展
民間借貸具有自發性特點,往往不受國家宏觀控制,尤其在投資方向上,容易違背國家產業政策。以山西小煤窯為例,國家明文禁止,正規金融機構不會給其貸款,然而在暴利誘惑下民間借貸給其提供了條件。另外,容易造成資源浪費的重復建設、國家不提倡的夕陽產業以及高污染化工廠、高能耗企業,通過改制轉變為中小民營企業后,得不到正規金融的支持,而大量的民間借貸者在利益的驅使下作出與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相悖的行為,削弱了信貸政策的實施效果。
(四)民間借貸高利率引發高風險
民間借貸的高利率大大增加了中小企業運作的成本和風險。調查顯示,當前民間借貸的利率水平在15%~60%,遠高于國家允許的限定在國有金融機構利率4倍的水平。據報道,江蘇浙江一帶民間借貸利率最高竟達月息30%,而目前一年期的銀行貸款年利率為6%左右,月息30%高出銀行貸款年利息約五倍,說明這已經不是民間借貸,而是高利貸。絕大多數中小企業處于產業鏈的底端,科技含量低,利潤率遠遠達不到30%的月利率,企業的風險非常高。經營利潤不足以償付高額利息,企業一定會關停倒閉,由此必然導致高利貸操盤者資金鏈斷裂,引發眾多社會問題。
四、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融資的治理對策
(一)制定并執行相關法律,使民間借貸合法化落到實處
民間借貸合法化在國外已有先例,如中國香港制定的《放債人條例》、南非制定的《高利貸豁免法》。2010年5月,國務院頒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明確允許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發起設立信用擔保公司,鼓勵民間資本設立金融中介服務機構。同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又下發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確規定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的具體工作由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負責,將民間借貸納入監管范疇。理論上講,這些法規制度的制定和實施無疑有利于在民間資本和中小企業之間架起暢通無阻的橋梁。然而,由于起步晚、社會認知度低、民間資本實力有限以及可信度低等原因,真正由民間借貸機構或個人申辦的擔保和小額貸款公司的比例仍然較小,制度實施效果較差。因此,政府應該加大現有法律法規執行力度的同時,盡快出臺《民間借貸法》,發揮民間借貸專門法律的威懾作用,杜絕和防范高利貸和金融詐騙行為,使民間借貸合法化、規范化落到實處。
(二)推進民間借貸與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有效對接
當前,中小企業融資難題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國現有的金融改革滯后,政策體制跟不上企業實體經濟的發展要求。我國實體經濟體系已經高度多樣化、多元化、復雜化,然而金融體系卻仍然傳統單一,金融創新明顯不足。為切實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大力推進民間借貸與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有效對接是一個很好的途徑。正規金融機構應充分吸收民間借貸的優勢,多方位創新金融服務,積極推動商業銀行開展民間借貸委托貸款業務,幫助民間融資主體規范借貸行為。同時,鼓勵民間資金興辦新型中小企業金融機構,嘗試民間資本與擔保機構的融合,探索民間資本與典當業的對接,允許更多民間資本進入私募股權投資行業。小組聯保、小額貸款、農民合作基金等金融制度在發展中國家是有效的,有利于緩解由于信息不對稱帶來的種種問題。因此,國家要對一些民間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給予相應的優惠政策,在條件成熟時甚至可以將部分優秀的信貸公司升級為社區銀行,將非法民間集資與高利貸活動納入正常的金融渠道,從而吸引更多的民間資金投入到實體經濟體系,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困難問題。
(三)培育民間金融市場的產業政策導向意識
表面上看,民間借貸危機是由民間借貸不規范行為引起的,然而更深層次的原因應該是在高額利息的利益驅使下,民間借貸市場對實體經濟的篩選機制不正確,沒有對技術進步、有發展前途的制造業和新興產業給予支持,反而助長了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企業發展。根據熊彼特經濟發展理論,企業的創新是社會經濟發展的根本動力,金融資本家的任務則是通過篩選并支持企業家擴大市場份額,實現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對接共生,從而促進整個經濟的發展。因此,政府應該加強對民間金融的產業政策導向意識的培育,加強民間借貸的引導和服務,選擇具有市場前景、成長性好的項目為依托,優化民間投資結構。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正常金融秩序的信貸資金使用加大管理力度,減少圍繞信貸配給的尋租現象。同時,通過國家產業政策引導社會基金投向以及稅收優惠減免等綜合性政策,大力支持地方支柱性制造業和新興產業的發展,增強制造業和新興產業對民間金融資本的吸引力。由此,實現實體經濟和民間金融的良性互動。
(四)建立科學的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監測系統
政府應該加強建立民間借貸業務登記備案制度,特別是對融資規模較大的中小企業要實行強制性登記備案。在金融活躍地區,盡快建立科學的中小企業民間借貸風險監測體系,尤其是建立有效的民間借貸信息收集機制,定期采集相關數據,全面掌握民間借貸的運行情況,如資金的交易對象、資金來源、資金運用、利率變動水平等,跟蹤民間借貸變化,做好信息披露與風險提示,及時防范、化解民間借貸的潛在金融風險。對于部分落后地區,政府應支持建立相應的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一方面可以分擔社會風險;另一方面確保民間資金有可靠的投資去向。同時,通過信息技術和政府法律技術的結合,建設中小企業民間借貸專業電子平臺,建立規范化、標準化、流程化的民間借貸監管系統,提高對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的監管水平。
(五)搭建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間借貸平臺
專門培育為民間借貸市場服務的中介組織,提高中小企業的融資效率。鼓勵律師事務所和社會公證機構積極開展民間借貸合同代擬、民間借貸合同公證等業務,為中小企業民間借貸提供相應的法律中介服務。積極探索建立會員制或成立金融咨詢服務中介機構組織,克服民間借貸市場自發性和分散性特點,增強中小企業民間借貸行為的組織性。此外,利用電子網絡通道搭建民間借貸網絡信息平臺,引導民間借貸主體通過電子平臺交流借貸供求信息,完成資金借貸交易,這不僅有利于降低民間資本投資者和中小企業的信息搜尋成本和逆向選擇,促進民間金融市場借貸活動健康發展,而且還可以使得民間借貸行為由地下運作走向地上運行,真正促進民間借貸陽光化、規范化,同時也方便政府監管部門的信息獲取和風險管控,促進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的安全化。
五、結語
民間借貸的存在和發展是在市場經濟高速發展情形下單一性金融組織體系與多樣化、復雜化實體經濟體系之間巨大反差的適應性民間自發創造,是政府管制下正規金融體系供給不足的產物。民間借貸融資模式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存在的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為此,要制定并執行相關法律,逐步推進民間融資的組織化、陽光化運作,推進民間借貸與商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的有效對接,培育民間金融市場的產業政策導向意識,正確引導民間金融的未來走向,以便更加充分地釋放民間金融所蘊含的能量,建立科學的中小企業民間借貸監測系統,搭建為中小企業融資服務的民間借貸平臺,進一步發揮其在經濟發展中的重要助推器作用,并有效地促進地方金融秩序的規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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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企業融資 保險 風險轉移
一、中國中小企業融資風險現狀
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民間投資迅速擴張,中小企業數量也迅猛增加,到目前為止,中小企業以驚人之勢發展壯大,已有少部分中小企業發展成為國內知名品牌的大型企業或集團公司,如海爾、聯想、娃哈哈、四通等。大部分中小企業作為國民經濟的基礎力量,為社會制造生產生活用品,提供就業機會,創造物質文化財富。截至2012年底,全國實有企業1366.6萬戶,實有注冊資本82.54萬億元,其中個體工商戶實有4050多萬戶,其中大都是中小微型企業。根據新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和第二次經濟普查數據測算,目前中小微型企業占到全國企業總數的99.7%,中小企業和非公有經濟都在保持高速增長。工業產值占總產值的60%,出口占出口總額的68%,貢獻GDP占中國總量的60%以上,每年提供80%的就業機會[1],同時在技術創新方面也同樣成績斐然。
但是,在中小企業為中國做出巨大貢獻的同時,它面臨著嚴重的融資難題。根據央行數據,在中國,中小企業目前融資的方式中,有48.41%的中小企業選擇利用企業積累的自有資金,38.89%的中小企業選擇通過銀行信貸來擴大生產規模,而選擇通過其他形式來籌資的中小企業不足13%,其中僅有2.38%的中小企業首選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進行中小企業融資。
目前中小企業多數資金還是依靠自身的資金積累和內部集資,即使快四成的資金由銀行信貸得到,其中也幾乎不涵蓋小型微利企業,據銀監會測算,中國銀行貸款主要投放給大中型企業,大企業貸款覆蓋率為100%,中型企業為90%,小企業僅為20%,幾乎沒有微型企業;另外,融資渠道太過狹窄,資本市場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二、保險介入中小企業融資具有相對優勢
(一)保險職能的優勢
保險具有經濟補償功能、資金融通功能和社會管理功能。
經濟補償功能是保險的基本功能,在輔助中小企業融資時,一方面可以對中小企業增信,另一方面可以降低銀行、擔保等機構風險。目前中國保險資金可運用余額和總資產已發展到相當的規模(見表1),且每年都在大幅的增長。因此,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題時保險公司在資金上有很大的相對優勢。保險業是專門管理風險的行業,具有風險管理的人才、技術、數據和經驗等優勢,能有效幫助中小企業管理風險、規避風險和控制風險,提高中小企業的風險管理水平,增強企業的盈利能力,從而提升自身的造血能力也即內源性融資能力。
表1 2004~2012年保險公司資金可運用余額與保險總資產情況
單位:億元
數據來源:《中國統計年鑒2012》,2012年數據來自新聞網站
(二)保險公司的經驗優勢
保險公司在住房抵押貸款保險、汽車消費信貸保險、信用保險等業務領域積累了許多有關融資保險方面的經驗[2],這必將有助于保險在中小企業融資中發揮作用,從而實現降低風險的目的。除了信貸款保險之外,保險公司可以提供給中小企業購買的較成熟的保險產品也有很多,例如抵押物財產保險、企業財產保險、機動車輛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等這都將為降低中小企業信用風險提供幫助。
(三)銀保合作的優勢
保險公司與銀行的合作由來已久,許多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正從一般的關系向股權合作發展,由松散型發展到緊密合作型,形成雙方業務滲透、優勢互補、共同發展的新格局。而將保險植入中小企業融資,既促進了金融創新,又開辟了銀保合作的新領域。
三、保險介入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轉移機制的運行模式
(一)投保人是企業的情形――抵押貸款保證保險
抵押擔保是目前金融機構普遍采用的防范風險放款的手段,抵押貸款保險在此基礎上又為金融機構的資金安全籠罩了一層保護膜,該模式的運作流程如圖1。此種運行模式包含三個當事人:銀行、保險公司和借款中小企業,兩種合同:借貸合同和保險合同,其中保險合同涉及兩個險種,一個是抵押物保險,是將企業用于借款抵押的財產用于投保,屬于財產保險的范疇;另一個是貸款風險保險,屬于信用保險的范疇。
圖1 中小企業抵押貸款保險運行模式
該模式的運作過程:中小企業向銀行申請貸款,銀行先對抵押物進行評估,然后三方確定一個合適的抵押率,辦理抵押物保險,并且保險單交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的全部權益讓渡給貸款人。在抵押期間內,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抵押物保險或撤銷保險,如果中斷保險,貸款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借款人承擔。抵押登記后,銀行為了防范無法預期的信用風險,可以就該時期向該企業發放的貸款本息和為保險標的向保險公司投保貸款風險保險,由銀行和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信貸風險,以保證信貸資產的安全。企業和銀行風險的轉移成本為各自繳納的保費,此種情況下,保險人可以收到雙份的保險費。如果貸款到期,存在融通期限的,銀行需要繼續向保險公司購買融通期限內的貸款風險保險,如果沒有融通期限,銀行與保險公司要共同處理事先企業為取得貸款向被保險人抵押的抵押物,如果抵押物不能彌補貸款損失,需要保險公司進行賠償,事后保險公司取得向中小企業的代位追償權。
大連轄內6家開展了中小企業融資的保險產品服務的產險公司,其中幾個公司開展了抵押物財產保險,主要針對向銀行貸款、同時根據銀行要求對抵押物進行財產保險的客戶群體,2011年保費收入90萬元,綜合賠付率達110%。(寧靜,中國保險報,2012年5月31日,第007版)
(二)投保人是貿易出口商的情形――出口信用保險模式
出口信用保險的投保人亦是企業,但是這里的企業是做對外貿易的出口商,在出口企業總量中,中小企業的數量占到了99%,中國對外貿易總額的60%都是由他們創造的,在當今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發展國際貿易是中小企業的必由之路。2001年12月,中國唯一一家政策性信用保險公司――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成立,貢獻了中國絕大多數的信用保險保費收入。
出口信用保險有短期和長期之分,短期的出口信用保險比較適合中小企業,滿足了其資金少、資金周轉速度快、無需抵押的要求。這里主要介紹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業務――保單融資(賠款權益轉讓),銀行針對已投保短期出口信用險的企業提供融資授信額度,并在額度內辦理押匯和人民幣貸款等業務[3]。運作流程如圖2。
圖2 中小企業出口信用保險項下的貿易融資業務
在此種保險模式中,涉及四個當事人:作為出口商的中小企業、出口商所在國的商業銀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和進口商,兩個合同:買賣合同和出口信用保險合同,一個協議:權益轉讓協議。具體運作流程:出口企業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險,選擇融資銀行申請融資信用額度,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接受承保之后與中小企業、銀行簽訂《賠款轉讓協議》,企業足額繳納保險費。之后,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將《承保情況通知書》出具給銀行,銀行審核后向企業融資。出口商所在國商業銀行在單據即將到期的時候向進口商所在國銀行提示單據,如果付款期滿進口商所在國的銀行未能履行付款職責,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要對出口商所在國的商業銀行進行賠付。
2012年3月,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專門推出了“小微企業信保易”,即小微企業出口信用保險簡易承保方案,該方案最大的特點是“保障全面,操作簡便”。
(三)投保人是擔保機構的情形――擔保機構信用保險模式
擔保機構信用保險在中國擔保機構內部風險難以消化,自身風險無法分散的情況下提出來的,在擔保基礎上加入保險進一步分散了擔保機構信用風險。運作流程如下圖3。
此種運作模式涉及到四個當事人:銀行、企業、保險公司和信用擔保公司,三個合同:借貸合同、擔保合同和保險合同。該模式的運作程序:中小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的同時向信用擔保公司請求擔保,擔保公司向其提供擔保并簽訂《貸款擔保協議》。之后由擔保公司向信用保險公司購買信用保險,并簽訂保險合同,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貸款到期時,如果中小企業無力還款,貸款擔保公司應代其償還,并按保險合同就該替代性還款向貸款保險公司申請賠償。保險公司收到申請后進行審查,對符合賠償條件的損失進行賠償。國際上通用的做法是保險公司承擔70%-80%的賠償責任[4],中國可以借鑒這一策略,賠償絕大部分。擔保機構向銀行進行代償之后取得了中小企業的代位求償權,在追回了中小企業的欠款之后應將保險公司的賠款在扣除了必要費用之后歸還。不過此種運作模式還沒有在中國普遍開來,開展此險種的保險機構很少,購買的擔保機構更是屈指可數。
圖3 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信用保險運行模式
(四)投保人是融資租賃機構的情形――租賃信用保險模式
正是由于融資租賃分期付款的形式迎合了中小企業資金不充裕的特點,加上中國目前融資租賃市場滲透率低只有5.5%,與歐美國家普遍的20%左右的滲透率有很大差距,才提出引入租賃信用保險模式,此種模式是一種新興的信用保險模式,最早是由日本在20世紀70年代提出來的,中國目前還未得到廣泛的普及。在中小企業租賃信用模式下,涉及四方當事人:供貨商、租賃公司、中小企業和保險公司,三個合同:買賣合同、租賃合同和保險合同,其中租賃合同是供貨商和租賃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的前提要件,也是保險公司和租賃公司簽訂租賃信用保險合同的依據,這三個合同是相互聯系的,運作流程如圖4。
圖4 中小企業租賃信用保險運行模式
此種模式的具體流程:在中小企業向租賃公司提出租賃請求時,租賃公司同中小企業簽訂租賃合同,之后,租賃公司找尋中小企業指定的供貨商,按照中小企業的要求向供貨商購買中小企業需要的租賃設備,出租給中小企業,企業定期向租賃公司繳納租金。同時,租賃公司要同保險公司就中小企業的信用購買租賃信用保險,承保中小企業的還款責任,租賃公司作為投保人向保險公司繳納保費。當承租人拒絕或因破產、倒閉等原因無力償付租金時,保險公司要對出租人進行賠償,一般保險協議規定,租賃公司可得到全部損失的保險金補償。
四、保險介入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轉移機制的運作細節設想
(一)承保條件、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
信用保證保險承保的中小企業必須有條件限制:首先,準許承保的中小企業必須是符合《中小企業促進法》中規定條件的中小企業;其次,中小企業所從事的行業應有所限制,應該盡量避免那些高危行業或者投機行業,如日本規定只有制造業、建筑業、批發、零售業的中小企業才可投保信用保證保險,而金融業、餐飲業等行業的中小企業沒有資格;再次,貸款資金必須是用于企業的資金周轉或者購置儀器設備等為企業生產、經營所用的,如果挪作他用將視作違約。
在各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保險實踐中,雖然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各不相同,但是它們都有遵循一個原則,即根據不同行業中小企業的行業特征和風險特點確定相應的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并隨經濟和產業政策的變化而變化,這種方式比對采用統一投保比例和保險費率更為科學,中國可以借鑒這一做法采取差別費率。如日本一般行業普通保險投保比例為70%,保險費率為0.57%;能源對策保險投保比例為80%,保險費率為0.55%[5]。我建議中國保險公司綜合考慮相關因素之后在60%~80%之間選擇投保比例,保險費率也應按照行業、地區不同制定差別保險費率表。
(二)微營利/非營利性
信用保證保險由于承保的是受人為等各種因素影響很大的風險,與一般風險相比,這種風險更難預測,一旦發生,損失較大。無論是哪方投保人,購買保險無疑是增加了融資成本,如果保險機構以營利為目的的話肯定會使用較高的保險費率,這樣就增加了投保人的負擔,降低了投保人投保的積極性,這樣信用保證保險存在的意義就削弱了。但是作為經營者,毫無利益可圖同樣會降低其經營的動力,所以保險機構可以實行微盈利政策,或者是由政府強制性投保,免除該險種相關稅費等措施加以彌補。
(三)免賠額的設定
設定免賠額是有效解決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的途徑。企業的貸款額在免賠額內的部分還是由企業和銀行等金融機構自己承擔風險,只有在超過的部分保險公司才會賠償。設定免賠額,對于貸款保證保險來說,企業會增強對所貸資金的責任感,在很大程度上保證資金運用的主觀安全性;對于融資信用保險來說,銀行、擔保機構等金融機構會加強對中小企業貸款資金的審核、資金運用的監管,真正實現風險共擔。
(四)實行行業通保來降低投保成本
在浙江、江蘇等中小企業聚集的地區,形成了很多行業協會,可以借助這樣一個平臺,像行業互助擔保一樣實行行業通保。
保險公司對行業內一個個企業單獨承保的成本高,程序繁瑣。某地區相同行業內的所有中小企業可以形成一個整體進行投保,不但大大減低了保險費率,更加利于獲得買方信用限額;同時,低風險投保人的收益可以彌補高風險投保人的損失,更容易實現風險共擔,鼓勵了當地的優勢特色產業的集聚和發展。
(五)創新保險業務和風險管理產品
我們可以借鑒韓國,以電子商務發展信用保證保險,即用電子文檔代替傳統的紙質文檔,提高承保效率。保險因為不涉及實物交易,不參與物流環節的運作,整個交易過程簡單通過網絡便可以完成,在電子商務化方面有其自身天然的優勢。我們可以借鑒國內阿里巴巴、慧聰網等日趨成熟的B2B(Bank-To-Business)網絡營銷模式,建B2B模式的網絡平臺,通過在線對投保人及被保險人情況進行審核、承保,借助網絡支付工具、在線網絡銀行等實現保費收付工作。在適應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同時中小企業也要不斷創新,所以相應的保險產品也要不斷創新才不會被中小企業所摒棄。
分散風險的風險管理產品也要實現創新。除了依賴再保險和政府政策性保險外,保險公司可以利用金融工程技術研發新的風險管理產品,通過發行保險證券的方式,將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保險風險轉移到資本市場上,開拓風險分散的新途徑。
(六)成立專業保險機構
可以成立中小企業融資保險機構來實行專業化經營,聘用專業人才利用大數定律計算中小企業信用風險發生概率,制定中小企業可保風險鑒定標準,對于風險發生概率在標準范圍內的企業才進行承保。
(七)建立地方性保險機構和法規,完善再保險機制,形成完整保險鏈條
我們同樣可以借鑒美國,建立地方性的保險機構和法規。結構精簡的地方性保險機構在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保險服務方面存地域優勢和軟信息優勢,地方保險機構立足于地方,能充分利用當地的信息存量,低成本了解當地中小企業的經營動態,構建針對當地企業具有本土特色的保險機構和法律規章制度,可在一定條件下最大限度地提升當地企業信用等級。因此,可以鼓勵現有資金實力雄厚的平安、太平洋等全國性保險機構和市級地方政府建立地方中小保險機構,使中小企業融資保險的經營主體多元化。
考慮到地方性保險機構的償付能力有限,可以建立由市級向省級、省級向全國、全國向國家政策性機構層層遞進的再保險制度,使得中小企業融資風險在時間和空間上大大的得到分散,形成完整的支持中小企業融資的保險鏈條。
五、總結
在借鑒國外成熟的中小企業融資信用保證保險有益經驗的基礎上,結合中國國情,深入地方特色構建真正適合中國各個地區的中小企業融資保險風險轉移機制。培養保險和信貸結合的復合型人才,來制定合理的投保比例、保險費率、免賠額,創新信貸保險產品。在外部金融環境方面,構建利益主體多方信息共享、風險共擔機制,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體系和相關法律。適當的市場化運作結合政府政策的參與,加上政府最終保證人的角色,將完整的保障中小企業融資保險風險轉移機制的順利運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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