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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TU984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科學合理的進行城鎮規劃,對于中國的城鎮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仔細的統籌研究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協調問題,可以更好的促進二者的關系,從而進一步的不斷提升城鎮的基礎建設以及發展。
二、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
1.兩個規劃的空間和地位具有從屬性。具體來說,就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全面而且覆蓋廣泛的,它要科學合理的進行安排協調行政區范圍內的全部建設土地的使用結構及其布局。然而城鎮規劃則僅僅只是局部性的規劃工作,它只是更著眼于城鎮規劃范圍內的所有建設用地的利用及相關的布局安排。因此,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者之間只是點與面,局部與整體的關系。因此,相對來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全局性的規劃,對各項用地規劃具有監督引導作用;而城鎮規劃只是從屬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一個特項規劃,是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深入補充。
2.均以合理用地,節約用地為核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從根本上來說,其實就是科學合理的規劃和部署相關建設土地的開發利用、治理和保護,主要目的就是通過確定土地利用結構、布局和方式,來達到科學合理的使用建設用地、節約建設用地和保護建設土地的最終目標。
3.理論依據和分析方法基本相似。兩個規劃,不管是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來說,還是對于城鎮規劃來說,都必須依循一定的自然規律來適應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所以,同樣是自然經濟社會綜合體的土地和城鎮兩個規劃,在進行科學合理的規劃時就應該要遵照一些相同的定律和理論依據。同時,二者在分析方法上也一般都使用系統分析法、靜態與動態以及宏觀與微觀分析相結合的方法。
三、城鎮總體規劃編制中存在的問題
1.規劃起點低,布局不合理
在很長一段時間以來,城市化的發展作為一個經濟的發展過程,一個由量的增長到質的改變的過程,這樣一個特點并沒有被發現和重視,從而使得城鎮的建設出現了毫無目的、不考慮后果的進行擴張,導致了自然資源的不斷持續浪費,同時也加大了土地建設的投資成本。甚至有些地方對于城市建設土地的規劃缺乏應有的前瞻性和科學合理性,導致城鎮的規劃功能定位不夠明確,相關布局也變得散亂不堪。
2.基礎設施不配套,經濟聚集效益低
在進行城鎮規劃編制的過程中,有很多城鎮只是單方面的重視發展社會經濟,從而不考慮后果的大量擴大工業用地的面積,這就造成了忽視了供電、供水、供氣以及交通等相關基礎設施的配套建設的必然結果。而基礎設施的建設與產業發展嚴重不協調,就會忽略了與相關第二、三產業的配置,產生一系列的連鎖反應,使得城鎮的經濟聚集效益難以得到最大化的發揮。
3.規劃的制定和管理相對滯后
在城鎮的規劃管理的過程中,其中村鎮的規劃管理是相對薄弱的,散亂的村莊建設不僅浪費了有效的土地資源,同時也破壞了居住環境。有些村莊甚至根本沒有規劃,而另外部分村鎮規劃則盲目的去模仿城市建設規劃,根本沒有體現農村規劃應有的特色和特殊性,無法科學有效的實施。
4.忽視環境保護,對城鎮景觀重視不足
在城鎮規劃建設的過程中,有地方甚至只著眼于眼前的利用,目光短淺的只看到短期內國內生產總值的增長,而完全不顧及有些企業的生產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以犧牲環境的代價來換取經濟的畸形發展,這樣盲目的城鎮規劃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同時也會阻礙城鎮經濟建設的發展。有相當一部分城鎮的環境品質還有待提高,城鎮居住環境的綜合質量差,有一定污染,沒有足夠的且集中的公共綠地;尤其是城鎮景觀總體效果很差,建筑布局結構散亂。因此,在城鎮的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相關部門和負責人應該懂得著眼于整個城鎮的長遠發展,最大限度的利用周圍的有效資源,科學合理的規劃,穩步推進城鎮建設的發展。
四、目前城鎮規劃面臨的主要問題
1.城鎮的經濟發展水平普遍低下,市場觀念狹窄
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城鎮仍然還停留在最原始的為周邊農村提品交換和物資集散的階段。農村經濟型城鎮在數量上還是占據絕大多數,經濟發展仍然是以農業為主,產業結構還在一、二、三或者一、三、二的階段。
2.城鎮規劃工作滯后于城鎮發展,規劃思路和作用有待完善
城市體系結構因為經濟全球一體化和信息社會的出現而產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原有的城鎮(市)體系結構被打破,部分地區在進行城鎮體系規劃編制的過程中,完全不顧及區域城鎮經濟發展階段的目標,只是片面的尋求區域城鎮體系的完整,而忽略了城鎮體系規劃的根本和規劃編制的意義。
3.城鎮規劃的難度大大增加
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相關背景下,城鎮區域之間的相互溝通聯系更為密切、競爭也愈加激烈,人口技術等相關要素的流動性不斷增加,造成城鎮的發展規模在區域中的位置難以明確,這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城鎮規劃的難度。另外,由于外來務工人員的大量涌人,流動性大大增強,對城鎮人口的預測難度就加大了。
五、如何做到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相互協調
1.尊重協調發展的原則
第一,在城鎮規劃的過程中,應當從實際發展出發,堅持務實的理念。城鎮規劃的用地規模必須要結合城鎮的實際人口和經濟發展建設兩方面,同時要重視對農業用地的保護。很多地方在進行城市建設的過程中,往往會忽略了對農業用地的保護,城鎮的建設是不能以犧牲耕地為代價的。城鎮的發展和建設必須要合理明確城鎮建設用地布局,進行可持續發展。
第二,城鎮建設需要綜合考慮、平衡發展。城鎮規劃建設不僅要順應城市建設的發展趨勢,同時也要確保農民的收入來源不被占據,從而科學合理的保障社會經濟的均衡與協調發展。
第三,發展城鎮建設要做到因地制宜。每個地方都會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所以,城鎮建設要建立在充分利用其優勢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因此這就需要規劃人員在堅持因地制宜的原則上,科學合理的協調規劃的內容、步驟以及方案。
2.統籌發展的規劃方法
為了避免不合法的土地開發商任意占用土地資源,這就要求土地規劃建設的各相關部門要嚴格審批土地的使用,同時在審批后還要實行有效的監察作用,對于不合法的建設用地和建設案子必須進行嚴肅處理。想要科學合理的進行城鎮土地規劃建設,就必須建立正確的保護土地資源的觀念,科學合理且詳盡的進行土地資源的規劃以及布局安排,最大限度的利用到城鎮空間存在的廢棄用地,懂得做到“變廢為寶”。盡量選擇建設高層建筑,保證足夠的高度和體積,以便減少土地的資源被無效占用。另一方面,要不斷加強老舊城區的改造工作,提高廢棄土地的使用率。
六、結束語
通過本文對于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系協調的相關探討和研究,我們從而得知,如果想要合理的處理好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關系,就必須要遵循其關鍵性的原則,采取各種科學合理的方法,統籌規劃,研究制定最為先進優化的方式來協調城鎮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二者之間的關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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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土地;利用;規劃;城市;建議;理論;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of society, the emphasis on land use overall planning and the overall urban planning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for real life.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land use problems in the overall planning and the overall urban planning and recommendations.
Keywords land;; planning; city; recommendations; 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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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對于城市總體規劃及其土地利用規劃的討論,近些年在規劃界就從來沒有停止過。大家不斷地發現問題,又不斷地提出對策建議,但是,多年來城市總體規劃并沒有產生很大的變革,規劃的編制、審批以及規劃師在認識方法上都沒有太大的變化。雖然城市總體規劃問題多多早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是改革一直未能以強有力的姿態開始。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的理論基礎
1.1規劃的基本原則——可持續發展
1 9 9 4年中國制定并了《中國21世紀議程——中國2 1世紀人口、環境與發展白皮書》,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國家級21世紀議程,它的核心思想是提出在中國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中國政府為了在各級地方政府各部門貫徹執行中國21世紀議程,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行動和措施,其中包括把可持續發展作為我國的發展戰略之一,以推動地方實施中國21世紀議程《我們共同的未來》中提出可持續發展定義:“可持續發展既滿足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威脅”。
1.2 城市與區域發展的整體性——要求規劃之間的融合
城市是非農業人口集中、以從事工業、第三產業等非農活動的地域,是一定地域范圍內社會經濟和文化活動的集中點,是區別于比較單一而分散的農村居民的社會空間結構形式。與自然系統相比,城市是一個社會、經濟活動高度密集的綜合體,是一個以人為主體的較為脆弱的生態系統。城市以其緊密聯系的區域為依托。與城市緊密聯系區域的資源、大氣、水、生物、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因素是城市發展的基礎,它們既起著為城市發展提供能源、水、糧食、勞動力等,又是城市產品的主要市場。同時起著消化、吸收和降解城市的廢物。特別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逐步加速,城市與鄉村之間逐漸融合,城市與區域日益成為一個發展的整體。按照霍華德的田園城市理論,城市與鄉村之間應該避免利益相互沖突,力求建立一種城市與鄉村融合的協調發展形式,城市與鄉村統一規劃@。城市規劃與區域規劃必須相結合,而我國現階段所進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主要內容是區域規劃與城市規劃的一個部分。在國際規劃界流行的一種觀點:“真正的城市規劃必須是區域規劃(Ture city planning must be regional planing)Ⅲ。在中國城鎮密集的高城市化地區,尤其應該加強區域規劃。城市規劃應該逐步拓展到大都市地區范圍的規
劃。
1.3整體規劃的原則要求
根據著名規劃專家薩倫巴教授所述,整體規劃需要四個方面的結合:@①功能上的結合,是指物質規劃、經濟規劃與社會規劃之間的結合,將三者作為一個整體;②不同層次地域空間的結合,是指國土規劃、區域規劃、城市規劃之間的結合,表明城市與鄉村的規劃必須結合起來,形成協調的有機整體;③地域規劃與部門規劃的結合,是將來自農業、工業、交通等各個部門上下級的縱向計劃和建議與橫向的地域空間規劃聯系起來,與地域的空間需求和發展可能結合起來。④時間上的結合,主要是考慮規劃的動態性、時間和空間的結合性、規劃的彈性等問題。規劃的整體性原則要求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一個規劃的整體,統一于區域與城市規劃為主體的綜合空間規劃體系之中。
2、對城市總體規劃現存問題的剖析
2.1城市總體規劃歷史的回顧
在我國所有的城市規劃類型中,城市總體規劃無疑是法律地位、權威性、受重視程度和期望值最高的。從改革開放至今,我國的城市普遍經歷過兩輪總體規劃??傮w規劃的期限一般為近期5年,遠期15~2O年,并且重點放在遠期,即期望總體規劃能對城市未來20年的各項開發建設在統籌安排、合理布局的基礎上做出綜合的部署。但是現實往往并沒有期望的那么完美,實踐表明:第一輪的總體規劃平均發揮了不到10年的作用。第二輪的剛過5年就已經與實際建設相去甚遠。在當前我國“發展是硬道理”的大背景下.城市總體規劃的處境十分尷尬?;仡櫸覀兙幹茖徟^的總體規劃,每一個都是經過多方論證并認為是科學合理之后才開始實施的。當時,我們對城市的未來充滿希望以為一個混亂無序的城市經過此次規劃,必將步人健康有序的發展軌道,20年后一定會出現規劃所描繪完美藍圖。令規劃師們汗顏的是這種期望從來就沒有實現過。
2.2市長與城市總體規劃
總體規劃采取的是一種由遠及近的思維和工作方法,期望通過對長達15~2O年的遠期規劃目標的設定來指導和安排現在的工作,而非從現狀客觀條件出發提出解決當前現實問題的方案,對于城市近期開發建設缺乏指導意義。但市長的任期往往只有短短幾年,如何在有限的時間、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做出政績,是市長最關心的問題。如果無法從總體規劃中找到任期內行動的依據,無疑將令市長倍感失望。正因為如此,市長才覺得總體規劃遠不如每5年編制一輪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那樣能夠更加充分地反映自己的意愿和要求。另外,影響城市發展的因素日趨復雜多變.為了應對內外部環境變化所帶來的機遇和挑戰,市長完全有可能也有必要采取一些重大舉措,不僅將對總體規劃設定的城市發展目標有所調整.甚至可能導致城市發展方向和總體格局的根本性改變。如果這些行動無法得到總體規劃的支持。也將令其對城市規劃失去熱情和信心。
關鍵詞:江西??;土地規劃;實施評價;量化模型
中圖分類號:F301.23文獻標識碼:A
一、引言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依據嚴格保護基本農田、提高土地利用率、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及占補平衡的原則,對一定區域內的土地開發、利用、治理、保護在空間、時間上所作的總體安排和布局,是國家對經濟與社會發展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1]。土地利用規劃重在制定,貴在實施。目前,我國已編制了兩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但在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觀念不強,隨意對規劃進行調整;二是規劃圖件不能適應規劃實施的需要;三是規劃實施過程中缺乏有力的監督,未建立完整的反饋機制;四是缺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執行力度的科學評價體系,未建立有效的評價機制。因此,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過程中的一種內在的必然要求,通過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進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評價,利于促進規劃管理體系的完善,提高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和實踐性[2]。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構建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內涵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依據相關標準,運用一定的方法,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的效果進行分析、比較后作出的價值判斷,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階段的重要環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果評價,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后的結果是否實現其目標及實現程度的評價;二是土地利用規劃效益評價,即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結果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投入之間的關系的評價;三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效力評價,即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后對規劃對象及其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的評價。
(二)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
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內容,構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包括以下兩大類:一是規劃執行指標,是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過程中,關鍵指標的落實完成情況以及違反規劃事件的頻率和處置率;二是規劃效果指標,是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后,所產生的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同時也包括社會公眾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認知程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指標體系如圖1所示。
圖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表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方法
(一) 指標量化模型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多指標綜合評價,且評價指標中包括經濟、社會、環境等相互聯系密切的指標,這些指標變化速率呈現出的是各種非線性關系。因此,在進行指標量化時,需采用非線性函數以貼近實際情況,文中采用對數函數的效用函數進行指標量化,指標量化模型為:
(1)正指標模型
(2)負指標模型
式中,為第個指標的評價值;為實際值,和分別為指標的上限和下限;和為常數,通常取值40,取值60[3]。
(二)評價方法
1.指標權重測算
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中,無法收集到大量的樣本資料,從而不能依據統計數據得到各指標的客觀權重。因此,為了合理地反映各指標對規劃實施效果的貢獻程度,本文采用專家經驗估算的方法,來確定規劃實施評價指標的權重 [4]。
2.指標合成方法
為了鼓勵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各單項指標均衡發展,嚴懲落實指標,本文采用指標幾何平均值作為評價指標合成值[5],評價公式為:
,其中
當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協調度很好,效果明顯;
當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協調度比較好,起到一定效果;
當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協調度一般,所起作用不大;
當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協調度較差,目標難以完成;
當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協調度很差,基本沒有作用。
四、案例研究
(一) 研究區域概況
本研究以《江西?。?997~2010)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案例,為了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緊密銜接,為《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的實施起到指導作用,對1996~2005年江西省土地變更調查數據進行分析,所采用的社會經濟環境數據為1996~2005年江西省的統計數據。
1.研究區域的社會經濟發展概況
2005年,江西省生產總值4056.2億元,同比增長12.8%,其中,第一產業增加值770.0億元,同比增長6.5%;第二產業增加值1914.9億元,同比增長17.1%;第三產業增加值1371.3億元,同比增長10.8%。全省農業總產值1143.0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6.8%。全省全部工業增加值1455.5億元,比上年增長20%,工業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達到51.6%,其中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達到828.5億元,增長23.6%。
2.研究區域土地利用現狀
至2005年底,江西省農用地面積14190111hm2,建設用地面積906211 hm2,未利用地面積1593112 hm2,分別占全省土地總面積的85.02%、5.43%和 9.55%。農用地中,耕地2859012公頃、園地273435公頃、林地10310488公頃、牧草地3824公頃、其他農用地743352公頃。建設用地中,居民點及工礦用地63763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64768公頃、水利設施用地203804公頃。詳見表1。
表1江西省2005年土地利用現狀表
(二)評價指標的選取
本文根據蘭州市的實際情況和所收集到的資料,選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價指標,具體見表2。
表2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
(三)結果與分析
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值如表3所示。
表3江西省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指標賦分表
1.單項指標分析
土地開發利用程度小于70分;建設用地需求滿足率、建設用地違規面積比、耕地滿足率、基本農田保護率在70~90分之間;城鎮化率、規劃的知情度、工業生產總值的比重、森林覆蓋率大于90分。
由于江西省山多平原少,耕地后備資源有限,人地關系基礎十分脆弱,另一方面建設用地粗放、低效利用現象不同程度存在。截止到2005年末,全省有閑置土地867 hm2,空閑土地657 hm2,批而未供的土地2442 hm2,低效用地19644 hm2,從而導致土地開發利用程度的分值較小。
江西省非常重視生態環境,通過“丘陵山區果林化、平原農田林網化、城鎮郊區園林化”,不斷提高森林覆蓋率,2005年森林覆蓋率達到60.05%,較好地完成了規劃目標。
2.單項指標的合成值分析
江西省上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涉及人口、經濟發展水平、產業結構狀況、城鎮化水平以及社會環境等在內的諸多因素,對規劃實施產生了不同程度的影響。依據規劃實施評價標準,江西省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評價值為85.12,說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比較明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項指標的執行與其所產生的社會、經濟和生態各方面效益的協調程度較高。
五、結論
由于規劃具有超前性,而人的思維和預知能力有限,且未來事物不確定性因素較多,江西省上輪規劃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耕地保有量脫離實際,耕地滿足率不高。因退耕還林、退耕還湖和農業結構調整等導致江西省耕地面積減少。2005年比1996年凈減少134424公頃,比規劃目標年(2010年)要求的耕地保有量少131662公頃。
(二)土地開發利用程度低,未達到規劃要求,需要加強土地開發利用程度:一是加大未利用地的開發力度,提高可利用土地面積;二是加強土地開發利用強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法律地位不明顯,土地違法違規現象時有發生。據統計,1997-2005年全省共查處違法違規用地1883公頃。
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資源,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一項綜合性強、涉及面廣的決策,是一項重要的公共政策。通過對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實施效果評價,可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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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任務
總結評價上一輪規劃的實施情況,開展經濟建設、社會發展與生態保護中土地利用的重大戰略問題研究,分析全縣土地利用現狀和土地開發利用潛力,核定土地利用現狀數據,開展土地利用專項規劃編制工作,提出規劃期間土地利用的目標和原則,按照上級下達的規劃控制指標,確定全縣土地利用結構,科學劃分土地利用區域,合理安排土地利用的產業空間布局;確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提出保障規劃實施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規劃管理信息系統。
規劃修編以年為規劃基期年,2010年為近期目標年,2020年為規劃目標年。規劃范圍為本縣行政管轄范圍內的全部土地。
二、資料收集
收集具有真實性、現實性和權威性的資料,是做好規劃編制工作的前提條件。
(一)基本要求
1.資料應采用政府統計部門和主管部門核準的資料,以確保資料的可靠性。
2.資料數據統一采用國際標準單位,小數點后保留2位小數。
3.收集從年至今能滿足近10年有關分析評價所需資料。
(二)主要內容
1.經濟社會基礎資料
在縣發改局、統計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林業局、農業局、規劃局、計生委、旅游局等相關部門收集經濟社會發展資料。
2.現狀資料
收集各有關部門行業土地利用、區域劃分、產業空間布局的現狀資料及現狀圖。
3.規劃及專項調查資料
收集人口發展預測、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年年各部門中長期規劃及行業用地、區域劃分、空間布局的規劃資料,尤其注意收集重點項目、重點區域的規劃資料和相關的規劃圖件。
三、分析與預測
(一)資料整理
對收集的資料進行整理匯總,分析資料的真實性、現實性和權威性,對主要的綜合性數據,要形成電子版本,便于參與專項規劃編制的各單位互通信息、數據共享。
(二)用地現狀分析評價
1.分析評價自年以來土地利用的總規模、結構布局、重點項目建設與實施和用地總量增減變化情況。分析效益增量與用地增量之間關系,年均用地增加量等。
2.分析土地利用投資強度、土地利用率、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和土地利用單位面積產量、產能、產值與稅收效益,以及各類型用地單位產值占地面積,并與國內外進行橫向對比分析,對建國以來的歷史數據進行縱向對比分析。
3.從土地利用現狀情況,全面分析土地利用在投資強度、利用率、利用效益和土地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及產生問題的原因。
(三)指標預測
1.分析趨勢
根據規劃區域內的社會、經濟發展和土地利用狀況,預測規劃期內用地的規模及遠景發展趨勢。
2.預測依據
指標預測的依據包括縣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上級相關規劃目標、相關行業“十一五”規劃、各部門專業性建設項目用地定額標準等。
3.預測原則
規劃指標的預測要依據定額標準進行。采用標準要充分考慮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在同一取值范圍內盡可能取下限值。
行業用地指標預測應充分與其他相關部門行業規劃相協調,避免重復建設項目用地。對多部門共同利用、可能產生重復統計的面積,要提出協調的意見和建議。
4.預測方法
(1)人口預測。人口規模的預測主要有自然增長法和回歸分析法;城鎮人口預測主要有勞動力平衡法和單因素分析法。
(2)用地預測。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預測主要有總體平衡法、人均定額指標控制法和回歸分析法;獨立工礦用地預測主要有用地定額法;交通、水利用地預測根據其行業標準,采用用地定額指標法;建設用地需求量預測要根據《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修訂〈建設用地定額〉指標(試行)的通知》(湘國土資發〔〕26號)的相關規定和行業標準進行。
(3)其他預測方法。指標預測還應進行縱向和橫向對比分析??v向為對本行業用地的歷史數據進行分析,找出用地變化趨勢規律,測算規劃期間的用地需求;橫向與國內相似縣份進行比較,分析在同等經濟水平下的用地需求量。
5.預測結果可行性分析
要對規劃指標預測結果進行可行性分析,從資金保障、區位條件、資源容量、生態保護等方面進行可行性分析。
四、專題研究與專項規劃
(一)專題研究
1.專題設置
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本次總體規劃共設置4個重大問題專題研究:
(1)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實施評價;
(2)縣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研究;
(3)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布局研究;
(4)縣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協調發展研究。
以上專題均由湖南師范大學資源與環境科學學院承擔。
2.專題研究內容
專題研究內容根據省國土資源廳和市國土資源局有關文件要求確定。
3.專題研究成果
專題研究成果由專題研究報告、圖件、附表組成。
(二)專項規劃
1.專項規劃及承擔單位
根據縣實際情況,共設置12個專項規劃:
(1)縣開發園區用地規劃,由縣發改局、工業園負責;
(2)縣城鎮建設用地規劃,由縣規劃局負責;
(3)縣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規劃,由縣規劃局、新村辦負責;
(4)縣交通用地規劃,由縣交通局、公路局負責;
(5)縣水利設施用地規劃,由縣水利局負責;
(6)縣電力行業用地規劃,由水電責任公司和郴電國際分公司負責;
(7)縣耕地及基本農田保護規劃,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
(8)縣土地開發整理規劃,由縣國土資源局負責;
(9)縣農業用地規劃,由縣農業局、畜牧局負責;
(10)縣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由縣林業局負責;
(11)縣自然保護區規劃,由縣林業局負責;
(12)縣旅游用地規劃,由縣旅游局負責。
2.專項規劃的內容要求
(1)基本要求
各專項規劃主要內容:①明確規劃指導思想、戰略目標和規劃原則;②對用地數量和結構在全縣各鄉鎮進行分解;③結合部門“十一五”規劃的相關內容,確定土地利用區域及空間布局,明確土地用途管制要求;④提出行業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目標和提高土地產出效率措施;⑤明確本行業用地生態保護及防止水土流失、土地污染的措施和辦法;⑥明確重點項目的數量、各項目的用地面積、結構和空間布局;⑦提出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2)其他要求
①縣城鎮建設用地規劃應分析全縣城鎮體系發展歷史、布局和區域基礎,剖析全縣城鎮用地現狀及存在問題;按照走新型城鎮化道路的要求,確定全縣城鎮體系的等級規模結構和空間分布,預測確定縣城及其他建制鎮和重點集鎮建設用地控制規模,提出城鎮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的主要途徑,制定規劃的實施保障措施。②城鄉居民點建設用地規劃應把握全縣城鎮體系規劃要點,明確城鎮村各級用地總規模,以大比例尺圖件明確縣城及其他建制鎮和重點集鎮建設用地控制規模和空間布局,提出建設新農村用地調整的原則、方針、步驟和優化村莊布局方案。③水利設施用地規劃應對全縣水土流失現狀和演變的趨勢進行分析,對預防整治水土流失的任務做出安排,明確水土保持監管和保護的地區和項目。④土地開發整理規劃應對上輪規劃實施以來土地開發整理工作取得的效果及存在問題進行分析;對耕地后備資源及開發整理潛力進行分析;對各地區實現耕地占補平衡的能力和異地補充平衡提出方案。⑤林地保護利用規劃應提出全縣在規劃期內的生態退耕目標與地區分布,劃分林業用地功能區,提出林業用地各功能區的管制規則;⑥農業用地規劃應提出規劃期內畜牧、水產、園地的用地總規模與地區分布,提出園地、養殖水面、牧草地的重點建設項目用地及區域布局,制定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3.專項規劃成果要求
專項規劃成果包括規劃文本、規劃說明、規劃圖件和規劃數據集。
專項規劃文本一般采用章節格式,要求語言精練,表述清楚,依據充分,分析透徹,重點突出,資料準確,數據齊全,方案可行;各專項規劃的基本內容應當有準確的現狀分析,明確的指導思想,合理的規劃目標和指標,有切實可行的結構調整方案、用地布局方案及切實的保障措施。
專項規劃說明一般采用章節格式,內容包括規劃編制的工作過程、規劃采用基礎數據的來源、規劃中重大問題的解決辦法、規劃用地指標的預測方法和依據、規劃目標確定的依據、上級規劃落實情況、土地用途管制規則確定的原則與依據和與其他規劃協調的情況等內容。
規劃圖件一般應包括行業土地利用現狀圖件和行業土地利用規劃圖,必要時可補充相關專題圖件。規劃圖件編制應達到行業技術規范標準并符合土地利用專項規劃圖件的要求。
規劃數據集主要由行業發展現狀數據、相關基礎數據、規劃成果數據等構成。
五、總體規劃大綱編制
(一)編制要求
1.綜合專題研究的成果。將前期工作階段中重大問題的研究結論進行匯總和綜合,作為編制規劃大綱的基礎和依據,在此基礎上結合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形成全縣土地利用戰略的總體思路。
2.匯總專項規劃的初步成果。主要是對各行業、各部門的用地需求進行協調平衡,形成土地利用規劃初步方案。
3.初步落實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控制指標。根據郴州市規劃要求,對分配到我縣的各項指標進行分解并具體落實。
4.落實全縣經濟社會發展主要目標,特別是需要在土地利用方面實施的約束性、預期性目標。
5.初步劃分土地利用的功能和用途區域。以各專項規劃的要求為基礎,以保障全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目標為原則,開展區域劃分工作。
規劃大綱初步方案要采用多方案篩選和比較,按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求進行取舍。
鄉鎮規劃大綱在縣級規劃大綱和控制指標指導下,結合各鄉鎮具體情況,參照以上方法編制。
(二)大綱文本內容
規劃大綱格式要求為篇章式結構。要求用詞精煉,重點突出,文字規范,措辭準確,有理有據。內容應包括:1.引言,主要介紹規劃大綱的內容;2.總則,主要包括規劃指導思想、規劃原則、規劃依據、規劃期限和范圍;3.對上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評價結論;4.土地利用現狀及潛力分析;5.土地利用戰略;6.規劃方針、主要目標、主要控制指標和本輪規劃與上輪規劃的銜接等;7.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重點簡述規劃對土地利用結構的調整和對土地利用布局的安排;8.規劃分區和空間管制;9.規劃方案的可行性、效益和環境影響評價;10.規劃實施的保障措施和機制創新。
(三)大綱說明編制要求
規劃大綱說明應明確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及重點;總結規劃大綱編制的流程;說明規劃大綱編制的技術路線;對基礎數據的采用進行說明;列出主要規劃指標的預測方法和依據;說明規劃分區的方法和依據;分析規劃大綱編制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解決方法;說明規劃大綱編制階段完成的主要規劃成果。
(四)規劃大綱成果
包括規劃大綱文本、說明、圖件三部分。規劃大綱圖件中要有專題研究與專項規劃的現狀圖、分析預測圖,專項規劃的規劃設想及示意圖,總體規劃圖。
六、規劃協調與平衡
(一)協調的原則
1.以保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用地需求為準則;
2.落實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分配給我縣的約束性指標;
3.堅持《土地管理法》規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原則。
(二)協調的內容
1.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統一采用國土資源部門確定的土地利用分類、總面積、結構等標準。
2.人口與經濟發展主要指標。現狀數據應采用統計部門的法定數據,規劃數據應主要采用發改委確定的各項指標,其他有關數據應采用專業部門的權威數據。
3.專項規劃用地指標。專項用地規劃指標的協調以上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給我縣的約束性指標及有關用地定額標準為基礎進行協調。
4.空間布局的協調。依據我縣國民經濟發展規劃和有關發展戰略,對全縣范圍的用地空間布局進行協調。
(三)綜合平衡
以全縣國土總面積和上級下達給我縣土地利用的約束性規劃指標為依據,以確保我縣社會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為準則進行綜合平衡。
各項規劃指標應分解落實到鄉鎮,并作為編制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依據。
(四)協調平衡的方法
主要是召開專家、領導、部門和鄉鎮負責人參加的咨詢會議,協調部門之間和鄉鎮之間規劃出現的問題,形成處理意見和建議報縣規劃領導小組審定。
七、用地布局與重點項目
(一)產業用地布局與用地分區相結合。各專項規劃根據本行業用地分區的要求,凡涉及“分區”和“區域保護”等方面內容的,應編制分區規劃圖,并在規劃中對不同區域用地提出相應的管制規則和用地措施。
(二)用地空間布局與相關規劃相協調。各專項規劃進行產業用地分區時,應考慮相關規劃的分區,避免造成沖突。如在基本農田保護規劃中劃入基本農田保護區的地域不能再設置為建設用地區。
(三)應突出重點項目和重點工程。各專項規劃應以重點項目表的形式進行匯總,表中應體現重點項目的投資額度、用地規模(特別是占用農用地和耕地的數量)、用地選址、用地時序和占用耕地的補充及占用基本農田的補劃等內容。
重點項目安排應符合“十一五”規劃,符合產業發展規劃,投資應達到一定的額度要求,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項目選址應符合相關限制性規劃的要求,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凡是在城鎮規劃圈內的重點項目用地,不列入重點項目表,主要統計獨立選址的重點用地項目,以避免與城鎮規劃用地相沖突,造成用地的重復計算。總體規劃應根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趨勢篩選各專項規劃中的重點項目,合理安排重點項目用地。
八、總體規劃成果
(一)總體規劃成果組成
縣級總體規劃成果由主件和附件兩部分組成。主件包括總體規劃文本、總體規劃編制說明、數據集和規劃圖件;附件包括專項規劃、專題研究報告及其他相關成果。
鄉級規劃成果由總體規劃文本、總體規劃說明、規劃圖件構成。
(二)總體規劃文本
總體規劃文本應采用條文格式,做到內容全面、重點突出、思路正確、結構嚴謹、語言精煉、措辭規范。文本內容應達到以下要求:
1.最大限度的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土地的需求。在指標控制下,確保建設用地布局合理。對不同條件下各鄉鎮的土地利用指標進行分類控制,提出與之相應的用地要求。
2.促進土地資源的節約集約利用。明確土地集約節約利用的現狀指標和規劃指標,明確規劃期內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潛力和規劃目標。
3.實行嚴格的耕地保護政策。明確對耕地的保護,特別是對基本農田的保護,合理確定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的保護面積,并把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指標分解到各鄉鎮,制定合理的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措施。
4.實行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定土地用途管理規劃政策。實行用地區域性重點控制,建制鎮建設用地規模逐個控制,集鎮和村莊建設用地規模總量控制,對基本農田、各類園區、各類保護區等要按區域進行用地規劃控制。
5.實行用地指標控制。耕地占補平衡、新增建設用地、耕地開發、土地復墾、土地整理等指標要分解落實到鄉鎮。
6.落實用地項目。確定重點建設項目布局、用地規模及耕地占補平衡方案。
(三)總體規劃文本說明
“說明”是針對總體規劃文本的說明,一般采用章節式結構。在對上一輪規劃實施情況及存在問題、規劃修編的必要性、規劃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規劃的工作過程、基礎資料的來源、指標分析、方案的形成、規劃方案論證修改、協調與平衡、公示與聽證的過程、成果圖件的編制方法等進行說明的同時,應著重對規劃主要內容的說明。
規劃主要內容的說明,一般包括:土地利用現狀;人口分析預測;規劃期間土地供需狀況;規劃目標確定的依據和指標落實的情況、反饋協調情況;各類用地結構與布局調整指標確定的方法和依據;土地用途分區及其管制規則、管制用途確定的方法和依據;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安排的依據;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安排的依據;規劃供選方案的論證和評價;與其它相關規劃的協調情況;擬定規劃實施措施的依據。
(四)總體規劃圖件
包括縣及各鄉鎮土地利用現狀圖()、縣及各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2006—2020)、縣重點建設項目布局圖(2006—2020)、縣及各鄉鎮土地利用分區圖(2006—2020)。
1.土地利用現狀圖
現狀圖應準確反映土地利用現狀的分類、面積和分布范圍,其它內容應適當綜合,各地類的現狀面積應為經過核定的年10月31日止的數據。成圖制作中,按比例尺調整的技術要求進行各要素的綜合處理。
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
規劃類圖件包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重點建設項目布局圖、土地利用分區圖等。應主要反映各類土地利用區,重點項目,城鎮、集鎮、交通、水域、水利工程等用地規劃的位置、面積及范圍。要定性、定量、定位、定序地反映規劃期內不同時段的土地利用信息。要以核定后的現狀圖為工作底圖,將土地利用分區、基本農田保護區、重點建設項目、重點土地開發整理項目的位置和范圍等主要規劃內容準確地標示在圖面上。成圖制作中,以保證定位準確為原則,增、減底圖地物信息,同時按圖面信息負載能力,附以標準詳細的文字注記。
(五)總體規劃成果的公示
總體規劃成果形成后應組織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審查,對主要規劃指標的方案實行聽證、公示制度,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技術單位根據公示期間收集的意見,經過篩選整理后,選擇合理的意見修改完善成果。
九、規劃數據庫建設
規劃數據庫建設是信息化建設的重要工程之一,是實現規劃信息化管理的基礎,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要成果內容。本輪規劃要求建立覆蓋全縣的1:1萬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
(一)成果內容
1.圖件成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縣、鄉圖及國際標準分幅圖)、城鎮規模控制圖、基本農田保護圖及其它專題圖件。
2.數據成果:含數據庫體、標準分幅數據、指標數據。
3.表格成果:各類指標表及通過數據庫輸出的成果表格。
4.文字成果:技術設計書、技術報告、工作報告、自檢報告。
5.部分建庫中間成果:作業情況記錄等。
(二)數據庫建設成果要求
數據成果:文件命名、屬性結構符合國家和省相關標準規范要求;關鍵字段值不為空且字段數據正確、內容齊全;要素采集誤差和接邊誤差符合精度要求,無圖形錯誤和矢量化丟漏現象;要素分層正確;圖形拓樸關系正確;數據庫運行正常,查詢、統計、分析結果正確;圖形、屬性不重不漏,數量齊全。
圖件成果:符合國家及省里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圖內要素描述正確,圖外整飾規范。
表格成果:表格種類齊全,格式規范,內容正確。
[關鍵詞]太湖縣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中期評估
中圖分類號:C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5)23-0292-01
安慶市太湖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已批準實施近3年,由于規劃在指標體系、管制分區等方面與上一輪規劃有明顯差別,在規劃實施一定時期內需要及時對其執行情況、實施成效以及適應性進行綜合分析評估,從而為進一步加強規劃的管理和實施、適時調整(修改)規劃提供建議和思路。
按照國土資源部先后下發的《國土資源部關于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的通知》(國土資發【2012】2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國土資廳函【2014】1237號)等文件,明確了規劃修編(修改)必須前置開展規劃中期評估工作。國土資源部下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估技術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作為規劃實施評估的技術指導。
安慶市太湖縣地處皖江城市帶的西部,在區域經濟發展格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在承接長三角產業轉移方面擁有得天獨厚的優勢。國務院批準設立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并允許示范區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領域具有先行先試權,促使經濟發展更加迅猛,建設用地需求量進一步加大。太湖縣以此為契機,對太湖縣規劃進行了規劃中期評估。
一、評估目的及技術路線
(一)評估目的
太湖縣規劃實施評估目的是為了全面掌握規劃實施期間規劃目標的實現程度,評估規劃實施的效果,分析檢查規劃實施中的問題以及產生問題的原因,引導規劃的有效實施管理,為完善規劃實施管理、調整和修改規劃提供必要的理論和實踐依據,促進太湖縣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全面協調與可持續發展。
(二)評估內容
規劃實施評估遵循客觀真實、綜合科學、統籌兼顧和評估前置四個原則的基礎上,對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主要包括對規劃的下達指標完成情況、布局實施情況和規劃適應性進行評估,形成評估結論,并根據評估結論對規劃的后續實施提出建議。
(三)評估方法
土地規劃實施評估中采用了系統分析法、指標評估法、空間分析法、專家咨詢法、因果分析法、比較分析法和趨勢分析法等方法。
二、指標執行情況評估
太湖縣規劃指標執行情況評估,選取有代表性的指標,建立指標體系,經過模型建立、指標權重確定、標準化計算和權重計算等過程,得到規劃指標執行情況評估分值。
(一)規劃指標評估
太湖縣規劃指標執行情況評估,從規劃主要指標實施情況、用地結構與布局情況、用地節約集約程度、規劃實施情況和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匹配度等5個方面,選取了18項指標。根據太湖縣2005年、2020年和2012年等3個時點的指標數據,通過指標執行情況評估流程得出分值。
(二)規劃指標評估結論及執行異常原因
太湖縣規劃指標執行情況評估結果的等級為一般。標準化計算中,標準分60分以下的指標認為執行異常,規劃指標評估中執行異常指標有建設用地總規模、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人均城鎮工礦用地規模等3項。執行異常的原因包括規劃指標本身指標較高、規劃編制中考慮不足和規劃執行中未完全按規劃進度實施等。
(三)規劃指標評估結論
鑒于太湖縣規劃指標執行情況,判斷規劃實施在土地規劃目標和管理措施未能順利推進,且經濟社會發展現狀或趨勢與規劃目標存在偏離,繼續執行規劃可能會對地區經濟社會正常發展形成束縛。建議適時對現行規劃進行調整完善,以提高規劃可操作性和可控性。
三、適應性評估
(一)現行土地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適應性評估
在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背景下,選取4項規劃控制性指標和2項規劃布局情況對今后社會發展的保障和適宜程度進行適應性評估。
太湖縣現行規劃與社會經濟發展的適應度為一般,指標和布局與社會經濟發展需求較適應,但規劃彈性空間調和度較小,僅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中用地量較小的、不定位的民生用地。
(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與城鎮化、人口規模變化適應性評估
規劃執行過程中,太湖縣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增加較快,至評估時點2012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為已經超出了規劃期末的控制目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的增加必然為人口的集聚提供了條件和可能,企業的集聚也會吸引更多人到城鎮范圍內落戶,隨著太湖縣城鎮建設、經濟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的快速發展,全縣城鎮化水平和人口規模均會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目前的城鄉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已經完全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
(三)規劃與重大經濟社會變化適應性評估
太湖縣在本輪土地規劃實施期間,新增了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規劃以及大別山片區區域發展與扶貧攻堅規劃,屬于國家戰略性區域政策變化,并屬于發展類區域政策變化。
現行規劃擬定的發展方向與重大經濟社會變化方向基本一致,但因規劃期間國家戰略性區域政策變化,引起太湖縣域發展的重大變化,也引起上級下達的規劃控制指標、規劃布局等都有重大變化。因此認為重大經濟社會變化后,現行土地規劃已不完全適應新的形勢要求。
五、規劃實施評估結論與建議
(一)評估結論
根據指標執行情況評估和適應性評估,太湖縣規劃實施評估結論為:
規劃實施評估指標總體情況良好,但規劃執行異常指標較多;規劃實施既保護了耕地又促進了發展;規劃指標警情趨于嚴重,應加大規劃執行控制;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適應性一般;規劃即將不適應土地管理的需要。
(二)建議
根據太湖縣規劃中期評估結論,結合太湖縣實際情況提出以下建議:
進一步加大補充耕地力度;落實新的區域政策;調整用地布局,通過增加流量指標方式解決用地矛盾,及時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
六、經驗體會
(一)規劃評估為規劃調整完善提供理性參考
規劃實施評估過程中,發現在規劃指標體系、指標下達數量、指標數據的邏輯關系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之處。規劃中期評估能發現規劃編制的一些問題,為各級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其他職能部門,提供理性參考,慎重考慮有限土地資源統籌利用、規劃保護目標統籌落實、規劃控制指標統籌安排、規劃用地布局統籌協調、建設用地規模統籌布置,為進一步完善土地規劃提供參考。
(二)規劃評估為規劃實施提供技術參考
規劃中期評估是以規劃實施情況為評估對象,在太湖縣規劃實施評估過程中,發現總體指標執行良好,但也存在部分指標執行過快、部分指標執行過慢、部分指標執行出現偏差等的情況。上述問題,可為規劃實施提供一系列技術參考,如控制各指標執行進度、及時制定規劃實施措施糾偏、及時進行規劃局部調整等。
(三)規劃評估為國土資源管理提供技術依據
規劃中期評估在規劃編制、規劃實施中點出成績、發現不足,既能反映宏觀管理政策的執行效果,又能反映地方在規劃實施中遇到的困難,為國土資源統籌管理提供第一手真實材料,為進一步完善土地規劃及其實施提供依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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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差異
1、指導思想的差異
自1986年至今,我國先后開展了兩輪關于土地利用的總體規劃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土地資源供給為出發點,依照上級所下達的對建設用地的控制指標為限制,按計劃進行的土地規劃編制,其指導思想是制約供給和引導需求,重點在于對土地利用的控制上。城鎮規劃是對社會發展、經濟狀況、產業政策及人文因素等多方面進行綜合分析,并依據市場經濟下城鎮的客觀發展規律與社會需求進行編制的規劃,其指導思想是以滿足需求和方便生活為出發點,重在發展。
2、規劃目標的差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以規劃期的耕地和其他主要農用地的保有量、建設用地占用耕地數量及控制規模、土地的開發,整理及復墾規模、總體布局要求及土地利用率與產出率的提高等方面為主要目標。城鎮規劃則主要目標則是在城鎮的性質、規模及發展方向確立的條件下,對城鎮的規劃區范圍及擬定分期建設技術經濟指標等方面進行確定。
3、規劃部門的差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分別由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部門和土地規劃建設部門來編制實施。隨著計劃經濟體制到市場經濟體制的轉變,我國的土地資源也從過去的無償使用發展為有償使用,這同時就客觀造成了國家土地資源管理部門與土地規劃建設部門間的矛盾。
4、規劃時間、層次及人口統計口徑差異造成的矛盾
土地利用規劃有一個重要原則,即“一保吃飯、二保建設、三保環境”,而事實上很多城鎮卻是先有城市規劃后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這種現象導致總體規劃反而服從城鎮規劃的結果。城鎮人口的統計途徑和統計范圍方面也存在著差異,有些按行政區域進行統計,有些則按非農業人口數量確定人口規模。這種“以地定人”的城鎮規劃和“以人圈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也是導致不同矛盾的根源。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銜接的原則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銜接應遵從以下原則:
第一,從全局出發的整體性原則,要求以提高土地的總體利用效益為基礎,對不同區域、用地部門及產業之間用地的需求進行全面考慮,協調好各區域、部門及產業間的用地矛盾。
第二,保護與保障并行原則,在加強對基本農田保護的基礎上,推進耕地保護從重數量向數量、質量及生態建設的全面平衡轉變。加強對土地的整理力度,控制建設用地占地規模,建立保護耕地的激勵機制,才能使耕地保護與經濟建設和諧發展。
第三,可持續的土地利用原則,在規劃建設中要將土地的開發、整理、利用及保護結合起來,重視環境的保護與改善,對區域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用地進行合理安排,使土地利用和生態環境統一協調,實現對土地的可持續利用。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規劃的銜接方式
1、強化土地管理部門和建設規劃部門間的協作
土地管理部門和城市建設規劃部門都要對城市用地進行統一的管理,嚴格土地審批制度,切實做到土地規劃、征地、開發、建設的統一管理。同時要強化實施兩個規劃后的監督檢查工作,對于違法用地和建設的案件要嚴肅查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銜接的重點是城鎮建設用地的范圍和界限,而建設用地區的土地利用則按照城鎮建設規劃進行。
2、城鎮規劃要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為依據
城鎮規劃制定的發展用地的規模及控制范圍不可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的控制指標。同時,城鎮建設用地要嚴格符合耕地總量的動態平衡要求及土地用途的管制要求,努力提高耕地的質量。對于不合理的建設用地,要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規劃的具體要求進行局部調整,做到科學、合理地用地。任何部門、任何單位與個人的建設用地都不得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與城鎮建設規劃的要求。
關鍵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
中圖分類號:F29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28-0149-02
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概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指在一定規劃區域和時段內,政府從長遠利益出發,根據當地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及國民經濟發展的需求,在時間和空間上,在國民經濟各個部門之間分配土地,并對土地的開發、利用、整治和保護進行統籌安排,調整結構、合理布局的土地利用的戰略性和控制性規劃和部署,是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基礎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在制定,貴在實施 [2],并且實施評價是土地利用規劃管理的重要環節之一,是規劃修編的基礎和依據 [3]。一個完整的土地利用規劃過程,除科學合理地制定和有效的執行外,還需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后的效果進行分析判斷,以確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價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是指根據一定的標準,運用一定的方法,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的效果進行分析、比較與綜合后所做出的一種價值判斷[4]。通過客觀科學的評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取得成效和存在的不足,發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效果,分析土地利用實際變化與規劃預期吻合程度;評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執行部門的行政管理效率,規劃執行所產生的效益,以及規劃執行指標與所產生的效益是否協調等方面,從而促進編制規劃方案的完善。
當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的構建多處于研究探索階段,主要是從工作的角度對指標執行等方面情況進行簡單性的或個別指標的簡單分析,缺乏科學的評價體系和評價機制。因此,本文以系統論為指導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進行探討以期提高規劃的科學性以及為新一輪規劃的修編提供科學依據。
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影響因素分析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一種社會行為、一種政治過程和技術過程的融合體,實施受多種因素影響,這些因素影響規劃實施的最終效果。通過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環境、規劃運作過程的分析,影響規劃實施的主要因素包括:
1.規劃實施環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社會經濟社會發展中,既受內部自身規律影響,又受外部環境的作用。規劃實施環境包括規劃制度環境、社會環境和經濟環境,共同構成規劃實施的環境因素。規劃必須在一定的環境保障下才能有效實施,環境的變化對土地利用規劃的作用產生很大影響,缺少這些必備的環境要素,規劃無法獨立實施并發揮作用。具體而言,上述三種環境因素表現為政府公共政策、規劃實施經濟保障、社會協同機制。
2.規劃實施管理有效性。規劃實施管理是規劃有效實施的保證,因此規劃實施管理是否有效,也影響規劃實施的結果。規劃實施管理是經過法律程序批準的規劃得到全面貫徹執行的保證,規劃實施管理有一定的預先規定性和程序固定性,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范圍進行操作,形成一種制度,約束各土地利用活動,任何逾越便是對制度的破壞,通過規范性實施管理措施,保證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使規劃得以有效實施。
3.規劃實施過程的不確定性。規劃是以預測為基礎,本質上具有不確定性。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期限大多為十年,這種跨度十年的中長期目標,經常由于不可預測的形勢變化或政府政策目標的變更而難以保持穩定性和連續性。社會經濟發展的內外部環境變化和土地資源利用重大舉措,對區域社會經濟發展目標造成重大影響,導致土地利用格局的根本性改變,而這些改變都是編制土地利用規劃時難以預料,但卻是區域社會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經常發生的。同時在市場機制條件下,規劃在指導未來土地利用管理的有效性也將變得愈加困難。因此,規劃的不確定性將使規劃結果偏離規劃目標,不能簡單采用規劃目標或價值選擇的不變性來判斷規劃作用有效的標準。
4.規劃編制的合理性。科學的編制規劃是規劃實施的重要基礎和直接手段,對規劃實施起著決定作用。首先,規劃的多維時空特征決定規劃是一個連續進行的工作,是一個過程系統?,F在土地利用規劃以“終極藍圖”的思想,期望通過對遠期規劃目標(規劃指標)的設定來指導和安排現在的工作,而不是從現狀客觀條件出發來解決目前面臨的急迫問題;在操作方式上,強調以規劃指標作為依據來規范耕地保護和建設用地,“靜態規劃”的意味濃重,規劃編制科學性不強,導致規劃實施過程中無法適應社會經濟實情,而使規劃實效。
5.規劃的社會影響。規劃不僅是政府行為,還是社會行為。規劃公示制度、公眾參與制度和聽政制度可以讓公眾更好地對規劃有所了解,擴大規劃的社會影響,樹立規劃權威,有利于規劃的實施。同時,土地利用規劃能夠行使土地利用控制和管理權力,使規劃符合社會價值取向,均衡各階層利益,為社會成員所接受和服從。
由于土地利用規劃實施是受多方面因素影響,因此在構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時,不僅要考慮對規劃實施目標和規劃實施效益的直接性評價,而且還要考慮規劃實施過程中對規劃實施結果產生作用的各種因素的影響,即設置反映規劃實施環境的保障度、規劃實施管理的有效性、規劃布局的調整情況和規劃實施的社會影響等指標,如此才能全面反映規劃實施過程和規劃實施結果。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體系構建
1.構建評價指標體系程序。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重在制定,貴在落實。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對規劃區域未來土地利用的結構與布局做出的設想,其落實過程中必然對環境產生影響,而這些影響可以用一系列定性和定量的指標來表達。
2.構建評價指標體系原則。由于土地既是一個自然歷史綜合體,又是一個社會經濟綜合體,而由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一定規劃區域內,根據當地自然和社會經濟條件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協調土地總供給與總需求,確定或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用地布局的宏觀戰略措施,因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必然涉及到社會、資源及環境等諸多方面。構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價指標體系既要體現綜合協調的主導思想,又要使各個指標成為表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眾多指標中最靈敏并且適于度量,內涵豐富的主要指標。為此,在設計評價指標體系時,遵循以下原則:(1)反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主要內涵;(2)體現全國的普遍適用性的指標和具有地域特征的區域性指標;(3)指標數據的現成性、靈敏性和可量化性;(4)提高指標選取得科學性、可操作性及相對完備性 [5];(5)評價指標的可比原則;(6)保證評價指標的獨立性與完整性。
3.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構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核心是建立評價的指標體系。這個體系是由一系列有內在聯系和典型代表意義、一定排列順序和內部結構的指標組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應充分體現衡量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影響因子對規劃實施效果的作用和規劃實施結果的各種指標。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要求,運用“系統分析―頻度統計―專家咨詢”的評價指標體系建立方法,構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評價指標體系采用目標層、準則層和指標層三層結構。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圖
4.評價標準制定。目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在中國尚處于研究和初步實踐階段,并且在評價中定性評價居多,而定性評價較少,并且定性評價的還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由于中國地域廣大,各個地方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各有其特色,加上時間推移,使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實施過程中可能存在不同的問題,因此評價標準的制定需要因地制宜、因時制宜。評價標準的制定可以從以下方面考慮:(1)國家、地方、行業或國際標準及區域各種規劃指標;(2)如缺少相應的法規標準時,可參考國內外同類評價時通常采用的標準,采用時應經過專家論證;(3)區域性本底背景;(4)科學研究的判定標準。
四、結語
當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的構建多處于研究探索階段,相關的理論與方法體系還不完善,對其研究有助于推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發展。因此,本文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指標體系進行研究,提出的土地利用規劃實施評價的指標體系,是在總結國內外經驗的基礎上,同時結合個人在工作學習中的認知提出,由于水平有限,對這一問題認知還不深入,期望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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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土地利用發展戰略政策。當前影響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制定和實施的相關政策中主要是與江西省有關的國家級發展戰略6個,省級發展戰略5個。二是土地規劃實施監督政策。當前,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監督政策主要有:動態監管機制、規劃目標的管理責任制、建設用地管理三項基本制度、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或調整審批政策。三是新增建設用地管理政策。江西省按照保障重點、兼顧全面、差別化管理的原則實行“三個三分之一”計劃下達、省重大產業項目“點供”制等計劃差別化管理制度,促進各地在使用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方面更加節約、更加高效。同時江西省也出臺了城鄉增減掛、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等耕地補充政策。
2實施管理成效分析
2.1土地規劃實施監督政策管理目標成效分析
江西省于2012年4月編制《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與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銜接后的調整方案》(以下稱《規劃銜接方案》)對《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進行補充完善?!兑巹濄暯臃桨浮穼Σ糠挚h、鄉級規劃主要控制指標或布局進行了局部調整。一是優先安排結構性調整。規劃新增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的前提下,對部分地區的新增建設用地指標進行結構性調整,將部分節余且暫不使用的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設用地指標調整到城鄉建設用地。二是市域范圍內縣與縣之間局部調整。在本設區市范圍內,允許矛盾突出的個別縣(市、區)耕地保有量或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作微調,縣級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在縣與縣之間作適當調整。顯然,江西省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修改次數為一次,修改原因是與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銜接。說明江西省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非擅自修改擴大建設用地規模和改變建設用地布局,降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而規劃調整修改符合法定條件,調整修改程序符合要求,嚴格按江西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或調整審批政策執行。
2.2土地利用發展戰略政策管理目標成效分析
江西省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以來,取得的經濟效益明顯。向莆鐵路、滬昆客運專線(江西段)、德興至南昌高速、濟南至廣州高速瑞金至尋烏段等重大基礎設施用地得到切實保障。城市建設有序進行,經濟水平快速增加。(1)GDP、固定資產與建設用地增長彈性系數:2006~2012年江西省GDP與建設用地增長彈性系數為4.05,固定資產投資與建設用地增長彈性系數為6.39。(2)GDP、固定資產與城鄉建設用地增長彈性系數:2006~2012年江西省GDP與城鄉建設用地增長彈性系數為3,固定資產投資與城鄉建設用地增長彈性系數為4.73。
2.3新增建設用地管理政策目標成效分析
(1)計劃管理。規劃實施以來,江西省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為全省新型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建設的推進提供了良好的土地資源保障,促進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近5年統計數據顯示,江西省新增國有建設用地的供地率達70.48%,利用率達58.41%,新增建設用地的供地率和利用率水平總體較好。計劃管理目標實現程度較好。(2)規劃管理。江西省有效控制了11個設區市、100個縣級、1493個鄉級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各項指標,指導了《江西省土地整治規劃》等多個專項規劃的編制,引導城市、交通、村鎮、能源、水利、旅游和生態建設等相關規劃的編制,規劃管理目標得以實現。
2.4耕地補充政策目標成效分析
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實施期間(2007~2011年),全省實施“造地增糧富民工程”建設規模16.9×104ha,新增耕地4.6×104ha,總投資43.1億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試點實施4年來,全省共批復11個設區市80個縣(市、區)250個增減掛鉤試點項目區,批復拆舊區總規模9300ha、預計補充耕地8100ha;建新區總規模8873ha、擬占用耕地5893ha,可凈增有效耕地面積2206ha;2012年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12個項目區復墾區,總面積704.7ha,可新增耕地150.4ha;2012年,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年均控制規模為2000ha。顯然,江西省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過程的耕地補充政策中各試點政策效果好,示范效果明顯。
3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3.1存在問題
(1)新的試點政策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未體現,造成試點政策實施較難,如:低丘緩坡荒灘等未利用地開發利用試點、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試點、城市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的項目區,未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中布局,在報批時往往會因為不符合規劃而被擱置,導致新的試點政策在規劃實施中較難開展。(2)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過程對中央重大發展戰略預計不足,無法滿足中央重大發展戰略政策對土地利用的需求。(3)差異化土地管理政策不明顯,建設用地指標使用空間分布不均衡。(4)建設用地管理政策中缺乏建設用地管理與相關用地管理人員的切身考核體制,致使實際用地超出規劃目標規定。
3.2對策
(1)增加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使試點政策和土地利用戰略政策變化成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條件。(2)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的定期評估機制,定期評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及時了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情況。(3)建立并規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調整動態機制,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評價結果及時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進行修改/調整。(4)參考耕地保護責任體制,建立建設用地管理與相關用地管理人員的切身考核體制,嚴格控制建設用地增量。
4結語
關鍵詞: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理念、生態規劃
中圖分類號:F301文獻標識碼: A
一、前言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發展,土地生態問題也日益突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作為協調土地總供給與總需求,確定和調整土地利用結構和用地布局的宏觀戰略措施,其合理性、科學性與否將直接影響到區域生態環境的安全與健康。因此,在進行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時應加強貫穿生態保護理念。樹立土地利用規劃的生態價值觀念,這對于完善我國現行的土地利用規劃機制,提高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質量與科學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生態環境的影響
土地利用結構與布局調整對生態環境的影響是深遠、廣泛、復雜、不可逆轉的。土地利用對周圍環境的作用不是單一的,而是多種效應共同發生、相互迭加和交織在一起的,對生態環境所有組分均產生影響。但是土地利用仍有其共同特點。即生態群落簡單化、物種減少、系統的不穩定性增大。然而由于土地利用方式的規模、結構和強度不同,它對生態環境組分及整體所產生的效應具有明顯的時空差異。分析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可以發現,過去以重指標、輕布局,重城市、輕農村。重地方發展、輕區域協調,重經濟效益、輕生態效應的規劃戰略。極大地影響了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并導致在規劃實施后出現了一系列的生態環境問題。
1、對水資源和水環境的影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后對水資源及水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為改變地下水位、改變水資源區域分配以及改變水環境質量。如隨著城鎮興起和擴建。土地利用由農業用地和未利用地向建設用地類型演化,建筑物增加、道路及水管網建設使下墊面的滯水性、滲透性減弱,降雨后雨水的截留、填洼、下滲、蒸發量減少,致使補給地下水的徑流量減少,地表徑流量增大;新城鎮的建設、工礦企業的重新布局等均會引起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的大量排放。導致整個區域的河流、湖泊等水環境質量發生改變,對生活用水及農田灌溉造成直接危害。
2、對生物群落的影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是一個區域性土地利用活動。實施后造成的土地景觀生態系統的改變具有不可恢復性。近幾年來,我國大量的農用地和未利用地在未規劃好或者是規劃的可行性不強的情況下就直接轉變為建設用地,把處于自然、半自然狀態的林、草、田的生態系統轉變為人工生態系統,原本復雜多樣的自然植被大部分被道路、建筑物取代,將自然生態環境分割成孤立的塊狀,減少了野生動物的活動范圍,使生物多樣性保護受到嚴重影響,導致生物多樣性降低。
3、對植被的影響
伴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實施,城鎮建設用地迅速增長,林地、草地、荒地的開發利用強度也不斷加大,使地表植被覆蓋率降低,以前多樣性的植被逐漸被單一的農作物替代。此外礦山開采后大部分沒有進行規劃整治,礦區植被破壞嚴重以及某些干旱區農田的灌溉引起地下水抽取量過大,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塌陷,進而使地表植物缺水枯萎。
4、對土壤的影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對土壤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對土壤質地、土壤結構、土壤肥力和土壤污染、土壤退化等方面。如導致土壤的鹽化、酸化、板結或土壤生物活性降低、土壤次鹽漬化等。在規劃實施過程中,由于土地利用結構的調整。將大量森林和草地變為耕地,破壞了原有的植被,導致和加劇了水土流失,水土流失不但損失肥沃的表土,造成土壤肥力下降,還會導致下游河流湖泊淤塞、洪水泛濫;規劃期內沒能及時制止在干旱區內過度放牧,導致大量的牧草地消失,破壞了原有的生態系統。同時植被衰減使土壤有機質減少,土壤堅硬致使降水不能滲入土壤中,植物缺少水分而衰減,植被覆蓋度降低,導致沙漠化等。
5、對大氣的影響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對大氣的影響主要是由于地表水流量降低、地表植被覆蓋率下降、土壤沙化和土壤退化等造成環境自身凈化功能降低而產生的次生影響。土地利用不合理對區域大氣的影響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土地利用變化引起太陽輻射在地表的重新分配,從而影響氣候的變化。在城市化的過程中。幾乎所有地表大氣環境如太陽輻射、溫度、濕度、能見度、風速和風向及降雨等都發生了變化。(2)土地利用變化改變了地表反射率,從而影響溫度和濕度的變化。由于土地利用過程中傾向于增加地表反射率。使得更多的能量返回到大氣中,上對流層溫度增加,大氣穩定性增強并減少對流雨。
三、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生態保護的措施
1、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中充分運用生態保護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土地資源開發利用與管理的“龍頭”。好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實現生態效益的最重要的前提條件,因此,實施生態規劃應從“龍頭”的“頭”做起,并始終貫穿于整個規劃編制的過程。必須改變以往片面追求經濟效益的做法,確定以人口、資源、環境、經濟為核心的多目標規劃模式,將生態效益納入土地規劃的目標體系。同時在進行土地質量評價、土地利用現狀分析評價、土地供需預測、劃定土地利用分區以及進行規劃方案的國民經濟評價時始終要將生態環境要素納入分析范圍。遵循“生態效益評價先行”的原則,突出當前及規劃期內土地自然資源生態系統的特點。而且還要不斷建立和完善符合生態發展需要的土地利用功能分類體系。確立生態用地在土地利用規劃和區域土地資源開發中的重要地位,明確劃定特定區域空間作為生態功能用地。
2、加強規劃編制后生態環境影響評價
建立一套協調、完善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進行生態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生態環境影響評價準確地了解規劃實施后生態環境的變化狀況及趨勢,更清楚地了解規劃對環境造成的后果。對不利生態環境的應及時進行修改或重新規劃,調整用地結構和用地布局。按生態規律來改變生態系統的運行。從而保障區域生態環境健康,保護區域生態環境質量,實現土地資源的持續利用。
3、建立完善透明的土地利用管理體系
“三分規劃,七分管理”,即土地利用規劃能否達到預期目的,關鍵在于規劃的實施與管理,土地利用規劃的編制是規劃管理的基礎,實施規劃是編制規劃的最終目的,是對土地利用戰略安排的具體體現和落實。規劃編制的過程是短暫的、一次性的,規劃實施的過程是長期的,規劃能否從紙上落實到空間上,關鍵在于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實施保障體系。因此必須進一步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完善各級土地利用管理機構。充實管理隊伍,加強對管理人員的法制教育。提高管理人員業務水平,增強管理人員依法行政、科學管理的能力;提高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透明度,增強民主意識,建立專家咨詢和公眾參與機制。提高管理決策水平,認真吸納公眾意見;嚴格執法,建立規劃實施檢查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監督規劃實施。
四、結束語
本文在對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生態環境影響的分析的基礎上,提出了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進行生態保護的保障措施,使社會經濟建設和生態環境建設在土地利用上得到統一和協調,促進生態效益、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協調統一,持續滿足人們對土地的各種需要,同時為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提供生態理念上的啟示。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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