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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教學模式
一、當前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教學中存在的問題
在高校,理工科學生雖然不同于法學專業學生要精通法學理論和具有運用法律的實踐能力,但把握一定法律知識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經日益明顯。理工院校面向非法學專業學生開設的法律類公選課成為理工科大學生選擇公選課程的熱門,在滿足學生不同興趣需求、促進學生個性發展、拓寬學生知識面、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等方面均有積極的作用。但是,當前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教學中存在許多問題,主要是教學定位不夠準確,教學內容沒有突出理工科專業的需求;教學模式與法學專業、經管類專業趨向統一。反映在課程教學中具體表現在:
1.課程設置不合理,沒有結合理工科專業的特點。當前理工院校開設的法律公選課程,諸如《經濟法》、《勞動法》、《大學生實用法律知識》等,主要是面向所有非法學專業學生,這部分法律課程的開設,對于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知法懂法能力大有裨益,也是廣大高校學生感興趣的法律課程。但在以理工專業為主的理工院校,卻沒有將法律普及教育和理工專業教學有機結合起來,沒有突出理工院校和理工科專業的特點,忽視了法律對理工專業的服務性和應用性,忽略了對理工類專業課程相配套的法律課程。
2.教學內容針對性不強。在教學內容上,由于法律公選課面向的學生專業并不相同,在教學內容的確定上存在一定難度,大部分法律公選課教師并沒有根據教學對象的客觀不同對教學內容進行區分和取舍,仍然依照法學專業或經管類專業相關課程的教學計劃確定的教學內容進行講授,對不同的教學對象采用同樣的教材、教案,忽視了不同學科專業知識結構的差異性,使得法律公選課內容上不僅針對性不強,而且實用性不強,往往脫離了理工學生的專業背景與實際需要。
3.教學方式陳舊。教學方式對于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和自主能動性意義重大。目前法律公選課的教學方式表現為兩種極端,一種仍以傳統的講授教學法為主,明顯弊端就是課堂教學往往會出現“一言堂”、“填鴨式”的局面。學生處于被動狀態,被動地接受早已被認為是正確而可靠的結論。另一種方法則是隨意性、主觀性教學。教師根據自己的主觀理解,對各門課程中涉及到的實用內容或自己熟悉的內容一般必講、多講、細講,而其他內容則少講、不講,導致教與學脫節,學與用脫節。法學教學中常用的案例分析法,也是通過分析條文和邏輯推理得出正確的答案,過于強調法理的完備性和法律的合理性。其實,這些方法并不適合理工科專業的學生,因為他們幾乎不會成為專業的法律工作者。
4.教學內容實用性不強,與實踐聯系不夠緊密。實踐課程不是理論教學可以替代的,法律教學特別是面向非法學專業的理工學生的法律課程必須注重實踐才有生命力。理工院校由于法律教師資源的不足,開設實踐課程條件的限制,以及學校和教師對公選課相對于專業基礎課的不重視等原因,在教學進程上很少甚至沒有實踐技能的訓練,主要以傳授知識為主,而不是傳授知識和訓練學生的能力并重。
二、理工科學生在法律公選課程教學中的特點
教師要想使自己的教育活動與學生發生共鳴,提高教學效率,必須根據課程教學對象和教學目的,結合公選課的特點采取不同的教學模式。
首先,作為理工科專業的學生,他們與文科學生在學習內容、自身特點、思維方式、知識結構等方面有著較大的區別。理工科學生在校所學的絕大部分課程都是與其專業有關的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必修的人文課程卻不多,其綜合素質過于偏重理工方面,而人文知識及文化修養卻明顯不足,此特點在課堂紀律、案例討論、學習方法等方面均有體現。
其次,理工科學生沒有系統地學習過法學理論知識,理解法律精神、運用法學基礎理論、法律基本原則分析案例的能力相對較差,因此,在對理工科學生講授法律課程時,過深的理論或者只是枯燥地講授法學理論一方面會使學生很難理解教學內容,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
最后,對理工科學生的法律教學,應確立合理的教學目的。公選課一般課時較少,筆者所在的學校每學期一般為32課時。對理工科學生來說,在有限的學時內學習一門法律公選課,可能是為了得到學分,也可能是為了興趣,但肯定不是希望成為專門的法律工作者。因此,教師在為理工科學生講授法律課程時,要針對學生的特點和教學目的,探索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增強學生課堂教學接受能力的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效果。
三、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教學模式的探索
根據理工科學生的特點和教學要求,教師要努力地探索適應學生接受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去激發他們的學習興趣,使教與學在情緒高漲的氣氛中進行,使愛好變為求知探索的內驅力,變為索取知識的樂趣。擔任公選課主講任務的教師除了認真做好常規性的教學工作如精心制定教學大綱、授課計劃、教案和講稿外,在教學中應探討下列問題:
1.明確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教學的定位,合理設置公選課課程、取舍教學內容。非法學專業的法律教學是培養高校大學生法律素養、確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徑;同時,相關法學知識也是理工院校培養應用型和復合型人才的必備內容。在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程體系建設上,應結合上述目的開設課程和確定課程內容。首先,為了培養學生的基本法律素養,有關高校學生比較感興趣的生活、婚姻家庭、工作方面的法律可以納入理工科學生的法律公選課,比如,婚姻法與繼承法、勞動合同法等,可為他們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鋪設一條法律的平坦道路。理工院校目前開設的法律公選課大都屬于此類。其次,法律公選課的開設,還應根據理工專業對學生素質的要求,以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和崗位競爭能力為目標。主要應開設與理工科專業有關的課程,如《知識產權教育》、《建筑工程法規》、《石油經營法規》、《安全技術法規》等,并在條件成熟時,使其成為專業選修課,在充分論證的情況下還可以成為專業必修課。具體課程的設置可由法律專業教師與相關專業教師相配合,對課程的必要性和內容進行充分溝通和論證后確定。這是法律公選課程設置首先要確定和考慮的。
2.教學方法上,改革教學環節,通過引導學生自主學習、案例討論、情景模擬等方法,著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教學方法的改革直接關系到課程的生動性和趣味性,而后者又直接關系到公選課學生的選課,因此,教學方法的改革在公選課中體現尤為重要。在各高校日益重視的教改工作中,案例教學法、啟發式教學法、提問式教學法等互動性強、積極生動的教學方法,已被廣大教師所熟悉,但關鍵是運用的技巧。法律課程教學方法重點在兩個方面:一是案例教學的開展。案例教學在法學教育中占據重要地位。在法律公選課程的教學中,案例的選擇要有針對性,盡量選擇與專業相近或相關的熱點問題、典型案例進行教學,目的是讓學生能夠感受得到法律的運用,而不是晦澀、生硬的法律條文。案例的展開方法應當靈活多變,而不應是一成不變的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由教師獨自一個人唱“獨角戲”。二是教學方法要綜合適用。在各種教學方法的選擇上,不應是獨立的一種教學方法的應用,而是應根據教學內容和具體的課堂情況選擇適用,使之相互補充,揚長避短,最大限度地發揮教學方法的綜合效益。
3.加強或引入實踐教學。實踐教學法是很多理工科教學常用的教學方法,如金工實習、工廠實踐、實驗室操作等,目的是通過實際操作,提高理論聯系實際的能力,做到學以致用。在法律教學中同樣可以使用實踐教學法。例如組織學生參加法律知識調查,帶領學生旁聽案件審判過程,開展模擬法庭審判等。在實踐教學中,要讓學生親身感受對法律的把握和理解,這樣有利于學生綜合運用所學法律知識。鑒于法律公選課一般課時較少,而部分法律實踐又需要一定的時間,筆者建議開設法律公選課的教師應該將課程作為系列,分兩個學期開設,或面向已選修過法律課程的學生開設專門的法律實踐課程。同時,實踐課的開設要充分利用學校法學或相關專業的法律資源,如案例庫、模擬法庭教室、法律社團等為公選課服務。
總之,理工院校法律公選課在教學中,應結合理工科學生的實際情況,在明確課程定位的基礎上,科學、合理地確定教學內容,不斷總結和改進教學方法,這樣才能有效保證授課質量,促進教學效果和教學效率的提高。
參考文獻:
[1] 林建才.案例教學法在法律課程中的應用[J].職業教育研究,2007,(6).
一、當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學實踐教學存在的問題
(一)課堂講授多,實務輔導少
課堂講授是一種注重課堂求證式的實踐教學模式,以傳授系統的法律知識為目的,強調知識的灌輸和純理論的探討,教學方法上注重書本和課堂理論教學,忽視課后聯系社會實際問題進行必要的互動探討環節。課堂講授中,教師要求學生根據社會現象總結出一種教材既定的結論,雖然可使學生在講解過程中結合社會現象獲得一些感性認識或體驗,但是課堂學習是有限的,理論與實踐的聯系并不直接,學生缺少必要的實務輔導。
(二)理論教學多,實踐應用少
目前我國的高等教育以通識教育為主要模式,注重人文素質教育,而專業理論教育和技能訓練則相對薄弱。法學教育以講授政策、法律的條文為根本,為制定出來的政策、法律作正當性注釋。講授法學理論從抽象的概念和原則出發,照本宣科,缺乏與現實生活問題的聯系。教學計劃雖然安排了模擬法庭、畢業實習等環節,但缺乏系統性的實踐教學方案。學生缺少綜合運用知識的實踐訓練,張口就是“門外話”。
(三)關心成績多,注重過程少
學生修完本科教學計劃的課程學分后,將進行為期兩三個月的社會實習,大多安排在法院、檢察院系統或者法律服務機構,實習環節大多采取個人自主的方式,實習地點、實習單位由學生個人聯系、尋找。雖然有的學校能夠集中組織實習,但也僅是提供實習單位,對實習的過程缺少必要的監督和控制。由于畢業實習的時間有限,加之大多數學生對人民法院、檢察院及法律服務機構的設置及工作程序并不了解,畢業實習只能是“走馬觀花”。
(四)專業強調多,素質培育少
目前高校擴招,教學規模擴大,教學設施相對缺乏,很多高校是在教學任務與辦學效益之間尋找平衡點,只求完成講授專業理論知識的基本任務,學生的能力、素質培育被忽視。實際上,當前各個高校在法學專業學生培養教育問題上,更多的是關注學生各科成績是否達到本科畢業要求,實習單位的評語是否滿足市場競爭中的文字要求等,至于學生能否在法學的知識殿堂中獲得成為一個法律人的基本素質,那就只能看學生自身的發展了。
二、地方一般院校開展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的思考
截至2008年11月,全國共設立法學院系634所,法學本科在校生30萬人左右,法律專科在校生達22萬多人,改革開放30年增長了200多倍。然而,2007年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率竟列文科畢業生倒數第一。院校擴招與法科畢業生就業困難的矛盾,成為地方院校法學教育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完善實踐教學體系,結合高校自身教育定位,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培養適應社會需求的應用型法律人才,可以成為地方一般院校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理想選擇。
(一)法學本科實踐教學應以社會需求為導向
法學是一門應用性、實踐性很強的社會科學,單純的理論性教學已經不能適應人才培養的需求,實踐性教學成為法學教育界廣泛認同的法學教育模式。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環節作為高校法學專業教育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對于培育法科大學生專業知識理論體系,提高法律職業技能與素養等,都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社會的發展,需要具有較強實踐能力的應用型法律人才,而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必須注重法學專業的實踐教學環節。雖然當前法科畢業生就業形勢嚴峻,然而社會對高素質法律人才的需求卻一直沒有降溫。造成這一反差的直接原因就在于高校培養的方向與市場需求的導向發生了錯位。我們的高校在應試教育的后方依然延續著理論灌輸的思維模式,法科畢業生缺乏最基本的法律實務知識與經驗,不能直接從事法律實務工作,無法滿足廣大用人單位的迫切需求。因此,法學教育應當面向社會、面向實踐,致力于培養適應市場經濟和法治社會建設需要的應用型、高素質法律專門人才。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亦應秉承社會需求為導向這一原則。
(二)創造條件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
診所式法律教育,又稱法律診所,是20世紀60年代首發于美國的一種新的法學教育方法。其特點在于“仿效醫學院的臨床診斷教學,在法學院中開設一系列教授學生實務技能的課程,通過一種涉及復雜多變的當事人、事實和解決問題的途徑,把理論知識和實務技巧結合起來”。傳統的法學教育雖然能讓學生了解法律術語和法律條文,但是卻很少掌握法律職業者應當具備的技巧、能力和素質。診所式實踐教學課程通過選用現實生活中的真實案件,把學生置于真實的環境中,致力于訓練學生如何在解決具體案例中學習尋找法律、分析法律、解釋法律和使用法律。通過反復訓練,就會把課堂上學到的零散的、片斷的、割裂的、凝固的知識,系統地運用到實際案件處理中。與傳統實踐教學環節相比較,“診所式”法學實踐教學的開展要求法學院校具有較高的辦學條件,諸如師資隊伍方面,需要精通法律實務的“雙師型”教師來擔任診所課程;教學設施方面,診所課堂的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和技術。當前開設診所課程的大學基本依賴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地方一般院校基本沒有必要的經費保障,使得“診所式”實踐教學只能是小規模發展、小范圍活動。鑒于此,地方院校法學專業教育方面,應著眼于應對人才市場的需要,從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標出發,創造條件,加快開展“診所式”實踐教學。
(三)健全實踐教學環節的內容體系
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環節,應當依照法學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地方一般院校自身教育的定位、學生的實際情況等,針對社會發展和市場需求,確定其內容體系:
1.法學專業本科實踐教學的培養目標。法學實踐教育,一是從教學內容的角度而言,以教授實踐能力為主,與理論教學相對應;二是從教學目的的角度而言,以培養職業法律人為目的,這就與以培養學術法律人為目的的理論教學又區分開了。法學教育目標的不同對實踐教學目標提出不同的要求。2009年3月2日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聯席會”年度工作會議指出,當前應加快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培養應用型人才。可見,高校教育培養應用型人才的方向已是大勢所趨。地方一般院校法學教育亦應如此。法學專業實踐性教學的培養目標理所應當以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為主導方向,兼顧知識積累與技能訓練,培養學生的法律知識、法律思維和法律素養,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應用能力和操作能力,使法科學生成長為依法實現正義的法律人。
2.目標的實施及內容。具體包括三個方面:一是案例教學、模擬法庭、開設法律診所教學課堂;二是旁聽法院審判、法律義務咨詢、假期見習;三是社會調查、畢業實習、畢業論文寫作。這三個方面的內容在實施的過程中體現了理論知識與素質培養的層次漸進性。首先,通過觀察或參與實際或模擬實際的法律問題的解決,來感覺實際法律問題的處理,獲取法學感性知識;以此為基礎,獲得法律專業基本技能,即具備法律專業領域應該具備的基本技能,如法律思維技能、法律方法技能、法律表達技能等;最后,嘗試用新的理論、方法解決法律實際問題或者提出創新性觀點,獲得法律實踐創新的能力。依方法論而言,法學實踐教學的實施應是先從初識(課程教學)到觀摩(法庭見習等)再到嘗試(模擬審判、實習等),最后到創新(畢業論文寫作等)。過程之中其實亦并無主次、先后的固定模式,但感覺初識——感性認識——理性分析的思維成熟主線必不可少??梢姡趯嵺`教學中引入法律診所教學方法就成為一種必然的需要。
3.目標及實施的評價體系。法學實踐教學的評價體系,包括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和學生實踐教學學習評價體系兩個方面。其中,法學實踐教學質量評價體系是關鍵,一般包括信息反饋體系、監控體系和考核體系。實踐教學的評價一般由學校教務部門和各系部共同完成,明確教務部門和各系部的評價職責,由教務處制定考核的總體要求和考核的指導性意見,各系部和專業教研室從實際出發,有針對性地對教師的實踐教學質量進行考核。法學專業實踐教學評價體系的“發展趨勢應由過去以學生學業成績為標準轉向為注重對教師教學內容的信息量和學術水平以及教學藝術的評價,反映在教學內容上,應以教學思想、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教學效果為構成要件形成對教師教學活動的評價指標體系。體現實踐教學的滲透性內容,看教師是否在實踐教學課程或者在教學過程中借助第二課堂等方式教授學生進行實踐性反思。”
一、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過程中最為突出的問題就是教學不具備相關的特色,高職法律教學的時間周期為兩年半左右,在兩年半的時間內教授完所有的法律知識需要合理、創新及特色化的安排課程,但實際教學過程中缺乏創新、特色性,缺乏明確的教學目標,導致教學效率不高的現象出現;且由于時間及課程設置因素的影響,現階段的高職法律專業教學教師想在有限的時間內將更多的法律知識教授給學生,使得課堂變成理論知識講解的枯燥氛圍,傳統的教學理念、教學方式及教學模式難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學生在課堂中處于被動接受知識的狀態,對于法律知識大多使用的是“死記硬背”而不是靈活理解及運用,久而久之導致學生學習積極性降低,學習壓力較大的現象;最后在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過程中無法將專業法律知識與實踐進行融合教學,學生缺乏實踐經驗,無法在實踐訓練或就業后主要表現為無法運用所學法律知識點解決實際的問題。
二、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組織模式的探究及分析
(一)構建及優化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組織模式的過程
在進行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組織模式的構建及優化過程中,教師應性質性分析教材,合理制定學科之間的教學目標,突出課程教學中的難點及重點,綜合學生的學習基礎、學習水平、接受能力及理解能力等進行分析,制定針對性的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目標,幫助學生更好的發展?,F階段的高職法律專業教學教材應針對法律專業的學生擁有完整的理論知識體系,保證教材專業知識內容明了,知識的分布均勻,突出了教學過程中的重點難點,教材內的案例或實踐要求符合學生的知識水平及發展需要,且具有趣味性的調節知識內容,提高學生學習興趣。繼而準確定位課程設置的性質,明確法律專業科目在教學過程中的意義,幫助學生樹立準確的整體學習觀念,理清教學過程中課程與其它學科之間的關系,完美銜接及配合專業科目教學;最后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設計相應的教學模式及教學方式。
(二)構建及優化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組織目標
首先將教學內容模塊類型化,根據法律專業崗位及職業發展需求目標構建相應的課程體系,在教學過程中對行業及崗位進行調研,對學生在就業之后的典型任務進行設置,了解=職業核心技能,根據相關的職業要求明確學生學習的發展方向,幫助學生確定未來工作的主要走向;繼而實施相應的理論聯系實際的多元化教學方式,根據相應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結合學生們的學習水平等設置多元化教學方式及形式,將傳統教學過程中單一枯燥的形式打破,在充實學生基礎理論知識的基礎上提升學生的實踐能力,讓學生在實踐中培養自主學習能力、學習興趣、思維能力及合作意識等。
(三)構建及優化高職法律專業課堂教學組織模式的內容
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應在細化課堂內容的基礎上將課程內容制作成完整的體系,將完整額度體系呈現在學生眼前,形成統一感、系統感及完整、聯系的感受,使得學生加深對知識結構的直觀、形象認識,方便學生進行理解及聯系知識之間的關系;幫助學生形成正確的知識框架體系,方便學生更好的把握法律事件、問題及原理之間的聯系,培養學生綜合、整體及立體分析問題的能力。此外,還應在教學過程中實施相應的情境模擬教學,增強實踐能力,傳統的案例教學很難滿足學生學習方面及實踐方面的需求,實施情境演練的模式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綜合意義及非典型性,教師必須在調研及分析的基礎上設計相應的演練場景及要求,按照相應的工作任務模塊設置針對性學習情境,讓學生們快速融入情境中聯系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充分發揮學生的學習自主能力,關注學生們的個性發展,根據學生的綜合情況結合當下崗位及行業發展趨勢培養學生的個性及專能,將學生培養成獨特性、優勢性及個性化的專業人才。
一、關于目前培養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學生法律素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少體系化的旅游管理專業法規法律課程
旅游業本質上屬于第三產業的服務行業,因此旅游業離不開娛樂、購物、游玩、出行以及吃住等多個行業的服務,這就需要根據《旅游法》以及等多個行業的相關法律的具體情況,科學編訂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學生需要學習的《旅游法規》課程體系,也就是說需要建立完善的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旅游法規》課程體系,嚴格按照現行旅游法律法規來及時更新和編訂教材,將廢止的舊法剔除教材,不斷的將新規填充進教材之內,但是當前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旅游法規》課程體系編訂的教材內容和知識難度與現行的法律差距較大,其中最明顯的缺陷表現在《合同法》之中,現行的《合同法》與之前編纂的《合同法》差距較大,但是中職院校的教材依然沒有得到及時的更新[1]。
(二)目前的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授課缺少實踐訓練
旅游管理專業是一門實踐性較強的專業課程,因此《旅游法規》教學必須要突出其專業本身的較強實踐性。另外旅游業本質上屬于具有較強綜合性的服務行業,因此橫向及縱向上涉及到很多法律主體,一旦組織序列內部發生了法律主體的糾紛,往往就會呈現出較強的復雜性特點。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需要積極參加旅游管理行業實踐才能正確的處理糾紛并且不斷提升自身的實踐能力。但是當前的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旅游法規》課程設置中幾乎全是理論課程內容,關于《旅游法規》的實踐課程例如案例教學、實踐教學等安排少之又少,學生缺少有效的法律素養實踐課程訓練[2]。
(三)當前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法規課程建設缺少地方特色
當前中職院校的旅游管理專業主要為了中職院校的旅游法規教學而設置,但是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畢業后主要就職于地域內的旅游行業,由于中職院校的《旅游法規》課程缺少中職院校所在地域的地方特色,所以很多學生就職后并不能迅速地適應自身的崗位角色。當前各地的旅游產業已經朝著特色化、地方化以及民族性等綜合方向發展,結合地方特點已經逐漸打造出各種歷史文化旅游、綠色旅游、觀光農業以及農家樂等旅游項目,因此中職院校的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要積極與地方立法相適應,但是當前很多中職院校的《旅游法規》課程缺少有效的地方定位,教學效果不是十分理想。
二、加強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人才法律素養培養的有效策略
(一)高度重視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學生法律思維及法治理念的培養
理性化的法治觀念被稱作法治理念,人們在法治實踐中的價值追求、基本原則和思想基礎都依靠法治理念進行指導??茖W的法治理念更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管理社會事務,在當前全民推進依法治國的形勢下,中職院校的旅游管理專業學生更要在步入工作崗位之前,學會用法律全面武裝自己,積極樹立正當的程序意識、權利保障意識、合法性判斷意識以及規則意識,并且要學會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以及工作當中姜超按照法治思維考慮和解決問題,因此中職院校的旅游管理專業要積極開辟案例教學、實踐教學模式充分樹立學生的法治思維,幫助學生更好地看待旅游環節出現的各種糾紛與維權問題[3]。
(二)逐步完善旅游專業《旅游法規》課程理論知識體系的建設
旅游行業涉及吃住行娛樂等多個服務行業的法律主體,中職院校的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工作要循序漸進地推進,徹底加強各部門、各行業的法律、法規知識傳授,通過對教學進度和教學內容的把握,積極研究改革《旅游法規》教材體系。以《合同法》的旅游行業學習基礎為例,應該選擇適宜旅游行業學習的內容,不應采用深度過大的內容給學生教授,只需要堅持《合同法》的分則原則與總則保持一致,然后在《合同法》的講解基礎上重點教授《旅游法》中旅游服務的特殊合同問題。
(三)加強現代企業法律管理知識的學習
現代旅游業的法規很多情況下依托《公司法》實現最終的管理,因此中職院校的旅游管理專業學生需要充分了解在公司制下有限責任模式、法人治理結構、勞動合同簽訂、旅游服務合同體系等法律責任的講解。學生通過現代企業管理制度的法制意識學習后,才能積極思考在現代企業制度下旅游企業的法律管理重點,學生作為旅游業的從業人員必須將自身的考核與效能放置在企業制度模式內接受考驗[4]。
(四)加強中職院校學生對旅游糾紛事件的法律實踐訓練
旅游行業的從業人員要想獲得旅游企業以及行業的認可并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和較高的勞動績效,就要充分了解現代旅游行業法規及政策,通過法律思維充分思考旅游行業的糾紛維權事件,這就需要中職院校不斷加強學生的實踐環節訓練,積極增設《旅游法規》實踐課程的課時以及內容,同時密切結合學校所在的地方旅游特色,理清地方旅游企業的運行模式及管理程序,這樣才能從根本上積極有效地提升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學生的法律素養[5]。
三、結束語
總之,各地方的中職院校積極擔負著為具有地域特點的地方旅游行業輸送人才的重任,在目前的中職院校旅游管理專業人才培養過程中,必須高度重視《旅游法》、《公司法》以及與地方特色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學習。當前各地方的中職院校都面臨著轉型和發展,旅游管理專業的學生必須與地方旅游行業的實際需求為依據,著重強化地方法律、法規的意識,最終為地方旅游行業培養更多的優秀人才。
[參考文獻]
[1]蔣艷.全域旅游背景下高職旅游管理專業學生職業素養培養思考[J].旅游縱覽(下半月),2018(10):227-228.
[2]趙麗琴.地方本科院校旅游管理專業學生法律素養的培養[J].旅游縱覽(下半月),2018(04):200-201.
(一)有利于復合型、應用型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滿足社會對人才的需要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這就要求廣大工作者必須具備必要的經濟法律知識。社會需要的是既具有專業知識又有一定的經濟法律素養的綜合性人才,高校的人才培養目標也隨之定位為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敖洕ā闭n程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在經濟法理論的傳授與引導下,更突出經濟法律實踐的操作,旨在使各專業的學生通過“經濟法”課程的學習,不僅能掌握相應的經濟法知識,而且還能獨立地解決經濟法律問題。
(二)為其他課程的教學提供模式范本
在科技日益發展的今天,很多學科出現了專業性、邊緣性的發展趨勢,這對教師的教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的單一的理論教學模式不能滿足經管類“經濟法”課程的需要,而本文研究的“經濟法”課程實踐教學模式,恰恰能彌補這一缺陷。經管類“經濟法”課程實踐教學模式涉及經管類專業和法學專業至少2個不同的專業,必須充分考慮經管類專業的特點,并結合經管類專業的實際來構建,其實用性特征更為突出。它能為其他課程的教學提供一個具體的參考模本,有利于提高教學效果。
二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傳統教學模式的局限
(一)理論教學模式為主,教學方式單一僵化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課時普遍少,在很多高校,“經濟法”課程的課時只有36學時左右,比其他專業課的課時要少一半。但是“經濟法”課程容量非常大,既包括經濟法理論概述、經濟訴訟與仲裁法律制度,還包括市場主體法律制度、市場秩序法律制度、市場調控法律制度以及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等等。在這種情況下,許多教師被迫采取理論教學模式,以教師講述理論為主,有的甚至整堂課都是闡述理論。即使這樣,經濟法課程的內容也無法全部講授完畢,有的教師也會偶爾嘗試采取實踐教學模式,但是僅限于少數的案例。而相對來講,經管類專業學生的法律基礎薄弱,在極為有限的時間里,教師教好“經濟法”課程、學生學好“經濟法”課程,已成為不可能的事情。很多學生在課程結束后,對繁雜的經濟法的知識還是一知半解。當他們在以后的生活工作中遇到經濟法律問題時候,依然不能獨立解決。
(二)案例教學不到位,不能滿足學生課程學習的需要
由于課時的限制,再加上很多教授“經濟法”課程的教師一般是非法學專業的教師,對經濟法的實踐運用不太熟悉,因此,駕馭經濟法案例的能力非常有限。隨著教學改革的進行,許多教師在教學中也逐漸重視案例。但是,由于實踐經驗的限制,運用的案例很少,而且這些案例往往是脫離實際,缺乏新穎性與針對性。有限的案例,遠遠不能滿足學生對“經濟法”課程學習的需要。另外,對于案例的運用,很多教師也僅限于就案例而論案例,不能延伸與擴展,導致案例教學限于形式。
(三)課程考核方式單一,不能體現學生實踐能力培養
“經濟法”課程的考核主要是采取期末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一紙定成績是各大高校的傳統方式。閉卷考試的題型一般包括填空題、名詞解釋題、選擇題、簡答題以及案例分析題,絕大部分是考查學生對經濟法律知識的記憶。這種期末考試方式,學生在考前一個星期對教材死記硬背即可應付通過。因此導致學生平時上課的積極性不高,曠缺現象比較嚴重?!敖洕ā闭n程的實踐性強,閉卷考試的結果不能真實地反映學生法律實踐能力的高低。
三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實踐教學模式改革探索
(一)教學理念的更新
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的教學,首先要更新教學教師的教學理念,轉變傳統的“以師為本”理念,樹立“以生為本”的理念。經管類專業的學生法律基礎薄弱,學習法律的方法欠缺。以往的“填鴨式”教學方式基本上不能顧及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教”與“學”完全分離。“以生為本”的教學理念,要求在課程的教學中,以學生為中心,學生是主體,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教師在教學環節的設計上,要結合經管類專業學生的特點,真正做到從經管類專業學生的實際需要出發,改革傳統的教學模式,構建創新型實用型的實踐教學模式。
(二)課程內容的選定
“經濟法”課程的內容繁多,體系龐大。要使經管類專業的學生學好“經濟法”課程,前提是必須對該課程的內容進行梳理,按照經管類各專業的培養方案,選取對學生以后的工作與生活有關的實用型的法律內容,不能將所有的經濟法內容無重點地一一講述。綜合筆者多年的教學實踐及往屆學生工作的需求,“經濟法”課程的內容應包含經濟法理論概述、經濟訴訟與仲裁法律制度、市場主體法律制度、市場秩序法律制度、市場調控法律制度以及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等6大模塊。其中經濟法理論概述要涉及到法學理論基礎;經濟訴訟與仲裁法律制度包括訴訟與仲裁兩大部分;市場主體法律制度包括個人獨資企業法、合伙企業法、公司法、外商投資企業法與破產法;市場秩序法律制度包括合同法、競爭法、知識產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產品質量法;市場調控法律制度包括稅法、金融法與票據法;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律制度包括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經管類各專業的需求不同,因此,“經濟法”的教學內容在各專業的重點也不同。另外,還應根據經管類各專業的特點以及課程的設置情況,對上述內容在教學過程中適當地加以調整。比如,財會專業在開設“經濟法”課程的同時還開設了稅法課程,那么稅法的相關內容在經濟法的教學中可以省略。
(三)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及其運用
在“以生為本”教學理念的指導下,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實踐教學模式的構建是對原有的教學模式的創新,更適合經管類專業學生的學習。該實踐教學模式主要包括案例教學、情景模擬以及法律辯論與法律實踐。
1.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又稱情境教學法,即選取典型案例,用法律事件提供的虛擬環境進行情景教學,在教師的精心策劃和指導下,讓學生通過自己或群體對法律事件的閱讀、分析和討論,尋求解決實際問題的最佳方案,從而深化對相關原理的認知和對科學知識的系統掌握,促進學生能力素質發展、提高的一種教學方法[1]。案例教學是一種常用的教學方式。首先要求選取典型的經濟法案例,這些案例既能涵蓋所要講述的知識點,同時又能體現生活的熱點和焦點,能使學生真真實實地感受到經濟法就在身邊。比如教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時,可以選取每年全國10大侵犯消費者權益的案例,也可以讓學生列舉一些自己身邊的真實案例。其次,讓學生結合預習的法律知識或者根據生活常識對案例進行簡單的分析。要求學生在課前預習,對所學的法律知識有所了解,并能簡單地運用。最后,歸納學生案情分析的優缺點,重點分析案例及講述相關的法律知識。以案例帶出本堂課要學習的法律知識點,闡述法律知識,并運用這些法律知識去分析案例、解決案例。筆者在1次教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課堂上,讓學生自己來舉例。有學生舉出了1個很有代表性的案例:1次班級聚餐,學生們在1個飯店吃飯。飯店只提供一些包裝好的消過毒的碗筷,每1份碗筷收取1元。學生起初拒絕使用該收費碗筷,但是飯店沒有可備選擇的碗筷,學生無奈只得使用收費碗筷。在就餐完畢付款時,學生要求飯店開具發票,飯店要加收學生5%的稅費。學生只得作罷。在這個案例中,筆者先引導學生討論消費者享有哪些權利以及經營者有哪些義務。隨著討論的深入,學生逐漸明白了消費者的權利和經營者的義務分別有哪些。然后進一步引導學生分析本案中飯店侵犯了學生的什么權利、違反了什么義務,最后引導學生學習如何維權。
2.情景模擬
在案例教學中,教師的引導必不可少。情景模擬與案例教學不同,情景模擬將主動權完全交給學生,直接讓學生來模擬一定的情景,設計解決法律問題的方法。學生通過查找資料、動手設計來掌握相關的法律知識。比如公司的模擬設立,學生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到公司的設立條件和設立程序,還要設立公司的組織機構,以及資金、設備與相關人員等資源的配置。學生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就無形之中掌握了這些法律知識。另外公司的設立,由于工作量大,學生需要分組進行,在每一組里,各組員要分工合作,這可以提高學生的團隊合作能力。此外,格式合同與勞動合同的簽訂也可以采取情景模擬的方式來學習。通過情景模擬學到的知識以及模擬的經歷,學生會終生難忘。
3.法律辯論
法律不是萬能的,由于法律的局限,很多經濟法現象是利弊并存的,存在很大爭議。因此在經濟法課程的學習中,經常需要運用法律辯論這個方式來進行教學。比如格式合同,有利也有弊,可以引導學生從不同的角度來進行辯論。法律辯論的方式,通常是將同學分成2組。1組闡述格式合同的優點,另1組則專門闡述合同的弊端。要求兩組在辯論的同時要舉出生活中的實例并簡單分析。通過辯論,學生對格式合同的利弊一目了然。法律辯論可以在課堂中隨時運用,也可以進行專題辯論。對于一些爭議性的問題,相關的法律知識是越辯越明,學生在辯論的過程中,逐漸掌握了法律知識。
4.法律實踐
如果說前述的實踐教學模式還停留在虛擬的過程中,那么法律實踐則是讓學生參與到真實經濟案例的解決。法律實踐的主要方式是通過模擬法庭來解決實際案例。模擬法庭能反映學生的法律綜合素養。在模擬法庭的準備與演練過程中,全方位地將學生的理論知識、案件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辯論能力、組織能力、協調配合能力、駕馭能力應變能力了社會交際能力等綜合能力表現發揮得淋漓盡致[2]。由于經管類專業“經濟法”課程課時的有限性,法庭模擬在經濟法的學習過程中只能進行一次。根據筆者的教學經驗,模擬法庭一般是在合同法律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訴訟法律學習完畢后進行的。比如將一個典型的有爭議的貨款糾紛案例交給學生去處理,讓學生通過模擬法庭的形式,來模擬案例的解決。學生拿到案例后,首先要分工,需要選取原告與被告,以及雙方的人,還要決定合議庭的組成,然后要組織庭審。這需要學生對訴訟以及合同法律知識熟悉,最后合議庭要判決該貨款糾紛。在模擬法庭庭審之前,原被告以及合議庭要進行一系列的準備工作,原告書寫民事狀、收集有關的證據材料;被告要書寫答辯狀和收集有關的證據材料;原被告雙方還要聘請律師,書寫合同與授權委托書提交合議庭。這些準備工作需要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教師應及時地指出其不足,并幫助學生完善。模擬法庭正式開庭審理時,需要將教室設置成法庭的模樣,一般高校的法學專業都有模擬法庭教室,可以直接借用。在模擬法庭教室,學生有種如臨其境的感覺,可以感受法律的莊嚴與神圣。庭審是最關鍵的一個環節。一般在庭審前,教師要帶著參與模擬法庭的學生去法院旁聽一二次,讓學生熟悉庭審的程序,以便在模擬法庭進行時候能熟練向全體同學展示。旁聽后,訴訟參與學生要小范圍地模擬預演,以便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參與法庭模擬的同學按照嚴格的法律程序來進行開庭審理,包括法庭調查、法庭辯論及判決。合議庭組織庭審,避免電視劇中英美法系國家庭審隨意性的出現。尤其是辯論階段,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原告與被告要緊緊圍繞案件的爭議焦點來展開辯論,不能天馬行空。庭審完畢后,合議庭要對案件判決。最后,要求全體學生每人提交一個書面的總結,總結自己對法律以及法律的運用的認識。這個總結是作為階段性考核的一個依據。在庭審結束后,教師要及時地對模擬法庭進行總結評價,以便學生進一步掌握有關的法律知識和熟悉訴訟程序。法律實踐還可以采取非訴的方式進行,比如雙方當事人協調談判,擬定合同,或者解決法律糾紛。有條件的,可以帶領學生一起參與法制宣傳活動。無論是哪種方式,學生均可以真實地參與案例的解決,為以后處理法律問題奠定良好的基礎。
(四)考核方式的改革
一、高等農業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模式的創建
現代法學教育不僅要求我們教給學生必要的系統的理論性的法律知識,而且要訓練學生掌握法律職業特有的技巧能力和素質的“法外之功”。首先,在教學目標上,要求學生掌握運用法律的技巧和實踐操作能力;在教學內容上,摒棄傳統的教學模式,突出實踐性,通過課堂模擬練習和真實案件解決實際問題,鍛煉實踐能力,并采取多媒體教學,多運用模擬法庭,培養學生的實踐應用能力;在教學方法上,應以主動性學習,突出互動性,學生可以成為課堂的主角,以期達到高等院校法學教學效果。也可以采用診所式法學教育模式,它是一種實踐性法學教學方法,其形式和發展適應了法律實踐教育的特點和需要。在診所法學教學中,通過診所老師的指導,學生親自辦案,在參與法律實際應用的過程中,鞏固法律知識,訓練法律思維,培養法律職業能力,從而獲得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雙方面的提高。在課程設置上,我們既要充分考慮到法學專業的基本要求,又要體現出農業院校的特色。具體做法為:法學專業十四門核心課程為必設課程,在其他必修課中適當設置農業法、土地法、房地產法等課程,在選修課中設置農業法律與政策、農業環境保護法、農業知識產權保護法律制度、外國農業法等課程。同時,注重教學內容的創新。在各個部門法中,除了向學生講授相關的法學基本理論知識以外,要增加一些學生比較感興趣的內容和前沿問題,作為專題進行講授。例如,針對加入WTO的背景,在相關的部門法中,開設了“WTO背景下我國行政許可制度的創新”(行政法)、“與保護知識產權有關的旅行協議”(知識產權法)、“WTO與我國農業政策與法律”(農業法)等專題進行講授,極大地增強了教學內容的吸引力,激發了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興趣。
眾所周知,法學是個實踐性極強的學科,法學理論本身就是從具體的司法實踐中抽象出來,實例則是現實法律關系的具體化,而法律規范又是分析現實法律關系的依據。所以,在教學中只有將法律理論,法律規范,案例分析有機結合起來,才能使學生在掌握法學理論基礎上運用法律條文解決實際問題。
二、高等農業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環節存在的問題
(一)教學目標不明確
按照《中國法學專業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戰略》的要求,法學本科教育的目標是培養基礎扎實,心理素質高和適應能力強的能夠從事與法律有關的實際工作的通用法律人才。但目前,高等院校法學專業在課程安排上并沒有把實踐性教學作為必要環節予以充分重視,導致培養的學生高分低能,只會死讀書本,缺乏適應社會的廣博知識和社會實踐能力。
(二)教學內容重教材,輕實踐
教材內容是法學教育教學的基礎,法學基礎理論內容表述過多,案例過少,不能及時體現最新的法學發展動態和立法理念,更不能體現素質教育和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的培養。使得學生就業后,很難適應新環境,缺乏適應工作能力而只能實踐一些輔的工作,很難真正地運用法律知識處理辦案環節中的主要問題。
(三)畢業實習階段流于形式、走過場
現行各高校的法學專業實習一般安排在畢業前夕,但學生在實習階段同時要兼顧撰寫畢業論文,考研及就業錄取的壓力,難以在短時間集中精力進行實踐能力的鍛煉,從而使畢業前的實習流于形式,走過場。有的學生即使去司法機關實習,也因為實踐能力較弱,只能做一些輔事務工作。
(四)高校法學教師要轉變觀念,進行新的角色定位
教師要擺正自己的角色,師生雙方既不是簡單的陳述自己的觀點,希望對方理解自己,也不是試圖理解和接受對方的觀點和立場,而是在一起共同探討解決問題的新角度。教師作為指導者,其角色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除了他的正式職能以外,他將越來越成為一位顧問,一位交換意見的參加者,一位幫助發現矛盾點而不是拿出真理的人。在教學活動中,教師要把更多的時間和精力放在與學生互相影響、討論和激勵,了解學生上。使知識傳授更加生動、靈活、豐富。創造一種寬松的教學環境,讓學生能自由、準確的表達自己的思想、經驗和情感,使師生雙方在思想上實現共鳴。
(五)法學教學模式的“范式”研究應引起足夠的重視
“范式”又譯范型、規范,這一概念為美國科學哲學家T?庫恩首創。所謂的“范式”是指為進一步的科學研究提供模式的特定科學成就,或者說是多數或全部研究者所認同的一套成文或默許的制度,包括學科的術語、理論、方法、假設、論證方式、操作規則等。因此,一個學科的研究對象、學科性質構成了學科范式的基本內容。實踐型教育法律思想,是指由教育法律理論工作者或實際工作者面向教育法律實踐進行理論思考,以解決現實教育法律實踐問題的思想。實踐型教育法律思想以它對教育法律實踐問題的研究,解決教育法律活動的技術、技能和方法問題,而實現了教育法律思想指導和服務于教育法律實踐的功能。實踐型教育法律思想是教育法律思想的重要類型,是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教育法學必須研究教育法律思想,才能對教育法律實踐起到理論指導作用。
教育法律制度是指根據國家的性質所確立的教育目的、方針和開展教育活動的各種教育行政管理機構及各類教育機構的法律體系和運行規則的總和?,F實中很多的教育法律問題都源于教育制度問題,因此對教育法律制度進行研究,可以為改善現行教育法律制度提供依據。教育法學必須研究教育法律制度,才能為根本解決教育制度的弊端問題提供思路。
(六)課程體系亟待變革
1.沿襲法學本科模式,對課程改革的緊迫性認識不夠。目前,各高校的課程設置,主要模式為“人文社科基礎理論+法律專業基礎理論+專業課”的簡單化壓縮。這種模式雖然可以為學生提供較好的學科理論基礎,但由于忽視知識與具體工作任務的聯系,不太注重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和技能的養成,不能有效地培養能力,學習內容與實踐脫節,實訓課程不能形成完整體系,這與培養實務型、強技能法律職業人才培養目標的要求無疑相距甚遠。
2.法律專業教育課程建設理論研究不足,缺乏成熟模式。我國從20世紀后期起較多引用了加拿大、美國的CBE/DACUM課程模式,德國雙元制課程模式,一些法學教育專家近幾年提出“項目課程化”與“任務驅動課程”模式,及新引入的德國“學習領域”工作過程系統化課程開發模式。但這些課程改革理論多產生于工科教育領域,在工科類院校進行了較多的探索和實踐,而在法學專業本科教學過程中較少涉及。
3.課程缺乏宏觀統籌與整體優化性。在學科課程模式之下,由于學科課程強調各自學科的獨立性,造成和加深了各門學科之間的分離,割裂了學科內容上的一些固有的聯系,不利于學生把握法學基礎理論的發展規律,不利于培養學生用全面的觀點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實踐中,一方面,一些實用性很強的重要課程則由于課時緊張,開設不足;另一方面,由于許多課程之間相互獨立,各學科間缺乏內在的有機銜接和靈活配合,從而造成教學內容重復。
4.精品課程建設沒有得到足夠重視,建設成效不彰。精品課程建設的內容包括師資隊伍、教學內容、教學方法和手段、教材、實驗和機制等多方面建設等,因此,高質量的精品課程,必然會對學校課程建設具有非常巨大的示范效應。必然促使一個學校從傳統的課程觀念和課程體制、課程內容和方法手段,都會發生重大而深刻的變革,師資水平和軟硬件建設都會得到很大提升。因此,高等農業院校法學專業本科教學應著重加強高質量精品課的建設,全面推動課程改革的進程。
5.實踐教學師資缺乏以及實踐課程教學條件不完善。目前,各高校法學教師的專業理論素養大多較好,但實踐技能教學經驗往往不足。這直接影響實踐教學的正常開展,由于缺乏嚴密的組織機制和有效的各種配套制度保障,實際效果常常是大打折扣或有名無實。此外,由于種種原因,實踐教學基地建設仍然是法學教育的薄弱環節,應予以加強。
三、完善高等農業院校法學本科實踐教學模式的措施
(一)完善模擬訓練教學法
運用角色扮演,模擬案件采用多種方式,對真實或模擬的案例進行課堂分析和討論。由于學生在實踐中得到的案件類型和情況不同,通過模擬演示,讓更多的同學通過觀察、評論,角色轉換和辯論等方式,從中學到有用的知識,并使更多的同學參與案件的分析,要求多種方案,從中找出最適當的方案。
(二)加強個案分析、案例教學法
案例教學法是由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最早開創,從意見對立中尋求矛盾,在矛盾中尋找新的意見,在歸納的基礎上,形成對真理的表述。1870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christopher columbws langdeu教授在法學教育中引入了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后來發展成為美國、加拿大等普通法系國家法學、醫學、商學等學科的教學模式,被學界稱為哈佛模式。案例教學法包括諸如案例印證法、案例評析法、案例討論法、案例模擬教學法、法庭旁聽法等等。
案例教學法形成多樣,方法靈活,有助于學生理解和掌握成文法,把握成文法的精髓,有助于提高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更能夠增強學生的實際工作能力。個案分析教學法是實案指導的教學方法。這種教學方法首先根據學生的不同基礎分配不同的真實案件,然后讓學生自己分析案件并提出辦案方案,最后老師指導學生辦案并提出最佳方案。學生真正成為學習過程中的主人和責任者。從而獲得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雙方面的提高,并使學生增強法律職業責任感和社會正義感。
(三)優化法學本科生的素質結構
有效的法學教學模式以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應變能力和批判精神為主,運用學科特點,喚起創造意識,利用學生的好奇心,好勝心,激發創造激情。扎實的文化素質是法學本科生素質結構的支柱,包括人文素質和科學素質。精深的業務知識,與本專業密切聯系的相關知識和解決關于法律問題的邏輯思維方法是法學本科生專業素質的主要內容。
(四)注重法學教學模式的范式研究
“范式”實際上就是研究立場和方法的綜合。觀點和方法的保合,其內容表現為對科學研究中各種信念,認知成果,研究立場的整合與升華,是一種現代模型、框架,一種思維方式的理解現實的思想體系,經及科學共同體的共識。在法學教學模式中注意“范式”的轉變,在原有研究范式之外,提出一套全新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假定,理論和方法,任何人做研究都必須遵循一定的范式,法學教學模式構建之前要注重法學范式的研究。
(五)對課程體系進行改革
我國的法學本科教育與美國的法學教育有很大的不同。在美國,法學教育是研究生教育,學生是來自各學科的優秀學生,他們的法學專業學習是在先前的大學教育背景基礎上進行的。而在我國,高中畢業之后隨即可以進入法律院系學習,使得經驗在知識深度和廣度以及社會閱歷方面存在極為明顯的局限。法學課程體系改革的總目標應是構建學生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知識結構的課程體系,把學生培養成為全局發展,建設法治國家的應用型法學人才。所以應以挑戰眼光整合法學課程模塊,加強模塊教學。
(六)加強“參與型”教學模式的變革
參與式教學法是國際上普遍推崇的一種教學方式,是在教學過程中把教師和學生都置于主體地位,以學習者為中心,讓師生雙主體在學與學之間相互參與、相互激勵、相互協調,加強教學者與學習者之間以及學習者與學習者之間的信息交流和反饋。形式多樣,包括分組討論、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擬、訪談,以及根據學習內容設計的練習活動,模擬設計等,是一種綜合運用各種工具和媒體,鼓勵學習者積極參與教學過程的教學方法。
(七)采用先進的教學理念,進一步與國際接軌,啟動“PTP”教學模式
“PTP”法學教學模式,P(presentatim)指的是教師講授,它是傳統教學模式的最基本的表現形式,T(Training)指技能訓練,它建立在教師講授基礎之上,當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有所了解和掌握后,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的局部性和模擬性的訓練。主要通過案例、辯論、討論課形式出現。P(Practice)指在實踐教師帶領和指導下,讓學生接觸真實案例或在此基礎上組織模擬審判。通過法律診所課和模擬法庭課實施。
法律英語專業主要面向涉外律師事務所、涉外企事業單位,培養德、智、體、美等全面發展,具有良好職業道德、敬業精神和創新能力,具備法律思維、商務交際及英語語言應用能力,為涉外律師培養整理、翻譯卷宗,安排內務,聯系客戶等工作的法律秘書(Paralegal)人才。
二、高職法律英語專業課程設置
法律英語專業核心課程包括法律基礎、法律英語、法律英語閱讀、簡明中國法等7門課程,具體學時安排、主要內容、核心能力要求等見核心課程簡介表。
三、課程設置應強化實踐教學
1.實踐教學體系設計。實踐教學課程內容豐富,與理論教學密切聯系,符合人才培養目標要求;實踐性教學課時占總教學時間的50%以上。
2.頂崗實習。頂崗實習覆蓋率高、效果好;頂崗實習時間原則上不少于半年。
3.實踐教學條件。(1)經驗豐富的“雙師型”教師團隊。(2)多層次的校內實訓條件。
有訓練學生法律能力的模擬法庭,有訓練學生語言能力的語音室、英語角及多媒體教學設備設施,以及訓練學生綜合商務能力的文化素養中心。
四、法律英語專業改革
1.專業核心課程教學內容改革。(1)以職業能力培養為重點,與行業企業合作開發專業課程。(2)根據行業企業發展需要和職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選取專業課程教學內容,并為學生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3)遵循學生職業能力培養的基本規律,以真實工作任務及其工作過程為依據整合、序化專業課教學內容,科學設計學習性工作任務。
2.專業核心課程教學模式、教學方法手段改革。(1)在專業核心課程教學的過程中,教師主要考慮四個因素:規劃、教學、評價和課堂管理。(2)創立“以學生為中心,以教師為引導”的適合高職學生的“情景模擬”教學法、“行業實景”教學法、“企業實景”教學法及蘇格拉底教學法等多種高校實用的教學方法。(3)教學手段靈活多樣,能有效應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進行模擬教學。(4)考核方式靈活、恰當,并將行業企業評價納入考核機制。
五、專業建設的措施
1.專業定位與校行(企)合作、工學結合運行機制建設。
第一,成立專業建設指導委員會,根據社會和市場的需求和發展情況,適時調整專業定位,修訂人才培養計劃。第二,充分利用行業優勢,打破區域限制,積極開拓“訂單”培養源,從“點到面、一對多”的培養模式做起,尋求市場機遇,嘗試“點對點,一對一”的校企合作培養。第三,充分調動現有合作實習單位外聘行業企業專家的積極性。第四,試行行業企業進校園。
2.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和課程體系改革。第一,挖掘校企合作的深度,拓展校企合作的寬度,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第二,建立與畢業生、用人單位、實習單位的聯系機制,及時了解所培養人才的生存、應變、專業應用、創新等能力水平,調整現有人才培養模式。第三,本專業嵌入自考本,以取得法律或英語本科為學生畢業的條件之一。第四,不斷優化課程體系,加強實踐類、應用類課程的建設,加大其比例,使課程體系更加精煉、實用、有針對性。第五,同行業企業專家共同設計與職業崗位群相符合的課程體系,優化教學內容。
3.專業教學團隊建設。第一,積極聘請具有教學經驗和實踐經驗的行業企業一線高水平、高層次人才,不斷改善和優化教學團隊的結構。第二,積極為教師創造各種學習、培訓的機會,鼓勵教師攻讀博士學位,不斷更新教師的專業知識結構和提高專業水平。第三,積極為青年教師創造頂崗鍛煉機會。第四,倡導和鼓勵教師積極參與各類學術科研交流活動。
4.學生職場能力建設。第一,加強對學生學習遷移能力的培養,提高自我提升的能力。第二,在校內開展形式多樣的職場練兵活動。第三,走出校園,帶領學生參加省級以上的相關職業技能比賽,以賽促學。第四,深化與行業企業的聯系,及時推介本專業畢業生,盡最大努力為學生提供就業機會。第五,建立畢業生檔案,專人負責定期與畢業生聯系,了解畢業生的走向,反饋行業企業一線信息。
【關鍵詞】中職教育 法律教學 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法律,不只是一部部的卷宗條文。法律的意義一方面在于規范人們的言行舉止,更重要的是要從不斷發生過的案例和事件中得出能讓世人警醒的現實教育,從而引導人們遵守法律、依法辦事。而中等職業學校是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的職業機構,中職學校的法律課程主要是向學生教授基礎法律知識,最重要的是通過專業法律教師的講解,讓學生建立起初步的法律知識架構,在不斷積累法律知識的同時,培養學生運用法學知識理論結合現實實踐案例思考問題、處理案件的思維方式,同時也為中職學生學習其他專業技術知識奠定良好的知識體系系統基礎。
1. 中職法律教學理論聯系實際的技術路徑
1.1 結合專業知識和職業特點,注重能力培養
職業學校的主要任務是培養具有某一專業技術能力的專業技能人才,即使學校安排法律課程,大多也作為公共課程存在,修學分、混畢業條件也是現實存在的法律課程教學尷尬現狀。但是在我國現代社會中,法治社會、法治思維已經逐漸滲透到社會事務管理的方方面面。所以,在中職法律教學中,學生往往對與其職業或其專業關聯較大的法律課感興趣。教師應當結合專業或職業特點有所側重地進行法律教學,把培養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作為教學的目的與中心。中職法律教學的課程內容應當根據學生專業的體點來進行設置,例如工科學生可以講授民法基本法、刑法、行政法等與實際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經濟專業的學生可以講授民法、刑法、行政法,并著重講授商法的內容,如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等。按照不同專業的法律知識需求,根據學生職業上的內容劃分,決定開展法律課程的安排,是提升中職學生在自身專業領域逐漸養成法律思維、儲備法律知識的重要途徑。
1.2充分利用案例教學,滲透專業需求
法律涉及了眾多的領域,凡是有人類活動存在的范圍都需要法律的規范和引導,這樣從表面上看起來似乎法律是隨手可及的常見事物,但實際上由于法律嚴謹的客觀要求,法律條文和法律內容都遠遠不是字面所顯示的含義,簡單的表述中蘊含了豐富的法律要求。再加上中職學生本身缺乏專業的法律知識儲備,在中職教育階段開啟全面法律知識教育,會讓學生一時間不能適應。因此,在中職院校中開展法律教學時,就要更加注重運用案例教學法,并且借助現代多媒體手段,運用 PPT展示或者視頻播放,以及微信朋友圈及博客圈子新媒體上出現的實際案例,通過多種表述方式,向學生講授案例背后所蘊含的法律知識。同時,中職學生畢業后走入社會用工單位,變成社會被雇傭者,自身的工作應該有哪些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實際工作在開展過程中需要遵守哪些法律條款等,都是職業學生在學好自己專業技術知識的同時,需要拓展了解和學習的。
1.3 鼓勵社會活動,聯系學生實際
法律知識邏輯性強、理論性強,同時相對應的實踐指導性更強。如此就需要中職法律教師在進行講授的同時,鼓勵學生經濟參加社會活動,提高學生學法用法、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在教學方法上, 教師應當力求寓教育于社會實際活動之中, 讓學生走出課堂, 走向社會, 發揮社會的教育作用。例如,可以組織學生進行法庭旁聽,既可以使學生看到法庭的莊嚴,領會到法律的神圣,又可以使學生能夠得到真切、深刻的法律感受,讓學生深刻了解即使是看似一件與自己無關的小事,都會用到的學習過的法律知識的重要性。
2. 中職法律教學理論聯系實際踐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
2.1 法律理論教學首要之本是在實際生活中落地
素質教育不斷改革,中職法律教材的編寫也越來越注重簡單易懂、深入淺出。盡管如此,由于中職學生自身知識儲備和能力體系基礎較弱,復雜、嚴謹的法律知識對于中職學生來說,還是具有較強的理論性和內容了解上的深度。所以,
在中職法律教學過程中,教師除了對法律基本概念、重要理論作出準確全面的分析論述外,最重要的還是聯系生活實際,結合現實生活中的事例,把抽象難懂的概念轉化為生動形象的例子。比如“權力能力”和“行為能力”,不僅在概念、內容和類型存在聯系和區別,而且《刑法》、《民法》中也對“行為能力,行為責任能力”的做了不同規定,并作了具體詳細的講解和對比,這就需要教師在講授的過程中要舉出很多現實生活中的案例進一步加深學生對這兩個概念的理解??傊?,要把理論聯系實際的原則貫穿于法律教學的整個過程中,用書本知識聯系現實生活,注意用社會上發生的大案要案、現實生活中的違法亂紀現象對書本知識進行分析解讀,做到理論與實際生活兩者有機結合。
關鍵詞: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
對高職高專會計專業而言,經濟法課程顯得尤為重要。會計專業的學生一方面要扎實掌握會計專業知識,另一方面又要具備相應的經濟法律知識,并且在實際會計工作崗位上要善于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工作中面臨的法律問題。如果說職業院校學生要具備“雙證書”[1];那么,會計專業畢業生就需要通過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專業職業任職資格,而經濟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則是必考內容。因此,經濟法課程對提升會計專業學生的專業知識、法律素養尤為重要,對會計專業學生畢業后的就業、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更為重要。但現實中很多學生認為經濟法課程比較枯燥,有很多法律知識點需要死記硬背;經濟法授課教師講授起來也有難度,學生不容易理解,學習起來也比較困難。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高職高專學生的知識水平、學習能力參差不齊現象特別嚴重,一些學生的學習習慣、學習方法相對較差,學習態度不夠端正,課堂學習效率不高。另一方面是職業院校經濟法教材的體系包括經濟法基礎理論、市場組織法、宏觀調控法及市場規制法等內容,整個體系龐雜、內容繁多;在教學上,教師注重單向的傳授而缺少和學生的交流溝通,使得學生經常處于被動接受的狀態[2];考核方式采用單一的期末集中閉卷考試,所采用的題型一般包括最傳統的單項選擇、多項選擇、名詞解釋、簡答題、案例分析等幾種形式,考核的重心偏向于學生對基本法律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這種課程考核方式,造成平日不學習的學生僅需利用考前的突擊復習便能考試過關,不能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要實現高職院校會計專業與企業職業崗位無縫對接,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勢在必行。教學改革應依據高職院校會計專業的培養目標,以會計實際崗位需求來確定經濟法教學目標,以教學目標來設置教學內容,以法律知識運用能力培養為目標改進教學方法,以實際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評價為重點設置考核方式等四個方面進行。
一、通過企業實地調研,從會計崗位實際需求來確立經濟法的教學目標
(一)加強會計崗位職業證書考試能力的培養
國家制定會計職業等級標準和會計職業分類,高職高專會計課程應當依據企業實際會計工作崗位的需要來設置。我國《會計法》第38條規定:“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是鏈接“會計專業”與“會計職業”之間的橋梁,是進入我國會計行業的職業準入制度。會計專業的畢業學生只有努力學習通過會計從業資格的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才具備從事會計相關工作的資格;在會計專業技術職務的晉升中,經濟法及經濟類相關法律知識是必考科目之一。因此在經濟法的教學中有必要與這類資格考試掛鉤,教師在設定教學目標時需要加強會計專業學生職業證書考試能力的培養。
(二)加強實踐運用能力的培養
對于注重和強調實踐操作的職業技術教育來說,學生動手能力的培養是關鍵,“會做比知道”更重要,在課程設置中應更多考慮的是“通過學習,學生掌握了什么技能”,而不僅僅是“通過學習,學生對知識了解什么”,以職業能力培養為核心構建課程教學體系。教師在講授經濟法課程時,教學目標是通過授課讓學生明白掌握法律知識之后能做什么,怎么做,旨在培養學生的實際運用能力。比如,通過“票據法”的學習,學生要學習支票、匯票等相關票據的基本知識,掌握票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及法律關系的知識,理解并掌握如果發生票據糾紛之后當事人通過什么途徑如何來主張權利;通過學習弄清楚不同票據的填寫,以及因票據填寫不規范可能導致的法律后果,并且知道如何防范不良后果的產生等。
二、圍繞教學目標來設置符合學生需求的教學內容
(一)基于會計專業相關資格考試的內容需要
來設置教學內容現階段,高職高專學生參與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和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都需要考經濟法及經濟法律基礎的知識。經濟法授課教師應綜合考慮高職學生理論知識較差的實際情況,其在校期間主要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部分學習能力強的學生才會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因此授課教師在設置《經濟法》教學內容體系時應參照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和初、中級會計師考試大綱的要求,對教學內容作必要的選取。
(二)基于實際工作崗位的需要來制定教學內容
經濟法授課教師要打破一貫的學科體系進行法律知識的選取,在制定教學內容時需要進行企業調研,弄清企業會計崗位工作人員主要從事的涉法工作任務有哪些,根據完成這些工作任務需要哪些法律知識,從而來安排教學內容。實踐中,會計工作崗位學生要用到的經濟法律知識主要有: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產品質量法等市場規制法律制度;物權法、擔保法、票據法、破產法、合同法等企業經濟活動的法律規范;公司法、合伙企業法等市場主體法律制度[3]。這些法律制度中,有些屬于狹義經濟法領域,有些屬于民商法領域,會計專業的經濟法課程內容選取不能僅限于狹義的經濟法學科體系范疇,民商法中關于合同法、擔保法、債權法等相關法律制度還必須要包涵在內,只有這樣才有可能滿足現實工作中對會計專業人員實際崗位工作能力的需求,才能夠讓學生可以學以致用。
(三)基于高職學生的實際情況及課時設置來優化教學內容
高職會計專業課程設置中經濟法課時設置一般較少,多為40節左右,但會計專業經濟法包涵的內容非常多不僅有狹義的經濟法還包涵有很多民商法的內容,高職院校會計專業學生法律基礎知識、法律素養本來就不強,學習能力參差不齊,教師在有限的課時下如何完成教學任務是一大考驗。授課教師只能選擇優化教學內容,將教學內容分為重點和非重點。教師如果要在有限的課堂時間內完成既定的教學任務,授課教師應集中講解重點內容,而對非重點內容通過布置案例、討論等方式讓學生課后自學掌握。比如《合同法》教師重點講解合同的簽訂、合同的履行、合同的違約及救濟方式;而對于合同的基本原則、合同的分類等內容可通過學生自學解決。
三、以法律知識的實際運用能力培養為目標選取教學方法
(一)通過典型案例進行教學
經濟法課程中普遍的使用案例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在經濟法課程中使用可以在現實的法律問題和法律條文中搭起一座橋梁[4],通過案例的討論能很好地啟發學生進行思考,有效地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有利于在學生和教師之間形成良好的互動,有利于課堂教學的順利實施。但案例教學法是否能達到很好的教學效果,很大程度上在于授課教師選取的案例是否與所講授的法律知識點高度一致、教師導入案例的時機是否恰當及設置的問題是否科學。假如選取的案例不合適或者案例的導入不恰當,就不能很好發揮案例教學法的優勢。因此,教師在選擇案例時,應盡量選擇與學生將來從事工作崗位相關聯的案例,例如選取企業會計或出納等財務人員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問題作為案例;或是現實生活中的案例、身邊的案例,特別是要選取那些平時生活中因當事人不經意的行為卻觸犯了法律規定,給自己、他人造成嚴重后果的案例,這樣的案例能給學生留下深刻的影響。在案例的表現形式上,盡量圖文并茂,集中給學生放案例視頻,便于學生能更好的代入到案例的情節中去,印象深刻,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總體上說,經濟法案例教學時,選取的經典案例一定要適應所講授課程教學目標的需要,通過引導,讓學生深入思考來發現問題,提高學生的實際運用所學法律知識的能力[5]。
(二)通過模擬“工作任務”的方式進行教學
為培養學生的實際動手能力,經濟法課程的教學中應加入實際操作環節。教師在授課時可以結合會計專業典型工作任務和學生的實際學習情況,根據講授課程內容為學生設置一些典型的“工作任務”。比如,在整個公司法學習完畢后,把全體的學生分成不同的學習小組,分別模擬公司發起人或企業合伙人,通過模擬設立公司或合伙企業,讓學生學習制定公司章程或合伙協議;在合同法學習完畢后,布置簽訂“買賣合同的工作任務”,讓學生模擬簽訂合同,讓學生知道如何履行簽訂合同手續,弄清楚合同的具體內容,更重要的是使學生掌握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各種風險,掌握合同違約后,當事人應當采取什么樣的法律救濟途徑以及如何解決各種法律糾紛。學生通過模擬參與完成“工作任務”,加強對法律知識點的理解,提高學習興趣,進而增強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6]。
(三)通過模擬法庭進行教學
模擬法庭是培養學生實踐能力最有效的教學方式之一,可以形象、直觀地再現法庭審理過程,使學生印象深刻,有利于更好的培養學生運用所學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6]。但設置模擬法庭有幾個方面需要注意:首先,模擬法庭教學最好放在理論課全部結束之后進行。因為高職高專學生法律基礎知識比較薄弱,在學生學完了經濟法的全部理論知識后,學生對經濟法的基本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掌握后,才可能具備開展模擬法庭的條件。其次,教師要在平時的教學過程中為開展模擬法庭教學做一些準備。在進行案例教學時,可以結合具體的案例讓學生了解我國證據規則的規定,掌握法律規定的“原告就被告”、法院管轄權、“誰主張誰舉證”等基本的原則,只有這樣模擬法庭的法庭調查環節才有可能正常進行;在訴訟程序法的教學過程中,教師一定要重點介紹民事書及民事答辯書等相關法律文書的寫作。再次,在開展模擬法庭時要做到,選取完整的法庭審理視頻,通過組織學生觀看法庭審理的視頻,使學生先了解法庭審理完整程序;選取具有真實性、典型性、身邊性的案件,最好是社會上當前發生的一些網上引起熱議的案例,有利于調動學生參與模擬法庭的積極性,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
四、以實際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評價為重點設置考核方式
期末閉卷的筆試是會計專業經濟法的主要考核方式之一,閉卷考試主要是對基本知識點的記憶能力及基本理解能力的考查,并不能很好地考查學生實際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7]。筆者認為,經濟法的考核評價既要考查學生對經濟法理論知識的掌握情況,更應考查學生運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法律問題的能力;既要對學生經濟法律知識的學習成果進行考查,也對學生在整個經濟法學習過程中的表現進行考查,不能只是單獨采用試卷考核方式,在考核時要把學習過程考核和期末考核結合起來。比如,在教學過程中課堂上學生對老師提問的回答情況可以很好地考查學生的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模擬法庭、案例分析、完成工作任務的表現更能清楚的反應出學生對所學知識的理解與運用能力,以上幾種考核方式可以完成學生對法律知識理解運用能力的考核;而閉卷筆試可以考查學生對經濟法基本概念、基本理論以及一些重要的理論知識點的掌握。只有設置多種考核方式,才有可能比較客觀全面的評價學生的學習水平,綜合反應學生學習效果。
五、結語
綜上,在經濟法教學實踐中如何既保留經濟法的特色和理論體系,同時又能與會計專業具體崗位工作任務相銜接,讓學生對經濟法律知識能夠熟悉掌握、融會貫通,是經濟法教師在教學中需要不斷研究和探討的課題。進行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離不開教師,要保證經濟法課程教學質量的提高,必須要提高經濟法教師的專業能力。在實踐中絕大部分的經濟法教師一直在學校工作,并沒有財會企業的工作經歷,經濟法授課教師有可能自己對會計專業的涉法工作任務就不了解,那么無論如何也組織不好經濟法課程教學。所以,要進行經濟法課程教學改革并確保經濟法課程的順利實施,就一定要增加教師的社會實踐機會,選派優秀教師深入企業進行實踐鍛煉,進一步熟悉會計相關崗位的涉法工作,從而不斷提升實際運用法律知識的能力,這樣才能提升經濟法課程的教學水平,做好經濟法的教學改革工作,培養更多滿足社會需求的會計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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