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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年,各地pm10年均濃度達到《貴州省__年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實施方案》核定的__空氣質量改善目標61mg/m3以下。__年pm10年均濃度下降比例已達到或超過核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試驗區),pm10年均濃度應保持和持續改善;未達到核定空氣質量改善目標的縣(市、試驗區),要完成__年度空氣質量改善指標。
1.加快淘汰燃煤小鍋爐。
__年,編制興義市建成區10t/h以下燃煤鍋爐淘汰方案,重點淘汰城市建成區及燃氣管網已覆蓋地區燃煤小鍋爐,累計完成燃煤小鍋爐淘汰總任務的50%。淘汰方案上報州級能源主管部門和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確有必要保留的燃煤鍋爐,市人民政府應出具書面材料說明原因。(責任單位:興義市人民政府;州質監局、州發改委、州環保局、州工信委指導、協調、配合)
工業園區及化工、制藥等產業聚集區著力推動建設集中供熱或熱電聯產機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鍋爐。(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工信委、州環保局、州質監局指導、協調、配合)
2.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設施建設。
__年完成貴州興義電力發展有限公司燃煤發電2號機組的旁路封堵(脫硫)(見附表1),30萬千瓦以上燃煤機組均建設脫硝設施(見附表2),已建成投運脫硝設施的企業必須對低溫低負荷時段脫硝設施退出投運情況進行技術改造,確保機組負荷在50%以上脫硝設施穩定正常連續運行。新型干法水泥窯要安裝脫硝設施;推進燃煤電廠、水泥、鐵合金等行業燃煤鍋爐和工業窯爐的除塵設施升級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州發改委指導、協調、配合)
3.工業大氣污染治理。
各地制定石化、有機化工、表面涂裝、包裝印刷等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__年,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治理項目完成率達到50%,已建治理設施穩定運行;完成全州范圍內的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油氣污染治理。(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州公安局、州商糧局、州交通運輸局、州質監局指導、協調、配合)
火電、水泥、有色金屬冶煉、平板玻璃等行業國控、省控重點工業企業和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包括供暖鍋爐與工業鍋爐)安裝廢氣排放自動監控設施,增設煙粉塵監控因子,并與環保部門聯網;加快除塵設施建設與升級改造,嚴格按照考核年度重點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實現穩定達標(部分地區或行業執行特別排放限值);強化工業企業燃料、原料、產品堆場揚塵控制,大型堆場應建立密閉料倉與傳送裝置,露天堆放的應加以覆蓋或建設自動噴淋裝置。重點工業企業和20蒸噸及以上燃煤鍋爐煙粉塵在線監控設施安裝率達到95%,并與環保部門聯網。(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4.城區揚塵污染控制。
__年,各縣(市、試驗區)進一步完善建設工地和道路交通揚塵管理措施及辦法,施工現場應設置全封閉圍擋墻、出口設置沖洗裝置、主要道路實行硬化處理、渣土運輸車輛按規定采取密閉措施,渣土運輸車輛進出施工工地要進行清洗,運輸過程采取密閉措施,并按指定路線運輸;加快在城市建成區推行道路機械化清掃等低塵作業方式,提高城市道路機械化清掃率。(責任主體:各(市)人民政府、義龍頭試驗區管委會;州住建局、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建立秸稈禁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縣(市、試驗區)和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以及村民自治組織的具體責任,嚴格實施考核和責任追究。對環境保護部公布的秸稈焚燒衛星遙感監測火點開展實地核查,嚴肅查處禁燒區內的違法焚燒秸稈行為。(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5.機動
車污染防治。到__年底,全州淘汰現有黃標車總數的50%(見附表3),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冊和運營的黃標車。(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發改委、州環保局、州商糧局、州交通運輸局指導、協調、配合)
通過在縣(市、試驗區)城市主城區劃定“黃標車”限行區域或采取經濟補償等方式,推動黃標車淘汰。(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發改委、州環保局、州交通運輸局指導、協調、配合)
加快機動車環境監管能力建設,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與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同步發放,對機動車環保檢測機構嚴格執行定期資質認定、規范管理、嚴把檢測質量關。對不達標車輛不發放機動車環保合格標志,不得上路行駛。(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公安局、州交通運輸局、州環保局、州質監局指導、協調、配合)
1.淘汰落后產能。
完成__年上級下達的重點行業落后產能淘汰任務(見附表4)。(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工信委、州發改委、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2.壓縮過剩產能。
對布局分散、裝備水平低、環保治理設施差的小型工業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制定綜合整治方案,實施提升改造、集約布局、搬遷入園、關停并轉。(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工信委、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認真清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違規在建項目,對未批先建、邊批邊建、越權核準的違規項目,尚未開工建設的,不準開工;正在建設的,要停止建設。對于確有必要建設的,在實施等量或減量置換的基礎上,報相關職能部門批準后,補辦相關手續。(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工信委、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加大環保、節能、安全執法處罰力度,以提高節能環保標準倒逼“兩高”行業過剩產能退出。(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州發改委、州工信委、州財政局指導、協調、配合)
制定財稅、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產能過剩“兩高”行業企業退出、轉型發展。發揮優強企業對行業發展的主導作用,通過跨地區、跨所有制、跨行業企業兼并重組,推動壓縮過剩產能。(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工信委、州財政局、州國土局、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__年,興義市城市建成區調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并向社會公開。擴大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范圍,逐步由城市建成區擴展到近郊。(責任單位:興義市人民政府;州環保局、州城鄉規劃局指導、協調、配合)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新建高耗能項目單位產品(產值)能耗要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工信委、州發改局、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新建煤礦同步建設煤炭洗選加工設施,現有煤礦加快煤炭洗選加工設施建設與改造,提高原煤入選率。(責任主體: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國土局、州環保局、州能源局指導、協調、配合)
加大天然氣、煤制天然氣、煤層氣供應。優化天然氣使用方式,新增天然氣優先保障居民生活或用于替代燃煤。(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能源局、州發改局、州住建局指導、協調、配合)
嚴控高污染、高耗能行業新增產能。按照國務院關于有效化解產能過剩矛盾的要求,堅決遏制產能過剩行業肓目擴張。(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工信委、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強化節能環保指標約束,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__年按要求推進重污染企業環保搬遷和退城進園,結合化解過剩產能、節能減排和企業兼并重組,有序推進位于城市主城區的鐵合金、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等重污染企業出城入園搬遷改造。(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州發改委、州工信委指導、協調、配合)
制定實施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計劃,按進度推進水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等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大力支持企業實施清潔生產先進技術改造升級,提升污染防控、治理水平。大力開展清潔生產示范企業(園區)創建活動,培育一批標桿示范企業。(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工信委、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所有新建建筑嚴格執行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各縣(市、試驗區)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廣綠色建筑。(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發改委、州住建局指導、協調、配合)
按照《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等要求,公開各項環境信息。在政府網站及主要媒體,逐月行政區域內城市空氣質量狀況及其排名;公開新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相關信息;按照《關于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環發〔2013〕74號)和《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公開目錄》(第一批)的要求,公開重點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與治污設施運行信息;同時,按照《國家重點監控企業自行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監督性監測及信息公開辦法》(試行)的要求,及時公布污染源監測信息。__年,每月公布縣級以上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排名。(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根據《環境監測管理辦法》(原國家環保總局令第39號)、《關于加強環境質量自動監測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環辦〔__〕43號),建立完善的環境空氣自動監測質量管理體系,對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站點的布點采樣、儀器測試、運行維護、質量保證和控制、數據傳輸、檔案管理等進行規范管理和監督檢查,保障監測數據客觀、準確。(責任單位:各縣(市)人民政府、義龍試驗區管委會;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__年底,興義市建成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系統。(責任單位:興義市人民政府;州環保局指導、協調、配合)
(一)分解實施
各級政府對行政區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本地區的大氣污染防治年度計劃,確定工作重點任務和年度控制指標,完善保障措施。
州政府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調聯動,依法做好各自職責范圍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二)資金投入
推動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化投資機制,保障大氣污染防治穩定的資金來源,加大地方各級財政資金投入力度,明確企業治污主體責任。
積極向國家爭取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中央基本建設投資資金支持及貴州省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貴州省節能減排省級專項資金和省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支持,將空氣質量監測站點建設及其運行
和監管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三)政策保障
1.強化組織保障。
州直相關部門要做好全州大氣污染防治各項統籌協調工作,督促和指導各縣(市、試驗區)政府(管委會)完成相關工作任務及目標。
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應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實施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計劃,積極推進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落實整治任務,確保實現大氣污染防治年度目標。
2.健全考核與獎懲機制。
按照貴州省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考核辦法,對各地__年度大氣污染防治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和評估結果經州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會,并交由干部主管部門按照《關于建立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的意見》等規定,作為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對未通過__年度考核的,由州政府會同組織、監察等部門約談縣(市、試驗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人及其相關部門有關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整改。
3.完善環境經濟政策。
加快推進排污權交易試點。完善綠色信貸和綠色證券政策,將企業環境信息納入征信系統,嚴格限制環境違法企業貸款和上市融資。
加大排污費征收力度,做到應收盡收;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資本進入大氣污染防治領域。
各位領導:
現將**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2019年1月1日《土壤污染防治法》正式施行以來,我局結合自身職責,認真厘清思路,把土壤污染防治同耕地保護、土地征收、建設用地供應、城鎮建設規劃實施等各項工作有機結合,將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融入到自然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嚴守耕地紅線,嚴防土壤污染。
一、實行分類管理,強化耕地質量保護
保護耕地是自然資源管理部門的首要任務,保護耕地重在保護耕地的種植條件,保護土壤不受污染。我局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落實。
一是壓實耕地保護責任。按照耕地保護任務,認真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逐級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以責任書的形式明確各級保護責任,對全縣116.7611萬畝耕地(其中永久基本農田97.6萬畝)實行最嚴格的保護。2019年,縣政府與鄉鎮、街道簽訂《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18份、鄉鎮、街道與村級簽訂責任書222份。
二是建立考核機制。將耕地保護目標責任落實情況、打擊違法占地和非法采礦行為、閑置土地清理工作納入年終考核并實行獎懲,確保資源紅線不被逾越。
三是開展多種形式宣傳。把對耕地保護的宣傳作為“4·22”地球日、“6·25”土地日、“8·29”測繪法宣傳日、“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的主要宣傳內容,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多渠道、多角度、多層次開展自然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宣傳,同時,在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區域設立了240處保護標識,埋設了1140根界樁。
四是強化部門聯動,實行分類管理。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完成了耕地環境質量劃分工作,其中優先保護類耕地115.8764萬畝,占比99.24%,安全利用類耕地0.8847畝,占比0.76%。建立了耕地土壤環境質量類別分類清單,其中詳查單元內包含15個優先保護類I、352個安全利用類II,土壤污染物均為鎘;詳查單元外包括18個優先保護類I1和3個優先保護類I2, 土壤污染物為鎘。
二、堅持用地準入制度,從源頭管控污染源
為認真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國務院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實行)》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按照《2020年合肥縣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點》的部署,結合本部門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職責,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進一步規范建設用地準入范圍和條件,對污染行業用地嚴格把關,特別是對554.01平方公里的生態紅線內項目用地,實施最嚴格的管控,必須完全達到環境保護要求。縣生態環境分局和農業農村局都是縣土委會、規委會成員單位,全縣所有項目用地都必須經土委會、規委會研究,實行集體決策,共同把關,用地準入管理信息溝通機制順暢,凡界定屬于潛在污染行業的建設用地申請,一律不予辦理供地手續;對在土地開發利用前,涉及用地性質變為住宅和公共服務、公共管理用途的,對原場地未進行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不得開發利用,確保人居土壤環境質量。2019年以來,我局通過招拍掛向社會供應土地70宗,其中工業用地42宗2558.31畝,經營性用地28宗1286.81畝,全部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無污染土壤項目。
三、合理布局,科學防控
1.在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和重點行業用地土壤污染現狀調查的基礎上,實現調查成果共享,不斷完善國土空間規劃中的相關土壤數據信息,科學規劃相關行業企業選址布局,禁止在水源地保護區、居民區、學校、醫療和養老機構等周邊地區新建化工、冶煉等行業企業。嚴把土地征收關,嚴格管控建設用地受污染地塊的開發利用,對已經污染的地塊實行科學規劃,嚴格落實管控措施。我縣化工企業****化工有限公司經縣政府批準土地收儲,收儲面積447畝,該地塊疑似污染,我局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展開調查,確定聚氯車間和精煉銅泵車間存在土壤污染。為防止污染擴散,加強風險管控,縣政府要求由所在的****街道辦事處具體落實該儲備地塊的土壤污染防治和風險防控工作,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從土地儲備資金中安排撥付,同時要求我局和相關部門加強聯動監管,確保土壤環境安全。
2.加強廢棄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和生產礦山、尾礦庫的土壤環境治理。**縣已實施國家級合肥縣環**地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示范工程(**片區項目)和**縣北郊礦區廢棄礦山治理修復項目等約14個生態修復項目,投入治理資金2億多元,累計恢復廢棄礦山生態環境約5平方公里;環****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計劃投資20.34億元,計劃于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縣域范圍內廢棄礦山生態修復。**縣現有生產礦山6座,主要生產水泥用灰巖、鐵礦石、冶金(鎂)用白云巖;尾礦庫4座,現狀全部為停排尾礦庫。礦山每年采取人工取樣和委托第三方檢測單位對礦山、尾礦庫土壤、地下水進行檢測,確保采礦區、尾礦庫土壤安全。
四、強化動態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
新華剛2010年10月25日《河南6城市堆放52萬噸鉻渣數十年,致持久污染》一文指出,河南6處鉻渣堆共計52萬噸,其中最小的在新鄉,2.84萬噸,最大的在義馬市,32.5萬噸,義馬的鉻渣量占全省的67%。鉻渣中含有致癌物鉻酸鈣和劇毒物六價鉻,這些鉻渣堆大多沒有防雨、防滲措施,經過幾十年的雨水沖淋、滲透,正一天天地成為持久損害地下水和農田的污染擴散源。
新華網2011年11月11日的文章《調查組專家解讀蓬澩19-3油田溢油事故原因凋查結論》指出,蓬萊19-3油田溢油事故聯合調查組在2011年11月11日公布的事故調查結果顯示:康菲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在蓬萊19-3油田生產作業過程中沒有執行相關方案,事故定性為“重大海洋溢油污染責任事故”。
中廣網2010年7月14日題為《紫命礦業滲漏污染,福建汀江漁民生計受損》的文章說,2010年7月3日,紫金礦業集團發生污水滲漏事故。福建汀江流域數百萬斤魚類死亡。當地政府雖然以平均每斤6塊的價格收購漁民所有的魚,基本能補償漁民在魚上的損失,但漁民的投資并沒有得到補償,同時汀江今后將禁止養魚,不少斷了生計的漁民對未來感到茫然。
央視《新聞1+1》2011年8月15日的節目《迷霧重重的“鉻污染”》,報道了云南曲靖陸良化工實業有限公司5000多噸工業廢料鉻渣非法傾倒導致污染的事件。住在附近的興隆村村民王建有說,村內每年至少有6至7人死于癌癥,自己也是肺癌晚期,興隆村已經成為遠近聞名的“死亡村”。村民懷疑這和附近的化工廠污染有關。
重金屬污染困境
光明網2012年2月8日的文章《隱藏在廣西龍江鎘污染事件之下的原罪》指出,地處廣西西北部的河池市被譽為中國有色金屬之鄉,境內錫、銻、鋅、銦、鉛等礦產儲量豐富,已探明有色金屬40余種,儲量價值700億美元。這些礦藏大多伴生有砷、鎘等重金屬礦物。目前。河池有規模以上采選企業41家,規模以上冶煉加工企業31家,在全市億元產值以上的42家企業中,有色金屬企業就占了19家。有色金屬帶來大筆財富的同時,也帶來了嚴峻的環境問題,有色金屬的開采及冶煉對當地環境造成了包括土壤、水源在內不同程度的污染。
龍江鎘污染事件在當地并非首發。2001年至今。河池已發生至少3起特大砷污染事故,其中2008年10月3日發生在河池市郊區的砷污染水源造成附近村民450人尿砷超標。此次鎘污染事件中被懷疑為污染源企業的金河礦業股份有限公司曾在官方2009年涉砷企業整治行動中收到過整改通知。
2006年河池市未完成減排任務,2008年被國家“區域限批”,暫停新項目審批。不過作為廣西有色金屬工業重要基地,有色金屬采選冶煉及加工業仍然是河池市工業經濟和財稅的重要增長點。
新華網2011年10月16日的文章《重金屬污染危害“升級”》說,從頻頻發生的“血鉛事件”到震驚全國的“鎘米風波”,我國重金屬污染警鐘頻頻敲響。據了解,在湖南、遼寧、內蒙古等省區,我國重金屬污染正由大氣、水體向土壤污染轉移,土壤重金屬污染已進入到集中多發期;同時,重金屬污染出現了工業向農業轉移、城區向農村轉移、地表向地下轉移、上游向下游轉移,從水土污染到食品鏈轉移。由逐步積累的污染正在進入突發性、連鎖性、區域性的爆發階段。
《人民日報?海外版》2011年6月4日發表文章《重金屬污染事件頻發,中國環境形勢依然嚴峻》稱,中國目前重金屬污染形勢比較嚴峻。從環保部當天的《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看,一是地表水污染較重。雖然全國地表水國控斷面高錳酸鹽指數年均濃度為4.9毫克/升,比2009年下降3.9%,比2005年下降31.9%,但是全國地表水污染依然較重。長江、黃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遼河等七大水系總體為輕度污染。其中,長江、珠江總體水質良好,松花江、淮河為輕度污染,黃河、遼河為中度污染,海河為重度污染。
二是農村環境相當嚴峻。中國環保方面城鄉差距非常明顯,農村的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重滯后,環境管理的基礎也很薄弱,法規標準很不完善,監管能力嚴重不足。農村環保欠賬過多,據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農村的污染排放已經占到了全國的“半壁江山”,其中COD(化學需氧量)占到了43%,總氮占到了57%,總磷占到了67%。
新華網2011年2月23日的文章《中國農地污染日益嚴重,官員看報告后稱無力治理》指出,國土資源部稱,中國每年有1200萬噸糧食遭到重金屬污染,直接經濟損失超過200億元。
2009年中國食品安全高層論壇報告上的數據顯示,我國1/6的耕地受到重金屬污染,重金屬污染土壤面積至少有2000萬公頃。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工程學院院長羅云波稱。食品中藥物殘留和重金屬對我國食品安全的潛在影響巨大。其中,鉛和鎘污染問題突出,有36%的膳食鉛攝入量超過安全限量,特別是皮蛋的含量比較高。國家疾控中心曾對1000余名0~6歲兒童鉛中毒情況進行免費篩查、監測,結果顯示,23.57%的兒童血鉛水平超標。
重金屬污染不僅僅威脅著企業周邊的人群,這個“隱形殺手”還在不知不覺中侵蝕著我們的軀體。我們和我們的后代,正在承受犧牲環境、盲目發展經濟帶來的嚴重后果,而且由于重金屬污染已經滲透到生活中的每一個環節,我們幾乎無處可去、無路可逃。
重金屬污染頻現之因
《經濟參考報》2011年10月14日發表的文章《土壤重金屬污染加劇處集中多發期,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之禍》說到,我國重金屬污染的主要來源是化工和礦山。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國內采礦業的粗放式發展方式,加上科學技術落后、環保投入不足與意識不強、資源盲目開發,濫挖濫采使得云南、廣西、湖南、四川、貴州等重金屬主產區的土地被日漸污染。
而在東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重金屬污染則來自于工廠。國內30多家環保組織聯合的《2010IT品牌供應鏈重金屬污染調研》稱,IT企業重金屬污染居首。一項由原國家環保總局進行的土壤調查結果顯示,廣東省珠江三角洲近40%的農田菜地土壤遭重金屬污染,且其中10%屬嚴重超標。
農業、養殖業也成了重金屬污染源。根據《湖南省洞庭湖區生態地球化學調查評估報告》中對寧鄉、益陽等6個研究區的鎘輸入土壤的途徑分析:來自灌溉水的鎘輸入約為每畝0.013克,而來自磷肥的為每畝0.11克,鎘輸入后者比前者超過近10倍。
在一些小規模的養殖場,人們常常在豬、雞等農畜的飼料中添加含砷制劑,因為這種重金屬可以殺死豬體內的寄生蟲,促進牲畜生長。這些牲畜的糞便又是農民樂于使用的有機肥料。當含砷的肥料被堆積入田時,肥料內的重金屬就會悄無聲息地潛入地下。并隨著耕種傳遞到農作物中。人們吃掉了這些重金屬污染的飼料喂養的豬,又吃掉了被重金屬污染的土壤中種植出來的蔬菜和糧食,有些人甚至還喝著被重金屬污染的
地下水,人體就這樣被二度污染、甚至三度污染。
此外,一些地方政府錯誤的“發展觀”與“政績觀”阻礙著重金屬污染防治。環境專家認為,與資金、技術上面臨的難題相比,防治土壤重金屬污染的關鍵更在于遏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增長的沖動。湖南省環保廳2010年6月通報顯示,自2009年9月起。湖南省和衡陽市兩級環保部門對耒陽市先后下發8次整改令。要求耒陽市對所屬遙田鎮多家存在嚴重重金屬污染隱患的企業實施淘汰關閉,但8次整改均沒有得到有效執行。
《檢察日報》2012年2月9日發表題為《廣西鎘污染:需要檢討的還有環境法》的文章。文章指出,這起鎘污染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暴露出我國目前已有的環境污染災害風險防范制度的空白以及缺陷。僅以我國環境保護領域最具綜合性與基本性的《環境保護法》為例,自1989年修訂后,《環境保護法》已歷經20余年未被修訂。隨著經濟發展、環境形勢的變化,這部法律的缺陷也日益顯現,立法缺乏廣度和高度,沒有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的環境保護思想和與時俱進的內容。比如對于公民參與,法律只原則性規定了公眾享有檢舉權、控告權等,而環境知情權、環境請求權、公眾監督權等都沒有得到體現;缺乏對行政審批部門或監督管理人員的法律責任規定。這就縱容了一些地方政府遇到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沖突時,往往采取犧牲環境換取GDP的發展。
重金屬污染解決之道
中國網2011年4月13日的《重金屬污染難降解,治理待突破須防治相結合》指出,中國農科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土壤研究室副主任楊俊誠表示,土壤污染,必須防治結合,首先嚴把入口,完善監管,盡量杜絕污染源;再有就是治理,盡管當前針對重金屬對土壤的治理很難,但還是有所突破的。
據了解,在湖南郴州、云南、廣西等地開展產業化示范工作的“蜈蚣草”種植已經在被重金屬污染、無法耕種的土地上取得了成效,因此“蜈蚣草”也被稱為“土壤清潔工”。“蜈蚣草”吸收土壤中砷的能力相當于普通植物的20萬倍,通過“蜈蚣草”的吸附、收割,3至5年內,被污染的土地就可“恢復健康”。
鳳凰網2011年6月4日的題為《環保部稱中國農村環保欠賬過多,重金屬污染頻發》的文章指出,為了解決農村突出的環境問題,從2008年開始,中央實施農村環境綜合整治“以獎促治”政策。3年來,中央財政共投入40億元,帶動地方的社會資金超過80億元,一共整治了6600多個村莊,有2400萬農民直接受益。未來5年內。環保部門還將制定全國農村環境保護規劃,推動畜禽污染防治條例和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臺,力爭在飲水安全、污水處理、垃圾處置、土壤保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這5個方面取得積極進展。
中新網2011年12月22日的文章《2012年中國將對重金屬污染進行集中整治》指出,環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21日在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上表示,2012年將全力做好重金屬污染防治工作,將對重點防控地區、行業和企業,進行集中治理。
周生賢表示,將加快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印發規劃實施考核辦法,對重點防控地區、行業和企業,進行集中治理。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業、含鉛蓄電池業、皮革及其制品業進行風險排查,妥善處理解決鉻渣堆存等重金屬污染歷史遺留問題。嚴格落實各項防治要求,對達不到要求的企業,一律停產整頓,直至關閉取締。
據介紹,2011年,國務院批復《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提出了控制目標,明確了重點防控地區、行業和企業。各省(區、市)已編制完成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規劃。環保部下發《關于加強鉛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涉鉛行業排查整治,首次將該行業所有企業的環境信息向社會公開,接受監督。目前,全國80%以上的鉛蓄電池企業被關閉或處于停產中,整治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第一條為加強對我市農村環境連片示范項目和其他農村污染防治設施的管護,提高環保設施的使用效率,規范環保設施管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農村基礎環保設施規劃、設計、建設、管理、經營和使用的單位和個人,須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染防治設施包括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工作在內的農村生活污水處理站、人工濕地凈化工程、飲用水源地保護實施、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以及項目到戶設施等,不包括農村工業企業污染防治設施。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各鎮(街道)是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建設和管理主體單位,負責轄區內農村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和維護管理;
市公用事業局負責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的有償技術服務工作;
市環衛管護中心負責農村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有償技術服務和執法監管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設施的的有償技術服務和執法監管工作;
市畜牧局負責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設施的有償技術服務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畜禽養殖和農村污水治理設施的執法監管工作。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保護環保設施的義務,對違反本辦法的行為有權進行制止、檢舉和控告。
第三章農村環保設施運行及維護管理
第六條固定資產管理。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項目經縣、市、省三級考核驗收合格后,由市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將建設檔案和固定資產等整體移交項目所在鎮(街道),移交工作結束后由接收單位負責該項目的日常運行和維護管理。
第七條日常運行和維護管理。本著“誰產生、誰負責、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各鎮(街道)是農村污染防治設施運行和維護管理的責任主體,具體做到:
1、安排專人負責農村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管理,制定運行管理制度和年度運行維護管理計劃,并做好記錄;
2、管理人員應每日對農村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記錄,隨時關注出水流量和水質;發現污水處理系統有淤泥堆積堵塞、人工濕地水生植物凋謝、管網和窨井蓋破損、處理池開裂滲漏、出水流量和水質不正常等現象時,應立即反饋信息,并及時聯系維護單位進行維修;
3、定期對農村污染防治設施環境中的雜草進行清理,保持環境整潔和衛生;
4、定期對農村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情況進行考核,記錄考核檢查情況,作為年底考核依據。
第八條污泥處理。鎮(街道)負責對污水處理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或者綜合利用。
第九條技術服務。按照部門職能和行業管理的原則,市公用事業局、環衛管護中心、水務局和畜牧局分別負責責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農村生活垃處置、農村飲用水源地保護、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等設施的有償技術服務工作。
第十條設施維護管理程序。污染防治設施管理人員發現設施運轉出現異常,應該查找原因并立即解決;影響達標排放的及不能現場解決問題時報鎮(街道)環保工作分管領導,由鎮(街道)環保助理員進行現場核實后報市環保局備檔,同時聯系市公用事業局、環衛中心、水務局或畜牧局等相關技術服務隊伍進行維修,做好實施維護管理記錄。
第十一條設施更新報廢程序。各鎮(街道)及其它到戶設施的單位和個人,對各自管理的污染防治設施應當定期保養、維護和檢修;嚴重影響使用的,應當及時改造或者更換。環保設施需新建、改建、擴建、關閉或者停用的,應當由資產管理使用單位上報市環保局進行審批,根據審批意見組織實施。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十二條根據環保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市環保局環境監察大隊負責對全市畜禽養殖和農村污水治理設施的監督管理,市環衛中心、水務局等部門執法監管科室分別負責農村生活垃圾處置、飲用水源地保護等設施的執法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工業廢水不得擅自排入鎮(街道)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各鎮(街道)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污水排放口出水水質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
第十四條環境監管人員定期對鎮(街道)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進行檢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記錄,并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第十五條環境監察隊伍接到應急報告或執法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依法采取相應措施保障設施正常運轉,不能立即解決時聯系技術服務隊伍進行維修。
第五章考核及獎懲
第十六條按照“市鄉村共擔、市場運作”的原則,每年由市財政對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單體項目實行以獎代補,補償標準為1至3萬元,確保我市農村環境連片整治長效運行資金落實到位。
第十七條由市政府負責組織環保、財政等相關部門每年度對各鎮(街道)環保設施運行、維護及保養等管理狀況進行集中考核檢查,對在建設和維護環保設施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八條懲罰標準。對不履行工作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次扣除補償金1000元,扣完為止。對長期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整改不力的處理設施,由市環保局協調相關部門實施掛牌督辦;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責任。
1、未制定環保設施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制度、執行制度不嚴的,設施運行維護記錄及檔案資料不全的;
2、污水處理設施無進、出水或進出水質不合格,經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
3、環保設施出現問題不能及時維修、停用設施2天以上,人為進行斷電及破壞設施的;
4、造成群眾3次(含)以上有效投訴,或被媒體曝光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
第十九條盜竊、故意損壞污染防治設施或者阻撓環保執法人員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白色污染 塑料 防治
所謂的“白色污染”,是人們對塑料垃圾污染環境的一種形象稱謂。是一次性難降解的塑料包裝物,它是指用聚苯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等高分子化合物制成的各類生活塑料制品使用后被棄置成為固體廢物。
城市塑料垃圾的消耗量、廢棄量十分驚人。在“白色垃圾”中,污染最明顯、最令人頭痛、群眾反映最強烈的,是那些遍布城市街頭的廢舊塑料包裝袋,一次性塑料快餐具。據有關部門統計,僅以一次性塑膠泡沫快餐盒為例,我國全年消耗量達4億至7億個。
一、“白色污染”的現狀及其危害
塑料包裝材料在世界市場中的增長率高于其它包裝材料,19901995年塑料包裝材料的年平均增長率為8.9%。
我國是世界上十大塑料制品生產和消費國之一。包裝用塑料的大部分以廢舊薄膜、塑料袋和泡沫塑料餐具的形式,被丟棄在環境中。這些廢舊塑料包裝物散落在市區、風景旅游區、水體、道路兩側,不僅影響景觀,造成“視覺污染”,而且因其難以降解對生態環境造成潛在危害。
“白色污染”,的主要危害在于“視覺污染”,和“潛在危害”:
(1)“視覺污染”。在城市、旅游區、水體和道路旁散落的廢舊塑料包裝物給人們的視覺帶來不良刺激,影響城市、風景點的整體美感,破壞市容、景觀,由此造成“視覺污染”。
(2)“潛在危害”。廢舊塑料包裝物進入環境后,由于其很難降解,造成長期的、深層次的生態環境問題。首先,廢舊塑料包裝物混在土壤中,影響農作物吸收養分和水分,將導致農作物減產;第二,拋棄在陸地或水體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被動物當作食物吞入,導致動物死亡(在動物園、牧區和海洋中,此類情況已屢見不鮮);第三,混入生活垃圾中的廢舊塑料包裝物很難處理:填埋處理將會長期占用土地,混有塑料的生活垃圾不適用于堆肥處理,分揀出來的廢塑料也因無法保證質量而很難回收利用。
目前,人們反映強烈的主要是“視覺污染”問題,而對于廢舊塑料包裝物長期的、深層次的“潛在危害”,大多數人還缺乏認識。
二、對于危害嚴重的白色污染,世界各國的態度如何
世界各國已經被難纏的“白色污染”困擾多年,對于抵制“白色污染”更是各出奇招。
歐洲的很多國家的超市都采取出售一次性購物袋的辦法控制購物袋的使用量,事實證明,運用經濟杠桿應對“白色污染”是個行之有效的辦法。
立法禁止使用塑料袋是應對“白色污染”的官方舉措。美國的舊金山市是美國第一個封殺塑料袋的城市。2007年3月27日,美國舊金山市議會通過一項法案,限令舊金山的超市、藥店等零售商分別在6個月和1年內停止使用化工塑料袋。該法案規定,超市和藥店零售商只允許向顧客提供紙袋、布袋或以玉米副產品為原料生產的可降解塑料袋,化工塑料袋被嚴格禁止。如果不想被罰款,商家就只能乖乖地放棄使用塑料袋。實施這項禁令后,每年將節省45萬加侖的石油,也省卻了1400噸垃圾填埋的麻煩。
韓國政府從1999年起要求全國商場超市不再免費提供塑料袋和紙質購物袋。為推行和宣傳這項措施,韓國政府當時在全國張貼了10萬張宣傳畫,分發了20萬份宣傳冊和6.5萬個環保購物袋。新加坡也從去年開始舉辦“自備購物袋日”活動,每逢星期三,新加坡全國206家超市就會以非強制性的方式鼓勵消費者少用塑料袋。
世界上其它國家也醞釀出臺相關的法律法規,遏制“白色污染”。法國將從2010年元旦起,在全國范圍內禁用不可生物降解塑料袋。澳大利亞環境、遺產和藝術部長彼得·加勒特宣布,澳大利亞的超級市場將分階段停止使用塑料購物袋,這項計劃將于2008年底前開始實施。
在我國,如何防治“白色污染”,保護好城市生態環境呢?有關專家提出以下防治措施:
(1)將“白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目前,國家對此末專門立法,廣大群眾希望有關法規盡快出臺。
(2)制定中長期治理規劃。非降解塑料制品從城市生活中“退位”已是必然趨勢。這就要求人們應當有個緊迫觀念,為其做兩種準備,一是找出路;二是制定時間表。有關部門要在根治污染、減經污染、預防污染三個層次上規定任務、明確責任,使“白色污染”的治理有步驟、有目標、有期限地穩妥展開。
(3)重視“白色污染”防治;的科學研究和技術攻關。大力支持可降解型“綠色”替代產品的研制、生產、銷售和使用。
(4)增強全民環境衛生意識,把“白色污染”防治作為“兩個文明”建設和綜合整治城市環境的重點內容來抓。
(5)狠抓污染源頭治理,實行減量化、無害:化和省資源化、再資源化原則。一方面要抑制:“白色污染”量,另一方面強調“白色垃圾”的回收利用。
抵制“白色污染”的沖鋒號已經在全球吹響,公眾、商家、政府一個都不能少。
三、結語
隨著白色污染問題的不斷惡化和人類對其環境的重視,消除白色污染愈來愈受到人們的重視。完全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由于其生產成本太高,用途難以進一步擴大,而淀粉基降解塑料在淀粉基降解后,殘余的碎片并不能完全降解,其分解產物是否會造成二次污染尚不明確。如何解決目前的環境問題,筆者認為首先應強調廢舊塑料的回收、分類、加工,使有限的資源循環利用;其次是強調全民行動起來,響應號召,拒絕使用一次性塑料袋,改用溫馨可愛結實耐用可長期使用的布袋。相信在不久的將來,白色污染物從我們身邊永遠消失不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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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工業雖然資源能源消耗多、廢棄物排放多、生態環境壓力大,但石化工業具有自己獨特的產業鏈長、產品種類多、關聯產業眾等優勢條件,發展循環經濟具有很大的空間。(一)我市石化工業發展循環經濟有一定基礎
1.推行企業清潔生產。我市的石化企業已開始推行清潔生產,從生產的源頭和全過程充分利用資源。如鎮海煉化從1997年開始就進行清潔生產審計試點工作,去年被命名為首批清潔生產示范企業,其主要環保指標達到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先后被評為“全國工業法治防治十佳企業”、“浙江省綠色企業”、“寧波市環保模范工廠”、“鎮海區綠色企業”等各種榮譽稱號。其中,鎮海煉化公司在每小時300噸污水回用設施投入運行后,為石化行業開辟“第二水源”走出了一條新路。現在,鎮海煉化每加工一噸原油,消耗的水量只是國內同行平均水平的一半,排放的廢水是同行的五分之一。同時,隨著燃料氣回收工程的實施,消除了常年不熄的火炬。采用清潔生產的生態方式,配以先進的企業管理,使企業各個環節產生的廢料和余熱多層次回收利用,這在寧波不少大企業中已經成為一種趨勢。
2.加強環境保護。在環境保護上,新建石化項目十分重視環保設施的投入。一是臺塑項目。臺塑生產工藝先進,整個工藝水平屬世界級的先進水平,污染防治設施比較完善,臺塑企業工藝廢氣經回收和綜合利用后基本上能平衡,目前在我市建設的每一個臺塑項目均經過嚴格的環境影響評價程序,落實了相關的先進的環境保護措施。二是鎮海100萬噸乙烯工程。擬建的鎮海乙烯工程工藝路線比較先進、產品方案比較清潔,業主主動放棄了經濟效益較高,對浙江產業關聯也較大但污染較重的丙烯腈、腈綸產品路線和聚氯乙烯、丙烯酸路線,而選擇了污染較輕的聚乙烯、聚丙烯、聚醚產品路線;同時又配套建設先進的污染防治設施及廢水、廢氣處理設施。
3.強化園區產業鏈配套。我市石化園區注重區內生態鏈的規劃管理,以互利共生的要求引進項目,實現上、中、下游物質與能量逐級傳遞,資源循環使用和污染物減量排放。目前,寧波(鎮海)石化園區已成為全市循環經濟示范園區之一,園區中的乙烯項目設計布置上按照循環經濟的理念,在產品流程中盡量優化,做到以產業鏈相連,延長副產品利用,減少因原料和產品運送、貯存、加工中的“三廢”排放,并做到全封閉輸送、生產,為創建循環經濟示范園區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是,隨著我市臨港大工業的進一步發展,石化工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依然存在,資源支撐條件開始全面緊張,科研和管理水平亟待加強和提高,環保要求越來越嚴格,
二、寧波石化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思路及對策
寧波市石化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基本思路應是:進一步拓展石化工業生產功能,使其具有清潔生產、能源轉換及為相關行業提供原料等功能,即實現物質和能源的大、中、小循環,目的是優化整體物流鏈,發展產品深加工,延伸產品鏈,擴展物質的循環利用領域,提高資源和能源利用率,以實現資源效率提高、原料消耗降低、環境改善、成本降低、市場競爭力提高的良性循環。
1.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減少生產過程的資源和能源消耗石油作為不可再生資源將會越來越少,合理有效利用石油資源,充分發揮其使用價值是今后煉油和石化業的重要任務,要把寶貴的石油資源主要用于生產其他能源難以替代或難以大規模替代的交通運輸燃料和石化原料上。要按照清潔生產的思路,從“規劃、設計、生產過程、產品”的整個生命周期來分析生產過程,采用新工藝、新技術,使生產流程朝著簡單化、緊湊化、大型化和連續化的方向發展,盡量減少進入生產過程中的物質和能源能量,從而減少廢棄物的產生與排放。在今后技術改造中,石油企業要大力發展加氫煉油二次加工裝置,使原油中的重質、劣質成分充分轉化成優質的汽、柴油和石化原料,提高輕質油收率,達到80%的國際水平。同時,石油石化企業要狠抓節能降耗,從生產各個環節最大限度地挖掘資源潛力,努力減少原料自用和加工損失。
2.延長和拓寬產品生產鏈條在污染的石化企業中,中小企業的比重比較大,完全依靠污染治理實現達標排放和按總量要求排放的難度很大。而通過生產鏈接,既能解決環境問題,也能降低資源消耗,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因此,在石化企業集中地區、石化園區發展生態工業,在企業清潔生產的基礎上,使上游企業的廢物成為下游企業的原料,不斷延長生產鏈條,實現區域或企業群的資源最有效利用,廢物產生量最小,甚至“零排放”。從我市石化工業來看,重點發展塑料深加工產業鏈,包括塑料汽車配件的加工、塑料建筑裝潢材料、塑料小商品等產業鏈的延伸。
3.加強水資源的循環利用石化工業是個用水大戶,我們必須要建立節約用水的理念,建立企業工序內部、廠內、廠際多級用水循環思想,提高循環水的濃縮倍數,實現水資源消耗減量化,減少循環系統的工業廢水排放量。具體措施包括:與主體技術改造相配合,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的工藝及大型設備,做到源頭用水減量化;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先進水處理技術和工藝,提高水的循環利用率,進一步降低噸油耗水量;要采用先進工藝對循環水系統的排污水及其它排水進行有效處理,使工業廢水資源化,實現煉油石化工業污水的“零排放”,真正實現廢水資源化。
4.加大廢棄物集中回收、處理沒有廢棄的垃圾,只有放錯地方的資源。對于石化行業來說,要轉變企業能源消費觀念,改變生產方式,由依賴資源消費轉變為依靠資源再生,重點是解決化工廢物升值利用問題。從我市的化工廢棄物來看,要加快發展環保產業,加強工程塑料廢料以及塑料廢棄物的回收再利用。利用塑料生產與加工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廢料以及大量廢棄塑料制品等,采用一定的工藝技術進行再加工,不僅達到環保要求,還可產生可觀的經濟效益。同時,建立以石油化工為中心的石化生產與能源、汽車、造紙等其它臨港工業及社會生活共享資源、互為排放物治理、互為二次資源循利用的區域生態工業園,實現區域內物質循環,消費后的廢棄產品、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的社會大循環。
三、臨港石化工業發展循環經濟的政策建議
1、建立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地方法規體系,依法推動循環經濟發展。要認真貫徹落實已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如《節約能源法》、《清潔生產促進法》、《關于進一步開展資源綜合利用的意見》等,依法促進廢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等。要加強循環經濟地方法規體系的研究。抓緊制定相關法規和規章,如《再生資源回收管理條例》,《廢舊家電回收利用管理辦法》,《清潔生產審核辦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強制回收的產品和包裝物回收管理辦法》等。
2.強化政策導向,堅持鼓勵與限制相結合,形成循環經濟發展的激勵機制。要用足用好國家對資源綜合利用的優惠政策,充分發揮優惠政策的鼓勵、引導和扶持作用。要研究制定適應新形勢的地方政策體系,包括財政、稅收、金融、投資、技術等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經濟技術政策。
3.依靠技術進步,為循環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要加快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提升循環經濟發展的技術水平,組織重大示范項目,以解決循環經濟發展中的共性和關鍵技術為重點,選擇具有標志性目標和有廣泛推廣前景的先進適用技術,在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示范工程。要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推廣,不要僅僅搞示范,還要使示范的技術開花結果,發揮效益,特別要做好推廣技術的篩選、信息傳播和技術服務工作。
3月31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長株潭城市建成區可劃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區。《條例》要求,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應當逐步擴大。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建成區可以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新建居民住宅樓配合建設專用煙道。《條例》要求,新建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將配合建設專用煙道。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保證油煙達標排放。
鼓勵大型餐飲服務企業和食堂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施。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保證油煙達標排放。鼓勵大型餐飲服務企業和食堂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施。
可劃定高排放車禁行限行區域。《條例》還提出,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機動車排放污染程度,劃定禁止或者限制高排放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并向社會公布。
控制燃油機動車保有量應依法聽證。設區的市、自治州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勵發展低排量、新能源汽車。確需控制燃油機動車保有量的,應當依法舉行聽證。
相關鏈接
大氣污染防治,我省將采取哪些措施?《條例》提出,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限期淘汰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煤鍋爐。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逐步擴大,長株潭城市建成區可以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條例》要求,在大氣污染重點區域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等重污染企業以及新增產能項目。市、州、縣(市)政府在編制或修改城市規劃時,應規劃城市風道,擴大綠地、水面、濕地面積。
市州政府可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禁止或限制高排放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并向社會公布。縣級以上政府應保障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連續、暢通。機動船舶使用渣油、重油的,由縣級以上政府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建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應當配合建設專用煙道。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按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或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保證油煙達標排放。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等區域露天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
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裸露地面應采取措施進行覆蓋;超過三個月不能開工的,應當進行綠化、透水鋪裝。礦山開采應當實施分區作業,做到邊開采、邊治理,及時修復生態環境。
對未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或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省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約談該地區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并向社會公開。省政府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實行獎懲。
各級政府、縣級政府環保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保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如有包庇大氣污染違法行為,未依法作出責令停產、限產決定等行為,將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附:
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合理規劃城鎮布局和工業發展布局,優化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建立大氣污染防治責任考核機制,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提高環境監督管理能力,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上級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據本地區的實際,組織開展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經濟和信息化、公安、財政、國土資源、農業、林業、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質量技術監督、氣象等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大氣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協助做好大氣污染防治相關工作,發現大氣污染違法行為應當予以勸阻,并及時報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第五條 企業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保障必要的環境保護投入,采用有效的大氣污染防治技術,防止、減少生產經營對大氣造成的污染,并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其他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減少工作、生活等活動對大氣造成的污染,共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住房和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加強大氣環境保護宣傳,普及大氣環境保護知識,提高公眾的大氣環境保護意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應當逐步推進環境保護教育,將大氣環境保護知識納入學校教育內容,培養青少年的大氣環境保護意識。
第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聘請社會監督員,協助監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應當公布舉報電話、電子郵箱、網絡平臺,接受并及時處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污染大氣的行為和不依法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行為的舉報。
第二章 防治措施
第八條 本省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制度。
省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制定煤炭消費總量中長期控制目標,確定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方案和實施步驟。
第九條 新建燃煤發電機組(含熱電聯產)應當采用煙氣超低排放等技術;現有燃煤發電機組(含熱電聯產)應當限期實行超低排放改造。電力調度單位應當優先安排使用清潔能源的發電機組和超低排放燃煤發電機組發電上網。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環境保護、經濟和信息化、質量技術監督等主管部門,限期淘汰不符合國家規定的燃煤鍋爐,加快改造燃煤鍋爐和燃煤工業窯爐,推廣使用清潔燃料。
第十一條 鼓勵城市建成區、工業園區等實行集中供熱。在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區域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分散燃煤鍋爐,集中供熱管網覆蓋前已建成使用的分散燃煤鍋爐應當限期停止使用。
第十二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劃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區,報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高污染燃料禁燃區面積應當逐步擴大。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建成區可以劃定為高污染燃料禁燃區。
第十三條 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等行業中的大氣重污染工業項目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實施清潔生產技術改造。
城市規劃區禁止新建燒制建筑用磚廠;已經建成的,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依法關停,并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質量技術監督等主管部門,制定化工、印染、包裝印刷、涂裝等重點行業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和行業特點,制定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操作規程,指導排污單位組織實施。
鼓勵生產、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的原料和產品。
第十五條 在化工、印染、包裝印刷、涂裝、家具制造等行業逐步推進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料和產品的使用。產生揮發性有機物的企業應當建立臺賬,記錄生產原料、輔料的使用量、廢棄量、去向以及揮發性有機物含量。
第十六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行政區域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和機動車排放污染程度,劃定禁止或者限制高排放機動車行駛的區域和時段,并向社會公布。
第十七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應當根據城市規劃大力發展城市公共交通,鼓勵發展低排量、新能源汽車。確需控制燃油機動車保有量的,應當依法舉行聽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并改善城市交通管理,優化道路和公共交通線路設置,保障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的連續、暢通,方便公眾選擇公共交通、自行車、步行的方式出行,減少機動車排放污染。
第十八條 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和本省有關標準的機動車船用燃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商務、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監督管理,定期對機動車船用燃料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并向社會公布抽查結果。
第十九條 在用機動船舶排放大氣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和本省規定的排放標準;超過規定排放標準的,應當進行設備更新、維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術等措施;經采取相應措施后,仍不符合規定排放標準的,應當停止運營。
禁止機動船舶使用渣油、重油。
禁止在內河水域焚燒船舶垃圾。
第二十條 新建碼頭應當規劃、建設岸基供電設施;已建成的碼頭應當逐步實施岸基供電設施改造。船舶靠港后應當優先使用岸電。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應當將岸基供電設施建設納入清潔能源利用發展規劃;經濟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推進岸基供電設施的建設和改造;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會同有關主管部門推進船舶油氣動力系統和使用岸電系統的改造。
第二十一條 鼓勵、支持節能環保型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推廣使用,逐步淘汰高油耗、高排放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農業、林業、水利等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對非道路移動機械大氣污染物排放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經營者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保證油煙達標排放。鼓勵大型餐飲服務企業和食堂安裝油煙在線監測設施。
已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居民家庭和有關單位應當通過專用煙道排放油煙,不得封堵、改變專用煙
道,不得直接向大氣排放油煙。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居民住宅樓,鼓勵安裝油煙凈化裝置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減少油煙排放。
新建居民住宅樓、商住綜合樓應當配合建設專用煙道。
第二十三條 城市規劃區內裸露地面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進行揚塵污染防治:
(一)市政道路以及河道沿線、公共用地的裸露地面,由相關主管部門組織實施綠化、透水鋪裝或者覆蓋;
(二)暫時不能開工的建設用地,由土地使用權人、建設單位對裸露地面采取設置防塵網或者防塵布等措施進行覆蓋,不能開工超過三個月的,應當進行綠化、透水鋪裝;
(三)其他裸露地面由土地使用權人、管理單位進行綠化、透水鋪裝或者覆蓋。
第二十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揚塵污染防治的需要,劃定禁止從事礦石開采和加工等容易產生揚塵污染活動的區域。
礦山開采應當實施分區作業,做到邊開采、邊治理,及時修復生態環境。廢石、廢渣、泥土等應當集中堆放,并采取圍擋、設置防風抑塵網、防塵網或者防塵布等措施;施工便道應當進行硬化并做到無明顯積塵。
采礦權人在采礦過程中以及停止開采或者關閉礦山前,應當整修被損壞的道路和露天采礦場的邊坡、斷面,恢復植被,并按照規定處置礦山開采廢棄物,整治和恢復礦山地質環境,防止揚塵污染。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當鼓勵和支持采用先進適用技術,對秸稈、落葉等進行綜合利用。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區、機場周圍、交通干線附近等區域露天焚燒秸稈、落葉、垃圾等產生煙塵污染的物質。具體范圍由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劃定,并向社會公布。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監管機制,利用遙感監測等技術手段進行監督抽測。
第二十六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氣象條件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對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作出規定。
第二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劃定本省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并向社會公布。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的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實施大氣污染聯合防治。在大氣污染重點區域城市建成區內禁止新建、擴建鋼鐵、水泥、有色金屬、石油、化工等重污染企業以及新增產能項目。
省人民政府應當在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和其他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提前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中排放限值。
第二十八條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氣象條件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確定本行政區域大氣污染防治特護期。在特護期內,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限制燃油機動車行駛;
(三)責令停止露天燒烤、工地土石方作業和建筑物拆除施工;
(四)責令高排放大氣污染物工業企業停產、限產;
(五)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在編制或者修改城市規劃時,應當按照有利于大氣污染物擴散的原則,合理規劃城市建設空間布局,規劃城市風道,擴大綠地、水面、濕地面積。
第三十條 未達到國家大氣環境質量標準的城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編制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采取措施,按照規定的期限達到大氣環境質量標準。
大氣環境質量限期達標規劃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環境質量及其影響因素進行分析,確定分階段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明確相應責任主體、工作重點和保障措施。
第三十一條 省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務院下達的重點大氣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分解總量控制指標要求,綜合考慮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大氣環境質量狀況等因素,將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進行分解落實。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年度總量控制計劃,控制本行政區域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
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省實際情況,對其他大氣污染物排放實行總量控制。
第三十二條 對未完成國家和省下達的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或者超過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約談該地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約談可以邀請媒體以及相關公眾代表列席。約談針對的主要問題、整改措施和要求等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督促被約談地區的人民政府采取措施落實約談要求,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三條 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依托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推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污權交易。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十四條 省人民政府發展和改革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經濟和信息化、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等主管部門,按照國家淘汰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工藝、設備、產品目錄和淘汰期限,編制本省淘汰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工藝、設備、產品目錄和淘汰期限,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第三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委托的環境監察機構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排污單位排放大氣污染物情況的監督檢查,將監督檢查結果作為環境信用管理、排污許可管理、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等環境管理的重要依據,并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省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加強設區的市、自治州大氣環境質量和大氣污染源監測,每月公布其上一個月的空氣質量和排名情況。
第三十七條 省人民政府對設區的市、自治州、縣(市)人民政府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和重點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結果實行獎懲,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考核結果和獎懲情況在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省主要媒體公布。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大氣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職責的主管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包庇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
(二)未依法作出責令停產、限產決定的;
(三)發現或者接到舉報未及時查處大氣污染違法行為的;
(四)未依法公開大氣環境信息或者公布虛假大氣環境信息的;
(五)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行為。
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機動船舶使用渣油、重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海事管理機構、漁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其他行為,法律、行政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關鍵詞:水資源;水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1 水環境相關概述
1.1 水資源現狀闡述
隨著現代社會的經濟發展以及人類社會的進步,人們愈發認識到,水資源對生活與社會的重要性。同時,水資源的有限以及脆弱性使得水資源日益短缺,這嚴重影響著現代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據報道,現在全世界超過一百個國家缺乏水資源,并且嚴重缺水的超過了半數。處于發展中階段的中國同樣受這個現象的困擾。我國人均占有水資源僅相當于世界平均水平的25%,北方地區水資源嚴重缺乏,特別是山東、遼寧、江蘇、黑龍江、陜西五省,重工業集中,人口稠密,水資源壓力大。近年來,為緩解北方地區用水壓力,除勘探、開采地下水外,還修建了眾多水庫來儲蓄地表徑流,以及“南水北調”工程的實施。然而,這些工程的實施存在著建設周期長、實施難度大、費時費力大等弊端,并且對環境的調度也會影響生態平衡,使得環境問題出現惡性循環。因此,面對水資源現狀,防治是更加有效的辦法。
1.2 水環境污染現狀
據了解,現階段我國水環境污染主要分為以下三點:第一,北方缺水地區開采地下水過量,導致地下水位下降;第二,沿海地區海水侵蝕嚴重;第三,水富營養化。而水污染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工業廢水污染;農業污染;城市污染。工業廢水排放是引起水資源環境污染的主要原因,因為除了工業排出的廢水直接注入水體會引起水環境污染以外,工業排放的固體廢物和廢氣最終也會導致水體的污染。其次,農業的機械化、規模化發展導致農藥、化肥的使用量的大幅度上升,殘留在土壤中,最終進入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水污染。另一方面,城鎮化的發展使得城市污染也日益嚴重。近年來,城市人口集中,導致生活污水、廢氣排放量都劇增,引發城市矛盾的同時也對城市周圍水體造成嚴重的污染。
水環境的污染對人們的生活以及生存造成了很多不利的因素。眾所周知,人體中70%-80%是水分,長期使用受污染的水源,會使身體素質下降,引發各種疾病;同時影響人們生活的質量,不利于工農業的可持續發展[1]。
2 水環境污染防治措施
2.1 貫徹水法,加強水源保護
推進水法的完善與實施,保護水源,這是防治水污染的、保護水質的根本方法。一方面,加強各地區水源保護法等水法的落實,嚴格實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另一方面,有針對性的采取保護水源的防護措施,推動地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展開。其次,可以努力實現城鄉一體化,統一管理和監督水法的實施,不斷完善水資源防治措施系統的建設。
2.2 加強對水資源污染嚴重的企業的監管力度
管理部門在對水資源進行檢測和管理的同時,可以著重對水資源污染嚴重的企業、以及水污染嚴重的地區進行高強度的整改。在當前社會飛速發展的同時,很多知名企業都違背了社會健康和諧發展的可持續戰略要求,生態環境破換嚴重,尤其是水資源的破壞。因此,必須加強電力、化工類等重工業進行實時監控,嚴格控制廢水排放量,強化內部水源管理,從源頭上遏制水污染。另一方面,對重度水污染地區進行限期整治,加強對水源狀況的檢測,完善日常的監督工作,保證水資源的質量[2]。
2.3 廢水循環利用
廢水循環利用分為以下幾個途徑:地下水回灌;景觀和娛樂用水,比如澆灑綠地、道路、洗車、沖廁所等雜用水;冷卻水甚至鍋爐補給水等。這樣一來,不僅可以緩解工業與農業、城市之間的用水矛盾,同時可以節約水資源,實現“優質水優用,差質水差用”的原則,有利于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改善生態環境、減輕水體污染,這樣才能更好的構建和諧社會,促進其健康穩定持續發展。
2.4 建立完備的給水排水系統
據了解,在國外,給水排水行業稱為水工業,在國內,水工業的概念也逐步被業內人士所接受。水工業主要有產品開發、系統平臺搭建、技術服務三個方面構成,作為一個新興產業,在國內的發展潛力巨大,市場開發度具有較大空間,我國現在的水處理設備總值與發達國家相比,還具有很大差距。在城市建設中,應著重建立排水系統,改善城市遇雨成“海”的狀況。
2.5 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
堅持可持續發展觀念,引導人們積極參與水資源的防護,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首先,根據各個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詳細的計劃,嚴格控制排污總量。其次,根據當地社會經濟條件,以及工農業的發展,制定用水定額和排污定額標準。同時,改革城市水價,實施階梯水價標準制度,努力提高城市中水回用率。最后,可以加強水的需求側管理,以水定產業發展規模,定城市發展規模,建設項目必須獲得取水許可和排污許可,推進水權、排污權制度和準市場管理,逐步實現資源、環境的優化配置[3]。
3 結束語
總而言之,水是萬物的源泉,是人們生活生存必不可少的重要資源。現階段,我國經濟社會都快速發展,水資源的合理利用直接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水污染對環境的影響也日益嚴重,因此,建立城市污水處理體系對改善城市水環境,保障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水是寶貴的物質財富,目前為止,人們沒有發現大規模制造水資源的辦法,因此,水資源具有不可再生性。重要的是,水資源的治理是一個耗時費力、效果周期長的工作,因此我們應該更加著重于水資源環境污染的防治,這也是我國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必要發展階段。現階段,由于經濟社會的發展,人類活動的規模的范圍擴大,水資源短缺與需求日益增長之間的矛盾日趨突出,無償采取,用之棄之,既是一種落后的社會觀念,也是對資源的一種巨大浪費。現代社會的到來,使人們的觀念與時俱進,逐漸重視水環境污染的防治工作。
參考文獻
[1]郝紅.我國水環境質量標準的發展[J].中國標準導報,2012(07).
關鍵詞:臭氧;污染;啟示;南京
中圖分類號 X5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7)02-03-0054-04
Abstract:Ozone has gradually become the primary pollutant of affecting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quality in Nanjing. It is analyzed that large discharge of NOx and VOCs pollutants,bad weather condition and significant regional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 are the three main reasons. Based on the research of relevant national and urban methods on ozone pollution prevention and control at home and abroad,considering Nanjing itselves' industry structure and pollution characteristics,seven aspects experiences are obtained in order to strengthen the treatment of ozone pollution and improve the atmospheric environment quality;it mainly includes sounding legal protection,optimizing the industrial structure,intensify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VOCs pollution,improving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moving sources,improving NOx reduction in key industries,as well as strengthening basic work research and deepening regional joint defense.
Key words:Ozone;Pollution;Inspiration;Nanjing
近年恚南京市臭氧(O3)超標問題日益凸顯。據統計[1-3],自2013年環境空氣質量采用新標準評價以來,除2013年南京市O3濃度達標外(O3評價取日最大8h值第90百分位數),2014和2015年O3評價值分別為204μg/m3和175μg/m3,分別超標0.28倍和0.09倍。南京市O3污染天數逐年上升,2013至2015年O3污染天數分別為13d、42d和48d。在PM2.5濃度持續下降 [4]、環境空氣質量狀況總體穩中趨好的情況下[5-7],O3已超越PM2.5成為影響南京市環境空氣質量的首要污染物。資料顯示[8-13],國內外不同國家或城市也曾遭受或正在遭受O3污染,實踐過程中積累了一定的經驗值得借鑒。本文利用前期研究成果,以南京市近年來O3污染為背景,通過研究梳理國內外相關國家或城市的O3污染防治對策,立足南京市自身產業結構和環境污染特征,初步探討了相關治理經驗對南京市防治O3污染的啟示,以期為南京市O3污染防治提供理論支持。
1 南京市臭氧污染原因
2015年南京市建成區空氣質量達標235d,達標率為64.4%,同比2014年上升12.3個百分點。但在污染天統計中,首要污染物排名依次為O3、PM2.5、NO2和PM10,對應比率依次為47.10%、43.10%、5.90%和3.90%。O3污染的影響突出表現在空氣優良率方面。對比南京市與江蘇省內其他12城市空氣優良率發現,南京市空氣優良率在省內排列倒數第3位,處于較差水平,而同時期南京市PM2.5濃度降幅據省內城市第一位[4],排名第四。空氣質量優良率之所以處于較差水平,主要與O3超標相對省內其他城市較多有關。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3個方面:一是本地污染排放量大。南京市大氣污染物排放的NOx和VOCs等污染物為O3生成提供了重要的前體物。有研究表明,1分子 NOx從排放到去除期間可以生成7.5分子O3[14];人為源VOCs排放對O3生成具有重要影響[15-16]。南京市是全國重化工基地之一,電力、鋼鐵、水泥等行業NOx排放總量較大,石化行業VOCs排放較高,所以易導致O3生成。此外,機動車數量的快速增長也增加了NOx和VOCs的排放,生活面源如加油站油氣揮發、印刷、涂料、溶劑等污染排放對O3生成的貢獻也不容小覷。二是氣象條件相對不利[17]。南京O3超標主要集中在春、夏兩季。氣壓、紫外輻射強度、氣溫及風向均在春夏兩季對O3濃度影響顯著。這是因為:春季冷空氣活動及強度逐漸減弱,輻射增強,氣溫升高,易于O3生成、累積,形成超標;夏季受副熱帶高壓系統影響,盛行下沉氣流,天氣晴熱高溫,光照時間長,且紫外輻射強烈,光化學反應條件充分,易造成午后O3濃度高值及超標現象。三是南京O3污染呈明顯區域性特征。研究表明[18-19],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等重點區域O3在3-10月均出現不同程度超標。長三角是我國東部經濟發達地區,其石化、電力及交通等行業較為發達,造成區域內NOx和VOCs排放總量大,長三角區域O3常會出現多個城市同步超標等狀況,區域污染特征明顯。
2 國內外臭氧污染防治做法及成效
2.1 國外
2.1.1 美國
2.1.1.1 嚴格設定、更新空氣質量標準 EPA制定了針對包括O3在內的6大普遍污染物的“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每5a進行評估并決定是否對這些標準進行更新。2015年10月最新的O3標準要求平均戶外O38h的濃度最大值不超過70ppb。
2.1.1.2 重視VOCs防治管控 1990年CAAA明確提出分“兩步驟”對VOCs進行控制。首先控制汽車排放的VOCs、NOX,然后控制工業VOCs,同時,根據大氣中的O3濃度采取地區O3分級控制措施,要求O3濃度不合格的地區遞交15%VOCs削減計劃。在這些控制措施的共同作用下,美國1990―2005年VOCs的p排量高達到55%。1990年,CAAA規定石化和化工企業必須實施LDAR,該規定實施后,石化和化工企業的VOCs排放量分別降低了63%和56%。
2.1.1.3 分區域協同管理 美國目前采取區域環境管理框架,打破州的界限,依據地理和社會經濟,將全國劃分成10個大的地理區域,設立區域辦公室進行統一管理。環保機構有權進行立法、執法、處罰,并通過強制執行手段和監控、技術改進等相結合的方式協調開展工作。
2.1.2 歐盟
2.1.2.1 加強地面O3污染監測 歐盟環保局在歐洲大陸設立了586個地面O3監測站,分布在農村、城鄉接合部和城市市區,并加強了對形成O3前體物質排放量的統計和監測。
2.1.2.2 注重區域聯防聯控,數據共享 歐盟立法規定,歐盟各成員國必須每年向歐盟環保局報告O3前體物質的排放量,并確保上述污染物的排放量不超過歐盟確定的目標值。每年10月31日前,歐盟成員國還得把夏天的O3污染情況進行匯總統一通報,以預測這些數值長期以來對人類健康的影響。
2.1.2.3 英國O3防控方案具有參考性 英國最開始是對能源結構進行調整,之后又采取多種手段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如1956年關閉倫敦市內所有燃煤電廠,同時在一些地方建立無煙區;1993年要求新車必須安裝尾氣凈化裝置等。此外,政府通過減免停車費用和汽車使用稅以及高額的返利,大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的使用,有效控制市區內汽車數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污染。
2.2 國內
2.2.1 北京
2.2.1.1 按地區和行業制訂防治政策 自2013年起北京市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規來確保大氣污染治理的進程,包括《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京津冀及周邊地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考核辦法(試行)實施細則》,《石化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方案》等。
2.2.1.2 加強對VOCs的防治 一是率先出臺了VOCs排污費征收標準。二是明確了VOCs減排目標。北京在清潔空氣行動計劃(2013-2017)中,提出了明確的VOCs控制目標及控制重點。到2017年,全市工業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排放量與2012年相比累計減少50%左右。三是地方標準。北京制定了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11/501-2007),其中包含一系列與VOCs控制密切相關的規定。
2.2.1.3 利用普查機會編制NOx和VOCs清單 北京在污染源普查時將NOx和VOCs納入普查工作,建立了北京市各類VOCs污染源的排放清單和基礎信息數據庫,為VOCs排放清單的動態更新和VOCs污染源管理創立了技術平臺。
2.2.1.4 精準發力強化機動車污染防治 北京通過提高燃油標準、控制機動車保有量等方式,加強機動車污染防治,并加大重點區域督查力度,加快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力度,控制重型卡車等移動污染源。
2.2.2 上海
VOCs排放是上海市O3生成主要貢獻源,上海市主要側重于通過VOCs防治來達到減少O3污染的目標。
2.2.2.1 明確控制重點 上海市VOCs污染防治的重點行業包括:石化、有機化工、電子元器件制造(半導體制造等)、化學藥品原藥制造(生物制藥等)、包裝印刷、裝備制造涂裝(汽車制造、船舶制造等)、合成材料、塑料產品制造、電子電器產品制造等工業污染源,以及干洗、汽車修理等面源。
2.2.2.2 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上海于2012年已在8個中心城區啟動干洗行業VOCs排放調查并加強了VOCs污染控制。2013年起,有序開展各重點行業VOCs排放調查工作,篩選重點排放源,建立了本市VOCs重點監管企業名錄,逐步完成第五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中VOCs治理示范工程,并在此基礎上予以推廣。
2.2.2.3 嚴格環境準入,強化VOCs源頭管理 一是提高了VOCs排放類項目建設要求,逐步實行總量控制。新、改、擴建項目排放VOCs的生產環節應安裝廢氣收集、回收或凈化裝置,凈化效率應不低于85%。二是淘汰VOCs排放類落后產能。根據《上海工業調整淘汰落后產能“十二五”規劃》,加大對VOCs排放類落后產能的淘汰力度,優化VOCs排放產業布局調整。
2.2.3 廣州
2.2.3.1 進行重點污染源整治,有效控制VOCs排放 主要包括:一是推行VOCs排放標準。目前已經推行了汽車、家具、印刷、制鞋、集裝箱等5個行業的VOCs排放標準,未來還將納入生活服務、電子元件制造、化學藥品原料制造等9個行業共13個行業的VOCs排放標準。二是推廣使用LDAR技術,加強石油加工行業全過程控制。三是抓好印刷、家具、制鞋、汽車制造業達標治理。四是加強其他行業VOCs排放的控制。開展集裝箱、船舶、電子設備、金屬容器制造等涉及表面涂裝工藝企業的整治;提高環保水性涂料的使用比例,對工藝單元排放的尾氣進行回收利用;未安裝廢氣處理設施的工廠必須安裝后處理設施收集涂裝車間廢氣,集中進行污染處理。
3.7 深化區域聯防聯控[18-19] 強化南京都市圈O3污染聯防聯控協調機制。頂層設計區域O3污染防治的統一聯防聯控措施;區域內每年定期舉行O3污染防治相關研討會議,強化區域合作。建立O3環境質量信息公開制度,實現區域O3環境質量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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