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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循環經濟;財稅政策;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思想的新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當前,加快循環經濟發展,正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循環經濟,就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把傳統的、依賴資源凈消耗線性增加的發展,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循環經濟的核心是“3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減量化屬于輸入端方法,旨在減少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量,從源頭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則屬于過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利用效率,要求產品和包裝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環(Recycle)———再循環原則屬于輸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變成再生資源[1].上述三個原則在控制自然資源投入到經濟活動,減少廢物產生的基礎上,加強產品的多次和反復使用,只有在避免產生和回收利用都無法實行時,才允許將廢物進行最終的環境無害化處理。
可見,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建立在以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為基礎的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經濟活動規范及行為準則。它通過從“自然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整體社會循環,完成物質的反復循環流動的閉環運動過程,使得在整個經濟系統及生產、消費過程中基本上不產生或者很少產生廢棄物,其特征是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從而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沖突。
二、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2]
1、循環經濟是解決我國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的最佳選擇
我國是發展中大國,存在著人口眾多、資源短缺與環境惡化的態勢。目前,我國的人均資源擁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費現象。由于生產中能源等資源利用率低,造成廢棄物的大量排放。循環經濟體現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在解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中將產生重要的作用與深遠影響。
2、循環經濟是轉變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現實途徑
我國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所構成的物質單向流程的經濟,這種經濟發展方式以資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為特征來帶動經濟高增長。目前我國既沒有發達國家工業化時的廉價資源和環境容量,也經不起傳統發展方式帶來的資源過度消耗和環境污染。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廢物產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發展循環經濟能夠減少經濟增長對資源稀缺的壓力,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
3、循環經濟是清潔生產和生態工業的進一步拓展
源頭預防和全過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為世界各國環境與發展政策的主流。清潔生產在企業生產過程的實施以及各企業間工業生態鏈上的良性循環,不僅節約了資源,減少了生產中的廢棄物,而且使這種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的理念擴大到消費領域。于是清潔生產從生產領域拓展到消費領域,從企業內部走向企業群之間再走向社會,形成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從發展國民經濟的高度和廣度將環境保護引入經濟運行機制。
4、循環經濟是經濟全球化和環境全球化的客觀要求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貿易與環境的關系日益密切,環境因素已經成為影響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的重要障礙。由于我國經濟整體環保水平較低,在外貿領域將面臨越來越大的環境壓力,一些工業產品和農產品由于在生產、包裝、使用等環節的環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限制;隨著貿易自由化的發展,污染產業、有害物質和外來物種入侵將對我國國家環境安全也構成了威脅。因此,要增強我國的環境競爭力,實現我國貿易與環境的協調發展,也要求發展循環經濟。
5、循環經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時要實現生態文明。發達國家工業化的歷史和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歷程表明,我國如果繼續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傳統工業化道路,不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生態文明的目標無法實現,而且由于經濟建設的資源環境基礎的制約,物質文明的目標也難以實現。循環經濟作為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能夠滿足新型工業化道路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共贏”,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三、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循環經濟是集經濟、技術、社會于一體的系統工程,其啟動和推廣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財稅政策是比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場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場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資源的效能。通過財稅政策來鼓勵對環境有建設意義的活動,阻止對環境有破壞性的活動,就能把經濟引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可以從財政支出政策和稅收政策兩方面來分析。
1、財政支出政策
財政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購買性支出又可分為投資性支出和消費性支出。
為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購買性支出的投資性支出方面,我國政府應增加投入,促進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鋪設、綠色園林城市建設、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設施建設的承建企業經濟負擔較重,所以政府通過投資性的支出,既可以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也可以調動企業建設循環經濟的積極性。此外,對污染治理、廢舊物品回收處理和再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等公用性事業,政府也應加大投入力度。在購買性支出的消費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關的采購政策來促使市場鼓勵再循環利用。如1993年克林頓政府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機構采購的所有紙張到1995年必須含有20%或更多用過的廢紙,2000年時又增加到25%.這一做法給再生紙提供了日益興旺的市場,將再生紙由經濟上的一種債務變成了一種資產。而在我國除紙張外,家用電器、建筑材料中的鋼鐵,鋁制飲料罐等的再循環利用率,均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借鑒國際經驗,我國政府可通過政府的綠色購買行為,優先采購具有綠色標志的、通過ISO14000體系認證的、非一次性的、包裝簡化的、用標準化配件生產的產品,以此影響消費者消費方向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3].
在轉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財政補貼。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都通過財政補貼對于相關企業予以支持。如美國國家環保局從1978年開始對設置資源回收系統的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根據不同的情況,補貼量為10%-90%;德國對于興建環保設施也給予財政補貼,其補貼數額相當于投資費用的一個百分點,對建造節能設施所耗費用,按其費用的25%給予補貼;日本政府在《廢棄物處理與清潔法》中規定,修建廢棄物處理設施要從國庫中提供部分財政補貼等[4].而目前我國對于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與治污的企業財政補貼僅限于少數幾項間接補貼,如利潤不上繳、減免稅收、先征后返等,這對相關企業的鼓勵與支持效果甚微。而對于構建循環經濟系統,需要經常性的直接財政補貼的支持。因此,可以考慮給開展循環經濟的企業以照顧,例如采取物價補貼、企業虧損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此外,我國還應借鑒國際經驗,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制度。從而大幅度地調動企業進行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
2、稅收政策
(1)調整現行稅制。首先,要改革現行的資源稅。一是擴大征稅范圍。對非再生性、稀缺性資源課稅,這無論對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還是保護生態環境均具有重大意義。但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只對部分礦產品和鹽進行征收,征稅范圍狹窄,這不利于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為了解決我國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問題以及防止生態破壞行為,水資源、森林資源和草場資源也應盡快被納入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待條件成熟后,再對其他資源課征資源稅,并逐步提高稅率。二是實行累進課征制。相對于其他稅種而言,資源稅還具有特殊性,即為了保護有限的資源,針對濫用資源的企業進行的懲罰性稅收,因此對資源稅的征收應采取累進制方式。也就是將資源的使用量劃分檔次,不同的檔次使用不同的稅率,稅率逐級跳躍式增加。這樣,對于需要大量自然資源輸入的企業,較高的資源稅率將成為企業的負擔,從而迫使企業上馬環保工程,轉產停產,提高產品價格,加大環保型產品的研發。
其次,開征一些新稅種。一是征收新鮮材料稅。為了減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開始征收新鮮材料稅,借鑒其經驗,我國也可嘗試開征新鮮材料稅,從而促使人們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燒稅。這種稅在美國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國和英國的呼應。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點,收取填埋稅使這條最便宜的垃圾處理途徑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減量和再生利用資源顯示出吸引力。此外,還應分期分批的開征大氣污染稅、污染源稅、噪音稅、垃圾填埋稅、生態補償稅等一系列專項新稅種,對不同地區、部門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業實行差別稅率。同時加強征收管理,稅款實行專項管理,用于環保建設事業。
(2)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政策層面上,應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有利可圖,使企業和個人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外部效益內部化。因此,借鑒國際經驗,對實施循環經濟的企業、項目,應給予各種稅收優惠。具體來講,近期可考慮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一是調整高耗能產品進出口稅收政策。在進口稅方面,降低高耗能產品進口關稅,對相關進口企業給予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對導致高能耗的儀器、設備、技術的進口提高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增值稅。二是調整有利于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加大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對生產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設備的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可以實行加速折舊法記提折舊;對購置相關設備,可以在一定額度內實行投資抵免企業當年新增所得稅稅收優惠;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企業減免所得稅;對生產在《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內的廢棄再生資源產品的企業予以免征相關所得稅。三是制定鼓勵低油耗、小排量車輛的稅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車輛作為一種節能環保產品,要經過設計———生產———銷售———消費———報廢的產品生命流程。對其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考慮從這一產品生命流程各環節采取不同措施:在產品開發設計階段,對企業與技術提供商實行稅收減免或補貼,對節能生產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政策;對產品生產企業降低所得稅稅率;對流通企業實施增值稅減免;對消費者免收此類商品消費稅,降低此類商品燃料稅稅率;對專門回收此類商品的企業,在其營業之初,減免所得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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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玉梅構建循環經濟模式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J]當代經濟研究,2004,(2):37-39
【關鍵詞】經濟結構 調整 優化 稅收政策
在最近30年里,中國經濟每年的增長將近十個百分點,如果中國想要打破“中等收入”的迷障,在將來的10年中,還需要保持類似的增長。想要實現這樣的目標就必須不斷地對經濟結構進行變革。盡管這一說法已經提出了很長時間,但是經濟結構中還是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這就表明經濟結構的變革是一個艱難的過程;提高服務業的比例和地位,這也提了很多年,但是其在整個經濟結構中的比例還是沒有多大的改變,這也表明,經濟結構的變革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外力是難以強制改變的。因此,我們想要通過財稅制度對經濟結構進行一定的調整,就必須要按照經濟結構自身的發展規律進行。
一、我國經濟結構中存在的問題
(一)投資、消費和出口不均衡
從經濟支出的形式來表現國家或者地區在一段時間內的經濟發展成果的方式,通常被稱為支出法國內生產總值,其主要包含三個方面:最后消費支出,資本形成總額與服務凈出口。不同國家的不同發展階段,這三個方面對國家經濟所起的作用是不一樣的。根據我國統計局整理的從2000年開始這三個方面對我國經濟發展所帶來的影響的數據,從中可以看出,最后消費支出方面在最近10年時間內對經濟發展的影響正在逐漸降低,其中降幅最大的一次是在2000-2003年,那是經濟發展周期的一個最低點。從2003年到現在,這一部分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程度基本保持在總數的40%左右。而相反的是資本形成總額的影響正在逐漸增加,特別是在2000-2003年間,中國實行了比較積極的財政措施,大力興建基礎設施,這對我國這段時間的經濟增長起了極大的推動作用,此后這幾年,其影響比例基本上保持在40%左右;在2009年這一數據刷出了新高,超過了95%,這一數據如此大的變化主要是因為中國在這一年投入了將近4萬億的資金拉動經濟的發展。而服務凈出口的影響在2004年之前,一般都小于10%,而在2005年之后,除了2009年全球金融危機造成的影響,其總體處于負增長之外,其他年份都保持了20%以上的增長。對這些數據進行總結,可以看出近十年來最后消費支出對國民經濟發展的影響在逐漸降低,而資本形成總額的影響正在逐漸增加。
(二)三次產業結構不均衡
盡管我國的經濟發展在速度和規模方面都居于世界前列,不過,我國的三大產業的發展比例是非常不科學的。2012年,我國三大產業對經濟增長影響的比例依次是10.58%、46.80%與42.62%,從中我們可以看出,對經濟增長影響最大的是第二產業,但是同年,第二產業的從業人數卻是最少,而對經濟影響最小的第一產業,其從業人數卻是最多,最終導致這三大產業從業人員的產出比值嚴重失衡,基本上保持在1:6:4。
(三)各子行業結構不合理
查看商務局的資料統計從中可以看出,2012年上年度,我國出口結匯6666.1億美元,而其中鐵礦化工產品的出口總額達到了739.6億美元,在總數中的比例達到了11.1%。這一比例大大超過美日等國家的同一比例。高新技術在出口方面掙得的外匯為3084.5億美元,而電腦和通訊技術產品占據這一數據中的一大半,剩下的依次是電子光電和生命技術等。這里需要提出的是,在電腦通訊技術出口產品中,大部分屬于加工的性質,科技含量不高。
(四)收入分配結構不合理
從實行改革開放之后,我國國民收入兩極分化的趨勢就在不斷加強。2012年,我國的基尼系數超過了印度和俄羅斯,刷出這一數據的新高0.42。同時,我國不同省份和職業間的收入差別也在逐漸增加。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出現兩極分化之后,現在這一趨勢已經呈現白熱化。
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財稅政策
(一)調整收入分配的財稅政策
目前,我們所說的收入分配就是指一次和二次分配之后實行的現金分配。眼下,國有壟斷行業的盈利太高,導致這些行業的從業人員的收入遠遠高于其他行業,拉大了不同行業的收入差距。針對這種現象,我們應該對國營資本做出更好的規劃,減小這些企業從業人員收入的增加幅度,相對減小行業間的收入差別。細化稅收的種類,讓國家的稅收更好的完成對國民收入調整的職能。同時,在確定稅收扣除標準的時候,要充分考慮國民的負擔情況,吸收國際上其他國家的成功經驗,和我國國民的實際情況相結合,對國民的個人收入進行嚴格的監督。同時,對于國民的遺產所得或者通過房屋販賣獲得的收入,也要適當的征收一定的稅款,減小收入之間的差別。
(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財稅政策
盡管國家實行了一定的刺激消費的政策,但是國民的消費還是很難承擔起推動國民經濟發展的責任,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的公共服務還不能給居民生活提供基本的保障,國民只能通過自己的積累來給予自己保障。這就導致國民的一大部分收入不會用于消費,而是儲存起來成為固定資本。這種消費習慣很大程度上阻礙了資本的流動,限制了經濟的發展。想要改變這種現狀,就要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增加財政支出對社會基本服務行業的投入。在資金支持方面,應該把“三農”作為扶持對象,增加對農民、農業和農村的扶持。基本服務均等化的特征是財政體系的完善。我們應該分清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級政府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應該擔負的責任,根據權利和財政支持之間的配比,同時還要明確不同的服務單位,需要提供的支持政策是不一樣的。比如社會保障,這是一個社會性的問題,應該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級政府,下級地方政府主要承擔管理職責;義務教育和基層醫療,一般具有地方特色,需要中央、省級、縣級三方面共同努力。此外,在經濟發展程度不同的地區,各級政府承擔的責任也有不同的劃分,在經濟相對落后的地區,中央政府應承擔扶持基本服務的主要責任;在中等發達地區,中央和省級政府的責任需要均分;在經濟發達地區,縣級政府具有一定的經濟能力,這些責任就也要參與承擔,而且要承擔其中的主要部分。總而言之,要改變以前的職權劃分方式,讓財政支出和事權管理可以相得益彰。
(三)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所占比重的財稅政策
目前,我國實行的收入分配政策首先照顧的是政府和企業的利潤,這樣的政策引起國民收入的不斷減少。引起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企業的利潤侵占了勞動者的收入。政府不斷增加的稅收讓國民可以參與劃分的國民剩余價值不斷減少,導致國民收入無法隨著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而增加。因此,我們想要提高國民收入,必須增加國民收入在經濟總值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例,構建國民收入穩定增長體制。要逐漸提高企業職工的收入水平,構建其工資正常增加渠道和支付保障系統;在確定企業職工分配水平的時候,要采用集體協商的形式。完善最低工資標準的制定過程。在確定工資標準的時候要和稅收變革相結合,在保證政府、企業和職工收入分配關系之后,從長期發展目標來看,要讓稅收的增加比例和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速度維持在同一個水平上。
三、結束語
經濟結構優化的問題是我國經濟發展所面臨的一大難題,根據經濟結構調整的需要來優化財稅政策,是對解決這一難題的有益嘗試,能夠讓財稅的經濟杠桿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發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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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 稅收征管 審計 策略
財政稅收征管審計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工作促進地稅系統規范稅收征管,嚴肅稅收執法,強化依法治稅,促進建立稅收收入穩定增長機制,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審計法》頒布實行后,各地審計機關連續開展了財政稅收執行審計,從審計的情況看,各級地方稅務部門克服了地方稅源緊、征收任務大的種種困難,不斷完善稅收征管,在籌集財政收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稅收征管方面還存在漏洞,其主要問題表現如下:
一、 稅收征管審計存在的問題
筆者通過多年的財政審計工作經驗,總結出以下稅收征管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 偷梁換柱,調整稅收完成進度
在對稅收征管審計中發現,個別基層稅務征收機構受主管部門的指令,變換手法隨意調整稅收完成進度。如某地區的一個下屬征收機構,2008年l0月份就完成了2008年全年的稅金及其他收入入庫任務。但有關部門怕墊高當年稅收基數,擔心來年不能完成稅收任務,于是采取將11月和12月的部分稅金放至次年1月份才征收的辦法,出現了11月入庫稅金250余萬元,而次年1月入庫稅金猛增至650多萬元的反常情況。
2、 扣押物稅款處置違規
審計發現某地方稅務局稽查局以低于評估價違規將查封扣押物處置給本單位內部職工,這種違規行為嚴重影響了工作,造成直接損失10萬元。
3、稅務監管不到位
有的稅務部門對查封扣押的資產未建立相應臺賬,收到拍賣款后,并沒有及時與納稅人進行結算,對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后的余額也來不及退還被執行人;未將款項及時入庫,不依法開具稅票,對納稅人“應交稅金”的真實性未進行審核與監督等。這些稅務監督不到位現象,嚴重影響了征管審計工作。
4、 稅收收入組織違規
在筆者進行審計的過程中發現,很多單位為了完成稅收任務,采取各種違規手段進行工作,嚴重違反了規定,造成了國家資產的流失。
5、稅收會計核算不實
在核算審計中發現,有的稅務部門未將組織征收的各項收入的應征、征收、上解、入庫和提退等活動的全過程如實核算。如:某地區直屬單位2009年度稅收報表反映。截止2009年末,“待征稅金”余額100萬元,而該單位2009年度稅收賬簿卻反映了不一樣的情況,截止2009年l2月底,“待征稅金”余額顯示的卻為零。
6、稅務部門為計劃把稅源留在企業
一些稅務部門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年度稅收計劃,或迫于地方政府的壓力,人為控制稅收入庫進度,將稅源留在企業。
7、地方政府越權減免企業稅務
地方政府干預稅收政策執行情況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干預稅收政策執行以及越權減免稅問題。
8、稅務部門擅自擴大優惠政策范圍
稅務部門擅自擴大優惠政策執行范圍,或變通政策違規批準減免稅,對企業納稅申報審核不嚴,造成稅收大量流失。
二、 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的方法
1、 審查征收方式
對有無將賬目健全的納稅戶核定為定額戶的情況進行審查。對有出入的單位進一步延伸調查,核實稅務部門是否為照顧關系,將按賬征收稅款核定為定額征收,從而少征稅款,導致稅收減少。在通審軟件納稅輔導功能下,運用排序法確定出定額納稅戶。采用正確的征收方式有利于保護國家財產。
2、 提高稅收征管核算水平
各稅收核算單位一方面應準確反映欠稅余額的真實情況.并根據相關規定設置欠稅登記簿,按以前年度陳欠、經批準緩征等欠稅原因進行登記和分析,對每月的欠繳稅金明細表進行分析說明,隨表上報;另一方面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核算制度的要求設置會計科目,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核算,正確、系統地反映稅收資金及其運動的全過程。核算水平提上去了,相應的征管工作也就提高了效率。
3、打造完善的稅收征管環境
在關注稅收收入總量增減變化以及各稅種收入與相關經濟指標之間關系的基礎上,分析影響稅收變化的經濟水平、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協助當地政府合理調整產業結構,進一步提高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改變原來單純依賴某一產業維持財稅收入的狀況,保障稅收收入的穩定,使其可持續地增長,確保依法治稅的各項措施有效運行。環境好了,稅收征管自然就容易了。
4、資源戰略利用進一步加強
加強國家機關在審計工作中協同和引導社會輿論,將審計機關與紀檢監察等部門案件線索傳遞和協調配合。現在也推行審計政務公開,將審計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更好地履行經濟監督職能。可以有效利用民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成果,像有關企業納稅情況的審計結果,減少重復審計。內部審計擁有的大量審計資源和優勢同樣可以幫助政府審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審計人才的開發培訓、合理配置、考評制度也可以借鑒會計師事務所的成熟做法。資源戰略利用好了,稅收征管水平也就提高了。
5、對重點納稅單位進行延伸審計
延伸審計是一項很重要的工程,也是征管審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地稅系統稅收入庫資料。征管檔案等基礎資料的審查,可以掌握地稅系統稅收征管的總體情況,但還不足以系統、完善地揭示地稅系統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審查其納稅情況,才能準確、完整地反映稅收征管情況。
6、審計問責制度進一步完善
政務公開和審計公開工作的開展,稅收征管審計結果也需要解決權責不清、問責主體不當、問責范圍過窄和懲治力度過輕等問題,需要健全稅收征管審計的問責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也應該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像對行政權力執行不力、責任意識淡薄、損害政府形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貪污或挪用公款、行賄、受賄、縱容或包庇下屬等現象,要聯合行政主管部門、紀檢部門、司法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這是“陽光執政”對于稅收審計的要求,也是未來發展趨勢。
7、 提高征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并進行培訓
不論什么單位,人員的綜合素質都是很重要的,并且要對其進行培訓,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對于征管人員也是這樣。征管人員首先要養成積極的工作態度,好的責任心,時刻想著公司和單位的發展,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學習各種新的知識,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對于相關單位也要定期進行培訓,讓征管人員一直處于接受新知識的狀態,這樣自身也得到了發展,工作效率也會提高。同時,審計的培訓也為征管人員搭建了一個好的平臺,相互之間可以進行交流。也相應的加強了人際關系交流的培養。其次,相關部門要積極摸索考核激勵制度,通過制度調動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將工作做好。第三,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稅法的相關規定操作,堅持一戶納稅人對應一個稅務代碼,保證納稅登記、申報、繳納的資料真實、及時、完整。
8、采用高新技術進行審計
隨著經濟的不斷進步以及科技產品的普及,稅收系統的工作也從手工開票、記賬逐步被微機所取代,而在審計手段上,還停留在以手工審計為主的狀況,手工審計不但費時、費力,也容易遺漏一些重要的環節。為了適應時代的要求,筆者建議,應適時引入計算機審計,審計人員要熟練使用,從而提高地方稅收征管審計的質量,提出切實可行的審計建議。
總之,采用以上財政稅收征管審計方法策略,對加強地稅部門稅收征管審計或調查,以促進依法治稅、規范稅收征管行為,使財政征收審計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審計工作能夠順利的進行理論支撐和實踐經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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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財政稅收政策;房地產;市場經濟;影響
一、前言
作為國家發展中最為有效的經濟調節手段,稅收是實現社會總供給、總需求之間的動態性平衡,這就需要認識到財政稅收政策對房地產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影響,引導學生科學認識財政稅收政策,進而有效改善人民生活狀態以及住房條件等等,充分發揮財政稅收政策在房地產市場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利用財政稅收政策來促進房地產經濟發展,促進國家經濟增長,因此,需要結合我國房地產發展實際情況來采用更加有效措施,完善房地產市場經濟稅收政策,促進房地產市場經濟健康、協調發展。
二、財政稅收政策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影響
(一)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實現房地產消費理性化以及科學化
從目前來看,我國房地產價格呈現出瘋長傾向,政府需要充分利用財政稅收工作政策來引導房地產更好發展,這就需要不斷加強房地產市場信貸資金實際回收工作力度,在不拖欠開放商資金前提下,市場商品量不斷增加,這就使得房地產市場受到了巨大的刺激,同時還需要做好稅收管理工作,利用有效措施來降低房地產市場價格,維護國家發展利益。由于房價過高或者是居民實際收入過低等現象使得房地產市場經濟交易存在著一定的矛盾。因此,可以利用貨幣來實現市場交易,如果居民實際收入過低,那么實際購買力會受到影響,房地產需求量也不斷降低,房地產市場交易數量也逐漸下降,這就需要刺激房地產市場,促進房地產市場經濟更好發展。房地產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使得我國財政稅收政策的房地產調控工作更多集中在需求方面。房地產市場發展預期從過于的樂觀,逐漸的轉化成為了謹慎,財政稅收政策在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中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能夠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化發展,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需要重視房地產市場經濟調控作用,不斷細化房地產市場稅收工作政策,對于并不符合相關條件的房地產開發商往往并不給于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不斷將其房地產在稅收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力度,引導居民樹立合理的消費理念以及節約消費利用,利用財政稅收政策來實現房地產經濟有效調節,促進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提升房地產發展質量,為房地產市場發展的健康性以及穩定性提供保障。
(二)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完善相關稅法政策
作為人類行為的重要規范,法律能夠為相關政策以及相關制度提供有效的保障,這就需要完善財政稅收相關政策,如果缺乏法律支持,那么房地產市場經濟會受到影響,這就需要結合房地產市場政策以及房地產市場制度,為房地產稅法質量提供有效保障。實際上,稅收關系到國家發展問題,這就需要構建更加完善的房地產法律法規,嚴格相關稅法,實現有法可依、違法必究等等。傳統房地產市場財政稅收政策過程中,需要不斷相關稅收政策,完善違法措施以及懲戒措施,使得稅收研究成果能夠有效應用于稅收工作中,為財政稅收政策提供法律保障,為社會主義房地產市場經濟有序運行提供有效保障,促使房地產市場經濟能夠處于穩定、快速發展環境中。房地產價格與稅收收益之間具有非常密切的關聯,房地產市場正是處于稅收政策的開發階段,房地產商品供給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投資規模以及投資方向都會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房地產的流轉環節使得房地產出現了非常嚴重的投機行為,這就使得我國房地產市場需求受到非常大的影響,政府需要充分發揮其重要作用,積極參與到市場流通活動中,有效抑制投機取巧行為。因此,需要重視房地產財政稅收政策的管理工作,實現土地資源合理優化配置,盡可能滿足房地產市場發展需求,盡可能的減少土地閑置,為土地交易進行提供有效保障。
(三)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完善財政稅收工作制度
為了能夠有效規范房地長市場經濟發展,相關政府工作部門需要改進物業稅,結合房地產市場發展實際運行情況來進行評估。在設置物業稅的過程中,需要結合我國發展國情,區別物業稅的稅率,在城市發展過程中,需要明確劃分高收入以及低收入人群,充分發揮物業稅調節作用,結合人群經濟收入能力來進行分區設置,盡可能降低低收入人群的稅收,或者是對于經濟能力過低的收入者采取見面方式,這樣符合我國的發展國情,有利于規范房地產市場,構建更加完善的房地產評估工作體系,為房地產市場發展提出了非常高要求。財政稅收政策有利于完善房地產稅收配套政策以及配套制度,構建房地產的產權登記工作制度,同時還需要明確城市土地的實際利用情況,有效解決分塊管理方式,實現房屋產權證與土地產權證合一制度,盡可能理清房地產市場管理關系,避免出現房地產的私下交易,構建更加完善的房地產市場評估工作體系,相關稅務管理工作部門需要構建更加完善的評稅結構制度、專職評稅制度以及房屋管理工作制度等,構建完善的房地產市場經濟管理工作機制。
三、財政稅收政策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經濟實踐對策
(一)保證房地產市場供應量充足
從目前發展來看,房地產行業給予方面存在著的問題,諸如,土地資源較為緊缺,房地產商存在著捂盤現象等等,由于居民需求的日漸增加使得房地產價格不斷增加,這就使得房地產供應量存在著嚴重的不足。增加住房的供給能夠有效解決房地產市場經濟中存在的問題,提升房地產發展彈性,政府需要明確自身肩負的重要責任,保證房地產市場供應量充足,盡可能緩解房地產住房價格上漲問題。為了能夠提高房地產供需供給,利用稅負轉嫁行為來有效抑制二手房市場中存在的投機行為,利用增加房地產供應量供給來增加供給彈性,盡可能減輕居民收入負擔。
(二)重視房地產市場征稅環節
作為房地產市場經濟發展的關鍵性力量,投資型的購房者大多是利用房地產買賣來獲取差價,進而獲得高收益,這就需要利用房地產持有權來實現稅收的保值以及增值。從目前政府發展來看,房地產在流通過程中出現了征收重稅的現象,他們并不傾向于出賣房產,而是不斷購入房產,這就使得二手房供給存在著不足,房屋流通效率并不高,從另外一個角度分析來看,由于房地產市場中購房競爭愈加激烈使得自用型購房者卻無法購買合適住房。為了能夠有效解決房地產市場發展中存在著供需不平衡的問題,政府相關管理工作部門需要不斷加大房地產征稅環節,諸如,利用物業稅等來解決供需矛盾。僅僅實現征稅卻無法實現稅負轉嫁,購房者仍然需要承擔一定稅負,目的性更強,影響性更高,對于住宅面積較大并且長期閑置住房或者是有兩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則是需要征收重稅,進而使得投機者購房成本,促使投機者不得不賣出閑置的住房,增加二手房地產市場的供給量,實現房地產資源的合理優化配置,提升房地產價格穩定性。
(三)實現征稅對象的區別性對待
由于房地產征稅對象存在著差別使得其承擔的稅負也存在著一定的差別,但是普通的購房者居于不利地位。政府需要認識到房地產開發商、投資型購房、普通購房等之間的關系,投資型購房,政府可以征收更多的稅收,這樣能夠有效抑制投資型購房者的購房熱情。從目前發展來看,房地產市場呈現出信息不對稱現象,即使在購房過程中無法有效判定購房者購房目的,往往根據購房者時候的買房行為才能夠進行判定。總之,政府需要結合房地產市場發展特點來構建房地產信息的登記制度,進而有效了解購房者住房信息,對于購買多套或者是購買大面積住房需要征收更多的稅負,對于購房投機行為來進行嚴格懲治。
四、結束語
隨著家庭生活質量以及居民文明程度日漸提升使得居民已經不能夠滿足舒適住宅,而是對外部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地產市場在實際的發展過程中,需要充分利用房地產市場銷售價格以及發展預期來實現房地產市場經濟發展宏觀調控,進而促使其能夠有效認識房地產市場發展。從近些年的發展來看,我國的房地產市場在發展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非常多不合理因素,特別是房地產供需之間存在著不平衡現象,這就需要重視房地產市場經濟的調節作用,利用財政稅收政策來有效調節房地產市場經濟,重視房地產市場經濟監督工作以及管控工作,不斷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來穩定房地產發展市場。
作者:閻淳 單位:固始縣房地產管理中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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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居民消費 財稅政策 收入分配
一、我國居民消費的現狀
改革開放后,我國經濟一直保持著較快的增長速度。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促使消費結構不斷優化升級,滿足生存需要的基本消費品在消費結構中的比重不斷降低,享受型和發展型的消費品所占比重不斷提高。但是,相對于投資和出口,我國的居民消費依舊不足,主要表現在:
(一)居民消費率持續下降
統計資料顯示,1981年我國居民消費率為67.5%,1991年下降到48.5%,2005年達到38.2%,2006年繼續降至36%左右。據《世界銀行發展報告(2003)年》的資料,中國居民家庭消費占GDP的比重比全世界平均數61%低13個百分點。
(二)居民消費水平低于人均GDP的增長
居民消費水平是指按人口平均計算的居民消費額。近些年來,隨著我國人均GDP的增長,居民消費水平不斷提高,但居民消費水平的增長速度卻明顯低于人均GDP的增長速度。統計資料顯示,1991年我國人均GDP為1879元,2006年增加到16084元,平均每年增長947元;而我國居民消費水平1991年為932元,2006年增加到6111元,平均每年增長345元。可見,我國居民消費水平明顯慢于人均GDP的增長,說明我國廣大居民依舊不能充分享受經濟增長帶來的消費水平的同步提高。
(三)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增長迅速
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增長迅速。1991年末我國城鄉居民儲蓄余額為9241.6億元,1995年底達到29662.3億元,5年增長了20000億元。為此。我國政府在1996―2002年間曾8次下調銀行存貸款利率,以減少居民儲蓄、增加居民消費、促進經濟增長。但居民儲蓄增勢不減。2003年末,我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余額突破10萬億元大關;2004年末為11.96萬億元,2005年末為14.11萬億元,2006年末達到16.16萬億元。這表明我國居民擁有很大的潛在消費能力,只是目前沒有得到有效釋放。
居民消費不足給我國經濟增長帶來了許多消極影響。首先,居民消費不足制約了消費對投資的拉動作用,使投資的增長失去了終端消費需求的支撐,制約了投資規模的進一步擴大。其次。居民消費不足使大量社會產品價值難以實現,使投資形成的生產能力得不到充分利用,社會生產能力閑置浪費。再次。居民消費不足降低了企業的經濟效益,進而帶來下崗失業人員的增多,制約著國內經濟的進一步增長。
二、影響我國居民消費的財稅原因分析
(一)稅收政策方面
目前我國的稅收政策對調節個人收入作用有限,不利于促進居民消費。首先,我國現行稅制以流轉稅為主體稅種,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收入占總收入的近60%,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稅制則以所得稅為主體。所得稅不僅反映國家稅收的增長,還反映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和個人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從而形成購買力拉動消費:流轉稅則不考慮公民收入高低、企業盈利多少,如果流轉稅增長而企業虧損、個人收入下降。則在一定程度上還會抑制消費。其次。現行稅種設計不夠合理,許多與居民消費息息相關的稅種如遺產稅和贈與稅等尚未開征,而土地增值稅等抑制居民住房消費的稅種尚未停征,這對拉動居民消費極其不利。再次,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等存在不利于消費的因素。個人所得稅實行分類所得而非綜合所得,免征額過低、扣除范圍不明確等,使中低收入的工薪階層成為納稅的主流,減少了其可支配收入。降低了其消費水平:消費稅在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的調整方面不夠及時,不能體現國家政策對居民消費的傾斜;營業稅對旅游業、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業規定的稅率較高,沒有體現政府對消費熱點的支持,不利于進一步刺激居民消費。
(二)收入分配政策方面
消費是收入函數,居民收入主要取決于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政策。在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如果分配比例向消費傾斜。居民收入和消費就會增加,反之就會減少。建國以來。我國在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一貫注重積累而輕視消費,因而居民收入和消費增長相對緩慢。在國民收入的再分配過程中,稅收和政府轉移支付的調節功能沒有充分發揮,高收入群體的“逃稅”或“避稅”行為極為普遍,中低收入者反而成了納稅主體,低收入階層則由于政府投入不足,難以獲得有效援助。此外,再分配過程中仍然存在著“逆向調節”現象,有些分配政策向高收入者傾斜。突出表現是住房、醫療等福利分配體制。以上這些問題的存在,減少了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抑制了整個社會消費需求的擴張。對此,政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三)社會保障制度方面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國有企業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的社會保障進入全面改革階段,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社會保障制度框架。但從目前來看,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還不夠完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資金短缺、保障水平偏低、覆蓋范圍有限等問題,致使居民必須考慮自己下崗、失業、生病、老年以后的生活,從而增加預防性儲蓄,不敢或不能大膽進行即期消費。另外,我國城鄉社會保障發展不均衡,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嚴重滯后,農民缺醫少藥的狀況依然突出。再加上子女教育支出的不斷增加,農民的消費水平受到了嚴重的影響,出現捉襟見肘的狀況。
三、刺激我國居民消費的財稅政策
(一)調整稅收政策,強化調控功能
配合新一輪稅制改革,重視強化稅收的調控功能,綜合運用個人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消費稅等不同稅種間的相互協調配合。調節居民可支配收入。促進居民消費。對個人所得稅制,可在目前分類所得稅制的基礎上,改為混合所得稅制,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標準,將個人所得稅調節重點放在高收入階層,以增加中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和消費能力。為鼓勵消費,可以考慮將納稅人在教育、房屋、汽車等方面的支出在稅前扣除。對消費稅和營業稅等進行改革,調減小汽車、非含鉛汽油、柴油等的消費稅率,促進汽車消費;調低部分行業(如旅游業、金融業、保險業、證券業等)的營業稅率,體現國家對消費熱點的支持;改革與建筑業和房地產業相關的稅收。暫停征收土地增值稅、減征契稅和印花稅,以促進房地產開發和交易。刺激住房消費。此外,開征遺產稅與贈予稅,引導居民進行消費。特別是使財產向低收入者流動,形成現實的有效需求。刺激經濟發展。
(二)加大收入分配政策的力度,提高全社會的消費傾向
收入分配政策直接影響居民的收入和消費狀況。就我國目前來看,加大收入分配政策的力度,可從以下兩個方面人手:一是采取收入增長政策,在國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使分配比例向消費傾斜。通過逐步放松對勞動力市場的管制,促進勞動力流動,實現人力資源資本化。只有人力資源資本化。收入預期穩定,消費者才能理性地按“生命周期”來配置其收入,從而使消費和收入的分割穩定化,抵御“消費緊縮”或邊際消費傾向下降。同時,要建立起與經濟增長相適應的工資增長機制,確保城鎮居民收入的增長明顯高于物價水平的增長速度。讓更多人享受經濟發展的成果,促進居民消費的增長。對農民來說,政府應該提高糧食收購價格、鼓勵鄉鎮企業發展和建設小城鎮,切實提高農民收入水平,增加其消費需求。二是完善收入調節政策。通過稅制改革,綜合運用個人所得稅、遺產稅、贈與稅、消費稅等不同稅種的相互協調配合,調節居民可支配收入,促進居民消費增長。
關鍵詞:農業企業技術創新;財政補貼;稅收優惠
引言
2019年底,湖北全社會R&D(從事科研與試驗發展活動所必需的人力、物力、財力等)投入經費至957.9億元,將近1000億元,相比上年增長16.5%,在所統計省(市區)中名列前10。湖北科技創新規劃多項指標實現大幅提升。但同時也應該看到,與其它較發達省(市區)相比,湖北省科技水平仍存在較大差距。因此,了解湖北省農業企業技術創新相關現狀,加強相關執行機制和制度建設,以技術創新引領全面創新就顯得至關重要。
1文獻綜述
財政政策與稅收優惠政策激勵效應的比較分析在學界也引起了關注。在稅收優惠與財政補貼的效果對比方面,江靜[1]通過地區層面和行業層面的實證分析,表明對于不同所有制類型企業來講,財政直接補貼與稅收優惠的創新活動激勵截然不同。李浩研[2]比較分析了直接補貼和稅收優惠2種政策效應,指出應通過協調財政直接補貼和稅收優惠2種,實施差異化的政策來驅動創新。利用上市公司的微觀數據,柳光強[3]表明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對新能源、信息技術產業的影響存在差異。以新興產業上市公司作為數據樣本,柳光強[4]實證檢驗表明,對于不同的行業和不同激勵目標的政策效應存在差異。從財政補貼、稅收優惠政策2個維度,寧靚[5]基于山西332家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數據,表明財政政策與稅收政策對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活動的激勵效應大小有所不同。國內外研究對于財稅政策如何改進以最大程度地實現促進創新并沒有得出有力結論。且對實際情況的應用聯系欠佳,尤其是針對我國某一省市的具體現狀進行的分析較少,不能得出切實可行的改革建議。由此得出本研究主要內容,旨在以前人研究為基礎,繼續實證檢驗得出財稅政策對農業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研究。
2模型設定、變量選取與數據說明
2.1模型設定
將政府補貼、稅收優惠作為解釋變量,農業企業研發投入作為被解釋變量,選取資產負債率、企業規模、股東權益收益率、企業年齡為控制變量建立基準模型:RDit=β0+β1subit+β2taxit+β3Xit+μi+λt+εit(1)式中,i為不同企業;t為時間;RDit為被解釋變量,表示農業企業研發投入;Xit為控制變量,包含資產負債率、企業規模、股東權益收益率、企業年齡等;ui為個體固定效應;λt為年份固定效應;εit為隨機擾動項。對以上公式采用雙向固定效應進行參數估計和回歸。
2.2數據及變量說明
本文參考劉麗莎[6]等研究方法,剔除了與本文相關指標缺失的企業數據;剔除了ST類上市公司數據;實際稅率>1或者<0的農業公司,作為異常值剔除。經過以上處理,最終得到湖北省65家上市公司2014—2019年面板數據。所有財務數據及相關數據均來源于RESSET金融數據庫和國泰安數據庫,其它變量指標和數據分析結果均通過軟件Stata15.0運行完成。
2.2.1被解釋變量
研發投入(RD),參考程曦和蔡秀云[7]研究方法,以企業研發投入的對數值作為衡量指標。
2.2.2解釋變量
政府補貼(sub),以研發補貼數值的對數來衡量。如果政府研發補貼的系數顯著為正,則研發補貼可以促進企業創新;稅收優惠(tax),借鑒以往文獻的做法,計算所得稅實際稅率=所得稅稅費用/息稅前利潤,稅收優惠幅度以所得稅名義稅率與實際稅率的差來衡量,以顯示稅收優惠政策力度。
2.2.3控制變量
選擇以下變量進行模型建立。股東權益收益率(roe),選取加權的股東權益收益率作為公司盈利能力的測量變量。公司規模(size),本文依據陸國慶[8]的研究成果,以公司總資產的對數值衡量公司大小。公司年齡(age),用觀測年份減去公司成立年份算得,取該值的對數作為控制變量。資產負債率(lev),衡量企業的資本結構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
3結果與討論
3.1基準回歸結果
表2中列(1)、(2)為不控制其它特征的結果,列(3)為最小二乘法(OLS)的回歸結果,列(4)為雙向固定模型下的基準列回歸結果。關注列(4)所報告的基準模型回歸結果,核心解釋變量sub的估計系數顯著為正。sub的系數表明政府補貼每提高1%,將導致研發投入增加14.6%,表明政府補貼對研發投入起到了明顯的促進作用。財政補貼作為農業企業總利潤的一部分,尤其是政府的科技專項補貼可以增加企業現金流量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活動。而稅收優惠的系數不顯著為負,說明稅收優惠對農業企業研發投入可能存在抑制作用。再觀察列(1)和列(2),在不加入一系列控制變量時,政府補貼對農業企業研發投入有顯著的促進作用,而稅收優惠系數不顯著為負。列(3)采用的OLS回歸結果也顯示了這一結論的穩健性。從控制變量來看,size系數顯著為正,說明其對農業企業研發投入有明顯的促進作用。lev系數顯著為正,同樣說明lev對農業企業研發投入有正向的促進作用。這說明農業企業關于研究開發投入的決策,很大程度上與年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企業規模大小緊密相關。roe系數不顯著為正,說明roe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不顯著。age系數不顯著為負,說明其對企業研發投入可能存在抑制作用。
3.2進一步分析
之前考察了稅收優惠與農業企業研發投入二者之間的關系。實證結果顯示,變量tax的系數為負。根據吳松彬[9]的解釋,這可能是稅收優惠與農業企業研發投入存在一種非線性關系。為了驗證該假設,引入稅收優惠(tax)的平方項,進行實證分析,結果顯示稅收優惠其平方項在5%的水平上顯著,表明稅收優惠與研發投入之間存在著顯著U形關系。可能是企業的創新產出具有一定滯后性,即當期R&D稅收激勵并不會當前發生效果,即稅收優惠長期內對創新產出具有一定擠入作用。這意味著現有稅收優惠政策還需進一步優化。
3.3穩健性檢驗
列(1)~(3)中的穩健性檢驗使用了0.1、0.5、0.9的分位數回歸,通過分位數回歸表明,研發補貼顯著促進了全樣本農業企業的研發投入,驗證了雙向固定效應回歸模型的穩健性。列(4)更換被解釋變量衡量研發投入的指標,將研發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代替模型(1)中的研發投入,并同樣采用雙向固定模型,對模型重新進行參數估計。從表4可看出,各項主要解釋變量回歸系數顯著性均沒有出現明顯的變異,且系數的符號方向也未發生大的改變,這在一定程度上支持了結果的穩健性。
4結論與政策啟示
選取2014—2019年湖北省65家農業上市公司數據,建立雙向固定效應模型,研究發現,政府補貼顯著促進了研發投入;稅收優惠對企業研發投入的影響顯著為U型。可能是企業的創新產出具有一定滯后性,即當期R&D稅收激勵并不會當前發生效果,即稅收優惠長期內對創新產出具有一定擠入作用。這意味著現有稅收優惠政策還需進一步優化。相對應的政策啟示如下。加大財政投入,實現財政科技投入結構優化升級,科技事業的提檔升級,離不開財政“真金白銀”的投入支持。通過上述分析可知,湖北省近年來企業科技支出中從農業企業R&D經費來源的結構來看,呈現出結構不均衡的格局,來自政府的投入資金過少。可以通過對政府采購、優惠、補貼等多方面財政制度進行完善和規范化管理,加強事中控制和事后審計,同時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及時獲取科技創新投入的農業企業和政府信息,實現政府、企業與社會的共同監督和數字化管理。完善科技人才開發機制,均衡人力資本投入。如,以湖北省高校和科研組織為平臺,知行合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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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循環經濟;財稅政策;可持續發展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科學發展觀的提出,是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指導思想的新發展,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當前,加快循環經濟發展,正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
一、循環經濟的內涵
所謂循環經濟,就是在人、自然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大系統內,在資源投入、企業生產、產品消費及其廢棄的全過程中,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把傳統的、依賴資源凈消耗線性增加的發展,轉變為依靠生態型資源循環來發展的經濟。循環經濟的核心是“3R原則”,即減量化(Reduce)———減量化屬于輸入端方法,旨在減少生產和消費過程的物質量,從源頭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物的排放;再利用(Reuse)———再利用原則屬于過程性方法,目的是提高產品和服務的利用效率,要求產品和包裝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減少一次性用品的污染;再循環(Recycle)———再循環原則屬于輸出端方法,要求物品完成作用功能后重新變成再生資源[1].上述三個原則在控制自然資源投入到經濟活動,減少廢物產生的基礎上,加強產品的多次和反復使用,只有在避免產生和回收利用都無法實行時,才允許將廢物進行最終的環境無害化處理。
可見,循環經濟倡導的是一種建立在以物質不斷循環利用為基礎的新的經濟發展模式和經濟活動規范及行為準則。它通過從“自然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整體社會循環,完成物質的反復循環流動的閉環運動過程,使得在整個經濟系統及生產、消費過程中基本上不產生或者很少產生廢棄物,其特征是自然資源的低投入、高利用和廢棄物的低排放,從而根本上消解長期以來環境與發展之間的尖銳沖突。
二、循環經濟是我國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2]
1、循環經濟是解決我國人口、資源、環境問題的最佳選擇
我國是發展中大國,存在著人口眾多、資源短缺與環境惡化的態勢。目前,我國的人均資源擁有量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并且在開發利用過程中,又存在大量的浪費現象。由于生產中能源等資源利用率低,造成廢棄物的大量排放。循環經濟體現了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內在要求,在解決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和環境之間的矛盾中將產生重要的作用與深遠影響。
2、循環經濟是轉變傳統經濟發展方式的現實途徑
我國傳統經濟是一種由“資源———產品———污染排放”所構成的物質單向流程的經濟,這種經濟發展方式以資源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為特征來帶動經濟高增長。目前我國既沒有發達國家工業化時的廉價資源和環境容量,也經不起傳統發展方式帶來的資源過度消耗和環境污染。循環經濟要求把經濟活動組織成一個“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反饋式流程,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廢物產量的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因此,發展循環經濟能夠減少經濟增長對資源稀缺的壓力,實現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
3、循環經濟是清潔生產和生態工業的進一步拓展
源頭預防和全過程治理替代末端治理,已成為世界各國環境與發展政策的主流。清潔生產在企業生產過程的實施以及各企業間工業生態鏈上的良性循環,不僅節約了資源,減少了生產中的廢棄物,而且使這種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的理念擴大到消費領域。于是清潔生產從生產領域拓展到消費領域,從企業內部走向企業群之間再走向社會,形成循環經濟。循環經濟從發展國民經濟的高度和廣度將環境保護引入經濟運行機制。
4、循環經濟是經濟全球化和環境全球化的客觀要求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和貿易與環境的關系日益密切,環境因素已經成為影響發展中國家自由貿易的重要障礙。由于我國經濟整體環保水平較低,在外貿領域將面臨越來越大的環境壓力,一些工業產品和農產品由于在生產、包裝、使用等環節的環保要求偏低,容易受到發達國家綠色貿易壁壘的限制;隨著貿易自由化的發展,污染產業、有害物質和外來物種入侵將對我國國家環境安全也構成了威脅。因此,要增強我國的環境競爭力,實現我國貿易與環境的協調發展,也要求發展循環經濟。
5、循環經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不僅要實現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時要實現生態文明。發達國家工業化的歷史和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歷程表明,我國如果繼續走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傳統工業化道路,不僅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生態文明的目標無法實現,而且由于經濟建設的資源環境基礎的制約,物質文明的目標也難以實現。循環經濟作為一種與環境和諧的經濟發展模式,能夠滿足新型工業化道路和可持續發展的要求,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和環境保護的“共贏”,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障。
三、促進我國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措施
循環經濟是集經濟、技術、社會于一體的系統工程,其啟動和推廣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其中財稅政策是比較理想的政策手段,它可以很好地利用市場的力量,包括利用市場本身所具有的有效配置資源的效能。通過財稅政策來鼓勵對環境有建設意義的活動,阻止對環境有破壞性的活動,就能把經濟引向可持續發展的道路。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財稅政策可以從財政支出政策和稅收政策兩方面來分析。
1、財政支出政策
財政支出按經濟性質分類,可分為購買性支出和轉移性支出。購買性支出又可分為投資性支出和消費性支出。
為了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購買性支出的投資性支出方面,我國政府應增加投入,促進有利于循環經濟發展的配套公共設施建設,例如,大型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道鋪設、綠色園林城市建設、公路修建等。由于以上公共設施建設的承建企業經濟負擔較重,所以政府通過投資性的支出,既可以為企業創造公平的競爭環境,同時也可以調動企業建設循環經濟的積極性。此外,對污染治理、廢舊物品回收處理和再利用技術的研究與開發等公用性事業,政府也應加大投入力度。在購買性支出的消費性支出方面,政府可制定相關的采購政策來促使市場鼓勵再循環利用。如1993年克林頓政府了一項行政命令,要求政府機構采購的所有紙張到1995年必須含有20%或更多用過的廢紙,2000年時又增加到25%.這一做法給再生紙提供了日益興旺的市場,將再生紙由經濟上的一種債務變成了一種資產。而在我國除紙張外,家用電器、建筑材料中的鋼鐵,鋁制飲料罐等的再循環利用率,均處于較低水平。因此,借鑒國際經驗,我國政府可通過政府的綠色購買行為,優先采購具有綠色標志的、通過ISO14000體系認證的、非一次性的、包裝簡化的、用標準化配件生產的產品,以此影響消費者消費方向和企業的生產方向,從而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3].
在轉移性支出方面,主要涉及到財政補貼。目前,許多發達國家在發展循環經濟過程中,都通過財政補貼對于相關企業予以支持。如美國國家環保局從1978年開始對設置資源回收系統的企業提供財政補貼,根據不同的情況,補貼量為10%-90%;德國對于興建環保設施也給予財政補貼,其補貼數額相當于投資費用的一個百分點,對建造節能設施所耗費用,按其費用的25%給予補貼;日本政府在《廢棄物處理與清潔法》中規定,修建廢棄物處理設施要從國庫中提供部分財政補貼等[4].而目前我國對于開展資源綜合利用與治污的企業財政補貼僅限于少數幾項間接補貼,如利潤不上繳、減免稅收、先征后返等,這對相關企業的鼓勵與支持效果甚微。而對于構建循環經濟系統,需要經常性的直接財政補貼的支持。因此,可以考慮給開展循環經濟的企業以照顧,例如采取物價補貼、企業虧損補貼、財政貼息、稅前還貸等。此外,我國還應借鑒國際經驗,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使用的無污染或減少污染的機器設備實行加速折舊制度。從而大幅度地調動企業進行循環經濟建設的積極性。
2、稅收政策
(1)調整現行稅制。首先,要改革現行的資源稅。一是擴大征稅范圍。對非再生性、稀缺性資源課稅,這無論對資源的可持續利用,還是保護生態環境均具有重大意義。但目前我國的資源稅只對部分礦產品和鹽進行征收,征稅范圍狹窄,這不利于其發揮應有的作用。為了解決我國目前日益突出的缺水問題以及防止生態破壞行為,水資源、森林資源和草場資源也應盡快被納入到資源稅的征稅范圍,待條件成熟后,再對其他資源課征資源稅,并逐步提高稅率。二是實行累進課征制。相對于其他稅種而言,資源稅還具有特殊性,即為了保護有限的資源,針對濫用資源的企業進行的懲罰性稅收,因此對資源稅的征收應采取累進制方式。也就是將資源的使用量劃分檔次,不同的檔次使用不同的稅率,稅率逐級跳躍式增加。這樣,對于需要大量自然資源輸入的企業,較高的資源稅率將成為企業的負擔,從而迫使企業上馬環保工程,轉產停產,提高產品價格,加大環保型產品的研發。
其次,開征一些新稅種。一是征收新鮮材料稅。為了減少原生材料的使用,美國越來越多的州開始征收新鮮材料稅,借鑒其經驗,我國也可嘗試開征新鮮材料稅,從而促使人們少用原生材料。二是征收填埋和焚燒稅。這種稅在美國新澤西州和賓夕法尼亞最早征收,也得到法國和英國的呼應。垃圾填埋具有成本低的特點,收取填埋稅使這條最便宜的垃圾處理途徑的成本增加,因而可以使減量和再生利用資源顯示出吸引力。此外,還應分期分批的開征大氣污染稅、污染源稅、噪音稅、垃圾填埋稅、生態補償稅等一系列專項新稅種,對不同地區、部門及污染程度不同的企業實行差別稅率。同時加強征收管理,稅款實行專項管理,用于環保建設事業。
(2)加大稅收優惠政策。為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在政策層面上,應使循環利用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有利可圖,使企業和個人對生態環境保護的外部效益內部化。因此,借鑒國際經驗,對實施循環經濟的企業、項目,應給予各種稅收優惠。具體來講,近期可考慮從以下方面進行完善:一是調整高耗能產品進出口稅收政策。在進口稅方面,降低高耗能產品進口關稅,對相關進口企業給予所得稅減免等稅收優惠,對導致高能耗的儀器、設備、技術的進口提高進口關稅與進口環節增值稅。二是調整有利于促進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稅收政策。加大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術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比例;對生產再生資源回收利用設備的企業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企業可以實行加速折舊法記提折舊;對購置相關設備,可以在一定額度內實行投資抵免企業當年新增所得稅稅收優惠;對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的企業減免所得稅;對生產在《資源綜合利用》范圍內的廢棄再生資源產品的企業予以免征相關所得稅。三是制定鼓勵低油耗、小排量車輛的稅收政策。低油耗、小排量車輛作為一種節能環保產品,要經過設計———生產———銷售———消費———報廢的產品生命流程。對其實施稅收優惠政策,可以考慮從這一產品生命流程各環節采取不同措施:在產品開發設計階段,對企業與技術提供商實行稅收減免或補貼,對節能生產設備實行加速折舊政策;對產品生產企業降低所得稅稅率;對流通企業實施增值稅減免;對消費者免收此類商品消費稅,降低此類商品燃料稅稅率;對專門回收此類商品的企業,在其營業之初,減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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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低碳經濟;財稅政策;金融支持;協同發展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038(2016)12-0163-02
從19世紀的工業革命爆發至今,人類社會發展的步伐突飛猛進。然而,人們在創收經濟效益和改善物質水平的同時,也因諸多竭澤而漁的破壞行為而遭到了大自然的報復,一系列環境問題引發的危機向我們敲響了警鐘,如何在追求經濟發展的同時兼顧環境保護,已然成為全球經濟發展戰略中的首要議題。對此,在21世紀初,由西方發達國家率先提出了發展低碳經濟的概念。低碳經濟是一種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為核心理念的經濟發展模式,該模式的提出旨在緩解全球氣候變暖和經濟發展之間的矛盾,其核心方法是依靠科技創新手段來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同時降低碳排放量,從而構建以清潔能源為導向的生產和消費結構。作為一種新型的經濟發展概念,低碳經濟戰略的實施不僅符合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目標,而且對于促進經濟方式轉變和優化產業結構也大有裨益,將對我國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
1低碳經濟的發展現狀
低碳經濟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正式出現,到了2003年在英國的白皮書就被當作一個正式概念提了出來,到了2008年美國的金融危機把低碳經濟這一發展模式推向了世人面前,于此低碳經濟正式地開始發展起來。二氧化碳的過量排放是造成全球氣溫變暖的主要原因,節能減排是我們人類生存發展的必然選擇,這一時代背景下觸發了在能源利用與經濟發展領域的大變革,使得低碳經濟的理念應運而生。按照當前國際通行的定義,低碳經濟是人類通過技術手段和制度設計的方式方法來降低化石能源的消耗,減少溫室氣體的排放,從而有效地遏制全球氣候變暖,減少各種自然災害的發生與生態環境的惡化,保障人類的生存安全;低碳經濟是一種發展理念與一種發展模式,它是通過控制碳排放,以達到有效平衡生物圈的目標;低碳經濟的實質是實現能源的高效利用與綠色GDP,并大力開發清潔能源;低碳經濟的核心技術與能源技術開發,減排技術創新以及產業結構與制度的創新等都有關聯[1]。
2財稅政策與金融支持的協同效應
在社會主義市場化經濟的發展戰略中,財稅政策和金融手段二者可謂相輔相成,相依相存。好的財政政策需要通過靈活多變的金融手段進一步落實,而金融手段也唯有在國家宏觀經濟調控的財稅政策框架內實施,才能得到有效地規整與監控,從而確保其有序健康地發展。二者的協同效應具體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1)以財政政策約束金融手段。財稅政策與金融支持的協同運作是指全面發揮出政府與市場的作用,即加強金融、財政以及稅收等多項政策協調與配合,使多項政策合力,從而提高政策效能,最大限度地實現目標。(2)運用信貸政策促進融資。財稅政策的扶持是企業堅定跟進并克服種種現實問題的保障手段,可以實現政策扶持的效果,但財政方面投入非常有限,僅依靠有限的財政資金支持很難共同實現政府的預期目標,而金融支持方面,銀行信貸投入也面臨種種風險,這是因為低碳經濟與傳統產業相比擁有許多不確定因素,再加上市場的認定與節能減排效果的有效性,其投入的積極性并不是很高。(3)通過財政稅收政策優化金融市場結構。政府與市場的職責所在,根據市場經濟規律的要求,運用法律法規、稅收、財政補貼、信貸、轉移支付、資本市場、排放交易等相關手段措施,來調節或者影響市場主體的行為;并注重財稅政策的激勵作用,以金融,財政,稅收等多項政策有機協同配合,發揮出多項政策合力的作用。
3將財稅政策與金融支持的協同效應用于促進低碳經濟的發展
(1)財稅補貼和信貸融資對低碳環保事業的利好政策。財政補貼可以直接增加從事低碳產業的企業的收益情況,而且方式多變靈活,針對性較強,激勵作用也比較突出明顯。財政補貼可以采取價格補貼、投資補貼、虧損補貼等多種具體方式,支持新能源、新技術、新材料為代表的低碳產業的發展。預算撥款能夠直接促進發展低碳產業的作用,在財政預算當中,“碳預算”是將節能技術研發,提高效能以及支持低碳產業與綠色產業發展,直接納入財政預算之中,通過設立專項資金,明確資金額度和增長幅度,建立了財政專項資金合理投入的穩定性與長效性,并保證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的必要支出,直接促進低碳產業長久的發展。(2)政府部門對節能環保科研項目的扶持。政府的低碳采購制度在發展低碳經濟中具備社會引導性與間接激勵性。中央專項轉移支付對經濟落后地區淘汰的落后產能具備財政支持與財政鼓勵的作用。中央政府設立節能減排轉移支付專項資金,可以最大化的提高保護生態環境,防治污染的新技術的開發與應用。稅收優惠政策可以直接鼓勵與支持企業積極主動地發展低碳產業。發展低碳經濟的核心是減少能源消耗與污染物的排放,提高經濟增長質量,其關鍵問題是要進行技術進步及創新。貸款貼息在企業發展低碳產業中起著具大的作用。貸款貼息指的是財政給予能效投資項目的貸款利息補貼,貼息主要是針對企業的節能減排項目貸款施行的,貸款貼息的方式對相關領域技術創新進行支持,可以有效地降低市場主體能源投資與開發的具體成本的支出,從而達到鼓勵全社會主動減排節能的目的。(3)通過綠色稅收來優化企業產業結構。財稅政策在低碳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主要分為兩方面:①根據發展中存在市場失靈急需低碳產品;②財稅政策及其配套機制能夠實現資源的有效配置。低碳經濟是在環境保護和改善的基礎上降低對自然資源的依賴,實現低碳發展,而如今大氣環境和水、森林等自然資源包括使用可再生能源供給的一些公共設施都屬于公共物品,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在這種屬性下大多數的公共物品的效益都是外在化的,因此會產生由外在性引起的市場失靈現象,在這方面政府可通過選擇低碳產品,在供給公共物品中鼓勵低碳經濟發展。在現代市場經濟運行中,金融行業對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重要,它可借助低碳經濟的發展進而壯大自己:①應該全面發揮銀行的信息媒介與信用創造功能;②可以充分全面發揮銀行業獨特的篩選功能;③可以發揮資本市場與保險業對低碳行業的投資保護支持等輔助作用。(4)通過私營金融信貸服務為中小型環保企業融資。我國是世界上目前最具有發展潛力的碳減排交易市場,同時也是最大的低碳經濟項目需求方,每年排放出的溫室氣體達到15000萬~22500萬t之間,這預示著我國低碳金融市場的交易額可高達130億元人民幣,這勢必將催生出許多新生產業,以及配套產業,這都將給金融業創造巨大的盈利空間,有助于提高金融行業的經濟與社會效益。企業要發展低碳經濟,得到金融行業的支持是關鍵,對商業銀行來說,發展低碳經濟的金融支持帶來的即是巨大的業務量,又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機遇。在低碳經濟發展和金融業競爭日益激烈的大背景下,中國境內銀行將業務重心放在貸款業務上這樣的盈利結構不利于銀行的可持續發展,都在致力于戰略性轉型。根據我國目前的現狀來看,金融業同質化競爭現象比較嚴重,金融產品創新能力嚴重不足,而低碳經濟發展則需要金融業在產品服務上的創新,在客觀上要求金融業支持低碳經濟發展的同時也為金融業本身提供了創新發展的良好機遇。金融業作為我國特殊的經濟行業決定了其在為社會創造信用,提供資金積累和保障經濟安全的同時也應該在其業務方向上傾向了綠色環保產業,以提高金融業的社會責任感,配合國家支持低碳經濟的發展,促使節能減排與環境保護等舉措有效地開展開來。
4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促進低碳發展是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必然趨勢,它即符合市場需求,也符合經濟利益。在此基礎上,財稅政策與金融對低碳經濟大發展起著關鍵的支持作用。將財稅政策與金融支持有機的結合起來,實現多項政策協同配合運作,共同促進低碳經濟在我國的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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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區域經濟財稅政策
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是各國在經濟發展過程中,特別是經濟轉型或經濟起飛時期,都要面臨的一個難題。這個問題同樣困擾著我國,已經成為了制約我國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瓶頸”。如何采取適當措施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已成為亟待解決的現實問題,而財稅政策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是合理配置資源的重要方式。若能夠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調整現有的財稅政策,給予發達地區、落后地區適宜的財稅政策保障,那么將會加快我國經濟發展的步伐。
一、我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中的財稅因素分析
1、區域性稅收優惠政策的實施導致區域經濟分不平衡性
我國改革開放走的一條由沿海向內地逐步推進的路子,國家各種優惠政策總體上一直在向東部傾斜,使東部地區在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中獲得了較多的優惠政策。在稅收政策上,表現為對保稅區、經濟特區、經濟開發區與一般地區,外資經濟、私營經濟、集體經濟與國有經濟的區別待遇。除此之外,國家還減少東部地區財政上繳比例,擴大其項目審批、信貸等權限。與此相比,雖然國家在中西部地區實行了一些旨在扶貧救困的特殊政策,但中西部所得到的政策優惠要小得多,也遲得多。這些優惠措施進一步弱化了欠發達地區對外部資金和人才的吸引力,加劇了欠發達地區對外開放及市場化發展的滯后性,并強化了其比較劣勢,導致經濟發展中“馬太效應”的出現。
2、分稅制加劇區域經濟發展差異
1994年開始實施的分稅制改革給東部地區的財力增長提供了更多的機會和條件。中央稅與地方稅劃分對東部地區地方財政增長有利。中國目前的地方稅種普遍偏小,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等14項地方稅收入占地方全部收入的比重一直較低,而且這些地方稅種大多與第三產業發展密切相關,而東部地區第三產業占GDP的比重明顯高于中西部。另外,由于東部地區的地方國有、集體、個體及民營企業經濟效益好,所以穩固的地方企業所得稅也大大增加了這些地區的財力。相反,經濟較不發達的中西部地區,由于第三產業發展滯后,所以地方稅種增長潛力不大,地方財力難以得到保證,其相應的經濟發展的財政保障不足,與東部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差距越來越大。
3、經濟落后地區財政支出結構不合理
實行分稅制后,“兩個比重”即財政收入在GDP 中的比重和中央財政收入在總財政收入中的比重都得到了提高,但中央在上收財權的同時并沒有對各級政府間的支出責任作相應的調整。于是就出現了中央財政有大量盈余,而地方政府尤其是縣、鄉級政府財政難以為繼的情形。中西部地區大部分的財力就被用來保障政府機構的日常運轉,財政職能無法得到發揮。這些地區政府行政管理費支出占財政支出的比重偏高,機構人員冗余現象比較嚴重,導致財政長期陷入“吃飯財政”的困境。另外,中西部地區在社會保障等方面的財政需求相對東西部地區較大。因為,一般來說,東部地區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較高,需要政府救濟的人相對中西部地區較少,相反,由于自然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的限制,中西部地區需要政府長期救濟的人相對較多,這就要求中西部地區有更多的財力用于社會保障,但其財力往往“力不從心”。另外,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科教文衛等項目的支出同樣偏低,由此帶來經濟發展基礎改善慢、吸引社會投資的能力差等諸多問題,從而使經濟發展陷入經濟發展滯后財政困難經濟建設投入不足經濟發展更加滯后的惡性循環。
二、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財稅政策
經濟學家赫爾希曼指出,在經濟發展過程中,市場的作用傾向于拉大而不是縮小地區經濟差距,審慎的政府干預有助于抑制發達地區對落后地區“極化效應”,增強“涓滴效應”。所以政府應適時調整財稅政策,平衡區域經濟的協調發展。
1、規范轉移支付制度,加大科學轉移支付力度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服務水平的高低和公共設施的好壞直接影響和決定了人才和資金的流向,直接導致了一個地區經濟發展的快慢。總體上看,中西部地區的公共服務建設和發達地區相比仍然薄弱,經濟發展的硬環境還需要近一步優化,以增強吸引國內外社會資金的能力。目前,公共設施、基礎產業建設都是屬于滿足社會共同需要的范疇,是公共財政支出的重要內容。財政的主要任務是創造經濟增長的環境和條件,而不是創造經濟增長本身。因此,要根據中西部地區的經濟發展需要逐步加大這些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加快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步伐,使各地至少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務,如普及義務教育、衛生保健、村村通路通電、安全飲水等,進一步優化區域招商引資、增強市場競爭能力的外部環境和條件。
2.應適度提高經濟欠發達地區共享稅中的地方分成比例
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財政收入往往難以達到“自收自支”,財政壓力較大。政府應該對落后地區在稅收收入方面提供優惠,調整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分成比例和范圍。如將增值稅的地方分享比例從25%提高至30%;將消費稅變為共享稅,中央得75%、地方得25%的分成比例;對營業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進行調整和改革,使之成為地方專享的地方稅種。以共享稅稅種的調整和管理引導地方調整產業結構,加大共享稅或地方稅產業的發展,也有利于這些稅種的征收管理,也使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因此得以穩定增長。
3、適時開征財產稅
從國外征稅的經驗來看,財產稅已經成為了地方的主要稅種和收入來源。而我國目前的財產稅體系不完善、規模小,財產稅征收成本較高,并沒有成為地方的主體稅種。從我國目前的地方稅制來看,目前地方政府主要稅收來源是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但隨著營業稅改增值稅范圍的擴大,已經不可避免的影響到了營業稅的收入規模;隨著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劃為共享稅也直接影響到地方的稅收收入。企業所得稅因其不穩定性,作為地方的主體稅種也有缺陷;雖然個人所得稅由地方政府管理,成本較低,但出于稅制公平的考慮,其主要部分應放在中央政府。所以,我們應該適時開征與地方經濟發展密切相關的財產稅,保證地方政府穩定的稅源,從而為地方的發展增加活力。
4、稅收優惠區域性向行業性轉變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行的以區域優惠為主的稅收優惠對促進東部地區經濟的發展的推動作用顯而易見。通過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引導資源、人才、技術等向東部地區流動,使東部地區實現“跨越式”發展。但另一方面,東中西部地區發展差距進一步拉大,阻礙了國家總體經濟目標的實現。今后,我國應將稅收優惠政策從區域優惠轉向以產業優惠為主,實現產業和區域相結合的優惠。大多數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比較優勢行業集中在資源開發和資源加工領域,應對這些行業實行產業性稅收優惠,以加快薄弱產業或資源優勢產業的發展,帶動中西部地區經濟整體發展。
總之,財稅政策作為市場經濟條件下促進地區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是合理配置資源的重要方式,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地給予落后地區適宜的財稅政策保障,將會加快推動落后經濟建設與發展的步伐,從而實現我國區域經濟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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