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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文物收藏;文物保護;預防性保護
[中圖分類號]G2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3115(2012)18—0099—02
我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也是世界上保存文物最多的國家之一。中國的文化遺產不僅蘊涵著中華民族豐厚的歷史文化信息,同時,作為民族文化的傳承,牽系著本民族的情感,蘊藏著本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不僅是國人引以為榮的寶貴財富,也是整個人類文化多樣性和創造性的智慧成果,見證了人類文明發展的每一個足跡。但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和現代化進程的加快,我國的文化生態正在發生巨大變化,文化遺產及其生存環境也受到嚴重威脅,很多文物已經在不經意間悄然消失。因此,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刻不容緩,也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充分認識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是歷史、社會及公眾賦予文物工作者及相關保護部門的重要使命。
1956年,中國文物研究所的前身中國文物科學技術保護研究所在北京成立。1964年,中國歷史博物館、上海博物館、甘肅省博物館等相繼成立文物保護實驗室,標志著中國文物保護工作也開始將現代科學技術與傳統保護工藝結合起來。隨著文物科技保護工作的不斷開展,人們越來越認識到預防性保護在文物收藏及保護工作中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物質是在不斷運動中變化的。文物由一定的材料所組成,長期處于一定的環境之中,會隨著內因及外因的共同作用而劣化,如何減少各種破壞因素對文物的影響,比起在文物實體上進行處理、改善文物所處的環境更有益于文物長期的保護。“以防為主,防治結合”是做好文物保護工作的基本方針。“防”的方法是主動為文物創造良好的收藏保護環境,文物一旦因內因及外因的協同作用遭到破壞,再進行“治”就成了被動工作,可能出現無法解決的問題,甚至是無法挽回的損失和遺憾。
1888年,德國皇家博物館羅思根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個化學保護科學實驗室,這是保護觀念上的一次革命。和以往文物修復不同的是,他們開始研究文物病變的化學、物理和生物機理,從而對癥下藥,采取較為合理的處理方法。在科技力量的推動下,大批文物保護設備、文物保護材料相繼出現,20世紀20年代質譜儀的出現,30年代紫外線和X射線的廣泛應用,乃至于電子顯微鏡、核磁共振儀等一系列儀器設備的出現,文物研究與現代儀器分析方法的相互滲透使得傳統文物保護研究從宏觀定性時期發展到定量研究新階段。利用現代儀器分析方法可對文物進行微觀分析,研究文物材料老化機理,研究文物保存方法、保護材料等。在科技力量的帶動下,文物保護工作也由原來的有損分析逐步向無損分析方向發展,所使用的材料也逐步完善,從而盡量做到可逆性保護。如青銅器修復,現在可以通過X光探傷技術在沒有修復前預先了解文物隱藏于土銹及青銅銹下的信息,作出合理判斷,制定適合于該件文物的修復保護技術路線。加強科技保護的意識絕對是不可忽視的話題,每一位文物保護工作者都應該及時了解相關信息,不斷提升自身專業技能。隨著我國文博事業的逐步發展及文物保護研究工作的不斷深入及拓展,現代儀器分析方法日益受到重視,成為從事文物保護科研人員所必備的基礎知識。
另外一方面,我們不得不提到影響文物收藏保護的環境因素。這些因素主要包括溫度、濕度、光照度、空氣污染物、微生物蟲害、自然災害、人為因素等。
(一)溫、濕度控制
溫度是影響文物老化變質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溫度每升高10℃,化學反應速度就會增加1~3倍,同時造成物質物理、化學結構上的變化,從而破壞原有屬性。溫度急劇升高, 會使纖維質地藏品中的原有水分蒸發、干裂、發脆、變色,使彩繪、漆器起翹、卷曲。
濕度的直接變化會引起文物材質的變化,導致其性質也發生變化。另外,水分作為有害化學反應的媒介,隨著濕度的增大也會加速有害化學反應的速率,同時為微生物的生存提供良好環境,濕度對材質體積脹縮的影響甚至超過了溫度變化對文物的損害,濕度過大, 會造成紡織品、紙張、木器等藏品發霉、生蟲以及金屬文物生銹。因此,要加強日常的溫、濕度監控工作,結合相關文物收藏保護環境規范,根據當地的氣候特點制定屬于自己的館藏溫、濕度條件,通過長期分析觀察獲得比較理想的控制范圍,從而對文物的收藏保護環境加以監控管理。另外,對于外出借展的文物,要考慮所前往的地方溫、濕度是否適宜,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制作一個溫、濕度緩沖過度操作間,在一定的時間內逐步調整文物對溫、濕度變化的適應能力,防止由于溫、濕度急速變化對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
一、田野文物保護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田野文物就是指那不可移動并且分布地在住宅區之外的古文物,像古建筑、古石刻、古石窟、古壁畫等。由于分布的地形不同、地域不同、環境不同,導致田野文物的保護工作非常困難,其中還存在著諸多問題。
1.分布廣、數量多
田野文物分布無規則是田野文物的特點之一,因此為管理保護工作造成了巨大困難。例如:近年全國第三次文物普查民勤縣進行文物保護工作的單位就有192余處,而在錄不可移動文物多處,并且大多數都存在于野外,因此,文物保護工作非常艱難。
2.保護經費不充足
在我國文物保護工作中,除了國家級與省級的文物能夠得到相應的保護經費,市縣級以下的田野文物保護單位很少能夠爭取到保護所需經費,因此文物保護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缺少經濟上的基礎,很多田野文物保護區沒有進行專人管制,沒有看護房,更不要說監控管理的設備了。
3.文物收藏熱致使保護工作更加艱難
受到經濟發展和國內外的文物市場行情變遷等影響,造成文物價值急劇上升,人們對于文物所具有的經濟價值認識越來越全面,在暴利的驅使下,很多人跳出道德底線,鋌而走險,實施田野文物盜竊行為。
4.執法力量偏弱
很多地區在文物保護管理方面缺少人力資源,缺少專業的對文物保護進行執法的隊伍,再加之上級文物保護單位或者政府布置下的任務繁重,導致地方單位無法分心于正常的保護巡查工作上。部分部門甚至沒有配備巡查車輛,對巡查力度和效率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5.少數地方政府對于文物價值和文物保護法規不夠重視
為了加快城市規劃或項城建設,少數地區政府無視文物保護法律法規,公然實施破壞行為,興建房地產和規劃所需設施,造成田野文物損失嚴重,遭到不可修復性破壞,為文物保護工作帶來嚴重影響。
二、對田野文物保護工作提出的幾點建議
1.加強建設文物保護工作的執法隊伍
政府對文物保護工作過程中執法隊伍的建設一定要重視起來,加強對執法工作者的培訓,提高其綜合素質,加強保護工作的巡查力度,配備巡查車輛,為執法提供設備上的方便,有效的震懾文物盜竊分子。
2.加強對于文物保護意識和文物價值的宣傳,防止各媒體上歪曲性的報道
現階段多種文物鑒定節目、鑒寶報道頻頻出現天價文物,拍賣會上千萬的成交價格也是屢見不鮮,這對于文物盜竊分子的誘惑是非常大的,導致他們將田野文物確定為盜竊目標,屢屢發生文物失竊案件。因此,加強文物價值上的正面報道與宣傳,提高人們的文物保護意識是非常重要的。具體措施如下:
(1)通過考古工作,提高宣傳力度。例如:在進行正常的考古工作過程中,對于考古所在區域的百姓進行文物保護宣傳,提高百姓的法律意識,并道明盜竊文物受到法律制裁的后果。同時可以召開考古成果的會,利用各種媒體為大眾貫徹文物所具有的重要價值,了解文物對古老文化傳承的重要性,知道其是一個國家文化底蘊的一部分,主動地配合考古人員進行文物挖掘工作。
(2)通過與文物相關的節日進行文物保護宣傳。在舉辦文化遺產日的同時,大力宣傳文物保護工作,并將在考古方面取得的成果通過展覽的方式展現出來,加強對文物文化底蘊的渲染,使人們通過文物感受到中華民族文化的燦爛與輝煌,進而提高他們的榮譽感,提高民眾保護意識,通過這樣的辦法降低文物盜竊行為的發生。
(3)通過網絡、媒體、新聞宣傳文物保護的重要性。網絡是現今傳遞消息最快、傳播范圍最廣的手段。利用網絡對文物保護進行宣傳,對于全民普及保護意識,提高文物保護在民眾心目當中的重要性是非常有必要的。再輔助于新聞媒體這樣比較正規的節目進行宣傳,加大對文物盜竊行為打擊力度的宣傳,讓所有人都知道盜竊文物受到法律制裁的嚴重性。提高文物保護在民眾心中的地位。
田野文物的保護工作是艱難的、是枯燥的、是長久地。為了古老的文化傳承,每一個人都應該把文化保護當做自己的責任。而文物保護的管理工作人員也應該提高警覺性,加強管理監察工作,不斷的完善保護手段和巡查措施,有利地從宣傳和準備工作上震懾和打擊盜竊者的犯罪心理,提高田野文物的保護效率,盡最大努力去延續田野文物遺產的生命。
參考文獻:
[1]袁保明.基層田野文物保護初探[J].才智,2011(20).
[關鍵詞]現代博物館;文物保護;管理趨勢
前言
文物是社會進步的歷史見證,對歷史研究具有重要的使用價值,是類社會在社會發展各個階段智慧的結晶,對人類社會的發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科學價值。現代博物館如何做好文物保護工作,是我們共同關注的話題。現代博物館在對文物的保護中做出了卓越貢獻,但是也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因此,在現代博物館在對文物保護的過程中要不斷的改進與創新,進而開辟文物保護、管理的新途徑。
1.文物保護的重要性分析
隨著社會的現代化發展,我國的文化遺產正在逐步減少,如傳統的民間習俗、手工藝以及游戲等,豐富的民間文化蘊含著民族文化,是社會文化、經濟發展的見證。有效的保護文物資源,就必須提高人民對文物的認識和了解,使人民群眾共同參與到文物保護中來,提高對文物保護重要性的認識,提高保護意識,保護文物,是現代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之重點。
2.現代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分析
隨著社會信息化發展的加快,信息化的應用于各行各業之中,經濟的迅速發展,民間資多充實,在各地相繼建立新的博物館,對老的博物館也實行了維修、改建,在博物館建設維修的過程中,大量的使用了現代科學技術進行文物保護。如監控系統的使用,增強了保護的力度,節約了人力資源成本,然而高科技的使用在增加保護力度的同時,也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2.1科學技術的使用忽略人的力量。博物館安全保護體系的建設包括:人防、技防、物防三個方面,在整個體系中,起主導作用的還是人防,無論科技多么先進,離不開人的控制,只有將“三防”進行有效結合,才能起到安全防控的作用。然而在實際工作中,高科技的大量使用,忽略人的因素,達到不防控保護效果。
2.2注重整體保護工作,忽略局部安全。博物館的保護工作不僅是在整體上加強防火、防盜以及防破壞的管理,還要加強局部保護管理,由于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博物館的安全工作不能忽視,需要在博物館管理工作中,加強安全責任教育,保持一絲不茍的工作作風,杜絕因工作馬虎大意、缺乏責任心而造成文物的損壞。
2.3保護工作中對人的重要作用的忽視。在博物館的保護工作中,人為因素起著主導作用,通常博物館在使用高科技防預技術之后,忽略人的重要作用,忽視對人的管理,使得博物館工作人員在工作過程中,責任不明確,空崗、缺崗現象嚴重,一旦博物館信息防預系統出現問題,文物就會出現脫離保護現象,一旦出現問題,損失不可估量。
3.現代博物管文物保護管理趨勢分析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犯罪的手段也越來越具有隱蔽性與技術性,如何做好博物管文物保護管理工作,需要政府、人民群眾的大力支持,借社會各界的力量加大對文物的保護力度,提高博物館文物保護效率。
3.1加大文物保護資金投入。博物館的文物都是極其珍貴的具有一定歷史性和不可再生的物品,保護難度大,必須加大文物保護資金的投入。因而,國家應從政策上支持文物保護工作,提供財力支持。由于文物保護的對促進地方經濟收益效果不明顯,地方政府對文物的歷史性、文化性以及藝術價值認識不足,導致文物保護資金困難。而實際上文物保護的作用,對社會的貢獻意義重大,一方面能有效的推動社會精神文明建設;另一方面,文物保護是地方旅游業發展的有效途徑,是帶動地方經濟的有效途徑,因此,現階段博物館文物保護工作必須加大資金投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精神文明建設。
3.2加強文物保護制度建設。在博物館文物保護的過程中,必須建立健全文物管理保護制度,尤其是文物的提取與交接制度,文物的提取必須根據文物管理相關制度進行,簽訂正式文物出庫依據,凳記清楚名稱、編號、文物的年代、完整度以及歸還日期等各個細節,并且有相關部門負責人,博物館領導簽字審批文件作為提取依據。交接雙方必須當面清點,檢查作好交接管理、保護工作,確保文物萬無一失。
3.3文物保護管理向智能化、全民化方向發展。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加強了對文物的管理與保護,充分發揮文物的價值,文物保護管理工作也正向人性化、全民化與智能化方向發展。首先,博物館文物保護管理要以人為本,文物的管理與保護在依賴于科技的同時,還離不開大量技術人員的支持,因此,文物保護不可忽視技術員的重要作用,是文物保護管理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其次,文物保護是一項公益事業,要注重博物館的公眾形象,文物保護的最終目的是惠及民眾,提高民眾的文物保護意識,形成全民參與保護社會氛圍,充分體現社會力量,使現代博物館的文物保護管理呈全民化的方向發展。最后,科學的進步與高科技的使用,博物館文物管理與保護向智能化方向發展,博物館根據自身的需要,建立計算機網絡管理體系,實現文物保護的全面監控,提高文物管理與保護標準。
參考文獻:
[1]劉天明,劉志武.加強大慶地區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舉措[J].大慶社會科學.2011(05)
一、甘肅省制定文物保護規劃工作現狀
制定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工作,甘肅省是從1995年開始的,選擇大地灣遺址、駱駝城遺址、懸泉遺址、鎖陽城遺址作試點,由文物部門自己制定保護規劃。從1997年開始,根據“五納入”的要求,進一步狠抓了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規劃制定工作。一是委托一些有資質的專業規劃部門做規劃。二是要求地方政府協調土地、城建、宗教、旅游等部門的關系,互相配合支持,力爭把文物保護規劃納入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和城鄉建設規劃中。2000年初,甘肅省文物局根據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有關精神,確定了“在西部大開發中,搶抓機遇,加大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力度”的指導思想,并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甘肅省“十五”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目前,已完成的專項規劃有《莫高窟、榆林窟環境景觀保護規劃》、《嘉峪關城景區文化旅游發展規劃》、《麥積山石窟環境景觀保護規劃》。正在制定的有《大地灣遺址總體保護規劃》、《鎖陽城遺址總體保護規劃》、《駱駝城遺址保護規劃》、《魯土司衙門古建筑群保護規劃》。另外,為了把絲綢之路申報為世界文化遺產,已著手制定《絲綢之路各類遺址保護規劃》。
二、存在的問題
1.甘肅省缺乏能勝任制定文物保護規劃的設計單位。
2.制定的規劃沒經過相應級別的政府予以公布,缺乏一定的法規效力。
3.個別地方政府遲遲沒有完成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或城市規劃中沒有文物保護的規劃,致使大量具有較高價值的文物古跡在大規模經濟建設和舊城改造中遭到破壞。
4.在文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方面,一些大型的文物景點沒有制訂合乎規范的保護利用規劃。在開發利用的問題上,由于文物、旅游、宗教、園林、城建等有關部門考慮問題的出發點不同,認識上有時不夠統一,協作配合不夠,各搞各的,造成了工作的重復和資金的浪費,形不成發展合力,影響了發展的速度和規模。
三、文物保護總體規劃在當前文物保護和利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重要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十五條要求,各級文物保護單位都要建立記錄檔案。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是文物保護單位記錄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文物特有的唯一性和不可再生性,文物保護工程的施工對象是已經存在的建筑物,必須遵守“不改變文物原狀”的原則,以保護歷史遺產為目的,保護原有歷史痕跡,使其延年益壽。文物管理部門對工程設計方案的報批與審批程序、工程招標程序、施工驗收合格標準、竣工專家驗收程序等主要內容都與現代建設工程有較大不同,這使得文物保護工程與現代建筑工程或一般的房屋維修工程有著本質的差別。因此,文物保護工程檔案在內容、收集整理和歸檔管理等方面都有特殊性。
建立完備、規范和統一的文物保護工程檔案,是文物保護工程的工作內容之一,也是文物管理部門和建設管理部門的共同要求,文物保護工程產生于文物保護工程的全過程,需要本著“對歷史負責,為后人著想”的態度,將修繕項目的過程真實地記錄并保存下來,為日后查考及其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提供翔實可靠的記錄。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歸檔內容
文物保護工程是對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和其他具有文物價值的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廟和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壁畫等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保護的工程,它分為保養維護、搶險加固、修繕、保護性設施建設和遷移等工程類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結合工程實踐經驗,歸納出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主要內容為:立項申報文件、勘察設計文件、施工技術設計文件、施工技術文件和竣工資料5個方面。
1 立項申報資料。包括業主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名稱、擬立項名稱和地點、文物保護單位級別和時代、保護范圍與建設控制地帶、公布與執行情況、保護工程必要性與實施可行性的技術文件、錄像或照片等形象資料,經費估算與來源、工作計劃、擬聘請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稱及資信情況,以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復的文件等。
2 勘察設計文件。包括反映文物建筑歷史狀況,固有特征和損害情況的勘察報告、實測圖、照片;保護方案、設計圖及相關技術文件;工程設計概算、材料試驗報告書、環境污染情況報告書、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資料及勘探報告。
3 施工設計文件。包括施工設計圖、設計說明書、施工圖預算、相關材料試驗報告及檢測鑒定結果。
4 施工技術文件。包括施工方案、施工人員進場前接受文物保護相關知識培訓的記錄、施工記錄和施工統計文件、施工過程中收集的有關文物資料、質量自檢報告、隱蔽工程辦法驗收記錄。
5 竣工資料。包括工程總結報告、竣工報告、竣工圖紙、財務決算書。按照《文物保護工程管理辦法》的規定,重要工程應當在驗收后三年內發表技術報告,因此,在文物建設修繕過程中還應注意收集技術報告,編寫相關檔案資料。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管理
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建立與管理,是一項具有長遠意義的基礎性工作,必須緊密聯系實際,合理有效地管理好文物保護工程檔案,充分發揮工程檔案應有的作用,為文物建筑的保護、利用和管理服務。中國是歷史悠久的文明古國,擁有豐富的文化依存,我國已知的不可移動文物約有40萬處,其中大部分是文物建筑,做好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管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艱巨的且有意義的工作,就目前的現狀而言,需從以下方面加強對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管理。
1 完善管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是保證檔案管理工作正常進行的首要條件。為此,要加強對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管理工作的研究,建立科學、嚴謹、可操作性強的規范標準和工作規程,從而保證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的質量。首先建立文物保護工程檔案驗收制度。基層文物管理部門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編制文物保護工程檔案驗收管理制度,使該行業檔案驗收程序化、制度化,從制度上確保文物保護工程檔案管理質量,使參與各方對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形成對文物保護工程檔案資料負責就是對歷史負責的責任意識。其次建立文物工程檔案移交制度。文物管理部門應制定文物修復工程檔案移交管理制度,規定業主單位組織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對工程檔案進行驗收移交管理,規定業主單位留存檔案資料內容、套數、時間;規定移交手續辦理程序;規定移交有關各方責任;規定當地文物管理部門接受的資料內容、套數、時間以及質量要求等內容。
開展文物普查,是文化遺產保護的基礎性工作,是全面了解城市綜合實力的重要途徑,是加快文物事業發展的迫切要求。是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產,年、年、年我市先后開展了三次文物普查,共發現不可移動文物1300余處,其中15處經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13處列入市文物保護單位,155處列入區(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但由于當時條件所限,漏查現象比較普遍,再加上近年來大規模基本建設和文物調查中新發現了大量不可移動文物,也有一些文物因人為或自然原因遭到損毀甚至消失。因此,前三次文物普查成果已不能準確反映我市文物現存的實際狀況。開展文物普查,對于全面掌握我市文物現狀,提高文物保護管理水平,增強全社會的文化遺產保護意識;對于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區縣、各部門要深刻認識文物普查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切實做好我市文物普查工作。
我們要通過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現5個目標:一是全面摸清文物家底,真實了解全市文物現狀,準確把握文化遺產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和主要特點,為正確制定文化遺產事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提供科學、翔實、全面的基礎數據;二是掌握各類文物當前和一個時期以來保存的情況,為黨和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三是為文物工作者和各類科研人員提供準確資料,幫助他們做好文物保護、管理、利用和研究工作;四是為社會公眾提供最新文物信息,引導社會各界關注文物保護,支持文物事業發展;五是學習國外先進的技術和理念,借鑒國際同行有益的經驗,進一步促進我市文化遺產領域的國際、國內交流合作,提高我市文化遺產保護的水平。
二、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任務十分艱巨,普查對象之多、涉及范圍之廣、工作難度之大,前所未有,必須抓住關鍵,突出重點。
(一)精心制定方案,嚴格標準規范。市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實施方案,結合我市實際情況,抓緊制定全市文物普查實施方案,各區縣也要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要嚴格執行國務院普查領導小組的各項規范和技術標準,確保普查質量。文物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可登記可不登記的,要先進行登記,再作鑒別。要將普查標準規范制作成合訂本,及時分發領導小組成員,便于掌握和利用。
(二)加強人員培訓,提高人員素質。普查工作任務繁重,需要大批具備專業知識,經過專門培訓,有責任心、有奉獻精神的工作人員。各區縣各部門要選調精通業務、經驗豐富、年富力強的人員充實到各級普查機構。根據國務院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的要求,參加本次普查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務必使每位普查隊員準確掌握普查工作的規范標準與技術要求,以確保普查工作質量。
(三)充分運用新技術,提高普查的效率和水平。這次普查工作要運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普查的時效性、準確性、科學性。要充分利用各部門和各地已經掌握的各種資料信息,將國土、建設、交通、水利、宗教、測繪等部門和有關文物的資料整合起來,按照相關的技術指標,精心設計和建立統一的數字不可移動文物技術平臺,提高文物普查的工作效率和科技含量,為實現文物工作的數字化奠定堅實的工作基礎。
(四)抓好成果運用,提高文物管理水平。普查工作不僅要新發現更多的不可移動文物,而且要全面調查我市不可移動文物的歷史、現狀和變遷,獲取我市文物保護管理各個方面大量重要的基礎數據信息。要深入研究這些數據信息,探索和掌握文物保護工作的-規律,總結形成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文物保護政策、法規和制度,推進文物工作的法制化、規范化,提高我市文物保護、管理、利用的整體水平。
(五)落實普查經費,提高資金效率。按照國務院文件的要求,這次文物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市文物、財政部門要科學測算我市文物普查的經費需求,積極爭取中央財政的支持,保障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各部門涉及的普查工作主要從本部門的經費中適當安排。各級政府要把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到位。市普查辦公室要指導各區縣用好普查資金,將普查的專項經費真正用于文物普查項目。各級普查機構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勤儉辦事,反對浪費,嚴禁截留挪用普查經費。
三、加強領導,形成合力
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必須統籌規劃,精心組織,周密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已成立了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文物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日常組織和具體協調。普查辦公室要定期召開會議,協調相關事宜,建立簡報制度,加強對各區縣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各區縣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這次文物普查,成立普查工作機構,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關鍵詞]基礎文物;保護管理;存在問題;解決對策
【黑龍江史志2015.4(總第341期)
一、文物保護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一)文物保護的概念
基于百年以上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遺存,運用法律、法規、政策、行政管理手段,運動用人、財、物和科學手段對其維護原貌稱為文物保護。
(二)文物保護的基本特征
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文物有這樣兩個基本特征:(1)是由人類創造,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2)是成為歷史的遺存,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按照國際上的一般慣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制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遺存。
二、 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
(一)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護。由于探古求知是人們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跡可滿足這一需求,文物古跡也遂成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動旅游事業的發展。旅游界人士認識到文物古跡在旅游中的這一重要作用后,為了吸引旅游者,必須會注意保護文物,以便使其盡量完好地展現在旅游者面前,從而獲取最大限度的經濟效益。
(二)為了文物這項旅游資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文物保護。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資源,一旦受損,很難恢復原樣。文物被破壞后,必須降低文物所在旅游點的吸引力,影響其經濟效益。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來,長期為旅游所用,旅游部門必然會重視管轄范圍內的文物保護。
(三)增強人們的文物意識,利于文物保護,旅游的發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跡直接面對旅游者式的技術幫助和合作,比如派出專家進行有針對性的研究,提供專家來培訓當地的保護和修復技術的專門人員。
三、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顯現
(一)機構不健全和體制不健全。由于各地區的整體經濟實力不同和領導的重視程度不同,致使基層的文物管理機構所肩負的任務繁多。但相應機構并不健全。
(二)文物干部隊伍結構不合理。基層的文物工作隊伍,人員結構復雜,文化程度參差不齊,業務素質存在著差別,這使得基層文物工作者對自己所肩負的歷史使命的認識和判斷事物的能力存在著極大差別。加之專業不對口,缺乏必要的文物專業培訓、學習和深造,造成目前難以適應日益發展的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的新形勢。
(三)管理經費短缺。由于管理體制的制約,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經費一般由地方政府財政投入,文物保護經費僅僅能夠保證工作人員的工資,一些經濟條件落后的地區甚至連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都難以保證。由于經費的短缺,許多文物保護單位不能進行有效管理,保護措施不能落實,有的只能任其損壞,失去管理的功能。
(四)工作環境不夠完善。許多基層文物管理機構的辦公條件簡陋,沒有必要的經費保證,沒有暢通的通訊工具和交通工上具,甚至沒有相對安全的庫藏條件和安全預防設施。文物安全隱患無法及時排除,工作難以正常開展。
(五)宣傳力度與重視程度不夠。基層文物管理單位由于經費的嚴重短缺,往往導致在《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方面力度久佳。正是由于宣傳力度不夠,而引發一系列反映。
四、增強組織管理的有效手段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
一是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認識,這是搞好基層文物保護管理工作的基礎。二是提高領導干部對文物工作的認識水平,領導文物保護意識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關鍵;三是加強對文物工作者自身業務水平和素質的提高,增強責任感,培養敬業精神,這是做好基層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證。
(二)加強管理,強化文物站的管理職能。
基層文物管理職能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管理和業務監督管理上。為此,一方面,要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以《文
物保護法》為依據,制訂相應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規或管理辦法。
(三)理順基層文物機構的管理體制。由于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地區重視的差異,往往導
致基層文物工作現狀的差異和各種不平衡。所以對文物工作的垂直管理,進行上劃管理,是體制改革的良好出路,對文物工作進行上劃管理,集中了行政管理。
(四)正確處理好開發與保護的問題。
有效保護,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原則是進行開發利用,但針對一個地區來說,眾多的文物保護單位,全面開發利用也不現實,需要結合實際,二是兼得,走出適合當地發展要求的路。因此,開發利用應有主次,要貫徹“重點開發,全面保護”的原則。
(五)拓展文物經費來源渠道。
文物保護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業,所以完全依靠財政的投入不太現實。但政府可以通過依靠財稅、開發等優惠政策的激勵作用,吸引民間和社會資金參與文物保護工作。發動社會幫助。
五、七臺河市文物管理站的概況與發展
目前七臺河市文物管理站編制8人,平均學歷大專以上,平均年齡40歲以上,建筑面積2000余平方米,管區使用面積900平方米,藏品1000余件,共分四大種類,如:鐵器、銅器、瓷器、陶器等。七臺河市行政管理四個區一個縣總面積屬多百丘陵與原面相接合,文物保護面廣。本站工作范圍主要負責本地區的文物保護與調查登記摸底。為了把文物管理工作管理更好,需加強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成立四個轄區的文物保護所;增加文物保護經費(財政方面);發動群眾贊助方式;適當增加文物的修復的工作人員;適當增加文物保護的硬件投入;適當投入現代電子信息技術與網絡技術相結合,提高現代文物站的科學管理水平。
六、結束語
目前,文物站館藏文物保護工作雖然還存在許多問題,但是只要我們加強認識,努力改正,一定能夠使我國的文物得到妥善的保護,從而使文物的經濟性,文化性,藝術性都得到最大程度的彰顯。
參考文獻:
關鍵詞:博物館;文物管理;文物保護;措施?
引言
文物是一種重要的精神遺產,是人類經歷了漫長的歷史所留存下來的珍貴遺跡,其真實的反應了每個階段的經濟發展狀況以及精神文明面貌,為我國研究歷史、藝術以及科學等提供了重要的線索,這是人類生存發展進程中遺留的智慧結晶。所以在新時期如何強化文物保護管理工作至關重要,需要相關部門制定完善的措施,并且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工作,為我國對歷史文化的研究創造有利的條件。
一、政府支持,加大文物保護的資金投入?
文物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屬性,一旦遭到破壞,具有不可再生性,對于文物的研究也造成了一定的難度,所以為文物保護工作帶來了很大的難度。在我國市場經濟高速發展的形勢下,對文物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社會價值,一方面推動了我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進程,另一方面有效的帶動了旅游業的發展,促進了當地的經濟繁榮。所以說加強文物保護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為了提高保護工作的力度,不僅需要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同時還需要加大資金的投入力度,為文物保護工作做好基礎保障。有些地方政府沒有認識到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性,沒有認識到文物研究所帶來的重要價值,所以資金的投入不到位,嚴重影響到當地文物保護工作的進程。所以各地方的相關部門應該引起高度的重視,為文物保護工作創造有利的條件。
二、以人為本,提高藏品科學管理水平?
在現代科學技術高速發達的背景下,對于文物的保護管理工作越來越先進,可以借助于先進的科學技術來開展文物保護和研究工作,提高文物保護的水平。文物保護工作的主體是人,所以究其根本,還需要做好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的各項工作,根據文物的類別以及屬性不同,設置不同專業的人員進行管理,從而提高文物保護和研究的水平。這就需要對人才的引進和培養,有針對性的開展各項技術培訓,從專業知識以及業務素質全面提升,強化政治素養,熱愛本職工作。要想留住人才、吸引人才,就需要創造一個良好的工作氛圍,從工作環境、福利待遇、以及學習深造等各個方面提供便利條件,培養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團隊。此外,還應該注重技術交流,定期與其他單位人員進行技術上的交流,還可以聘請行業內的專家來講座,為文物保護和管理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
三、健全規章制度,實行科學管理?
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賬目清楚、鑒定確切、編目詳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為此要實現藏品的科學化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學管理步驟。嚴格按照藏品接收、鑒定、登帳、分類、編目、定級、建檔、入庫、排架、提用、注銷和統計等程序進行管理。二是要擁有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只有制度健全,程序合理,才能有條不紊地開展藏品管理工作。三是要提高全員的法律意識,以法律法規來指導自己的業務工作,對文物、博物館的法律法規要熟悉掌握和運用。四是要積極借鑒現代化的管理經驗。五是要充分發揮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統的作用,利用計算機技術科學管理藏品,逐步實現文物藏品的信息化管理。
四、處理好基礎建設和文物管理的關系?
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而當前對文物的保護意識尚不足,在城市建設過程中難免會對文物造成一定的損壞。當前許多建設工程沒有依照法律審批的程序建設,文物保護的措施沒有得到落實,常常導致文物遭到破壞,這不僅影響到了建筑工程項目的順利進展,還對文物造成了損壞,形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作為政府應當加強基礎建設中的文物管理工作,制定相關的文物管理條例,解決基礎建設和文物保護之間的矛盾。建設工程在相關部門審批通過以后,應當嚴格的按照文物保護管理條例進行建設。博物館管理者應當積極的和政府相關部門聯系,保證博物館工作的順利開展。政府應當加強監督和指導,確保文物遺產得到切實的保護。
五、鼓勵全民參與到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中去?
在本館內向工作人員灌輸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在政府的幫助下進行工作的安排與部署,將文物進行合理的分配,管理工作責任到人,建立相應的獎懲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切實做到文物的保護與管理。另外通過各種途徑向民眾宣傳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文化遺產保護作為公益事業,應更加注意自身的公共形象,使它的成果惠及廣大民眾。在現代信息社會,文化遺產地不應將自己封閉起來,孤立于社會之外,而要讓其歷史氣息、文化氛圍為人們帶來愉快、熏陶和啟迪。
六、結束語?
文物作為寶貴的遺產,其具有不可再生性和不可替代性。這就需要博物館管理者南要加強對文物的管理,充分的認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意義,同時還要積極的社會民眾進行文化保護的宣傳,取得政府和民眾的支持,使其積極的參與到文物保護工作中來。文物同時作為一種旅游資源,對我國教育發展和傳統文化的弘揚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也能夠提高旅游業的發展,獲得經濟效益,具有巨大的社會效益。所以加強對文物保護的管理,為子孫后代留下更多的物質文化財富與精神文化財富,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自己的貢獻。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文物保護完善策略中國
文物體現了一個國家、民族或群體的成就、價值和信仰,在塑造共同的身份認同感和歸屬感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保護文物是對國家、民族歷史和傳統的尊重,是傳承和發揚民族文化的需要,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體現。因此,建立文物的保護機制,制止文物的非法流轉,就顯得尤為重要也是在情理之中了。具有五千年璀璨歷史文化的中國蘊藏著豐富的文物資源,中國文物流失的歷史讓人痛心,文物非法流轉的現實讓人堪憂。保護現有的文物,遏制文物的進一步非法流轉是一個需要關注的問題。新世紀的中國應在文物的保護方面有所作為。借鑒國際經驗,完善中國的文物保護制度,堅持文物領域的國內保護與國際交流并行,應成為今后發展的趨勢。
一、建立文物保護的激勵機制
(一)鼓勵上交新發現文物
根據我國2002年《文物保護法》的規定,發現文物及時上報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護的,將由國家給予“精神鼓勵或者物質獎勵”。盡管法律明確規定對主動上交發現文物者進行物質獎勵,但多數情況下這種獎勵只是“名義上”或者“象征性”的,無法激勵文物的發現者積極上交。在一些國家,例如韓國,根據法律,發現文物也必須上報有關權力機關。對發現者的補償視文物發現地的權屬而定。如果發現地屬國有土地,則發現人獲得的補償數額是文物價值的一半;如果土地屬私人財產,則土地所有人和發現人各得文物價值一半的補償額。根據韓國的經驗,有學者認為,“政府給予發現人較高的價格補償是阻止走私和非法交易的最好方法。”為鼓勵上交新發現文物,應該通過激勵機制向文物的善意發現者支付合理的現金補償。盡管補償金不一定與發現文物的市場價格相同,但如果政府給予的獎勵接近文物發現者可能從黑市交易中獲得的非法收益,文物的發現者也必定樂意上交,因為這畢竟是合法行為。
文物保護經費的短缺是給予發現者補償面臨的一大困難,沒有相應的財力支持,合理補償是不可能的。但正如在修改《文物保護法》時一些專家建議的,文物保護經費除了規定國家應給予相應的經費保證外,還應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多方籌措文物保護資金。但任何激勵機制都不能成為刺激文物盜竊和非法盜掘的誘因。僅有偶然發現文物的善意發現者才能獲得補償,任何人都不能為了獲得補償而專門尋找甚至盜掘文物。除了金錢激勵機制外,政府還應向公眾表明對積極上交文物者的認可,通過媒體大力宣傳,真正使物質和精神獎勵落到實處。
(二)稅收激勵機制
在有些國家,例如在英國,當私人處理其擁有的文物或藝術品時,國家則鼓勵將其轉讓給國內的公共收藏機構,這也成為英國控制文物藝術品出口的一個策略。一些稅收立法條文即是以此為目的而制定的,例如,只要某物品被英國稅務部門指定為“國家遺產類”財產,嗣后的遺贈和生前的轉讓就可免稅,但條件是該物品必須永久性地留在英國。這種機制可以激勵具有重要歷史和科學意義的文物的所有人將其文物留在國內,這一方面有利于對國家遺產的保護,避免重要的文化遺產流失境外;另一方面也確保了公眾的合理接觸機會。在其他一些國家,屬于私人所有的收藏或古老建筑如果向公眾開放,也可以獲得稅收方面的減免。
在我國,從2002年6月25日起,由國務院文物管理部門和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以接管境外機構、個人捐贈、歸還和從境外追索方式獲得的中國文物進口,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這一規定為促進流失境外的中國文物重回國內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該辦法并不適用于民間收藏機構。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公司和其他企業、自然人和個體工商戶捐贈財產用于公益事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這一規定也僅適用于個人、法人和組織的捐贈。目前還沒有類似國家鼓勵個人將文物轉讓給國有收藏機構的其他稅收激勵機制。今后隨著個人收藏的逐漸升溫,個人博物館也將在各地出現,規模也會越來越大,有些可能還會超過國有博物館。為了豐富廣大公眾和收藏愛好者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時也真正使個人博物館成為國有收藏機構的有益補充,應通過經濟杠桿,例如減免稅收等激勵個人博物館向公眾提供優質的服務甚至免費開放。
另外,為了進一步鼓勵流落海外的中國文物藝術品回歸,也促進其他國家的文物藝術品進入中國市場,應降低藝術品進口的關稅。藝術品進口關稅稅率從1998年以來,已由30%降到12%.但實際情況是,由于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等多種稅費的累積,藝術品進口的綜合稅率最終已經超過30%。而大多數國家,尤其是經濟發達和文化發達國家均采取了低關稅,甚至是零關稅的措施來鼓勵藝術品的引入。因此有專家建議降低藝術品進口關稅,最理想的是實行零關稅,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則逐年遞減;對于從香港、澳門地區進口的藝術品實行零關稅制度;對海外回流的藝術品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對于購買海外回流藝術品的機構和個人免除各種消費稅等。
降低藝術品進口關稅,有利于引進更多的國外優秀藝術品,有利于海外中國文物和藝術品的回流。近年來,海外藝術品進入中國藝術品拍賣會已經是平常的事情,大量中國文物藝術品從海外回流也成為藝術品市場的一個獨特現象,如果我國仍堅持藝術品的高關稅政策,意味著我們將要花費更多的代價來收購這些作品。
二、規范文物的收藏和拍賣
2002年《文物保護法》專門規定了民間收藏,規范文物的流通,但由于《文物保護法》是規范涉及文物行為的法律總稱,對文物的收藏不可能規定得很詳盡。對此相當一部分人認為,對民間收藏文物應采取鼓勵的態度予以支持,有些內容規定宜粗不宜細,只要是不違法,就應允許。國家應該集中有限的經費,保護好文物精品。但同時也應看到,由于文物買賣一本萬利,大部分人從事文物買賣是為了獲利而不是為了真正的收藏,對民間收藏文物的流通若不加以引導和適當控制,就會誘發文物倒賣和投機行為,極有可能為非法挖掘的地下文物開辟一條銷贓渠道。因此,國家還應盡快出臺文物收藏法,具體規范收藏行為。文物法與收藏法雖有一定聯系,但畢竟是規范不同社會行為的法律。在此之前,也可以先制定相應的指導性意見,建立民間文物收藏鑒定、登記和轉讓制度,規定只有進行過鑒定、登記的文物才能進入流通領域進行合法交易。從國際上看,大部分國家,特別是文物資源豐富的國家,為了保護本國的文化遺產以及維護文物市場和民間收藏的正常秩序,都對文物的買賣和收藏實行鑒定、登記和轉讓制度,規定只有進行過鑒定、登記和注冊的文物,才能進入流通領域,才能合法收藏。
現今,國內進行文物拍賣的拍賣行有一百余家,但拍賣市場并不規范,除了拍賣品難以保證較高的水準,有哄抬價格之嫌外,專家的鑒定也存在一定的問題,“贗品、炒作、缺乏誠信成了這個行業的最大問題”。此外,貨源不足、文物人才緊缺以及相關法規的不完善也給我國流失文物的回流帶來一定消極影響。
按照行政法規和法律的規定,拍賣交易中可以要求“身份保密”,于對拍賣進行“記錄”的條款能否得以實施和發揮作用值得懷疑。根據2002年《文物保護法》的規定,拍賣企業拍賣文物,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作出記錄或者未將所作記錄報文物行政部門備案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這遠遠不能對未作記錄或作虛假記錄的拍賣企業起到震懾作用,完全有可能使非法來源文物通過拍賣“漂白”了身份。
盡管法律要求文物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經營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的監督檢查,但在文物拍賣市場的監管上,更存在著體制安排上的嚴重缺陷,使得國家對文物拍賣的管理從標的來源到拍賣的全過程缺乏有效的監管,以致違規經營、超限經營和暗箱操作嚴重。
根據2002年《文物保護法》第58條的規定,國家可以對拍賣的珍貴文物行使優先購買權,購買價格由文物收藏單位和委托人“協商確定”,但未規定協商未成該如何處理,是強制收購還是由當事人撤回拍賣并不清楚。如果當事人考慮到政府不太可能以市場價購買拍賣文物的話,就會想方設法逃避有關部門的審核、監督,甚至通過非法渠道將文物出手。
不規范的文物拍賣活動,擾亂了拍賣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了拍賣行業的聲譽,同時給文物保護與管理工作帶來巨大沖擊。文物拍賣是文物經營的主渠道,規范文物拍賣對形成健康有序的文物流通秩序和文物市場,促進文物的保護和管理工作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因此,首先必須嚴格規范文物拍賣許可證制度和專業人員資格考核制度。2004年5月,國家文物局重新對拍賣公司的資質進行審核,這是自1992年我國出現文物拍賣以來,國家文物局第一次就文物拍賣資格進行審核。從2004年5月1日起,沒有文物拍賣許可證的拍賣公司將不得從事文物拍賣經營活動。
根據文物市場現狀,為保護古遺址、古墓葬等不受破壞,國家對經營第一類文物從嚴控制。現在未從事文物拍賣的拍賣企業申領許可證,暫批準其經營第二、三類文物。為加強拍賣企業人才培養,使專職人員符合法規規定的條件,從2007年起,各文物拍賣企業將不得聘用離退休人員申請文物拍賣專業人員資格。另外,對取得文物拍賣許可證的拍賣企業和取得文物拍賣專業人員資格證書的人員進行年審,如果發現違規現象,文物部門將重新考慮該公司的文物拍賣資格。
此外,還要完善文物拍賣鑒定制度。文物拍賣的核心是鑒定。一些拍賣業內人士建議,由拍賣協會出面,設立民間的、非營利的專業機構,定期對拍賣公司進行中立、公正、客觀的評估,定期對社會公布。重要拍品的鑒定,就可以直接由這個非營利的專業機構完成,而不必由拍賣公司自己聘請顧問。只有鑒定的中立,才能保證鑒定的公正。進一步加強文物拍賣行業自律,盡快建立一套由買家、賣家、拍賣公司和鑒定人員共同遵守的職業道德和信譽機制。
三、實施開明的文物出口管理政策
2002年《文物保護法》摒棄了一切文物屬國家所有的思維,從法律上明確承認了文物的私人所有權和中國文物市場存在的必要性。但這并不意味著國內外市場對中國文物的需求就因此可以得到滿足。根據現行法律,進入市場流通,可以交換和轉讓的只能是傳世的文物,出土文物和館藏文物是不能買賣的,而且,在文物專家看來,《文物保護法》規定的“交換”是物與物之間的交換,不是買賣行為;“依法轉讓”指的是有償轉讓,公民可以將其收藏的文物賣給文物商店或國有文物收藏單位,還可以到具有拍賣文物資格的文物拍賣企業委托拍賣,不能私下轉讓。也有人持不同意見,認為應允許公民個人收藏的文物在公民之間進行流通,改變現在的拍賣合法、市場交易合法而民間買賣和私下交易違法的現象。一般文物的流通,只要其來源合法,且不是以走私或其他非法形式進行交易都不應被禁止。在《文物保護法》的修改過程中,許多人認為應放寬國內的文物買賣控制,減少政府對合法文物市場的干預。
早在1974年中就指出,文物部門應防止只注意收藏、不注意出口的片面思想,要積極采取措施評估和挑選可以出口的文物,將其提供給外貿部門出口。根據這一通知,對“時代較晚、有大量復品、又無收藏價值的一般文物”,可適當地組織出口,而且要充分意識到國際市場上供求關系的變化。稍后1979年出臺的《文物特許出口管理試行辦法》指出,“根據國際文物市場變動情況,抓住有利的時機,以出口少量的文物,換取較多的外匯,支援社會主義四個現代化的建設。”可以出口的文物包括存在大量復品、沒有科學利用價值或在國內無保留價值的三級以下的文物。
在第一次修改《文物保護法》時,就有意見認為應開放國內文物市場以遏制文物走私,減輕文物保護重負,同時也可以增加財政收入。盡管這種觀點在當時只占少數,但上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文物管理領域最重要的進展之一就是國家逐步放寬了實行多年的嚴格的文物交易政策。從世界范圍來看,文物需求旺盛的市場國一直堅持認為,文物資源豐富的來源國的出口立法應允許文物的國際交流和租借,也應在一定的范圍允許將不太重要或重復多余的文物投放市場。“缺乏一個發達的文物市場事實上確保了高度發達的非法市場的生存。”出口控制越嚴,非法市場就越大。一旦合法的市場需求得到滿足,也就切斷了非法販運的獲利來源。僅將最重要的文物留在國內,而允許一部分出口,才能實現出口管制立法的目的。
中國經濟的繁榮促生了一批新興的富庶階層,尤其是在沿海經濟發達地區,有越來越多的文物商店向國內購買人和外國人開放,文物收藏者的規模在逐步擴大。現今,私人收藏者也開始建立個人博物館并舉辦個人收藏展覽,也許將經過揀選的充裕的文物投放市場能更好地保護國家無暇顧及的文物。另外,這也為改善國有收藏機構條件、進行考古調查和發掘籌集更多資金增加了另一條渠道。
經濟上的發展給中國文物保護帶來的變化不僅要表現在中國保護文物的能力的增強,而且還要使中國的文化遺產能夠讓世界上更多的人有機會了解和欣賞,籍此擴大中國文化在世界上的影響力。但任何開明的文物出口管制政策的實施都有一個漸進發展的過程,文物的出口必須按照文物的價值和意義進行精心的選擇,哪些應留存在國內,哪些應投放市場滿足市場需求必須經過慎重的揀選。有一點必須指出,限制文物流通不能僅以文物的年代為標準,在國內留存價值不大的復品和冗余文物應投放市場。
四、促進文物保護中的公眾教育與公眾參與
我國政府通過加入和批準文物保護的國際公約加強了與國際社會的合作。為了宣傳和促進這些公約的實施,近年來國家文物局開展了全國范圍內的公民意識教育計劃,邀請了來自國際刑警組織、世界海關組織、國際博物館學會和失蹤藝術品記錄組織的專家來華交流經驗。今后,各級政府應積極通過開展教育計劃促進文物的保護,讓人們尤其是文物資源豐富地區的人們充分了解文物的價值和保護文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教育應注重加強人們對文物的非經濟價值的了解和欣賞,廣泛宣傳2002年《文物保護法》和1997年《刑法》關于文物違法犯罪行為的規定,使廣大公眾意識到文物保護的重要性,盜掘和走私文物的嚴重后果以及政府打擊文物犯罪的決心。應對從事文物管理和保護的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化的培訓,提高文物保護的水準。還要對相關的行政管理和執法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防止、等腐敗現象的滋生。盡管教育不能及時解決面臨的問題,但在保護文物的長期過程中卻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教育應成為未來我國文物保護中的關鍵因素,青少年的教育更是至關重要。2004年7月,第2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在我國蘇州召開,大會通過了《世界遺產青少年教育蘇州宣言》,呼吁國際社會和世界各國要更加重視青年人在世界遺產保護中的作用,加強針對青年人的世界遺產保護教育。《世界遺產青少年教育蘇州宣言》作為實現世界遺產青少年教育集體行動的綱領,其目標是讓全世界所有青少年均接受世界遺產教育,確立保護世界遺產的意識,自覺擔負起保護世界遺產的責任。
我國境內已發現的遺址有40萬處,許多遺址都在荒野或邊遠地區,而由于許多地方保護資源嚴重不足,保護工作難以到位。所以要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到文物保護中來。我國已經在一些省份開展文物保護的實驗性工作,例如將遺址的保護工作分配給當地居民,并向其支付報酬等。
五、加強文物保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積極為文物的國際交流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和政策上的支持,與有關國家在文物保護方面達成關于資金援助、人員培訓、技術開發和考古研究等的協議或安排。通過形式多樣的文物展覽促進國際文化交流。重視文物領域的國際技術合作和信息交流,與其他國家開展合作研究,促進中國文物的保護和研究水平。
通過和有關國家簽訂類似于美國和拉丁美洲國家之間訂立的雙邊條約建立文物返還和交流合作機制。我國除了加入主要的文物保護國際公約外,還與一些國家在打擊文物走私方面開展合作,達成了關于文物科學和技術交流的雙邊安排。近些年來,還與許多國家在返還被盜或走私文物方面達成了雙邊協議。截至目前,我國已經與美國、秘魯、印度、意大利、菲律賓、希臘、智利、塞浦路斯、委內瑞拉等國家簽署了防止盜竊、盜掘和非法進出口文物、促進文物返還和交流的雙邊協定。根據這些協定,雙方承擔義務禁止并防止對方國家的被盜、非法出口或販運的文化、考古、藝術及歷史財產進入本國。
這是我國政府按照已經加入的文物保護國際公約的原則和精神在文物的保護和返還問題上與他國加強雙邊合作的結晶。這些重要的雙邊合作協定表明了我國政府通過雙邊合作保護文化遺產的決心,反映了使文物在被盜或非法出口的情況下得以盡早收復并使之受到保護的愿望,對于防止被盜或非法出口的文物的流轉將會起到積極的遏制作用,同時也會對國際社會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努力產生積極影響。這些協定的成功簽署與運作為今后中國與更多的國家在文物追索、技術交流、人員培訓、文物展覽等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提供了有益借鑒。
文物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在弘揚我國優秀文化,擴大中國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增進中國人民與世界各國人民的友誼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大的作用。
結語:
文物的保護始于國內。國內保護措施的實施是促進國際合作共同致力于遏制文物非法流轉的一個重要起點,國際合作對保護文物的國內努力則起到重要的補充作用。國際法律規范和國際合作不能取代國內立法及其保護措施的完善,沒有任何國際公約能夠替代有效的國內政策。為了營造有利于文物保護的氛圍,我國應制定和實施恰當的國內文物政策,使之既能有效保護國內文物,又有利于文物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這樣才能使其他國家尤其是文物市場國在文物保護和返還問題上表現出更大的合作意愿。
我國應將更多的資金和技術投入到文物保護基礎設施、人員培訓、登記歸檔、考古遺址的監管等方面;還要開展教育計劃,通過教育讓人們了解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非法交易的危害以及現有立法的主要內容等;我國的國內文物立法應盡量做到具有明確性,出口管制法應有合理的范圍,出口限制的范圍盡量縮小,重點放在具有特殊的文化、歷史和科學價值的文物、考古物品和瀕臨危境的文物;通過實施稅收和其他物質或精神激勵機制鼓勵個人將重要的考古物品和其他文物留存在國內;還應積極鼓勵租借、巡展和其他形式的文物國際交流,制定出文物交流和共享計劃,并通過鼓勵國內無實質性保存價值的文物的出口盡量滿足國際市場對中國文物的需求。這樣就可以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實現國際公約所倡導的增進對人類文明的認識、豐富各國人民的文化生活并通過國家、民族之間的溝通和交流促進相互尊重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