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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交通管理者出手制定更加苛刻的新交規,讓駕駛者的違法成本增高,其積極作用和意義是值得肯定的,大家應該舉雙手支持。新規定實施之后有利于督促駕駛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升道路交通文明安全的質量,減少交通事故的頻次。
但是新交規也絕不是萬能或一勞永逸的東西,大家不要給予太高的期望值。減少交通事故、拒絕車禍不是靠一兩部法規就能解決的。首先,中國從來不缺少文本法規,缺的是對法規的執行力和監督力。其次,構建安全的立體交通綜合管理體系,不僅需要駕駛者參與,更需要汽車廠商提供更安全的車輛、道路規劃者和管理者提供更科學的更合理的交通路線或交通標識,以及所有交通參與者即人的全面配合,而新交規也僅僅是對駕駛者進行了約束,總體力量還是顯得有些單薄。最后,就交通參與者行人而言,“中國式過馬路”折射的不僅國人的交通安全意思淡薄,更是與中國歷史遺留的文化和經濟等息息相關,這是一個復雜的社會現象和話題,需要用相當長的時間去改變。
我們一直夢想進入汽車社會,今天夢想終于實現,但汽車社會給我們帶來便利和的同時,也帶來了無盡的煩惱,道路堵車、環境污染、交通事故、因車禍死亡……特別是交通事故和車禍,從汽車誕生那一刻起就隨之而生,而且汽車保有量越大,車禍發生率就可能越高。各種血淋淋的車禍場面令人觸目驚心,痛心疾首,車禍目前已經是全世界的煩惱。
人們逐漸認為“一行為不二罰”原則乃“現代民主法治國家之基本原則”。⑤梳理歸納國內外學說、理論及實踐觀點,對“同一違法行為”的認定,大致呈現兩種觀點:一種是傾向以“自然考量”為視角認定違法行為單復數;一種傾向以“法規范”視角認定違法行為單復數。
(一)傾向以“自然考量”為視角認定違法行為單復數。
該觀點認為,應從自然意義的角度,借助于動作、結果等自然存在的要素的數量來判斷行為單復數。典型學說觀點有以下幾種。1.我國學者論著中的違反行政管理秩序說認為,《行政處罰法》第二十四條中“同一個違法行為”中所違反的“法”應做廣義理解,不是指具體某一部法律,而是包括所有屬于行政法部門的法律。舉例來說,某行為同時違反了《消防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這兩部法律都屬于行政法,因此,就屬于同一違法行為。因為,行政管理活動、行政管理秩序和由此設定的行政權是一個整體,不能因具體行政法律規范的不同或者是執行機關的不同而分拆為若干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權。⑥因此,對一個行為,不論是違反一個還是多個具體行政法規范,實際屬于法律適用中的法規競合問題,就只能給予一次處罰。2.德國行政罰理論中的“自然意義之一行為”指“一個行為決意”,而以身體動作所實現的“一個意思活動”。⑦例如,開一槍射擊,抑或朝人刺上一刀。這是“行為單數”的最基本單位,在法律上的評價,也恒為一個行為,并無再割裂、支解觀察之可能。此外,更重要的是,此種單一行為的結果,縱使因此造成多數法益的破壞,也無礙其成立為“一個”行為。3.我國臺灣地區行政罰理論借鑒與發展了德國行政罰理論,進一步詳細闡述判斷自然單一行為至少應有三個要素:一是單一或同種類的意思表示,是指不管行為人之外在行為形式為何,只要是一個意思決定支配的身體行動就應該是同一行為。二是時空緊密關聯,是指依通常經驗判斷,該各行為因時空緊密而難以分辨前后關系者,則將其視為一行為,否則應屬數行為。之所以強調時空緊密關系的原因在于,客觀上若分割數個行為加以評價則違反自然。三是以第三者的觀察為準,即以非當事人角度觀察,這些行為間無法分割為數行為時,應視為一行為。總而言之,自然一行為主要仍在于強調時空上的緊密關聯,無法將這些行為分割為數行為,應視為一行為。⑧可見,以“自然考量”為視角認定違法行為單復數,其優點是容易與一般人的普通感覺建立連結,較為直觀,具有形式上的明確性,⑨從而有利于防止一個人受到多次處罰。但是,自然行為說單純從結果的數量或者行為的“同一性”來判斷行為單復數,而完全脫離行政規范的判定,得出的結論可能有違公平、公正及合理性的法價值要求。
(二)傾向以“法規范”視角認定違法行為單復數。
該觀點認為,行政罰的目的在于由于行為人違反行政義務,侵害了社會所維持的秩序,必須對其加以處罰從而維護行政秩序,且由于各個行政法規制定的目的都是對人民科以一定的行政義務,因此,當行為人的行為符合各個法律中乃至同一法律中不同行政義務的違法行為構成要件時,則代表行為人違反了特定的行政義務,可根據符合不同行政義務違反的構成要件數目來決定行為人的行為數,從而有利于實現法律規范的目的。典型學說觀點有以下幾種。1.我國構成要件說認為,行為具備一個行政違法行為構成要件的,為“一事”,具備數個行政違法行為構成要件的,為“數事”。但實踐中存在一些復雜“事數”形態比較難以認定。參照我國刑法理論,構成要件說將這些非典型、復雜“事數”形態歸納為三類,即單純一事(典型形態是持續性違法)、法定一事(典型形態是連續性違法)和處斷一事(典型形態是牽連性違法)。⑩2.我國臺灣地區“法律上一行為”概念,是指結合多數自然意義之動作而成之單一行為,某些行為雖不符合自然一行為之要件,但基于立法政策之考量,仍將其評價為一行為。因此,法律上單個行為著重于法律上的意義,而與自然狀態下行為是否單一并無必然的關系。3.美國“禁止雙重危險條款”中關于“同一犯罪”和“不同的犯罪”的判定標準,主要由布洛克伯格訴美國(Blockburgerv.UnitedStates)這一判例確定。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判決認定,如果根據相關法條,兩個犯罪包含相同的要件,或者一個犯罪是另一個犯罪的包括罪,那么,這兩個犯罪即是同一犯罪,也就是說,如果犯罪一要求證明A、B、C三個要件,犯罪二也要求證明A、B、C三個條件,或只要求證明A、B兩個條件,那么,這兩個犯罪就都是同一犯罪,或者說都符合雙重危險條款所要求的“同一犯罪”的概念。舉例來說,故意殺人的攻擊與利用致命武器的攻擊即是兩個不同的犯罪,因為,彼此之間都包含一個為對方所不要求證明的事實(分別為故意殺人和使用致命武器)?!胺ㄒ幏丁币暯钦J定違法行為數標準,總體以符合行政違法行為構成要件的個數來作為判斷標準,優點是行政機關執法實踐時操作性強,但是缺點也很明顯,如涉及到法條競合或一些特殊違法形態,認定為多個違法行為處罰多次,可能導致對一行為評價過度及“過罰不當”,從而有違“一行為不二罰”規定的立法精神。
二、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數認定規則的構建
(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數認定一般規則。
通過前文理論梳理,行政違法行為單復數認定存在“自然意義說”和“法規范說”。具體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執法領域,基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的特點,筆者認為,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數的認定應主要采取“法規范說”,即大體上以道路交通安全法規作為行為規范所形成的“行政義務個數”(如有案件名稱,案件名稱應當是行政義務個數的最好歸納)來判斷,但由于現實違法行為形態的復雜性及立法技術在行為規范上的缺陷,應對特殊、復雜形態行為進行修正,做出最終判斷,從而防止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的違反。具體判斷路徑如下:首先在認識論上按照構成要件說,列舉出認識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數,再判斷是否存在想象競合、繼續性違法行為、連續性違法行為、觸犯多個選擇性構成要件違法行為和數個不作為違法行為等類型的特殊、復雜形態并予以修正,最終確定違法行為數。
(二)復雜形態中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數認定規則。
1.想象競合。想象競合在行政處罰中可定義為行為同時違反數個行政法義務。例如,一輛半掛牽引車超載,且牽引車的準牽引質量小于掛車總質量,同時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條“機動車載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質量,嚴禁超載”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3項“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兜缆方煌ò踩ā返谒氖藯l與《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第一款第3項法條不存在包容或交叉關系,構成想象競合,應擇一重處罰。值得注意的是,想象競合中的一行為必須是自然一行為,而非法律一行為,如故意遮擋號牌與未系安全帶就并非屬于想象競合,而是分別構成兩個違法行為。
2.繼續性違法行為。繼續的特點是,行為時間上的持續和侵害客體的同一性。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中的持續超載行駛和違反規定停車即為典型。一般情況下,繼續應認定為一個違法行為,但并非絕對,也可能被行為之外因素中斷,而認定為數個行為。一般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基于立法的特別規定,如臺灣地區《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標準及處理細則》,針對違法停車情形,其第十三條第4項規定“,而駕駛人、汽車所有人、汽車買賣業者、汽車修理業者不在場或未能將汽車移置者,每逾二小時,得連續舉發之”,對于汽車駕駛人違規停車的行為,通過立法“切割”成為數個違法行為。再如北京市《關于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中規定的“大貨車、外地牌照車輛違反五日制限行規定,進入北京市五環路(含)以內行駛,均將受到連續處罰”,意味著當日違反限行,被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將認定為單獨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罰。二是在繼續被行政機關查獲、處罰后,仍未糾正而再次被行政機關查獲,導致第二次處罰。如超載行駛,被甲地交警部門處罰后,駕駛人在停車場卸貨消除超載狀態,放行車輛后,又重新將超出的貨物裝回原車,繼續駕駛該超載車行駛,后又被乙地交警部門查獲,此時該超載行為應該認定為新的違法行為,因此予以處罰的,不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需要注意的是,處罰后中斷,應存在責令整改期限的例外,如車輛非法改裝、或車輛超長、超高等被查獲,由于無法現場立即消除違法狀態,因此,在合理的責令整改期間如被查獲,應適用“一行為不二罰”原則,因為屬同一違法行為。
3.連續性違法行為。連續違法,是指行為人基于一個概括的過錯,連續實施性質相同的數個違法行為,連續犯是相同性質行為的連續。在我國刑法中,連續犯一般作處斷的一罪處理。但弊端是對連續犯做“單一行為”的法律評價,可能存有縱容違法行為的危險。正因如此,連續犯在現代刑法學中實際上已經走向了消亡,日本、德國以及我國臺灣地區已經將“以一罪論”的規定刪除,回歸到數罪并罰的基本立場。某種程度上,刑法上這一立場的變化影響到了行政處罰中連續性違法行為的認定。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行政處罰中,連續性違法行為一般應認定為單獨的違法行為,分別加以裁決。公安部《關于對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違法行為如何進行處罰的請示》批復表明:“我們認為,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違法行為人在一段時間內多次實施的同種違法行為,但仍屬于數個相互獨立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受案查處時,不宜作為‘同一個違法行為’從重處罰一次,而應當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分別作出裁決處罰。”不過利用交通技術監控設備方式執法(也稱“電子警察”或“非現場執法”),不同于傳統的現場查獲的執法方式,采取的是先取證記錄,后通知處罰的方式,不能在發現的當場糾正當事人的違法行為,因此,交通技術監控設備的設置應符合合理性原則、比例原則,即不能在很短的距離內連續設置。因此,案例三中三次違法行為應當分別處罰。
4.觸犯多個選擇性構成要件違法行為。刑法中的選擇性罪名,是指一個條文規定了兩種以上各自具有獨立意義又在一個案件中可以聯系在一起的行為的,只要具備其中一種行為,即可據此定一個罪名,如果行為人同時實施了其中幾個緊密聯系的行為,也只能按一罪處理的罪名。如同刑法中存有選擇性罪名一樣,行政處罰中也大量存在選擇性構成要件。在刑法中,此類問題一般只成立一個罪名,譬如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包括五種行為和三種對象,當同時存在多個行為和觸犯多個對象的,只能構成一罪。但刑法的這一邏輯并不當然適用于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所調整的范圍遠大于刑法,行政法條中以頓號間隔的行為、對象,一些是選擇性構成要件即觸犯其中一個或數個,都屬于一個違法行為,而另一些是基于法條的精簡性,采取立法技術處理,即觸犯其中數個對象或行為,屬于數個獨立的違法行為。對于此類情況,要比較各行為的性質是否相同,同時還要比較各行為違反的是否是同一個法益,如果行為性質與保護的法益都相同,則構成一個違法行為。條文中以頓號間隔的選擇性構成要件究竟如何確定單個或數個違法行為,主要依據是如果上級部門對行政違法行為案件名稱予以具體規范時,就應以行政違法行為的案件名稱是否同一為標準,行政違法行為案件名稱的作用與刑法中的罪名相似,是該法條所保護的法益或構成要件的濃縮。公安部《違反公安行政管理行為的名稱及其適用意見》(公通字〔2010〕72號,以下簡稱《名稱及其適用意見》)第7條(1)規定:“本意見違法行為名稱中列舉多個行為的,可以根據違法行為人具體實施的行為,選擇一種或者一種以上行為進行表述。例如,行為人實施了非法制造警用標志行為的,違法行為名稱可表述為“非法制造警用標志”;行為人既實施了非法制造警用標志行為,又實施了販賣警用標志行為的,則違法行為名稱可表述為“非法制造、販賣警用標志?!钡?條(2)規定:“本意見違法行為名稱中列舉多個行為對象的,在具體表述時可以根據違法行為的具體對象,選擇一種或者一種以上對象進行表述。例如,行為人實施了買賣公文行為的,違法行為名稱可表述為“買賣公文”;行為人既實施了買賣公文行為,又實施了買賣證件行為的,則違法行為名稱可表述為“買賣公文、證件”?!睋耍咐划斒氯送瑫r存在沒有按照規定放置環保合格標志、有效的檢驗合格標志和保險標志的情況,由于《名稱及其適用意見》第627條規定了“未放置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案件名稱,因而同時存在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與保險標志,應該認定是同一個違法行為。
剛才,區交警大隊林亞琪大隊長通報了今年來我區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并對下階段的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區直各相關單位就貫徹落實全市第二季度預防道路交通工作會議精神做了簡要匯報。下面,我再強調幾點意見:
一、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認真對照市政府辦印發的考核細則,根據職責分工,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扎扎實實開展工作,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幾率。同時,要密切配合交警部門,繼續開展全區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形成長效機制,保持高壓態勢,防患于未然。交通管理部門做為主要的職能部門,要盡職盡責,提高工作水平,提高管理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認真做好車輛和駕駛員的源頭管理,以及路面交通管理控制、違章事故處理分析、駕駛員管理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各鎮、開發區要成立以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農機站等單位為成員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并保證能夠切實發揮作用,通過建立責任網絡、部門聯動網絡和群防群管網絡,強化基層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基層道路交通安全體系和事故防范機制。
二、積極開展道路客運隱患專項整治
一要強化客運車輛安全行駛源頭管理。嚴格落實客運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關,嚴把客運企業出站關,嚴把車輛技術狀況關;規范客運市場和客運站運營秩序,抽調運管人員長期駐站,對客運中心站進行日常監管,重要節假日增派運管人員,加強現場客運秩序監管;督促客運中心站遵守“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強化“三品”檢查,有效做到“不超載、不超員、不疲勞駕車、不開帶病車”上路營運,確保道路客運安全有序。二要嚴厲整治客運車輛通行秩序。交警大隊要加強道路執勤執法,集中力量整治客運車輛通行秩序,加強客運班線集中和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客運車輛交通違法行為;要進一步落實客運車輛交通違法抄告和轉遞制度,對駕駛客運車輛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嚴重違法行為,在交通違法計分周期內記滿12分,多次違法記錄未及時處理的客運駕駛員,要抄送運輸企業,并報交通運管部門,嚴格落實處理措施。
三、嚴厲打擊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
對于缺乏安全意識、無視交通法規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人,我們要繼續加大整治力度,真正做到讓駕駛人員不敢違法。公安、交通、農機、監察、廣電及各鎮、開發區工作人員,要定期開展上路執法的聯合整治行動,形成長效機制,保持嚴管態勢;要深入開展以客車、貨車、摩托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校車、農用車等為重點整治對象的專項行動;要加大力度,持續抓好酒后駕車專項整治,嚴格執行酒后駕車處罰新規定,鞏固提高治理成果;要加強重點路段的日常巡查,一經發現車輛超限超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上限予以處罰、收取公路賠補償費等。
四、狠抓校園及校園周邊道路安全整治
教育、交警、建設、交通等部門要繼續加大校車及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力度,逐步實現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常態化、機制化和規范化,為廣大學生成長創造和諧的交通環境;要建立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管理設施隱患的定期排查機制,積極完善校園周邊道路警示和提示標志、信號燈、人行橫道和車輛減速設施等,為學生提供安全通行條件;要科學合理調配人力,針對學生上、放學的重點時段、重點部位,建立動靜態相結合的勤務制度,特別要在主次干道邊、交通流量大、接送學生車輛較多、容易造成交通擁堵的中小學校和幼兒園門口,設立固定的“護學崗”,注重交通安全疏導,防止發生交通事故;要對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亂點、違法行為高發點進行深入摸排,開展針對性整治,清理校園周邊道路違法停車、占道設點等行為,凈化交通環境。
五、切實加大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投入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資金投入,有計劃、分步驟開展危險路段整治,實現逐年減少直至消除危險路段的目標。特別是對急彎路段,要采取前后增設限速、急彎警示標志,彎道設路線誘導標志,外側增設護欄(墻)、凸面鏡等措施;對視距不良路段,要采取內側開挖視距平臺或修剪影響視線樹枝、灌木,外側增設凸面鏡,前后增設鳴喇叭、限速、嚴禁超車標志等措施;對連續陡坡、路側為懸崖、深谷、深溝、江河湖泊等路段,要采取前后增設限速、警示標志、減速帶、護欄,有條件路段可增設避險車道等措施;對交叉路口及村鎮、學校等交通混雜路段,要采取前后設置指示及限速標志、減速帶等措施,限制車輛行駛速度;對各個鐵路道口,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全天侯監護,實施平改地,將交叉通行改為立交式通行,郭坑鎮和朝陽鎮要按照4月15日長泰會議要求,認真履行鐵路道口安全協議,落實鐵路道口監護人員,聘請年輕的工作人員加強現場管理,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同時,要加強惡劣天氣隱患路段的管控,在臺風或暴雨天氣期間,交通、交警部門要派出人員加強路面巡查,加強危險路段的養護和監控,發現道路損毀、坍塌、滑坡、落石、泥石流等情況,立即采取管制措施,嚴防交通安全事故。
關鍵詞:農機;安全監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22 文獻標識碼: A DOI編號: 10.14025/ki.jlny.2017.04.013
隨著國家惠農、強農、支農政策的落實,農機購置補貼力度的逐步加大,掀起了農民購買農業機械的熱潮。姚安縣2011年至2016年累計發放購機補貼998萬元,農業機械總動力從2006年底62670千瓦增加至2016年底184220千瓦。截至2016年11月,全縣登記注冊的拖拉機1836臺,其中:掛云23牌證的拖拉機1234 臺,云NJ04牌證的拖拉機602臺,已登記備案的小型手扶式拖拉機及微耕機5509臺,異地注冊登記的拖拉機128 臺;聯合收割機24臺;水稻插秧機5臺;全縣累計在冊拖拉機駕駛人2399人,其中:持G證1779人、持H證67人、持K證553 人。農業機械保有量不斷增加,農機駕駛、操作人員不斷增多,農機化水平在不斷提高,農業機械化進入高速發展時期,給農機安全監理工作帶來新的機遇和挑戰。加強農機監理各項工作措施是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的有力手段。面對新形勢,只有進一步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解決新形勢下農機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全面提升農機安全監管能力,充分發揮農機安全監理職能,把事故隱患撲滅在萌芽狀態,預防和減少農機事故的發生,提高農業機械作業效率,才能確保農機安全生產,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為新農村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發揮保駕護航的重大作用。
1 當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農機安全監理行政執法的法律依據不完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頒布實施,農機監理的部分職能移交交警部門,農機安全監理失去了執法檢查的主體地位;條文中雖然明確了農機安全監理管理的范圍,但農機安全監理面對點多面廣的農業機械及駕駛操作人員,不通^田檢路查等動態管理手段取締打擊違法行為,僅僅依靠開展安全學習教育活動、簽訂安全責任書等方式進行管理,久而久之,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和有機戶對農機監理人員的告誡可聽可不聽,農機安全監理的威信將不復存在,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會越來越難開展。另外,《道路交通安全法》只是規定了拖拉機歸農機部門管理,卻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行政許可農機部門對拖拉機實施牌證管理,農機部門卻沒有對該許可事項進行監督檢查的職權,造成農機安全監理監管手段嚴重缺位;《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后,公安交警部門和農機安全監理部門之間的關系發生了微妙的變化,由于各地地方政府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重要性認識的差異,公安交警部門可以委托農機監理部門進行道路安全檢查,也可以不委托;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沒有上路檢查權,而公安交警部門因為警力不足等原因,對鄉村道路上行駛拖拉機疏于管理,形成鄉村道路拖拉機安全監管的真空區,存在著較大的事故隱患。面對公安交警無力管、農機監理無權管的尷尬局面,為有效消除鄉村道路交通事故隱患,公安交警部門和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該在對上道路拖拉機的管理上形成一個相互配合的有效合作機制。
1.2 農機安全監理經費投入嚴重不足
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缺少專門的經費來源,使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面臨較大困難;農機監理經費的投入并未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而同步增長,加之無其他經濟來源,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缺乏必要技術裝備,農機安全監理裝備是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基礎,沒有必要的農機安全監理裝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建設和工作效率的提高。特別是在拖拉機安全技術檢驗方面,僅憑農機安全技術檢驗員傳統的人工檢驗,達不到農機安全監理規范化建設的要求,缺乏必要的客觀科學依據。
1.3農機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
農機安全宣傳教育社會廣度不夠,交通安全關系千家萬戶,交警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廣泛宣傳,可以說是家喻戶曉。農業機械進入農村千家萬戶,涉及農業生產、農村生活的方方面面,農機安全更是關系到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但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宣傳農機法律、法規和警示教育是少之又少;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深度不夠,對不同的受教育群體未能因人施教、有針對性的進行深入安全宣傳教育,特別是近幾年來享受購機補貼快速增加的微耕機機主,未能進行有效的安全宣傳教育,存在較大的事故隱患。
1.4 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工作不固定,管理體制存在弊端
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人事、工資劃歸鄉鎮管理,業務由縣監理部門領導,雙重管理形成管理的盲區,造成農機安全監理工作任務不能很好的完成。
2 新形勢下加強農機安全監理的對策
2.1加快農機安全監理法制化進程
加快農機安全監理立法步伐,應盡快制定國家級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或法規,明確農機安全監理部門對農業機械進行安全檢查和違法行為處罰的權利,同時法律條款應當解決公安交警部門和農機監理部門因職能交叉而出現的執法問題;在出臺國家級的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后,中央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一系列農機安全監理行政處罰、農機安全檢查等的規范性文件,作為農機安全監理執法的依據,加快農機安全監理執法規范化、標準化進程。
2.2加大財政對農機安全監理技術裝備的投入
各級政府有財政支持農機安全監理,加強技術裝備建設的責任和義務,上級農業主管部門應當積極與各級政府協調,制定持續投入推動農機監理技術裝備建設的長效機制,保證農機安全監理工作業務的規范化開展,提高工作效率。
2.3加強農機安全宣傳教育
安全工作,教育先行。采取多種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全社會廣泛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做到農機安全宣傳教育不留死角,同時把安全教育工作貫穿于年度檢審、安全教育學習活動、田檢路查、專項整治等農機監理工作各個環節,不斷努力提高群眾和農機駕駛、操作人員的安全法制意識,為農機安全生產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重心下沉、防線前移、不留死角”的要求,抓住“六月安全生產月活動”、“元旦、春節、五一”等節假日及街天趕集時機,大力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宣傳農機法律、法規和農機事故警示教育,發放宣傳資料,在鄉村道路口制作永久性宣傳標語,懸掛宣傳布標和張貼宣傳標語,營造一個全社會參與,對農機安全生產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社會環境;堅持認真組織好每個季度一次的農機駕駛操作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學習交通安全、農機安全監理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安全警示教育力度等,不斷提升安全學習教育的質量和水平,促進農機駕駛操作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和安全生產意識進一步提高;深入鄉村、學校開展農機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安全意識,做到遵守交通法規,不乘坐、攀爬拖拉機和其他農業機械;對于備案登記管理的微耕機機主,在進行備案登記、發放安全使用說明書、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同時,還應多發放一些農機安全監理宣傳資料,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其納入安全學習教育和監管的范圍。
2.4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雙重管理
鄉鎮黨委、政府可以抽調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從事政府中心工作,有的甚至幾年抽調到鄉鎮其他部門單位工作,造成農機安全監理人員長期脫崗或不在崗的狀況,嚴重影響了鄉鎮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開展落實。為改變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在職不在崗狀況,應當理順管理機制,縣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應加大與鄉鎮的溝通,爭取鄉鎮黨委、政府對農機安全監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將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的人事管理劃歸縣農業部門,明確縣農機部門為主管部門,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作為縣級農機安全監理部門的派出機構和人員,鄉鎮農機安全監理人員對縣農機安全監理部門負責,認真開展好鄉鎮的農機安全O理工作,確保農機安全監理的各項工作順利圓滿完成。
3 結語
一、領導重視,組織健全。
年初,我們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主任擔任組長,、海擔任副組長,各基層部門領導為組員,重點部門、重點部位都有具體責任人負責,每月均由各部門領導負責匯報本部門安全生產具體工作情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處綜合辦公室,并由處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
二、制度法規不斷完善。今年,我處在保證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新出臺制定三部新法規。
1、為了加強我處安全管理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規,結合我處的實際,制定鐵市環衛發[]5號鐵嶺市環衛處安全管理處罰規定。重點對收發人員、值宿人員、司爐人員和駕駛員在工作中失職作出明確的處罰。
2、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依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結合我處的實際,制定鐵市環衛發[]6號鐵嶺市環衛處勞動紀律管理處罰規定。重點強調工作時間不準許玩撲克、打麻將、下棋等和上班時間中午不許喝酒等勞動紀律。
3、為進一步提高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保證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失,并結合新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我處實際情況,制定鐵市環發[]1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通知。重點強調:
①司機人手1份新交通法,并要求司機都能熟悉新交通法每條細則。
②建立車輛月檢制度。
③對車庫進行檢查,不準在車庫內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動員會,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1、5月21日,市環衛處在車隊會議室組織召開全體職工安全生產動員會,由處辦公室在會上傳達了鐵嶺市建委關于安全生產會議精神,朱文章副主任部署環衛車隊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工作,特別強調要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并對行車安全、人員安全、設備安全、防火安全、保衛安全進行詳細的安排,要求人人嚴格遵守規章制度,車輛不能帶病運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確保全年不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
2、根據我們單位車輛較多的特點,為了確保行車安全,每月25日下午2點至6點為車輛檢查日,由處辦公室牽頭,車隊主管領導參加,嚴格按照鐵市環衛發[]5號文件對車況、車容、車貌進行車檢和處罰,對查出的問題,責令司機立即解決處理。6月8日,市環衛處重點對鐵西所有車庫進行安全檢查,被檢查的車庫全部符合要求,沒發現任何火災隱患。
3、每月對各辦公場所都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尤其在元旦、春節、五一長假期間,我們都在節前安排好值班、值宿工作,并且節前由安處辦公室牽頭對各部門進行安全檢查,尤其對重點部門,例如鐵西車隊、北山垃圾場等處,進行認真部署防范,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人。節假日期間每天都有值班領導,而且都要有交接班記錄。
四、搞好安全生產宣傳活動。為營造“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氛圍,尤其今年5月新交通法的頒布,市環衛處加大宣傳貫徹落實新交通法,給每位司機準備新交通法1本,并多次組織司機學習。在安全生產月期間,市環衛處組織召開安全生產動員會2次,組織張貼安全生產標語50條,增設安全標志牌5個。
五、采取多項措施,加強職工防范意識。
1、按照消防安全要求標準,我處投資叁仟多元更換滅火器26個,維修滅火器24個,購買鍬、鉤、水桶等滅火器材30個。其中,為每臺生產用車各配備滅火器1個。
2、市環衛處從年初到現在,每月都派專人負責對用電、用水進行安全檢查,確保全處生產工作正常運行。今年6月2日,處辦公樓二樓閘門開關虛接打火花,存在安全隱患,我們用中午午休時間,就找專人及時更換新的閘門開關,保證正常用電使用。
3、5月21日,市環衛處組織所有司機集中學習新交通法規。
4、車隊負責組織所有司機及有駕照人員進行一次學習交流,使每位司機都會使用車隊各種型號的車輛,達到在車庫發生意外時,任何一位司機都有能力把車輛及時駛出車庫。
5、新制作車隊鑰匙箱一個,要求每位司機都留一把車庫門鑰匙,并編號放在鑰匙箱里,以使車庫發生意外時,能及時將車輛開出。
一、安全監管執法現狀
1.安全生產法規體系不斷完善我國已頒布實施了《中國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國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道路運輸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行政法規,并初步形成了交通運輸行業安全法律法規體系。此外,部分省市結合地域特點,出臺相關的地方法規。比如,北京市出臺了《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貴州省出臺了《貴州省交通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條例》。尤其在2014年新《安全生產法》實施后,明確了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監督檢查、安全執法的權利。這些都為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管執法奠定了法律基礎。2.安全監管執法力量逐步加強各地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基本建立安全監管部門,安全監管力量得到進一步充實和加強。運政、路政、海事、質監等行業的行政執法隊伍逐步壯大,并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要求履行在各自領域內的安全監管職責,強化事中、事后安全監管力度。不斷探索安全監管新模式,如北京市成立交通安全督查事務中心,對行業管理的安全監管職責落實情況進行監督。3.安全監管執法手段不斷加強通過調研發現,安全生產檢查和督查仍是各地交通行業安全監管執法的主要手段。行政許可、目標考核、行政處罰等監管手段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使用。比如,行業管理機構在依法履行經營許可和審核職責時,對其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嚴格審查,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不予批準;對達到吊銷經營許可的企業,按相關程序予以吊銷相應的行政許可證件;在安全檢查中發現違法違章行為,依法對企業、車輛和駕駛員的違法違章行為予以行政處罰。
二、存在的問題
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監管執法工作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存在一些亟須解決的問題。1.安全監管執法力量薄弱和人員配備不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面臨巨大壓力,監督管理點多面廣、任務繁重、形勢嚴峻。安全監管執法力量,尤其基層安全監管執法力量仍顯不足,安全監督管理力量逐級弱化,出現“上面熱、下面冷”的現象。2.監管執法職責分工和定位不明確交通行業管理部門雖已制定相應的“三定方案”和“一崗雙責”暫行規定,明確各行業安全監管執法職責,但在安全監管執法過程中,尚存在與其它行業主管部門和內部各行業主管部門間職責分工不明確、彼此責權不清的現象。比如,運輸管理處和執法大隊在機動車維修監管上存在交叉,對安全監管履職邊界和工作責任主體有待明確。3.監管執法缺少依據根據新《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交通行業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要依法開展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但由于缺少相應具體的安全監管執法實施細則,基層安全監管執法人員普遍存在困惑,造成在開展安全監管執法時存在“有法難依”的現象。4.監管手段亟待提升交通行業安全監管執法仍采取以安全檢查為主的常規方式,手段單一,效率不高,技防手段和現代化信息技術運用不足,科技監管手段應用水平有待提高。目前的安全監管手段大都僅限于指出問題、責令整改、通報批評、經濟處罰等,對于嚴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企業難以形成有效的約束機制。
三、對策探討
第一條為加強港口道路交通管理,維護港通秩序,保障港口道路運輸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港口道路,是指港口區域內的道路、貨場通道、客運站公共廣場、停車場以及由港口建設、維修、養護的疏港路等供車輛通行的地方以及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授權港口公安機關管轄的道路。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車輛,是指在港口道路上行駛的機動車、非機動車和流動機械車(流動機械車包括:輪式吊車、叉車、拖盤車及其它輪式機械)。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沿海和內河港口。
第五條在港口道路通行的車輛、行人及從事道路交通有關活動的單位、團體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及有關交通法規。本辦法未作規定的,按《條例》、其他交通法規和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港口道路交通管理堅持依法管理,服務生產,保障安全的原則。港口區域內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應當貫徹交通安全法規,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積極維護港口道路交通秩序。
第七條本辦法由港口公安機關負責實施。
第八條港口公安交通警察必須嚴格執法,文明執勤,不得,。
第二章道路及交通設施
第九條港口道路與貨場、作業現場界線的劃定以及主干道路的確定,由港口公安機關提出方案,報經港口管理機構批準。港口道路名稱的確定由港口管理機構負責。
第十條港口道路須按《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國標GB567-86)的規定漆劃道路標線、安裝標志、設置信號和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
第十一條路況復雜、交通流量大的道路和鐵路、道路交叉的道口,視距、寬度、坡度需符合安全要求,并設置警告牌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第十二條未經港口公安機關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挖掘主干道路或在主干道路上堆放貨物、裝卸作業、停放車輛和進行其他妨礙交通安全的活動。
第十三條新建、改建、擴建港口時,建設單位須將港口道路、交通安全設施等納入總體建設規劃,做到與港口建設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港口公安機關應參加港口道路的設計審核和竣工驗收。
第三章車輛和駕駛員管理
第十四條港口所屬機動車申領號牌及更新、報廢、轉籍過戶、補發牌證等,須經港口公安機關簽章后到所在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五條港口流動機械車必須是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生產的合格產品,按有關規定辦理號牌、行駛證。
第十六條已辦理號牌、行駛證的港口流動機械車,須經港口公安機關登記備案,發給港口道路準行證,方可在港口道路行駛。
港口流動機械車更新、報廢、封存、停駛、傳籍過戶需報港口公安機關備案。
第十七條流動機械車駛出港區須經港口公安機關批準,發給定線行駛證,按指定路線行駛。
第十八條港口流動機械車必須按規定進行年檢。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不準在港口道路行駛。
第十九條港口流動機械車須噴刷放大牌號、車屬單位代號、車種標記,并保持清晰完好。
第二十條未經港口公安機關批準,嚴禁在港口道路學習駕駛。
第四章車輛裝載和行駛
第二十一條車輛載運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貨物進出港口,必須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準運證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營運證,車上須按國家標準《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要求設置"危險品"字樣的標志燈牌。貨物要綁扎牢固,指派專人押車,按指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第二十二條車輛載運不得超過行駛證核定的載重量。載運體積超限的大件物品時,須按港口公安機關指定的時間、路線限速行駛,并有明顯標志,必要時有先導車輛和人員引導。
第二十三條集裝箱專用車載運其他貨物時須加裝護欄。
第二十四條流動機械車牽引拖帶時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除專用牽引車、汽車外,其他輪式機械車不準牽引掛車、拖盤車;
(二)牽引車拖帶拖盤車時,小型拖盤車空載、重載不得超過三個,大型拖盤車只準拖帶一個;
(三)被拖貨物的寬度不得超過牽引車車寬,長度限于不得使拖車后端貨物觸地,高度不得超過拖盤車身長。
第二十五條流動機械車載人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輪式起重機在行駛中,起重操作室內不準乘人;
(二)流動機械車除按駕駛室核定的人數外,其他部位不準載人;
(三)客運部門載運行李的專用拖盤車附載押運人員須有安全保護裝置。
第二十六條車輛在港口道路上行駛,除遵守交通法規外,還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機動車須持有港口公安機關核發的"進港通行證"、"準行證"或有關主管部門核發的準運證、營運證等有效證件,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等特種車輛除外;
(二)沒有領取號牌、行駛證的車輛(包括待裝卸的機動車)須到港口公安機關辦理移動手續,按規定路線行駛;
(三)輪式起重機、叉車、裝載機在吊、載貨物時,不準作為運輸車輛吊載貨物在港口主干道路上行駛;
(四)叉、鏟車行駛時禁止升降貨架和鏟斗;
(五)集裝箱正面吊運機行駛時不準放下吊架,駕駛員須認真了望。其它車輛注意避讓;
(六)各種吊車須將吊桿放平,大型吊車吊桿前端距地面高度不得超出駕駛室,鉤頭必須固定,必要時前方需有人了望引路,夜間行駛時吊桿前端須設置信號燈。
第二十七條車輛在港口道路上遇有旅客排隊上下船時,應停車讓行或繞行,禁止與旅客搶行或穿插旅客行列。
第二十八條碼頭前沿禁止非作業車輛行駛,滾裝船專用碼頭、車輛輪渡碼頭除待渡車輛和作業車輛外,其他車輛禁止駛入,執行任務的特種車輛、船舶物品專供車輛等除外。
第二十九條車輛過地磅衡重時要按規定路線順序行進,禁止逆行和爭道搶行。
第三十條未經港口公安機關批準,禁止教練車在港口道路上行駛。
第三十一條機動車、流動機械車須在港口公安機關指定的路段上試驗剎車。
第三十二條港口作業的流動機械車在橫過道路時應減速慢行,道路上行駛的車輛應主動避讓。各種車輛和行人通過貨場通道或貨場時應注意避讓港口作業的流動機械車輛。
第三十三條車輛經過港區內鐵路道口時,必須謹慎駕駛,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不得爭道搶行;禁止在鐵道線1.5米內停放各種車輛和貨物;機動車、流動機械車必須在鐵道線作業時,車輛不準熄火,駕駛員不準離車,不得在鐵道上滯留。
第三十四條港口公安機關應根據港口道路的實際情況規定車輛行駛速度。
第五章非機動車和行人
第三十五條港口道路上騎自行車不準帶人。
第三十六條禁止兩輛及兩輛以上的人力車共載一物。
第三十七條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并注意避讓來往車輛,不得在作業現場、港口道路上隨意穿行。
第三十八條旅客上下船必須按指定路線行走,不準在港口道路上滯留。
第六章交通管理處罰和交通事故處理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辦法和《條例》的行為,由港口公安機關依照《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以及有關交通管理的處罰規定處罰。
第四十條發生在港口道路上的交通事故由港口公安機關依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第四十一條火車與車輛、行人在港口所屬鐵路專用線的沿線及道口發生的路外交通事故,由港口公安機關負責組織調查處理;在鐵路部門所屬港口專用線的沿線及道口發生的路外交通事故,按國務院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20xx最新交規細則及扣分標準公布新交規扣12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營運客車超載20%以上(將校車列入其中)
在明年,營運車輛超載20%以上的車輛將受到扣除12分的處罰,其中除了出租車、長途客運車輛等常規營運車輛外(不含公交車),在新規則中還首次加入了校車。
2、嚴重超速(新規定加入校車)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
3、故意遮擋號牌(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對于之前有過故意摘掉車牌、遮擋號牌的駕駛者要注意了:從1月1日起,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一律會被一次性扣除12分。另外,對于牌照架也更新了規定,對于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牌照架會受到200元并扣6分的處罰。
4、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在高速公路上停車是十分危險的做法,此次更新對于營運長途客車在高速公路上停車上下乘客的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如果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上擅自停車(沒有事故、車輛故障等原因)將受到一次性扣除12分的處罰。
5、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由扣6分調整為扣12分)
6、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新增)
由于近年來關于校車的規定越來越完善,在新扣分規則中也將關于校車的處罰力度提升。
校車準駕駕駛資格:1、駕齡3年以上,年齡不超過60周歲;2、最近連續3個分周期內沒有滿分記錄;3、無致人死亡或者重傷的交通責任事故;4、無飲酒或者醉酒后駕駛記錄,最近1年內無駕駛客運車輛超員、超速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5、無犯罪記錄,無因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受到拘留處罰的記錄;6、身體健康,無酗酒、吸毒行為記錄,無傳染性疾病,無癲癇、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史。
7、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酒后駕車可以說是最最嚴重的,對于酒后駕車除了扣除12分之外,還將扣押駕照6個月,并給予不超過20xx元的現金處罰。對于醉酒駕車則是吊銷駕駛證的處罰,除此之外還有刑事責任的處罰,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
8、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
如果您駕駛了比獲取駕照的級別要高的車輛,比如準駕車型是C1(小客車),但開了B1的車輛(中型客車),那么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這的確是非常嚴重的違章行為,實際上講越級駕駛可以視為無照駕駛。另外除了扣除12分之外,交警還有權利給予200-20xx元和扣車等處罰。
9、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尚不構成犯罪者將會受到12分的處罰,當然也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10、偽造、更改號牌和證件
對于使用偽造、擅自更改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等行為將會一次性扣除12分。
1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
高速公路是絕對的危險路段,由于高速公路是全封閉的設計,所以您在高速路上只能是向前跑,出現停車、倒車甚至是逆行和借助中央隔離帶的缺口掉頭等行為,都是嚴重影響交通安全的,以上行為都會受到12分的處罰。
除了原來的6項之外有增加了5項,部分為6分的處罰規定升級的12分,針對我國的情況來看,有助于更好地把控違章行為,安全意識不夠高也只能用提高處罰的力度來維護交通環境了。
一次性扣除12分是最嚴厲的處罰了,被處罰者將被扣留機動車駕駛證,之后按照規定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者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新交規扣6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由扣3分調整為扣6分)
這一條主要說的是由于僥幸心理導致的闖紅燈行為,過去是扣除3分,從20xx年開始升級為扣除6分。另外小當友情提醒:無論白天還是晚上、車多還是車少,我們要牢記,珍愛生命,真的不急那幾秒鐘的時間。遵守交通規則,是每個公民應盡的責任。
2、貨車超載(由扣3分調整為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額定載重量30%以上的車輛,或違反規定載客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3、營運車輛超載未超過20%(由扣2分調整為扣6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4、高速公路超速未達到20%(新增)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車輛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5、普通公路超速20%以上(新增)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將受到此處罰。
6、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新增)
關于校車的規定是新駕照規范中的重點。我國的校車意識可以說是剛剛起步,所以在這個階段,我們應該更多的給予支持和鼓勵,如果看到校車,我們一定要主動避讓,孩子是弱者也是未來,給他們提供盡可能多安全的交通環境吧。
7、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新增)
在惡劣天氣中,應該做到:1、能見度小于2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和前后霧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6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100米以上的距離;2、能見度小于10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40公里,與同車道前車保持50米以上的距離;3、能見度小于50米時,開啟霧燈、近光燈、示廓燈、前后霧燈和危險報警閃光燈,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20公里,并從最近的出口盡快駛離高速公路。如果沒有做到以上三條,將受到6分的處罰。
8、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
由于違章被暫扣駕照期間的朋友千萬不要抱著僥幸心理再次駕車上路,雖然技術上與有無駕照無關,但是這也是非常嚴重的違規行為,不夸張的說在此期間屬于無照駕駛。
9、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
非營運車輛在高速公路上停車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在這里小當要提醒各位商家們,高速公路是全封閉的,在這種路段只有向前跑是對的,如果車輛發生問題,事故或者故障,那么應該及時打開雙閃,然后減速并線到外側車道,待遇到港灣或者安全地帶再停車,否則會給其他社會車輛造成很大的造成危險。
10、占用應急車道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占用應急車道行駛,給予扣除6分的處罰。在這里小當還要提醒商家朋友們,應急車道是用來應急的,方便社會車輛在拋錨和處理事故時停靠,以及讓救護車、消防車都夠及時通過。
11、運載特殊物品不掛相應警告標志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志者,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12、運輸危險品
駕駛機動車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者將受到此處罰。
13、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駕駛證沒有丟失,擅自以欺騙方式補領也將受到6分的處罰。這條規定主要是為了防止在被扣押機動車駕駛證期間騙取新的駕照代替上路。
14、未按照規定休息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者將受到扣除6分的處罰。
新交規扣3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新增)
國內多數高速公路都對小型車和大型車的行駛車道進行了規定,小型車在內側快速車道行駛,大型車在外側慢速車道行駛。從明年開始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照規定車道將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
2、超速20%以下(新增)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均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
3、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這條規定由過去的扣2分提升為扣3分,不過對于避讓行人這事兒,這扣分真的不是目的,要提高我國的交通環境和行車素質是要憑我們的主動和自覺。
4、駕駛營運客車(不含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5、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由扣2分調整為扣3分)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于規定最低時速
違反高速公路的規定速度除了超速之外,還有最低時速的限制,一般來說最外側車道的最低限速是80公里/時,中間車道和內側車道的最低限速普遍為90公里/時或100公里/時。在高速公路上,如果您的車速過于慢的話是非常不安全的,如果為此遭到后車追尾,前車也是有責任的。
7、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
8、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禁止標線指示
9、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
在山路和鄉村等比較狹窄的道路上,一定要按照地上的標線行駛,如果違章超車是很危險的。遇到狹窄路口合理讓行對方,比如路的一側有障礙物,如果你優先通過障礙物則應該得到對方的避讓,如果對方已經通過障礙物,您就應該避讓對方,而不應該繼續搶行,否則會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同時在除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也將受到此處罰。
10、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
機動車牽引掛車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載貨汽車、半掛牽引車、拖拉機只允許牽引1輛掛車。掛車的燈光信號。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2、小型載客汽車只允許牽引旅居掛車或者總質量700千克以下的掛車。掛車不得載人;3、載貨汽車所牽引掛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4、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違反以上規則將受到扣除3分的處罰。
11、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后,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置警告標志
12、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這段話說的有點復雜,其實就是年檢,在這里沒有什么太好的方法,只能是您自己記清楚愛車的年檢日期,在到期前盡快辦理,以免承受這樣不必要的處罰,很冤枉。另外,在年檢之前,記得查一下保險是否到期,如果保險到期了是無法通過年檢的,需要續保才可以順利進行。
新交規扣2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
十字路口是比較繁忙的地點,在這里不按照規定行駛或亂停車勢必會給正常交通帶來不利影響。另外,在交叉路口附近亂停車也將受到扣除2分的處罰。
2、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在駕車中打電話十分分散注意力,雖然這條在新規定中沒有變化,但是在明年對于這種經常被人唾罵的行為,會有更加嚴格的監管,在這里小當也要提醒商家們,開車的時候盡量不要打電話,或者佩戴藍牙耳機,對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負責。
3、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
4、未系安全帶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者將受到此處罰。小當再次友情提醒下,安全帶是車輛上最重要的被動安全裝備,應該是駕駛員除了停車外的任何時候都要系好的,而不是只是在高速公路上才需要系好。
5、加塞行為扣2分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將受到扣除2分的處罰。
6、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設備,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
7、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志燈,或者不按照經審核確定的線路行駛。
8、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空军c???。
9、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志燈和停車指示標志。
10、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
11、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
新交規扣1分的違章行為
1、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
這其中包括了夜晚不開車燈、不正確使用遠光燈、不正確使用霧燈等嚴重影響自己和其他車輛行駛安全的行為。
2、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
會車時,必須注意保持足夠的安全側向間距,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絕對不可搶行爭路,互不相讓,以致形成僵持局面。一般情況下的會車,須遵守下列規則:空車讓重車,單車讓拖掛貨車,大車讓小車,貨車讓客車,教練車讓其他車輛,普通車讓執行任務的特種車,下坡車讓上坡車。
3、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
一、指導思想
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為抓手,清醒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的嚴峻形勢,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工作思路,進一步鞏固“政府統一領導,公安、交通部門主抓,安監部門綜合協調,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格局,健全事故預防綜合機制,進一步認真開展有針對性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系統、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最大限度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總量、努力遏制較大生產安全事故、堅決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現根據《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暨省政府安委會全體成員會議紀要》(〔〕89號)要求,今年下半年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要突出六個重點:一要突出道路交通重點區域的整治。二要突出加快標準化建設步伐,全面落實交通運輸企業主體責任。三要突出重點車輛(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的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四要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在年底前全部完成已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五要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六要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通過綜合整治,充分發揮各部門的作用,形成合力,分兵把關,切實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道路交通事故起數和傷亡人數并比去年明顯降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占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比重有所下降,嚴防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交通事故,杜絕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群死群傷惡通事故,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即日起到10月31日):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要結合本轄區本單位實際及工作職責,深入研判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剖析當前影響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突出問題,主動查找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和對策措施,明確整治目標,細化實施方案,落實措施要求,確保整治工作落實。
(二)組織實施(11月1日至12月25日):深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強化重點區域、行業(領域)監管,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分類函告、限時申報階段和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嚴格落實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加強交通安全宣傳,進一步健全交通安全管理綜合機制,確保綜合整治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三)考核驗收(12月26日至12月31日):市安委會組織市直有關單位對我縣開展綜合整治情況進行考核驗收,全面總結,分析存在問題,明確改進措施,形成長效管理機制。
四、工作分工
各鄉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要求,認真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監管職責,健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機制和聯合執法機制,進一步加大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大對道路交通基礎設施、應急救援裝備、事故隱患治理的資金投入,有關部門要定期對道路交通安全實施監督檢查、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采取有效措施整改道路交通重大事故隱患,必要時實行政府掛牌督辦;有效落實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制度,充分發揮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和鄉鎮交通安全委員會在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中的作用,并對各級道路交通事故預防辦給予必要的人員和經費保障。
安監部門要指導、協調和檢查、督促鄉鎮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督促相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原則組織開展道路交通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公安交警部門要針對省道、縣鄉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特點,強化道路交通安全路面管控,嚴厲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積極聯合司法、教育、新聞主管等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車管、駕管、交通違法處理、交通事故處理等窗口開展陣地宣傳教育工作,強化交通參與者道路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守法意識,消除交通事故隱患。嚴把車輛報牌關、機動車駕駛員考試關和發證關,加強車、駕管業務工作的管理,監督機動車檢測機構依法履行職責。組織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排查,提出整改建議上報政府并配合開展隱患整治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營運車輛違法違規信息通報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和客運企業公布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嚴重違法的運輸企業和客運車輛名單。
交通運輸、公路部門要加大對有關道路交通客、貨運輸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嚴格審查運輸經營者安全生產條件、營運車輛技術狀況、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加大對公路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力度,督促公路建設項目業主和建設單位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公路建設項目概算,落實公路建設工程安全設施“三同時”工作;按照職責開展道路交通運輸安全專項整治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和公路危險路段的隱患整治工作,逐步完善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組織有關部門查處貨運車輛超限、超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無牌、無證、報廢等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的違法行為;加強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汽車駕駛員培訓機構按規定實施培訓,負責汽車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工作,嚴把營運駕駛員準入關。
住建部門要加強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管理,確保施工運輸生產安全。要督促城區道路交通建設項目業主將安全設施費用納入城區道路建設項目概算,按照“三同時”要求有效落實城區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加強城區道路建設、養護工作,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組織職責范圍內城區道路交通事故多發路段的隱患整治。
住建部門要加強公共交通運輸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公共交通運輸企業落實公交汽車安全設施配備。督促公共交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鼓勵、引導公共交通運輸車輛安裝使用GPS衛星定位系統。
教育部門要監督指導各類學校落實校區道路、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定和落實相關安全防范措施;指導督促各類學校校區內的道路交通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將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的重要內容,組織師生員工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安全出行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校車檔案信息管理,配合公安等部門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監督管理,打擊各類校車和接送學生車輛非法、違法行為。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機構實行計量認證和檢驗資格許可,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設備進行檢定校準,對執行國家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工作所需的檢測設備依法實施計量檢定。
財政部門要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生產監管必需的工作經費。
司法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納入公民普法的重要內容,會同有關部門宣傳普及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知識。
新聞主管部門要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社會公益性宣傳范疇,督促指導有關新聞單位配合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取得實效,縣安委會將組織有關部門適時對各鄉鎮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并將督查情況納入年終考核,作為年終評優評先的依據。整治工作結束后將對整治期間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對工作不力,成效不大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全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安監局、公安局、交運局、住建局、教育局、財政局、司法局、廣電局、旅游局、衛生局、行政執法局、公安局交警大隊、公路分局、農機站、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質量技術監督局等單位為成員,專項工作組下設辦公室,掛靠在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日常事務。綜合整治工作由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專項工作組負責牽頭組織,各鄉鎮政府各有關單位具體實施。各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成立整治工作小組,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進一步細化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實施方案,強化措施,落實責任,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二)突出重點區域的整治,明確整治方向??h政府決定對今年來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發生比例較大的鄉鎮及路段進行重點整治;對問題較多、監管較為薄弱的工程運輸車輛(土方車)、校車、私家車、摩托車實行重點整治,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超常規的辦法、創新的管理模式,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率、死亡率降下來。
(三)突出主體責任,落實整治任務??瓦\、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必須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狠抓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面負責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并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經營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加強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自覺接受政府和有關部門的依法監管以及社會各界的廣泛監督。道路交通運輸企業的主管部門和行業監管部門要將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工作方案》、《行業安全生產標準》、《考評細則》、函告單、達標時限等文件送達每一家道路交通運輸企事業單位,務必做到一家不漏;要嚴格督促客運、貨運、公交等道路交通運輸企業認真做好“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自查整改、自評申報階段工作。交通運輸、交警、安監部門要全面排查道路運輸企業落實安全管理制度、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以及駕駛人從業資格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跟蹤督促落實整改。要對2010年以來發生1起以上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且負主要責任的道路運輸企業,實行掛牌督辦,要堅決采取限期整頓直至依法限制、取消其相應的經營范圍等處罰措施;對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內部安全管理混亂的,責令限期整改。
(四)突出重點車輛整治,強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主力軍的作用,全面抓好整治道路交通秩序行動的謀劃和組織實施,集中整治重點車輛(私家車、摩托車、校車、土方車)安全隱患和各類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繼續抓好道路客運隱患集中整治行動,切實加強客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嚴厲打擊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區域性統一行動。堅持依法嚴管,集中力量加強客運班線集中和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危險路段的巡邏管控,嚴查超員超速、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疲勞駕駛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公安交警部門要會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教育等部門強化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適時組織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動,依法從嚴查處校園周邊機動車輛亂停放、亂調頭、超速行駛、逆行、闖紅燈、亂鳴喇叭、人行過街橫道不讓行人、“黑校車”接送學生、攤點占道經營以及校車駕駛人酒后駕駛、校車超員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教育部門要嚴查“黑校車”,加強對校車的管理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防止校車交通事故。特別是要大力開展對農村及山區接送學生的非法校車、低速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非法拼裝車和“摩的”等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
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摩托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專項整治工作,有針對性地從嚴整治二輪摩托車無牌無證上路行駛、超載、超速行駛、闖紅燈、酒后駕車、不按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或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二輪摩托車(電動車)擅自加裝遮陽蓬上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有效扭轉摩托車交通事故多發態勢。
公安交警、行政執法、住建等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建筑廢土管理規定的通知》(政文〔〕131號),由住建局牽頭,各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切實加強對運載沙、土、石及建設渣土、垃圾的車輛和攪拌工程車輛的運輸企業的安全監管,依法從嚴查處報廢車輛等不合格車輛上路、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行為,依法查處遺灑、飄散載運物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始終堅持嚴查、嚴管、嚴懲、嚴治的方針,著力打擊整治各種交通違法行為。綜合整治期間,對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要嚴格執行“四個一律”,即依法應當拘留的一律拘留,應當吊銷的一律吊銷,應當暫扣證照的一律按最高限暫扣,應當扣留車輛的一律扣留。
(五)突出隱患路段排查整治,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對省、市兩級確定的8處事故隱患路段及其他排查的道路安全隱患,各有關單位務必從關心人民群眾出行安全、關愛生命的角度出發,強化責任感和使命感,在財政上要確保資金投入到位,在整改上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職,務必在年底前保質保量全部整改完畢。對今后排查確定的事故隱患路段,都要分級掛牌督辦,并形成機制。要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嚴格落實道路工程建設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的規定,督促建設單位將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建設費用納入道路建設項目概算,并作為道路工程驗收的必備條件,未經驗收不得交付使用;對已通車但尚未配好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及監控設施的道路,要健全該路段道路交通安全應急處置機制,并盡快明確和實施安全及監控設施的建設計劃。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關于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37號)和公路隱患路段排查有關督辦標準要求,對本轄區內的隱患路段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隱患路段,要按部門分類制定整治方案和整治計劃,落實資金來源,明確職責分工,落實實施單位和驗收單位責任,并逐一建立檔案,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路段要納入地方政府掛牌督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對道路的安全防護,將“安保工程”延伸至農村的縣、鄉、村公路,加快對急彎、陡坡、臨水、臨崖及長下坡等路段安防設施的建設,進一步完善普通公路防撞墻等相關安全防護設施的工程建設。公安交警部門要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臨水臨崖等危險路段和道路施工路段現場的交通秩序維護和安全監控,發現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設置警示標志的,應當及時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疏導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設施養護或管理部門設置標志;要進一步對道路交通安全標志標線進行排查與完善,清理整治不規范的標志標線,推動安全隱患治理工作。
(六)突出駕校的清理整治。交運局要把整治駕校擺上重要議事日程,要嚴格按照我縣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三年行動要求,制定一套嚴密可行的考核方案,每年嚴格組織考評,嚴格實行末位淘汰制,逐年減少駕校數量,力爭在2015年底前打造出7家管理規范、制度嚴密、教學認真、師資隊伍雄厚、培訓質量良好的精品駕校。
(七)嚴把高速公路路口關。對不符合高速公路行駛要求的車輛要堅決卡在關口外,從本月起,每個路口由高速交警與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分別派人進行聯防聯動,24小時值守,嚴把車輛上路關。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配合工作。要強化路面勤務管理,嚴查高速公路超速駕駛等違法行為。要充分發揮技術手段的作用,實行全方位實時監控,即時糾正違規行為,加大打擊力度,有效震懾超速等違法行為。
(八)突出宣傳造勢,營造整治氛圍。一要充分發揮廣播、報紙、電視、網絡等媒體輿論導向作用,及時報道綜合整治動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樹立一批典范,形成良好的道路交通綜合整治氛圍。二要在主要道路、主要路口及車站、學校、景區景點、賓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各單位醒目位置懸掛張貼交通安全宣傳標語,利用LED顯示屏、公交車車內廣播,播放交通信息和法規知識。三要建立健全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發生率與“文明單位”評選掛鉤機制以及公務用車、公職人員嚴重道路交通違法抄告制度,震懾違法行為。四要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教育部門應當將道路交通安全宣傳納入教育計劃;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媒介刊播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廣告,開辟專題專欄宣傳道路交通安全;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運輸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農機部門要認真開展“平安農機”宣傳教育活動;公安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認真組織實施“文明交通行動計劃”,深化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把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逐步引向深入。
(九)進一步強化客運車輛駕駛人的日常監管。各有關部門要強化對所監管行業從事道路交通運輸客運駕駛人的管理和監督,督促相關企業進一步完善對客運車輛駕駛人的聘用、體檢、學習、培訓、離崗、獎懲、解聘等管理辦法。公安交警部門對申請機動車駕駛證尤其是申請增駕大、中型客車駕駛證的,要嚴把考試關、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嚴肅查處考試把關不嚴、違規辦理駕駛證等行為。要建立數據平臺、提供便捷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對轄區客貨運輸企業及機動車、駕駛人情況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健全管理檔案,利用手機信息平臺,為客貨運駕駛人提供臨時交通管制、道路通行情況告知、重特大交通事故概況通報等相關信息服務,增強機動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意識和自覺遵章守法意識。交通運輸、農機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機動車駕駛人(含農機駕駛人)、教練員、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培訓機構資質和培訓質量的監管,嚴把機動車教練員和營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考試發證關,規范機動車駕駛培訓機構的經營行為,嚴厲查處無培訓許可證件經營、租賃經營、掛靠經營等非法經營行為,促進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嚴重違法的客運駕駛人,對存在超員20%以上、超速5O%以上、記分周期內記滿12分、酒后駕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等嚴重違法行為的客運駕駛人,公安部門要依法從嚴處理直至吊銷其駕駛證,并抄告交通運輸、安監等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及時注銷其從業資格,通報并責令相關企業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予以解聘或調整崗位等處理。各有關部門要認真按照《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人員“不適崗名單”公布制度》、《市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管理制度》、《市道路運輸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考核辦法》要求,從源頭上把好運輸安全生產關,從機制上建立營運駕駛員進入和退出機制,健全從業人員的動態管理。凡新招聘的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都應進行駕駛適宜性檢測和技術(含應急操作技能)考核,經檢測考核合格后企業要再組織進行崗前培訓。同時,客運、公交企業要根據汽車駕駛適宜性檢測報告提示駕駛人員的注意事項和技術考核的綜合評定意見,對駕駛人員操作技能和應變能力差異進行分類,根據駕駛人員的差異分門別類建立檔案,按照駕駛人的安全、技術、應變能力差異,在日常工作中,組織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提高駕駛人員的整體素質。
(十)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運輸企業和客運站場整治。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把道路運輸企業和客運站經營資質關,對所有客運企業、貨運企業、危貨企業、客運場站經營資質條件進行全面審查,對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不按規定投保交強險、承運人責任險的,責令其進行整改,整改不到位或經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原許可機關按照相關規定責令停業或吊銷其相應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嚴格實行掛牌督辦制度。交通運輸部門要強化客運站安全源頭管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按規定配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臺帳,加強對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安全教育。嚴格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按規定配置安檢儀,由專人負責并做好檢查臺帳記錄。嚴格“兩部一局”規定,對達不到安全通行條件三級及以下的公路,嚴禁班車夜間發車。堅決做到道路路況不明的、車輛狀況不好及已出現及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不發班。站場合理設置消防栓和適用于撲滅汽油、柴油、燃氣等易燃物質燃燒的消防設施。安全出口要設置通用標志及照明設施,安排專人現場調度指揮,疏導營運客車進出站場停車、發車,保障旅客上下車通道安全暢通。公安、交運、安監、質監部門要對客運車輛的定期檢查情況、安全技術狀況、GPS系統安裝使用情況和安全設施配備情況進行集中檢查,凡逾期未檢驗、達到報廢標準、交強險過期,以及不符合國家標準、非法改裝、技術狀況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得上路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