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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職工獎懲條例》
社會中處罰的產品琳瑯滿目,從社會道德輿論的譴責,到合同法中處罰性的違約金,到行政法中的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再到刑法中的刑罰等。我們現在主要討論的是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罰,即資本對于勞動力的控制的表現形式。處罰意味了主體違反了某種受強制保護的規則后的社會代價,或者說是報應的成本。其實我們首先應當為懲罰正名。一般意義上的懲罰具有以下幾個特征:(1)條件性, 實施懲罰必須以處于某集團或團體組織中的成員行為違規并觸特定主體的利益為前提,即以造成損失和違規為前提條件;(2)臨時性,懲罰是臨時剝奪當事人的某種權益,是一種手段,不以懲罰為目的;(3)報應性 ,違規者要為自身行為不當而造成的后果承擔自己的不利益;(4)懲戒性 ,如果使用適當,懲罰可以使違規行為者得到遏止的暗示,也可使其他主體習得到間接經驗,不敢犯類似的錯誤,具有警示的性質,即可以威懾未來事件潛在的危險;(5)相對性,懲罰是一定歷史時期的產物,具有歷史性、動態性。(6)懲罰的局限性。懲罰不是萬能的,效能是有限的,本身處罰的負面效應。使用不當會帶來嚴重的后果。對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罰,舊的《企業職工獎懲條例》中確立的是企業對職工的懲罰的概念范疇體系,有的叫紀律處分,有的叫行政處分,有的叫行政處罰,有的經濟處罰,個人以為“企業對職工的懲罰”這是經濟性概念和行政概念的混合,從法律角度應當叫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處分。根據《職工獎懲條例》的規定,對員工的處分包括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事實上行政處分與紀律處分的區別。紀律處分是指社會組織對違反組織章程、內部規章制度的內部成員給予的處分。二者的區別是:第一,實施的主體不同,行政處分是國家行政機關實施的處分,紀律處分是社會組織實施的處分;第二,實施的對象不同,行政處分的對象是國家機關中的工作人員,紀律處分的對象是社會組織的成員;第三,依據不同,行政處分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紀律處分的依據是法律、法規以及組織章程、規章制度、決議等。對用人單位對勞動者處分概念的混淆不清是我國目前企業對勞動者處罰混亂的典型癥狀。
一、解讀《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事過境遷
(一)《獎懲條例》頒布之后的經濟體制的變遷從以后,中國為了迅速實現工業化,使國富民強起來,制定了把重工業優先發展的戰略。重工業是一個花費資本巨大的一個產業。因此有統購統銷制度、人民公社制度、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服務于優先發展重工業。其中城市中的國有性質的企業的一切資源配置全都成為政府行為,老動者進入單位的門,就是單位的人。勞動者的政治前途,事業成敗,生老病死,衣食住行,甚至子女受教育的幼兒園、學校,單位都大包大攬了。如果沒有特別的意外的話,用人單位從此成為每一個老動者的依附的命根子。因此《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正是在這樣的計劃經濟時代的背景下出籠,在以固定工為主體的勞動用工條件下制定的,企業勞動者作為計劃經濟的要素,按照計劃經濟的模式由政府納入了計劃的編制。企業嚴格限制勞動者的流動,企業無權通過將不合格的勞動力資源剔除出企業,當然由于沒有市場競爭也就沒有必要剔除出去,也就談不上通過勞動力市場進行人力資源的優化組合,同樣當時也沒有勞動力市場。公有制的企業為了維持內部的計劃經濟模式的正常運作,在企業實行行政化管理的背景下企業對內部的職工的懲處成為了自然而然的事情。但是二十一世紀的中國幾經曲折改革后形成了嶄新的孕育著巨大風險和機遇的市場模式,新的多元化的利益元素開始在舊的勞動關系管理格局中激蕩。
(二)《獎懲條例》頒布之后勞動力資源市場的變遷
在20世紀80年代之前是談不上勞動力市場的,中國這二十多年經歷了勞動力市場的從無到有的重大變遷,勞動力市場的形成,首先對于農村剩余勞動力來說,原來只能在農村從事種糧食生產,在田地里勞作的人,現在不必再局限于農業生產了,可以轉移到鄉鎮企業,而且現在也可以轉移到小城鎮,中等城鎮,甚至轉移到京滬等這樣的大城市了,那么這是一個新的變化。其實是對于城市職工來講,那么過去是鐵飯碗,沒有競爭。有權在中學畢業以后或者大學畢業以后由國家包辦工作,那么現在競爭激烈眾所周知,這個競爭者首先是外來務工人口,也就是農村轉移到城市來的勞動力。 再次國有經濟不再是勞動者就業的唯一渠道,那么現在更多的勞動力被配置到非國有經濟里面去。 第四,非正規就業在吸收勞動力就業這方面,起到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勞動力市場的前提下配置勞動力資源,進一步發育勞動力市場,首先要清除過去妨礙勞動力市場形成的制度障礙。
(三)《獎懲條例》頒布后勞動關系的屬性的變遷
與計劃經濟時代比,勞動關系日趨明朗化。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利益主體關系不是清晰明確的。國家代表全社會利益,企業行政和職工都不具有獨立的主體身份,表現為利益一體型的勞動關系,實質上是一種勞動行政關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雙方表現為兩個相對獨立的利益主體,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直接構成并自行管理的系統,勞動關系本質上是一種資本和勞動力利益的差異型關系。同時,由于雙方主體之間利益訴求存在著差別和矛盾。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日趨契約化,勞動關系的形成和調節方式主要通過勞動合同的方式來實現,且勞動關系市場化,主要通過勞動力市場機制進行調節,勞動關系的形成、勞動條件的確定以及勞動力價格水平等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勞動力市場供求的狀況。因此包括《獎懲條例》在內國家或地方頒布的處罰規定以及許多企業內部制定的處罰規則明顯有參照《行政處罰法》和《刑法》的痕跡。過去的勞動關系的行政屬性是對公有制企業采取政企不分的勞動關系從的行政屬性走向商業屬性,開始具備一種社會契約化的體征。
(四)《獎懲條例》頒布后勞動關系的調整理念的變化
由于計劃經濟時代的國有企業的行政化管理和員工的國家干部的身份待遇,因此出臺了這種類似于如今公務員處罰條例的規定。建國以后,經過民主改革,所有國營企業也建立了與當時蘇聯體制相仿的管理體制。在這種體制下,勞動關系被當作一種依附于行政關系的社會關系來看待,在理論和實踐上對勞動關系和勞動行政關系往往不加區別,許多勞動法規也被定性為行政法規,對這兩種關系的調整也往往是融合在一起。我國在八十年代初開始探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路。市場經濟是自由經濟和平等經濟。與此相一致的是,注重平等、自愿原則的民法理論開始在我國得到重視。這一理論進而被用來調整各種社會關系,包括勞動關系。很多民法學者主張將這種勞動關系視為民法的調整對象。由于勞動者先天和后天具有的弱勢地位,導致形式上的平等和事實上的不平等,局部范圍出現比較嚴重的勞資矛盾,為了調整這一日益敏感的且關系社會主義發展的至關重要的社會關系,通過國家介入來平衡這種容易失衡的勞資關系,勞動法也越來越被賦予社會法的色彩,社會法是國家為保障社會福利和國民經濟正常發展,通過加強對社會生活干預而產生的一種立法。我國勞動關系的價值的調整由此可見經歷了從公法調整再到私法調整再到社會法調整的過程,完成了從人身依附到形式平等,再到實質平等的社會進步過程。公法一般以國家利益為本位;私法以個人利益為本位;社會法以社會利益為本位。不能因為勞動關系以及勞動法的公法成分非要參照行政管理模式。
二、質疑在企業管理領域的懲罰原理
計劃經濟時代特殊的勞動關系和管理模式的大前提以及如此背景下演繹出來的小前提,使處罰成為維持穩定呆板的勞動系統的最為有效得手段,來維持企業組織龐大的行動能力。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由于政企不分,國有企業和鄉鎮集體企業行使著半政府的職能。企業職工基本上是終身制以及接班制,即職工進入企業之后,大多數是有進無出。如果職工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和嚴重違反企業規章制度行為,企業是不能辭退他們的,所以在許多情況下,不得不借助處罰的手段進行勞動管理和企業管理。似乎罰款成為企業行之有效的勞動管理和企業管理辦法。
(一)消極影響的心理學分析 實證的行為心理學上認為,在可以計算的大多數情況下,人們對所損失東西的價值估計,比得到相同價值時的估價高出兩倍。而且,當所得比預期多時,人們會很高興;而當失去的比預期多時,損失帶來的心理痛楚勝過認為人們最在乎的是他們已經得到的東西。占有的時間越長,失去的痛苦越大。加上數千年懲罰的報復性和習慣性,認為懲罰帶來的違反規則的成本足以遏止人對規范的挑戰心理。通過懲罰原理達到循規蹈矩的增強目的。將這種懲罰的原理利用得淋漓盡致,工具主義的管理理念的異化導致用人單位認為勞動者就得罰,管理者們迷戀于萬能主義的懲罰,但是現代的管理文明強調管理的人性化,注重人權懲罰面臨著全面的社會文明的挑戰,管理的工具主義威脅著人類本身的價值。從管理學的發展來看,傾向于采用經濟懲罰手段的人是越來越少了。最早的管理思想中,管理者會假設員工都是懶惰的、不自覺的,所以要用監管的方式來管理員工,如果員工違反了管理者的規定,自然要對員工進行處罰;現在的管理思想中,管理者會把所有員工都假設為具有主觀能動性的人,是擁有創造力的人,因此管理傾向以結果為導向,即按照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確定員工的報酬,而經濟懲罰已經在逐漸淡出,已經被其限制在一定范圍之內使用,因為管理學理論正在朝著越來越人性化的方向發展。在計劃經濟行政化管理的情況下,企業管理職工更多的是使用行政手段,缺乏用法律手段和其他經濟手段管理企業,更缺乏先進的企業文化的管理效應。處罰作為較強的行政管理性質的措施,是符合當時的時代特點的。當前在我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情況下,即使企業使用某些行政手段管理企業,也絕不是政府性的行政手段,而應該是企業性的管理手段。值得一提的是,處罰并不是萬能的。企業管理和勞動管理手段多種多樣。罰款適用的情形不應當過于寬泛。職工違反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可以通過教育、紀律處分、勞動仲裁或法律訴訟等途徑解決。還可以通過訂立短期勞動合同,簽訂勞動試用期合同來解決。懲罰是一種負增強的行為矯正技術,消極作用也是不容忽視的。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懲罰權,容易使下屬迎合上司的喜好,對上級惟惟諾諾,不提出自己的思考。動輒處罰會對員工心理造成沖擊,員工會覺得自己本來固定的收入被扣掉了一部分,從而產生怨氣。懲罰帶來的強烈的剝奪感和屈辱感,在可以閉合的勞動力系統中勞動者往往會在優選擇的情況下離開原先的用人單位,沒有選擇余地的勞動者只能“忍辱負重”繼續工作,但是已經嚴重影響其工作質量和生活的質量。
(二)負面影響的成本管理學分析 近年來由于勞動力市場殘酷競爭,勞動力剩余問題嚴峻,用人單位也面臨著激烈的競爭,拼命地降低成本和追求利潤是吾人可以否認的事實,因而各種利益集團利用這種供求關系,為了自身的利益壓低勞動者的使用成本,甚至于不惜非法處罰勞動者,企業制定自己的家法,處罰依據本身不合法,處罰員工隨意性大,不講求合理性,傾向領導的情緒化,程序不合法問題非常嚴重,勞動者為了保住一份工作往往面對企業非法處罰無可奈何,這種企業內部的“家庭暴力”嚴重地侵害者勞動者的權益,企業的管理者對勞動者的懲罰容易激化勞資矛盾,近年來因為企業處罰員工導致的勞動爭議案件不斷攀升,使勞動者和管理層關系緊張,造成了勞動力對資本的嚴重的信任危機,使企業內部的溝通成為嚴重的問題。管理者運用權力的方式直接影響下屬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場所的氛圍,所以它對于管理者十分重要。利用各種“花樣”來處分員工,在本質上是為了阻止員工繼續犯錯,改善其工作態度,這種方法本身并沒有錯。企業借助自己的優勢,利用勞動者的弱勢,企業任意揮動乘法這根大棒,動輒懲罰勞動者,如停職、降職、罰款、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強行調動勞動者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細節。實施懲戒性規范則是要付出代價的,并非輕而易舉的達到目的的。事實上懲戒者要依賴被懲戒者的支持,并且事后在與他人討論有關事件時,要得到輿論(第三者)的支持。雖然企業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同樣受到目標行動者的行動的外部影響,但是這里的規范對于勞動者來說,始終是一種傾向分離性的規范(即用人單位作為目標行動者所占受益者的比例較小),而用人單位則接近于共同性規范(用人單位作為目標行動者占受益者比例很大)。這樣使得勞動者傾向于抵制規范,即使用人單位所擁有的控制權(可以充分懲罰勞動者)對勞動者的影響很大,但是這種懲罰所獲得的利益卻是有限的。因為這種懲罰往往得不到被懲罰者的支持,同時實施懲戒者事后也不能得到其他行動者的支持。可見懲罰是具有邊際效應,越是苛刻的盛行的懲罰主義越是造成混亂和不效益。懲罰會帶來的價值有些時候足以抵消懲罰的效應,過多的使用懲罰也是管理者的一種無能表現。我們無法想象勞動者兢兢業業地勞動只是在處罰大鞭的揮舞下成就的現代勞動關系的管理文明。
三、亟待解決的用人單位處罰勞動者存在的弊端
目前用人單位處分勞動者的合憲性、合法性、人道性、合理性以及科學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問題,作為兩個利益并不完全重疊甚至相對對立的利益范疇,實務中的不規范現象亟待解決,這是我國各種使用勞動力的經濟實體所面臨的共同 的人力資源的管理難題。
(一)處罰的范圍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的各類企業中,企業對員工實施罰款司空見慣。按照1982年4月10日國務院的《企業職工獎勵條例》的規定, 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有權對職工實施罰款。該條例第11條規定了范圍。(1)其中“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無法判斷“經常”的標準,缺乏操作標準。(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斗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無法判斷后半部分是否為發生影響秩序的結果作為認定的標準。(3)“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的條款,無法判斷是并列關系和承接關系,人民的生命和財產的范圍也沒有界定,屬于政治性的概念。(4)“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對“經常”沒有明確界定,未量化處理,缺乏可操作性。(6)“有貪污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敲詐勒索以及其他違法亂紀行為的”中“投機倒把”的稱法已經沒有詳細的依據了。(7)“濫用職權,違反政策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截留上繳利潤,濫發獎金,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使國家和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職工有上述行為,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懲處” .只說明觸犯刑律才由國家司法機關懲處,明顯政企不分,代替行政權的痕跡濃重,且可能導致重復處罰。(8)“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這款兜底性的條款更是為企業大開方便之門,企業往往擅自擴大處罰范圍。
(二)處罰的依據存在的問題 首先,《企業職工獎勵條例》、《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關于〈企業職工獎懲條例〉若干問題的解答意見》、《全民所有制公司職工管理規定》、《關于貫徹執行〈企業職工獎懲條例〉的實施辦法》以及勞動部關于《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條款解釋的復函作為企業處罰勞動者的依據,但是由于年代久遠,不適應早已成為不爭的事實。但是目前企業仍然拿著這些舊船票來處罰勞動者,弊端久亦。《獎懲條例》第四條規定,“本條例適用于全民所有制企業和城鎮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全體職工。對企業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工作人員給予獎勵或懲罰,其批準權限和審批程序按照《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暫行規定》辦理。”我國目前有國有經濟、集體所有制經濟、私營經濟、個體工商戶、聯營經濟、股份制經濟、涉外經濟(包括外商投資、中外合資及港、澳、臺投資經濟)等經濟類型,除了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外的企業中,都存在對職工罰款的問題,而這些企業行使罰款權目前是無法可依的。甚至于也已不適用于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國有企業和城鎮集體企業。在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我國的勞動關系日趨復雜多樣。其次,司法解釋認可了企業制定的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規章制度,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從我國現行有關立法看,對企業規章的內容合法性規范、規章的制定程序以及公示的方式等都沒有具體規定或根本沒有規定。法律的真空地帶不僅導致勞動者自身維權的缺乏依據,也使勞動保障部門和人民法院在解決勞動關系的問題過程中沒有具體依據。至于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處罰依據,個人認為不應合法,勞動合同的鑒證工作不是強制的,用人單位往往提供格式合同,勞動者沒有多少選擇的余地,倘若處罰條款加入合同中,增加了處罰侵權的概率。
(三)處罰合理性存在的問題 《獎懲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對職工的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在給予上述行政處分的同時,可以給予一次性罰款。但是沒有嚴格的實施界限,企業自由裁量的范圍較大,有的企業只是選擇性的將這些懲罰措施變通使用,甚至有的企業與行政處罰法中的人身罰,行為罰、申誡罰、經濟罰的處罰方式混同,這些模仿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內部處分條例有著明顯的行政痕跡,且各企業中普遍存在獎懲不對稱的問題。企業中普遍存在以扣代繳的經濟處罰的做法,《獎懲條例》第16條規定:“對職工罰款的金額由企業決定,一般不要超過本人月標準工資的百分之二十。”眾多企業往往是采取超過月工資的20%,認為是“一般”,所以可以特殊。現實中存在大量的以罰代賠現象。賠償和罰款不同,罰款屬于處分性質;賠償是職工應負的一種經濟責任。企業常常采用處罰代替賠償。懲罰勞動者常常的體現個人意志,體現了上司的個人情緒性、隨意性和偏激性的特點。由于我國私人資本的不斷發展,許多私營企業如雨后的春筍一樣遍地開花,私人資本的對利追求的極端性,導致私人企業老板不惜侵害員工的合法利益,甚至隨著自己的情緒隨意不人道地處罰員工,甚至于用私人暴力對勞動者進行侵害。私人老板會因為個人酗酒、家庭矛盾或者工作的不愉快宣泄在處罰勞動者的身上,國內已經有了并不少見的報道。
第二條頂崗實習是指學生在完成了教學計劃方法的全部專業知識學習和專項實踐訓練,并原則上完成了畢業設計或畢業綜合訓練之后,到企業等用人單位的實際工作崗位進行的現場實習;是教學計劃中的必修環節;是工學結合的一種重要形式.頂崗實習從三年一期開始安排,因特殊情況可以安排在其他時間進行,原則上要保證學生在校期間有半年以上在企業頂崗實習的時間.
第三條頂崗實習前必須按教學計劃完成全部理論課程和實踐課程的修讀并考核合格,且須按照學校方法交清學費.除因學校特殊安排外,任何人不得在課程考核結束前提前頂崗實習.學生因自主聯系實習單位要求頂崗實習的,學生須提供單位接受證明(說明實習崗位,薪酬,實習時間,實習單位人事部門聯系電話等)以及學生家長簽署的同意實習的書面意見,經系部和招就處查實確認后可以頂崗實習.頂崗實習學生有重修科目的以自修方式重修,返校參加重修考試合格才能具備畢業資格.
第七條頂崗實習必須保證實習質量,保證實習時間和效果,保證師生實習安全.實習前學生必須簽訂統一制定的實習協議書(一式三份),實習單位,學生各執一份,一份交系部統一保存,同時應統一辦理師生人身意外保險.
第八條同一實習單位,有三人及以上實習學生的應成立實習小組,設實習小組長,由熱心社會工作,具有一定組織管理能力,表現優秀的學生擔任,對實習學生進行嚴格考勤.學生請假首先須經實習指導老師同意,實習單位批準.
第九條學生實習期間遇到問題或發生重大事件,由實習小組長(或本人)及時向實習指導老師報告,由系與實習單位協商解決.實習學生不得直接與實習單位發生沖突,若無理取鬧,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學校將按《學生管理方法》和《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學生代表主要職責
1,學生代表主要由班委和實習小組長組成.
2,負責實習期間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工作.
3,組織和督促學生自我完成各項實習任務,及時跟蹤本小組實習學生的實習情況.
4,發揚團隊精神,關心愛護學生,及時向實習班輔導員,指導老師或企業指導老師匯報學生思想和實習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
5,處理好實習單位人與事的關系,維護學院聲譽和企業形象.
第十八條頂崗實習學生的職責
1,頂崗實習的學生具有雙重身份,既是一名學生,又是企業頂崗的一名員工,要服從企業和學校對頂崗實習的安排和管理,尊重企業的各級領導,實習指導教師和其他員工.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識,切實做好安全工作.自覺遵守企業和學院的規章制度,做到按時作息,不遲到,不早退,不誤工,不做損人利己,有損企業形象和學院聲譽的事情.
2,按照頂崗實習計劃,工作任務和崗位特點,安排好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發揚艱苦樸素的工作作風和謙虛好學的精神,培養獨立工作能力,刻苦鍛煉和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3,按照學校方法認真寫好頂崗實習報告和跟蹤調查表,《頂崗實習鑒定表》由實習單位填寫并加蓋公章.
4,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必須按學院要求辦理頂崗實習離校手續,簽訂《湖南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頂崗實習協議書》.凡未按學院要求辦理頂崗實習離校手續和未簽訂頂崗實習協議書而擅自離校的,在外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由學生本人承擔.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離校的,按學院《學生管理方法》作曠課論處,并給予相應的學籍處理和紀律處分.
5,在外頂崗實習學生應主動與系部,實習指導老師和班級輔導員保持聯系.若因學生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和學生個人方面的損失由學生本人承擔.
第十九條頂崗實習組織工作基本程序
1,由招生就業處和系部落實實習單位,明確頂崗實習的崗位,目的,現場指導教師人選,系部必須安排專業教師或聘請企業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擔任現場指導.
2,指導教師填寫《頂崗實習任務書》,對頂崗實習的時間,任務,提交成果要求等做出明確的方法;《頂崗實習任務書》一式三份,學生,現場指導教師,系部各一份.
3,學生按學保處有關方法辦完離校手續后,攜帶《頂崗實習任務書》,《頂崗實習報告本》,《頂崗實習鑒定表》到崗實習.實習期間系部指派專業教師不定期進行巡查,巡查記錄作為實習學生平時成績考核依據之一.
4,頂崗實習結束后,由現場指導教師填寫《頂崗實習鑒定表》,客觀評價學生在頂崗實習中的工作態度,任務完成情況,以及對其能力水平,頂崗實習成果給出評價意見,并交實習單位簽署意見后由畢業生本人或學院指導教師帶回.
5,未完成畢業設計(論文)或畢業綜合訓練的實習生須在頂崗實習期間完成指導老師下達的與實習崗位緊密結合的畢業實踐課題,頂崗實習結束返校后進行答辯.
第二十條頂崗實習主要工作內容
學生到生產單位頂崗工作,在工程技術人員和實踐教師指導下,熟悉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序,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維護辦法,熟悉生產工藝,學習新知識,新技術,新工藝,培養紀律意識和安全意識,培養學生擇業能力和綜合工作能力.
頂崗實習期間,學生應收集生產單位有關管理,生產,經營方面的規章制度,收集實習崗位的職責,操作規程,工藝流程,技術工藝參數,設備性能參數,事故報告等資料;要及時記錄實習內容和收獲;有畢業設計(論文)任務的同學要按指導教師方法的進程要求完成設計(論文)工作;最后提交完整的實習報告和畢業設計(論文).
第二十一條頂崗實習成績評定
頂崗實習成績由平時成績,實習報告成績組成:
1,平時成績占60%,由現場指導教師在《頂崗實習鑒定表》上按考核內容打分.
2,實習報告成績占40%,由校內指導教師評閱學生實習報告后打分.
3,校內指導教師匯總兩部分成績,并按優,良,及格,不及格四級給出總成績.學生頂崗實習成績不及格者,不能取得方法學分,將延期畢業.
4,頂崗實成績由系部匯總,簽署意見并蓋章認可后交教務處審核.
第二十二條頂崗實習報告的主要內容
1,實習單位基本情況(名稱,性質,規模,產品服務門類,生產經營管理特點等);
2,實習崗位基本情況(職責,操作規程,設備情況,技術工藝情況,班組車間情況等);
3,現場指導教師基本情況(職稱職務,技術專長,成果等);
4,實習日記(周記);
【關鍵詞】小金庫;內部控制;有效性;防治機制
一、引言
內部控制思想產生于18世紀工業革命時期,并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與進步和企業規模的擴大日趨完善。2004年9月《企業風險管理整體框架》(COSO-ERM)的頒布標志著對內部控制研究的最新成果面世。該報告針對以前對風險管理重視不夠的弱點,對內部控制的內涵要素進行了重大改進,特別是加強了風險管理在內部控制制度中的核心作用。
中國的內部控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2006年7月,受國務院委托,財政部牽頭,由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發起成立了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并力爭通過2-5年的努力,基本建立一套以防范風險和控制舞弊為中心,以控制標準和評價標準為主體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大多數企業雖然擁有自己的內部控制體系,但在企業中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沒有得到很好的體現。
實踐證明,企業的一切管理工作都是從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開始的,內部控制的質量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活動的進行和企業價值的提升。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僅能使企業的資源合理配置,提高勞動生產率,而且更能防范和發現企業內部和外部的潛在風險。與此相反的是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對建立內部會計控制制度不夠重視,導致企業管理失控,資產流失、經營效率低下。而在這樣的企業內部控制環境下就給“小金庫”的存在提供了滋生的溫床。
二、內部“小金庫”形成的基本原因剖析
(一)企業內部控制意識淡薄
良好的內控意識是內部控制制度得以健全和實施的重要保證。一些企業(單位)領導對內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認識還不夠到位,內控意識淡薄。重事業發展、輕內部管理,甚至缺乏對內部控制知識的基本了解。有的單位對一些問題的處理僅憑經驗、貫例辦理,隨意性較大,業務流程控制往往過于簡單;有的單位雖然制定了一系列內控制度,但未能嚴格執行,對制度的執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監督,導致有章不循、違章不究,內控制度未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在這樣的內部控制環境下就為“小金庫”的存在提供了可乘之機。
(二)企業文化建設不完善,缺乏道德意識
受腐朽思想的侵蝕和享樂主義的影響,企業中的一些人員特別是一些領導干部,淡化了艱苦奮斗的傳統和奉獻精神,追求物質享受,貪圖安逸,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忽略企業價值、講排場來標榜自己。在這樣企業文化缺失的情況下,追求自己利益的的同時就需要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作為保證,于是他們就想方設法的積攢“私房錢”,千方百計擴充“小金庫”。
(三)現行法律法規規定缺乏威懾力
“小金庫”到底違反了什么法?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法學會財政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認為“對于小金庫的資金要進行分類,分別不同情況處理”。也就是說目前國家還沒有專門的法律條款來給“小金庫”直接定罪量刑,而必須根據“小金庫”資金性質、使用情況來尋找適合的法律條文,這種尋找過程就容易使“小金庫”問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目前對“小金庫”問題的認定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分條例》。在這樣缺乏法律威懾力的情況下,“小金庫”的存在就擁有了一個“活動的空間”。
(四)企業內部崗位設置不夠合理
由于行政事業單位編制有限,人員緊張,崗位安排不盡合理,許多企業存在一人多崗、不相容崗位兼職現象。記賬人員、保管人員、經濟業務決策人員及經辦人員沒有很好的分離制約,存在出納兼復核、采購兼保管等現象,出現管理漏洞。由于管理人員的崗位沒有形成有效的分離約束,為“小金庫”的滋生開了方便之門。
(五)企業信用體系不發達
我國目前還是一個經濟處于發展中的國家,信用體系極不發達,社會經濟業務活動存在大量的現金交易,給“小金庫”的存在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信用體系弱小,現金交易龐大,資金運動軌跡容易斷裂,使現金流入賬外系統,形成單位“小金庫”。關于現金使用管理,國家雖有《現金管理條例》,但那是二十多年前計劃經濟的產物,根本不適應目前的社會經濟形勢。例如《現金管理條例》中規定,對違反現金使用范圍規定的開戶單位,開戶銀行可以對其處以警告或罰款等。眾所周知,目前的商業銀行都是商業性機構,是以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為目的,它能行使處罰權嗎?它能處罰在其銀行開戶的“上帝”嗎?何況“上帝”中還有它的監管機構。落后的現金管理制度為現金大量交易提供了便利。
三、通過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來防治“小金庫”
(一)優化企業內部控制環境
由于內部控制都是在特定的控制環境中實施的,是和特定的控制環境相適應的,內部控制系統功能發揮的過程是內部控制系統與控制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控制環境不但影響內部控制的建立,還決定到內部控制實施的效果,影響到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所以,要加強和完善內部控制,首先應優化控制環境。控制環境的優化,包括內部控制環境和外部控制環境的優化。外部環境的優化,主要是由政府通過體制改革、法制完善、道德教育等來進行;內部環境的優化,則必須靠行政事業單位的努力和管理部門的引導才能做到。
(二)加強企業文化建設
企業文化在企業經營管理中體現出的重要性,使其不可避免地影響著企業的內部控制環境。企業在培養自身文化時,應保持一種健康的文化氛圍,,盡量避免只注重企業內部短期的企業文化建設,而應結合自身的發展特點進行全面的企業文化建設,使其與公司戰略目標趨于一致。制度的執行要靠人來完成,因此,企業從整體上來看,應重視深層文化建設,強調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思想,依靠提高企業員工的綜合素質、道德水準和法律意識,建立“誠信”理念,培育以“崇尚誠信、重視風險”為核心的企業價值觀。健康的企業文化的建立有助于企業員工道德水平的提高,守法意識的增強。這就為避免“小金庫”的存在打下了良好的道德基礎。
(三)加強組織結構控制
理順組織結構,明確崗位職責。根據規模和業務需要,理順組織結構,科學界定決策、管理、執行、監督等各方面的職責權限,對權利、義務責任作出明確規定,避免因陋就簡而使關鍵崗位職能缺失,也要避免職責不明而相互推諉。應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四)建立良好的信息傳遞系統
信息與溝通是企業整個內部控制的通訊系統,信息傳遞的暢通是企業內部控制有效實施的重要保證。企業采用信息化手段進行內部控制可以有效彌補現有人工控制的缺陷。一方面,信息化的不斷應用,可以大幅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通過專業的軟件系統實施控制,可以盡可能的克服人為因素的干擾,有效的內部控制信息化既能簡化和“固化”內部控制,同時也能提升實施效果。因此,企業必須結合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建立適合企業自身的信息傳遞系統,使企業內部能夠及時準確地獲得相關信息,從而有效地實現企業的管理目標。信息像血液一樣流通在企業內部,良好的信息傳遞系統可以使信息得以暢通的流動,以此給企業帶來更強的生命力。
四、結論
總之,我們必須認清“小金庫”的頑固性、長期性、深層性,“小金庫”是一種容易反復發作的社會“流感”,其治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應該是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這也正與我們內部控制的本質相一致。為此我們必須堅持綜合治理、持續完善的原則。從加強教育、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強化監督等方面入手,形成制定性和執行性較強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的正確對策,盡量把“小金庫”現象控制在最小程度和最小范圍內,以此使企業能夠處于一個健康持續的發展環境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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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舞弊,內部控制,審計
黨的十六大把“社會更加和諧”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之一明確地提出,但是,我國仍然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現實社會生活中出現了種種“不和諧”現象。就目前而言,不和諧因素主要表現在經濟、分配、政治、文化教育、經濟秩序等方面。縱觀者多方面的因素,我們不難發現社會和諧歸根到底還是依賴于經濟的和諧。然而近幾年國內外的一些重大的舞弊事件(安然、世通、銀廣廈、科龍等)的層出不窮卻破壞了這種經濟的和諧。公司以及審計人員,對于這些舞弊事件又將如何應對?
非法獲取他人財務主要有兩種方法:一種是通過武力強迫他人交出你所要的東西;另一種是運用欺詐手段騙取其資產。前者我們稱之為搶劫,后者稱之為舞弊。由于舞弊具有多種形式,因此無法對舞弊進行絕對化的定義,這里將其統稱為非誠信的行為。
在實際的案例中,我們不難發現大多數企業都將大部分的時間和資金用于舞弊的調查。而調查只是與舞弊相關的主要活動之一。沒有采取相應措施來防范、發現舞弊的企業經常會成為舞弊的目標。在現實中,即使企業在舞弊調查方面取得了成功,他們通常也不會選擇提出法律訴訟,而僅僅是與舞弊者終止往來關系,因為這是“最簡單地解決方法”。但是,相對于嚴格執行舞弊處罰的企業,那些僅僅與舞弊者終止往來關系的企業還會發生更多的舞弊。因此我們可以看出一個完善的預防舞弊的方案應該同時關注四個方面:(1)舞弊防范;(2)舞弊發現;(3)舞弊調查;(4)后續的法律行動。
一、舞弊預防
縱觀歷史上的舞弊事件,我們可以發現舞弊的雙方(實施方和受害方)都會受到慘重的損失。因此為了減少舞弊的損失,我們一定要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即做足必要充分的措施來防范舞弊的發生。一般來說,舞弊調查的成本非常高,因此防范舞弊就更顯得至關重要。然而在實際中,由于成本效益等原因想要絕對的防范舞弊一般是不可能的,企業只能通過各種措施將舞弊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下面我們就來探討防范舞弊的主要措施:
(一)內控的建立、執行、評估、完善
在防范舞弊的方法中,最為大家所公認的就是建立良好的控制制度。因為幾乎所有的舞弊事件都是與內控的薄弱環節相聯系。內部審計師協會的舞弊準則中講到:防范舞弊包括阻止舞弊的發生和在舞弊發生的情況下限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防范舞弊的主要機制是控制。內審人員通過發現企業內控薄弱環節從而進行加強和完善,同時審計人員對該措施進行及時的跟蹤檢查,這在一定程度上會減少舞弊的發生概率。而我國現狀是,企業的內控環節非常薄弱甚至不存在。這使得在社會經濟現象日趨復雜的情況下,舞弊防范工作進行的非常困難。據coso的研究成果,企業內控體系包括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督等五要素。因此,我們應從這幾方面入手完善企業的法人治理結構,消除內部人控制等現象,切實建立起有效的內控制度。如在激勵與約束的制衡方面,目前現狀為:對管理層重激勵輕約束,對員工重約束輕激勵。其實激勵與約束是相伴而生的,沒有激勵的約束不會帶來企業的發展與壯大,而沒有約束的激勵則是危險的。因此,我們應本著“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的原則,把握好激勵與約束的尺度。
(二)保證信息的及時、準確的溝通,減少信息不對稱。
信息的不對稱是指每個人掌握著私人信息,這些信息不為他人所知,從而占有某方面的信息優勢地位,但也正處于其他方面的信息劣勢地位。在現代企業中,由于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經營者處理企業的日常運作事宜,而企業的所有者無權插,他們只對關系到企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作出決策。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在經營者和所有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信息不對稱。經營者享有的關于企業生產經營的信息遠多于所有者,所有者處于信息劣勢。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經營者具有損人利己、肥私的意圖時,舞弊行為就可能會發生。如果經營者發生了舞弊,他們就會刻意隱瞞一些重要信息,從而信息不對稱更為嚴重。我們知道信息準確而及時在企業內部傳遞可以提高組織內部運作的效率和透明度,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了信息不對稱。在世通的案例中由于管理層對董事會成員信息傳遞不及時甚至故意隱瞞重要信息,對員工提供的信息不予理睬,以及審計委員會、內審部和安達信之間的溝通不順暢等,都推動了這一世界騙局的形成。因此,應在企業內部建立信息與溝通系統。使得企業內部的員工能取得他們在執行、管理和控制企業經營過程中所需的信息,并交換這些信息。
(三)倡導誠實正直的企業文化;
從根本上說,一切違法的、不恰當的問題,歸根到底都是人的問題。制度能改變人以及社會的一些行為,但永遠沒法左右所有的行為。因此我們可以說無論內控是多么完善,信息傳遞是怎樣的暢通。只要是“有心人”,就總會發現薄弱環節,若這個有心人是管理層,這更有可能凌駕于制度之上,從而產生內部人控制現象,由此而產生的舞弊對企業產生的危害更大。制度的這種局限性,可部分地由文化、道德等一些非正式制度因素彌補。因此,為從根本上杜絕舞弊行為,要在企業形成一種忠實誠信的氛圍。一方面,企業的最高管理當局堅持以身作則;另一方面,在雇傭員工時考慮道德品質方面的因素,以及定期在企業內部宣傳管理當局對雇員的相關方面的要求。同時,企業還應針對舞弊制定并實施行之有效的處罰政策。
二、發現舞弊
舞弊的性質惡劣,危害較大。而大多數的舞弊規模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急劇擴大,因此,當舞弊發生時,盡早發現是極為重要的。發現舞弊主要有兩種途徑:(1)偶然發現;(2)有意識地搜索并鼓勵盡早識別舞弊跡象。過去,大多數舞弊都是偶然發現。發現時,已經持續一段時間,企業遭受了巨大損失。近年來,企業內部和對企業實施審計的社會中介機構都實施了許多積極地措施,以更好地發現舞弊。
首先,發動群眾防范、揭示舞弊。企業可以設置舉報和投訴熱線電話。雇員、合作者等可以匿名通過熱線電話提供線索。熱線可以由公司自己來開通,也可以由其他獨立的組織。在美國,注冊舞弊檢查師協會就提供了收費熱線的服務。對此,我國也可以借鑒。當然,這可能會出現一些無中生有的舉報電話,但同時企業會發現許多以前未被發現的舞弊情況。
其次,審計人員應該做到以下措施:
(一)保持審計人員的職業懷疑
由于舞弊的情形多種多樣,復雜萬千,而審計的方法有相當的復雜性及風險性,因而要求審計人員保持應有的職業審慎性和能力。2002年10月,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頒布了《審計準則第99號——考慮財務報表中的舞弊》。新準則進一步提升了“職業懷疑精神”。假設不同層次上管理層舞弊的可能性,包括共謀,違反內部控制的規定等,并要求在整個審計過程中保持這種精神狀態。審計人員只有確定這一假設,才有可能從多方面、多角度檢查和評價被查單位會計資料和有關事項的真實性、準確性、合理性,也才可能及時,準確地發現、捕捉舞弊的疑點或線索。當然,保持應有的職業懷疑是要求審計人員把檢查和審計工作進行到一個合理的程度,但不要求對企業所有的經濟業務都進行詳細的審計。舞弊審計人員應該把審計重點放在例外的、古怪的會計違規事項和行為結構上。擁有充分的專業懷疑精神無疑是對舞弊審計人員最重要的素質要求。
(二)調查和評估內部控制
一般來說,舞弊行為都是在薄弱的內部控制上滋生的,因此作為審計人,對內部控制的調查和評估也就尤其重要了,因此應注重對內部控制的分析。但如果管理層蓄意舞弊,內部控制就會被逾越而失去功能。此時應查看內控是否健全、有效,決定審計人員在多大范圍內依賴內部控制,并試圖通過其“薄弱環節”發現、尋找舞弊線索與證據。
(三)注重分析性復核的應用
鑒于審計程序具有局限性,審計人員無法指望通過某些程序解決所有的問題。若想發現舞弊的蛛絲馬跡,分析性復合是一種十分有效的審計方法。審計人員通過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包括調查這些比率或趨勢的異常變動及其與預期數額和相關信息的差異而獲取初步的審計線索。這一程序從整體的角度對客戶提供的各種具有內在勾稽關系的數據進行對比分析,有助于發現重大誤差。
(四)實施舞弊“危險”標志法
舞弊是一種不易察覺的犯罪行為。我們只能通過觀察跡象或“警示信號”來推測舞弊的存在。這些跡象一般與舞弊背后的動機(壓力、機會或合理化)有關。該方法的實質是在總結以往舞弊情況發生的基礎上整理歸納整套舞弊發生和可能性最高的相關經驗,并用文字將之展示出來,以警示他人注意舞弊發生的可能性以及特征和基本狀況。通過指出舞弊發生率比較高的區域——”危險”區域,以提示人們重視。當然僅僅因為觀察到舞弊的跡象并不能說明確實發生了舞弊。這些跡象也可能是因為其他因素而引起的。舞弊的跡象可以被分為六類:(1)會計異常;(2)內部控制缺陷;(3)分析性異常跡象;(4)生活方式上的跡象(5)異常的行為(6)舉報和投訴。
三、舞弊調查
企業的舞弊調查應當經過管理當局地授權批準,由企業內部審計人員、法律人員以及企業保安部門共同進行。因為成本很高,所以有理由相信確實發生舞弊的情況下才應當進行調查。
審計如刑事偵察,同屬偵察類學科。發現疑點、捕捉線索是關鍵。一般來說舞弊包括三個環節:(1)偷盜;(2)掩蓋;(3)轉移。我們可以針對這3個環節進行調查。舞弊調查方法可以分為四類:(1)偷盜的調查方法。對偷盜的調查包括搜捕舞弊者和收集信息,調查方法由監視、秘密調查、監控和取得實物證據等。(2)掩蓋的調查方法。該方法主要針對篡改原始憑證的舞弊行為,其調點關注的是記錄、憑證、計算機程序等舞弊者可能試圖隱匿、掩蓋其舞弊行為的證據,調查方法包括證據檢查、電腦搜索和資產實物檢查等。(3)轉移的調查方法。對轉移行為的調查是指探察舞弊者揮霍偷盜資產的途徑。(4)詢問法。詢問技術是一種綜合性的調查方法。由于內審人師是非法律專業人士,所以在進行舞弊調查時,他們需要掌握一些相關的法律知識。其中,最需要內部審計師關注的是詢問技術。詢問技術是面談技術的一種特殊的情況,也是內部審計師在實施舞弊調查時收集證據的一種有效手段。鑒于舞弊調查的特殊性,在使用詢問技術時,內部審計師需要了解:犯罪嫌疑人的坦白不是最充分的證據,因為這些證據可能是在犯罪嫌疑人遭到威脅、恐嚇的情況下獲得的,因而缺乏客觀性。因此,犯罪嫌疑人的交代材料是一種事實的說明,而不是一種犯罪證明。因為內部審計師缺乏犯罪詢問經驗,所以他們應該經常聽從安全專家或法律專家的意見。
四、法律行動
當舞弊發生時,公司股東等必須決定采取何種后續行動。大多數企業通常都會作出如下三種選擇:(1)不采取法律行動;(2)要求民事賠償;(3)對舞弊者提起訴訟。調查研究表明,采取法律行為的不到二分之一。管理當局總是想盡快地了結整件事。因為,采取法律行動要耗費大量的資金和時間,有時還會使企業陷入難堪的境地。因此,管理當局最常見的舉措就是開除舞弊者,有時甚至會采取更輕的處罰。當舞弊者沒有受到舞弊事件而帶來的嚴重的處罰措施時,他們通常都會在有機可乘時故伎重施。因此在完善企業內部的相關處罰措施的同時,國家還要完善相關的刑法和民法條列。
我國的《會計法》《刑法》《民法通則》中對一些會計舞弊的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罰規定。新修定的《會計法》中對會計違法行為做了明確具體的界定,并擴大了懲治對象的范圍,也加重了所規定的各種違法行為的責任,特別是加大了對偽造、編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以及隱匿、銷毀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等行為的打擊力度。在《會計法》第六章“法律責任”中,規定了違反會計法應追究的行政及刑事責任。在我國的刑法中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公司向股東和社會公眾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財務會計報告,嚴重損害股東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第一百六十二條之一規定,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在《民法通則》,在第六章民事責任第一百一十七條規定“侵占國家的 、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 ,應當返還財產,不能返還財產的,應當折價賠償。 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并應當賠償損失。”同時去年11月30日,國務院頒布了《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該《條例》是國務院專門針對財政違法行為制定的處理處罰規則。對17大類、近400種財政違法行為的處理、處罰種類規定的具體明確,操作強,充分表達了立法者對各類財政違法行為處理、處罰規定意圖。美國每個州的政府和聯邦政府都有禁止各類欺詐和貪污行為的法令條列。許多法令條款都對舞弊行為作出了規定。舞弊的罪名一旦成立,實施者一般會被處以有期徒刑和罰金。但美國對舞弊的處罰力度比我國大,如towers金融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騙取了投資者4.5億美元的資金,法院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
因此我們應完善相關的法律措施,以加強審計執法力度,從而為提高審計權威創造一個更好的法律環境。當然,執法人員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一定要做到執法必嚴,使舞弊者受到嚴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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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年工作總體要求
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和縣委九屆三次全會精神,落實省市人事和勞動保障工作會議,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人才強縣戰略,進一步完善公務員制度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收入分配制度,全面推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不斷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圍繞構建和諧**,大力促進充分就業再就業,進一步拓寬社會保險覆蓋面,認真做好勞動關系調整工作;圍繞建設服務型機關,完善公共服務,創新管理機制,狠抓自身建設,統籌協調各項工作,為實現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快速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主要工作目標
(一)、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創新人事人才工作
1、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撐。一是構筑人才智力進入**的綠色通道。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思路,創新人才柔性引進機制。鼓勵支持縣內企事業單位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對接、聯姻,通過聘請國內外專家等多種引智形式深化區域人才合作。建立**籍在外人才資源庫,吸引“智力返鄉”。組織舉辦縣人才市場洽談會、民營企業人才專場招聘、工業園區人才招聘會,充分利用**人事人才網站服務平臺,打造引進人才綠色通道。二是扎實做好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繼續做好安置全日制本科以上畢業生工作,鼓勵大中專畢業生自主創業和到基層就業。繼續組織實施畢業生“三支一扶”工作。三是做好農村實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選拔工作。建立長效激勵機制,調動農村實用人才為基層經濟建設服務的積極性。四是加強機關事業單位工勤技能崗位和工勤人員的管理,深入開展機關事業單位工人正常晉升技術等級培訓考核工作。
2、進一步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工作。一是認真學習貫徹《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務員考核規定(試行)》及配套法規,完善機關事業單位考核獎勵機制,健全公務員監督約束機制,加大對新錄用公務員和已登記公務員公共管理。認真做好在公務員崗位工作未登記人員考錄掃尾工作。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參照管理相關政策和人員管理辦法,嚴格標準條件,從嚴掌握范圍,6月底前完成擬參照單位和個人公務員登記的審查申報工作。二是認真貫徹《“十一五”河北省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規劃》,進一步深化公務員四類培訓,做好公務員公共管理(MPA)培訓考核、新招錄公務員初任培訓工作。三是創新股級干部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股級干部任免獎懲、培訓考核、競爭上崗、輪崗交流等管理辦法,優化股級干部隊伍,提高整體素質。五是做好人民滿意公務員和人民滿意公務員集體的評選工作。
3、加強專業技術人才能力建設。一是認真落實《河北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十一五”規劃》,深入實施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推進專業技術人員創新能力培訓。積極開展“三三三人才工程”、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和中青年專家選拔、推薦工作。二是進一步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完善評審程序,繼續向經濟發展急需、主導產業、工農業生產一線傾斜。進一步提高專業技術人員初級職稱評審和中高級職稱審核推薦工作,提高評審質量。認真組織好職稱外語、計算機考試等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報名考試,嚴把審查關口,加強職稱聘任管理。三是研究制定我縣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崗位聘任和動態管理的實施意見。爭取完成已評定職稱資格但未聘任的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聘任工作。
4、加快崗位設置管理實施工作。一是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試行)》,按照市局安排部署,核準崗位總量、結構比例和最高等級,制定崗位設置方案,科學進行崗位設置。年內完成崗位設置任務,基本完成人員聘任工作。二是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研究制定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實施意見,爭取年內在全額、差額的事業單位完成試點工作。加大對事業單位進人監督檢查力度。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人員流動管理。
(二)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積極促進就業再就業
5、全面完成就業再就業目標任務。全年城鎮新增就業2200人,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300人,其中困難對象再就業80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3.5%;新增轉移農村勞動力1.6萬人次,新增勞務輸出1.2萬人次,新增中高級技能人才200人。
6、實施積極就業政策,落實以創業帶動就業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就業促進法》及省相關配套法規,研究制定我縣落實各項就業政策的實施意見。加大對失業人員的創業培訓工作力度,鼓勵失業人員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積極落實各項就業培訓補貼及社會保險補貼政策,重點落實好4050人員和符合補貼條件的非4050人員的社會保險各項補貼。
7、加強就業管理和服務。以公益性職業介紹為重點,統籌城鄉人力資源市場管理。進一步規范縣鄉職介市場,提高職介功能,努力開發公益性崗位。加強勞動保障事務工作,組建勞動事務服務大廳,拓寬業務,完善服務功能。健全就業援助制度,開展“關愛零就業家庭”活動,對零就業家庭“出現一戶,援助一戶,穩定一戶”,及時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解決就業困難,有針對性地開發就業崗位,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為零。加大城鄉技能就業扶助力度,幫助就業困難人員進入技校學習技能。鼓勵企業用人本地化,就業服務局要與工業園區、、重點企業、用工需求最大企業實現對接,重點引導本縣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促進縣內勞動力就地轉移,推進城鄉統籌就業。
8、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積極做好農民工工作。繼續開展春風行動,提高農民工進城就業的組織化程度,為農民工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信息、就業指導等服務,積極鼓勵外出務工農民回鄉創業。大力開展陽光工程培訓和就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整合培訓資源,完善培訓機制,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通過入廠、入校、入社區、進村入戶等培訓形式,加大農民工就業技能培訓,全面提高農村勞動力整體素質。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積極引導農民工參加社會保險。
(三)進一步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提高社會保障能力。
9、養老保險。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研究制定省基金調劑與養老保險費擴面征繳掛鉤的辦法,積極開展縣級百強企業進社保活動,進一步加大民營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及靈活就業人員擴面征繳工作力度。待省市意見出臺后,認真解決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保險問題。加強社保基礎工作,完善業務流程,為養老保險跨省市轉移、接續打好基礎。做好20**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工作。在有條件的單位推行企業年金試點工作。
機關事業養老保險。制定縣鄉(鎮)機關事業單位財政開支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實施意見,并抓好落實。做好縣直自收自支事業人員擴面工作。
農村養老保險。積極做好失地農民的參險工作,全面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制定相關措施。嚴把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審核關,規范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業務和基金管理,切實做到即征即保。
10、醫療保險。全面啟動鄉鎮機關事業工作人員醫療保險,積極推進國有企業職工醫療保險擴面。研究解決非公有制企業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加強對關閉企業未參加醫保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工作。積極探索醫保醫師服務協議管理辦法。進一步加強醫療費的報銷管理,并做好離休人員門診送藥上門服務,確實管好參保人的“保命錢”。調整提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醫藥費報銷比例,讓參保人員享受更多實惠。積極探索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工作。
11、工傷、生育保險。全面啟動縣鄉事業單位工傷保險工作。企業工傷保險以建筑高危行業為重點抓好農民工和個體私營企業職工參險工作。完善工傷調查認定程序,提高工傷認定質量,加強工傷保險的抗風險能力。規范工傷醫療服務,積極推行工傷醫療協議管理。認真貫徹落實《河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完善我縣的實施意見,不斷擴大生育保險覆蓋面。
12、失業保險。重點是抓好較大規模企業依法申報工作,強化申報登記工作力度。做好失業保險金標準調整工作。完善失業保險保生活、促就業、防失業三位一體功能,推動失業預警制度建設,加強失業預防和失業調控。
13、增強社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加強社會保險基金監督。對社會保險各項業務,各個環節實行動態監控、加強經常性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基金安全運行。進一步規范社會保險經辦能力,增強社會保障政策執行力度。要進一步整合經辦資源,盡量節約經辦成本,創造條件逐步實現各險種統一征繳的目標。積極推進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加強社區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在適當時機組織開展老年人娛樂活動。
(四)認真貫徹執行《勞動合同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14、深入開展勞動法規宣傳,加強勞動合同管理。一是加強對《勞動合同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及即將出臺的《社會保險法》的宣傳,引導企業廠長、經理知法、懂法,按法律辦事。二是繼續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與工業園區活動,積極實施勞動合同制度三年行動計劃,力爭年底各類企業普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建立和諧的勞動關系。三是加強勞動備案制度建設,進一步摸清用人單位勞動用工情況,建立勞動用工數據庫,實現對勞動合同簽訂、履行等情況的動態監管。四是做好企業改制中職工安置及有關問題處理工作,注重解決企業改制中涉及勞動保障的遺留問題。五是大力開展區域性、行業性集體協商制度,實施集體合同全覆蓋計劃。充分發揮政府、工會及企業方面代表三方機制的協調作用,努力做好勞動關系協調工作。
15、實施積極的工資政策,促進職工工資正常增長。一是繼續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做好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正常晉級工作,完成津貼補貼調整工作。建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實名數據庫,健全完善事業單位關于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工資制度。二是深入貫徹實施《工資條例》和《河北省工資集體協商條例》,在建立工會的企業普遍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促進企業職工工資收入增長。三是認真貫徹落實《最低工資規定》,加強企業工資宏觀管理。繼續推進工資指導線、人工成本、勞動力市場指導價位等工資指導制度,研究制定非國有企業工資收入管理辦法,指導企業建立健全工資正常增長機制,促進職工工資正常增長,爭取使我縣企業職工收入在較短的時間內達到不低于全國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四是全力推進金保工程,積極爭取列入省社會保障信息化試點縣。
16、認真抓好以查處非法職介、非法使用童工、不簽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惡意拖欠職工工資為重點的專項監察工作。嚴查小作坊、磚瓦場以及建筑、服務行業,嚴厲打擊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行為。深入開展企業用工年審工作,年審率達到95%以上。繼續加大勞動力市場監管力度,堅決取締非法職介和職介欺詐行為。
17、扎實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和處理工作。深入學習貫徹實施《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和《條例》,加強勞動爭議仲裁隊伍建設,提高仲裁員業務素質和水平。完善勞動爭議仲裁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加強仲裁廳實體化建設。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接待、事項答復、復查、復核程序,嚴格按《勞動保障群體性多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操作,預防突發性事件發生。
一、群眾工作
按照州、縣群眾工作主管部門的統一安排部署,我局結合自身群眾工作實際,半年來開展了以下群眾工作:
——同心同向活動:在對全縣寺廟僧尼開展法制宣傳的同時,我局組織社保、醫保等進一步加大寺廟僧尼社會保障相關政策的宣傳。截止6月底,參加城鄉養老保險的僧尼人數達502人、參加城鄉醫療保險的僧尼人數達7007人。
——幸福工程活動:截止6月底,新增城鎮就業102人,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3人;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覆蓋人群已達2.9萬余人,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85922人(其中城鎮居民為833人,農村居民85089人,參合率達到99%)。
——結對認親活動:為進一步增進群眾感情,加強我局干部職工與瓦須鄉結對親戚之間的聯系、增進感情,上半年我局組織干部職工先后兩次到結對認親聯系點,了解他們的生產、生活狀況,并解決了一些存在的困難。
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按照縣委群教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我局結合工作實際,年初制定了縣人社局“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實施方案。同時組織開展了豐富多彩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各科(股)室以召開討論、讀書研討、義務勞動等多種形式的活動,迅速掀起了人社局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熱潮,全體干部職工通過撰寫心得體會和讀書筆記,自我剖析自身存在的問題,更加堅定理想信念,積極轉變工作作風,將個人理想與民族振興緊密相連,為縣的不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三、自身建設工作
1、加強法律法規和業務政策知識學習。組織全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公務員處分條例》、《社會保險工作人員紀律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業務有關的文件。
2、完善制度建設。通過建立職工考勤制度、請銷假制度等,加強內部制度化管理;各業務局不斷完善內控制度,建立健全相關臺賬,按照有針對、便操控的原則,制定經辦流程。規范管理,從內部確保基金平安運行。
3、大力構建風清氣正的人社系統工作環境。預防上突出重點。圍繞黨風廉政建設和人社工作權利風險點,結合工作實際,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肅人社工作紀律,防止和糾正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風。
四、人力資源工作
(一)公務員管理和人才管理工作
各類人才招錄(聘)管理方面,半年來,共招錄(聘)用工作人員37名。具體招錄(聘)用情況如下:錄用公務員15名,聘用事業人員22名,安置退伍轉業軍人11名,其中“9+3”退役士兵聘用工作人員在內。
做好公務員一般行政職務(科員及以下)的審批工作;去年新分配人員已到期的轉正定級工作正在辦理中。
(二)工資福利與退休管理工作
完成全縣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調標的審批工作;完成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正常晉升工資業務和上報工作;辦理調出本縣30人,辭職6人;調入本縣12人;新分配人員工資核定37人;辦理高海拔折算工齡補貼72個單位計2835人;處理退休職工死亡17人。
(三)職稱管理工作
完成畜牧、衛生等部門已達到享受專業技術初級職稱評定標準的評審241人次;完成衛生、畜牧等相關部門專業技術中級職稱辦理3人次。
(四)干部管理工作
我局在州辦的指導下,通過強化管理、落實責任等措施做好干部管理、企業干部維穩等工作,其它各項工作正在穩步開展。
五、社會保障工作
(一)醫療保險工作
1、參保情況
——城鄉居民參保情況:2015年我縣城鄉居民自愿參加醫療保險的有85922人(其中城鎮居民833人<選擇一檔繳費的有693人,選擇二檔繳費的有140人>,農村居民85089人)。農村居民應參合人數為85948人,參合率達99%,完了國家、省、州和醫改辦提出農村居民參合率達97%以上,城鎮居民參保完成800人目標任務。
——城鎮職工參保情況:2015年上半年,我縣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人數達3695人,參保達100%。
2、待遇支付和基金結余情況
——受益人次:上半年,一是農村居民受益人次達7746人次(其中住院補償2084人次,門診統籌補償5662人次)。二是城鎮居民受益人次達36人次。三是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受益人次達3810人次(其中住院201人次,門診刷卡3609人次)。
——補償支出:上半年,一是農村居民共支付待遇764.58萬元(其中住院補償740.24萬元,門診統籌補償24.34萬元)。二是城鎮居民支付待遇10.86萬元。三是城鎮職工支付待遇222.59萬元(住院支付168.17萬元,門診刷卡支付54.42萬元)
3、“二代社保卡”發放情況
按照2015年全州“二代社會保障卡”發放工作視頻會議要求,半年了在縣行政局的高度重視下,在縣農行的積極協助下就我縣第一批“二代卡”的發放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一是截止6月30日共向全縣78個機關單位、鄉(鎮、場)發放第一批“二代社保卡”1436張;二是對各單位未領卡人員進行了清理,并收集了二代身份證復印件等相關信息三是就“戶籍在州外人員二代社保卡”辦理程序及辦卡、換卡程序和流程向全縣各單位進行了通報。
(二)就業和再就業工作
截止目前,城鎮新增就業人數240人。截止目前,已新增就業102人,完成目標任務42.5%;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10人;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5人;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2%以內。截至目前,城鎮失業人員再就業3人,完成目標任務30%,就業困難人員再就業已完成1人,完成目標任務20%;農民工技能培訓,目標200人。目前由于計劃在7—9月開展,所以現在未開展。
(三)養老保險、新農保工作
——參保情況:今年上半年,養老、工傷和生育、新農保居保參保人數分別達到1740人(其中退休人員232人)、1126人、137人、43000人。
——基金征繳情況:養老、工傷和生育保險三險種和新農保居保征收總額達1498.2萬元,其中養老保險554.5萬元(其中企業58.5萬元,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12%);工傷保險1.44萬元,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的2%;生育保險0.6萬元,完成目標任務的20%。新農保居保5.75萬元。
——待遇發放情況:職工離退休人數達到243人,半年共計發放基本養老金343萬元,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數6825人,計發養老金248.5萬元,支付工傷保險護理待遇0.6萬元。
按照省勞動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增加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關于調整企業工傷人員相關待遇的通知》,為全縣企業退休人員和工傷人員調整了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待遇,人均增資192.2元,增幅達9.2%,切實保障了退休生活待遇,提高了退休人員晚年生活質量,讓廣大退休人員充分享受到了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成果。
(四)勞動監察工作
我局勞動監察大隊在上級業務部門的精心指導及局班子的關心支持下,緊緊圍繞勞動和社會保障中心工作,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充分發揮勞動保障監察職能作用,以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為宗旨,在相關業部門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半年以來,已成功結案4起工程工資拖欠糾紛,涉及金額116余萬元。
六、其它工作
(一)狠抓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
(二)堅持我局干部職工每周星期二、五組織學習上級文件、制度及工作落實情況等工作。
(三)狠抓各項共同目標,做到業務目標和共同目標齊頭并進。
(四)認真辦理在職干部職工、退休干部職工和廣大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
七、存在的問題
(一)社保部門辦公用房嚴重緊缺。由于縣人社部門辦公用房緊缺,現社保和醫保部門20多個人工作在一個不足40平方米的場所辦公,人均辦公場地不足1平方米,現有的辦公用條件根本無法滿足工作需求
(二)人員待遇低、隊伍不穩定。特別是現城鄉醫療保險局部分(原新農合)工作人員,全屬事業身份,執行的工資待遇低,加上管理著上千萬的資金,行業風險高、責任大,職工隊伍不穩定。
(三)縣、鄉兩級無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由于我縣地廣人稀、復原面積大,加上地方財政拮據,致使我縣根本無法建設縣、鄉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
(四)“二代社保卡”發放工作難度大。社保卡發放工作雖已全面啟動,但在發放過程中發現,因各單位卡面信息未經縣上收集,由州局統一在公安系統網中提取,造成各單位人員無卡人員較多,職工怨聲較多,造成發卡難度大。
(五)養老保險調資政策未體現多繳多得。養老保險待遇調整上,不能完全體現多繳多得。今年的調資雖體現了繳費年限,但未體現多繳多得政策,只是退休時退休費高一點。
(六)干部管理難度大。近年來由于州上對干部戶籍審核把關不嚴,隨意放款標準,我縣每年退伍安置到的干部較多(大部分非退伍轉業軍人),加上大部分人員在省外我局根本無法與這些人員聯系,更沒辦法收集相關基礎信息,導致管理難度大。
(七)戶籍信息不規范,社會保障基礎信息收集難度大。由于我縣人口基數大,人員居住分散,加上現公安局戶籍工作不規范,我縣居民未辦理戶籍、身份證,同名身份證號碼重復的現象較為突出,致使我縣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基礎信息收集和入庫準率較低。
(八)人員少,專業知識水平低,工作開展困難。近兩年為進一步加大社會保險工作力度,我局在建立健全社會保險內控制度的同時,業務人員也得到了一定充實,但還是因各險種人員少、專業知識水平低,人員兼職的現象較為突出,業務工作開展困難。
(九)工作經費緊張。由于我縣地方財政入不敷出,我局每年的工作經費財政預算只有20萬左右(包括小車經費),而全年的開支遠遠超過財政的預算。因為經費的原因,特別是許多社會保障工作都無法按上級業務部門和縣委政府的要求按質按量的完成。
(十)交通工具緊缺。由于該局許多工作屬于民生工程范疇,需要外出參加業務培訓和下基層開展的工作特別多,由于交通工具緊缺該局職工外出培訓或下鄉檢查督導工作只能乘坐出租車或包車開展工作。
八、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繼續做好單位各項業務工作,確保完成各項目標工作任務。
(二)做好退伍軍人政策性安置和企業干部維穩工作及自主擇業干部相關工作。
(三)繼續深化公務員管理。按照國家人社部部署,做好工資制度改革配套政策的實施工作。組織開展《公務員法》實施情況、工資制度改革實施情況檢查。
一、上半年財政工作完成情況
至6月底,全縣大口徑財政收入累計完成8255萬元,占年度預算13050萬元的63.3,同比增收2365萬元,增長40.2,比均衡進度超1730萬元,超13.2個百分點;地方財政收入累計完成3958萬元,占年度預算6342萬元的62.4,同比增收1032萬元,增長35.3%,比均衡進度超787萬元,超12.4個百分點,增幅比上年高16.4個百分點。分部門的收入完成情況是:國稅系統完成1580萬元,占年度預算4400萬元的35.9,同比減收558萬元,下降26.1,比均衡進度短收620萬元;地稅系統完成3478萬元,占預算5890萬元的59,同比增收797萬元,增長29.7,比均衡進度超收533萬元,超9個百分點;財政系統完成3197萬元,占預算2760萬元的115.8,同比增收2126萬元,增長198.5,比均衡進度超收1817萬元,超65.8個百分點。
全縣財政支出累計完成20171萬元,占變動預算的61.8,同比少支4433萬元,下降18,其中:縣級支出完成16306萬元,占變動預算的63.6,同比少支5022萬元,下降23.5;鄉鎮級支出完成3865萬元,占變動預算的55,同比增支589萬元,增長18。
二、半年來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增強財力,全力落實各項增收措施。緊緊圍繞年度財稅目標任務,積極與國、地稅局溝通協調,建立了全縣重點企業、稅收大戶及其他納稅人稅源信息數據庫,密切注意重點稅源變化趨勢,實行動態管理,稅收征管逐步實現規范化、制度化和精細化。并深入全縣重點納稅企業,調查企業生產經營及稅收情況,加強收入情況分析,建立健全收入增長激勵機制,嚴格依法治稅,加強稅收征管,強化對重點行業、重點稅源的監管,做到了應收盡收。通過采取“培財源,嚴征管,多爭取”三管齊下,收入征管力度不斷加強,實現了財政收入穩定增長。
(二)突出科學發展,全力支持城鄉經濟建設。一是狠抓財源建設,加強項目爭取力度。按照年度國家投資重點,結合我縣實際,積極做好項目的申報和項目庫建設工作,建成了臨澤縣2010年財源建設項目庫,上半年共儲備各類項目223項,總投資24.26億元,申請資金8.81億元,上報項目74項,已下達批復的20項(其中續建項目11項),下達資金5925.52萬元(其中續建項目1081.59萬元)。二是加大“三農”投入力度,全力支持新農村建設。上半年全縣農林水事務支出完成4147萬元,有力地支持了農田水利建設、人畜飲水工程、新農村示范點和農村能源及現代農業建設、農業綜合開發、生態環境建設、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村公路、農村沼氣池等支農、強農、惠農工程。三是企業基礎數據分析評估,落實貸款擔保政策。完成了全縣24戶國有企業類、1戶城鎮集體企業類、1戶集體金融類等錄入、審核、匯總、上報工作,并對不同行業收集的數據資料進行了分析評價。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完成了雪蓮乳品公司公共技術服務機構補助資金、雪晶公司固定資產建設類項目、中小企業貸款擔保中心小企業專項發展資金等13個項目申報工作,申請資金2407.3萬元。上半年共3家企業辦理了貸款擔保,擔保金額達1500萬元,進一步增強企業自我發展能力。
(三)突出強農惠農,穩步推進新農村建設。認真落實強農惠農政策,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推動和諧社會建設。上半年,共發放各類強農惠農補貼資金4221.48萬元,其中:糧食直補資金632.4萬元,農資綜合補貼資金1783.8萬元,農機具購置補貼305萬元,水稻良種補貼377.8萬元,發放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51萬元,農村五保戶供養34.68萬元,撫恤金364萬元,其他社會救助45萬元,農村獨生子女領證戶、兩女結扎戶養老儲蓄6.1萬元,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266萬元,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萬元,家電下鄉補助253.42萬元,汽車摩托車下鄉補助375.07萬元。整合支農資金,完善支農方式,形成支農合力機制。
(四)突出改善民生,全力支持社會事業發展。通過調優支出結構,將有限的財政資金投向民生之基的教育,民生之本的就業,民生之保的衛生,民生之安的社保,民生之盾的維穩,民生之助的文化等社會事業和基礎產業。一是支持教育優先發展,全縣上半年教育支出完成6213萬元,增長35.8%。進一步鞏固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全面落實學生生活補助政策。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在校學生全部免除學雜費,并享受免費教科書,享受生活補助學生達7940人,有力地推動了我縣教育公平和城鄉教育均衡發展,使義務教育充分體現了公益性。二是支持公共衛生體系建設,全縣上半年醫療衛生支出完成1163萬元。全面鞏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共為3855保群眾報銷新農合保險住院費用392.6萬元,人均1016.83元;積極穩妥的開展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全力支持健全城鄉醫療救治制度,支付職工醫療保險住院及門診費802.14萬元,支付居民醫療保險住院及門診費105.01萬元,支付離休干部醫藥費10.36萬元,城鄉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體系進一步完善,有效緩解了“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三是支持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全縣上半年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完成4536萬元,按照“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健全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全面建立和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提高的低保補助標準,確保低保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低保對象手中,上半年共為24490名城鎮居民發放低保金441.18萬元,為7469名農村低保對象發放低保金303.89萬元,發放優撫對象生活補助152.85萬元,發放五保對象供養資金34.86萬元;積極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及時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待遇,確保基本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發放,上半年共為941名企業離退休職工發放養老金631.33萬元,為77名企業職工發放失業金13.38萬元;推行新型農村養老保險改革試點工作,共為符合條件的13392名農村老人發放養老金431.43萬元。四是支持公共安全體系建設,實現我縣社會安定,民族團結,人民安居樂業,全力支持和諧平安臨澤建設,確保全縣跨越發展和長治久安。上半年全縣公共安全支出完成1329萬元,增長8.2%。五是支持住房制度改革,建立廉租房制度。全縣共爭取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專項資金79萬元,已為1054戶住房困難家庭發放補貼資金76.2萬元。
(五)突出科學理財,全力推進財政改革創新。進一步鞏固財政各項改革,注重改革的實效性和連續性。
1、繼續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繼續深化部門預算,細化支出項目,完善支付管理,進一步推進政府收支分類改革。在預算編制形式上,按部門預算要求,結合我縣財政運行實際,科學編制了《臨澤縣2010年財政收支部門預算》,進一步細化編制了全縣92個行政事業單位的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實行部門綜合預算管理,提高了預算的準確性。按照“零基預算”要求,將單位的預算內、外資金和自有資金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全面統管,統籌使用。在預算資金安排上,嚴格按照“統籌兼顧、量入為出、確保重點”的原則和建立公共財政的要求,努力保證人員工資經費和重點支出需要。部門預算的推行,不僅細化支出項目,統一支出的口徑,而且對提高單位預算約束力、節減支出起到了積極作用。
2、繼續深化國庫集中收付改革。認真做好財政工資統一發放工作,積極與人事部門銜接,嚴格審核人員工資增減變動情況,嚴把財政供養人員經費關,保證了工資統發系統正常運行和工資的按時發放,目前,全縣納入工資統發的部門92個,每月直接支付工資達3638.6萬元;進一步推動完善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簡化辦事程序,方便用款單位,對支付流程、直接支付、授權支付的審批審核及支付范圍做了明確規定,完善了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質量,同時在公務網財政局網頁上開設了國庫集中支付動態專欄,嘗試性地對國庫集中支付全過程進行監督,提高支付的透明度,上半年財政集中支付資金達7657.8萬元,其中直接支付6202.8萬元,授權支付1455萬元;全力做好以國庫集中支付為核心的軟件系統建設,目前已完成了基礎信息的補充、各預算單位銀行和財政業務人員的培訓、集中支付系統上線運行的模擬訓練,7月份將正式上線運行。
3、繼續深化政府采購改革。一是不斷擴大采購規模。充分發揮集中采購優勢,將專項資金、國債資金納入政府采購范圍。今年政府采購工程類項目延伸到第四中學墊方、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工程、農村改廚改廁工程、烈士陵園陳列館裝飾裝修、天鵝湖防滲工程、大沙河防護欄、音樂噴泉、農村沼氣國債項目等工程項目。二是規范管采分離。將采購方式審批、信息、標書制作、確定供應商、采購項目實施、貨物驗收、資金支付、監督檢查分別交不同崗位負責,形成了相互制衡的工作機制,制定了嚴格的運行程序,杜絕了暗箱操作。三是嚴格采購程序。符合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的大宗采購項目都在甘肅省政府采購網上采購公告,并同時在臨澤電子監察網上進行了,對限額標準以下的審批項目根據縣監察局的要求全部登錄電子監察網,接受社會監督。四是加強全程監督。邀請縣監察局、審計局、公證處部門對采購信息、專家評委組成、供應商資格審查、投標文件送達、開標、評標過程、中標結果進行全程監督,確保采購程序及行為合法合規。上半年完成采購預算3062.68萬元,實現采購合同金額2781.32萬元,節約資金281.36萬元,資金節約率達9.2,采購規模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58.19萬元,增長37.5。
4、深化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嚴格執行《甘肅省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規范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和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罰沒收入及其他收入等作為,進一步加強票據管理。完善以非稅收入項目、標準審核,收費票據核發、審驗、核銷,收費資金的收繳為核心內容的征管制度,督促各執收單位將組織的非稅收入按照征管制度的規定,及時足額上繳國庫和財政匯繳專戶,努力實現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上半年,政府非稅收入累計完成6435萬元,比上年同期增收3738萬元,增長138.6。
5、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監管。積極探索國有資產管理有效機制,把好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關、處置關。為堵塞國有資產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凡涉及行政事業單位房屋、車輛等單項性國有資產的處置,一律采取由縣國資中心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拍賣。成功對臨澤縣文化體育中心一層商鋪、臨澤縣總工會一層門面進行了公開拍賣,通過這次拍賣,為我縣今后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積累了一定經驗。上半年共收回處置收益1614.2萬元。對2010年企業國有資產產權進行了登記,共登記國有企業30戶,登記國有資本10875.2萬元。辦理注銷登記6戶,注銷國有資產375.2萬元,變動登記5戶,增加國有資產536萬元,
(六)突出依法理財,全力加強財政監督。嚴格執行《預算法》、《會計法》和《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財經法律法規,加大財政監督檢查力度,強化對部門、企業的財務、資產監管,不斷拓展財政監督領域,提高監督效率。上半年以“小金庫”專項治理“回頭看”工作為重點,切實加大“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力度,對全縣92個預算單位進行“小金庫”自查自糾“回頭看”,在此基礎上組織力量進行重點查檢,查出縣農村能源工作站存在“小金庫”問題,涉及資金40.7萬元,資金來源是上級下達的農村能源沼氣建設專項補助資金,因大部分資金已作支出,經過落實整改措施,已將“小金庫”資金40.7萬元全額上繳國庫,根據相關規定已移交到檢察機關處理。有力地維護了財經程序,進一步規范了財務收支行為。
(七)突出以人為本,全力提升財政干部素質。結合“肅紀、治庸問責”為主題的作風建設活動和創先爭優活動的開展,狠抓黨建、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和機關作風建設。一是加強管理制度建設,根據財政工作新形勢和新要求,進一步充實和規范了公文處理、公務接待活動、財務報帳管理、車輛管理、財政信息編報等內容的管理制度,以執行制度為基礎,用制度管理財政干部言行,用制度規范財政部門理財行為,提升財政隊伍的執行力。二是加強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努力創建學習型機關,制定下發了《財政局2010年干部職工教育培訓安排意見》,組織干部加大對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學習,提升了財政隊伍的綜合素質。三是組織干部職工參加了全市財政系統第十一屆職工運動會,共參加了7個項目的比賽,進一步增強了干部職工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四是圍繞全縣經濟發展中心,樹立服務中心、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三服務”思想,深入基層辦實事,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和限時辦結制,制定出臺了《財政局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為群眾提供熱情服務,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提高機關服務質量和水平,把為民理財、科學理財和優質服務結合起來,貫穿到日常各項工作中去,為全縣經濟建設保駕護航。
上半年,我局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的大力指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省委十一次黨代會、州委十次黨代會和全省人事工作會議精神,科學合理地制訂年度目標責任書,緊緊圍繞年初確定的目標任務,在抓作風、打基礎、創思路、勤工作的思想指導下,開展了一系列人事人才工作,為全年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一、上半年工作情況
(一)召開全州人事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全年工作。為了使全州人事系統統一思想,明確工作目標,于年初召開了全州人事工作會議,總結了去年的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工作任務。
(二)深入開展“抓作風建設、促工作落實”主題實踐活動。圍繞州委、州政府做出的重大決策和部署,按照“四個一”專項工作的要求,一是深入開展了一次查找作風和工作落實方面存在問題的專項工作。認真查找存在的問題,深入分析存在這些問題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方向,限期進行整改。并于5月份赴四縣督導檢查了“抓作風建設、促工作落實”主題實踐活動。二是完善了一套抓工作落實的制度措施。結合人事部門的實際,修改完善了30余項工作制度,使抓工作落實有制度措施保證。三是開展了一次以工作落實為主要內容的評議活動。在州直各行政和事業單位中印發了47份問卷調查表,滿意度達100%。目前在“四個一”專項工作中前三項工作已完成。下半年集中抓好查糾“不落實的事、不落實的人”的專項活動。
(三)加快崗位設置工作,推進事業單位改革進度。在去年下發《__州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基礎上,先后多次召開工作會議和培訓工作,督促各地區、各部門結合本地實際,按照“因事設崗”、“科學設崗”的原則,加快崗位設置工作。目前,各縣、各單位的《實施細則》正在上報審核當中,力爭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全州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報審、人員聘用、合同簽訂和工資兌現工作。
(四)強化組織協調,做好公務員法參照管理工作。省人事廳在去年審批第一批參照管理單位后,于年初要求開展第二批參照管理工作。州人事局在吃透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加強與省廳的溝通與聯系,積極協調全州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在政策規定的范圍內,根據單位實際申報參照管理工作。目前上報工作已經結束,正在等待省廳研究批復。
(五)繼續做好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對專業技術人員加大培訓的基礎上,按照省上的文件規定,對143人晉升了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對314人晉升了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對460人晉升了初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為208名專業技術人員辦理了繼續教育證書,對227名準備進行經濟系列任職資格考試人員進行了報名工作,對50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從而一如既往地做好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
(六)開展招聘見習工作,推進畢業生就業工作。今年以來,我局根據州委20次常委會議精神,對全州20__年以前畢業的大專學歷以上未就業畢業生進行統計登記,全部安排到見習崗位上進行工作,截至5月底,全州共安排見習崗位1020名,并對其見習補貼在原有基礎上普遍提高了50元;根據剛察縣教育資源短缺的現狀,組織進行了剛察縣面向全州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通過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等相關環節,共有60名畢業生加入了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當中,緩解了剛察縣人才短缺問題,有效推進了畢業生就業工作;門源、祁連、海晏三縣計劃招聘9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目前正組織進行報名工作,整個招聘工作將于8月份結束;另外,為加強我州民族文化事業發展,推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我局根據州委、州政府決策部署,協助州文化局對我州民族歌舞團招聘了25名演藝出眾的演員,對其年齡老化,不適合演員崗位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分流安置,對州同寶牧場改制中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分流安置,深化了人事制度改革,促進了社會的協調發展。
(七)開展各類人才培訓工作,提升人才能力水平建設。根據州委組織部制定的人才培訓計劃,我局精心策劃、認真組織開展了5期254人參加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培訓班,13期1280人參加的全州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公共科目培訓班。培訓工作旨在提高全州人才能力水平建設,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服務。通過培訓,提高了公務員執政能力水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水平,達到了規范工資標準,促進業務水平的目的。
(八)做好工資福利工作,深化工資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在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上有關工資政策的基礎上,對全州2754名機關工作人員正常晉升工資檔次,人均月增資39元,這是新工資制度執行以來的第一次正常晉升工資檔次;對符合條件的387名公務員進行了“滾動升級”,人均月增22元。并結合這次晉檔對2 0__年工資套改情況進行了全面復核,進一步提高了機關工作人員工資分配的準確性。
(九)強化基礎設施建設,加大人才市場建設力度。在以前人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的基礎上,今年通過財政支持,對州人才市場進行屋面平改坡、外墻粉刷,購置更新電子計算機,預計投入30萬元。在強化硬件建設的同時,我們通過赴省人才交流中心、外地等培訓機構加強了人才培訓軟件建設,提高從業人員綜合素質,為更好地提供人才服務奠定基礎。
(十)認真做好電子政務、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去年建立的__州人事局門戶網站的基礎上,指定專人及時、更新網站內容,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學習電子政務基本知識。根據北政辦[20__]4號文的要求,及時派人參加了20__年1月22、23日舉辦的專題培訓班,指定專人認真編寫了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間的政府信息目錄及《__州人事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并上報州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定期分析工作情況,做到穩步推進。緊緊圍繞確定的目標任務,對各項工作任務進行研究分析,制定相關工作措施,并就每項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定期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制定相關的應對措施,確保工作穩步推進;二是細化分解工作任務,明確工作職責,做到責任到人。對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進行細化分解,對每一項工作任務落實負責領導和具體辦事人員,確定每項工作中的牽關科室和協辦科室,明確工作職責,并對工作制定進度表,確保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按期按時完成;三是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做到忙而不亂。對目標任務進行統盤考慮,確定重點工作和關鍵環節,對重點工作重點考慮,急件事情優先辦理,做到統籌兼顧,忙而不亂。
三、下半年的主要工作
(一)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繼續開展好“抓作風建設、促工作落實”主題實踐活動。
(二)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緊密結合機關事業單位空缺編情況和用人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招聘計劃,并組織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和組織考察等各項工作,下半年全州公開考錄35名公務員,門源、祁連、海晏三縣公開招聘93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根據省上的統一安排部署,組織完成“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到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組織、招募、選拔、派遣和服務等工作。
(四)繼續做好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完成全州事業單位崗位設置方案報審、人員聘用、合同簽訂和工資兌現工作。
(五)繼續做好工資福利工作,完成州直機關、事業單位和四縣人事部門的工資軟件配備及應用培訓工作。
(六)開展高校畢業生人事關系、人事檔案等人事工作,實施好聯點村、聯點學校、聯點文明戶的扶貧幫扶和指導工作。
【關鍵字】鄉鎮財政面臨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8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鄉鎮財政基本情況
涉及調查的有6個鄉鎮。2008年底現有村(街)125個,總人口約19萬人,其中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85%,約16.2萬人,鄉鎮財政供養人員504人,其中行政人員177人,事業人員220人,離退休人員107人。6個鄉鎮2007年度總收入3199萬元,其中上級補助收入2860萬元.占總收入的89.4%,預算外資金收入307萬元,占總收入的9.6%;其它收入32萬元,占總收入的l%。2007年度總支出3252萬元,其中。一般預算支出2799萬元,占支出總額的86.1%,預算外支出235萬元.占支出總額的7.2%,上界支出170萬元,占支出總額的5.2%,其它支出48萬元,占支出總額的1.5%。
從收支情況看,結構極為不合理,鄉鎮本級預算收入微不足道,為了完成任務需要和支出需求,采取收入空轉、稅收買入和爭資跑項來彌補不足,鄉鎮收入中上級補助收入占絕對多數,支出中人員工資、公用經費占絕對多數。用于固定資產,特別是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基本是微乎其微。
二、當前鄉鎮財政存在的問題
1、財政收支失衡,財政赤字比較嚴重
鄉鎮財政赤字具體表現為收入與支出的缺口。從收入方面看,中國大部分鄉鎮以農業為主,產業結構單一,缺乏有力的產業支撐。鄉鎮收入以前主要靠農業稅為主,缺乏其它稅源,財政收入的增長潛力微弱。自從取消農業稅后,鄉鎮財政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支柱稅源,僅能依靠一些小的稅種。這些稅種稅源零散,結構復雜,征收成本較高,征收難度較大,增長潛力微弱。并且伴隨著新一輪的稅費改革的深入,我國逐步取消了農村教育集資、鄉統籌費等向農民征收的一些政府性基金與費用,取消了屠宰稅等稅種,使原本并不寬裕的財政收入更加緊張。從支出方面看,自從農業稅改革后,在鄉鎮財權減少的同時,而鄉鎮的事權卻在逐步加大,造成二者之間的缺口越來越大。如農村的社會保障的支出,農村醫療衛生、教育的支出,農村的公共設施的建設,都需要相配套的鄉鎮財政的支出。隨著管理難度的加大,鄉鎮各級職能政府的管理支出費用也在不斷增多。在財政支出逐年增多的情況下,鄉鎮財政收入卻逐年銳減,必然造成鄉鎮財政赤字的加一步加大。
2、債務負擔沉重,財政風險不斷積累
目前我國大多數鄉鎮都有著債務的包袱,這些債務大都是以前的債務積累和收支缺口越來越大所造成的。鄉鎮債務一般包括顯性債務和隱性債務兩類。顯性債務包括所欠上級財政部門、銀行、企業及個人的貸款和其他借款;隱性債務一般包括所拖欠工資、公務費和欠付的修路修橋費用等債務。盡管部分債務是在稅費改革之前形成的,但是隨著稅費改革的推進,財政收支缺口的逐步加大及工資等管理費用的剛性約束,使原本遺留下來的債務問題非但不能及時解決,反而加重了鄉鎮的債務負擔。隨著債務負擔的不斷加大,財政風險也在不斷積累,使鄉鎮政府對債務的依賴性越來越強,干擾了財政收支結構的規范化,阻礙了稅費改革的進程。
3、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人員素質有待提高
鄉鎮財政處于我國財政體系中的最底層,財政的稅費改革和“鄉財縣管鄉用”模式使鄉鎮政府的工作量逐年增加,這要求工作向更加細致化方向發展。但是鄉鎮大都處于農村等艱苦地區,交通條件、工作條件、生活條件比較艱苦,常年出現經費緊張,拖欠工資等現象,極大地挫傷了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同時鄉鎮財政沒有一套完整的管理體系,加上辦公自動化的缺失使鄉鎮機構的運行效率偏低。鄉鎮條件的艱苦導致人才的大量流失,使鄉鎮財政隊伍的綜合素質偏低。鄉鎮財政開始執行以來,鄉鎮財政人員的年齡偏老化,年輕的高素質人才未得到及時的補充,使得人員配置不能合理地適應新時期財政的管理需要。
三、鄉鎮財政面臨問題的對策
1、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
(1)對實行“鄉財縣管”或“鎮財縣管”的鄉鎮,堅持“五不變”原則。一是預算管理權不變。鄉鎮財政所負責編制本級預算、決算草案和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組織執行本級預算。二是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三是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程序按各鄉鎮目前實行的審批制度執行。四是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五是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2)以鄉鎮為獨立核算主體,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財政治理方式。一是預算共編。鄉鎮政府根據縣級財政部門提出的具體指導意見編制本級預算草案并按程序報批。二是賬戶統設。統一開設鄉鎮財政收支賬戶,各鄉鎮財政所按縣財政局的批復在鎮金融機構開設“國庫基本結算戶”、“工資專戶”、“非稅收支專戶”等財政銀行專用賬戶,辦理鄉鎮財政資金的收支業務。三是集中收付。即鄉鎮財政稅收收入全部上解縣級庫,納入預算管理,鄉鎮收取的所有非稅收入全部直接繳入縣財政專戶,由縣財政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支出由財政專戶撥入鄉鎮財政收支賬戶,以年度預算為依據,按照先重點后一般原則進行分配。四是采購統辦。即鎮采購支出凡屬集中采購范圍的,由鎮提出計劃和申請,報縣財政局審核后,交縣政府采購辦按有關規定統一辦理,采購資金從“財政專戶”直接撥付給縣政府采購辦或供應商。五是票據統管。即鄉鎮使用的財政票據,鄉鎮使用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票據由鎮會計核算所到縣財政局領取,發給各預算單位使用,嚴格實行“限量領用、定期核銷、票款同步、以票管收”的辦法。
2、加強鄉鎮財務人員隊伍建設,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
隊伍建設是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的保證。要重視鄉鎮財務人員隊伍的建設,人事部門在對鄉鎮財務人員調配時要將熟悉財務知識、精通業務、素質好的人員選拔到財務工作崗位上來;為財務人員自身學習,更新知識提供機會和機制,定期對財會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通過考試考核等不斷提高財會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核算水平;明確會計、出納崗位職責,建立互相制約機制,規范財務核算;嚴格執行財會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保證財務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動。
4、建立健全監管體系,加大對違紀違規問題處理處罰力度。一是加大監督廣度,加強新聞輿論監督,增加鄉鎮財政收支的透明度,把內部監督與公開曝光結合起來。二是加大監控的深度,加快建立健全鄉鎮領導離任交接制度,加強鄉鎮領導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運用,把監督與管理干部結合起來。三是紀檢、監(檢)察、財政、稅收、審計等執法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合理分工、相互協調,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和制衡機制,對于監督檢查出的違紀違規問題,嚴格按照《預算法》、《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處理處罰,對單位收繳違紀違規資金、罰款的同時,按規定追究有關當事人的個人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李飛 鄉鎮財政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期刊論文]-財經界(學術)2009(3)
[2]高琦 我國鄉鎮財政管理問題研究[期刊論文]-中國電子商務2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