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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食品 質量 安全 檢驗
中圖分類號: TS201 文獻標識碼: A
正文:
民以食為天,食物是人類生存下去的根本,是人類生命延續和發展下去的物質條件, 而食物的質量安全與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關。 隨著經濟的發展, 人類的生活質量逐漸提高, 對食品質量及其安全性的要求也逐漸提高, 因此, 對食品的質量檢測技術和標準有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 我國陸續發生食物質量問題事件,表明我國的食品檢測方法還存在著一定的紕漏和不足。
1 食品安全檢測的意義
食品安全檢測直接影響到食品的檢測結果, 是食品質量保證的關鍵, 也是食品檢測的一個尺度。 食品的安全檢測在國際上越來越受到重視, 國際上為食品安全檢測制定了先進的檢測技術標準和科學的檢測方法。
2 食品安全檢測方法及分析
隨著高新技術的發展, 我國的食品檢驗方法越來越成熟, 先進的檢驗方法為食品的安全準確提供了保障。
2.1 食品安全檢測指標
食品的安全檢測指標主要有食品添加劑的種類檢測、 農作物藥物的殘留、 微量元素的分析、 有害物質的分析等。 根據不同的食物檢驗不同的項目。
2.2 檢測儀器
除了傳統的檢測方法, 目前較常用的是利用儀器檢測, 主要包括分光光度法、 原子熒光光譜法、 電化學法、 原子吸收光譜法、 氣相色譜法、 高效液相色譜法等。 以上幾種方法可以總結為無機成分分析方法和有機成分分析方法。 無機成分分析方法主要檢測食物的微量元素, 主要應用原子光譜法、 離子色譜法和電化學法等, 其中原子光譜法對無機成分的檢測有獨特的特點,因此作為無機成分的主要檢測方法, 也是最準確的檢測方法。
(1) 檢測無機成分的方法
原子光譜法操作簡單、 產生的費用較低、 出結果快, 并且其檢測結果受操作人員的熟練程度影響較小。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方法有著悠久的歷史、 也是應用較多的方法, 據有關數據統計, 食品檢測中, 將近一半都是應用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方法, 此方法的最大優點就是操作簡單、 儀器簡單, 在食品的無機成分檢測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比如汞的檢測一直是被社會關注的焦點, 主要是因為汞可以在體內播散, 沾到水的汞分子, 一旦進入人體內, 尤其是進入人的大腦很難被排除, 而人體內儲存過量就會汞中毒, 導致人體器官和神經受損, 而汞目前的檢測方法主要有原子吸收法。
(2) 檢測有機成分的方法
檢測有機成分的方法主要包括氣相色譜和高效液相色譜以及分子光譜法, 主要是檢測食品的農藥殘留, 如有機磷、 苯、 有機氯等, 而色譜法是分離混合物和需要檢測的混合物的一種較為有效的方法, 可以檢測出混合物, 還可以檢測混合物的含量, 操作方法簡便快捷、 準確度高、 靈敏度高、 分離效果好、 易于自動化, 因此,檢測有機成分較為有效, 比較有說服力, 被廣泛采用。
(3) 分子光譜法檢測方法
紅外光譜法是分子光譜法中應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其與拉曼光譜法聯合檢測, 是鑒定化合物、 了解分子結構的一種主要檢測手段。食品安全檢測方法的發展在不斷的進步, 主要可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先進的大型設備正在廣泛的投入使用, 大型的分析儀使用越來越廣泛; 各種分析檢測方法聯合應用, 如氣相色譜和原子吸收聯用、 氣相色譜和質譜聯用等, 檢測方法的聯用可以相互彌補技術的不足,達到更好的檢測效果。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儀器攜帶方便、 檢測現場化。比如檢測蔬菜中農藥的殘留是目前人們比較關注的一個方面, 之前的檢測方法主要是氣相色譜或高效液相色譜法, 檢測結果出來至少要 1 天的時間, 甚至很多天, 檢測的成本比較高。 目前, 專門研制出了農藥殘留儀, 根據農藥對膽堿酯酶的抑制原理, 測定蔬菜中有害農藥殘留量。 紫外可見分光光度法可以在蔬菜的生產、 流通等任何環節進行現場檢測, 而且很快就可以出結果。 此類檢測方法的儀器主要是以分光光度為基礎, 儀器攜帶比較方便, 甚至可以附帶在手機上。 此類儀器主要是用電池, 因此可以在室內外隨時檢測, 從取樣檢測到出結果一般在半小時左右。 此方法保證了準確度, 檢測方法固定, 對檢測人員的要求不高。
(4)高效液相色譜法
該食品安全檢驗方法是在一般色譜法的基礎上,進行改善與提升所得,主要利用液體作為流動相,并使用高壓輸液系統,實現對不同溶劑的混合,進而在色譜柱中分離,達到對食品的檢驗目的。 所以,在食品安全檢驗的過程中, 高效液相色譜法具有較高的準確性和有效性,是目前我國食品安全檢驗最為常用而有效的方法之一。 同時,高效液相色譜法還有一大優點,就是能夠將不同極性的單一甚至是混合溶劑裝置于色譜柱之中。這樣一來,不僅可以提高液相分離的程度,而且提高了食品安全檢驗的水平。
(5)食品甲醛測試儀法
該方法主要針對食品中的甲醛進行檢測分析,以確定食品中甲醛的含量。 我們知道,近年來,食品甲醛安全問題時有發生,通過甲醛測試儀監測食品中的甲醛含量,有助于提高食品安全檢驗質量。 甲醛是一種嚴重危害人類健康的有害物質, 尤其是對人的呼吸道影響極大,甚至在大量甲醛的作用下,還會對人致癌。所以,現代食品安全檢驗強化了對食品甲醛的檢測。 對于甲醛測試儀而言,其運用到了泵和微處理及現代電化學傳感器。對此,在甲醛檢驗中,能夠對食品甲醛含量進行實時監測,極大的提高了檢驗水平及質量。
3 食品安全檢測工作存在的問題
3.1 食品安全檢測人員的文化水平、 素質較低
目前, 食品安全檢測操作人員文化水平普遍較低,甚至是高中文化, 有的是大學生, 但專業并不對口。 食品安全檢測崗位工作環境差, 工資待遇較低, 專業的檢測人員要求較高, 不會應聘此崗位, 即使是應聘此崗位, 也不能堅持下去。
3.2 食品安全檢測的針對性和效率不高
目前, 工商食品的檢測工作效率不高, 針對性不強。 現在大部分的食品在進入流通前, 已經由質監部門以及農業部門進行了檢測, 工商局在進行食品安全檢測時只是在重復之前部門的工作, 并沒有進行新的項目檢測, 因此, 起不到作用。 一些現制現售的食品在流通中為主要檢測商品, 當工商局再次檢測的時候, 只是在重復之前的工作, 因此, 由于檢測人員的有限, 還在重復工作, 造成了浪費, 沒有更好地發揮檢測工作的作用。
4 完善食品安全檢測工作的建議
4.1 嚴格規范制度
一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上級要求,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測制度和檢測程序, 在檢測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正常程序進行。 二是健全食品檢測儀器。 對于陳舊的、 落后的檢測儀器進行淘汰, 更新設備, 提高檢測技術及檢測結果的準確性。 三是向上級申請檢測費用, 保障檢測工作的順利進行, 及時更新檢測設備以及檢測試劑, 逐步形成一個規范的檢測制度。
4.2 提高專業水平
一是加強專業檢測人員的引進, 充實檢測隊伍。 食品安全檢測工作雖然簡單, 但需要謹慎熟練的操作步驟, 工作人員需要具備專業的技術知識, 才能做到準確高效。 二是實行食品監管崗位的專職化。 在引進專業人才的同時, 應對檢測人員實行崗位監督, 以食品檢測人員為基礎, 組成專業的負責食品安全監管的工作小組,建立食品安全檢測室, 實行監管人員抽樣, 在檢測室統一檢測; 實行基層抽樣, 統一檢測, 提高食品安全檢測的準確性和高效性。
4.3 加強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健全食品檢測各部門間的管理工作, 形成一種管理制度。 在抽檢時, 根據食品需要檢測的成分和有害成分合理的分配任務到各負責檢測部門, 分工要合理, 避免重復工作; 在工作上, 各部門之間應相互監督, 各自分工, 嚴格按照規范有序的程序進行; 在技術保障上, 建立以地方政府為中心的信息網絡, 統一數據規范, 實現各部門的檢測數據實時傳輸、 資源整合。 以此實現責任歸屬明確、 部門銜接順暢、 監管快捷高效的工作格局。
結語
食品安全是關乎民生建設的大事,是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及生命健康的重要內容。 食品安全檢驗作為食品安全控制的重要環節,如何在現代技術快速發展的契機下, 將現代先進的檢驗方法運用其中,對于提高食品安全檢驗的準確性及有效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所以,在新的歷史時期,應切實強化食品安全檢驗方法,在準確性、有效性、規范性及選擇等方面,做到更加的科學合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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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耀忠. 食品安全監管的橫向和縱向配置―――食品安全監管的國際比較與啟示 [J] . 中國工業經濟,2005 (12) .
[3] 周潔紅, 錢峰燕, 馬成武. 食品安全管理問題研究與進展 [J] . 農業經濟問題, 2004 (4) .
【關鍵詞】質量管理;食品安全;重要性;和諧社會
【Abstract】Food safety is a major event in people's livelihood. Ensure food safety and prevent food-borne diseases is to build a harmonious society,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safeguard security and stability.
【Key words】Quality management; food safety; importance; harmonious society
【中圖分類號】R473.3 【文章標識碼】A 【文章編號】1326-3587(2011)06-0116-01
食物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物質條件,也是國家安定、社會發展的根本要素。食品工業是人類的生命產業,是一個最古老而又永恒的產業,同時食品也是一種對人類健康有著密切關系的特殊有形產品,其具有獨特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當前形勢下,我國還應建立健全的食品工業質量安全監督檢測體系,確保食品安全。
一、認識食品質量管理
食品安全指的是對食品按其原定用途進行制作或食用時不會使消費者受害的一種擔保,那么,引發食品安全問題通常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食品自身因素,一個是人為因素。后者為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主要因素。而食品質量管理就是為保證和提高食品生產的產品質量或工程質量所進行的調查,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檢查,處理及信息反饋等各項活動總稱,它是食品工業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加強食品質量管理是一種被廣泛認可的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它具有全面性、系統性、長期性和科學性的特點。
二、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質量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及社會經濟。但我國的食品供應體系主要是圍繞解決食品供給量問題而建立起來的,對于食品質量安全的關注程度不夠。我國食品行業在原料供給、生產環境、加工、包裝、貯存運輸及銷售等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都存在嚴重的不適應性。特別是近年來,一些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惟利是圖,在食品生產加工中不按標準生產,偷工減料,摻雜使假,以假充真,濫用添加劑,以非食品原料、發霉變質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屢有發生。如山西溯洲毒酒事件,阜陽劣質奶粉事件、蘇丹紅事件、禽流感事件等等,直接危害了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重打擊了廣大消費者的消費心理。人們對食品談之色變,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構成了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因此,食品質量安全涉及千家萬戶,是老百姓生存最基本的要求,食品質量安全沒有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沒有保證。
三、食品質量管理的意義和作用
1、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 。食品生產,流通環節比較多,如不注意加強質量管理,保證食品衛生的要求,很容易造成食品污染,從而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甚至造成生命危險。搞好食品質量管理,可以預防、減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有助于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
2、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提高食品企業的經濟效益。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品損失和浪費,減少原材料,動力和工時的消耗,降低產品的成本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用比較少的消耗生產出更多更好的食品盡快占有市場,易于銷售,從而縮短庫存時間,加速資金周轉,同時,不斷提高食品生產企業的經濟效益。
3、食品質量管理與國際貿易的相關性 加強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企業按國際通用標準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品質質量管理,提高出口食品質量,促進食品出口;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提高檢測檢驗水平,提供有利的質量保證,推動食品的出口。
四、食品質量管理的發展趨勢及措施
關鍵詞:食品安全 食品質量管理 食品衛生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
1、 認識食品質量管理
食品安全指的是對食品按其原定用途進行制作或食用時不會使消費者受害的一種擔保,食品衛生則指為確保食品安全性和適合性在食物鏈的所有階段必須采取的一切條件和措施[2]。那么,引發食品安全問題通常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個是食品自身因素(如毒蕈),一個是人為因素。后者為引發食品安全問題的主要因素。而食品質量管理就是為保證和提高食品生產的產品質量或工程質量所進行的調查,計劃,組織,協調,控制,檢查,處理及信息反饋等各項活動總稱,它是食品工業企業管理的中心環節[3]。加強質量管理是全面提高生產及產品質量的前提,要保證高質量的生產和產品,食品質量管理是一種被廣泛認可的科學有效的管理方法,它具有全面性、系統性、長期性和科學性的特點。
2、 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食品質量安全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及社會經濟。但我國的食品供應體系主要是圍繞解決食品供給量問題而建立起來的,對于食品質量安全的關注程度不夠。我國食品行業在原料供給、生產環境、加工、包裝、貯存運輸及銷售等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都存在嚴重的不適應性。同世界其他國家一樣,目前,由致病微生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是對我國食品質量安全構成的最明顯威助。特別是近年來,一些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惟利是圖,在食品生產加工中不按標準生產,偷工減料,摻雜使假,以假充真,濫用添加劑,以非食品原料、發霉變質原料加工食品,致使重大食品質量安全事故屢有發生。如山西溯洲毒酒事件,阜陽劣質奶粉事件、蘇丹紅事件、禽流感事件等等,直接危害了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重打擊了廣大消費者的消費心理。人們對食品談之色變,食品質量安全問題構成了社會反映強烈的熱點。因此,食品質量安全涉及千家萬戶,是老百姓生存最基本的要求,食品質量安全沒有保證,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就沒有保證,和諧社會也就無從談起。
3、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構建
食品良好操作規范(GMP),危害分析關鍵點(HACCP)系統和ISO9000標準系列都是行之有效的食品衛生與質量控制的保證制度和保證體系。食品良好操作規范(GMP)是食品企業自主性質量保證制度,是構筑HACCP系統和ISO9000標準系列的基礎,HACCP系統是再嚴格執行GMP的基礎上通過危害風險分析,在關鍵點實行嚴格控制,從而避免生物的化學和物理的危害因素對食品的污染。ISO9000標準系列是更高一級的管理階段,包含了GMP和HACCP的主要內容,體現了系統性和法規性已成為國際通用的標準和進入歐美市場的通行證。這些保證制度和體系已被時間證明對確保食品衛生與安全是行之有效的。但“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注意往往是一些普通原則,必然缺乏針對性,在執行過程中需要較長時間的磨合。GMP,HACCP,ISO9000標準三者在內容上重復之處頗多,因此學術界認為應推行一種針對性強,易于操作的規范制度。
4、食品質量管理的意義和作用
4.1 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 食品生產,流通環節比較多,如不注意加強質量管理,保證食品衛生的要求,很容易造成食品污染,從而危害消費者身體健康,甚至造成生命危險。搞好食品質量管理,可以預防、減少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有助于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
4.2 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是提高食品工業產品競爭力的重要手段 食品工業產品能否占有市場,具有較強的競爭力,基本上取決于產品的質量狀況。
4.3 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提高食品企業的經濟效益 搞好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減少生產過程中的廢品損失和浪費,減少原材料,動力和工時的消耗,降低產品的成本從而提高勞動生產率,用比較少的消耗生產出更多更好的食品盡快占有市場,易于銷售,從而縮短庫存時間,加速資金周轉,同時,不斷提高食品生產企業的經濟效益。
4.4 食品質量管理與國際貿易的相關性 加強食品質量管理有助于企業按國際通用標準生產出高質量的產品。海關等部門依照我國的法規對進出口食品質量和安全進行嚴格管理,對保護我國人民的健康是必不可少的。在進入WTO以后,我國的對外貿易經常面對如何對待進口對象國的貿易技術堡壘。我們一方面要加強品質質量管理,提高出口食品質量,促進食品出口:另一方面我們也要提高檢測檢驗水平,提供有利的質量保證,推動食品的出口。
5、食品質量管理的發展趨勢及措施
我國現在還存在將食品衛生管理代替食品質量管理的趨勢,食品質量管理工作至今沒有得到重視。這主要體現在:第一,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加快食品立法和制度建設工作,完善管理機構設置,是提升我國農業產業競爭力的重要舉措。盡快組建食品質量衛生安全認證機構,積極開展“安全食品”、“綠色批發市場”、“綠色零售市場”和“綠色生產線”的認證工作。在食品安全立法上需要進一步完善法律體系的建設,加強法律的可操作性,使食品安全工作有強有力的法律支持[4]。第二,積極引入先進管理手段和方法,加強認證體系建設,加強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第三,加強信息服務體系建設。管理部門應建立和完善覆蓋面寬、時效性強的食品供求、交易、價格等信息的收集、整理、制度和監測抽檢預警網絡系統,搞好食品供求、衛生質量預測、預報和預警工作。第四,加強食品安全設施體系建設。第五,食品安全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我們需要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快食品安全的宣傳工作,讓全社會、企業、公民都認識到食品安全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共同推進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的開展。
6、總結
綜上所述,加強食品質量管理作用具有重大的意義,作為食品企業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作人員,都應懂得食品質量管理的基礎知識,應從整體上把握質量管理的共性,以指導更好的學習和應用先進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提高企業的質量管理水平。保證產品的質量不僅是企業參與市場竟爭的利器,也是對廣大消費者認真負責的重要表現,有助于提高企業形象,樹立良好的品牌。
參考文獻:
一、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立法視角立法在保護食品添加劑安全和維護消費者利益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法律不但有助于界定相關主體的權利和義務,而且能對整個社會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特別對處在經濟轉型期的我國而言,立法的這種積極作用顯得尤為突出。此外,立法對于完善企業自治和政府監管也會產生顯著的影響,從而間接影響食品添加劑安全的保護水平。郭斌基于對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食品安全立法的比較研究指出,無論一國的食品市場是否發達,法律條文的設計水平都與該國食品添加劑安全保護水平呈正相關[1]。自2009年我國食品安全法通過后,學界圍繞該法展開了豐富的研討,為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研究提供了良好的背景,并且以此為基礎不斷深化和拓展。
1.對《食品安全法》的基礎性研究
縱觀現有基礎性研究,對食品安全法測度的探討大致是圍繞測度理念、測度標準和測度內容3個角度展開。首先,在理念上,孫效敏指出,《食品安全法》的立法理念存在三大不足:對食品安全概念的理解不足、對食品標識重要性認識不足和對充分發揮消費者制衡作用認識不足[2]。鑒于此,其重構了包括政府信息化和消費者參與性等在內的立法保護測度體系。其次,在標準上,有學者提出應當運用監管資源整合度、監管機構運轉協調度、監管主體行為規范度等指標測度食品添加劑領域的立法效率,促進食品添加劑立法保護水平的提高[3-4]。最后,在內容視角上,楊明亮等人認為《食品安全法》相比起原有法律,在公民權利、生產企業社會責任以及政府監管職責上作出了更為明確的規定,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制度,這些制度的運行過程和實際效果都應當成為測度食品安全立法保護水平的有效內容[5]。
2.對食品添加劑立法研究成果的拓展
鑒于《食品安全法》所存在的局限性,學者們主要從構成體系、立法主體以及研究跨度這3個方面加以修正和拓展。
(1)構成體系拓展。魏益民基于風險分析原理和食品安全學原理的研究分析,提出食品添加劑的法律保護還應將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市場準入標準作為測度立法體系完備與否的指標[6]。同時,他還指出《食品安全法》的頒布造成了《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適用范圍的不明確,進而表明相關法律之間的銜接與配合也是衡量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水平的重要指標[6]。李曉瑜等人認為在立法體系系統化的過程中應將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制定和完善作為測度法律保護水平的重要指標,在我國加入WTO的背景之下,這一指標還應當涵蓋消費者權益維護、產業技術發展、管制技能配套和國際標準銜接等重要指數[7]。
(2)立法主體拓展。學界普遍觀點認為,廣大消費者和食品生產者應當以維護自身利益為出發點參與到立法活動中去,而這一參與機制必須建立在與現有立法主體有效溝通和協商的基礎上,因此,應當將立法活動的透明度、公開度以及相關部門、行業、企業、消費者的參與作為測度食品添加劑立法保護水平的指標加以重視。殷靜等人提出從內在動力與專業技能的角度出發行業協會和消費者維權組織也應參與到相關立法過程中去[8]。
(3)研究跨度拓展。學者們從縱向和橫向2個方面進行研究測度的跨度拓展。首先,在橫向測度方面,學者多以美國、日本和歐盟的相關立法為對象進行比較研究。這些國家因其較為成熟的食品市場和較長的食品添加劑運用歷史,在準用制度、管理法規、安全標準以及相關立法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從剛曉寧對美國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體系的研究不難看出,法律概念的準確性、特殊立法的針對性、相關立法的互補性和法律體系的完備性是精確測度食品添加劑法律立法保護水平的重要指標[9]。劉春青等人基于對歐盟指令式立法的研究,提出采取“混合體系”即基本法與單行指令相互配合,并應將科學評價和協商作為測度立法水平的指標[10]。湯川宗昭認為日本的食品添加劑立法體系與美國有相似之處,并認為審批程序指數也是測度食品添加劑立法水平的重要標準[11]。其次,在縱向測度方面,學者將食品添加劑安全保護立法指數的時間跨度擴展到了2009年《食品安全法》頒布之前。楊明亮等人對《食品安全法》與之前的《食品衛生法》進行了比較分析,認為新法的頒布優于舊法的修改,進而將規范生產行為、推行危害分析及關鍵控制點和實行風險分析管理與規范行為、控制關鍵點和保護個體這3個測度指數相聯系,提出“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指標”可以有效測度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科學性和先進性[5]。
二、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執法視角就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而言,執法效率可能比立法本身更加重要,執法的充分、有效性能夠抵消立法不足帶來的部分不良效果。從多年的研究和實踐中可以看出,許多發展中國家制定的相應法律常因為執行環節的不暢無法發揮應有的作用。歐美學者以執法經濟學為基礎進行研究,認為執法效率在轉型期國家遠比法律制定更加重要,因為它能產生一種更為直接的作用[12]。執法從主體角度可以劃分為公共執法與私人執法2種機制。私人執法理論認為,私人有權對違法行為進行揭示和調查,進而通過調解和訴訟對違法行為進行矯正,這種私人執法一旦成功,執法者便有權獲得其執法行為所帶來的全部收益,反之則應當賠償被告損失[13-14]。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食品安全法》等也從私人執法的角度構建了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指數,從其相關條文中可以看出,當自身利益受到損害時消費者有權進行包括提訟在內的私人執法行為。由此可見,盡管在公共執法和私人執法重要性的系統比較上學界尚未達成共識,但無論是從理論研究還是從立法實踐的角度出發,逐步完善和協調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公共執法和私人執法測度都是具有重要意義的。#p#分頁標題#e#
1.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公共執法視角從現有的研究來看,學者主要從權力協調、資源配置和效果導向3個視角來建立并完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公共執法測度。首先,從執法權力角度出發,執法者權力界限的明晰合理直接影響執法的成敗;其次,執法機構須具備充足的執法資源,從而保證其執法的有效性和可行性;最后,公共執法的效果導向是對整個執法體系實效性的檢驗和評價,是直接反映執法效率和社會效益的重要指數。總之,完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研究就必須對執法的權力、資源和效果3個視角的測度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與考量。
(1)基于權力協調視角的公共執法測度。以權力協調為視角的公共執法測度研究要求的是執法主體能否具有法定的正式權力,不同執法機構之間的權力能否做到相互協調、權責明晰。基于我國現有執法機構的組織形式和職能劃分,華晨泓提出了包括執法主體統一性、行為協調性、水平一致性、過程公平性以及司法系統的高效性和體系的完備性在內的公共執法指數,應當從這些指數出發,不斷完善食品添加劑執法中的“接口對接”[15]。袁麗銘等人則從執法客體的特殊性和發展狀況方面進行逆向考察,指出有必要按照食品添加劑企業規模及行業的特殊性來設計具體的研究指數,區別監管,針對不同級別企業采取有區別的具體執法措施[16]。
(2)基于資源配置視角的公共執法測度。以資源配置視角進行的公共執法測度研究重點在于以執法者對其執法行為的資源投入為前提,進而對掌握不同類別資源的執法主體能否充分投入食品添加劑的法律保護、提高執法效果和執法水平進行分析。早在20世紀60年代,西方學者就指出,公益領域的安全風險應該歸屬于公權力機關的管制范圍,因為他們更具有管制的資源。在我國,擁有法定權力的執法機構往往并非這種權力的行使者,因此,相比起權力協調視角,基于資源配置的公共執法測度避免了對于執法者法定權力劃分的過分依賴,進而弱化了我國執法機構的組織形式和權力界限不明晰對公共執法成敗所帶來的現實困難。劉春青等人研究表明,政府掌握著重要的執法資源,其執法資金保障、專業技術隊伍以及預防、檢測的設施、設備都應作為衡量公共執法力度的重要指數,而食品行業協會則應當運用其對本行業技術、規范的了解和在行業成員中的公信力資源對政府部門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進行補充[10]。徐劍鋒等人則認為消費者維權組織應當將消費者個體較為單薄的救濟能力加以整合,使私力救濟轉為社會公共執法資源[17]。
(3)基于效果導向視角的公共執法測度。基于效果導向視角的公共執法測度研究重點在于強調執法過程和執法結果所帶來的社會實效性,即對于食品添加劑安全問題的社會認知和違法行為的震懾作用。從張志光[18]、宣海林等[19]的研究可以看出,學界當前構建了2組變量來測度公共執法效率,一組用以測度政府行政執法效果,包括當地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數量及頻率、行政處罰力度、當地食品企業的數量和其納稅在當地財政中的所占比例等重要指數;另一組用以測量法院司法效果,包括法院受理食品侵權案件數量及所占全部案件比例、結案數與受理數的比例、涉案人數與當地人口關系、案件理賠數額與實際損失等指標。然而,在行政執法效果的測度上,由于信息公開制度不健全和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指標測度的準確性難以充分保障,同時,司法效果的測度指數中并未包括被告結構分析、取證難度、原告構成等重要指數,測量范圍偏小、精度不足。
2.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私人執法視角雖然全面的私人執法改革在當下顯得并不切合實際,然而這種私人執法行為顯然是現行社會和經濟制度的一種普遍現象[20],然而,從整個學界的研究焦點來看,這種執法測度的研究呈現出明顯的滯后性。私人執法視角的研究測度以不同的私人執法主體為切入口大致可分為:生產者行為視角的測度研究、消費者行為視角的測度研究和公共媒介行為視角的測度研究。生產者行為視角的測度研究具有較強的創新性和針對性,對于日益復雜、不斷變化的食品添加劑市場有很強的適應能力,但卻缺乏實踐論證和制度保障;消費者行為視角的測度研究具有普遍性和全面性,是學界研究和執法實踐的重點所在,然而其針對性不強,且執法的現實阻力較大;公共媒介行為視角的測度研究有廣泛性和同步性的優勢,已在日常執法實踐中得到豐富的驗證和肯定,但由于缺乏統一標準和制度規制而發生的不當執法行為,往往會對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產生如社會恐慌現象等諸多不利影響。
(1)生產者行為視角的私人執法測度。長期以來,國內學界都將食品添加劑生產者的自律能力和違法成本作為一項重要的研究指數。范正偉在進行綜合分析后提出:誠信生產者會因同行業違法生產者的添加劑濫用行為在一定時期和市場范圍內發生生產成本的相對提高而造成利潤受損;同時,濫用食品添加劑帶來的社會問題對于該食品的整個生產領域都會造成深遠而廣泛的負面效益,而誠信生產者在其中往往成為不法廠家的“替罪羊”,故應將誠信生產者對同行業違法生產者的執法行為和途徑作為一項重要的私人執法指數加以考量[21]。在西方,馬克西米利安·福克斯[22]則從生產者行為及責任的角度出發,從行為方式指數、責任主體指數、承擔形式指數等方面進行生產者私人執法研究。
(2)消費者行為視角的私人執法測度。孫燕明和王虎等人從消費者行為視角切入進行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私人執法測度研究。孫燕明聚焦于消費者私人執法的重要性,基于對消費者自我維權情況的調查數據提出了包括參與意識指數、參與程度指數、參與渠道指數、參與效率指數和參與機制指數在內的5個私人執法指數。他認為,在現有條件下消費者參與機制短缺及參與意識的淡薄、參與程度與效率不高、參與的渠道和途徑不暢都是造成我國食品添加劑安全問題的重要原因[23]。王虎等人的研究基于對消費者主體弱勢地位的充分考量,更為關注消費者私人執法的內在動力指數研究。消費者私人執法的內在動力指數可分為執法保障性指數和執法激勵性指數。其中,前者包括減輕消費者在食品安全訴訟中舉證責任,延長訴訟時效,降低訴訟成本及必要時運用公益訴訟機制4個方面;后者主要是指培養消費者維權意識和能力,提高受制主體對食品消費者的損害賠償標準,推動消費者在私人執法中內在動力的提升[24]。#p#分頁標題#e#
(3)公共媒介行為視角的私人執法測度。尼克·史蒂文森將媒介行為及媒介對社會文化的影響與立法、司法和行政上升到同樣的高度,從這一測度入手進行的研究重視公共媒介對社會控制所產生的效能,這種效能不僅決定大眾對事物的態度和認識,甚至能改變其價值觀念和生活方式[25]。學界對近年來大眾媒體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進行了分析,并以公共媒介行為為立足點測度私人執法力度。周善、葉芳認為,由于媒介產業競爭的加劇和社會責任感的缺失,在遭遇食品添加劑引發社會安全問題時,其往往存在著報道專業性過強、夸大事實宣傳、缺乏科學分析等問題,從而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恐慌心理和執法準確性的下降[26-27]。蘇金遠等人以社會“從眾心理”和媒介在“公共領域”中的輿論強化作用為切入點,提出媒介行為應當以社會責任感為底線,充分發揮“傳聲筒”和“擴音器”的作用,用權威性提高信息的準確度;用連續性提高信息的可信度,進而在“公共領域”內對消費者進行良好的教育和宣傳;與生產者進行合理的“媒介公關”互動,全面提升媒介在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中的重要作用,避免相關信息的傳遞錯誤與扭曲[28]。
三、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研究展望
總體來看,學界當前對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研究是從立法、公共執法和私人執法3個測度展開。縱觀這3個研究視角的完善過程,其發展的態勢具有不平衡性,立法視角的測度研究起步較早,成果豐富,公共執法視角的測度研究在我國備受關注且影響深遠,相比之下,私人執法視角的測度研究受到重視的時間不長,發展較為緩慢。同時,各個視角的研究測度內部也存在著發展與完善的不平衡性,以公共執法視角的測度研究為例,學者的研究視線大多聚焦于如何促進行政執法者的權力協調和資源配置之上,忽略了效果導向對完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公共執法的重要推動與定位作用,同時學界對法院作為執法者的公共執法行為研究甚少,造成了司法效果測度指數的嚴重匱乏,進而使其測度的準確性大打折扣。綜上所述,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研究還遠未成熟,還需要不斷深入、系統地拓展和完善,故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3個方面對現有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研究進行完善與突破。
1.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視角的多維化
首先,相對于立法與公共執法視角,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私人執法視角的測度研究有待加強。其次,在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上,關于立法與執法、公共執法與私人執法的測度視角的比較研究,以及由此而展開的對不同研究視角的相對重要性和有效性的探討也需要去嘗試性地開拓。最后,食品添加劑安全問題不僅是法制問題,也是市場經濟運行過程中諸多問題的一種集中外現,故無論是在立法、公共執法、私人執法之任何一種視角的研究中都應對市場機制的作用加以考量。例如私人執法中的生產者行為視角,應將市場機制中的信用機制和產權機制加以考慮適當引入,通過強化品牌意識在食品企業中的樹立,進而提高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水平。總之,進一步在不同的位階上拓展當前研究視角的維度,并對不同研究視角的相對重要性加以比較和探討,去除現有測度體系的封閉性和保守性應當成為下一步研究工作的重點之一。
2.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指標的完善
在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指標的選定上,現有研究存在著明顯的局限性與模糊性。首先,現有研究要么側重于權力協調視角的測度,要么側重于資源配置視角的測度,而相對忽略了效果導向視角的測度研究。深化執法效果視角的測度研究有助于彌補當前由于執法體制障礙而帶來的執法缺陷,提升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實際效果。其次,在現有不多的效果導向視角測度研究文獻中,其研究的重點仍過分集中于行政監管主體的公共執法之上,而相對忽略了法院司法審理的公共執法測度研究。從不完備法律理論看來,食品添加劑市場是一個損害行為標準化低和預期損害大的特殊市場,必須將法院司法審理與行政監管執法提升到同樣的高度。再次,現有研究的測度指標存在著明顯的不系統性和模糊性,范圍偏窄。仍以法院司法效果視角的公共執法為例,現有研究僅將受理食品侵權案件數量、結案數與受理數的比例、涉案人數與當地人口關系、案件理賠數額與實際損失等淺層指標作為測度的依據,而缺乏如被告構成情況、原告取證問題、受損主體性別、受教育程度、年收入狀況、高低端市場在所涉案件中的比例關系等更能深入反映公共執法效率的重要指標,進而給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的準確性造成了干擾。綜合上述3點原因,筆者認為,應當在以后的研究中不斷豐富與完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的指標設計,進而更加全面、準確地度量真實的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水平。
3.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測度方法的整合
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測度方法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和單一性。首先,現有研究要么依賴于執法人員的知識、經驗,要么依賴于已有的法律文本,進行大量的文本分析。然而,這2種測度方法都存在局限性,執法人員較為重視對于本領域的實際操作情況的考察而使研究偏向主觀,而過多的文本研究可能產生理論性過強但缺乏可操作性的問題。因此,在以后的研究中可以將兩者的研究方法加以結合來測度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水平,達到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其次,現有研究大多依賴于前人的成果進行文獻分析,忽視了實證研究的重要作用。
文獻分析法的優點在于分析成本低,工作效率高,能夠為進一步工作分析提供基礎資料、信息,其缺點在于收集到的信息不夠全面,且這種信息也多為二手信息,有可能影響測度的準確性,實證研究則可以很好地彌補這一不足。因此,在進行食品添加劑法律保護的測度研究時可以將文獻分析與實證調查相結合,從而既保證研究的效率性又提高研究的精確度。
關鍵詞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支隊 涉食犯罪
中圖分類號:F203 文獻標識碼:A
On Problems for Public Security Organs to Establish
Food Safety Team and Countermeasures
XU Wenqing
(Public Security Department, Railway Police College, Zhengzhou, He'nan 430053)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China's food safety problems and frequent, showing the deficiencies of the existing regulatory system and the regulatory system in the regulation.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combat criminal activities involving food, forming a strike force with existing regulatory authorities in some areas of China's public security authorities to establish a food security detachment, directly involved in criminal activities involving food cracked. In this pap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tatus quo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China on food safety, food safety and public security organs of detachment may be faced and solutions for analysis, aimed at better regulation of food safety services.
Key words food safety; food safety team; crimes involving food
1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1.1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現狀
近年來,我國涉食違法犯罪活動頻發,如:三聚氰胺事件、塑化劑事件、瘦肉精事件、蘇丹紅事件、毒膠囊事件等,這些涉事企業大到在國家范圍內都具有影響力的老牌知名企業,小到家庭作坊,這些涉食違法犯罪活動令人怵目驚心,國人為之惶恐、為之憤怒。①總結現階段我國的食品安全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食品安全犯罪問題逐漸凸顯。據統計,我國每年因食物中毒而需要就醫的人數在30萬左右,涉及到各個年齡段的人群,涉及的食品種類繁多,樣式多樣,并且這一數字有逐年遞增的趨勢。食品安全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大家避免不了,而又熱門的話題。
(2)食品安全犯罪社會危害性加大。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各種新技術和工業原材料被應用于生產假冒、偽劣食品,致使現在生產的不安全食品種類繁多,規模龐大,并且這些食品中含有大量的有毒、有害成分。相對于傳統的制假來說,現在的制假對社會的危害性更大。
(3)食品安全監管出現漏洞。政府有各種食品監管部門,如:食藥、工商、質檢、環保等,但是這些單位在監管食品安全的時候往往以罰代管,發現問題多以罰款了事,很少深挖源頭進行懲處。這種監管行為很難對制假售價行為造成實質性的打擊,從某種意義上說反而助長了制假售假行為。同時現有各執法部門大多各自為戰,因而難以形成打擊合力。
1.2 我國食品安全問題的發展趨勢
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新技術的出現,制假、售假的手段較以前有較大發展,致使涉食犯罪手段更加隱蔽狡詐,真假難辨。部分不法分子在受到打擊之后,并沒有消停,而是變換手法和方式,以更加隱蔽方式進行著違法犯罪活動。并且現在的涉食違法犯罪活動,呈現由分散的、小規模的作案向專業化、集團化發展的趨勢。
2 建立食品安全支隊可能面臨的問題
2.1 食品種類數量龐大,涉及多方面的專業知識
隨著社會的進步、科技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對食品質量的要求也隨之提高。新技術、新科技的應用,帶來市場上食品的種類繁多、形式多樣的同時,涉食犯罪分子的手段和水平也越來越高,越來越隱蔽、狡詐,并且有一種向專業化發展的趨勢,此類犯罪行為的偵破需要一定專業知識的支持,這意味著無形中加大了公安機關偵查工作的難度。因此,公安機關建立食品安全支隊,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彌補支隊民警在食品安全方面知識的欠缺。只有這樣,才能支隊才能自主、及時的發現涉食犯罪行為,正確的對犯罪現場進行保護和取樣。
2.2 公安機關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可能會影響相關職能部門的正常工作及市場秩序
依法律規定,食品安全信任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檢驗機構的資質認定和檢驗規范的制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等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承擔;餐飲服務和食品流通活動由工商、質檢、藥檢等部門監督管理。②從這些法律中可以看出,其并沒有明確指出公安機關在其中承擔的任務,若公安機關成立食品安全犯罪偵查支隊后,其執法權未得到正確使用,可能會加重涉食事故發生后各部門之間互相推諉的現象,甚至還會引起公眾對于公安機關權利涉及面太廣的不滿,從而影響市場經營秩序,還可能會影響其他行政監督部門的正常工作。
2.3 食品生產點多而分散,警力需求量大
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是制假、售假的聚集地區,即使在市區內,一些制假窩點也比較隱蔽。支隊成立以后,除了處理群眾舉報案件之外,就是對重點區域進行排查。這種情況無疑增加了公安機關的工作負擔,可能難以及時發現涉食安全隱患。同時,在接舉報后,可能由于警力不足,造成抓捕不及時,或者使相關犯罪分子流竄、銷毀證據等問題。
3 解決對策
3.1 加強同級政府和黨委對公安機關的領導和監督
由于食品安全偵查支隊的建立使得公安機關對食品安全監管的參與度加大,同時基于該支隊還負有追究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相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使得公安機關在食品領域的權利增大,為了防止公安機關內部的出現而影響到其他相關職能部門正常工作的開展,使得加強同級政府和黨委對公安機關的領導和監督顯得十分重要。只有加強同級政府和黨委對公安機關的領導和監督,才能防止警察權力擴大化,也有利于督促公安機關的執法人員規范和約束自身行為、依法行政,使得該支隊作風正氣,更具戰斗力。
3.2 加強技能培訓和專業知識學習
面對種類繁多、數量龐大的食品,鑒別其真偽涉及的知識面廣,目前新建立的食品安全支隊不具備完成諸多基礎性業務的能力。因此,使支隊工作人員加強業務學習和技能培訓顯得尤為必要,通過專業技能的培訓能增強執法人員對食品安全領域的認識,為后續公安業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做好保障。加強支隊執法人員有關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知識的學習能夠規范執法人員的行為和方式,能夠在處置涉食犯罪案件、打擊涉食犯罪不法分子時依法行政。同時還可以借助質檢、藥檢部門的力量,為涉食犯罪案件的偵破提供技術支持。
3.3 實行“網格”化監管模式
目前我國涉食犯罪活動多在黑作坊和小企業里發生,多分散在偏僻隱蔽的地區而不易被察覺,同時警力也十分有限。實行“網格”化的監管模式將較為有效地解決這個問題。所謂“網格”化即將轄區分割成網格,將其分別分給固定民警,負責該區域內的日常巡邏、走訪、調查等日常任務,有利于民眾及時向負責的民警反映情況,一旦某個區域內發生問題可以迅速追究負責民警的責任,最終實現警力資源的合理調配和對整個轄區無死角式的掌控監管,將有效地遏制和減少涉食犯罪的發生,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利益不受侵害。
3.4 堅持“以防為主”的原則
如今,嚴峻的涉食犯罪形勢和狡詐、隱蔽的犯罪手段使得公安機關面臨空前的打擊壓力。傳統的依靠媒體曝光或食品出現問題后,公安機關才介入調查的模式需要改變。食品安全支隊應提高主動發現問題的能力,牢固樹立“以防為主”的原則,自主偵查,主動出擊,將問題食品消滅在端上餐桌之前,只有這樣“以防為主”的原則才能真正發揮出作用。
公安機關建立的食品安全支隊現在還處于起步階段,在剛開始開展工作的時候可能會遇到諸多困難,在規章制度的建設、工作方式、與其他職能部門的配合等方面還需不斷完善。
注釋
關鍵詞: 塑料制品;食品安全;危害
文章編號:1005-6629(2010)08-0066-04 中圖分類號:TQ325.1 文獻標識碼:E
隨著塑料工業的飛速發展,形形的塑料制品充斥了人們的生活,它們由于輕盈,方便,美觀而被人們青睞。但是近年來出現的奶粉包裝袋苯含量超標、食用油塑料桶的增塑劑等事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們的恐慌。這是由于塑料制品本身的有害成分和使用不當悄悄地影響了食品的安全從而威脅到人們的健康。
1 食品包裝用塑料的安全問題
1.1相對安全的塑料制品
在用于食品的通用塑料中,由聚乙烯和聚丙烯制造的塑料制品相對安全。
(1)聚乙烯(PolyethylenePE)
聚乙烯是由乙烯單體聚合而成的,其分子式為
,為非極性分子。聚乙烯無味無毒,有良好的耐低溫性、化學穩定性、加工性,但耐熱性不高。它主要包括低密度聚乙烯(LDPE)、中密度聚乙烯(MDPE)和高密度聚乙烯(HDPE)。常用的是LDPE,具有橡膠狀的彈性,防濕性好,化學藥品的抵抗性強,在生鮮食品的包裝上廣泛使用,可以作為層壓薄膜的內層材料而使用;MDPE具有耐寒性,所以用于冷凍食品或低溫的生鮮食品上;而HDPE成型為瓶的較多[1]。
(2)聚丙烯(Polypropylene, PP)
聚丙烯是由丙烯單體聚合而成的,其分子式為
,聚丙烯的耐熱性(可達150 ℃)在通用熱塑性塑料中最高[2],但低溫脆性大且耐老化性不好,因此在生產工藝中要加入抗老化劑。它無味無毒,是可進行高溫熱水消毒的少數塑料品種之一。它可用于制作日用品中的微波爐餐具、食品包裝膜等。
上述兩種塑料都是氫飽和的聚烯烴,與其它元素的相容性很差,因此加入的添加劑種類很少。而且其中未完全聚合的單體含量極微,即使有未被聚合的,單體其毒性也非常低,因此使用它們的塑料制品較為安全。但保證安全的前提是要根據它們的性質恰當的使用,如聚乙烯與脂肪烴長期接觸會溶脹或龜裂。我國聚乙烯成型品要符合衛生標準GB9687―1988,聚丙烯成型品要符合衛生標準GB9688―1988。
1.2存在安全隱患的塑料制品
很多塑料制品都存在不安全因素,下面主要介紹幾種常用塑料的安全問題。
(1)聚氯乙烯(Polyving Chloride, PVC)
聚氯乙烯由氯乙烯單體聚合而成,其分子式為
,由于有極性基團―Cl的存在,使分子產生極性,增強了分子間的作用力。強度、硬度、剛度均高于PE,但熱穩定性、耐寒性、 耐老化性較差,只可在-15~60 ℃間使用[2]。 純PVC本身是無毒的,它的安全性問題主要是殘留的氯乙烯單體、 添加劑(如增塑劑和熱穩定劑等)和降解產物溶出造成的食品污染。
殘留的單體氯乙烯在體內可與脫氧核糖核酸(DNA)結合產生毒性,進入體內的氯乙烯主要通過肝微粒體細胞色素P450酶(CYP2E1)進行代謝,中間代謝物氧化氯乙烯(CEO)是雙功能烷化劑,可直接與DNA共價結合,形成DNA加合物,引起DNA堿基配對錯誤,誘導基因突變[3]。氯乙烯毒性主要表現在神經系統、骨骼和肝臟,是一種致癌物質。長期在含氯乙烯環境中工作的人,可出現神經衰弱綜合癥及四肢末端麻木等周圍神經炎癥狀。嚴重者可出現肢端溶骨癥及手指麻木疼痛等雷諾氏綜合癥癥狀。由于氯乙烯的毒性,各國對聚氯乙烯制品中氯乙烯殘留都做了嚴格規定,如中國、日本、英國、美國、法國、荷蘭、德國、意大利、瑞士等國規定應小于1 mg?kg-1; 法國、意大利、瑞士規定聚氯乙烯制品中氯乙烯向食品遷入量應小于0.005 mg?kg-1 [1]。我國還規定聚氯乙烯成型品應符合衛生標準GB9681―1988。
增塑劑主要有鄰苯二甲酸酯類(PAEs)、 己二酸類、環氧類以及磷酸酯。其中PAEs增塑劑都有一定的毒性,而且它與塑料基質之間沒有形成化學共價鍵,因而在接觸到包裝食品中所含的水、油脂時便會溶出,這將嚴重影響到人的生殖系統、免疫系統和神經系統, 并威脅到人的生存。如鄰苯二甲酸二辛酯(DOP)是有致癌作用的增塑劑,在使用時會釋放到空氣中,干擾人體正常的內分泌功能,改變機體泌尿生殖器發育而引起一系列不良后果[4]。
為了抑制聚氯乙烯的上述熱降解反應,通常加入硬脂酸鉛鹽、鎘鹽等作為熱穩定劑,其毒性較大。鉛主要損害人的神經系統、造血系統、腎臟和消化系統,有致畸、致突變性。鎘經血液轉運至全身,主要分布于肝和腎,它主要損害腎臟、骨骼和消化系統。現各國公認允許用于食品包裝用塑料的熱穩定劑有鈣、鋅、鋰脂肪酸鹽類[5]。
由于聚氯乙烯存在上述種種安全隱患,所以現在我國規定它不得用于制作食品的用具、容器、生產管道和運輸帶等直接接觸食品的包裝材料[1]。
(2)聚苯乙烯(Polystyrene, PS)
聚苯乙烯是以石油為原料制成乙苯,乙苯脫氫精餾后得到苯乙烯,再由苯乙烯聚合而成,分子式為。它無毒無味,但抗沖擊強度低,
易脆裂,不耐高溫。它的安全問題是常殘留有苯乙烯、乙苯、異丙苯、甲苯等揮發性物質,有一定毒性。關于苯乙烯單體的殘留量,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規定小于1 %,英國、荷蘭、中國等規定小于0.5 %[6]。我國還規定聚苯乙烯成型品應符合衛生標準GB9689―1988。
(3)聚碳酸酯(Polycarbonate, PC)
抗沖擊性和透明度,它的耐熱、耐寒性好,使用溫度范圍廣(-130~130 ℃)[2]。
PC可用于制作太空杯、飲用水周轉桶等。但是雙酚A被確認為類雌激素樣物質,長期接觸會對人造成生理功能上的改變。如它可對前列腺的發育產生微小影響,在嬰兒剛剛出生時看不出來。但當嬰兒長大后,就會逐漸出現病癥,如前列腺肥大和前列腺癌[4]。聚碳酸酯的成型品應符合衛生標準GB13118―91。
(4)酚醛樹脂(PF)和氨基樹脂(AF)
以酚類化合物與醛類化合物縮聚而成的樹脂稱為酚醛樹脂,其中主要是苯酚和甲醛的縮聚物,其結構式為:
由于是在催化劑催化下經縮聚反應生成,因此酚醛樹脂中可能存在甲醛和苯酚的殘留物,酚具有凝結組織中蛋白質的作用。氨基樹脂是一種具有氨基官能團的原料(如脲、三聚氰胺)與醛類(主要是甲醛)經縮聚反應而制得的聚合物,主要包括脲-甲醛樹脂(UF)、三聚氰胺-甲醛樹脂(MF)。脲醛樹脂和三聚氰胺制造的食具在使用過程中均能游離出甲醛遷移到食品中。甲醛是細胞原生質毒物,對神經系統、免疫系統、肝臟等都有嚴重毒害,具有致畸、致癌作用。進入人體的甲醛能和蛋白質的氨基結合,使蛋白質變性,擾亂人體細胞代謝[1]。我國規定食品包裝用的三聚氰胺成型品應符合衛生標準GB9690―1988。
為了避免上述種種安全問題,我國對各類食品用塑料及其制品制定了相關的衛生標準,如表1所示。
塑料制品的安全問題除了未聚合的游離單體、降解物質和添加劑等向食品中遷移外,還有印染后有機溶劑向食品的遷移問題。因為塑料是一種高分子聚合材料,聚合物本身不能與染料結合。當油墨快速印制在復合膜、塑料袋上時,需要在油墨中添加甲苯、丁酮、醋酸乙酯、異丙醇等混合溶劑,這樣做有利于稀釋和干燥,卻使包裝袋中殘留大量的苯類物質。苯類溶劑的毒性較大,被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列入可致癌化學品,此類溶劑如果滲入皮膚或血管,會隨血液危及人的血球及造血機能,損害人體的神經系統,甚至導致白血病發生[7]。此外還有塑料材料阻隔性差異導致的食品污染問題,塑料包裝表面污染問題以及再生塑料制品的應用問題等。然而塑料制品對食品安全造成的威脅除了本身的安全問題之外,還可能是使用不當造成的。塑料制品往往在盛裝不同食物或處在不同的包裝環境下(如高溫、冷凍、油脂等),也會產生安全隱患,這些均會危害到人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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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型安全的塑料
為了從根本上解決塑料制品帶來的食品安全問題,科學家做了各方面的努力,如改善已有塑料性能、開發新產品、運用抗菌技術、多層復合共擠技術和納米技術等。目前,國內外廣泛認可的新型安全的可用于食品包裝的塑料有生物降解塑料、高阻隔性薄膜等。
2.1生物可降解塑料
近年來世界各國都在研制開發安全且環境友好的塑料――生物可降解塑料。完全生物降解塑料可分為三類,一類是微生物降解塑料,這類塑料是微生物以有機物碳源為食物通過發酵合成或利用轉基因植物生產的,可被許多微生物完全降解[8]。聚羥基鏈烷酯(PHAs)是其中一類,聚-3-羥基丁酸酯(PHB)是PHAs的典型代表。這些塑料都具有很好的生物降解性、生物相容性且無毒。如PHB是一種新的塑料替代品,將其用于食品包裝,既能保持水分,阻止氧氣進入,又能降解,減少環境污染[9]。第二類是合成高分子型生物降解塑料,它是指利用化學方法合成制造的生物降解塑料。如聚乳酸(PLA)就是以糖蜜、淀粉等原料發酵制成乳酸,再通過共聚改性等化學手段合成的。其物化性質與聚苯乙烯相似,但它有良好的抗溶劑性、防潮、耐油脂且無毒,可用于加工成薄膜、包裝袋、一次性快餐盒、飲料瓶等。第三類是天然高分子生物降解塑料,它主要利用植物的淀粉、纖維素、半纖維素、甲殼素、大豆蛋白果膠和木質素等制成。淀粉基生物降解塑料可用于制造食品包裝袋和一次性餐具等。
2.2高阻隔性薄膜
高阻隔性薄膜具有阻氧氣、阻水蒸氣、阻油、透明的特性,能夠對食品起到保質、保鮮、保風味以及延長商品貨架壽命等作用。目前常見的高阻隔薄膜材料有PVDC(聚偏二氯乙烯共聚物)、EVOH(聚乙烯―乙烯醇共聚物)、尼龍MXD6(甲胺類聚酰胺)、SiOx鍍膜等。PVDC具有高度阻氧和高度阻濕的性能,且具有良好的柔韌性、低溫熱封性、耐油、耐腐蝕性[10]。它與PS、PP等樹脂的多層共擠出物可用于奶制品、果醬等真空包裝。EVOH既具有乙烯聚合物良好的加工性能又具有聚乙烯醇的高氣體阻隔性,還有優異的透明性、光澤度、耐油性等性能[10],可用于蛋黃醬、番茄醬等食品包裝。SiOx鍍膜材料透明且可用于微波爐中,如GT薄膜,它是以PET膜為基材,在其表面沉淀SiOx蒸汽而形成的一種高阻隔性保鮮膜。它的阻隔性不會因溫度和濕度的變化而改變,能阻止外界異味滲入,有較好的環境適應性,是新型的功能性果蔬包裝材料[11]。此外還有我國自主創新研發的改性聚乙烯醇(PVA)涂布薄膜,它的氣體阻隔性能優異、成本低廉、能較長時間保持食品原味,且可降解無污染,是理想的環保型高阻隔性材料。
2.3其它新型塑料
PEN(聚萘二甲酸乙二醇酯)是一種新型的塑料包裝材料。它的結構與PET(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相似,是用萘環代替了PET的苯環。它的熱收縮率低、長期耐熱性好、耐酸耐堿且氣體阻隔性好,對有機溶劑吸附性小,本身游離、析出性也低,有很好的衛生性能,美國FDA已允許它用于食品包裝[12]。它主要用于啤酒包裝和軟飲料包裝。此外,國內外還研制了抗菌塑料、吸氧(吸乙烯)等功能性塑料和納米復合包裝材料等。這些“安全、健康、環保”的新型塑料制成的塑料制品不僅緩解了資源與環境的問題,也給食品安全和人體健康帶來了福音,其應用前景十分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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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食品質量安全是質量監管部門面臨的重要課題。食品加工小作坊作為一種現實存在,也給于監管工作提出一項長期、艱巨、復雜的任務。那么,如何管理它們,使它們在具有食品安全的保障下,合理的為市場經濟做出積極貢獻,成為當前基層質監部門思考的主要問題。以下就如何做好食品加工小作坊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出幾點個人建議。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體系,拓展監管能力。
當前質量監管的主要矛盾是監管職能不斷深化與監管工作人員缺乏,造成監管人員少、監管地域廣,無法對食品質量進行及時、有效的全面動態監管。針對這種情況,應充分利用鄉鎮質監員、農村公共安全員這些對當地環境熟悉的人員,實行監管就近、及時反映的策略,建立由鄉鎮質監員、食品安全專管人員、農村公共安全員組成的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體系。通過三級食品安全監管網絡體系的建設,使食品安全監管的觸角延伸至各個行政村,實現縱橫交錯、緊密結合,讓質量監管頻繁化、日常化,以解決監管部門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人少、事多、任務重的難題。
二是出臺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管理法規,規范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管職責。
盡早出臺符合管理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法規與規范其生產環境,從根源對其進行改進。現在社會上存有對小作坊監管出現誰都不管的現象,曾經有媒體就一家鹵味店的衛生狀況分別向工商、衛生、質監三部門反映,但“誰來管”的問題未得到明確答復。由于職能部門在對小作坊監管的職責不明,給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帶來盲點,“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數量劇增。大量原來有衛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的合法食品加工小作坊,由于《食品安全法》的頒布實施,原有的衛生許可證廢止,工商部門也因此不再對其營業執照進行年檢,并對未年審的單位注銷其營業執照,致使出現大量既無證又無照的“非法”食品加工小作坊,小作坊出現的食品安全問題也因此被職能部門相互推來推去,無法得到有效解決,這種現象實在令人擔憂。為此,建議人大加快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管立法進程,盡快解決小作坊監管中存在職責不清,職能不明的問題,厘清職責防止出現監管空檔,給食品質量安全留下隱患。
三是加大食品安全知識與法律法規的普及,做好引導工作。
從食品行業的角度來看,行業本身受經濟利益的誘導,存在著誠信缺失與道德滑坡的情況。食品行業中存在著欺詐消費者、造假等嚴重不顧及食品消費者的安危的行為,如行業內濫用添加劑,甚至用工業原料生產假冒偽劣食品現象比較嚴重。行業本身在食品安全監督能力方面的缺失進一步引發食品安全管理問題的出現。從我國現有的食品安全方面的政府行為來看,我國在監督管理體制作用的發揮方面還存在一定的問題。我國現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采用的是由包括農業、衛生、質檢、工商以及科技等十幾個部門分管的方式,這些部門依據我國現有的法律以及各自的規章制度對食品安全進行管理。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并沒有對這些管理部門的質檢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以及溝通協調制度等進行具體的規定。這就導致我國現有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效率較低,在政府不同部門的聯動中缺乏核心的監管主體,普遍存在著多頭執法的情況。
從我國現有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方面來看,從2010年開始,我國先后制定與修訂了關于食品安全方面的一些基礎標準,如食品中真菌毒素的限量、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標準、食品營養強化劑的標準、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以及預包裝食品營養標簽通則等。雖然如此,但我國在食品安全方面仍舊存在著法律體制不健全的問題。除了現有的《食品衛生法》、《產品質量法》、《刑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存在一定的沖突外,在食品安全標準方面也較為落后。20世紀英國就已經在食品安全標準中采用了80%的國際標準,日本則達到了90%以上,而我國現有的國家食品標準中只有40%左右采用的是國際標準。簡而言之,我國現有的食品安全管理雖然較以前有了一定進步,并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面對社會經濟的不斷進步與發展,尤其是科技水平的快速發展,一些新情況新問題的不斷出現,導致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亟待優化。
二、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必要性
雖然我國一直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做出努力,但仍舊無法避免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現。市場經濟與政府管理作為食品安全管理問題解決方案的模式已呈現一定的弊端。從多中心治理理論的層面來看,包括食品在內的公共事務的管理,不僅僅需要政府的主導,同時還需要諸多社會性組織的參與。民間組織指的是除了我國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以外的社會中介性組織。狹義的民間組織指的是由我國各級民政部門作為登記管理機關同時納入登記范圍內的社會團體與民辦非企業單位。筆者所述及的是狹義的民間組織。我國的民間組織在管理工作上的基本方針是培育發展與監督管理,民間組織通過抓培育發展,來不斷的建立自律機制,依法規范自身的行為,在章程所規定的宗旨和業務范圍內來進行活動。我國的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管理部門可以把自身沒能解決好的事務交給民間組織進行管理,這樣就可以擴大社會參與力量,來提高政府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效率。
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食品安全問題也呈全球化的發展趨勢,這就促使一些國際組織以及各國的政府通過新的管理模式來進行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在這種環境背景下,包括民間組織在內社會力量的參與有效的彌補了政府管理所存在的不足,這與民間組織有著廣泛的社會資源優勢是分不開的,這些資源的存在推動了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從消費者的層面來看,民間組織的存在可以通過食品安全知識的宣傳以及對消費者食品安全問題解決的有效幫助來促進我國食品安全工作管理效率的提高。如民間組織可以向消費者宣傳食品安全的基礎知識,讓消費者能夠做到從自身做起,進而有效的預防食品安全方面重大事件的發生。從食品生產者與食品行業發展的層面來看,民間組織的參與能夠有效的對食品生產者和食品行業進行監督。如民間組織可以通過發揮自身在信息傳播方面的優勢,促使政府和消費者更快的掌握食品生產者或者食品行業中存在的損害食品安全管理的行為。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應用能夠有效的發揮其協調和聯動作用。
我國的民間組織本身是在市場經濟以及政府管理工作共同運作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這就使得民間組織自身比較了解市場經濟以及政府管理中存在的弊端,因而能夠在食品安全管理過程中發揮自身在信息與資源方面的優勢,有效的協調與聯動與食品安全管理相關的部門以及組織,進而發揮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綜合力量所具有的作用,促進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提高。總之,民間組織作為不斷發展中的團體,其本身可以通過游說、輿論媒體及聽證會等多種方式開展社會工作,進而在推動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順利發展的同時,彌補我國現有的食品安全管理法律體系以及管理體制方面存在的弊端題。也就是說,應不斷推動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發揮。
三、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應用建議
(一)制度方面的建議
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發揮離不開制度的支持。這就需要我國結合現有實際情況優化與此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通過法律條款的方式確定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所具有的社會地位。從我國現有的法律情況來看,關于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發揮的法律條文缺乏較好的操作性,這就決定了相關的立法部門應盡快出臺與此相關的管理辦法,通過賦予民間組織一定專業方面權限的方式來提高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地位,同時還要不斷的健全與民間組織相關的社會保障制度。只有這樣,才能給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發揮奠定必要的環境基礎。值得強調的是,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發揮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有著密切的聯系,政府作為我國民間組織發展的主導要素,其所設定的平臺,對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發揮有著關鍵性的影響。政府應通過轉變自身的職能,從制度的層面出發給予民間組織作用發揮的動力,進而促進我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
(二)民間組織與政府合作的建議
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發揮,離不開政府的指導與支持,應加強民間組織與政府之間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合作。一方面需要政府不斷提高對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信任程度與合作深度;另一方面需要政府與民間組織不斷加強在食品安全科學研究與安全管理等多方面的合作。簡而言之,政府與民間組織之間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建立合作的模式,不斷地加強彼此的溝通與交流,理順在食品安全管理中兩者的各項職能,進而有效的發揮政府與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不同優勢,共同維護社會的共同利益。促進我國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
(三)民間組織間應加強合作
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有效發揮,還需要民間組織間不斷地加強合作。我國有著大量規模不同、發展程度不同的民間組織。這些民間組織本身在食品安全管理中所受到的關注程度存在區別,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所具有的優勢也存在區別,這就決定了民間組織作用的發揮需要彼此之間通過多種模式來加強彼此的合作。從現有的情況來看,民間組織之間在食品安全方面可以通過加強信息交流,或者建立專門的全國性的食品安全管理的協調組織來加強彼此之間的合作。協調組織通過章程和日常管理等結合的方式來對不同的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協調溝通問題進行處理,通過該組織的運作發揮出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各類優勢,逐步確立食品安全管理中民間組織間之間有序配合的模式。
(四)民間組織應不斷發展壯大
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作用的大小與民間組織自身有著密切的聯系。要想不斷的深入發展民間組織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作用,需要不斷的推動民間組織在我國的發展。首先,應提高我國民間組織在籌集資金方面的能力,只有充足的資金支持,才能有效的奠定民間組織不斷壯大的基礎。這不但需要政府的相關支持,同時也需要民間組織將自身的理念、成功事例等多途徑地傳達給更多的公眾,進而得到更多的支持。其次,民間組織應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性。這就要求民間組織應通過人才戰略的應用,不斷提高自身的專業化水平。如加強對成員的培訓、考核以及管理等。食品安全工作系統性與專業性強的特點決定了民間組織應不斷的完善自身的管理水平,民間組織可以通過建立專業的專家委員會等方式來定期地進行專業性的評估。最后,民間組織還應不斷的提高自身在廉潔自律方面的管理能力。進而有效的降低由于信任危機與道德風險等對自身發展所帶來的不利影響。
四、總結
關鍵詞:守法;政府監管;司法體系
中圖分類號:D922.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8809(2010)-10-0279-01
一、問 題
最近幾年,食品安全頻繁曝光,從蘇丹紅事件到轉基因問題,從地溝油問題到三聚氰胺奶粉等等。食品安全問題也引起了諸多媒體和群眾的廣泛關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關于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犯罪分子,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與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的職務犯罪一般不得適用緩刑。從《通知》中,我們能看到政府嚴懲決心,但是《通知》或許不能真正解決問題,我們更應該從事件本身反思中國法治中出現的問題。
二、反 思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食品安全事件頻繁發生卻又無法杜絕?食品問題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可為什么生產商敢胡作非為,政府的監管部門是否盡到應有職責?筆者認為存在以下問題:企業守法意識淡薄;政府監管力度不夠;立法和執法配合松散。
一個企業的道德標準和守法意識程度同時關系到國計民生和自身的發展,企業誠信價值和守法意識是法治國家形成的一個重要社會條件。從諸多的食品安全事件中,可以看出有些廠家只考慮小成本追逐大利益,不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從地溝油到三聚氰胺奶粉致人死亡事件,足以暴露這些企業法律意識淡薄。有的是不懂法,而有的是知法犯法。法治社會需要民主政治、市場經濟等要素,而各種經濟主體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動力,市場經濟能否發展良好且迅速也離不開企業良好的法律意識和守法程度。但在經濟體制轉型期,市場體制遭到很多不成熟因素影響,有些企業在面對物質利益強大的誘惑力時難以把握自己,以至于突破了法律界限,不僅影響了經濟主體的正當競爭,也損害了人民和社會的利益。這樣勢必阻礙了法治的發展。當一個企業道德價值標準低下又無視法律時,企業行為的后果會給社會帶來很多負面效果,一方面是消費群體對整個行業產品質量的信任度有所降低,另一方面是行業自身生存和發展也受到挑戰和考驗。所以,守法儼然已成為法治社會形成的一個必要條件。
就發生這些食品事件來說,監管部門監管力度值得懷疑。政府部門在市場運行中扮演重要角色,它除了適當調節還有監督管理作用,社會經濟的穩定與發展離不開政府的引導和管理。試問為何食品安全事件頻頻發生,有的在媒體報道后還在繼續發生。相關政府部門到底如何監督管理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行政機關應當及時、準確地公開政府信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應當主動公開。”從《條例》里我們能看到政府制定法規的良好愿望,但在具體實時操作過程中,政府監管部門在履行職責中制作、獲取,而后記錄或保存信息時是否如實、具體。公開信息是否及時、準確,這些值得商榷。這個執法過程中是否有監察人員監督,我們也不知道。在國務院針對《條例》提出的若干意見中提到監督保障和關于建立政府信息協調機制規定,僅反映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以舉報監督機關,并沒有指出檢察機關是否主動履行監察職責情況。另外,行政機關在信息時可能還要與涉及機關協調、溝通和等待確定時間,這樣可能影響信息公布的及時性。可見,《條例》反映的問題是存在的。食品事件不論發生在哪個環節,都需要信息及時公開,除了媒體監督,主要依賴監管部門的嚴格執法,其中少不了各監管部門間密切配合、各司其職。消費者在企業和政府部門之中始終處于弱勢地位,消費者有知情權,但在關乎消費者本身事件上總是最后知道,所以往往成為了受害者。政府的監管部門有責任和義務保障人民知情權,在十七大報告中,政府明確提出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其中就有“保障民生”的確保食品藥品安全規定。由于各監管部門監督力度不夠,本應該事前有效地履行其職責,卻在事情發生后再用盡各種懲罰措施,這樣對比嚴重后果的發生顯得毫無效率。我們應該反思政府機制到底是什么以及如何達到機制的高效性。諸多食品事件本身對社會的影響不好,大大減弱了消費者的消費信心和對政府部門功能的信心。法律的目的在于預防,而政府部門有力的監管恰可以節約社會成本并增加政府的運作功能。所以,有效政府監管是法治建設中民主、科學部分的體現。
目前,我國的法制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也制定了基本上涵蓋社會生活各方面的大量的法律、法規,可以說在法制的環節上基本上實現了有法可依。因此,中國法制實踐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怎么保證已制定的法律、法規在現實生活中得到正確的合理地實施。“中國實現法治的最大阻礙之一是中國社會存在著大量的嚴重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所以,在司法運行中,如何保證執法必嚴、真正協調立法與執法的關系,保障司法體系的健全發展,對法制建設起到重要作用,也是法治之路的必要途徑。
三、結束語
在法治的完善中,不僅要有公民守法意識還需有獨立的司法體系。企業作為一種主體,重視企業法律意識的培養和強力推行司法改革都需要方法和時間。普及法律只是一個方面,更為重要的是讓法律主體感受到法律的有效性和法律的威懾力以便自覺守法。司法改革也勢在必行,尤其要加強執法工作的體系化、功能化建設。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