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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助對象和責任
1、資助對象為全市農村(含縣鎮)義務教育階段(含特殊教育、職業初中學生,下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財政供養人口家庭的學生,不得納入“兩免一補”資助范圍。符合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可申請資助,但在排序時應本著品學兼優貧困生優先的原則。
(1)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殘疾學生及少數民族學生。
(2)父母一方死亡、離異的單親貧困家庭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孤兒學生仍按有關規定執行。
(3)經民政部門確認的農村低保或農村特困救助范圍的家庭子女;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子女。
(4)因受災、疾病等原因導致家庭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2、資助貧困生工作主要由縣級政府負責,所需資金構成:中央提供貧困生免教科書費用;市、縣(區)兩級承擔貧困生雜費,免雜費以市級為主,市負擔比例(根據各縣區可用財力凡人均可用財力超過2萬元的,市負擔60%,不足2萬元的市負擔70%,余下部分由縣級財政負擔)。補助貧困生寄宿學生生活費由縣負擔。20*年資助面積達到貧困生的35%,2006年資助面積達到貧困生的70%,到2007年基本實現全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享受免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和補助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費目標。
二、資助方式及標準
1、資助貧困生的方式主要包括免費提供教科書、免雜費(包括免貧困寄宿生住宿費)、補助貧困寄宿學生生活費。具體資助方式按貧困生家庭經濟狀況,選擇全部或部分項目進行資助。特教學生(包括殘疾、孤兒)必須享受免全部教科書費,基本免除雜費。
2、學生享受免費提供的教科書按國家規定應優先選用經濟適用版教科書,如果選用彩版書超出的費用由縣(市)區承擔,但所有學生必須使用相同版本的教科書。今年春季由縣(市)區統一采購,已收取書費的一律退還給學生。秋季后由省統一采購,不許再向貧困生收取書費。中央財政對貧困生免費提供國家課程必設科目的教科書,小學包括品德與思想(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外語、科學、藝術(或選擇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等);初中包括品德與思想、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選擇生物、物理、化學)、歷史與社會(或選擇歷史、地理)、藝術(或選擇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信息技術等)。20*年享受免教科書費的貧困生,20*年春季應繼續予以資助。免費的教科書扉頁上須標明“本書由國家免費提供”字樣。免雜費按省規定的“一費制”標準:農村小學1-2年級每生每年130元;3-6年級每生每年180元;農村初中每生每年235元;特教生每生每年200元。補助寄宿學生的生活費,小學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初中每生每年一般按400元掌握,特教生每生每年一般按250元掌握。
3、各縣(市)區要積極籌措資助資金,并將資助貧困生資金足額納入地方財政預算,按責任承擔免雜費資金,逐步安排寄宿生生活費,不得降低資助比例,減少資助人數,不得按在校生平均分配資助資金或輪流資助貧困生。
三、資助申報、審批程序
1、貧困家庭學生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貧困家庭脫貧返貧的實際情況,對受資助貧困生及時做出調整,保證貧困家庭學生得到資助。申請資助的學生一般于每學年開學初,由本人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填寫《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并向學校提交由所在村(居)委會出具的家庭經濟狀況證明。
2、學校對申請資助學生的有關情況進行認真審核后,按學生家庭經濟貧困程度排序,提出貧困生資助名單和資助形式,在學校和學生家庭所在村(居)委會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受資助名單、資助形式和公示情況上報縣(市)區教育局審核確定。
3、學校通知受資助學生填寫《河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并由學生及其監護人和班主任簽字確認后領取補助資金。
4、免雜費、免教科書費的資金原則上不發給學生本人。免雜費的資金由學校集中使用,補充學校公用經費;免教科書費的資金要集中掌握。補助貧困寄宿學生的生活費原則上由學校集中掌握,也可分月發給學生。
四、資助情況上報
各縣(市)區要及時向市教育局、財政局報告“兩免一補”經費的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展情況。每年再分春、秋兩季及時上報資助貧困生情況,內容包括:由河北省教育廳、財政廳下發的資助貧困生管理信息系統軟件生成的上報電子信息數據,及打印生成的《河北省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縣級基層報表》、《河北省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報表》、《河北省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表》、《河北省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花名冊》、《河北省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金領取表》、《河北省資助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轉出花名冊》。
【關鍵詞】 高校;貧困生;認定工作;難點;對策
高校貧困生認定一直是教育資助工作中的難題,想使相對稀缺的經濟資源有效分配給需要國家扶助的對象,首先要對學生的家庭經濟困難程度做出準確衡量,但這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會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約。本文試圖列明此項工作的難點并提出相關解決對策。
一、問題的提出
我國對于貧困大學生的資助,建立了獎、貸、助、勤、補一系列比較完善的高等教育扶助體系已有十年的時間,每一項都離不開對貧困生的認定。但各地經濟發展不平衡,始終沒有統一的判定標準,也沒有確立完善的評定制度。當下因為貧困生認定體系不健全, 出現了一些幫而不貧、貧而未幫的現象,這就違背了國家建立貧困生資助政策的初衷。2012年,全國普通高校學生資助經費投入547.84億元,各級政府在這項工作上逐年遞增的大額財政支出必須得到合理的運用,貧困生認定工作直接影響到高校獎助學金評定工作的效果。
二、貧困生認定工作的難點及原因
當前高校貧困生認定工作中存在兩大難點:一是調查清楚學生家庭經濟供給能力如何,即弄清“誰是真貧困生”;二是區分學生的貧困程度,即弄清“普通貧困生、貧困生和特困生”。
1、調查清楚學生家庭經濟供給能力有一定困難
由于我國個人征稅系統尚不完善, 國外的認定方法不適合照搬,我們也就無法準確獲知學生家庭經濟收入情況,特別是農村生源的學生家庭收入國家更是無法掌握,導致高校貧困生認定問題一直很棘手,由此引發后續的資助工作也面臨難題。
總體看,現在高校施行的貧困生資格認定辦法幾乎都是套用“個人提交申請和證明——班級民主評議或投票——院系審核——學校批準認定”這樣的模式,高校對學生家庭經濟供給能力的掌握主要靠學生自我描述和師生評價。而這些信息的獲取都過分依賴直觀的表面現象和人際因素,程序和辦法不規范,認定方法缺乏準確性,評選過程容易出現偏差甚至失誤。
各高校的上述做法也是無奈之舉。在貧困生認定實踐中,校方憑借認定的基礎材料就是《高等學校學生及其家庭情況調查表》。上面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是有待檢驗的,由于目前財力、物力、人力各方面因素,高校不可能去生源地一一核實材料的真實性,學生所提供的證明也是魚目混珠,有虛構或夸大貧困事實的成分。
2、區分學生的貧困程度困難
貧困生認定工作中最重要的問題就是區分學生的貧困度。但由于收入信息不透明,這導致了全面收集和計量貧困生家庭經濟信息是一項非常艱難而繁重的工作。
高校學生生源分布廣泛,區域經濟的差異使得城鄉間居民收入差距較大,各地政府在開具證明時對“貧困家庭”的認定標準不統一,來自中東部城市的特困生家庭經濟供給能力可能比生源地是西北的貧困生經濟水平要高,沒有一個全面的綜合的評價指標,僅靠基層輔導員完成認定,結果很難讓學生信服。
三、解決高校貧困生認定工作難的對策
1、建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實行動態化管理
現有的貧困生認定工作都是從學生進入高校開始,高校本身沒有行政權派人到生源地民政部門進行實地調查,教育資助中也沒有這筆經費可供支出。相比之下,貧困生的生源地有著明顯的地緣優勢,由他們進行認定能大大節省對貧困生家庭情況調查花費的成本。因此,國家應統一制定政策,從中學時對每個學生建立《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動態化管理,并裝入學生檔案。調查表的制式應該像一個小冊子,分為中學階段、大學階段、研究生階段,對各階段經濟困難程度做以說明、標注。內容上應包括一個較為全面的基礎信息、家庭經濟指標和接受資助記錄。每個階段的資料信息由相應教育機構負責審定,并由相關教師簽字確認。
2、多重措施并舉,認真厘清學生貧困程度
通常,高校貧困生被分為普通困難、困難和特殊困難三個層次。國家對此沒有統一的標準,具體資助檔次和標準可由高校根據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來自不同地域的學生放在一起進行認定,就要遵循高校所在地的經濟標準,衡量出申報學生的綜合貧困度。鑒于筆者上文談到的問題,建議從以下方面加強管理。
(1)對貧困生申報及認定工作實現網絡化操作管理。學生自愿登陸系統平臺,根據頁面提示錄入個人信息并上傳各類證明材料,如低保證、家屬重大疾病住院證明等并簽訂誠信書,提交保存。對于是否符合貧困生認定條件須經過管理員審核批準。申報者可登陸查詢結果。高校每次獎助學金評定通知也在網絡上,系統會根據類別和上傳證明材料的賦分對每次申請生成統計表,將學生按貧困程度自動排序。軟件可分為“自我申報”和“民主測名”模塊。每次評選都可以采取網絡投票的方式進行,軟件自動生成結果,不記名網上投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暗箱操作、不公平評選的情況出現。
(2)加強對貧困證明材料的審核力度。很多《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里描述“父母失業,母親體弱患有某某疾病、住院欠債,家中另有姐妹上學等。”提供的證明只有地方政府蓋章,在沒有辦法實地考證的情況下,必須要求學生出具相應證明,如失業證、低保證、低保賬戶對賬單、住院病志、戶口本、親屬就讀證明等。對于無法提供證明材料的事實不予采信,對于提供虛假證明的學生取消在校期間評選資格。
(3)調動各方面力量對教育資助的過程和結果行使評價和監督權。教育資助是一種福利,必須輔之以強有力的監督機制。要享受國家福利待遇,就必須接受合理的監督。我們應優化現有的認定辦法,在各省、市、高校內公布舉報監督電話,廣泛運用網絡資源,將貧困生、非貧困生、輔導員、學生工作管理者這些相關利益人有機協調和組織起來,參與貧困生認定網絡評價工作,共同構建成一個相互監督和相互制約的體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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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貧困證明1茲有我鄉(鎮)(居委會等)___(父母親姓名)之子(女)___(學生姓名),于__年__月考入貴校學習。由于___原因(每個家庭的.具體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希望學校、銀行能為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___鄉(鎮)人民政府(公章)或___居委會等(公章)
__年__月__日
家庭貧困證明2_______學校:
貴校學生________其家長屬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況如下:
一、家庭人口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來源:________
___其家長屬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難:收入來源單一 勞動力較少
醫療支出較大
其它_______________(填寫)
加蓋公章
年 月 日
蓋章單位聯系電話:
____(區號)_________ 鄉、鎮或街道 民政部門 加蓋公章年 月 日 蓋章單位聯系電話:
____(區號)________
家庭貧困證明3茲有我鎮(縣)______(具體地址)村民(居民)___,___之子(女)___被________大學錄取。該生家庭________(家庭主要成員狀況),主要從事________(主要收入來源),家中經濟收入_____________________(年家庭收入狀況),經濟狀況____(是否困難),家庭經濟能力無法負擔該生在校的學習和生活費用。請有關銀行和學校給予該生助學資助,扶助該生完成學業。
特此證明!
單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
家庭貧困證明4茲有我鄉(鎮)(居委會等)___(父母親姓名)之子(女)___(學生姓名),于__年__月考入貴校學習。由于___原因(每個家庭的具體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希望學校、銀行能為其提供國家助學貸款,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
20__年_月__日
家庭貧困證明5_______學校:
貴校學生________其家長屬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況如下:
一、家庭人口________元;
二、主要收入來源:________
___其家長屬本地居民,其家庭基本情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填寫)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難:收入來源單一 勞動力較少
醫療支出較大
其它_______________(填寫)
確屬貧困家庭。特此證明。
村委會(街道居委會)
或家庭聯系人所在單位
此致
敬禮!
關鍵詞:貧困農民;定居意愿;經濟狀況;人力資本
一、引言
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之后,新型城鎮化的發展是影響經濟保持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為加速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2016年3月的“兩會”通過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提出“要堅持以人的城鎮化為核心、以城市群為主體形態、以城市綜合承載能力為支撐、以體制機制創新為保障,加快新型城鎮化步伐”。新型城鎮化面對的重要群體是農民,而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是影響新型城鎮化順利推進的重要因素。已有文獻圍繞農民城鎮定居意愿問題進行了大量的研究。聶偉和王小璐基于CGSS2010全國數據分析的結果表明,農民的總體城鎮定居意愿并不強烈,小城鎮、縣城(縣級市)是農民城鎮定居的首選層級[1]。馬琳基于河南省10個縣(區)40個村的調查數據顯示,53.4%的農民不愿落戶城鎮,21.7%的人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愿意落戶城鎮,只有24.9%的人愿意落戶城鎮[2]。與上述觀點相反,周春芳對蘇南地區的調查數據顯示,58%的農村勞動力愿意遷居城鎮[3]。由此可見,有關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調查并未得出一致的結論。在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因素方面,學界主要從個體因素、家庭因素、社會因素3個方面展開。個體因素主要是從農民個體自身的特征及能力出發,研究其對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相關文獻主要研究了年齡、性別、健康狀況、婚姻狀況、非農經歷、語言能力、收入水平等方面因素對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4]。家庭因素則主要從農民的家庭情況出發,研究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家庭的非農收入、家庭年收入、住房面積、家庭自然資本等方面的因素對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1]。社會因素方面的研究則主要是從社會經濟、政治、制度文化等方面出發,研究戶籍制度、住房政策、勞動力市場政策、社會情感、社會網絡等方面對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5-6]。綜上所述,目前已有研究對農民城鎮定居意愿進行了諸多探討,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研究對象多側重關注農民整體和農民工,對于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研究較少。貧困農民是農民中的特殊群體,他們多呈現出收入水平低、居住環境差、受教育程度低等特征。在此背景下,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及其影響因素可能會與以往被關注的研究對象的情況有所不同。此外,貧困農民的城鎮化將對農村減貧有著重要的影響,因此非常有必要對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進行研究。最后,現有研究也較少關注貧困農民和非貧困農民兩者在城鎮定居意愿及其影響因素方面的差異。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將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出發,利用“2010年中國社會綜合調查”(簡稱CGSS2010)數據,基于群體行為理論與成本效益分析,通過提出相關的研究假設,使用Logit模型,重點研究家庭經濟狀況和人力資本對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并對貧困與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及影響因素進行比較分析。
二、理論基礎與研究假設
中國現行的貧困標準為農村人均純收入2300元,即農村家庭人均純收入少于2300元的農民被認定為貧困農民。群體行為理論中的相對剝奪感是指當人們將自己的處境與某種標準或某種參照物相比較而發現自己處于劣勢時所產生的受剝奪感[7-9]。貧困農民經濟收入低,相對非貧困農民和城鎮居民的收入地位而言,貧困農民的相對剝奪感更強烈,那么就會希望逃離貧困,到生活條件更好的城鎮去生活。因此,貧困農民在很大程度上渴望到城鎮追求更好的生活條件。然而,托達羅認為人口流動是一種經濟現象,而所有的經濟現象都會遵循成本效益原則,這一原則認為唯有當行動所帶來的額外效益大于額外成本時,行動主體才會采取這一行動[10]。相對于生活在貧困地區,定居城鎮無疑會為貧困農民帶來巨大的效益,但是這些效益的獲得須以一定的成本為代價,即貧困農民要定居城鎮并享受城鎮的各種福利必須先解決遷移到城鎮過程中的各種成本。由決定是否到城鎮定居到決定到哪個城鎮定居,再到遷移到城鎮,最后到定居城鎮并在城鎮獲得可持續的生存所需要的各種資源,每一個環節都需要相當高的成本。如能承受成本,貧困農民則會較為愿意到城鎮定居以爭取更好的生活條件。如果無法承受,那么這就成了貧困農民進城的一大阻力。因此,本文認為貧困農民的家庭經濟現狀及影響其未來收入的人力資本狀況是影響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主要因素,下面將具體分析兩者與城鎮定居意愿的關系并提出相關假設。
(一)家庭經濟狀況
參考已有文獻,家庭經濟狀況包括家庭年收入、家庭非農收入比、家庭相對收入地位、住房面積、耕地面積等[1,11-12]。其對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具體表現在家庭年收入越高,能承擔成本的能力就越大,城鎮定居意愿就更高;家庭中的非農收入比例越高,那么脫離農業進入工業服務業的可能性就越大,未來的收入也越有保障,到城鎮定居的意愿就越強烈;根據群體行為中的相對剝奪理論,當貧困農民的參照對象換成收入相對較高的貧困農民時,收入地位較低的貧困農民產生的相對剝削感將會更強,則收入地位較低的貧困農民具有更強烈的城鎮定居意愿[13]。然而,家庭相對收入地位較低者的成本支付能力也會較低,這一阻力會中和了他們的進城意愿。反而是相對收入地位較高者,成本支付能力較高,在同樣渴望可以到城市獲取更好生活的情況下,更有可能愿意到城鎮中定居。此外,貧困農民在農村中擁有的固定資產可能會與其城鎮定居意愿呈負方向關系,具體如住房面積和承包的耕地面積。住房面積越大,貧困農民進城所要放棄的資本就越多,變相導致進城成本越高,到城鎮的定居意愿也必然下降;承包的耕地面積越大,他們對于土地的依賴就可能越大,就越可能限制農民進城。因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H1a:貧困農民的家庭年收入越高,城鎮定居意愿越強。H1b:貧困農民的家庭非農收入比例越高,城鎮定居意愿越強。H1c:貧困農民的家庭相對經濟地位越高,城鎮定居意愿越強。H1d:貧困農民現有的住房面積和耕地面積越大,城鎮定居意愿越弱。
(二)人力資本
人力資本理論認為人力資本表現為人的知識、技能、資歷、經驗和熟練程度等能力與素質,同時將人力看作是一種資本,無論是個人還是社會對其投資必然會有收益,并且人力資本的高低會表現在人力所有者———勞動者的收入上[14-15]。根據人力資本理論,貧困農民的人力資本將一定程度反映在其收入上,而收入將關系到貧困農民能否順利遷移并在城鎮中獲得可持續的發展。基于此,本文認為貧困農民自身及家庭的人力資本越高,越愿意到城鎮中發展和定居。人力資本變量包括年齡、受教育年限、健康狀況、非農工作經歷、語言能力、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等。具體而言,年齡越小、身體越健康者,勞動工作能力也會較強,更容易獲得工作機會,且此群體觀念較為開放,能更好地適應城市的生活方式。受教育年限越長,所掌握的知識越豐富,更能為勞動力市場所接受,進而更愿意到城鎮中尋找工作定居。非農經歷越豐富者,對農業的依賴更低,同時能更好地適應工業、服務業工作,了解城市的生活節奏,對未來的恐懼感較低,城鎮定居的意愿也因此提高。語言能力越好,社交生活圈子也就越廣泛,對城市的歸屬感也越強烈,進而更愿意定居城鎮。同樣,家庭的人力資本越高,個體也更具有定居城鎮的意愿。具體表現為家庭的外出務工勞動力數量越多,每個成員分擔遷移到城鎮定居過程中出現的風險與成本就越低,從而提高個體的城鎮定居意愿[16-18]。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H2a:貧困農民的受教育年限越高,城鎮定居意愿越強。H2b:有過非農經歷的貧困農民更愿意到城鎮定居。H3:貧困農民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越多,城鎮定居意愿越強。
三、數據與變量
(一)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研究貧困農民家庭經濟狀況及人力資本對其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并且將貧困農民與非貧困農民的情況進行對比分析。因為本研究的因變量為二元選擇變量,城鎮定居意愿只有愿意和不愿意兩種,故采用二元Logit模型進行分析。72扶貧與農村發展
(二)數據來源
本研究的數據來源于CGSS2010年數據,它是采用多階段隨機抽樣方法在全國范圍內的城市與農村抽取了11873個樣本進行調查。其中農業戶口的樣本數為6040個,根據研究需要,只保留回答了農村模塊“未來5年,您是否計劃到城鎮定居”這一問題且是農村戶口的樣本。本研究采用Stata11軟件進行數據的相關處理。
(三)變量與測量
1.因變量本研究通過詢問被調查者“未來5年,您是否計劃到城鎮定居”測量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被訪者從“是、否、已經在城鎮定居”3個答案中進行選擇,由于研究對象為貧困農民,因此數據處理時將剔除已經在城鎮定居的樣本,最終選擇回答“是和否”的樣本進行分析。現行的國家貧困標準線為農村家庭人均純收入2300元,家庭人均純收入低于2300元則為貧困人口。本研究計算出樣本中每個家庭人均純收入,以2300元為界限分為“貧困農民”和“非貧困農民”兩組樣本,兩組樣本分別包含1603、2474個觀察值。2.自變量本文的核心自變量為家庭經濟狀況與人力資本兩個維度,并適當地引入控制變量。根據研究目的,本文對貧困與非貧困農民的變量進行了描述統計比較與定義(見表1)。
四、結果與分析
(一)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描述分析
從表2可以看出,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非常低,僅7.42%的貧困農民有意愿到城鎮中定居,而92.58%的貧困農民并無意愿。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總體上也不高,只有13.54%,但這一比例高于貧困農民。這項結果表明了農民的總體城鎮定居意愿并不高。在有定居意愿的樣本中,貧困農民和非貧困農民都較傾向于縣城和小城鎮,36.75%的貧困農民和41.27%的非貧困農民選擇縣城,而有20.51%的貧困農民和18.98%的非貧困農民選擇小城鎮。總體而言,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并不高,而有意愿定居城鎮的貧困農民較傾向于到縣城與小城市中去,這與非貧困農民的情況基本一致。
(二)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因素分析
通過計量分析發現,貧困農民的家庭經濟狀況是影響其城鎮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從家庭的絕對收入角度看,家庭年收入的回歸系數顯著且為正(如模型3結果所示),也就是說,家庭的年收入越高,貧困農民越愿意到城鎮中定居,假設1a被證實。這與已有文獻發現的農民家庭收入越高,其城鎮定居意愿也越強的結果是相一致的[19],說明家庭收入對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有著重要的影響。根據收入貧困與可行能力貧困的關系不難理解,家庭年收入越高,意味著農民在教育、醫療保健等方面的可行能力較強,到城鎮中發展的能力也就越強,因此也就更愿意到機會更多的城鎮中尋求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家庭年收入越高,表明其遷移城鎮的成本支付能力越強,并且也更有能力負擔未來在城鎮中的生活成本。這樣一來,家庭年收入越高的農民是愿意且更有能力到城鎮定居的。從相對收入角度看,相對收入帶來的相對剝奪感對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所發揮的“拉力作用”大于“推力作用”。如模型3中的結果顯示,高于平均水平家庭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而低于平均水平和處于平均水平的回歸結果是不顯著的,也就是說,相對于遠低于平均水平的家庭,高于平均水平的家庭更具有城鎮的定居意愿。這與假設1c的猜想一致。Stark在研究勞動力遷移中提出,勞動力在其對照群體內的相對收入位置對其遷移也有著重要影響,而其遷移除了提高收入之外,也提高了相對收入地位來降低收入低下帶來的剝奪感[13]。那么相對于城鎮居民的收入水平,貧困農民均處于較低的收入水平,因此他們很大可能均渴望遷移到城鎮中追求更高的收入,改善自身的相對收入地位,降低低收入帶來的剝奪感,這使得相對剝奪感在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中發揮了“推力作用”。然而,面對不低的遷移成本,僅貧困農民中相對收入地位較高的那部分家庭具備承擔遷移成本的能力,相對剝奪感代表的相對收入低對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發揮了“拉力作用”。從模型3的結果可以看出,相對收入低所引發的相對剝奪感,其發揮的“拉力作用”大于“推力作用”。只有家庭相對收入水平較高的貧困農民更愿意到城鎮中定居。個人人力資本中的教育因素是影響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的重要因素。在模型3中,受教育年限通過顯著性水平檢驗且系數為正,證明受教育年限越長,越愿意到城鎮定居,假設2a得到驗證。阿馬蒂亞•森在討論多維貧困中,提到收入貧困與可行能力貧困之間應該是這樣一種關系:收入對于可行能力是如此重要的手段,而更好的教育和醫療保健不僅能直接改善生活質量,同時也能提高獲取收入并擺脫收入貧困的能力[20]。貧困農民的受教育年限越長,意味著其可行能力越強,擺脫收入貧困的能力也越強,因此也就更希望到機會更多的城鎮中去尋求發展。此外,人力資本理論認為教育投資與人力資本存量成正比關系,較高的人力資本意味著個體的綜合素質越強,人才競爭力越強,更容易在城市中站穩腳跟。家庭人力資本對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數量是家庭人力資本的重要指標。模型3中的結果顯示,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顯著且系數為正,說明貧困農民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越多,個體更愿意到城鎮定居,假設3被證實。已有研究發現,在城市中擁有較強的市民關系能有效促進農民工的城市融入,市民間通過異質互動而建立起的新型社會關系網絡對農民工城市融入具有促進作用[21]。那么家庭中外出務工者越多,農民在城鎮中更有可能建立起廣泛牢固的新型社會人際關系網絡,這將更利于其在城鎮中各方面的發展并提高其城市融入度和歸屬感,因此農民也就更愿意到城鎮去。年齡、非農工作經歷、語言能力、健康狀況、非農收入比、住房面積、耕地面積均沒有對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產生顯著的影響。根據模型3的結果,上述7項變量的回歸結果均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說明這些因素對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并不突出,假設1b、1d、2b均未得到證實。本文認為這可能是由于貧困農民的經濟狀況整體較差,收入低甚至于無法保證其在當地的生活。加之,生活地區的公共服務貧乏,受教育水平也相應較低,這都導致經濟收入低和知識技能水平不高成了他們進城定居的最大障礙,從而使其他的影響因素的作用小到可以忽略。
(三)貧困與非貧困農民城鎮定居意愿影響因素的比較分析
將模型3與模型4進行對比分析可以發現,人力資本變量和家庭經濟狀況均對貧困與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有著不同的影響效果。受教育年限對兩者的城鎮定居意愿均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但對貧困農民群體的影響強度比非貧困農民大。貧困農民回歸模型中受教育年限的系數為0.132,即每多受1年教育,其城鎮定居意愿增加14.11%,而非貧困農民模型相應的系數為0.065,即每多受1年教育,其城鎮定居意愿增加6.72%。可見,受教育年限對于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的影響更為強烈,反映了需要更加重視針對貧困人口的公共教育投入。同樣,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對貧困與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均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但其對貧困農民的影響更為明顯。兩個模型中家庭外出務工勞動力的系數分別為0.218和0.103,即家庭中每多1個外出打工者,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會增加24.36%,高于非貧困農民的10.85%。可見相比非貧困農民,家庭外出勞動力的增加更能促進貧困農民到城鎮定居。家庭的相對收入地位對貧困和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均有影響,但影響的程度不同。貧困農民中,只有相對收入高于平均水平,才對其城鎮定居意愿有顯著影響。而對非貧困群體,與遠低于平均水平相比,高于、等于、低于平均水平均對其城鎮定居意愿產生顯著影響。除以上因素外,非農工作經歷、健康狀況、住房面積只對非貧困農民的城鎮定居意愿有顯著的影響。相對于貧困家庭,非貧困家庭的經濟收入較高,從而獲得的公共教育資源也較多,人力資本也相應較高,因此家庭經濟狀況與人力資本對其城鎮定居的阻力會相對較小。非貧困群體的城鎮定居意愿受到了更多其他因素的影響。
五、結論
關鍵詞: 高校 貧困生工作 以生為本
2012年11月15日,高等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研討會在北京大學舉行,來自全國的34所高校學生資助工作機構負責人深入學習十精神,探索搭建中央、地方、高校間扶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長成才的合作平臺。可見,堅持以生為本,做好貧困生物質和精神雙重資助,對于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實現校園和諧具有深刻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一、“以生為本”的內涵
“以人為本”具體運用到高校學生管理工作中就是“以生為本”,即要確立學生在高校中的主體地位,以為學生成才服務為辦學宗旨,切實保障學生利益,高度重視學生綜合素質的提高。
二、高校“貧困生”的概念及家庭經濟狀況
高校貧困生是指由于經濟困難而缺乏一定的物質生活條件,生活質量達不到社會可接受的最低水平,處于困難、窘迫狀態的在校大學生。
高校貧困生的家庭經濟狀況大致可分為以下幾種:
(一)家庭變故如離異、單親、孤殘等導致家庭收入微薄,負擔過重。
(二)父母無固定工作,以務農為生,無其他經濟來源,靠天吃飯,一旦遭遇自然災害,更加不堪重負。
(三)上有高齡長輩需要照顧,下有兄弟姊妹眾多,家庭勞動力匱乏,縱使父母外出打工也難以維持家中每個人的正常生活。
三、高校貧困生自身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心理貧困。
對于經濟困難的家庭來說,高校貧困生往往是長輩們脫貧的希望,他們勤勉、刻苦,試圖用自己的不懈努力支撐他們強大的自尊,而一旦在校遭受挫折,極易對家庭抱有負罪感。自卑、焦慮、抑郁,對條件較好的學生產生嫉妒、仇視心理,甚至誤入歧途,認為社會不公。
(二)知識貧困。
高校貧困生的家庭基本都來自我國“老、少、邊、山、窮”等落后地區,交通信息的閉塞及教育環境的限制導致貧困生從小只能學習課本知識,對社會新生事物缺乏了解與掌握,進入高校后產生人際交往困難、課程接受能力差等一系列問題。
(三)能力貧困。
貧困生由于社會閱歷較少,知識面相對狹隘,在公共場合往往表現過于羞澀拘謹,怯于表達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加上經濟困難,缺少與人交往的平臺,在能力鍛煉上往往不如其他同學。
(四)品格貧困。
一些貧困生對國家補助產生“等、靠、要”的依賴心理,甚至有部分貧困生在獲取了資助費用后肆意揮霍,與人攀比。還有一些貧困生急于脫貧,把獎學金當成獲得經濟來源的途徑之一,考試中想盡辦法抄襲作弊,違背了貧困家庭竭力供養他們進入高校的初衷。
四、以生為本,做好貧困生工作
(一)與時俱進,不斷完善高校資助體系。
1.科學認定資助對象,杜絕“偽貧困生”的出現。
首先,新生入學伊始,通過填寫家庭經濟情況調查表的方式收集學生家庭經濟情況的信息,并及時納入他們的誠信檔案,進行動態管理,一年一調整。其次,在班級成立民主評議小組,可對貧困生起到關心與督促的雙重作用。最后,建立完善的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大膽舉報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核實,給予必要的處理,形成生生之間互相監督的局面,杜絕“偽貧困生”的出現。
2.變“他助”為“自助”,將鍛煉育人與經濟扶持相結合。
“授人以魚,不如授人以漁”。鼓勵貧困生從依賴助學金向爭取獎學金方向努力。學校應通過講座、活動等形式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貧困觀,摒棄依賴助學金的不良思想,鼓勵他們充分發掘自身潛能,不斷努力,以自己的努力和優異的成績,獲得獎學金。
積極拓寬勤工儉學渠道,提倡貧困生自我救助。高校可設立一些諸如圖書館管理員、學生助理等工作崗位,既不讓勤工助學占據過多的學習和休息時間,又讓其得到鍛煉,并從中獲得經濟收入。
3.全面吸收社會助學力量,增加資助來源。
高校可全面吸收社會助學力量,不斷拓寬救助渠道,動員社會團體、企業與高校進行合作,對學生實行“訂單式培養”,爭取各種專項獎學金的設立。利用學生的專業特長、結合企業需求,建立貧困生的“對口支援”關系,為貧困生爭取企業中合適的助學崗位等。
(二)育人為主,提高貧困生綜合素質。
1.誠信教育。
當今社會,誠信缺失已成為一顆毒瘤,不可避免地影響著高校大學生,以助學貸款為例,據統計,2005年年底國家助學貸款還款違約率達28.4%,到2008年違約率竟高達42.68%。可見,加強誠信教育工作迫在眉睫。高校可定期開展一些類似誠信宣傳活動、法律責任知識講座等,并建立誠信檔案,鞭策、指導他們珍惜個人信用,誠信為人。
2.感恩教育。
對于國家多方位的補助,很多高校貧困生采取完全的“拿來主義”態度,高校在從事資助工作過程中應承擔起感恩教育的重任,在舉行社團活動時插入感恩教育內容,還可利用榜樣的示范作用,使貧困生獲得最直觀、最生動的激勵。同時,各高校可降低無償資助力度,倡導有償資助,讓學生了解到要享受一定的權利就必須盡到一定的義務。
3.心理健康教育。
在信息時代,高校除了可以采取強化師資隊伍,開設心理健康課程,建立心理健康檔案,開展心理訓練活動等一系列措施外,還可利用網絡這一媒介,進行網絡心理健康教育,制作專門的心理教育網頁,開設心理學知識、心理測試、心理聊天室等欄目,激發學生的興趣,推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的發展。
4.理財教育。
高校應積極開展大學生消費道德教育,引導大學生繼承艱苦樸素的優良傳統。同時,可以開設例如《經濟學》、《理財學》等公共課程,或聘請銀行理財專家進校園開展理財技能培訓,對大學生進行自我消費實踐訓練,鼓勵學生參加各類理財職業資格考試,從而提高高校大學生尤其是貧困生的理財技能,幫助他們科學、合理地消費。
總之,高校貧困生工作是一項復雜的教育工程,我們要牢固樹立“以學生為本”的管理理念,以關注貧困生的生存狀況為基礎,加強對高校貧困生物質與精神上的雙重資助,培養其良好的身心素質,全面提高貧困生的能力,從根本上幫助貧困生跨越貧困的鴻溝,為建設和諧社會作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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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人格;社會支持;精神衛生;因素分析,統計學;學生,醫科
【中圖分類號】 R 395.6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0-9817(2008)11-0976-02
大學生的心理健康狀況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和重視。為了解醫科大學新生心理健康狀況,筆者運用大學生人格問卷(University Personality Inventory, UPI)[1]對某醫科大學2007級新生進行測評,以期為開展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大學生的心理健康提供依據。
1 對象與方法
1.1 對象 以某醫科大學2007級2 649名新生為調查對象,實際收回有效問卷2 545份,有效回收率為96.1%。其中男生1 234名(48.5%),女生1 311名(51.5%);年齡最大25歲,最小16歲,平均19歲。
1.2 調查工具和方法 選擇以大學新生為主要對象的大學生人格問卷(UPI)為調查工具,該問卷共有60道題,其中4道測偽題(第5,20,35,50題)不計入總分,每題1分,UPI最高分為56分,最低分0分,得分越高,說明心理問題越嚴重。UPI按篩選標準可分為一、二、三類,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歸為第一類:(1)UPI總分≥25分者;(2)第25題作肯定回答者;(3)輔助題中至少有2題作肯定回答者;(4)明確提出咨詢要求者。滿足下列條件之一者歸為第二類:(1)20分≤UPI總分<25分者;(2)第8,16,26題中作肯定回答者;(3)輔助題中有1題作肯定回答者。不屬于第一類和第二類者歸為第三類。第一類可能存在嚴重的心理問題;第二類可能存在一般心理問題;第三類為心理健康者。采用計算機交互方式自填問卷。
一般情況采用自制問卷,社會支持狀況的評定采用肖水源編制的社會支持量表(Social Support Scale, SSS)[2]。遵循知情同意原則,采取集中填答法,調查員現場講解填表要求,填畢核查后收回。
1.3 統計分析 資料核查整理后,采用EpiData 3.02軟件建立數據庫,用SPSS 12.0軟件對數據進行描述性分析、χ2檢驗和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
2 結果
2.1 UPI篩選分類結果 根據UPI篩選分類,歸為一類的學生150人(5.9%),歸為二類的學生626人(24.6%),歸為三類的學生1 769人(69.5%)。
2.2 回答比例前1 0 位的項目及UPI重要項目回答情況 見表1,2。
2.3 不同人口統計學變量UPI篩選結果比較 根據UPI篩選標準,歸為一類和二類的學生共776人,不同程度心理問題檢出率為30.5%。家庭結構存在缺陷的大學生心理問題檢出率高達46.2%,高于家庭結構完整的大學生,且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另外,學生UPI不同類型的檢出率在性別、專業滿意度和家庭經濟狀況方面,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值均<0.05)。見表3。
2.4 心理健康狀況影響因素的Logistic回歸分析 以大學新生的心理狀況為因變量,賦值為:存在不同程度心理健康問題=0,心理健康=1;以調查對象的性別、民族、戀愛狀況、家庭結構、家庭經濟狀況、社會支持、專業滿意度等因素作為自變量,進行Logistic逐步回歸分析(篩選指標時,入選和剔除的判別水平分別定為α=0.10和α=0.15)。結果顯示,完整的家庭結構和良好的社會支持是大學生心理健康的保護因素,而家庭經濟狀況差是大學生心理問題形成的促進因素。見表4。
3 討論
UPI篩選分類結果顯示:該組醫科大學新生的心理問題檢出率為30.5%,與國內任桂秀[3]、李文喜[4]報道基本一致,低于劉淳松等[5]、黃晨[6]報道的結果。與該校2006級臨床學院新生心理健康狀況監測結果[7]相比,不同程度心理問題檢出率基本持平。
從回答比例較高的前10位項目顯示,大學新生的心理問題主要集中在強迫癥傾向、情緒問題、缺乏自信等;從UPI 重要項目回答的情況顯示,發現想輕生、對任何事情都沒有興趣、感覺心理方面有問題的學生也占有一定的比例,但均較低。
通過對不同人口統計學變量學生比較發現,性別、家庭結構、專業滿意度和家庭經濟狀況不同,UPI不同類型檢出率的差異有統計學意義。尤其是家庭結構存在缺陷的大學新生心理問題檢出率高達46.2%,高于家庭結構完整的大學生(29.6%)。而在民族、是否戀愛方面的比較,差異無統計學意義,可能原因是本研究樣本主要為漢族學生以及剛入學的新生尚未遇到戀愛方面的問題。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顯示,完整家庭結構是大學生心理健康的保護因素,完整的家庭結構有利于大學新生的心理健康,而家庭結構的缺陷是大學新生心理問題形成的重要影響因素。由于新生在考入大學之前都沒有完全脫離家庭的環境,這就決定了家庭情況對他們心理方面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8]。而家庭經濟狀況差是大學新生心理問題形成的另一個促進因素。較高的學費和生活費的確給貧困家庭子女造成了巨大的壓力,也著實影響到他們的心理健康,使他們不再自信,甚至自卑自棄[9]。根據對調查對象社會支持評定發現,良好的社會支持是大學新生心理健康的保護因素。無論是客觀的、可見的、或是實際的支持,還是主觀的、體驗的或是情感的支持,都有利于促進大學新生的心理健康[10]。這也為有效開展大學生心理衛生工作和促進大學生心理健康提供了有益的線索。
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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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李文喜,李光紅,龔曉潔.高校新生大學生人格問卷調查.中國行為醫學科學,1999,8(2):101.
[5] 劉淳松,陳正.理工院校大學新生心理健康狀況調查.中國公共衛生,2006,22(12):1 530.
[6] 黃晨.1341名醫學生心理健康水平調查分析.高校保健醫學研究與實踐,2006,3(4):1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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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聞聲遠.從UPI透視當代貧困生的精神世界.教育與現代化,2006(2):62-67.
關鍵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現狀;對策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關系到國家資助資金的合理分配與利用,是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沒錢上學、上學難的關鍵,對于維護高校和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有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來自農村的貧困家庭,有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來自城市里的下崗職工家庭,有些學生是因自然災害或家庭主要勞動力發生意外、罹患重大疾病等造成家庭的貧困。高校資助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認定。盡管各個高校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和方法,盡力做到公開、公平和公正,但在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也不少。
一、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現狀
1.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有難度
當代大學生接受知識的渠道廣,思維活躍,思想超前,行為大膽,自尊心強,不甘落后,爭強好勝,追求民主和公平,但心理承受能力較弱。這些特點不論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還是非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身上都有所體現。對于當代的大學生,無法像過去那樣一眼就能看出家庭經濟困難與否。一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尊心極強,要面子,怕別人看出自己家庭經濟困難,擔心被別人瞧不起,盡力隱藏自己的實情。還有一些家庭經濟并不困難的學生,看到資助的金額比較多(如三等助學金就達2000元/人),便利用不當手段申請資助。
2.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方法不甚科學,所采用的認定方式值得商榷
目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普遍程序是:成立以主管學生工作的黨總支副書記為領導的輔導員或班主任負責制的評定小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首先要寫出書面申請,再提供當地政府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然后在班級上進行公開陳述,由班級或年級進行民主投票,選出不同級別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最后由輔導員或班主任根據投票的結果上報主管領導來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這種方法看似公開、公平、公正,沒有違反國家資助政策,但它忽略了具體評定工作中的復雜性,在實際操作中出現的問題較多,其負面影響也較大。比如,出現了不少“拼慘”“比窮”和“賽貧困”的現象,讓家庭經濟真正困難的學生覺得有失自尊,心靈受到嚴重傷害,不愿意公開講述自己的不幸;相反,有些家庭經濟并不困難的學生為得到資助,利用能說會道而贏得同學的支持;更有些學生靠私下里以賄賂或承諾平分錢的方式拉票。而具體負責評定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因為所帶的學生較多,無法完全了解學生的真實情況,也只能根據學生民主投票的結果來確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證明材料可信度不高
根據國家資助政策,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申請資助時需要提交當地政府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而現在很多地方政府審核和把關不是很嚴格,開出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具有較大的隨意性。因此,有些家庭經濟并不困難的學生照樣可以提交當地政府開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
4.家庭經濟困難的界限難以界定
什么樣的學生算是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如何分等級?雖然國家在制定資助政策時做出了一些規定,但在具體執行時卻很難操作。因為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不同地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不同,如何做好困難級別的定量區分是一個很難的問題。而目前高校在資助方面尚無統一的定量標準,只能是各自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制定標準。
5.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的考察缺少實時性
目前,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是靜態的認定,即學生一旦提出困難申請并被認定,很多學校就不再對這些學生進行動態考察,這些學生每年都能得到資助。這就忽略了家庭變化的事實,即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家庭在大學四年經濟狀況有可能改變,資助對象沒有隨學生家庭經濟條件的變化而及時做出動態的調整。
二、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新對策
當前國家資助的范圍和力度在不斷加大,為保證資助制度的實效和持久,更好地解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沒錢上學、上學難的問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需要在方法和途徑上進行改進。
1.對學生進行政策宣傳和價值觀教育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政策是國家為了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完成學業而采取的利民政策,因此在執行這項工作之前,要對大學生尤其是剛入學的大學生進行資助政策宣傳,讓他們詳細了解資助政策的目的和條件。同時,還應對學生進行價值觀教育,提高學生的思想境界,讓學生真正做到心態平和,如實反映自己的情況,反對那種“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均主義思想。
2.改進認定的方法和途徑,把由下而上的民主評選改為由上到下的民主確認
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過程中,經常出現家庭經濟并不困難的學生因人緣好而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而真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因自尊或與同學關系不好而沒有被評上。有些學生為了所謂的公平,私下達成協議,讓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得到資助后進行均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為了能評上,不得不忍氣吞聲。“拼慘”“比窮”“私分”等現象也屢屢發生,傷害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感情。
在實際工作中,筆者認為,民主的方法沒有錯,但在順序上做個調整就可以有效避免不和諧現象的出現。由老師牽頭,各班班長、團支書和寢室長組成班級評審推薦小組,每個班級根據學生提交的家庭經濟困難申請,在老師的帶領下由班級評審推薦小組初步評審評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然后再召開班會,對初步確認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民主確認,這樣既可以避免公開“拼慘”“比窮”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心理和自尊心造成的傷害,也可以有效打消動機不純的學生想占便宜的心理。
3.改進工作策略,變被動為主動,重視實際觀察
輔導員或班主任及評定小組成員要經常關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日常生活狀況,及時了解實情,做到心中有數。以往判斷學生家庭經濟困難主要以學生是否有手機或電腦來作為主要參考,但現在手機或電腦已成為學生學習生活的必需品而不是奢侈品,單以這些作為判斷的標準是不合適的。而應根據學生在學校的日常生活狀況和打扮作出初步的判斷,如是否經常聚會聚餐、是否經常逛街買東西、是否消費闊綽等。另外,可以適當對提出申請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進行家訪或到當地民政部門了解情況,還可通過信函的方式向當地政府民政部門求證,避免有些地方政府開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的隨意性。
4.采取必要的懲罰制度和措施
對于申請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定期進行考察。當前,有些學生受到社會不良風氣的影響,用欺騙的手段騙得助學金,對于這樣的學生要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嚴重的要記入檔案。
5.注重對學生家庭情況的動態考察
學生的家庭經濟狀況是個動態的過程。有些學生剛入學時家庭經濟困難,一兩年后家庭經濟狀況則可能發生改變,由貧困變成富裕,針對這樣的學生應及時引導他們主動放棄原來的資助申請。同時,原來家庭經濟不困難的學生,可能由于自然災害或家庭主要勞動力發生意外而變得困難,對這樣的學生要及時關注,讓他們能及時得到資助。
總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是一項“陽光工程”“民生工程”,它關系到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未來和前程,也關系到學校和社會的穩定。因此,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是一項光榮而重要的任務,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是資助工作的關鍵。各高校應不斷探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新思路,以確保高校學生資助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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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貧困生 資助 思想教育
當前,經濟困難學生在高校已占有相當比例。在經濟和心理的雙重壓力下,他們能否順利完成學業,并健康成長,直接關系到高校和社會的穩定與發展,關系到我們能否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實現高校人才培養的根本任務,關系到高教改革與發展的大局。解決經濟困難學生及高等學校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的相關問題,不斷完善對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勵志體系,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一、完善合理的綜合資助體系
合理的高校貧困生助困體系,應該是國家助學貸款、國家無償資助、學校激勵性資助和社會多渠道、多形式資助以及自助有機結合的助學體系。在構建這一體系過程中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充分利用好國家助學貸款,最大限度地使這部分資金落實到真正貧困學生身上
隨著高校招生規模的不斷擴大,經濟困難學生的絕對人數明顯增加。大量經濟困難學生的存在及各不相同的復雜狀況,給高校困難學生工作帶來了很大壓力。確認經濟困難學生情況,可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困難補助、勤工儉學、社會資助等評審工作提供準確數據和重要參考依據,體現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可以增強學生工作的說服力。當前各高校十分重視困難學生認證工作,正不斷完善認證體系。
2.積極爭取社會力量助學,完善獎學金和助學金制度
除拓寬校內獎學金的渠道外,還要致力于開辟校外獎學金的來源渠道,制定優惠政策,吸引社會力量在學校設立獎學金。社會各界對高等教育的捐助中相當一部分人是希望以獎學金的形式提供給學生。資金的不同提供人有不同的資助愿望,學校應盡可能尊重贊助人的意愿,做好這些贊助金的分配使用,同時應在稅收等政策上理順關系,鼓勵教育捐贈。廣泛爭取社會資助應是解決貧困學生的重要途徑之一。
3.勤工儉學是解決貧困生的重要途徑,而且具有十分重要的教育意義,它可以培養學生自立、自強、熱愛勞動的品格
勤工助學是學生通過辛勤勞動獲得資助的途徑,有助于學生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的改造,也有助于學生學用結合,全面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和社會實踐能力。各高校應積極拓寬勤工助學渠道,為貧困學生爭取更多的自食其力的機會,校內的一些服務性工作可以更多聘用一些生活困難的學生,救濟性的資助應通過勤工助學發給學生,讓學生成為學校的管理者,可以強化他們的主人翁意識,激發主觀能動性,這對培養學生自尊、自強的精神是十分重要的。
4.建立誠信追究制度
在高校,由于多種原因,一些貧困生往往不愿意透露其困難的實際情況,甚至不愿意申請困難補助。相反,也有一些學生為了達到某些經濟目的,提供了虛假的家庭經濟狀況。這些同學不誠信的做法不僅會影響到一部分家庭真正困難的同學的解困工作,還對我們解困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產生了極大的負面沖擊,嚴重地影響了我們通過大量細致的工作所得到的準確信息,使一部分不了解情況的學生對我們的解困工作產生了質疑。所以,我們非常有必要建立起誠信追究制度,這不但可以對上述的情況做一個有效的規制,而且這種制度的建立,本身也是誠信教育的一部分。通過這種制度的建立,我們不僅可以對虛報家庭經濟狀況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扣除其相應的德育分數,在其誠信檔案中作不良記錄,還可以追回其通過虛報家庭經濟狀況而獲得的不正當經濟利益。
二、構建人性化的貧困生成才教育體系
在解決貧困學生的經濟問題的同時,還應當切實做好貧困家庭學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調適工作,構建完善的貧困生成才體系,正確引導貧困學生健康成才。如何做好資助困難學生工作以及引導他們健康成長,是高校學生工作的一項長期的重要內容。在資助困難學生工作中,必須堅持兩手抓,既要從經濟上資助他們,更應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把教育和引導困難學生“怎樣做人”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
1.深入開展貧困生心理健康教育
充分認識健康的心理對貧困生成才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大學生心理指導服務部門的技術和人力支持,建立完善科學的工作機制。學校要努力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環境,為貧困生的健康成長創造條件;心理輔導部門要認真研究高校貧困生的心理特點和存在的主要問題,建立由心理健康講座、團體輔導、個別面詢和心理訓練等方式組成的心理健康教育模式;各級學生工作干部要關心和尊重貧困生,幫助貧困生正確認識自我,樹立正確的貧困觀,指導貧困生掌握自我調適的方法,提高自我應對困難的能力。
2.大力推進勵志教育
對于困難生而言,物質的匱乏是暫時的,可以通過接受教育去改變人生際遇,而精神的貧困才是可怕的,心理自卑、自我封閉、自暴自棄等問題是制約這些大學生順利成才的瓶頸,馬家爵事件為我們敲響了警鐘。因此,困難學生更為需要的是一把鑰匙、一種鼓勵、一個理念,在經濟資助的同時,要設計豐富載體,培養學生自立自強的精神。
3.積極拓展貧困生的教育途徑和載體
高校貧困生資助體系的構建初衷即在于保障貧困生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保證每一位貧困生都能夠成為全面發展的高素質人才。因此,高校作為貧困生資助體系的教育主體,應當自覺從教育人、培養人的角度出發,以“教育”為起點和歸宿,保障廣大貧困生全面發展,成人成材。要為貧困生提供優質的教育資源,創造良好的成材條件,保證其能夠掌握全面扎實的科學知識和專業技能;要引導貧困生積極參與到社會實踐中來,為其提供展示才華、增長才干的舞臺,幫助貧困生在實踐鍛煉中正確認識當前境遇,自立自強;要積極探索新的教育途徑,在對貧困生開展經濟資助的同時,更進一步從理論上深入分析研究目前大學生群體的感知、認知、情感、心理、價值信念等方面的基本狀態,提高認識,探索新的教育方式和教育載體。
做好高校貧困生的資助工作,是維護學校安定和穩定的重要保證,是黨和國家關心愛護貧困學生的重要體現。把解決高校貧困學生困難問題做為大事抓緊抓好,在貧困生成長的關鍵時候,高校應以完善的資助方案,從物質到精神上給予貧困生最及時的扶助,讓他們順利完成學業,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有用人才。通過構建并完善貧困生的資助體系,強化以人為本,重服務的教育管理理念,保證貧困生能順利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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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湖北省宜昌地區地質災害頻發區的農戶為研究對象,對該區農戶的貧困狀況進行了分析,結果表明,當地的貧困農戶存在家庭撫養負擔大、文化程度低和家庭收入結構單一等特點。貧困成因的計量分析則表明,地質災害摧毀農戶的生產生活資本,形成閉塞的環境,制約農戶發展,但是農戶如果對地質災害足夠重視,積極防備,則可以極大地降低地質災害的影響。
關鍵詞:
地質災害;貧困成因;農戶
貧困是人類社會始終面對的一個問題。隨著科技的進步,現今貧困的絕對數量已大大減少。人們的目光開始更多地集中在某些特定區域或特征的貧困人口上,其中就包括地質災害頻發區的貧困人口。由于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在對當地居民形成直接的人生安全危險的同時,也會對農業生產、交通運輸及房屋建設等多方面的經濟生活產生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使其極易陷入貧困之中。目前,中國有地質災害隱患點達20余萬處,其中,威脅人口在100萬人以上,造成財產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的,有16000-20000處。2010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30670起,造成直接經濟損失63.9億元[1],這都說明了地質災害的破壞性和廣泛性。目前國內針對這一特定區域的貧困問題還缺乏研究,尤其是地質災害對最終導致人口貧困的影響缺乏深入的調查與定量的分析,導致針對地質災害頻發區的貧困問題,很難拿出有效的針對性扶貧政策。
中國對地質與自然災害的研究雖然較早,但主要集中在災害的自然問題(預測、預警和防御等)上。21世紀初才逐漸有學者關注災害的社會和經濟問題,陳勇[2]和馬德富[3]對自然災害下的農戶生存和遷移選擇進行了研究。而學者們的普遍觀點是地質災害導致了該區域內的人口貧困現象[4],地質災害區域和貧困區域存在著高度的耦合性[5],并且貧困與農戶的抗災能力和政府的救助力度有很大關系[6]。在目前的研究中,只有少數學者對災害頻發區的貧困成因進行了機理分析,如李小云等[7]認為農戶將少量的金融資本轉化為了物質資本,是導致他們貧困的一個重要因素。明亮[8]認為農戶的生計資產存量的不同導致其陷入貧困的可能性也不同。綜上所述,中國對地質災害及其他自然災害頻發區內貧困問題的研究還較為有限,尤其是缺乏使用微觀數據對貧困成因進行分析研究。因此,本研究擬通過實地調查所取得的微觀數據初步分析地質災害頻發對農戶的致貧機理。
1研究區概況與數據來源
宜昌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處長江上游與中游的結合部、鄂西山區向江漢平原的過渡地帶,“上控巴蜀、下引荊襄”。由于地形陡峭,海拔起伏落差大,地層主要為碳酸鹽巖和碎屑巖,遇水易發生性狀改變,造成山體滑坡[9]。同時由于三峽水庫和隔河巖水庫的修建,導致區域內水位上升,周邊山體地質巖土含水量變化,孔隙間水壓力改變,因此頻繁發生以滑坡、塌岸為主的地質災害,是典型的地質災害頻發區。本研究所用數據取自2013年4月對宜昌地區農村居民開展的入戶抽樣調查。共收回有效問卷520份,所有問卷由戶主或長年在家的成年人回答。調查內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調查對象為所有被訪者,主要內容有家庭基本信息、家庭經濟信息、所在村社會公共服務狀況、家庭對地質災害風險的感知與響應和房屋所在地地質災害基本情況調查。第二部分調查對象為遭受過地質災害,并給家庭生命與財產安全帶來過損害的家庭,主要內容有經歷災害的時間、地點、頻次,人員傷亡情況,資產損失情況;災害期間得到的政府及社會救援情況;家庭如何應對或緩解所經歷的災害等。因提取的個人信息為戶主信息,所以剔除非戶主的被訪者樣本,最終提取戶主樣本共380份,主要引用問卷第一部分的相關內容和數據。
2人口貧困現狀分析
2.1人口貧困總體狀況由于所使用的調查數據為2012年的農戶家庭收入狀況,所以根據中科院《2012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進行測算,以2012年的中國農村人口貧困線標準即年均人收入2300元人民幣來界定是否貧困。在全部的380份調查農戶中,家庭人均收入水平低于貧困線的共有85戶,共涉及貧困人口390人,占樣本總量的22.37%,遠高于我國平均9.45%的貧困率。調研數據的貧困缺口指數為37.58萬元,這說明要把目前調研數據中的所有貧困家庭的收入補齊達到貧困線標準,需要花費37.58萬元,平均每戶需要花費4421元,貧困的深度和廣度均十分驚人。
2.2貧困家庭的統計特征通過對統計數據的分析可以發現,貧困家庭存在一些共有的家庭特征(表1)。首先,家庭撫養負擔大,貧困家庭中老人和殘疾人的比重都明顯高于非貧困家庭;其次,家庭文化程度低,以戶主的受教育程度來衡量家庭的文化程度,可以看到貧困家庭的受教育程度低于非貧困家庭;最后,收入來源單一,貧困家庭的收入主要還是農業收入,只有少量的打工收入和轉移支付收入,正式工收入非常少,而非貧困家庭的收入則以打工收入為主。
3研究設計與參數選擇
3.1研究假說在所分析的區域內,地質災害的主要表現形式為滑坡、塌岸,另外伴有小規模泥石流和小型地震。不同于常見諸于報端,發生頻率不高,但會對一個區域造成毀滅性打擊的大型地震、火山等地質災害,這些地質災害具有小規模、高頻率、高密集的特點。據調研中當地居民反映,在每年的雨季,幾乎都有數次山體滑坡,家庭居住位置不好的農戶,幾乎每年受其沖擊,輕則損毀農田,重則傷及人畜。頻繁發生的地質災害對家庭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其直接作用機理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通過毀壞農田或房屋造成農戶家庭的直接經濟損失;第二,地質災害造成農戶家庭成員受傷或致殘,傷者的治療不僅造成家庭經濟的額外支出,同時農戶的勞動力損失也會對家庭的收入產生影響,加重了家庭的撫養負擔。面對地質災害,農戶往往需要調用資產存量來應付地質災害的沖擊,這導致農戶資本存量減小,而一些抗風險能力較差、資本存量不足的家庭,則難以抵御災害沖擊,就算偶爾脫離貧困,也很有可能由于頻繁發生的地質災害沖擊而再度陷入貧困之中。加之農業生產受外界環境影響較大,以農業生產收入為主的傳統農戶更容易陷入貧困之中。長期來看,在反貧困中起決定性作用的是人力資本存量,但人力資本的投資往往見效較慢,短期內難以產生顯著影響,因而被農戶忽視。農戶通常傾向于把不多的資本投入到能快速見效的直接生產投資中去,最終形成了因貧困中斷人力資本投資,因人力資本投資中斷導致更加貧困的惡性循環。因此,基于地質災害頻發區的特殊背景,以調研所得到的數據為基礎,并結合實地調研的認識,提出以下幾點假設:第一,地質災害的發生頻率和強度對家庭的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第二,在地質災害頻發區內,抗風險能力差的家庭更容易陷入貧困之中。抗風險能力既包括農戶的房屋是否堅固抗震這樣的直觀因素,也包括農戶家庭的收入是否多元化,以及農戶家庭在遭受地質災害后,是否有迅速組織再生產的能力等多個方面。第三,在面對地質災害沖擊時,很多農戶家庭傾向于中斷短期難以見效的人力資本投資來緩沖災害影響,但從長期來看,這反而是很多家庭難以提高收入擺脫貧困的主要原因。
3.2模型選擇由于所處理的被解釋變量是農戶家庭是否陷入貧困,是一個典型的二分類因變量問題模型,因此選用Logistic回歸模型進行計量分析。在自變量參數的選擇上,選取了來自于農戶家庭的四個方面的特征來進行分析。1)農戶家庭特征,具體參數包括農戶家庭的戶主受教育水平、農戶家庭的老人數等六個指標。農戶的受教育水平和農戶收入之間存在明顯的相關性[10]。戶主在家庭的生產選擇上具有決定權,因此戶主的文化程度更能反映人力資本與經濟發展的關聯。因此,把戶主文化程度為小學以下的賦值為7,文化程度為小學、初中、高中、中專、大專和大學本科及其以上的依次賦值為6-1。其中,農戶的家庭規模為農戶家庭人口數的平方。2)農戶居住環境特征,離其居住地最近的衛生機構通常是農戶就醫的第一選擇,對農戶的健康狀況有著較大的影響,也決定了在遭受地質災害后,農戶是否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救助治療,模型中加入兩個變量用以考察農村的衛生機構是否對農戶家庭擺脫貧困產生了影響。其中,最近的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條件通過農戶自身的滿意程度來判定,對于醫療衛生機構的基礎設施條件,在調查中認為“好”的賦值為3,認為“一般”的賦值為2,認為“差,需要進行維修”的賦值為1。模型中把農戶家庭居住地公路條件為泥土路、碎石路、瀝青路和混凝土路分別賦值為1-4。而公路條件則是農戶與外界聯系是否緊密的一種表現,居住地道路條件較差的農戶往往不愿意與外界溝通,同時還需指出,道路條件的好壞也受地質災害影響,山體的落石會對道路造成明顯損毀。3)農戶資本特征,資本特征可分為社會資本和物質資本兩個方面。農戶的社會資本選取了戶主的兄弟姐妹數作為參數,戶主的兄弟姐妹是農戶家庭的近親,在農戶家庭遭遇各種意外后,兄弟姐妹通常是最可能的求助對象,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了農戶家庭的社會資本狀況。物質資本上選取了農戶家庭的房屋好壞程度、農戶家庭是否擁有存款和農戶家庭的資本存量三個變量。農戶的家庭資本存量定義為房屋、機械農業設備、家畜、交通工具、家電和珠寶首飾這六個方面的價值之和,在衡量資產的指標中排除了農田是因在中國現有的體制下,農田土地不可以用來買賣,不具有流通交換價值,所以不符合資產的基本特征。4)農戶居住地地質災害特征,選取了農戶居住地的地質災害頻發程度、是否在地質災害中遭受了人身或財產方面的損失和是否因為地質災害或水庫修建發生了搬遷三個變量。模型中把農戶認為居住地“不發生地質災害”設置為1,“發生頻率較低”設置為2,“發生頻率中等”設置為3,“發生頻率較高”設置為4。
4計量結果分析
在經過共線性診斷確認模型中所選用的參數不存在共線性問題后,通過計量計算得到如表3所示結論。根據計量分析結果,我們可以得出一些結論,首先是對地質災害頻發區農戶家庭是否陷入貧困產生顯著影響的一些參數分析。1)農戶家庭規模對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關系,說明家庭規模與貧困成倒U型關系,當家庭人口少于2人時,這樣的家庭通常是孤寡老人或喪偶單親家庭,所以家庭陷入貧困的概率很大。而當家庭人口達到3、4人時,貧困率開始下降至最低。而當家庭人口超過5人后,貧困率則又開始加大。較大的家庭規模往往是存在三代甚至是三代以上人同居的狀況,家庭中有較多老人需要撫養。較低的勞動力比例和較高的撫養率使得農戶家庭容易陷入貧困之中。總體而言,隨著家庭規模的上升,貧困的概率是增加的,這一點和許多其他學者的類似研究成果一致[11]。2)農戶家庭的農業收入比重對其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正向影響。這一結論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說二一致。農業生產的產值受外界自然因素影響較大,而在地質災害頻發地區內的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地質災害經常會摧毀農田,造成農戶的經濟損失。收入結構中農業收入比重越高,則其受到地質災害的沖擊影響越為嚴重,也越容易陷入貧困中。3)農戶家庭的居住地公路條件對其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負向影響。公路條件越好的家庭,更容易與外界交流,及時獲得各種信息,在發生地質災害的時候也便于撤離或從外界得到幫助,這都對家庭的經濟發展產生積極影響。4)農戶家庭的房屋好壞程度對其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負向影響。越堅固可靠的房屋,越能抵御地質災害的影響,避免各種地質災害對人畜和財產的損毀。5)家庭是否擁有存款對其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負向影響,這一結論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說二一致。農村家庭的存款多用于應付突發狀況,擁有一定數量存款的家庭可以緩沖因地質災害或其他突發狀況所造成的損失,避免突發事件造成更大的影響。6)家庭的資本存量對其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負向影響。家庭的資本在面對突發狀況的時候可以變賣用以獲得資金,從而緩沖突發事件對家庭所帶來的影響。7)地質災害的頻發程度對農戶家庭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的負向影響,這一結論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說一不一致,同時也和我們的常理認識相違背。這里試給出解釋,如果一個農戶家庭認定自己所居住的區域地質災害頻繁發生,則該農戶家庭會更加注重對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當災害到來之時,由于其準備工作較為充分,反而降低了其在地質災害中所遭受的損失。而另一方面,某些農戶家庭認為其居住地較為不易發生地質災害,存有僥幸心理而對地質災害疏于防護,突發性的地質災害反而更容易對其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使其陷入貧困之中。8)農戶是否因為地質災害或其他因素發生搬遷對其是否陷入貧困有顯著正向影響。遷移對于農戶的經濟和生活通常會造成較大的影響,一方面遷移后農戶需要熟悉新的生活和生產環境,生產技術可能需要改良,社會資本也可能需要重組;另一方面搬遷意味著房屋和一些不易搬遷的固定資本的損失,而在筆者調研過程中所被調查農戶也普遍反映國家的搬遷補償資金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到位,搬遷損失未得到彌補,更加重了其陷入貧困的可能性。另外,還有一些因素對農戶家庭是否陷入貧困并沒有產生顯著的影響,這些因素也同樣值得分析。
首先是戶主的受教育水平對其是否陷入貧困并未產生顯著影響,這一點也和常理相悖。給出的解釋是,在調查農戶中,絕大多數戶主的文化程度集中在小學以下、小學和初中三個層次上,這三個層次的農戶相加占總調查用戶的83.68%,而這三個層次從整體上看均屬于較低的受教育水平,在整體較為封閉的經濟和社會環境體系中,這三種受教育程度的農戶家庭在收入上并不會存在顯著差別,所以造成樣本整體反映出戶主受教育水平和其是否陷入貧困并不存在顯著關聯。同時,也正是因為這種狀況,導致很多農戶家庭認為人力資本的投資并不會帶來家庭經濟狀況的明顯改變。因而在面臨地質災害沖擊的時候,傾向于中斷家庭的教育投資,導致農戶家庭在長期內處于一個較低的收入水平上。其次是衛生醫療機構距離的遠近和基礎設施條件均未對農戶是否陷入貧困產生顯著影響。這說明在現階段,修建較好的醫療設施對農戶的生活并未產生明顯的改觀。這和調查中的農戶所表現的態度一致。很多農戶,特別是較為貧困的農戶,都表示村里面的衛生所條件再好也和他們無關。農戶基本上不會去村里面的衛生所看病,因為他們認為那里的醫生不僅醫療水平差、服務態度差,而且收費昂貴。
5結論與建議
綜合來看,計量分析的結果和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設基本符合,反映了地質災害頻發區農戶家庭陷入貧困的一些主要影響因素,因此可以得出結論。第一,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對當地農戶直接影響在于造成農戶的生產和生活資本損耗,使得農戶極易陷入貧困,脫貧農戶也容易重新返貧。而抗風險能力強的農戶家庭則能較好地避免因地質災害而陷入貧困。因為家庭中的物質資本和存款都可以緩沖地質災害對生產資料和生產環境的破壞,多元化的收入結構也可以削弱地質災害對農戶經濟狀況的沖擊。第二,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對當地農戶間接影響在于形成了一個較為封閉的區域環境。一方面使得該地區農戶難以交流獲得務工信息,導致收入來源單一,較為依賴農業收入,而農業收入又極易受到地質災害影響而造成收入減少,使得農戶容易陷入貧困;另一方面,在封閉的經濟社會環境中,農戶無法認識到人力資本的重要性,忽視家庭教育投入。從長期來看,較低的文化水平制約了農戶家庭走向富裕,陷入貧困和教育的惡性循環之中。第三,雖然地質災害對農戶的生產生活造成了嚴重影響,使得他們極易陷入貧困之中。但如果居民足夠重視、積極防備,并且保持和外界聯系暢通、互相幫助的話,則可以極大地降低地質災害對農戶家庭所造成的沖擊。
任何一個特定區域或特定人群的貧困問題都是由多方面因素共同導致的結果。地質災害頻發區的貧困現象,既和宏觀上該區域環境險惡、交通不便等外在因素有關,同時微觀上也和該地區居民對人力資本的作用缺乏認識,抱殘守缺只會農業生產,缺乏多元化收入能力等個體因素密切相關。因此,對該地區的反貧困政策也應該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同時進行。在宏觀角度上,首先應當加強環境治理力度,從根源上減少地質災害發生頻率。重新恢復山林天然植被的大面積覆蓋,降低泥石流和山體滑坡的發生機率;嚴格監控,杜絕新的個人或企業對于環境的破壞。其次是改善交通基礎設施,加強落后貧困地區與外界的經濟聯系。打破封閉環境對經濟發展的障礙,改變當地居民固步自封的心態。第三是建立良好的地質災害預警和防治機制,災前積極預防,災后及時救助,盡可能緩解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害。在微觀角度上,首先是推動區域教育事業的發展,提高區域人口素質。從硬件上加強農村基礎小學和中學的建設,在軟件上鼓勵廣大城區骨干教師和優秀大學畢業生到農村從教。其次是發展鄉鎮工業和山區旅游業,同時鼓勵農戶外出務工,促進農業人口收入多元化。幫助地質災害頻發區的居民擺脫對自然的依靠,降低地質災害對其生產生活的沖擊。農戶外出務工,可以在轉變農戶家庭收入結構的同時拓寬視野,把外界的生產技術和思想理念帶回山區農村,促使山區封閉環境的瓦解。第三是改善保障制度,制定特定災害保險政策。政府和各級商業保險機構可以設立對應的特殊保險機制,通過保險提高當地農戶對地質災害的抗風險能力。保險應針對于包括地質災害對農戶人身安全所造成的損害和農戶農業生產所造成的損害在內的多個方面,保證在地質災害中受損的農戶可以通過保險來得到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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