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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振興東北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
一、實施振興東北的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的可行性
由于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水平無法保持同步,所以在經濟政策的戰略選擇上,應采取整體與區域既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又講求實效、彼此有別的政策取向。
(一)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與宏觀的積極財稅政策比較
1.實施范圍不同。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僅實施于需要拉動經濟增長的特別區域,如東北老工業基地。而我國以往的積極財稅政策則是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雖然也有優先發展某一區域的特點,但更加注重的是優先發展某一行業領域,如基本建設領域。
2.理論依據不同。由于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是一種財政支持政策,其主要作用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協調整個宏觀經濟的發展,因此,它的理論依據是公共物品理論。公共物品理論認為滿足公共需要有兩個系統:一是市場,二是政府。市場提供私人物品滿足私人需要,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滿足公共需要。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一個現實障礙之一就是長期以來公共物品的缺乏。在東北地區實施積極的財稅支持政策用以滿足公共物品的供給,是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前提之一。
我國以往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并不完全是財政支持政策。雖然在實施近7年中,它順應西部大開發戰略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并對這兩個區域進行財政支持,但是它實施的初衷卻是為了克服通貨緊縮,刺激有效需求。因此,以往的積極財政政策的理論基礎是有效需求理論。有效需求理論認為如果經濟正處于嚴重的蕭條時期,應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即采取“減收增支”的辦法,減收就是減稅,增支就是增加政府開支和增加社會福利的辦法。我國以往實施的積極財稅政策主要是通過增發國債、擴大政府開支來刺激經濟,而沒有大規模地實施減稅政策,因而還不能嚴格認為是擴張性財稅政策,只能謂之積極的財稅政策。
(二)在東北實施積極財稅政策的可行性
1.政策連續性的要求。到目前為止,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僅2年。國家推出的兩批振興東北的項目剛剛起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改革也只是初見成效,如果不能繼續對東北地區采取財政政策傾斜,可能造成的后果是:(1)在建項目無法順利完工,造成“半拉子”工程;(2)振興東北整體戰略的擱淺。這將使東北老工業基地不能得到振興,而且國家前期投資也將付之東流。因此,從政策的連續性考慮,還應該在東北地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稅政策。
2.貫徹“有保有控”方針的需要。我國宏觀財政政策的轉變是向中性財政政策的轉變,其基本的政策含義是認為宏觀經濟運行態勢變化之后,現階段還不宜采取“全面緊縮”的調控方法,既不能“不轉彎”,又不能“急轉彎”,而應當在穩健把握之下著力協調,在調減擴張力度中區別對待,把握“有保有控”的原則。政府資金使用的重點,應集中于國家發展規劃確立的戰略發展目標和農林水利、生態保護與國土整治、西部開發與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重點項目。
3.發展經驗和現實財力的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實施了沿海發展戰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積累了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財稅宏觀調控的寶貴經驗。東南沿海地區在20年間成為中國經濟的“隆起”地帶,西部地區GDP增長速度也明顯加快。在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過程中,國債投資、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財稅政策工具的使用日臻成熟。所有這些都是我國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采取積極財稅政策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此外,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稅收收入的超額增長也為振興東北,實施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提供了可供操作的現實財力空間。
4.消費型增值稅制度的示范效應良好。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固定資產更新財力不足問題,是制約經濟振興的關鍵問題之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實行,一方面為試點的行業的固定資產更新補充了資金;另一方面還對全國有示范作用,而且在吸引區域外資金流向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導向與示范作用。
二、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的制度安排
為了有效地實現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在實施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時應有所側重,點面結合。“點”即政策支持的行業領域:“面”即政策支持的地區區域。
(一)擴大財稅政策的支持范圍
1.應加大對資源型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從東北地區的實際情況看,主要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綜合性工業城市,如沈陽、哈爾濱、長春等工業城市;二是煤礦、石油城市,如阜新、雞西、大慶等資源型城市;三是森工林區,如伊春及其他林業局等;四是農村地區。前兩類主要是工業城市,后兩類主要是農林地區。從國家財政支持的區域來看,近2年來對東北地區的財稅政策支持主要傾斜在上述的前兩個區域,即綜合性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其中以綜合性工業城市享受到的優惠最多。資源型城市則由于資源稟賦原因,直到21世紀初還承擔著國家計劃任務,一直處于為國家;宏觀經濟發展作貢獻的地位。據統計僅黑龍江省自1952年以來,由于初級資源品的低價調出與工業制成品的高價調入,形成的價差貢獻多達7000億元,而國家對該省的預算內投資不足其貢獻額度的1/4.又因其;③產業進入壁壘較高,非國有經濟進入難度較大,要實現資源型城市的振興,國家財稅政策方面的支持至關重要。
2.應重視對基礎產業的政策支持。國家對東北農村地區的支持主要是使用財稅政策,即減免農業稅;對東北林區的財政支持主要是繼續落實天然林保護工程資金。然而,這些政策和資金對森工林區和農村地區的支持作用遠未達到“振興”的目的。對于今后財稅政策支持區域的把握,我們認為應該向森工林區和農村地區做進一步的傾斜。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是全面的振興,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對傳統工業城市的振興。前期支持工業城市的財稅政策有利于迅速拉動東北的經濟增長,但要使經濟向深度發展,財稅政策必須惠及森工林區和農村地區,當然也包括資源型城市。
(二)合理安排財稅政策的支持重點
已實施的財稅支持政策主要是加大了對東北的裝備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的扶持力度。如首批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100個國債項目中,遼寧省的52個項目都是圍繞先進裝備制造業和原材料基地兩個主題,總投資442億元;2003年國家還啟動了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專項60個項目,總投資56億元,截至2004年底,國家共下達國債項目貼息資金8億元,安排東北高新技術項目118項。毫無疑問,裝備制造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都是拉動東北經濟的增長點,東北經濟的騰飛要靠這些優勢項目來帶動。但是,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從長期著眼,還需要解決一些基礎的瓶頸問題,以便從根本上全面振興東北地區。具體來說,新一輪的財稅扶持項目應更加側重以下領域:內容提要: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關鍵是重振重工業傳統優勢,同時培育接續產業。由于經濟發展的區域性差異及重工業投資需求規模巨大,因而需要國家提供相應的財稅政策支持。本文認為,我國應實行宏觀與區域有別的財稅政策,即總體上實施穩健的財稅政策,而區域上選擇性地實施積極的財稅政策。
關鍵詞:振興東北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
一、實施振興東北的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的可行性
由于我國地域遼闊,經濟發展水平無法保持同步,所以在經濟政策的戰略選擇上,應采取整體與區域既相互協調、相互促進,又講求實效、彼此有別的政策取向。
(一)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與宏觀的積極財稅政策比較
1.實施范圍不同。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僅實施于需要拉動經濟增長的特別區域,如東北老工業基地。而我國以往的積極財稅政策則是在全國范圍內實施,雖然也有優先發展某一區域的特點,但更加注重的是優先發展某一行業領域,如基本建設領域。
2.理論依據不同。由于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是一種財政支持政策,其主要作用在于提供公共物品和協調整個宏觀經濟的發展,因此,它的理論依據是公共物品理論。公共物品理論認為滿足公共需要有兩個系統:一是市場,二是政府。市場提供私人物品滿足私人需要,政府提供公共物品滿足公共需要。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一個現實障礙之一就是長期以來公共物品的缺乏。在東北地區實施積極的財稅支持政策用以滿足公共物品的供給,是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前提之一。
我國以往實施的積極財政政策并不完全是財政支持政策。雖然在實施近7年中,它順應西部大開發戰略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并對這兩個區域進行財政支持,但是它實施的初衷卻是為了克服通貨緊縮,刺激有效需求。因此,以往的積極財政政策的理論基礎是有效需求理論。有效需求理論認為如果經濟正處于嚴重的蕭條時期,應實施擴張性財政政策,即采取“減收增支”的辦法,減收就是減稅,增支就是增加政府開支和增加社會福利的辦法。我國以往實施的積極財稅政策主要是通過增發國債、擴大政府開支來刺激經濟,而沒有大規模地實施減稅政策,因而還不能嚴格認為是擴張性財稅政策,只能謂之積極的財稅政策。
(二)在東北實施積極財稅政策的可行性
1.政策連續性的要求。到目前為止,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僅2年。國家推出的兩批振興東北的項目剛剛起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的改革也只是初見成效,如果不能繼續對東北地區采取財政政策傾斜,可能造成的后果是:(1)在建項目無法順利完工,造成“半拉子”工程;(2)振興東北整體戰略的擱淺。這將使東北老工業基地不能得到振興,而且國家前期投資也將付之東流。因此,從政策的連續性考慮,還應該在東北地區繼續實施積極的財稅政策。
2.貫徹“有保有控”方針的需要。我國宏觀財政政策的轉變是向中性財政政策的轉變,其基本的政策含義是認為宏觀經濟運行態勢變化之后,現階段還不宜采取“全面緊縮”的調控方法,既不能“不轉彎”,又不能“急轉彎”,而應當在穩健把握之下著力協調,在調減擴張力度中區別對待,把握“有保有控”的原則。政府資金使用的重點,應集中于國家發展規劃確立的戰略發展目標和農林水利、生態保護與國土整治、西部開發與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重點項目。
3.發展經驗和現實財力的保障。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先后實施了沿海發展戰略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積累了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財稅宏觀調控的寶貴經驗。東南沿海地區在20年間成為中國經濟的“隆起”地帶,西部地區GDP增長速度也明顯加快。在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過程中,國債投資、一般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財政貼息、稅收優惠等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財稅政策工具的使用日臻成熟。所有這些都是我國實施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采取積極財稅政策可資借鑒的寶貴經驗。此外,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稅收收入的超額增長也為振興東北,實施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提供了可供操作的現實財力空間。
4.消費型增值稅制度的示范效應良好。東北老工業基地的固定資產更新財力不足問題,是制約經濟振興的關鍵問題之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實行,一方面為試點的行業的固定資產更新補充了資金;另一方面還對全國有示范作用,而且在吸引區域外資金流向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導向與示范作用。
二、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的制度安排
為了有效地實現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在實施區域性積極財稅政策時應有所側重,點面結合。“點”即政策支持的行業領域:“面”即政策支持的地區區域。
(一)擴大財稅政策的支持范圍
1.應加大對資源型城市的政策支持力度。從東北地區的實際情況看,主要分為四種類型:一是綜合性工業城市,如沈陽、哈爾濱、長春等工業城市;二是煤礦、石油城市,如阜新、雞西、大慶等資源型城市;三是森工林區,如伊春及其他林業局等;四是農村地區。前兩類主要是工業城市,后兩類主要是農林地區。從國家財政支持的區域來看,近2年來對東北地區的財稅政策支持主要傾斜在上述的前兩個區域,即綜合性工業城市和資源型城市,其中以綜合性工業城市享受到的優惠最多。資源型城市則由于資源稟賦原因,直到21世紀初還承擔著國家計劃任務,一直處于為國家;宏觀經濟發展作貢獻的地位。據統計僅黑龍江省自1952年以來,由于初級資源品的低價調出與工業制成品的高價調入,形成的價差貢獻多達7000億元,而國家對該省的預算內投資不足其貢獻額度的1/4.又因其;③產業進入壁壘較高,非國有經濟進入難度較大,要實現資源型城市的振興,國家財稅政策方面的支持至關重要。
2.應重視對基礎產業的政策支持。國家對東北農村地區的支持主要是使用財稅政策,即減免農業稅;對東北林區的財政支持主要是繼續落實天然林保護工程資金。然而,這些政策和資金對森工林區和農村地區的支持作用遠未達到“振興”的目的。對于今后財稅政策支持區域的把握,我們認為應該向森工林區和農村地區做進一步的傾斜。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是全面的振興,不能片面地理解為對傳統工業城市的振興。前期支持工業城市的財稅政策有利于迅速拉動東北的經濟增長,但要使經濟向深度發展,財稅政策必須惠及森工林區和農村地區,當然也包括資源型城市。
一、國際所得稅會計模式比較
(一)財稅相合的所得稅會計模式
所謂“財稅相合”,即財務會計和稅法合二為一。體現在所得稅會計上,要求企業在會計處理上嚴格按照稅法的要求進行,會計準則的規定從屬于稅法的要求。財稅相合所得稅會計模式的適用優點在其以政府為主導,對于這些國家本身來說就是最大的優點,財稅相合所得稅會計模式強調會計報表的設置和編制必須符合稅法的要求,滿足政府對企業財務信息的需求,保證國家的稅收收入。其次,財務會計與稅法相統一,降低了企業稅收核算成本,同時也提高了納稅效率。在缺陷方面,重商主義強化稅法的作用,稅法為實現某種目標,往往在財務會計中體現出來,使得財務會計偏離會計準則,無法實現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不利于企業走向全球,也不能順應國際會計準則趨同的大背景。
(二)財稅相離的所得稅會計模式
與“財稅相合”相反,“財稅相離”即財務會計和所得稅各自成體系,企業的會計處理按照會計準則進行,納稅事項則按照稅法的規定單獨處理,財務會計和稅法的不同處理產生的差異確認為期末調整項目。財稅相離所得稅會計模式將投資者置于極其重要的地位,增強了企業的獨立自主性,便于企業擴大國際間經濟交往,但財稅相離所得稅會計模式將財務會計與稅法相分離,兩套獨立準則同時運行,使得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與政府稅收征收處理出現了巨大差異,加大了企業稅收核算的成本,也加大了稅務部門征稅的難度,不利于政府稅收收入的及時繳庫。
(三)財稅相互協調的所得稅會計模式
財稅相互協調所得稅會計模式也叫做財稅相互混合型所得稅會計模式,即在核算所得稅時,按照會計實際收益直接確定應納稅所得額,但稅收征管機關對上市公司股東大會上通過的財務報表中列示的收益額進行一定調整后才作為征稅的依據,而不是直接以財務報表中所列示的收益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的核算依據。財稅相互協調的所得稅會計模式是財務會計與稅法相互協調的結果,兼具財稅相離、財稅相合的特點,優缺點也有類似之處。就優點而言,財稅相互協調下,所得稅會計處理兼顧了財務會計和稅法的規定,財務報表的收益額按照稅法規定進行調整后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只調整部分較大差異的項目,不必要全部調整,并將結果反映在財務報表上。這與完全分離模式相比就大大節省了調整成本,節約了企業的財力、物力。
二、影響所得稅會計模式選擇的多樣化因素
影響所得稅會計模式選擇的多樣化因素主要是經濟體制。經濟體制是一國經濟所有制形式、國家經濟發展模式的體制表現,宏觀上反應一國的經濟發展方向。一國的經濟體制同時也反映了該國政府對經濟的參與程度,是選擇適合國情的所得稅會計模式所必須要考慮的。其次,法律體系也影響所得稅會計模式的選擇。法律是一個國家政策的指引,各國的經濟政策等都以法律形式予以規定,法律的權威性能有效保證經濟的順利運行。世界上廣泛運用的主要有大陸法和普通法,法系區別由國家政治體制決定,而法系的不同又直接影響了經濟政策的選擇。第三,企業組織形式影響下的所得稅會計模式的選擇。在以股份制為主的國家中,上市公司占大多數,企業面向社會公眾,主要通過資本市場集資,企業的投資者和基金管理機構主要以公司的財務報表和未來發展狀況作為持股的參考。股份制結構影響下的證券市場一般比較發達,企業通過證券市場更能有效地進行資金運作,極少需要國家資金的支持,因此在股份制為主的國家里,國家資本不能直接干預經濟,只處于宏觀管理者的角色,財務會計與稅法也相應分離成獨立的準則。
三、我國選擇財稅相互協調所得稅會計模式的必然性
(一)順應會計準則國際化趨同的需要
自2005年以來,我國建立了較為完善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其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實現了實質性趨同,會計準則的新舊轉換和平穩實施也得到了實現,還實現了我國的會計準則與國際趨同的接軌。我國財稅相互協調的所得稅會計模式是在分離模式基礎上的適應國情的調整,順應會計準則國際化趨同的大背景,同時又具有我國自身的特色。該種模式的選擇,不僅有利于經濟進一步走向國際經貿合作交流,而且更有利于會計理論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發展。
(二)完善我國會計體制、健全我國稅制的需要
會計體制的完善是會計理論提升的前提,稅制改革增強了我國的稅收制度的健全性,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多環節、多層次、多稅種的稅收調節體系,對發揮稅收確保國家財政收入和調節經濟杠桿起了重要的作用。財稅相互協調的所得稅會計模式下,財務會計和稅收相互獨立、相互完善和發展,構成完整的會計和稅收體系,對于財務會計未做出規定的差異調整項目,由稅法進行調節補充,反之則由財務會計補充。二者在協調中不斷進行理論的完善和實踐的論證,進一步完善我國的會計體制和稅收體制。
(三)加強企業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需要
財稅相互協調模式下,財務會計與稅法相互協調,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在可供選擇的范圍內靈活地選擇適合自身具體情況的會計核算方法、程序。企業可以更加客觀地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為利益相關者提供真實、公允的財務報告信息。國家稅收部門也可根據稅務報表掌握企業的納稅情況,宏觀上加強對企業的政策指導,促使企業強化企業管理。
【關鍵詞】高端裝備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財稅政策;政策建議
一、引言
高端裝備制造業是我國重點培育與發展的七大戰略性新興產業之一,扶持其持續高速成長發展,是推動我國產業結構升級、經濟結構優化調整、實現經濟新常態下創新驅動戰略的必然要求。基于我國高端裝備制造產業發展相對滯后、在全球缺乏核心競爭力、扶持政策不完善的現實狀況,特別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形成完整的促進該產業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我國相關財稅支持政策還存在著諸多不足與有待完善問題,在我國政府高度重視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今天,深入探討高端裝備制造業財稅扶持政策,有非常重要的理論意義與實踐意義。
二、財稅政策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必要性與可行性分析
一方面,研發創新是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重要驅動因素,而研發創新所產生的創新收益很難被私人企業完全獨占,并且經濟主體無法從其他收益獲得者獲取補償,這樣會產生外部性,運用財稅政策對該產業的研發創新行為進行必要補貼與激勵支持,能夠有效避免產生技術外溢損失,激發企業研發創新的積極性。此外,該產業的發展會涉及多種技術、多部門與多地區的綜合協同發展,相比傳統制造業存在著更復雜的協調問題,高端裝備制造業往往會受到傳統行業排斥與阻擾,這樣需要政府構建全國范圍內統一規范的財稅機制,內統籌建立統一規范的財政稅收機制,解決不同地方政府之間、不同監管機構之間客觀存在的協調失靈,這是從市場失靈的角度分析。再次,我國高端裝備制造業的大部分企業處于企業生命周期的幼稚期與成長期業,此時,企業普遍規模小,產品與服務市場份額低、在全球核心競爭力相對缺乏、面臨融資困難等挑戰,在這種情況下,政府運用適合的財稅政策工具對該產業進性引導與激勵,推動其快速成長發展,逐步高端裝備制造業的競爭優勢,具有極大的必要性與戰略意義。而且,財稅政策主要通過對高端裝備制造業的技術研發創新、資金來源、產學研結合、人才培養、相關公共服務體系、企業國際化與走出去等方面發揮引導與激勵作用,依據這些方面的特點與要求有針對性地運用合適的財稅政策工具進行激勵扶持。
三、現行高端裝備制造業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與有待完善之處
已有的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財稅政策,對激勵該產業快速成長發展,創造就業崗位,驅動其技術研發創新,優化經濟結構調整、推進產業轉型等方面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依然存在著一些方面有待完善。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1)財稅政策支持手段單一、立法層次低、各種工具配合協同作用不足;(2)財稅政策對高端裝備制造業自主創新扶持力度不大;(3)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融資的財稅政策力度有待加強;(4)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人才吸收與培養的財稅政策力度有待加強;(5)對該產業的減稅、免稅的力度有待加強;(6)有關該產業社會服務體系的財稅激勵政策有待加強;(7)對激勵該產業國際化與走出去的財稅政策力度有待加強等等。
四、完善促進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財稅政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高端裝備制造業的財稅法律體系
我國應在借鑒西方發達國家先進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國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實際,完善《高端裝備制造業促進法》,加強針對高端裝備制造業的立法建設,建設體系完整的財稅法律體系。提高立法層次,頒布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完善政府采購法,將政府采購促進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納入其中。
(二)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優化支出結構與績效。
各級政府應進一步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設立扶持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財政專項資金,比如專門用于人才培養,用于技術研發創新等。加大各項財政補貼對高端裝備制造業的扶持力度,這樣能極大地促進該產業快速成長發展。與此同時,應優化財政投入扶持該產業的支出結構,應優先向國家重點培育的行傾斜,在其使用領域方面,應優先用于技術研發創新、人才培養、企業融資、企業國際化與走出去、產學研結合等方面。與此同時,應加強財政扶持該產業發展的績效管理。
(三)進一步完善促進該產業自主創新的財稅政策
財稅政策激勵高端裝備制造業自主創新應進一步加強。加大財政直接投入用于高端裝備制造業的自主創新。設立財政專項資金用于中高端裝備制造業自主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支持高端裝備制造業研發創新應加大優惠幅度與惠及面,比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享受低稅率,可考慮放寬條件,擴大高端裝備制造業的受益面;對科技研發支出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對符合一定條件的高端裝備制造業企業,可考慮增加扣除比例。對該產業企業吸納科技人才、高科技產業園區建設、產學研結合等可考慮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和減免稅。比如:對高端裝備制造業用于研發創新等設備投資,可考慮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在4―5年內按設備投資成本一定比例稅前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該產業企業實行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服務實行滿足一定條件免征企業所得稅和流轉稅。
(四)完善促進高端裝備制造企業投融資的財稅政策
高端裝制造業的大多數企業由于處于幼稚期向成長期轉變的過程,其抗風險能力不強,特別是在該產業的所有制結構為非國有的情況下,常常會面臨著融資難融資貴的難題,較難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政府應大財稅扶持政策引導,多方引導民間資本投資介入 高端裝制造業,對向高端裝制造業提供資金融通的銀行等金融機構給予更大力度的財稅扶持政策。可考慮設立支持高端裝制造業發展的投資基金。進一步健全激勵高端裝制造業投融資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比如,對向高端裝制造業提供融資的銀行等金融機構可考慮符合一定條件,給予免征營業稅或增值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改增增值之后);對符合條件的信用擔保機構為高端裝制造業提供信用擔保或再擔保(符合一定的條件時),給予免征營業稅或增值稅(金融保險業營業稅改增值稅之后)。此外,對激勵高端裝制造業投資方面的稅收優惠政策方面,比如,對高端裝制造業(符合一定的較寬松條件)實行鼓勵投資與再投資的退稅優惠政策。
(五)完善促進高端裝備制造業國際化與 “走出去”的財稅政策
有助于擴大該產業的產品與服務的出口規模,提升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完善相關財稅政策扶持高端裝備制造業國際化與“走出去”意義重大,有助于擴大該產業的產品與服務的出口規模,提升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可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完善:擴大高端裝備制造業出口產品與服務出口退稅的范圍,降低其增值稅、消費稅、關稅稅率;進口該產業所需設備、隨同進口的技術及配套件可考慮免征或減征進口環節流轉稅。運用多種所得稅優惠政策鼓勵高端裝備制造業的企業國際化與“走出去”:擴大該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范圍;運用稅收抵免加計扣除、稅收饒讓等稅收優惠政策、激勵該產業提高對外投資比例;加大財政補貼對該產業的國際與“走出去”扶持的力度。
(六)財稅政策應加大對該產業人才培養與吸納的扶持力度、
我國對高端裝備制造業人才培養與吸收方面的財稅激勵政策還較欠缺,不利于其快速健康成長發展。比如對吸納高校畢業生較多的企業可考慮加大財政補貼力度與稅收優惠幅度。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方面給予一些優惠措施,激勵該產業人才的培養和發展。允許該產業企業(符合一定條件)高于一般企業提取職工教育培訓經費,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從稅前扣除,對該產業的企業直接用于教育科研的公益性捐助或大學設立高端裝備制造業人才獎學金的費用,允許稅前全額扣除。
(七)財稅政策應加大對社會中介服務機構的扶持力度
加大財稅政策對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相關的社會中介機構的扶持力度,激勵其做大做強,促進產學研融合。比如,加大高端裝備制造業公共服務平臺的財政投入支持與稅收優惠政策的覆蓋面。增加這些中介機構與該產業企業、高端裝備制造業創業園的聯系與合作,增強其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參考文獻:
[1]李晶,井崇任,促進高端裝備制造業發展的財政稅收政策研究[J].財經問題研究,2013,(4),68-75
分析服務貿易發展與財稅政策運用的關系,應包括三方面內容:一是對服務貿易特性的把握;二是對財稅政策作用于服務貿易特點的分析;三是要考慮財稅政策作用于服務貿易時特定國家的國情特點。
(一)服務貿易的特性
一是服務業發展促進了服務貿易繁榮。各國經濟服務化不斷深化推動了世界服務貿易的發展。服務業在各國經濟中比重不斷提高,世界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的比重已發生重大變化,服務貿易已成為連接各國產業結構升級和提高開放水平的重要紐帶。
二是服務貿易具有不同于貨物貿易的特性。例如,服務的無形性決定了服務貿易形式的多樣性,服務的生產與出口往往與服務的消費與進口同步,服務貿易更多地依賴于要素的國際流動與服務機構的跨國設置,等等。
三是經濟全球化對服務貿易發展產生深刻影響。服務貿易已成為國際信息、技術、資本流動的重要渠道.世界貿易組織及服務貿易協定(WTO/GATS)的實施更對服務貿易多邊自由化趨勢具有重大作用。服務貿易已全面涉及經濟全球化四階段(貿易自由化、金融自由化、投資自由化與要素流動全球化),特別是涉及要素流動的國際服務貿易(如金融服務貿易)反映了經濟全球化對于資本、技術、人才等生產要素國際流動的要求。
(二)財稅政策對服務貿易發展的可能作用
一是對財稅政策支持產業發展共性的把握。就共性而言,在現代世界市場經濟體系下,財稅政策已經成為一國政府重要的宏觀調控手段,包括對特定產業的支持。這里要特別強調的是,在運用財稅政策支持產業發展時,要考慮利用產業群的嵌入性(要素集聚或流動的關聯程度)特點,重點支持嵌入性強的產業,以提高產業群競爭力。這對發展服務業進而促進服務貿易也是適用的。
二是要對開放經濟條件下財稅政策的運用有所理解。例如,現代開放宏觀理論指出,在開放經濟條件下,要注重財稅政策、貨幣政策與匯率政策在調控內外均衡中的協同效應.尤其是在各種資本流動與相對固定匯率制條件下,財稅政策支持涉外領域與產業發展要比貨幣政策相對更加有效。再如,戰略性貿易政策理論有助于我們分析財稅政策與服務貿易的關系。該理論主張在不完全競爭和規模經濟條件下,一國政府通過出口支持和保護國內市場等措施,對現有或潛在的戰略性產業進行資助,謀取規模經濟和外部經濟收益。而服務的無形性、生產消費同步性、異質性和易損耗性決定了服務業具有比制造業更為突出的不完全競爭市場特點和規模經濟效應,世界經濟服務化的趨勢也決定了現代服務業日益成為各國經濟的戰略性產業。因此,運用戰略性關稅、優惠稅收、非關稅壁壘等戰略性貿易與財稅政策有助于提升一國的服務貿易競爭力。
三是如何在WTO/GATS規則框架中考慮財稅政策對服務貿易的作用。WTO作為貿易自由化的主要交流平臺,其規則對于各國政策運用具有制衡作用。GATS作為WTO規范國際多邊服務貿易往來的行為準則,基于服務貿易的特殊性和復雜性,在互惠原則、非歧視原則、市場準入原則、公平競爭原則、例外和保障原則以及透明度和通知原則六方面體現出有別于貨物貿易的特殊安排。WTO/GATS的這些安排,一方面,對各國財稅政策的運用有所限制,另一方面,還是留下了一定的政策空間和靈活維度。
(三)各國運用財稅政策支持服務貿易發展時要考慮國情特點
近年來,各國普遍加強了包括財稅政策在內的各種政策作用力度,針對服務貿易的特性制定了特殊的財稅政策,全力支持本國服務業的發展,以努力提升本國在世界服務貿易中的地位。國情特點決定了政策的特點。我國服務業發展仍處在初級階段,促進服務貿易發展需要一條獨特之路。在我國還不完全具備全面參與國際多邊服務貿易競爭的條件下,作為次優選擇,可以重點運用財稅政策來參與服務貿易區域自由化,在雙邊和區域層次開展服務貿易優惠安排。
二、我國服務貿易發展與財稅政策支持的現狀
加入WTO七年多來.我國國民經濟與外經貿發展成績顯著,服務貿易也取得了喜人成就。但從運用財稅政策支持服務貿易發展的角度看,目前還存在著兩點不足:
(一)、我國服務業發展與經濟服務化存在很大的差距,這主要體現在兩個結構失衡方面
一是貨物貿易的巨額順差與服務貿易長期逆差之間的不平衡。結構失衡表象的背后是實際經濟的失衡:經濟結構及其轉換受制于資源與生產要素稟賦、科技水平和國民收入高低等眾多因素,其中也包括政策作用這一重要變量。我國長期以來優先發展工業.相對忽視了服務業發展,促成了貨物貿易與服務貿易發展失衡。因此.我們應加快發展服務貿易.鼓勵服務貿易出口,以承接服務外包作為重要方式,有效緩解我國服務貿易逆差境況。二是服務業與制造業在吸引外資方面的地位不平衡。中國主要依靠成本優勢成為位列全球第二的外國直接投資目的地。從外國直接投資在我國的產業分布看,制造業是主導力量.服務業的比重較低.這一結構恰好與全球資本的產業流向形成“倒掛”。從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人才的目的出發,從提升國內產業結構和技術水平的角度考慮,這種不對稱的地位亟待改善。我國應積極引導外資投向服務產業,特別是現代生產業,擴大外資的技術外溢效應,這對于產業結構調整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具有重要意義。此外,在學習借鑒國外服務業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的基礎上,要鼓勵我國優勢服務部門中的優勢服務企業“走出去”,進行對外投資和跨國經營,促進服務貿易出口。
(二)現行財稅政策對服務貿易發展的支持還遠不夠
現階段我國稅收制度和地方財政已對服務業給予了一定的政策優惠和財政支持,例如對于能源、交通、郵電、科教文衛、環境保護和資源綜合利用以及其他第三產業給予了涉及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耕地占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等眾多稅種的優惠政策:許多省市的地方財政對于現代生產業如金融、物流、信息技術、會展等提供一定的財政補貼和資助。然而,追蹤到服務的進出口貿易環節,現階段我國財稅政策在這方面基本處于缺位狀態。這與針對貨物進出口貿易較為系統的稅收優惠規定形成顯著對比,服務進出口貿易僅有少數稅收優惠規定(如境內保險機構為出口貨物提供保險取得的業務收入可免征營業稅),并且享受稅收優惠的服務標的是針對貨物貿易的追加成分,實質仍體現為對貨物貿易的支持和傾斜。此外,由于我國目前還缺乏將特定服務業視為產業集群來加以發展的視野,因此在相關財稅政策對服務貿易的支持上,沒有特別體現出鼓勵產業集群發展的特點.遠不及現行政策對一般產業群發展及其對應的貨物貿易的支持。事實上,不僅財稅政策支持力度不夠,在信貸、土地、價格等其他政策支持方面也同樣存在著對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的不對稱問題,究其原因,可歸結為兩點:一是長期以來對發展服務貿易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二是由于服務貿易涉及多種提供方式和多個門類的復雜性以及國際服務貿易多邊規則的特殊性導致的。
綜合上述兩個方面,可以認為,我國目前運用財稅政策支持服務貿易發展的力度還不夠,這種支持程度與當前我國要提高開放型經濟發展水平的目標是不相適應的。從經濟全球化的貿易、金融、投資和要素流動這四大自由化發展進程來看,目前我國主要只是直接參與了貿易自由化與投資自由化.我們應該利用服務貿易的發展來逐步參與金融自由化和要素流動自由化。通過探索漸進、對等、互利與分部門的服務貿易開放之路,大力促進服務貿易發展,實現“內外聯動、互利共贏、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總目標。而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構建一個有利于服務貿易發展的財稅政策體系。
三、構建有效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財稅政策支持體系
(一)關注WTO/GATS原則體系與財稅政策支持的相容性
要認真研究WTO/GATS原則體系與我國財稅政策支持的相容性.盡量減少可能引致的貿易摩擦,特別要關注與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的相適應性。GATS規定了一整套有關約束服務貿易的原則、規則與范圍,其中最惠國待遇為普遍義務但允許例外,市場準入與國民待遇屬于具體承諾義務.由成員選擇適用。經過多層肯定式的篩選和否定式的排除,GATS實際適用的服務部門與服務提供方式異常復雜,協定適用上具有不同于貨物貿易的復雜性與靈活性。我國在2001年加入WTO議定書的附件9中詳細列明了對于GATS的具體承諾,覆蓋范圍涉及服務貿易12大門類155個項目中的10大門類82項,屬于承諾數量較多的發展中成員。遵循與WTO/GATS原則體系特點和我國加入世貿組織承諾相適應的指導方向,~方面.我們應充分利用GATS給予發展中成員的靈活性和政策空間,另一方面,應恰當地履行我國做出的具體承諾。所謂的“恰當”具體表現為:對不在承諾范疇的部門內給予財稅政策保護和支持.而對于有市場準入承諾但沒有相應國民待遇承諾的部門(或提供方式)仍可實施內外差別政策。
(二)財稅支持政策要與國家產業與貿易政策相結合
產業是源.貿易是流。財稅政策應堅持并加大對服務業傾斜的產業導向,同時重點地向高新科技產業和生產部門提供支持。要從培育服務的產業競爭力入手,努力提高服務貿易的國際競爭力。特別要與促進產業集群發展的政策相聯系,利用財稅政策來支持服務產業走集群發展的道
路,提高服務產業中的嵌入性,提高生產要素相互依存的聯系程度。國家應站在發展服務業集群的高度來認識財稅政策作用.特別是要注重對服務產業集群的培育。
(三)與全面提高我國開放型經濟水平的目標相銜接
全面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意味著將過去單純側重“出口貿易”與“引進外資”的理念轉化為“出口貿易”與“進口貿易”、“引進來”與“走出去”的適度結合。大力發展服務貿易正充分體現了這一轉變方向:對服務貿易出口的積極引導與有效激勵,特別是商業存在提供方式下的“走出去”,是彌合經常項目和資本項目結構性失衡的校正器;同時.對服務貿易進口(包括商業存在方式下的引進來)的有所選擇和適度保護又能獲取服務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與全面提高開放型經濟水平的目標相銜接,服務貿易財稅支持政策在服務貿易進出口涉及的商品、人員、技術和資本流動上應注意差別待遇的搭配使用:對于出口涉及的要素流動盡可能給予普遍性的優惠和支持,而對與進口相關聯的要素流動給予選擇性優惠。
(四)就具體政策運作而言,當前財稅政策在服務貿易領域的直接作用應在國民待遇方面
市場準入難以直接形成有效限制,但可通過國民待遇影響外國服務或服務提供者的價格競爭力,繼而間接影響市場準入。據此,應研究我國在GATS國民待遇方面的具體承諾,結合“服務貿易提供方式”和“服務貿易部門”兩條主線進行政策設計。
一是在“服務貿易提供方式”方面的財稅政策設計。根據現有服務貿易統計,全球服務貿易流量在四種提供方式之間的分配比例分別是:跨境交付41%、境外消費19.8%、商業存在37.8%、自然人流動1.4%。據此,在財稅促進政策設計上,在出口方面應結合不同提供方式的重要性權重和我國對應的比較優勢.而在進口方面應注意與我國關于GATS具體承諾中對四種提供方式的區別態度保持一致。具體而言,應積極引導我國服務企業利用現代通訊手段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實現跨境交付方式下的服務貿易出口,對于承接服務外包獲得的營業收入免征營業稅,就所得來源地已繳的所得稅予以抵免,發生的研發投入若涉及增值稅、消費稅和關稅,也可考慮免稅j大力支持服務企業通過商業存在方式“走出去”開拓國際服務市場,前期市場調研階段政府應發揮窗口指導、信息服務和公共培訓職能,進入運營階段后對于企業境外常設機構已納境外所得稅實行全額抵免,繼而可以考慮引入無條件的稅收饒讓抵免:自然人流動方式下的服務貿易出口在我國主要表現為勞務輸出,對境外提供勞務獲得的薪酬免征個人所得稅.并對必需的語言培訓提供財政資金支持;境外消費方式下,外籍游客的境內購物涉及的增值稅與消費稅,條件成熟時可考慮在出境時予以退稅。進口開放方面我國對境外消費方式管制相對寬松,對跨境交付、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的謹慎程度依序遞進。跨境交付和商業存在方式下的進口保護效果對政策運用技巧提出較高要求.為此,一方面應利用政府采購這一政策工具的便利與靈活性。另一方面應號召鼓勵國內企業優先購置民族服務產品,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境外服務提供者的市場份額和競爭力。對自然人流動的高度限制主要是出于對社會管理難度的考慮,但對于我國服務貿易部門急需的外籍技術專家或專業人才應放寬管制,并可就其中國境內的勞務所得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
二是在“服務貿易部門”方面的財稅政策設計。這里重點要研究對不同服務貿易部門的財稅促進政策.首先應以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為基礎,其次應與我國在GATs上的具體承諾相吻合:未出現在我國肯定式清單中的部門與項目,以及位于肯定式清單具體承諾表中但通過水平或具體承諾的未綁定(即不作承諾)處理而無須承擔具體義務的部門與項目,可以自由裁定財政資金支持和稅收優惠力度;除此之外,都應嚴格遵守我國在服務貿易上關于國民待遇的具體承諾:沒有限制的應實行內外一視同仁的國民待遇,有限制的則應嚴格對應實施所列的限制措施(多為業務、時間和地域限制,而非價格方面影響),不能任意增加或修改。
進而,我們還可以將服務貿易的12大類部門,按照傳統優勢部門、現代新興服務部門和特色優勢部門三大類型進行不同的政策設計。
建筑、旅游和運輸等傳統服務貿易部門是我國服務貿易出口的骨干部門,我國對建筑和旅游行業關于國民待遇的承諾水平較高.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財稅政策運用的空間,因此,應主要在開拓國際市場的公共服務網絡和基礎設施的完善方面給予支持.同時強調服務企業要不斷挖掘自身潛力.提高出口效益和附加值。現承諾對于運輸部門給予了較高程度的保護.為此,財稅政策可以考慮通過增加對國有大型運輸企業的財政資金扶持力度.提升企業的價格競爭力,適當調整有關的稅收政策,加大運輸設施折舊的速度與力度,允許企業根據自身條件與財務狀況.選擇有利于設施更新換代的折舊法.與該行業的國際趨勢保持一致。
關鍵詞:中型企業;財稅計算;內部控制;解決措施
引言
企業財稅是企業中發展資金鏈的核心,財稅計算與企業形勢走向有關,決定著企業的一切。中小企業由于體制方面的不足、管理不健全、內部責任歸屬混亂,牽制條例實施度很弱,造成中小企業之中的財稅不能合理計算的基礎因素,對中小企業的體制進行分析,發現財稅計算或者財務監管在中小企業之中的問題是非常多的,因此完善的內部控制是十分有必要的。
一、水泥廠財稅政策執行時未解決的矛盾
對于大部分的中小企業來說,目前我國實行的各種財稅政策是給予直接或間接的財務扶持,在數量的投入方面比較重視,卻忽略了另一個比較具有重要作用的財稅政策,即培養企業競爭力的效果。
1、在企業財務核算中,稅收政策規定與企業利潤最大化存在矛盾
稅收政策和會計制度都規定,企業的應稅項目與免稅項目必須分開核算收支和盈虧,能夠準確反映各項目的稅金實現與繳納情況。由于企業追求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特別是私營企業更是如此,許多企業在取得退稅資格后,為了多退稅,將生產銷售的應稅產品按免稅產品核算,達到多退稅款的目的。
2、在資格認定中,各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方面存在矛盾
國稅和地稅各部門之間雖然分工明確,但由于缺乏相互協調與相互監督制約,往往各行其事。稅務部門在對其的財務核算和廢渣摻入比例進行綜合評定時不符合政策要求,或者稅務部門從總體上評定企業符合要求,而技術監督部門檢測的廢渣摻入比例達不到標準,或有些企業被檢測的產品達到標準,沒有被抽樣檢測的產品又不符合標準,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機制,信息缺乏溝通。
3、在具體操作中,少數地方存在照顧關系違反規定的問題
企業的目的是追求利潤最大化,特別是水泥生產企業多數都是私營或實行個人承租經營,追求利潤的趨動促使企業不是在增加資金和技術投入,加強核算,防止造成新的污染,從根本上做到符合政策規定后取得優惠資格認定,而是通過各種途徑找關系爭取能享受這項優惠政策,拿到資格證書,就完全從企業自身利益出發,不按規定健全財務核算,偷稅漏稅,或者資金、技術投入不足,造成新的環境污染。
二、中小型企業財稅計算或者財務監管的不足
1、內部控制沒有得到足夠的的重視
當前我國的企業中,管理人員對內部控制沒有足夠的認識,并且觀念陳舊,導致企業沒有建立起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的作用僅僅局限于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與可靠性以及資產的安全與完整性,對于生產運營的效率與效果則涉及甚少,造成無法從整體全局出發。由于企業缺少相關經驗,以及對激勵機制與約束機制的理解偏差,內部控制的效果沒有得到有效的發揮。
2、內部控制人員專業素質不高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的職業培訓比較少,導致員工的職業道德素質不高、責任心不強、不能嚴格遵守內部控制制度。企業對于內部控制不能充分駕馭內部控制制度,難以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
3、缺乏健全的內部控制監督機制
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我國的很多企業忽略了內審的監督作用,造成內審職能沒有發揮出應有的效果。企業內控是一個持續的過程,所以要想確保內控制度切實執行且有一個良好的效果,就必須進行內部監督。
4、內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內控相關法律不健全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出臺了一系列涉及內部控制制度的法規,內控制度在不斷的完善與改進,但是由于我國的內控制度的理論研究起步比較晚,內控制度與國際水平相比仍舊不夠完善。
三、中小型企業財稅計算內部控制的措施探究
1、樹立對財稅的正確內控觀、認知觀。任何一個中小型企業若想取得經營發展,都需要各種方針以及條例作為后方支撐,并且企業只有對財稅計算進行良好、穩固、科學控制,方可使企業中的方針以及條例等政策得到執行,進而才可使財務得以維持一個良好的形勢或者狀況,保證使企業朝著更好的方向前進。加強全體員工道德修養和內部控制制度教育。企業應定期對職工進行內控知識的教育。開展學習制度。開展學習制度,促進中小企業上下員工的齊發展,規避“家族化”現象,客觀對待員工,展開集體型的學習,提升對財稅內控的認知力度。
2、建立健全內控體系
各組織機構的職責權限必須得到授權,并保證在授權范圍內的職權不受外界干預,每類經濟業務在運行中必須經過不同的部門并保證在有關部門間進行相互檢查;建立授權批準制度應該對企業內部部門或職員處理經濟業務的權限加以控制。單位內部某個職員在處理經濟業務時,必須經過授權批準,否則就不能進行;實行預算控制企業編制的預算必須體現其經營管理目標,并明確責權;可安排專門的部門和人員來實施內控監督和評價,提出建議,督促各個內控環節不斷改進控制,增強規范內控制度與有效執行制度的自覺性,使企業干部職工積極參與到內部控制的體系中去。
3、創建完整的財稅相關體系,創建責任、牽制條例。要創建完整的財稅相關體系,創建責任、牽制條例,對財稅計算所實施的內部控制理念予以更新,進而使財稅計算在中小企業之中得以完善發展。倘若企業之中的財稅計算得以穩固、健全控制,那么會計工作者將會嚴于律己,進而減少虧損與違規行為,最終使企業之中的資金額減少損失量,促進資金量、利潤度在中小企業之中的提升。
4、加強內部審計控制內部審計機構應直接對企業最高領導層負責,保持相對獨立性。企業通過內部審計制度對各級管理層的財務活動和管理活動進行評價。并制定一套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的順利實施,企業負責人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 提高企業領導管理水平和管理思想,使他們認識到建立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是中型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正常發揮應有作用的關鍵。離開企業領導的高度重視,再好的控制體系也顯得軟弱無力而流于形式。企業領導必須自覺接受內控制度的制約,力求使內控制度在企業內部隨時發揮作用。
結束語
要想促進中型企業關財稅管理內控得以強化,必須樹立正當的財稅內控觀、認知觀,提升對財稅實施內部控制的力度,創建完整的財稅監控體系,創建責任、牽制條例,對財稅計算所實施的內部控制理念予以更新,開展學習制度,促進中小企業上下員工的齊發展。
參考文獻
[1]趙力..中小企業財稅支持政策的國際比較及啟示[J].視野,2013(02):57-59.
關鍵詞:就業;財稅政策;思路;對策
中圖分號:F810.42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31-000-02
財稅政策是國家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為了彌補市場機制的缺陷,國家使用財稅政策主要的政策目標是充分就業、物價穩定、國際收支平衡以及經濟穩定增長。可見財稅政策與就業之間具有較大關系,它作為我國干預經濟中的主要政策工具,不僅能為就業提供強有力的支持,還能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一、我國當前的就業形勢
我國作為一個勞動力豐富的國家,面對的就業問題較為復雜。主要存在的原因包括兩方面,其一,由于我國人口每年都會增加,并給就業增加了更多壓力。同時,大量的下崗人數不斷增加,一些農村勞動力不斷向城市遷移,從而導致勞動力出現更多的閑置狀態。其二,我國在長期發展中,都是以經濟總量擴張方式,在發展勞動型密集產業中并沒有遵循一定原理,從而導致由于自身資本不足制約著經濟的積極發展。所以,在我國改革開放下,我國的就業形勢發生較大改變。另外,經過預測,從2005年-2020年,我國年均人口將增量在800-1000萬人之間,勞動力供需總量存在巨大缺口,并不斷呈現擴大的趨勢,就業增長率與經濟增長率也未能實現同步。
二、金融危機對我國就業產生的影響
受金融危機的影響,我國就業面對較為嚴峻性。根據國際勞務組織相關數據的分析,我國也面對較為嚴峻現象,根據相關報告顯示,從過去五年對公報數據的顯示和分析,我國目前的就業人數大約為7.6億人,其中,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人數達到2.8億人、參與城鎮職工醫保人員為2.5億人。而且,受金融海嘯的影響,我國的進出口不斷降低,從而導致經濟增長逐漸惡化。導致這些現象的影響因素主要表現在:其一,農村勞動力進入城鎮的人員不斷增加,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一些城市工業發展、建筑行業不斷地位不斷下降,甚至有一些企業出現經濟蕭條等,從而導致一些農民失去工作。其二,大學生在就業中面對較大困難,從而引起了社會的不穩定現象。其三,在對地域變化上,沿海地區受經濟沖擊比較大,對于一些中小企業,不僅倒閉了更多廠家,也造成了嚴重的失業狀況。
三、財稅政策促進就業中產生的問題
1.制約財稅政策效應的發揮
在當前經濟發展中,執行的主要戰略制約著財稅就業政策的積極發展。我國對資本密集型投資形成更多依賴。同時,隨著經濟水平的快速增長,就業能力也不斷下降。因為財稅政策在積極開展以及運行下,都是以國家的總體戰略確定并開展的,從而導致財稅政策在就業方向上形成較大制約。在表面上看,沒有系統的就業財稅政策體系,執行的政策引導性不夠,無論是制度的設立還是財稅政策的形成都不能提高其就業能力。
2.財稅支出對就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財政對就業支持上沒有充足的力度,特別在人力資源的投資上不夠充足。從發達國家的就業情況上看,各個財政在就業支出上占有較大比重,而我國財政對就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明顯,在支出上相對于發達國家都比較低。導致該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國勞動素質比較低,不僅在基礎教育上沒有得到充足的投入,也沒有重視就業培訓問題,面對我國豐富的勞動力資源,不僅無法滿足當前產業的積極發展,也增加了失業效率。
3.優惠政策不夠完善
財稅優惠政策建立的不夠完善,在執行過程中降低其力度。當前的就業優惠政策中,主要針對一些下崗失業人員、城鄉的待就業人口。但這種稅收優惠政策在長期發展中將失去穩定性,不僅涉及到的方面比較少,申報的手續較為復雜,還影響了政策的有利執行[1]。
4.轉型時期的制度
在轉型時期,制度的存在降低了財稅政策在就業方面產生的積極作用,受勞動力市場上的地區性分割狀況,不僅降低了勞動力的自由性,還使一些弱勢群體失去了就業的就會。而且,由于信息市場不夠完善,導致一些求職人員沒有獲得充分的信息。其次,隨著城鄉一體化的形成,失業統計制度還未建立,對失業的情況不僅無法達到掌握的準確性,更不能真實的反應出市場上的變化,從而使財稅政策出現一定的負面效應。
5.政府的干預
政府的干預使就業市場機制難以形成,為了促進經濟的快速增長,解決就業問題,政府應積極擴大公共開支,并對資本密集型設施、公共事業以及各個領域增加更多投入,以保證在較短時間內促進新的就業機會形成。而且,隨著就業吸納能力的不斷下降,過度的干預公共投資還有可能影響資源、設置的優化配置。
6.政府“政績化”現象
財稅在支持就業方向上,存在的“政績化”現象更為明顯,由于對政績的分析,將其利用政治手段來實現,從而導致就業崗位無法與政府自身結合起來。如:購買公益性崗位,基于財政政策,不僅沒有考慮長期發展效應,還將其作為一種工具,從而降低其執行效率。
四、促進就業的財稅對策
1.一個思想的轉變
為了實現合適的經濟發展戰略,就要將就業放在首位。但我國在發展中,將經濟增長作為首位,從而導致嚴重的經濟失衡現象。針對與此,我國要從根本上發揮其就業作用,根據自身體現的優勢,要優化傳統思維以及工業化發展,并保證能夠在真正意義上建立以就業為主要目標的經濟發展戰略。在當前發展上看,其一,要制定事前防范政策以及勞動力就業政策,并確立好公共財政與就業投入的規模與比例,以保證我國在財政支出上能與發達國家相同。而且,還要將投資與就業相互聯系起來,促進經濟增長目標與就業目標的形成。其二,要改變投資地位,將財政投資職能轉為社會服務型發展方向,根據財政政策以及成本的積極調整增加更多的就業渠道。并且,隨著經濟發展戰略的不斷轉變,還要對安置的對象執行優惠政策,以促進產業化結構升級[2]。
2.兩個難點的化解
優化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根據財政政策,積極引導大學生參與到基層工作、大中小型企業中工作去。而且,還要引導大學生學會創業、并了解財稅優惠政策,以增強優惠政策的可行性。而且,隨著高等教育的不斷變革,對教育學科進行合理設置,以使大學生的自身技能得到有效提高,從而減少結構性失業現象。改變農民工的就業方向,因為隨著城鄉一體化的轉變,農民工在就業中面對較大壓力,所以,應對其加以重視。其中,根據財稅政策,加大各種基礎設施的積極建設,并為農民工吸引更多的就業機會。可以促進農村金融組織的積極改革,并在政策上給予更多支持。還可以推進城市進程,并為農民工擴大更多的就業空間。可以積極促進工業化生產,打破季節性限制,為農民勞動力提供更穩定的就業機會,從而緩解現實中的就業壓力。
3.三套體系的完善
體系的完善主要從三方面完成,其一,促進勞動力市場體系的完善。利用財稅政策能夠保證勞動力市場的規范性,使勞動力能夠自由發展,這樣才能在市場中實現自主創業的結合發展。期間,可以建立統一的信息網絡,并為勞動者提供一定的信息服務,從而減少信息不對稱現象的存在。其次,要加強職業道德培訓與技能培訓,并根據相關的稅收政策、財政補貼等提高勞動者的自身素質,以防止結構性失業現象的存在[3]。其二,加強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主要建設防火墻、安全網,以保證社會層次得到有效保障。社會保障預算的完善,為了促進社會保障資金收支的平衡性,就要保證資金的規范運行,以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益。其三,加強財稅優惠體系的完善性,根據不同時期的優惠政策,制定出統一、規范的優惠政策體系,并保證稅收優惠政策的規范性,以保證中小企業在不斷進與發展中形成有利的環境。
4.重點的突出
將中小企業作為重點,因為中小企業與我國的就業水平存在較大關系,所以,應在財稅政策上加強中小企業的建設發展,能夠使中小企業在較為有利的環境中健康進步。重視第三產業,第三產業具有較大的就業空間,特別是勞動密集型產業,能夠增加更多的崗位。重視一些非正規就業,根據稅政政策具有的導向性,應鼓勵人們發揮其自主創業意識,并加大其培訓力度,以促進人力資源的有效開發。重視教育發展,其中,可以加大公共財政教育力度,以提高財政教育經費。還要充分發揮其稅收政策,并根據企業與個人在教育上的投資方式,p少所得稅,以保證個人、企業充分得以發揮。
五、總結
根據以上相關討論的分析,在全球金融危機影響下,我國的就業形勢面對較為復雜的狀態,在經濟社會、政治生活發展領域成為需要解決的根本矛盾。為了完成我國宏觀調控的基本目標,擴大就業更需要受到重視,財稅政策對促進就業發展具有較為重要的作用,利用好財稅政策工具,不僅能實現經濟的快速增長,還能實現充分就業的積極發展目標。
參考文獻:
[1]劉永平.對于進一步完善我國就業財稅政策的建議[J].環球市場信息導報,2013(43):19.
關鍵詞:農村經濟;發展;財稅政策;經驗
一、財稅政策的作用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部分,稅收也隨著市場經濟和市場環境的改變發生著變化,所以我國的財稅政策也要做出相應的調整。合理的財稅政策,有利于國家經濟的發展,也能夠保證國家經濟的正常運行,同時財稅政策也能夠保證社會的正常運行,因為它存在的實際意義很重,不僅促進了不同部門之間的交流,也保證了國家財政的收入。無論是表現良好的經濟發展階段,還是較為衰退的經濟發展時期,都應該時時刻刻注意財稅政策的調整和相關的研究,只有這樣才能夠維持我國經濟長期持續的良性發展。
二、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現狀
1.農村經濟發展滯后。農村經濟的發展也是需要以市場為導向進行發展的,不同的農村所處的地理位置不同,自身的優勢也是不同的,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同,這也造成了農村經濟的發展水平不一樣,很多農村由于自身的局限性,對外封閉現象嚴重,加上不接受新鮮的事物,這就導致了農村經濟發展滯后。同時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實力偏弱,財力不足,結構不盡合理等問題都是導致農村經濟發展落后的問題。2.農村財政問題嚴重。現在很多農村的財政問題都已經顯現出來,農村財政負債現象嚴重,導致財政風險增加,同時有的農村并不是沒有錢,而是錢的來源和去向不明確,賬目不清晰,最終導致很多錢和財務賬本對不上,一旦上面來檢查賬本就胡亂編造,應付檢查;還有的農村挪用公款現象嚴重;財政用來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等資金非常有限。農民的經濟來源主要是依靠土地產生的,很多農民把土地出讓出去,自己出去盲目打工賺錢,這就導致土地大量流失嚴重,最終土地的質量也被倍其害,工廠的惡意競爭,也造成農村的財政困難現象。3.勞動力素質低。農民屬于勞動者,他們依靠土地的經濟來源于長年累月的積累,因此他們在種植土地的時候也是依靠的是經驗種地,這種傳統的觀念一直保留到現在。現在很多農村的農業生產規模小、生產方式落后、生產效益低。現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員大都是年齡大和勞動能力差的農民,因此農村勞動力素質明顯較低,農業市場化和產業化進程也會受到農村勞動力素質低的影響,勞動力素質低已經成為影響農村經濟和諧發展的重要原因。
三、農村經濟發展中財稅政策存在的問題
1.財稅政策手段單一、投入不足。我國的財稅政策針對于農村經濟發展來說手段單一,同時也存在投入不足的現象。我國對于農村經濟發展的大部分財稅手段都是減免、鼓勵等,而在其他方面卻沒有明顯的規定,這就導致農村在發展經濟的時候不能利用財稅政策的調控手段來支持自己產業的發展。在對農村的財政支出問題上,也僅僅使用預算內的財政收入資金來支持農村經濟的發展,而不是在財政政策的允許下重新規劃對農村經濟發展的資金。針對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一般的稅收的優惠政策都是減免稅收,因此在稅收方面也是方法單一,這雖然從直觀上為農村經濟的發展節約資金,但是卻不利于長期的使用稅收政策來發展農村的經濟。2.國家財政對農村經濟發展支持不夠。我國農村經濟結構調整的腳步已經開展多年,但看其結果不是很明顯,這主要的原因是國家強大的財政在農業經濟的結構調整方面,供給不足,因此農村在進行經濟結構調整的時候迫于資金的壓力,只能緩慢進行或者停滯不前,國家的財政支持不僅包括資金的支持,還有一些技術、技能和人才的供給,在改革開放以后,國家把國民經濟的重點放在了發展工業上面而忽視了對農業的投入,這就導致很長一段時間農業的發展處于落后的局面,這就是阻礙了現代化農業的進程,非常不利于農村經濟的和諧發展。同時國家財政對農業科研發展投入也不足。國家對農業科研人員的教育投入不重視,因此導致了農業科研人員的服務水平和素質無法滿足現代農業發展的需求。對待農業科研人員的待遇也很低,這就影響了農業科研人員的工作的積極性,而對農業設施的技術投入也是欠缺,農業設施簡單,技術很難得到創新,設備陳舊,影響農業的發展。3.國家稅收設置有缺陷。稅收設置狹窄主要體現在資源稅和增值稅方面,國家征收資源稅主要是為了減少對資源的浪費現象,提高資源的利用率,這個出發點很好,因為農村的資源很多都是不可再生的資源,對于資源稅的征收有利于保護農村的自然資源,但是資源稅的征收范圍狹窄,僅限于礦產品和鹽,對于人們日常生活需要的水資源也沒有在范圍之內,這在無形中也會造成資源的浪費現象,同時資源稅的稅負偏低,計稅的依據不合理,造成了資源市場的混亂,沒有對資源起到保護作用,也沒有對農村經濟起到促進的作用。而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只體現在電力、建設、建材等行業,這對于農村經濟發展來說無疑增加了阻礙,同時增值稅具有程序復雜、不易理解的特點,很多農村納稅人在交稅的過程中都已經感到很不便。4.農村財政經濟局面混亂。農村財政的管理一人掌權局面是常態,同時對于資金的使用也沒有做到公開透明,而財政報表也是馬馬虎虎,這就導致農村的財務工作混亂,財政不清晰,再加上農村沒有對財政的監督部門,或者就算有監督機構,作用依然是沒有發揮出來,所以對于農村的財政和納稅情況沒有監督,就會出現虛假不真實的情況,因此農村經濟要想和諧發展,需要注意對農村的財政和稅收工作做好監督,發揮監督的部門的職責,充分保護好農民的利益。
四、促進農村經濟和諧發展的財稅政策的措施
1.利用財稅政策來把握農村經濟和諧發展的方向。政府合理的財稅政策,能夠減少農村政府的現象的發生,可以促進農村經濟向正確的方向發展。同時稅收政策可以通過農產品價格的波動來調節農產品的供應,避免出現供不應求或者供過于求的局面,造成農產品或者農業資源的浪費或者哄抬物價的局面的發生。2.合理的財稅政策可以優化農村經濟的產業結構。農村經濟中農業是第一生產力,但是為了更好的促進農業經濟的和諧化發展以此農村經濟也應該加強對二三產業的重視,國家的財稅政策也應該加大對其的支持。原有的農業政策不變,新型的農村資源產業應該加大財政支持,優化產業結構,對待那些有優勢的產業需強化。同時對于產業內部的結構調整也需要財政的政策引導,創新發展,找準農村經濟發展的著眼點,和增值項目,進行技術創新,升級傳統行業的產業結構,改造技術,同時也要采取科學化的財稅政策,促進農村經濟的可持續道路的前進。3.改革財稅體制,增加財政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力量。要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首先需要解決農村財政困難的問題,因此需要改革財稅政策體制。給予農村財政部門更大的財政權力,以使得財政部門可以依據農村經濟發展的特點因地制宜做好財政工作,同時要縮減財政的開支和對財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做好分工,明確責任,這是保證財政支出的有效措施,也要進一步改革稅制,國家可以針對農村經濟的發展設置獨立性的稅務,這也是為了擴大財政收入以便更好的服務于農村經濟的發展。也要通過財稅體制的調整,縮短農村地區之間的差異,以便促進和諧農村的經濟。4.加強對財稅政策的監督作用。要想加強對財稅政策的監督,執行監督的部門要做到三公原則,以免在工作中出現“走私情”的情況發生,還可以提高監督部門的工作效率。對于監督部門的工作人員應該對他們進行培訓,明確職責,強化監督隊伍建設,最終把農村經濟發展的內部監督和管理工作融合在一起,形成監督和管理并重的財稅監督的新局面,也可以保證了財稅政策的落實到位,最終也要提高所有農民的納稅意識,全民參與,做良好的納稅人,從而促進農村經濟財稅政策的實施效果顯著,更好地促進農村經濟的和諧健康發展。
五、結束語
綜上所述,通過對農村經濟發展的研究,我們發現了農村經濟發展的問題所在,這也為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了理論的支持,同時也清晰了解到財稅政策對農村經濟發展的多方面的影響,因此不難看出科學、合理的財稅政策,能夠積極構建農村經濟發展體系,能充分發揮出財政稅收的作用,并且使農村經濟得到健康、長久、穩定的發展。
作者:高虹 單位:吉林省松原市乾安縣大布蘇工業園區農村經濟管理服務中心
參考文獻:
關鍵詞:風險 指標 初探
一、稅務風險管理相關理論及方法
(一)國外研究情況
國外對于稅務風險管理的研究,始于美國頒布的薩班斯法案,該法案第一次對稅務風險管理提出了全面具體的要求。在薩班斯法案的基礎上,美國COSO委員會于2004年提出了《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定義了企業風險管理內涵。澳大利亞的學者Michael Carmody(2003)認為,稅務風險就是一種不確定性,這種不確定性來源于外部和內部兩個方面。T0M Neubig(2004)認為,稅務風險管理是指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有系統地對企業經營或投資行為進行審核,尋找最易引起稅務執法機關關注的事項并事先進行合理安排,以達到既不引起稅務執法機關關注,又能盡量地少繳所得稅,這個過程就是稅務風險管理。Erle(2007)認為,稅務風險管理是公司治理體系的一部分,由董事會負責,稅務風險最終由股東承擔。
(二)國內研究情況
范忠山、邱引珠(2002)認為,稅務風險管理是指,在法律規定許可的范圍內,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進行事先籌劃、事中控制、事后審閱及安排,以免于或者降低稅務處罰,從而盡可能地規避納稅風險,盡可能地獲取“節稅”的收益,降低稅收負擔。金道強(2005)認為,企業稅務風險的防范措施之一就是構建稅務風險管理系統,即把稅務風險納入到日常管理中,同時在機制方面構建一整套完善系統。張曉(2010)認為,企業稅務風險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方面是企業的納稅行為不符合稅收法律法規規定,應納稅但未納稅、少納稅,因此面臨補稅、罰款、加收滯納金、刑法處罰以及聲譽損害等風險;另一方面是企業經營行為適用稅法不準確,沒有用足相關優惠政策,多繳納稅款,承擔了不必要的稅收負擔。
本文遵循稅務風險“識別-評估-應對-監控”基本方法,在識別、評估電力企業主要財稅風險的基礎上,以建立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為核心,前移財稅風險管理端口,將風險應對、監控有效銜接,改善財稅風險管理滯后的問題,實現財稅風險事前預警、事中管控、事后監督的閉環管理。
二、電力企業稅務風險框架及主要風險
(一)電力企業稅務風險框架
財稅管理是財務管理的有機組成部分,應在財務風險下管理財稅風險。從實務來看,財稅管理又包括納稅申報、財稅核算、發票管理、納稅籌劃等主要業務,應從業務入手識別風險。因此,財稅管理風險應包括4個三級風險,如下圖所示:
(二)電力企業稅務主要風險及成因
1、納稅籌劃風險
由于對稅收政策掌握不到位,財務人員業務能力受限,籌劃方案不合理等原因,導致公司納稅成本增加或面臨監管部門處罰。
風險成因:未及時掌握稅收政策變化,對稅收政策理解不到位,財務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及經驗受限,稅收籌劃方案不合理。未建立完善的納稅籌劃方案實施策略,方案實施中相關措施執行不到位。
2納稅核算風險
由于對稅收法律法規掌握不到位,計稅依據、稅率適用不準確,稅收優惠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原因,導致財稅核算不準確,納稅成本增加或公司面臨監管部門處罰。
風險成因:稅收優惠政策理解與執行不到位,多計稅款。增值稅應稅收入未足額計提銷項稅,非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進項稅額未足額轉出。少計、漏記營業稅應稅收入,稅目、稅率適用不當,差額征稅政策執行不到位。企業所得稅納稅調整不準確,收入未完整入賬,逾期應付未付款項、政府補助未及時轉收入,超范圍、超比例列支人工成本,業務招待費調整不完整,列支與收入無關的支出,成本中列支資本性支出,資產減值準備未進行納稅調整等。合同提供不完整,稅目、稅率適用不當,少計、漏記印花稅。少計、漏記其他稅費。
3、納稅申報風險
由于納稅申報不及時、不完整、不準確等原因,導致納稅申報違法違規,造成公司面臨監管部門處罰,影響公司形象。
風險成因:未按時申報,且未及時到財稅機關辦理延期申報手續。納稅申報資料相關數據不準確、不完整,審核不嚴。未及時組織資金足額繳稅。未依法辦理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手續。各項稅收優惠未依法辦理備案(審批)手續。
4、發票管理風險
由于發票領、用、存、銷不符合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發票等原因,導致發票管理不規范,公司面臨監管部門處罰。
風險成因:未經審核開具發票,為調節收入或利潤虛開發票。轉借、轉讓、代開發票、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未建立發票使用登記制度,未設置發票登記簿并按規定存檔。未按照財稅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擅自損毀。取得的發票違法違規或未及時取得發票,發票審核不嚴。應取得而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及時認證抵扣。
三、電力企業主要稅務風險預警指標體系構建
(一)電力企業主要稅務風險預警指標體系構建方法
1、基本思路
為實現事中、事后控制向事前控制的轉變,實現對財稅風險的動態、量化、在線監控,擬建立的財稅風險預警指標模型應包括財稅風險預警指標、指標閥值和應用機制三個組成部分,三者互為依托、相互作用。
2、預警指標選取
為確保預警效果,稅務風險預警指標的選取,應遵循以下原則。
指標的可操作性。選取的指標數據應易于獲取,能直接或間接地從企業日常經營過程中提供的年報、季報等得到。
指標的顯著性和敏感性。稅能夠靈敏地反映企業稅務風險產生變化的情況,使得預警結果具有前置性、及時性特點,為管理層決策提供支撐。
指標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即指標選取過程及結果的科學性和合理性,指標應該能夠消除公司規模、地域差異等所帶來的影響,使得不同公司具有可比性。
3、預警指標閥值設置
閾值又叫臨界值或閾強度,是指一個效應能夠產生的最低值或最高值。常用的閾值界定方法有三種,分別為比較法、波動法和專家征詢法。
(二)預警指標體系
遵循前述方法,選取并測試了預警指標,建立了應用機制,完成了預警指標體系構建。
1、財稅風險預警指標體系內涵
以財稅風險為導向,以“主要稅種、高風險領域、頻發業務”為主體,以“依法合規、定量評估、動態管控、在線監控”為原則,“點對點”選取財稅風險預警指標,綜合運用比較法等方法設置財稅風險預警指標閥值,能夠實現實時、在線、量化的財稅風險預警工具。
2、財稅風險預警指標及應用說明
(1)增值稅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匹配率
指標公式:
年度增值稅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匹配率=年度增值稅進項稅總額/年度增值稅銷項稅總額*100%;
月度增值稅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匹配率=月度增值稅進項稅額/月度增值稅銷項稅額*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比對年度增值稅進項稅額總額與年度增值稅銷項稅額匹配度,檢查公司增值稅抵扣比率是否合理、充分。
(2)可抵扣進項稅額費用類支出比率
指標公式:
可抵扣進項稅額費用類支出比率=可抵扣進項稅額費用類支出/費用類支出總額*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檢查公司可抵扣進項稅額費用類支出占公司總費用類支出比例,分析公司增值稅進項稅額獲取是否充分、合理。
(3)所得稅貢獻率
指標公式:
所得稅貢獻率=應納所得稅額/收入總額*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核算應納所得稅額占收入的比例,檢查公司所得稅貢獻率是否符合稅務機關相關要求,同時檢查公司所得稅貢獻率是否達到公司納稅籌劃目標。
(4)職工福利費稅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
指標公式:
職工福利費稅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職工福利費實際發生額/年度應付職工薪酬*14%*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職工福利費實際發生金額與稅前列支限額的一致率,檢查各公司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5)工會經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
指標公式:
工會經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工會經費實際發生額/年度應付職工薪酬*2%*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工會經費實際發生金額與稅前列支限額的一致率,檢查各公司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6)職工教育經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
指標公式:
職工教育經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生額/年度應付職工薪酬*2.5%*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職工教育經費實際發生金額與稅前列支限額的一致率,檢查各公司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7)業務招待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
指標公式:
業務招待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額*60%/年度營業收入*0.5%*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業務招待費實際發生金額的60%與稅前列支限額的一致率,檢查各公司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8)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
指標公式:
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實際發生額/年度營業收入*15%*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實際發生金額與稅前列支限額的一致率,檢查各公司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9)公益性捐贈支出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
指標公式:
公益性捐贈支出發生額與稅前列支限額一致率=公益性捐贈支出實際發生額/年度利潤總額*12%*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公益性捐贈支出實際發生金額與稅前列支限額的一致率,檢查各公司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10)加計稅前列支研發類支出占研發性支出比率
指標公式:
加計稅前列支研發類支出占研發性支出比率=加計稅前列支研發類支出金額/研發性支出總額*100%。
指標說明:
本指標旨在通過測算各公司加計稅前列支研發類支出金額占研發性支出總額比率,檢查各公司研發性支出資本化比例情況及是否依法進行合理的納稅籌劃行為。
(三)應用機制
建立財稅風險預警模型定期評估更新機制。電力企業財務部門應至少每年一次定期組織財稅人員、涉稅業務人員、外部財稅專家等業務骨干,采用集中研討等方式,評估現行財稅風險指標、指標閥值、結果應用的實用性、適用性與合理性,并根據評估結果,優化完善財稅風險預警模型。
建立財稅風險預警情況定期分析報告機制。電力企業財務部門組織下屬單位每月或每季度開展財稅風險預警結果分析工作,針對財稅風險報警情況,深入查找原因,挖掘管理薄弱環節,如確認為財稅管理漏洞,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蹤整改。
四、電力企業稅務風險預警指標體系的應用
微型企業;財稅;信用文化
微型企業是一種超小型的企業,其規模、資金、人員等都處在特別薄弱的階段,其抗風險能力、穩定性等方面都很弱,但其經營方式靈活,大量的微型企業對增加GDP和吸收勞動力就業的貢獻很大。據中國中小企業協會統計,截至2010年底,在工商部門注冊的中小企業已達1623萬戶(不包括個體工商戶),目前,中小企業占中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創造的最終產品和服務價值對GDP的貢獻超過60%,對稅收的貢獻超過50%,提供了近70%的進出口貿易額,創造了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但是我國微小型企業的進一步發展也面臨著很大的問題,我國目前在促進微型企業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微型企業的信用等級低,法律、金融支持和社會化服務支持系統不完善等種種問題。
1.微型企業財稅支持和信用文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筆者近年來對西安市部分微型企業的信用文化現狀進行調研后認為:微型企業的信用文化建設與企業的營業規模成正比,與信用文化的重視成正比。調研發現影響企業文化信用有三個因素:
一是企業規模。企業規模與信用文化在企業中的地位成正比,也就是企業越小則對企業的信用文化相對重視程度越低,信用缺失越嚴重;
二是企業性質。企業性質對企業文化信用的建立也有一定影響。相對而言,一般外資和國營企業比較注重企業的信用文化建設,并將其作為提高企業信用度的重要基礎。
三是營業收入。營業收入較大的企業對信用文化建設相對比較重視。調查結論表明:營業收入較少的企業尤其是營業收入較低的微型企業的信用與企業文化觀念和建設總體是很薄弱的。這可能與這些企業的生存狀況更為艱難有關。
微型企業,由于他們的影響力有限,信用等級的低下,因此很難享受到與一般企業同樣的財稅、信貸的支持,使得微小型企業在市場競爭中處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政府對微小型企業的財政與稅收信用支持體系的漏洞和低效率是微小型企業發展的一個瓶頸。具體表現為:
A.微型企業的貸款困難,對其的政策性信貸還是政府支持的主要手段
微型企業融資難,無法獲得足額的貸款支持。其信貸支持主要還是依賴政府的創業專項貸款和貼息,較難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商業貸款無論的成功筆數還是金額,相對于大中型企業都屬于比較低的。
從財政政策層面上看,這個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解決始終不理想,政府的政策性貸款仍是微型企業的主要信貸來源。二是財政鼓勵向小型企業投融資政策的操作性和可靠性缺乏,除了為小企業提供擔保外,無其他有效方法;三是政府對微型企業的產業導向界定雖然較為明確,但是政府的產業優惠政策和財政支持與企業的信用掛鉤不明確,造成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企業信用受到漠視,政府的財稅支持的效率為此受到影響。而社會商業信貸對微型企業的支持還非常缺乏。
從企業信用文化層面上研究,不少企業尤其是微小型企業,長期以來不重視企業的信用文化建設,在經營中忽視信用,為了節省成本,產品質量低劣,任意違反承諾長期占用客戶資金,還有提供虛假的財務資料等,嚴重損害了企業的信用形象,信用等級無法提高。
B.政府對微型企業信用文化的管理缺位,財稅體制和信用評估體系不夠完善
政府比較重視微型企業的吸收就業,產業產品、行業發展等硬性指標考核,而忽視財稅支持體系與企業的信用文化建設掛鉤。客觀上起不到鼓勵企業加強文化與信用等軟性指標建設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損壞了微型企業的社會形象。
我國目前對微型企業的稅制還顯得不夠完善,主要表現在稅收體制建設與稅制的操作上。我國的稅制還未建立起:完善的信用等級、較為不完善的小型企業稅制網絡和稅收體系、以及相應的信用評估指標體系。在小型企業存在稅收優惠政策缺陷的同時,在具體的稅收執行問題上也有許多的漏洞,如財稅政策在執行中的效率較低,微型企業的稅收與信用政策界定不清及監管不力,其結果雖然在理論上微小型企業會因此而受益,但在實際上使得政府的稅收政策在效果上和效率上明顯下降。
在企業信用文化建設缺失的情況下,勢必影響企業信用度、誠信度以及財務資料的可信度,因此,一個信用很差的企業也勢必會形成很大的稅務風險。
2.加強微型企業財稅支持與信用文化建設的建議
A.建立適用于微型企業的文化信用指標評估體系
政府為促進微型企業的發展,除了充分利用財政和稅收兩個杠桿激勵機制外,政府和評估機構應對微型企業建立信用等級的財稅支持體系和相應的信用評估指標系統,將財稅支持與企業的信用狀況掛鉤,并努力改善其操作評估系統。如可以采取利潤與營業規模評價,資產負債比例與利潤業績增長評價等動態的角度對微型企業的財務狀況進行適合的、有針對性的評價。注意要從發展的趨勢而不是只注意到微型企業的現有經濟能力;要注重其綜合經營能力而不是只憑其單一的財務指標來決定他們的信用狀況。建立一個完善的微小型企業財稅支持和信用評估體系,并努力改善其操作系統。
B.鼓勵微型企業完善自己的社會信用支持體系
商業銀行和社會評估機構聯手加大對恪守傳統誠實守信商業文化的微型企業加大信貸的扶持力度。鼓勵微型企業不斷完善其信用文化形象,勵精圖治,積極發展壯大和完善自己。
政府應該積極輔導微型企業完善自己的信用制度與會計核算制度,從稅法層面和角度減少稅基、降低稅率、還可以考慮對微小型企業實行單一稅,以調整和完善微小型企業的稅收和信用政策。
C.其他財政稅收服務的配套支持
在完善政府的投融資計劃與財政補貼措施的基礎上,政府還可以采取其他的積極財稅政策支持微小型企業的發展。
政府出臺系列財政與稅收政策,在稅收和財政層面上減少金融機構的融資信貸風險。首先是政府采購。借鑒國際經驗,利用政府采購的內需刺激作用,對向信用狀況良好的微型企業,增加政府采購力度。在規范政府采購程序的基礎上,政府可以制定一個針對微型企業在采購總量、產品服務質量、價格等方面的標準,鼓勵達到此標準微型企業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招標活動。其次是政府使用專項基金會擔保、貼息等形式對微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積
極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和個人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提供靈活多樣的融資政策。政府、金融機構及微型企業自身的融資等支持。提供政策性和扶持性的特殊商業貸款。
微型企業努力構建的信用文化,促進微型企業信用管理機制的健全。
信用是企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基本條件,而一定的企業文化是企業信用形成的原動力。微型企業要破除只重經濟效益,忽視信譽,尤其是忽視企業的信用文化建設的短視做法,在完善企業的產權制度基礎上,強化企業的財務還是和財務資料誠信。建立信用文化的崗位責任制,把企業的信用全方位地責任分解形成信用責任鏈。
商業銀行向信用評估良好的但經濟力量較弱的微型創業企業,同時加強對微型企業投融資的指導。
在政府引導下,各金融和擔保機構可改革相關機構專事協助加強小型企業的信用意識的建設,提高信用標準,組織金融機構和小型創業企業融資貸款和擔保平臺,提高小型企業的融資效率。促進小型企業財務信用的改善。
政府對微小型企業的支持可以在信用文化和財稅支持兩個層面來討論。企業的信用文化建設與政府的財稅支持政策共同促進了微型企業的信用建設,進而促進了企業信用等級的提高。借鑒發達國家的財稅支持和信用文化管理經驗,在對微型企業的財政投入、稅收優惠、其他配套政策和微型企業信用建設等多個層面上,按照不同時期的產業發展與促進就業等不同需要,建立和健全較為完善的財稅支持體系與操作措施及信用評價和掛鉤機制。微型企業更要將信用文化作為重要資源,把信用文化與效益發展結合起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每一個環節融合起來,在發展與效益中體現信用文化的價值,促進微型企業自身不斷向前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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