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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 巖土勘察 問題 對策 分析
建筑工程中巖土勘察的具體要求表現在鉆孔、平面布置等方面,具體可分為建筑工程中巖土勘察。
1、建筑工程的外業勘察
1.1 勘察內容。巖土工程勘察的目的是查明建筑工程地質條件及水文地質條件,提供滿足設計、施工所需的基礎資料和設計參數。按勘察階段的不同分為可行性研究階段、初步勘察階段、詳細勘察階段、(施工過程中)補充勘察階段。
1.2 勘察方法。選擇應在地質調繪的基礎上根據工程施工方法、場地條件及地質情況等綜合確定。勘察過程中應盡量避免單一勘察手段.因地制宜地選擇鉆探、物探及原位測試試驗,包括標準貫入試驗、靜力觸探試驗、動力觸探試驗、旁壓試驗、扁鏟側脹試驗、十字板剪切試驗、波速測試等。勘察過程中應積極使用新方法、新技術。
1.3 外業作業原始記錄
(1)勘探定點、控制性坐標及控制點的來源;
(2)鉆探工作量及鉆孔單孔孔深;
(3)單孔回次進尺、巖芯長度及采取率;
(4)單孔是否觀測過初見或穩定水位及采取地下水試料(含地表水)數量;
(5)單孔采取原狀及擾動土樣數量;
(6)單孔采取巖石試料數量;
(7)單孔進行原位測試類別及數量。
1.4 基礎資料及設計參數。(1)基礎資料。巖土工程勘察應取得的基礎資料主要包括:巖土類型、成因、分布及其工程性質;不良地質現象及特殊地質問題;如果涉及地下水,應包括地下水類型、水位、水量、流向、流速及水質等。
(2)設計參數。巖土工程勘察應取得的設計參數主要包括巖土物理指標、力學指標及熱物理指標等。勘察時應根據工程的類別、工程性質、基礎類型、土的性質、施工方法等對巖土物理力學參數的需求來確定,對所取得的試驗數據必須滿足數理統計和設計檢算要求。土工常規試驗按土類確定,其他試驗項目的確定可根據所取樣品的種類、工程性質及施工方法等確定。
1.5 一般相關性問題。勘察前,應對建筑工程區域進行詳細調查,熟悉周圍環境,收集附近建筑物的基礎資料,以進一步了解地層狀況及可利用資料情況。
檢查時應注意的問題有:①鉆孔結構施鉆方法、鉆進工藝是否符合技術要求;換徑深度是否符合地層條件及取樣直徑要求;是否達到設計孔深。②地層分層是否按不同地層控制回次進尺;地層分層深度是否正確,有無漏層現象;巖心是否按順序排列,并與日志記錄相符。③樣品采取、保管與運送取樣數量及位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巖心采取率是否達到鉆探質量標準規定的要求;是否按規定做好巖心樣品的存放和保管,樣品標簽是否正確以及樣品是否及時蠟封;及時做土工試驗,樣品保留時間不能太長;在土樣運送過程中應采取保護措施,盡量避免樣品擾動。④日志填寫及時填寫鉆探日志,字跡整潔,原始記錄無漏項;地層描述詳細,分層清晰明確,各級簽署齊全。⑤原位測試試驗試驗設備及儀器是否符合標準。測試深度、操作方法是否符合技術要求。⑥水文觀測初見水位、穩定水位測量是否符合要求;取水方法是否正確及時;若分層取水時,有無漏樣。
1.6 應特別注意的問題。巖土工程勘察時應特別注意的問題概括起來有3個方面:地質構造、不良地質及特殊土、地下水。
(1)地質構造查清勘察區域斷層的走向、傾向、傾角,破碎帶寬度、充填物及膠結狀況、富水情況,對其影響作出評價及建議。
(2)不良地質及特殊土勘察過程中,要查清勘察區域不良地質及特殊巖土分布。重點注意人工填土、地震可液化層、軟土、膨脹土、殘積土等。
(3)地下水勘察過程中,必須查明地下水的類型、水位、流向、流速、補給來源、水位變幅、腐蝕性,以及含水層性質、含水量、滲透系數等。
2、資料整理
對各種勘察手段得出的成果資料進行整理、檢查、綜合分析、鑒定。分析不同的勘察方法得出的結果是否一致;如果結果不一致,應分析出現差異的原因,去偽存真,作出正確結論。
2.1 巖土參數確定。應按下列內容評價其可靠性和適宜性:①取樣、試驗等因素對測試成果的影響;②采用的測試方法及取值標準;③測試方法與分析評價的配套性。
關鍵詞:巖土工程;施工勘探;勘探重點
隨著我國的經濟發展以及建筑行業帶來空前的發展機會,同時也對巖土工程勘探提出了要求。我國地域遼闊,地質情況復雜,建筑工程的巖土工程勘探主要集中在工程所在地的勘探。為了更好的對巖土工程勘探重點進行分析好論述,首先對巖土工程勘探的現狀進行了簡要的分析。
1.巖土工程勘探釋義
巖土工程勘察主要由工程規模決定,一般進行巖土勘察的工程規模都較大,一般的勘察周期是2個月到3個月。由于巖土工程勘察的工程對象主要是地面以下的部分,處于隱蔽狀態,不如地面以上部分一目了然,特別是有其他建筑物或者植被覆蓋時,難以直接觀察和檢查。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復雜性和擬建項目的專業性,決定了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難度。加上巖土工程是決定整個工程質量的重點,其勘探工作的實施就顯得尤為重要。對于巖土工程勘探不到位,后期難以補救。由于大多數巖土體是非均質、各向異性的,且受力狀態復雜,巖土工程類型及其勘察、設計和施工方法繁多,遇到的巖土工程問題多種多樣,尤其是在復雜條件下場地自然條件的多變性,有時會嚴重影響巖土工程勘察效果,從而給巖土工程勘察帶來很大的風險性。因此,對于巖土工程勘探人員必須熟悉工程勘察的技術要求,同時了解擬建項目的設計、施工以及巖土工程要求。
2.巖土工程勘探實施重點
我國巖土工程勘探已經累積了數十年工程實踐經驗,勘察的技術水平已有了顯著提高,已經完全有能力承擔各類大型復雜工程的勘察、設計和施工,包括高層建筑和超高層建筑、復雜地基處理、深基坑開挖、大型邊坡工程、地下工程、移山填溝、圍海造陸、海上平臺、核電站等。針對巖土工程勘探對于整體工程的重要性,在進行巖土工程勘探時首先要對工程勘探工作的取樣及地址鉆探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
2.1巖土工程勘探中巖土取樣工作實施重點分析
巖土工程勘探中的巖土取樣是巖土工程勘探結果的重要數據來源。因此其取樣工作也成為了巖土工程勘探的重點。巖土工程測試包括室內土工試驗、巖石試驗、原位測試和現場監測,在整個巖土工程中占有特殊、重要的地位。這首先是由于測試數據是分析評價的基礎,沒有完整、可靠、適用的測試數據,一切分析評價都是空中樓閣。巖土工程設計計算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決定于計算模式和計算參數兩個主要因素,計算參數比計算模式更重要。其次,巖土工程測試有較大難度,在鉆探取樣、樣品制備和原位測試過程中,總會有一定程度的擾動,對測試成果的影響極大。巖土體又是非均質體,有的還有明顯的各向異性,測試結果是否具有代表性是個重要問題。近年來我國通過《巖土工程勘察規范》、《原狀取樣技術標準》、《原狀取土器標準》的相繼出臺,對我國巖土工程勘探取樣工作進行了有效的規范,以保障取樣標準的統一,利于勘探單位與監理單位的雙向核對。這樣就杜絕了以往有些工程在進行深部地層取樣時,經常采用單層巖心管,卸取土樣時采用慣性方法甩出,當遇到粘性土不易甩出時,土樣經常幾次甚至十幾次的伸長變形,產生縮頸現象,受到了嚴重的擾動,這樣的土樣也做為Ⅰ級原狀樣進行室內試驗,難怪工程技術負責人本人都對室內試驗結果心存疑慮。由此可以看出巖土工程勘探工作中的取樣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以保障各部門(各工程承建單位標準統一),利于數據核對。
2.2巖土工程地質鉆探技術重點分析
巖土工程勘探中的地質鉆探使用的鉆具、鉆頭等均與一般的鉆探不同,因此在進行巖土工程地質鉆探過程中首先要對鉆孔進行控制,鉆孔口徑應根據鉆探目的和鉆進工藝確定。采取原狀土樣的鉆孔口徑≮91mm;僅需鑒別地層的鉆孔,口徑≮36mm;在濕陷性黃土中,鉆孔口徑≮150mm。另外,在進行Ⅰ、Ⅱ級土試樣的鉆進時要特別注意Ⅰ、Ⅱ級土試樣的鉆進要求。在軟土、砂土中宜采用泥漿護壁。如使用套管,應保持管內水位等于或稍高于地下水位,取樣位置應低于管底部3倍孔徑以上的距離,以防擊入套管時,對擬采取土試樣的擾動。采用沖洗、沖擊、振動等方式鉆進時,應在預計取樣位置1m以上改用回轉鉆進。下放取土器前應仔細清孔,孔底殘渣厚度不應大于取土器廢土段長度(活塞取土器除外)。
采取土樣宜采用快速靜力連續壓入法,亦可采用重錘少擊方法,但應有導向裝置,避免錘擊時搖晃。通過這樣的控制,才能保證鉆探后的工作正常盡心,且有利于勘探數據的真實性。
2.3混凝土灌注樁勘探的重點
近年來我國公路及鐵路發展迅速,尤其時橋梁工程,其單樁荷重逐年加大。高層建筑的不斷增加也對單樁荷重的勘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路及高層建筑施工過程中增加了巖土工程勘探,通過巖土工程勘探對混凝土灌注樁進行取信,檢驗混凝土串珠狀的抗壓強度和是否由斷樁。由于混凝土灌注樁的特殊性,其在進行鉆探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首先連續取心,取心率達95%以上;對所取巖心的直徑有要求,且必須是平面光滑的圓柱體;控制孔斜,傾角≯1°,中途不能觸筋;所取巖心要符合規格、整齊。目前國內常采用XY1A型全液壓高速輕便鉆機進行取心。其主要技術參數為:最大鉆探深度100m;最大開孔直徑150mm;終孔直徑75mm;鉆桿直徑42~50mm;每回次進尺1.5~3.0m。鉆頭為人造金剛石鉆頭,采用雙層單動取樣管,清水循環,可鉆取各種強度等級的混凝土心樣,心樣直徑可滿足試驗要求。通過上述的控制基本可以保證巖土工程勘探在混凝土灌注樁取心勘探的要求。
3.加強巖土工程勘探監理保障工程施工質量
關鍵詞 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過程
中圖分類號:U469.6+92文獻標識碼: A
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是工程地質勘察的最終成果,是建筑地基基礎設計和施工的重要依據。報告是否正確反映工程地質條件和巖土工程特點,關系到工程設計和建筑施工能否安全可靠、措施得當、經濟合理。下面簡要介紹北京平原區有關工業與民用建筑的巖土工程詳細勘察報告編寫工作。
作為一名巖土工程師,應對本地區的工程地質條件有所了解,北京市位于華北平原北部, 屬于永定河、潮白河等水系沖洪積扇的中上部地段。其中, 北京市區, 主要座落在永定河沖洪積扇上。規劃區內第四系巖相分布, 由西向東具有明顯的過渡現象。由于河流頻繁改道, 形成多級沖洪積扇地, 使地質條件較為復雜。總的趨勢, 西部以碎石類土為主, 向東則逐漸形成粘性土、粉土與碎石類土的交互沉積, 第四系覆蓋層的厚度也由數米增加到數百米。
在接到一個勘察工程,首先應編寫勘察綱要,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勘察目的,執行的主要國家規范,編制依據,收集場地附近已有資料,場區主要工程地質條件,以及勘察工作量,人員配置,設備配置等, 其中收集場地附近已有勘察資料尤為重要,因為掌握了擬建工程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條件對具體的勘察工作具有指導意義,包括確定勘察工作量和設備選型等。
室內準備工作做好以后,即可進行現場放點、探測地下管線,測量、鉆探、取樣、原位測試、現場地質編錄和實驗室測試等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即轉入資料整理工作,并著手編寫勘察報告。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編寫工作應遵循一定的程序,才能前后照應,順當進行。不然的話,常會出現現場編錄與實驗資料的矛盾、圖表間的矛盾、文圖間的矛盾,改動起來費時費力,影響效率,影響質量。
下面以作者主持的勘察工作簡要說明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編寫過程。
擬建辦公樓工程地上4層,地下1層,位于海淀區五道口附近,透過收集附近勘察資料,該區屬于永定河沖洪積扇中部,20m范圍內的地層為人工填土及一般第四紀沉積的粘性土、粉土及砂土,2008年地下潛水水位埋深5.0m左右。
根據建筑物情況以及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共布置鉆孔10個,設計孔深8-20米,總進尺110米,采取土試樣和原位測試的勘探孔的數量,應根據地層結構、地基土的均勻性和工程特點確定,且不應少于勘探孔總數的1/2,即5個鉆孔;鉆孔取土試樣孔的數量不應少于勘探孔總數 的1/3,即4個取土試樣孔;每個場地每一主要土層的原狀土樣或原位測試數據不應少于6件(組)。選用2臺SH30型 鉆機即可滿足要求,SH30型鉆機具有實用、靈活、方便、經濟等特點,目前仍然在北京占有很大的市場。
選好設備以后即可開展勘察工作,第一步采用全站儀根據擬建物坐標進行鉆孔現場定位放線及孔口標高測量,或者根據地物進行鉆孔現場定位放線及采用水準儀孔口標高測量;下一步探測鉆孔下是否有地下管線,現在一般勘探是地下管線仍處于工作狀態,如果不查清地下管線而盲目施工可能導致嚴重后果;最后進行鉆探、原位測試與室內試驗。鉆探工作使用最為廣泛,可根據地層類別和勘察要求選用不同的鉆探方法。原位測試的優點是:試樣不脫離原來的環境,基本上在原位應力條件下進行試驗,代表性好,試驗周期較短,效率高,尤其對難以采樣的巖土層仍能通過試驗評定其工程性質。缺點是:試驗時的應力路徑難以控制;邊界條件也較復雜;有些試驗耗費人力、物力較多,不可能大量進行。室內試驗的優點是:試驗條件比較容易控制(邊界條件明確,應力應變條件可以控制等);可以大量取樣。主要的缺點是:試樣尺寸小,不能反映宏觀結構和非均質性對巖土性質的影響,代表性差;試樣不可能真正保持原狀,而且有些巖土也很難取得原狀試樣。野外施工和室內實驗的質量對整個巖土工程勘察報告的質量起著決定性作用。
回到室內后首先應檢查各項資料是否齊全,特別是實驗資料是否出全,同時可編制測量成果表、勘察工作量統計表和勘探點(鉆孔)平面位置圖。對照原位測試和土工試驗資料,校正現場地質編錄。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但往往被忽視,從而出現野外定名與實驗資料相矛盾,產生諸如此類的矛盾,或由于野外分層深度和定名不準確,或試驗資料不準確,應找出原因,并修改校正,使野外對巖土的定名及狀態鑒定與實驗資料和原位測試數據相吻合。
劃分巖土地質層,編制分層統計表。地基巖土的分層恰當與否,直接關系到評價的正確性和準確性。因此,此項工作必須按地質年代、成因類型、巖性、狀態、風化程度、物理力學特征來綜合考慮,正確地劃分每一個單元的巖土層。根據以上原則,本工程劃分為人工堆積層①層粘質粉土填土,①1層房渣土。人工堆積層以下為一般第四紀沉積層②層砂質粉土及粘質粉土,②1層粉質粘土,③層粉砂及細砂,③1層砂質粉土,④層重粉質粘土及粘土,④1層粘質粉土,⑤層粉砂及細砂。
將數據輸入計算機,進行數理統計,編繪工程地質平面圖、工程地質剖面圖、地層巖性及土的物理力學性質綜合統計表和其它專門圖件。根據地層巖性及土的物理力學性質綜合統計表中原位測試和實驗測試的物理力學統計表,查算分層承載力。其中主要持力層②層砂質粉土及粘質粉土壓縮模量平均值Es(Mpa)為6.1,標準貫入試驗擊數平均值為8擊,查北京地區建筑地基基礎勘察設計規范對應的地基承載力標準值fka=160kPa。
編寫文字報告:主要包括工程概況、勘察目的、任務要求及依據的技術標準、勘察等級和勘察工作量、場地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不良地質作用和特殊巖土、巖土參數統計與分析、地基方案及相關建議、基坑工程評價與相關建議、結論與建議。本工程場地地基承載力標準值fka=160kPa。地下水位埋深5米,場地抗震設防烈度8度,設計基本地震加速度值為0.20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一組。建筑場地類別為Ⅲ類,場地內無影響場地整體穩定性的不良地質作用和地質災害。本工程為地上4層的多層建筑,無地下室,荷載不大,天然地基承載力可以滿足要求,基坑開挖也不深,可以采用簡單的放坡處理,也不用采取降水措施。
作者通過北京地區一個簡單的勘察工程敘述了編寫勘察報告的主要過程,要編寫一份滿足規范,內容完整,數據準確,滿足設計和施工需要的巖土工程勘察報告需要從以下6個方面下功夫。
1要不斷地學習地質地貌和工程理論地質基礎理論,主要是巖石學、構造地質學、第四紀地質學和地貌學,工程地質方面,主要是土質學、土力學、工程地質分析、工程動力地質學、工程地質勘察。
2要熟悉和掌握有關的規范規程,規范規程既是經驗的總結,又是技術的指南,具有很強的勘察工作指導性。對于國家的、行業的、省和地方的有關規范規程,必須熟悉掌握,并在具體勘察工作中認真執行。
3要了解工作區的地質情況對于勘察地段的區域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資料,應盡可能地搜集并熟悉。對于鄰近地段已有的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也要盡可能了解,以便在勘察工作中發揮其參考作用。
4要掌握工程設計的基本要求和基礎施工的技術要點只要明確了工程設計的基本要求和基礎施工方法,作出的工程地質評價才能有的放矢、正確客觀,提出的建議才能合理適用。
5要切實保證第一手資料的質量巖土工程勘察報告是工程地勘察的最終成果。一份高質量的勘察報告,必須來自于高質量的第一手原始資料。由此可知,現場勘察和實驗資料的質量好壞,對報告的編寫影響極大。因此,必須認真抓好第一手資料的質量,而鉆探工作又是第一手資料的重點。為此,報告的編寫者,必須常到現場掌握有關的勘察情況,最好是參與現場的地質編錄工作。
6提高綜合知識技能除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外,還要提高綜合知識方面的技能。如基本的數理統計知識、文字表達能力、編圖技巧、綜合分析能力(特別是現場地質編錄的綜合判定能力)。只要多干多學,善于思考,并在實踐中不斷地總結提高,就能逐步地編寫好每一份勘察報告。
參考文獻
1 北京地區建筑地基基礎勘察設計規范DBJ11-501-2009
【關鍵詞】優化;巖土勘察工程;地基設計;策略
前言
目前,人們對建筑工程的質量給予越來越多的重視,建筑的基礎就是地基,地基設計的好壞對建筑工程的質量具有直接影響的作用,而進行地基施工主要依賴于巖土勘察結果。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在建筑工程中是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兩者都會對建筑施工質量造成影響。雖然我國的巖土勘察工程以及地基設計均取得了一定的發展與進步,但是仍處于起步階段,還存在很多不足,需要我們不斷進行改善與優化。在建筑施工過程中,需要特別注意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有效的解決策略,這對工程的質量具有保障作用。
1 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的概述
巖土勘察工程要將建筑項目的要求作為依據,分析、研究、評價對建筑工程造成影響的各種因素,如環境特征、地質和巖土等,根據收集到的資料對巖土勘察工程進行編制。現場檢驗、室內試驗、取土試樣、原位測試、工程地質測繪等是巖土勘察工程的主要工作。根據勘察結果,在滿足勘察工程各階段所需的報告成果文件的情況下,全面地分析施工場地的地質條件。在建筑施工過程中,基礎傳送的上層結構荷載是由地基來支撐的。為了保證建筑物的安全性,要確保地基能夠在使用過程中正常發揮作用,這就要求其在建筑物整體荷載力的作用下不會發生質的破壞。一般情況下,地基的土質在受到壓縮、膨脹收縮、濕陷、凍脹等外在因素的影響,都會發生變形,但是這種變形允許在規定的范圍內。此外,對地基進行設計時還需要考慮到地基基礎底面單位面積壓力應比地基的承載力小。
2 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中存在的不足
2.1 準備工作不到位
建筑工程的前期準備工作會影響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工作的開展。很多工程在實際施工中普遍存在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的情況,這就導致了整個工程項目出現延期的現象。資料收集不全面、未能精確分析勘察數據、未能全面地掌握巖土勘探工程的深度與范圍等都是前期準備工作不到位的表現。建筑工程中的重要勘察手段就是巖土勘察工作,因此,需要嚴格按照填寫標準與規范,認真詳實地對勘察報告中的內容進行填寫。如果不按照規范執行,會使勘察報告缺乏實質性和價值性,只是簡單地對勘察數據進行總結與分析,會導致地基設計工作中如果遇到困難,將無法得到解決,從而延誤工程。
2.2 勘察報告內容不規范
勘察單位仍受到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框架的影響,在巖土勘察報告中多以描述為主,勘察結論與建議較為籠統且不具針對性,多為理論研究,未能對建議給予重視。參數不僅不完整,而且存在矛盾,報告內容也存在不規范表達的情況。這使地基設計和施工人員無法將其采用,導致了勘察和設計工作不能順利展開。
2.3 巖土勘察與地基設計規范性不強
只有規范地進行施工操作,才能保障工程的質量。雖然在巖土勘察與地基設計工作中都制定了較為完善的操作規范和技術標準,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仍然有很多工作人員未能按照規范標準來進行。這就是規范性不強的表現,極易在后期的地基工程中出現質量問題,嚴重時甚至要返工返修,使企業的經濟利益遭到嚴重損失。經調查發現,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規范性不強是由多種因素所引起的。主要表現在由于受到地形、地質等自然條件的限制,使巖土勘察工作無法落實與展開;或者勘察人員并未進行全面勘察,只是勘察了重點地段,導致勘察結果的片面性,對地基設計的相關參數產生直接影響,為后期的建筑工程埋下安全隱患,甚至會拖延整個工程的施工進度等。
2.4 欠缺對環境條件的考慮
地基是整個建筑的基礎,要建造一座質量可靠的建筑就必須具有安全可靠的地基。但是在現實的地基設計中,往往會缺乏對周圍環境的考慮,地基周邊的環境同樣會影響建筑工程的質量,如氣候、山體滑坡、地震多發帶等。所在,在對地基進行設計時,要充分考慮周圍環境,以防止其對建筑工程帶來影響,延誤工期。
3 優化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的策略
3.1 加強對前期準備工作的檢查
為防止發生準備工作不足而使工程延期的現象,應落實巖土勘察和地基設計的準備工作,并嚴格對其進行審查。對于勘察目的、技術,以及巖土工程的特性,準備工作中的相關人員必須對其具有全面的了解,對施工場地、相鄰場地的巖土信息和條件進行詳細分析。在收集、了解、整理了各類信息、資料后,制定出合理的巖土勘察方案,使勘察工作能夠順利開展,這就需要確保地基設計數據的準確性。
3.2 提高勘察報告的規范性
需對勘察技術人員進行專業培訓,組織其參加各類相關的學術活動和講座,使其勘察知識更為豐富,從而有效擴大勘察技術人員的知識廣度與深度。只有勘察技術人員的綜合素質得到提高,其編寫的勘察報告才會更具針對性,同時還能提出具有建設性的意見,令報告內容更為規范,提高定量數據分析的準確性。
3.3 加強對勘察現場的監督
為避免發生不規范取樣、試驗、鉆探等現象,應對勘察現場的監督進行加強。另外,還要加強審查勘察報告,對報告中的勘察質量、工作量以及各個數據結論等一一進行審查。勘察單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系統,充分發揮自身政府部門和社會監督機構的作用,對建筑工程的監督管理進行加強,使勘察市場能夠健康發展。
3.4 綜合應用勘察方法
對巖土進行勘察時有多種多樣的方法,因此,在實際勘察工作中,為確保勘察結果的可靠性,應根據實際情況綜合應用各種勘察方法。例如,需要進行劃分勘探點位的巖土分區界,應首先運用挖槽法;地下水位埋藏較深,同時勘探深度不大時,可使用挖井法;對地層土層的承載力或者其他指標進行查明時可選擇方便快捷的觸探方法。
3.5 制定區域性勘察與設計規程
我國地質環境的特點較為復雜,同一名稱的地基土,可能會由于成因環境的不同而在物理力學性質與力學性質上存在差異。從地基土的承載力來看,有些地區會低一點,而有些地區又會高一點,制定規范時主要是從建筑工程的安全性去考慮,其建議的指標對大部分地區是可行的,但對個別地區來說卻過于保守。所以,要對地區性的研究進行加強,以制定出具有區域性的勘察與設計規程。
4 結語
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不斷進步與發展,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工作顯得越來越重要。我國在這方面還存在很多不足之處,需要工作人員不斷進行經驗總結和努力創新,從而使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的發展得到促進。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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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剛.論述優化巖土勘察工程與地基設計分析[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3(23).
[3]錢程.關于巖土工程勘察與地基設計探討[J].環球人文地理,2015 (08).
關鍵詞:巖土工程勘察、前期工作、現場勘察
我國的巖土工程勘察行業經過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整個市場已全面放開,顯現出一片繁榮的景象,但也由此引發了一些新的問題,最令人擔憂的是在巖土工程勘察的過程中出現了很多不規范行為。以下就這一問題進行探討以及給出自己的幾點建議。
1. 目前巖土工程勘察實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1.1 前期工作準備不足
1)缺少勘察綱要。巖土工程勘察綱要是指導巖土工程勘察各項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是勘察工作順利完成的保證。目前勘察中,許多勘察單位,在很多勘察項目中沒有編寫勘察綱要。有的項目雖有勘察綱要,但往往是按工程地質勘察要求編寫,沒有達到巖土工程勘察的要求,有的綱要,針對性不強,對勘察工作指導意義不大,影響勘察成果的質量。
2)資料收集不完整。《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明確規定詳勘時應“搜集附有坐標和地形的建筑總平面圖;場區的地面整平標高;建筑物的性質、規模、荷載、結構特點;基礎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許變形等資料”。而一些勘察單位在進場施工前,不認真收集擬建工程的基本資料,如擬建物規模、結構特征、地面整平標高以及擬建物對變形有無特殊要求,從而無法保證勘察工作的質量和工程的針對性。
3)鉆孔布置不合理。《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對不同建(構)筑物的勘察間距、勘探點數量、位置及深度布置都有明確規定。實際操作中不按規范要求布置勘探點的情況卻十分普遍,如在建筑物周邊、角點無勘探點,孔間距也不論地質條件復雜程度如何,就把孔距定在規范允許的上限。
4)不進行現場踏勘。一些勘察單位不進行現場踏勘,在現場鉆孔定位,常遇到有各種障礙物如:樹、電線等,需要進行清理或是將鉆孔移位。由于施工影響居民正常生活,從而出現鬧事情況,往往造成窩工現象,浪費人力物力,常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和糾紛。
1.2現場勘察工作中的問題
1)勘察手段方法不合理。如對靜力觸探設備不定期標定,單純采用靜力觸探取代全部勘探工作;在碎石層中做標準貫入試驗,動力觸探試驗不連續、不提供修正結果;沒有清除孔底浮土就進行標準貫入試驗,原位測試結果與現場鑒別及土工試驗成果不吻合的情況時有出現。
2)鉆探不符合要求。不按J-GJ 87292建筑工程地質鉆探技術標準中的明確規定進行操作,對要求鑒別地層和取樣的鉆孔,回次進尺過大,一般地層中超過2m ,在巨厚的淤泥質土中甚至超過5 m。在粉土、砂層和卵石層中鉆進時,沒有采用優質泥漿護壁,泥漿濃度也控制不好,出現塌孔甚至埋鉆,從而造成地層的漏記和一些原位測試無法進行。鉆探取樣不執行規范,往往是2~3m才提一次鉆,結果往往造成分層位置不準確,或漏掉一些特殊的地質現象,如薄的軟弱透鏡體,小裂隙等。
3)現場編錄人員對規范、標準、強制性條文和專業知識不熟悉。如對土的鑒定和描述很不規范,在野外地層描述中僅對土的狀態、濕度及包含物進行描述,對粘性土和粉土不描述其搖振反應、光澤反應、干強度及韌性,導致野外肉眼鑒定與土工試驗結果不吻合。原始記錄質量低劣,巖土分類、描述與相關分析測試結果不一致的現象突出,已嚴重影響到勘察成果的質量,甚至導致錯誤性結論。
4)取樣不合理,送樣不及時。一些勘察報告在取樣、原位測試數量上不考慮取樣、測試的代表性和均勻性,只求滿足取樣或測試6 件(次)的要求,對軟弱下臥層不進行取樣分析,甚至于為滿足每層巖土6 件要求而將應當分層的層位加以合并,對數據的變異性不作分析、剔除異常值。在標貫和動探試驗時沒有清除孔底殘土就進行試驗,在靜探試驗中不控制貫入速率,造成試驗數據失準。在采取Ⅰ,Ⅱ級原狀土試樣時不按J-GJ 89292原狀土取樣技術標準的有關規定操作,對所取試樣也沒有及時貼標簽、封臘,不及時送試驗室進行試驗,導致土樣嚴重失水,致使土工試驗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數、壓縮系數和抗剪強度指標嚴重失真。此外取樣時,有的不用取樣器,而直接從巖芯管中取原狀土樣。
5) 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是地基基礎設計和基坑設計施工十分重要的依據,地下水的升降變化對基礎影響極大。規范要求“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提供地下水位及其變化幅度”,“判定水和土的腐蝕性”,并對地下水的勘察要求、水文地質參數的測定、地下水作用的評價作了詳細規定。在勘察過程中對地下水的類型分析含糊,對多層地下水沒有嚴格分層觀測地下水位,往往以混合水位代替,水樣的分析數量不足,水質分析報告中不注明地下水類型、腐蝕性評價不考慮環境類型和地層滲透性影響;對近年地下水的變化幅度,歷史最高水位、最底水位更是避而不談;對需要施工降水或隔滲工程不進行水文試驗。
1.3后期工作馬虎了事
1)報告評估停留在定性上。對一個建筑群,當場地工程地質條件有變化時不對單幢建筑及所在具置的工程地質條件進行分析,只對整個場地提供籠統的評價和建議,當有多種基礎形式可采用的情況下,自己不做認真分析,而是建議結構工程師結合建筑物的上部特征選擇基礎類型。報告結論中提出要做變形驗算,但卻不提供固結壓縮曲線,或是提供的固結壓縮曲線的最大試驗加載不能滿足設計計算荷載要求。勘察報告中提供的各項設計參數不是經多手段測試與綜合評價分析的結果,而是提供經驗值,而且其值一般都偏低。剖面圖中地層劃分沒有工程層的概念,過于繁瑣。現今大部分的勘察報告中,只表示勘察時刻的地下水標高。
2)對驗槽環節不重視。很多甲方為了搶工期,急于轉人下一步的基礎工程階段,忽視驗槽工作的技術性,往往對驗槽中存在的問題不予重視,甚至故意視而不見,而乙方為了保證自己所提交報告的最終結論,對存在的問題故意避重就輕,甚至隱瞞不報。在這兩種心態的作用下,驗槽這樣一個重要的環節幾乎成為走過場的項目,雙方簽字就算完工,導致下一步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則責任不清。
2. 原因分析
2.1勘察市場問題
盡管國家對勘察市場的收費和承攬業務的范圍有明確規定,但目前勘察市場依然混亂,竟相壓價、轉包、分包、掛靠或出賣圖章的現象依然存在。
2.2規范理解問題
對規范理解的分歧,不僅在勘察企業中普遍存在,在施工圖審查專家的審查過程中也時有發生。如基坑工程中,規范要求“在開挖邊界外,勘察手段以調查研究、搜集已有資料為主,復雜場地和斜坡場地應布置適量的勘探點”,部分勘察人員認為在基坑周邊均需布置勘探孔,而另一部分技術人員則對此持相反意見。
2.3勘察單位管理落后
一些勘察單位還停留在傳統的“工程地質勘察”的管理模式上,單位的質量保證體系也不夠完善,內部的檢查、監督與校審制度貫徹不嚴。
3. 四點建議
3.1 嚴格執行建設程序、規范市場行為、推行全程化監理。加強對勘察合同、勘察綱要的審查和管理。防止越級或盲目勘察;加強勘察現場工作的監督,防止打假孔及不規范的編錄、取樣及試驗等現象發生;加強對勘察報告的審查,對勘察報告中的工作量、勘探質量、資料數據分析及結論建議逐一進行審查,特別是對基礎選型論證,場地穩定性評價及施工建議等內容進行重點把關,防止勘察報告中只重視描述,缺乏深人分析的現象發生。
3.2實施注冊土木工程師制度,加強相關人員培訓。在及時推行注冊土木工程師制度的同時,加強從業人員的專業技術培訓和對規范、標準及強制性條文的學習,確保原始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從而提高巖土工程勘察質量,真正體現巖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的重要性。
3.3加強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認證,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勘察設計企業應通過有效質量管理體系,運用過程方法,進行巖土工程勘察的實施和管理,持續改進,提高勘察設計能力,增加顧客的滿意程度。
3.4重視地區性研究,盡早制訂地方性勘察規程。由于我國幅員遼闊,地質環境條件十分復雜,同一名稱的地基土,由于成因環境不同,其物理力學性質,特別是力學性質都有差異。如地基土的承載力,有的地區高一些,有的地區稍低一些,而規范是從工程建筑的安全角度來考慮,所建議的指標,對大多數地區是可行的。但對有的地區,可能偏于保守。因此,必須加強地區性研究,盡早制定出地方性規程。
參考文獻:
關鍵詞:灰巖、巖溶、鉆探工藝
Summary:The development of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of karst in limestone area is. Rock surface karst, karren, solution groove, karst fractured rock surface, caused deep changes in local area of rock surface, forming a negative. During the process of drilling footage is not uniform, leakage, drills and mud layer phenomenon, resulting in the exploration process of hole collapse, burying, no core condition. But the karst development will have a great influence on the site stability, so the investigation must be drilled into the intact rock depth, ensure take safety foundation forms of different. Therefore in the limestone area of drilling technology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correct,
Keywords: limestone, karst, drilling technology
中圖分類號:TD8 文獻標識碼:A
1.巖溶發育的原理
巖溶是指可溶性巖層,如碳酸鹽類巖層(石灰巖、白云巖)等受水的化學和物理作用產生溝槽、裂隙和空洞,以及由于空洞頂板塌落使地表產生陷穴、洼地等類現象和作用的總稱。一是具有可溶性巖層,第二是具有溶解能力(含CO2)和足夠流量的水,三是地表水有下滲、地下水有流動的途徑。
2.巖溶對場地穩定性的影響
巖溶發育情況與水力活動強烈聯系密切,地表水向下滲透或地下水位在巖土交界附近作頻繁升降運動,由于水對土層的潛蝕作用,會進而產生土洞。土洞是指埋藏在巖溶地區可溶性巖層上覆土層內的空洞,土洞的類型包括由地表水活動和地下水活動形成兩種類型。當上覆有適宜被沖蝕的土體,其下有排泄、儲存沖蝕物的通道和空間時易產生,土洞是巖溶作用的產物。
土洞繼續發展,即形成地表塌陷。因此巖溶發育對場地穩定性不利。
另外由于巖溶作用造成巖石層面起伏變化較大,造成天然地基不均勻性,可導至擬建物變形不均;巖層中巖溶發育的無序性,可影響樁基礎穩定性導至樁基失穩。
3.鉆探工藝
(1)泥球護壁結合套管法:
對于巖溶裂隙漏漿,在采用黃土粉或水泥漿等護壁效果不明顯的情況下,可向孔內回填濕粘土球,下入鉆具在孔內上下活動擠壓,將泥球擠進巖溶裂隙間或成為泥漿,然后轉動鉆具掃孔,讓泥球擠壓孔壁,達到填充裂隙,保護孔壁的目的。用做泥球的粘土,宜塑性較大,粘結性強,不易補沖洗液沖刷掉,可有效堵住巖溶裂隙,阻止漏漿,保證正常的鉆探施工。
當泥球被地下水稀釋時,可重復上述方法。
鉆進時采用泥漿護壁硬質合金鉆頭或金鋼石鉆頭取芯鉆進工藝,鉆至巖面時下入第一級套管,若為空溶洞或充填物較少呈流軟塑狀態時一般可鉆進第一層溶洞底或繼續往下鉆進;若為充填溶洞,由于溶洞充填物結構較松散,鉆進時的擾動等原因,將可能遇到卡鉆、塌孔、二次下鉆時不能到達原孔位等問題,此時應進行撈渣工作,并下入第二級套管,再撈渣,邊鉆進邊錘擊套管跟進,如此循環,直到溶洞底部,一般情況下同一層溶洞鉆具、套管不宜變徑,當第一層套管到位后,變徑在第二層溶洞鉆進,下入第三級套管,這樣的鉆進方法比較費時費力,由于口徑的限制,對于只有2-3層的溶洞,可以達到鉆探設計深度。
(2)多層套管護壁法:
溶洞規模較大,尤其是串珠溶洞(連續多個溶洞),半充填或溶洞充填物呈流塑-軟塑狀態時,向孔內投泥球難以護壁,可采用跟管鉆進,在鉆探施工實踐中,由于地層復雜多變,宜采用綜合措施,即先小徑超前鉆進,大徑擴孔,多次變徑,下入多層套管的鉆進方法。
對于多層套管,變徑鉆進的方法,鉆探施工前要分析已有的鄰近場地的巖土工程資料,了解場地溶洞發育程度及在設計鉆探深度內可能出現的溶洞個數,正確設計鉆孔結構和套管程序,開孔口徑要留有余地,將較大直徑的厚壁套管擊到灰巖面隔離上部覆蓋層后,采用Φ75mm金剛石單動雙管鉆進,遇到溶洞后,提起鉆具,取出巖芯,再用Φ146mm合金鉆頭擴孔鉆進,直到溶洞底部或進入巖石一定深度,把Φ146mm巖芯管作為第二級套管,留在鉆孔內,換小一徑金剛石單動雙管鉆進;在具有多層溶洞的巖溶區中鉆探,可能要采用Φ127mm至Φ73mm等多層的套管,逐級換徑或跨級換徑。
4.結語
(1)本文通過對巖溶的發育原理及其對場地穩定性的影響,提出了在灰巖地區選擇正確鉆探工藝的重要性,并對鉆進過程的施工工藝和成孔工藝技術進行探討和總結。由于巖溶地區的復雜性,上部覆蓋層可能出現土洞,下部石灰巖中的溶洞、溶溝、溶槽、溶蝕裂隙等發育程度、方向、規模等無規律可循,不確定性因素極大,因此應根據具體場地,勘察設計任務要求靈活選用適宜的鉆探技術方法,對多鐘鉆探技術方案進行比對、組合,確定較可行鉆探技術方法,達到巖土工程勘察的鉆探目的。
(2)應注意收集施工場地及相鄰場地地層資料及已施工鉆孔的資料,正確進行鉆孔結構設計,確定開孔孔徑及可能須下入的套管層數,留有換徑余地,以確保在鉆遇多層溶洞時能順利施工到設計孔深。
(3)根據巖溶地區地質條件的復雜性、鉆探技術有較大的難度,靈活選用泥漿、泥球,擊入套管隔離等護壁方法,適時采用錘擊鉆進、回轉鉆進,小徑打大徑擴等多種鉆探技術方法,可以少走彎路,以達到工程勘察的鉆探目的。
參考文獻
關鍵詞: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原位測試
巖土工程勘察目的是查明場地地基的工程地質條件,提出基礎類型建議,提供地基土物理力學指標和地基承載力特征值、樁基等巖土參數,為設計、施工等提供詳實、科學、準確的地質資料。本文對巖土工程勘察的監理工作談一些體會。
一、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同施工、設計監理相比,在工作目標與程序上有一定相似性,但其工作內容、方法及性質卻有很大不同。
1.開展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工程一般規模較大,勘察周期一般是2~3個月,與施工監理相比,明顯周期要短。開展工程勘察監理,一般是在詳細勘察階段,勘察手段和數量都較明確,變更較少。因此,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重點和難點在于野外作業也包括室內作業的質量控制。
2.巖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復雜性和擬建項目的專業性,決定了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工作的難度。巖土工程勘察監理的工程對象主要是地面以下的部分,處于隱蔽狀態,不如地面以上部分一目了然,特別是覆蓋以后,就難以直接觀察和檢查。監理人員既要熟悉工程勘察的一般性技術要求,又要了解擬建項目設計、施工及各種巖土工程問題的分析評價原理。
3.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帶有科研和咨詢性質,對監理人員的技術要求很高,尤其是在以下幾個方面:(1)勘察技術綱要的審查;(2)復雜地質現象的識別,根據影響因素和地質條件的變化對勘察技術方案的調整;(3)復雜試驗測試工作的監控以及測試結果的分析;(4)有關評價結論和勘察報告的審查。
二、巖土工程勘察監理控制要點
(一)開工準備階段
1.為了使勘察及其監理盡早納入規范軌道,并使監理工作比較順暢,應首先編制工程勘察監理規劃,明確了總體要求和所涉及的各種工法的勘察要點,針對勘察大綱編寫、勘察取樣、水文地質調查、巖土試驗、成果分析與報告編制提出具體要求。
2.認真分析勘察技術方案能否達到勘察目的,勘察手段與工作量是否恰當,現場技術人員素質和數量能否滿足需要。審查中還要做到實地落實(與勘察單位一道)和圖上落實(如果有,則執行設計單位簽認制度)。
(二)勘察實施階段
技術交底準確清晰:在施工動員和第一次工地例會,對監理程序和內容交底,并配合勘察單位對施工和技術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交底要清晰、準確、無歧義,并有書面記錄。把住源頭:監理從編錄、試驗測試、外業整理就介入,從源頭抓起,保證原始成果的可靠性。關鍵問題的重點監控:對于關鍵問題或易出質量問題的環節,重點監控,抓出實效。這些關鍵問題或易出質量問題的環節包括:
1.鉆探操作:不按《建筑工程地質鉆探技術標準》(JGJ87-92)中的明確規定進行操作,對要求鑒別地層和取樣的鉆孔,回次進尺過大,一般地層中超過2m,在巨厚的淤泥質土中甚至超過5m。在粉土、砂層和卵石層中鉆進時,沒有采用優質泥漿護壁,泥漿濃度也控制不好,出現塌孔甚至埋鉆,從而造成地層的漏記和一些原位測試無法進行。
2.取樣和原位測試:在采取I,Ⅱ級原狀土試樣時不按《原狀土取樣技術標準》(JCJ89-92)的有關規定操作,對所取試樣也沒有及時貼標簽、封臘,不及時送試驗室進行試驗,導致土樣嚴重失水,致使土工試驗成果中含水量、孔隙比、液性指數、壓縮系數和抗剪強度指標嚴重失真。在標貫和動探試驗時沒有清除孔底殘土就進行試驗,在靜探試驗中不控制貫入速率,造成試驗數據失準。主要持力層與下臥層的原狀土樣少于6件,原位測試數據少于6個,力學性質指標不滿足統計要求。
3.地層描述:《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第3.3.7對土的描述做了6點規定。但現在很多單位對土的鑒定和描述很不規范,在野外地層描述中僅對土的狀態、濕度及包含物進行描述,對粘性土和粉土不描述其搖振反應、光澤反應、干強度及韌性,導致野外肉眼鑒定與土工試驗結果不吻合。
4.地下水量測:當勘察場地地層中同時有潛水含水層和承壓含水層時,沒有進行分層量測水位,對承壓水頭不測,致使報告中無法明確地下水性質,只能提供混合型地下水位和水頭。
5.土工實驗:《巖土工程勘察規范》(GB50021-2001)要求的采樣密度大,一個工地往往要取幾十件甚至上百件土樣,扣除報告編寫、審核、修改的時間,留給土工實驗的時間只有3~5天,因此除個別實驗室外,大多實驗室無法100%滿足工期要求;加上目前實驗室大多實行經濟責任制,迫使實驗室對一些占設備、費工時的項目(如剪切、固快、壓縮、三軸等)不按規范步驟做,或只做部分就編出實驗報告。
重點和難點問題應進行充分論證和咨詢。地質問題的判斷常常是比較復雜的,需要多種證據、多方面綜合分析,充分搜集各種資料,廣泛咨詢各方面專家,提出科學的處置方案,不僅可保證重點難點問題勘察的可靠性,還可節省費用。
(三)審查驗收階段
(1)巖土工程勘察大多是隱蔽工程,每個環節都要嚴格驗收、規范完整地記錄;(2)勘察報告的審查,是保證勘察質量的最后一道關,決不能敷衍,并且還要保證審查意見落到實處。
三、培養高素質的監理隊伍
工程監理要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如何培養一支事業心強、專業技術過硬、不怕艱苦的監理隊伍,是巖土工程勘察監理刻不容緩的任務。為此,必須做到“五個堅持”。
1.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監理原則。守法、誠信是監理的前提;科學是監理的手段,即實事求是的方法;公正是遵循這一監理原則的核心。
2.堅持強化公司內部管理。公司要進一步規范員工的監理行為而制訂的一整套相關的規章制度。
3.堅持樹立牢固的服務宗旨。監理是企業行為,它必須走出去,以不斷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為此,有否強烈的服務意識,是監理市場競爭能力的一大標志。這里的服務,指公司的信譽度、外部形象、也指一定的宣傳公關能力。
4.堅持加強專業知識的培訓。由于監理人員來自于社會各個不同的層次,他們的監理專業知識水平及年齡不盡相同,尤其對那些剛出校門的專業人才,他們缺乏一定的實踐經驗。因此,開展經常性的專業知識培訓,相互交流監理實踐經驗,尤其顯得重要。
5.堅持發揚不怕艱苦的團隊精神。監理不同于質監部門,他必須天天堅持在工程第一線,時刻掌握工程動態。
關鍵詞:建筑工程 巖土工程 勘察 要點
中圖分類號:TU19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4)04(c)-0050-02
巖土勘察報告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分析巖土工程問題,分析的基礎是巖土工程的勘察試驗結果。對于普通的房屋建筑物而言,地基穩定性是巖土工程分析評價的中心。對于樁基或深基坑開挖的建筑物而言,進行相關的巖土工程問題分析是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
1 建筑巖土工程勘察的內容
對建筑巖土工程進行勘察,從以下八個方面入手。
第一,對不良地質的類型、性質、特征、成因以及范圍進行查明,還有發展趨勢、危害與影響的分析,根據這些內容提出針對性的建議,從而有目標的進行評價與整治。
第二,查明建筑物周邊巖土的類別和特征以及工程的實際情況,從而評價地基的穩定性和承載力情況。
第三,對地下水的埋藏條件進行查明,從而了解水位的變化情況,能夠對底層的滲透性提供各項技術參數,全面評價水、土、地下礦物質對建筑物的腐蝕狀況。
第四,查明地下水、地基土對工程建筑造成的影響,并提出相應的治理措施進行整改。
第五,計算深基坑開挖的穩定性,為巖土的支護提供技術參數,評定基坑開挖的過程中降水對地面和工程的影響。
第六,計算建筑物的沉降量,為地基的變形提供參數,并預測建筑物的沉降情況。
第七,為樁基的持力層、單樁的承載力、樁基的沉降量提供設計上的依據。
第八,根據地震的烈度判定建筑物場地土的類型,評價場地和地基的地震效應。
2 建筑巖土工程勘察的要點
在巖土的勘察過程中,施工勘察并不是固定的勘察項目。只有在工程的場地條件比較復雜,或者對工程有著特殊要求時,施工勘察才有必要進行。
2.1 選址勘察
選址勘察,也被稱為可行性勘察,其主要的任務是對擬選的場地進行評價與評定,具體過程則是收集、研究相關資料,對現場進行調查和場址勘測,并且工作要遵守相關的規范和要求。對于選址勘察這一階段而言,評價擬建場地的穩定性和適宜性是工作的重點。
2.2 初步勘察
初步勘察的作用是用來評價地形的地質構造和地質的穩定性,是站在選址勘察的基礎上進行的。初步勘察要對工程地質進行測繪和調查工作,其依據是掌握的數據資料和實際的工作需要。依據這些評價,確定建筑物的平面布置,對不良的地質現象及時提出整改建議。
2.2.1 勘察點、線的布置要求
經過勘察之后,點、線的布置應符合以下四點要求:第一,勘察線應該與底層的界限、地貌單元、地質構造相垂直。第二,每個地貌單元上都要合理布置一些勘察點,盡量做到平均化、全面化。當地層變化比較大或地貌單元相交接的地方,可以加密勘察點的數量。第三,勘察點的布置方式在選擇上應該以地形的平整度作為依據。在平坦的地形上,勘察點的布置方式一般選用網格式。第四,以地質構造和性質、水文條件為依據,并結合當地的地方標準,來確定巖質的地基、勘察孔的深度,以及勘察點和線的布置。
2.2.2 確定勘察點、線的間距
對于土質地基而言,勘察點、線之間的間距在選擇確定上要遵守相關的規范,局部復雜的地段要進行加密處理。關于控制性的勘察點有兩點要求:一是數量占勘察點總數的比例控制在1/5~1/3;二是勘察點要在每一個地貌單元內都有分布。
2.2.3 確定勘察深度
依據工程的自身情況,從重要性程度出發,來確定勘察孔的深度。勘察孔有三種不同的形態,分別是:鉆孔、探井、原位測試孔。
2.2.4 取樣和原位測試
對探井里的巖土進行取樣和原位測試能夠掌握巖土的工程性質以及在水平方向和垂直方向上的變化規律。巖土取樣應該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第一,勘察孔在平面上是均勻分布的。第二,取樣和測試的勘察點數量應該占總數的1/4~1/2。第三,綜合考慮地層的結構、地貌單元、土的工程性質等因素。第四,以地層特點和土的均勻性為依據,確定土試樣的數量,確定孔內原位測試的豎向間距。對每一層土進行取樣和原位測試,數量不得低于6個。
2.2.5 水文地質工作
進行相關的水文地質工作,能夠充分掌握地下水的埋藏情況,能夠了解水位變化對工程的影響。第一,調查地下水的埋藏分布和水位變化,并且對水位進行長期的監測。第二,通過測量地下水的水位情況,繪制等水位線圖。第三,通過對地下水的滲透性進行監測,從而評定與評價地下水對建筑物的腐蝕狀況。
2.3 詳細勘察
通過詳細勘察,對勘察點布置的方式和數量進行確定,并且按照相關技術標準選取勘察孔的深度。對于各層巖土的分布、類型、特性,巖石的結構、風化情況,地下水的儲存狀況、水位變化,巖石參數的選擇,場地地基的穩定性等方面,都按照地方標準或實際的施工經驗來確定。
2.3.1 勘察點的布置要求
第一,布置勘察點時,要以建筑物周邊的線和角的狀況作為依據,一般情況下要按照建筑物的范圍大小進行布置。第二,當下臥層或主力層起伏較大時,在同一建筑范圍以內要加密勘察點,查明原因、經研究分析后進行措施整改才能繼續進行施工工作。第三,處理特殊的基礎時,要對勘察點進行單獨布置;建筑結構高度較高時,要保證3個以上的勘察點。第四,地質條件過于惡劣,選擇觸探和鉆探相結合的工藝手段,并且要布置一定數量的探井。第五,高層建筑物的勘察點布置,要以建筑的荷載分布和平面形狀為依據。
2.3.2 勘察深度要求
勘察深度的確定,要以地基的設計原則進行選擇。一般情況下的地基設計分為按承載力計算和按變形驗算計算兩種方式,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進行合理的選用。
2.3.3 取樣與測試
第一,甲級的地基基礎設計,其建筑物在勘察時保證至少有3個勘察點。第二,厚度大于0.5 m的夾層在處理時,一定要在地基的主要受力范圍內進行土的試樣工作和原位測試工作。第三,遇到土質不均勻的情況,就要調整取土數量,加大工作量。
2.3.4 地下水
根據工程需要了解地下水的情況,通過基坑支護形式、地基基礎形式、施工方法等進行評價,從而提出整治方案。
2.4 施工勘察
為了配合設計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應對巖土工程的施工問題,就要進行施工勘察。在這個過程中,記錄的勘察資料對工程的實施有重要的利用價值。但并非所有的工程都要進行施工勘察,以下列舉幾種需要進行施工勘察的情形。
第一,建筑物很重要,而且地基又比較復雜時。
第二,深基礎的施工設計,在施工中需要做大量的測試工作時。
第三,對地基進行處理和加固,需要有設計工作和檢驗工作時。
第四,基槽開挖后發現地質條件與勘查資料不相符,從而需要做出大量的修改設計時。
第五,施工過程中出現臨時性的地質問題,需要觀察和處理時。
第六,地基中有類似不良的地質現象,如喀什特地貌,需要查明并處理時。
3 結語
綜上所述,建筑巖土的工程勘察技術,必須以實踐經驗和理論基礎為依據,進行詳細的剖析,從而確保勘察的準確性,為類似的工程提供具有價值的參考。另外,也是為了增強我國在巖土勘察技術上的先進性,更好地為我國的建筑行業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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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建設檔案(以下簡稱城建檔案)管理,充分發揮城建檔案在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城建檔案管理辦法》、《南京市檔案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進行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城建檔案是指在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的文字、圖紙、圖表、聲像、電子文件等不同載體形式的歷史記錄和文件材料。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建檔案工作的領導,把城建檔案管理列入城市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劃,保障城建檔案工作與城市建設事業的協調發展。城建檔案館(室)的館庫建設、設備購置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地方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日常經費按照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縣(區)建設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管理工作,業務上接受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和縣(區)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建檔案管理工作。
第五條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是集中管理城建檔案的專門機構,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城建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收集、接收和保管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永久和長期保存價值的城建檔案和資料;
(二)對城建檔案的形成、報送和利用進行業務指導;
(三)對城建檔案和資料進行科學管理,不斷提高城建檔案的現代化管理水平;
(四)開發城建檔案信息資源,開展檔案利用和技術咨詢服務。
第六條產生城建檔案的單位應當設置檔案室或者配備專(兼)職檔案人員,收集和管理本單位的城建檔案。
第七條城建檔案管理人員應當忠于職守,遵守紀律,保守秘密,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取得上崗資格。
第二章城建檔案的形成與歸檔
第八條城建檔案館(室)重點收集、接收建國前后下列范圍的城建檔案和資料:
(一)城市勘測:全市和局部地區的地質構造、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綜合成果;等級控制成果、各種比例尺地形圖和綜合管網測量成果;各種編繪圖集等。
(二)城市規劃:區域規劃、總體規劃、分區規劃、專業規劃、詳細規劃成果,以及城市規劃基礎資料(包括城市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計劃、統計資料、歷史沿革、地名、經濟、資源、人口、氣象、地震等方面的資料)。
(三)建設工程:
1、工業、民用建筑工程:大中型工礦企業的總平面布置圖、綜合管網圖、地質勘察報告、主要建筑物、構筑物的建設工程檔案。影劇院、展覽館、博物館、賓館、寫字樓、醫院、體育館、商場、學校、住宅等民用建筑工程檔案。
2、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道路(包括廣場、地下通道)、橋梁(包括立交橋)、排水(包括河道整治、排水管道、泵站、涵閘)、污水治理(包括污水處理廠、污水管道、截流管道、提升泵站及附屬設施)、防洪設施等工程的建設工程檔案。
3、公用基礎設施工程:給水(包括水廠、供水管網、水庫、增壓站)、電力(包括電廠、供電線路、變電所)、電訊(包括中心樞紐及分支樞紐、線路、無線電微波收發臺站)、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城市道路、市內公交車站點、地鐵站線)、燃氣(包括制氣廠、燃氣管網、調壓站、儲氣柜、液化氣儲灌場)、環衛、城市照明等工程的建設工程檔案。
4、交通運輸工程:鐵路(包括各場站平面布置圖、主要建筑物、地下管網)、二級以上公路(包括長途客運、貨運站點和橋梁遂道)、航空(包括站場總平面圖、主要建構筑物、地下管線)、港口(包括港區總平面圖、工程地質、水文地質、主要建構筑物、地下管線)等工程的建設工程檔案。
5、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工程:風景區和公園的總體規劃圖、總平面布置圖、主要景點建(構)筑物、公共綠地、紀念性建(構)筑物、城市雕塑等工程的建設工程檔案。
6、人防工程:五級以上人防設施工程的建設工程檔案。
7、軍事工程:軍事管理區和軍事以外的地下管線走向和隱蔽工程位置圖。
(四)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活動過程中形成的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檔案。
第九條建設單位向城建檔案館(室)移送的建設工程檔案應當完整、準確、系統,其內容包括工程前期文件、施工技術文件、監理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和竣工圖。
第十條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到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進行登記,簽訂《建設工程檔案移交責任書》。
第十一條列入城建檔案館(室)檔案接收范圍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將已形成的建設工程檔案報送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進行專項驗收,屬于重點建設項目的檔案驗收應當由同級檔案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專項驗收合格的,由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出具建設工程檔案認可文件。
第十二條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檔案認可文件后,方可組織工程竣工驗收。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辦理規劃驗收、竣工驗收備案時,應當查驗工程檔案認可文件。未經檔案專項驗收或者檔案專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建設單位應當向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移交準確、完整的建設工程檔案。建設工程檔案經檢查符合歸檔要求的,由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出具建設工程檔案接收證明。
第十三條城市勘測、城市規劃、城市建設業務管理和業務技術以及其他需要永久和長期保存的城建檔案在本單位保管1至5年后向城建檔案館(室)移交。
第十四條新建、改建、擴建的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以及城市地下管線綜合圖和專業圖,應當由工程建設單位或者地下管線專業管理單位按照建設部《城市地下管線工程檔案管理辦法》規定準確完整地收集、保管,并于工程竣工驗收后30日內向市、縣(區)城建檔案館(室)移交。
在城市的道路、管線及其附近地段進行開挖、爆破、鉆探等施工活動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到城建檔案館(室)和有關部門查清該地段的地下管線分布情況。
第十五條向城建檔案館(室)報送的城建檔案必須完整準確、圖形清晰、字跡工整,案卷整理質量應當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和江蘇省城建檔案案卷質量標準。
第十六條重點建設項目在向城建檔案館(室)報送一套紙質檔案的同時應當報送一份電子文件。電子文件歸檔的要求按照電子文件檔案管理規范執行。
第十七條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工程檔案的匯總和報送,施工單位負責竣工圖和與工程施工有關的文件的編制,工程監理部門負責監理文件的編制并督促檢查施工文件材料和竣工圖的質量。建設工程檔案不得少于兩套,城建檔案館(室)、建設單位各保存一套。
第十八條工程竣工圖應按有關規定隨工程進度同步編制,每張竣工圖編制完成后,均應加蓋統一標準的“竣工圖”標志章,并由編制單位、編制人、技術負責人、監理單位、監理總工程師等簽字。
第十九條新建、改建、擴建和遷建的房屋建筑,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頒發房屋權屬證書時,應當核驗建設工程檔案接收證明,并列入房產產權產籍檔案。
第二十條城建檔案館(室)應當加強對建設工程文件的形成、積累、整理、報送工作的業務指導,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有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督促檢查有關法規和技術標準的執行情況,確保建設工程檔案的完整、準確。
第二十一條建筑物、構筑物產權變更時,其工程檔案的歸屬與流向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工程停、緩建的,其已形成的工程檔案由建設單位負責保管;單位撤銷的,其工程檔案移交上級主管機關或城建檔案館(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實施前已建成的工程項目,特別是重點工程和地下管線工程,無竣工圖或竣工圖不完整、不準確的,其產權單位應當組織補測補繪,并在補測補繪工作結束,驗收合格后3個月內向城建檔案館(室)報送。
第三章城建檔案的保管和利用
第二十三條城建檔案館(室)對接收的檔案和資料應當及時登記、整理、編制檢索工具,做好檔案的保管、統計、鑒定、保護、編研和利用工作。
第二十四條城建檔案館(室)及形成城建檔案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保密制度,嚴防檔案散失和泄密。
第二十五條城建檔案館庫建筑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范,有抗震、防盜、防火、防水、防潮、防強光、防高溫、防塵、防有害氣體和防有害生物等防護設施。
其他保管城建檔案的單位,應當配置專用庫房和必要的檔案防護設施,確保城建檔案有良好的保管條件。
第二十六條城建檔案館(室)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檔案用品和裝具;根據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備各種設備,逐步實現檔案管理規范化和現代化。
第二十七條城建檔案館(室)應當依法適時開放所保管的檔案,定期公布開放檔案的目錄,積極開發檔案信息資源,為社會利用檔案提供服務,并根據城市規劃、建設及其管理工作的需要,開展技術咨詢服務。
第二十八條城建檔案的利用實行有償服務,具體辦法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城建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
(二)在城建檔案理論研究和科學研究方面成績突出的;
(三)將重要、珍貴的城建檔案捐贈給國家的;
(四)在非常條件下,為搶救、保護城建檔案表現突出的;
(五)同違反城建檔案法律、法規的行為作斗爭表現突出的。
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江蘇省城建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三十一條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未按照規定移交建設工程檔案的,由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江蘇省工程建設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罰。
第三十二條單位和個人損毀、丟失、涂改、偽造城建檔案及城建檔案管理人員在城建檔案工作中,、造成損失的,按規定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提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